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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培训中心平安建设专项计划

2016-07-16 15:19:50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年培训中心平安建设专项计划(共6篇)2016年平安建设计划2016年平安建设计划2016年平安建设计划(一)创新服务形式,增强组织凝聚力。继续探索开展个性体检、法律咨询、企业管理等服务,推动服务工作创新发展;定期举办形式多样的会员小组专题联谊活动,进一步增强我会的凝聚力、影响力和执行力。(二)丰富融资渠道,解决会员资金困难。推进有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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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平安建设计划
2016年培训中心平安建设专项计划 第一篇

2016年平安建设计划

2016年平安建设计划

(一)创新服务形式,增强组织凝聚力。继续探索开展个性体检、法律咨询、企业管理等服务,推动服务工作创新发展;定期举办形式多样的会员小组专题联谊活动,进一步增强我会的凝聚力、影响力和执行力。

【2016年培训中心平安建设专项计划】

(二)丰富融资渠道,解决会员资金困难。推进有意向的会员企业设立新三板投资基金,促进出资会员与商会事业发展的互利共赢;进一步加强与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继续推动“点对点”对接融资服务,畅通会员企业融资渠道,解决企业资金难题。

(三)优化培训机制,加大会员培训力度。结合企业实际需要,进一步与著名高校、名牌教育机构、专家合作,组织小范围、高质量的培训课程,提升企业家经营管理水平;面向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开展政策法规、企业管理、职业技能等培训,帮助企业提高经营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四)加强政企沟通,落实职能部门直联制度。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切实落实工作联系制度,确保联系制度的运作逐步成熟步入正轨,结合直联制度实施情况,逐步完善健全,并进一步扩大联系服务范围。

2016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计划
2016年培训中心平安建设专项计划 第二篇

2016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按照全国、全省、市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和谐稳定示范市为总目标,以社会管理创新提升深化平安建设,以深化平安建设承载社会管理创新,全面构建社会管理新机制,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绿色发展和率先基本现实现代化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总体目标

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与商务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决策、依法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全面落实综合治理、安全保卫的各项措施,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内部治安环境,促进社会安定、内部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综合治理组织机构,落实领导责任制。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把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单位建设的总体规划,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综治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层层落实,切实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2、实行安全领导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年初,与所属执法大队、外包中心和各科室签订《综治和平安建设岗位目标责任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3、确立考核机制,完善考核内容。执法大队、外包中心和各科室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工作实绩实行年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局领导班子,作为年终考核和公务员考评的重要依据。

(二)完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确保各类问题妥善处置。

1、进一步完善各项综治措施。一是要完善局各项制度,严格内部安全管理,确保内部有一个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二是要抓好法制宣传和教育。推进实施“六五”普法教育,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做到单位人人懂法、人人守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要抓好系统业务监管,结合执法大队执法检查,确保酒类流通、生猪屠宰和废旧物资回收点的安全、有序、稳定运营。

2、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积极成立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要切实注意为群众排忧解难,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切实履行调解职能,有效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从抓早、抓小、抓苗头做起,努力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矛盾激化或酿成群体性事件。对不履行工作责任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重大事故和案件的,要追究其责任人的责任。

3、进一步加强企业预警机制。建立了企业信息互享及预警制度,扩大服务和监测范围,进一步提高对开放型经济走势的预测研判水平。重点加强与全市出口、利税、就业、销售前50位等重点企业的联系,组织专业人员做好跟踪服务,及时掌握各种经营风险,通过涉外企业服务例会、“政策快递、商务信息”等服务平台及时提供风险预警,协调解决各类问题,切实保障我市外资、商贸企业平稳运行。

(三)加强法制教育,提高依法治商工作水平。

普法教育是党和国家的重要决策,是以大力促进依法治国、加快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为基本目标,以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提高各级干部、职工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促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目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16年培训中心平安建设专项计划】

积极做好依法治理工作,按照局的普法规划努力完成任务。1、将法制教育作为依法治商的一项基础工作,提上日程,纳入计划,有布置、有检查。通过法制教育学习,达到懂法、守法、依法经商,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目的。

2、组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各种宣传活动。按照“六五”普法规定的学习内容,保证进度,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任务。

3、要加强对普法教育的领导,切实发挥带头作用,积极组织,认真落实普法规划的内容。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普法效果,保证普法工作顺利进行。

(四)密切与社区、企业的联系,不断创新工作方式。

【2016年培训中心平安建设专项计划】

1、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不断创新服务管理的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和方法。与横向部门加强联系,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活动,拉近机关与企业间的距离。

2、继续认真组织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开展法律咨询,设立宣传点、宣传栏,帮助群众提高法律意识,增强守法意识。把传统的宣传活动做实、做细,并在宣传的样式、内容上推陈出新。

2016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方案
2016年培训中心平安建设专项计划 第三篇

2016年街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及区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政法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咬定“奋力争当全区政法工作排头兵”这一目标,筑牢基层组织、基础管理两个基点,全面提升平安、法治、政法队伍三大建设水平,培植社会管理精细化、政法便民惠民优质服务、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以及法治文化建设四个新品牌,完善挂钩共建、交办督办、社会评判、创新驱动、考核激励五个机制,为转型升级突破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强化综治平安建设责任,不断提升组织领导水平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各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和综治委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执政理念,将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总体规划,纳入“四个文明”建设综合考核(所占比重不低于考核总分的10%),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工作开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强力推进综治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政法各部门、综治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系列平安创建工作牵头单位、综治委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街道2016年平安建设目标考核任务分解表》的要求,逐项按时抓好落实,平安建设各项工作指标达到市、区先进标准。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将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记入干部实绩档案。严格执行组织、人社部门提拔使用领导干部、综合性奖励征求综治部门意见等制度。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全面落实综治委成员单位结对共建和述职报告制度。深入推进系列平安创建和结对共建,各部门挂钩社区,增强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三)进一步强化经费保障。将综治平安建设经费、专项工作经费、群防群治经费等足额列入财政预算,并建立长效保障机制。财政所要把有关矛盾纠纷、社会创新管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计划,重视加强对社区综治工作的经费投入,切实解决社区综治工作人员的报酬和平安创建所需的经费问题,各社区经费落实情况将纳入年终考核。

(四)进一步强化督查指导。健全综治、纪检、组织、社会保障、监察等五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围绕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重点工作,认真开展督查指导和考核。对在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力或渎职失职引发影响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坚决实行责任倒查和一票否决,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健全完善“大调解”机制,全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一)深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全面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年内,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开展纳入综治平安考核内容,对各社区有关综治委成员单位进行考核,确保对、街道所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重点领域年内实现全覆盖,建立动态排查预警机制,努力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健全完善大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配合机制,在全面深化公调、诉调、检调、访调对接的基础上,完善对接平台,规范运行程序,不断增强调处工作合力。建立健全医患纠纷、劳资纠纷、征地拆迁、环境污染、交通事故等行业调解组织,进一步拓宽调解渠道,推进专业调解组织建设,扩大专业调解的覆盖面,不断增强“大调解”的功能和实效,努力打造“个人调解室”、“法律工作室”等特色品牌,积极探索调解队伍职业化、专业化的新途径,建立一支与化解社会矛盾形势要求相适应的专职调解员队伍。

(三)建立规范矛盾纠纷调处运行机制。各社区、各成员单位要定期排查,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确保不留盲点和死角。建立健全“三项排查”长效机制,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管控高危人群“三项排查”作为维护基层稳定的重要基础工作,认真执行《区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不稳定因素定期排查机制的通知》,坚持每半月开展维稳形势分析,提出并落实针对性工作措施。

(四)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大下访、矛盾纠纷大调处和干部大走访等活动,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结合矛盾纠纷大排查,推动涉法涉诉问题解决,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以“排查得出、调处得了、化解得好”为目标,以加强绩效考核为手段,全面加强调解员队伍能力建设,提升其排查化解工作整体水平和对重大矛盾纠纷的处置能力。年内,民间纠纷调处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5%收上。

三、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社会面管理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积极探索以居住证制度为核心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一证通”制度,加快推进“三集中”建设步伐,年内,中型以上企业流动人口集中居住率达到70%以上。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放宽流动人口落户入住条件,着力解决流动人口就业、居住、就医、子女入学等问题。全面建立出租房屋分色分级管理制度,严格条件,强化责任,坚决消除和减少治安隐患。加强社区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强化绩效考核,提高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流动人口违法犯罪。

(二)强化对重点人员教育管控工作。继续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活动,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流浪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教育、服务、救助和管理工作,减少违法犯罪。大力实施“回归工程”,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推进过渡性安置企业和基地建设,妥善解决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三无”刑释解教人员的生活就业困难。积极试行矫正对象分级分类管理,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和矫治方法,提高矫正工作实效,防止脱管漏管。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社会闲散青少年、精神病人、吸毒人员、邪教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治疗、教育和管理措施,防止危害社会行为的发生。

(三)切实加强基层村、社区建设。全面推广建立“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的社会管理模式,构建社会党组织领导、居委会统筹、服务站主抓、综治办协助的管理格局。建立村社区综治办主任由党组织书记或居委会主任担任,配备充实保安辅警、专职调解员、综治社区等人员力量。扎实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强化社区干部工作职能,分片包干、设岗定责、责任到人。广泛建立治安中心户长、楼院门栋长,把管理触角延伸到每个楼栋、每户居民。健全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和服务功能,构建治安警务、矛盾调处、权益保障、公共服务等工作平台,推进“一门式、一站式、一卡通”社区工作法。

(四)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和虚拟社会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街道国家安全人民防线阵地作用,及时掌握预警信息,落实相关管控措施。高度重视网络虚拟社会管理工作,从政策法规、行政手段、技术措施和经济制约等方面多措并举,构建网上治安防控体系,提高网上发现处置、侦查打击、防范控制能力。切实加强对互联网络和手机短信等虚拟社会的管理,充分发挥、街道专兼职网评队伍作用,占领网络阵地,掌握网络舆论的话语权,年内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网吧专项整治活动2次。

(五)重视街道公共安全监管工作。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重点单位和易发火灾事故场所的监督检查,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加强危险品治安管控,切实消除治安隐患。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及枪支弹药的管理,坚决防止发生重大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加强对场所行业经营单位的日常治安管理,坚决遏制“黄、赌、毒、娼”等社会丑恶现象。

四、推进“大防控”体系建设,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一)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继续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及“扫黄打非”,禁娼、禁赌、禁毒等工作,切实提高人民安全感。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制假贩假、走私、传销等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各类市场经济主体公平竞争。认真组织开展中央、省和市部署的专项斗争和专项行动,年内在、街道组织开展打击“两抢一盗”、打击邪头地霸、打击暴力催债、禁毒、禁赌等专项行动。

(二)切实加强隐蔽战线斗争和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严密防范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的有效管理,严密防范境外宗教文化政治渗透,坚决取缔境外宗教组织非法传教。进一步强化国家安全工作小组组织网络建设,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国家安全工作意识。严厉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无邪教地区”活动,按照“四个纳入”的要求,建立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长效机制,加强教育转化工作,实现“三个确保、一个零指标”的目标。

(三)强化社会面巡防控制。在街道建立和完善动态预防和控制犯罪的巡防机制,不断提升对社会面的控制能力,上半年完成社会面技防监控补育工作。建立响林、北马、许郑3个社区级的监控室。完善市场监控市。年内完成朱塘、孙唐、林南、周桥、双墩5个社区的技防入户工作,入户率达到85%以上,探索建立技防一条街。继续加强专职巡防力量建设,对主要街面路面实行24小时巡逻。围绕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重要敏感时期,在、街道定期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军警民”大巡防活动,不断提高社会面防范能力。加强治安信息员、中心户长队伍建设,开展群防群治活动,努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

(四)切实加强学校、幼儿园等易受侵害单位和群体的安全防范工作。对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福利院等易受侵害的单位,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逻、安检等各项管理制度,配足专职保安,落实技防措施,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切实加强社会办学培训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坚决取缔无证办学机构,强化督促检查责任,加强安全防范宣传,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和重大案件。

(五)严格规范“九小场所”管理。强化阵地控制,建立从业人员信息系统和治安管理系统,适时组织“九小场所”(小旅馆、小洗头房、小足疗店、小浴室、小网吧、小酒吧、小游戏机室、小废品收旧场所、小棋牌室)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摸清底数,梳理突出问题,逐一明确牵头部门和工作责任,综合运用打、防、管、建等手段,集中开展专项整治,防范和打击混迹其间的违法犯罪活动,并有针对性地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五、大力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平安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

(一)加强街道政法综治组织建设。规范党委政法委运行质态,选配好综治办专职副主任。按照《关于加强镇街()综治办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村(社区)综治办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年内,确保街道综治办规范化建设达标率、社区综治办达标率达100%以上。4月份,组织开展基层综治干部业务培训,提高综治干部素质能力。5月份,召开社区“三室”建设现场观摩会,强势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

(二)加强街道政法综治工作中心建设。根据区政法工作会议要求,今年要扩大“模式”的运行质态。今年一是要完善政法综治工作中心各项制度,进一步优化运行模式。二是加强引导真正发挥政法中心的作用。三是完善政法综治各项制度,用制度规范群众上访、法律咨询、安全生产、矛盾纠纷的化解等方面的问题,形成以政法中心为牵引的政法综治工作的格局。

(三)推进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吸收辖区内学校、医院、企业等为综治委成员单位,扩大综治工作覆盖面。全面开展平安(街道)、平安社区创建活动,不断巩固平安建设成果。广泛开展平安校园、平安企业、平安市场、平安家庭、平安铁路等13项系列平安创建活动,把所有机关、团队、企事业单位以及家庭纳入创建范围,实现平安创建全覆盖。进一步完善系列平安创建的体制机制,明确牵头部门、协同部门的工作职责、规范创建指标,细化创建措施,强化督查指导,全面推进创建活动开展,努力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创建工作格局。年内系列平安创建覆盖率、达标率分别达到100%和90%以上。

2016工商分局社会管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计划
2016年培训中心平安建设专项计划 第四篇

2016年我局综治暨平安创建工作主要任务是:坚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服务于地方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切实担负起维护市场稳定和安全的重任,为创建“平安”,实现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和谐发展作出新的贡献。现根据区委、区政府今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及要求,特制定我局2016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将综合治理与平安创建工作纳入制度轨道。

切实做好全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主动承担起工商部门建设“平安市场”的政治责任和各项应尽义务,为推动全区社会稳定,建设“平安”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是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全局工作重点。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切实把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列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利用召开局季度办公会时机,认真分析、研究全局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对存在问题应及时加以处理。

二是认真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本部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制,局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在对各单位负责人进行任免、奖惩时,要把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条件。

三是执行重特大案(事)件报告制度。各单位对发生的重、特大事件,要及时向局综治领导小组汇报,并由综治领导小组向有关部门报告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全面做好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工作。

一是创新监管模式,加大重、热点行业监管力度。进一步创新和完善责任制监管模式。根据市场主体分布情况,合理划分、科学设置经济户口巡查监管责任区。把责任区监管的重点放在食品销售、农资经营、危险化学品销售等七大重点行业上,切实开展好一年一次的实地检查。对省局确定的11个热点行业,要认真履行配合市、区有关部门进行检查的责任。紧紧围绕与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密切相关的农资、食品、饮料、建筑装饰材料等假冒伪劣商品,强化措施、堵源截流。

二是发挥消保维权的作用,认真处理消费纠纷。严格落实节假日值班制度,确保投诉电话网络畅通,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的认同度和满意度。强化消协的消费教育和指导职能。将消费教育引入中小学校。注重对农村消费者的教育引导,开展流动服务活动,使消费教育和指导工作进村组、进农户,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深化和完善消费维权社会监督体系建设。选择消费者投诉集中、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用服务行业,加大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力度,积极探索和做好消费投诉不良信用的记录与披露工作,有力震慑和约束企业失信行为。切实加大基层建设投入力度,为基层添置与快速反应相适应的交通工具、现代检测设备等,保证基层执法人员接到指令后,能够快速出动,快速处置。认真做好消费纠纷调解工作。

三是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全面做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商品质量定项抽检的作用,切实加大对“问题食品”的抽检和查处力度。充分发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测与预警系统的作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在具备条件的示范店推行商品质量责任保险工作。稳步推行放心通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促进食品经营索证索票和登记台帐制度的落实。

四是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大力推进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活动。坚决遏制传销活动向少数民族、学生、退伍军人发展的趋势,坚决查处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违法行为,严惩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加强对社区打击传销的监督指导、法规宣传、集中整治和精确打击力度。深入分析本辖区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形势,明确任务目标,细化工作措施,继续坚持露头就打,建立防范和预警体系,巩固打击成果,严防传销渗入扩散。

五是开展“清理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清理无照经营见底行动工作,全面整治取缔各行业无照经营行为,并建立长效机制,使无照经营整治工作日常化、制度化。整个整治过程要做到分门别类,分清轻重缓急,有序推进。对于通过调查摸底掌握的无照现象,要进行全面的梳理,区别情况,分类对待,引导一批具备基本条件并无重大危害的无照经营户申领证照,转为合法经营。对于不具备基本条件,存在严重隐患的无照经营户,依法予以取缔。

六是抓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信访工作。认真对待和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主动化解矛盾,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认真查找根源,研究解决办法,积极协调解决,严防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实行政务公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及时发现、解决各种不安全问题,切实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七是组织开展“平安市场”创建活动。依托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网络平台,积极创新监管模式与监管手段,依法登记市场主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对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商品质量、交易行为等依法进行监督管理,落实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帐登记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流通领域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指导主办单位建立矛盾排查和纠纷调解机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督促市场开办者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维护好市场内经营秩序和环境、设施,营造安全放心、规范有序的市场购物环境;指导市场主办单位和经营者开展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和“平安市场”创建、“文明诚信市场”创建、“文明诚信经营户”评比工作,确保市场创建达标。

八是强化法制建设,加大对综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引导干部职工切实教育好家属和子女,做遵纪守法、讲文明、讲道德、诚实守信的新型公民。认真抓好对内、外的法制宣传工作。

2016乡镇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2016年培训中心平安建设专项计划 第五篇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维护全镇社会政治稳定,更好地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镇平安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网格化服务、零距离便民、推动平安和谐”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政法及各综治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积极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广泛开展平安镇、平安村(社区)和平安单位建设活动。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坚持排查、整治治安复杂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建立健全平安建设的长效机制,确保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和法治秩序。

二、工作目标【2016年培训中心平安建设专项计划】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健全,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有效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乱点,社会治安秩序良好,不发生严重危害群众安全的重大治安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不发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群死群伤等恶性事故。依法查处突出经济犯罪案件,及时消除经济领域的不稳定因素,不发生严重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对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以及“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不发生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事件,无集体越级上访和赴省进京上访,平安建设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扎实有效,群众社会安全感增强。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构建维稳防控体系,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

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筑牢平安建设基础。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当前要重点纠正在农村征地、企业重组改制、企业违法排污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强对医疗、教育等领域“乱收费”的治理。

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级中心网络,建立定期排查、协调联动、归口调处、重点督办等工作机制。镇、村坚持每月、每周排查矛盾纠纷制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按照“分级负责、归口调处”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化解;对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坚持实行领导包保化解;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办法,依靠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夯实基础,加快网格化服务进度程,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坚持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阅批群众来信、包案、下访解决问题的工作制度;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强化初信初访工作,妥善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引导群众有序反映合理诉求,预防和减少集体访、越级访和非正常上访,建立畅通有序的信访秩序。

积级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建立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分析机制,多渠道多方式地及时掌握深层次预警性信息,严格报告制度,各村要及时上报稳定信息,镇定期进行稳定形势分析,做好对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和预测。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工作预案,加强演练,不断提高处突能力和水平。要坚持慎用警力、慎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

(二)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完善落实经常性“严打”工作机制。【2016年培训中心平安建设专项计划】

坚持治安形势分析通报制度。针对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打击行动。重点是坚持“命案必破”,依法严厉打击有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涉枪、涉爆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

定期排查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各村、单位要坚持每周排查群众反映突出的治安问题,采取领导挂点、专班立项整改的办法,就地解决突出治安问题,重点排查整治学校和企业周边、供电通讯设施、公路沿线、集贸市场等治安环境。坚持查禁取缔“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重点打击事关国家经济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严重经济犯罪,整治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非法生产经营活动。

严密防范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和敌对份子的渗透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利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从事蛊惑煽动活动,以及插手人民内部矛盾制造事端等非法活动。坚决取缔“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有效防范和严厉查处冒用宗教名义进行的各种非法活动和有害气功活动。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

(三)强化基层基础,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

各村、单位要精心制定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把思想认识、工作重点、力量配置、经费投入、考核奖惩等切实转移到“预防为主”上来,因地制宜,构建专群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力争全时段全地域覆盖,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按照社会化、职业化、市场化、规范化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集镇要强化安保队的巡防,村(社区)要开展群防群治,重点要害部位和特殊行业、公共复杂场所、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内部要建立安全防范网络。

开展全民思想防范建设。以“构筑思想防线,促进平安创建”为主题,通过发布违法犯罪和治安隐患信息、开展法制、预防犯罪和禁毒常识宣传教育等多种形式,促进思想防范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使90%以上的居民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提高预防违法犯罪的能力。组织广大群众在平安创建中尽该尽之责,尽能尽之力。引导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提供破案线索,不断提高对社会治安的参与率和满意率。

严格执行《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范单位内保工作,健全组织,建立和完善单位负责人治安保卫责任制、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重点要害部位保卫责任制、门卫值班、安全检查、档案及重点人口管理、奖惩、治安问责等工作制度。

大力加强技术防范建设。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对主要街道、商业区、重点单位(要害部位)、治安复杂场所和新建居民集中居住小区全部实行以视频监控为主,其它形式为补充的技术防范体系,并逐步把技术防范措施推广到社区、单位和家庭。

(四)努力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

积极组织群众参与社会管理。要认真探索、总结、完善城镇社区综合管理的做法,采取政府和部门出资购买社会管理成果的方式,组织群众运用公开管理和阵地控制的方式,协助行政执法部门加强社会管理,逐步消除社会管理的空白点和薄弱环节。充分发挥综合管理的优势,发现举报各种违规、违法、犯罪线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平安和谐。

加强和改进对特殊社会群体的服务和管理。一是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使其成为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关心和重视农民工的技能培训、法制教育、劳动保护、子女就学和社会保障,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二是深入开展“花蕾保护行动”,坚持开展“困难家庭子女就业帮扶活动”;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落实贫困家庭子女、无业闲散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子女的结对关爱和流浪儿童救助工作。三是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帮教工作。四是认真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不断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五是加强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重视对重点学生的关爱与潜能激发,强化学校领导和老师的法律和综治责任,并科学适当地问责追责。

加强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危险物品和放射性物品的管理和整治,严防群死群伤案件事故发生。加强对网吧、娱乐服务场所及特种行业的管理;加强对互联网和移动通讯不良信息的监控和管理,提高信息安全防护水平;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消防管理,控制和减少事故发生;加大查禁毒品力度,有效控制黄赌毒蔓延。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机制。各地要开展创建平安(安全)企业和维权岗活动,坚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对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治理、控管,遏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安全责任事故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犯罪。完善落实各类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统一指挥、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的能力。

(五)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

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健全基层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认真落实镇(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认真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普法规划,重点抓好青少年、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农村基层干部和社区管理人员法制教育,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加强和规范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深入开展“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公民道德素质。

严格公正执法,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良好的法治秩序。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教育培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加强政法队伍管理和纪律作风教育整顿,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严肃查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廉的行为,坚决查处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进一步深化文明执法活动,实行执法质量目标管理,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领导工作责任。平安建设工作实行党委、政府负总责,综治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平安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执政为民的实绩,纳入“三个文明”建设的整体布局,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一同考核,定期听取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究本单位、本部门社会稳定和治安形势,及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检查,严格奖惩。坚持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不断推进平安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对在平安建设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达不到要求的,列为重点管理对象,实行“黄牌警告”;对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造成重大群体性事件、恶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重大灾害事故的单位,要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三)健全完善保障机制。要安排一定的创建工作经费,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采取财政拨一点,受益单位和个人适当出一点的办法,解决落实好群防群治所需经费,确保防控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文化、教育、广电、司法行政、公安派出所等综治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宣传和指导,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平安建设的浓厚氛围,最大限度地调动全社会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平安建设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

2016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2016年培训中心平安建设专项计划 第六篇

一、组织机构

成立县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县教育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教育局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未保办,办公室主任(县教育局未保办主任)。

二、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1.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2.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3.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立校舍安全信息系统;4.加强校内外活动安全管理;5.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和学校化学危险品管理;6.加强校园治安整治,预防学生受侵害事件发生;7.加强学生交通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8.积极开展夏季防学生溺水工作,防范学生溺水事故;9.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10.加强外口子女、留守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安全和法制教育与管理;11.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工作。

三、整治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0日至4月10日):各学校组织开展“综治宣传月”、“中小学安全宣传日”、“学校安全教育周”和5分钟安全教育等教育活动,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

(二)检查整改、完善措施阶段(4月11日至8月31日):重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游泳安全、饮食卫生安全、学校化学危险品管理及学校危房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9月1日至9月30日,小学中心校对所属学校进行检查验收,并向县教育局上报检查情况;10月10日至11月30日县教育局对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总结巩固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县教育局对各校检查验收情况进行总结,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四、有关事项

1.各校应将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于5月16日前报送县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未保办)。

2.在学校安全专项整治过程中,如发现不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各校要及时将专项整治的有关信息及阶段工作开展情况书面小结汇总上报(每季度至少一次)县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未保办)。

3.县教育局将根据活动开展情况,不定期组织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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