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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2016-11-15 13:14:5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社区人民调解工作计划(共9篇)2014人民调解工作计划2014年闵林村人民调解工作计划人民调解工作具有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在改革进一步深化,利益冲突日益明显的情况下,建立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团结人民群众,这对维护社会安定有着重要的现...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社区人民调解工作计划》,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4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社区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第一篇

2014年闵林村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人民调解工作具有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在改革进一步深化,利益冲突日益明显的情况下,建立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团结人民群众,这对维护社会安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根据党委、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统一安排,结合我村的实际情况,对今年的人民调解工作做如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

围绕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思路,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努力化解一切民间矛盾纠纷,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激化,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全村的稳定。

二、工作目标

小事矛盾调解不出组,大事矛盾化解不出村,准确无误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确保我村大局的稳定,争创村级先进调委会。

三、做好人民调解法的学习宣传活动

2011年1月1正式实施的《人民调解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它的颁布在我国人民调解制度和人民调解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今年是《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的第4年,加

大对《人民调解法》的学习宣传活动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环节,学习宣传要结合典型的调解个案与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活动结合起来,教育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依法表达和满足自己的诉求,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们要结合实际,把学习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作为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利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知晓率,为实施好《人民调解法》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强组织和制度建设

建立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及时避免矛盾激化显得尤为重要。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完善纠纷调处机制是维护稳定的重要措施。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村两委工作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调查研究、解决问题,把人民调解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调解组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组织和制度建设:

1、人民调解组织要做到调解组织、工作制度的合法化和规范化。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和巩固村人民调解小组,总支书记王昌喻兼任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组长。发现矛盾和激化案件、纠风时必须先由村民组调解小组进行调解,调解未果时应出具调解说明,及时逐级报告并进入调解现场,使人民调解随时保持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落实好人民调解员的选聘和调解办案补贴;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职业结构,将有知识、有经验、有热情的同志充实到调解员的队伍中来,

鼓励法律相关职业的同志参与到调解工作中,提高人民调解的水平和实效。

2、强化“大调解”格局下的 “三调联动”工作职能,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矛盾纠纷调处、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快速反应、矛盾纠纷调处过错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认真做好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涉及民生问题矛盾纠纷,纠纷特别是经济领域引发的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主动预防和妥善调处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成功解决一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历史欠帐”等社会矛盾积案。

3、抓好人民调解员的选任培训工作,打造一支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人民调解员队伍。要进一步健全落实人民调解员选聘制度,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职业结构,将有知识、有经验、有热情的同志充实到调解员的队伍中来,鼓励从事过与法律相关职业的同志参与到调解工作中。年内,在全村范围内组织人员参加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学习与交流,同时还要规范化制作人民调解案卷,提高调解协议书等法律文书的质量。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各类台帐,注意收集人民调解工作的所有资料,及时做好资料的存档、上报和认真制做案件卷宗。经常对照检查,真正做到

五、人民调解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对于反映强烈、涉及面广、性质严重的问题,要亲自接待,听取意见,亲自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排查。建立首问负责制,防止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对于出了问题不及时处理,相互扯皮造成越级上访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2、端正态度,摆正位置。对调解工作要满腔热情,对当事人要态度亲切,调解人员要摆正位置,认真听取群众反映,切实做好调处理工作。对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组织调查,争取一次性处理到位,不留后遗症;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讲明情况,做耐心的说明解释工作,争取得理解和信任。

3、查处到位,及时回访。对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使其心服口服,自动息访。

4、宣传引导,依法调解。要大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人民调解法》,教育群众增强法制观念,引导群众依法信访。

5、做好纠纷排查工作。每季度排查一次,每月5日前上报矛盾纠纷排查表;遇有特殊情况和要求则应随时进行排查。排查时要根据当时环境确定排查重点,做到重点村、重点人、重点户、重点事掌握准确,及时疏通调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闵林村委会 2014年2月16日

2014年阳光社区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社区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第二篇

2014年阳光社区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2014年,阳光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将围绕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思路,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则,努力化解一切民间矛盾纠纷,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激化,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本地区的稳定,定此工作计划如下:

1、时刻把握时事动态。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定期地组织全体调解工作人员学习各种政策、法律,掌握最新的时政动态,为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做到理论上的依据。

2、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分析制度。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落实措施,着眼于“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把预防工作作为关键环节来抓,重点落实好“三排查”:即落实社区每周的定期排查;落实特殊时期以及重大节假日其间的重点排查;落实对矛盾纠纷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行业的重点排查。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3、坚持报告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定期上报每月调解报表。

4、做好接待工作。人民调解工作是面向普通百姓的基层工作,是党和政府的窗口,人民调解员要以热情的态度和积极的方式,为当事人解答疑惑或帮助解决所反映的矛盾纠纷,耐心地听取当事人来访的意图,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做好接待记录,使当事人明明白白地离去。

5、依法调解。在调解工作中,对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进行事先法律咨询和科学分析,注意实施之前的整个过程,要公平、

公正、公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认真、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

6、做好以案释法工作。调解工作是人的思想工作,也是人对法律的认知工作,调解员在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应向当事人各方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借助调解中的实际案子开展切身的法律宣传工作,使当事人不仅解决了矛盾纠纷,同时也从调处过程中学习和懂得了法律的重要性,从而提高当事人的法律意识。

7、明确目标。接待率达100%、调解范围内的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达100%以上,没有因调解不当造成的民转刑或非正常死亡。

8、巩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水平。要坚持“调解优先,以调促和”的原则,大力加强调解能力建设,提升星级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层次,提高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充分发挥大调解的作用。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们要根据社会转轨变型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的思想和工作、生活的变化,随时调整我们的工作思路,除了要做好传统意义上的工作外,还要紧紧抓住法治这根主线,始终坚持将各项矛盾的解决纳入法治轨道,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阳光社区

2014年1月

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计划
社区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第三篇

水文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计划

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全面开展好社区民调工作,特制定年度社区民调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调访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以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为宗旨,处理好人民内部之间的矛盾,压滤机滤布 维护居民的合法利益,增强人民内部团结,维护社区稳定.

二任务和目的

1.调解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居民无小事,凡发生在社区内的纠纷,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对于居高不下的多发性纠纷,要在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矛盾的专项治理,对群众反映强烈;集中,复杂的纠纷,要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及时向基层人民政府报告,协助党委做好当事人的工作,滤布 对调解不了的矛盾纠纷,要引导其通过法治的渠道来解决,防止久调不决导致激化.

2.通过调解工作宣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居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发生.通过调解工作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做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针对矛盾纠纷发展规律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使预测走在预防前,预防走在调解前,防患于未然.配合普法进

行宣传教育,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发生.人民调解是广大居民群众参与社会事物管理的重要形式,党和政府请听群众意见和要求,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人民调解要充分发挥自己来自群众的优势,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及时向基层党委政府反馈矛盾纠纷信息,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使政府了解掌握情况,加强调解工作的指导管理,促进社区的民主与法制的建设.同时要开展对失足青少年,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工作等.

3.坚持”调防结合.以访为主”,主动,及时做好调解工作,每寄一次例会,将信息反馈, 认真分析,依法及时调解,”止讼息争”,将社区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权利与义务

人民调解履行职务,应当坚持原则,爱岗敬业,热情服务,诚实信用,廉洁自律,注重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法律道德素养和调解技能.应该以公民道德准则严格要求自己,做表率,坚持公平,公正,不殉私情.服务于民,取信于民.办理调解事件不拖拉,件件有落实. 四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的活动

1.定期安排律师在社区开展活动进行义务法律咨询.

2.联系律师免费法律知识讲座,答疑居民的法律盲点.

3.通过开展各种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协助学校团委会.工会.妇委会举办一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律进社区教育活动, 使社区每个家庭温馨和睦,邻里关系融洽,社区形成人人尊老爱幼,人人遵纪守法的良好风尚.

社区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社区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第四篇

为确保辖区社会治安的安定稳定和经济发展,在新的一年,四方堰社区调委会要继续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不断加大民间纠纷调解力度,努力开拓人民调解工作的新局面,全力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作用。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今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要健全调解工作制度和机制,加强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保证工作正常地开展。以“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维护社区治安稳定。做好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充分发挥社区调解组织网络及信息员的作用,把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反映群众热点难点的矛盾作为重点。每月召开调委会学习、评案分析会议,就上一月的调处情况进行分析,学习调解方法。每季度召开评案会议及纠纷排查会议,对发生的纠纷案进行分析评案,遵照“调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发现矛盾纠纷隐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尽最大努力预防和控制矛盾纠纷激化,增强调处工作效果。

二、完善帮教安臵工作网络,预防重新违法犯罪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臵帮教工作。关心和了解他们生活情况,多关心“两劳”的心理健康、思想交流、心理沟通。继续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清理工作,及时建立管理档案,逐一落实帮教力量,进一步完善定期走访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做到不失控、不脱管,有效预防重新违法犯罪。

三、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继续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利用辖区资源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和手段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开展公民道德教育月活动,科普教育宣传周教育活动,每季度出一期法制宣传栏,聘请街道法律服务所法律者和社区有法律知识干部训社区居民进行法律讲座,内容为《民法通则》、《利益保障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不断提高居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

四、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工作

继续完善和发展四方堰社区律师服务进社区工作,为社区工作和经济发展以及社区居民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做好辖区内的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

五、创建标准化调解委员会的目标

提高调解员业务素质,组织调解员参加专业培训,学习《人民调解员工作手册》和有关法律报刊杂志。深入开展以防激化为重点的调解活动,坚持运用“情、理、法、巧”调解相待,以心换心,讲事实、讲证据、抓早、抓小、抓细,预防各类纠纷发生,防止矛盾激化。广泛宣传法律进社区,促使人民调委会政法工作防线,从而达到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相一致。

2009年四方堰社区力争民事纠纷调解率达到100%,成功率达到97%,“两劳”人员帮教率达100%,新犯罪率控制在零,民转刑纠纷控制在零。

2010年四方堰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将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社区司法调解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三中全会精神,以市、区司法行政会议精神,大力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维护和谐稳定。为此,为确保全年社区民事调解工作落到实处,巩固,完善和提高,全面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大调,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1、利用宣传栏等社区宣传阵地,张贴法制宣传的各种文字和图片材料。

2、组织人民调解信息员和楼长,通过会议、讲座等形式,宣传讲解人民调解工作业务知识,法律常识并通过他们广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精神。

二、完善组织机构,及时调解和充实调解力量

根据社区人员的变动及工作需要,及时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成员,按时对文化程度,基本素质以及工作积极性等方面不能适应形式发展需要的人员进行更新,确保社区调解组织网络的生机和活力。

三、更新机制制度,提高调解效率

社区稳定工作要以人为本,始终坚持急居民之所急,想民之所想的工作原则,认真遵守民事调解工作职责,改善工作方式,提高调解效率,通过公考,公正的操作程序,杜绝人情调解,暗想调解,努力提高群众的满意程度。

四、突出工作重点,确保目标到位

2010年的调解工作,仍然以防止民转刑,民间纠纷激化,群众性上访时间作为排查的工作中心,任然调防结合,充分利用社区组织和民间的力量,力争使民间纠纷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达到100%和98%以上。

五、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

社区的多样性决定了调解工作的复杂性,因此,本年度将不断拓宽思想,改进工作方法,针对不同矛盾纠纷多讨论,多思考,努力寻求新的工作策略,从多方面吸取经验,以达到好的调解效果,计划从五个方面入手:

1、组织社区调解信息员进行二至三次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2、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加强宣传,规范调解协议书的制作。【社区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3、进一步完善居民组长,单元长工作网络,充分发挥他们的信息优势,引导他们全方位发挥群体优势参与到调解工作。

4、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大调解机制建设和运行,严格按照《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考核细则》的有关标准,对照执行。

5、依据开发区工作要求,认真组织矛盾纠纷调解数据统计制度,准确按时上报。

六、对照标准,努力争创优秀调解委员会

2010年要以创市优秀调解委员会为工作目标,按照序时进度,做好每个阶段工作,突出重点,狠抓每个细节,不轻易终止调解,使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

总之,2010年调解工作要以提高居民的自身素质为着眼点,不断转变他们的思想理念,以人为本,从多方面来实现民事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标本兼治,努力实现和谐的社区人居环境。

2011年社区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人民调解制度继承和发扬了中华民族民间调解“排难纠纷”、“止讼息争”的优良传统,经历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不同历史时期,并在建国以后得以确立和不断发展。我国宪法和民事诉讼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以及《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都做出了规定,赋予人民调解工作以较高的法律地位。为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我镇的作用,特制定本计划。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要从全镇工作的大局的高度,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有效地发挥了人民调解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有力地保障了我镇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因此,能否搞好人民调解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关系到基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从实践看,我们通过对大量民间纠纷的调解,使纠纷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化解矛盾、消除隔阂,防止矛盾激化,有助于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促进安定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各调解组织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提高工作水平,尽最大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要规范调解工作,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的整体工作水平。

在新的形势下,面对新的任务,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更新的、更高的要求,人民调解工作必须紧跟时代前进的步伐,顺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以不断提高人民调解整体水平。

1、建立健全并组织好人民调解委员会学习、培训制度。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认真组织专职人民调解员业务技能的培训工作,2011年人民调解工作培训计划4次,主要是脱产培训,日常工作中利用例会机会做到以会代培,进一步提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技能和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不断地跟进新的法律法规的出台,随时掌握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为调解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建立健全例会、排查、重大纠纷讨论、回访等各项工作制度,保障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坚持每季度排查的定期排查制度和重点、敏感时期的不定期排查制度,深入排摸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安定因素,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落实措施,着眼于“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把预防工作作为关键环节来抓,重点落实好“三排查”:即落实社区每周的定期排查;落实特殊时期以及重大节假日其间的重点排查;落实对矛盾纠纷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行业的重点排查。特别要组织好集中专项排查活动,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为处理矛盾、防范激化提供信息,努力做到对各种民间纠纷“抓早、抓小、抓苗【社区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头”,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楼道,大事不社区”。

3、建立健全适应新形势要求的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严格调解活动程序,克服工作中的随意性;要坚持公平、公正,切实保障依法调解、平等自愿,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三项原则的落实,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进行调解,尊重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调解民间性、自愿性。

4、做好接待工作。人民调解工作是面向普通百姓的基层工作,是党和政府的窗口,人民调解员要以热情的态度和积极的方式,为当事人解答疑惑或帮助解决所反映的矛盾纠纷,耐心地听取当事人来访的意图,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做好接待记录,使当事人明明白白地离去。

6、依法调解。在调解工作中,对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进行事先法律咨询和科学分析,注意实施之前的整个过程,要公平、公正、公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认真、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

7、做好以案释法工作。调解工作是人的思想工作,也是人对法律的认知工作,调解员在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应向当事人各方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借助调解中的实际案子开展切身的法律宣传工作,使当事人不仅解决了矛盾纠纷,同时也从调处过程中学习和懂得了法律的重要性,从而提高当事人的法律意识。

8、进一步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水平。要坚持“调解优先,以调促和”的原则,大力加强调解能力建设,提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层次,提高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充分发挥大调解的作用;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的评价考核体系,各行政村、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统计报表制度》进行数据的收集、评估、上报工作;继续加强诉调对接、公调对接、检调对接的力度,总结典型经验;探索环保、劳动用工、交通事故等专业调委会的组建,最大限度发挥调解作用。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们要根据社会形势的发展不断推进,人民群众的思想和工作、生活的变化,随时调整我们的工作思路,除了要做好传统意义上的工作外,还要紧紧抓住法治这根主线,始终坚持将各项矛盾的解决纳入法治轨道,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翠珠社区2013年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社区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第五篇

翠珠社区2013年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2013年翠珠社区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团党委和社区管理服务中心的直接领导下,认真搞刀子人民调解工作,是直接促进我团社会和谐、让广大职工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最根本的保证,是加强民族团结,促进社会稳定,保障我团城镇建设和经济发展的一项完善的工作机制,特制定如下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认真组织社区居民学习法法律知识,使广大群众懂法、知法、守法,进一步提高社区调解工作人员的调解技能。

二、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组织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法制宣传,积极营造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动,突出问联治,基础平安联制的工作格局。

三、不断调处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排查和整治治安混乱和矛盾突出问题及安全隐患预防,由于矛盾所引起及转刑案件的发生。

四、及时受理矛盾双方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在调解工作中应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争取调解一件成功一件,总结2012年调解经验,提高调解效率。

五、不断提高调解工作人员的素质,适应矛盾纠纷当事

人的权利和义务,对调解成功达成协议的应及时制作《调解协议书》,必须当事人真心达到相互谅解,达到真心的团结。

【社区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六、在调解中由于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调解协议,为避免矛盾激化,应及时告知当事人通过法律程序,防止民转刑事案件的发生。

【社区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七、对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应及时整理健全归档制度,为不断提高调解工作水平积极调解经验。

2013年1月24日

翠珠社区普法依法治理2013年工作计划

为全面推动我团经济建设,城镇建设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迅速发展,忠实履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力的保障,是维护社会稳定,营造健康和谐社会提供最根本的保证,为坚持不懈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社区在一贯坚持矛盾纠纷防调,社会治安防防,重点工作防动,突出问题防治,基层平安联创的工作中,不断探索和总结经验教训,为此,制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一、坚持矛盾纠纷联调、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人和,积极实行民情通告制度,按照分工负责,归口调处的原则,落实社区责任人限期解决,综治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行政高解等方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发挥好第一线防控作用,做到小事不出社区,矛盾不上交。

二、落实治安防控联防,定期进行治安形势分析,及时发布治安预警预报,组织开展各种形工的治安巡防活动,积极推广科学防范手段,落实各种治安防范措施。

四、进一步推进工作安排防勤,定期召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例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通报有关情况,落实值班备勤制度。

五、坚持专项整顿防治,定期组织摸排,梳理治安混乱和突出治安问题,不定期进行专项整治。

六、落实基层平安防创,围绕平安建设的总体目标,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动员广大群众共同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

七、严格排查管控高危人群,做好刑事人员的管控帮教工作,及时排除发生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

八、健立健全普法工作台帐登记制度,完善分类台帐资料,做到记录齐全完整,及时收集整理各类信息数据,对突出纠纷及时调处和按时上报

2013年1月24日

翠珠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二零一三年

2016县人民调解制度调研报告
社区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第六篇

人民调解制度是根植于中国的传统文化,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和民族繁荣、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新时期人民调解制度如何进一步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亟待我们去深入思考和仔细探究。

一、XX羌族自治县的现状对完善人民调解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

XX羌族自治县位于四川盆地西北部,东接江油市,南邻安县,西靠茂县,北抵松潘、平武县,面积3084平方公里。全县辖6个镇、17个乡,总人口约24万,居住有羌、藏、回、苗、壮、土家、满、黎、维吾尔、基诺、达斡尔等等少数民族9万余人,其中羌族人口8万多人,是全国唯一的羌族自治县。受自然、历史的客观条件和社会的综合因素影响,基础设施薄弱、经济发展相对滞后,部分地方信息闭塞,民族性格突出,民族意识较强,注重本民族平等的生存、发展权利和利益。

(一)经济社会特点

1、居住特点

XX作为少数民族聚居地,幅员辽阔,地广人稀,人口居住呈现大杂居、小聚居、普遍散居的分布格局,部分地方以羌寨聚居。

2、经济社会状况

XX受自然条件、交通、信息等因素的影响,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且发展很不平衡。境内山高谷深,零星地发育为河谷平坝和台地,东南一隅为丘陵,山地占幅员面积的98%,经济发展参差不齐。加之“5.12”特大地震的影响,“耕居分离”、“人户分离”、“农业与非农业人口混居”,呈现出费孝通先生笔下的熟人社会与现代的陌生人社会并存的现象。

3、人文特征

由于多民族杂居,虽互有影响但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各不相同,文化的多样性和传统文化保存的完整性共存。民族性格各不相同,有的民族剽悍、有的民族内敛,但各民族维护本民族利益的意识强烈。因此,维护民族团结和促进民族繁荣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特征

尽管XX有其独特的自然、社会和人文特点,但同样处于经济转型期、发展机遇期、矛盾凸显期的大环境之下,通过灾后重建,基础设施、各项社会事业均得到了跨越式发展。但随着经济体制的变革、社会结构的变动、利益格局的调整,加之“5.12”特大地震给人们思想观念带来的变化,各种矛盾纠纷也随之凸显,呈现出新的特征:一是趋利性强,以前多是“咽不下一口气”,现在主要是利益之争。二是主体多元化,以前多是公民与公民之间,现在出现了许多公民与法人、法人与法人之间,有时还涉及到村委会、居委会等组织,跨行业、跨地区的纠纷也时有出现。三是类型多样化,如征地拆迁、干群矛盾、环境污染、医疗纠纷等新型矛盾成为热点和难点,随着外出务工的增多,婚姻纠纷也呈上升趋势。四是纠纷复杂化,很多纠纷的时间跨度长,关系复杂,调查取证难,特别是环境污染等新型纠纷,涉及群体大,化解难度大。五是纠纷易激化,有些纠纷虽因小事而起,如争地、争水等,但处理不及时很容易激化。部分纠纷当事人因法制观念淡薄及别有用心的人挑拨而出现盲从,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部分当事人表达诉求的方式偏激,动辄上访、缠访,甚至利用媒体(包括境外媒体)推波助澜,扰乱视听,信奉“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不管纠纷如何发展,但大部分都是由于各种利益问题引发的非对抗性矛盾,都是人民群众的内部矛盾,是完全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的。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就是从根本上、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缓解和消除社会对立情绪,有效防止信访问题反弹、社会矛盾积聚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牢固筑起民族自治地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二、XX羌族自治县人民调解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人民调解制度建设不断加强

1、调解组织网络化

通过多年的努力特别是《人民调解法》颁布以后,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不断健全,XX现有乡镇调委会23 个,村(居)调委会343个,调解委员会成员2167人,调解员1563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每年调解纠纷2000余件,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疑难纠纷不出县”的目标。

2、工作机制长效化

人民调解的各项工作机制长效化、常态化,人民调解的工作制度,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援”对接机制,不断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与诉讼、仲裁的衔接机制建立,调解不成功的权力救济途径畅通。

3、调解程序逐步规范化

中共政法委曾经指出:“各级政法机关要树立调解也是执法的观念,从政策机制上把调解优先原则贯穿于执法办案中,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尽管人民调解强调就地、就近,但对于一些较大的纠纷,仍然有必要规范调解流程,以体现人民调解的执法性。XX现已形成了纠纷受理、调查、调解、回访等一整套较为规范的流程。

4、人民调解的受理范围不断扩大

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明确了人民调解的受理范围和不受理的两类情形。人民调解受理调解的矛盾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的各种纠纷。随着形势的发展,现已将法人与法人之间及跨地区、跨行业的矛盾纠纷纳入了人民调解的范畴。随着刑事和解制度的确立,将刑事案件引发的民事赔偿及刑事自诉案件也纳入了人民调解的范畴,人民调解的受案范围不断扩大,全社会对人民调解的认同度也不断提高。

5、专业调解组织得以发展

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不断涌现,交通、医疗、消费、劳动、物业等领域的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逐步建立,并在实践中不断巩固和完善。XX成立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高效、便捷的化解涉专业纠纷,既使当事人避免了诉累,减轻了法院的压力,又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的和谐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

1、调解组织流于形式,调解员素质不高

部分单位和个人对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认识不足,认为维护社会稳定主要依靠公检法发挥主力军和威慑作用,人民调解只是化解日常发生在村(社区)的一些小纠纷,在关键时刻拉不出,用不上,从而对人民调解在“大调解”体系中的基础地位、独特优势、前置作用缺乏应有的认识。导致了思想上不够重视、行动上不够关心,致使部分人民调解组织有名无实,特别是处于中坚力量的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多由干部兼任,加之民族自治地区多年来教育、经济发展的滞后,大多数人民调解员文化、法律素质偏低,在紧密的熟人社会及其关系的连带性已经逐渐减弱的现代社会中,调解员的素质将直接影响人民调解职能的有效发挥。

2、经费保障不够

由于人民调解不收费,所需经费只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保障。XX受经济发展的影响,财力有限,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保障力度不够。特别是困扰基层多年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长期得不到保障,调查取证没有差旅费,调解没有务工费,办了事还要自掏腰包,挫伤了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制约了人民调解职能的充分发挥。

3、规范化程度不高,程序上有待完善

由于受认识等诸多因素影响,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推进较慢,调委会还存在调解协议不规范,重结果、重口头,轻程序、轻文书等现象。《人民调解法》专门在第四章中用了十一个法律条文对调解程序加以阐述,虽然从立法的框架结构上看,调解程序得到了充分重视,但是从具体内容上剖析,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一是调解的法定期限并无规定,造成在实践中难以衡量和把握“调解不成”的时间节点,从而出现“久调不决”的现象,使当事人的权利得不到及时救济;二是关于“终止调解”的形式,没有作出具体的统一规范,就势必会影响到当事人无法证明诉讼时效中断的期间以及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起算点;三是调解不成的权利救济途径的告知无具体形式的规定,是口头还是书面,内容包含哪些,还需进一步明确。

4、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人民调解法》进一步明确了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同时还首次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司法确认制度。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受责任心、积极性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部分调解员认为调解成功即案结事了,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再关心,忽视回访环节,致使部分调解协议成为一纸空文,降低了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同时,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对提起司法确认的申请主体要求十分严苛,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而对撤回申请的主体要求则十分宽泛,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撤回申请,这无疑提高了司法确认的门槛,给了当事人特别是债务人极大的反悔空间,不利于调解协议的全面履行。

5、对人民调解的指导跟不上

基层司法所是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前沿,司法助理员承担着具体职责。但XX很多司法所工作条件艰苦、待遇低、人员流动性大,出现招不来人、留不住人的困境,很多司法所要么没人,要么仅有一名司法助理员,还要承担很多业务工作,严重影响了指导效果。而负有业务指导职能的人民法院,也存在人员紧张的问题,因忙于自身工作及认识等因素的影响,也疏于指导,致使人民调解工作难有突破。

三、完善XX人民调解制度的对策思考

(一)完善人民调解员制度体系

要严格按照司法部“五有、六统一、四落实”的要求,打造适应XX特点的高素质人民调解队伍。一是建立科学的调解员选拔制度、准入制度和培训制度。推行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广泛吸收社会力量,把退休老干部、退休政法系统干部、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充实进调解员队伍。同时结合少数民族的性格和宗教特点,把宗教领袖、文化传承人等充实进人民调解队伍,充分发挥他们威望高、熟知本民族习惯的特点。要通过集中学习、现场指导、调解观摩等多种形式,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岗位培训。二是建立和完善专职调解员、首席调解员、选择调解员制度,建立人民调解员人才库。三是建立调解员奖惩及退出机制。要建立人民调解员奖惩制度,严格进行考核,对违反人民调解纪律和不适宜继续担任人民调解员的实行有序退出,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四是建立纠纷信息预警机制,由调解员兼任信息员,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人民调解方针,把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实现“定争止纷”。

(二) 加强人民调解经费保障力度

近年来,全国各地积极探索的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的模式值得借鉴。如上海长宁区的李琴人民调解工作室,广安郭太平人民调解工作室等,都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但XX的财力有限,很多方面要依靠上级的转移支付,因此有必要从维护民族地区的稳定繁荣出发,加大对此项工作的转移支付力度,通过“以奖定补”、“以案定补”等方式,激发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还应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经费的支持力度,通过开展较为长期的培训、学费补偿机制引进法学专业大学生进入专职调解员队伍等模式,改变民族自治地区调解员素质普通偏低的现状。

(三)完善衔接机制,构建“大调解”体系

一是加强衔接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整合社会资源,改变“各自为战、各弹各调”的旧格局,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机构协调,司法行政、法制部门和人民法院分别牵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基础上,加强公调、检调、信调对接机制建设。二是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前置制度。探索在基层人民法院(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室,聘请专职调解员,对依法可以调解的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民事赔偿部分及刑事自诉案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实行预立案,启动人民调解程序,调解成功即取消立案,调解不成再进入诉讼程序。三是完善委托调解制度。法院、公安、检察院、行政机关将适宜人民调解的案件委托给人民调解组织调处,必要时也可以采取联合调解的方式,实现调解的无缝衔接。

(四)适度规范调解程序

人民调解具有一定的司法性质,也是有组织的民间调解,因此调解工作必须具有一定的程序,以保证调解效力和调解工作的规范。人民调解程序的适度规范化、调解过程与调解结果的文本化,是规范化、制度化的必然要求。一是要按照纠纷受理、调查、调解、达成协议、回访、结案归档等规范的流程进行,并形成完整的案卷,即使是达成的口头协议,也应进行书面记录,以体现其严肃性。二是规范调解的期限,比如以一个月为限,案情复杂可适当延长,可以有效防止调解“久调不决”,便于当事人及时得到权利救济。二是以书面形式终止调解和告知当事人调解不成的权利救济途径,明确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起算点,将人民调解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进行衔接,保证当事人及时行使救济请求权。

(五)调解注重与少数民族民间法的结合

“在基层民间纠纷的解决处理上,依照习惯往往比直接适用法律解决效果更好”。 苏力教授在其著作《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指出:“真正能得到有效贯彻执行的法律,恰恰是那些与通行的习惯惯例相一致或相近的规定"。由此他提出了民间法的概念,“民间法是与国家制定法相对的,是在社会中衍生的,为社会所接受的规则……它生于民间,出于习惯,乃由乡民长期生活、劳作、交往和利益冲突中体现,因而具有自发性和丰富的地方色彩”。XX的人民调解更要注重与少数民族民间法的结合。当然其中有部分与现行的法律不符,如“出嫁女不继承父母遗产”、“订婚男方需给女方一定的彩礼”等,但仍然可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如XX借力少数民族民间法,将民间法的具体代言人和执行者“羌首”、“端公”以及“文化传承人”、“老命”等聘为人民调解员,用羌族特有的“议话坪”和“转转酒”化解纠纷,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在与民间法的结合过程中,更要强化人民调解的自治功能,激发少数民族群众的民主参与意识,弱化行政化,保持人民调解坚实的群众基础。

(六)提高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一是要完善人民调解协议的审查制度。将司法助理员审核人民调解协议作为一项制度并长期坚持,有效防止协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提高协议的权威性,在此基础上,可以赋予人民调解协议直接的法律效力:如对于在合法基础上当事人自愿签定的调解协议,负有履行给付义务的当事人不及时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只针对协议本身进行合法性审查而不涉及纠纷本身审查。二是调解员要加强对协议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回访,确保协议能得到及时全面的履行。三是进一步完善司法确认制度,降低申请门槛,一方当事人即可提出确认申请,且实行“谁申请谁撤回”的原则。实现诉讼与非诉讼的有效衔接,促进人民调解的健康发展。

(七)建立和完善边界人民调解联调制度

XX的接壤地区往往也是少数民族地区,地域观念极强,因土地、林地边界纠纷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必须加强联调工作。要在认真研究本地区涉边界纠纷的现状、特点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县、乡、村涉边界纠纷联防、联调、联谊“三联”制度,规范边界地区人民调解组织联调措施办法,掌握涉边界纠纷排查化解及重点地区动态,推动涉边界纠纷的联调工作,维护民族地区的边界区域和谐稳定,促进边界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交流。

(八)全面落实指导制度

要坚持常态指导和动态指导相结合,一是提高司法行政部门特别是司法所的全面指导效果。通过近年来的“两所一庭”建设,司法所的办公条件有了较大的改善,但因客观条件的制约,部分司法所的条件仍然艰苦。除了加强奉献精神的教育外,更多的是要解决好司法助理员的后顾之忧,在待遇上给予倾斜,创造招得进、留得住的工作环境。认真落实好司法所长的职级待遇,按照每个所至少2人的标准配齐配强司法助理员。强化司法助理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职能,实现人民调解工作的全面提升。二是提高基层人民法院的业务指导效果。基层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参与司法行政机关举办的人民调解员培训班、 组织人民调解员旁听法庭审理、依法确认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聘任有经验的人民调解员为人民陪审员等常态措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九)注重调解的法制宣传功能,实现从人治到法治的跨越

要充分利用人民调解的法制宣传功能,实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推进XX的法治进程。费孝通先生认为乡村调解是适用于传统小农经济基础和深厚的血缘地缘关系的经济模式,其特点“其实是一种教育的过程”, 而人民调解是从乡村调解发展而来,保持了其基本属性,也是一种教育过程。人民调解组织可以充分利用分布广、贴近群众的优势,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道德修养,自觉做到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编辑:华华)

2015社区司法工作计划
社区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第七篇

第1篇:社区司法工作计划

在20XX年里,天桥社区始终围绕法制宣传、法制保障、法律服务三大职能为中心,坚持“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培育亮点、形成特点”的工作方针,为“法治社区、平安社区”提供更有力的法制保障和法律服务,努力实现“两个创新”、健全“三项制度”、强调“五个深化”。【社区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2个创新”

一是实现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方式的创新。在推行“三个给合”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努力实现新的突破,探索出一套更为行之有效的教育方式方法。

二是实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的创新。以生动、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代替枯燥、单调的宣传方式,从中、小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着手,进一步增加法制宣传工作的实用性、实效性和前瞻性,进一步发挥干部普法示范带头作用。

“3项制度”

一是健全周一例会制度。例会制度起着信息反馈、布置工作、加强沟通、增进团结的作用,使各项工作在有条不紊地开展,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

二是健全创新激励制度。创新是源泉,是动力。只有鼓励创新思维方式,积极探索新时期下司法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才能冲出制约工作的“瓶颈”。

三是健全党支部活动制度。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所内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党支部的积极作用,定期开展支部活动,以加强党的绝对领导,增强组织的凝聚力。

“5个深化”

一是进一步深化人民调解工作。以构建“和谐社区”为主线,夯实调解基础一,规范调解模式,构筑调解格局;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争先创优活动,努力建立人民调解激励机制。

二是进一步深化社区矫正工作。认真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谈话教育和走访活动,及时了解每一位社区服刑人员的工作、生活及心理近况,做到“勤走访、会倾听、多开导、快干预”,及化解异常心理,对工作、生活有困难的给予及时帮助。

三是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工作。以“服务民生、服务基层”为着力点,大力加强法律援助的宣传、培训和咨询工作,着重加强对农民工维权知识的宣传,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改善民生、服务社会和推进和谐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四是进一步深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完善机制、落实责任,规范动作,狠抓中央对刑释解教人员新的政策落实,鼓励、加强对其就业帮扶和就业指导,培育先进典型,凸显社会效果。

五是进一步深化对基层法律服务的指导工作。以“行业管理、规范服务”为重点,努力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和政治觉悟,坚决贯彻“党的利益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基本要求,切实将“六条禁令”落到实处。

第2篇:社区司法工作计划

为了做好20XX年社区司法行政工作,根据团结路片区管委会司法所的统一部署安排,制定本年度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全面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发展地方经济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主题,推动“六五”普法开局发展,认真开展各项司法行政业务,大力推进创建“平安社区”进程,为我社区的平安建设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

二、工作任务

(一)抓普法,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1、20XX年是 “六五”普法的开局之年,是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的关键的一年。法制宣传工作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着力打造改革发展的法治氛围。

2、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丰富普法载体,采取灵活多样的法律宣传方式,扩大学生、群众学法宣传面,社区内法律常识普法率达97%以上,做到普法宣传达标。

3、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今年我们将以橱窗、横幅、标牌、标语等媒体为主渠道,法制宣传咨询台为依托,传统形式与现代手段相结合的社会法制宣传模式,突破就普法而普法的浅层次运作,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加强社区调委会的工作力度,加强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坚持重大纠纷快报制度和社情分析制度,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从行政执法的源头减少矛盾纠纷,确保年内无上访、集访,矛盾纠纷调解率100%,调处成功率达95%以上,着力提高人民调解工作实效。坚持和律师事务所加强联系,给社区居民提供更好的法律援助。

(三)落实各项帮教安置、社区矫正工作措施

1、进一步加大刑释解教人员回归衔接和管理力度,定期召开例会,明确职责,各项工作做到有安排、有措施、有检查、有结果,及时向上汇报情况。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减少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率。

2、引入“社区矫正”管理模式,采取“社居委、派出所、家庭、单位”,“四位一体”的监管措施,加强青少年教育和管理,防止青少年犯罪;做好“五种人”监控和教育工作。

(四)司法档案管理工作

做好台账、卡、表的更新工作,及时总结和整理司法行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分类归档,装订成册。

第3篇:社区司法工作计划

1、制定普法工作计划,进一步落实普法工作规划。

2、加强少年的法制教育,继续联系社区民警定期给学生上法制课,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3、坚持和律师事务所加强联系,给社区居民提供更好的法律援助。

4、通过大力宣传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重视,使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5、加强民调工作能力,为搞好社区稳定工作继续努力。

通过我们一年的努力工作,使辖区内的居民群众法律、法制观念普遍加强,知法、守法、用法的人了。同时群众对居委会的工作变得理解、支持和信任,能有事就找组织和社区帮忙解决,不再意气用事了。总而言之,我辖区居民能安居乐业,邻里和睦相处,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大家的共同努力,特别是各级领导和正确指导和帮助以及群众的支持和配合。今后我们有决心,有信心把辖区的社会稳定和法律宣传工作做得更好,决不辜负领导和群众的期望。

第4篇:社区司法工作计划

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党的“X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于“富民强街,加快发展”目标为主线,以维护和保障社会稳定为重点,以法律进社区工作为突破口,充分发挥我社区司法行政在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方面的功能优势,积极主动地将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融入到辖区各单位建设中去,努力开创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一、进一步深化“六五”普法工作

1、继续贯彻落实“六五”普法五年规划,根据党的“XX大”精神,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度依法治理和普法工作计划及目标分解。

2、根据区划和人员变化的实际,调整我社区领导小组成员和基层组织。

3、推进我社区每个干部学法用法,根据市、区上级机关的要求,街道司法所坚持每月一个学法日制度。我社区工作人员及辖区的单位有关人员每年进行2次以上的法制专题讲座。

4、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根据市司法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我社区的实施意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举办一期青少年夏令营活动。

5、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办事处司法所会同我社区有关单位举办1—2期外来流动人口法制专题讲座。

6、认真抓好驻区单位的普法教育工作,要求各单位设有普法宣传橱窗、专栏,积极做到月月有活动、季度有讲座、年终有考核。

二、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1、进一步加强民间纠纷的调处和重大纠纷的排查、疏导工作,实现纠纷调解率达98%以上、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的奋斗目标。

2、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我社区百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中逐步建立人民调解组织,一季度对区划调整后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并确定体育局为试点单位;二季度将此项工作在社区单位进行推广。

3、不定期地做好我社区单位重大疑难纠纷、各类不安定因素的排查摸底工作,对我社区单位各类不安定因素做到提前掌握情况信息、及时介入开展工作、有力调处和疏导矛盾纠纷,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4、认真落实我社区人民调解重大民间纠纷情况快报制度和社情、民情报告制度,较大纠纷发生后24小时内必须上报,统计、分析我社区单位社会稳定和矛盾纠纷情况,切实掌握我社区单位的纠纷特点和规律。

5、继续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工作,落实安置帮教工作的各项措施,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达100%。

6、严格执行刑释解教人员重刑犯罪报告制度,查清每一起重刑违法犯罪的主客观因素,及时上报二工办事处,并将报告内容存档。

三、积极推进法律宣传工作

1、认真落实法律进社区的“四个一”活动,我社区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或专栏,每季度给社区居民上一堂法制教育课,我社区拥有一套法律书,建立一支法律服务和普法宣传队伍。

2、在我社区挂牌设立法律援助分站,每周开展一次法律咨询活动,并对辖区单位分管主任和专职调解员进行专题培训1—2次。

【社区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四、规范依法行政工作程序,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

1、明确任务,责任到人。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确定各单位负责人。

2、建章立制,规范程序。本着“权责一致,办事合法”的原则,我们把制定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和规范各种管理措施作为搞好依法管理的重点工作来抓。

3、结合行风评议,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我社区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来抓,提出“天天有评议,人人是对象,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015社区普法工作计划
社区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第八篇

第1篇:状元街社区2015年“六五”普法工作计划

2015年是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之年,在整个“六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理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切实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根据新都镇“六五”普法规划,结合当前社区工作实际情况,制定2015年度社区普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关于“六五”普法规划指导精神,落实党工委、镇政府普法工作规划,实现“营造一种气氛,建立一支队伍,受益一批群众”的工作目标,开拓创新、贴近群众、注重实效、构造诚信平安和谐的社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社区群众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要深入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社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结合“法律进社区”工作,通过在社区进行群众法制文艺演出、法制培训讲座、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和派发法制宣传资料、张贴法制宣传挂图、法制宣传资料、标语、公益法制广告等形式,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基层工作之中,调动社区居民的积极性,营造群众学法用法的氛围。开展“加强法制宣传,化解社会矛盾”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3·15”“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采取普法联动机制,整合法律资源,即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职能单位,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培养和造就依法维权、依法办事的法制观念,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社会和谐发展。

(二)整合各类社会资源,组建社区普法队伍。1.社区联系专业法律人士,组织高水平、高质量的宣讲普法队伍。社区主动挖掘辖区内专业法律人士、接触法律公益组织,组建一支公益的法律队伍,为社区的“六五”普法工作打下坚实的专业基础。2.建立社区法律志愿者队伍。志愿者队伍协助社区开展各类活动,扩大宣传,提升作用。

(三)把普法用法工作做到实处,让需要的群众受益。普法工作就是为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文明和谐,促进人民的生活质量。社区普法要把社区居民的日常需要和关注作为工作抓手,要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抓普法依法治理,认真抓好涉及食品安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加强法制宣传预防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如果真有群众的利益受到损害,社区主动帮助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经济权利、政治权利、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诉讼权利。

(四)法制宣传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围绕“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不断探索以普法促维稳的方式方法。通过加强基层法制宣传教育,树立法律权威,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大力宣传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公民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把学习宣传有关调解社会矛盾的法律法规与推进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人民调解工作结合起来,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安定。围绕基层社会的热点问题和各种矛盾纠纷,大力宣传有关信访、复议、调解、仲裁、诉讼、执行等程序性法律法规,以及权利义务、劳动保障、婚姻家庭、刑事惩治、治安处罚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引导、教育与威慑的功能。围绕镇政府布置的专项活动,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和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广泛深入宣传与社区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其作为法制宣传教育重要载体的作用,在全社区掀起学法用法新高潮。

第2篇:温泉街道东大社区2015年普法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完善社区居民自治,提升社区建设和依法管理的水平,根据街道“五五”普法工作规划的精神和要求,鼓楼区东大社区将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建设工作,为此特制定2015年我社区普法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社区自治组织健全。成立创建“民主法治社区”领导机构,有社区主任具体负责,社区各包块干部具体落实。

(二)自治制度完善。《社区居民自治章程》或《社区居民公约》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经居民会议讨论通过符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建立健全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制度。

(三)民主选举规范有序。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依法按期换届选举,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无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等破坏和干扰选举的行为。

(四)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健全。凡涉及社区居民自治范围的重大问题,均由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按程序讨论决定社区重大事务。

(五)民主管理制度落实。社区居委会公章、财务账目、用人用工等管理制度明确、执行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办事,居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切实得到保障,无压制、破坏民主,侵犯民主权利的行为发生。

(六)民主监督机制运作良好。社区居委会干部依法接受群众监督,实行社区居委会向居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制度。社区居委会实行居务、财务公开,公开时间和场所确定,内容真是全面,包括社区重大事务、居民普遍关心事项等。居民会议设立社区事务监督小组,检查、督促社区居民会议决定情况;检查、监督社区事务公开及财务收支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居财审计工作;反映居民合理意见、建议和要求,并督促社区居民委员会及时办理。广大居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落实,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没有发生因社区事务不公开而引发的群众上访案件。

(七)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深入。经常探究社区法制教育的新方法,不断探索社区法制教育的新路子,建立健全社区普法网络,社区居民的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

二、工作方法

1、充分利用板报专刊、法制橱窗、法制图片、固定标语、法制灯谜等形式,交叉开展法制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演出、法律咨询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群众和广大青少年等普法对象,在浓厚的法制氛围中受到更加有效、更加深入的法制教育。

2、充分利用宣传栏、活动室、电教室、市民学校进行法律法规宣传,结合中心工作,及时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时事新闻、科学技术、计划生育、健康教育、环境保护、综合治理、社区建设,宣传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

3、充分利用元旦、春节、妇女节、青年节、儿童节、建党纪念日、建军节、国庆、重阳节等重大节日采取多种多样的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范围,

4、组织法律、科技、文化、卫生等部门,开展“四进社区”和“四进村居”活动,宣传相关法律,并为社区的依法治理提供服务,解决群众涉法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区、村居稳定。

5、有针对性地运用法制专刊、法制展板、宣传车等宣传工具,对群众和广大妇女、青少年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预防吸毒、贩毒,预防家庭暴力和青少年犯罪,防止群体性冲突事件和重大刑事案件的发生。

6、积极开展《宪法》、《选举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宣传,依法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和制定符合村情民意的《居民自治章程》。

7、依法民主选举,充分尊重民意。尤其在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设立秘密写票处、当众计票,当场公布结果等具体程序和环节上,严格把关,保证民主选举公开、公平、公正、无干扰。

8、重点抓好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工作,完善了居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以保障居民代表会议所讨论决策事项真正代表多数居民意愿。

三、组织保障

1、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要把普法工作作为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到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层层负责落实。要因地制宜,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2、积极协调,精心部署。要用科学的发展观统领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大力开展普法工作。要杜绝形式主义和短期行为,着眼于长远发展、全面发展,注重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和其他工作的结合。

第3篇:长西社区“六五”普法工作计划

根据我市“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结合我社区实际,现对我社区今年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特别是围绕社会稳定开展普法工作,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今年,我社区普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按照上级的部署,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六进”活动;继续加强党员、群众学法,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将法制宣传和法治实践结合起来,推进我社区依法治理工作,维护和促进我社区稳定。

一、普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推动普法工作不断发展。

1、抓好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法制讲座和橱窗等普法阵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促进我社区各项工作依法开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2、结合系列活动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要结合“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五一”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六一国儿童节”、“6.26”国际禁毒日、“12.1”世界预防艾滋病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集中一定时间,采取各种形式,开展相关的法制学习活动,形成普法的规模效应。

二、切实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党员群众学法用法工作。

1、社区要根据本社区的特点,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法计划,采取讲座、研讨、自学、调研、咨询等形式,提高社区党员群众学习的针对性。

2、坚持和完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3、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坚持学法与解决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相结合,把法制教育融入日常工作的全过程,不断推进党员群众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4、要加强交流,不断创新学法用法的形式和方法,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远程教育等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活动,不断增强党员群众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效性。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社区一定要将党员群众学法用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学法用法工作的顺利开展。要保证学法用法工作的经费、资料、时间的落实。

四、加强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

1、高度重视。要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政法会议精神,把普法工作纳入村委会的工作规划。

2、健全机构。调整充实普法工作机构,明确职责,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干部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

3、加强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完善以专职为主,兼职为辅的普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普法的作用,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普法队伍。加强普法队伍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普法队伍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4篇:社区普法工作计划

2015年是“五五普法”的第五年,结合社区实际,在总结“四五普法”和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围绕深化创建“平安社区”这一主题,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社区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领域的法治化水平。为此,特制定2015年普法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各工作站、各单位要把“五五普法”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并纳入年度综治考核内容,要有年度计划和检查总结。要建立和调整工作小组,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同时把社区工作指导员作为参与和指导社区普法工作的重点,加强培训学习,使之成为普法宣传骨干,成为推动社区普法宣传教育的排头兵。

二、注重实际,深化普法成果

继续深入开展“以案说法”、“以案学法”活动,并以此为载体,加大对“五五普法”规划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巩固社区在过去十几年来的法制宣传成果。

(一)要完成和落实好普法教育和宣传资料的征订任务,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实施。

(二)以“学法制、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重点开展以“尊重法律权威、依法行使权利、履行责任义务”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意识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落实普法宣传教育“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

1、充分利用有线广播电视的宣传功能,增加时间时段,扩大宣传内容,要有法律知识、典型案例、法在身边等内容。

2、要充分利用黑板报、橱窗、标语、横幅等简易实际,易行、易记的传统手段进行广泛动员宣传。

3、加强各级干部的法制教育。主要学习《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

4、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重点宣传《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治安处罚法》。青少年法制教育要具体结合教育部门的计划。

5、加强企业和外来人口的法制教育,重点是《交通法》、《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外来人口管理条例》、《消防法》等内容。

6、完善以会代训制度,加强法制宣传骨干的培训工作。

7、积极开展与平安创建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大政方针的宣传教育。

(三)通过大力宣传“五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提高广大公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制意识,促进全镇依法治理工作,把各类违法犯罪现象控制在最小程度,各种矛盾纠纷控制在最小范围,为社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加强检查,抓好督促落实

1、落实普法经费,做到专款专用,确保“五五普法”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2、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措施,规范台帐资料,做到年度有计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

3、强化依法行政,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第5篇:社区六五普法工作规划

今年是六五普法的开局之年,充分做好六五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新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制定本规定。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全民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区而努力。

(二)、主要目标

在广大社区群众中宣传法律知识,让居民能够知法懂法,学会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基本权利。

二、主要任务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以及党和国家关于民族法律建设理论、方针和政策,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主义观念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进一步

2016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调研报告
社区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第九篇

人民调解制度是一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是诉讼程序之外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重要手段,被誉为“东方经验”。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新的明确要求,给人民调解工作赋予了更大的责任,也提供了更广阔的舞台。 近年来,栖霞区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学习“枫桥经验”,着力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防范和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为“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工作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影响和制约了人民调解工作效能的发挥。如何正确应对新时期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助力平安法治栖霞建设,已成为当前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任务。

一、栖霞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现状

经过几年的建设,栖霞区人民调解工作在组织架构、硬件环境、人员配备、工作内容等各方面都取得了具有栖霞特色的成效。

1、调解工作网络基本形成。成立了区、街、社区(村)三个层级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道路交通、诉调对接、公调对接等各类专门调解室,两类组织共172个,专兼职人民调解员800余人,矛盾纠纷信息员达1000人,基本形成了地域全覆盖、信息全畅通的工作格局。

2、案件数量质量大幅提升。按照及时就地调解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的要求,2016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受理纠纷案件5857起,调处成功5849起,其中,村居调解数占比38%;劝阻群体性上访42批次552人次。全区人民调解,尤其是基层调解的数量和质量均有较大的提升,发挥了矛盾纠纷趁早趁小化解、信访维稳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3、专业调解室品牌打响。人民调解工作突破传统的家庭矛盾纠纷等类型,延伸到拆迁、医患、劳动纠纷等领域,建立了交通事故、公调对接等专业调解室,多元化、多举措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在部分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也建立了人民调解组织,成立了韩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了大量韩资企业矛盾纠纷;成立了以个人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如,包明昌人民调解工作室、夕阳红人民调解工作室等。

4、先进典型传递了正能量。人民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人民调解员也是一支不图回报的队伍。他们中涌现了一批先进的工作典型,既有来自政法部门的老领导,也有来自社区的热心干部,既有包明昌等老先进,还有郭凤萍等新典型。他们工作认真、事迹感人,不仅成为党员干部队伍中紧密联系群众的典型,更为全社会传递了不计个人利益,一心帮助他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正能量。

二、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建设和工作取得很大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1、调解工作的支持格局需要强化。作为传统的群众性的组织活动,人民调解具有成本低、效率高、案结事了人和、维权促维稳等诸多优势。随着社会的转型发展,人民调解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需要政府、社会给予更多的引导扶持和关心培育。人民调解与经济、城建、民生工作相比,领导的重视程度和各部门的支持力度不够,和浙江“枫桥”地区党镇主要领导亲自抓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强部门与部门、部门与街道、部门与社会组织之间的配合协作,真正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协同机制。

2、调解工作的覆盖面需要扩大。人民调解组织虽然在区、街、社区(村)全面建立,并根据矛盾纠纷特点在道路交通事故、医患纠纷、劳动争议等领域建立了专业调解室,但物业、环保等一些矛盾纠纷高发的领域尚未建立调解组织。调解服务对象的面也还需进一步拓展,特别是要加强对转型升级改制企业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服务。社会组织完全参与调解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区人民调解员协会等社会组织的独特优势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3、调解员队伍整体建设需要加强。从依情依理调解到依法规范调解是当前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转变,这对人民调解员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群众工作能力都有很高的要求,但以离岗退休干部为主体、聘用人员为补充的专兼职调解员队伍现状,其工作投入度、业务能力尚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尤其是街道人民调解(由司法所负责指导管理)的专业化程度不足,不仅影响了本级的疑难复杂矛盾调解,对村居调委会的指导作用也难以有效发挥。

4、调解工作的知晓率亟待提升。调解工作具有一定的特色和亮点,但对调解的优势和特点群众知之甚少,调解战线先进事迹宣传报道不够。郭凤萍事迹被中央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但在区域内却未开花结果。调解工作尚没有广为群众所知、引起各方的足够重视,调解工作成为政府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体现不够。

三、对策及建议

1、建立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制度。各级政府要更加重视发挥人民调解在信访维稳中的源头防范和标本兼治作用,准确定位调解组织应当承担的责任和需要完成的任务。要制定规范化的工作协作制度,明确调解工作中政府各部门职责,真正做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衔接,形成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使群众的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力争调解走在激化前,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2、建立建强各类专业化的调解组织。建立建强劳资纠纷、医患纠纷、物业管理、环境污染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的专业调解室。结合区域特色,建立一批面向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外来务工人员、高校学生等特殊群体的调解组织。根据运行状况,加大人力物力投入,设立专项经费,着力培育打造一批具有栖霞特色,影响力大,群众认可的品牌调解室。

3、探索让社会组织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利用好现有的人民调解员协会这一平台,加强对人民调解员协会的投入和指导,积极培育并鼓励建立新的调解治理类社会组织。在区政府出台的购买公共服务的目录中加入人民调解类事项,加大购买力度,争取每年发展1-2个人民调解类的社会组织并实现正常运作,加快人民调解工作社会化的进程。

4、打造高水平职业化的调解队伍。加大有专业背景的专职人民调解员比例,增录法律专业的司法所人员充实街道调委会,按照规范配足配强专职调解员。健全人民调解员的招录和管理办法,完善分类分级考核管理。对调解志愿者主要以激励为主,结合工作实绩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对专职调解员要把好进口关,实行与工作绩效相匹配的薪资体系,提高工作积极性。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确保实施,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员的职业素养。

5、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正面典型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强《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和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总结提炼人民调解工作中的经验和精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事迹宣讲、制作专题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学习宣传郭凤萍这样紧密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员典型,使其代表的调解工作经验和精神能够引领带动全区各条战线、各个工作领域,传递正能量,坚定信仰信念。

(编辑: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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