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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2016-08-13 12:26:25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年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共6篇)2016年勘察设计管理工作计划2016年勘察设计管理工作计划~年是“十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市委、市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大庆全面发展的战略高地,实现大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实施的第一年,如何抓住当前大庆经济建设发展的新高潮带来的机遇,加速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是我们工作的第一要务。为此,我们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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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6年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2016年勘察设计管理工作计划

2016年勘察设计管理工作计划

~年是“十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市委、市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大庆全面发展的战略高地,实现大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实施的第一年,如何抓住当前大庆经济建设发展的新高潮带来的机遇,加速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是我们工作的第一要务。为此,我们转变固有的管理观念,改变工作作风,把服务于企业,谋划企业发展作为工作管理的宗旨,“俯下身”同企业座谈,找差距、谈不足、想办法、出对策,并结合全局~年工作报告,研究制定~年勘察设计工作。现将勘察设计管理~年工作做以下汇报。一、指导思想认真学习和贯彻市委六届三次会议和全市城乡建设经营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局中心工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设计质量、减少设计浪费为重点,以质量治差、市场治乱、企业治散为主线,解放思想、创新思维,进一步规范我市勘察设计市场,为构建我市城乡建设发展战略新高地提供政策服务与技术支持。二、总体思路总的想法是:创新机制强监管,制定办法促发展,完善标准提质量,加强领导保项目,强化协调抓落实。在完成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我们要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三、主要工作及工作措施(一)、规范程序、制定制度,加大施工图审查力度,为城市建设服务一是进一步规范施工图审查程序,落实施工图审查备案制度。要做到工程事前审查,审结备案,持备案报告办理工程招投标及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增强审查工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同时,着重对住宅设计中燃气、纯净水入户及节能建筑设计项目进行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不予通过。二是加强管理,制定《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管理办法》。结合目前市场反应强烈的有关勘察设计文件编制质量差、深度不足等问题,采取调查问卷的方式组织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使用单位就15个问题进行讨论。结合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台《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管理办法》,并委托协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系统性学习,应知应会,各负其则,进而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管理,提高设计质量。三是完善标准,提高勘察设计质量。编制《大庆地区岩土工程勘察地方标准》的前期调研工作今年已基本完成,下一步准备委托大庆市油田工程设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进入实质性工作阶段,同时积极申请科技资金支持,计划xx年5月30日完成标准的出版工作。另外,进一步开展设计标准的调研工作,编制其他地方标准对标准中存在的漏点和盲点进行补充,从整体上为提高设计质量提供技术保障。四是勘察设计站和设计审查机构应当增强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地为业主和勘察设计单位服务。(二)、加强自律、倡导诚信,推动勘察设计企业快速发展。一是加紧出台并实施《勘察设计企业信誉等级评定办法》,推进“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信誉建设。以大庆市勘察设计企业市场行为信誉档案为线,各勘察设计单位为点,市场为面。多方参与、多方监督,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实现行业自律。二是充分发挥协会职能,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按照姚局长提出的“四个转变”的思想,~年,我们将进一步转变职能,变政府管理为行业管理,充分发挥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在勘察设计咨询业中的地位和作用,维护行业利益,为会员单位服务,为政府主管部门服务。调整与充实协会力量,调整协会法人与秘书长人选,让协会在推进技术进步、加强对会员单位的监督与管理、维护市场秩序、规范职业道德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行业自律机制。三是开展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回访试点工作。组织建设业主、施工单位、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定期对有代表性或重点的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回访,总结设计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以不断改进设计工作,提高设计质量,塑造一支设计科学、技术过硬、勇于创新、积极开拓人才队伍。(三)转变思维、创新管理,提高勘察设计整体实力一是提高外埠入庆企业标准,改变外埠勘察设计企业的备案方法。变逐项备案为外埠企业年度备案,并下发信誉等级考核表,对该单位承担的项目进行跟踪问效。对于严重扰乱我市勘察设计市场的外地、市乙级以下中、小勘察、设计企业,或勘察设计市场信誉等级达不到a级标准的,不得进入我市勘察设计市场承揽勘察设计任务,

确保全市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与服务再上一个新台阶。二是推行优质优价,保证设计收费,从优化方案设计入手,丰富勘察设计企业信息平台建设,为引入市外具有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优秀勘察设计院、所的管理理念及先进技术提供便利条件,丰富设计创作,杜绝设计作品跟风重复、近亲繁殖。三是开展创优秀设计活动,各设计院应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订出创优设计的实施办法以保证优秀设计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四是实行县区联管机制。发挥各县区建设局监管职能,上下协调,齐抓共管。合理分工、统筹协调,使我市勘察设计管理工作在管理层次上相配套,工作上更深入、细致、全面,更具实施性。尤其施工图审查工作改为行业自律后,给施工图审查的监管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为此,我们充分调动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的积极性,增加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图审查的备案权利,同时实行备案月报制度,加强对各县区备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四)、积极协调、立体配合,系统推进建设节能工作一是做好摸底工作,计划委托大庆石油学院对现有住宅进行检测,统计达到标准的节能建筑数量和我市供热情况,进一步分析我市建筑节能情况,为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数据保障,为推广建筑节能监测与认定工作奠定基矗二是,通过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建筑节能施工规范、建筑节能工程验收、建筑节能检测认定、节能建筑供热优惠政策,把建筑节能与城市供热体制结合起来,使热源供应单位、热源使用单位(个人)充分认识节约能源的重要性、建筑节能与经济利益的关联以及旧有房屋节能改造工作可行性,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的监督与检查,奖优罚劣,确保建筑节能工作顺利实施。制订推进节能省地型住宅建设的相关经济激励政策,三是进一步加强对节能建筑的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以及验收工作的全过程的监管力度,组建检测站对新、旧节能建筑进行监测,为《关于下发节能住宅采暖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文件的具体落实提供保证。(五)、示范引导、优势互补,抓好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整合。我市勘察设计企业在体制、机制、经营模式、服务功能、管理水平和技术质量等方面均处于低层次、低水平。在经营模式上,绝大多数勘察设计单位还是大而全、小而全的综合院,专业院所寥寥无几。在管理水平及市场经营与运作上,令人堪忧,技术人员后继乏人。今后一个时期,首先要把解决人才、政策和市场等问题作为企业发展的主要矛盾来抓,从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入手,加大政策引导,整合设计资源,形成人才、市尝政策三大支柱。其次以一帮一活动为突破,借助肇源县计划撤县建市的契机,率先协调开发区规划建筑设计院同肇源县建筑设计所整合,双方互惠互利,实现双赢。(六)、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提供双重服务一是由行业协会组织我市勘察设计人员的培训工作,对人才实行再教育。二是组织我市勘察设计企业参加盛国家的设计评优活动,提高我市企业的知名度。三是在勘察设计站委托的情况下开展我市信誉等级评定工作。四是组织专家、设计单位、管理单位对电视塔立交桥进行施工圉设计论证工作,探讨宜发事故的原因,探究整改方案。(七)、多方协调、加快龙凤给水工程项目的推进。经过前期方案论证、施工图设计,该项目的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工程计划工期90天,计划3月末组织施工。下一步,我们将积极组织龙凤区、市建安公司等单位协调项目立项事宜,保证项目按时上马,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成立由各相关单位组成的领导小组,完善工程管理、推进方案,制定工程进度表,按计划推进,争取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工程推进工作。(八)做好监督与落实工作。截至~年已实现居住建筑全部按节能50%标准设计,但有些人的建筑节能意识比较薄弱,擅自修改节能设计、不按节能设计施工。天然气、纯净水入户工作也同样存在类似问题。因此,我们将加大协调力度,充分发挥各科室各部门的作用,将建筑节能、天然气、纯净水入户落实工作做好。一要积极协调局内各相关部门,加大对建筑节能、天然气、纯净水入户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实现科室联动、信息互通的配合机制,严把各个关口,不进行建筑节能的,不进行天然气、纯净水入户的一律不允许继续建设、一律不进行竣工备案。二要积极与发改委、规划局协调,在项目立项审批,提供规划审批时严格审批,为建设单位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方便委托设计。增加部门之间的配合,必要时成立市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形成合力推进天然气、纯净水入

户工程建设。

篇二:2016年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2016年6S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陕西延长中煤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公用工程中心再生水厂

清洁文明生产暨“6S”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签发人: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五日

公用工程中心再生水厂

清洁文明生产暨“6S”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中心再生水厂整体形象和员工素质,提升管理水平,创建整洁、有序、高效、文明、舒适的生产和工作环境,确保中心再生水厂清洁文明生产暨“6S”(以下简称“6S”)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结合再生水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2016年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一、成立6S管理实施小组

中心再生水厂设置“清洁文明生产暨“6S””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作为“6S”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

1.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何长明

副组长:王永登

成 员:贺正泽 李俊

主要职责

(1)审批“6S”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指导、组织、监督“6S”管理工作的实施,审定检查考核结果,并对工作开展过程中提出的异议进行仲裁。

(2)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负责本方案的具体实施。

2.工作组组成

组 长:贺正泽

副组长: 王宇 高飞 孟佳宁、张斌

成 员:安环室 综合室 设备电仪室 技术室 主厂房工段 脱COD工段 蒸发结晶工段 废碱液工段 化验室 运行一班 运行二班 运行三班 运行四班 全体人员

主要职责【2016年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1) 组织编制“6S”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及标准的制定;

(2) 负责“6S”管理工作的组织检查、考核和达标评比工作;

(3) 负责“6S”管理工作中对安全管理状况、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4) 负责“6S”管理工作中对设备包机责任制的落实、设备维护保养和完好状态、动静密封点的泄漏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电气、仪表、计量设备的维护保养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5) 负责“6S”管理工作中对环境卫生、定置管理、文明生产、员工行为等现象进行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设备、质量、综合管理工作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安环室职责:负责组织相关职能室对各工段(包括化验室)、

班组“6S”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比考核,考核结果上报领导小组和工作组。

4、各工段(包括化验室)、班组职责

(1) 负责管辖范围内“6S”管理标准的宣贯、实施和达标管理工作,确保生产安全、工艺稳定、设备安全完好、无环境污染、工作有序高效;

(2) 负责管辖范围内安全责任制、生产责任制、指标责任制、设备包机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和巡回检查制度的贯彻落实;

(3) 负责所管辖区的环境卫生、定置管理、劳动纪律、工艺纪律的管理工作,以及员工素质的提升工作;【2016年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4) 负责不符合项的纠错整改工作。

二、实施步骤:

(一)工作阶段和目标安排

【2016年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1.第一阶段:2016年3月21日---2016年3月底为方案制定、宣传培训阶段。

【2016年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结合我再生水厂运行实际情况,编制情节文明生产暨6S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员进行培训考试,使每位员工充分掌握“6S”的目的与意义,以及现场6S管理标准及办法,达到再生水厂现场6S管理实施有重点、有规范、有方法、有标准。

2.第二阶段:2016年4月1日---2016年5月1日为向榆能化先进单位学习及对标阶段。

由再生水厂6S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各工段、班组根据中心再生水厂“6S”管理检查标准制定内部标准。

3.第三阶段:2016年5月1日——2016年7月1日为现场整改阶段。

再生水厂6S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层层落实实施责任、检查责任与考核责任,充分发动内部全员参与、全员关注的意识,发扬主人翁的姿态,对工作环境进行美化、亮化工作,对作业现场物品、物件的定量、定位工作以及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同时,要积极接受检查组的检查与指导。

4.第四阶段:2016年7月——2016年12月30日为持续推进阶段。

通过实施“6S”现场管理,使全体员工在思想上、行为上、习惯上有一定的改善,并完善内部自检管理体制,不间断的检查现场管理效果与责任落实情况。充分健全完善我中心再生水厂的“6S”现场管理制度,将各项工作达到规范化、标准化与精细化管理,促进全体员工的整体素养的提高与中心再生水厂管理水平的全面进步。

创建目标:2016年年底达到延长石油集团内部“清洁文明生产

暨6S管理先进单位标准”

(二)工作内容

将“6S”管理标准纳入“清洁文明生产”工作,制定科学的现场管理标准,并进行宣贯。定期对再生水厂所辖区域清洁文明生产现状进行检查、整改和绩效评价,建立起持续、有效的工作管理和奖罚机制,逐步创建一个整洁、干净、优美、有序的生产和工作环境,最终使再生水厂“6S”管理水平达到或超越榆能化。

三、实施方式

1、 实施要求

(1) “6S”管理工作组的全体成员必须熟悉“6S”管理检查标准(详见附件2、3);

(2) 各工段(包括化验室)、班组依据中心再生水厂“6S”管理检查标准组织实施,提高认识,制订措施,确保“6S”管理工作阶段性和总体目标实现;

(3) 各职能室、工段、班组应逐个落实“6S”管理工作的管理职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4) 中心再生水厂“6S”管理工作的达标验收工作按年度创建目标进行;

(5) 中心再生水厂“6S”管理工作是一项持续的现场管理工作。随着现场管理水平的提升,管理标准会不断改进和提高,对于改进和提高后的管理标准,各职能室、工段、班组必须实施,以实现现场管理水平的持续改进提高。

2、 实施办法

【2016年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1) 由“6S”管理工作办公室组织,工作组副组长组成联合检查组,每周对各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不符合项,下一周对检查出的不符合项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2) “6S”管理工作组可对现场管理中问题突出的工段进行随机抽查,检查出的问题纳入当周检查通报;

(3) 检查组按照“6S”管理工作标准(对照附件1)逐项检查,并按照标准评分。工作组办公室对评分结果进行汇总、排名,并将考核情况报企管部纳入部门月度考核;

(4) 检查组对检查出的问题以通报形式通知相关部门、工段或班组,限期整改,责任单位应在整改期限到期前将整改情况反馈“6S”管理工作办公室,检查组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5) 对于没有按期整改或不认真整改的部门或中心,“6S”管理工作组将在下一次检查时加倍扣罚,并追究该部门领导、工段长、班长的责任;

(6) 要求各中心内部成立“6S”管理工作小组,制定工作计划,

每周组织开展一次内部检查,并将检查、考核结果及时报中心“6S”管理工作办公室。

3、 考评办法

(1) 将“6S”管理工作考核纳入各部门、工段、班组的月度绩效考核中,并与年终考核和评选先进挂钩;

(2) “6S”管理检查评分实行百分制,依据《公司“6S”管理检查标准》对照实际情况逐项打分;

(3) 由参与检查的工作组成员分别给各部门、中心打分,取平均值作为该部门、中心当次检查的最终得分,当月两次检查得分取平均值作为当月最终得分;

(4) 职能部门与班组、工段评分分别计算排名,各取第一名和最后一名对照奖罚标准予以奖罚;

(5) 鉴于职能部门和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绝大部分责任区域是室内环境,与生产中心室外环境不同,应区别对待;将工作组成员打分取平均值后再乘以系数0.98作为职能部门和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最终得分;

(6) 奖罚标准

A. 排名第一名且得分在80分以上的工段,对该工段全体员工按照50元/人,对工段长进行100元奖励,当月兑现;

B. 排名最后一名且得分在60分以下的工段,对该工段全体员工按照50元/人,对工段长进行100元扣罚,当月扣罚;

(7) 每月进行一次“6S”管理工作评比,月度累计三次排名第一名(每次得分在80分以上)的工段,对该工段员工按照100元/人,工段长200元进行奖励;

(8) 对于检查、考核中出现有争议的情况,由申诉工段提交“6S”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仲裁。

四、附录:

1、附表1:生产区域6S现场检查表

2、附表2:办公区域6S现场检查表

3、附表3:其它区域6S现场检查表

4、附表4:6S异常通知书

5、附表5:6S改善事例表

篇三:2016年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2016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政府改革的稳步推进,我市社会组织迅速成长并日益壮大起来。他们在调动社会资源、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协调社会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创造就业机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特别是在扶助弱势群体和开展各种公益性的社会福利服务方面,发挥着政府与市场所难以取代的积极作用。为了更好地推进我市社会组织的管理工作,我局开展了一次综合调研,现将我市社会组织工作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其建议报告如下。

一、发展现状

(一)社会团体登记情况。我市共登记社会组织223个,其中:社会团体166个,行业性社团129个,专业性社团29个,联合性社团3个,学术性社团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57家,其中:民政类5家,教育类17家,劳动类10家,卫生类12家,科技类6家,文化类4家,体育类3家。据初步统计,我市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现有38,500人左右,约占全市总人口的4.5%,各类社会组织去年总收入5亿多元,提供就业岗位15000余个。

(二)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1、健全规章制度。为使社会组织规范发展,市民政部门指导督促各类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各类社会组织必须将登记证书、资格证书、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规章制度上墙公布,增强工作公开的透明度,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依法规范自身的行为,更好地为社会服务。2、规范财务管理。为贯彻中央精神,提高我市民间组织会计人员素质,民政部门下发了通知,要求各民间组织进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培训。通过培训,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会计人员都已熟练掌握了新的会计制度,并已能在财务操作中实际应用,从而规范了民间组织的会计制度。3、落实四项制度。为规范管理,制定了社区民间组织的普查登记、注册登记、备案登记、社区民间组织负责人例会四项制度,由街道办事处负责指导,并及时掌握社区民间组织的发展变化,确保社区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各社区所辖民间组织每月将活动开展情况,向居委会通报备案,居委会将社区民间组织开展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及照片资料登记造册,重大活动报登记机关备案。确保社区民间组织依法开展活动。

二、工作现状

(一)提高了民间组织的登记质量。我们以“依法行政、规范行为、提高服务”为登记工作理念,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认真细致地对民间组织地成立、变更和注销进行审批登记;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民间组织发放“明白纸”,公开登记事项、申报程序及材料、行政许可时限和操作规程,让他们能够及时了解登记程序;我们在规定的时限内尽量提前完成审批登记手续,为登记对象节约办事时间,减少上门次数,提供热情服务。

(二)健全了民间组织的监督机制。我们把加大执法力度作为规范民间组织社会活动、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建立了“市、办、居”三级监督体系,形成“横向分类负责、纵向按级负责”的民间组织服务与监督一体化网络系统,做到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民间组织的违法活动,从而遏制不良组织的滋生和蔓延,扶持和保护合法的民间组织。近年来,我们多次与社团主管单位联合开展治理检查,注销不合格协会,规范了对民间组织的管理。

(三)加强了民间组织的年检工作。这几年,我们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和部署,结合自身情况,密切联系业务主管单位,本着规范管理、简化手续的原则,与业务主管单位一起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了年检、换证工作,让参加年检的单位填写了《年度检查报告书》,委托市“恒正会计事务所”出具《民间组织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对未开展活动和变更业务主管单位的民间组织依法予以了注销。

(四)深入开展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诚信建设。我们对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严格要求,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诚信档案,接受公众监督;对已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把诚信建设作为年度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督促其按照章程开展活动;不断完善服务承诺制,制订长远规划和有效措施,通过在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责任等方面做出的公开承诺,增强透明度,提高服务质量。

三、存在问题

1、整体质量不高,作用发挥不到位。从质量上看,目前我市民间组织发展整体结构不够优化,尤其是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行业协会、农村经济类协会、公益慈善和基层服务性民间组织发展不足,自主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较弱;少数民间组织法制观念淡薄,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自律机制不健全,社会公共责任缺失,社会公信力不高。从作用发挥上看,大多数民间组织尚未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和作用。如行业协会,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在行业协调、行业管理、行业维权、行业服务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不足和问题。

2、政策法规不完善。民间组织法律法规还不健全,使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设立、性质、地位、作用及职能等没有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我国虽然制定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且是暂行性行政法规,在很多具体问题上缺乏明晰的界定和具体可操作性的规定,并与业务主管部门中的法律法规在许多问题上不协调、不统一。有的业务主管单位对社团的申请成立热情高,而对社团的年检,变更,注销,和对社团依据其章程开展活动情况的监督重视程度不够,应付差事。

3、执法力度较薄弱。对民间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和开展执法活动是登记管理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行政许可法》实施后,虽然是登记管理机关但却没有执法权,缺乏行政执法的基本职能,管理力量非常薄弱,总体情况为“力不从心,监管难以到位”。具体地讲:一是机构、人员、经费不到位。不同民间组织都是以民政部门名义进行登记管理,但实际上,民间组织登记管理人员编制只有1人,与实际工作量不对称,工作中常疲于应付,监管过程中也无专项业务活动经费。二是全市有200多个社团,其业务分属不同业务主管单位,协调工作、争取配合工作量大。三是《社团登记管理条例》专门设置了“处罚”一章,对社团的一些违规行为的处罚作了规定,但由于缺少执法督查队伍,处罚很难落实。尤其是取缔非法民间组织缺少法制手段,造成一些未登记的民间组织取缔困难。

4、发展存在不平衡。民间组织的发展与各项社会事业的总体要求不相适应,主要有:营利倾向较明显,服务功能却欠缺;规模偏小,在专职人员、办公设施、专业水平等方面还有差距;分布的社会领域不均匀,在教育、卫生、民政领域较多,在科技、劳动、体育领域相对较少,与实际的社会需求还有一定距离。

四、解决对策

(一)建立健全民间组织法律法规体系。根据我国目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应适时出台与民间组织有关的法律及配套的政策法规,应尽快出台新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加快修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界定要具体、明确;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区别于有关社会组织的名称,即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中应体现民办,方便于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改革民间组织的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民间组织管理的政策制订、执行、评价和监督之间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以及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

(二)加快民间组织执法队伍建设步伐。民间组织执法工作是登记管理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但是现在登记管理机关还没有执法队伍,也没有必要的督查经费。希望上级有关部门切实落实民间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充实民间组织管理力量,尽快组建高质量的民间组织执法队伍,提高执法的权威性。要确保民间组织管理者具有行政执法资格;配备必要的执法工具,确保执法的质量和效果;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执法程序、执法手段的培训,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加大民间组织的扶持力度。希望政府在购买服务、项目扶持等方面对民间组织予以支持,同时支持民间组织获得合法的服务性收入,实现资金来源的多元化;应尽快完善民间组织的各种优惠政策,为民间组织发展创造宽松环境,形成一套系统、可行的民间组织税收激励机制;在政府资助和社会捐赠的基础上,能够建立民间组织发展专项基金,为民间组织发展提供长远的资金来源。采取有力措施,在房屋租赁、场地使用、设施配备等方面给予扶持,推进民间组织的健康快速发展。

(四)统筹民间组织的发展规划。民间组织必须按照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规定的条件、标准来建立,坚持登记标准,规范登记程序。协调有关部门,本着以人为本、适应需要、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有序发展的原则,着手对社会的客观需求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已有资源及潜在资源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底数、分析问题、寻找对策。在充分把握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目标、现代化城市建设、社会现有资源有机结合的基础上,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统一规划民间组织的设置、布局,使民间组织在数量、种类、布局方面符合社会建设发展的需要。

(五)加强民间组织人员的能力建设。积极引导民间组织重视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除了登记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加大对民间组织的培养外,民间组织自身也要通过多种渠道培养和引进具有较高经营管理水平和职业素质的人才,在较高的层次上对民间组织进行能力构建。通过提高民间组织整体素质,规范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水平,使民间组织成为一个“职能实”、“人员精”的组织。同时,要鼓励民办非企业单位引进先进的管理模式,实现各种要素的优化组合,使其不断壮大。

篇四:2016年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2016年城市社区建设工作方案

一、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社区党建为核心,以强化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管理为重点,以实施社区共建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为依托,通过创新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体制、强化社区居民委员会功能,进一步巩固党在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中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扩大基层民主,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不断推进我县三个文明建设,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以提高居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着力加强和改进居民委员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设施建设,努力把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成为功能完善、充满活力、作用明显、群众满意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社区划定、规模调整等工作。至2016年,城市社区组织体系更加健全,社区居民的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社区自治范围进一步扩大,民主管理制度日趋完善,居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社区管理和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办公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满足社区基本服务需求;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的经费保障机制基本建立。至2020年,80%以上的城市社区建设成为新型现代化社区,文明社区(充分就业社区)创建面达90%。

二、进一步明确城市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城市社区党组织的主要职责。城市社区党组织是党在社区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区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城市社区党组织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干部群众完成社区所担负的各项任务;讨论决定本社区建设、管理、服务中的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领导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推进社区居民自治;领导社区群众组织,支持其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领导社区服务中心和各类社区服务组织,开展社区服务工作;联系、服务、宣传、教育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诉求,组织社区群众积极参与社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区稳定;指导社区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和开展党的工作;做好社区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推行党务公开。推进“三有一化”建设,实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构建城市区域化党建格局。

(二)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是依法组织开展自治活动。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教育居民遵守社会公德和居民公约、依法履行应尽义务,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召集社区居民会议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指导和协调社区服务组织开展便民利民活动,推动社区开展互动服务和志愿服务活动,兴办社区服务事业;依法组织居民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开展群防群治,调解民间纠纷,及时化解社区居民间的矛盾,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管理本社区居民委员会财产,推进居务公开;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反映社区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二是协助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开展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社区治安、社区矫正、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人口普查、统计调查、优抚救济、社区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文化教育、消费维权以及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流动人口权益保障、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等工作,推动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覆盖到全社区。三是依法开展监督活动。组织居民有序参与涉及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听证活动,对县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和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供水、供电、邮政、电信、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市政服务单位在社区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监督社区内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工作。社区辖区内无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维护社区居民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

(一)科学设置社区居民委员会。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自治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划分社区居民委员会。我县一个社区原则上设置一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县城辖区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按800—2500户左右规模设置;对地域相对独立的新建的居民住宅小区或商住小区,其建成投入使用后户数在800—2500户,居民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可单独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同一区域相邻的若干个居民小区连片后,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设置一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在城乡结合部,入住户数不足以单独设置社区居民委员会,及时设置居民小组,由相邻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代管,实现社区居民的全员管理和无缝隙管理。

(二)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班子建设。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一般由5至9人组成。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委员3—6名。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提倡和支持社区党组织书记依法当选居民委员会主任,党组织成员依法担任居民委员会成员;业主委员会、社区物业公司负责人是党员的,可通过法定选举程序担任社区党组织成员;鼓励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鼓励社区民警、群团组织负责人通过民主选举程序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鼓励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党员干部、复转军人及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经过民主选举程序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

(三)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应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有效承接社区管理和服务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群众文化、残疾人权益保障等下属的委员会,切实增强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和协助县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上述下属委员会可与社区服务中心相应业务对接,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办公。

(四)合理设置居民小组。每个居民小组的设置,可按街、巷、居住片区、驻辖区单位、小型居民小区等为基本单元,按一定的户数划定。相对独立的居民小区、居民楼,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选举产生居民小组长、楼栋长,负责本小区或居民楼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协调、沟通工作,协助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所属居民积极参加居民自治和物业管理等相关工作。

(五)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成长进步创造条件。县人民政府将社区居民委员会新任成员纳入培训计划,定期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专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社区服务群众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要注重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中培养发展党员,推荐优秀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人选。

四、进一步完善社区居民委员会自治制度

(一)健全党组织领导的社区自治机制。社区党组织要支持和保证社区居民委员会充分行使职权。社区居民委员会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领导,深入开展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重要内容的实践活动,推进社区基层组织自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要完善社区自治章程,拓展社区自治范围,逐步扩大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的覆盖面。要进一步规范社区民主选举程序,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不参与选举的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探索建立社区流动人口参加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制度。凡具备选民资格、有固定居所和正当职业,在社区居住满1年以上的流动人口,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经过社区选举委员会同意的,可以在居住地参加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和当选居民委员会成员。

(二)创新社区民主管理机制。完善社区居民会议制度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2次社区居民会议;推进社区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常态化建设,探索建立社区居民会议常务会制度。创新居务公开形式,对社区政务、居务、财务及时进行公开。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与居民自治有机结合,建立信息发现报告机制,实现社区精细化管理。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财务管理,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提高各项经费使用效率。鼓励社区居民和驻区单位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参与社区事务,切实保障社区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三)建立社区日常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与驻区单位协商议事制度,推行分片包块、上门走访、服务承诺、结对帮扶等做法,密切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与社区居民关系。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社区服务中心应根据实际,实行错时上下班、全日值班、节假日轮休等工作制度,方便群众办事。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与社区居民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财产、档案、公章管理,确保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有效运转。建立健全社区维稳工作制度,准确掌握社情民意,认真做好居民思想工作,帮助居民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切实维护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依托社区综治维稳工作站,加强对社区流动人口、服刑、刑释解教、吸毒、社会闲散人员等社会高危人员的管理和服务。

五、加强城市社区服务能力建设

(一)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社区发展相关专项规划,统筹规划建设社区卫生、劲舞、文化教育、体育、养老、信息化等服务设施。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区连片改造居民区建设单位的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配置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和要求的不予批准。

(二)规范配套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全县城市社区统一规范配套“三室、三中心、三栏、一厅、一场所”。“三室”即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办公室,警务室,图书阅览室。“三中心”即社区服务中心(含综治调解服务站、民政事务服务站、综合事务服务站、市容卫生服务站、人口计生服务站、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站、志愿者服务站等),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三栏”即社区党务公开栏、居务公开栏、综合宣传栏。“一厅”即社区一站式综合服务大厅。“一场所”即综合性多功能室内或室外活动场所。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工作和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三)加强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社区服务中心是基层政府在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的公共服务平台,在上级政府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接受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领导。主要职责是: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办理本社区居民自治范围内的公共事务事项;协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本社区居民自治范围内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组织开展社区便民利民服务。辖区人口在10000人以下的社区服务中心,按4—6名配备符合岗位要求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由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向社会组织招聘、择优录用。

(四)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社会化。乡镇党委、政府要通过政策引导、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公共服务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社区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构建面向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的社会福利服务,面向全体居民和驻区单位的便民利民服务和行政事务服务,面向失业职工的就业促进和其他社会保障服务的社会服务体系。一是要支持社会组织和社区志愿者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积极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对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要主动帮助办理备案手续,并在组织运作、活动场地等方面为其提供帮助。社区党组织要加强对社区各类社会组织的领导,注重培养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等途径,积极引导各种社会组织和各类志愿者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注重发挥残疾人协会和残疾人专职委员的作用,积极开展助残服务。鼓励和支持社区居民开展互助服务,使之成为推进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的重要力量。要大力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建立社区志愿者服务网络,力争用3至5年的时间,实现社区志愿者注册占居民人口10%以上的目标。二是要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作用。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积极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服务,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要主动接受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要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物业服务纠纷,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告知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并听取其意见。三是强化驻区单位的社区服务责任。建立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驻区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资源共享、社区共建事项。积极推动驻区单位将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推动驻区单位将服务性、公益性、社会性事业逐步向社区开放,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支持。探索建立驻区单位社区建设责任评价体系,把驻区单位履行社区建设责任的情况纳入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内容,推动共驻共建、资源共享。

六、加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领导、指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要把加强和改进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纳入各级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政府履行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乡镇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的职责,乡镇领导干部要建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联络点,要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成就作为乡镇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组织部门在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中要发挥引领作用,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指导作用。依托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公安、司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乡建设、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环保、体育等部门要强化职责意识,把支持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予以落实。发改、财政、金融、税务、工商等部门要按各自职能和权限,采取有效政策措施,积极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及残联、老龄协会、计划生育协会、慈善等群团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

(二)理顺工作关系,转变工作作风。乡镇党委、政府要大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改进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履行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要推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凡属于基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居民委员会;凡依法应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的事项,应当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凡委托给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的有关服务事项,应当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

(三)建立资金投入机制,落实保障资金。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服务中心的工作经费、人员报酬以及服务设施和社区信息化建设经费等纳入县财政预算。县财政为社区居民委员会及社区服务中心适度安排工作经费,每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及社区服务中心每年安排3—5万元,并建立工作运行经费增长机制。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经费纳入乡镇政府银行账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分账核算,不得挪用、挤占、截留,并按照财务公开制度公开使用情况,接受居民监督。

(四)提高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的待遇。从机关和事业单位选派并依法当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其身份、待遇和人事关系保持不变;依法当选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退休干部、职工,其生活补贴由县人民政府根据情况确定和安排;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通过参加招聘并依法当选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其待遇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其他人员依法当选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待遇为2500元/月,所需资金由县人民政府承担。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任职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并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涵盖在其工资待遇中。

篇五:2016年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2016社会组织和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市监察局: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监察局开展社会组织和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按照工作步骤进行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工作措施到位

(一)成立机构、明确工作任务

根据《通知》的要求,我局即成立了由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局监察室、利用处、耕保和测绘地籍处等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各自的业务范围进行了工作分工,下设了土地评估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组、经营性测绘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组、督导协调工作组,明确了各个工作组的职责,保证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向全市的土地评估机构、经营性测绘机构发出了相关通知,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利用网络等媒体进行了宣传发动,提高了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的认识,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制定方案,明确工作内容

结合工作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市国土资源局开展社会组织和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具体提出了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为:一是中介机构的脱钩改制情况;二是土地估价机构和从业人员高评低估、出具虚假或失实估价报告情况;三是在地价评估中暗箱操作,高额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四是估价机构内部制度建设情况;五是查出违规违法行为。要求坚决纠正和查处国土资源部门公职人员利用土地评估机构、经营性测绘机构等社会组织开展违法经营和干预其正当执业行为的违规违纪行为。同时规定了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提出了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具体要求。我局及时将《实施方案》下发到各会员单位并按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有力推动了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专项整治自查开展情况

(一)中介组织基本情况

目前**地区涉及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有10家,主要从事土地挂牌出让、资产处置及征地拆迁等涉及土地评估工作方面。银

川市管理注册的经营性测绘机构中介组织共有39家。

(二)自查基本情况

1.土地评估机构情况。10家涉及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其中全国A级2家,业务范围是全国;全区B级1家,**市B能7家,业务范围是**市地区。

2.经营性测绘中介组织情况。目前**市地区经营性测绘中介机构共计39家,其中具有乙级资质15家;具有丙级资质12家;具有丁级资质12家。

三、整治措施

结合此次自查自纠工作,针对我局所管理的土地评估和经营性测绘中介组织我们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加强年检,严格把关。强化机构和执业人员的资质审查和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对违反有关规定、不符合条件的机构要及时吊销或降低其资质等级,对执业人员不符合注册条件的暂缓或取消其注册执业资格,并向社会公告。

(二)强化制度和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一是将重新修订行业自律公约,组织全市注册执业的中介机构联合签约发布,共同遵守执行;二是组织中介机构签订“放心中介”联合宣言,开展“十佳中介机构”评选活动,着力塑造行业形象和中介机构执业品牌;三是建立行业“黑名单”公示制度,对违规执业、不诚信执业及其他不良行为的机构列入“黑名单”范围,记入其信用档案,并及时向社会曝光。对一年之内有两次不良行为记录的机构,督促其在三个月内停业整改,整改合格后准予再执业;对屡教不改的机构,撤销其注册执业资格。通过建立健全中介机构的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管理,推进行业诚信建设,树立诚信经营理念,遏制行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加大执业检查和惩处违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抽查力度,对那些不遵守行业技术规范、粗制滥造、迎合客户不合理要求、严重背离客观地价水平的估价报告以及虚假评估、违规评估等行为要予以严肃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披露曝光。

(四)加强宣传和舆论监督的力度。充分利用舆论媒体,及时报道专项整治情况,大力宣传整治成果。通过设置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群众的投诉、监督,要把整顿规范的情况及时向群众和企业反馈。根据实际选择部分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深刻剖析成因和环节,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不断把专项整治工作引向深入。

(编辑:琛哥)

篇六:2016年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2016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省政府关于2016年推进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发展规划》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大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推动社会办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为重点,积极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改善我市养老服务设施条件;完善政府为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保障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二、目标任务及承办单位

(一)建设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数140张;

承办单位:市夕阳红老年公寓

(二)实施政府为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三)对具有我县户籍年满80岁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

承办单位:县民政局

三、实施内容

(一)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

1、建设方式:通过政策鼓励和资金扶持,引进社会资金建设养老服务机构。

2、资金筹集:建设资金由业务单位自筹,县政府将按要求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补助。

3、补助范围:符合《省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所列各项要求,由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民间组织、慈善机构及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兴办,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老年公寓、养老院、护养院等。

(二)政府为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1、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一是年龄70周岁以上;二是低保服务对象;三是独居和空巢老人;四是生活不能自理和半能自理老人。凡同时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能确定为服务对象,由县政府买单,请专人照顾服务。

2、居家养老服务费标准:服务对象的服务标准每人每天服务为二小时以上,补助费为10元/天;县政府根据县民政核定的居家服务老年人数按季度拨放到各乡镇,由乡镇民政办造册会同乡老龄委经村老年协会落实后签收将所拨资金发放到服务人员手中。

(三)高龄津贴发放

1、高龄津贴发放范围和标准:2016年3月我局按照市、县文件要求实施高龄津贴民生工程,“从2016年1月1日起,对持有我县本地户口年满100周岁以上、90至99周岁、80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发放200元、60元、30元的高龄补贴”。

2、发放程序:按照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市高龄老人津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我县出台的相关文件执行。

四、项目建设与管理

(一)社会办养老机构的住房、菜地、室外活动场所、附属设施和设备等规范标准按照《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指导意见》执行。

(二)项目建设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规定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管制和合同管理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督促检查。县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确保老年公寓改扩建项目按期、按质完成。2016年10月底前,必须完成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协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时序进度,排出项目实施的倒计时安排表,确保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月。

(三)强化责任意识。夕阳红老年公寓是本项目的责任主体。要认真抓好该项民生工程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如果未能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将核减一定比例的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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