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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2016-11-19 10:08:57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共9篇)青年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方案青年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方案【篇一】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实施方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政府教育厅(教委)、科技厅(科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教育局、科技局、财务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供大家学习参考。

青年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方案
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第一篇

青年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方案

【篇一】

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实施方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政府教育厅(教委)、科技厅(科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教育局、科技局、财务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实施方案》已经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议通过并报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发[2010]6号),培养造就大批优秀青年英才,根据《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实施(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任务分工方案》(中组发[2010]10号)安排和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着眼于人才基础性培养和战略性开发,提升我国未来人才竞争力,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学科领域,重点培养扶持一批青年拔尖人才;在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科研院所的优势基础学科建设一批国家青年英才培养基地,按照严入口、小规模、重特色、高水平的原则,选拔一批拔尖大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培养造就未来国家所需的高素质、专业化管理人才,从应届高中、大学毕业生中筛选若干优秀人才送到国外一流大学深造,进行定向跟踪培养。该计划分为三个子计划,一是“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二是“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三是“未来管理英才培养计划”。

二、实施原则

1、公平公正原则。在制定标准、选拔程序、确定人选等环节始终体现公平公正,做到标准科学合理,程序公开透明,人选优中选优,反对和杜绝拉关系、走后门等不正之风,为青年拔尖人才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竞争择优原则。健全青年拔尖人才选拔的能力和业绩评价机制,健全人才遴选和淘汰机制,完善社会化、竞争性人才选拔机制,充分依靠同行专家和社会力量,及时发现和推荐优秀青年拔尖人才,确保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3、循序渐进原则。根据该工程实施创新性较强的特点,采取先试点、后展开的方式推进。针对各子计划的不同要求,分别选取不同单位开展试点,培养对象选拔由少到

多,先行积累经验,逐步完善扩大。

4、分类指导原则。根据各项子计划作为完整项目独立实施的实际,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完善各子计划实施的评估监测办法,定期对整体计划进行评估、监测,加强社会监督,确保工程实施质量。

三、内容和措施

(一)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

每年遴选200名左右35岁以下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重点学科领域的青年拔尖人才,给予自然科学领域每人120一24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每人30一60万元扶持经费,支持他们开展自由选题研究、举办国际国内展演活动或参加国际合作交流和培训。

到2020年共培养扶持2000名左右拔尖人才。此项目由中组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二)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

吸引最优秀的学生投身基础科学研究,探索多种模式培养拔尖人才,形成创新人才培养的良好氛围,努力使受计划支持的学生成长为相关基础科学领域的领军人物,并逐步跻身国际一流科学家队伍。为每位学生提供40万元,作为聘请导师、参与课题研究、参加国际交流培训的经费。首批拟在全国10余所高校和若干科研院所选拔1200名大学生和研究生进入该计划,到2020年共培养12000名左右。此项目由教育部牵头,会同科技部、中科院等部门组织实施。

(三)未来管理英才培养计划

每年从应届高中、大学毕业生中筛选200名优秀人才,到2020年,计划选拔200名左右,列入未来管理英才库,为每位入选者提供65万元经费支持,设计培养方案,建立培养档案,进行跟踪培养,使他们既掌握现代管理知识又了解我国国情,既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又经历过艰苦复杂环境的磨练,为我国公务员队伍储备一批高素质、专业化的管理人才。此项目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共同组织实施。

四、实施步骤

(一)试点阶段。2011年到2013年。

任务:各子计划根据各自实施办法制定试点方案开展试点,探索计划推进中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根据试点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和管理办法。

(二) 全面实施阶段。2013年到2020年。

任务:各子计划按照实施方案确立的总体目标逐年落实青年英才培养任务。2015年,对各子计划进行中期评估;2020年,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总体评估。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领导下,成立由中组部牵头,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科院、中国工程院参与的青年英才开发计划部际协调小组,负责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实施计划。自2011年开始,每年由子计划牵头单位总结实施情况,各单位共同参加进行评估,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人才壬作协调小组。

(二)经费保障

该计划由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给予支持。建立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经费保障机制,加强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三)政策保障

由各子计划牵头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计划实施所需政策,细化人才选拔、培养、使用和经费管理等有关规定,保障计划顺利实施。

【篇二】

高端会计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和重庆市财政局印发的会计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为加大重庆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力度,破解高端会计人才紧缺难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以培养重庆会计领军人才和青年英才为引领,以培养高级会计师、总会计师为重点,以培养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为基础,建设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梯次递进衔接的会计人才队伍,全面提升我市会计人才队伍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为推动科学发展、富民兴渝提供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要求,到2020年分类培养:精通会计业务、精于财务管理、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操作能力很强的重庆会计领军人才350人(其中:力争入选全国会计领军人才50人,具有国际资格的注册会计师50人);会计业务娴熟,善于财务管理,职业判断能力强,操作能力强的重庆青年英才600人;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高级会计人才及总会计师2000人;加大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培养,届时占会计人员的比例西部领先。

三、遴选条件和程序

(一)会计领军人才。取得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含通过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或者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执业5年以上,或者副教授以上职称(含会计学博士毕业工作2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具有本科学历,能够运用英语进行听说读写;财务部(科)负责人或后备骨干。本人申报、单位审查推荐;由市财政局组织对财会、英语和综合知识进行考试;再面试、综合审查评选;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确定培养人选。

(二)会计青年英才。取得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讲师等专业技术资格2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具有本科学历,能够运用英语进行听说读写。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获得全国会计师考试金银榜的考生,条件可适当放宽。人选确定方法同会计领军人才。

(三)国内领先高级会计人才。选择企事业财务部(科)长以上、高级会计师,年龄55岁以内,由本人报名、单位推荐,根据每年培养计划,综合平衡确定培养人选。

(四)总会计师。按照国务院《总会计师条例》,设置和任命的总会计师,年龄55岁以内,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由本人申报、单位推荐,综合平衡确定培养人选。

(五)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符合财政部规定报考条件的会计人员。

四、培养措施

(一)报考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和国际资格注册会计师,原则上在重庆会计领军人才中筛选,并适当开展考前培训。对获得全国会计领军人才的,除享受重庆会计领军人才政策支持外,由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表彰。

(二)会计领军人才培养3年,会计青年英才培养2年。实施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培养,并与会计专业硕士项目(MPAcc)有效对接。培养期间实行量化考试和淘汰机制。培养期满经考试合格后,由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和培养院校颁发证书。取得重庆会计领军人才和青年英才的,优先向国有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推荐使用;入选人员纳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库管理;优先向有关部门推荐作专家;优先安排会计财务科研课题并适当给予资金支持;可提前两年参加高(正高)级会计师考评。

(三)完善正高级会计师考试评审方法、内容,适时增加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数量,提升正高级会计师质量。

(四)加大高级会计人才培养,按照国内领先水平设置培训内容,强化管理、理论、综合能力培养。对优秀学员颁发荣誉证书;优秀人才纳入市委组织、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库管理;向有关部门推荐使用。

(五)按照国务院《总会计师条例》,逐步实行总会计师资格认证,完善全市大中型

企事业总会计师设置,开展总会计师职能、专业、综合知识强化培养。

(六)结合会计师年龄、学历、职务和从事财会工作年限等,修订完善报考评审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鼓励我市高等院校开展高级会计师专业知识考前学习培训,积极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专业考试;总结完善高级会计师评审办法,强化专业技能、综合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等全面考察,增加高级会计师数量,提高质量;强化高级会计师综合能力再提升,结合高级会计师年度继续教育,完善培训方式和内容,明确学习任务目标,增强学习自觉性。

(七)实行自主培养和引进相结合,市财政局指导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定考前学习培训、考试合格激励、选送注册会计师到市内外培养提高和引进注册会计师的激励政策规定。

(八)鼓励我市符合条件的广大会计人员参加高校、网校专业学习培训,积极参加全国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选择优秀院校、网校供会计人员选择学习;对参加全国会计师考试获得金银榜的会计人员给予表彰。

(九)由会计主管部门(市财政局)、用人单位、培养对象个人共同承担培养经费。培养经费主要用于会计领军人才和青年英才、高级会计人才、总会计师的选拔、集中培训、讲座、科研、管理等项开支。单位承担的经费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十)各区县(自治县)、行业主管部门和人才使用单位,要主动如实推荐优秀会计人才,积极支持其参加学习、培训、讲座和调研活动,从学习时间、经费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行业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可据此规定原则精神,具体制定鼓励本行业和单位会计人才培养、激励和使用政策措施。

五、组织实施

(一)由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组成重庆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全市高端会计人才重大培养政策,指导重庆市高端会计人才的培养。

(二)高端会计人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制定重庆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开展重庆市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在市内外高等院校中选择培养机构,指导监督培养院校设计培养方案、实施培养和管理,向领导小组汇报全市会计人才培养工作。

(三)培养院校协助市财政局做好学员选拔、面试工作;具体负责培养内容设计、培养教学、调研指导、考核管理,全面落实重庆市高端会计人才综合能力素质提升,培养情况报告等工作。

(四)各区县组织、财政、人力社保部门,市级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会计人才的培养,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做好优秀会计人才推荐上报工作,营造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

重庆市教学名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第二篇

重庆市教学名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人才强教战略,培养高层次教育人才队伍,根据《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国家特支计划”)》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任务

坚持引育并重,把各级各类高层次教育教学人才凝聚到教育事业中来。从 2013 年开始,启动实施重庆市教学名师培养计划,每年重点培养支持 10 名左右长期从事一线教, 学工作,培养优秀青少年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在全市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的教学名师。到 2020 年,培养 100名重庆市教学名师,力争 15 人入选国家教学名师。

二、基本原则

(一)客观公正,竞争择优。遵循客观、公平、公正原则,统一遴选标准,规范遴选程序,严格评审办法,确保人选质量。

(二)突出高端,重点支持。重点遴选支持一批具有全市一流水平、领军才能的高层次教育人才。坚持以用为本、急需优先,通过专项经费、事业平台等政策,对基础学科、紧缺学科的高层次教育教学人才提供重点支持。

(三)统筹兼顾,创新机制。综合考虑各级各类学校不同层次教育人才特点,完善高层次教育人才发现、培养、使用和评价激励等机制,推动全市教育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

(四)注重实效,加强考评。建立健全考评体系,合理设置考评指标,突出考核重点,对人选进行科学考评。

三、遴选条件

【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重庆市教学名师应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学生和同行广泛认可,在教育领域和社会上享有盛誉,原则上在重庆市名师奖人选中遴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崇高的思想道德和无私的奉献精神,善于教书育人;

2.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勇于探索,大胆创新,有先进的教学思想,在教学方法和教学改革上取得突出成绩,作出重要贡献;

3.领衔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合理,具有高水平的教学教研团队,指导和帮助团队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对确立本校该领域教学的历史地位作出重要贡献;

4.所培养的学生中,具有公认的有较大社会影响和贡献者。

(二)普通小学、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推荐人选

必须具备的其他相关条件

1.所主讲的研究课或观摩课获得市级以上优质课程一、二等奖;

2.培养、指导青年教师作出积极贡献,所指导的教师在赛课中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或其他教学成果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

3.中等职业学校推荐人选应具有企业工作经历累计 3年以上,具备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近 3 年在企业兼任过相关技术(或管理)职务;

4.中等职业学校推荐人选应参加技能大赛或指导学生参加技能比赛,并获市级一等奖或全国二等奖及以上;或本人设计、发明的产品、工艺获国家专利,设计的作品被评为市级二等

奖及以上;

5.市内同意推荐的同学科或相近学科特级教师或中学研究员级教师、中专研究员级教师不少于 3 人(其中 2 人为本区县外教师)。

(三)高等学校推荐人选必须具备的其他相关条件

1.本科学校推荐人选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 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96 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高等学校工作经历原则上不低于 20 年,且具有 1 年以上国外留学经历;高等职业学校推荐人选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相关企事业单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近 3 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不少于 180 学时/学年;

2.教学效果好,主讲课程在全市乃至全国同领域具有较大影响,自编或出版有本门课程(基础课、公共课除外)的高质量教材,有先进的教学方法,学生总体评价好,指导或帮带青年教师成绩突出;

3.教育教学取得公认成果,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近 3年公开发表教育教学相关论文 3 篇以上,或编著有价值的学术著作 1 部以上(获教育部三等奖或市政府二等奖),或主编经省级以上教材审定委员会通过的教材;

4.同意推荐的同学科或相近学科专家不少于 3 人(其中 2 人为本校外专家);

5.担任 4 年以上的校级领导原则上不作为推荐对象。

四、遴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各地各单位负责本地本单位教学名师推荐工作。符合条件人选可结合自身条件提出申请,按规定进行申报。

(二)资格审查。所在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就申报内容的真实性签署意见,按申报要求推荐人选。

(三)专家评审。市教委聘请同行专家(含国内同行知名专家),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按照重庆市教学名师培养计划相关要求,对申报人进行初评,提出建议人选名单。

(四)组织审定。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按有关程序研究确定人选。

(五)公示公布。对审定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正式向社会公布。

五、支持措施

重庆市教学名师支持周期 3 年。对成果特别突出、贡献特别巨大的教学名师,可连续支持 2 个周期。

(一)支持教学名师参加理论培训和考察学习,到国境外访学研修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学术交流活动。

(二)支持教学名师承担重大教学科研项目、重点学科任务和国际交流合作项目,支持教学名师建立、扩建教学创新团队。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国家教学名师和重庆市教学名师到国际、国内学术组织任职,优先推荐作为市党代会代表、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人选。【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四)入选国家教学名师和重庆市教学名师计划的,纳入市委直接掌握联系的高级专家范围。

(五)入选国家教学名师计划的,按照国家特殊支持经费标准,市财政给予同等经费支持。入选重庆市教学名师计划的,按 30 万元/3 年给予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经费资助。入选国家教学名师和重庆市教学名师计划的,所在单位或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配套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入选重庆市教学名师计划,且又入选其他市级重大人才专项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经费资助政策。

六、考核评价

(一)市教委会同相关部门,对教学名师加强考核。各用人单位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加强对教学名师日常管理。

(二)考核采取年度报告、中期评价、终期考核等方式进行。第二年进行中期评价,第三年进行终期考核,根据终期考核结果决定是否进行第二个周期支持。年度报告由教学名师本人据实撰写,报所在单位和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中期评价和终期考核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三)中期评价不设硬性指标,以主观评价为主,邀请有关专家重点考察教学名师的教育教学情况。终期考核注重实绩,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对教学名师进行评价考核,重点对教学名师的师德表现、教学创新、课题研究、教学成果及学生评价等情况进行认定。

七、组织实施

(一)市教委会同相关市级部门设立教学名师评选平台,负责计划实施。

(二)对教学名师实行动态管理,凡违反师德规范和职业规范、产生不良影响,以及因个人原因不能发挥作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从下一年起不再提供支持。

(三)建立科学的评审专家选择、回避制度和评审工作监督机制,对计划的组织实施进行全程监督。

(四)首批重庆市教学名师评选工作,于2013年年初启动。

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第三篇

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中组发[2011]24号)

中组发[2011]24号

培养造就一批又一批优秀青年人才,是一个国家赢得和保持持续竞争优势的关键。为加强人才的战略性开发,提升我国未来人才竞争力,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重点学科领域,每年重点培养扶持一批青年拔尖人才,根据《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实施方案》,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目标任务

青年是祖国的未来,是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兴旺发达的希望。源源不断培养造就一大批青年拔尖人才,促使各类青年英才脱颖而出,对于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保持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实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就是要对那些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专业水平、年龄在35岁以下并有很好发展潜力的青年拔尖人才,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制度,重点扶持、跟踪培养,促使一大批青年拔尖人才健康成长,把他们培养成为本专业领域品德优秀、专业能力出类拔萃、综合素质全面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形成我国各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的重要后备力量。

计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分期分批组织选拔。每年遴选200名左右35岁以下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重点学科领域的青年拔尖人才,给予重点培养支持。到2015年共培养1000名,同时开展计划的中期评估。到2020年,通过10年努力,共培养支持2000名左右的青年拔尖人才。

二、选拔原则

1.兼顾不同学科领域。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着眼于培养未来各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为使各学科领域均衡发展,凡是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学科领域的青年人才,都可以参加该计划。

2.坚持专业潜力优先。专业潜力关系到青年人才能否取得真正高水平、创新性的专业成就。青年拔尖人才计划重点考察申请者的专业发展潜力。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重点学科领域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并在学习工作中表现出较强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是计划重点支持的对象。

3.推动体制机制创新。通过实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进一步创新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使用、激励保障机制,探索建立以品德、能力和业绩

为导向的社会化人才评价发现机制;设立专门经费,对青年拔尖人才成长实行长期稳定支持;支持青年拔尖人才独立承担或主要参与国家重大工程或建设项目,营造鼓励青年拔尖人才自由探索、潜心研究、勇于创新的研究环境。

4.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入选计划的青年拔尖人才必须具有很强的研究水平和创新能力,具有很好的发展势头和较大的成长空间,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并建立严格的考核淘汰制,确保选拔出来的青年拔尖人才的质量和水平。

三、条件要求

入选支持计划应为具有中国国籍、全职在国内工作的青年拔尖人才,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 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2.具有博士学位或突出专业水准,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

3.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专业成就及荣誉称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4.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有很好的学术、艺术发展潜力;有志于在一线潜心研究,建功立业。

四、选拔认定

青年拔尖人才的选拔认定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为尽可能地多地把优秀青年人才推荐上来,选拔工作采取“多方推荐、组织评审”的方式和步骤:

1.推荐和申报。人选产生采取以下方式:一是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负责推荐本地区优秀青年人才参加评选。中央国家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本部门或本行业优秀青年人才的推荐工作。二是由国际国内具有较高声望和公信力的知名专家学者直接推荐优秀青年人才。青年人才可根据自身条件,按照有关规定填写申报材料,向有关部门、专家提出申请。

2.资格审查。青年拔尖人才评选工作小组对推荐人选的条件、资格进行审查。

3.专家评审。由青年拔尖人才评选工作小组聘请各领域内知名专家对青年人才的申报材料进行第一轮评审,提出初步人选。邀请国际国内一流专家,采取面试等方式进行第二轮评审,确定入选名单。

4.讨论认定。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综合考虑专业均衡分布等要求,由青年拔尖人才评选工作小组讨论确定最终入选名单。

5.人选公示和公布。入选拔尖人才计划的人才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后,正式向社会公布。

五、支持方式

由中央财政对入选的青年拔尖人才提供一定时期内的稳定经费支持,用于青年拔尖人才开展自由选题研究、举办国际国内展演活动或参加国际合作交流和培训。

1.支持周期。3年为一周期。经专家考核和评估,对成果突出、培养前途大的优秀青年拔尖人才可以连续支持2个周期。

2.资金使用。赋予青年拔尖人才自主支配权,可用于承担前瞻性、预研性自主选题工作,购置急需中小设备等。

3.跟踪培养。制定出台《关于支持青年拔尖人才参与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和科技专项的意见》,利用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或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平台培养青年拔尖人才。

六、考核评价

1.考核主体。牵头部门会同参与部门负责拔尖人才的考核认定、中期评价、终期考核。推荐单位主要负责过程管理。

2.考核方式。为给获得支持的青年拔尖人才创造宽松的学术环境,考核方式采取年度报告、中期评价、终期考核的方式进行。第二年进行中期评价,第三年进行终期考核,并根据终期考核的结果决定是否进行第二个周期的支持。

年度报告由被支持者撰写并报推荐单位和主管部门备案,中期评价和终期考核由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3.考核重点。中期评价不设定硬性指标,以主观评价为主,可邀请有关专家对青年拔尖人才的研究作重点考察:正在从事的课题方向是否具有原创性,是

否真正瞄准国际前沿和高端;从研究进展看是否具备处于国际前列的发展潜力;工作是否按进度进行,是否能够保证足够的研究时间,等等。

终期考核要强调实际成果的产出,根据拔尖人才的领域采取分类评价的方式。重点从科研诚信、创新成果、持续创新能力三个方面考核,重点考核内容包括:成果的国内外同行评价情况,观点的原创性及学术价值,学术论文水平,成果应用的前景,研究团队建设运行情况等。

七、组织实施

1.中组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青年拔尖人才评选委员会,下设各专业指导组,具体组织实施青年拔尖人才的评选管理工作,针对不同重点领域制定相应的评选管理办法。

2.对入选的青年拔尖人才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不再作为计划人选,并从下一年起停止经费扶持。

3.2011年年底前起草完成工程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办法并正式启动。首批青年拔尖人才申报、遴选、审核、评选认定工作于2011年年底前完成。

渝府发〔2006〕17号关于印发《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第四篇

渝府发„2006‟1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实施办法‣已经2006年2月6日市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宏观管理,营造激励学习、积极创新的环境,培养大批

适应科技进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所称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具有初级以上职称、中专以上学历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本实施办法所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指对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知识和技能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改善其知识结构,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的教育。

第三条 继续教育坚持以人为本,以能力建设为中心,以国家需要、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逐步形成政府人事部门宏观管理、行业主管部门业务指导、单位自主组织、个人自觉参加、社会广泛参与的运行机制。

第四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国家人事部和市人民政府的要求,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各项继续教育活动的

开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继续教育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协调,制定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检查;

(二)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内容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集中培训学员的统一调训、组织具有示范性的继续教育活动;

(三)负责审定、发布专业科目的科目指南、培训大纲;

(四)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和发行;【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五)负责继续教育工作体系建设,搭建服务平台,整合各类社会资源,推进继续教育工作的社会化和市场化;

(六)主管本行政区域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表彰和处罚。

第六条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组织是本行业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负责本行业系统继续教育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协调,制定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检查;

(二)按照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组织落实公需科目培训和集中调训学员的选派;

(三)负责本行业系统继续教育培训需求分析,制定专业科目的科目指南、培训大纲,确定继续教育导向性内容,组织编写专业教材、课件,负责本行业系统高级研修班等专项继续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

(四)每一年度对本行业系统内继续教育工作进行总结,并向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五)负责本行业系统•继续教育证书‣的发放和登记管理;

(六)负责协调处理本行业系统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的问题。

第七条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在继续教育中的职责:

(一)贯彻继续教育法规,并根据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的继续教育规划、计划,结合本单位实际,具体落实本单位接受继续教育人员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学习;

(二)确定除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规定以外的,与本单位密切相关的学习内容;

(三)保证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以及在接受继续教育期间应该享受的权利;

(四)认真记载、考核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五)接受人事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三章 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享有以下权利:

【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一)获得每年累计不少于80学时的继续教育时间;

(二)在参加组织选派的脱产学习期间,一般应享受与本人在岗同等待遇(与本单位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有权就侵害其接受继续教育权利的行为向所在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或人事、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或申请仲裁。

第九条 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继续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完成每年不低于80学时的学习任务,超出的学时不逾年累计;

(三)按照与所在单位的约定,承担继续教育费用,达到约定服务时限要求。

第十条 专业技术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当信守协议,按照约定及时、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有争议,可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四章 内容与形式

第十一条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应适应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和市场对创新人才的需要,以培养高素质、创新性人才为导向,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专业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

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实施细则
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第五篇

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实施细则

(渝教高【2009】17号)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重庆市实际,特制订•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实施细则‣。

一、评估目的

(一)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促进我市高等职业院校不断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切实办出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努力培养社会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二)通过评估,全面了解学校的人才培养工作情况,分析和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产生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人才培养工作改进意见和建议。

(三)引导学校建立内部自我评价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等多方结合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四)加强对高等职业院校的宏观管理,逐步形成学校自主办学、政府支持指导、行业企业引领、社会各方参与的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体制,促进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

二、评估原则

(一)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

(二)学校自评与专家评估相结合。以学校自评为基础,专家评估相配合,专家与学校平等交流,共同分析查找问题,探究产生问题的原因及解决办法。

(三)静态与动态相结合。既要考察人才培养效果,又要注重人才培养工作过程,还要关注学校的发展趋势和发展潜力。 (四)全面了解与重点考察相结合。既要把握人才培养工作全局,又要抓住关键要素进行重点考察。

(五)评价与引导相结合。既要对人才培养工作状态做出判断,更要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提出建设性思路与办法。 (六)随机评估,提高效率,不搞形式,不给学校添加负担,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三、总体要求

(一)学校基本数据必须原始、准确、即时,具有真实性。学校应按教育部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要求及时采集数据,客观填报并即时更新维护•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

(二)专家评估民主、客观、公正,具有公正性。评估专家应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并注意体现学校的评估主体地位,与学校民主、平等地交流,查找人才培养的薄弱环节及其产生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办法。

(三)评估程序严密、合理,评估过程开放、透明、务实,具有针对性和科学性。 四、评估指标体系 见附2。

五、申请评估的基本条件

高等职业院校从有毕业生起至有三届毕业生前必须参加一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申请评估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学校须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规定的相关指标要求(见下表)。

核算教师总数时,兼职教师等非专任教师数按每学年授课160学时为1名教师计算,专兼教师之比无限制。 (二)实验、实习、实训场所(含合作共建)及附属用房生均占有面积(平方米/生)达到下表要求: 不具备申请评估条件的学校,应尽快加大投入,在有五届毕业生前须达到基本办学条件要求,参加一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同时,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将在其有三届毕业生后,至首次参加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前,逐年减少其20%的招生计划直至通过评估为止。

六、评估程序 (一)数据采集平台建设【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以下简称“数据采集平台”,见附1)建设是学校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数据采集平台是学校日常教育教学管理、自我评价和监控的主要工具,也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重要依据。学校平时须加强数据采集平台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全校各相关人员独立、即时地采集和更新数据,确保数据的原始、真实、有效、完整。每年10月份,学校将数据上报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全市汇总后统一上报教育部。数据采集平台要采用教育部公布的最新版本。

(二)学校自评

1.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正确领会评估实质。学校要组织干部、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有关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文件,准确把握评估的目的、意义,正确理解开展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基本精神和实质内涵。

2.对照评估指标体系,分析数据采集平台,认真总结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成绩,对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做出客观判断,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产生原因,研究提出解决的对策。

3.形成自评报告(字数不超过10000字)。 (三)评估申请 1.提出申请

学校应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市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时间安排的通知‣(渝教高„2008‟30号)中初步确定的评估时间,提前半年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提交评估申请。

2.提交材料

学校应在评估前提交以下材料: (1)正式评估申请公文;

(2)数据采集平台最新的原始数据;

(3)自评报告;

(4)学校“xx五”发展规划;

(5)学校专业建设规划或特色专业建设规划; (6)当年•招生简章‣。

以上(2)(3)(4)(5)(6)材料应一式10份,在专家现场考察前30天提交,同时挂到学校校园网上公示。 (四)专家评估 1.进校前预审

评估专家在收到学校的评估材料后,应仔细分析学校数据采集平台的各项数据,认真审阅学校的自评材料,查找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薄弱环节,并在进校之前提出预审意见。

进校前,专家组应根据评估工作需要和专家个人的情况进行分工,制订评估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开展评估相关工作。 2.现场考察

专家组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安排到学校进行为期3天的现场考察。现场考察的主要环节有听取学校自评汇报、实地考察、查阅原始资料、深度访谈、专业剖析、听教师说课、意见反馈等。现场考察方法以深度访谈为主。根据具体情况,专家组可以采取召开座谈会等其他考察方式。

在与学校进行平等交流、充分讨论、深入分析的基础上,专家组既要实事求是地肯定其人才培养工作的成绩,更要找出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探究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中肯、合理的建议。现场考察结束前,专家组应向学校反馈考察意见,并形成评估结论建议。

现场考察要将传统的“突击评估”改为“常态评估”,将“集中评估”改为“集中与分散相结合评估”,要在学校正常教学状态下随机进行。

2015拔尖人才培养计划
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第六篇

第1篇:拔尖人才培养计划

学校自一九九二年一月四日实施拔尖人才重点培养计划以来,我校青年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青年学科带头人脱颖而出。为进一步加大拔尖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东北林业大学名师英才工程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校“十·五”期间教师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学校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十·五”期间继续实施拔尖人才重点培养计划。现就选拔培养拔尖人才工作重新规定如下:

一、培养目标

学校通过拔尖人才重点培养计划的实施,力争用5年的时间选拔出80名左右年轻的优秀人才作为“拔尖人才”进行重点培养和扶持,经过几年的努力,使学校重点建设的各学科领域都有一批年富力强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并且使他们都成为本学科领域国内知名的专家、学者,从而保证我校重点建设的各个学科能始终保持国内领先地位。

二、选拔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求实、科学民主的治学作风。

2.团结容人,有与同代人及隔代人合作共事的品格和献身教育、献身科学的无私奉献精神。

3.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学术思想活跃,勇于开拓创新,善于集思广益、博采众长,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

4.掌握两门外语,其中一门能熟练地进行学术交流。

5.能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从事教学活动。

6.具有博士学位,职称为副高职以上。

7.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8.在具备上述各项条件的同时,还须具备以下任意两条:

⑴ 5年获国家(科技进步、自然科学、发明创造、教学成果)三等奖以上1项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1项或省部级三等奖2项。以上各奖均应是获得证书并在课题中承担主要任务者。

⑵ 近5年独立撰写并正式出版有学术价值的专著或主编过由专业指导委员会批准出版的本学科全国统编教材1部。

⑶ 近5年在国际著名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在国内本学科领域最具权威的期刊杂志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或所发表的论文有一篇被SCI收录,有3篇被EI收录的。以上所发表的论文要求本人必须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⑷ 在国际学术机构担任职务;或在国内一级学会担任理事以上职务者。

⑸ 已经或正在使用双语进行教学者。

⑹ 近5年是国家级科研项目或国家及省部级各类科研基金项目的主持人,其个人独立支配的科研经费在1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科研项目,个人独立支配的科研经费在5万元以上者。

⑺在科技开发和科技成果推广中成绩显著,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为国家和区域经济做出突出贡献并被国内同行一致认可者。

三、选拔程序

选拔拔尖人才必须按以下程序进行:

1.根据选拔条件,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东北林业大学拔尖人才重点培养对象登记表》,学科或专业进行民主评议,然后由所在学院按照条件要求组织专家进行初评。

2.各学院经过初评产生的候选人要向学校人事与专家工作处提供《东北林业大学拔尖人才重点培养对象登记表》、代表其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以及鉴定证书、获奖证书、课题立项说明书等有关佐证材料。

3.学校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候选人在规定时间按规定要求要向评审专家汇报个人学习经历、工作业绩以及科研等情况,并阐明自己近3年的学术计划。同时还要回答评审专家的提问。

4.评审会专家评议讨论并投票表决。

5.学校对专家评审通过的人选进行公示。

6.学校批准公布。

四、选拔范围

拔尖人才选拔的范围包括学校规划确定的所有学科和专业。同时,学校特别鼓励教学科研人员在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以及边缘学科领域里寻找新的生长点。凡近年来在一些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边缘学科领域内有较为深入研究的教学科研人员符合上述选拔条件的,也可以按程序申报。

五、支撑条件与组织管理

1.为确保此项计划的顺利推进,学校将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东北林业大学名师英才工程领导小组”负责抓这项工作,由下设在人事与专家工作处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2.学校为确定的拔尖人才提供如下支持条件:

(1)为每位拔尖人才配备一台笔记本电脑。

(2)拔尖人才每月享受特殊贡献津贴100元。

(3)学校每年为拔尖人才提供1~2次参加国内重要学术会议的差旅费用。

(4)每年为拔尖人才提供500元书报资料费补贴。

(5)为每一位拔尖人才指定一名导师。

(6)对拔尖人才工作、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学校优先予以考虑解决。

3.对拔尖人才的任务要求:

拔尖人才不仅要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而且还必须完成下列科研任务:

⑴每年必须在东北林业大学中文学术期刊目录A类所规定的杂志中发表一篇学术论文或在国外著名学术期刊中发表论文1篇。上述发表的论文要求均应为第一作者,且必须是以东北林业大学名义发表的。

(2)3年内必须申请获得一项省部级科研项目,且本人必须为第一主持人,个人可独立支配科研经费在1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科研经费在5万元以上者。

(3)5年内必须出版一部高水平的学术专著;或获得一项省部级科技奖励。

4.学校的拔尖人才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考核,两年进行一次评估。完不成规定任务指标,经评估低于三分之二票数者,将取消拔尖人才重点培养资格,不再享受拔尖人才各种优惠政策。

5.拔尖人才在下面情况下将不再作为重点培养对象继续培养:

(1)经民主推选并经组织批准为学科带头人;

(2)年龄满45周岁;

(3)有严重的学术腐败问题和学术制假者;

(4)由于种种原因不宜作为拔尖人才继续进行培养者。

6.实施拔尖人才重点培养计划是我校在新世纪之初培养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的重大举措。各个学院要高度重视,千方百计为他们的成长创造宽松、自由、和谐的工作环境,并且要注意给他们压担子,让他们积极参加所在学科重大科研项目,安排他们到一些重要岗位上去锻炼,以增长他们的才干,培养他们的组织协调能力,还要积极为他们出国考察、访问及参加各种国内外学术交流创造条件,特别是要积极推荐他们到有关学术团体中担任职务,提高他们在国内的知名度。

六、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人事与专家工作处。

第2篇:拔尖人才培养计划

根据重庆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首批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渝委组〔20XX〕38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首批人选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数量

根据《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渝委组〔20XX〕28号),全市首批评选10名左右。各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申报,原则上申报人数不超过2名。

二、人选条件

(一)申报人选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

2.具有中国国籍,在市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重点企业等单位,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在岗人员;

3.具有博士学位或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

4.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1978年3月31日之后出生)。

(二)申报人选应符合以下3项条件的任意2项:

(1)作为主要参加人,主持或承担市级以上科技项目;

(2)作为第一作者,在SCI、SSCI、EI等国际著名检索系统收录的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及CSSCI源期刊发表论文4篇以上;

(3)成果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三)在技术转移和推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或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中成效突出,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优秀青年人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登录EMIS专家管理信息系统(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于4月30日前登录EMIS系统完成申报书、附件材料初审,并导出申报书和附件材料纸质件,加盖公章后报市科协组织人事部。

(三)资格审查。市科协对照条件要求,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上报市委组织部。

(四)专家评审。市委组织部组织权威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料评审、答辩评审和综合评审,提出建议人选名单。

(五)组织审定。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研究审定入选名单。

(六)公示公布。入选名单通过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公示后,正式向社会公布。

联 系 人:喻于洪

联系电话:63003086。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3号科协大厦16楼组织人事部

邮 编:400013

第3篇:拔尖人才培养计划

根据《关于做好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首批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渝委组〔20XX〕38号)精神,现就做好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首批人选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数量

根据实施办法,重庆市首批评选10名左右。我校拟推荐1-2名候选人。

二、人选条件

(一)申报人选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

2.具有中国国籍,在市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重点企业等单位,全职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在岗人员;

3.具有博士学位或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

4.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1978年3月31日之后出生)。

(二)申报人选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专业成就及荣誉称号,有一定社会影响。

1.自然科学研究领域人选,应符合以下3项条件的任意2项:

(1)作为主要参加人,主持或承担市级以上科技项目;

(2)作为第一作者,在SCI、SSCI、EI等国际著名检索系统收录的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及CSSCI源期刊发表论文4篇以上;

(3)成果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2.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人选,应符合以下3项条件的任意2项:

(1)作为主要参加人,主持或承担市级以上社科、人文研究项目,或作为主要创作者,承担市级以上机构主办的文化艺术活动;

(2)作为第一作者,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及CSSCI源期刊发表研究成果4篇以上;

(3)成果获市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三)在技术转移和推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或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中成效突出,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青年人才于20XX年4月20日前登录EMIS专家管理信息系统,客观如实填写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发表论文的首页及其引用情况的检索证明、国内外获得发明专利与奖项、国际学术组织或刊物任职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同时将申报书打印一式五份和装订附件材料一套交人事处师资科作为校内评审用。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

2015教师出国研修计划
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第七篇

教师出国研修计划一:东北林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计划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和有关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和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十二五”发展规划总体思路,围绕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目标,为追踪学科(专业)发展前沿,提高我校青年骨干教师的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东北林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计划(试行)》。

一、指导思想

东北林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计划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与我校合作开展的“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为基础,进一步加大青年骨干教师海外培训力度,加快教师队伍国际化进程,推进我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培养一批在学校各学科(专业)领域内起骨干作用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范围

主要从我校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和优秀年轻骨干教师中选拔;优先资助“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专业)和语言类教师。

(二)选派规模

根据学校与留学基金委签订的协议及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十二五”发展规划,学校计划每年选拔20名左右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

(三)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6-12个月;

(2)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12个月。

出国访学的期限一般要求应为12个月,其中语言类教师出国访学、研修的期限不超过6个月。

(四)留学国别(地区)

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

三、资助内容

学校与留学基金委联合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在外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赴英国的访问学者可申请1000英镑以内的Benchfee。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留学基金委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所需经费由留学基金委与学校共同负担,超出奖学金资助部分发生的费用由选派人员个人承担。

四、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和学校发展建设服务;

(二)应具有坚实而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科研实践经验,教学质量优秀,科研业绩突出;

(三)须在本校工作满3年,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受聘副教授(副研究员)岗位;

(四)申请时原则上须有明确的国外合作对象或已取得拟赴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

(五)外语成绩达到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员,在选派时学校优先考虑;外语成绩未达到合格条件者,可提供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成绩证明进行申报,此部分人员被录取后,需参加相关外语培训并获得合格成绩或在此期间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

(六)“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东北林业大学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人选”、“东北林业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引进计划人选”优先列入本研修计划;已受学校资助公派出国留学人员,不再受本计划资助。

五、选拔办法及申请受理时间

(一)选拔方式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基层单位选拔推荐,学校审核,留学基金委负责审批”的方式进行。各单位应按照学科(专业)建设发展及人才培养梯队建设需要审定申报人员所制定的研修计划,遴选排序推荐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学校根据单位推荐排序并结合学校整体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最终确定资助人选。

(二)申请受理及派出工作安排

(1)初审:学校发布申报通知,受理各单位及个人填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时间为每年12月初;

(2)确定资助人选:学校根据单位推荐排序并结合学校整体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最终确定资助人选,时间为每学年第一学期末;

(3)外语培训:确定的资助人选中有未达到留学基金委派出外语要求的人员需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或赴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进行外语培训;

(4)学校负责审核、录取及申报:学校根据申报个人提供的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邀请函(含意向性)及外语水平合格证明确定申报留学基金委人选,时间根据留学基金委通知安排确定;

(5)留学基金委确定录取人员:留学基金委审核申报材料后公布录取人员名单,时间为每年11月左右;

(6)派出:符合派出条件的被录取人员凭我校开具的派出证明即可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联系办理派出手续。申报个人根据各单位工作安排及邀请函时间尽快确定时间出国研修。

六、派出管理、考核及其他

(一)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为使被选派人员能及时派出,请各单位及申请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妥善安排好培训和出国期间相关学习和工作任务;

(二)被录取人员派出前应签订教师出国研修计划合同,办理出国(境)审批表及交存保证金等派出手续;

(三)被留学基金委录取人员应在6个月内出访,超过6个月,除特殊情况外,学校将取消其出国研修资格,改派他人;

(四)受资助人员不得随意放弃受资助资格,须按照留学基金委管理要求出访,出国期满需按时返校报到;

(五)出国人员办理完护照、签证等手续并获得留学基金委的离境机票后,在离校前将出国时间报告学校人事与专家工作处教师与专家办公室。如离境前仍未告知而擅自离境,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六)派出期间管理:

(1)派出人员应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合理制定在外访学、研修计划,紧凑安排学习任务,密切联系对方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导师,确保研修质量,尽快提高业务素质;

(2)派出人员抵达留学所在国(地区)后,一个月内将入学证明、居住地址告知人事与专家工作处;

(3)派出人员在外期间应每月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汇报思想动态、学习进展以及专业领域从事研究开展情况等;

(4)学校不定期与对方合作导师取得联系,了解派出人员工作、学习及生活情况,一经发现有思想不端、违法乱纪、松懈懒惰、长时间未与导师联系等现象,学校会根据具体情况上报留学基金委,直至终止对派出人员资助并取消其余下出国期限;

(七)回国考核:

(1)期满回国人员应提供带有对方合作导师签名的出国期间个人表现鉴定书;

(2)回国人员撰写出国期间学习总结和学术成果报告(附学术成果);

(3)所在单位根据回国人员的出国期间个人表现鉴定书、鉴定意见,结合回国人员完成出国前研修计划情况进行综合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人事与专家工作处;

(4)回国人员应分别以出国期间研修学科(专业)领域专业知识,出国期间业务总结、感想和体会为主题在本单位作学术报告;

(5)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承担双语教学的能力。

对于回国考核不合格人员,学校不再资助任何形式的出国研修、访学,并将此次出国经历视为无效。

七、本办法由学校人事与专家工作处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教师出国研修计划二:优秀青年教师出国进修计划

一、目的

按照“一流学校、一流师资、一流课程”的原则,学校选派优秀青年教师至国外知名高校,学习本专业前沿课程,拓宽国际学术视野,孵化国际化课程。派出教师应根据学科建设需要,结合个人学术研究方向,设定学术发展规划,积极投身教学科研工作,在较短时间内成为学术骨干。

二、任务

1、派出教师以旁听形式全程学习一门本科高年级或研究生专业课程,进修结束回校后用于教学研究。

【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2、派出教师在外进修期间,应参加一次高质量的国际研讨会,了解相关领域的最新发展。

3、派出教师应利用国外学术资源,为已(拟)承担的科研项目做好资料收集等工作。

4、派出教师应积极协助学校物色、联系引进人才的人选。

三、要求

1、派出教师在进修结束回校后,应向所在单位汇报进修成果,并提供课程考勤证明及参加国际研讨会的邀请函。

2、派出教师在进修结束回校后,应通过学校组织的出国进修成效考核。

3、派出教师在派出前应与人事处签订派出进修协议,在进修结束回校后应完成协议规定的服务期限。该服务期限不能抵冲派出教师原先与人事处约定的其它服务期限,两者应累加计算。

四、名额与期限

自2001年至2015年,学校每年选派1—2名优秀青年教师至国外知名或一流高校进修。进修派出分春季和秋季两期,每期5—6个月。

五、年龄

派出教师的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

六、待遇:

1、学校全额保留派出教师在外进修期间的每月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

2、派出教师通过出国进修成效考核后,学校向其发放在外进修期间50%的每月校内基本岗位津贴。

3、学校向派出教师提供一次经济舱往返国际机票和办理护照、签证等费用。

4、学校向派出教师提供1,000美元学习补贴(按汇率以人民币支付)。

5、派出教师若未通过出国进修成效考核,或违反派出进修协议,学校将视情要求其返回全部或部分学习补贴。

七、选派程序

1、每年3月初,教师经学校批准后报名申请,并提交出国进修计划。

2.每年4月初,学校组织遴选小组对申请人员进行遴选,确定派出人选。

3.每年4月起,派出教师落实前往进修的国外高校,完成国内相关报批手续,办理签证等事宜。

4.每年8月后或次年2月后,派出进修。

八、其它

20xx年起,本计划的实施视学校学科建设与发展的需要确定。

教师出国研修计划三:“青年教师出国研修计划”实施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学校“人才强校”工作会议精神,提升学校教师队伍学术水平,加快学校国际化进程,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学校近年来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实际,决定实施“青年教师出国研修计划”。

第二条本计划旨在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在三年内(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选拔200名左右青年教师到国外知名大学、学术机构进行研修学习,拓展学术视野,加快自身发展。同时推进学校与国外大学建立广泛的联系,开展经常性学术交流活动。

第三条本计划遵循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按照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审批、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程序组织实施。

二、研修类别与选拔条件

第四条研修类别

研修类别为:高级访问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攻读博士学位、合作研究、进修人员等。

第五条派出方式

派出方式分为国家公派和单位公派两类。

国家公派指经学校推荐,列入国家选派计划,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留学人员。

单位公派指按照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选拔,经学校审批,由学校资助赴国外进行研修的留学人员。

第六条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团结合作精神,有学成回国为学校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学术思想活跃,有固定的研究方向和明确的学术目标。

3.具有一定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能够用外语进行本学科的学术交流。

4.申请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须具备选派部门或接收方的具体规定。

三、计划实施程序

第七条制定计划

1.学校制定3年出国计划,各学院编制年度派出计划(一定三年):以工科为主的学院以本单位45岁以下专任教师人数的8%推荐拟派出人员;以理学和社会科学为主的学院以本单位45岁以下专任教师人数的5%推荐拟派出人员,经学校评审批准后列入本计划入选人员。入选人员和所在学院做好出国前期准备工作,保证人员按时派出。

2.列入学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计划”的人员,学校人事、外事部门和所在单位将努力创造条件,分期组织外语培训和考试,并协助个人通过各种途径积极联系、落实国外接收单位。

第八条派出渠道

1.本计划资助人员的35%通过学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的协议派出(如:“全额资助”、“西部项目”、“青年骨干教师1:1配套项目”等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项目)。

2.本计划资助人员的65%以单位公派形式派出。

个人联系国(境)外接收单位并获得对方资助,在收到外方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后,可向本单位提出单位公派出国留学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报学校批准后,纳入该计划。

第九条出国研修人员的派出

1.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政策派出。

2.单位公派留学人员按照“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管理。

各单位应积极协助拟出国留学人员联系国外接收单位,在收到外方邀请信后,及时做好工作安排,督促申请人按规定程序办理派出手续。

3.列入本计划人员在获得资助资格后,应及时到人事处办理有关资助手续。

四、计划管理

第十条出国研修人员须与学校签订《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国研修协议书》,同时须安排具有一定经济能力、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我校教职工为其国内保证人。保证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负经济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出国研修人员的国外管理

1.研修人员到达所赴国家后,应在一个月内向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报到,并将国外通信联系地址及时告知所在学院及学校主管部门。在国外学习期间应每三个月向所在单位汇报国外学习工作情况。

2.出国研修人员留学期满后应按时回校工作。学校一般不予延长留学期限,确需延长留学期限的,由本人在期满前三个月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上报人事处,办理审批手续。学校最多批准延期一次,期限不超过一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按留学基金委规定原则上不得申请延长留学期限。

第十二条出国研修人员回校后应以学术报告等形式向学院汇报工作,同时向学校提交书面总结、科研论文、科研成果报告等。

五、政策措施

第十三条出国研修人员的资助政策

入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按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学校签订协议执行。

入选单位公派留学人员,按照学校50%、学院30%、个人20%的比例承担出国研修生活费用。

第十四条留学期间的相关待遇

在批准的出国期限内,发给其基本工资,享受住房分配待遇;超期及延期人员,学校停发工资并停止住房分配待遇等。

第十五条入选国家、省部级、学校各类人才支持发展计划的留学人员,其留学费用及留学期间相关待遇按有关计划执行。

第十六条每年一月份,学校总结上年度出国留学工作,对工作突出的学院给予表彰奖励。同时按上年度回校人员的30%评选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对按期回校、成果显著的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发放生活补贴,具体发放标准为:

对以国家公派方式派出,受国家全额资助的回校人员一次性补贴人民币8000元;

对以国家公派方式派出,受西部项目、1:1配套项目资助的回校人员一次性补贴人民币3000元;

对以单位公派方式派出,受学校资助的回校人员一次性补贴人民币5000元。

第十七条学校从人才基金中每年预算30万元设立“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基金”,每年评选若干项创新项目,已回国和即将回国人员均可申请,项目评审通过后学校予以资助。

第十八条自20xx年起,1965年以后出生人员晋升教授职称,原则上须具有在国外知名高校或学术机构研修学习一年以上的留学经历。

第十九条学校希望留学人员以多种形式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学校的对外拓展贡献力量。

学校鼓励学有所成的留学人员邀请外方专家来校开展合作研究、讲学、项目开发和技术交流,参加我校重点科研课题的攻关、研究工作,举办重要国际会议或全国重要学术会议及开展其他学术交流活动。

第二十条学校鼓励各学院、学科充分发挥优势,采取交流、互换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与国外知名大学建立长期培训合作关系。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协助。

六、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计划所需经费由学校人才基金列支。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参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及管理实施细则》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2015师资队伍建设计划
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第八篇

第1篇:师资队伍建设计划

20XX—20XX年是我校在省部共建新平台上实现西部一流,全国高水平综合性师范大学奋斗目标的关键阶段。为了抓住这一战略机遇,用好用足国家和省上的扶持政策,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人才荟萃、富有创新活力的高水平师资队伍,支撑学校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校师资队伍现状,统筹学科专业建设需求、教育教学改革需求、特色强校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根据《西北师范大学20XX—20XX年发展战略规划纲要》的发展目标,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问题

“十二五”、“十二五”期间,学校坚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通过稳定、培养、引进相结合的人才工作措施和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教师的数量明显增加,师资队伍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学缘结构和年龄结构得到了整体性优化。20XX年至20XX年,教师人数从834人增加到1217人;教授从102人增加到224人;副教授从303人增加到379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从83人增加到261人,具有硕士学位教师从250人增加到583人,硕士以上学历教师比例净增29.4 %;教师中外校毕业者714人,占教师总数的比例达到59%。

师资队伍的数量增长和结构优化支撑了高等教育大众化以来办学规模扩大的需要,支撑了人才培养结构从师范教育为主向大力发展非师范教育、推动学校向综合性大学转型的需要,支撑了学校学科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的需要。

但是,目前的师资队伍建设状况与全国同类高校相比,发展速度仍显缓慢,师资队伍总量不足,现有教师教育和应用型专业师资已不能满足学校学科发展和办学规模的需要;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的学术带头人和拔尖创新人才数量偏少;具有博士学位教师的比例偏低,仅为21.4%;截止20XX年底,我校有国外学习经历的教师89人,仅占教师总数的8%,师资队伍的国际化水平偏低,职称结构和学缘结构有待进一步改善;学术团队建设滞后,部分学科梯队断层现象严重;40岁以下青年教师中具有副教授以上职务者比例仅为24%,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仅为18%,青年教师整体教学任务重、科研成果少、发展后劲不足。

二、指导思想与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人才强校战略在学校整体发展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地位;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和青年教师培养为重点,统筹学科建设需求、教育教学改革需求、办学特色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坚持数量目标与质量目标相结合,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紧紧抓住稳定、培养、引进三个环节,通过超前规划、学科带动、机制创新等措施,建立一支师德高尚、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富有创新精神的高水平师资队伍,为实现学校发展目标提供人力保障。

(二)建设目标

依托一批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创新基地和重大项目,努力构建人才集聚平台、成长平台和学术交流平台,用七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形成定位明确、层次清晰、重点突出、衔接紧密的师资队伍培养和支持体系。到20XX年,学校专任教师总数达到1400人左右,兼职教师达到100人左右,紧缺专业教师数量满足教学科研需求;具有博士学位教师人数达到55%以上,40岁以下青年教师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达到70%以上。拥有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为代表的国内外知名高层次学科带头人10名左右;在本学科方向享有国内外较高知名度的高水平学术带头人30名左右;在本学科方向享有西部地区较高声誉的中青年专家100名左右。

三、重要举措

着眼于数量增加和质量提升双重目标,实施师资队伍建设五大计划。通过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模式、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汇聚领军人才,打造创新团队,整体提升中青年教师的素质和师资队伍的国际化水平。

(一)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计划

20XX—20XX年,学校将实施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计划,设立“西北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储备基金”。通过引人与引智相结合的灵活思路,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提高我校人才聚集效应。

——根据学校建立的创新基地和创新平台,设置首席专家岗位和相应的专职科研编制,发挥科研创新平台、创新基地在汇聚优秀人才、培育学术梯队、产生重大成果等方面的聚集效应,吸引高水平人才来我校工作。

——设置10个左右特聘教授岗位,吸引学科领军人才。通过公开招聘、合同管理,面向海内外遴选一批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思维,能带领本学科在前沿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学科领军人才,规划学科发展,主持和组织重大科学研究工作,指导学科队伍建设和学术梯队建设。

——每年设置20个左右讲座教授岗位,吸引优秀学术带头人。依托国家人才引进“千人计划”及甘肃省“百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积极采取“成组引进”和“带项目引进”的方式,吸引一批具有国际较高学术影响的优秀学术带头人指导学科建设和学位点建设,整合学科梯队,培养学科带头人,指导、培养博士研究生,争取省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

——依托多学科集成的创新团队,吸引和培养100名左右本学科方向在西部具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专家。

(二)教师教育人才队伍培养计划

20XX—20XX年,学校将通过培养、引进和转型三个渠道,建设一支70人左右的以承担教师教育课程教学工作为主要任务的专业教师队伍,着力解决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结构性矛盾。

——定向培养。每年留出2个博士招生名额,定向培养学科教学论方向的博士研究生,通过七年的不间断培养,到20XX年学校定向培养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教育专业师资达到20名左右。

——积极引进。面向国际国内人才市场,以优惠待遇条件吸引10名左右教师教育学科学科带头人,开展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引进15名左右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教师教育专业毕业、具有较大潜力的优秀博士研究生;面向基础教育一线教师队伍,采取柔性管理模式,遴选15名左右具有丰富经验和一定的学科教学理论研究成果、具备高级职称的实践型专家兼职从事教师教育的教学科研工作。

——促成转型。积极推动具备普通专业和教育学或心理学两种学历背景的在职教师转换发展方向,通过短期进修培训和实践锻炼,转型从事教师教育工作的教师达到10名左右。

(三)青年教师培养计划

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旨在提升青年教师科研能力、培养优秀青年学术骨干、为未来学科领军人才的成长搭建平台。20XX—20XX年,学校将通过设立青年教师教学、科研培育项目等措施,创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条件;通过支持攻读博士学位、分批次进修学习,整体提升青年教师学历层次、学缘结构;通过给任务、压担子,激发青年教师自我发展、自动提升的危机感、紧迫感。

——实施青年教师科研能力提升计划。依托“青年教师科研项目资助计划”提升青年教师整体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到20XX年,培养100名左右具有独立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学术骨干,为青年学术领军人才的成长奠定坚实的基础。

——实施百名教学新秀培育计划。每年遴选15名左右在教学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的青年教师予以资助奖励,支持青年教师积极从事教学研究和教学创新。

——实施青年教师学历提高计划。每年选派30名以上的青年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每年引进30名左右的“985”“211”学校和著名科研院所应届博士毕业生来我校工作,使青年教师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达到70%以上。

(四)应用型专业师资建设计划

应用型专业师资建设计划旨在重新整合应用型专业师资队伍。20XX—20XX年,学校将通过引进、引智、转型、校企校地合作等渠道,建立起一支满足教学科研需求,具有应用型专业知识结构、学习或实践背景的高水平师资队伍。

——直接引进。吸引一批具有博士学位、实践经验丰富,又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实践型人才补充到相关专业师资队伍中。同时,从国内外科研院所选留一定数量相关专业的硕士(尤其是具有相关专业资质、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上应届毕业生来我校工作。

——采取柔性管理模式,面向社会聘任100名左右相关专业的实践型专家兼职从事应用型专业的教学工作。

——推动转型。遴选100名左右相近专业方向的在职教师,鼓励他们转换专业发展方向,通过短期进修、考取相关的资格证书等途径转为应用型专业师资。

——加强校企、校地合作,扶持应用研究创新,提高应用型专业教师的科技创新能力。

(五)师资队伍国际化成长计划

师资队伍国际化成长计划旨在提升师资队伍把握本专业领域国际前沿知识和信息动态的能力,提升国际交流合作和双语教学能力。20XX—20XX年,学校将通过选派留学、短期进修访学、与国外科研院所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邀请海外知名专家讲学等多种途径大力提高师资队伍的国际化水平,通过七年的建设,使我校教师具有国外留学、研究经历的比例达到30%左右。

——积极争取国家公派、西部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每年选派15名左右教师出国攻读学位、进修访学。

——设立中青年教师留学基金,每年选派30名左右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到国外高水平的科研院所进修深造,提升教师国际学术背景和整体素质水平。

——启动双语教学师资培养计划,选派100名左右从事双语课程教学的教师赴国外学习相关课程,提高双语教学水平。

——实施海外学者讲学支持计划,每年邀请一批国际知名专家学者来我校讲学,提高学校和教师国际学术交流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弘扬百年办学传统,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把“爱国进步,诚信质朴、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师大精神和百年办学的优秀传统作为师德教育的重要内容,贯穿在教师管理、培养的各个环节,贯穿在教师成长发展的各个阶段,引导广大教师继承扎根西部,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自觉融入学校建设西部一流、全国高水平大学的宏伟事业。

——修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突出对全体教师“奉公守法、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尊重学生、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团结协作”等方面的职业道德要求,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模范遵守学术道德规范,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

——加强教师业务培训。建立教师进修学习与日常培训、新聘期培训相结合的专业成长促进机制,引导广大教师自觉更新知识结构和教育理念,主动把握学科发展动态,主动进行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以高水平的科学研究支撑高水平的教学。强化对新上岗教师的岗前培训,使他们熟悉学校的发展历史和发展定位,熟悉岗位职责和相关管理制度,缩短适应期。

——建立师德考核评价制度、师德问题劝戒制度和师德评价结果运用制度。把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聘用的基本条件,作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岗位职责和业绩评价体系。认真落实《西北师范大学学术道德与学术行为规范(试行)》,保护学术环境,惩治学术失范。在晋职、评优、评奖中严格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

(二)构建新型师资管理模式和激励约束机制

——建立I类创新基地平台汇聚和培养人才、优化资源配置、创造重大成果的独立运行机制。实行学校直接领导下的首席专家负责制。创新基地平台具有科研活动、人才培养和科技资源分配的自主权。首席专家在国内外公开招聘,合同管理。实行创新基地平台人员准入制,通过平台招聘,将符合创新基地平台建设目标、科研基础好、合作精神强的学术带头人和研究队伍引进创新基地平台。创新基地平台实行以竞争和流动为核心的人事管理制度及科学合理的分配激励制度。首席专家和研究人员实行年薪制,采用工资加创新人才津贴的二元结构工资制度。

——打破人才部门和单位所有的壁垒,打破影响团队形成和发展的制度壁垒,支持教师跨学院、跨单位组建创新团队,形成优秀人才团队效应,带动教师队伍科研能力和协作精神的整体提升。

——创新教师业绩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校内津贴分配制度。坚持分类指导原则,按照不同教师岗位类型、不同学科类型、不同专业类型,分类设计岗位职责和业绩评价指标,确定相应的校内津贴发放标准;突出教师创造性业绩的权重,加大对高水平科研成果、获奖和应用性成果的奖励力度。

——充分发挥职称评聘的杠杆作用,按“科学评价为基础、岗位需要为前提、聘约管理为手段”的原则,激励教师努力钻研业务知识,提高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在学校师资队伍学历普遍提升的情况下,逐步提高职称评审中的学历等要求。

(三)营造稳定人才、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创设尊重人才,鼓励创新、兼容并包、和而不同的学术环境,靠实学校领导密切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扩大教师在办学治校方面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让广大教师在参与办学的各项工作中享受事业发展的乐趣,感受主人翁的自豪感和责任感。

——加大资金筹措力度,逐步提高校内津贴总量,增加教师收入。

——加快青年教师公寓建设,改善中青年教师居住条件。

——关注教师健康,对全体教师进行定期体检,精心组织系列体育活动,免费开放体育设施,组织、引导教师积极锻炼身体。

——办好附属中小学和幼儿园,为广大教师子女提供优质的基础教育服务。

(四)加大经费投入

设立1亿元的师资队伍建设专项基金,支持实施师资队伍建设五大计划。

第2篇:师资队伍建设计划

(1)建设目标

①大师级人才与高水平学术带头人引进和培养计划

引进和造就50名左右学科领军人物和高水平学术带头人。在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材料物理与化学、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轮机工程、水声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矿物加工工程等国家级及省部级重点学科领域,争取引进和造就两院院士3-4名,国家重大科技计划的首席科学家、长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杰出人才5-8名,以国家级和省部级教学科技奖励获得者、楚天学者等为主体的高水平学术带头人30名左右,柔性引进具有国际影响的世界著名科学家10名左右。

②国际化战略师资培养计划

提升师资队伍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以“211工程”三期建设单位为重点,通过校内-海外教授互访、加强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的选派力度等措施,培养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高水平学术带头人30名左右,具有创新能力的学术骨干100名左右。

③优秀创新团队培育计划

依托“211工程”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学科、科研基地和创新平台,重点建设10支左右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创新团队。在材料科学与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力争2-3支教学科研团队进入国家级教学科研团队建设行列或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建设行列;在机械工程、矿业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土木工程、通讯与信息系统、力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等领域,力争3-5支教学科研团队进入湖北省创新群体建设行列。

(2)建设内容

①大师级人才与高水平学术带头人引进和培养计划

1)学科领军人物和高水平学术带头人的引进(全职引进)

——国内重点引进两院院士、首席科学家、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学科领军人物,引进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作为院士、长江学者等后备人选进行培养。

——海外引进知名大学助理教授以上职务或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在本领域世界顶尖学术刊物发表论文并产生显著影响的高层次人才,使其成为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的后备人选。

——加强成建制的引进高水平学术带头人及其团队,使其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产出一流成果。

——加强高层次岗位招聘工作。对于长江学者、楚天学者、教授二级和三级等高层次岗位,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以此吸引一批有潜力的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

2)海外著名科学家的引进(柔性引进)

——继续加强材料复合新技术与先进功能材料、高性能船舶两个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的人才建设,引进海外大师级人才及团队来校工作,促进校内—海外人才实质性合作。

——投入专门经费建设一批海外著名科学家访问交流基地,引进具有国际影响的一流科学家来校工作,主要引进对象为诺贝尔奖及其它重大奖项获得者、国外知名的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国际学术组织或学术会议的主席或执行主席、国际知名学术期刊的主编或副主编、知名科研机构的首席研究员,通过他们来校工作带动学科发展和拔尖人才的成长。

3)学科领军人物和高水平学术带头人的培养

——集中校内优势资源对拔尖人才进行重点培养。对于院士、首席科学家、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申报层和后备层人选,学校加大投入,相关职能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在学科建设、基地建设、团队建设、申报重大科研项目、申报重大科研奖励、申请专利和成果转化、出版高水平的学术著作和发表高水平论文、开展国内外高层次的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招收优秀博士(后)、出国留学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扶持,使其尽快达到相应的申报水平。

——加强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等的申报工作。抓住两年一次的院士申报和每年一次的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申报的机会,争取在学科领军人才的申报方面有较大突破。

②国际化战略师资培养计划

1)校内—海外教授互访

——以“讲座教授”岗位、优秀海外青年学者访问实验室制度为平台,吸引世界知名大学或知名学科副教授以上的知名学者来校访问、工作。

——重点支持30名左右45岁以下、具有发展潜力的年轻教授与海外知名学者进行一对一的交流、互访,在国际前沿领域开展研究,使之成为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

2)中青年学术骨干出国研修

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全额资助和配套资助、学校公派等途径,选派100名左右具有博士学位、副高以上职务的学术骨干和管理骨干到国外一流学校(专业)留学,师从一流的导师,培养一批具有国际学术视野、能把握国际学术发展前沿与动态的学术骨干和服务于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的高素质管理队伍。

③优秀创新团队培育计划

1)人才建设。以“211工程”三期项目和学科群为基础,跨院系组建结构合理、层次分明的教学科研创新团队:

——团队负责人由两院院士、国家重大科技计划的首席科学家、“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等领军人物担任。

——学术带头人由主持过国内外重大教学科研项目、拥有重要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核心技术等人员担任。

——配置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年轻教授(副教授)、具有国内外学术经历的博士(后)作为主要学术骨干和学术发展力量。

2)条件建设

——通过科研基地建设、学科建设、队伍建设一盘棋的思想和捆绑投入的机制,给予每个创新团队专门的条件建设经费资助,实现“一流人才、一流装备、一流教学科研成果”的目标。

——加强项目型团队建设工作,对于承担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国际合作重大项目团队,学校给予一定的人才配套专项经费资助,支持团队骨干与海外人才的交流与合作。

3)机制建设

——实行团队负责人全面负责制,赋予团队负责人更多的用人权、分配权、考核评价权、学术自主权。

——在专业技术岗位聘任上发挥政策导向作用,把鼓励和支持原创性与基础性研究、培育和支持创新团队建设等作为聘任条件。

——学术评价上注重个人评价和团队评价相结合,注重团队建设、学科建设、国内和国际影响力等评价因素。

——对于领军人才及其团队,在分配上试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实现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待遇。

(3)预期成效

①通过人才队伍建设显著提升重点学科水平。发挥大师级人才和高水平学术带头人的人才集聚效应,通过引进和造就一流的学科带头人,来汇聚一流的队伍,提升学校的学科竞争力,推进“十二五”“211工程”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和一级学科博士点建设,实现学校“整体水平国内一流,部分学科水平国际一流”的学科建设目标。

②师资队伍的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师资队伍解决学科前沿问题、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解决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重大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得到提高,争取获得一批国家重大教学科研项目,取得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获得一批国家级教学科技奖励。

③师资队伍的国际视野、国际合作与交流能力、把握国际科学发展趋势及创新能力得到有效提高。

(4)建设资金预算及主要用途

资金需求:师资队伍建设项目经费为8000万元,主要来源于中央专项经费和学校配套经费,其中申请中央专项经费1000万元,学校配套经费7000万元。

主要用向:大师级人才和高水平学术带头人引进与培养基金4280万元,国际化战略师资培养基金2020万元,优秀创新团队培育基金1700万元。具体使用将与“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统筹安排。

第3篇:师资队伍建设计划

一、师资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

世纪更替,知识经济迅猛发展,国力竞争日趋激烈,科教兴国、科教兴省战略对人才的迫切需要,都对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校教师建设队伍的总体目标是:以加强重点学科、学位点探队建设为核心,以加快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思想业务素质为基础,以完善教师管理制度为手段,建设一支数量合理、素质优良、结构优化、充满活力、精干高效、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

二、师资队伍建设的总体思路

指导思想:根据《教师法》、《高等教育法》的相关规定,以建设一支结构合理,教学经验丰富,勇于创新,整体素质优良的实验教师队伍为目的。

师资队伍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实验室的课程结构决定了师资队伍构成的特殊性,病原生物学、医学免疫学、细胞生物学与遗传学几门学科共同发展,老实验教师多,新人少,传帮带作用难以实现;师资队伍还存在的突出问题:1、待遇及生活工作条件达不到应有的标准,加上市场经济的冲击,导致教学积极性削弱,师德观念淡薄,责任心不强,队伍还不够稳定。2、高学历教师比例偏低,加上新师资中高学历者偏少,不足以抵消非自然减员因素,使学校培养压力增大。3、学校事业不断发展,教学任务加重,教师疲于应付,许多科研能力很强的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水平,阻碍了科研型实验教师形成和人才的培养。4、缺乏学术人才,学术能线断层严重,导致承担科研项目的力量薄弱,进一步制约了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3、建设内容及措施:⑴以老带新,以中年实验教师为骨干;

⑵全部达到本科以上学历;

⑶高级职称比例达到50%以上;

⑷每学科培养1名科研型实验教师。

为了实现建设目标,其措施一加强对实验教师的政治思想教育,树立教书育人的观念,热爱教育事业;二是提高专业和教学水平,组织教师学习高等教育的有关法规,转变观念,适应高等教育的要求,鼓励中青年实验教师提高学历,拓宽知识,积极探讨高等教育的教学方法。根据学院的培养计划,每年争取安排1名教师脱产学习进修,培养骨干实验教师,提高实验教师的能力和水平。三是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相关教研室开展科研活动,提高实验教师的学术水平,参加相应的学术活动,按要求完成其内容。力争实现每年1—2项校级及校级以上的科研项目,使更多的实验教师成为教学科研齐进的实验教师。

三、实验室建设

实验室建设是学校学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高素质强能力应用型人才的主要途径。搞好实验室建设不仅有利于提高学校综合办学实力,而且有利于增强学校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整体功能,对于稳定和吸引高层次人才,争取各级各类科学研究项目,面向社会开展多样化服务,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次实验室建设规划的制定,要以迎接省教育部组织的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为契机,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精神,实是求事地分析目前各学科、专业实验室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不足,准确分析实验教师高素质人才培养对实验教学工作的需求,借鉴兄弟高校实验室建设的成功经验,科学地制定20XX至20XX年实验室建设规划。现根据本实验室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设目标

建设与创建一流省属综合性大学目标相一致,体现先进性、科学性和思想性,布局结构合理,学科特色鲜明,组织功能完善,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等功能于一体,能满足不同科类本科学生实验教学需求,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适应人才培养模式转变与深化教学改革需要,具有学研产一体化特征的实验体系。通过一次性规划,2至3年的逐步建设,使本实验室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学科专业及专业基础实验开出率、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比例及开放性实验室数达到或超过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的良好标准。

二、基本原则

实验室总体规划要体现先进性、科学性和合理性。规划制定过程中应体现以下基本原则:

1、观念要更新。

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体系,把转变教育思想观念大学习大讨论及教学改革研讨成果运用于实验室规划制定过程之中,按照有利于实验教师高素质人才培养,有利于提高本实验室专业科学研究水平与授学能力,有利于稳定和吸引高层次人才,有利于发挥本专业的优势与特色,来构建实验新体系。

2、目标要明确。

按规划的总目标及学院发展规模,根据实验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需求,科学合理地确定生物学实验室的功能、用途和规模。

3、设备要先进。

根据培养需要,以及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要求,在实验设备的选型上,要科学定位实验设备的技术档次,保持设备的先进性和适用性。

4、布局要合理。

在实验室布局上,贯彻一体化发展战略思想,统筹考虑学科、专业、课程建设,考虑培养目标、科学研究与开展社会服务,兼顾不同层次教学需要。 贯彻“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结合学科的科研基础及实力,统筹学科发展方向,突出研究重点,整合队伍实力。结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调整及区域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求,增强实验室的社会服务功能。 在布局上还要做好内部实验设备、资源的统筹工作,科学合理地配置实验设备和实验用房。合理安排,防止不必要的重复建设。提倡综合利用,提高综合效益。

5、模式要创新。

在实验室的建设模式、管理模式、人才培养模式以及运行机制方面,要根据不同学科发展规律,积极探索、大胆创新。要加强实验室队伍的建设,重视实验技术人员的培养、培训。 要根据教育教学改革需要,积极探索实验教学体系改革,建立适应创新性人才培养需要的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和管理运行机制,大力开设创新性、设计性实验,达到或超过评估要求。

6、特色要鲜明。

根据规划确定的学校特色,充分发挥学校所处的特殊地域优势,结合各学科专业优势,在统筹学科发展方向,突出研究重点,整合队伍实力时,一定要突出鲜明的学科特色,以特色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

第4篇:师资队伍建设计划

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实现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所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根据示范校建设目标和教育厅关于师资队伍建设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工作回顾

1、师资建设力度大,覆盖面广

1健全管理机制。学校实行签约聘任的全员合同制、强调责能勤绩的结构工资制、严格考核的优胜劣汰制,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管理机制。

2强化教师培训。组织教师参加了各级各类培训学习和学术交流活动198人次,其中9人参加了中职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派教师外出参与专业实践活动93人次,有78名教师外派到合作企业进行为期1个月轮训;19名教师通过培养成长为“双师型”教师;学校投入61.9万元对省市校级专业带头人进行培养,专业带头人梯队基本形成。

3注重师德师风建设。学校建立健全了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和全面提高素质的“四全”教育模式,把社会责任、纪律观念、质量意识、团结精神融入教师的教学内容,坚持年度考核,对不合格教师,实行“一票否决”,终止聘任。切实把好引进、管理、教育等各个环节,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师资队伍建设成效显著

根据学校建设目标,实施相应的措施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有师资队伍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逐步趋于合理,教学、科研水平不断提高。学校现有教师239人,专业课教师195人。高级职称34人,另有6位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省级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3人,市级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9人,市级课程教研组组长5人,兼职教研员6人。队伍结构得到了进一步优化,形成了老中青相结合的学术梯队,并呈良好的发展趋势。

2015医院人才培养计划
重庆市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第九篇

第1篇:医院人才培养计划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院卫生技术人员的总体素质,促进医院的发展,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优质的中医药医疗卫生服务,依据《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五年规划》,结合医院的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医院的人才现状

“十二五”期间,为提高人员的素质,医院加大了继续教育和人员进修的工作力度,强化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举办了多层次学术讲座,并邀请院内外知名专家、教授来院讲课,为医院的人才成长营造了一个较好的环境。人才建设取得一定的进展,基本满足了现有临床的人才需求。到20XX年全院正式在编职工已达到280人,各类卫生专业人员242人,卫生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的比例为82.6%。其中医师类125人(不含口腔和麻醉科人员),护理类65人,检验类11人,药剂人员30人;在医师类人员中,中医人员占76人,占医师类60.8%,西学中33人,中医和西学中人员占医师类87.2%。在学历(学位)层次上硕士2人,大学本科98人,专科72人,中专60人,其他48人。

随着医院的发展,现有人才资源与医院发展之间的矛盾逐步暴露出来。主要是:1、医院现有正式在编人员数量严重不足,人才的供需矛盾比较突出,需要的卫生专业人才缺口较大;2、现有人员的整体素质仍不能满足医院发展的需要,业务能力亟需进一步提高;3、高层次学科带头人严重短缺,直接影响医院临床工作的开展,专业局限,难以支撑医院安全、高效、健康的运作,制约了医院的进一步发展; 4、人员的结构也不尽合理,中医人员偏少; 5、卫生专业人才的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人才使用、培养、评价或流动的机制尚未真正形成。因此,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的培养,大力开发医院的人力资源是医院建设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

二、人才培养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人才培养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思想,坚持人才兴院、人才强院的理念,按照全面提高和重点培养相结合,培养人才和引进人才相结合,结构调整和合理配置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切实搞好医院人才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充分调动医院人才的积极性,为医院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培养目标

1、积极推进全员职工培训。全面提高医院职工的学历层次。医院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全员培训率要达到90%以上,卫生技术人员的学历75%达到本科以上,15%达到专科水平。鼓励45岁以下具备本科学历的临床医师攻读硕士研究生。

2、培养5-10名具有坚实理论基础,丰富临床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的学科带头人;

3、培养10-15名具有理论基础比较扎实,临床经验比较丰富,中医特色突出的中医专科(专病)人才;

4、培养20-30名具有较好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基本知识和坚实中医经典知识的临床应用型人才;

5、引进10-15名医院急需的并具备专科特长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

三、主要任务

1、要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对医院现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要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培养的重点是加大理论研修、临床实践、学术交流及科研工作的力度。在理论研修上,要结合本人的学术特色和专业,精读本专业(含西医)相关的书目。在临床实践上,要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的全国重点学科或重点专科点进修深造,提高本专业解决疑难病症的能力。在学术交流和科研上,提倡跨省、跨地区交流,鼓励与上级和同级医疗机构合作,进行基础和临床课题研究。医院将积极创造条件,开通远程教育系统,定期举办培训班,进行科研课题的选项、立项及科研思路,科研方法等培训。

2、高度重视专科(专病)人才培养。实施中医专科(专病)人才培养计划。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要确定自身的业务主攻方向,逐步把精力转移到专科(专病)研究的方向上来。要结合自身特点,重点加大本专科相关理论的研修,全面掌握和熟悉本专业的古典医著及文献资料,同时要了解和掌握本专业的现代医学知识及发展趋势,在临床实践方面要到区内外相应的重点专科(专病)点进修提高,不断提高自身临床处置各种疑难病、多发病的实际能力,在科研方面鼓励与上级和同级专业人员共同进行基础与临床课题研究。

3、要切实抓好住院医师的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重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强化基础理论的培训,主要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定的课程设置,并要有相应的读书笔记。二是强化基本技能的训练,要采取院外培训和院内轮训相结合的办法,熟悉和掌握临床各科以及影像、功能检查及检验等医技科室的基本技能。三是要重视基本知识的培训,重点了解和掌握医院的各项医疗制度、基本医疗流程以及门诊和住院部管理的相关知识。

4、要积极引进人才。引进高层次临床人才是加快医院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引进人才的重点是医院临床急需并在短期内又难以培养的具备专业特长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同时,还将有计划地引进一些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人才。进一步充实医院的重点科室,切实保障内、外、妇、儿科始终具备有一定的人才优势。在未来五年中,拟引进中医药人才80名,其中硕士以上25名,本科35名,大专以上20名,其中中医类人才结构不低于60%。

5、继续加强医技科室人才的培养。医技科室人才培养的重点是加强理论学习,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能,并积极开展新技术,同时,要提高本专业的检查、检验水平,为临床诊断提供可靠的依据。

6、重视和加强护理人员的培养。护理人员培养要突出“三基”训练,强化无菌操作的意识,同时要及时掌握护理工作的新方法,把基础护理、临床护理、生活护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病人创造良好的治疗和生活条件。

四、政策措施

(一)切实加强医院人才培养工作的领导,增加经费投入。

人才培养事关医院的兴衰,高质量的人才是医院的核心竞争力。为此,医院要成立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医院领导和相关职能科室各司其职的人才培养工作机制,从组织管理上保障人才培养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医院要继续加大人才培养的经费投入,每年争取安排相应的资金作为人才培养基金。相关职能科室要分别制定《人才培训大纲》,以及《人才培训实施细则》,确保医院人才培养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建立和完善人才培养的评价和考核体系。

首先,要制定《人才培养考核评价标准》,考核评价的重点是理论研修、临床实践和科研能力,考核标准的制定要按照以上三个方面细化制定具体的标准。考核的方法采取考试和评审,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其次,要建立和健全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档案,将个人的技术自传、论著、考核考试的成绩、进修学习的鉴定、定期技术评定材料等列入档案内容,作为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使医院人才培养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学习专业知识的积极性,逐步使医院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三)深化人事、分配制度的改革,为医院人才培养工作注入新的活力。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是研究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结构比例的控制标准,完善以岗位聘用为核心的管理制度。要把人才的评价考核结果同岗位聘用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做到“能者上、庸者下”,打破岗位聘用只能上不能下的僵化模式,要逐步形成有序竞争的生动局面,提高医院的内在活力。

深化分配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强化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建立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医院绩效考核,以及绩效工资总额分类管理,切实把职工的职业素质、工作责任、技术能力、工作质量、服务水平、工作效率等方面的考核作为职工收入分配的重要参数。结合单位内部的分配,合理拉开绩效工资的差距。鼓励职工“讲学习、重能力、比贡献”,为医院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

(四)、积极引进人才,为医院的发展储备人才。

随着医院规模的不断扩大,人才的需求量将会有较大幅度的增加。积极引进人才是解决医院目前人才供求矛盾的重要措施。引进人才的关键是要严格选才标准,决不搞滥竽充数。结合医院现有人才的实际情况,今后五年,重点引进一批具有坚实理论基础、丰富临床经验、较强科研能力、良好医德修养的临床骨干,提高医院医疗技术水平,促进医院发展。

(五)、增加医院编制,为引进人才提供条件。

医院现有的编制是上个世纪90年代末核定的。现有编制已远远不能满足医院发展的需要。因此,争取增加医院的编制已成为医院发展的重要条件。要积极争取自治区卫生厅和自治区有关部门的支持,逐步把医院编制增加到与医院规模相适应的标准,为引进人才提供必要的条件。在争取扩编的同时,要改革医院目前的劳动用工制度,逐步建立灵活、便捷的用工机制,积极推行多种形式的合同制用工,为医院多渠道吸纳人才资源创造条件。

第2篇:医院人才培养计划

为努力提升医院的学科水平和综合能力,让我院一些专科学术水平完成三、五年内,在市、省内形成优势和特色,造就一批技术精湛、作风过硬的省、市医学重点人才,经医院重点专科、重点人才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决定对省重点专科、市重点学科,和院重点专科建设和省、市、院级重点人才,加强扶持力度并制订实施办法如下:

一、院设立重点学科、专科建设专项经费。

1、省、市级重点学科、重点专科给予上级经费数额相等资金匹配。(并视学科发展情况可适当增加)。

2、院重点专科给予15-20万元基础扶持资金。

3、重点专科开展重大新业务所需设备及病人医疗费用医院将给予支持。

4、基础资金的支出用于科室的业务发展和人才培养(学术交流、课题调研、资料费、提供出国考察经费等)。

二、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在人员调配上给予政策倾斜。

三、重点专科建设要明确一个主攻方向,针对关键技术问题,集中力量有所突破,从而形成专科优势。

四、可采取与省、及国内外高等医学院校、科研单位联合建设的形式,基础与临床紧密结合,专科建设、课题研究和人才培养共同发展,确保重点专科建设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和高效益。

五、重点专科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人才培养计划,五年内培养出2-3名年龄在45岁以下的业务骨干,逐渐形成结构更加合理的人才梯队。

六、加大重点专科的制度建设,为其创造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学术环境,切实做好人、财、物等配套和后勤保障工作,以保障专科建设目标的实现。

七、院重点专科建设、重点人才培养领导小组将对院重点专科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和目标考核,并签定合同书。每半年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照考核指标进行检查。未达标将给予警告,限期整改,考核仍不合格的不再列入院重点专科,并停止资助。

八、医院年终经考核对在实施重点专科建设工作中取得显着成绩的科室、学科带头人和有关人员给予表彰,对突出的科室和个人实行重奖。

九、院重点人才培养周期(二年内),给予基础扶持资金2万元。基础扶持资金用于开展科学研究,参加全国、省、市相关学术交流活动,出版专着,国内外进修学习、购买资料所需费用等(市重点人才每年可报销书报费1500元、院重点人才每年可报销书报费1000元)。

十、入选对象须和院签定培养合同,院人才培养领导小组将对其进行目标考核,每半年考评一次。评估考核的重点是学术技术水平、实际工作能力、学术地位、医、教、研工作业绩及培养经费使用情况。

十一、入选对象可聘请国内、外医学界相关专业着名专家作为自己的导师,定期给与课题、业务技术指导。

十二、医院每年将根据“人才培养领导小组”考核结果,对培养对象成绩显着者给与表彰和奖励,对贡献突出者实行重奖。对完不成考核目标者停止资助,实行淘汰制。

第3篇:医院人才培养计划

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培养造就一批拔尖创新型人才,确保我院医、护、技、研可持续发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未来五年人才培养规划。

一、新进人员人才培养

(一)医学院校毕业生

1、培养时间:五年

2、培养方式:对于刚毕业的医学生实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通过全面、正规、严格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使住院医师将在学校学到的理论知识转化为临床实际工作能力,为晋升高一级医师奠定坚实的基础。

3、培养人数:五年计划引进和招聘医学院校临床医学和医技相关专业毕业的硕士研究生100名,本科生100名(医技师可招聘部分国家统招全日制相关专业毕业的大专生)进入我院工作。争取五年内使我院人才基本满足临床、医技科室需要,并逐步形成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具体引进和招聘计划如下:

专业

学历

名额(人)

内科

硕士研究生

30

本科生

18

外科

硕士研究生

25

本科生

20

妇产科

硕士研究生

10

本科生

15

五官科

硕士研究生

5

本科生

10

儿科

硕士研究生

10

本科生

10

医学影像学

硕士研究生

6

本科生

5

医学检验学

硕士研究生

5

本科生

5

病理学

硕士研究生

2

本科生

5

麻醉学

硕士研究生

5

本科生

5

药学

硕士研究生

2

本科生

7

(二)护理专业毕业生

1、培养时间:三年

2、培养方式:对刚毕业的护士,实行规范化、轮转培训。通过严格、正规的护士规范化轮转培训,使新入院护士具有良好的护士形象和行为,能独立完成临床护理工作。

3、培养人数:五年内计划引进招聘护理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本科、大专、中专毕业生300人。争取五年内满足临床需要,并逐步形成结构合理的护理人才队伍。具体引进招聘计划如下:

专业

学历

名额(人)

护理学

硕士研究生

10

本科生

60

大专生

130

中专生

100

二、中青年在职职工的人才培养

主要采取一“派”、二“请”、三“联合”、四“提升”、五“创新”的方式进行。

1、一“派”:选拔在本院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培养前途的优秀中青年临床医生、技师,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优秀青年护师到省级、国家级医院相关专业进修学习,学习时间为三个月到一年。通过进修学习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拓展知识面,回院后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带动我院相关专业、相关学科的发展,提高医院的竞争力。派出学习人数如下:

类别

时间

省级医院

国家级医院

临床医师

1年

30人

10人

合计

150人

50人

技师

1年

15人

5人

合计

75人

25人

护士

1年

10人

2人

合计

50人

10人

2、二“请”:聘请国内知名专家到医院进行培训、授课、指导手术、会诊等,通过培训迅速提高医院某些重点学科和弱势学科的发展,提高医院的整体业务素质。计划每年聘请60名以上专家来院授课、指导工作,5年共聘请300名专家。

3、三“联合”:即通过攀亲联合的方法,与上级医院联合办院,建立密切的业务联系,寻求上级医院技术方面的支持和人才培养方面的支持。目前已与千佛山医院建立合作伙伴关系,计划五年内再与省内几家知名大医院,甚至国内某些知名大医院建立这种关系。通过上级医院给予我们业务方面的支持,培养一大批业务骨干,学科带头人,在国内、省内、本地市“叫得响”的名医,打造一批泰安市及省级,乃至国家级的名牌专业。

4、四“提升”主要指学历提升和继续医学教育,鼓励在职工作人员通过自学取得高一级的学历。争取五年内专业技术人员中具备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达20%,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达80%;另外,有计划的选派业务骨干、学科带头人参加国家级、省级相关专业的短期培训班、学术交流会等,了解国际、国内医学发展动态,掌握本学科新的医学知识、新的诊疗方法和一些前沿性学术动态。计划每年选派100人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班、学术交流会,5年内选派500人参加这种形式的学习。

5、五“创新”,继续开展临床、护理、医技创新项目评选活动,为年轻人提供干事创业的平台。通过创新激励活动,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促进人才的成熟和人才壮大,促进医院各项工作上水平、上台阶。每年进行一次“十项创新项目”评选活动,五年评选出五十项高水平、高质量的创新项目。

三、其他类别的人才培养

主要是指行管、后勤人才的培养。在新的形势下,医院运行机制上具有明显的市场性与经营性,以及内涵建设上的质量效益的要求,使医院管理作用和后勤保障工作显得重要。只有搞好医院科学管理,和完善的后勤保障,才能使医院各系统功能放大,才能提高医院的医疗技术水平、医疗服务水平,才能给医院带来明显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才能使医院的正常经营与发展得到保障。计划5年内选拔10名有医学专业基础、有管理素质的人员到相关部门和医院学习医院管理方面的知识;选拔20名有培养前途的后勤人员到相关部门学习相关专业技术,为医院提供一流的管理人才和后勤保障人才。

第4篇:医院人才培养计划

为进一步组织实施卫生院在职卫生人员和在岗乡村医生培训,使医务人员的业务综合素质有大的提高,适应新形势下医疗卫生工作的需求,争取所有卫生技术人员达到相应的岗位标准,特制定本制度及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筹,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为目的,适应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培训方式:

1.积极参加省级、市级、县级举办的各种培训班。

2.选送医务人员到各级医院进行进修培训学习。

3.利用网络系统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学习。

4.鼓励参加各种学历教育。

5.医院举办业务学习讲座。

6.订阅相关医疗专业知识的杂志。

三.培训要求:

要围绕教育、培训、准入、稳定等环节,探索建立卫生人员培训的长效机制,要制定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坚持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重、短期培训和长期培训结合,统筹安排人才培养工作。强化能力培养,使医务人员适应农村基层卫生工作的需要。

要进一步组织实施农村在职卫生人员和在岗乡村医生的培训,建立定期进修学习制度。

加强社区卫生人才培养,把社区卫生人才培养作为工作重点,开展全科医师的规范化培训,逐步建立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培养一批全科医学人才。

要把适宜技术推广与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将适宜卫生技术作为基层卫生人员在职培训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技术推得开、有人用、留得住、起作用。

四.专业技术人才培训的原则

1.严格人才培训选拔标准,坚持德、智、体、技、能各个方面的要求。在选拔培训人员时,一定要选择政治素质高、品德优秀、身体健康、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或管理水平,并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德才兼备的人才,去参加进修培训学习。

2.对外出进修培训学习人员的选派,应结合职工民主推荐、医院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选拔符合标准的人员。

3.坚持医院技术梯队结构合理。在培训科室带头人或后备技术人才时,标准及起点要高,做到有计划、有目标,各专业岗位人才合理搭配培训,老、中、青技术人才结构合理,逐步做到整个医院技术力量结构合理,为使医院均衡发展提供人才力量。

4.坚持培养与引进相结合。吸引人才应创造条件,使本单位象磁铁一样把人才吸住、引来。医院在积极引进人才的同时,也应大力发展自身后备人才的培养,使医院成为培养人才的摇篮和人才施展才华的基地。

5.加大乡村医生的培训,每月召集乡村医生到医院进行集中培训,使乡村医生熟练掌握临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常见急诊疾病的抢救技术,临床必须掌握的技能操作,防疫妇幼相关知识等,使乡村技术力量有很大的提高。

五.人才培训的考核

对选送到省市县等地举办的培训班人员,在单位工作中进行相关培训学习内容的实际应用考核,是否将所学技术掌握,是否取得了实际效果,并纳入年终考核和绩效考核。并将所学知识利用医院业务讲座时间对单位全体医务人员进行授课讲座,将所学知识普及应用推广。

对选送医务人员到各级医院进行进修培训学习的人员,进修期间暂发放70%工资用于进修学习。进修学习结束时,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进修人员所学知识在临床中的应用进行为期半年的不定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决定其余30%工资的发放和相关费用的报销,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对医务人员平时参加的网络学习、继续医学教育、医院的业务讲座、报刊杂志等途径所学业务知识,医院结合“三基”考核训练对医务人员进行平时业务技能知识考核,使之所学有用,对平时学习长抓不懈,创造医院良好的学习氛围。

第5篇:医院人才培养计划

20XX年-20XX年是我院建设与发展中的关键时期,医院规模占地面积扩大,核定床位预计从目前的420张扩大到700~800张,因此,加大人才培养、加快人才队伍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医院正从加快人才引进、储备和培养,并通过学科建设而全面提升整体医疗技术水平,为在同行中体现实力强、管理好、经营活的竞争优势而不懈努力。规划如下:

一、宗旨

医院以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学科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质量为核心、人才是关键,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省市卫生事业“十二五”规划,在市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医院总体规划分步实施,通过人才积聚、人才创新、强化学科建设、注重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以适应桐乡及周边地区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需求,解决“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

二、目标

规划设定五年中逐步达到三级乙等医院的人才储备和学科建设的各项标准;五年内造就一支既有科研思想又有较强临床技术水平的临床科研人才团队;通过竞争上岗特别是通过量化指标和凝聚力测定来确定科室负责人兼学科带头人,从而达到选好一个带头人,兴旺一个科室的目的。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以700张床位的三级乙等医院为标准,规划人才的引进、培养及合理配置:

1、职工人数:按700张床位,预计五年内职工人数逐步增加至1050人(目前670人,不包括退休返聘);

其中:①在编职工预计700-800人,编外人员预计250-350人(占20-30%);

②卫技人员预计750-800人,与床位之比为1.15:1(目前560人,与床位之比为1.33:1),行政管理人员80-100人(目前47人),工勤人员210人(目前165人);

③高级职称预计达110人(目前55人),中级职称达400人左右(目前215人);

④硕士生达15人以上(目前2人),本科生350人(目前190人)。

医技科室和护理人员大专以上学历占70%以上(目前60%)

2、五年内计划引进高级职称人才10人,招收临床业务人员80人左右,其中硕士生15-20人,分布为心内、消化、血液、呼吸、ICU、肾内科、儿科等重点临床科室,优秀本科生60人,分上在临床科室及病理、影像、检验、药剂等重点医技科室,临床重点专科五年内至少有1-2名硕士生,招收护理人员大专以上学历100-120等。招收卫生事业管理专业本科生1-2名。

3、五年内80%的重点专科要有正高职称。

4、年轻医生轮转及规范化培训100%达标,各科带头人及业务骨干对新同志做好传、帮、带,促使他们一年上路,三年成熟,五年成材,十年后成名。

三、措施与实施办法

1、设立人才培养基金,每年投入不少于**万。

2、每年选送思想品质好、业务基础强、具有开拓精神的中青年技术人员去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外派进修要有具体的目标要求,进修回来后要实行考核考评,1-2年内开展新业务有实绩者给予奖励。

3、修改医院人才培养计划,、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科技奖励等有关规定,对在职取得本科、硕士学历学位者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在岗学习、自学成才,加大对获奖科研和中华级发表论文的奖励。

4、医护人员继续教育按省厅有关规定执行,年轻医生护理人员的三基培训与轮转培训须继续严格执行,医教科护理部继续加强考核制度,特别要强调操作技能规范化的培训与考核。

5、注重业务学习,定期开展专题讨论,大查房、大讨论、大会诊等,逐步形专业作风严谨、技术精湛的老中青相结合的技术人才队伍。

6、开展医院内训,每年聘请医院管理方面的专家老师来院培训,重点分对中高层管理干部的管理知识培训及对门诊、护理部及窗口人员的优质服务培训,充分展示管理干部的卓越领导力及人格魅力;全面提高医护人员应具备的职业素质与修养。

7、不断完善目标责任制,并由院领导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科室负责人的考核,重点是数量指标和凝聚力(管理、能力)的测定。对在科室管理中有突出贡献和较高评价的人员加大奖励。

8、加强对中层管理干部的培养学习,每年由分管院长带领外出至少一次的经验交流与学习,接受新的管理理念,提升管理水平,体现“管理出成果”,同时通过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发掘一些年轻后备干部、后备人才,不断充实到中层干部队伍中来。

医院在未来五年内除了实施人才战略,充分发挥人才优势外,还将增加设备投入,配备以科学规范的质量管理体系,努力协调好方方面面的关系,营造稳定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关心职工生活,稳定职工队伍。

全院职工要精诚团结,艰苦奋斗,战胜困难,在院领导的带领下一定会实现规模扩大、综合实力提高、基础设施完善、人才队伍结构合理、医疗技术水平提高、医院环境优美、管理科学规范的奋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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