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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方案

2016-12-26 11:52:29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2016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方案(共9篇)2016建设部最新质量安全检查表表1受检工程基本情况表工程所在省(市、县):检查组成员签字: 检查日期:表2-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检查表(勘察部分)检查组成员签字: 检查日期:表2-2...

2016建设部最新质量安全检查表
2016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方案 第一篇

表1

受检工程基本情况表

工程所在省(市、县):

检查组成员签字: 检查日期:

表2-1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检查表

(勘察部分)

检查组成员签字: 检查日期:

表2-2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检查表

(设计部分)

注:被检查省市有地方标准涉及上述检查内容时,可同时作为检查依据。

【2016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方案】

检查组成员签字: 检查日期:

表2-3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检查表

(施工部分)

201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2016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方案 第二篇

201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通报的近期全国连续发生的6起典型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事故充分暴露出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现场管控不严,非法违法施工仍然存在等突出问题,对如何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

全县教育系统所有建设工程。

二、检查时限及内容

此次大检查工作在8月底前完成,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排查阶段(6月4日-30日)

各学校要对各建设项目进行深入、细致、全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登记造册,建立好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台账。

(二)重点检查整改阶段(7月1日-8月20日)

由分管领导牵头,各联系股室参与,负责对全县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进行重点督查。【2016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方案】

一是加强对高支模、深基坑的检查,查看是否有下沉、变形、坍塌的可能性,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等大型机械设备的检查,坚决取缔少先吊等未经检测合格的简易吊装设备。三是加强对临边防护、临时建筑、防护棚、围墙等方面的检查。四是加强工程项目中涉及到的脚手架检查,坚决取缔已淘汰的竹木脚手架。五是加强施工用电的总配、分配及专用电箱内各配件的检查,发现损坏或失灵的要及时更换,对配电线路要严格检查,及时更换破损电线,严禁乱接乱拉。六是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工地木制作场地、电气焊割场地、油漆作业场地、木料堆场以及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凡是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施工单位要立即整改,尤其要加强对带有保温

材料的建筑施工过程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七是加强高空作业、违规操作的检查,及时更换不符合标准的安全劳动防护用品。八是对特种机械设备安拆人员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对不符合安装条件的起重机械坚决查封,对违法违规安拆、使用起重机械的企业及人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九是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管理。指导做好汛期施工安全各项安全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应急物资、装备、队伍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认真排查施工现场存在的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严防因自然灾害引发的施工安全。十是对施工资质、手续办理情况的检查。对无相关资质或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的要及时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处理。对未办理建设手续或手续不齐的,建设单位要及时办理。

【2016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方案】

(三)巩固提高阶段(8月21日-8月31日)

各学校务必督促“五方责任主体”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实现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对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危险部位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彻底消除安全隐患,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各学校成立相应机构、落实专门人员抓好本校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此次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责任制,谁检查谁负责,谁漏检谁负责。各建设项目必须先报批、后建设,谁的业主谁负责。对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存在事故隐患的,要坚决责令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必要时采取“两断两停”(断水、断电、停工、停休)的办法停工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要坚决依法予以立案查处。该报请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该报请有关部门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暂扣

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该报请有关部门处罚的从重处罚,该报请有关部门清理出建筑市场的坚决逐出建筑市场。各项目业主学校是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务必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强有力的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力量,对施工现场严查重管,对检查出来的问题逐一梳理,建立台账,并限时整改,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016年质量安全检查方案
2016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方案 第三篇

2016年春节前在建项目质量安全检查方案

一、检查时间:2016年1月25日-2016年1月27日 二、整改时间:2016年1月28日-2016年2月2日

三、现场复查时间:2016年2月3日(暂定,农历腊月二十五) 四、检查范围:城投公司所有在建项目(含代建项目) 五、复查带队领导:王 飞 六、检查安排:

1、1月27日前监理单位组织对所有在建项目进行质量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现场负责人;【2016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方案】

2、1月28日至2月2日由监理单位和现场负责人督促施工单位对照质量安全检查结果进行整改;

3、2月2日下班前监理单位将填写齐全并盖章的质量安全检查表上交公司资料室; 4、2月3日对在建项目进行质量安全情况复查。

长沙先导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在建项目质量安全检查表

被检查工程: 检查时间 施工进展描述:

201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2016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方案 第四篇

201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增强质量和安全生产意识,落实质量责任,努力提高我县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水平。根据县安委会《关于在全县范围内立即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此安排意见。

一、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从5月14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

二、检查范围

全县范围内各建筑企业、施工现场,重点检查规划区内和工业园区内的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包括民建现场)。

三、检查人员组成

本次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由住建局牵头,住建局局长同志任检查组组长、县市容局局长、住建局副局长、县市容执法监察大队队长任检查组副组长,从县住建局质监站、村镇办、规划站、市容局执法监察大队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具体检查内容及任务分工详见第四条)。

四、检查内容

1、各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照是否齐全,有无存在非法违法转包、承包行为,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各类手续是否齐全。

2、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3、施工项目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到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情况;

4、高支模、深基坑、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及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专家论证、批准、验收等程序是否符合要求;施工过程是否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5、起重机械设备初次登记、安装、使用、拆卸告知制度执行情况和检测、验收及操作人员考核、持证上岗情况;

6、工地施工现场的基坑及管沟支护、脚手架及大型模板支撑基础、塔吊及施工升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基础、临时用电线路和办公室、宿舍、围墙等生活设施、斜坡、高切坡附近建设工程的临建设施的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

7、工程项目针对高支模、深基坑、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人工挖孔桩施工及起重机械设备制定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演练情况。

8、农村群众建房是否符合村镇规划要求,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各类手续是否齐全。

9、县城规划区域内和工业园区规划建设中的未批突击建筑、未按规划超红线建筑、少批多占建筑、违规加层建筑。同时负责督促各施工单位和群众规范在建筑施工中乱堆乱放、占道存物等违法行为。

五、几点要求

(一)各检查组成员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各自检查内容,提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在检查期间要认真细致,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在建工地的施工企业及项目管理人员从严进行查处。

(二)各镇、社区要按照县安委会要求,积极配合好本次检查,并对本辖区内的建筑企业、施工现场和群众建房等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登记,安排专人督办整改。

(三)各检查人员应对各自检查项目如实进行登记,对可以及时解决的安全隐患,要现场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逐问题建立台账,限定整改时限,

并适时进行回访抽查,确保各类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制度
2016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方案 第五篇

工程巡查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管理条例》和《公司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加强对本工程项目各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的力度,全面掌握施工现场生产活动状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促进项目质量、安全工作。在项目范围内建立如下质量、安全巡查制度:

一、巡查人员组成:

由公司项目部以及监理人员组成巡查小组。

二、巡查范围及时间:

1、每日检查各施工地点。

2、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或突击巡查。

三、巡查的主要内容:

1、质量控制和主要功能检测资料。重点核查图纸会审与设计变更、各类材料的合格证、试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分项和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工程涉及质量、安全和功能的检验资料文件。

2、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对特殊的分项、分部工程是否编制质量安全控制方案,施工技术交底;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对现场实际是否有针对性;审查程序是否到位;能否指导施工的全过程。

3、施工现场是否作符合安全生产必备的条件。各类起重机械、物料提升设备的检测和验收情况;“三宝”、“四口”防护用具情况,

现场设置、配备情况;现场临时用电情况;脚手架搭设;各类施工机具设置、检测、验收和使用情况;安全警示标志、各类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现场设置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生产资料收集、记录、整理情况。

4、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各类主要受力构件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的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和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外观质量情况,并对实物质量辅以检测手段,并做好有关记录。

四、对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1、巡查小组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如实填写《工程安全、质量日常巡查记录表》,要求项目部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并把整改落实情况向甲方汇报。

2、巡查小组根据各施工地点的巡检质量安全情况及整理落实情况汇总后上报甲方。

3、对于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不认真整改的、出现事故的项目部,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文件规定对责任人进行通报和处罚。

4、巡查小组应就巡查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及早采取预防措施的问题向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汇报。

布吉街道盈翠家园9栋后侧挡墙等6个地质灾害和

危险边坡治理工程项目部

2016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2016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方案 第六篇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年”各项工作要求,根据市政府以及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及“3.31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要求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工作部署,结合当前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组织机构【2016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方案】

1、工作目标:在今年第一季度开展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大检查情况(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巩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

2、组织机构:为加强对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质安站,具体负责专项检查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

二、检查对象、方式及工作机制

1、检查对象: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检查方式:做到“五个结合”:(1)坚持企业自查自改与主管部门督促检查结合;(2)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建设工程安全治理重点结合,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3)坚持与日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结合,严格建筑安全生产许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4)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提高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5)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和监控措施,严防发生事故。

3、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三个机制”:(1)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经常、全面、系统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区分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当地主管部门。(2)建立健全隐患分级监控治理机制。各单位对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由单位负责人组织制定方案、实施整改,并及时向监管工程项目的建设主管部门报告。(3)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机制。对一些危害程度高、整改难度大、整改时间较长,可能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重大隐患,将实行挂牌督办。所有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必须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应急预案,加强监控,确保整改到位。

三、专项检查内容

1、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检查内容:(1)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2)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特别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3)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4)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5)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6)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和作业班组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落实;(7)事故报告和处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和处理等情况。

2、检查重点:(1)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2)脚手架工程的搭设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模板支撑系统的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情况;(3)建筑工地特种设备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4)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5)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四、专项检查时间安排

1、自查自纠(4月1日——4月30日)

各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立即组织开展项目自查自纠,建立健全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各项应对措施,严防发生事故灾难。

2、制定工作方案(5月1日——6月1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专项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抓住容易引发事故的重大隐患,特别是要防坍塌垮塌,在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做好部署和落实工作,组织对本单位所有在建工程进行检查和落实整改。

3、督查落实(6月1日——12月31日)

专项检查工作原理,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督查、检查工作,扎实推进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不按要求落实工作或涉及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2016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查工作方案
2016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方案 第七篇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确保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大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制定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重点是保障房、返迁房、棚改安置房等政府投资工程,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在建工程,以及未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

二、检查内容及方式

(一)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二)是否存在未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情况。

(三)工程实体质量情况。

(四)本次检查采用资料检查、实体质量检查相结合方式进行,所有工程现场检查均要进行实体抽测,重点是砌体、钢筋、混凝土构件等涉及主体结构安全的实体抽测。

三、检查时间

(一)检查阶段(4月25日~5月10日)

1、市城建局组织2个检查组对全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进行质量检查(检查内容详见附表1、2、3)。

2、检查组安排

第一组:。

第二组:。

(二)整改销号阶段(5月11日-5月15日)

在各责任单位落实整改要求的基础上,各检查组对所检查工程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经复查整改到位的予以销号,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视情节进行处理,同时应做好迎接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督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检查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将检查情况汇总于5月11日前交市质监站罗胤如。

(二)各检查组应对检查中实体抽测过程留存影像资料,对发现问题的部位应分别进行远景和近景拍摄。

(三)各检查组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开展检查工作。所有工程现场检查均要由检查组人员进行实体抽测,按照同一个施工单位项目部施工的单位工程至少抽取1栋进行,单位工程抽测方法和数量如下:

1、梁板柱各抽取至少1个构件工程进行混凝土回弹、钢筋扫描、楼板测厚检测(未使用商品混凝土的需抽取2个构件进行混凝土回弹检测)。

2、有承重墙的抽取一面砌体进行检测。

(四)对实体抽测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应由施工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该项目部承建的所有单位工程实体按规范要求进行检测。

对实体检测仍达不到设计要求的,质监站按照质量问题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对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工程,必须立即停工整改。

(五)针对检查组发现的质量问题,各责任主体要认真整改落实,及时将书面整改情况(附整改前后比对影像资料)报送检查组申请复查销号。复查发现整改不到位或整改不力的工程项目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清出建筑市场,并依法依规从严处罚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廉洁自律,扎实开展工作。

2016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2016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方案 第八篇

当前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已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委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和8月20日召开的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会议精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切实消除和整治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预防和控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发生。结合我市建筑施工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建设各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项目安全保障体系,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杜绝违章操作、冒险作业行为。逐步建立建设单位提高安全意识、施工企业加强自身安全能力建设、监理企业提升安全监理水平和监管单位严格执法手段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我市建筑施工行业事故多发势头。

二、工作目标

以深入开展建筑施工“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为主线,突出重点,加大整治力度,切实解决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总体水平。

三、整治重点

(一)整治建筑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建筑安全生产秩序。重点对下列行为进行整治:

1、工程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安全报监手续的;

2、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3、对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抗拒安全执法,拒不执行监管部门下达的停工整改等执法措施的;

(二)开展预防高处坠落、坍塌和电击等专项整治工作,有针对性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1、预防高处坠落事故。重点整治内容: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洞口临边”安全防护情况;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上岗前培训、安全技术交底、班前教育开展情况。

2、预防起重设备安全事故。重点整治内容:起重机械备案登记落实情况;租赁单位、安装拆卸单位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包括指挥、司索、司机、安装拆卸工等)持证上岗情况;起重机械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起重机械安装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批及实施的情况;起重机械的检测、验收及运行情况;起重机械的维护、检修和保养记录等。

3、预防坍塌事故。重点整治内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情况;企业、项目部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到位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情况;基坑开挖工程、房屋拆除、临时设施、施工围墙、承重支撑架、支模工程和外脚手架的施工专项方案编制、论证、审核、技术交底、检查、验收情况;安全技术措施到位情况、责任落实情况等。

4、预防电击事故。重点整治内容:施工用电“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安装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架设情况;总配电房规范设置情况;临近高压线在建工程的安全防护情况;民工临时工棚的用电情况等。

(三)整治监管部门执法不严、监管不到位现象。整治监管队伍工作作风,扭转监管人员侧重于技术服务不重执法的错误倾向。重点治理监管部门和工作人员的下列行为:

1、对安全隐患未能整改落实的施工企业,没有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2、对严重违反建设程序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不进行处罚或处罚力度不够;

3、对监管的工地没有签订四方责任书,其他建设各方主体安全责任不能有效落实而不进行处理并听之任之的。

四、组织领导

市建委成立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落实本区域内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一把手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认真分析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行动。

五、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时间:2016年9月1日-2016年2月13日(春节前)。每月由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开展一次督查,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随时督查。

六、工作措施

(一)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和建筑施工各项法律法规和规范规程,提高安全意识和能力。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监机构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贯彻市政府安委会的会议精神和建筑施工各项法律法规,特别是市政府和省厅最近出台各项政策和措施,把握基本原则,明确政府监督职责,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自身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同时要分批分层次对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规程的教育学习,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职责,增强法制观念和业务水平。把“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和专项整治行动的内容和要求深入传达到所有参建各方工作人员,营造气氛,形成氛围。

(二)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举办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班,提高现场操作人员的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

对发生事故和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合格工程的企业经理、项目经理、安全科长及现场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标准规范的学习,提高其安全生产知识和意识。新上岗的农民工必须进行强制性岗前培训,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企业登记造册,建立上岗前培训档案。在检查中发现农民工未经岗前培训投入工作的,将对施工企业进行严厉处罚。

(三)改进安全监督检查方式,变以检查实体安全转为检查建设各方主体的安全行为。

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从以告知性的检查转为随机暗访和稽查,从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施工过程中实体安全转为重点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安全行为及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情况,从而达到提高和促进企业自身的安全控制意识和能力。

(四)签订《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书》,狠抓建设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在此次专项整治过程中,进一步强化市建委推行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落实工作,所有在建必须签订责任书,明确建设主体各方的安全责任。今后凡新开工项目必须在开工前签订责任书,并检查各方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不符合开工条件或各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一律不允许开工,不予办理各项竣工备案手续。

(五)不间断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预防高处坠落、坍塌和电击等专项整治工作。

在要求各施工单位进行隐患自查的同时,监管部门还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综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在全市范围内每月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深入落实预防高处坠落、坍塌和电击等专项整治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专项整治不到位一律不准开工、复工,并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六)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事故隐患的事前、事中控制,切实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实行严厉处罚,坚决执行“人亡队清”的市政府安委会有关规定,经济处罚按上限执行,负有安全责任的管理人员限制执业资格,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同时加强事故隐患的事前事中控制,加大执法力度,对事故隐患经指出不能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企业,将按照《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上限进行处罚。

(七)建立媒体“曝光”公示制度。

对发生安全事故和检查发现有违法违规的施工企业在建委网站中公示,情节严重的企业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特别是对拒不整改监管部门下达停工整改通知的企业,在进行严厉处罚的同时,由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充分发挥公众媒体的监督作用。

七、工作步骤

(一)宣传部署阶段。9月上旬,召开全市建筑施工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广泛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宣传教育活动,将专项整治的目的、要求和内容及时传达到各施工企业和建筑工地。开展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活动,加强施工作业人员防高空坠落、防坍塌、防物体打击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的教育培训,增强事故防范能力。

(二)自查自改阶段。9月中下旬,所有在建工地建设、施工、监理和监管四方责任主体加强自查自改自纠工作。一查思想认识,对安全生产及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认识是否到位;二查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重大危险源公示和跟踪整改等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三查培训教育,一线作业人员尤其是农民工的安全知识、技能培训教育是否到位;四查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脚手架、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按有关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专家论证,工程施工是否严格按照论证和审批的专项方案进行施工;五查隐患排查,是否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否推进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是否建立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和应急救援体制机制;六查安全施工费用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和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措施是否落实,企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落实。

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要带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认真进行专题排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重大隐患,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坚决消除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情况在9月底前上报监管部门。

(三)执法检查阶段。2016年10月-2016年2月,建设主管部门每月对所辖地区所有在建工地各方建设主体的安全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施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责任落实、组织实施和自查自改情况;监理企业现场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情况;监管人员的监管执法情况。检查中发现施工企业存在违反工程建设程序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行为的,要追究施工、监理和监管等相关单位的责任,严格查处,并进行通报。

(四)总结评估阶段。2016年2月,市建委将适时召开专项整治情况总结会,总结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和成果,找出整治工作中不足,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逐步建立长效的安全监管、专项整治机制。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施工企业紧紧依靠安全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

(三)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专项整治工作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曝光。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隐患举报人进行奖励,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氛围。

(四)层级督查、边查边改。专项整治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边查边改。对每个环节、每个过程认真把关,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加强层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五)信息畅通、及时反馈。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反馈上报的各类信息,对需要作出处理的事项要及时作出处理决定,该处罚的处罚,该行政处分要处分,坚决开展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

2016中小企业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2016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方案 第九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而且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重要指示精神,巩固6月份以来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效,运用大检查成果,整改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中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切实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根据《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此方案。

一、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中小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是否健全;

2、是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法人负责制,有无分管领导和安全专干;

3、各地经委(经发办)是否与企业签定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以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台帐,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政府领导,经信委组织和督查,企业自查,政府组织暗访督查的方式进行。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阶段:10月下旬。

根据省安监部门制定的检查方案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明确检查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二)自查检查阶段:11月1日至12月15日。

1.各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2.经信委在11月下旬和12月上旬组织相关部门深入企业,帮助和推动企业自查自改,确保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暗访抽查、总结阶段:11月至12月。

政府组织暗访组对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并将暗访督查情况予以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经委(经发办)要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政府领导、协调联动、联合执法、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针对本地中小企业的实际,制定专项检查方案,组织指导本地中小企业的专项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和专项检查到企业。

(二)依法办事,务求实效。要把本次专项检查作为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工作来抓,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严格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责令停产整顿或限期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非法生产经营的企业,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对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各地经委(经发办)要在认真、深入检查的基础上,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措施的专项检查总结报告,于2016年12月15日前以电子版报送经信委运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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