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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工程承诺书

2016-12-23 13:22:47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阳光工程承诺书(共9篇)阳光采购自律承诺书阳光采购自律承诺书我公司-(公司名称)公司,作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铁塔公司”)的合作单位,在参加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15年第一批室内分布工程POI设备集中招标项目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铁塔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坚持诚信为本。为...

阳光采购自律承诺书
阳光工程承诺书 第一篇

阳光采购自律承诺书

我公司-(公司名称)公司,作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铁塔公司”)的合作单位,在参加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15年第一批室内分布工程POI设备集中招标项目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铁塔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坚持诚信为本。为防止我公司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在此特向河北铁塔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廉政规定。

2、始终坚持诚信不渝和操守完美的最高道德标准,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以公正坦率的方式与铁塔公司合作。在合作交往活动中坦诚、公正、客观,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保证产品和服务的时效性和质量,不搞价格欺诈。

3、不向铁塔公司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提供无偿服务;不报销应由铁塔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为铁塔公司安排旅游或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宴请铁塔公司工作人员;不为铁塔公司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

4、不单人约见铁塔公司工作人员;不到铁塔公司工作人员家中或其他非办公场所商谈业务。

5、不向铁塔公司工作人员询问敏感、保密信息或施加任何影响。

6、不向他人泄露铁塔公司的网络结构、网管数据、用户资料、业务情况、管理制度、营销方案等商业秘密及任何铁塔公司严禁外泄的细节问题。

7、不通过中介公司或任何个人和机构向铁塔公司工作人员打招呼,施加压力。

8、如果我方或我方工作人员有违背上述承诺的行为,自愿接受铁塔公司视情节轻重给予的处罚,处罚包括:被取消/延迟付款、交纳罚款、扣发酬金、被取消合作资格、被宣布合同无效、被停止参加铁塔公司项目资格等。

9、监督人:贾佳 监督电话 0311-86665059。

承诺单位(投标人盖章):

日期:2015 年1月5日

建设单位承诺书
阳光工程承诺书 第二篇

X X 县建设单位(招标人)承诺书

X X 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我县招投标活动,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打造“阳光招标、规范招标、和谐招标”的建筑市场,我单位在 工程招标活动中承诺如下事项: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自觉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3、严格执行招投标活动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4、不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不违规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供应商。

5、不违法违规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活动。

6、不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其他情况,不向投标者泄露有关投标保密事宜。

7、不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禁止向评标委员会成员以行贿等手段谋取中标。

8、不与投标人商定在公开投标时压低或抬高中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额外补偿。

9、不得以垫资承包方式为优惠条件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

10、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招标人代表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一经发现,及时更换。

11、不得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严格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单位,并认真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投标文件签署合同,不准中标单位违法分包、转包中标工程。

12、不隐瞒工程建设规模、建设条件、资金等真实情况。

13、定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签订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

14、如违反以上承诺,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承担责任。

建设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 址:

联系电话:

承诺书
阳光工程承诺书 第三篇

优质服务、廉洁

承诺书

优质服务承诺

致(项目法人):新疆湘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就新疆湘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钛及钛合金新材料项目一期万吨海绵钛项目土建工程建设监理,我公司经慎重研究作如下承诺:

一、我公司将按照国务院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2013年发布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CB50319——2013及国家其它有关标准、规范,对本工程实施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工程协调和安全管理等全方位规范化监理。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质量目标。

二、我公司将对本工程建立一个以总监谢东为核心的项目监理结构,按照昆仑公司ISO9001质量体系的工程标准对本工程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理。

三、本着对国家、对业主负责的态度,我公司将对贵公司新疆湘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钛及钛合金新材料项目一期万吨海绵钛项目工程给予高度的重视。切实做好该工程的监理工作,抽调监理过类似工程的监理部人员组成项目监理组,保证对其投入足够的管理力量,实施规范的管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质量标准,确保业主按计划投入使用。

四、发挥我公司OA网络平台的优势,及时报送月报、周报及图片视频,由于该工程在市区,将现场资料图片通过我公司OA网络平台及时上传业主,让业主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及质量情况。

五、若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将配备专业的检测设备。

六、为了达到优质工程的目标,我公司将配备数码摄像机、照相机,保存实时影像资料。工程完成后,为方便业主方对工程项目的运行、维修管理,我公司将与施工单位一起,根据图纸和实际的安装情况,将设备电气及管线安装情况向业主做详细的交底和交接,便于后期运行、维修和管理。

七、项目监理部以需定岗,一人一岗,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并实行终身负责制。不论白天夜晚,不论是工作日还是节假日,只要工程在进行,监理人员保证在岗并对关键部位及工序实施全过程旁站监理。

八、项目监理部将以抓施工进度作为重点之一,指导监督施工单位制定详细、周密、可行的施工进度计划,并采取有效的措施以推动工程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期或提前竣工。

九、我公司将依据合同,协助业主把好工程款使用关,工程进度款支付关,保证资金不超支。工程竣工后,我公司预算科将配合业主搞好竣工结算工作。

十、我公司将根据国家安全施工有关规定,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将安全管理与质量管理放在第一位,保证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不出安全事故,对此我公司将承诺若因监理管理不当,造成安全事故,我公司承担相关的监理责任。

十一、在施工的全过程中,项目监理部人员始终以业主利益为重,以自己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对每一张图纸和每一个环节把好质量关、投资费用关,并提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合理化建议,以使工程达到最佳投资效果。

十二、除派驻现场监理机构外,将安排我公司由各专业资深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参与本工程从前期到竣工全过程监理工作,每月专家到现场指导监理组监理工作,以协助、指导和保证监理部优质地完成监理任务。该项目由我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曹志勇亲自主抓。

十三、我公司将以“严格监理、热情服务”为宗旨,除完成作为一个规范的监理单位应尽的一切义务以外,同时将热情协助业主做好有关工程的其它咨询服务工作。

十四、我公司将对本工程实行长期服务,即超过保修期限后,对于工程上的质量问题,我公司仍将尽监理义务。

十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GB50319—2013及和贵公司的要求,严格规范人员配置、设备投入、质量监理目标、进度控制目标、造价控制目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目标、合同管理目标、信息管理目标。

我公司将本着对国家、对业主高度负责的态度,发扬“昆仑监理”的优良传统和工作作风,以预防为主,严格监理、热情服务,同业主和施工单位一道,携手努力,圆满完成该工程的监理任务,向业主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新疆昆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9月15日

【阳光工程承诺书】

新疆昆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人员廉洁从业公开承诺书

为规范监理人员廉洁从业行为,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维护企业形象,建设阳光工程。做出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兵团和公司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法规、规定、制度和办法,做到敬业守法,履行职责,秉公办事,严格监理。

2、严格遵守公司资金管理规定,做到收支两条线。不私设小金库、不发生转存、坐支资金等违纪行为。

3、热情服务,认真履责。积极为工程建设献计献策,严格按程序开展工作,不设卡刁难。

4、不私自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介绍亲戚朋友的机械设备、包工队;不指定材料生产厂家和供应商。

5、不参加与公务有关的吃请及消费活动,不索贿受贿,收受钱物和有价证券,不以任何名义在施工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6、严格经济签证的程序和规定,不得违反程序擅自签证、虚假签证。

7、不私自在其它监理企业执业或以其它形式服务于公司以外的中介企业。

8、不私自借用施工单位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电脑等设备。在监理工作中不“吃、拿、卡、要”。

9、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封建迷信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

10、不泄露公司机密,损害公司声誉,自觉维护企业形象。

新疆昆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四年9月15日

承诺书意见
阳光工程承诺书 第四篇

基层组织建设: 1、统筹兼顾城乡发展,理顺乡(镇)财政体制。

2、坚持可持续发展,逐步化解乡(镇)债务。

3、采取综合措施,加强乡(镇)财务管理。一是建立领导责任制,遏制乡(镇)债务再增长,弱化需要乡(镇)财政直接投入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达标工程的考核;二是实施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强化监督的措施,提高行政工作的透明度。

【阳光工程承诺书】

4、加强财源建设,加快发展和培植税源经济。

一、加强对农村干部的管理

把优秀党员培养成干部,把优秀党员干部培养成支部书记;在选拔上,按“两推一选”方式选拔任用农村党支部成员。在管理上,对农村干部职责任务、干部标准、干部指数、任免程序、干部培训、管理监督、考核奖惩等方面进行规范,建立和完善现任、后备、离任于一体,选、育、管相结合,绩、奖、惩相统一的农村干部管理机制。

二、强化对农村党员的管理

一是强化培养。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机制,促其政治成熟;二是严格发展。正确掌握和理解新时期发展党员的标准,注重发展对象的政治素质三是加强管理。围绕“双带”制定党员任务,填入“党员评议卡”,定期考评,行为公示。四是畅通出口。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

三、搞好干部、党员的培训

进一步完善以市委党校为主导、乡镇党校为主体、农村“两室”为补充的培训体系。 四、抓好服务中心的工作

1、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农村经济组织建设必要性的认识。加快组织创新是推动我国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2、要抓紧制定农村经济组织建设的相关法律。

3、要认真总结迄今各地已进行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试点经验,并不断扩大试点范围

4、要耐心培育农村经营体制创新的新发育点,大力鼓励专业合作。5、要将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村基层经济组织建设密切结合起来。农业产业化经营已成为改善农村经营状况的重要动力。要在推行这种行之有效经营模式的同时,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使其与龙头企业成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共同体。6、要大力推动与组织建设相关的各项改革,为建立和健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创造良好的环境。我国农村经济组织建设滞后的重要原因是体制不顺所带来的诸多制度约束。

针对以上情况,一是加强党对基层换届的全过程领导; 二是加快对基层民主建设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三是制定候选人资格认定和审查标准,四是加强对村级团、妇、武装等人员的选拔、配备和培养,作为村级主干后备干部储备;五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四个提倡” 的精神,逐步扩大“一肩挑”比例;六是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严格选举程序,加强监督,严肃惩处,有效遏制贿选;七是对优秀基层干部各级党组织要有明确的态度,要旗帜鲜明地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其工作政绩,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认真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保证他们连选连任;八是改革和完善农村基层组织领导班子选举办法。

针对以上情况,一是着力拓宽基层党组织干部来源,注重从致富能手、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人员中培养选拔基层干部;二是积极探索村党支部书记跨村任职;三是广泛开展党员设岗定位、依岗承诺、创先争优等活动;四是加大在优秀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继续探索和完善我市基层创新的发展党员新模式;五是关心爱护党员,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增强党组织的亲和力;六是推广、普及、规范和落实五项制度,努力形成“三级”联创活动的社会合力;七是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集中群众智慧,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能够创造实实在在

针对以上情况,一是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的基础和质量;二是加快普及高中教育;三是健全农村成人教育网络体系;四是充分有效利用现代远程教育设备和阵地,真正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五是组织优秀两委主干循环讲演,现身说法,增加基层党组织的实战能力;六是弄懂、弄清、弄准基层干部的真实需求,完善教育培训体制机制,创新教育培训形式,使教育培训做到有的放矢,切实提高基层干部党员的整体素质。业绩的基层干部党员队伍。【阳光工程承诺书】

针对以上情况,一是加强对党内法律法规的组织学习和宣传;二是大力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树立理想信念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弘扬求真务实、公道正派、艰苦奋斗的作风,始终保持基层党组织的先进性;三是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员意识,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证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四是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全面推进基层党务、政务、村务、财务公开,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作风;五是要充分发挥群众的参与、监督作用,让群众参与涉及切身利益的事务决策,营造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和谐环境;六是围绕党的基层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纠正损害基层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损害基层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

干部队伍建设:(一)创新用人理念,多渠道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村级干部队伍。一是群众直选,让群众推选出政治素质好,发展经济能力强、示范作用佳,有一定管理水平,热心为群众谋利益的人,作为自己的带头人;二是从乡镇机关后备干部队伍中挑选;三是通过招考的办法,从大中专毕业生中选拔培养备用;四是将在外创业有成、经商富裕起来的打工中选拔优秀青年充实村级班子,五是选派退居二线的县、乡(镇)机关老干部到村担任“村事顾问”;六选派发展意识强,有一定业务专长的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经济薄弱村对口扶持,对症下药,帮助建设领导班子,理清发展思路,搞好技术服务。(二)加大对村干部的培训力度,建立分层次的、长效的培训制度,培训是提高基层干部素质的根本措施,要短期教育转向常态教育,要加强政治教育、政策教育、致富教育、素质教育、服务教育,实施分层次、分级教育。一是实行联合办学,提高村干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采取与高等院校联姻,与跨区域培训基地联合,以及上派和互派挂职学习锻炼等方法,重点进行驾驭复杂局面方面的能力培训,提高村干部在特殊情况下的应对水平。二是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培养技能型村干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通过聘请专家教授现场传道授业解惑,有计划地组织村干部到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参观学习,邀请各行各业拔尖人才进行现场说教等方法,提高村干部专业化、技能化水平。三是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组织、发动村干部外出务工经商学习,让他们带回致富信息和技能,提高带领群众发展农村经济水平。(三)创新村干部管理体制,建立切实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适当提高村干部待遇;村干部身处经济建设一线,应充分理解村干部的生活难处,解决好他们的待遇问题,建立带有激励性质的工资保障机制和养老保险制度等、彻底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

一要强化农村干部教育培训机制,提高“村官"素质。要以建设学习型农村干部队伍为目标,建立“以训促学,以考评学”制度,全面提高农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要创新农村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选好“村官”队伍。要创新农村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扩大民主化程度,拓宽选用渠道,做到不拘一格选用人才,切实选准配好农村干部队伍。

三要完善农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激发“村官”活力。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思路,着力解决农村干部进“无盼头、干无动力、退无保障”的问题,用机制留人、用待遇留人,让村干部安下心,留得住,干得好,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要健全农村干部监督约束机制,规范“村官”行为。要不断强化对农村干部工作作风的监督,积极构建预防腐败的约束机制,强化民主监督,大力实施村务“阳光工程”。【阳光工程承诺书】

(一)切实不断提高农村干部的政治和经济待遇 (二)不断提高农村干部的致富和帮富能力

(三)不断提高农村干部执行政策的能力 要通过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农村干部执行政策的能力和水平。

(四)不断完善农村干部的选任机制 一是精心选拔,严格农村干部标准。二是选任方式多种化。要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不断改革和创新村干部的选拔任用制度,进一步扩大选人视野,拓宽选任渠道,不断挖掘农村基层干部队伍新的“源头活水” (五)加大对农村干部的培训力度。一是培训内容要适应农村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增强针对性和实用性。二是培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三是建立培训工作分级负责的责任制。 完善选人用人机制,规范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一是要强化指导;二是要创新选拔标准,即在选拔村组干部时还要看其有没有带领群众发展经济、脱贫致富的能力;三是要拓宽选拔渠道和视野。

加大培训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一是加强能力培养。以县乡党校为基地,二是开阔视野。有计划地选派农村干部到发达地区参观取经,三是加强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工作。建立后备干部培养管理制度,四是建立考核制度。通过考试和考核,充分调动和激发农村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建立健全农村党员干部的激励保障机制,稳定农村干部队伍。一是完善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二是根据土地、人口、经济总量、集体可用收入等因素,建立村支部书记(主任)薪酬制。三是建立完善村支部书记(主任)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

1、 健全村社干部选拔制度,改善村社干部队伍结构。2、建立教育培训机制,提高村社干部的综合素质。3、

建立激励机制,提高村社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新农村建设:一是政府投资与农民主体相结合。一方面要加大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农村公益事业的投入力度,另一方面要广泛宣传,加强引导,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建设主体作用 二是部门帮建与推动发展相结合。市、县(市)区都有新农村建设驻村帮建单位

三是村庄建设与规划先行相结合。 四是点上示范与面上展开相结合。

五是村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 六是管理民主与组织建设相结合。

一是要全面加强农村生产力建设,针对制约农村生产力发展的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采取综合措施,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二是要坚持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广辟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途径,形成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三是要扩大农村基层民主,搞好村民自治,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开展普法教育,确保广大农民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四是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加快发展农村教育文化事业,倡导健康文明的新风尚,培育造就新型农民。五是要坚持以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着力点,促进农村和谐社会建设,关心农村困难群众生活,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加强农村社会建设和管理。六是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体制,统筹推进农村各项改革,充分尊重广大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全面增强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活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二、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三、加大对农村的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先行 一是要加快完成村村通水泥路工程,打通村与村之间的断头路,逐步完善乡村公路网。二是要加强以小型水利设施为重点的农田基本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三是加快实施饮水安全工程,改善农村基本生活条件,让农民尽快喝上安全卫生的洁净水或自来水。四、出台相关政策,提供制度保障 一是集体土地流转政策。二是城市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五、典型引路,稳步推进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注重发展富民产业,促进农民增收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选好配强村级“两委”班子 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合理制定规划,实现和谐发展大力改善环境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加大投入, 努力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着力提高农民素质,在营造一方文明、和谐、稳定、整洁的人居环境上做文章 党风廉政建设建议:一、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更加自觉地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服务 二、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中央农村改革发展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三、切实保障农民权益,维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四、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政勤政 五、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一、

(二)完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二、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制度建设(三)建立和完善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制度。健全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四)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承诺书
阳光工程承诺书 第五篇

针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自查自纠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省住建厅作出如下承诺:

一、针对一些部门、单位行政审批流程不清晰,过程不透明,审批效率不高的问题。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推进厅机关和市、州、县住建部门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建立规范透明的行政审批流程,简化程序,减少环节,并在各级住建部门网站、服务窗口公示,实行阳光操作。厅行政审批办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下放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批权限,承诺期办件14个工作日内办结,快办件3个工作日内办结;坚持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理、全部零收费。

二、针对部分房产部门办证慢、遗留问题多,房地产经纪市场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确保各类房产登记办理时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缩短20%。加大政策制定和实施力度,逐步解决符合条件的历史遗留办证问题。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在全省范围实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推行经纪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组织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检查,重点打击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提供或代办虚假证明材料、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针对部分保障房基础设施不配套,分配不透明,物业管理服务跟不上的问题。今年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45.81万套(户),基本建成24万套(户),分配入住16万户。坚持保障房基础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对施工企业未按合同要求完善配套设施的,责成限期整改并按合同要求给予处罚;对因保障性住房选址不科学、市政配套设施未跟上等原因影响入住分配的,下发《整改通知书》,责成当地政府及时整改,并与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全省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平台今年7月正式运行,做到住房保障政策、建设项目、竣工套数、入住对象、分配环节、分配结果信息六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督促各地采取市场运作或自主管理等方式,实行保障房物业管理全覆盖。

四、针对建筑市场不规范,工程质量不高,安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集中开展建筑市场综合整治,完善市场各方主体信用评定与考核办法。推行建筑行业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将信用信息与招投标、资质审批、评优评奖、工程担保等挂钩,营造诚信受奖,失信受罚的市场环境。出台《湖北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建立质量问题和信息体系挂钩制度,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永久性标牌制度,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质量终身责任制。制定《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标准化达标验收规定》,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与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阳光工程承诺书】

五、针对少数城管人员执法不文明,方式简单粗暴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城管执法队伍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城管执法人员行为规范》,从6月份开始在全省逐级开展城管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强执法人员监督管理,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严格执行三步式执法,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严查各类违规执法行为。

六、针对部分城市供水、供气行业监管不到位,质量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严格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每季度对管网末梢水检测一次,及时处理用户反映的水质问题,对不达标企业进行通报,督促整改到位。每季度在主要媒体公布水质检测公报,确保群众喝上放心水。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规范燃气市场秩序,今年重点打击无证经营、黑气点、气贩子、掺混二甲醚等违法行为,督促燃气经营者每月检测一次燃气气质,并通过当地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布,确保群众用上放心气。

七、针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复杂、时间较长,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不规范、透明度不高的问题。进一步优化贷款流程,公开贷款程序,缩短贷款办理时限。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申请公积金贷款,审核时限缩短为10个工作日以内;办结抵押登记后,放款时限缩短为5个工作日以内。规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申请、审查、审批程序,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公开、标准公开,确保阳光操作,补助资金由县财政通过一卡通直达农户,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挤占危房资金的现象。

2016监察局阳光工程建设方案
阳光工程承诺书 第六篇

为确保“阳光工程”建设顺利实施,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阳光工程”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浙纪发[2016]7号和《关于印发〈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丽纪发[2016]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纪委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为目标,以监督和制约权力为核心,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政务公开力度,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权力“阳光”运行体系,为我县实现“三县并举”战略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推进保障性住房阳光监管。从建设、分配、监管等三个方面入手,在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立项、土地供应、政策处理、工程建设、施工环境、资金保障、建成分配、后续管理等方面开展阳光监管。推进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建设、住房配租配售和住房保障后续管理等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信息公开,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从源头上防止各类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县建设局)

(二)推进教育阳光招生。制定《县高中、初中和小学新生招生办法》,把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等信息,通过政府网络、招生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告。初中毕业生能在教育网免费查询本人学业考试成绩。各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录取名单等资料,在当地教育网、校园网或学校醒目位置公示。强化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整治工作,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阳光招生。推进学校食堂等工作公开。(县教育局,中学)

(三)推进医疗服务阳光公开。一是建立公立医院基本药品、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制度。杜绝医疗单位单独擅自采购,保证采购物品质量,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最大限度预防腐败风险。二是推广处方点评制度,开展抗菌药物整治,推广临床路径和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三是全面推行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按季将全县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阳光用药等相关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县卫生局,县人民医院)

(四)推进“三公”经费阳光公开。在2016年度控制数基础上压缩“三公”经费5%,完善公务接待制度,明确公务接待内容和标准,按季度公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等机关运行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制定并下达2016年度全县各乡镇及县直机关部门“三公”经费、水电费、会议费控制数,做好相关经费的支出控制工作。(县财政局)

(五)进一步减轻农民、企业、基层负担阳光行动。巩固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检查成果,完善农民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涉农收费“公示制”,统一制作涉农收费公示公示版式。通过政府网站、触摸屏、公示栏等方式,公开各项补贴政策和村级财务收支,全面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涉企收费公示制度,清理整顿代收代扣和搭车收费行为。(县农业局、经商局)

(六)加强“四项资金”(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专项资金、救灾专项资金)阳光监管,在资金分配、拨付、管理、使用等环节做到全面公开。

加快实施社会保险基金阳光监管,积极推进社会保险行政重大决策公开、社会保险经办阳光内控建设和社会保险基金重大信息披露,建立健全多方参与的社会保险监督体系。(县人力社保局)

完善住房公积金政务公开工作。设立业务咨询和举报投诉电话,及时更新承办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贷款楼盘信息、存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行政法规、规章等信息。定时向监管部门报送住房公积金运行报表,使用管理分析报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

坚持扶贫专项资金、救灾专项资金的“三公开、一监督”管理制度,实行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通过法定程序、步骤确定救助对象。扶贫专项资金、救灾资金发放实行社会化方式,通过银行“一卡通”等形式直补到户。(县财政局、民政局、农办、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

(七)推进征地拆迁阳光补偿。强化对征地拆迁的监管,公开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和征地拆迁工作程序,维护被征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全面推行“统一流程、规范操作、民主公开”的“征地拆迁流程图”,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工作内容和对象,公布征地补偿标准,增加政策制度和操作流程的透明度,切实维护被征群众的合法权益。(县国土局、建设局)

(八)推进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资营运机构招聘等事项的公开。全面推进公务员阳光招录、事业单位和国资营运机构阳光招聘,规范招录(招聘)程序,强化招录(招聘)监管,实行招录(招聘)政策、计划、资格、成绩、结果“五公开”;规范招录(招聘)条件的设置、笔试、面试、技能操作和体检等流程,形成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机关、招录(招聘)单位、社会和考生共同监督的合力,确保招录(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

(九)推进公路阳光收费等收费事项的公开。制定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和公路收费站点年度“阳光收费”工作计划,落实信息公开、政策公开、服务公开制度,重点保障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重大节假日免费通行政策、收费公路专项清理政策的贯彻执行。(县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

(十)开展银行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回头看。制定切实可行的回头看工作方案,巩固2016年度民主评议成果,着力整改2016年度行评中查摆出来的问题。修订完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规范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服务项目和标准,推进银行收费等事项的公开,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各金融银行)

三、工作措施

(一)梳理公开项目。按照“管行业的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及时组织,对“阳光工程”涉及内容进行认真讨论研究,明确职责分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职权法定、程序合法的要求,梳理规范业务流程,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

(二)健全公开平台。以县政府门户网为依托,开设“阳光工程”建设专栏,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各有关部门要在本单位门户网站设立“阳光工程”建设分栏,推进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实现“阳光工程”项目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

(三)深入基层一线。“阳光工程”措施落实的好坏,关键在基层。全县的“阳光工程”建设要向基层延伸,结合基层站所对接服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向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最近的地方延伸,做到“阳光工程”有关政策和要求落实到乡镇(街道)、基层站所、村居(社区)。

(四)畅通投诉渠道。坚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阳光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以公开促进服务水平的提高。要拓宽、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受理政策咨询和举报投诉,听取意见建议,做到群众的公开需求清楚、公开的责任主体清楚、公开的实际效果清楚。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成立由本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阳光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研究提出牵头负责工作意见和具体措施,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进度和完成时限。工作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和联络员名单,以电子版形式于2016年5月底前报县纪委纠风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按照全县“阳光工程”建设整体要求,进一步明确本单位“阳光工程”时间节点,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表,建立健全“阳光工程”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同时要根据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做好阳光工程经验做法书面小结,于2016年7月底前以电子版形式报县纪委纠风室。县政府纠风办适时组织督查,并召开工作经验交流推进会。

(三)总结提高阶段。各单位对活动进行全面回顾,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根本标准,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与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不断完善提高。把“阳光工程”工作中成功做法转化为政策制度和长效机制,为工作的开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政策支持。各单位“阳光工程”建设年度工作总结于2016年10月底前报县纪委纠风室。

2016年阳光工程培训工作方案
阳光工程承诺书 第七篇

为切实抓好2016年阳光工程培训实施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围绕省、市、区实施的重大战略部署及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中心任务,以农村一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特别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培训对象,按照“政府推动、部门实施、机构培训、农民受益”的总体要求,组织开展培训,强化监督管理,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提升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生产经营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为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推进农业现代化和美好乡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2016年,全区计划阳光工程农业职业技能培训240人,农业专项技术培训1700人。

二、实施内容

主要面向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以及从事农业经营管理和农村社会管理的农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其中突出培训植保员、畜禽水产养殖技术员、村级动物防疫员、农机手、农民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沼气工等农业社会化专业化服务人员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内容以农业生产、农产品贮藏加工、农机操作及维修、沼气建设及维护等技术及农业经营管理和农村社会管理知识等为重点,同时辅助开展以农业农村政策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知识等为主要内容引导性培训。

培训按照农业部制定的分类培训规范执行。采取理论教学与实践操作相结合方式,培训时间一般累计约4天。补助标准为人均约65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人均约600元(按2016年中央补助资金测算,具体额度待2016年中央补助资金下达后确定),市、县(区)配套每人50元。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与部署(2016年1-2月)

1.摸清培训需求。通过认真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摸清培训需求。在此基础上,申报年度培训需求计划。

2.组织申报项目。根据省下达培训任务,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3.认定培训机构。区农委和财政局根据培训需要,严格按照培训机构认定条件,公开招标、择优认定培训机构,经公示后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

4.制定实施方案。区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研究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培训工作。

(二)实施与验收(2016年3-10月)

1.制定培训计划。培训机构根据培训合同和分类培训内容,结合我市主导产业发展和农民培训需求,制定培训实施方案,经区农委批复后实施,在此基础上制定每期培训班教学计划,针对性地安排培训内容。

2.确定培训对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培训政策和进行招生,充分发挥乡镇和村“两委”的力量组织生源,引导和鼓励农民参训。

3.落实培训教师和教材。择优选聘培训教师,确保培训师资质量。根据培训需要,科学选用培训教材,确保受训农民人手一册省级以上统编教材和地方编印教材(讲义、明白纸)。

4.集中授课与实训实践。因地因时制宜,分类办班,组织教师进行集中授课。在开展理论培训的同时,安排学员到实训实践基地,进行实践操作,给予现场指导。

5.督查与验收。开展项目检查,加强培训全过程监管,及时研究解决培训中存在困难和问题。培训机构在完成培训班次培训任务后,适时向区农委提出验收申请,区农委会同财政局组织进行验收,对验收中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整改后再验收。验收结束后,对验收合格及时拨付培训补助资金。

健全培训档案,每期培训班要建立培训台账(台账后附学员身份证复印件)、学员签到簿、培训过程影像资料等。学员签到簿、项目验收表和档案目录等继续按照省农委《关于印发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培训台账、验收表格和档案目录的通知》执行。

(三)总结与评价(2016年11-12月)

区农委在项目验收基础上,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并对年度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自评,接受省农委年度评价。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培训作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美好乡村建设重要举措,实行目标管理,建立职责明确、分级负责管理机制,逐级落实责任。完善议事协调制度,定期研究、统筹谋划培训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多部门协作、多方面参与、上下联动培训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合同、管培分离等各项管理制度,推动培训规范化、制度化实施。

(二注重能力建设。严格培训机构认定和管理,确保培训机构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条件。健全区级新型农民培训讲师团,增强师资力量。实行省级以上统编教材和地方编印教材(讲义、明白纸)相结合,提高教材质量。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培训机构要与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和农业科技示范园等,协作共建培训实训基地,适应农民学习技术技能需要。

(三)创新培训工作。一是围绕需求培训。紧密围绕粮油棉高产创建、粮食生产三大行动、农民合作社发展、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和美好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结合地方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发展,组织开展培训。二是创新培训方法。实行培训与农时农事相结合、培训与指导服务结合,理论培训与实训实践相结合,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强化跟踪服务。采取培训教师入户指导、建立电话咨询、手机短信和QQ群服务平台、在媒体开设专栏等形式,开展培训后跟踪服务,提高培训效果。

(四)强化项目监管。坚持实行第一堂课制度,上好每期培训班第一堂课,宣讲培训政策,督查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培训工作情况,了解学员到课情况和参训要求等。建立满意度调查制度,每期培训班结业时,现场调查每位参训农民对培训的满意度。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培训机构开展检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严格项目验收程序,确保项目实施到位。完善项目绩效评价办法,创新评价机制,实行日常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根据省统一安排,全市重点组织开展中期和年终两次评价活动。改进培训效果回访制度,原则上采取随机走访方式回访学员,市级在中期和年终评价时采取按适当比例电话抽查的方式了解学员参训情况及效果。

(五)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及时下拨财政补助资金,落实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并按要求预拨项目资金,保障培训工作及时开展。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抓好项目资金进行审计,规范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确保项目资金足额用于培训。

(六)做好总结宣传。重视新型农民培训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切实做好月度统计和总结报送工作。各培训机构于每月底前将本月项目进展情况报区农委,区农委汇总后报市农委,同时及时将阳光工程培训进展录入阳光工程监管网。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类媒体宣传培训政策,以及培训在促进农民增收、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美好乡村建设等方面成效,努力营造良好培训氛围。

2015阳光工程实施方案
阳光工程承诺书 第八篇

第1篇:阳光工程实施方案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有关部门和各培训基地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成效,对提高宁阳农民就业技能,加快农民转移就业,促进劳务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加大阳光工程实施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按照市农业局、财政局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XX年泰安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20XX年阳光工程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20XX年,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继续坚持“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原则,按照“提高标准、狠抓质量、创建品牌、强化考核、奖优罚劣”的思路,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农民转产转岗就业技能为重点,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通过提高标准、公平竞争和有效激励,调动广大农民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积极性,不断提升培训质量和农民技能层次,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全面完成省市安排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阳光工程1300人的示范性培训任务,当年稳定转移就业率要达到85%以上。

二、培训时间补贴标准及人数比例

20XX年培训补助经费由中央、省、市财政资金共同负担,捆绑使用。中央、省、市补助资金按人均340元进行定额补助。

按照培训工种和时间的不同,今年安排的补贴资金标准分为三档:1、20天—1个月的短期培训补贴240元;2、1个月—3个月中期培训补贴340元;3、3个月—6个月长期培训补贴440元。拟安排不同档次的学员人数为:1、培训20天—1个月的260人;2、培训1个月—3个月的780人;3、培训3个月—6个月的260人。按标准实行分档补贴,确保用好用足财政补助资金 。根据各培训基地的培训能力和上年任务完成情况分配指导性培训任务(见附表2)。

三、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合作机制,县农业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科技局、建设局、妇联等阳光工程成员单位间要加强工作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组织实施好阳光工程。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学校和培训机构实施工程情况的监管。县阳光办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严格履行项目监管职责,发现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等情况,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

四、提高培训质量

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创新培训模式,努力提高培训质量。

(一)拓宽技能培训内容。职业技能培训要在抓好用工量大的机械制造、电子电器、服装缝纫与加工、餐饮旅游服务等行业技能培训的同时,加强建筑装饰、农产品加工业、地方特色产业、农村服务业等相关技能培训,引导阳光工程学员就地就近转岗就业。从20XX年起,将受训农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情况作为考核阳光工程的重要指标。鼓励和督促培训机构积极引导受训农民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二)加强引导性培训。采取多种方式,继续加大引导性培训力度,充实培训内容,提高培训效果。引导性培训时间不少于8课时,重点对农民工基本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城市生活常识、安全生产、农村土地流转和艾滋病防治、未成年子女教育等知识进行培训。积极组织农民收看山东电视台农科频道播出的《进城务工阳光路》节目;将省阳光办统一编印的宣传画张贴到每个乡镇村。在各基地阳光工程开班第一节课上播放“第一节课”光盘,发放《农民进城务工读本》,提高农民对阳光工程的认知度。

(三)打造培训转移品牌。我县“培训+转移+服务+回乡创业”的培训转移模式已在全国有了一定的知名度,我们要借助阳光工程的实施力度不断加大,补助标准不断提高的机遇,进一步提高宁阳劳动力培训转移的质量,树立宁阳输出劳动力的良好形象,打造“宁阳劳务”品牌,把打造培训转移品牌作为提高培训质量、促进转移就业的重要措施来抓,通过打造品牌,提升形象,吸引生源,扩大规模,占领市场。

(四)加强培训机构管理。5月24日县阳光办组织农业、财政、劳动保障、教育、科技、建设、妇联、团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招开了招标会议,初步评审确定有宁阳县农广校、县职教中心、县委党校、鹤山成教中心等8家培训机构承担今年的阳光工程培训任务,县阳光办在组织认定基地时,严格规范认定程序,认定的培训基地年培训能力在500人以上,并有足够的就业订单,能确保学员培训后顺利就业。在培训任务和资金安排上,重点向优质培训基地倾斜。并通过培训任务和资金投入的适度集中,培育规模培训基地。以培训质量和就业率为标准,对培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培训基地进退机制。

(五)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进一步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调研,制定有利于培训转移、稳定就业、自主创业的政策措施;全面推行定向培训,突出订单培训、校企联合、校校联合等行之有效的培训模式,根据订单情况对培训任务实行动态管理;县阳光办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务洽谈会、招聘会、对接会,促进培训基地与用工企业对接;培育劳动中介服务组织和经纪人队伍,在积极开展对外输出劳务的同时,鼓励学员就地就近转移就业、自主创业,促进受训学员实现多渠道就业。

五、强化项目监管

县阳光办要按照省市阳光办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四个管理办法和“七项工作制度”,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资金投入。县财政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规定要求,不断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投入,保证将中央、省、市财政补助资金全部用于补助学员,并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保证县阳光办对阳光工程管理工作的需要,切实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监管责任。县阳光办负责项目的监管,突出重点环节,严把招生关、培训质量关和转移就业关,把好开班申请、学员身份核实、结业确认、就业跟踪、台帐建设、检查验收六个关口。在每个培训班次第一节课、随堂抽查、检查验收等重点环节,县阳光办、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到场,并填写《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监管登记表》。财政部门负责资金兑付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资金报账制度。培训机构负责保证培训质量,实现转移就业。县阳光办确定社会公布举报电话0538—5619535,接受社会监督。

(三)上好“第一节课”。培训班开班第一节课上,县阳光办主抓工作的同志必须到班,并认真讲解国家实施阳光工程的重要意义和项目实施有关要求,播放阳光工程引导性培训光盘;县阳光办、财政等部门要共同(至少2人以上)核实学员身份,检查招生简章,将培训券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上,告知学员培训券金额、使用方法等。

(四)实行培训任务动态管理。按照省市下达的任务和资金控制指标,根据制定的培训计划开展培训,统筹确定不同培训时间对应的培训人数和补助标准。项目实施完成,补助资金必须使用完毕,培训人数不得低于省市下达的任务数量。县阳光办对培训基地实行任务动态管理,对培训进展慢、难以按计划完成任务的培训机构,要及时调整其培训任务。

(五)加大奖惩力度。对培训质量好、稳定就业率高的优质培训基地,相应增加其培训任务和补助资金。对工作差的,相应减少其培训任务和补助资金。对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用、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培训机构,将追回补助资金,取消其阳光工程实施资格,3年内不得参与基地招标。对发现问题缓报、瞒报、不报,或由于监管不力造成重大违规违纪问题,以及与培训机构联合套取阳光工程资金的有关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六)规范实施开班申报备案和纸质台账上报制度。各培训基地要在每个班次开班前向县阳光办提出开班申请,报告开班专业、学员人数等基本信息。县阳光办及时向市阳光办报告开班培训基地名称、开班专业、学员人数等基本信息备案。并在月报信息上报的同时,将纸质台账由县农业局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市阳光办,以便于市里抽查核实和掌握培训转移工作动态。

六、强化政策培训和工作宣传

切实加强对县阳光办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阳光工程管理人员的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促进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确保阳光工程规范实施。要进一步加大阳光工程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通过张贴挂图、发放宣传资料、拍摄专题片等多种形式宣传阳光工程实施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个人和优秀务工人员,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带动作用。要做好阳光工程宣传挂图的张贴工作,在培训机构、乡镇、村的主要公共场所广泛张贴,调动农民参训的积极性。为阳光工程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第2篇:阳光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XX届中央纪委七次会议精神,落实县委、县政府深化作风建设的工作要求,根据县纪委、监察局、作风办《关于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的意见》,结合建设工作的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XX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振奋精神、狠抓落实,强化服务、助推发展”为主线,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着力在创新提升、整体推进上下功夫;以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为目标,以监督和制约权力为核心,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公开力度,逐步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权力“阳光”运行体系;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为加快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求进、转中求好营造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阳光工程”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之中,体现在建设工作的各个方面,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为着力点,发挥服务和保障作用,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步完善。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紧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建设领域权力公开工作,切实制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方便、快捷的服务。

(三)改革创新、重在建设。以改革精神推进制度建设,以创新思路寻求治本办法,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努力破解工作难题,逐步形成有利于推动“阳光工程”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和法制保证。

(四)把握规律、力求实效。深入研究推进“阳光工程”建设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监督有力的权力阳光运行新途径,努力实行权力规范、公开、透明工作目标,不断增强惩防体系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重点内容

认真落实《衢州市建设系统全面推行“阳光建设”实施方案》(衢建设党委[20XX]23号)、《龙游县建设局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龙建设党委[20XX]30号)文件精神,全面深化党务、政务公开。

(一)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公开。各承担建设业主责任的单位,要将工程建设项目前期、招投标、现场管理、工程量变更、工程决算情况全程公开,接受单位内部干部职工和社会监督,促进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廉政建设。

(二)保障性住房阳光监管。全面实行保障房建设、分配、管理信息公开,做到项目建设情况分开、申请条件公开、申请程序公开、保障房源公开、分配过程公开及分配结果公开。强化全程监管,建立健全准入、退出和后续管理机制,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及时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退出住房保障。

(三)“三公”经费阳光公开。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四)征地拆迁阳光补偿。继续深入治理征地拆迁方面的突出问题,强化对征地拆迁的监管,严格被征拆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公开征地和拆迁的补偿标准、实物指标、工作程序、补偿结果、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加快建立新的房屋征收补偿制度,切实推进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

四、工作措施

(一)严格标准,切实做到程序公正。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职权法定、程序合法的要求,结合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编制权力目录,严格规范申请,审核、公示、审批等程序,坚决防止弄虚作假、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损害政府公信力和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

(二)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坚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阳光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以公开促进服务水平的提高;实行项目、内容、范围、申报、形式等全方位公开,凡是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都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开,杜绝“暗箱”操作,自觉接受群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

(三)科技支撑,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利用科技手段和现代信息技术改进管理,及时把本部门、本单位决策程序、服务程序、办事方法、办事结果等向社会公开,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积极推行网上办理审批、查询、监督以及联网核查等事项,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逐步构建政务事项阳光运行监督机制,促进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公开化、程序化。

(四)及时纠错,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公开工作效果不明显、社会群众不满意的,要积极查找原因,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的,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走形式、走过场的,搞“假公开”、“虚公开”的,要严肃查处。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要把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有力抓手,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迅速开展工作;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限、公开程序和监督保障。

(二)完善制度机制。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要针对工作中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的漏洞和环节,坚持反腐倡廉方针,将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寓于各项措施之中;坚持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把营造阳光公开的社会氛围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不断满足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规范权力运行,逐步铲除滋生消极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

(三)强化监督检查。要针对重点工作内容加强监督检查,把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作为推行“阳光工程”的重要内容,作为落实党风廉政教案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把群众监督、媒体监督与专门机关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对权力运行实施有效监督,坚决避免“阳光工程”建设流于形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3篇:阳光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的XX届X中全会、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和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暨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部署,深入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进一步加强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网络建设,全面落实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三年规划,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我省20XX年将在总结近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实施美德阳光建设工程,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再上新台阶,为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一届党代会胜利召开作贡献。

一、美德阳光建设工程

美德阳光建设工程是我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颁布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全省人民的大力支持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近年来,围绕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被纳入文化建设十大工程,形成全面推进的良好局面。学生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体,教师和家长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导,学校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主阵地。在各地普遍开展美德少年评选的基础上,在全省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体制和机制渐成规模的基础上,在以志愿服务为特色的社会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的基础上,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等有关部门将整合优势,在全省中小学校开展美德阳光学生、美德阳光教师、美德阳光家长、美德阳光学校评选活动,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新进步。

二、美德阳光学生、教师、家长和学校的评价标准

(一)美德阳光学生的评价标准:

1、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诚实自信,热爱集体。

2、具有良好的意志品质和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有强烈的责任感和集体意识。

3、乐于助人,肯于帮助弱势群体,每学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50小时。

4、具有良好心理素质和健全的人格,学习、生活有目标、有动力,至少承担一项为同学服务的工作。

5、善于思考,主动创新,在班级起模范带头作用。

6、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和交往能力,亲子关系和谐,师生关系融洽,同学关系友善,能得到90%以上同学认可。

7、能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并发挥宣传带动作用,每学期不少于2次。

8、爱护生命,具有环保意识和良好的生活习惯,好习惯不少于3项。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爱好一项或多项体育运动。

9、能够快乐有效学习,无课外补习负担。热爱读书,每学期读一本好书。

10、心态阳光,充满活力,能熟练掌握自我心态的调整方法。

(二)美德阳光教师的评价标准:

1、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创新意识。

2、阅读2本以上有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书籍,有不少于5千字的心得体会。

3、根据不同年级学生心理发展特点,运用师生沟通的心理技巧,每周与个别学生进行心理辅导不少于2次,有记录。

4、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研究活动,主动参与交流研讨,每学期不少于2次。

5、担任心理健康教育辅导课或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活动,每学期不少于5次。

6、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亲和力,关爱并能耐心辅导学生,受到同事、学生、家长的认可,满意度达到90%以上。

7、人格健全,具有良好的情绪调控能力,不迁怒学生或他人,无讽刺、挖苦、歧视学生或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8、至少参加一项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研究,每学期撰写1篇以上心理健康教育课题总结或经验论文。

9、身体健康,充满活力,能够与学生一起参加身心拓展训练或文体活动,工作精神面貌良好。

10、仪表端庄、淡薄名利、积极乐观,支持学校的各项工作,并有较为突出的工作业绩。

(三)美德阳光家长的评价标准:

1、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自觉履行抚养和教育子女的法律责任和道德义务。阅读一本有关心理健康教育的书籍。

2、每周能与孩子共同学习、研讨的时间不低于4小时。

3、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具备一项或多项有利于身心健康的爱好,如读书、打球、登山等。

4、能用文明的语言、平等的态度与孩子沟通,不迁怒于孩子。

5、了解孩子的身心发展特点、兴趣爱好和个人需要,不包办代替,尊重孩子的选择。

6、每周与孩子共同活动或沟通交流,不少于2次。

7、积极支持孩子参加各种有意义的健康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次。

8、不使用语言暴力、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孩子,夫妻和睦友爱。

9、积极与学校配合,能按时参加学生的家长会及其他各项活动,从不缺席。

10、心理健康,形象阳光,具有较好的情绪调控能力和公民素养。

(四)美德阳光学校的评价标准:

1、树立“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放在首位。建立学雷锋活动常态化、规范化机制,每学期组织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8次。

2、开展美德阳光活动,有效发挥思想品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的作用,先进典型事迹突出,形成师生家长共成长的良好氛围。

3、学校设立心理辅导室或心理活动室,并配有专兼职心理教师1—2名,每周定期开展心理个案咨询工作。

4、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讲座,每学期不少于两次。开设心理辅导课每学期每班不少于8课时。

5、学校开展心理拓展训练活动每学期2次。

6、加强与家长沟通,通过举办家长学校等多种方式宣传心理健康知识,争取家长共同促进学生形成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培训宣传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次。

7、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校本实践课题研究,至少有1项市级以上立项课题。定期举办经验交流、专题论坛等活动,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化水平。

8、定期组织教师心灵探索工作坊活动,每学期至少2次,提高教师心理健康水平和职业幸福感。

9、学校管理具有人文特色,校园文化建设彰显学生和教师的主体性、人际关系的和谐性,学生、教师、家长的满意度不小于90%。

10、建立积极的发展性评价机制,不以分数作为唯一的评价标准。重视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开展阳光心理服务活动,有活动计划、开展记实及反馈表。

三、活动内容

(一)以“身边变化、身边楷模”为活教材,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组织汇总“身边变化”的成果和事例,挖掘总结“身边楷模”的道德品质和成长道路,通过经验交流、事迹展览、文艺展演等形式,培养广大未成年人、教职工和学生家长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人民的道德情感,营造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舆论环境。

(二)以学雷锋主题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思想道德实践活动。以雷锋精神为旗帜,把学雷锋活动作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载体,作为未成年人道德实践的重点内容。发挥青少年学雷锋的骨干作用,组织各级学校结合新的时代特点,广泛开展学雷锋主题班日、主题队日、主题团日等活动,推动以学雷锋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

(三)以“五个学会”为突破,加强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网络建设。从倡导“学会快乐、学会欣赏、学会合作、学会感恩、学会承担”入手,发挥学校主渠道、主阵地、主课堂,家庭第一课堂和社区重要桥梁和纽带的作用,扎实推进美德阳光活动,培养广大未成年人树立道德自觉、坚定道德自信、崇尚道德自强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以典型示范为引领,筑牢未成年人教育的组织基础。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先进城市、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的典型示范作用,发挥各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联系点的示范引导作用,发挥各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阵地网络作用,以项目推进的形式,深入开展各项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五)以“三关爱”为重点,积极开展暖心志愿服务行动。把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作为未成年人教育的重要内容,把关爱留守儿童、残疾儿童、贫困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作为倡导“三关爱”,开展美德阳光活动的重点内容,从实际出发,重点帮助解决就学难、行路难、就医难和文化生活单调、心理障碍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六)以校外活动场所为依托,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普惠广大未成年人。把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的措施,拓展“美德阳光活动”的文化服务渠道。在首批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美德阳光书屋、美德阳光科技展室、美德阳光校园网站建设,发挥基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阵地建设的示范作用。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学校文化科技活动场所建设和服务,及时配套资金、推进项目建设、完善后续管理,拓宽面向未成年人的文化服务阵地,让城市特别是农村未成年人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七)以优秀文化产品为辅助,为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精神营养。扎实推进少儿文艺出版精品工程建设,加大对青少年题材优秀影视剧创作、书刊、音像制品出版的引导扶持工作,全力推动精品文化活动进校园、进社区活动,推动开展红色旅游主题活动,鼓励志愿者、科技人员、专业人才参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新活动,以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优秀文化产品,以丰富、健康、营养的精神食粮,促进广大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八)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为导向,建立健全美德阳光活动考核体系。发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的目标引导、约束规范和考核评价作用,明确考核职责,细化分解过程,实现测评考核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责任机制,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落实大中小学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推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指导站建设,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协调发展。

四、实施步骤及责任分工

1、做好动员组织工作。从20XX年4开始,由各级文明办、教育局、共青团、妇联牵头,在全省中小学、社区部署美德阳光工程,深入开展思想动员和先进典型总结挖掘工作,营造争创美德阳光学校,争作美德阳光学生、美德阳光教师、美德阳光家长的舆论氛围。将全省中小学校纳入黑龙江省志愿服务管理系统,发挥青少年在志愿服务活动中的突击作用。

2、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心理健康建设。各地要结合当地的实际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际,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以学雷锋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思想道德实践活动;以关爱特殊儿童群体为重点,积极开展暖心志愿服务行动;以校外活动场所为依托,广泛开展未成年人文化和道德实践活动;以优秀文化产品为辅助,为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精神营养。各地要尽快普及中小学校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的培训和配备,建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列入教学计划;各市地和有条件的城区和县、市要抓紧完善省、市(地)、区(县、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指导站建设,建立以心理健康志愿者为骨干的心理健康咨询队伍,全国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城市要做出表率。

3、评选推荐宣传美德阳光建设先进典型。从20XX年4月下旬开始,由城区(县、县级市)为单位,组织评选推荐美德阳光学生、美德阳光教师、美德阳光家长、美德阳光学校;5月下旬,全省地级以上城市组织评选推荐美德阳光学生、美德阳光教师、美德阳光家长、美德阳光学校,并在六一期间组织表彰宣传。6月下旬,组织全省美德阳光学生、美德阳光教师、美德阳光家长、美德阳光学校评选活动,通过平面、广播、影视、网络等媒体,宣传美德阳光学生、美德阳光教师、美德阳光家长、美德阳光学校的先进事迹,评选全省美德阳光学生、美德阳光教师、美德阳光家长、美德阳光学校。7月份,组织全省美德阳光工程颁奖晚会,表彰全省美德阳光学生、美德阳光教师、美德阳光家长、美德阳光学校。举办美德阳光活动夏令营,组织全省美德阳光学生、美德阳光教师、美德阳光家长、美德阳光学校的代表参加学习交流活动。

4、建立救助帮扶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对各地评选表彰的美德阳光学生、美德阳光教师、美德阳光家长、美德阳光学校中,确有实际困难的个人,要给予适当救助和帮扶,要帮助解决学习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树立做好人、长好心、得好报的道德风范。

5、落实效绩考核评价。要发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的导向作用,把开展美德阳光学生、美德阳光教师、美德阳光家长、美德阳光学校的评选和宣传工作,作为全省2015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责任追究机制,切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成为落实中小学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推进各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指导站建设的有效抓手,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协调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健全机制。强化制度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各负其责,推动美德阳光建设工程的全面展开。强化组织保障。各地要结合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体制和有效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美德阳光建设工程的组织运行机制,切实把美德阳光建设工程的任务落到实处。强化经费保障。各地要按照省文明委的要求,将必要的美德阳光建设工程经费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项经费的重要内容落实到位。

(二)创新载体,扩大影响。着眼于发挥美德阳光工程的导向作用,着眼于满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需求,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载体,实现项目化规划、工程化推进和效能化考核,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主动运用新媒体、新手段,充分发挥现有德育教育阵地的作用,为美德阳光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环境和有利条件。整合各方资源,建立宣传协调组织和工作机制,把美德阳光建设工程作为20XX年考核评选的重要条件,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健康发展。

(三)加强考评,强化责任。根据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各单位各部门的责任,建立考核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促进美德阳光建设工程的全面健康协调发展。

(四)落实项目,保障经费。根据建设需要,拟结合落实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决议所确定的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专项经费,保证项目经费的到位和规范使用。

第4篇:阳光工程实施方案

为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农村劳动力科技文化素质,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达到提高农民的务农技能,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根据按照农业部,《关于组织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作的通知》(农科教发[20XX]2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农村经济发展的中心任务,以培养新农民、服务新农村为己任,改进培训方式,提升培训效果,充分发挥市农广校、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农民科技培训,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二、任务目标

围绕优势主导产业,组织科技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对骨干农民进行集中培训和面对面、零距离的全程挂户培训,通过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培育和造就一批思想观念新、生产技能好、懂经营、善管理、辐射能力强的骨干农民,促进新技术、新品种和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在全市12个乡镇(街道),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33个重点行政村,加大培训力度和培训规模,每个村培训专业技术骨干农民不少于40名,进村技术指导不少15次,全市共培训和结对挂户1400名以上骨干农民,辐射带动1400名以上一般农民。

三、培训内容

以贴近农民、贴近实际、贴近市场、方便学习、降低成本、灵活高效为原则,围绕育肥牛、甜粘玉米、绿色水稻、食用菌、五味子栽培、贝母栽培、食用瓜栽培、苗木栽培、大棚蔬菜和地膜花生等12项内容,组织开展实用技术培训(见附表)。

四、主要措施

(一)建立组织体系,打牢项目实施基础

1、建立项目领导小组。成立以分管农业的副市长陈辉担任组长,市农业、财政、畜牧、水利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市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局,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项工作。各镇围绕新型农民培训工作中心,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分管农业的领导亲自抓,农业助理、农业农机服务中心主任具体抓,并明确工作职责,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建立市镇两级培训体系。建立市级讲师团。从市级挑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勤奋敬业、业务精良的同志组成市级讲师团,负责对各镇的师资培训和骨干农民为主要对象的重点班培训。

建立镇级技术指导组。各镇从农技人员中选择具有一定技术水平、推广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技术指导团,每镇4-6人。负责对本镇农民进行普及性培训,并进村入户对骨干农民、一般农民进行巡回指导,实行分片负责。

成立教学班,明确班主任。从市级讲师团成员中选择具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较高农业技术水平、熟悉农业推广工作和了解农民需求的农业科技人员担任教学班班主任。班主任按教学计划认真组织好培训,做好教务管理、学员管理等项工作,及时发放培训教材,做好教学日志、考勤记录。同时兼任巡回技术指导员,在生产关键时刻深入田头巡回指导。

2016农业服务承诺书
阳光工程承诺书 第九篇

农业服务承诺书

我是云南省农业厅厅长张玉明。我谨代表云南省农业厅,向社会和公众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全心全意服务三农

云南省农业厅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同时加挂“云南省畜牧兽医局”、“云南省乡镇企业局”牌子。主管全省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等工作。我厅将与全省各级农业部门一道,树立全心全意服务“三农”的宗旨意识,积极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涉农方针、政策和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努力服务农民,发展农业生产,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确保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稳定供应,确保农民群众稳定增收。

二、认真落实惠农政策

认真组织和督促抓好中央和省出台的一系列惠农政策措施的落实,确保种养良种补贴、母畜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农机购置补贴和农业政策性保险补贴等各项政策措施原原本本、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三、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在开展行政许可、政策和法律咨询以及其他对外服务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办理,并尽量提前办结;对法律、法规、规章未明确规定时限的申办事项,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一般性咨询事项做到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设立服务窗口接待有关人员,统一受理行政许可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积极推行网上许可和网上信访。同时及时高效做好对基层的服务工作。

四、努力维护农民权益

严格依法查处加重农民负担、侵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努力维护好广大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严格坚持政务公开

按规定公开部门职能、办事机构、工作岗位和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处理结果等主要政务信息;在农业行政执法中严格实行亮证执法;公开接受上级机关和相关职能机关的监督,公开接受新闻媒体、相关渠道和社会公众的民-主监督。

凡本厅工作人员违反以上服务承诺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投诉监督电话:0871-5749473。

农业厅有关信息和具体承诺事项,请登录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网、云南农业信息网查询。

二O一O年五月三十日 (张丽采编)

宜丰县农业局经管股公开服务承诺书

一、主要职能:

1、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

2、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3、农村土地承包监督管理。

4、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二、服务内容:

1、开展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政策宣传,加强农村财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指导乡村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农村财务管理行为。

2、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稳定农村会计人员队伍。

3、明确我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总体要求,全面貫彻中央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具体的落实措施。

4、切实加强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督管理。

5、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宣传,提高广大干群的政策水平,增强学法、守法自觉性。

6、指导各乡镇(场)加强土地承包纠纷调解,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土地承包权益。

7、组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现状调查,培训合作社和龙头企业财会人员,提高财会人员业务素质,帮助完善合作社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动作用。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信息,统计报表上报工作。

三、服务对象:

农民、农业经济合作组织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四、服务承诺:

1、认真学习国家的各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忠于职守、尽职尽责、服从大局。

2、严格依法办事,简化办事程序,不得刁难服务对象。

3、协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企业进行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

4、坚决执行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有关强农惠农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5、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6、依法行政、廉洁奉公。

五、主要负责人姓名:黄成文

公办电话:0795-2765321

手 机:13879509138

从政格言:全心全意为农民服务

六、联络员姓名:邓对福

联系电话:13870522801

农业局公开服务承诺书

全市广大市民:

为切实提高农业局行政效率,优化发展环境,我们向社会做出如下郑重承诺:

一、实行服务规范制。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服务群众,对来人、来访、来电、来信做到热情接待,及时办理,圆满答复;执行公务时,着装整齐,用语文明规范,严禁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

二、实行政务公开制。即:公开执法内容、依据和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和依据;公开办事结果;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和地址;公开执法人员职责和纪律;公开文明用语、忌语。

三、实行首问责任制。对办事群众,首问责任人无论是否属于本工作范围的事,都必须做到热情接待,介绍、引见到位,负责到底,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搪塞群众或拖廷处理时间,严禁态度冷、硬、横。

四、实行限时办结制。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和法定期限办理行政许可。手续齐全的一次性办结,手续不全的,向群众一次性告知,并说明理由。受理举报案件及时到位,接待投诉在2个工作日内答复。

五、实行“首违不罚”制。对初次违反农业有关法律法规,且情节轻微,主动消除不良影响的,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为主,给予书面警告或责令限期整改,不予以经济处罚。

六、实行收费、罚款下限制。收费标准有上下限规定的,一律按下限收取;有违法行为必须罚款的按照相关规定,一般以取处罚金额的下限为原则。

七、实行廉洁勤政服务制。农业行政执法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农业部六项禁令,自觉遵守农业政策法律法规,做到忠于职守,廉洁勤政,依法行政,文明管理,高效服务。

八、实行责任领导补救制。当窗口工作人员工作不到位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上门赔礼道歉,并现场予以办理。

九、实行责任赔偿制。办理许可证、检疫证和其他证明,因工作人员疏忽造成差错,一律由责任人赔偿工本费,并向群众道歉,分清责任,及时办理。

十、实行责任追究制。当事人投诉行政执法人员违背承诺的,经调查属实,按照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追究直至党纪、政纪处分。

江西省财政厅农业处公开服务承诺书 一、主要职责

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管理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统筹安排财政扶贫移民资金。

二、服务内容

(一)支持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对接。安排专项资金,以项目贷款贴息、融资担保、“以奖代补”和品牌推介补助为手段,引导龙头企业扩大规模,发展精深加工,提高附加值;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对接,大力发展“龙头企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二)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帮助农民就地创业和转移就业。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和对贫困地区劳动力培训的“雨露计划”,增强农民就地创业和转移就业能力。

(三)支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增强农技机构服务农民能力。对基层农业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补助;支持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改革,激发农技人员为农民提供技术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农业科技进村入户,为农民创业提供技术支撑。

(四)支持林业产业发展。对林业产业发展予以支持,通过贴息、补助、担保等方式,支持林业龙头企业发展和林农就地创业。

三、服务对象

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移民和扶贫办公室、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省农垦办、省农科院、省林科院、省气象局等预算部门,农业、林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民。

四、服务承诺

深入践行“待人热情、政务公开、办文快捷、责任落实、服务主动、行政依法、答复满意、为政清廉”八项服务承诺,倡导“微笑”服务,“温馨”服务,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建设“廉政、勤政、务实、高效”机关。

五、主要负责人姓名、公办电话、手机、从政格言

处 长:张 胜

办公电话:0791-7287665

手机:18907912233

从政格言:在其位,谋其政,求其效

六、联络员姓名:

徐松 联系电话:0791-7287583

八岔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服务承诺书

八岔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服务承诺书作者:佳木斯市阳光村务工程 发布时间:2016-10-22 录入:八岔乡 浏览次数: 为提高农业综合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履行好农业工作的各项职能,八岔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特向社会作如下承诺:

一、农作物良种试验示范,推广适应我乡种植的优良品种。

二、推广农业科学新技术,举办各种农业科学技术培训。

三、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发现重大疫情及时组织农户进行统防统治。

四、动物防疫、检验及畜牧技术试验的示范和推广,畜禽品种改良;

五、承担辖区内农业技术推广及新型农机具实验示范推广

六、积极配合乡党委、政府做好我乡产业结构调整。

七、服务好我乡农村、农业、农民,在接到农户需要帮助时一定在五个工作日内办好,如在办理过程中因各种困难不能办理的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向农户做出解释。

二、承诺措施

1、工作人员一律实行挂牌上岗,举止得体、文明礼貌、热情接待每一位服务对象。

2、实行工作首问责任制。凡首先接到村(居)、企业和群众的来电、来信、来访的同志,首问负责到底,能解答的即刻解答,能办的事迅速办理,不推诿;凡涉及其他部门或单位的,立即协调解决,如果一次协调未位到的,负责做好有关工作,约定回复;凡不能办到的事耐心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使前面办事的服务对象满意而归。

3、实行岗位责任制。上班时间保证有人在岗,不因主办人员在不岗而影响工作。确因特殊情况无人在岗,在显著位置设置告示,并明确告知办理时间,以方便前来办事的干部和群众。

4、实行即时办结制。

以上服务承诺保证做到,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监督电话:296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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