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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 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

2016-12-02 13:46:40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支部 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共9篇)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为加强党内监督,更好地坚持民主集中制,防止个人专断和软弱涣散两种倾向,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制定本制度。1、凡属方针政策的大事,凡属全局性的问题,凡属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

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
支部 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 第一篇

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

为加强党内监督,更好地坚持民主集中制,防止个人专断和软弱涣散两种倾向,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制定本制度。

1、凡属方针政策的大事,凡属全局性的问题,凡属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

2、班子成员在集体讨论问题时,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如对集体作出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保留意见。也可向上级组织报告。任何个人无权擅自更改集体决定。各种意见和主要理由应当如实记录。讨论干部任免事项,还应当如实记录好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情况。

3、领导班子决定重要事项,应当进行表决。表决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当记录在案。

4、严禁“家长制”,不搞“一言堂”,不搞少数人说了算。不允许任何领导实行个人专断,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讨论表决时,必须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

5、领导班子的每个成员要按照集体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大胆地、负责地、创造性地工作,努力克服困难,完成分管的工作任务。

6、领导班子的每个成员在执行集体决定,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要及时沟通情况,互相配合,互相支持,自觉地、协调一致地工作。

7、除遇紧急情况外,对于应当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他班子成员意见,而自行决定的,其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个人负责。

8、领导班子成员不遵守、不执行集体的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工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责任。

党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制度
支部 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 第二篇

鹿寨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党支部

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制度

局(营销部)党支部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是民主集中制在领导制度上的体现,是民主集中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这个制度,有利于发挥每个支部委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使党支部能够依靠集体的智慧和经验,做出符合实际的决定,实施正确的领导,防止个人专断现象的产生;同时,每个支部委员又有明确的分工,可以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主管范围内的非重大问题。主要内容包括:

一、集体领导的原则

凡是涉及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重要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处理,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必须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后做出决定,决不能个人说了算。支部委员会集体做出的决定,每个支部委员都必须坚持执行。

二、支部委员的分工负责制

根据党支部的工作任务,每个支部委员应明确分工负责一个方面的工作。这里的分工负责也是以集体决定为前提的,分工不是分片包干,不是指分管哪一部分工作的领导对自己所分管工作的重大事情也可以个人说了算,而是指集体讨论决定后,由分管的个人去实施、去执行集体的意志。支部委员所独立决定的问题,

只是自己分管范围内的非重大问题。每个支部委员都要尊重和支持支部书记的工作。每个委员之间要密切配合,要做到分工不分家。

三、党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2、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解决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并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互相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部各方面的关系。

5、抓好支部委员会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四、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

1、分管组织工作。了解和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检查和督促支部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

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支部、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奖励支部、党员的建议。

3、负责发展工作。对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计划、意见,具体办理有关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统计登记及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等手续。

4、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

5、做好党内统计工作。

支部组织委员协助支部书记开展工作,支部书记不在时,由支部组织委员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五、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

1、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时事政治以及完成上级布置的学习任务,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支部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工作和主题教育活动。指导本单位的群众学习业务知识,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等。

二○○八十一月二十日

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
支部 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 第三篇

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进一步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提高领导班子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规范领导班子的职责,明确领导成员的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领导班子和成员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部署及中央关于“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规定,本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依法行政、公道正派、团结协作,共同维护集体领导,认真、负责地履行个人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二、工作原则

凡属有关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以及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召开相应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

三、职责要求

(一)班子成员在集体讨论问题时,应严格执行议事规则,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各种意见和理由应当如实记录。

(二)班子主要领导要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搞“一

言堂”,不搞少数人说了算。

(三)班子成员在会议和实际工作中,可以发表个人意见,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但个人必须服从和执行集体的决议。

(四)重大事项应当通过集体表决决定。表决时可采用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等方式,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的方式和结果应当如实记录。

(五)每个班子成员对分管的工作要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也要关心,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互相协调,做到既分工又合作。

(六)班子成员的具体分工必须以正式文件下发。

四、纪律要求

(一)凡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坚决服从和执行,在此前提下,可保留意见,也可向上级组织报告。个人无权擅自更改集体决定。

(二)除遇紧急情况外,对于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而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他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造成集体损失的应根据损失的程度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如果领导班子成员不遵守、不执行集体的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工作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的程度,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

行)》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共青团盘锦市委员会 二○一一年一月三日

党总支委员会按照民主集中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
支部 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 第四篇

南京中医药大学信息技术学院、中医药文献研究所

党总支委员会职责与议事规则

院所党总支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紧密围绕学校和院所的中心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和促进党的建设和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为加强和改善我院所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院(系)党建工作基本标准》和《南京中医药大学学院党组织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我院所实际,制定党总支委员会职责与议事规则如下:

一、党总支的职责

1、党总支委员会是院所的政治核心,负有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单位贯彻执行的责任。

2、参与讨论和决定院所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院长所长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3、加强学院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指导所辖党支部开展好各项工作。

4、加强党政领导班子的思想理论建设,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领导班子的作风建设,有勤政廉政的制度措施;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配合学校做好领导班子的考核。

5、按照党员发展工作的方针和原则要求,做好院所经常性的组织发展工作。

6、领导并负责院所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行政领导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做到齐抓共管。

7、对院所师生员工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教育,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引导师生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8、配合组织部门共同做好本单位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做好本单位党支部、工会、共青团干部和专职学生工作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工作;会同行政领导一起做好本单位行政办公室、科级干部的任用、培养、考核、监督和学生班主任的配备、管理工作。

9、负责学院师生员工在出国﹑职称晋升等方面的政治审查工作,向学校党委提出主导性意见。

10、领导学院的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其独立地开展工作。

党总支委员会按照民主集中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党总支的重要工作由党总支委员集体讨论,分工组织实施。党总支委员职责分工如下:

1、党总支书记职责:

(1)主持党总支的全面工作,负责制定党总支的工作计划,安排党总支的工作,主持召开党员大会和党总支会议,将党总支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及时地提交党总支委员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及党总支党员大会、党总支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检查党总支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向党总支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3)负责抓好党总支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指导,了解党支部建设情况,检查督促党支部的工作。

(4)经常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及群众的思想状况,发动党总支成员和党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与党总支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团结同志,加强修养,相互配合,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负责人的相互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

极性,共同做好工作。

(6)负责抓好院所领导班子建设,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充分发挥班子集体领导作用。根据学校党委的安排,定期组织召开本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

(7)做好有关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工作;做好师生员工在出国﹑职称晋升等方面的政治审查工作,向学校党委提出主导性意见。

(8)分管学院学生工作,抓好专兼职学生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学风建设,努力做好育人工作。

(9)负责完成上级党委安排和部署的其他工作。

2、 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1)协助党总支书记组织开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决议的活动,对党总支的组织工作提出建议。

(2)了解和掌握党总支的组织状况,按计划组织党总支和检查督促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按党章和上级有关选举工作的规定,积极做好党总支、支部改选的组织工作。

(3)收集和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和支部组织工作方面的情况。对支部的组织建设提出建议,并在党总支讨论决定后负责组织实施。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组织评选优秀党员等活动。

(4)根据党总支的实际情况,提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意见及安排,具体组织评议党员的工作。

(5)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组织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工作计划,经党总支讨论通过后主持实施。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审查和办理吸收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考察和转正的手续。

(6)做好党员的组织管理工作。开展对党员的组织鉴定和考核。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检查收缴党费等工作,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统计工作。

3、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决定的宣传工作,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按照党总支决议,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出思想政治工作的计划和措施,协助书记抓好思想政治工作。

(2)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根据党员的情况,拟定党员教育计划,与工会、团组织、学生工作负责人共同拟定对群众进行政治理论、形势任务教育计划及教职工、学生政治学习计划安排,经党总支讨论通过后,主持实施。

(3)配合行政负责人对所属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校风、校纪教育,鼓励做好本职工作,了解和掌握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的先进人物,宣传他们的事迹和经验,提出奖励和表扬的建议。

(4)指导、协调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4、纪检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1)协助党总支抓好党风党纪工作,根据学校纪委和党总支的安排,对党员进行党风和党纪教育。

(2)检查了解支部和党员执行党章、准则、条例,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决议和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查处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对违纪党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办理处理手续。考察了解受处分的党员。

(3)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受理党内外群众对党员违纪的检举、控告和申诉。

(4)经常向党总支及上级纪检部门汇报和反映本单位的党风、党纪情况。

(5)协助学校监察机关和本单位行政领导处理非党员的违纪案件。

5、保卫委员岗位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保卫和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本部门、本单位切实可行的保卫、保密工作计划。

(1)指导、协调本单位的保卫和保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开展保卫和保密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保密意识。

(3)组织保卫和保密检查,监督落实保卫、保密规章制度的执行。

6、统战委员岗位职责

(1)对党员进行党的统战政策教育,提高全体党员积极做好统战工作的自觉性。

(2)具体落实统战政策,经常了解统战对象的思想、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

做好对他们的安排使用和培养工作。

(3)经常、广泛地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积极热情地帮助他们在工作中做出成绩,在政治思想上不断取得进步。

(4)安排党员与统战对象交朋友,满腔热忱地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使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协调一致,搞好本单位各项工作。

二、党总支会议议事规则

1、党总支委员会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特殊情况下可以委托委员主持。全体委员均应出席党总支委员会会议,特殊情况下也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召开。党总支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不是党总支委员的行政领导、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分团委书记必要时可以列席总支委员会的有关会议。

2、党总支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同一问题的赞成人数超过到会委员半数为通过。如对重要问题意见分歧较大,暂时不能形成决议,除紧急情况外,一般应暂缓做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议,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

3、会议议题由书记、或委员与书记商量后提出。涉及本单位建设、发展和改革的重要议题,书记提出前应与院长所长充分酝酿。会议议题及开会时间,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凡提交会议讨论的重要议题,有关人员会前应做好充分准备。

4、党总支委员会会议的议事范围主要包括:

(1)讨论、决定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部门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意见。

(2)讨论党总支年度和学期计划及工作总结。

(3)与院所行政一起讨论和决定学院、研究所教学﹑科研﹑内部管理等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听取院所行政负责人通报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工作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党支部集体领导制度
支部 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 第五篇

党支部集体领导制度

1、集体领导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的各级领导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坚持支部集体领导,反对个人说了算,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准则。

2、凡属涉及到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必须提交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准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3、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是实现党支部集体领导的基本形式,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要组织召开好每一次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

4、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开会时,要充分发扬民主,不搞“一言堂”或一团和气,也不搞个人说了算;要善于听取党员的不同意见,并对各种意见进行详细记录。

5、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作决定和进行表决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6、党支部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不准借口集体领导而搞个人专断,也不准借口分工负责而互相推诿。

7、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正确处理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的关系。在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支部书记与其他委员、支委成员与每个党员一样,都只有一票的平等权利。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都要有民主作风,要充分尊重每个党员的权利,团结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执行党支部的决议。

8、支部委员要积极支持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

记的领导和监督,当好支部书记的助手,使党支部能够进行和坚持坚强有力的集体领导

党支部议事规则

1、党支部议事的形式为支部大会和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凡属党支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支委会应提出初步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支部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支委会由支部成员参加。

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人员参加。

3、支部大会、支委会在召开前,应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议事内容等通知与会人员。

4、参加会议人员都能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对所议事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定。议定重要问题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进行表决,获得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才能有效。对于重要议题发生争执,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应暂缓作出决议或决定,会后进一步酝酿,在取

得基本一致后,再讨论表决,必要时,可报告上级党组织。【支部 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

5、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党员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在没有重新决定作出新的决议的情况下,必须无条件按照决议坚决执行。

6、每个党员都要积极支持和尊重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应按

照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7、支部书记对决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承担责任,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

8、支部大会、支委会由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并注意保密。

党支部党内表决制度

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党员个人代表组织发表重要主张,如果超出党组织已有决定的范围,必须提交所在的党组织讨论决定,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党组织报告。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2016团员 三会一课 制度
支部 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 第六篇

团员 三会一课 制度

团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团员自我教育的具体形式,是加强团的思想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是团支部组织生活的基本内容。

一、支部团员大会

1.支部团员大会是团支部的领导机关,是团支部组织生活的重要形式,是发扬团的民-主,保障团员权利,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重要措施。

2.支部团员大会一般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3.支部团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是:根据党支部和行政的要求,讨论团员在生产、劳动、工作或学习中如何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学习和讨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上级团委的决议;讨论青年的要求和意见;选举支部委员会、选举出席上级团员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接收新团员,讨论对团员的奖励和处分等。、

4.作出支部大会决议时必须有4/5以上的团员到会,到会有表决权的团员过半数赞同,支部大会的决议才有效。

二、团支部会员会

1.支部委员会是团支部的核心,是团员大会闭会期间主持团的工作的领导机构。

2.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3.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学习和讨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内外大事,统一团支部委员的思想认识;研究上级党团组织布置的

工作及贯彻意见,检查执行团员大会决议执行的情况;分析团支部建设与青年状况;讨论团支部活动事项、日常工作、组织发展规划及有关工作;搞好支委会自身建设;总结团支部工作等。

三、团小组会

1.团小组会是执行上级决议,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的组织基础。定期召开团小组会是团支部组织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

2.团小组会一般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3.团小组会的主要内容:讨论落实上级布置的任务,检查团员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履行团员义务情况,组织进行实事理论及团的基础知识学习,开展评先评优工作等。

四、团课

1.团课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的主要形式,是提高团员思想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的有效途径。

2.一般情况下,每季度应上一次团课。

3.团课的内容可结合当前形势任务、团员的思想实际和支部建设状况确定。

4.团课的形式应多种多样,要讲究质量,注重教育效果。课前要认真准备,讲课力求形象、生动,有针对性,课后要组织讨论。

团员 三会一课 制度 [篇2]

“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是团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要使其真正落实,团支部必须结合支部的工作实际,针对各项制度的不同内容,进一步作出一些相应的具体规定、细则和要求,并使其与支部的工作计划、管理等工作紧密联系,并逐步使团支部的工作易于操作。围绕此制度,建立相应的团的组织生活制度,并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且二者不可偏废。团支部应把握好二者的关系,做到组织生活制度一经建立,就成为团内的一项纪律,每个团员都必须自觉遵守。团支部要定期检查并通报每个团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把它作为考核团员的重要内容。同时,团支部在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中,又要根据情况的变化,掌握好活动内容与形式的灵活性,组织方式的灵活性,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时间灵活性。对制度的执行定期检查,全面总结,及时修订,使之不断完善。

一、三会两制一课的基本内容

三会:支部委员会、团员大会、团小组会(民-主生活会)

两制: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

一课:团课制度

二、三会两制一课的具体要求: (1)团员大会

团员大会是团的基层组织最高权力机构。主要任务是:

1、学习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团的建设、团的工作的政策、条例、规则等;

2、讨论团员在学习、生活、工作和各项社会实践活动中如何发挥模范作用;

3、贯彻执行党和上级团委的决议,决定团支部重要工作和活动计划,制定工作制度;

4、研究团员、青年的要求和意见,向有关方面反映团员、青年利益的问题;

5、开展组织生活,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

6、讨论接受新团员,讨论对团员的奖励和处分;

7、听取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8、选举支部委员会,选举出席上一级团代表大会的代表。

(2)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是团支部在团员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它按照团员大会的决议、同级党的组织和团的上级组织的决定精神,负责团支部的日常工作,是团支部的核心,它由支部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团委批准。

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带头学好团组织的各项方针、政策、条例、规则等;

2、经常向基层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反映团员青年的情况,汇报请示工作,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3、主持支部各项日常工作;

4、组织实施支部各项活动;

5、召集开好团员大会和团小组长会,协调好团支部各方面关系;6、主动关心支部每一个团员的成长和生活情况。

(3)团小组会

团小组不是团的一级基层组织,它应在团的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和部署下开展工作,任务一般包括:

1、组织团员过好团的组织生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2、执行上级团委指示和团支部决议,完成团支部交给的各项任务;

3、组织团员开展各种合适的活动;

4、按时收缴团费;

5、做好团员发展对象的培养工作和团结教育青年的工作;

6、协助支部讨论酝酿支部选举、鉴定团员、奖励或处分团员、接受新团员等,并提出初步意见;

7、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团小组长是团支部指定或团小组推选的团员小组负责人,也是团小组会的召集人。团支部委员应编入一个团小组,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并自觉接受团小组长的领导,在团小组的组织生活中接受教育。

(4)团员年度注册制度

(一)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没有年度团籍注册标志的团员证不能证明团员资格。

(二)团员证每年注册一次,注册时间为:在团员民-主评议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注册,须向院团委申请,经院团委同意后方可调整注册时间或延长注册时间。

(三)团员年度团籍注册过程中对团员组织处理的政策界限:

1、组织处理包括暂缓注册。限期改正和不予注册,团内除名。组织处理不是团纪处分,暂缓注册不计入本人档案,但不予注册,团内除名需将处理决定装入本人档案。

2、暂缓注册,限期改正。暂缓注册时间为三个月。

(1)经评议确定的“经帮助能够合格”的 团员应予以暂缓注册。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予以暂缓注册。

①经常不按时主动交纳团费者。

②受团内通报批评,撤销团内职务以下团纪处分或行政处分时间到评议注册时间不足六个月者;受留察看处分的团员察看期间暂缓注册。

③对民-主评议工作不积极,个人总结不认真,有抄袭行为者。

④年度内累计二次以上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或累计四次以上不参加集体活动者和连续半年以上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经帮助教育不改者。

⑤不支持团支部或班委会工作,经常出难题者。

⑥一贯不严格要求自己,违反校规校纪,给集体荣誉带来不良影响,经帮助不改者。

⑦不讲分共道德,不遵守公共秩序,受校级严重处分者。

⑧工作态度不积极,不认真,工作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团干部。

⑨其它由院团委认定应予以暂缓注册的行为。

3、不予注册,团内除名

①经评议定为“不合格”的团员。

②受暂缓注册处理,暂缓期满后仍无改观者。

③因各种原因被依法判刑,被劳动教养及其他错误性质严重的,受到开除团籍处分的团员。

④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团费,自行脱团的团员。

⑤其它由校团委认定应不予注册的。

4.年度团籍注册后,团支部要根据注册情况修订《团员花名册》,并及时将注册情况向院团委作出书面报告。院团委要根据各支部团籍注册报告修订《团员花名册》。

(5)团员教育评议制度

团员教育一般以团的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的形式开展。它主要是通过团员之间的思想交流,总结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及存在的缺点、错误,达到在批评与自我批评中,取长补短,密切思想感情联系,共同提高的目的。

开好团的民-主生活会,最重要的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在团员之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既要提倡团员畅所欲言,发表个人意见,又要强调讲究方法。做自我批评的团员,要象照镜子一样,真实地反映出自己的缺点,不夸大、不缩小。批评别人要根据事实,不能道听途说,捕风捉影,更不能无中生有,真正做到摆事实,讲道理,与人为善,治病救人,使民-主生活会真正实现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相互促进,增进团结的目的。

要 求:

1.每年年末都要对每个团员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和评议。

2.考评要以支部为单位进行。在团员自我总结的基础上经团小组小议,由支部大会讨论通过,考评材料经本人同意并签署意见,交院团委签署意见后存档。

3.在考评中要注重团员民-主权利,坚持实事求是,一分为二的原则,即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问题,要充分尊重团员的民-主权力,通过考评增强团结,使团员受到教育,调动团员积极性,提高团员的政治素质。

4.每个团员都要自觉接受和积极配合团组织对自己的考评,认真对待自己的成绩和问题,听取组织和同志的批评意见。

5.应坚持的原则:正面教育,理论联系实际,分类施教,疏导说服。

6.应把握的环节:认真做好自我评议、联系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测评、搞好评议鉴定、慎重处置不合格团员、表彰先进,树立榜样.

(6)团课制度

团课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的有效方法,团课的基本内容以团的基本知识教育为主,还可以进行党的基础知识、政治理论等内容的教育,是组织对团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的主要形式,是提高团员思想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的有效途径之一。团课一般由团干部讲授,还可以邀请革命前辈、党组织负责人和行政领导讲课。

团课的主要内容有:引导和帮助团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帮助团员了解和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系统地、有计划地讲解团章的基本内容和团的传统,对团员进行团员的权利、义务和团的组织纪律教育;组织团员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光荣历史和传统,启发和提高团员的共-产主义思想觉悟;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要求每一个团员做党的政策的坚定的拥护者和自觉的实践者。团课内容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充实和调整。

团课内容的安排应讲求针对性、系统性和计划性。讲授团课必须制订计划,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备课。在内容安排上力求深入浅出,循序渐进,重点突出,中心明确,针对团员思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有针对性地讲课。力求避免空对空的教条主义做法。

要 求:

1.要保证“三会一课”时间,遇到特殊情况时可串不可占,每个团员都要积极参加“三会一课”活动,不经请假不得擅自缺席。

2.各支部的“三会一课”活动情况,每季度要向团委汇报一次,总结经验、提出问题、树立典型、表扬先进,研究改进措施。

3.讲授团课要注意:

目的明确,每次都要有确定的主题;

时间保证,一般每半年上一次团课;

形式多样,准备充分。

团员 三会一课 制度 [篇3]

为了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关规定,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特制定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支部"三会一课"是指党支部全体党员大会、党支部支委会、党小组会以及上党课活动。

二、党支部要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全体党员大会和党支部支委会,每半年由党支部组织上一次党课,党课活动可有计划地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共青团员参加。

三、"三会一课"必须发扬民-主,维护党的集中和统一。党支部支委会班子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班子成员要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团结一致;要积极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提高班子成员的理论水平,提高班子成员的素质,以达到提高班子战斗力的目的。

四、党支部支委会要定期向党员汇报一次工作,让全体党员及时了解支部的工作计划,积极参与支部建设,广采众议,群策群力把支部工作搞好。年终党支部要对全年的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先进,以资鼓励。

五、党支部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中要给党员充分发表意见的机会,允许党员对支部工作和领导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积极采纳,决不允许压制民-主,打击报复持不同意见的同志。

六、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不论职务高低,党龄长短,都应积极主动地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工作、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以便于党组织及时掌握情况,交流思想,增进团结,密切党群关系,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作用。

七、要在党支部"三会"上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进行批评时要采取与人为善的态度,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分清是非,实事求是,以达到解决问题,增进党内团结的目的。

八、党支部要对党课教育活动做出计划安排,要系统地学习党的理论及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方针、政策,提高党员素质。党支部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培训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思想状态,定期研究、讨论党员发展工作,确定重点培养发展对象,并认真填写每个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表。

九、执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可结合党内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学习先进模范人物,"争先创优"等活动,以活动为载体,落实制度内容。【支部 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

十、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要事先做好准备,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具有针对性,真正从人员、时间、内容上得到落实,达到预期目的。

正阳小学

2015镇委领导班子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支部 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 第七篇

镇委领导班子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中国共产党高基庙镇委员会组织统战委员 刘**

(20**年11月27日)20**年和20**年,是本届镇委领导班子成立以来开头两年。这两年,我分管组织、机关、信访、劳动、人事、统战、老干等工作。适应科学发展观及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我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自己的各项工作任务。20**年“七一”前夕,我被上级组织直接提名为全市优秀党务工作者,20**年我分管农村劳务开发工作后,我们高基庙镇被评为全市劳务开发先进单位。我牵头主持的组织工作重点课题,被评为全市组织系统重点课题优秀项目。

一、努力增强自己的领导才能和本领 。活到老,学到老。作为一名领导班子成员,总要与时俱进学点东西,增强自己的领导才能和本领。过去的两年,我在执政能力的突破方面,主要是学习掌握信息网络技术。信息网络技术是当今世界的重大革命性事件,它深刻地影响和改变了人们的交往方式、生活方式、学习方式、思维方式,乃至于整个经济社会结构。记得青海省委书记强卫说过:不上网、不重视网络建设、不会利用网络的领导,不能算是一个现代化的领导。强卫书记还说:作为地方领导干部,除了读书、看报、听广播、看电视外,我们还要养成上网的习惯,让上网成为我们的“第五习惯”。我觉得强卫说得十分深刻,便十分注重学习网络知识。目前,已经掌握了论坛发贴、写博客、发电子邮件等互联网主要功能。短短几个月,我就在湖北门户网站荆楚网发帖150多篇,在人民网强国博客、强国社区发帖40多篇,在红网论坛发帖30多篇,因为是实名上网和原作原创,很多帖子被这些网站加为精华帖,荆楚网还将我评为东湖社区的贵宾。《向政治局委员上书》、《致李鸿忠省长的一封信》、《我评组织工作满意度》、《话说收费公路》等帖子的点击量都是成千上万。有些帖子还引起了一些领导同志的重视。

二、建立起分工范围内的重大基本制度。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权,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我过去两年的工作思路。按照自己的分工范围,我重点抓了机关管理制度、村干部工资考核制度和“争先创优”评比制度等基础性制度的调研起草工作。一是修订完善机关管理制度。20**年3月,我在总结回顾2015年分管镇机关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字斟句酌地修订完善机关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包括学习、考勤、会议、宣传、信访、保密、财务管理、食堂管理、小车管理、绩效挂钩、突发事件处置等多个方面。这些制度提交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后,我们再汇编成册,人手一份,引导机关干部自觉遵守,号召机关干部相互监督。我平时的工作重点,就是执行与落实这些制度。即使有些违规的人员很有意见,我也没有动摇过执行制度的决心和信念,因为我深信的一条真理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二是修订完善村干部工资报酬考核发放办法。全镇100名村干部,既是我们的领导对象,也是我们的依靠力量。如何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保证他们的物质利益,是镇委组织委员面临的课题。20**年,我们将村干部职务、考勤、绩效及所在村的人口规模等方面,纳入工资考核范围,并根据物价上涨幅度上调工资基数,既确保了村干部工资报酬水平的整体提高,又合理拉开了工资报酬的档次。20**年6月,我们又对这一工资制度进行了改革和完善,体现了进一步提高村干部工资报酬水平、进一步加大绩效挂钩力度、进一步理顺分线考核范围、进一步规范工资发放文件等新的特点,在村干部中起到了很好的激励引导作用。 三是着手建立起全镇范围全面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的评比制度。全镇第一次全面系统设立了五类评比项目,特别是将“优秀村干部”、“最佳服务单位”和各线工作年终结账情况纳入新的“争先创优”评价体系,改变了过去粗放式、印象化管理的局面。

三、积极协助镇党委选准配强镇村两级干部队伍。事业成败,关键在人,说到底,也就是关键在用人。协助党委用好人,就是要按照德才兼备原则,拟定好干部的任用方案。过去两年,我们两次集中调整机关干部,两次集中调整村干部,还在前不久,完成了三年一次的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工作。每一次调整机关干部,我们总是全面比较衡量,反复交心谈心,不断征求意见,慎审拿出方案,争取把每一个机关干部放在最合适的岗位上。以20**年3月份的那次调整为例,共涉及14名机关干部就充分体现了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以人为本,尽量尊重本人意愿;尊重工作需要,维护工作大局;尊重老同志,给中青年压担子的用人特点。今年5月,张荣安书记调到高基庙工作后,提出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我镇各项工作进一步发展的总体要求,我们据此回顾总结机关干部队伍的各种现象,分析归纳机关干部的各种诉求,提出了再次优化调整机关干部的基本设想,得到了镇委领导班子的积极支持。在张荣安书记和镇委班子的授权下,我和郑佐浩副书记及时拿出调整方案,提交领导班子讨论决定。至此,机关中层正职的年轻化目标全面完成,郭龙成、张毅平、李彪、谭建军、余莉莉等一批机关干部中的后起之秀终于有了用武之地,各线办公室工作开始出现崭新局面。在这次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过程中,我们组织口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根据张荣安书记提出的“大稳定、基本不变”的思路,我们提出了先换支部、再换村委;支委候选人产生普遍实行“两推一选”,村委会选举实行两票制;支委选举一次性完成,村委会选举“先易后难”分两批;“一肩挑”不搞“一刀切”;干部职数不超过上届的具体实施办法。认真组织抓好村干部考察推荐,确保了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10月28日,我镇党支部换届选举全面完成,是全市最早完成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乡镇。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邓勇同志来镇调研换届选举工作时,对我镇工作进展给予充分肯定,对我们制定的《村两委班子候选人资格条件》给予了积极评价。

四、牵头组织了两次主题实践活动。党要管党,乡镇组织工作要体现党员的主体地位。围绕党员的教育、管理,我们或结合上级安排开展活动,或根据本镇实际确定主题。20**年,市委组织部安排我镇的重点组工项目是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我通过向党委汇报,引起了党委的重视。从4月13日党委召开动员大会起,到“七一”前夕党委召开庆祝大会止,我既组织指导,又检查督办,重点抓了资料准备、方案制定、宣传发动、进度调度、转段验收、检查考核、疑难问题处置、评议等次审核等具体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了市委组织部交给的工作任务,受到了邓勇部长和市委组织部其他领导的充分肯定。20**年6月,张荣安书记针对高基庙镇工作现状和干部队伍现状,提出了在全镇开展“扎实工作争先创优、转变工作执政为民”主题活动的构想,我作为分管组织和机关的班子成员,责无旁贷地担当起了具体组织和落实工作。通过组织集中学习,指导开好民主生活会,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等等,较好地解决了镇机关党员干部工作责任心不强、上下班考勤不严、会纪会风不好、下基层工作不勤的问题,也较好地解决了农村“两委”班子成员工作目标不明确、发展措施不具体、工作业绩不突出的问题。镇直单位党员干部中过去存在的政令不够畅通、服务群众意识不强等问题也明显好转。

五、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随着组织工作不断增强,基层组织工作的涵盖范围不断扩大,基层组织工作的功能不断增强,基层组织工作的形式不断创新,过去两年我们就有明显感受,总是觉得组织工作有搞不完的事,并且越来越具体。现在粗略回想,过去两年一是抓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和服务。两年内共发展新党员41名,转正新党员45人,救助生活困难党员83名,还结合一年一次的党员主题实践活动,在农村党员中开展了“十星级党员”评选活动,对外出务工经商党员,我们普遍发放《流动党员证》进行管理。出现了在外出务工经商的优秀青年中发展青年党员的良好态势。二是积极组织支部书记参加全市的农村党支部书记培训活动。两年内,我镇有12名支部书记先后参加了为期一个月的集中轮训活动。去年下半年,我们还带领支部书记分两期到东南沿海进行参观考察和学习。三是认真组织了从村主职干部中选拔公务员的报考工作。省里的这一政策刚一出台,我们就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了符合条件的3名同志,并鼓励他们积极报考,指导他们有效备考。四是认真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的学历培训计划。在全市为数不多的十几名省级班学员中,高基庙就有两名,两年内一年一名。去年全市40多名市级班学员中,高基庙就有4名,超额完成1名。今年80多名电大班学员中,高基庙就有6名。五是重点狠抓了后进村的转化整顿。采取超常规措施,在两个后进村发展5名青年党员。采取帮扶措施,支持后进村修建通村公路。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帮助后进村物色支部书记和后备干部。以20**年12月的那次村干部考察与调整为例,我负责长河村的班子考察,我面临的困难是老支部书记辞职、新支部书记难找,通过2个月的工作,好不容易说服资格更老的支部书记张支生同志重新出山,从此长河村的工作渐入佳境,今年还修建了通村公路。六是帮助农村党支部新建、改扩建活动阵地。特别是为6个村争取到了新建村部的指标。七是负责筹备一年一度的“七一”庆祝大会。每次开会虽然只有短短半天,但会前的文件起草、评比组织、奖牌制作、会场布置等等,我们都要抓上好长一阵子。八是组织全镇党员同志以特殊党费形式为汶川大地震的同胞捐献爱心。党委书记张荣安在最早时间内一次性捐献特殊党费2000元,成为全市第一个捐献特殊党费的党员领导干部。全镇共捐献特殊党费近四万元。

六、认真履行分管机关的各项职责。我3年分管机关,在本届就有2年。俗话说:当家3年,狗也嫌。我虽然没资格当家,但也类似于一个“管家婆”,个中甘苦,很多人也很清楚。我的态度是不为所动,敢抓敢管。一是抓制度制定与落实。如在抓考勤制度落实方面,我们力排众议,强力推行了指纹打卡机打卡,每天上下班打卡,每星期公布打卡考勤情况。把考勤结果与全勤奖发放挂起钩来,较好地解决了“上半天班”的现象。二是抓机关财务管理,形成了分月预算监督,分线审核监督、机关审批监督、内部审计监督和财政零户统管监督相结合的多重监督机制,明显降低了行政成本。三是抓机关建设。不仅为机关增添了健身器材,维修了车棚,改善了办公条件,还初步建成了“高基庙镇便民服务中心”,前不久,市检查组检查我镇的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肯定了我镇走在前面。四是抓食堂管理。高基庙的机关食堂不好办,几乎是一年换一个承包主,有的年份还是一年换几次。去年以来,我们果断采取一些得力措施,确保机关食堂走上了正轨。今年正月十六接待市里的乡镇工作观摩活动时,受到了市主要领导的好评。五是抓政务公开创新。办起了高基庙政府网站,其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政务公开、领导信箱、招商引资、农副产品信息、便民服务等十多个板块,为“让世界了解高基庙,让高基庙走向世界”开创了一条全新的途径。六是抓好信访接待。主要是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认真抓好每个月的矛盾纠纷隐患排查,抓好奥运会前和奥运会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直接参与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七是为机关干部搞好服务。主要是按月确保机关正常运转的工作经费,积极兑现机关干部的工资待遇,并且实行发放方式的改革,改几十年一贯制的现金发放为委托银行发放。认真落实住房公积金、住院医疗保险、干部家属医疗保险补贴,慰问看望生病住院机关干部,组织机关干部参与“庆七一、迎奥运、树新风”篮球比赛,支持机关干部带薪休假,落实老干部政治经济待遇,搞好对老干部的中秋慰问,组织好春节团拜活动,等等。

七、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首先是抓好自身的廉洁自律。分管机关财务不谋私利、不搞特殊,也不利用发展党员、考察干部的机会收受他人钱物。其次,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今年家中为小孩高考请客,先是向党委主要领导作了报告,获得批准后,严格按照个人交往、礼尚往来的原则,确定请客范围,问心无愧!再次,是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镇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组织机关干部参与每年五月的“党风廉政宣传月”活动的学习,重点加强对公务招待费、租车打的费和日常办公费的管理。特别是在公务招待费的管理上,重点实施事前报告制、费用包干制、机关食堂定点就餐制和月底审批核销制。采取强有力手段,清收机关干部历年借款等等。

此外,我还积极抓好统战工作、农村劳务开发工作和联村工作。目前,高基庙庙宇第二期扩建工程正在进行。在我的大力支持下,对荷伍村、津南村的“两委”班子采取前所未有的调整力度。我镇农村劳务开发工作阵地建设、基础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作为一名市级党代表和政协委员,我还注意做好社情民意的反映、代言工作。两年内,我在市政协会上提了六个提案,其中《关于要求停收下岗工人再就业基金的提案》,得到了市政府的认同。从今年开始,市政府全面停收下岗工人再就业基金,全市每个行政事业单位和垂管单位的干部职工因此每年减负120元,有个领导开玩笑说,全市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都要向刘国林致敬才行!《关于要求重新审核石首至高基庙集镇客运路径及票价的提案》也引起了市政协、市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现在市有关主管部门已经将石首至高基庙的客运票价下调1元。今年3月,荆州市委组织部田副部长来我市调研,我作为少数几个参加座谈会的乡镇组织委员,就村干部的报酬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及“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实施,提了一些个人见解,受到与会领导的肯定。去年,我还以政协委员身份参加了全市中小学民主评议活动,受到主管部门和受评单位的好评。

以上是我本届任职两年以来所做的主要工作。限于文字篇幅,还有一些工作没有一一总结。同时,我对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没有进行分析和归纳。欢迎大家给我批评指正。

2015党支部工作制度
支部 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 第八篇

第1篇: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支部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三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党员队伍。

第四条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五条医院党总支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从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利于开展党内活动和业务工作等实际,合理设置党支部。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划分为若干个党小组。

第六条党支部委员由本支部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确定的委员候选人应征得党总支原则同意后方可提交党员大会选举,选出的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七条支部委员一般为3-5人,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等,必要时设副书记。

第八条支部每届任期二年或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如需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任期内委员缺额或需增设委员时,应及时补选,补选前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九条支部委员会应由党性强、作风正、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正式党员组成。

第十条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

第三章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第十一条党支部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对党员的政治理论教育。建立并坚持学习制度,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教育引导党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教育督促党员履行应尽的义务,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断提高党员的素质。

(四)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经常了解党员的思想和工作状况,教育党员自觉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不良倾向。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五)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重视在医疗上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

(六)积极主动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紧密联系新的形势任务和医院实际,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解决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各种矛盾。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支持党员群众在医院的改革、发展、稳定中作出贡献。

第四章党支部书记、委员主要职责

第十二条支部书记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主持支部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一)主持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代表支委会定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指示、决议。

(三)经常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映。

(四)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各位委员的作用。

第十三条组织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组织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支部的组织工作情况,提出加强组织建设的意见,并按支部决议组织实施;

(二)加强对党员管理,抓好组织生活,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三)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目标管理;

(四)负责党员发展工作中的具体事务。

第十四条宣传委员协助书记负责思想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建设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党员学习,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三)负责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受理的党员申诉、控告的情况。

(四)负责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第十五条纪检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支部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二)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经常检查党员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情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三)对党员进行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

(四)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工作,鼓励他们改正错误、积极工作。

第十六条青年委员协助书记负责青年群众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制定党支部青年工作计划;指导团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的特点,开展团的各种活动,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二)定期听取团组织工作汇报,掌握情况,指导工作;指导辖团支部搞好换届改选;指导团组织做好团的发展工作,培养优秀青年加入团的行列。

(三)做好团干部的管理教育工作,指导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四)指导团支部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引导团员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青年。

第十七条党小组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党支部要求,组织好党员的学习,贯彻党支部的决议。

(二)按时召集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三)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听取、收集党员的思想、工作汇报,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反映情况,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第五章党支部基本制度

第十八条“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形势任务或遇重要事项时,可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措施和本支部工作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并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重要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

1、支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实际,可适当增加次数。

2、支委会研究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何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指示;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对党员的教育、奖励和处分;党员发展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3、支委会召开会议时,必须坚持集体领导,重大问题需经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可以吸收党小组长列席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讨论贯彻支部决议和工作安排;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荐党员发展对象,提出对党员奖惩的意见。

(四)党课

党课每半年安排一次,由医院党总支安排。可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先进模范授课。党课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参加。各支部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做好“三会一课”计划,并认真做好记录。

第十九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与行政领导配合,共同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建立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分析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建立每年一次向院党政主要领导报告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建立领导干部谈心制度。院党政领导干部、支部负责人、科室负责人要与干部职工进行谈心谈话,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干部职工遇到的思想认识问题和实际困难。

第二十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员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根据医院实际,评议工作与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相结合一并进行。评议的基本要求和方法是:

(一)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教育;

(二)对照党员标准进行个人小结;

(三)组织民主测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支委会根据党员平时表现和评议情况,告知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督促改进;

(五)表扬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二十一条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召开,与党员民主评议、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本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二)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团结一批评和自我批评一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交流思想,总结经验,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支部 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

(三)组织生活会应注意把握会前征求意见,会中对照检查,会后落实整改等重要环节,切实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果;

(四)召开组织生活会应提前三天报告医院党总支,以便派人参加进行帮助指导。

第二十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的规定,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重视在医疗工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其主要程序是:

(一)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教育,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二)党支部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分析,经过一至两年培养考察并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

(三)列入发展对象的同志参加党组织举办的基本知识培训;

(四)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并形成政审材料。

(五)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为介绍人,支委会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严格审查的基本上,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六)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主动向所在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步教育和考察的,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一年后仍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二十三条发展党员票决制

(一)适用范围: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二)票决方法

1、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2、参加支部大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进行票决。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或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分别计票、汇总。

3、票决设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党支部提名,经到会有表决权党员过半数表决通过。监票人负责对票决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领取、发放并清点、统计表决。

4、有表决权的党员对票决对象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5、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可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计票时统计在票数内。

6、票决结果应当场统计并公布。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半数的,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

7、票决结果写入支部大会决议,票决情况汇总表随同《入党志愿书》和其他材料一起报上级审批。对未经票决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一律不予审批。

8、票决未通过的,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党内监督制度

(一)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与党中央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一致;

2、能否自觉参加上级党组织、所在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

3、能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4、能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纪条规;

5、能否廉洁从业,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6、能否密切联系群众,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

(二)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每半年检查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在支部会议上通报;

2、督促领导干部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并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

3、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干部工作,经常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馈;

4、对党员违法违纪案件,协助纪检部门调查核实,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外出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因工作需要,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工作流动性较大,地点不固定的,一般应出具党员证明信。

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还应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持证在外出所在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外出党员的党支部应通过适当方式与外出党员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党员返回后,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内容,以了解掌握外出期间的表现。

第2篇:党建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县扶贫办党总支结合组织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展党员制度

1、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讨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员同意,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并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

2、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向支部汇报积极分子表现及培养情况;

3、对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所在支部进行讨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支委会根据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和支部的意见,确定发展对象;

4、将积极分子的有关考察材料上报县直机关工委,并由总支委派专人到发展对象的所在支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考察合格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由发展对象填写后,交给支部并由支部组织讨论;

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

(二)党费收缴制度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支部 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

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按时交纳党费。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的进行,方法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每年开展一次;

2、开展新时期合格党员教育,通过政治学习,检验每名党员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否密却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

3、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总结,严肃认真地开展民主评议,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

4、支委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指出每个党员的主要优、缺点,并行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督促其改正缺点;

5、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四)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

1、处置不合格党员,是贯彻党章规定的精神,坚持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支部需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方针,有组织、有领导的妥善进行;

2、在民主评议党员中,支委会对于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认为是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并整理成综合材料;

3、经支委会讨论,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意见;

4、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支委会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

(五)党内监督制度

1、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履行义务、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政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党支部要督促本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

3、党支部要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对机关中存在的问题向行政领导反映,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4、党支部对本单位干部的提拔使用、奖惩应当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选举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发展党员的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要事项;

2、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决议和行使教育、监督职责,讨论研究思想思政治工作,党员教育管理,支部工作安排、党员奖惩,搞好支部自身建设;

3、支部会每月召开1—2次,组织党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由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评议和讨论对不合格党员的奖惩等;

4、党课每季度安排一次,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论述和十六大精神,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系统的进行党的纲领、宗旨、任务和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

(七)请示汇报制度

1、党支部每年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支委就履行职责情况向支委会汇报,支委会应认真对支部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就支部工作情况向党员大会报告,由党员评议;

2、党支部要按时参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对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及时传达,认真贯彻落实;

3、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4、党支部还应主动向党总支和行政领导汇报工作,听取党总支的指导意见,争取行政领导的支持。

第3篇: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三会一课”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主要是听取支部委员的工作汇报,总结上月党建工作情况,研究本月工作。

2、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主要是由党小组长根据党支部的要求组织本小组党员学习理论、提合理化建议等,支部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3、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主要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议、指示,讨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每半年上一次党课。主要是联系实际工作和党员思想状况,采取集中授课、收看电教片、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对全体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教育、政策形势教育、实用技术教育等。每次党员到课率原则上达90%以上。

5、以上“三会一课”,如有特殊情况,由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安排。

6、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的会议记录要完整、清楚,专本专用。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及原因、会议内容、形成的决议和决定。

组织生活制度

1、党支部制定年度组织生活计划,做到组织生活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时间充分,每月组织生活不少于6小时。

2、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课,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党员和党组织,组织党员参观学习等。

3、组织生活的一般内容: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活动。

4、每个党员无特殊情况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5、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

6、坚持党的组织生活的政治性和原则性,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定政治立场,旗帜鲜明,着力端正党风、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含党组织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民主生活会的主要任务是每个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生活会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每名党员都要正确对待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准打击报复。

3、民主生活会的主题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4、民主生活会前,支部(含党委、总支)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班子集体或党员个人的意见或建议,整理后在民主生活会上反馈。

5、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或召集。主持人或召集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民主生活会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提出意见建议。

7、党员要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8、党组织领导成员要积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

9、民主生活会检查出来的问题,党组织和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要及时报告。

10、民主生活会结束后,15日内按要求将会议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

发展党员制度

1、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每个党员至少联系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建立保持一支占本村(居)人口5‰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3、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记入考察表。

4、对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5、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6、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40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7、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8、发展新党员以妇女和35周岁以下青年为重点,文化程度一般在初中以上,文盲一般不发展。

9、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由党支部组织仪式的,须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10、党支部每季度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工作思想汇报,并进行讨论和反馈。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不得拖延。

党组织任期目标承诺制度

1、党组织要根据上级党委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三年任期工作目标,报上级党委审查后,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2、党组织书记要代表党组织就任期工作目标向党员和群众(代表)作出承诺,并报上级党委,作为考核评议的重要依据。

3、任期工作目标要分解落实到年度,逐年制定工作规划,逐年对照检查,逐年进行总结,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委报告。

4、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党组织要将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个人,明确考核奖惩措施,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

5、任期届满时,结合换届选举,党组织要对任期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向党员和群众(代表)报告,接受查询和评议。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1、党员必须带头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组织活动,在群众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2、要组织开展党员“双带”活动。有帮带能力的党员都要就近联系1-2户贫困群众,力所能及地帮助联系户解决生产、工作、生活中的困难。

3、老弱病残党员,如参加组织生活困难,由支部派人向其传达党的文件和重要活动,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

4、对外出党员,外出前必须向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理由、时间和地址,返回后,要及时报告外出情况。3名以上集体外出又在同一地点工作的党员,必须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外出6个月以上的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往所在地的党支部;外出在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党员,开具党员介绍信,参加所在地的党组织生活;对外出时间较长,地点不固定的党员,由支委分工负责,定期联系联络,及时了解外出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5、对外来党员,转来组织关系的必须接纳;对持党员证明信的,认真组织他们过好组织生活,并做详细记录。

6、对党员的纪律处分,须经支部大会讨论,按照处分党员的批准权限逐级上报,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经得起历史考验。

党务公开制度

1、党务公开内容: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的,一律向群众公开。党组织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党费缴纳、参与组织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党员结对帮扶等情况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党纪处分情况、党员其他应当公开的为随时公开内容。

2、党务公开要求: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使用村(居)党务(政务)公开栏,统一公开重点项目,统一公开形式,统一公开时间。党组织书记作为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职责,确保党务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党务公开与村(居)务(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结合起来,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问和要求。

3、党务公开结果的运用:设立党务公开检举、意见箱,及时了解群众的反映和接受党员群众的检举。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由纪律检查部门认真核实,并作出处理,同时把党务公开是否规范、及时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党员学习制度

1、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现代科技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技能。

2、学习形式: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每月组织一次党员集中学习,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有重要、紧急的学习任务随时安排。每名党员要按照支部安排的学习内容进行自学。每周1-2小时。

3、学习要求:每名党员必须重视政治学习,端正态度,认真对待。学习时,不得做与该次学习内容无关的事,不得随意议论,干扰他人。要积极踊跃发言,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本着有利于提高素质、改进工作的积极态度进行,不得漫无边际谈天。讨论时必须由专人作好记录,发言记录要妥善保管。将党员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集体学习和自学都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检。对党员经多次检查仍无学习笔记的,将在党员大会上予以通报公布名单,公布名单后仍不改正者将对其本人提出批评。

4、组织领导:党组织书记作为学习的组织者,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和组织实施学习活动;全体委员要带头参加学习,并做好学习辅导,努力提高学习效果;全体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教育活动,不得无故缺席,更不得以工作为借口不参加学习活动,要确保人员、时间、内容三到位。

党员汇报制度

为了加强同党员联系,及时了解党员思想、工作、学习情况,掌握群众对党组织的意见和要求,特建立党员汇报制度:

1、汇报时间:党员应定期向党支部作汇报。

2、汇报方法:可以口头汇报、书面汇报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汇报。

3、汇报内容:执行党的决议和完成任务情况、自己的思想动态及掌握的民情、对党支部或党员的意见建议。流动党员重点汇报在外活动情况及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下进行,按照党员标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强化党性、党纪和党风教育。

2、民主评议党员采取“三评一定、末位定格”的方法,即:党员评议、群众评议、民主测评、组织定格。具体评议方法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导性意见研究决定。

3、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党组织书记主持,必要时由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评议结束后,主持人应将评议情况转达本人,并报上一级党组织。

4、对被评议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开除党籍及被除名外),党组织对其实施诫勉谈话,对不合格党员要限期整改,并落实帮教人和帮教措施。

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岗位特点,选择适当方式,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1、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从项目、技术、信息、物资、资金等各方面进行扶持,帮助他们尽快脱贫致富。

2、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十万党员联群众”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二件实事。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的监督。

3、参加设岗定责活动。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所在党组织设立的联系和服务群众岗位,履行岗位责任,努力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4、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支部开展的便民、利民活动,积极参加爱心捐赠活动。

5、做好群众工作。党员干部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定期走访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党员干部“双述双评”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员和干部管理,增强广大群众的民主政治意识,特制订本制度如下:

1、“双述双评”的含义:“双述”即村干部述职、无职党员述责,“双评”即群众评议、党支部考评。

2、“双述双评”的对象:参加“述”的对象为本村全体村干部和活动能力的无职党员。参加“评”的对象为村支委委员和群众代表。

3、“双述双评”的内容。村干部就一年来根据分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述职,村支部书记还要就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落实管党职责加强党的建设进行述职。无职党员的述责内容除在工作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外,重点就参加“设岗定责”履行岗位职责和参加“十万党员联群众”活动所做的工作进行述职。

4、“双述双评”的程序。一是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动员,要求全体党员认真总结年度内个人履行党员义务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以及在学习、生活、工作等各方面表现情况,并对照党章中党员标准认真查找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严肃认真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事求是地准备好书面“述职述责”报告。二是党支部组织党员面向全体群众代表,按照要求进行“述职述责”。流动党员应向支部请假并书面上交“述责”报告。三是群众代表根据各述职述责党员、干部平时表现和现场陈述,向党员、干部本人提出的一些问题,请党员、干部当场进行答辩。四是全体群众代表根据党员、干部的实际表现,实事求是地对其进行“无记名”满意度测评。五是党支部对党员“述职述责”情况和群众代表“满意度测评”结果进行统计,并将结果(支部书记、党员本人签字)反馈给党员本人,帮助党员查找原因,分析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六是党支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党员针对“述职述责”活动中群众代表提出的缺点和不足,认真进行总结和反思,制订出整改计划和具体措施,切实达到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保持党员先进性的目的。七是对于表现不好、作用不突出、测评结果较差的党员,在支部内对其进行口头通报批评,并进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八是总结活动的开展情况。

5、“双述双评”的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无特殊情况,党员、干部都要积极参加。无法参加的党员应向支部请假并书面上交“述责”报告。评议结果作为党员、干部评先表模的参考依据。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应事先向党支部报告。

2、党员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将其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地区或单位党组织。

3、党员临时或季节性外出且无固定地点的,组织关系仍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并报乡(镇、街道)党委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身份证明。

4、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相对集中的,建立临时党小组。

5、外出党员和临时党小组负责人应主动经常与党支部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情况。外出党员接到党支部重要活动通知后,应按时返回参加,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履行请假报告手续。

6、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身份证明。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7、对外来务工经商的党员,积极接受他们的组织关系和党员身份证明,安排他们参加党的活动和过组织生活。

党员电化教育管理制度

1、按照上级有关电教工作规划和安排,认真组织好播放和收看工作。每年播放电教片不少于15部。播前有预报、有准备,播后有讨论、有记录。

2、落实专人做好电教设备的管理、使用与维护工作,做好有关记录工作。

3、要建立党员电教设备、器材和电教片档案,内容包括电教器材、设备明细、电教片目录,电教片发放、借用登记等。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

4、党员电教设备要用于党员教育,不得挪作它用,不可播放与党员电教无关的节目。使用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操作。党员电教设备一般不得外借,特殊需要时,须经领导批准。

“城乡互联、结对共建”制度

为深入实施“五个基本”建设提升工程,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特制定本制度。

1、双方应在民主、平等和自愿的前提下,本着优势互补和互惠互利原则,开展结对联建活动。充分发挥城乡双方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各方面的优势,促进双方共同协调发展。

2、双方要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相互借鉴,相互帮助,统筹城乡共同发展,逐步实现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一体化的党建新格局。

3、双方从实际出发,在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制订结对联建的规划和方案,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确定工作内容和形式,落实工作措施,在双方人力、财力、物力允许的情况下,每年确定突破、创新的工作重点,不定期开展各类联建活动。

4、达成协议的共建活动在区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双方党组织共同负责实施,主要围绕“建强一个好班子、制定一个好规划、选准一个好项目、建设一个好阵地、制定一个好规划”等“五个一”开展工作。

5、双方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创先争优“五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内容,丰富联建内涵,提高统筹城乡党的基层组织科学发展水平。

结对帮扶制度

1、党组织根据每个党员的活动能力、专业特长和各自的具体情况,采取组织决定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联系对象,凡有联系能力的,一般应联系1-2户(名)贫困户或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或特困职工。

2、要建立结对帮扶活动台帐。结对党员要与被帮扶对象签定帮扶责任状,责任状一式三份,党组织、党员与被帮扶对象各一份。

3、结对帮扶活动要做到“三明确”、“三经常”,即:帮扶对象明确、帮扶内容明确、帮扶职责明确;经常了解被帮扶对象的思想和生产、生活情况,经常做被帮扶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为被帮扶对象提供资金、技术和信息服务,共同商讨致富的思路和办法。

4、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帮扶工作专题汇报会,并做好记录。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经验交流,每一年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并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对优秀党员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民情访谈制度

1、访谈对象:村(居)两委干部按联系级开展“民情访谈”。访谈对象为各村(居)群众,重点是村(居)民代表、党员、“三培养”对象和困难户。

2、访谈时间:白天或晚上均可,每月三次以上。

3、访谈要求:每次访谈有两人以上参加,携带《民情日记》并详细记录访谈情况。对访谈时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帮助记录并帮助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向上级有关领导反映,一时不能解决的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党员干部值班制度

为了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办事,切实发挥基层组织活动阵地服务人民群众的积极作用,特制定党员干部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村(居、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部分党员在办公室轮流挂牌值班,开门办公,服务群众。

2、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防汛抗旱等特殊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

3、值班任务:①、值班人员对值班当天的群众来访和出现问题负首问责任;②、积极做好接待、协调和处理工作,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接待群众来访,调解群众纠纷、邻里矛盾,办理有关手续,受理村(居)民对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答复解释村(居)民提出的问题;③、受理村(居)民委托代办事项,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④、负责处理日常村(居)务工作,记录处理过程和结果;⑤、接待上级检查考核,搞好上传下达,上下联络工作;⑥、及时更新党务、村(居)务公开内容;⑦、维护活动室的环境卫生及财产安全;⑧、值班期间遇有突发性紧急事件,应及时向乡(镇、街道)党政办公室或主要领导汇报,并通知村(居)其他领导共同做好应急处理;⑨、填写好值班日志,办理好交接班手续。

4、值班要求:①、村(居)干部实行轮流值班制,按时交接班,不得缺岗漏岗。值班干部有事外出应按AB岗制度办理;②、将规定工作日和干部轮流值班表及联系电话在本村(居)醒目位置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办事;③、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有失职渎职、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④、值班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工作日、工作时间值班,发现脱岗一次罚款30元,在值班人员工资中扣除;⑤、村(居)干部个人连续脱岗3次以上者,年终考核为不称职,并进行诫免谈话;单位发现连续缺岗5次以上者,年终考评单位为不合格,不得参加任何评先表优活动;⑥、聘请区乡(镇、街道)党代表、人大代表、老干部等为村(居)干部值班制的监督员,对值班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将全年值班考勤情况作为村(居)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议五公开(议事恳谈)制度

1、五议五公开内容:“五议”包括村(居)民党员建议、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党员代表大会决议;“五公开”包括提议事项、审议程序、决议结果、实施方案和办理结果公开。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会人要积极维护集体领导,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畅所欲言,求真务实。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参会人要坦诚相见,密切合作。党支部的决议形成后,党员要自觉、模范的贯彻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反映,但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

4、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凡需提请会议讨论的议题,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提出初步意见,再提交会议研究决定。对一时不能解决的事宜,应暂缓做出决定,相互交换意见,下次再议。做出决议后,要按照分工,抓好工作落实。5、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参会人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对会议决定的内容,凡属应保密的,不得向外泄露,如有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后果,将按照党内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

群众说事制度

1、说事地点:“群众说事”室设在村委会办公室(或党员活动中心)。

2、说事时间:“群众说事”日定为每周五。

3、听事人员:乡(镇、街道)包村联系(居、社区)领导干部、村(居、社区)干部。

4、说事内容:群众想说的话、想说的事和困难等。

5、凡说事日,乡(镇、街道)包村联系(居、社区)领导干部、村(居、社区)干部在村(居)委会办公室值班,接待群众说事,及时解决处理问题。

6、建立群众“说事”登记簿、信访意见反馈卡。在规定的时间内调处好所“说”的纠纷,处理完所“说”的事项,解决好所“说”的困难,并请当事人在说事(调解)记录簿上填写满意度评价。对所反映的事项,能直接答复解决的应现场及时给予答复解决;一时不能答复需要调查处理的,按照矛盾排查调处的程序和原则进行调处。

7、“群众说事”纠纷调处接待室要做到:热情接待、热情询问、热情处理、热情回访。及时公开信访内容、公开调处程序、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处理结果、公开反馈意见。乡(镇、街道)包村(居、社区)联系领导、村(居、社区)干部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到岗、接待不热情、记载不详细、调查不耐心、处理不公开、群众不满意或激化矛盾的,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取消当年评先表优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代办(上门)服务制度

1、应依据公开、公平、公正,依法、高效和自愿的原则。

2、代办(上门)服务代办点设在“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也可到村(居)办公室办理。

3、代办(上门)服务范围:属乡(镇、街道)全程办事代理室受理的事项(按规定申办人必须到场办理的除外);需由村(居)两委办理的事项;为申办人提供咨询和解释等服务事项;其他适宜在村(居)级代办点受理的事项。

4、代办(上门)办事程序由受理、传递(上门)、回复(办理)三个环节组成。

5、受理时,可采用书面、口头等方式受理,做好代办(上门)服务记录,并向申办人告知承诺时限。对申办人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补办事项。无明确办理时限的一般半月内办结。

6、传递(上门)时。要主动与乡(镇、街道)“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等及时做好衔接工作。

7、回复(办理)时,及时做好说明和资料归档工作,并听取申办人的意见。

8、申办人可采用书面、口头、电话等形式,向乡(镇、街道)办公室投诉。各代办点遇到重大投诉事项以及涉及到其他单位的投诉事项。应及时上报乡(镇、街道)办公室。各代办点应定期对申办人进行回访,遇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

9、代办员由乡(镇、街道)包村(居)干部和村(居)全体干部等组成。村(居)干部负责受理和回复工作以及传递需由

村(居)两委办理的事项;包村(居)干部负责传递需由乡(镇、街道)受理的事项。

10、代办(上门)服务工作情况与村(居)干部和包村(居)干部年度考核挂钩,有3次以上不满意记录的取消年度评先表优资格,有5次以上不满意记录(非人为因素)的建议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机关党支部书记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及经济、科技、文化和业务知识等,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强化党性党风教育,促使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3、负责所属党组织和党员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提高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围绕“五个基本”要求,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地发展党员工作,特别要重视从一线、基层青年干部职工中培养积极分子。

5、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本系统和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本级和下级党组织任期届满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党务公开,及时公布党内信息;支持本部门(单位)党代表开展工作,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保障。

7、坚持从严治党,监督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国法政纪,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独罪行为作斗争。

8、每月坚持党的组织活动,坚持“三会一课”和党课等制度。每月进行一至两次党课教育。经常听取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遇有重要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社区党支部书记职责

社区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社区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的决定、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的工作,将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居民区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各项服务;

3、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交流情况,相互配合,积极协调社区各种组织、单位的关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做好各项工作。

5、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6、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

7、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村党支部书记职责

村党支部书记在村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结合本村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府的法令,以及上级的决议、指示。

2、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持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富民强村路子,推动全村科学发展。

3、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抓好农业生产,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带领农民致富。

4、紧密联系群众,了解群众所思所想,组织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5、加强村民群众教育,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计划生育等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6、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村党支部建设。

7、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企业重大问题的决定,同企业负责人(业主)保持密切联系,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组织党员和员工努力完成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等任务。

2、抓好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参与讨论决定本企业的重大问题,参与对奖金分配、人员调整、员工奖惩等问题的研究。支持和协助企业负责人(业主)在经营管理、生产指挥、技术开发等重大问题上作出正确决策。

4、抓好本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生产经营,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和依靠职工群众,关心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领导本企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并根据企业特点,独立开展工作。

6、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教育和引导员工尤其是班组长以上骨干积极靠近党组织,搞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企业内的党员队伍。

7、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

8、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9、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党组织议事决策制度

1、党组织议事决策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坚持遵守党章和国家法律,严格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议事决策;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使决策符合时代要求、符合客观规律、符合工作实际。

2、议事决策内容: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党委、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意见和措施;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的措施;讨论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研究干部职工的任免、调动、退休、奖惩、聘用及干部的推荐工作;研究确定党组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研究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研究有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研究决定党组织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其它需要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3、议事决策程序:党委(总支、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组织书记、党组织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会议议题要提前拟定,并经主管党组织成员审核把关、党组织书记审定后提前2天通知党组织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党组织书记不在时,党组织会议由受委托的党组织成员主持,会后向党组织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党组织会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干部问题,会前党组织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组织成员沟通。党组织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织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部党组织成员到会。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党组织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组织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党组织成员的半数为通过。党组织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对应由党组织会议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组织会时,党组织书记可与有关党组织成员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组织会报告。

4、议事决策纪律:凡属党组织职责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程序,由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讨论决定问题时,每位党组织成员要根据集体决定和分管工作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会上讨论问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正确的集中。允许保留个人意见,但必须无条件执行会议形成的决定。

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1、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实行组长负责制,党委(组)书记为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活动,检查和指导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党委(组)书记不在时,可由书记委托主持工作的党委(组)成员负责。

2、所有党委(组)班子成员为参学对象,并可根据需要适当扩大参学人员范围。

3、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等重要理论;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创新理论等;中央、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法律、历史等各方面综合知识。

4、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1次,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

5、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档案,记录学习计划、学习资料、考勤记录、个人学习笔记、集体研讨学习发言和中心组学习成果等资料。坚持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提倡和鼓励利用业余时间认真看书学习。每个人都要建立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年终交组长审阅。理论中心组成员要根据自己工作业务特点,每年深入基层进行专题调研,每人每年至少要撰写1篇理论联系实际的论文或调研报告,并在理论中心组学习时进行交流。

6、理论中心组成员要带头自觉参加集体学习,不得无故缺席。因事因公不能参加学习必须向组长请假,并须经同意。

第4篇: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实施意见》。促进局机关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以下党建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

一、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局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以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名义上报下达的文件;研究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研究年度工作总结

3、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研究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的重大事项。

5、研究讨论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6、讨论决定对机关党员的奖惩(含对先进集体,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考核,表彰;对违法违纪党员的处理并上报)。

7、研究市直党工委,局党委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规范的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2、总支部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3、会议由书记召开并主持,会议时间,议题,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通知,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委员,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4、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发挥民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吸收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要清晰,忠于发言人的意愿,对听不清楚或未记全的重要意见,要及时请发言人核对补充。会议记录在会后由副书记审核签注后送书记审定。

6、对会议议定的事项,各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对归口负责上报或落实的该项要按时完成,并及时反馈(包括市直机关党工委要求上报的有关事项)。

7、与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集中精力开会,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事宜,更不能中途擅自离会。

8、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保密纪律,杜绝自由主义现象发生。

【支部 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

三、请示报告工作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总支部委员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征求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评议和监督。

2、总支部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局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3、支部每季度向总支汇报党建工作,总支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机关党建工作,

4、总支坚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对政策上把握不准的党内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报告,对党工委布置的工作要及时汇报完成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5、每个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时间较长,应以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归队后应当面向党组织负责人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平时有重大事项,要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6、入党介绍人要定期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被介绍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取得支部的指导和帮助。

四、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党员交纳党费应做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在每月的20日前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小组长,党小组长应及时登记,造册,做好党员党费证记录,并将收缴党费及时上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按时上交总支组织委员。

2、党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纳党费,可以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走超过三个月。对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员应交纳的党费比例,由各支部组织委员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和按照统一的核定,党员必须足额交纳。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由支部组织委员会核算后通知党员本人,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总支应在每年年终,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预备党员之月开始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

5、所有收缴的党费由机关总支每季度一次统一上交汇入党工委的党费账户,局机关党组织不留成党费,不得拖延上缴或借支,挪用党费。

五、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1、培训内容: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形势任务教育等内容。

2、党员学习教育要做到“六有”:有学习计划,有相对固定的学习时间,有学习记录本,有学习考勤中,有个人笔记本,有学习心得体会。

3、每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理论,学党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局领导每年要为党员上课2-3次。

4、党员每年写2篇以上学习心得,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交流会,党员中心发言,交流学习心得。

5、机关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及专职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每2年至少轮训一次。

6、积极选送党员干部参加党校各种学习培训,定期举办党员培训班。

7、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涵,采取辅导报告,办培训,组织对党员进行学习培训。

8、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培训班学习培训

9、努力搞好党员干部职工的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鼓励不脱产学习,深造学习,倡导岗位成才,自学成才。

六、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党小组会每月一般安排一至两次,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总支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课教育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学习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和自我教育,特别是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3、严格党员管理。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过组织生活,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并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4、坚持民主生活制度,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个人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作风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的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克服和制止党内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5、机关党总支每半年,支部每季度分析一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切实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6、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党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每半年至少与党员谈心一次;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每年至少开展谈心一次。

7、定期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年终,结合工作总结,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违法违纪党员要严格按《党章》及《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9、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员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得考察,严格把好质量关。

10、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每半年在党内通报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对多次或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

11、严格按照规定接转党的组织关系。党员在调动工作办理行政关系同时,要办好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手续。

12、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发党报党刊,及时下发上级文件,扩大党员的行情权,定时公开党内事务。

13、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思想道德等教育,每年组织1-2次市区周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参观学习,每年组织一次义务活动。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年度考核,年终总结时或上级党组织同意安排的时间内进行。

2、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核,表彰和处置”等五个环节进行,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3、对党员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组织学习《党章》党的重要理论和领导讲话精神,提高对党的性质,理想,宗旨,纪律的认识,为自我评价和民主评议打好基础。

4、评议按支部或党小组进行。党员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特别是学习实践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5、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进行的处评,互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小组长要做好会议记录。评议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6、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本局的保持共产党先进性具体要求,在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和党员做出自我评价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党员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支委会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对每个党员形成评议意见通知党员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情况。

7、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扬或表彰;对模范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助;对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区别不同情况,提出限期改正或者劝退,除名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报党工委审批。

8、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将评议党员情况上级组织。

八、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和各项规定。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决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

3、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逐级汇报制度。定期向党工委,局党委汇报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原则上每半年汇报一次。如发生违纪违法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4、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其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5、实行廉政责任制。局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及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6、加强党内外监督。经常听取党员,民主党派,党风廉政监督员和群众的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反映党员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反馈通报有关情况。

7、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批评和监督。

8、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的建设,把上级有关规定与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完善相关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有效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的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9、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使用公车办个人私事。不准收受“”红包,礼金,礼品,不准借婚喜庆这机敛取财物,严禁参加一切可能影响公务的活动,不准向管理对象索要任何好处,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处理。

10、展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等三项谈话制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旖教育,指出不足,限期整改。

11、履行监督职责。每年对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从政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和考核;定期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制度的落实情况

12、实行责任追究。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责任人,按中央《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其实行责任追究。

九、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建立和完善机关工委统一领导,局党委负总责,机关党总支组织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局党委书记为机关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对局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机关总支书记为党总支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支机关实施党工委,党委的决议,决定,要求和党建各阶段工作目标的实现负主要责任,党委其他成员齐抓共管机关党建,机关党组织具体负责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本局的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

3、总支,支部委员在局党委和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日常党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工作任务,协同完成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任务。

4、中层行政领导要按照总支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制,抓好分管的党建工作,在布置。检查。考核,总结行政业务工作时,同步强调党建工作。

5、党小组长要按照各级党组织的要求,对本小组党建工作负责,认真抓好本小组的党建和思想政法工作,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协助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好党小组的各项会议和活动,带领党员完成各项任务,定期向总支报告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及时收缴党费,做好会议记录,

6、抓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报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月工作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组织分工任务落实到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总支委员会,结合局中心任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审核发展党员,布置,总结党建工作任务。

7、深入开展党建创先工作,创文明单位和创“五好支部”等活动,建立创建工作责任制,每半年研究一次创先情况,每年表彰先进党支部,党小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时总结党建工作经验。

8、格党的组织生活。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下自我批评;严肃党的纪律,处置不合格党员;按规定及时收缴党费;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9、坚持按期换届选举制度。按期《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按时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按规定配齐强总支、支部班子。

10、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落实的党组织,党务干部和党员。要实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

2016个人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
支部 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 第九篇

个人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

一、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风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严格落实“四大纪律、八项要求”。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一岗双责制度,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敢管敢抓,坚决打击商业

贿赂行为,真正做到廉洁从政。

三、不参与赌博,不跑官要官,不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用公-款大吃大喝,不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

四、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从业的相关规定,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不准其打着自己的旗号到有关单位或部门办私事。

五、不利用职权擅自决定建设项目立项、授意和内定项目中标对象,不利用职权干预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及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

六、不利用婚丧嫁娶及迁新居、过生日等名义大操大办,敛取财物。

七、严格遵守金融财务制度及财经纪律,不到部门或企业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八、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坚持实事求是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抓好自己所分管的各项工作,不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领导审核意见:(签字)承诺人:(签字)

年月日2016年9月8日

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承诺书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树立学校良好的行业形象,确保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上级要求,本校向社会各界承诺如下:

1、校长对本单位党风和行风建设负主要责任,学校要做到有领导组织,有相关制度,有相关活动方案,并确保得到实施。

2、学校与教师及下属学校签订相关责任状,明确责任,明确奖惩,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明确保障措施。

3、在师生间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要求领导和教师严于律已,不触犯相关规定,树立良好行业形象、党员形象、领导形象。

4、制止三乱包保到人,对在职教师校外办班、补课、收费严格制止,绝不手软。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活动一视同仁。在职教师在校外各种补习班任职一视同仁。学校不在教学时间之外进行整班补课。学校领导不纵容、不包庇配偶、子女违纪。

5、对要求学生订购规定之外的资料、教辅用书,或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资料的一经查实与上述违规行为一视同仁。

6、学校禁止教师及中层领导以各种名义罚款、摊派钱物,学校不私自设立收费项目,服务性收费向学生家长公开标准和相关内容,且做到收支两条线,账目清晰、无利润。

7、学校不为教师办班提供任何人力物力支持。不聘外教,不以赢利为目的高额收费,不从事小学教育以外的教育活动。

8、学校通过专题家长会、领导接待日、校园开放周等活动与社会、家长零距离接触,校长电话向社会公开,随时接受检举和质疑。

9、学校设立意见箱,校长联系卡,行风监督员,努力化解与学校相关的矛盾,杜绝上访事件发生,杜绝被新闻媒体曝光事件发生。

10、相关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教育局举报电话:57983614

校长电话:(办)57978026(手机)13845145955

行风监督员副校长姜波电话:(办)57978026(手机)13936226203

《校长联系卡》可由学生向班主任教师索取。

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

按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为带头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向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作出以下承诺:

1、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安排,督促指导所属党员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要求。

2、领导和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检查考核,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目标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3、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重视案件查处工作。

4、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和制止奢侈浪费规定。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价证券。

5、召开(参加)民-主生活会,检查自身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及廉洁从政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存在的问题。

6、个人参加健身活动,坚决做到不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外商、私营企业主提供的任何奖励和赞助;不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和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参与公-款支付的超标准接待和大吃大喝活动。

7、严格遵守公车管理的各项规定,不用公车参与婚嫁活动;不违控购买、乘坐超标超编车。

8、出国访问,要与自己公职身份相称,出访费用严格控制在本单位外事经费之内,不接受国内企业以及境外中资企业的邀请或赞助出访不借参观考察、学习培训、会议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用公-款变相出国(境)或到国家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旅游,不接受下属单位用公-款安排,私人旅游活动。

9、严格执行通讯工具管理规定,不用公-款新购和安排移动电话、住宅电话;不违规报销通话费;不用公-款配备住宅电脑或支付上网费用。

10、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礼品登记和收入申报等制度;严格遵守住房和集资建房管理规定,认真纠正住房方面存的问题;实行“收支两条线”,不私设“小金库”。

11、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任人唯贤,不搞任人唯亲,不搞不正之风。

12、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转变工作作风的要求,带头搞好党员干部“下访谈心办实事”活动。

以上承诺,请上级各组织和全体干部职工对我监督、评议,如有违诺行为,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承诺人:

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

中共安宁公路管理段青武山公路管理所 党支部党员廉洁自律“十不”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员作风建设,规范党员从政行为,增强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根据《省公路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结合我支部工作实际,现作出如下廉政承诺:

一、加强学习,认真学习《廉政准则》,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二、廉洁从政,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务实工作,严于律己,转变作风,廉洁勤政。

三、严以律已,正确行使组织赋予的权力。绝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接受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私人旅游和娱乐消费;不在设立“小金库”。

四、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公路工程项目承包等市场经济活动;不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和公车私用。

五、发扬民-主,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关系。不独断专行或软弱放任,讲政治、 1

讲正气,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团结同志,共谋发展。

六、奉公守法,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政纪条规。依法行政,秉公办事,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开拓创新,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七、从严要求,切实加强对配偶、子女、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监管。

八、牢记宗旨,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带头反对奢靡之风,自觉抵制个人享乐、铺张浪费、讲排场、比阔气等不良行为。

九、弘扬文明,带头倡导廉政文化建设。崇尚科学文明、情趣健康的生活方式,讲操守,重品行,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十、不借婚丧喜庆之机收敛财物。

承诺人:

年 月 日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

一、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执行省委提出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12条规定》;严格遵守工作相关禁令。

二、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三、工作上不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生活上不参与打牌赌博,不进歌舞厅以及色情场所;不公-款吃喝,不公-款旅游,坚决反对铺张浪费。

四、不违反规定购买和乘坐超标超编小汽车,不违反规定修建或占用超标办公用房。

五、不违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调整使用干部,反对和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六、加强财务和专项资金的管理监督,不违反“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实行行政审批事项和重大事项集体会审,不擅自决定重大问题及大额资金的分配、使用。

七、密切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查摆问题,广泛听取意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落实整改措施,以实际行动转作风、树新风。

八、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加强日常管理,完善各项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

九、不包庇、袒护违纪违法现象和人员。

我将严格遵守以上九条承诺,诚恳接受组织和同志们的监督。如有违反,欢迎大家检举、揭发,并请求组织给予批评、教育或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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