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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安全实施方案

2016-12-02 13:16:37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建筑物安全实施方案(共9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不断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重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建设部和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要求,结合全省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建筑物安全实施方案》,供大家学习参考。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建筑物安全实施方案 第一篇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不断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重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建设部和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要求,结合全省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为主线,以开展治理坍塌、起重机械吊装、高处坠落的专项整治为重点,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1、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伤亡事故。

杜绝三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15‰以下;重伤事故频率控制在0.35‰以下。

2、认真贯彻国家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合格率力争达到100%;一级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优良率达到60%,二级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优良率达到50%,三级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优良率达到40%;杜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不合格工程。

三、整治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04年3月25日至4月30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施工企业要组织建筑业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宣传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同时,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地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尤其要细化治理坍塌、起重机械吊装和高处坠落的专项整治内容,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各地务于4月2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厅建管处。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04年5月1日至7月31日)。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规定,认真查找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重点查找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坍塌、起重机械吊装、高处坠落的安全事故隐患,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严肃查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建筑施工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并将专项整治情况于2004年7月31日前书面报告厅建管处。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04年8月1日至10月31日)。在

各地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省建设厅、省建设工会等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部分地区和建筑施工企业进行专项整治检查。检查结束后,要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省。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

为了加强对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建设厅成立了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省建设厅副厅长

副组长:*** 省建设厅总工程师

成 员:*** 省建设工会主席

**省建设厅建管处副处长

**** 省建设厅建管处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建管处,联系人:张东发,联系电话:8922736,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市、州、县(区)建委(建设局),也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织。各级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务求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认真贯彻安全法规,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积极组织全省建筑业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同时,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建筑起重机械设备

租赁、安装、使用、检验检测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施工企业、施工现场、施工班组,落实到人头。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的全面落实。

(三)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建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省建设厅将依据国家《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查建筑施工企业申报条件,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活动。

(四)加大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的资金投入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要具体确定建筑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施工单位要不断加大安全施工措施投入,对建设单位列入工程概算的安全施工措施费用,要全部用于购置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设施,不得挪作他用,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必备条件。

(五)强化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不断加大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力度,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能。要采取有力措施,对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新购置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是具有生产许可证的合格产品;在用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必须予以报废。同时,要强化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安装、使用和检验检测的监督管理,建筑起重机械设

备必须依据有关规定,经过专门检验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建筑施工企业,抓好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普查登记,认真填写《吉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普查登记表》,汇总后于4月20日前报厅建管处。

(六)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全面实行持证上岗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必须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获得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管理工作或者从事相关的作业。无证不得任职、不得上岗。

(七)依法严肃查处安全事故,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企业,要具体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和本企业的建筑工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按照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程序,严肃查处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同时,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建筑工程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安全文明施工实施方案
建筑物安全实施方案 第二篇

目 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4.1 4.2

工程概况 .................................................................................................. 1 组织机构 .................................................................................................. 3 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及保障体系 ...................................................... 3 安全、文明施工具体措施 ...................................................................... 5 安全施工措施........................................................................................... 5 文明施工措施........................................................................................... 7

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山西省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等相关标准的规定,编制以下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方案。

第一章 工程概况

1.1工程概述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合同造价:XXXXXX 工程地质概括和基础的地基持力层 1.2.1工程简介

XXXXX高速公路是国家公路网北京至昆明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山西省又一条连接东西的重要高速通道,本项目的实施对加速晋煤外运具有重大作用,对加速当地国民经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第XX合同段起终点桩号K105+200~K109+300,全长4.1Km。主线为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路基宽33.5米。本合同段主要工程内容:挖方1178117.20 m3 填方208146.6 m3大桥1459米/4座,拱涵1道,圆管涵1道,分离立交1座,天桥4座,排水防护16516.59m3,特殊路基处理67142.6m2。 1.2.2主要内容

构造物统计表

路基挖方1178117.20 m3 , 填方208146.6 m3,大桥1459米/4座,拱涵1道,圆管涵1道,分离立交1座,天桥4座,排水防护16516.59m3特殊路基处理67142.6m2,挖方换填砂砾9408m3,挖方换填二八灰土25481.8 m3。

第二章 组织机构

项目针对此工程严格按规章制度施工,组建一个强有力的项目经理部来负责此工程的具体施工管理。

针对此工程项目,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将对质量、工期、安全、成本及文明施工全面负责。各施工管理职能部门在项目经理部的直接指导下做到有计划的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等方面达到目标要求。

该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均来自施工生产管理第一线的骨干力量,年富力强、精力充沛,而且个人素质高,专业技术水平强。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如下: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第三章 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及保障体系

建立以项目经理挂帅,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和各职能门负责人组成的项目安全领导小组,协调各部门间的关系,监督施工中安全防范措施的实施。并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及保障体系建立相应的安全责任制。

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图

安全文明施工保障体系图

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建筑物安全实施方案 第三篇

企业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

山西大公建设有限公司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有关意见,推动我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稳步提高,促进我公司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等法律法规文件通知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强化我司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基础工作。通过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从而通过怀化市安全质量标准认证中心认证,实现本质安全,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达到的标准

公司作为地基与基础专业承包壹级企业,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相关文件精神,在推行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上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要求开展工作。

三、工作目标计划【建筑物安全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司的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工作能够通过省级安全认证,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司实际,制定如下工作实施进度方案:

1.工作内容

成立安全生产管理部;

2. 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宣传教育、员工培训,转变观念。 确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开展计划;【建筑物安全实施方案】

3. 组织和动员全司建筑施工项目参加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每年七月召开全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会议, 安全标准化安全生产管理部进行培训和学习。

2013年1月上旬组织全司范围内的在建项目质安大检查,检查严格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对全司在建项目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水平和项目的管理现状进行摸底统计调查,并按检查评分表形成各在建项目的检查记录;

4. 确定管理薄弱环节,确定改进目标方案;

2014年7月底完成编写制定收集整理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型文件;

5. 完成企业自我考核评价报告;

2014年8月中旬,根据本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开展企业自我考核评价,并形成企业自我考核评价报告;

6. 2014年8月中旬完成所有资料的收集整理,形成申报资料交市安全站,提请认证验收。

四、成立安全生产管理部

部 长:宋太平

副 部 长:赵明兵 续泽军

成 员:王蛟 曹利东 孙晓元 李庆龙 李彦光 杨文

军 宁峰杰

安全生产管理部下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安部。

1.安全生产管理部部长为安全标准化工作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实施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

2.安全生产管理部副部长负责对安全标准化采用PDCA(计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管理模式,监督检查各部门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情况;

3.安全生产管理部成员负责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及总经理安全承诺;

4.下设的办公室负责对安全标准化相关规定的宣传教育,根据领导部署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工作任务,做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参与;

5.安全生产管理部全面执行安全标准化职责,负责对各部门、单位安全标准化进行验收、考核、考评;

6.通过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实现管理长效机制,使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迈上新台阶。

五、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由质安部负责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督查各在建项目建立健全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六、依法培训各类人员,做到持证上岗。

根据安全质量标准化认证办法的要求,由公司生产经营部和劳务公司分别对总公司各类管理人员、岗位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加强日常安全教育,并加强对新从业人员三类安全教育和和其他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培训效果。

七、严格生产设施、设备管理

1、建立安全生产设施台帐。

2、编制安全设施、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3、垂直提升等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证件备全,并要有书面记录备查。

4、建立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的巡检制度,尤其是认真做好塔吊、施工电梯等设备加节、安拆关键施工节点的旁站和交验工作,不得走过场。

5、建立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制度。

八、建立安全检测监控系统,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1、制定特种设备、重点施工部位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制度能够得到贯彻实施。

2、建立特种设备、重点施工部位档案及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明确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部监控职责,定期、定点巡查监督。

3、质安生产基本情况汇报内容包括:①.施工进度;②.是否有质量安全事故发生;③.各级行政部门是否有去工地进行检查,有无下发整改通知、停工通知、不良行为告知书等处罚通知。项目部是否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情况进展怎么样;做到公司与项目部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互动。

九、严格现场管理、规范作业现场安全生产行为

1、对深基坑、高边坡、外脚手架、高大支模系统、临时用电、垂直运输设备、登高作业、动火等较大或重大危险源进行风险辨识,制定控制措施,严格许可制度,严格审批登记。上述作业人员,配备、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岗位配备监护人员。

建筑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建筑物安全实施方案 第四篇

义政[2012]00号

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的

实 施 方 案

各村(居)委会、各企业:

按照蒙安办[2012]14号《关于开展全县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经镇政府研究,制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 、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当前正值建筑工程的集中施工期,在建工程多,施工安全监管任务繁重。面对当前建筑安全形势,镇党委充分认识到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特成立了加强安全监管领导小组:

组 长:陈玉颖(党委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 永(党委委员)

成 员:梁玉飞(安监办主任)

李 魁(党政办主任)

葛 强(派出所所长)

主要对当前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监管。

二 、依法整治建筑施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大力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秩序

依法整治违规搭建脚手架、起重机械超期未检,深挖土方施工坍塌和触电、工地模板构件和高处坠落事故隐患为重点,全面落实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施工单位没有经过安全培训,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对施工单位管理混乱,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的立即停止施工,限期整改,防止建筑领域各类事故发生。

三 、明确责任,狠抓建筑安全监管责任

各村、建筑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辖区、本单位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工作负总责,深入开展隐患排查,不留死角,发现隐患立即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切实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有效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义镇人民政府

2012年04月21日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活动月方案
建筑物安全实施方案 第五篇

【建筑物安全实施方案】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活动月方案

针对工程目前的实际情况,由业主方倡导的各参建方积极参与落实的安全月活动于6月1日正式拉开序幕。同时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也为了更好地完成项目部既定的各项指标,全面响应业主提出的安全月活动,在项目部营造“安全管理,人人有责”、“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树立“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参与,全面提高安全水平”的思想,创建“人人管安全,人人要安全”的和谐项目,突出“强化

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4〕7号)部署及集团公司关于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实施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和反违章管理,树立全员参与意识,把保障安全放到至高无上地位,通过多样培训和演练工作,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技能和意识,促进项目安全发展。同时以公司的安全方针为出发地点,全面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展开安全竞赛,从我做起,告别昨天的陋习,树立良好的职业习惯,营造出人人关心安全,事事重视安全的工作氛围,通过员工的共同努力,最终实现项目安全目标。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2014年6月1日—6月30日

“安全生产月”分为四周,每周一个活动主题。第一个星期(6月1日至6月8日)为警示教育周,第二个星期(6月9日至15日)为隐患排查治理周,第三个星期(6月16日至22日)为安全文化周,第四个星期(6月23日至30日)为应急演练周。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安全方面: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把安全生产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完善安全应急预案体系,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落实;员工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安全管理明显加强;事故隐患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四、组织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各班组主要管理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月活动指挥办公室,***任办公室主任。安全月活动指挥办公室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月”的相关活动。

五、主要活动计划:(计划详见附件一)

1、警示教育周:项目办公室负责制作、悬挂安全宣传横幅,营造现场氛围;(具体宣传标语内容及悬挂要求见附件二)

2、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周:开展 “排除隐患大行动”活动,项目全员参与,要求排查身边的安全隐患,以文字整改方案为申报内容,并动手或组织整改,在6月30日由项目部各科室组织申报“最佳隐患排除能手、班组、分包单位”,初评后交活动领导小组组织评审,报项目领导审批。本次活动评出“最佳隐患排除能手”3人,每人奖励200元;(相关要求见附件三)

3、安全文化周:组织全员开展安全基础知识竞赛,提高全员安全知识,规范安全管理;(相关要求见附件四)

4、应急演练周:组织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习,提高应急事故的组织和救援能力;(相关要求见附件五)

5、活动总结由项目科室按照“最佳隐患排除能手、安全基础知识竞赛”及活动期间发现的事故隐患、岗位存在不足等,报安全月活动领导小组审核。 六、活动要求:

安全生产月活动要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为指导,紧紧围绕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深入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抓好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1、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安全月活动的开展,围绕本部室实际情况召开部门动员会,结合公司安全月活动计划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2、各科室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各种活动开展,动员广大员工积极参与。通过活动的开展,排查安全隐患,提高全员安全技能和意识,促进企业安全发展;

3、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公司办公室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宣传先进,暴露违章违纪行为。

附件一:安全月活动内容及计划安排 附件二:宣传标语内容及悬挂要求 附件三:“排除隐患大行动”活动组织方案 附件四:安全基础知识竞赛组织方案 附件五:《应急救援演练》组织方案

【建筑物安全实施方案】

附件一:安全月活动内容及计划安排:

附件二:安全月宣传标语及悬挂要求:

2016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建筑物安全实施方案 第六篇

当前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已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委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和8月20日召开的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会议精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切实消除和整治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和控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发生。结合我市建筑施工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建设各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项目安全保障体系,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杜绝违章操作、冒险作业行为。逐步建立建设单位提高安全意识、施工企业加强自身安全能力建设、监理企业提升安全监理水平和监管单位严格执法手段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我市建筑施工行业事故多发势头。

二、工作目标

以深入开展建筑施工“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为主线,突出重点,加大整治力度,切实解决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总体水平。

三、整治重点

(一)整治建筑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建筑安全生产秩序。重点对下列行为进行整治:

1、工程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报监手续的;

2、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3、对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抗拒安全执法,拒不执行监管部门下达的停工整改等执法措施的;

(二)开展预防高处坠落、坍塌和电击等专项整治工作,有针对性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1、预防高处坠落事故。重点整治内容: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洞口临边”安全防护情况;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上岗前培训、安全技术交底、班前教育开展情况。

2、预防起重设备安全事故。重点整治内容:起重机械备案登记落实情况;租赁单位、安装拆卸单位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包括指挥、司索、司机、安装拆卸工等)持证上岗情况;起重机械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起重机械安装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批及实施的情况;起重机械的检测、验收及运行情况;起重机械的维护、检修和保养记录等。

3、预防坍塌事故。重点整治内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情况;企业、项目部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到位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情况;基坑开挖工程、房屋拆除、临时设施、施工围墙、承重支撑架、支模工程和外脚手架的施工专项方案编制、论证、审核、技术交底、检查、验收情况;安全技术措施到位情况、责任落实情况等。

4、预防电击事故。重点整治内容:施工用电“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安装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架设情况;总配电房规范设置情况;临近高压线在建工程的安全防护情况;民工临时工棚的用电情况等。

(三)整治监管部门执法不严、监管不到位现象。整治监管队伍工作作风,扭转监管人员侧重于技术服务不重执法的错误倾向。重点治理监管部门和工作人员的下列行为:

1、对安全隐患未能整改落实的施工企业,没有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2、对严重违反建设程序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不进行处罚或处罚力度不够;

3、对监管的工地没有签订四方责任书,其他建设各方主体安全责任不能有效落实而不进行处理并听之任之的。

四、组织领导

市建委成立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落实本区域内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一把手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认真分析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行动。

五、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时间:2016年9月1日-2016年2月13日(春节前)。每月由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开展一次督查,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随时督查。

六、工作措施

(一)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和建筑施工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规程,提高安全意识和能力。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监机构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贯彻市政府安委会的会议精神和建筑施工各项法律法规,特别是市政府和省厅最近出台各项政策和措施,把握基本原则,明确政府监督职责,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自身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同时要分批分层次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规程的教育学习,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职责,增强法制观念和业务水平。把“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和专项整治行动的内容和要求深入传达到所有参建各方工作人员,营造气氛,形成氛围。

(二)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举办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班,提高现场操作人员的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

对发生事故和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合格工程的企业经理、项目经理、安全科长及现场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标准规范的学习,提高其安全生产知识和意识。新上岗的农民工必须进行强制性岗前培训,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企业登记造册,建立上岗前培训档案。在检查中发现农民工未经岗前培训投入工作的,将对施工企业进行严厉处罚。

(三)改进安全监督检查方式,变以检查实体安全转为检查建设各方主体的安全行为。

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从以告知性的检查转为随机暗访和稽查,从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施工过程中实体安全转为重点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安全行为及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情况,从而达到提高和促进企业自身的安全控制意识和能力。

(四)签订《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书》,狠抓建设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在此次专项整治过程中,进一步强化市建委推行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落实工作,所有在建必须签订责任书,明确建设主体各方的安全责任。今后凡新开工项目必须在开工前签订责任书,并检查各方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不符合开工条件或各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一律不允许开工,不予办理各项竣工备案手续。

(五)不间断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预防高处坠落、坍塌和电击等专项整治工作。

在要求各施工单位进行隐患自查的同时,监管部门还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综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在全市范围内每月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深入落实预防高处坠落、坍塌和电击等专项整治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专项整治不到位一律不准开工、复工,并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六)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事故隐患的事前、事中控制,切实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实行严厉处罚,坚决执行“人亡队清”的市政府安委会有关规定,经济处罚按上限执行,负有安全责任的管理人员限制执业资格,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同时加强事故隐患的事前事中控制,加大执法力度,对事故隐患经指出不能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企业,将按照《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上限进行处罚。

(七)建立媒体“曝光”公示制度。

对发生安全事故和检查发现有违法违规的施工企业在建委网站中公示,情节严重的企业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特别是对拒不整改监管部门下达停工整改通知的企业,在进行严厉处罚的同时,由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充分发挥公众媒体的监督作用。

七、工作步骤

(一)宣传部署阶段。9月上旬,召开全市建筑施工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广泛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宣传教育活动,将专项整治的目的、要求和内容及时传达到各施工企业和建筑工地。开展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活动,加强施工作业人员防高空坠落、防坍塌、防物体打击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的教育培训,增强事故防范能力。

(二)自查自改阶段。9月中下旬,所有在建工地建设、施工、监理和监管四方责任主体加强自查自改自纠工作。一查思想认识,对安全生产及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认识是否到位;二查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重大危险源公示和跟踪整改等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三查培训教育,一线作业人员尤其是农民工的安全知识、技能培训教育是否到位;四查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脚手架、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按有关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专家论证,工程施工是否严格按照论证和审批的专项方案进行施工;五查隐患排查,是否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否推进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是否建立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和应急救援体制机制;六查安全施工费用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和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措施是否落实,企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落实。

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要带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认真进行专题排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重大隐患,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坚决消除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情况在9月底前上报监管部门。

(三)执法检查阶段。2016年10月-2016年2月,建设主管部门每月对所辖地区所有在建工地各方建设主体的安全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施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责任落实、组织实施和自查自改情况;监理企业现场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情况;监管人员的监管执法情况。检查中发现施工企业存在违反工程建设程序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行为的,要追究施工、监理和监管等相关单位的责任,严格查处,并进行通报。

(四)总结评估阶段。2016年2月,市建委将适时召开专项整治情况总结会,总结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和成果,找出整治工作中不足,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逐步建立长效的安全监管、专项整治机制。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施工企业紧紧依靠安全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

(三)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专项整治工作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曝光。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隐患举报人进行奖励,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氛围。

(四)层级督查、边查边改。专项整治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边查边改。对每个环节、每个过程认真把关,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加强层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五)信息畅通、及时反馈。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反馈上报的各类信息,对需要作出处理的事项要及时作出处理决定,该处罚的处罚,该行政处分要处分,坚决开展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

2015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建筑物安全实施方案 第七篇

方案一: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一、现场围护:

(一)施工现场四周砌2.00m高240厚砖围墙。

(二)建立门卫制度,凡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现场,凡进入现场施工必须戴安全帽。

(三)对临街通行马路或建筑物处,在醒目部位设警示牌,引起行人或住户的注意。

(四)围墙外应书写宣传标语和三图七表。

二、施工安全防护

(一)外墙围护:

1、采用全封闭立体防护,脚手架的搭设要求详见附图,立网上、下边应与上、下两道横杆连接固定,连接固定点≤0.3m。网与网之间拼装严密。立网采用合格的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的密目安全网。操作层架子外边缘,设高度≥150的挡板,防止物体掉下伤人。

2、凡建筑物出入口处用脚手架搭设防护棚,防护棚的宽度≥3m、净高度≥2.5米、长度≥4m,防护棚顶为两层(上下层间距≥500),其上均满铺厚度不小于50的脚手板,在醒目处悬挂安全通道指示标志,

(二)临边及洞口防护

1、楼梯跟随着施工逐层加设防护栏杆,防护栏杆≥1.05m,扶手栏杆不少于两道(0.5m,1.05m)。

2、对建筑物的留洞,和管道、电梯井(每三层)加设盖板或张挂平网。管道、电梯井四周(在没有砌墙前)和阴阳台栏板未施工前加设栏网或栏杆。

3、阴阳台周边采用栏杆防护,高度≥1.0m,设二道栏杆(0.35m,0.70m)。

4、预留洞口小边的宽度≥200时均应采取防护措施,可设防护栏杆(要求同阳台)或盖板(盖板必须固定不能滑动)或下设平网防护。

5、屋面挑沿板施工时,其底下加设平网,屋面卷材施工时加设挑网或栏杆。(要求同阴阳台)。也可采用围网、围笆,必须封闭严密。操作人员同时须挂安全带。

(三)井桩施工安全措施

1、粉砂层状态土方开挖防护

(1)本工程采用人工成孔,土质情况复杂,杂填土为大量建筑垃圾组成,易产生坍塌,施工危险性较大。根据杂填土层特点,开挖容易塌方,在遇到影响井桩成孔的大体积建筑垃圾时,应将该处松动的建筑垃圾清除干净,在其原位按原井桩直径用强度≥MU7.5的机制砖(M5.0水泥砂浆)砌井圈,砌至设计的桩顶标高时(略低20—30),在其顶面用1:2水泥砂浆找平抹光,在具有一定强度后,重新弹轴线再进行开挖,确保人身安全。

(2)施工操作安全措施:

a、施工前由施工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包括对应急急救的知识培训,防护用具、照明、通讯手段、操作方法、注意事项、施工任务安排等进行详细交底,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b、在施工前对施工设施、工具、防护用品、电缆等应仔细检查,不得将不合格品投入使用,不得有不适应在井下工作的施工人员。

c、井下照明采用36V安全电压,橡胶软皮5芯电缆,防爆灯头,电缆无磨损、裸露,部件接触良好,井下不设开关,照明漏电控制开关箱设在距孔边2000mm范围处,如发生危险由井外人员及时拉闸断电。

d、为防止从井口掉下石块等杂物对井下人员造成打击伤害,井下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应将井口加盖,倒土时打开,放下吊桶后及时覆盖,井盖根据井口大小制作木质的井盖,并在进风管、井绳、安全帽、电缆入口处留孔或开斜槽,并加垫圈。

(3)通风及防毒措施:

当井桩开挖随深度的增大,井内氧气随之减少,二氧化碳含量增大,临近地下有害气体漏向井孔内,导致有害气体浓度增大,氧气浓度降低,当氧气含量低于18%时,便会阻碍作业人员正常生理机能,因而为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a、采用空气压缩机5000L/h对施工井内连续通风10分钟,将孔内原有气体排除,并用器具吊下点燃的蜡烛检验是否熄灭,若无异常反应,方可下人继续施工。

b、在施工中,为及时测定出是否存在有毒气体,工作人员每挖深1m,检验人员应用比色法,仪器法等或小动物测试法简易快速的方法迅速测定井下气体,严禁井内人员使用明火,防止发生缺氧中毒现象。

c、井下、井上施工人员应随时检查孔壁土体的稳定性,施工中应尽量保持原状土不被扰动,当发现孔壁出现流土、流砂、裂缝、坍塌等现象,应及时撤离现场,并将发现的实际情况向施工员、项目经理汇报,项目技术人员通过具体分析采取相应的加固,支护方案处置后,方可继续施工。

三、建筑周边防护棚:

(一)安全通道:

1、进入建筑物应设安全通道,安全通道应有明显的标记,非安全通道必须全部封堵,不得随意进出入。

2、安全通道入口处必须搭设有长(≥3m)*(≥2.5m)*净高(≥2.5m)的双层安全棚,双层安全棚之间的间距≥500,双层安全棚必须满铺脚手板,横杆间距不得>600,立杆间距不得>2m。

(二)用电设施:

对现场用电设施,总分配电箱应设有安全区域和标设警示牌、门锁及防护栏杆。

四、垂直运输机械操作安全

(一)塔式起重机

本工程使用一台塔式起重机,作为主要垂直运输。塔式起重机严格按塔吊起重机基础、安装、拆卸、运转等安全检查制度,以及操作规程执行。

塔吊委托专业单位安装和拆除,必须经审核,持有安装资格证书方可委托。

塔式起重机安装,运行,拆除安全重点。

(二)门式龙门架:

本工程主体工程完成后,拆除塔吊设置龙门架。

龙门架安拆运行,必须按《龙门架及井字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要求。

1、设置方案:

(1)本工程为七层框架,总高度24.7m,装饰期间设置两台门式龙门架。见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布置图。

2、安装要求:

(1)安装工艺流程:

a、龙门架定位;

b、龙门架基础施工(经安检人员验收);

c、底盘就位;

d、立柱安装(两侧立柱交差安装),临时固定或缆风绳拉结;与此同时卷扬机就位,地锚和接通电源;

3、架体基础的施工

(1)基础应按架体宽度(b+0.8)*1.00范围进行翻土夯实300㎜,再做300㎜厚3:7灰土,压实系数均须过到0.95以上,然后做(b+0.4)(一)*0.60*0.25钢筋(4Φ12,φ8@200)混凝土C20条形基础。

(2)地基承载力>80Kpa,表面平整度≤10㎜,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

(3)条基两端按龙门架立柱正确留置地脚螺栓。

4、架体安装:

(1)将最下面立柱与条基预埋地脚螺栓固定。

(2)两立柱上端进行拉结固定,然后两边立柱交替安装,两边立柱每安装一节,均用临时缆风绳或与建筑物进行固定。

(3)安装达到高度时架设天架,吊挂垂线,拉结缆风绳,每间隔二层与建筑物进行拉结。其垂直度调整到0.005H且<100㎜/

(4)安装导轨,导轨接头处不得出现1.5㎜的差台,导轨必须顺直,不得弯曲变形,其垂直度同架体要求。

(5)安装地导轮及穿钢丝绳。

5、龙门架安全保护装置:

(1)安装通向各楼层之间的通道,通道两边搭设高度≥1.2m栏杆和与吊盘之间的安全门。

(2)安装停靠装置,吊盘内外均有停靠杠,停靠装置必须灵活、可靠。

(3)吊盘设置进料安全门栅栏。架体四周(除进出料口)用密目安全网全封闭。

(4)搭设进料口和卷扬机棚,进料口长度≥4m,宽≥3m,高度≥2.5m。

(5)天梁下安装超高限位器,限位高度离天梁≥3m。

(6)设置紧急断电装置和联系信号。

6、龙门架运行:

(1)安装和保护装置完成以后,经安检专业人员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2)验收工作在检查各部位装置完善后进行空载运转,各装置动作有效后,再进行荷载试验,荷载应逐步加荷,按额定荷载的0.7、1.0、1.2倍进行试验,试验全部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操作。

(三)吊篮脚手架

1、防护要求:

(1)吊篮或吊架荷戴不得超过1150N/㎡,一般只能2人操作;

(2)吊篮使用的钢丝绳型式、规格和长度都应符合说明中的要求,保险钢丝绳直径(d)不得小于12.5mm。

(3)吊降吊篮时,须同时拉动手葫芦;

(4)吊篮四周用密目安全网封死;

(5)挑梁必须采用不少于14#的工字钢或16#槽钢。

2、注意事项

(1)禁止大风作业。

(2)必须设专人定期(在使用时每月不得少于两次)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

(3)起降操作时不得碰撞建筑物,且操作人员系好安全带。其吊篮脚手结构见附图。

五、施工机械操作安全

(一)砼搅拌机:

1、安装前准备:

(1)安装位置场地进行回填夯实、平整。防止因水侵后下陷,造成机械倾斜,造成机械损坏或倾覆事故。

(2)宽出搅拌机底面每边500㎜范围的地面进行硬化处理(100厚C20砼和表面1:3水泥砂浆抹光)。

(3)在搅拌机附近合适位置挖砌洗罐沉淀池(容量≥2m3),并设置污水抽水泵(1″泵)。沉清后的水重复使用,不得将洗罐水直接排入下水中。

(4)搅拌机场前设有钢筋隔栅的水沟,四周设有排水沟,排入沉淀池。

2、搅拌机安装:

(1)搅拌机就位后,将机体支起,砖砌支墩(外抹灰)支墩上设放枕木,使机体座落在支墩枕木上。

(2)利用水平尺或透明软塑料管注水进行测平,调正调平机体,保证机体在同一水平面。

(3)搅拌机上料斜道安装稳定,上料斗坑四周用砖或砼板砌档。

(4)拉接电源,设开关箱,开关箱离机操作人员距离不大于3m,开关箱必须设漏电保护器(额定电流≤15mA0.1s动作)。不得以搅拌机自身操作开关箱替代开关箱。机体外壳金属体必须与接地保护PE线相连接。

(5)接通水源,在搅拌机侧边设蓄水量≥1m3的蓄水箱。

3、搅拌机试运输前的检查:

(1)检查电器箱与电源接线是否正确;

(2)检查减速箱润滑油位和油质,不合格者应及时补充和更换;

(3)各个黄油注孔、杯中注润滑油;

4、空载运转:

(1)合闸点动搅拌机,检查旋转方向,及旋转平衡无异常噪声或冲击现象。

(2)拌筒正、反向旋转,每两分钟一个循环,反复进行15min后,查看电机,变速箱是否发热。

(3)上水泵上水是否正常,上水器计量是否正确。

(二)电焊机

1、一次线应完好无损,一次线必须架空拉接。

2、电焊机在潮湿地面应下面垫木板。

3、电闸箱接保护零线和漏电保护器。

(三)氧气焊

1、氧气焊氧气、乙炔表完好有效。

2、氧气瓶和乙炔瓶应分离≥6m放置。

3、操作场地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切割物体下方有防火和掉落措施。

(四)手持电动工具

1、胶皮软线必须采用三相四线制,电动工具外壳接有保护零线返回到电闸箱漏电保护器。

2、所用软线必须完好无损,对脱皮或已老化软线不得使用,所用软线其截面≥1.5mm。

3、操作人员操作时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操作面,所使用的工具停放要注意稳妥。

六、施工用电

(一)专业人员及档案

1、专业人员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装、维修和拆除必须由电工完成。本工程电工必须具备有五级水平。

(2)电工职责

①掌握本工程所有用电设备的性能,用电功率、电气设备操作方法和操作措施。

②经常检查用电设备运转情况,检查电气装置和操作设施是否完好。

③停用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箱,对较长时间不用的设备应拆除接线。

④搬迁或移位用电设备必须由电工进行完成。

2、安全技术档案

(1)现场用电设备建立档案,电气设备的试、检验情况做好记录。

(2)接地电阻进行测定记录。

(3)每月由电工对现场所有用电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以及接地电阻的测试,做好检查记录。

(二)接地保护及供电线路:

1、保护接零

(1)对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①电机、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②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③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架。

④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物件。

2、接地和接地电阻

(1)在配电总箱及送电线路中间和未端作重复接地。保护零线每一重复接地电阻≤10Ω。

(2)接地装置可利用建筑物正式接地线。

(3)接地体可采用角铁、扁铁、钢管或园钢。

(4)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5)对塔吊、施工电梯等高矗设备作防雷保护装置,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地阻值不得大于30Ω。防雷接地可利用建筑物正式防雷接地线。

方案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1、 编制依据

1、《重庆市建筑工地施工文明标准》[渝建发(20xx)39号]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重庆升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

4、重庆升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手册及作业指导书》。

2、 工程概况

结构形式:基础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塔楼剪力墙结构 建筑面积:总面积:36500m2 。

占地面积:约2300 m2

施工用地面积:800m2

建筑层数:高层住宅26层。

层 高:住宅楼层高3.0m,标准层层高住宅楼3.0m(H+3.0m),A栋工程±0.00=283.00m;B栋工程±0.00=278.50m。

建筑高度:-0.3m至83.40m

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本工程建筑类别为一类,按六度抗震设防,结构安全等级二级,框架三级(车库四级)抗震。耐久年限50年,耐火等级一级,屋面防水等级Ⅱ级。

3、 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

严格按重庆市建委渝建发(2000)39号文《重庆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规定执行,实行全封闭管理,现场做到“五化”:亮化、硬化、绿化、美化、净化。全面抓好施工现场的管理。组建以刘明为组长,陈元富、陈尚书副组长工地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组员为唐凯、方刘、胡贵才。

4、 封闭施工

本工程地处沱湾,为了树立良好的工程形象,充分体现我司的文明施工素质。我司将严格按照重庆市的相关规定,在施工范围砌筑和安装彩钢板围墙,进行全封闭施工。围墙高度2.2m,砖砌围墙用水泥砂浆抹光表面涂料,围墙上书写企业标语;在生活区域、办公区域和施工区域分别设大门,门头

重庆綦江华上新天D区A、B幢住宅楼工程 文明施工方案 标志号“重庆升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司徽,挂彩旗。两侧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大门口设门卫,门卫服装统一;健全管理制度;员工凭工作胸卡出入,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并且明确责任人。悬挂灯笼和喜庆标语,摆放长绿植物和花卉美化环境,烘托气氛。

5、 现场图牌标语

1、工地出入口设置“五牌二图”,即工程概况牌、现场出入制度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和现场平面布置图、效果图。

2、设置安全文明标语、宣传栏、阅报栏、黑板报、危险区域夜间施工设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设立急救报警电话标牌和健康环境标语。

6、 施工现场

1、施工现场的道路出入口用C30砼进行全硬化处理。

2、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槽,槽深400mm,宽300mm,槽用Φ25的螺纹钢焊接做盖板,间距80mm。沟槽排水畅通,设置沉砂井,采用高压水冲洗车轮。施工现场四周及场内设置排水沟。沟净宽250mm。高200mm,采用页岩砖砌筑,在沟槽端点设置积水井,然后用潜水泵抽排到场外的大沉水井内,用高压污水泵排在市政设施下水道内。做到场内平整干净、沟池成网、排水畅通、集中清淤、无积水,污水不外溢场内、场外。

7、 施工临设

1.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分别设置,并与施工作业区严格分隔开。宿舍室内净高不低于2.5m,室内作简易的吊顶,保证安全、卫生、通风、采光、防火均符合国家及公司安全文明检查条例。临设搭建报公司保卫科审批。

2.食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并持有《卫生许可证》,具有健全的食堂管理制度和防投毒措施,炊事人员持有健康证,要定期进行身体检查;穿戴白色清洁的工作服、帽。

3.员工宿舍采用砖结构,室内外抹灰涂料,简易吊顶,单上墙,建立严格的卫生保洁制度,有消毒、保暖和防蚊虫叮咬措施,暑期发放消暑降温药品。宿舍定期打药消毒。室内无异味,床面平整干净,用品“五线一方”(即工作服、鞋子、安全帽、毛巾、餐具成线,被子成方),每间宿舍安排专人卫生值日,负责该宿舍的清洁卫生。

4.生活区、办公区分别设置男、女厕所。厕所地面、墙面、便槽内铺设瓷砖,冲洗设施完善,专人每天定时清扫,蹲位按现场职工人数的5%留取。

5. 生活区、办公区分别设置足够面积淋浴式浴室、洗涤池。

6.现场设茶水供应点,配两台开水器,一台大型热水器,有防雨防尘措施,由专人负责确保供应。茶桶上锁并保持清洁。生活区、办公区、施工作业区设置可回收和不可回收生活垃圾带盖容器。

7.工地设置专门的吸烟处,设医疗保健室,由公司派专业培训合格的医务人员,制定急救和应急措施,开展经常性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和《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学习。

8、 材料堆放

a. 现场各类材料、构配件按平面布置图指定位置堆放。堆放方法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砂、石、水泥等大宗材料按指定位置堆放。严禁靠临边、洞口墙体堆放,风雨天气用彩条布进行遮盖,防止尘土飞扬。

b. 钢材、门窗、木材、水电材料按规格、型号堆放整齐,各种材料注有标识牌。

c. 防潮湿材料必须采取防潮措施,并采用60×100木枋架空。

d. 库房设有货架,分类堆码整齐,建有标牌卡、帐卡。

e. 易燃、易爆物品应隔离堆码、存储,存储方法符合《安全生产法》相关条款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由专人负责管理,配有足够的灭火装置。

9、 工完料清

a. 现场设置了建筑垃圾定点集中堆放,定时外运指定地点。落地灰、半砖头、钢筋头要合理利用到工程中去,不能利用的要回收到指定堆码点集中处理。

b. 扣件、模板、架料用后将水泥“锅巴”清除干净,损坏的要以新配件焊接、打油保养,不能使用的禁止二次使用。

c. 高空施工时的建筑垃圾清扫及转运扬尘措施,每道工序完工后的工完场清及日常维护管理措施

10、 分工标志

1. 施工现场所有管理人员佩带标明有姓名、职务(工种)、上岗证号的黄色胸卡,工人佩带灰色胸卡。

2. 电工、水工、机具工、机操工、电焊工、指挥工必须持有操作上岗证。

3. 安全员、质检员戴红色安全帽,其他管理人员戴黄色安全帽,工人戴蓝色安全帽。

4. 现场指挥、质量、安全检查监督人员佩带明显袖章和标志,危险区域派专人配章值班,进行安全喊话,并设置警戒区域。

11、 安全防护

1. 工程脚手架搭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密目式安全网实施全封闭,封闭高度高出作用面1.5m以上。

2. 施工现场“三宝”使用规范到位,“四口”及临边用钢管搭设护栏,并将钢管涂刷成间距为500mm,黄、黑相间的栏杆;洞口处采用双层安全兜网遮严,并设置警示标志。

3. 建筑施工临街面及人行道或车行道按规定搭设安全棚,采用双层竹压板遮盖,中间间距为600mm。

4. 脚手架、模板搭设和拆除严格按设计和验收要求搭设、拆除。

12、 施工机械、施工用电

1. 机械设备要整洁,保养到位,安全防护装置要齐全可靠,并按规定设置。2. 施工现场设备要定机、定人、定岗位职责挂牌或安全操作规程牌。

3. 塔吊及其他设备的基础周围应设置排水沟,不得积水,塔吊基础要设置避雷地极。

4. 施工用电严格按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用电,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程序,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供电方式。

5. 塔吊、外用电梯及其他垂直运输设备的搭设和拆除严格按租赁和验收要求搭设、拆除。落料平台在使用过程中有检查记录,挂上验收合格牌。

13、 消防措施

1. 工地有严格的消防制度,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和防火制度牌,配备有消防灭火小组。

2. 出入口、办公室、材料库房、职工宿舍、配电房配有干粉、泡沫灭火器和消防栓。

3. 施工前报批现场施工动火审批和监护措施,并邀请电业局和生产安全部主管电器负责人到现场指导安装。

4. 职工宿舍间设置防火疏散通道。

5. 适时进行消防演习,对义消队员进行定期培训。

14、 对周边建筑物的影响和烟尘控制

1. 职工食堂所用燃料采用液化气。

2. 施工现场不设洗灰池,直接从异地采购熟石灰膏,沥青采用煎熬的沥青成品,不采用自熬沥青。

3. 该建筑物楼层较高,施工中的垃圾清扫堆积在各使用楼层,由施工塔吊往下吊运。施工所用的污水采用有组织排水,从各楼层电梯井道向下排,排到最底层用水泵将水抽出,排放到市政地下水道内。

15、 运输管理

1. 施工现场运送各种材料、预拌砼、垃圾、渣土等,尤其对垃圾采用浇水且用帆布遮盖的防护措施,以免外运时渣灰漫天飞扬、洒落和流溢。

2. 运送各种材料的车辆到施工现场内,由材料部门派专人负责管理。并在出现场门口时进行冲洗槽,由专人采用高压水冲洗车身和轮胎,并且制定车辆出入管理制度,未冲洗干净的车辆严禁出门,确保车辆行使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不影响市容卫生。

16、 施工噪声控制

1. 按照建筑施工噪音管理的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措施降低施工噪音,并对躁音进行适时监测。

2. 本工程采用直供商品砼,减少了机械噪音。

3. 施工工艺或其他特殊原因进行夜间施工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安排在白天将有噪音的工作完成;确实不能完成的,报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施工,不得擅自动工。

17、 治安秩序管理

1. 工地建有严格的治安保卫制度。责任分解到人,分解到各个班组长。

2. 门岗建立进出场制度,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思想觉悟高。

3. 工作人员统一发放服装,佩带袖章,着装整洁,工作人员要求形象素质好。

4. 现场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 避免现场发生偷盗、打架、斗殴、赌博等,一经发现予以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 现场人员在外每发生一起治安事件处罚500元,并且驱逐出施工现场,永不录用。

6. 治安管理人员要树立高尚的企业形象,文明执勤,要遵守职业纪律、职业道德。维护生产、工作的正常秩序,确保企业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

18、 建立职工小家

创建重庆市“模范职工小家”。建好职工小家,在现场设置职工小家娱乐室,配置必要的学习、文化、娱乐设施,为广大员工提供良好的环境,把职工小家建成安全、民主、温暖、学习、效益和充分体现人性关怀的家。教育全体员工爱国爱家、爱岗敬业,鼓励员工自学成才,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从而提高项目整体素质,增加经济效益。

方案三:小高层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是东莞市南城区**农民公寓C区工程,位于东莞南城区蛤地,由南城区**社区居委会兴建,广东省***工业设计院设计,东莞市**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由广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建。本工程占地面积为2243.18㎡,总建筑面积21168.00㎡,建筑层数12层,含地下一层。建筑高度37.25米。

二、施工总平面布置

1、现场道路

原有大门作为施工车辆主要进出口,施工临时道路土方开挖前,用辗压机辗压平整,铺设15cm厚碎石道渣,然后从工地出入口大门至施工现场间的路面浇灌长50m厚20cm的C30混凝土路面。保证车辆出入方便安全,也有利于文明施工。基础土方开挖时,安排专人轮班在工地出入口冲洗土方运输车辆的轮胎,避免运输车辆轮胎的淤泥污染市容路面。

2、现场排水

现场排水主要考虑雨天地面雨水以及其它用水能迅速排除,并防止进入基坑。地面做成一定坡度,使水及时排向排水系统。

3、材料、构件堆放

工地生活区前面的空地浇捣300㎡的硬底化,作为施工临时使用场地,作砂、碎石、水泥、砖和钢筋、模板等堆场,分类堆放并标识。

4、机械布置

塔吊:主体结构施工所用QTZ630塔吊布置于工程C2区前面,塔吊臂长50m,塔吊安装高度高于井架。设置井字架主要供砌筑材料、装饰材料等运输之用。砂浆搅拌机靠近井架、灰、砂堆场。

5、施工临时用电

根据施工机具用量计划,现场施工机械电动机、电焊机总功率为W=350kW,现场照明用电按动力用电的10%计算,则用电总量为:35KW。本工程施工临时用电,由建设单位配电房直接供给,工地用电用橡皮线由配电房接至现场配电箱。

6、施工临时用水设计

水源:本工程施工队用水是公路边原设有城市自来水管,由建设单位负责引入施工现场。考虑到城市自来水供水管的压力情况,本工程由管网直接供水,2层以上用高压水泵向各层楼面供水。

7、临时设施

本工程临时设在工地范围内,场内办公室、员工宿舍、仓库、厨房、卫生间。现场砌砖做法,符合防火要求。

三、安全管理及安全生产措施

一、施工安全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建筑施工安全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归纳为四个方面:提高认识、健全机制、落实措施和严格管理。

1、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需要不断解决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和推行不力的问题,即需要包括企业领导者、安全职能部门、项目和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安全人员和工人一起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的工作。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和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2、健全体制——建立完善的建筑施工安全保证体系。确保建筑安全的工作目标,就是杜绝重大安全意外事故和伤亡事故,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意外事故和轻伤事故,最大限度地确保建筑施工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这就需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3、落实措施——做到编制、实施、监督和处置四落实。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落实,即落实实现组织保证体系和技术保证体系的措施要求,并做到在编制、实施、监督和处置等四个环节上的落实。

4、严格管理——做到“二严、三及时、四不放过”。

①二严: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严格按程序、规定、措施和制度办事;

②三及时:及时检查、及时汇报、及时研究和处理;

③四不放过:不放过任何情况下的违章,不放过任何理由下的改变措施,不放过任何形式的不安全状态和行为,不放过任何程度的异常情况。

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安全伤害指标控制在2‰以下。

2、杜绝死亡、火灾、交通、设备等重大事故。

3、使员工有共同理想及奋斗目标。

4、工地达到市文明工地。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分公司经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以分公司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3、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4、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在安全生产上对分公司经理负责。

5、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工地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管理活动。

6、各级职能部门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7、分公司经理、项目负责人和各部门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上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四、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1、安全生产教育的目的和作用是使企业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方针,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2、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对新进场工人和调换工种的职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3、电工、焊工、架子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及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且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复审。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人,要进行尘毒危害的防治知识教育。

4、要定期培训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干部,其中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施工员、班组长是安全教育和培训的重点。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五、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外排脚手架、高支模、施工临时用电等大型特殊工种,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得开工。

2、采用新的技术、新的工艺、新的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安全技术必须要有针对性和具体化。要针对不同工程的结构特点和不同的施工方法,针对施工场地及场地周边环境等,从防治上、技术上和管理上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所有安全技术措施都必须明确具体,能指导施工。

4、各级正副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以及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生产的安全负技术责任。

5、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过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能执行。

6、经过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不得随意修改或拒不执行,否则,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要追究责任,如果由于安全技术措施内容有问题,发生伤亡事故,要追究编制人与审批人的责任。

7、根据需要必须修改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时,应按原编制与审批的分工与程序办理。

8、工程开工前,工程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9、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施工队长、工长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

10、班组长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交底。

六、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1、分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2、工地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组织一次对该施工项目安全检查。

3、班组班前、班后岗位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4、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须进行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5、各级安全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须检查安全生产。

6、脚手架、上料平台、斜道的搭设,塔吊、垂直运输机(架)等大型施工机械的安装,现场施工用电路线架设等需经班组自检,有关部门专业验收检查合格后,与使用单位办理交接安全检查手续,方可使用。

7、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应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以督促整改单位消除隐患。对有即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组、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立即整改。

8、被检查单位收到“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停工指令书”后,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复查。

七、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在工程施工中,认真执行东莞市建委《关于建筑工地规范使用“三宝”的通知》和国家“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施工现场临时安全用电规范”、以及广东省广州市颁布的有关防雨、防滑、防雷、防暑降温和防毒等安全措施。

2、对进入现场的工作人员,实行入场教育及上岗教育,对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均进行考核、持证上岗。

3、土方施工中,施工人员要经常注意边坡是否有裂缝、滑坡现象,一旦发现,应立即停止,待处理和加固后才能进行施工。

4、各种脚手架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支搭和使用脚手架的负责人及安全人员共同进行检查,履行交接验收手续。特殊脚手架,在支搭、拆装前,要由技术部门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并报上一级技术领导审批后,方可施工。

6、建筑物的出入口应搭设长3-6m,宽于出入通道两各1m的防护棚,棚顶应铺满不小于5cm厚的脚手板,非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必须封严。临近施工区域,对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地方,必须支搭防护棚,确保人物的安全。

7、严格按照安全要求搞好“四边、五临边”防护。

八、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1、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2、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方可从事特殊作业。

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

4、对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给予适当奖励,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者,根据违章或事故情节以予处罚。

九、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必须坚持进行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活动。

2、严格组织班组的班前安全交底。针对当班内容、作业环境、作业特点、作业人员素质组织班前交底。

3、班前交底活动情况的检查,每工班不小于二次,工后进行讲评。

4、班前交底活动考核与经济挂钩,未参加交底活动的个人,扣减当日工资的20%,未进行班前交底活动的班组,扣减全班组工资总额的10%。

十、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机具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4、施工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及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应停止其使用。

5、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6、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合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7、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十一、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制度

1、发生工伤事故,必须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处理和领导、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防范措施和隐患没有消除不放过。

2、发生轻伤事故,工地要组织人员按四不放过处理整改,并于当天上报分公司。

3、发生重伤事故工地,应立即组织抢救,并立即上报分公司,保护好现场,施工队组人员调查,上报分公司,分公司在12小时内上报总公司。

4、发生重大作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工地应立即组织抢救,并立即上报分公司,并保护好现场。分公司立即上报主管机关,劳动局、检察院、总工会等上级组织等候处理,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

5、各种事故均必须填写伤亡事故记录表,重大事故必须在20天内写出详细的调查报告并上报。

6、对事故责任者根据责任轻重损失大小,认识态度提出处理意见。

7、对因工负伤的职工和死者的家属要亲切关怀,给予慰问,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8、工伤事故发生后应做好工伤事故档案资料保管工作。

9、对事故要分明责任,严肃处理。

十二、安全生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安全生产资料档案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项目经理部安排一或两人(资料员、安全员)负责记录、整理、收集安全生产资料,建立档案。

3、分公司经理、项目经理要经常检查了解指导资料整理建档工作。

十三、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1、分公司根据承建项目的施工情况,安排适量的款额购置劳动保护用品。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之需要。

2、实行施工现场劳动保护管理每日自检制度。每天由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进行全面自检,凡违反施工现场劳动规定的要求及时指出并整改。由施工员在当天的施工日志上做出自检记录。

3、分公司定期自检。每月由分公司主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带队,到施工现场检查,对于不符合劳保要求的采取“三定”原则(定人、定期、定措施)予以整改,落实后及时做好复检复查工作。

十四、消防管理制度

1、成立以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为组长,以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消防管理小组,其它成员若干人。

2、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3、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4、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5、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6、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7、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的,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8、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9、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10、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11、在施工过程中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2、冬季施工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凡经有关部门确定的重点工程和高层建筑,不得采用可燃保温材料。

2016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建筑物安全实施方案 第八篇

今年5月份以来,全国部分地区相续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央和省、市领导先后政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和国务院6月至9月底集中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要求,结合《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和《2016市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市住建委决定从2016年6月开始延长至10月底结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五个月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近期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指示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隐患大整改,做到领导在一线督导、措施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服务在一线体现、经验在一线推广、事故在一线防范,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市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责任相一致的奖惩考核机制;努力提升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实现安全生产长效管理。通过查隐患、抓整改,达到“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目的,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范围、检查方式及检查时间

(一)检查范围: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房屋拆除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检查方式:本次检查贯穿夏季、汛期,采取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对所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市住建委组织委相关部门对本辖区内所有建筑施工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和行业指导,实行检查-整改-再检查-再整改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时间:2016年6月28日—10月28日。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即日起要立即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市住建委在7月起对本辖区内所有建筑施工项目开展全面监督检查。

四、检查重点及具体安排

(一)检查重点: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建筑起重机械、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关键部位和环节,严厉打击“三违”行为。突出检查施工现场防台风、防雷、防雨、防滑、防坍塌、防坠落、防火灾等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建筑施工工程和房屋拆除工程现场检查,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及档案,有无安全技术措施,有无安全技术交底,特种设备是否检验检测,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文明施工,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各种制度及岗位职责是否齐全完善并实施,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及用工合同等。

(二)具体时间安排

(1)7月份,开展夏季高温、汛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夏季汛期、高温中(强降水、台风、大风等极端天气)较多的特征,重点检查基坑、围墙、建筑物和生活办公区域周边的防护设施,防止基坑、围墙坍塌和滑坡事故发生。同时,组织对重点项目、大型项目上作业施工的一线职工进行高温季节施工慰问活动。目前已与上兴镇人民政府、竹箦镇人民政府联动完成上兴、竹箦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本月即将与南渡镇人民政府、戴埠镇人民政府、埭头镇人民政府联合进行镇区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

(2)8月份,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及扬尘治理工作。结合建筑施工消防安全要求,与市公安消防大队联合检查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落实情况,重点部位和各类易燃易爆作业、生活区域防火安全管理。并与市环保局开展扬尘治理工作,防治扬尘污染,推进绿色施工。本月将继续与社渚镇人民政府、上黄镇人民政府、别桥镇人民政府、天目湖镇人民政府联合进行镇区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

(3)9月份,开展建筑起重机械整治和房屋拆除工程现场检查工作。检查现场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隐患,防止机械事故发生。以建筑起重机械整治为重点,加大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整治力度,彻底排查各类脚手架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吊篮,依照有关安全技术规定进行严查;检查外电线路(高压电线)与建筑物、施工机械和临时设施等安全距离以及施工用电的安全隐患,防止触电事故发生;检查洞口临边安全防护设施,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发生。同时,对全市房屋拆除工程项目集中进行安全检查,进一步加强房屋拆除工作的安全监督管理,规范房屋拆除施工行为。本月继续将与南渡镇人民政府、戴埠镇人民政府联合进行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

(4)10月份,开展饮食卫生安全专项检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城市燃气安全专项检查。联合市卫生监督所联合检查建筑施工现场饮食卫生,保障我市广大施工单位建筑工人身体健康,防治食物中毒事件及肠道传染病的发生。进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检查,实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监管程序化、制度化。与市安监局、质监局、公安消防大队配合,对燃气生产经营单位、燃气场站、市政燃气管网等进行重点检查,深化城市燃气安全管理,确保燃气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各单位面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要按照省、市、委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立即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制定排查计划,迅速组织人员对所辖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抓好自查自纠工作,真正把责任落到实处,做到“场所必查、有患必治、重患必停”,抓到细处,建立起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机制和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实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整改。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检查责任,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把检查责任落到实处。应根据施工重点部位、重要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建立隐患登记制度。各企业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突出事故易发的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深入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特别是现场监理应主动履行职责,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本次检查要全面、系统、彻底地排查隐患。既要查现场隐患,更要查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检查中发现相关责任单位未开展自查自纠,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将对其通报批评,问题突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记为不良行为并严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四)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和广大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引导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要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举报事故和非法违法行为,对检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被动应付的单位,要公开曝光。

2015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
建筑物安全实施方案 第九篇

第1篇: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函〔20XX〕38号)、市安委会转发Xx省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冀安委传〔20XX〕3号)和省教育厅4月16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教育局决定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上级有关指示、要求,按照“三进二十六防”涉及的内容,以排查、整改隐患为重点,确保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安全。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

此次检查从4月29日开始,到6月5日结束。采取各学校自查、县(市)、区督查、市教育局组织联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校自查时间:4月29日-5月10日,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填写《学校安全工作隐患排查表》,由学校校长、主管校长签字,上报县(市)、区教育局;县(市)、区督查时间:5月11日-20日;市联合检查时间:5月24日-6月5日,抽调各县(市)、区教育局主管局长、直属学校主管校长或安全科(处)长、主任,组成16个检查组,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检查分工情况见附表三。市教育局督查情况由各检查组长于6月20日前统一上报市教育局安全处;在学校自查和各县(市)、区督查期间,市教育局组将随时对各学校进行抽查,对检查不认真,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学校消防设施

1.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是否按标准配备,是否能正常使用;

2.消防通道是否通畅;

3.电线、线路是否存在老化、破损等情况;

4.消防疏散标志是否按要求进行设置。

(二)学校门卫值班

门卫人员的配备要符合规定、值班登记情况、师生进出要有明显标志,坚决杜绝非本校车辆进入,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和在校园门口逗留,学校是否按要求划定家长等候区。

(三)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

1. 炊管人员的管理;

2. 落实食堂值班,特别是夜间值班;

3. 坚持进料索证制度,把好来料进口关;

4. 食品卫生,做好食品留样,以备责任倒查。

(四)学校设施设备

1.校舍是否存在危房;

2.校车的管理与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3.体育器材设施是否安全适用;

4.实验室危险化学物品保管情况;

5.各类电器设备是否安全使用;

6.学校教室、实验室、礼堂、食堂、宿舍、厕所、游泳池等重要场所。尤其是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河水危害位置的校舍,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五)校园周边

1.学校周边治安秩序问题;

2.学校门***通安全问题;

3.校园周边饮食安全问题;

4.校园周边文化环境。

四、检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校要按规定和时限立即行动起来,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校校长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各检查组对所抽查的每一所学校要认真排查,掌握情况,摸清底数,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认真填写“三进二十六防”配套的检查表。通过各种形式的检查和整改,使学校的安全工作更加抓实。

(二)全面整改,督促落实。各学校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凡学校能够自己整改的要限期完成;学校整改有困难的,要逐级上报,限期解决。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及时检查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整改要提出时间表并明确相关责任人。

(三)强化督导,确保实效。此次检查是落实国务院、省、市安委会和市政府“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具体行动,检查工作一定要严肃认真,绝不能应付了事。对检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2篇: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宿松县教育局和公安局联合下发的教秘【20XX】12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我乡小学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坚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经中小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 长:余素龙

副组长:宗富洪、蔡贤书、李水罗

组 员:罗春华、田先明、余玉峰、石先平、程立根、吴山水、夏金才、柴桂根、周建春、张松林、司涛波、叶培荣、吴尔央、柯勇奇、龚其林、夏兰吉、许玉先

二、检查内容:

1、建筑安全。重点检查各完小校舍(包括楼房顶面、外墙、阳台、门窗、楼梯扶手等)、围墙、厕所等处及供水、供电设施的安全状况,检查楼道、走廊及其它通道是否畅通和安全。

2、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各完小消防责任制落实情况,学校教学楼、宿舍楼、办公楼、会议室、餐厅、实验室、图书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配备是否达标完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有无应急救援预案。

3、交通安全。重点检查各完小接送学生上学、放学的车辆安全及学生上下学途中交通安全状况,交通要道通过校门口的安全措施,学校安排教师路队护送情况等。

4、食品安全。重点检查各完小食堂卫生管理情况以及校园内外食品卫生状况。

5、安全教育。重点检查各完小安全预案的制订及安全演练开展情况,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学校开展的防溺水教育、法纪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安全教育情况。

6、校园周边环境。重点检查各完小周边是否存在网吧、游戏厅、文化娱乐厅、书店等,以及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其他状况。

7、隐患的排查和整改。重点检查各完小安全隐患的排查是否制度化、常规化,是否建立安全隐患台帐,目前安全隐患的存在情况。

三、职责分工:

1、各完小先组织班子成员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上报中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中小蹲点干部和该完小校长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所属学校逐项进行检查。

3、中心小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全乡各完小进行逐校检查,并认真填写好《全县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检查表》。

四、工作要求:

除了近期内把以上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到位外,我们还应该在今后有关安全工作中,把它作为学校常规管理工作中的一项最基本的工作来抓。现对下学期安全工作特提出如下几点要求。

(1)、要有详细的安全工作计划,并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其二要有详细的安全纪实,有应急预案,有应急演练、有安全法制讲座、有明确的责任追究制度;在计划中要有定期的对安全隐患排查日程等。

(2)、加大力度对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在下一学期中我们对难以治理的学校周边环境,将会同公安机关坚决整治到位。

(3)、杜绝三轮车接送学生。在下学期中我们的口号是“宁愿不开学,也要杜绝安全隐患”,坚决规范接送学生的车辆,要求证照齐全的合格车辆接送学生。

(4)、开展“六个一”活动。在县教育局的指导下,切实开展好“六个一”活动,杜绝所有的安全隐患。

第3篇: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日前,国务院安委会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XX〕9号),按照省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通知精神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立即组织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深入、彻底的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孙大明书记为组长,许飞洲副镇长、戚良祖副镇长、顾文杰副镇长为副组长,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三、检查范围

全镇各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和领域。

四、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

3.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4.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

5.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6.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7.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8.应急管理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

9.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10.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其他应检查内容。

五、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本次大检查以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为主,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检查和督查。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11月30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发动职工群众,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本单位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环节开展全方位的安全大排查,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开展自查,全面细致地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加强防范措施,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责成有关人员现场整改。重大隐患必须落实具体整改时限、措施、责任、预案,列入台帐管理。通过大检查,进一步完善企业日检制度,提高企业作业场所现场管理水平。

(二)检查整改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镇政府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进行全面检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开展重点检查,重点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跟踪督促整改,暂时不能完成整改的,列入重点监管计划,确保整改到位。请镇安监办对化工企业、冶金铸造企业、烟花爆竹安全检查情况;企管站、园区办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化工、冶金铸造、烟花爆竹除外)安全检查情况;派出所对区域内民用爆炸物和消防、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情况;农路办、交警队、派出所、农机站对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村镇建设服务站对液化气充装点检查情况;建设管理站对在建工程安全检查情况;文卫对食品和学生在校活动及校车安全检查情况;农路办对码头吊专项整治情况;农机站对农业机械安全检查情况;水管站对水利行业安全检查情况形成总结,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于12月15日前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三)镇政府督查阶段(12月15日至12月20日):由党政负责人带队,对分管各条线的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全面检查,不留死角。这次大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根本,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指导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和岗位,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检查到位,按照“绝不放过一个漏洞、不丢掉一个盲点、不留下一个隐患”的要求,全方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扎实开展督查检查,既重视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督查检查,又要抓好面上的检查和抽查,既要抓好生产一线、作业场所、生产装备的检查,又要抓好安全制度、操作规范、人员管理的检查,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网覆盖到所有地区、行业领域和作业岗位。

(二)整改彻底,不留后患。各检查组要认真进行检查,做到查隐患、促整改、强基础、防事故,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根据情况分类汇总,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即查即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制订整改计划,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到位;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经营的,要责令企业和零售单位停业整顿,整改未到位的不得恢复经营。

(三)检查认真,不讲情面。要针对四季度能源、原材料和交通运输市场需求旺盛的特点,深入开展“打非”专项行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防止回潮反弹。要层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严格执行停产整顿、从重处罚、关闭取缔、严格问责的“四个一律”打击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搞好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和衔接,防止因失控漏管酿成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第4篇: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按照市安委会转发《天津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及《滨海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和《滨海新区汉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营城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夯实安全生产“双基”工作,严厉打击违规违章行为,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促进企业进一步健全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深入彻底排查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检查范围和职责分工

此次安全生大检查要结合我镇实际,重点检查化工企业、渔业船舶、建筑施工等方面的安全生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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