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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新冠型肺炎应急预案方案【十二篇】

2022-12-07 09:10:29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两案八制”就是指返校工作方案、学校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学校新冠肺炎疫情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晚)检制度、因病缺课缺勤登记与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宣传和健...

“两案八制”就是指返校工作方案、学校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学校新冠肺炎疫情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晚)检制度、因病缺课缺勤登记与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宣传和健康教育制度、心理咨询与干预制度、外来人员入校管理制度、校园清洁与学习生活场所消毒制度。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医院新冠型肺炎应急预案方案【十二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医院新冠型肺炎应急预案方案篇1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发布《关于统筹做好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的通知》,有效预防、及时防控和消除新冠肺炎疫情危害,保障学校开学后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和师生健康,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武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关于全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压实责任、联防联控、突出重点、精准预防,做到责任到位、保障到位、措施到位,坚持预防为主、早发现、早治疗,确保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领导组、信息联络组、安全后勤保障组、医疗保障组、消毒组、宣传和心理疏导组,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

  四、应急措施

  如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含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应急响应。

  (一)发现不明原因发热、干咳、气促等症状的疑似病例时,立即引导病例到隔离室进行留观,同时上报体卫艺站和区疾控中心。如果疑似病例是学生,马上通知家长来校跟进处置,及时安排就诊。

  (二)配合区疾控中心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的人员进行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落实密切接触者集中(居家)医学观察工作。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干咳、气促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配合区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着一次性医用手套。

  (三)各应急小组各司其职,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启动半封闭式校园管理,中午学生不得离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区疾控中心和体卫艺站的建议,必要时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

  疫情防控领导组(总负责)及时跟体卫艺站、区疾控中心联系,根据区疾控中心指示做好防控工作;快速协调各组成员、物资等。启动涉疫区域封锁措施,在保障正常的生活物资供应下,严格限制人员进出,督导疫情控制措施落实情况。

  信息联络组(总负责)掌握病例的活动史、人员接触史,掌握重点人群名单、医学观察人员每日健康情况等信息。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和传递等工作,确保信息上报渠道畅通。负责实时记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提供真实材料,按规定拟稿上报。

  安全后勤保障组(总负责)提供所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负责保障校内餐饮、生活饮用水。在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启动半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做好在校师生生活保障。根据区疾控中心建议,在校内设置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加强校园巡查管控,及时停止校园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处置涉校舆情事件。

  医疗保障组(总负责)组织配合专业救护人员救护工作,协助区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等工作。做好师生的健康监测工作,做好每天的晨午检和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并及时追踪,查明缺勤原因;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集中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指导师生做好正确防护。每天保持与区疾控中心和体卫艺站进行信息沟通,上报学校最新情况。

  消毒组(总负责)在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做好病例所在教室等疫点、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做好校园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强校园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消毒一次;各教室和食堂入口要配备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液,厕所配备洗手液,指导和督促师生做好手卫生(流动水七步法洗手和手消毒)。

  宣传和心理疏导组(总负责)负责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健康教育工作。疫情期间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告知师生一定要正确佩戴口罩,勤用流动水洗手,咳嗽、打喷嚏时使用纸巾并妥当处理废弃纸巾;促进全体师生严格规范个人卫生行为,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密切家校沟通合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家长和师生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五、预案终止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区疾控中心评估,由学校复学复课新冠肺炎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响应。

医院新冠型肺炎应急预案方案篇2

  1、编制目的和依据

  指导企业做好新冠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并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坚决防止因企业复工导致的疫情扩散,确保辖区各企业安全顺利复工和整体疫情稳定可控。编制依据:国家、省、市、区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文件及会议要求。

  2、基本原则

  以快速准确处置突发疫情为目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一旦发生疫情事件,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管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疫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3.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企业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疫情防控要点和工作程序,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责任落实到人。成立疫情应急处置管理办公室,应急处置管理办公室设在XXX, 负责本预案的执行与日常管理工作。

  全面负责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拟定修改企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组织疫情事件应急演练,监督检查各部门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对突发疫情事件进行决策,调动各应急处置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全面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4、设置专门集中隔离观察点

  根据企业规模和排查的人员情况,设置专门的集中观察隔离点,保证一人一间,数量足够,观察隔离点应符合集中医学观察点设置要求。

  5、应急物资准备

  根据企业规模、员工数量准备充足的医用口罩、洗手液(肥皂)、消毒液、测温仪等防控物资(储备不少于一周用量)。

  6、对企业人员进行全覆盖摸底排查

  对企业所有返蓉员工进行排查,重点排查现居湖北等地区、14天内有过病例接触史、14天内有过湖北或其他有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居史、14天内与湖北等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等四类重点人群,建立详细的排查人员登记表(见附表1),要细化到人。

  分类建立人员排查清单,并动态更新,对于正在湖北疫情发地区的人员,在疫情解除前暂不安排返岗;对于14天内从湖北返蓉必须进行14医学隔离观察,并做好记录(见附表2),观察期满无发病方可返岗;有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返蓉人员,配合属地相关部门实行集中隔离医学隔离观察,观察期满无发病方可返岗。

  7、汇总信息及上报

  对人员摸排信息进行汇总分析,汇总信息报各功能区主管局。加强信息互通,建立企业联络员工作群,畅通企业、街道、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企业第一时间及时报送有关信息,有关部门第一时间对企业进行指导,对突发情况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8、严格落实日常防控措施

  严格落实健康筛查,上下班前要安排专人负责进行体温检测,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疫情防控临时医务室。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食堂、宿舍、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通风、消毒和防疫工作。采取分餐、错时用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严格落实防护措施,员工要佩戴口罩,严格杜绝各类群体性聚餐、聚集活动,严防群体性疫情发生。做好新冠病毒肺炎防治知识健康宣教,重点针对如何正确佩戴口罩、如何规范处置废弃口罩、如何规范洗手等加强培训。加强疫情应急预案的演练,对所有参加人员进行应急预案知识培训,使各级人员能熟练掌握预案内容。

  9、突发疫情应急处置

  当发现疫情时,发现人或疑似病员本人应立即将疫情发生的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人员、症状、人员数量等)报告应急处置日常管理办公室,企业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将疫情信息第一时间报所在街道办事处和区疾控中心,按照工作流程将疑似人员转运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治,立即封锁相关区域,对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进行彻底排查,对相关场所进行彻底消杀。

  10、后续工作

  突发疫情处置结束,应急处置管理办公室收集、整理应急处置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各部门对应急处置过程和应急处置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将总结评估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医院新冠型肺炎应急预案方案篇3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及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切实做好新冠肺炎预防控制工作,及时有效地开展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对人民群众健康和社会造成的危害,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总体目标。为提高全县应对新冠肺炎的应急处置能力,科学、规范地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有效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等。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新冠肺炎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属地管理,明确责任;部门协同,公众参与;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在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下成立九寨沟县新冠肺炎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由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四大班子及驻县州属单位其他县级领导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陈志敏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新冠肺炎应急指挥部职责

  应急指挥部: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理的指挥和协调,统筹部署本县行政区域内新冠肺炎的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本县行政区域内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宣传与培训、信息收集与上报及其他应急协调工作;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应急指挥部成员职责分工:

  1.九寨沟管理局、大九旅集团公司:负责排查景区关闭前进入景区且未脱离观察期的疫区游客动态信息,建立人员台账,做好数据统计、跟踪管理等工作。一旦发现有疑似症状的人员,要立即报告县防控办并做好应急处置。

  2.县委组织部:负责管理外出返乡(返岗)的干部职工;联合县卫健局对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3.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负责与州委宣传部及上级媒体衔接与联络,协调做好新冠肺炎信息发布工作,保持宣传口径统一。监测处置负面舆论信息,积极主动进行舆论引导,及时发布我县新冠肺炎疫情的相关信息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有效回应社会关切。 

  4.县纪委监察委: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

  5.县财政局:负责安排疫情防治应急处置专项经费,做好资金保障及监管工作。

  6.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制定防控、诊疗方案;对疫情进行风险评估、预测预警,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对病例进行监测、报告、调查处置;组织医疗救治工作;根据授权及时对外发布疫情等相关信息;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7.县市场监管局:做好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做好已开业商铺从业人员及场所的防控工作;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负责应急处置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违法行为,打击野生动物贩卖。会同县科技农牧局在疫情期间关闭活禽和活禽宰杀市场。督促有关经营者规范进货渠道,严把市场准入关。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8.县公安局:负责依法处置与防治有关的突发群体性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县卫生健康局依法落实医学隔离和医学观察措施,依法保障防控工作秩序。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为防疫救治人员和物资的交通安全提供保障。对负面舆情信息迅速落地查人,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医疗秩序的行为。

  9.县教育局:负责开学后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学生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加强学校健康知识宣传,落实校内疫情监控和日常检查措施;配合做好学校或可能波及学校的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10.县经信局:负责协调有关单位保障油料、通信、电力等物资储备。

  11.县民政局:负责对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给予救助。

  12.县人社局:负责因参与防治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抚恤,对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范围的工作人员给予工伤待遇政策。

  13.九寨沟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协调与疫情相关的环境污染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对周围环境指标的监测。

  14.县交通局、县运管所:协助县卫生健康局开展交通检疫、查验工作,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坚决防止疫情输入。制定道路客运疫情防控方案,加强应急防控工作。组织协调新冠肺炎疫情处置人员、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的运输工作。

  15.县科技农牧局:开展与人类接触密切的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和管理工作;加强对养殖场、屠宰场等重点场所的消毒,加强对重点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监管,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及时报告并督促其就医;一旦出现观察病例,要配合县卫生健康局做好流行病学调查、隔离、消毒等工作。

  16.县综合执法局:做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指导各乡(镇)及宾馆饭店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17.县林草局:加强本辖区野生动物的疫情监测,特别要加强野生动物行为异常或异常死亡情况即时发现,并采取现场隔离等应急处置,同时加大打击和查处扑杀、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

  18.县医保局: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救治费用保障工作,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19.县文体旅局:负责引导各文化旅游经营单位、旅行社、星级饭店积极发挥作用,开展排查可疑者、登记跟踪、测温消毒、宣传引导及配合县卫生健康局做好相关数据统计等工作。一旦发现疑似病例,要协助县卫生健康局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0.各乡(镇):负责组织领导辖区内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和防控指挥部,组织做好群防群控工作。负责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配合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密切接触人员摸排、登记管理及数据报送工作。加大辖区防控知识宣传力度,严禁造谣、信谣和传谣,扎实做好稳控工作。

  三、疫情监测与报告

  (一)监测

  1.新冠肺炎病例监测

  (1)监测网络:县人民医院负责新冠肺炎病例的监测、登记和诊疗救治。如发生疑似病例,县人民医院负责采集病人咽拭子等标本;县疾控中心负责运送至有检测条件的机构进行检测。

  (2)监测内容: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要求,县人民医院开展新冠肺炎病例登记,每日报告门急诊新冠肺炎病例数和就诊总数。

  2.其他监测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加强发热及呼吸道感染病例的监测,发现病例异常增多要及时向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健康局报告,县疾控中心组织流行病学调查。

  (二)病例的发现与报告

  1.病例的发现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监测和报告意识,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规定操作,病例类型分为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两类。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病例后,应及时向县疾控中心或当地医疗机构报告。

  2.病例的报告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时应立即隔离并报告县卫生健康局和县疾控中心,由负压救护车将病人转至定点医院,经专家组会诊仍考虑疑似病例,应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并采集病人呼吸道或血液标本。

  (2)县疾控中心接到疫情报告后,应立即向县卫生健康局和上级疾控部门报告;2小时内完成传染病报告卡的审核、预警处置等工作;立即进行核实,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处置,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管理工作;将采集的标本送上级疾控机构检测。

  (3)突发事件的报告:全县首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以及符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中聚集性疫情,县疾控中心应在2小时内通过突发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事件严重级别选择“未分级”。县卫生健康局根据事件调查及后续进展,依据风险评估结果,对事件定级后,及时对事件级别进行相应调整。

  四、应急响应措施

  (一)工作程序

  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第一时间报告医疗专家组(联系人:左国平;联系电话:13618149299),医疗专家组及时送指定诊室隔离,组织专家会诊,确定疑似后,组织采样将标本送州疾控中心检测。疑似病人在县人民医院留观治疗;确诊后组织转诊到州卫健委指定的州级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县疾控中心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指导、督促、实施病区和相关环境消毒,提出并采取阻止疫情扩散的措施;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组负责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二)现场处置

  1.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病人的分泌物、接触过的物品和经常出入的场所进行严格消毒和处理。

  2.诊室加强病房通风换气,避免房门密闭,可用紫外线照射,过氧乙酸薰蒸或含氧消毒剂喷雾等消毒;物品表面可用含氯消毒剂或75%的酒精擦拭;痰液等分泌物含氯消毒剂浸泡。

  3.医护人员防护必须严格按照标准执行;病房的管理按呼吸道传染病有关管理规定施行。

  (三)流行病学调查

  由县疾控中心牵头,各乡(镇)、县公安部门协同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重点对病人的接触史进行详细的流行病学调查,特别是发病前与动物、环境接触情况,以及到外地务工、与可疑新冠肺炎病人接触的情况,以便发现可能的感染源线索。

  (四)社会管控

  1.城乡基层组织充分发挥作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人员及居住于辖区内的人员精准管理,重点排查来自疫情发生地区的人员及与其密切接触、可疑暴露者,逐一进行健康登记(含县内居住地点),督促其居家或隔离医学观察14天,监测其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严防疫情蔓延。

  2.对密切接触者、可疑暴露者实行居家或隔离医学观察,观察期限自最后一次与病例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或可疑暴露后14天;如医学观察期间未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期满后可解除医学观察。   

  3.立即停止存在交叉感染风险的公众聚集活动。在交通枢纽设立体温检测点,对所有进出人员检测体温,并进行健康登记。对检测发现有疑似症状的人员,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并向九寨沟县人民医院移交。

  4.强化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及时、更新疫情情况,引导群众不信谣不传谣,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防止以讹传讹,引发社会恐慌。大力宣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 及时解疑释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稳定群众情绪,树立群众信心。

  (五)应急响应结束

  1.评估:新冠肺炎疫情平息后,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对新冠肺炎疫情处置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新冠肺炎的危害、现场调查处理情况、药物使用情况、病人救治情况、措施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

  2.善后处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对新冠肺炎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人员的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人员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补偿。

  五、保障措施

  (一)经费物资保障。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下设的后勤保障组(以下简称后勤保障组)应安排落实防治专业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疫情监测、病人救治、应急疫情调查处理等工作所需经费,保障各项防治措施得以落实和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向县应急指挥部(抄送后勤保障组)提出应急物资采购需求计划,经县应急指挥部审议后由后勤保障组根据物资采购计划实施紧急采购,特殊情况下,可先采购后报备。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信息收集、储备、管理、发放。物资储备种类包括:医疗物资、非医疗物资、生活物资、生产物资、农用物资等应急物资。各级卫生应急队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通讯设备和交通工具,严禁超标准、超规格配备。抗病毒药物优先用于临床患者的治疗,预防用药优先使用老人、儿童、职业高危人群及患有慢性疾病免疫功能低下的人群等。

  (二)人员力量保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建医疗救治专家组,负责疫情防治工作业务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指导做好病人诊断、救治和疫情的调查处理工作。县疾控中心应当组建流行病学、消毒、实验室检测等专业人员参加的疫情应急调查处理队伍。

  (三)医疗技术保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举办相应的培训班,培训对象包括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卫生管理人员和乡村医生。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熟悉并掌握诊疗方案、预防和控制技术、流调、消毒、隔离、防护措施和技术要求。县卫生健康局应制定应急演练方案,定期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医疗救治等方面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意识和实战能力。

  (四)宣传引导保障。各相关部门要利用广播、视频、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新冠肺炎防控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新冠肺炎。应根据不同的公众群体,分类进行宣传教育。

  (五)纪律制度保障。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委要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疫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的督查。督查内容包括预案、方案的制定,组织体制和行动机制的建立,监测系统建立和运行,药物、医疗救治、培训演练、健康教育等准备,应急处置是否规范。采用明察暗访的形式,并做到调查与指导相结合。督查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和通报,对需要整改的,进行动态跟踪督办。

  六、附则

  (一)本预案由九寨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组织制定,并将根据新冠肺炎防控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更新、修订和补充,并按规定公布。各乡(镇)可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地区新冠肺炎医疗卫生应急预案。

  (二)本预案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医院新冠型肺炎应急预案方案篇4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全镇人民群众及医护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各级防控预案要求,现制定我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一)建立完善新冠肺炎防控运行机制,及时发现和报告新冠肺炎病例,有效防控疫情扩散,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报告”,提高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能力,发现疑似病例及时处置和转诊,防止医务人员感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早期排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

  (三)规范病例发现、报告、标本采集及运送、医务人员防护等工作。确保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以控制疫情蔓延扩散。

  二、工作原则

  高度重视、联防联控、预防为主、充分准备、依法管理、协调指挥、加强培训、快速反应、尽早上报、规范诊疗、集中收治。

  三、组织管理

  组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政府、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负责全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治工作和领导,相关重大问题的决策,统一部署预防和控制工作和应急人员的调动。并成立医疗专家组和应急分队、消毒隔离组、后勤保障等组织。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彭凡辉院长

  副组长:孙磊、朱美菊

  成员:叶文婕、程丽华、王云、尤建、戚晓伟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专家小组

  组长:尤建

  副组长:戚晓伟

  医疗组成员:牛刚、孙加胜、田松、刘双城

  护理组成员:梁凤、朱廖荣、谢雪华、吕敏

  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小组

  组长:彭凡辉

  副组长:孙磊、朱美菊

  成员:叶文婕、王云、桑蕾、程丽华、李勇、赵杰、刘瑶、谢颖君

  4、消毒隔离组

  组长:彭凡辉

  成员:孙磊、李勇、赵杰、赵梓言

  5、后勤保障组

  组长:王云

  成员:桑蕾、李勇、赵杰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在应对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的相关工作。本预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

  五、应急准备

  (一)做好物资储备。

  各科室要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市(区)、县卫生健康局对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各种物资(包括抢救治疗必需的设备、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等)进行调查摸底,对各种专用救治设施、设备做好登记备案。各科室对缺少的医疗急救设备设施要尽快填平补齐,做好各种应急物资储备,并处于可用状态。

  (二)做好应急值班。

  根据医院应急值班安排,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各科室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切不可擅离职守。值班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各种应急机制和流程,保障应急工作通畅开展。

  (三)做好各领域的具体应急流程和应对措施。

  包括医院出入口预检分诊、医院病房封闭管理、所有出入人员管理、住院患者管理、后勤保障管理等各细分领域的具体防控应对措施和发生疑似新冠肺炎病例后的应急流程等。

  六、防控措施

  (一)实施分层、分级处理原则,逐级处理。

  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在门诊通风良好的醒目位置设立预检分诊点,预检分诊点和发热门诊做好门(急)诊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和登记报告工作,填写《发热门诊病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病例初步筛查登记表》,同时对接触过患者的医务人员进行登记。

  (二)病房实行封闭式管理。

  在疫情防控期间,医院院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原则上不接待外来人员,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利用各种信息化手段,建立与患者、患者家属的线上沟通渠道,争取其亲属的理解支持;及时对外公布院内的防控形态,以免造成患者及亲属的恐慌。疫情期间禁止探视,禁止探视人员进入住院部,以免交叉感染。疫情防控期间不接受任何家属外带食品或用具进入医院。

  (三)病例发现与报告。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开展新冠肺炎病例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在新冠肺炎监测和日常诊疗过程中,应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

  (四)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五)医院各病区备好隔离房间。

  一旦发现有不明原因发热、干咳、呼吸困难、胸痛等症状的住院病例应立即单人单间隔离治疗。同时同一房间的其他患者相对集中隔离观察,开展进一步排查。

  (六)原则上对于病情不紧急、不严重的患者不安排入院。

  发热病人在入院前均应采集咽拭子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并经过详细的“新冠肺炎”排查后收治入院。

  (七)指定一个病区作为新入院发热患者的集中收治病区,并实行单人单房隔离治疗。

  (八)发现疑似及确诊病例应按政府规定程序收入相应的定点医院隔离治疗。转运疑似和确诊病例前,须报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后,经拟收治的定点医院专家会诊评估,并做好运送人员的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

  (九)封闭医院侧门,留医院正门作为唯一进出口,入口处设立临时预检分诊和体温监测点,所有进入院区的人员须经过体温筛查、流行病学疫情接触史评估分诊以及登记相关信息后方可进入诊区就诊。限制就诊陪同人员数量,所有进入院内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十)所有诊断尚未明确的发热病人不得进入本院病房区域,如确实因病情需要进入本院就诊,需提供发热门诊重点医院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证明书和病历。对于分检排查出的可疑病例,将其安置在我院的临时隔离观察室,拨打县120及时送至县发热门诊。

  (十一)做好所有人员健康监测筛查和流动管理。建立早晚检测制度,每日安排专人对医院全体工作人员、住院患者和其他进入医院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者按规定报告,进行单人隔离并开展进一步排查。

  (十二)对临床科室的陪护人员要求不得外出;对医院的安保人员要求不得与来自疫区的人员接触,做好自我防护。

  (十三)为减少人员流动,暂停住院病人的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外出病房的机会;进入门诊的就诊患者和亲属要求就诊后尽快离开,不得逗留以及走动到除门诊外的其他院区。

  (十四)医务人员发现疑似病例后,应立即进行就地隔离,并报告领导小组和启动科室应急预案,逐级上报。由医院在2小时内组织院内和区(市)有关专家会诊,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原则上转诊至定点收治机构隔离观察或诊治。

  (十五)做好院区环境清洁消毒。认真执行通风、消毒制度,正确佩戴口罩,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医院每天安排专门人员对全院所有工作区域、居住区域每日定时通风、定时消毒,特别是加强对病房、门诊等重点活动场所的消毒,做好医院垃圾、污水、污物的消毒处理。加强医院饮用水的`安全管理。

  七、预检分诊点设置

  1、单独设立预检分诊点,不适用导医台代替预检分诊点;

  2、对发热患者及陪同人员给予并教会佩带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询问流行病学史(发病前两周有市旅行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经接触过来自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有聚集性发病),有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详细登记。

  3、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且有症状者应及时告知发热门诊工作人员,同时电话报告医务部、院感科。

  4、预检分诊人员应按一级防护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手套),同时做好手卫生。

  5、经预检分诊查出的发热病人,应由预检分诊处的工作人员陪送到发热门诊,预检人员发生异常或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

  6、实行24小时值班制(晚间设在急诊科,标识醒目)。

  八、发热门诊设置

  1、发热门诊和观察室要在独立区域设置,设立独立的医护人员工作区域,医护人员有专用通道;设置隔离留观室;本地区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发热门(急)诊承担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按二级防护着装。

  2、应有明显的标识,与其他诊室保持一定距离;分别设立医务人员和病人专用通道;留观患者单间隔离,房间内设卫生间;患者病情允许,应当戴外科口罩,并限制在留观室内活动。

  3、建立接诊病人登记本。内容包括:接诊时间、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单位、联系方式、诊断、患者去向及接诊医生签名。严格执行发热病人接诊、筛查流程,并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

  4、建立终末消毒登记本。内容包括:空气、地面、物体表面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续时间、医疗废物及污染物的处理等,最后有实施消毒人和记录者的签名,并注明记录时间。

  5、保持通风良好,落实消毒隔离措施。

  6、防止人流、物流交叉,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相关制度。

  7、落实发热病人登记报告制度。

  8、患者转运:非必需情况,不允许患者离开隔离区域;尽可能减少与工作人员、探视者及其他患者的接触;如需转运,需使用专用的转运途径转运。

  9、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医疗器械、污染物品、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清洁与消毒。

  10、患者产生的所有垃圾均为医疗废物,用双层医用黄色垃圾袋封扎后送医疗垃圾暂存处。

  九、应急措施

  (一)建立具体清晰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按照分类诊治、流程规范、措施适当的原则实施医疗救治,合理调整预检分诊流程,科学调配人员、设备,抽调专门的护士进行巡视,加强患者的管理。

  (二)按照要求规范设立隔离病房,对发热患者进行管理。

  (三)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加强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发热门诊感染防控及医务人员防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工作。加强医疗场所的通风换气与清洁消毒工作,对经常使(共)用的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电话机、电脑鼠标、手电筒等要定期消毒;采取相应措施做好院内其他患者的防护。

  十、应急培训

  实施分级全员培训。通过集中培训、科室内部培训、演练等多种形式,对全部医务人员进行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疫情报告、消毒隔离、院内感染控制、个人防护、就诊流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医院新冠型肺炎应急预案方案篇5

  为科学、规范、有序得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幼儿园在开学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工作指导,提高疫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全园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特开展本次新冠肺炎防控应急演练活动。

  一、演练目的

  1.切实做好我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与控制工作,认真做好监测和各项应急准备工作,有效预防和应对传染病的发生。

  2.全面提高我园传染病处置的应急反应能力,熟悉应急处置过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有效阻止传染源,保障师生安全。

  二、演练时间、地点

  时间:

  地点:

  三、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安保组:

  医护组:

  疏散组:

  后勤组:

  信息组:

  四、职责分工:

  1.组长职责:

  全权负责、指挥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演练的各项工作,取得实质性效果。自发生疫情状况起,20分钟内完成口头报告,40分钟内完成书面报告,及时上报属地街道卫生科、街道教育科、区疾控和区教育局。

  2.副组长职责:

  协助组长做好现场调度、协调工作。如突发情况下,日常教学活动的应急协调、消毒处理,对与突发发烧、呕吐、咳嗽等症状的教职工与幼儿的密切接触调查统计、后续随访等工作。

  3.安保组职责:

  负责幼儿园治安及警戒工作,维护秩序、保障安全。

  4.医护组职责:

  对教职工进行体温检测,协助将发热教职工转送至当地社区指定发热门诊医院,并做好与该发热教职工密切接触者的暂时留置处置工作。

  5.疏散组职责:

  负责突发疫情下,将幼儿疏散至无污染地方,隔断幼儿间的接触,安抚其他幼儿情绪及与家长联系等。

  6.后勤组职责:

  负责应急物资保障准备及清洁消毒工作。

  7.信息组职责:

  负责演练活动的摄像、拍照、报道等记录工作。

  五、演练内容:

  演练一:幼儿入园时,发现有发热情况

  1.行政值班人员、保健老师、保安提前换好防护服,戴好口罩、手套和护目镜,使用额温仪对入园幼儿进行体温测量。所有幼儿进校门前-律测量体温并及时记录。(组长、副组长、保健医生、保安)

  2.保健医生发现一体温异常并伴有咳嗽症状幼儿。立即将让其转移至另外一个门口(无人区),保健医生重测体温,做好记录。询问14天内幼儿及共同居住人员有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途径史或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立刻劝返,由家长按要求及时到定点医院就医并按照医疗机构指引处理。(保健医生、保安)

  3.保健老师和班主任做好沟通、联系工作,班主任做好该幼儿身体情况跟踪。(保健医生)

  4.经医院检查确认为新冠病毒后,立即上报幼儿园疫情防控领导组长。组长同时上报街道文教科、街道疫情防控指挥中心和新市区教育局。(保健医生、组长)

  5.班级老师做好该名幼儿后续身体情况追踪及每日上报,直至幼儿康复。(班级老师、保健医生、组长)

  演练二:上班时间,园内教工发现发烧、咳嗽情况

  1.小一班李甜甜老师在上班时间,突发咳嗽并伴有发热症状,立刻前往保健室。(教师)2.保健医生帮李甜甜老师测量体温、询问身体情况。经测量,该教师第一次体温超过37.3摄氏度,复测后,仍超过37.3摄氏度,进入临时隔离室。保健医生做好该老师的身体情况记录,并立即上报总指挥进行应急处理。(保健医生)

  3.核查该教师近期14天有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与其他病人接触史、近期身体情况等,并做好相关记录。(保健医生)

  4.确定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与其他病人接触史,通知其家人将其接回到医院检查。确定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与其他病人接触史,立刻上报总指挥并拨打120,或电话联系该教师家人,通知其家人或配合120将其送到定点发热门诊及时就诊。(组长、副组长、保健)

  5.立即停止幼儿园群聚活动,停止可能造成流行的一切活动。(副组长)

  6.班级老师带领孩子撤离出教室,到室外(班级老师);后勤消毒人员穿戴防护服、口罩等进入班级进行消毒工作。(保育员)

  7.对与该教师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相关统计工作。(副组长)

  8.对与该教师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流行病医学调查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认。(保健医生)

  9.与该教师家属进行跟踪随访,如经检查确认,立刻与防疫站联系,进行终末消毒。(保健医生)

  10.立即上报街道、区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组长)

  11.按要求做好隔离室的消毒工作。对隔离室地面和门窗、桌椅、门把手、水龙头、洗手池、卫生间以及公共走道等使用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消毒。消毒完30分钟后,打开门窗,可恢复正常使用。(保育员)

  12.做好该名教师后续身体情况追踪及每日上报,直至教师康复。(保健、组长等)

  演练三:幼儿在上学期间,突发咳嗽、发烧及呕吐情况

  1.小三班1幼儿在班级突发咳嗽、呕吐,班级保育老师立刻拿出呕吐理包进行处理。(班级老师)

  2.班级老师通知保健医生到现场,保健医生对幼儿进行体温检测、身体状况询问等。经测试,第一次体温超过37.3摄氏度,复测后,仍超过37.3摄氏度,第三次仍超过37.3°摄氏度,立刻带领幼儿前往临时隔离室,上报总指挥并进行应急处理。(保健医生)

  3.班级老师电话联系家长,另一老师将其他幼儿带离教室,安抚其他幼儿情绪,保育员立即对教室进行消毒工作。(班级老师、保育员)

  4.班级老师联系家长。核查该幼儿近期14天有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与其他病人接触史等,并做好相关记录;确定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与其他病人接触史,通知其家人将其接回就医。确定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或与其他病人接触史,立刻上报总指挥并拨打120。(班级老师)

  5.立即停止幼儿园群聚活动,停止可能造成流行的一切活动。(组长、副组长)

  6.6.对该幼儿进行流行病医学调查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认。(保健医生)

  7.对与该幼儿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流行病医学调查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认。(保健医生、班级老师)

  8.现场协调,对与该幼儿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相关统计工作。(组长、副组长)

  9.配合120转送发热门诊定点医院。(保健医生)

  11.保健医生及班级老师跟踪随访幼儿情况。(保健医生、班级老师)

  12.按要求做好隔离室的消毒工作。对隔离室地面和门窗、桌椅、门把手、水龙头、洗手池、卫生间以及公共走道等使用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消毒。消毒完30分钟后,打开门窗,可恢复正常使用。(保育员)

  13.一旦确诊,立即上报街道、区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组长)

  14.班级老师做好该名幼儿后续身体情况追踪及每日上报,直至幼儿康复。(班级老师、保健、组长等)

医院新冠型肺炎应急预案方案篇6

  为及时、高效、科学、规范的保障我院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高医务人员对新冠肺炎的早期识别、诊断、治疗和应急处置能力,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新冠肺炎应急准备和医疗救治工作。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通过情景构建方式,提出不同情景下的防控策略和应对措施,特制定本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为加强我院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变化的应对准备,预测我院防控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情况,构建可能的情景,提出相应防控措施,指导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新冠肺炎疫情控制应急预案(试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湖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预案(修订)》、《湖南省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衡阳市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衡东县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等编制。

  1.3情景描述

  鉴于国内外新冠肺炎流行形势以及防控策略和措施调整,我院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出现六种情景。

  情景一:院内病区发现新冠肺炎疑似患者

  情景二:院内病区发现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患者

  情景三:门诊就诊时出现发热患者

  情景四:患者就诊时高度怀疑新冠肺炎

  情景五:新冠肺炎疑似患者病情危重、不适宜转运

  情景六:医院职工(含安保、保洁、餐饮人员)发现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

  2应急指挥机制

  根据省、市、县各级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建立应急领导小组,统筹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组长:唐德武

  副组长:颜国雄、陈爱平

  组员:万龙生、颜利国、刘小燕、戴青、谭文艺

  3应对策略与措施

  3.1应急预案启动情形

  3.1.1在省级、市级、县级应急响应情况下,采取防控措施,并根据省级、市级、县级应急响应情况及时启动、调整及终止。

  3.1.2院内一旦发现可疑病例,立即进行院内应急响应。

  3.2情景一院内病区发现新冠肺炎疑似患者

  3.2.1患者的处置

  (1)患者在体温和异常情况监测中,出现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时,医务人员立即向科主任、护士长汇报,同时将对患者立即实行就地单间隔离。

  (2)主管医师通过再次询问流行病史、检测血常规,排除者继续严密观察。

  (3)如主管医师不能排除新冠肺炎,及时向医务科、感控科报告。医务科立即组织院内新冠肺炎专家组会诊。如需进行胸部影像学检查,由医务科联系衡东县人民医院医务科,在确保转运安全的情况下,由我院救护车将患者送至衡东县人民医院做影像学检查。

  (4)若院内新冠肺炎专家组会诊后仍怀疑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务科立即上报县新冠肺炎诊疗专家组,组织县级会诊。

  (5)由县级专家组会诊后,如为新冠肺炎疑似患者,按照我县新冠肺炎转运方案转运至衡东县人民医院。

  3.2.2医院管控措施

  (1)科室出现新冠肺炎疑似患者,科内不能排除时,科室及时报告新冠肺炎应急领导指挥组。

  (2)院内应急领导指挥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院内应急响应。

  (3)封闭应急组立即对科室采取封闭式管理,暂停择期手术,暂停办理患者出入院,对其他在院患者实施单间隔离治疗。

  (4)按要求对可疑/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包括密切接触的医务人员、工勤人员、其他患者及家属)进行单间隔离。

  (5)科室其他未发生密切接触的医务人员负责其他患者的医疗救治服务,根据防护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6)如院内或县级专家组会诊排除后,恢复正常医疗秩序。如经新冠肺炎诊疗专家组会诊后,确定为新冠肺炎疑似患者,立即报告县卫生健康局、县疾控中心。

  (7)病例调查组协助县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感染事件的基本情况和信息进行核实,并对疑似患者所涉及的所有密切接触者进行病例追踪调查。

  H根据县疾控中心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决定采取进一步的暂停医疗服务范围及项目。

  (8)对外协调组及时疏散健康人群,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对外做好相应的公告及宣传。

  (9)后勤保障组负责隔离患者和工作人员的生活物资和医疗物资的保障。

  (10)消毒隔离组严格按照《同济中西医结合医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消毒技术方案》做好相关区域的消毒隔离工作,医疗废物处理。

  3.2.3需要转运至定点医院的患者在院内转运路线

  (1)转运人员应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

  (2)全院必须在做好人员疏散、清场后方可转运。

  (3)转运时确保以最短路线到达应急电梯。

  (4)患者必须经应急电梯直达底楼大门口转运。

  (5)转运后做好相应的消杀工作。

  3.3情景二院内病区发现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患者

  (1)检验科在得到患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通知后立即报告医务科、院感科。

  (2)医务科、院感科接到通知后立即上报院内新冠肺炎应急领导指挥组、上级行政部门、县新冠肺炎专家组,立即启动院内应急响应。

  (3)封闭应急组立即对相应的科室采取封闭式管理,暂停择期手术,暂停办理患者出入院。

  (4)对外协调组立即疏散健康人群,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对外做好相应的公告及宣传。

  (5)封闭应急组立即人群疏散后立即对患者及陪伴、经治医务人员实行单间隔离。

  (6)病例调查组协助衡东县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感染事件的基本情况和信息进行核实,并对疑似患者所涉及的所有密切接触者进行病例追踪调查。

  (7)流行病学调查结束后,按我县新冠肺炎转运方案转衡东县人民医院。

  (8)消毒隔离组严格按照《同济中西医结合医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消毒技术方案》做好相关区域的消毒隔离工作,医疗废物处理。

  3.4情景三门诊就诊时出现发热患者

  因我院不具备单独设置发热门诊的条件,故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暂时不收治发热病人,门诊遇到发热患者时,建议患者自行转诊至衡东县人民医院就诊。

  3.5情景四患者就诊时高度怀疑新冠肺炎

  3.5.1患者的处置

  (1)接诊的医务人员立即向科主任、护士长、医务科、院感科汇报,同时对患者立即实行就地隔离。

  (2)医务科立即组织院内新冠肺炎专家组会诊。如需进行胸部影像学检查,由医务科联系衡东县人民医院医务科,在确保转运安全的情况下,由我院救护车将患者送至衡东县人民医院做影像学检查。

  (3)若院内新冠肺炎专家组会诊后仍怀疑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务科立即报院内新冠肺炎应急指挥组,并上报县新冠肺炎诊疗专家组,组织县级会诊。

  (4)由县级专家组会诊后,如为新冠肺炎疑似患者,按我县新冠肺炎转运方案转衡东县人民医院。

  3.5.1密切接触患者的医务人员的处置

  医务人员在接诊后发现患者为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后,应在所在办公室的位置就地隔离,若患者经县新冠肺炎专家组会诊排除疾病后方可恢复正常工作、生活。若患者经会诊后确诊为新冠肺炎阳性患者,密切接触的医务人员则按情景二的处置方法处置。

  3.6情景五新冠肺炎疑似患者病情危重、不适宜转运

  (1)各科室发现新冠肺炎疑似患者病情危重、不适宜转运情况后,立即电话通知科主任、护士长、医务科、院感科。

  (2)医务科、院感科接到电话后立即报告院内新冠肺炎应急指挥组,并上报县新冠肺炎专家组、上级行政部门、县疾控中心,患者为孕妇时还需报告县产急办,医务科立即组织院内新冠肺炎专家组(时间允许的情况下请县新冠肺炎专家组参加)进行会诊,制定治疗方案。

  (3)院内新冠肺炎应急指挥组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医务科负责通知相应科室做好防护准备、物资准备、抢救准备。总务科、办公室做好封闭、疏散人群的准备。

  (4)若患者经抢救治疗/术后,由科主任/县新冠肺炎专家组再次评估患者是否需要转诊,适宜转诊的患者按我县新冠肺炎转运方案转衡东县人民医院。若暂时不适宜转运,则患者在我院隔离病房隔离,待适宜转运后转县人民医院。

  3.7情景六职工(含安保、保洁、餐饮人员)发现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

  (1)医务科、院感科接到职工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的通知后,立即上报院内新冠肺炎应急指挥组、衡东县疾控中心、上级行政部门。

  (2)医务科立即通知各科室立即停止接诊或部分医疗行为,并通知在院职工就地隔离,在家职工居家隔离。

  (3)全院职工配合衡东县疾控中心、县新冠肺炎应急指挥部的处置。

  4保障及准备措施

  4.1组织保障

  医院院长为医院新冠肺炎防控第一责任人,科主任为科室的新冠肺炎防控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必须坚持亲自抓、负总责,坚持科学防控、精准施策、有效应对。各科室必须健全科室的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加强内部风险隐患排查和安全防范。职能部门必须开展常态化防控工作暗访检查,加强对重点科室、重点人群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暗访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弥补可能出现的各种漏洞。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未按规定履行防控责任,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严追责问责。

  4.2应急物资准备

  由设备科牵头,医务科、院感科、护理部协助结合院内实际情况,合理储备一定数量的医用防护物资、以及急(抢)救药品和治疗呼吸道疾病的药品,原则上实物储备不得低于当地疫情防控最高峰值的30天用量。

  5评估与终止响应

  疫情期间,我院必须服从上级部门的安排,积极配合调查,待上级部门提出终止相应响应的建议后我院的应急响应才可终止。

  6附则

  本预案由我院新冠肺炎应急指挥组制订。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由新冠肺炎应急指挥组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医院新冠型肺炎应急预案方案篇7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及医护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各级防控预案要求,现制定我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一)建立完善新冠肺炎防控运行机制,及时发现和报告新冠肺炎病例,有效防控疫情扩散,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报告”,提高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能力,发现疑似病例及时处置和转诊,防止医务人员感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早期排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
  (三)规范病例发现、报告、标本采集及运送、医务人员防护等工作。确保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以控制疫情蔓延扩散。
  二、工作原则
  高度重视、联防联控、预防为主、充分准备、依法管理、协调指挥、加强培训、快速反应、尽早上报、规范诊疗、集中收治。
  三、组织管理
  组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政府、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负责全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治工作和领导,相关重大问题的决策,统一部署预防和控制工作和应急人员的调动。并成立医疗专家组和应急分队、消毒隔离组、后勤保障等组织。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
  成员:***、***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专家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医疗组成员:***、***、***、***
  护理组成员:***、***、***、***、***、***、***、***
  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4.消毒隔离组
  组长:***
  副组长:***、***、***、***
  5.后勤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在应对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的相关工作。本预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
  五、应急准备
  (一)做好物资储备。各科室要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市(区)卫生健康局对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各种物资(包括抢救治疗必需的设备、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等)进行调查摸底,对各种专用救治设施、设备做好登记备案。各科室对缺少的医疗急救设备设施要尽快填平补齐,做好各种应急物资储备,并处于可用状态。
  (二)做好应急值班。根据医院应急值班安排,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各科室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切不可擅离职守。值班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各种应急机制和流程,保障应急工作通畅开展。
  (三)做好各领域的具体应急流程和应对措施。包括医院出入口预检分诊、医院病房封闭管理、所有出入人员管理、住院患者管理、后勤保障管理等各细分领域的具体防控应对措施和发生疑似新冠肺炎病例后的应急流程等。
  六、防控措施
  (一)实施分层、分级处理原则,逐级处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在门诊通风良好的醒目位置设立预检分诊点,预检分诊点和发热门诊做好门(急)诊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和登记报告工作,填写《发热门诊病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病例初步筛查登记表》,同时对接触过患者的医务人员进行登记。
  (二)病房实行封闭式管理。在疫情防控期间,医院院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原则上不接待外来人员,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利用各种信息化手段,建立与患者、患者家属的线上沟通渠道,争取其亲属的理解支持;及时对外公布院内的防控形态,以免造成患者及亲属的恐慌。疫情期间禁止探视,禁止探视人员
  进入住院部,以免交叉感染。疫情防控期间不接受任何家属外带食品或用具进入医院。
  (三)病例发现与报告。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开展新冠肺炎病例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在新冠肺炎监测和日常诊疗过程中,应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
  (四)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五)医院各病区备好隔离房间。一旦发现有不明原因发热、干咳、呼吸困难、胸痛等症状的住院病例应立即单人单间隔离治疗。同时同一房间的其他患者相对集中隔离观察,开展进一步排查。
  (六)原则上对于病情不紧急、不严重的患者不安排入院。发热病人在入院前均应采集咽拭子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并经过详细的“新冠肺炎”排查后收治入院。
  (七)指定一个病区作为新入院发热患者的集中收治病区,并实行单人单房隔离治疗。
  (八)发现疑似及确诊病例应按政府规定程序收入相应的定点医院隔离治疗。转运疑似和确诊病例前,须报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后,经拟收治的定点医院专家会诊评估,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临床专家组组长或副组长同意后再转诊。并做好运送人员的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
  (九)封闭医院侧门,留医院正门作为唯一进出口,入口处设立临时预检分诊和体温监测点,所有进入院区的人员须经过体温筛查、流行病学疫情接触史评估分诊以及登记相关信息后方可进入诊区就诊。限制就诊陪同人员数量,所有进入院内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十)所有诊断尚未明确的发热病人不得进入本院病房区域,如确实因病情需要进入本院就诊,需提供发热门诊重点医院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证明书和病历。对于分检排查出的可疑病例,将其安置在我院的临时隔离观察室,并通知发热门诊重点医院安排专家在2小时内来院进行排查。
  (十一)做好所有人员健康监测筛查和流动管理。建立早晚检测制度,每日安排专人对医院全体工作人员、住院患者和其他进入医院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者按规定报告,进行单人隔离并开展进一步排查。
  (十二)对临床科室的陪护人员要求不得外出;对医院的安保人员要求不得与来自疫区的人员接触,做好自我防护。
  (十三)为减少人员流动,暂停住院病人的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外出病房的机会;进入门诊的就诊患者和亲属要求就诊后尽快离开,不得逗留以及走动到除门诊外的其他院区。
  (十四)医院膳食组要求每位员工原则上不得在饭堂集中用餐,个人自带饭盒打饭回科室进食,减少员工聚集。
  (十五)医务人员发现疑似病例后,应立即进行就地隔离,并报告领导小组和启动科室应急预案,逐级上报。由医院在2小时内组织院内和区(市)有关专家会诊,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原则上转诊至定点收治机构隔离观察或诊治。
  (十六)做好院区环境清洁消毒。认真执行通风、消毒制度,正确佩戴口罩,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医院每天安排专门人员对全院所有工作区域、居住区域每日定时通风、定时消毒,特别是加强对病房、门诊等重点活动场所的消毒,做好医院垃圾、污水、污物的消毒处理。加强医院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管理。
  七、预检分诊点设置
  1.单独设立预检分诊点,不适用导医台代替预检分诊点;
  2.对发热患者及陪同人员给予并教会佩带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询问流行病学史(发病前两周有市旅行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经接触过来自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有聚集性发病),有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详细登记。
  3.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且有症状者应及时告知发热门诊工作人员,同时电话报告医务部、院感科。
  4.预检分诊人员应按一级防护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手套),同时做好手卫生。
  5.经预检分诊查出的发热病人,应由预检分诊处的工作人员陪送到发热门诊,预检人员发生异常或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
  6.实行24小时值班制(晚间设在急诊科,标识醒目)。
  八、发热门诊设置
  1.发热门诊和观察室要在独立区域设置,设立独立的医护人员工作区域,医护人员有专用通道;设置隔离留观室;本地区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发热门(急)诊承担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按二级防护着装。
  2.应有明显的标识,与其他诊室保持一定距离;分别设立医务人员和病人专用通道;留观患者单间隔离,房间内设卫生间;患者病情允许,应当戴外科口罩,并限制在留观室内活动。
  3.建立接诊病人登记本。内容包括:接诊时间、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单位、联系方式、诊断、患者去向及接诊医生签名。严格执行发热病人接诊、筛查流程,并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
  4.建立终末消毒登记本。内容包括:空气、地面、物体表面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续时间、医疗废物及污染物的处理等,最后有实施消毒人和记录者的签名,并注明记录时间。
  5.保持通风良好,落实消毒隔离措施。
  6.防止人流、物流交叉,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相关制度。
  7.落实发热病人登记报告制度。
  8.患者转运:非必需情况,不允许患者离开隔离区域;尽可能减少与工作人员、探视者及其他患者的接触;如需转运,需使用专用的转运途径转运。
  9.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医疗器械、污染物品、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清洁与消毒。
  10.患者产生的所有垃圾均为医疗废物,用双层医用黄色垃圾袋封扎后送医疗垃圾暂存处。
  九、应急措施
  (一)建立具体清晰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按照分类诊治、流程规范、措施适当的原则实施医疗救治,合理调整预检分诊流程,科学调配人员、设备,抽调专门的护士进行巡视,加强患者的管理。
  (二)按照要求规范设立隔离病房,对发热患者进行管理。
  (三)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加强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发热门诊感染防控及医务人员防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工作。加强医疗场所的通风换气与清洁消毒工作,对经常使(共)用的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电话机、电脑鼠标、手电筒等要定期消毒;采取相应措施做好院内其他患者的防护。
  十、应急培训
  实施分级全员培训。通过集中培训、科室内部培训、演练等多种形式,对全部医务人员进行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疫情报告、消毒隔离、院内感染控制、个人防护、就诊流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医院新冠型肺炎应急预案方案篇8

  为进一步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综合防控工作职责,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做实做细各项工作措施,扎实有效防范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批示,以及国务院、自治区、__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疫工作的统一指导,建立健全防疫体系,加强对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疫病,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原则
  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做到早发现、快报告、严处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决定成立港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现源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覃善通同志、李嘉龙同志统筹全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责信息、数据的收集、汇总、上报,并处理日常事务。
  四、防控措施
  (一)提高意识,落实责任
  各股室、站要进一步提高意识,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落实好排查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处置,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
  (三)积极宣传提高疫病防控能力
  物业股职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小区防控工作。一是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疫情防控。全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加强与乡镇(街道)、社区、卫生防疫机构等联动,配合街道社区对湖北车辆的登记、排查、监督,对住宅小区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等防控工
  作,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在岗值班制度,做好防疫护具、消毒药品等采购和储备。发现疫情地区人员和车辆要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或者按照规定进行报告。二是加强物业服务区域防控信息宣传。各物业企业要密切关注政府权威部门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通过小区宣传栏、电子屏、楼宇电视、业主微信群、企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宣传疫情预防等知识,引导业主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三是强化物业服务企业
  防控手段。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卫生保洁、病媒消杀工作,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对电梯按键、门把手、门禁开关等高频次接触设备要重点清洁和定期消毒,强化人员流动密集公共区域通风消毒杀菌,确保空气流通。物业从业人员要加强自身防控,正确佩戴防护口罩,勤洗手,接触生活垃圾的清洁人员应戴橡胶手套等,以身示范做好疫病防范工作。
  质监站职责:指导各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做好巡查管控。一是在疫情警报解除前,我区所有建设工程项目需复工的,须将复工申请、复工防控准备(口罩数量和使用培训、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控执行情况等报我局同意后,方可复工。二是实施工地人员精细管理。指导和督促各施工项目对疫情发生以来建筑工地人员的摸排,统计出人员流动信息,特别是在本地、回乡及年后即将返工的湖北疫情地区人员进行重点关注,劝导其及家人减少人员流动。三是严格管控人员出入项目工地,建立人员进出档案制度,切实保障值守人员
  和施工人员的基本生活条件。及时掌握建筑工人的动态信息,做好排查和登记,关注健康状况,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各企业要对湖北等疫区返__人员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要求做好疾病防控各项措施。四是开展项目工地消毒防疫。按照防疫要求,落实防疫消毒措施,及时清除工地和宿舍区域的卫生死角,做好垃圾清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以及除“四害”工作,做到无垃圾成堆、无污水横流、无杂物乱堆放,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五是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要求各项目工地均设专项宣传
  栏,提高防护意识。引导建筑工人外出时做好防控工作,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如有不适,及时就诊。六是建筑工地要认真制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责任制,使防治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各企业及在建项目要按照建筑行业疫情排查情况登记表的'要求做好本单位全体从业人员排查管控工作,发现有感染病人时,施工现场应暂停施工,到当地指定医院隔离检查,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严格组织对工地进行消毒,待确认无传染风险再开工。
  办公室职责: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疫情防控的文件。
  (四)强化应急值守与应急保障
  要切实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接听和处置疫情举报信息,确保信息畅通,有效应对,规范处置。
  五、工作要求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局属各股室、二层机构要切实提高警惕,严加防范,发现有疫情需立即向区政府、区卫健局汇报情况,扎实做好防控工作,务必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医院新冠型肺炎应急预案方案篇9

  一、制度管理

  1.实行企业复工复产备案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复工复产前要向当地工信部门申请备案,同意后方可复工。

  2.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需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落实人员责任,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形成从企业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横到边、纵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

  3.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复工复产方案主要包括复工复产时间、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生产计划、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地、物流运输、安全生产等内容。

  4.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响应机制。成立专门应急队伍,坚持领导带班,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旦发现疫情危险能够反应迅速、有效处置。

  5.实行每日承诺履诺制度。每天下班离岗前企业职工与企业签订书面承诺书,次日上岗前报告履诺情况。下班回家职工要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固定线路、固定时间,保证不聚会、不聚餐、不走亲访友。

  6.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防群控,员工之间相互监督落实防疫承诺履行等情况。

  7.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复工复产企业实行日报告制度,每天要将生产经营、员工健康、疫情防控情况报告当地工信部门。

  8.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区域作为外市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保证好隔离职工的生活和待遇,购置防护服、护目镜、医疗器械等应急装备。不具备隔离条件的企业,由当地政府建设隔离场所统一安排。

  二、日常管理

  1.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详细掌握每名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假期出行信息。工作期间,每天登记情况,存档备查。

  2.全面排查接触外市及重点疫区来滨人员等情况。除不需隔离人员外由外地返滨职工,严格执行带薪隔离观察 14 天措施,确认健康后再上岗。

  3.采取错峰返岗措施。非关键岗位人员延后返岗。

  4.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企业要根据市场需求和生产条件,在有订单、有市场、有原料保障的基础上,科学有序安排疫情期间的生产计划,减少人员大范围流动,降低疫情输入风险。

  5.实行厂区封闭式管理。减少厂区进出通道,在每个出入口设置检测卡口,配备门禁设施,确保人流物流有序出入。

  6.明确检测人员任务,压实责任,配齐额温枪及其它体温检测仪等装备,对所有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对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7.合理安排轮岗排班,尽可能缩小生产单元,采取“小班制”模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限定工作区域。生产单元之间相对隔离,防止串岗、乱岗。

  8.疫情结束前不召开大型会议,不办聚会聚餐,不搞集体活动。推行“网上办公”和“视频会议”,压减会议数量。

  9.建立企业职工防疫交流群。由专人负责管理,及时发布正面、权威、有利于疫情防控的信息,对有恐慌心理的员工加强交流和心理疏导。职工合理诉求或意见建议要及时向企业领导汇报。

  三、消毒和防护

  1.根据防疫需要,为职工配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对企业复工复产中口罩、消杀产品等疫情防控用品短缺问题,由各县(市、区)在辖区范围内统筹调剂、协调解决;本地区确实无法自行解决的,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统筹解决。

  2.配备专职消杀队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应合理使用消毒剂,遵循“五加强七不宜”,真正做到切断传播途径,控制传染病流行。“五加强”:隔离病区、病人住所进行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医院、机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环境物体表面增加消毒频次;高频接触的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加强清洁消毒;垃圾、粪便和污水进行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做好个人手卫生。“七不宜”:不宜对室外环境开展大规模的消毒;不宜对外环境进行空气消毒;不宜直接使用消毒剂(粉)对人员进行消毒;不宜对水塘、水库、人工湖等环境中投加消毒剂(粉)进行消毒;不得在有人条件下对空气(空间)使用化学消毒剂消毒;不宜用戊二醛对环境进行擦拭和喷雾消毒;不宜使用高浓度的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大于1000mg/L)做预防性消毒。

  3.加强对公共区域通风换气。严禁使用中央空调,并保持空气流通。

  4.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四、运输管理

  1.严格落实进出通道 24 小时人员值守制度。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检查检测,做好信息登记,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厂区。减少人员聚集。

  2.加强车辆管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和消毒,乘坐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

  3.单独设置货运通道。设置特定的接洽区域,接送货场与生产区域进行物理隔离。

  4.接送货物进出口设置检查岗。外来货运车辆进入厂区前,必须进行消毒处理,驾乘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

  5.单独设置的司机及押运货人员休息室。司机及押运货人员原则上不下车,必须下车者,到专设的休息室休息,不得四处走动。

  五、就餐管理

  1.加强就餐卫生管理。对职工食堂餐前餐后进行消杀防疫,保证就餐环境安全、食材安全和餐具卫生。

  2.实行按班组错峰间隔就餐。就餐时单人单桌,防止交流交谈,做好错峰就餐时间安排及人员用餐情况记录,存档备查。

医院新冠型肺炎应急预案方案篇10

一、基本要求
  (一)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和诊疗条件等,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
  (二)开展全员培训。依据岗位职责确定针对不同人员的培训内容,使其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
  (三)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医疗机构应当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强化接触传播、飞沫传播和空气传播的感染防控。
  (四)关注医务人员健康。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五)加强感染监测。做好早期预警预报,加强对感染防控工作的监督与指导,发现隐患,及时改进。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并在2小时内上报信息,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六)做好清洁消毒管理。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进行空气消毒,也可配备循环风空气消毒设备。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诊疗环境、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七)加强患者就诊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就诊患者的管理,尽量减少患者的拥挤,以减少医院感染的风险。发现疑似或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时,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
  (八)加强患者教育。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就诊患者及其陪同人员的教育,使其了解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护知识,指导其正确洗手、咳嗽礼仪、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等。
  (九)加强感染暴发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感染暴发的风险。增强敏感性,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暴发或暴发,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配合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十)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或疑似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二、重点部门管理
  (一)发热门诊。
  1.发热门诊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2.留观室或抢救室加强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应当控制气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
  3.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充足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发热门诊出入口应当设有速干手消毒剂等手卫生设施。
  4.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应当执行标准预防。要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洗手或手卫生消毒。进出发热门诊和留观病房,严格按照《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5.医务人员应当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流行病学特点与临床特征,按照诊疗规范进行患者筛查,对疑似或确诊患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
  6.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终末处理。
  7.医疗机构应当为患者及陪同人员提供口罩并指导其正确佩戴。
  (二)急诊。
  1.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引导发热患者至发热门诊就诊,制定并完善重症患者的转出、救治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2.合理设置隔离区域,满足疑似或确诊患者就地隔离和救治的需要。
  3.医务人员严格执行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诊疗环境的管理。实施急诊气管插管等感染性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诊疗措施时,应当按照接治确诊患者的要求采取预防措施。
  4.诊疗区域应当保持良好的通风并定时清洁消毒。
  5.采取设置等候区等有效措施,避免人群聚集。
  (三)普通病区(房)。
  1.应当设置应急隔离病室,用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隔离与救治,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备有充足的应对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的消毒和防护用品。
  2.病区(房)内发现疑似或确诊患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按规范要求实施及时有效隔离、救治和转诊。
  3.疑似或确诊患者宜专人诊疗与护理,限制无关医务人员的出入,原则上不探视;有条件的可以安置在负压病房。
  4.不具备救治条件的非定点医院,应当及时转到有隔离和救治能力的定点医院。等候转诊期间对患者采取有效的隔离和救治措施。
  5.患者转出后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处理。
  (四)收治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的病区(房)。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并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合适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设置负压病区(房)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相关要求实施规范管理。
  2.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应当及时采取隔离措施,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应当分开安置;疑似患者进行单间隔离,经病原学确诊的患者可以同室安置。
  3.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空气隔离等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1)进出隔离病房,应当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
  (2)应当制定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制作流程图和配置穿衣镜。配备熟练感染防控技术的人员督导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穿脱,防止污染。
  (3)用于诊疗疑似或确诊患者的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及护理物品应当专人专用。若条件有限,不能保障医疗器具专人专用时,每次使用后应当进行规范的清洁和消毒。
  4.重症患者应当收治在重症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收治重症患者的监护病房或者具备监护和抢救条件的病室不得收治其他患者。
  5.严格探视制度,原则上不设陪护。若患者病情危重等特殊情况必须探视的,探视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6.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规定,进行空气净化。
  三、医务人员防护
  (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强化标准预防措施的落实,做好诊区、病区(房)的通风管理,严格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二)采取飞沫隔离、接触隔离和空气隔离防护措施,根据不同情形,做到以下防护。
  1.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及污染物品时:戴清洁手套,脱手套后洗手。
  2.可能受到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时:戴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穿防渗隔离衣。
  3.为疑似患者或确诊患者实施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操作(如气管插管、无创通气、气管切开,心肺复苏,插管前手动通气和支气管镜检查等)时:
  (1)采取空气隔离措施;
  (2)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并进行密闭性能检测;
  (3)眼部防护(如护目镜或面罩);
  (4)穿防体液渗入的长袖隔离衣,戴手套;
  (5)操作应当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
  (6)房间中人数限制在患者所需护理和支持的最低数量。
  (三)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四)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戴手套前应当洗手,脱去手套或隔离服后应当立即流动水洗手。
  (六)严格执行锐器伤防范措施。
  (七)每位患者用后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清洁与消毒。
  四、加强患者管理
  (一)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及时进行隔离,并按照指定规范路线由专人引导进入隔离区。
  (二)患者进入病区前更换患者服,个人物品及换下的衣服集中消毒处理后,存放于指定地点由医疗机构统一保管。
  (三)指导患者正确选择、佩戴口罩,正确实施咳嗽礼仪和手卫生。
  (四)加强对患者探视或陪护人员的管理。
  (五)对被隔离的患者,原则上其活动限制在隔离病房内,减少患者的移动和转换病房,若确需离开隔离病房或隔离区域时,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如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防止患者对其他患者和环境造成污染。
  (六)疑似或确诊患者出院、转院时,应当更换干净衣服后方可离开,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其接触环境进行终末消毒。
  (七)疑似或确诊患者死亡的,对尸体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方法为:用3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0.5%过氧乙酸棉球或纱布填塞患者口、鼻、耳、肛门等所有开放通道;用双层布单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由专用车辆直接送至指定地点火化。患者住院期间使用的个人物品经消毒后方可随患者或家属带回家。

医院新冠型肺炎应急预案方案篇11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发布《关于统筹做好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的通知》,有效预防、及时防控和消除新冠肺炎疫情危害,保障学校开学后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和师生健康,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关于全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压实责任、联防联控、突出重点、精准预防,做到责任到位、保障到位、措施到位,坚持预防为主、早发现、早治疗,确保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领导组、信息联络组、安全后勤保障组、医疗保障组、消毒组、宣传和心理疏导组,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

  四、应急措施

  如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含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应急响应。

  (一)发现不明原因发热、干咳、气促等症状的疑似病例时,立即引导病例到隔离室进行留观,同时上报体卫艺站和区疾控中心。如果疑似病例是学生,马上通知家长来校跟进处置,及时安排就诊。

  (二)配合区疾控中心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落实密切接触者集中(居家)医学观察工作。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干咳、气促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配合区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着一次性医用手套。

  (三)各应急小组各司其职,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启动半封闭式校园管理,中午学生不得离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区疾控中心和体卫艺站的建议,必要时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

  1、疫情防控领导组:

  (总负责)及时跟体卫艺站、区疾控中心联系,根据区疾控中心指示做好防控工作;快速协调各组成员、物资等。启动涉疫区域封锁措施,在保障正常的生活物资供应下,严格限制人员进出,督导疫情控制措施落实情况。

  2、信息联络组:

  (总负责)掌握病例的活动史、人员接触史,掌握重点人群名单、医学观察人员每日健康情况等信息。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和传递等工作,确保信息上报渠道畅通。负责实时记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提供真实材料,按规定拟稿上报。

  3、安全后勤保障组:

  (总负责)提供所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负责保障校内餐饮、生活饮用水。在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启动半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做好在校师生生活保障。根据区疾控中心建议,在校内设置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加强校园巡查管控,及时停止校园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处置涉校舆情事件。

  4、医疗保障组:

  (总负责)组织配合专业救护人员救护工作,协助区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等工作。做好师生的健康监测工作,做好每天的晨午检和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并及时追踪,查明缺勤原因;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集中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指导师生做好正确防护。每天保持与区疾控中心和体卫艺站进行信息沟通,上报学校最新情况。

  5、消毒组:

  (总负责)在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做好病例所在教室等疫点、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做好校园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强校园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消毒一次;各教室和食堂入口要配备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液,厕所配备洗手液,指导和督促师生做好手卫生(流动水七步法洗手和手消毒)。

  6、宣传和心理疏导组:

  (总负责)负责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健康教育工作。疫情期间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告知师生一定要正确佩戴口罩,勤用流动水洗手,咳嗽、打喷嚏时使用纸巾并妥当处理废弃纸巾;促进全体师生严格规范个人卫生行为,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密切家校沟通合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家长和师生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五、预案终止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区疾控中心评估,由学校复学复课新冠肺炎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响应。

医院新冠型肺炎应急预案方案篇12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主动出击,第一时间成立专门机构,及时转发国家疫情防控政策文件,结合实际出台我区一系列疫情防控救治方案预案。制定发布机场、火车站进藏人员排查流程图,医疗机构发热病例排查流程图和疫区返藏人员村(居)管理流程图,规范筛查程序,严格筛查传染源。组建新冠肺炎专家救治组,确定13家定点发热门诊和8家定点救治医院。在发热门诊设立单独的就诊区、检验区、隔离区,开展分类就诊、分类筛查、分类处置。指导安排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将其他住院病人转运到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腾出200张传染病病床,全区预留床位673张,加强应急物资管理,优先保障防控一线,做好打持久战准备。利用电视、报纸、广播、“两微一端”等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引导社会舆论。通过采取有力有效的疫情防控措施,唯一一例输入型确诊患者2月12日治愈出院,实现我区医务人员“零感染”,连续15天无新增确诊和疑似病例,取得了疫情防控的阶段性成效。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阶段,开学、复工在即,返藏人员增多,输入性风险增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科学研判疫情防控新形势,聚焦筛查、隔离、检测、分诊、救治等各重点环节,对疫情防控救治工作再研究再部署再安排,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基础上,组织医疗卫生专家反复论证,制定了更加周全的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应急预案,以更规范的机制、更有力的举措、更有效的救治确保我区新冠肺炎患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控制,最大限度降低感染风险,努力提高救治水平。

  预案明确了组织机构和职责,成立医疗救治组,设立办公室、新冠肺炎确诊专家组、医疗救治专家组。再次明确自治区13家定点发热门诊,确定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为自治区级定点医疗救治医院,各地(市)、县人民医院为辖区内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将自治区人民医院、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纳入自治区级定点后备医院,必要时征用西藏自治区妇产儿童医院、拉萨市东城医院和拉萨市人民医院新院区用于集中收治全区新冠肺炎患者。

  预案提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属医院筛查的疑似或确诊病例由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进行医疗救治,各地(市)定点医院和县级定点医院筛查的疑似或确诊病例由本地(市)定点医院进行医疗救治,认为无法承担医疗救治工作的,可向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防控医疗组申请援助,统筹调配医疗救治力量实施救治。那曲市、阿里地区在救治工作中可申请自治区医疗救治专家组指导医疗救治或转运至自治区级定点医院。

  预案要求,医疗机构要完善病例发现和报告机制,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旅居史或可疑暴露史,提高患者检出率,对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立即进行隔离治疗,经专家会诊仍考虑疑似病例的,要在2小时内网络直报并采集标本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尽快将疑似病人转运至定点医院。疑似病例连续两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检测阴性方可排除。

  预案明确,体温恢复正常3天以上、呼吸道症状明显好转,连续两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检测阴性的患者,可解除隔离出院或根据病情转至相应科室治疗。

  预案还就合理分流患者,规范发热门诊管理、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做好病例集中收治转诊与转运、医院感染控制、医疗废物管理、医疗救治信息报送、患者费用保障、医务人员待遇保障等事项提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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