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工作计划 > 人大执法检查计划

人大执法检查计划

2016-11-19 09:49:2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人大执法检查计划(共9篇)对完善人大执法检查的几点思考对完善人大执法检查的几点思考 完善和加强人大对检察工作的监督,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必然要求。加入WTO后,检察机关在法制统一原则和公开透明原则规制的执法环境中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更应当自觉地接受人大的监督。法治的进步和检察权的本质属性,要求彻底改变...

欢迎来到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栏目,本文为大家带来《人大执法检查计划》,希望能帮助到你。

对完善人大执法检查的几点思考
人大执法检查计划 第一篇

对完善人大执法检查的几点思考 完善和加强人大对检察工作的监督,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必然要求。加入WTO后,检察机关在法制统一原则和公开透明原则规制的执法环境中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更应当自觉地接受人大的监督。法治的进步和检察权的本质属性,要求彻底改变现阶段人大对检察工作监督存在着法律至上性与现实中的结构性弱化之间的强烈反差,真正实现人大对检察工作监督的超系统、跨机构的现实的最高国家权威性。这既是人大司法监督职能的强化与规范化过程,也是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健全接受人大监督机制, 以监督为支持,借人大监督促检察监督的互动过程。要使接受人大监督从自发到自觉,从被动到主动,从无序到有序,检察机关的能动作用对于人大以及检察机关本身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人大对检察机关的监督方式有审议工作报告、人事任免、执法检查、评议、质询、交办、调查、个案监督、法律监督文书等等。其中,执法检查最为常用,而评议则正在探索并逐渐推广。本文试针对执法检查和评议这两种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从被监督者的角度,结合实践经验,进行利弊分析,提出规范化、制度化建议;同时,以积极主动的心态,研究检察机关的能动作用。 一、协助人大完善执法检查制度,促进公正执法 关于执法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3年8月制定了《关于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检查监督的若干规定》。该规定对执法检查的组织、活动原则、主要程序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各级人大常委会或专门委员会每年都要组织几次执法检查。其中专门针对检察机关的执法检查不多,如《检察官法》执行情况检查;大多数是针对某一法律如《刑诉法》的贯彻执行或某一专项行动如“严打”整治斗争中的执法活动进行的系统检查或行业检查。执法检查也是执法评议的基础和依据之一,这些检查对促进检察机关公正执法,提高检察队伍执法水平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为避免执法检查和评议流于空泛和形式,还有很多方面有待加强和改进。而检察机关的能动作用将从中发挥积极有效的辅助功能。具体表现在: (一)检查主体的专业性缺陷及其克服。检察机关及有关职能部门的业务,如不捕、不诉的法律分析、抗诉审查等具有较高的技术要求,而系统、机构之间的分工、配合、制约关系又较为复杂。执法检查本身对监督者监督水平提出了考验。然而,当前人大拥有的法律专业人才与其不断强化的法律监督职能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导致所谓的“外行查内行”现象。如在对我院的执法评议中就有人大代表把取保候审也当作超期羁押的范畴,混淆了侦查期限与羁押期限的法律概念。 在提高检查主体的专业水准方面,检察机关可以有以下作为:一是作专业辅导,向人大代表、委员讲解有关检察业务的基础常识,对检务公开和检察工作报告包括的专业知识进行重点介绍。如我院张温龙检察长就曾经在全区人大代表培训班上作关于“如何提高人大司法监督的有效性”的讲座,受到人大代表的欢迎和好评。二是在执法情况报告后附注有关专业解释和法律依据以便对照检查。如我院将执法检查的具体内容分项逐案列表说明,使检查评议一目了然,简单方便,同时也使监督者更熟悉掌握相关业务。三是建议在检查组成员中增加司法实践者和法学研究者的比例,使检查组更具权威性。如我院接受人大进行执法评议时就建议邀请政法系统的法制委聘任委员参加,他们的意见、建议就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虽然上述措施并不能根本改善人大的专业化问题,但对于经验积累和具体操作仍不乏促进和优化作用。[!--empirenews.page--] (二)检查内容的针对性缺陷及其克服。就针对检察机关或政法系统的执法检查而言,错案追究责任制等办案制度和办案纪律约束最严格的,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以及公检法三家矛盾最突出的执法权力和环节,才是执法监督的关键和实质所在。一些执法检查在内容选择上贪多求全,结果反而重点不突出,目的不明确,失去了督促检查的意义。 接受人大执法检查的目的就在于通过检查纠正错误,总结经验,防止执法权力被滥用或执法过程中出现偏差,保障公正执法。既然是监督制约机制就应当着重针对最要害最薄弱的环节,否则,忽略或规避都可能产生不公正甚至腐败的隐患。为此,检察机关应当主动向人大提出需要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内容的建议,并进行必要的解释和说明。如我院主动邀请区人大进行执法检查评议时就提供了相关的内容目录附注说明,

列举了不捕、不起诉公开听证、自侦案件强制措施及犯罪预防、人大交办工作、检察长接待日工作等方面供人大常委会选择定夺。因为人大代表与社会各界联系密切,具有最广泛的代表性,最能反映人民的满意程度。主动建议检查内容,事实上是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将检察执法质量与效果通过人大的检查和评议进行最严格的验收。当然,这也是人民群众的要求,是检察权的内在必然要求。对检查内容的建议,深层次的意义在于体现了检察机关始终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的端正态度和公正执法的信念。 (三)检查形式的真实性缺陷及其克服。现实中,大多数执法检查都经过事先长期的准备,在可预见和“包装”的情况下,采取书面检查、听汇报、开座谈会等形式,难免有走过场之嫌。在一些执法检查中,作为检查者,以完成工作计划和上级任务的心态,要求或不希望被检查者出现问题;而被检查者也以应付的思想进行迎检部署和材料准备,补缺补漏,扬长避短,报喜不报忧,结果是皆大欢喜。这显然有损法律至上的严肃性和人大的权威,造成人大监督“虚化”效应。对检察职能的全面正确履行也有害无益。 为此,检察机关应当以平常心对待执法检查,保持执法标准的一贯性和公开接受监督的经常性。首先要求杜绝为迎接检查而“造假”的不良现象,敢于暴露问题,正视检查结果。其次要深化检务公开,把日常的执法情况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开,经常向有关部门通报工作,定期向人大报送专项和综合的执法质量分析、调研报告等,把定时间、定内容、定形式的执法检查向平时的各个具体的执法行为延伸,从而使检查评议客观真实地反映执法质量与执法水平。最后,应当主动欢迎人大执法检查采取暗访式、突击检查式、抽查式以及交叉检查式等不确定性形式,使检查结果不含水份。 (四)检查效果的持久性缺陷及其克服。执法检查的阶段性似乎成为思 维定势,忙过一阵下次从头再来。一方面,是因为检查后的分析、评价、责任追究与督促整改措施没跟上,检查组一走就完事大吉;另一方面则由于某些量化标准不科学,过于僵化,没有充分考虑合理的差异进行区别对待,结果使先进更先进,落后更落后,非但不利于良性的竞争,反而挫伤了某些条件艰苦的弱势单位。[!--empirenews.page--] 要体现执法检查的监督作用,检察机关还是应当从自身重视和配合上入手。首先,要坚持一检查一整改一反馈制度,认真从检查中总结经验教训,研究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尤其针对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批评、意见、建议和要检查评议中过问的具体事项,要作为督办事项,由检察长亲自督促,指定业务骨干具体承办,在期限内及时办结并书面正式行文向人大报告反馈。如我院针对人大代表在执法评议中询问的有关个案,逐一进行了书面答复,对法制委委员指出的不足之处,全部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由专人负责落实,并定期反馈改进效果。其次,要将执法检查评议中的成绩与问题、表扬与批评和具体的责任人对号入座,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奖勤罚懒,赏罚分明。最后,要主动向人大了解检查活动的总体情况以及其中可以借鉴的得与失,主动与其它单位横向对比,树立忧患意识和竞争意识。如此一来,不但检察机关内部对执法检查评议的不正确态度得到纠正,体现了人大监督的制约效力,从而促进执法责任的落实;对于人大而言,检察机关对检查评议结果的高度重视和整改落实则有助于强人化大的监督意识,维护人大监督的法律尊严。 二、以评议整改为契机,借人大监督促进检察监督 关于对检察机关的评议,包括对人大任命的检察员进行述职评议和对检察执法情况进行代表评议两种。评议不仅拓展了人大在例会之外的监督权,对被评议的个人和单位也产生有效的制约,有利于促进责任制的落实。当然,实践中也存在着一些值得研究探讨的问题:如评议是一种代表活动,还是一种监督方式,还是对现有监督手段的组合?又如,评议主体是谁?绝大多数地方,参加评议的是部分代表,少数地方(如上海)是全体代表,有的地方则规定代表参加的比例(如安徽规定10%)。还有,采取哪种形式评议比较适宜?是否必须在会议(人代会和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或者可以采取召集代表或委员开座谈会、办公会或者逐一走访的形式。再如,评议效果如何?不具备法定人数的评议和会议外的评议,是否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在监督法出台前,这些问题有待人大和检察机关通过协商加以解决。 以下,笔者仅结合我院主动邀请

人大对检察执法进行评议的具体情况,谈谈检察机关在评议中的能动作用。 为了保证评议结果的公正、客观且能够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我院在由区人大常委会领导、法制委委员以及来自区直机关和各基层单位的人大代表进行集中评议前,建议人大发动全区人大代表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在评议中增加了质询的环节,由检察长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当场解答代表和委员提出了问题。评议的结果比预想的更加严格,批评和建议也相当中肯,直接反映了一些检察机关平时难以得知和掌握的情况。主要问题都集中在法律监督方面,如立案监督在监督立案后跟踪督促公安机关侦查报捕力度不够;又如石场非法采石致人死亡等重大责任事故没有受到追究;再如公安机关和审判机关超期羁押现象严重而检察监督不力;还有附加刑中的罚金未执行等等。事实上,这些问题检察机关并非没有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而是被监督者的法律意识不高,而检察监督在许多方面又缺乏强制效力。但是在评议中由人大代表和委员们提出来,加上检察机关进行的解释说明,人大领导、法制委委员和与会的人大代表都形成了共识:必须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必要时由人大出面督促落实。这正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最急需的支持。使检察监督获得了人大乃至广大人民群众的强有力的支持。[!--empirenews.page--] 评议后,我院专门就如何与人大配合加强法律监督向人大领导和法制委汇报了工作设想:一是由人大发动向全体人大代表进行法律监督的宣传教育,密切联系群众为检察机关提供案源线索,为法律监督职能的全面正确履行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二是由人大法制委牵头组织政法三家就有关法律监督问题举行联席会议,统一思想,解决分歧。三是由检察机关定期向人大报告法律监督过程中的困难与出现的新问题,人大根据需要组织专项执法检查,或与检察机关共同跟踪监督纠正违法情况。四是由人大根据检察机关反映的有关部门和有关责任人有错不咎问题,与对该单位的工作评议和对有关领导的述职评议相挂钩,落实违法者的具体责任和领导责任。显然,上述措施必将大大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强制效力,为检察工作提供更好的监督与支持。

创新人大执法检查方式之我见
人大执法检查计划 第二篇

创新人大执法检查方式之我见

张祥君

开展执法检查是人大常委会加强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和一项经常性的工作。目前,地方人大常委会普遍采用的方式是在短时间内由一级人大常委会组织本级人大代表对某一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这种方式不失为一种简便易行的有效方式,而且成效有目共睹。但也存在一定的局限和不足,靠单一执法检查方式难以扩大检查成果,强化监督实效。笔者认为,人大常委会应该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根据检查的内容,采取多种多样的检查方式:

一是上下联动式检查。这种检查方式较适应于检查在同一行政区域内涉及两级或多级政府的法律执行情况。在这类区域内,一些法律执行问题靠一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难以奏效,可以由省、市两级人大常委会必要时再加上城区人大常委会联合进行检查,也可以由省、市、县(区)、乡等多级人大共同参与,统一部署,分级组织,上下联动开展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级监督,各负其责,落实处理。近年来一些省人大常委会针对某一方面法律的执行情况,统一部署,省市县(区)乡“四级”人大上下联动,分级组织检查,取得了明显的监督实效,创新和积累了成功的经验。

二是衔接式跟踪检查。对同一法律在执行中涉及面广、环节较多或存在问题影响较大、性质严重、久拖不决,不可能在一次检查中或短时间内得以解决的,采取连续跟踪检查的办法,直至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为止。如环境保护形势严峻、涉及方方面面,非常年坚持不能奏效。人大每年都要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择一个突破口,坚持不懈进行检查,使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年得到了解决,增强监督的连续效应。

三是合并式综合检查。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开展同类性质合并的执法检查,即将几部法律、法规或有关决议、决定内涵相关、执法部门相对集中的合并起来,同时进行检查。如科技方面的《科技进步法》和《科技进步条例》、教育方面的《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教育发展纲要》及省人大制定的《实施办法》等贯彻执行情况合并进行执法检查。这种方式的执法检查除了有利于产生规模效应外,还有利于解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中的科学衔接、有机结合和相互制约的问题。

四是专项检查。即内容较专一、涉及范围较小的法律法规,人大常委会可委托专门委员会开展经常性的、小规模或专项问题的执法检查。由于专门委员会专业性强,对专业法律法

规比较熟悉,容易产生明显的监督效果。

总之,人大常委会要紧紧围绕辖区实际和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有效的执法检查形式,强化法律监督的效果,促进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正确遵守和执行,把依法治国落到实处

提高人大执法检查工作实效的思考
人大执法检查计划 第三篇

【人大执法检查计划】

提高人大执法检查工作实效的思考 执法检查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经常性工作。它有三项功能:一是监督功能,它是各级人大加强法律监督、推进宪法和法律在本地区得到遵守和执行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通过执法检查活动,可以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二是法制宣传教育功能,通过执法检查活动,可以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促进全社会法制观念和法律水平的提高。三是健全法制的功能,通过执法检查活动,可以发现现行法律本身不完善的地方,有利于法律的修改完善和我国法律制度的完备。因此整个执法检查过程既是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的过程,也是对法律本身的审视和完善的过程,同时也是对人大作用和人大工作作风的展示过程。其效果如何直接影响到整个人大的形象和权威。笔者肤浅认为,人大提高执法检查工作实效,要在五个环节上下功夫。

一,精心策划、周密安排

人大每组织一次执法检查活动都要花一定的时间、人力、财力和精力,“磨刀不误砍柴工”,如果匆忙确定、草率进行,势必劳民伤财、没有效果。因此精心策划、周密安排,是搞好执法检查工作的基础。

首先,内容的安排要精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首要职责是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我们国家的法律很多,对于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情况都应该进行检查、但要依据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因此,确定检查内容时,应选择关系当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而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尚未完全到位并存在某些突出问题的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目前,大多数的执法检查都是采取了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方式:即县、区人大按照市人大的安排确定,市人大按照省人大的安排确定,各对口委员会的执法检查安排也是参照上一级。这种检查虽然可以扩大检查的深度和广度,但是这种内容同一、没有特殊性的检查,忽视了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降低了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因此在安排执法检查内容时要把握适度、适地、适时,所谓适度就是次数要适度,如果安排的执法检查活动过多过滥,势必出现人大本身力量不支、检查过程草率、下面疲于应付,检查效果甚微;如果执法检查活动太少、就不能及时发现问题、造成贻误工作、人大失职。

其次,方案的制定要科学。要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配套性。一是在方案制定前,可以派执法调研组开展调查;还可以开展问卷调查、开通热线电话、网站、邮箱等形式广泛了解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从收集的群众意见中发现和梳理出一批执法问题,确定执法检查的重点。二是广泛收集相关资料,如涉及该法律的部门、单位、对象名录、可供检查的现场名录、某些专业方面的知识、可能遇到的深层次问题等等。有了这两个方面的情况然后再制定执法检查方案就能心有成竹、有的放矢。对检查的目的、内容、重点、参加检查的人员、检查的步骤与方法都要周密考虑、合理安排,对检查方案每个阶段,都要进行认真分析推敲,切实做到周密组织,精心策划。三是检查的组织要周密。在人员配备和组织机构安排上,要注意常委会领导、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专业人士的合理搭配;在工作任务安排上,要围绕整体目标对各组的检查内容要有所侧重,对检查的各种专项、检查的重点和目标要有不同的要求。对检查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要有应对预案。

二、吃透法律、明确目标

现在的执法检查主体是各级人大常委会,检查人员是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要搞好执法查,检查者必须首先熟悉乃至精通相关的法律。由于代表的非专职化特点,加上我国法律的数量日益增多,因此,要求每一个检查人员包括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对每一部法律都非常熟悉和精通是

不现实的。而不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就去参与检查,势必造成执法检查的盲目性和缺乏针对性。检查就难以发现深层次的问题,也难以对有关部门的执法工作状况作出正确的观察、判断和评价,也就提不出有针对性的和可操作的监督意见和建议。从而达不到执法检查的目的和效果。

因此吃透法律是搞好执法检查的前提。不但要求参与检查的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学法,而且要求参加检查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研究法律。不但要在执法检查前学法,而且要在执法检查的过程中,通过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宣传法律,让群众学习、掌握、运用法律。不但学习法律条文,而且要学习相关配套法规及各地在贯彻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经验和做法。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在制定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时,首先要通过学习班、辅导课、讲座、座谈讨论等形式安排参加检查的人员学习、研究执法检查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把握其中基本的东西和关键性的条文。同时应该提供比较适宜的学习资料包括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案例。只有认真地学习、研究法律,特别是在实践中有针对性地学习、研究相关的法律,执法检查才能减少盲目性,增加针对性,才能避免流于形式。

三、掌握方法、摸准实情

听取汇报、实地察看、开座谈会被认为是行之有效而普遍采用的方式。但一般都是检查前打招呼、检查时按被检查对象的安排进行,这样很容易出现所谓的“五多五少”式的执法检查(“到部门多,深入基层少;听汇报多,深入调查少;听从执法部门安排多,随机抽查少;讲好话多,指出问题少;就事论事多,剖析原因少。”)这种执法检查不但群众反感甚至深恶痛绝,而且采取这些方式很难看到真相、听到真话、掌握实情;很难发现执法中的问题,找不到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当然也就提不出切实可行的监督建议和修改、完善法律的意见。因此创新检查方式,不断提高其科学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已成为搞好执法检查亟待解决的问题。要克服这种走过场、图形式的做法,就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在执法检查的方法上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听取汇报与走访座谈相结合,重在走访座谈。“一府两院”的领导多是执法的责任人,属于被检查的对象。听取他们的汇报是必要的,但是由于法律是由他们执行的,所以很难自己发现自己的问题,所以仅仅靠听取汇报是不够的,要重在走访座谈。走访座谈要直接面向群众、适当回避执法官员,启发群众打消顾虑,鼓励大家讲真话,道实情,为检查组提供更多的参考素材。也要用心地在听取座谈的发言中发现问题,搞清根源。

二是普遍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重在重点抽查。执法检查时普遍存在平均用劲,重点不突出,好象走马观花,只看到普遍现象,抓不住其中突出的问题,这样的检查是没有什么实际效果的。我们要在普遍检查中发现突出的问题、在普遍现象和突出问题中寻找深层次的原因,要达到这个目的,就必须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测、重点解剖,从多角度、多侧面地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分析根源。

三是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重在暗访。明察到的是事先安排和选择好的现场,往往反映不出真实情况。暗访到的则可能是普通的群众,从他们那里了解的信息可能会更全面、更真实、更客观。在暗访时,执法检查组要增加随机性、主动性,避免总是被被检查的对象牵着鼻子走。

四、 交办督办、解决问题

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群众反映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危害性的问题要在分析原因、找准根源的基础上向该级“一府两院”反馈、交办督办,促成问题的解决,这是执法检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大的工作职责。现在重执法检查轻交办督办的现象比较普遍,主要表现在,一是交办不严肃,有的反馈了情况就算了事,有的甚至是开个碰头会各位口头发表了一下意见和建议就算完毕,有的将执

法检查报告交给政府就不再过问。二是督办不到位。对已交办的整改意见落实情况不进行跟踪督查,不闻不问。有的整不整改一个样,有的问题交办后不了了之;有的问题交办后整改落实敷衍了事,得过且过,对这样的整改者,人大不敢动真碰硬,既不追究失职责任,又不行使法定制裁权。不启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罢免等刚性手段。这样就失去了执法检查的作用和权威,执法检查也就没有效果。笔者认为,搞好交办督办、促成问题解决要注意两点:

一是要以向人民负责的精神敢于交办督办,有的同志认为,人大工作多不得、少不得,急不得、慢不得,硬不得、软不得。由于这种认识上的偏差,开展执法检查时,往往“大胆不足,谨慎有余”,不顶真,不较劲,影响执法检查的效力。这实际上是对人民不负责任的表现,是一种工作失职。因此我们不但要善于在执法检查时发现问题,还要敢于将发现的问题向执法机关交办督办,既出点子,又监督落实,促成问题的解决,在监督中体现支持,把执法检查引向改进执法。

二是要有高屋建瓴的水平善于交办督办。这就要求我们要站得高看得远,能抓住问题的本质和根源,在交办的形式上可以以审议的意见,

也可以以人大常委会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在交办的内容上既要有治标之举,也要提出治本之策,要求执法机关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改进执法,理顺监督体制,把法律真正落到实处。交办督办后常委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听取并审议落实办理情况的报告。对交办后不了了之、敷衍了事、得过且过的整改者,人大要动真碰硬,依法追究失职责任,直至启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罢免等法定制裁权手段,咬住不放,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五、 总结成果、完善法律

随着社会的发展、形势的变化,法律也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我国的法律很多,与之相配套的法规更多,法律与法律之间、法律与法规之间本身就有许多需要修改和完善的地方,执法检查的一个重要的目的之一,就是发现法律在实施过程中本身不完善的地方。也可以说整个执法检查过程既是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的过程,也是对法律本身的审视和完善的过程,同时也是对人大作用和人大工作作风的展示过程,三者寓为一体。因此整个执法检查过程完成后并不意味工作的结束,不能草草休兵,后续的工作不但十分必要,而且十分重要。

因此检查过程结束后,要对整个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总结、回顾、和思考。包括宪法和法律在本地区的遵守和执行情况;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全社会法制观念和法律水平的状况;现行法律本身的条文及其配套法规不完善的地方;人大执法检查工作中自身的经验和不足等等。通过总结、回顾、和思考而形成的报告和意见,可以向该级人大常委会汇报或提请审议,可以向“一府两院”反馈和交办,同时可以向上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并作为今后修改完善法律法规的现实依据。

"高人大执法检查工作实效的思考"由中国范文模板网收集整理编辑.

分享请注明出处:/view/281729.html

县人大执法检查汇报
人大执法检查计划 第四篇

X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大执法检查计划】

关于《药品管理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

(2011年5月24日)

县人大执法检查组各位领导: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贯彻实施“一法两条例”为主线,紧紧围绕“抓科学监管促规范,抓质量安全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积极构建药品安全保障体系,扎实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和监督网络建设,着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廉洁高效的监管环境,有效保障了公众用药用械安全,最大限度地维护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合法权益。现将《药品管理法》贯彻执行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构建药品安全保障体系

1、建立药品安全组织领导体系。一是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的药品安全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了对药品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坚持每年组织召开“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年度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三是报请县政府出台了《XXX县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安全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工作文件,把药品安

全工作与政府各时期的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

2、建立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坚持“年初下达目标、年中督导检查、年终考核验收”的工作模式,县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进行管理考核,与相关部门和各乡镇签订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细化任务,靠实工作责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特殊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签订《特殊管理药品质量安全责任书》,每年督促辖区内所有涉药单位签订《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承诺书》(430份),进一步强化了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是药械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形成了药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建立药品安全考核体系。健全完善了食品药品安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每年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对各乡镇、相关部门的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半年督查和年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实行了食品药品安全问责制和重大事故一票否决制,有效落实了乡镇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促进了全县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

【人大执法检查计划】

4、建立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出台了《XXX县特殊管理药品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完善了《XXX县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健全了应急管理机构,明确了乡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在应急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步骤,增强了应急处置预案的可操作性,基本建立起了反应迅速、责任明确、处

置有力的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

(二)强化宣传教育,着力营造良好药品安全监管氛围

一是切实加强干部职工学习培训。我们始终把加强执法人员素质教育,作为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的重要保证来抓。通过多年来的实践,建立起了以政治理论学习、业务技能培训、专题调研交流、岗位技能实践、执法效果评查、案卷互查评析、作风纪律教育和监管文化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八大学习平台”,科学制订年度学习计划,坚持每周半天业务学习雷打不动,重点从假劣药械识别、行政执法技能、典型案例剖析等方面入手,对干部职工进行集中教育培训,进一步加深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不断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水平和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人大执法检查计划】

二是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为切实提高涉药单位从药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质量意识,增强其诚信守法的自觉性,我们坚持把搞好从药人员培训作为贯彻实施“一法两条例”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每年对全县药品从业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从“实用”和“适用”的角度精心设置培训内容,并组织开展药事法规知识竞赛。五年来,全县共举办各类培训班42期,培训从药人员5500余人次,编印培训教材14个版本、6500册。通过扎实有效的培训,帮助指导药品从业人员更新了知识结构,拓宽了知识层面,进一步提升了药品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意识、药学技术水平和诚信服务能力。

三是加强药事法规的社会宣传。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科普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节,通过现场咨询服务、悬挂宣传条幅、真伪药品展示、发放宣传材料、开展电视专题访谈、发布购药警示、集中销毁假劣药品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药品安全监管成效,提高了社会群众的参与监督意识、安全用药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五年来,共出动宣传车180台次,悬挂横幅160条,印制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6万余份,累计接受群众咨询近3400人次,集中销毁假劣药品9734.12公斤(瓶、袋、盒)。营造了人人关注药品安全、人人参与药品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是加强政务信息和新闻宣传。牢固树立“宣传也是监管”的工作理念,以《XXX县药监动态》为载体,及时报道工作信息和工作动态,建立了宣传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和年终考核奖惩的工作机制,使反映工作动态、宣传单位形象和提高干部自身写作水平互为促进,相得益彰。五年来,编发“药监动态”208期,《食品药品安全百日整治工作动态》12期,被国家级媒体采用18条,省级媒体采用88条,市级媒体采用129条,县级媒体采用136条。既保证了上情下达、信息畅通,也为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支持和配合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信息交流平台。

(三)深化“两网”建设,大力提升农村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是健全运行机制,积极完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体系。充分利用现有农村医药卫生资源,紧密结合“新农合”试点工作和“万

村千乡市场工程”,深入推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培育发展零售经营网点81家,批发企业1家,使零售药店覆盖率乡镇达94.4%;药品供应网点覆盖率乡镇达100%、村级达98%。初步形成以药品批发企业、农村药店、村卫生所(室)、个体诊所为依托的药品供应网络,促使全县农村药品供应渠道不断清晰规范,购药途径方便快捷,药品质量安全有效。

二是完善监管网络,充分发挥各个层面的积极作用。今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和《XXX县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重新调整组建了以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专干(19名)、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236名)、协管员(243名)、信息员(243名)为主体的“一专三员”工作队伍,进一步明确了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的职能职责,建立并执行了“一专三员”聘用、培训、考核和奖惩制度,推行了定期例会和培训制度,促进监管网络有效运行,构建起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县、乡、村三级药品质量监管网,全县药品监管网络已覆盖到全部乡镇和244个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人大执法检查计划】

(四)坚持综合治理,切实规范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秩序

1、强化药械安全日常监管。为节约监管成本,提升监管效能,将特殊药品、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疫苗等生物制品、口腔科材料及口腔义齿、药品广告和广告性药品等专项检查工作一并“打包”,每年组织开展两轮次的“拉网式”药械质量大检查,检

浅议地方人大执法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人大执法检查计划 第五篇

浅议地方人大执法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地方人大执法检查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有关执法机关的执法工作所进行的检查、监督。实践证明,地方人大开展的执法检查工作在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问题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汾阳市人大的执法检查工作也不例外,但经过近三年的人大工作实践,我深刻认识到执法检查的效果与当前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仍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执法检查主体的综合能力薄弱。国家出台的法律法规数量多、专业性强,执法检查对执法检查主体监督能力提出了考验。然而,当前地方人大,尤其是县、乡级人大法律专业人才欠缺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拿我市的常委会全体机关人员与人大代表的结构看,机关共有专委会5个 人,代表共有 人但是懂法律的人只有1人。同时,法律业务知识的培训没有形成制度,这些因素与不断强化的法律监督职能需要还有一定的差距,导致人大执法检查 “外行查内行”,效果不够理想。

二是执法检查的对象反客为主。在实际工作中,地方人大考虑到自身法律专业素质不高,但又不能因此而影响到工作的开展,常用的办法就是人大在组织执法检查时,一般会邀请相关法律实施主管机关的人员参加,有时甚至由其担任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或成员,检查过程中有的还过多依赖执法部门的人员开展工作。由此,人大执法检查变成了执法部门自身的工作检查,致使讲成绩时洋洋洒洒,讲问题时遮遮掩掩、轻描淡写,提建议时含含糊糊、原则抽象,难以涉及并解决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未能达到监督“一府两院”及其部门执法的应有效果。

三是执法检查重形式轻内容。人大执法检查工作程序一般很到位,但创新意识不够强,习惯做法比较多。在开展执法检查时,习惯于提前给检查对象打招呼,让其做好汇报材料准备和视察现场准备;习惯于听从检查对象的安排,工作缺乏主动性,有时陷入“走马观花、流于形式”的局面,不利于人大深入调查了解和全面掌握实情。

四是执法检查问效缺失。人大对执法检查阶段非常重视,检查前为此专门制订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部署安排,检查中会深入调查,寻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意见和建议。检查之后,监督效果如何?改进是否如愿?就很少有人过问了。检查前后形成鲜明对比,检查阶段气氛热烈,整改阶段无声无息,基层所反映的一些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广大群众反映问题和人大代表提建议的积极性,损害了人大的权威。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认为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必须在建立健全组织机制、改进方式方法、把握关键环节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改进和加强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增强执法检查工作的实效。

一、理顺两个关系,建立健全执法检查组织机制

【人大执法检查计划】

理顺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是保证执法检查质量的前提。“由谁检查”、“检查谁”看似简单,但容易被忽视。执法检查的主体应是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者和承担者,即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及专委会,客体应是法律法规实施的主管机关和具体的执法单位。人大开展的执法检查活动,可以检查同级法律法规实施主管机关的执法工作,也可以检查下级法律法规实施主管机关或基层执法单位的执法情况。执法检查的程序是在法律法规实施主管机关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人大不应与同级执法机关、法律法规实施主管机关搞联合检查,以免混淆执法检查主休与客体的关系,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界限,防止检查对象变相成为检查主体,使人大的执法检查变成执法系统内部上级对下级的检查,降低执法检查的法律地位,损害执法检查的严肃性。

理顺上下级人大之间的关系是保证执法检查质量的基础。上级人大对下级人大既是监督关系,又是业务指导关系,这就决定了上下级人大联动开展执法检查非常必要。上级人大开

展的执法检查活动,下级人大应积极配合开展调查研究,反映基层的执法情况,并积极做好上级人大对本行政区域内执法检查的服务工作。为节约人力和财力,下级人大可参照上级人大的执法检查计划,作出符合本行政区域实际的执法检查计划安排。在具体操作时,同一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应采取上下联动、分层实施的办法,从而有利于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着力解决执法中一些带普遍性、全局性的问题。

二、坚持四个结合,改进和加强执法检查工作

坚持集中检查与分头暗访结合。集中检查虽然是执法检查的常用形式。但由于人员过于集中,时间有限,行程透明,调查研究难以深入细致,有时甚至可能流于形式。因此,在适当组织一些集中检查的同时,还应多采取突击检查和暗查暗访等方法进行检查。执法检查要多吸收一些基层的人大代表参加,并通知其先行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按检查的内容和要求开展微服私访,直接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广泛收集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掌握真真切切的第一手材料。

坚持执法检查与专题审议结合。执法检查组有关执法检查报告中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只能作为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重要依据和参考,效力等级较低。为进一步扩大执法检查的影响和效果,增强执法检查的权威性,有必要采取“一查一审”的办法,将执法检查报告和执法机关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提交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专题审议,形成审议意见或作出决议、决定,要求“一府两院”认真办理落实。

坚持自查自纠与督促整改结合。一般来说,执法部门在人大监督下,还是能主动发现和自我解决执法过程中的一般性问题,改进执法工作。而对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言代法、以权代法、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等重大问题,仅由执法机关自查自纠难奏效,还必须通过采取刚性监督手段,坚持自查自纠和监督整改的有机结合,才能促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落实到位,促使执法检查达到理想的效果。

坚持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人大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活动,要积极邀请新闻宣传部门参与,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执法检查的目的、意义、内容、进展情况及实际效果,对严重违法违纪和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或行为,予以公开曝光和跟踪报道。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双轮齐驱,使人大的执法检查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有利于形成执法检查的联动效应,提高执法检查的工作质量和效果。

三、把握四个环节,增强执法检查的监督实效

精心策划,周密安排。前期准备是执法检查工作的基础。首先,要精心作出计划安排。要紧密联系本行政区域的实际,围绕党委的决策和工作重心,围绕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围绕人民群众、人大代表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工作计划和确定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提前告知参加执法检查的代表。其次,要着力提高人大代表的法律素质。除在人大换届时把好代表入口关,充实法律专业人才外,平时还要加强代表法律业务培训工作。在执法检查前,还应有针对性地组织参加执法检查的人大代表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检查的法律依据。

掌握方法,摸准实情。实地调查检查,是执法检查的核心环节。主要应采取听取汇报、现场察看、座谈评议、问卷调查、个别走访等多种方式进行,从而有利于客观全面了解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其中,尤其要重视现场察看的作用,可以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形式,了解“一府两院”及执法部门执法的客观翔实的第一手材料。

交办督办,解决问题。跟踪监督,一竿子插到底,这是执法检查取得实效的重要措施。要建立执法检查督办制度。人大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阶段结束后,要及时梳理形成客观实在、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执法检查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意见,责令相关法律实施主管部门整改。为切实抓好整改,人大有关工作机构还要适时开展执法检查“回头看”活动,听取有关部门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确保整改意见的落实到位。对敷衍塞责不认真整改的,要及时予以警

告或批评。必要时,还应运用评议、质询和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手段进行督办,从而充分有效发挥执法检查的作用,确保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全面贯彻实施。

总结成效,完善法律。随着社会的发展、形势的变化,法律也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我国的法律很多,与之相配套的法规更多,法律与法律之间、法律与法规之间本身就有许多需要修改和完善的地方,执法检查的一个重要目的之一,就是发现法律在实施过程中本身不完善的地方。也可以说整个执法检查过程既是对“一府两院”工作监督的过程,也是对法律本身的审视和完善的过程,同时也是对人大作用和人大工作作风的展示过程,三者寓为一体。因此整个执法检查过程完成后并不意味工作的结束,不能草草休兵,后续的工作不但十分必要,而且十分重要。因此检查过程结束后,要对整个执法检查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总结、回顾和思考。包括宪法和法律在本地区的遵守和执行情况;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全社会法制观念和法律水平的状况;现行法律本身的条文及其配套法规不完善的地方;人大执法检查工作中自身的经验和不足等等。通过总结、回顾和思考形成的报告和意见,可以向该级人大常委会汇报或提请审议,可以向“一府两院”反馈和交办,同时可以向上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并作为今后修改完善法律法规的现实依据。

2016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人大执法检查计划 第六篇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2016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编制依据

(一)县安监局监管对象的基本情况

目前,我局直接监管危险化学品企业6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烟花爆竹零售点77个,规模以上工贸企业48家。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45处。

(二)县安监局执法力量和执法重点

1、县安监局目前有执法人员12名,执法车辆3辆。

2、根据县安监局执法力量和监管责任,确定县安监局2016年执法重点为: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点、规模以上工贸企业。

二、执法工作量安排

1、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上下半年各检查1次,复查率100%。

2、对烟花爆竹零售点、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和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上下半年各检查50%,复查率100%。

以上为我局日常安全执法检查计划,国家、省和市另有安排的,按上级要求进行执法检查。

三、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在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履职情况、安全承诺制落实、“三项制度”建设、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设项目“三同时”、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方面开展执法检查的基础上,根据重点行业企业特点,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一是检查“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相关安全设施的配备、检修及运行情况,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化学品场所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中毒、防泄漏设备设施和检测报警设施的配备、检修及运行情况,严查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大型和高度危险的化工生产装置未安装紧急停车系统而擅自生产等行为。二是检查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检、维修作业中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特种作业票证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三是查处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开工建设、投入生产运行,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评估未通过或评估不实而继续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四是加强对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备案,应急救援队伍的建立,应急救援演练、员工安全防护培训、自救逃生训练,应急防护装备及救援器材配备、维护的检查。

(二)烟花爆竹。查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经营网点违反防火、防雷、防静电规定和标准,库管员、守护员未经安全培训、无证上岗,有关人员违反安全作业规程,违规存储烟花爆竹产品,机动车在库区不使用阻火帽、在库房内违规拆装烟花爆竹包装箱,未按规定建立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系统,违规经营、储存超标非标烟花爆竹产品,以及违规经营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产品和非法烟花爆竹产品等行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未取得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发现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线索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查处。

(三)工贸企业。围绕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责任、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及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项目建设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设施设备检测、重大危险源备案、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演练、现场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四)职业健康。以粉尘、高毒物品和有机溶剂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作业场所治理为重点,检查企业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设、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职业危害告知、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职业健康体检、检测评价、日常监测的落实情况,职业病防护设备和设施、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和管理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始终把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执法为民,关爱生命、预防为主融入到具体工作中,既要做到“严字当头、命字在心”,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又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服务,努力实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以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为契机,以执法带动普法,更加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和事前预防,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依法治安水平。进一步强化“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对查出的问题,列出清单、卡死责任、限期整改,盯紧盯死隐患销号,最大限度地消除隐患、防范事故。

(三)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依法办事、宽严相济、过罚相当和教育惩处并重的原则,不以罚款为目的,把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整改隐患、防范事故作为执法和处罚的核心目标。既要坚持依法处罚、当罚则罚,又要克服为罚款而罚款、简单粗糙的执法方式,还要防止出现当罚不罚,走过场、送人情,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要把执法的各环节,包括执法计划、检查过程、立案审批、集体研究、处罚决定、案卷管理等全部纳入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不断提高执法质量。

(四)严格执法考核。采取每月汇总、季度评议、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各股室执法计划的落实、执法数量和质量(包括执法频次、到期整改率、到期复查率、事故情况、抽查合格率、案件评查、行政执法复议、信访等)、执法风纪、执法效果等方面情况进行考核,落实奖惩。

(五)严守廉政纪律。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落实执法人员廉政建设责任。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廉洁自律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执法权力运行,坚持依法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和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树立安监执法人员良好形象。

2016森林防火检查调研工作方案
人大执法检查计划 第七篇

为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全镇《森林防火条例》执法检查,夯实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基础,真正使森林防火工作重心下移,整体推进和全面提高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的能力,经主席团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森林防火执法检查。现制定如下调研方案:

一、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3月6日—11日,准备工作,制定调研方案、召开动员会;

第二阶段:3月12日—16日,开展对村社区森林防火执法检查、视察调研;

第三阶段:3月17日—18日,各组将调研成果形成书面材料交镇人大办;

第四阶段:3月19日—22日,镇人大办汇总资料,形成全镇调研报告;

第五阶段:3月22日—4月中旬,迎接先人大到镇开展检查调研;

第六阶段:4月中旬—9月底,整改落实

二、检查内容

(一)贯彻实施《森林防火条例》所做的主要工作

1.村、社区宣传贯彻森林防火条例的情况;

2.护林防火指挥机构及队伍建设情况;

3.护林防火责任制的建立及防火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4.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及火源监督管理情况;

5.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扑救准备情况;

6.组织扑救及灾后处置情况。

(二)《森林防火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把执法检查作为总结成绩、查找不足、促进工作的契机,认真总结在宣传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过程中所做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建议。镇人大主席团要积极配合,组织衔接好在本区域的执法检查,为执法检查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二)深化宣传。各村、社区要把这次执法检查的过程作为进一步宣传《森林防火条例》的契机,加大宣传力度,抓好《森林防火条例》执法检查过程中的宣传报道,力求做到报道及时准确、深入充分,以增强执法检查的影响和效果。

(三)注重实效。执法检查组要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学习《森林防火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围绕检查重点,深入基层、实事求是、务求实效,努力提高执法检查质量。对应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各村、社区要及时整改,进一步推动《森林防火条例》在全镇的深入贯彻实施。

2015关于开展档案法律法规执法情况自我检查报告
人大执法检查计划 第八篇

第一篇:关于开展档案法律法规执法情况自我检查报告

市人大、市档案局:

根据《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市档案局关于开展全市档案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们对我局的档案法律法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落实

多年来,我局领导非常重视档案工作,确定了一名副局长分管档案工作,且把档案工作纳入了领导工作议事日程。设立了综合档案室,配备了专职档案员,且保持了人员相对稳定。根据需要在各科室、队、站共确定了17名同志从事兼职档案管理工作,形成了以综合档案室为中心的档案管理网络。为了使我局档案能更好地发挥作用,实行了各门类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局领导经常听取档案人员的工作汇报,遇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及时解决。2015年为解决档案存放拥挤的情况,投入了1万多元购置了档案密集架、专用文件柜,用于存放档案和案卷目录,改善了档案房设施,保证了档案的安全,便于管理和查找利用。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为提高我局干部职工的档案意识和档案知识水平,我局在每年的学习计划中,专门安排了一到二次的《档案法》专题学习,并将《档案法》的学习纳入局普法教育规划,通过学习,提高了干部职工对《档案法》的认识。能自觉为档案工作服务。专职档案人员积极参加市档案局组织的档案工作业务培训,以提高档案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健全制度,强化管理

依照《档案法》和《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制定和完善了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在工作实践中,我们相继完善了:立卷归档制度;档案保管制度;档案统计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档案利用制;档案保密制度;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等等。并根据新的档案管理要求,重新修订了"文件材料分类方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即"三合一"制度,基本做到了分类科学,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的划分准确。使我局的档案管理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制度不仅是挂在墙上,写在纸上,而且落实在了行动上。在档案保管制度上,我们严格按借阅登记制度办事,不管是谁,也不管工作多忙借阅档案都要履行借阅登记手续,保证了归档文件材料的及时归档和档案的安全,全局干部都能自觉遵守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这已经形成了一个良好的风气。

四、坚持标准,完善种类

案卷的内在质量是衡量档案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因此我们在案卷的质量上尽量做到组卷合理,保管期限划分准确,卷内文件材料排列条理,卷内目录整洁清晰,备考表、案卷封皮填写完整清楚。努力使案卷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更重要的一点是,我们把案卷质量工作做在平时,关口前移,由兼职档案人员严格把关,如在公文拟写过程中杜绝用红笔、铅笔拟写,注重文件材料底稿留存等。

为使我局档案门类齐全、完整,我们加大了对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电子档案,科技(设备)档案,会计档案的搜集整理工作力度。以前我们的照片档案就是放在影集里,没有文字说明,如果要查阅某一事件的照片档案非常困难,经过档案人员的努力,查阅了大量的文件和记录,将所有的照片都补填了详细的文字说明,达到了照片档案管理的规定和要求。

五、加强编研,搞好服务

开发利用档案信息是整个档案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目的,也是档案管理工作的中心任务。针对这一中心任务,我局档案人员努力在提供服务上下功夫,做到了服务热情,周到。我局的档案反映了市经济建设的具体的资料,因此利用历史资料相当频繁,在市政府编制十五规划时,政府有关人员在我档案室查阅了大量的全市宏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等多项指标的资料,这些指标的取得为计算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速度起到关键作用。在做好档案利用的同时,我们编写了《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文件汇编和专题汇编等。为档案的开发,方便、快捷利用奠定了基础。

我局的档案工作,在市档案局和各位领导的关怀和支持下,经过全局干部职工和档案人员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档案法制建设和档案管理硬件设施方面仍然存在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学习《档案法》,提高档案意识。随着我局办公条件的改善,我们也将进一步改善档案管理条件,加大档案管理现代化力度,扎扎实实地继续做好档案管理的具体工作,提高服务意识,不断改进档案管理工作方法,使我局的档案管理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经过自查我局档案执法检查得分98分。

第二篇:关于开展档案法律法规执法情况自查报告

关于开展档案法律法规执法情况自查报告

县档案局:

根据《进一步加强全县档案工作的意见》(武委办〔2015〕60号)文件精神,我们对我乡的档案法律法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落实

多年来,我乡领导非常重视档案工作,确定了一名副书记分管档案工作,且把档案工作纳入了领导工作议事日程。设立了综合档案室,配备了专职档案员,且保持了人员相对稳定。根据需要在各办公室共确定了2名同志从事兼职档案管理工作,形成了以综合档案室为中心的档案管理网络。为了使我乡档案能更好地发挥作用,实行了各门类档案集中统一管理。乡领导经常听取档案人员的工作汇报,遇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及时解决。为解决档案存放拥挤的情况,我乡购置了档案密集架、文件柜,用于存放档案和案卷目录,改善了档案房设施,保证了档案的安全,便于管理和查找利用。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为提高我乡干部职工的档案意识和档案知识水平,我乡在每年的学习计划中,专门安排了一到二次的《档案法》专题学习,并将《档案法》的学习纳入乡普法教育规划,通过学习,提高了干部职工对《档案法》的认识。能自觉为档案工作服务。专职档案人员积极参加县档案局组织的档案工作业务培训,以提高档案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健全制度,强化管理

依照《档案法》和《四川省<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制定和完善了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在工作实践中,我们相继完善了:立卷归档制度;档案保管制度;档案统计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档案利用制;档案保密制度;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等等。并根据新的档案管理要求,重新修订了文件材料分类方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即三合一制度,基本做到了分类科学,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的划分准确。使我乡的档案管理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制度不仅是挂在墙上,写在纸上,而且落实在了行动上。在档案保管制度上,我们严格按借阅登记制度办事,不管是谁,也不管工作多忙借阅档案都要履行借阅登记手续,保证了归档文件材料的及时归档和档案的安全,全乡干部都能自觉遵守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这已经形成了一个良好的风气。

四、坚持标准,完善种类

案卷的内在质量是衡量档案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因此我们在案卷的质量上尽量做到组卷合理,保管期限划分准确,卷内文件材料排列条理,卷内目录整洁清晰,备考表、案卷封皮填写完整清楚。努力使案卷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更重要的一点是,我们把案卷质量工作做在平时,关口前移,由兼职档案人员严格把关,如在公文拟写过程中杜绝用红笔、铅笔拟写,注重文件材料底稿留存等。

为使我乡档案门类齐全、完整,我们加大了对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电子档案,科技(设备)档案,会计档案的搜集整理工

作力度。以前我们的照片档案就是放在影集里,没有文字说明,如果要查阅某一事件的照片档案非常困难,经过档案人员的努力,查阅了大量的文件和记录,将所有的照片都补填了详细的文字说明,达到了照片档案管理的规定和要求。

我乡的档案工作,在县档案局和各位领导的关怀和支持下,经过全乡干部职工和档案人员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档案法制建设和档案管理硬件设施方面仍然存在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学习《档案法》,提高档案意识。随着我乡办公条件的改善,我们也将进一步改善档案管理条件,加大档案管理现代化力度,扎扎实实地继续做好档案管理的具体工作,提高服务意识,不断改进档案管理工作方法,使我乡的档案管理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八一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第三篇: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自我检查报告

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自我检查报告

各位代表: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部署,我局于8月中旬开始着手开展县人大代表评议我局行政执法的准备,并对2015年1月以来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回顾,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文体行政执法评议的各项准备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我局进行行政执法评议,是对我们文体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的一次全面监督和检查,体现了人大代表对我县文化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人大的评议,对于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和勤政廉政水平,加强和改进我县的文化逵?a href='/zongjiebaogao/gongzuozongjie/'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工作,积极、有效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们十分珍惜这次机会。自县动员会议以来,我局切实抓好了“迎评”各项工作,做到思想重视、组织保障、行动到位,确保评议工作规范有序进行?/font>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对于这次人大行政执法评议,我们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在年初就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在局系统会议上进行过专题部署落实。在接到浙象人大[2015]23号《关于组织县人大代表评议县公安局、建设局、文体局、海洋渔业局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后,我局又专门召开了党政班子联席会议进行研究,并把这项工作列为一段时间内的中心工作。

(二)组织上保障有力。我们专门建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和县体育中心主任为副组长,机关科室、局属单位及局工、青、妇组织负责人为成员的文体局行政执法评议“迎评”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了上下联动、系统互动的组织保障体系。同时,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联系、责任科室。在此基础上,我们根据评议工作意见和调查组的要求,及时制订并行文下发了《县文体局行政执法评议“迎评”工作方案》,对行政执法评议“迎评”工作指导思想、行政执法评议的内容及时限、行政执法评议和“迎评”工作的方法步骤进行了明确。

(三)行动上落实到位。按照“迎评”工作方案,我们对各项安排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予以了落实。一是于8月20日召开了系统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对评议工作的思想认识,增强参与评议活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二是竭力协助、配合县人大常委会行政执法评议调查组的工作,在调查组座谈了解、实地走访等过程中给予了力所能及的协作和服务。三是广开言路,抓好自查自纠。实地走访了全县18个乡镇(街道)的人大,并向局行风监督员及有关县人大代表分别发放局机关和县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征求意见表,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收集意见和建议。对走访了解和问卷反馈的情况作统一梳理归纳,认真分析,进一步找准问题,剖析原因。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及时召开班子会议,认真研究对策,制定整改措施,做到边查边改、未评先改。9月7日晚,我局联合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对中心城区夜市非法音像摊点开展集中清查,当场查获并收缴盗版光碟400余张,一定程度上震慑了非法摊点和游商,同时有效规范了我县音像市场秩序。

二、2015年以来文体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近两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文化、体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依靠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努力,内强基础,外树形象,依法治文治体,使我县文体事业有了一定发展,文体综合实力有所增强,文体法治环境逐步形成。

(一)贯彻文体政策法规,强化依法治文治体

1、加强干部职工法律素质教育。我们把文化体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列入机关政治学习的重要方面和“四五”普法的核心内容,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系统上下“人人学法、人人知法、人人用法”的良好氛围。同时,在文化市场管理稽查人员中开展“周一学法日”活动,定期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有关文化体育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交流执法程序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及执法业务知识。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行政执法培训,通过考试持证上岗,不断提高执法办案人员的素质。

2、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一是坚持把文体市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程序、条件、收费依据和标准、办理时限等方面的承诺内容,公布予众,制度上墙,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还聘请了18名行风监督员,对工作人员进行纪律监督。二是强化便民服务中心文体窗口建设。把文体市场所有审批、核准、备案项目纳入县便民中心文体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实现“阳光”操作。三是以《行政许可法》实施为契机,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目前我局拟保留许可事项25个,撤销9个,废止行政许可规定15个,保留行政收费事项41个,目前正报县政府审批中。四是进一步严格工作规范。根据县人大、县政府关于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统一部署,我局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并制订《文化市场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局属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第四篇:关于检查我县《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

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筹建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范围内对《产品质量法》及相关的《计量法》、《标准化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的部署,县人大常委会结合xx实际,认真制订执法检查的具体方案,部署各阶段工作,督促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自查自纠,组织执法检查组对三个法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这次执法检查工作的特点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电视电话会议之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时研究部署《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工作,以“三讲”教育为动力,妥善安排执法检查和各项日常工作,提出了执法检查要“有声势、有重点、有成效”的总体要求。4月20日县人大办发出执法检查的通知,法律实施主体单位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其他相关单位主动投入自查工作,在自查的基础上,县人大组织执法检查组进行抽查。这次检查有如下特点:

一是把对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与学习宣传法律相结合。首先是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部份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三个法律及有关法规;接着于4月27日召开了县经委、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农业局、县商业行业办、供销社、烟草专卖局、粮食局、工商局、医药管理局等单位的干部学习法律和进行座谈。提高了我县生产和流通部门干部的产品质量意识、法制意识和对这次全省统一部署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宣传上,除了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三个法律外,烟草专卖局、商业行业办、粮食局等单位还结合自身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宣传。粮食局结合国家今年新公布的《稻谷规格品种收购质量标准和计价办法》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举办培训班。医药管理局将三个法律打印成册。农业局对农药、化肥经营者组织学习培训31人次。

二是检查重点明确。根据xx实际,在检查行政部门对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情况时,确定了三个重点行业,一是关系我县主导产业的食用菌生产原辅材料、塑料筒袋、竹制品生产销售行业;二是对关系人民群众人身健康、安全的行业如药品、食品、建筑材料行业;三是专营专卖如香烟、食盐、化肥农药经营行业。通过自查、检查以考察我县产品质量工作的情况。

三是以执法检查为动力,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各类违法案件。根据群众对市场牛肉注水的反映,质量技术监督局明查暗访,5月10日当场查获了一经营户在屠宰黄牛时注水的不法行为。商业行业办加大了生猪集中屠宰的宣传力度和工作力度,从4月26日开始对生猪屠宰市场进行一个月的集中整治。工商部门从5月20日起开展“工商百日执法大行动”,加大打击生产、流通领域假冒伪劣违法行为,查扣价值3万元的冒牌排气扇107台。

四是自查工作做得较细,面较广。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经委等10多个重点部门、重点行业向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汇报了自查情况,其他相关单位报送自查书面材料。

二、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成效

我县在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以增强领导干部和生产、经营企业的产品质量意识,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重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力度,加大产品质量认证制度和标准体系建设的工作力度,为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主要的成效有:

一是加强宣传工作,提高了全社会的产品质量意识。近三年来,每年的“3. 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九月份的质量月都举行大型现场宣传活动,开展产品、商品的质量咨询,受理消费者投诉,展示假冒伪劣商品。还通过印发宣传资料5000多册(份),举办各类培训班12期400余人次,组织法律知识竞赛等宣传教育方式,提高全社会产品质量意识和标准化生产重要性的认识。为企业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标准体系建设、计量检测工作打下了基础。

二是强化企业生产标准工作,促进企业产品质量提高。在工业领域,针对我县生产企业规模小、基础差、无标生产严重的实际,加大产品标准工作。全县133家(类)产品,有60%,计72家(类)产品无标生产。通过逐个企业、逐个产品制订完善产品标准体系,使工业企业执行标准从不足40%提高到96%,基本达到“消灭无标生产”的要求。在农产品领域,制订了第一个地方农业标准。《高架栽培花(厚)菇生产技术规程》,完成了受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委托对《香菇》行业标准的修订工作。

三是支持和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科学技术,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浙南铅笔厂、丰园公司两个企业分别生产的铅笔、刨花板产品执行标准达到国际标准。今年我县双枪竹木有限公司开展is09002 国际标准质量认证,目前已正式通过认证。在县人民政府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给予大力支持下,于6月底正式申请认证。通过抓典型,有力地推动了企业产品质量工作。

四是开展群众性的产品(商品)质量活动,提高全社会产品质量意识。工商部门和消费者协会通过评选“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和创建“打假维权、消费者满意街区”活动,提高全社会产品质量意识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产品质量工作。全县有14家企业被评为“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产品质量有较大提高。2000年抽签六个(类)产品122个批次,合格率100%的有水泥5个批次,化肥33个批次,竹筷2个批次;合格率90%以上的有香菇筒袋62个批次;麦麸18个批次合格率78%;不合格的有蛋糕2个批次。

五是认真执行工作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制度。质量技术监督局成立三年多以来,严格执行计量检定的法律规定,对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及时检定,共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9718台件。今年5月份开始,对液化气计量实行计量监证制度,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六是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违法行为,富有成效。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有关部门配合下,开展集中打击食用菌原料渗杂使假,去年查获渗假麦麸240多吨,端掉制假窝点5个。三年来共查处违法案件474件。工商部门去年共查处劣质食用菌原料麦麸370吨,石膏30吨,红糖2160公斤,酒精1280瓶,福尔马林1300瓶。烟草专卖局对卷烟市场管理以路上查处走私贩假为主,通过烟草专卖经营者户籍化管理,逐步走上了规范经营者进货渠道管理为主的市场管理,净化了卷烟市场。

七是加强了执法队伍建设。质量技术监督局从1996年10月份成立以来,工作条件、执法水平、技术装备不断改善。实行垂直领导管理以后,为改善技监局工作条件,县人民政府安排了条件较好的办公用房。成立了食用菌检测中心,配备了20多万元的设备。16名干部职工,经过省级培训,均取得执法资格证书。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了执法行为。

第五篇:关于检查我县《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

关于检查我县《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

义乌农村合作银行筹建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范围内对《产品质量法》及相关的《计量法》、《标准化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的部署,县人大常委会结合xx实际,认真制订执法检查的具体方案,部署各阶段工作,督促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自查自纠,

组织执法检查组对三个法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这次执法检查工作的特点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电视电话会议之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时研究部署《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工作,以“三讲”教育为动力,妥善安排执法检查和各项日常工作,提出了执法检查要“有声势、有重点、有成效”的总体要求。4月20日县人大办发出执法检查的通知,法律实施主体单位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其他相关单位主动投入自查工作,在自查的基础上,县人大组织执法检查组进行抽查。这次检查有如下特点:

一是把对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与学习宣传法律相结合。首先是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部份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三个法律及有关法规;接着于4月27日召开了县经委、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农业局、县商业行业办、供销社、烟草专卖局、粮食局、工商局、医药管理局等单位的干部学习法律和进行座谈。提高了我县生产和流通部门干部的产品质量意识、法制意识和对这次全省统一部署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宣传上,除了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三个法律外,烟草专卖局、商业行业办、粮食局等单位还结合自身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宣传。粮食局结合国家今年新公布的《稻谷规格品种收购质量标准和计价办法》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举办培训班。医药管理局将三个法律打印成册。农业局对农药、化肥经营者组织学习培训31人次。

二是检查重点明确。根据xx实际,在检查行政部门对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情况时,确定了三个重点行业,一是关系我县主导产业的食用菌生产原辅材料、塑料筒袋、竹制品生产销售行业;二是对关系人民群众人身健康、安全的行业如药品、食品、建筑材料行业;三是专营专卖如香烟、食盐、化肥农药经营行业。通过自查、检查以考察我县产品质量工作的情况。

三是以执法检查为动力,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各类违法案件。根据群众对市场牛肉注水的反映,质量技术监督局明查暗访,5月10日当场查获了一经营户在屠宰黄牛时注水的不法行为。商业行业办加大了生猪集中屠宰的宣传力度和工作力度,从4月26日开始对生猪屠宰市场进行一个月的集中整治。工商部门从5月20日起开展“工商百日执法大行动”,加大打击生产、流通领域假冒伪劣违法行为,查扣价值3万元的冒牌排气扇107台。

四是自查工作做得较细,面较广。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经委等10多个重点部门、重点行业向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汇报了自查情况,其他相关单位报送自查书面材料。

二、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成效

我县在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以增强领导干部和生产、经营企业的产品质量意识,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重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力度,加大产品质量认证制度和标准体系建设的工作力度,为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主要的成效有:

一是加强宣传工作,提高了全社会的产品质量意识。近三年来,每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九月份的质量月都举行大型现场宣传活动,开展产品、商品的质量咨询,受理消费者投诉,展示假冒伪劣商品。还通过印发宣传资料5000多册(份),举办各类培训班12期400余人次,组织法律知识竞赛等宣传教育方式,提高全社会产品质量意识和标准化生产重要性的认识。为企业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标准体系建设、计量检测工作打下了基础。

二是强化企业生产标准工作,促进企业产品质量提高。在工业领域,针对我县生产企业规模小、基础差、无标生产严重的实际,加大产品标准工作。全县133家(类)产品,有60%,计72家(类)产品无标生产。通过逐个企业、逐个产品制订完善产品标准体系,使工业企业执行标准从不足40%提高到96%,基本达到“消灭无标生产”的要求。在农产品领域,制订了第一个地方农业标准。《高架栽培花(厚)菇生产技术规程》,完成了受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委托对《香菇》行业标准的修订工作。

三是支持和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科学技术,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浙南铅笔厂、丰园公司两个企业分别生产的铅笔、刨花板产品执行标准达到国际标准。今年我县双枪竹木有限公司开展is09002国际标准质量认证,目前已正式通过认证。在县人民政府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给予大力支持下,于6月底正式申请认证。通过抓典型,有力地推动了企业产

2016交通行政执法督查工作计划
人大执法检查计划 第九篇

一、强化交通行政执法质量评查

评查内容: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情况;交通行政执法案卷(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其他等)办理情况;是否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情况;“96196”交通服务热线行政执法投诉办理情况;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情况;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说理式”文书执行情况;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水平情况。

评查办法:(3-5月份)监督规范行政执法情况;检查“五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测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基础情况;评查交通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情况。

二、注重交通法律法规研究学习

检查内容:《行政强制法》颁布实施后,交通运输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的清理、行政强制主体认定情况,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情况,网上执法程序、执法文书修改情况,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和建议等。重点检查《行政强制法》贯彻实施情况。同时,检查公路管理站《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执行情况;运输管理处从今年4月1日实施的新版《省道路运输条例》宣传贯彻情况。

检查办法:(8月份)检查交通运输各行政执法单位的相关台帐资料,并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抽查。

三、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执法基础知识、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和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

培训时间:(4-6月份)各单位要自行组织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更新培训、考试,迎接省交通运输厅开展的“交通行政执法技能大比武”活动。

四、推进交通行政执法结果公开

公开内容:涉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等案件办理结果。

公开程序:交通运输各行政执法单位在每月的3日前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结果报局政策法规科备案后集中上报市政府法制办予以公开。

五、确保行权网运及时公开透明

检查内容:行政权力库根据法律法规更新情况;行政权力事项的完整性(编码、事项名称、流程图、法定期限、承诺期限等情况);行政处罚裁量权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及调整运用情况;案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附件(包括审批手续完备的立案表及处罚审批表、行政处罚决定书、告知(听证)笔录、送达回执、执行票据等)上传情况;处罚决定书说理情况;对法制监督系统中发出督办信息的整改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交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网上备案审查。

检查办法:(全年)依托行政权力透明运行系统和法制监督系统、电子监察系统进行网上检查,视情形采取上门检查和抽取案卷检查。对不合格许可、处罚、审批等案件发起督办信息,实现网上交通行政执法监督的常态化。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的有关具体方案由局纪检监察室会同政策法规科组织制定实施。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作为交通行政执法单位平时考核与动态考核的一部分,其结果将列入交通运输系统各行政执法单位年终行政执法工作考核的内容。

以上就是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带给大家不一样的精彩成考报名。想要了解更多《人大执法检查计划》的朋友可以持续关注中国招生考试网,我们将会为你奉上最全最新鲜的成考报名内容哦! 中国招生考试网,因你而精彩。

相关热词搜索:人大执法检查报告 人大强化执法检查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人大执法检查计划”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人大执法检查计划"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wendang/gongzuojihua/744066.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