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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局清理无照经营计划

2016-11-15 10:55:2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县工商局清理无照经营计划(共9篇)工商局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工商局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计划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有效遏制无照经营行为,积极引导合法经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局结合当前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一、 提高认识,确实认清无照经营查处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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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县工商局清理无照经营计划 第一篇

**工商局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有效遏制无照经营行为,积极引导合法经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局结合当前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 提高认识,确实认清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的重要性 市场监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牢固树立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安全意识,确实落实属地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力度,确保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有效保障人民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坚决取缔一批违法情节严重、屡查不改的无照经营户,查办一批无照经营案件,引导和督促一批具备条件但暂未申领证照的无照经营户尽快办理营业执照,使我所管区不发生因无照经营引发的重大以上的事故、案件及突发事件,确保我所“五无”监管区内无照经营行为被全面查处取缔,各类市场主体的准入和经营秩序从根本上得到有效规范,达到无照经营减少、市场主体增多,安全隐患消除、群众认为度提高的效果。

三、整治重点

重点领域:涉及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等领域。

重点部位:集贸市场、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超市、车站等地方。

重点行业:以矿山、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加油站、液化气站和存储点、食品、餐饮、文化娱乐、网吧为重点,特别是对当前涉及安全生产问题较多的行业、人员相对密集的公共娱乐服务行业、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网吧行业、食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农资批发市场等要加大清理查处力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四、实施步骤和实践安排

突出监管重点,把清理无照经营作为工作的主攻方向,把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贯穿全年。按照市局的安排,具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5日以前):一是对本地区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无照经营种类、数量以及行业分布,制定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工作重点,并迅速动员安排部署。二是成立查处取缔无照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明确领导,强化工作责任,量化工作指标,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到户。三是充分利用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严厉打击无照经营的舆论氛围,做好集中整治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5日至11月30日):集中力量

开展执法活动,保持对无照经营整治的高压态势。一是加强市场巡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加大巡查频率,提高巡查密度,依法强化对各类市场主体和交易市场的监管,不放过每一个可能造成事故的环节和因素,切实消除不安全隐患;在巡查中要重点核查相关证、照,做到名称清楚、位置清楚、营业执照有效期清楚、经营范围清楚、前置审批清楚;在巡查中发现前置审批缺失的,要果断采取有效行政措施,同时抄告相关职能部门并留案备查,还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查处取缔工作。二是要加强联合执法,下大力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加强与公安、消防、卫生、质检、城管等部门及乡镇、街道社区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做到对辖区无照经营户随时发现、随时取缔,坚决查处取缔一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无照经营户。

2015年3月10日

关于申请清理整治无照经营专项经费的请示
县工商局清理无照经营计划 第二篇

关于申请清理整治无照经营专项经费的

请 示

永兴县人民政府:

近年来,无证无照经营现象普遍存在,并呈上升蔓延之势,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威胁了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影响了城市管理和城市建设,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国务院于2003年颁布实施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无照经营”。

为切实贯彻执行国务院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和中央综治办对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分别专门下文,明确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求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行齐抓共管,并纳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

按照要求,我县于今年6月份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傅景龙召集,召开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建立了我县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综合治理机制,并纳入了我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市工商局的统一部署,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切实开展了清理整治无照经营专项行动,使我县无照经营现象大幅减少。但从我局对各乡镇的考评情况来看,我县也还存在着突出的问题:一是部分乡镇和部门还认识不够,开展工作不力,还有很多的乡镇甚至认为无照经营与地方政府工作无关;二是对无照经营的清理整治力度不够,无照经营现象还在我县范围内普遍存在,有的乡镇无照经营率还在30%以上。这些无照经营现象大部分存在于饮食、医疗、易燃易爆等与老百姓生活和安全生产息息相关的行业,如不及时取缔,后果不堪设想。对我县“三创”活动的开展也极为不利。【县工商局清理无照经营计划】

鉴于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我局认为一是要加强对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全县范围内营造无照经营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二是要充分发挥综合治理机制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各乡镇对“清无”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乡镇的“清无”工作责任;三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有成效的清理整治无照经营行为的联合专项行动。为此,我局特向县委县政府申请安排“清理整治无照经营”专项工作经费叁拾万元,以用于我县开展“清无”工作的宣传、会议和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以上请示,敬请批示。

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丰顺县烟草专卖局清理无证经营户计划
县工商局清理无照经营计划 第三篇

丰顺县烟草专卖局清理无证经营户计划

无证经营严重扰乱卷烟市场秩序,损害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为进一步对我县的无证经营户进行打击和取缔,进一步规范我县卷烟流通秩序,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以下清理无证经营户计划:

一、根据《广东省烟草专卖局关于清理整顿卷烟市场专项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我们开展了我县无证经营户的全面调查摸底工作,对我县辖区内的无证经营户进行了登记造册,并按照城区和其他地区对这些无证户分别进行造册登记;进一步掌握我县无证经营户的确切数量。

二、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准备在核实数量的基础上,加强对无证户的监控,加大日常监督力度,主要掌握其卷烟来源、去向等信息和有无假、非、私烟情况,将其严格记录在案,一经发现有上述违法情况经进行严厉打击。

三、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适时联合县打假办、公安、工商、质监等政府职能部门开展大规模的整治和打击活动,利用多部门协作打击无证经营的机会和效果,对我县辖区内的无证经营进行重点打击。

四、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对无证经营进行每季度登记造册,及时掌握辖区内的数量变化情况,核对新增户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六条、第三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经营卷烟的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相应的处罚”。我局将每季度将统计的确切无证经营情况移送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参与整治无证无照经营烟草制品违法活动。

五、在日常监管中,及时耐心地向无证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主动办理烟草零售许可证,对符合办证条件的无证户要予以发证,将其纳入烟草专卖管理轨道,争取在年底有效清理无证经营卷烟零售户30%以上。

工商局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活动实施方案
县工商局清理无照经营计划 第四篇

工商局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活动实施方案

为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在全县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根据xx颁发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370号令)和省政府颁发的《xx省无照经营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的安排部署,文秘部落对全县无照经营活动开展一次专项集中整治。现提出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的对象、内容和措施

整治对象:全县城区街道所有固定经营场所的无证无照经营户和城郊、乡(镇)等不同区域的无证无照经营户。城区街道、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尝商场和超市、小街小巷、居民区及校园周边部位为整治重点区域;涉及前置许可的餐饮等卫生行业、文化娱乐行业和危险化学品等行业为整治重点行业。

整治内容:(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及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县工商局清理无照经营计划】

(四)已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洗活动的;(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移点从事经营活动的。

整治措施:(一)对已生产经营两个月以上未能取得营业执照的固定经营场所,要加强宣传教育,对于经营条件、经营范围、经营项目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限期依法办理营业执照,督促其守法经营;对于那些无视法律法规,经教育、警告仍不改正的无照经营者或在限期内不办理营业执照的将坚决依法查处或取缔。(二)对农民自产自销和季节性小商小贩经营活动免予登记和收费;对下岗职工从事经营活动的要督促自觉办照,按照政策规定,免去相关费用;对从事夜市经营者要督促办理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以宣传、教育、引导为主进行规范。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阶段(~年7月30日前)。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整治活动的目的、意义、总体安排以及查处无照经营的有关法律、法规,营造~氛围。要利用电视、报刊做好县政府有关领导电视讲话和答记者问等形式的宣传工作;县工商局要印制通告、公告,在全县张贴、发放。各基层工商分局要在城区主要街道、集贸市尝城乡结合部和无照经营问题比较突出的地方悬挂横幅、条幅等宣传标语3-5条,每个单位均要出动宣传车,向辖区利用广播宣传不少于6天;整治无照经营活动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也应积极宣传整治无证无照经营活动的法律法规,悬挂横幅、条幅1-2条。

(二)调查阶段(7月30日—8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力量对无照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普查,摸清底数。

(三)集中整治规范阶段(8月30日—10月30日)。各地各部门根据调查情况列出应集中清理规范的重点地段和“钉子户”。对具备一定经营条件的无照经营者,教育、引导其补办各类证照,督促其依法经营,对不具备条件的依法取缔。

(四)检查评议阶段(11月8日—11月30月)。县整治无照经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整治无照经营活动情况进行多种形式的检查督办,并将结果以内部通报或媒体报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县工商局清理无照经营计划】

(五)检查验收阶段(12月1目—12月20日)。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县整治无照经营活动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各地整治情况实地检查验收。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无照经营是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公平竞争,偷漏国家税费,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各级各部门要有强烈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无照经营活动的危害性,把打击无照经营的执法活动提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把查处取缔工作落到实处。为了加强对全县无照经营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县整治无照经营活动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

……县工商局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打算
县工商局清理无照经营计划 第五篇

……县工商局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计划

2011年,……县工商局在市工商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有关科室和县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工商为目标,增强法治行政、科学管理、效能服务“……”,认真开展市场巡查监管,扎实开展各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努力落实科学发展、实现和谐建设目标,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2011年工作情况

(一)狠抓队伍建设,强化内部管理。

1、抓教育。组织学习了……省第十次党代会工作报告和精神,组织机关及正副所长召开了党组理论……组学习会议,认真学习……会议精神,组织52名副股以上干部撰写上交学习……心得体会52篇,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开展了……和纪律教育月学习活动,组织人员到市局观看全省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图片展览,进一步强化了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

2、抓培训。举办了政务信息写作、收费业务系统上线、执法办案、登记监管业务等培训班,促进了业务工作能力提高。

3、抓公务员管理。按时完成了2011年在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实际考核145人,优秀等次21人,称职等次124人;及时完成全系统145名干部职工工资套改和为60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工作,并从7月始全局145名在职人员和60名离退休同志全部实行新工资标准。

4、抓计划生育综合管理。按照县委要求,认真履行计生兼职单位职责,加强对全县计生药品、药具市场的巡查监管,从严把好外来流动人口申办个体工商户的计生证明关;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出租屋的管理,做好妇女干部职工“三查”和计生档案管理,计生综合管理规范有序进行,连续几年被县委评为计划生育管理先进单位。

【县工商局清理无照经营计划】

5、抓党风廉政建设。召开了社会监督员座谈会,重新聘请了一批社会监督员,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和行风政风教育。积极实行物品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所有大宗物品采购、车辆维修、大小工程项目建设均通过政府招投标确定。逐步推行工商所正副所长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并于11月21日首次组织……工商所正副所长向监管对象述职述廉,受到当地纪委和监管对象的好评。

(二)提高市场监管依法行政水平,促和谐社会建设。 围绕构建和谐、平安市场秩序,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切实抓好农村市场监管、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治理商业贿赂、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商标侵权等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共查办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宗,查获各种假冒伪劣名酒……瓶、仿冒酒……瓶、进口香烟……条、洗涤日用品……瓶;查处地下加工窝点、网吧……间,查扣电脑主机……台,显示器……台,交换机……台,服务器1台。

1、抓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国家工商总局《流

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围绕流通环节“三个100%和一个彻底”的工作目标,认真抓好辖县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并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其他副局长为副组长,经检、市场合同、企管、登记、法规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工商局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县工商系统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工作方案》,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将整治任务层层分解到股、到所,各工商所也层层签订责任书,将整治任务落实到巡查组和监管员,实行包干到户,做到人人有责任,个个有任务。

2、抓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按照11月底前实现流通环节“三个100%”的目标要求,结合开展“农村食品整顿年”活动和全市创建卫生城市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集贸市场、超市以及乡镇、社县、街道食杂店的食品检查,积极督促指导食品经营者建立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和购销台帐,特别是要督促猪肉、熟食经营者亮证亮照经营和索证索票,实现食品市场、超市、食杂店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确保群众食品消费安全。针对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烟、酒类等行业,认真开展食品、烟草制品、酒类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联合烟草、外经贸等相关部门开展了多次联合执法行动,共组织食品市场专项整治28次,出动执法人员3875人次,出动车次645台次,检查各类经营户4165户,查获各种假冒伪劣名酒39瓶、仿冒酒32瓶、进口香烟506条、过期或“三

无”食品66包。

3、抓“清无”。 一是积极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按照……省政府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意见》要求,发挥“清无”牵头作用,积极主动向县政府汇报“清无”工作情况、提出“清无”工作意见,代县政府草拟、制定《……县2011年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协助县政府组织工商、质监、卫生、公安、环保等部门人员参加的……县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联席会议,建立了“清无”长效工作机制。并按照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方案关于“彻底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问题”的目标要求,在调查摸底掌握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全系统或联合组织卫生等部门开展了清理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行动,对202户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进行逐步清理规范,实现了“一个彻底”的目标。共组织“清无”专项整治行动12次,出动执法车辆112台次,执法人员789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3704户,取缔无照经营99户,捣毁地下制造加工场、煤场4个,立案查处案件102宗,案件总值160.5734万元,引导个体工商户办照247户。今年3月,大……所就会同经检大队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在乌石镇大……捣毁了一地下炼铜场,5月初又查获了一家无证无照炼锌厂,10月初在樟市镇查获一家石料加工厂。……所在清无行动中依法取缔了一间无证无照经营的黑网吧。……所根据群众举报查获了2家地下加工厂;……所在政府部门的配合下查获了一家非法开设的证券交易所。二是扎实抓好企业年检工作。共验照个体户4402户,验照率为63%。企业年

检731户,剔除拟吊销企业302户后应参检企业978户,参检率为74.7%,对10家逾期年检的企业依法进行了查处。三是抓重点行业、五小企业监管,维护生产安全。对辖县内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进行逐一检查,共出动人员623人次,出动执法车辆96台次,检查重点行业生产经营场所、零售烟花爆竹经营1526户,有效防范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抓文化市场整治。组织开展了6次整治非法出版物专项行动,依法对全县书报摊档、复印店、印刷店、网吧、游戏机室进行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15人次,检查92间,立案查处取缔黑网吧9间,游戏室、OK室20间。

5、抓打私贩私。结合元旦、春节、中秋、国庆四大节日,联合有关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节日市场打私联合行动,重点查处销售无合法来源进口商品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贩售各类无合法来源进口商品的行为,从流通环节遏制走私贩私活动,共查获进口香烟200多条、洋酒一批,查获假冒伪劣烟酒71瓶,洗涤日用品1190瓶;

6、抓打传。组织开展了多次打传专项行动,联合有关部门对……出租屋内的传销活动进行专项整治。共开展统一打传行动9次,出动人员262人次,车辆40车次,捣毁传销窝点11个,教育遣散传销人员172人,解救人员4人,较好地遏制了传销活动的势头。积极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县活动,加强对创建无传销社县工作的宣传和指导,共向物业公司、出租屋主派发宣传单7000份,向街道、居委会印发了《预防传销责任书》、《创无传销联系

2016无证经营清理整治工作计划
县工商局清理无照经营计划 第六篇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组织领导

目前,无证无照经营违法行为较为普遍,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侵害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国家税费的大量流失,阻碍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

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对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与城乡文明建设、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协调解决清理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清理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明确职责,加大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力度

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切实做好无证无照经营清理整治工作。

(一)县工商局。依法查处下列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二)县公安局。负责对从事旅馆、印章刻制、典当、信息安全产品经营、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危险化学品运输、爆破作业等须经公安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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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三)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及其他须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场所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对从事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等须经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五)县住建局。负责对从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含装修)、勘察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招标代理、商品混凝土生产、建筑预制构件生产、建筑机械设备、工程监理、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价格评估、城市燃气供应等须经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六)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负责对从事演出、娱乐、网络文化市场、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文物经营、电影、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计算机软件、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地面卫星电视、广播接收使用、安装、广播电视节

目制作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广播电视无线发射业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互联网等信息网、传播视听节目等须经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七)县卫生局。负责对从事医疗机构、供水机构、消毒产品、公共场所等须经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八)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从事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进口计量器具、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器具等须经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从事保健食品、化妆品、餐饮、药品和医疗器械等须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注销、撤销、撤回、吊销、收回、缴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县安监局。负责对从事采矿、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等须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一)县商务局。负责对从事成品油、酒类、二手车鉴定评估、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典当、拍卖等须经商务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二)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道路动输业及相关辅助业、水路运输业及港口经营、水路货物代理等须经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三)县人社局。负责对从事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劳务派遣等须经劳动保障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四)县农业局。负责对从事农作物种子、肥料、农药、植物检疫、农业转基因生物等须经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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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五)县环保局。负责对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排污许可、严控危险废物许可、放射源安全许可、拆船业和娱乐场所许可等须经环境保护行政管理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六)县经信局。负责对从事供电经营等须经工业经济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七)县畜牧局水产局。负责对从事兽(渔)药、种畜禽、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动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诊疗、渔业捕捞、水产苗种等须经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八)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负责对须经本部门许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等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

供水、供电、电信、联通、移动等服务行业要加强行业自律与管理,不得在明知是无证无照经营的情况下为经营者供水、供电和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便利条件。

对应当依法取得而未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在同一行业同时涉及到多个许可审批部门的,由行业管理部门牵头,相关许可审批部门联合查处取缔。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行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应当予以核实,经核实后依法查处。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为举报单位和举报人保密,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给予奖励。

三、多措并举,综合治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一)建立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制度。县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由县工商局、县公安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县卫生局、县质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安监局、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经信局、县畜牧水产局等单位组成。县工商局负责人为联席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工商局。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副局长为联络员。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成员单位通报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难点问题,研究制订工作措施。各成员

单位对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要认真落实并及时反馈。

(二)建立完善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信息共享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经营者需要办理行政许可或其他批准文件而未办理的,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而未重新办理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相关行政许可审批部门。相关行政许可审批部门应在收到抄送件后10个工作日内到现场监督管理,指导、引导经营者办理相关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并将办理情况同时反馈相关行政执法部门。

行政许可审批部门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内依法吊销、撤销、注销行政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行政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后,应在吊销、撤销、注销或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县工商局。县工商局在接到抄送后应当要求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县工商局对无证无照经营进行行政处罚时,应同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抄送相关行政许可审批部门。行政许可审批部门对无证无照经营进行行政处罚时,亦应同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抄送县工商局。

政府各职能部门对无证无照经营进行查处时,发现涉及其他职能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行为,应及时将涉嫌违法行为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三)疏堵结合,依法查处。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应本着规范与发展相结合、取缔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经营户,要耐心宣传政府法规,督促、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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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其依法办理证照;对不具备条件的经营户,要限期整改,整改后符合条件的,依法给予办理证照;对贫困户、下岗职工办理证照,要给予扶持,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对屡教不改、违法经营的无证无照经营户,坚决依法取缔。

(四)加强宣传,提高守法经营意识。要加大对《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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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工商局规范市场经济工作方案4篇
县工商局清理无照经营计划 第七篇

第1篇:取缔无照经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县市场经济秩序,全面加强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取缔工作,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百日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主线,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整治、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清理各种无照经营行为,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努力营造公平竞争、守法诚信的市场环境。

【县工商局清理无照经营计划】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百日行动”,引导督促一批具备条件但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无照经营户及时办理营业执照,依法严厉查处取缔违法情节严重、屡查不改的无照经营户,杜绝无照经营存在的各种隐患发生,使无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不断加强,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规范。

三、整治重点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职责,依据《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6〕7号文件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加强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6〕5号)的规定,重点对未取得经营执照擅自从事无需经过审批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依法监督查处。

四、方法步骤:

“百日行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摸底阶段(4月15日至4月25日)。要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印发宣传资料、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开展集中宣传教育,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无照经营的本质特征以及其对社会正常经济秩序的不利影响,营造严厉打击无照经营的舆论氛围。要以工商所为单位,按照“横到边,竖到底,全覆盖、无盲区”的要求,对辖区内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无照经营的种类、数量以及行业分布,并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26日至7月12日)。要坚持疏堵结合、分类整治的原则,重点在规范上下功夫。对无需经过审批即可申办营业执照而未申办营业执照的,通过教育督促,引导其办理营业执照;对限期不办、屡查不改的无照“钉子户”,一律责令其停业整顿;对情节严重的依法立案查处。要把集中整治与随机抽查、联合执法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高执法效能,巩固整治成果。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13日至7月23日)。要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监管措施,强化建章立制,积极构建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违法行为长效监管机制。县局将于7月17日对“百日行动”进行集中督导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结果记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总成绩。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宣传教育。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是工商部门的职责所在,各相关科室、工商所要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切实提高对无照经营行为危害性和查处取缔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加大法律法规和“百日行动”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工作动态和成效,曝光典型案例,倡导合法经营,以起到震慑违法者、教育经营者的目的,进一步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经营秩序。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要严格市场巡查和属地监管职责,层层分解任务,确保责任落实到人。要加大督导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其责任。

(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百日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要加强内部协作,做到既各负其责,又相互配合。要主动向所在地政府请示汇报,争取所在地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要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有针对性地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讲究工作方法,注重实际效果。要坚持教育疏导为主、查处取缔为辅的原则,对无照经营户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告诫说理、行政处罚“四段式”执法模式,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对从事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群众反映强烈且不服从执法检查的无照经营行为坚决予以取缔,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第2篇:工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积极培育市级、县级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提升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方法、新措施、新载体,着力在廉政文化、廉政教育、制度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突出工商工作亮点,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措施、突出特色,确保示范点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努力达到“三好一高有亮点”的创建目标,即“廉政氛围好、监督机制好、干部作风好、群众满意度高”。

(一)廉政范围好。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使全体党员干部牢记并恪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深深植根于思想和行动中,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开展示范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全局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开展群众性廉政文化活动,巩固廉政文化建设阵地,营造有利于党员干部保持清正廉洁的道德环境和社会氛围。

(二)监督机制好。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建设,建立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强化党员干部制度意识,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带头执行制度,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选拨任用干部,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完善公开透明机制,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积极接受社会监督。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把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实现行政决策的法制化、规范化。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三)干部作风好。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认真查找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上存在的问题,勇于正视缺点和不足,引导督促全局党员干部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端正行为,确保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四)群众满意度高。提高服务意识,规范审批程序,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防范刁难勒卡问题的发生,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

三、实施步骤

“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召开全系统“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制定“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切实把创建工作抓紧抓好。

(二)创建实施阶段。

1、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认真借鉴学习2016年度各级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的优秀经验和典型做法,层层发动,广泛宣传,让全局干部职工了解、参与到示范点创建活动中来,为创建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2、择优选点,精心培育。县工商局在原有基础上不断发展完善、总结提升,继续争创市级示范点培育对象。坚持好中选优的原则,注重把那些整体工作好,并在一项或几项工作中具有鲜明特色、亮点的工商所纳入县级、基层示范点培育对象。筛选出来的县级、基层示范点,经局党委批准后,由监察室按要求上报县党风廉政建设“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做好结合,整体推进。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的创建与廉政文化示范点活动结合起来,与我局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活动结合起来,与干部培训工作结合起来,做到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促进。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通过教育干部、营造廉政文化氛围等途径,积极争创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

4、创新裁体,扎实推进。确定的创建示范点要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思路,搭建栽体,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以网络、电子显示屏、公开栏等栽体,因地制宜地向社会公开党务、政务工作。二是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增强执行力,提高服务效能。三是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和基层党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创先争优的积极性,推动示范点建设。

5、抓好落实,强化督导。各示范点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培育措施,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培育中注重总结提升,查缺补漏,整改问题,逐项完善,确保党风廉政建设整体上水平,并及时将活动情况向局党委进行汇报。县工商局“十百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召开经验交流观摩会,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并继续完善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对上报的示范点定期进行督导检查、不定期抽查等,及时调度掌握创建情况。

(三)自查迎查阶段。

各示范点要收集整理好相关的资料档案,在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按照上级要求对各阶段工作进行认真自查自纠,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力争高标准高质量地通过考核和验收。

四、组织领导

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是促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的有效途径,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具体体现。示范点创建工作要服从服务于中心工作,要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融为一体,既带动党风廉政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也保障干部队伍的纯洁,促进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健康发展,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为此,成立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活动示范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检查和考核等日常工作。各工商所、科室、直属局及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开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到突出位置,常抓不懈,确保“十百千示范带动工程”示范点创建工作取得成效。

第3篇:行政程序深化年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省行政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县“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建设中心工作,贴近实际,注重实效抓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的各项工作,着力推动依法行政、法治机关建设取得新突破,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重点工作

(一)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完善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把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操作规则并向社会公布。二是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必须经局党委审查批准,法制科要为局党委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三是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听证等制度,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反馈,要建立行政决策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四是由法制科按照《规定》要求,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实现行政决策的法制化、规范化。

(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一是继续做好行政权力清理工作,把省局下发的执法权力目录、行政执法主体的资格及职责通过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信息网、县工商局党务政务公开系统对外公布。在依法办理行政职权委托事项,委托行政执法时,需经局党委批准后,方可与受委托行政机关、组织之间必须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并报法制科备案,由法制科向社会公告委托主体和委托的行政职权内容,并对受委托行政机关或组织行使受委托行政职权的行为进行指导、监督。二是严格行政执法程序。根据《规定》,依法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并公布。按照行政执法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行政执法环节、步骤进行具体规范,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依法启动行政执法程序,严格遵守调查、证据规则和听证程序,全面落实法定期限办结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承诺办结制度、当场办理制度等,依法作出行政决定。三是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格执行省局下发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由法制科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按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实行人性化、柔性执法。四是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加强市场监管。按照鲁政发[2016]5号文《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6]7号文件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加强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简政放权,实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及时精简、规范前置审批事项,实行“先照后证”制度、住所登记、名称登记、经营范围、年检制度改革,对登记管辖、登记流程、“多证联办”实行便利化改革,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工商监管职责,加强市场监管,促进市场竞争公平有序。五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对工商体制改革后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上岗前必须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杜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上岗执法。

(三)完善机制,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科学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围绕县委县政府、局党委工作中心,服务大局,简政放权,合理安排制发规范性文件。二是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立项、调研、公开征求意见、法制机构审查、集体讨论和公开发布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力度,防止出现通过规范性文件形式违法设定行政许可事项。三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三统一”制度,提高规范性文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落实行政复议应诉机制作用。积极参与,依法、公正、及时解决行政争议。妥善解决行政纠纷,处理好行政相对人的合法诉求。建立纠错机制,及时总结行政复议和应诉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积极配合县法制部门推行的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

(五)认真贯彻实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以省政府今年出台《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契机,认真做好贯彻实施工作,一是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通过加大宣传力度,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浓厚氛围。二是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好《条例》中关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制度。三是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县工商局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办法》,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对违法行政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三、方法步骤

“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下旬—4月)。召开全系统“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动员大会,安排部署2016年“行政程序深化年”重点工作。结合实际,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制定具体的“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并报县政府法制局备案。

(二)全面开展阶段(5月—11月中旬)。各工商所、科室、直属局要按照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开展工作,贯彻落实好各项工作要求,及时将活动情况向局党委进行汇报。县局将适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工商所、科室、直属局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召开经验交流观摩会,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交流学习。

(三)考核验收阶段(11月下旬)。各工商所、科室、直属局在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开展自查,及时总结经验,向县局法制科提交书面报告。年底,局党委将对各工商所、科室、直属局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考核情况将作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组织领导

开展“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的重点工作之一,是规范工商局自身行为、约束行政权力、提高行政效率与质量的重要手段,是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为此,成立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工商所、科室、直属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科,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调度、检查和考核等日常工作。各工商所、科室、直属局要充分认识活动开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到突出位置,常抓不懈,确保“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取得实效。

第4篇:工商局四德工程建设方案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巩固近年来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的成果,不断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全面提高干部队伍道德素质和文明素养,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现就深入开展“四德”工程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导向,以提高干部队伍道德素质为目标,深入开展以“爱德、诚德、孝德、仁德”为主要内容的“四德”工程建设。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和实践活动,倡树一批道德模范,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从身边小事做起,从身边榜样学起,养成良好的道德素养和行为习惯,切实把“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政治坚定,忠于职守;执法为民,高效服务;依法监管,公正维权;严守禁令,廉洁勤政”的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渗透到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形成敬业奉献、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良好道德风尚,为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一)以“爱”为核心,实施“爱德”工程,弘扬爱心,突出“关爱他人、爱护环境、奉献社会”,深入开展社会公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心系群众、创先争优、服务发展、提升形象”为重点,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相互关心关爱,自觉维护工商形象;改进工作作风,热心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优化发展环境;热心公益事业,带头奉献社会,积极参与县里组织的文明交通、文明乡村、无偿献血、关心困难群众、关爱留守儿童、学雷锋志愿服务等主题活动,多为群众解难题、谋福祉。

(二)以“诚”为核心,实施“诚德”工程,树立诚心,突出“忠诚事业、爱岗敬业、诚信待人”,深入开展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积极开展专题讲座、主题演讲、公开承诺、民主评议等活动,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诚信意识和道德观念,突出树立为民服务理念,全面实施“十百千”工程,不断提升工商部门的公信度和影响力。在各服务窗口开展诚德教育宣传活动,引导广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树立“诚信是品牌、诚信是资本”发展理念,积极争创驰(著)名商标,自觉做到遵纪守法、货真价实、热情服务、公平竞争。严厉查处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大力培育“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文明诚信私营企业”和“消费者满意单位”。深入开展“无传销进校园、进社区”、“食品安全放心店”创建活动,发挥百名食品安全社会督查员作用,推进消费教育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进市场、进社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三)以“孝”为核心,实施“孝德”工程,倡导孝心,突出“生活保障、精神慰藉、敬业回报”,深入开展家庭美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从一点一滴做起,让敬老爱老成为自觉行动。开展“我向父母献孝心”家庭实践活动,提高赡养父母标准,定期帮父母洗澡,定期带父母理发,定期帮父母做家务,定期带父母检查身体,经常陪父母吃团圆饭、参加文体活动等。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为老人献爱心、办实事”活动,每年为离退休老干部订一本杂志、做一次体检、开展一次座谈、进行一次节日走访慰问,对因病住院的老干部进行探望,关心离退休干部生活。

(四)以“仁”为核心,实施“仁德”工程,培育责任心,突出“知荣辱、懂感恩、尽责任”,深入开展个人品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正确的社会价值观和个人人生观,以积极向上的心态对待他人、对待工作、对待社会,明确在家庭、岗位和社会中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扎实开展“服务提升年”活动,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目标和衡量标准,围绕服务大局、服务发展,加强执行力建设,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优化发展环境。开展人际关系和谐行动,在家庭中讲平等、重亲情,做到“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在单位里讲协作、聚合力,加强内部团结,展示队伍形象;在社会上讲礼仪、守秩序,增强公共意识,遵守公共秩序,努力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责任、有纪律的好干部、好成员、好公民。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教育阶段(2016年3月)。按照县里责任分工和活动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签订责任状。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开辟宣传专栏、开展讨论交流、成立道德讲堂、传唱《四德歌》、设置“四德”格言和屏保等形式,教育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四德”工程建设的意义、内容和要求,积极参与到“四德”工程建设中。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4月至2016年10月)。深入开展“四德”工程建设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制定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切实提高干部队伍思想道德建设水平。组织演讲比赛,撰写个人心得,公开岗位承诺,积极参加县里组织的相关活动,挖掘、培养、推荐“四德”先进典型,利用新闻载体,广泛宣传报道。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11月至2016年12月)。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整改提高。探索建立“四德”工程建设长效机制,形成常态化运作,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思想道德水平,为工商事业发展、建设富裕文明魅力幸福新提供思想保障,凝聚道德合力。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县局成立“四德”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活动组织协调。各科室所要根据县局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明确任务目标,强化工作措施,选准突破口和结合点,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大力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结合工商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运用电子显示屏、宣传册、宣传栏、文化展厅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和支持的浓厚氛围。

(三)倡树先进典型,弘扬文明新风。深入挖掘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积极推选爱德、诚德、孝德、仁德四个方面的先进典型,在此基础上根据全县“四德”工程建设工作安排,及时推荐上报相关先进典型。

(四)强化监督考核,务求活动实效。将“四德”工程建设作为年度考核内容,定期督导检查,严格考核奖惩,考评结果作为评先树优、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建立完善有效的激励机制,奖惩分明,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推进“四德”工程建设深入扎实有效开展。

2016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计划
县工商局清理无照经营计划 第八篇

【县工商局清理无照经营计划】

一、组织领导

建立县政府统一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查。实行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制度,工商、公安、国土、安监、卫生、人劳、民政、房管、建设、城管、电力、发改、商务、交通、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环保、文体、广电、农业、烟草、通信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通报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情况,研究制订工作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查处取缔工作。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形成监管合力,确保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工商部门负责查处取缔无需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但应当办理营业执照而未办理,已经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负责协助相关职能部门查处取缔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对须经本部门许可或批准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未经本部门许可或批准,已被本部门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或批准手续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镇(处)政府、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要配合政府各职能部门加强对本辖区内各市场主体的管理及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本辖区内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不得为无证无照经营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和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村民委员会每年6月和12月份将本村辖区内的各类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登记造册,经镇(处)汇总后,报县政府。

供水、供电、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企业要增强社会责任意识,不得为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经营者提供水、电、互联网接入服务等经营条件;在接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下达的对违法经营场所停水、停电、停止互联网接入服务等协助执行通知后,应立即予以执行。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危害性以及查处取缔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的一项重要任务,与“三年大变样”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协调解决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将查处无证无照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落实责任,齐抓共管。按照“谁发证、谁监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健全部门查处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确保查处取缔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有效进行;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立信息员,设置投诉举报站,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各职能部门要依据法定职责,强化内部责任管理,实施属地监管,把责任落实到人。对于相关部门的抄告事项,要及时处理,不得推诿扯皮。

(三)把握政策,分类整治。各职能部门要强化执法为民的理念,增强服务意识,遵循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取缔与规范相结合的原则,区别对待,加强引导、扶持和规范。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取缔;对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或者经营范围、经营条件基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者,应引导帮助其依法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对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应当登记的经营活动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应免于登记的经营行为,要依法规范管理,不视为无证无照经营行动进行查处取缔。

(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在查处取缔工作中,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严格执法办案程序,准确适用法律,坚持依法行政;要秉公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杜绝粗暴执法,避免引发群体性事件;对拒绝、阻碍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要做好说服教育工作;需要公安机关配合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情况请求协助,公安机关在接到协同执法请求后,要积极支持并依法严惩暴力抗法行为。

三、责任追究

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管辖区范围长时间存在多个无证无照经营户的,要对直接负责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中失职、渎职和包庇的,要坚决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镇(处)政府、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不履行向政府职能部门报告本行政区域内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以及不配合政府职能部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的,由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任何组织和个人,凡为无证无照经营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以及水、电、互联网接入等服务的,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接到政府职能部门对违法经营场所停水、停电及停止互联网接入服务等协助执行通知后,仍然为其提供服务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有权举报。接到举报部门要为举报人保密,并及时对举报对象予以调查处理。

以上这篇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计划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工作计划,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第一公文网网,谢谢。

2016改善承诺书
县工商局清理无照经营计划 第九篇

改善承诺书

陆氏钮扣:天品钮扣制品(深圳)有限公司

为更好的贯彻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工作。力保内审、外审、日常作业发生的不符合项得到有力改善,保质保量的完成公司内自己负责的所有事务,严格遵守公司质量手册、程度文件、工作指示、表格记录、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我作为部门负责人对管理工作作出如下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承诺事项,如有违反以下任何条款,并造成公司负面影响和损失,将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任由公司处理。

1. 认真履行质量控制,安全及生产管理岗位职责,对产品质量、生产进度、生产安全承担全面管理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公司管理制度的惩处,保证常驻现场。

2. 接受并积极配合各级管理部门对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生产进度、不合格问题处置的考核和检查。

3. 及时报告并处理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不符合项、安全事故、质量事故。不隐瞒,不谎报,不阻碍有关部门对问题的调查。在规定时间内积极完成各种问题的改善,采取有力的纠正预防措施。

4. 合理调配部门内所有人员严格控制经过本部门内的产品质量,发生的不合格将严格按公司程序文件的规定执行。

5. 加强对部门员工的培训、教育和素质培养。认真填写各类报表记录,及时组织员工进行产品检验和试验,即刻回复各类投诉。对所有工作积极巡检点检到位,不留死角,认真进行问题跟踪考核。

6. 内审、外审发生的不合格项,责任部门没有能力处理时,可以向最高领导汇报;如果需要iso组协助的,请直接找iso负责人沟通。

承诺部门及责任人: 总经理: 日期: 年 月 日

[转载]2016年:述职述廉报告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同志们:

大家好!

我叫王佳华,根据州、县工商局工作的需要,我自2016年11月分配到虹溪工商所,担任所长职务。

在喜迎十八大召开的十一月,今天,我们聚在这里,召开2016年虹溪工商所述职述廉暨行风评议大会,我谨代表虹溪工商所全体干部职工,向长期以来热情支持和关心工商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特向、为这次大会胜利召开给予大力支持和无私帮助的代表——弥勒县个私协理事付世荣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请允许我将2016的履职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向领导和同志们作汇报:

一、政治思想、业务学习情况

在工作岗位上,发挥班长的带头作用,本人以不断提高自身和干部职工政治思想素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着力点,认真、积极地组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全所人员通过了公务员在线学习考试并取得良成成绩。我所学习安排紧紧围绕照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坚持在干中学,在学中练,通过认真学习,使自己和全所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技能基础、综合执法水平得到了不断提高。在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中始终坚持勤于思考,从实际出发,用制度管人管事;坚持树立大局意识,工作稳中求进;坚决执行上级决策,确保政令畅通;身先士卒,率先垂范。

二、工作履职情况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一年来,本人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兢兢业业地带领全所干部职工加强市场监管。立足本职,依法行政。在保护合法经营,打击非法经营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等工作中,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和生命健康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的点点滴滴。一直以来,我所干部职工齐心合力,同舟共济,廉洁自律,努力确保了工商工作的履职到位,主要做好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加强引导,增进服务意识,保证个私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个私经济是我国步入市场经济的先导力量,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16年,我所通过依法加强教育引导、拓宽经营领域和思路、优化服务、简化程序,服务发展,使本地区个私经济有了长足发展。到目前为止,虹溪、巡检、五山共有个体工商户1659户,新发展679户,从业人员2521人;共有企业95户,其中:内资企业:38户,比上年减少3户,减少8%,私营企业39户,增加12户,增加30.8%,农业专业合作社共有18户,新增7户,增加38.9%。

今年,我所帮助2户个体工商户申请了贷免扶补。

——切实履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确保群众消费安全

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我所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针对食品市场的季节性、节日性、流动性、地域性差异的特点,通过确定食品整治重点对象、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并进行重点检查,食品安全工作常抓不懈。一是查经营户的主体经营资格是否合法,其次是查食品经营户是否建立食品进销台账、履行索证索票制度;二是加强农村食品市场清理检查,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农村边远地区食品质量安全;三是加强上市的商标侵权食品安全排查;四是做好食品快速检测工作。各项检查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00多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500多户次,出动执法车辆200多台次。对经营过期食品和实施非法食品添加的违法行为,我所坚决予以查处,共立案2起,罚款5000元,没收违禁及商标侵权商品38公斤。

2、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监管,确保师生消费安全。今年以来,为了保障校园内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我所组织力量对校园及周边的食品安全进行了重点整治,主要检查全镇中、小学校内外食堂、食品经营户。共检查6所学校,要求各食品经营户必须建立食品进销货台账,切实履行索证索票制度。

3、积极开展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4、食品安全监管始终如一地落实好所领导带班24小时开机工作制度。

5、深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重点是加强对定点生猪屠宰和乳制品市场的管理。

今年以来,我所对辖区内的预包装食品抽检了80多个品种,实施食品快速检测160次;食品安全百、千、万工程授牌食品安全示范店15户。

——认真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和12315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

2016年,在工商“红盾护农”行动中,共查处销售伪劣农资案件1件,罚款1500元。同时,加大农资安全消费宣传的广度和力度,确保农资消费安全。

——实施品牌强镇兴乡战略,大力促进商标发展,引导广大经营者增强品牌意识

到目前为止,虹溪、巡检、五山地区经营户共申请注册商标20件。今年,通过我所的认真走访和宣传,新申请了“弥乐福”(由同丰水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注)、“巡虹”(由个体工商户岳文武申注)2件注册商标,引导辖区经营户走商标品牌化发展战略道路。

——加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市场公平交易环境,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一是继续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清理整顿无照经营成品油的违法行为;二是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整顿违法从事网吧、电子游戏经的经营户。今年以来,虹溪工商所加大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的力度,责令整改、停止违法经营行为65户,立案查处无照经营案件23件,发放警示通知书40份,签订成品油诚信经营承诺书6份。通过加强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和无照经营成品油行为的打击,有力维护了社会安全生产工作秩序。

——工商行政执法工作稳步推进,工商所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2016年,我所共查处各类案件65件,罚款75,600元全部上缴国库。其中,立案案件33件,及时处罚案件32件,涉农案件1件,违法食品添加案件2件,销售假劣商品案件4件,无照经营成品油案件4件,无证违法经营烟草制品案件6件,无证无照从事网吧、无证无照从事矿山开采案件10件。

通过各种执法活动的开展和完善工作制度,使我所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得到了提高,为切实维护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加强网络信息化建设,扩大工商宣传阵地

在信息化建设方面,为大张旗鼓地宣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消费知识、以及工商工作的各个方方面面,我所利用现代网络的便利条件,加强安全消费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在网站上开设了“工作动态”、“法律书架”、“工作研讨”、“政务公开”、“八面来风”等版块,建立了网上电子举报信箱,为宣传工商、服务群众、增进信息交流沟通、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搭建了高效便捷的平台。同时,也为提高工商行政监管执法水平、宣传地区优势、接受社会广泛监督起到了积极良好的推动作用。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2016年,围绕认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措施、增进学习交流等方式,我所党风廉政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我所党风廉政建设着眼于立足加强团结、立足提高认识、立足查根源摆不足、立足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以期改进工作、收到成效。主要加强做好以下几点:

1、领导带头,强化教育,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努力打造勤政、廉政工商

在政治理论学习上,我所始终坚持以十七届五中全会为指引,以学习杨善洲精神为开展党员教育的契机,把“四群教育”工作落实到搞好服务、文明执法、安全监管、消费维权等各个工作环节,切实加强廉政风险点防范,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把思想教育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主动性和学习自觉性。通过“三会一课”、政治学习、警示教育、廉政文化等各项活动的开展,以身边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及相关案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使全所干部职工思想上有了明显提高,政治上有了明显进步,作风上有了明显转变,纪律上有了明显增强。今年,支部发展预备党员一名;我所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为灾区和困难党员捐款一千五百多元。

2、切实加强廉政风险点防范,建章立制,强化内部和外部监督。

针对工商行政执法和注册登记窗口存在风险点的情况,我所与干部职工签订了《党风廉政工作承诺书》和《党风廉政工作责任书》,并指定杨波同志担任所上的纪检监察员,负责对虹溪工商所干部职工的纪律作风进行监督;在日常工作中,我所实行a、b角管理工作制度,采取二人分组、互相监督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并公开了网上电子举报邮箱,自觉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监督。

3、以“四亮四评”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行信息化公开,努力打造“阳光工商”。

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我所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便利条件,通过亮流程、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严格推行信息化公开。为此,我们把相关办照流程、上岗人员及职责、服务承诺等及时发布到互联网和在办公场所进行公示,并将各项法律法规在自己的网站上公开,提供各种合同和企业登记表格的下载,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4、严格票据管理,杜绝私设“小金库”和挪用公-款现象的发生

通过严格落实岗位责任、着重加强效能监察和充分利用外部监督等管理方式,2016年,我所认真做好票据管理工作,坚持日清月结,做到票款及时上缴,没收物资专人保管,罚没款及时上缴国库,杜绝了“小金库”和挪用公-款、公物现象的发生。

在“所领导带头树榜样,干部职工自律当先锋”的良好氛围下,今年,我所党风廉政工作明显见成效,所上干部职工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党员干部自律意识明显得到了加强,干部职工纪律作风明显得到了改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显得到了加强。

当然,我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上级工商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的关心,离不开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存在着很多不足的地方:

一是本人的领导力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高,应进一步增进干部和群众思想交流,为促进各项工作谋求新发展;

二是干部职工对政策、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不够,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新要求;

三是由于干部职工老龄化趋势明显,干部职工多年缺少人事交流,思想僵化、缺乏活力,现提请上级领导纳入决策参考;

四、商标发展的培育引导、农资和食品安全进销货台账的监督检查更需要得到加强和完善;

五、市场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

六、限于办公环境和条件的制约、人少事多,监管缺位、不到位的现象时有发生,亟待改变和增强。

回顾过去,展望未来。今后,我所将一如既往地开展好各项工商工作,立足本职,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争取为维护好地方社会经济的健康、和-谐、有序、稳定发展而不断贡献新力量!

以上报告,请领导、同志们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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