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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情孕情工作计划

2016-11-21 10:23:45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环情孕情工作计划(共9篇)环情孕情检查工作制度环情孕情检查工作制度一、在B超检查前要求受者膀胱充盈,检查正确率要示达到98%以上。二、当年放环后要求育龄妇女在术后当月及第3个月、6个月、12个月各检查一次,以后每年检查一至二次,对来站进行孕情检查的育龄妇女凭证免去费用,本地育龄妇女环情检查免费。流动育龄妇女孕情环情检查,凭暂...

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为大家整理的《环情孕情工作计划》,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更多资源请搜索成考报名频道与你分享!

环情孕情检查工作制度
环情孕情工作计划 第一篇

环情孕情检查工作制度

一、在B超检查前要求受者膀胱充盈,检查正确率要示达到98%以上。

二、当年放环后要求育龄妇女在术后当月及第3个月、6个月、12个月各检查一次,以后每年检查一至二次,对来站进行孕情检查的育龄妇女凭证免去费用,本地育龄妇女环情检查免费。流动育龄妇女孕情环情检查,凭暂住证在江龙辖区范围内免费。

三、对查出有脱环、环位下移的对象,及时做好思想工作,换环或落实其它可靠节育措施。对查出早孕的对象,及时做好思想工作,换环或落实其它可靠节育措施。对查出早孕的对象及时做好思想工作,尽早采取补救措施。

四、为流动育龄妇女出具计划生育证明时,必须与身份证、本人核对无误方可出具,防止假冒人员顶替。

五、在B超检查时严禁作胎儿性别鉴定。

集中开展孕环情检查工作总结
环情孕情工作计划 第二篇

集中开展孕环情检查工作总结街道开展孕环情检查工作自年月日开始至月日结束,分集中查体和后期补查两个阶段。集中查体阶段自月日开始至月日结束,分三组,分别由街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与医院、医院联合开展,查体的主要项目包括查孕、查环、妇科B超、妇科常规检查、阴道镜检查、乳腺检查等。补查阶段自月日至月日,街道辖区内所有的社区根据本社区的查孕查环花名册,将所有的未查人员进行排查,发动所有的力量、尽最大的可能去查找每一个未查人员。经过两个多月的检查和排查,目前我街道集中查体率已达到85%以上,孕环情检查率达到99%。具体的工作总结及做法如下:1、责任分工明确。街道在集中查体之前与辖区内所有的社区计生主任签定查体协议书,协议书中要求集中查体率达到85%以上,并将其列入今年的目标考核当中。如果未参加集中查体的妇女必须由社区至少两名工作人员亲自尿检,不得出现虚假情况,如果因为虚假导致计划外的,计生主任自动离职。2、提高舆论宣传氛围。查体前2-3天在社区张贴查体通知;通过喇叭、广播进行宣传;街道统一发放《春季孕环情监测和生殖健康查体通知单》到社区,由社区发放到育龄妇女本人,告之其查体查体时间及查体中的注意事项;部分社区还利用短信群发通知。3、就近补查。

孕环情通知
环情孕情工作计划 第三篇

通 知

接西大街办【2012】110号文件通知,西大街街道办事处将在12月10日对我公司已婚妇女2012年度的第二次孕环情服务情况进行督察考核。因此对本公司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特做如下通知:

一、 本台所有49岁以内的已婚无孩妇女、一孩妇女、二

孩妇女和多孩妇女。(含聘用女职工)

二、 本台所有男职工家属(49岁以内, 在行政事业的除

外。

含聘用男职工

三、 上述检查对象务必于12月10前积极主动到共和街小

学旁“管永福诊所”进行孕环情检查。检查后需在检查表上个人亲自签名确认。

因为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的是一票否决权,请检查对象高度重视,检查费用由台里统一结算。若哪位职工影响了全公司此项工作的检查考核,公司里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xx镇计划生育2013年工作计划
环情孕情工作计划 第四篇

XX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2013年工作计划

2012年,我镇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继续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优质服务为重点,以加化基层基础工作为出发点。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以务实的精神,努力完成上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交给的各项工作。经过全体计生办人员讨论研究,2013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基层基础工作

1、稳定队伍充实力量。继续稳定整体工作队伍。对工作不负责的专干、小组长一律解聘,更换新人充实队伍。研究制定年度考核办法,严格落实奖惩。

2、加强培训,提高服务本领。今年将开展专干、小组长业务知识培训,继续坚持月报月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教案,严格按计划培训相关人员。

3、宣传工作,以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双文明为载体,开展宣传工作,发放各种宣传品,提高已婚育龄妇女计生政策知晓率,利用春节、

3.8、5.29、7.11、10.28、12.4等重大节日开展宣传活动,上街开展咨询、发放政策宣传单及避孕节育优生等咨询。重大活动不少于4次,培训不少于12次,活动结束 向计生局反馈活动情况。【环情孕情工作计划】

4、开展双文明村创建工作,继续以双文明村为载体宣传计生政策,扩大宣传面,全年计划创建1-2个村。

5、做好专干、小组长各种基础资料填写工作,不定期入村督导,认真填写督导工作意见书,对家庭户底册、工作手册、月信息报告单内容及时更新,记录详实、不缺项不落项,没有逻辑错误,及时保质上报。

6、政策法规工作:(1)加强对办理一、二胎生育证、独生子女证、流动人口婚育证等相关证件办理工作,收齐各种材料存档备查。强化服务意识,对待来办事人员亲切热情,一次性告知其所应准备的材料,简化手续,落实十项便民服务措施,保证在办理过程不违反政策。

(2)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对政策外出生人员加大宣传力度,督促其缴纳社会抚养费,没有作卷的及时作卷,与局沟通,通过下发收缴通知书、法院执行等手段,使社会抚养费及时足额收齐,大力宣传奖励和处罚政策,使群众转变生育观念。(3)做好性别比治理工作,继续落实“三级两全包保责任书制度”。明确目标,责任到人,建立孕情跟踪台帐,及时掌握孕情,严肃处理“两非”案件。

7、抓好协会工作,认真填写协会帐、卡、活动手册、记录,照片存档,制定协会培训计划,教案、记录、报到簿按要求填齐,抓好村民自治村建设。【环情孕情工作计划】

8、流动人口及药具工作:(1)流动人口继续做好信息录入工作,为国家组建流动人口信息平台提供真实可靠信息,对平台反馈的人员及时补充个人信息及时反馈,督促外出已育龄妇女按季邮寄孕检报告单,随时掌握孕情。(2)药具工作,继续完善国家药具平台建设,提供准确的用药信息,按月发放药具,及时登记、报表、录入微机,督促专干及时发放药具,填好药具手册无落项。

9、各种奖励政策落实工作:(1)独生子女奖励工作,为计生局组建独生子女奖励信息平台提供准确信息,按时发放独生子女奖金,为中高助学加分学生办理各种手续。(2)奖扶、特扶工作,做好本年度奖扶、特扶摸底工作,落实“三榜”公示制度,及时发放奖扶、特扶救助金。

10、及时收集各种群众需求信息,做好群众需求信息引导服务,做好信息反馈,完成计生局下达的新闻稿件任务,做好“计生双评”及计划生育行风工作。

二、稳定低生育水平工作

1、月访视工作,严格落实专干、小组长访视制度,“五访”内容健全,不流于形式,切实起到作用。对本村有生育意愿的重点对象建立档案,不定期访视,随时掌握环情、孕情,发现问题尽早妥善处理。

2、与各村村班子签定目标责任书,制定考核办法,确保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4%以上,统计求实率达100%,已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88%以上,当年生育子女长效措施落实率达85%以上。

3、季普查工作,按局要求做好不少于2次的已婚育龄妇女环情、

孕情普查,随时掌握情况,发现怀孕及时采取补救 措施,减少政策外怀孕。大力作好有生育政策外愿望夫妇的思想工作,各村摸底建档,不定期采取种方法作工作,确保不发生政策外生育,发现政策外怀孕尽早做工作,尽早采取措施。

4、搞好已婚育龄妇女免费生殖健康检查工作,确保88%的上站率,检查出疾病通知其及时就诊,发现孕情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使群众对此项工作满意。

5、抓好服务站各项工作:(1)做好服务站日常工作,手术记录、B超记录、消毒记录、上取环免费单按要求规范填写存档备查,按规章操作,不出现事故。(2)督促已生育到上环期的已婚育龄妇女按时采取长效措施。配合县服务站做好抽血化验、皮埋等工作,为来咨询避孕节育优生等知识的妇女提供服务,耐心细致,帮助 已婚育龄妇女选择安全可靠避孕方法,做好孕情跟踪服务。

思旸镇计划生育孕情环情检查措施
环情孕情工作计划 第五篇

思旸镇计划生育孕情环情检查措施

第一条 为稳定低生育水平,做好计划生育孕情检查工作,切实保障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贵州省计划生育孕情检查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计划生育孕情检查工作,是在当地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领导、组织、牵头下,由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用声像技术检查和化验检查等方法,为已婚育龄妇女定期检查避孕节育效果的活动。

第三条 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已婚育龄妇女和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含非婚生育,下同),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镇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计划生育孕情检查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具体管理本街道计划生育孕情检查工作。

居民委员会应当在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的指导下,组织本辖区的应检查对象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和参加定期孕情检查。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负责组织本单位的检查对象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定期孕情检查。

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孕情检查,由现居住地的人口

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工作机构)和户籍地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工作机构)协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户籍地乡镇(街道)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工作机构)应积极通过信息化手段向现居住地了解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的避孕节育情况,严禁强迫已婚育龄妇女返回户籍地参加孕情环情检查。

第五条 须实施定期检查的对象包括:

(一)放置宫内节育器避孕者。

(二)使用其它避孕药具方法避孕者。

(三)应落实避孕措施因各种原因未采取避孕措施者。

(四)实施绝育术未满一年者。

第六条 计划生育孕情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对育龄群众避孕节育方法提供咨询服务,并指导已婚育龄夫妻落实相应的避孕节育措施。

(二)对使用宫内节育器避孕的妇女,检查其宫内器放置是否正常,并指导失效者采取相应措施。

(三)对已婚育龄妇女定期检查的对象,检查其是否发生意外怀孕,并指导政策外怀孕者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四)对因采取各种避孕节育方法发生副反应或并发症的已婚育龄夫妻,提供咨询,并送当地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医疗机构诊治。

(五)做好妇女产褥期的保健,在妇女产后三个月内,指导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并纳入孕情检查的范围。

(六)计划生育孕情检查工作应与生殖健康综合保健服务相结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妇科疾病,提供咨询与治疗。

第七条 各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可根据本地人口计生工作水平,对下列不同的对象作出适合本街道或社区实际的孕情检查规定,并报区人口计生局备案:

(一)转制社区已婚育龄妇女,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三次,检查间隔时间为4个月以内。

(二)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三次,检查间隔时间为4个月以内。

(三)城市失业人员、无业人员、个体经营者中的已婚育龄妇女,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两次的检查,检查间隔时间为6个月以内。

(四)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已婚育龄妇女,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一次的检查。

(五)采用皮埋植术者在药物有效期内每年检查一次。

(六)采用宫内节育器避孕效果稳定,年龄在四十周岁以上者,可每年检查一次,访视两次。访视工作由居民委员会专职人员负责按时落实,并将访视情况上报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第八条 从事思旸镇计划生育孕情检查机构为思旸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各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上述服务机构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并有相应获准开展的服务项目,医疗保健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有相应获

准开展的服务项目。

(二)有B超检查室和相应的常规检验设备。

(三)具备巡回检查和随访能力。

第九条 从事计划生育孕情检查的技术服务人员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技师)以上资格,并从事B超检查专业工作,或具备医学中专以上学历、经过培训考核并取得B超孕情检查合格证者。

(二)本人在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中工作。

第十条 个体医疗机构和个体行医人员不得开展计划生育孕情检查工作。

第十一条 计划生育孕情检查工作应当在本区域、本单位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下开展,对已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和参加定期检查的已婚育龄妇女,由提供计划生育孕情检查的服务机构将检查结果在本人《计划生育服务证》上登记。居民委员会应当对检查对象进行建档造册,并将造册名单和孕情检查情况定期上报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要建立检查卡册档案管理制度,督促、指导居民委员会将检查结果输入《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系统》管理,并定期向上级人口计生部门上报相关报表。 应查未查对象名单由居民委员会在发现后的十五天内上报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由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和居民委员会负责追踪落实,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给予配合。

第十二条 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接受孕情检查服务后,检查机构应免费为其出具《贵州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对孕情检查发现特殊情况(如宫内节育器脱落、意外妊娠等)的,检查机构应及时向当地人口计生行政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并配合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 计划生育孕情检查过程中,定期孕情检查属于免费项目,成本核算每次十二元,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超过40%;属于妇科病查治部分的收费,按当地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建立孕情检查工作社区事务公开制度,对应参加检查而没有检查的人员名单,社区居委会予以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五条 不按规定参加孕情检查的,按《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给予警告,并限期一个月内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限期落实。

替代他人参加孕情检查的,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对替代者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十六条 从事计划生育孕情检查机构应将《执业许可证》挂在工作室明显处,技术服务人员必须持上岗证上岗。孕情检查需作妇科检查的,应由妇科医生检查。

第十七条 严禁利用超声技术的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严禁替

2016计划生育公开承诺书
环情孕情工作计划 第六篇

计划生育公开承诺书

xx-x村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承诺书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男): 身份证: 电话:

(女): 身份证: 电话:

户籍地: 现居住地:

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及黔党发[2016]17号文件《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和黔人口领发[2016]15号《黔西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全面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实施方案的精神》及本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规定,于2016 年 月 日召开的村民代表大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自愿达成以下承诺。

一、甲方承诺

(一)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做好本社区人口计生工作。

(二)依法向本社区群众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提供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生殖保健知识咨询服务,传播优生、优育、优教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

(三)依法为本村符合规定的生育对象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计划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计划生育证明。

(四)及时落实各级各部门对计生家庭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

(五)每年免费为本村生育对象提供一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六)免费为群众提供生殖健康服务。

(七)未违反计生政策的育龄群众,按政策法规优先办理低保,医疗补助,良种补贴等惠民政策。并优先协调办理贷款,为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对象出具计划生育有关证明材料。

(八)每年春节对计生“两户”家庭进行慰问。

(九)按规定实行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十)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承诺

(一)自觉实行计划生育,遵守《村规民约》,积极配合甲方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二)教育子女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定按政策生育,督促外出子女返乡签订《计划生育诚信管理合同》。不违法收-养-孩-子,不代养未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家庭的孩子和不代管财产、代耕土地。坚决做到不政策外怀孕、不政策外生育。

(三)未婚人员应达到婚龄结婚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提倡晚婚、晚育,不早婚、早育。早婚的,处违约金1000元;早育的,按非婚生育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四)已婚人员要按照规定办理《一孩生殖保健服务证》、《二孩生育证》并签订《林泉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诚信管理合同》,不做胎儿性别鉴定、不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生育子女后及时报告,并根据规定落实相应的避孕节育措施。

(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习和培训,了解、掌握科学的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知识,增强自我保健能力。

(六)已婚育龄妇女按规定每季度接受查环查孕及妇科病检查,出现意外妊娠后主动告知甲方,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七)拟外出务工,经商等人员,要主动告知甲方,并按照规定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留下联系方式,保持与村的联系,及时报告婚育情况,违约的,处违约金500元;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后,应每季度按要求寄回流入地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出具的孕情,环情证明,及时反馈生育、避孕、节育等情况,缺一次,按规定处罚200元。

(八)生育孩子后,主动在及时期内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

(九)违法生育子女后,主动接受甲方按规定进行处罚,主动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并按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履承诺的,乙方有权要求履行或向上级反映情况,提请对相关干部进行处理。

(二)乙方不履行承诺的,经评议、公示、告知后,仍不履约的,甲方有权根据上级有关政策、《村规民约》和本承诺内容,暂停乙方有关惠民奖补政策和取消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并在履约小组的监督下,自愿承担违约责任。自愿放弃享受的低保,并接受《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规定和《计划生育诚信管理合同》约定的处罚。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监督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xx-x委员会(盖章)

乙方: 村 组 夫妇(盖章)

监督单位: 年 月 日

县计划生育局作风效能建设承诺书

县计划生育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能部门,现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机关干部挂牌、持证上岗。实行首问负责制。

二、每月25日局领导公开接访,对合理诉讼,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在10日内答复。

三、对年度生育计划;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奖励扶助、公益金救助范围;病残儿、不孕不育鉴定;有奖举报办法等分级按时公开。

四、一孩《服务手册》的办理:凡符合生育政策,手续齐全的,由镇(办)及时办理;二孩《生育证》的办理:符合政策的,县计划生育局收到材料后10日内核发。不符合生育条件的,书面告知理由;外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凭结婚证、身份证、村(居)婚育证明,由户籍地镇(办)及时免费办理。

五、农村户口的育龄夫妇下列技术服务免费:1、孕情、环情监测。2、放取环。3、流引产。4、结扎。

六、对年满60周岁、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给予每人每月50元的奖励扶助。

七、每年对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开展一次救助活动。

县计划生育局局长是第一责任人,如有违约,将在新闻媒体上公开道歉。

受理投诉电话:8212701

电子信箱网址:#url#

地址:桓台县云涛小区商学街计划生育局院内

教师个人计划生育承诺书

为加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福建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计划生育政策,现结合行业实际,签订本承诺书:

一、本人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福建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计划生育政策,并严格贯彻执行。

二、本人将严格执行《福建省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确保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一)已婚育龄女员工每年一月、五月、九月月末前到居住地所在的街道(或县区)计生部门查环查孕,发现计划外怀孕的,必须及时落实补救措施,并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按要求收齐查环查孕证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统一上交所在单位计划生育办公室(以下称“计生办”)。

(二)已婚男员工每年一月、五月、九月月末前将配偶的当地计生部门查环查孕证明交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收齐后,统一将证明复印件上交单位计生办。

(三)员工在领取结婚证二个月内到单位计生办备案。

(四)员工持合法生育证明,怀孕后应将证明复印件上报部门负责人并交单位计生办备案。

三、员工在内部工作调动的,计生责任与义务在部门间作相应调整。

四、本人将主动按当地计生部门的要求配合其管理自有房屋承租(借)人的计划生育,若出现违反计生政策的,本人负全责。

五、本人如不认真落实前述条款之规定,造成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本人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六、本承诺书壹式贰份,所在单位、员工本人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校负责人签名: 教师签名: (盖章)

2016 年 9 月 1 日 2016 年 9 月 1 日 1

第1 / 1页【环情孕情工作计划】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开承诺书

一、贯彻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拟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和工作制度;

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协调、指导、督查和信息统计工作;

三、做好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建立并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服务管理机制的工作;

四、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网络工作,落实属地化管理职责,完善“一盘棋”建设机制;

五、做好流出人员《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放工作、落实属地化管理职责、做好流动人口信息的采集、录入和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平台的信息反馈工作;

六、及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提供便民维权服务;

七、宣传有关流动人口管理政策和计划生育相关知识。

八、热情指导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参加计生服务站提供的免费避孕节育和“双查”等服务,主动上门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人口计生局流动办

计划生育服务站公开服务承诺书

一、主要职能:

1、生殖健康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咨询;

2、开展围绕生育、节育、不育为内容的避孕节育、生殖保健和优生优育等技术服务和咨询指导服务,指导乡、村(居)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工作;

3、组织本站及乡镇(街道)计生技术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新药具、新技术培训与指导;

二、服务内容:

放、取环、人(药)流、皮下埋植、引产、(男/女)结扎、不孕不育诊治、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指导、随访服务、环情孕情检查、优生优育咨询与指导、生殖健康服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三、服务对象:

全区广大育龄群众(包括流动人口)。

四、服务承诺:

1、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以优质的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广大育龄群众服务。

2、积极为育龄群众做好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服务,做到认真负责、耐心细致、群众满意。

3、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对服务对象一视同仁,热情接待,关心群众,随到随做,不推不拖。

4、指导育龄群众选择适合自己的避孕节育措施,维护和尊重育龄群众的知情选择权利。

5、认真施术,严格执行计划生育节育手术技术常规,严防节育手术并发症和手术事故的发生,保证育龄群众的身心健康。

6、认真宣传人口计生政策,耐心解答育龄群众提出的问题。

7、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坚决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政策,不乱收费。

8、严格遵守技术服务道德规范,不施假手术、不做假检查、不出假证明。

9、不以权谋私,不卡拿索要,不收受红包、礼品和财物。

10、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一经发现,将按规定严肃处理。如有违诺,愿按相关法规接受处分,欢迎广大群众监督。

五、联系和监督电话:

联系电话:1111111监督电话:1111111

2016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环情孕情工作计划 第七篇

范文一:乡镇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20XX年,全镇人口计生工作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有关要求,稳妥启动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巩固“国优”创建成果,突出治理“三高”问题,努力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确保顺利完成年度人口计生工作任务,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

落实“三项制度”: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做到措施、责任、投入到位;一班人共同抓,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齐心协力,共同抓好人口计生工作;落实“一票否决”制度,严格兑现责任奖惩,严把计生关。

抓好“三项指标”:提高政策符合率,优化出生人口性别比,提高群众满意率。

提升“三大服务”:做好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服务、优生优育服务、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

完善“三大建设”:计生队伍建设、村级计生服务室建设、村级自治建设。

夯实“五大基础”: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开展“三查”服务活动、治理统计水分、管理服务好流动人口、兑现政策奖励;

完善”六项机制”:统筹协调、科学管理、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群众自治、人财保障。

(二)主要目标

主要目标是:①全镇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5、0‰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政策符合率达到84、6%以上,政策外多孩率控制在2、4%以下;②群众满意率90%以上;③奖励政策兑现率达100%;④统计准确率95%以上;⑤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趋向正常值;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达80%以上,努力降低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7镇级财政投入计生事业经费人均8、5元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各村(社区)要继续大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生育关怀”行动和“幸福家庭”、“文明窗口”“诚信计生”、“阳光计生”等创建活动,把宣传教育贯穿于人口计生工作的全过程。

1、稳妥启动“单独两孩”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策部署,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按程序稳妥有序实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做好政策调整前后计生利益导向和社会制约政策的衔接。

2、要创建新型生育文化和人口文化基地。精心策划部署,通过制作通俗易懂、美观实用的宣传品,加强进村入户面对面的宣传教育,用心组织实施一系列有特色、有影响、有规模的活动。进一步开展“一镇一品,一村一特色”活动,创新宣传模式和宣传示范点,莆美镇富美乡村建设以双溪口村为示范点,打造人口计生宣传精品,丰富创建内容,提升创建水平。

3、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纳入各村(社区)宣传内容,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公益性宣传,加大人口计生工作和典型事例宣传报道的力度,特别是开展惠民行动,落实民心工程的做法与成效,传播积极信息,营造和谐的人口计生工作环境,努力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知晓率、接受率和参与率。

(二)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

1、提高各村(社区)自管理水平。把村(社区)作为工作的重点,以村(居)民自治为载体,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口计生委、计生协会关于开展创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村(社区)活动的通知》精神,扎实开展创建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社区)活动,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强化民主监督机制,并依法修订《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引导村(居)民自愿签订计划生育协议,自觉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活动,让群众真正成为人口计生工作的主人。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扎实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社区)活动,下功夫抓好信息质量、统计账册、阵地建设、宣传氛围、管理机制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在抓好孕环情检查、长效节育措施落实、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奖优政策兑现等基础性工作的同时,不断夯实基层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减少政策外怀孕、政策外出生,降低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

2、求真务实,切实提高统计质量。坚持摸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促进人口计生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要加大打假治假力度,坚决纠正在人口计生统计中瞒报超生人口、做假手术、假鉴定和出具假证明等弄虚作假的不正之风;要相对集中时间、精力,全面开展计划生育“五清理”活动和人口计生基础信息核查工作,切实挤掉统计水分,确保统计准确率达95%以上。

3、综合施治,构建均衡人口比例。在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倡导男女平等婚育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有利于女孩及家庭发展的利益导向机制,依法维护女孩及家庭的合法权益,消除性别歧视,提高女孩家庭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镇打击“两非”专案组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推动信息共享、区域联动、药品监管、监测预警等协作机制,镇计生办、卫生院、派出所、妇联等部门密切配合,广泛宣传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大胆提供案源,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做好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管理工作,对出生人口性别比严重偏离正常值的村(社区)进行重点帮促和约谈,促进综合施治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工作深入开展,遏止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的势头。

4、不断提升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认真宣传贯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努力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各项服务和管理纳入法制轨道,力争实现全镇“一盘棋”。完善以流入地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强化各相关部门、用工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和出租(借)房主的服务管理责任制,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认真实施流动人口的便民维权措施,免费为流动人口办理计划生育证件和提供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健全“一站式”服务窗口,简化流动人口办证,提高工作效率,更加注重加强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使流动人口在我镇享有与常住人口同等的子女教育、就业创业及培训、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医疗卫生、帮扶救助和政治待遇,努力引导流动人口融入辖区的工作和生活。各村(社区)要及时掌握好流出人口的去向变化,便于更好管理和服务,继续宣传好、落实好流动人口双查奖励制度,提高流出育妇婚育证明的办证率和双查到位率。

5、共建和谐,扩大幸福家庭创建面。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积极参与“创建幸福家庭·建设和谐莆美”活动,整合社会资源,解决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生育、教育、健康、养老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面建设以“文明礼貌好、身心健康好、优生优育好、发展致富好、奉献社会好”等为主要内容的幸福家庭,扩大幸福家庭创建面,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幸福指数,逐步改变群众的生育观念。

(三)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1、全面推行诚信阳光计生。建立健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托镇、村(社区)两级人口计划生育公开栏、村务公开、政务公开等,向社会公开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范围、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公开生育证发放、奖励优惠政策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

2、健全计生汇报通报制度。镇党委、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召开镇计生汇报会,及时了解情况,解决存在问题,抓好整改。镇计生办要对全镇每月计生工作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通报各村(社区),并报送镇主要领导。

3、健全登记制度。莆美卫生院要健全住院分娩制度,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严格执行节育措施、补救措施、出生、B超等登记实名制,对执行制度不到位而导致出生人口漏登漏统的直接责任人将给予党政纪处分。

4、规范“三查”服务制度。把查环、查孕、查病“三查”作为人口计生部门服务育龄群众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全面了解已婚育妇的环情、孕情、病情,以便更好地采取针对性的跟踪服务。

5、健全孕情消失报告制度。各村(社区)要加强孕情监控,对孕情消失的要及时登记,发现有涉嫌非法终止妊娠或非法B超性别鉴定的,要收集办案证据,及时移送给镇打击“两非”专案组进一步调查,并于每月月底向镇计生办报送孕情消失名单及原因。孕15周以上需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严格按《福建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加强孕15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管理的通知》(闽人口发[2016]51号)规定审批后方可施术。新生儿院外死亡的要及时上报核查。

6、规范例会制度。每月1日为村级例会日、每月3日为镇级例会日,在例会上要汇报、分析、通报婚育、孕环情、节育措施、政策奖励、人口变动等情况;驻村(社区)工作队、村(社区)两委要及时掌握动态,采取对策措施;要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使基层工作思路、工作方法更加明确。

(四)加强优质服务,努力满足群众的服务需求。

1、全面推进服务体系的建设。镇级计生服务所和村级计生服务室规范建设和幸福家庭服务所室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年内创建1-2个村级示范室。根据“四优一满意”(环境优美、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等级优秀和群众满意)的评估标准,积极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晋级创先活动,推进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和人员培训等功能,深化药具工作改革,规范药具业务流程,确保药具供应通畅、快捷、安全、有效,实现优质服务全覆盖。

2、实施“优生促进工程”。把“优生促进工程”纳入政府民生工作,加大经费投入,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积极为育龄妇女提供避孕节育全程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引导孕期妇女有针对性地服用营养素,开展免费婚前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努力降低出生人口缺陷率。要重视人口早期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相关部门公共资源,发挥民间早教资源作用,依托人口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和村(社区)幼儿园、计生服务室和人口学校,为辖区内家庭提供婴幼儿早期发展系列、全程、综合服务。积极开展“双丝带行动”,帮助广大妇女增强自我保健意识,更加关注男性生殖健康。

3、加快人口计生系统信息化建设。要加强内部局域网、人口计生系统专网和公众信息网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要推进信息化建设,搭建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实行“幸福家庭一卡通”信息化服务管理,对计划生育家庭的经济发展、健康促进、帮扶挂钩、奖励优惠、政策落实及“婚、孕、产、育、教、养”全程生命关怀等服务情况录入建档,快捷、准确掌握人口和家庭信息,提高组织协调和落实的能力。进一步完善镇卫生院、派出所、民政等部门“实时通”项目,更好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统计准确率。

(五)践行群众路线,落实计生奖优政策

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中央出台的一系列规定,把落实计生奖优政策作为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全面兑现法定奖励政策和国家、省制定出台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制度。进一步完善县委、县政府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十八项机制,落实好节育奖励、“安居工程”补助、增加低保金、“新农合”补助、“新农保”补助、小额贴息贷款、中考加分、高考升学奖励、镇直部门“挂一村帮五户”等制度;扎实推进“生育关怀行动”,帮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困难家庭提高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为生活困难的二女户、独生子女户及特殊家庭的已婚育妇进行免费生殖健康检查和宫颈癌筛查。

(六)加强协会建设,努力发挥独特作用

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协会的工作,支持协会按照群众团体的特点开展工作。进一步强化协会队伍建设,广泛开展以创建先进县计生协会、乡镇(开发区)计生协会、合格村(社区)和一流村(社区)计生协会、五好协会会员小组为主要内容的“四联创”活动,完善计生协会“五好小组”建设,形成县、乡镇(开发区)、村(社区)、组各级协会组织相互联动、整体推进的新格局。大力推进基层人口计生群众自治,并通过企业计生协会的建设提高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力度。继续拓展和运作好“生育关怀行动”具体项目,切实抓好“三结合”、“三优”、“幸福工程”、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等利民政策的落实,推进不育症免费优惠治疗、微笑行动等项目,拓展法律援助和健康婚姻等项目服务;深入开展群众性人口文化宣传活动,打造“红五月人口文化节”宣传品牌,开展常年性、面对面的宣传活动,做好“单独二孩”政策的学习宣传和释疑解惑。

(七)加强领导,提高保障措施

坚持“三不变”(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制度不变和计划生育的一票否决制不变)、确保“四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切实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

1、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实责,班子成员共同抓各负其责的机制,继续把人口计生工作列入年度重要工作内容,与经济、文明建设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继续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镇党委班子会议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纳入重要学习内容,定期开展专题学习,充分调动各级党政干部抓好人口计生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增强人均观念和人口忧患意识,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融入到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中,统筹兼顾,协调推进。要建立统一、高效的领导协调机制,镇班子领导要继续靠前指挥,指导好、督促好、协调好所挂钩村(社区)人口计生工作。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计生副书记要具体抓负实责,村(社区)两委成员要共同抓负职责。镇计生办要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镇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全力抓好本部门的计划生育工作,真正形成“政府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局面。

2、确保计生经费及时到位。要落实人口计生财政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的基本要求,2016年镇财政人均投入达8、5元以上,并做到年初有预算,逐月按时序进度拨付到位。依照法规为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实行免费相关服务、兑现政策奖励,为村级计生管理员、协会专职副会长和女小组长工资补贴,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等提供经费保障。

3、加强基层计生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调整优化计生干部队伍结构,建好基层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支队伍,确保人口计生工作机构、人员稳定。村(社区)要配齐计生专职干部,对村级计生管理员实行“县管、乡聘、村用”的机制。在加强各村(社区)主要领导、计生系统干部培训的同时,注重村主干、计生管理员、女小组长等基层计生人员的业务培训,培养造就一支懂业务、会干事、能吃苦、敢碰硬、甘奉献的计生队伍。

3、齐抓共管,共创共建。各部门特别是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都要按照各自的人口计生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共享资源,互通信息,形成合力,围绕各自职责,创新工作思路,强化组织协调,切实形成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优势互补、齐抓共管、共创共建的良好工作格局。

4、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机制。要认真执行《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考核奖惩办法》及补充规定、《漳州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的实施意见(试行)》和《云霄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奖惩体系,切实把人口计生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年终绩效考评和领导政绩评估的重要内容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严格兑现责任奖惩。

范文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稳定出生性别比,控制计划生育率,打击“两非”案件,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更好的贯彻落实中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新条例》,巩固和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确保我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XX年雾山乡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一、扎实工作、切合实际完成各项工作指标

1、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责任指标,对于计划外出生,将积极协同县计生局完成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

2、加大人口与计生知识的宣传力度。要求各村充分利用广播、各种会议、计生专干以及乡计生办发放的宣传资料等手段,重点对15岁以上的各类学生、社会青年以及新婚夫妇进行药具、法规等相关知识普及。对已经生育的青年,着力宣传计划生育的必要性和社会效益。

3、在人口出生(性别)统计准确率工作上,要求计生办在录入、社区在登记时,必须做到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现住址、常去处所、婚育史准确,确保统计准确率达到100%。

4、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正常水平,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过程管理,严格落实b超、终止妊娠手术和药品管理制度,及时查处“两非”案件,孕情等级上报及时率达到95%以上;

5、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着力协同配合相关部门,全面完成我乡流动人口的统计和跟进工作。

6、加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落实术后和药具随访率达到100%;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生育文明建设活动;

7、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坚持奖惩并举、坚持计生工作依法行政,及时办理信访案件。

8、结合全员系统的工作,促进街道、社区信息化进程,通过全员系统的工作,促进与其他乡镇、街道的横向联系,互相学习,集体提高,为大邑计生工作做出贡献。

二、加强领导,凝聚专干,奖惩分明,制度管人

1、坚持党政一把手亲手抓,机关干部包点包社区,社区计生工作书记负总责的原则,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同时,在具体计生工作上,争取县计生局对口部门的支持、指导和带领。

2、适时培训计生专干工作必备技能,抓思想建设,端正工作态度,促进工作协作性,提高整体凝聚力。本着联络感情,增进集体向心力的宗旨,每月尽量安排本乡计生专干培训一次,培训后适当考虑聚会。

3、对于计生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专干,不论突出的是好还是坏的方面,严格根据制度执行奖惩,对于工作有重大失误的人和社区,计生办将提请相应的执法机关和负责人予以严肃处理。

4、针对计生工作的数字性、繁琐性、登记不定性以及日常工作的规范性,计生办将出台XX计生工作制度,明确职责、明晰流程,明示奖惩。

三、意见和建议

1、计生工作应得到相关部门和领导的大力支持。因为计生工作“一票否决”的特殊性、中国特色的政策性,建议乡党委政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大力支持,加大投入。同时也呼吁上级计生部门,针对乡镇、街道计生工作的特点以及各乡镇、街办之间的不同条件,酌情在资源上给予关心、扶持。大家的目标一样,把工作做好。

2、抓住重点,确保从根源上解决计生违法问题。当前,由于经济节奏加快、贫富悬殊加大以及社会在解决青年一代心理问题上的无力,导致了未婚同居的人数一路飙升(这个群体主要包括在校大学生、中专生、高中生以及初出社会的男女青年)。据知名网站调查,XX年我国在20~24周岁的未婚男女青年中,有过未婚同居的比例已大大超出80%,而这个群体在计生方面特别是在药具和科技方面大部分是文盲。为此,我乡在XX年,将会竭尽全力地关注这个群体,同时也希望全县乃至全国的计生工作者关注青年、关注计生知识的普及、关注社会变迁给我们计生工作带来的各种挑战。

范文三:街道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20XX年我街道计划生育工作要认真落实上级计生部门工作要求,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根本,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的工作方法,全面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为街道的经济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始终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加强组织领导,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要求各级领导要积极参与,齐抓共管,抓好落实。

严格按照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领导包片、一般干部包村责任制,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促进相关部门从根本上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不断增强统筹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自觉性,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有效工作机制。

二、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区制定的各项惠民政策。积极探索建立新的优生优惠政策。深入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

(一)完善和落实好现有的奖励优惠政策,做到宣传到位,确定到位,发放到位,管理到位。要按政策和程序足额落实兑现当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计划生育手术奖励费,放弃生育指标奖励费,农村奖扶及城镇低保奖励扶助费。

(二)深入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促进家庭和谐幸福。

(三)按照上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会议精神,努力推动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与各项惠民政策相互兼容、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积极探索建立新的优生优惠政策。进一步深化服务计生家庭的民生意识,不断转变育龄群众的婚育观念。

三、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推进优生促进工程,全面实施“三大工程”,搞好“五个服务”

(一)对婚育人群进行优生优育科普知识和出生缺陷预防知识宣传,做好优生优育指导和监控工作,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力度。

(二)通过计卫联手,在免费婚检、免费孕检的基础上,免费进行孕前优质健康检查、孕中监测;为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妇免费发放叶酸、福斯福;建立出生缺陷档案,实现跟踪服务。

(三)要搞好政策服务,生殖健康服务,药具宣传服务,随访亲情服务,一条热线释疑解惑服务,推广“三大工程”(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工程、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

四、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建立健全“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机制。

(一)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所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定期召开计划生育工作协调会,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作用,加强行政指导与监督,更好的服务群众。

(二)建立完善流动人口协管工作制度,每300-500名流动已婚育龄妇女配备一名流动人口协管员。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站,为流动人口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积极开展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巩固和完善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格局。

(三)以全国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和人口文化活动为工作载体,以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为主线,利用人口学校和人口文化活动阵地进行计划生育各项政策、优生优育及健康知识宣传,对流动人口开展人性化真情服务。

五、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深入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一)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的先导作用,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强孕产期全程服务管理,从源头防范选择性别生育。

(二)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继续实施关爱女孩行动,提高计划生育女孩家庭的社会地位。

(三)与卫生、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联合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溺弃女婴行为,组织开展实名登记工作。

六、稳定低生育水平,坚持依法行政,完善村民自治工作机制,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严格控制非政策生育,维护好计生合法权益。

(一)深入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一法三规”,加强对再生育审批的监督和管理。我们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对计生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我区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范围标准和要求,及时足额的征收社会抚养费,做到管理制度健全,征收程序规范。重点要查处往年非政策生育情况,规范依法行政卷宗。档案和各类制度,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二)村委要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及民主监督,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制度,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让育龄群众真正成为计划生育的主人。

(三)加强信访工作,强化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

七、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构建人口计生宣传工作新格局。

抓好群众宣传、社会宣传和阵地宣传,完成上级下达的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强化人口文化建设,形成“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的宣传教育格局。

八、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人民群众对人口和计生工作的满意度。

认真落实市、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培训和实践锻炼,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升干部整体素质和综合服务能力,组织开展请“居民兄弟姐妹评计生”和“流动人口评计生”的“双评活动”和“下评上”活动。

九、加强人口统计工作,全面完成全员人口信息建设工作。

做好全员人口信息的收集、更新,补录、复查、逻辑审核及纠正录入错误(如居住性质、结婚日期)等相关工作,确保数据准确,提高统计报表质量。

同时,上报的全员人口信息资源库数据要与20XX年底上报的报表数据进行对比,重点分析总人口数和出生人口情况,对有出入的数据进行汇总,并将汇总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十、对网格化信息系统的上机网格划分、数据录入。

依托全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和乡镇(街)智能客户端,在东马社区、南塘村、西塘村、回龙村推广应用人口网格化信息管理系统,构建人口信息集中式资源数据库,完善人房关联、以房管人的全员人口管理服务模式,健全科学统筹、动态监测、信息共享、功能兼容的全员人口管理服务信息化工作机制,实现全员人口信息全面融入全市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和全区社会管理工作的大格局。

范文四: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环情孕情工作计划】

20xx年我们继续按照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抓好社区计生服务工作。做好育龄妇女的宣传工作,提倡关爱女孩教育活动,以人为本,服务到人,积极为育龄妇女排忧解难。

一、为了使社区计生工作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我将不断完善卡、表、册及相关资料,使其相关数据详细、准确,无一人一户遗漏。并进一步对社区的卡、表、册进行核对,使报表人数和实有人数相符合。(补充部分不完善的育龄妇女信息,清理重复录入、重复管理的人口,对于结婚外出多年的未做迁出的进行改正;流动人口及时更新,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可用性。)

二、通过各种渠道,在巩固提高以有的协会基础上,充分发挥楼门长、志愿者、计生协会会员的作用与优势,志愿者队伍,调动起志愿者积极性参与到协会工作中来。利用各种形式组织多样的娱乐活动,向广大育龄群众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例如:博客、社区橱窗。开展为民服务,计生政策知识宣传、医疗咨询、避孕药具发放;组织妇女健康培训等,营造计划生育的浓厚氛围。

三、为社区育龄妇女提供生殖健康优质服务,创造方便条件。以人为本,关心育龄妇女生殖健康。为育龄妇女提供生殖健康服务,定期开展生殖保健体检。同时完善必要的设施建设,对育龄妇女登记造册建档。优化婚、孕、产、节育和保健全程服务,对新婚夫妇进行"优生、优育、优教"宣传,积极稳妥地开展以"知情选择"为重点的避孕节育措施,搞好节育服务工作。

四、做好随访工作,服务到人,积极为育龄妇女排忧解难,提供优质服务工作,做到边随访边记录民情及在计划生育工作中需要解决的实际情况。平时,重点做好孕期孕情服务走访。对新婚人员进行新婚期保健教育,生育妇女进行新生儿抚育及妇科病检查等工作。

五、开展帮扶困难育龄家庭的活动,对贫困计生家庭的无业、失业人员提供帮助,特别是独生子女残疾家庭特别扶助工作,为他们摆脱贫困出主意、想办法。把育龄群众的关爱融入于计生工作服务之中,在工作中做到亲情、关爱、服务到人。

以上是我社区在新的一年中的工作思路,群众的需求度和满意度,将成为我们工作的尺子,我们将以优质的服务满足社区居民的精神文明需要,使社区计生工作开展的更好!

201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环情孕情工作计划 第八篇

第1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20XX年黄坝社区流动人口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贯彻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坚持“以流入地管理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协调配合”“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建立流动人口管理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结合社区经济发展和流动人口的现状,制定20XX年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计划。

(一)、积极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开辟多种渠道对流动人口和用人单位、房屋出租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宣传生殖保健知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不断转变流动人群的生育观念,切实提高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水平。

(二)认真开展流动人口清理清查。流动人口清理清查要经常化、制度化,严格落实查证验证、登记建档、清理清查等工作制度,通过开展清理清查,了解流动人口生育、节育、婚姻等情况,做到“五清”即:流动人口底数清、办证验证清、生育节育情况清、流出流入时间、地点清。落实房东责任制,建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 “五化”工作模式,即基础规范化、管理网格化、服务亲情化、程序系统化、责任社会化。今年要按照全员流动人口统计制度的要求,对所有流入人口要全部清理登记,在辖区内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坚持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不出错的工作标准开展流动人口全员信息采集;对流动人口的基本信息、环孕情、生殖健康检查、婚育证明等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对流动已婚育龄妇女两年内有出生、现孕、未“三查”、无长效节育措施、未持证的五种对象进行重点清查,并及时录入PIP系统。实现流动人口清查摸底与全员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相结合,摸清流动人口底数。对流动人口信息的采集,要认真仔细,比如身份证号码、婚姻、生育节育情况,户籍所在地址精确到村、居,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三)扎实做好流动人口“三查”服务工作。一是对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环情、孕情全年普查二次。继续组织大规模的流动人口生殖健康、环孕情普查活动,二是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环孕情监测一年二次。在流动人口返乡或离开期间,抓紧做好流动人口“三查”服务工作,在流动人口离开之际,要签好计划生育合同,留下电话联系方式,让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主动寄回“三查”证明,及时掌握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环孕情情况。

(四)开展“关爱关怀”活动,提高服务水平。以“关爱关怀”活动为载体,充分利用节假日和重大纪念日,开展为流动人口送温暖、送健康、送服务活动,为流动人口特别是返乡农民工提供计划生育政策咨询和生殖健康知识免费服务。

第2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人口计生委关于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的要求,确保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特制定20XX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年度计划。

1、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XX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的目标,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属地管理、单位负责、村民自治、社区服务”的计划生育管理新机制,全面提升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2、主要措施

1、加强队伍建设,责任分工

建立健全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社区书记主任亲自抓,计生专干具体抓,责任到人。完善目标管理体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年度工作重点,定期对计生专干进行业务培训,不断充实和提高计生专干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和技术能力,

2、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日常宣传工作

向流动人口经常性宣传相关政策法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知识,并提供相应的咨询和技术服务,让流动人口享受和户籍地人员同样的服务。

3、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全员登记建档和统计工作,并及时上报计生办。每月调查核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及时对信息进行更新。

4、指导流出育龄妇女及时到镇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指导已婚育龄妇女在外出前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并告知其按时参加现居住地的“三查”服务,并寄回检查报告单。

5、协助镇计生办查验社区内流入育龄妇女的婚育证明,每年至少查验一次;及时通知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参加镇上举办的“三查”服务。

6、依法落实流动人口应享有的计划生育奖励和优待政策。

第3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20XX年,我县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一主线,坚持以实行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和流出、流入地齐抓共管的原则,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依法行政,优质服务,不断提高育龄群众的满意率,为我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完善责任目标管理。

二、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队伍的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树立爱岗敬业精神,全心全意为广大育龄流动群众服务。

三、进一步加强对流入、流出育龄人群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管理服务工作。针对流出人口持证率低的问题,工作中要不断加强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广大育龄群众合法流动、持证流动和有序流动。及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订流出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

四、健全和完善流动人口统计台帐,做到填写规范,表册相符、上报及时。努力提高统计质量,减少统计水分,杜绝漏统漏报现象。

五、加强对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的管理,做好信息的录入、反馈工作,确保信息反馈及时、准确。把好信息采集、录入关,不断提高信息质量。

六、年内进行两次流动人口清查登记工作,对流入育龄人群造册登记,变更统计台帐,严格查验《婚育证明》,减少违法生育行为。

七、对流动人口管理坚持谁用工、谁管理,并与房屋出租户、用工单位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

八、积极做好上级部门和局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

2015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
环情孕情工作计划 第九篇

方案一: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抓好我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本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全面落实《省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明确任务和职责,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顺利进行。

二、成立机构

为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市粮食流通服务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目标

1、广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规定。

2、全面加强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已婚育龄妇女跟踪管理,并建好有关帐卡。

3、抓好春、秋两季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及时组织局系统(包括属地管理的挂编户、租房户、集资建房户、寄居户等)职工春、秋两季环孕检,确保参检人数达100%。坚决做到所有重点管理对象一个不漏地参检;所有计划外怀孕一个不落地落实措施;所有一孩妇女一个不漏地落实上环措施,确保无一例计划外怀孕、生育。

4、督促育龄职工落实节育措施,减少计划外怀孕,杜绝大月份5}产和多胎生育,节育率达100%。

5、严格执行生育申报准生证制度,符合生育条件的夫妇必须在申请领取了准生证后,方可有计划的安排生育,持证生育订达100%。

四、具体措施

1、重点管理对象拒绝参加环孕检,视情节予行政处理直至除名。连续两次未参检者,视为计划外生育,予以开除。

2、春、秋两季环孕检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每缺检1人,给予单位罚款300元。罚款后,单位还要继续缺检对象环孕检,直至完成任务。

3、单位干部职工超生一胎,按规定征收计划生育费,并开除,是党员的同时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系统内干部职工为计划外环孕生育对象提供住宿等条件的,一经检实,每例处以300元罚款,并予以党政纪处分。

5、系统内男职工配偶应积极督促在所属地管理,年内验证两次(春秋两季),每缺少一次罚款300元。

方案二: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20xx年计生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局20xx年度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坚持“求真务实,分类指导”的工作原则,坚持局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坚持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和经常性工作为主的工作方案,加大计生工作力度,稳定低生育水平。

二、工作目标

五个率达到100%。即出生政策符合率、独生子女领证率、独生子女奖励费发放率、重点对象检测率、政策外怀孕补救率均达到100%,无漏报、无错报。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要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对计生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20xx年是我县创建新型人口文化建设示范县活动年,也是县委下决心抓好计生攻坚战的重要之年。在这种新形势下,全局干部职工更应自觉地遵守国家有关计生政策、法规。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机构改革和企业改制等,计生工作出现新特点。因此,一定要以清醒的头脑,认真地分析当前计生工作的现状,按照彬统人领办发[20xx]4号文件精神,扎实抓好计生工作,坚决杜绝早婚早育、计划外生育问题。为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做好榜样、带好头,在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队伍建设

1、坚持局“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好计划生育政策和措施的落实,并指定一名副职领导具体抓。要健全计生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听取计生工作汇报,熟悉并掌握本单位干部职工的计生情况,对有计生违规问题的要坚决给予纠正,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2、配齐配强计生队伍,提高战斗力。要抽调素质高、能力强、干实事的人员充实到计生队伍中去,努力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的计生队伍,指定一名计生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台帐管理,负责“双查”、“四术”的登记和落实,协调计生有关证件的办理、发放,并能及时向本系统反馈计生管理情况。要增加必要的经费投入,确保计生工作落到实处。

三、坚持“三为主”方针,扎实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

(一)开展宣传活动。“少生优生、优生优育、少生快富”已成为当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因受封建思想遗留的影响,仍有部分的人存在着“多子多福、无后为大”的落后生育观念,这也是制约计划生育工作有效开展的一个主要原因。作为单位干部职工应自觉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通过学习,使干部职工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从对中华民族未来发展负责的高度,坚持不懈地做好人口计生工作。要组织好计生工作宣传,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计生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各种宣传阵地、媒体,大力宣传计生政策、法规,弘扬婚育新风,倡导生育新观念,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各股室、各企业有生育能力的夫妻应按计划生育要求落实一次有效节育措施,即生育一个孩子后三个月内要上环;生育两个孩子后二个月内要施行绝育手术;对未落实绝育手术的已婚育妇(49周岁以下)要接受一年四次环情孕情检测,时间为每年3月、5月、9月、12月,检测点为彬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在本县以外接受检测的对象,要在县级以上的计生服务站检测,使用计生证明时,不能连续两期。

(三)以经常性工作抓好人口计生工作。

1、规范计生台帐。台帐建设规范是计生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计生业务人员要努力学习计生知识,精通计生业务,对干部职工的生育情况要建卡归档,台帐要整洁规范。

2、建立计生通报制度。局计生办将对一年四次的“双查”及扫尾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实地向各股室、各企业通报。各股室、各企业要在每期计生检测后,组织人员对未接受检测的重点管理对象,逐一跟踪落实到位,并将落实情况通报局计生办。要服从属地管理原则,局机关对象属局管理的,属基层单位的,其检测情况由该单位直接向局计生办申报。

3、做好计生清理工作。要按照彬统人领办发[20xx]8号领《关于做好清理初婚、出生人口补报和台帐还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计生清理工作。各股室、各企业要做到“假的剔除、错的更正、漏的补全、真的还原”,彻底甩掉历史包袱,轻装上阵,立足当前,抓真抓实。

4、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参照县计生工作意见精神:局各股室的利益导向机制主要是兑现独生子女奖励费。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给予相关的优待与奖励。一是对于2002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一次性奖励费不低于500元,由夫妻所在单位各发一半,一方属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发给全数。二是属晚婚的,婚假为15天;晚育又领取光荣证的,女方产假为135-180天,男方照顾假为7-10天。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四、严格兑现奖罚,力促工作落实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要对股室、各企业计划生育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我们对工作指标完成好的股室、企业,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措施不力,完成指标较差的将给予责任追究。

(一)对不按计划生育规定落实有效节育措施、补救措施或不参加环情孕情检测以及违反生育证管理规定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不及时向单位申报个人婚育情况的,给予通报批评。

(二)对因管理措施不力,导致本股室干部职工出现政策外生育的,该股室当年度不得参与评优或其他荣誉称号;情节严重的追究领导责任。对“五率”达不到要求的,计划生育信息通报不完整的,给予通报批评,追查责任。

方案三: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县计生委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夯实基础、扎实开展、求真务实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二、工作目标:

加强组织领导,实行计划生育领导责任制,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让干部职工认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及时协调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三、工作任务

l、切实做好本单位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模范执行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2、全面落实上级下达的人口计划,杜绝错统、漏报未婚女青年、新婚、现孕、出生现象,实行规划管理。

3、按要求时间及时上报计划生育月报表,鼓励晚婚、晚育,杜绝早婚、早育和非法婚育。对已生育的干部职工必须落实一项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

4、对于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的,积极上报,按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的处罚。

5、按要求组织单位育龄妇女进行健康检查。

四、工作重点

1、强化基础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下移重心,进一落实人口计生责任,全面掌握育龄人员的婚、孕、育、节育措施落实情况,按期组织已婚育龄妇女参加“三查一治”,通过采取法律、教育、经济、行政等措施抓好综合治理。

2、强化综合治理,突破重点难点。着力破解齐抓共管未到位难题。要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对各股室履行职责的考核权重,开展经常性工作督查和情况通报,建立计生综治工作预警机制和“一票否决”制度。强化全员人口信息采集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3、强化服务阵地建设,提升优质服务水平。一是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对中央各项政策的学习与研究,明确本单位参与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职责和任务。二是通过帮扶,转变人们的婚育观念,使广大计生户看到计划生育的好处,从而促进人口计生工作的开展。

三是将计划生育工作列入本部门工作议事日程,做到有研究、部署、有督促、有检查。

4、强化求真务实,切实改变作风。在全局营造支持计生、关爱计生的氛围。

5、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把计生工作纳入本单位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落实一把手是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制度,每季度检查一次计生工作,定期听取人口计生工作汇报,督导人口计生工作。切实解决单位计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推进人口计生工作上台阶。

方案四: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乡计划生育工作,圆满完成省、市、县下达我乡的20xx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任务,确保我乡计生工作稳定平衡推进,跨入市县先进行列。经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胡总书记“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导向,总揽计生工作全局,以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为目标,以宣传教育为主,转变人们的婚育观念,提高计生率为重点,以实现“村为主”,彻底改变后进村为主线,严格依法行政,增加财政投入,强化优质服务,确保我乡计生工作跨入市县先进行列。

二、奋斗目标

1、符合政策生育率88.2%以上;

2、村民自治合格率30%以上;

3、统计准确率95%以上;

4、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65%以上;

5、期内避孕措施落实率达98%以上,“三查”到位率100%;

6、性别比与上年比有所下降;

7、负责对村(居)委会考核评估排队并实行奖惩;

8、严格依法行政,严把节育手术质量关,杜绝因违法行政或重大手术责任事故而导致恶性事故的发生。

三、队伍建设

全乡以计生干部职工为主体,在全乡脱产干部中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一支战无不胜的常年工作队,实行“三不政策”即:不包农业点;不负责招商引资任务;不参加计划生育以外的中心工作,全心全意抓好我乡的计划生育工作。服从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领导对常年执法队拥有人事权、财政权、奖惩权,有权制订计生常年工作执法队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对常年执法队员严格加强管理,有建议升降权。

四、定区域、定职责,实行捆绑责任制

(一)职责

主要为四个加强“加强阵地建设;加强经常性工作;加强两非整治;加强利益导向。”

1、包村乡干部职责:

党政领导包后进村,乡干部分层次包村,其主要职责为:

(1)全面具体、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

(2)全面完成县委政府下达我乡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

(3)完成乡计生领导小组下达到村的各项工作任务;

(4)贯彻执行计生工作的“七个不准”,严格依法行政,严格依法查处计划生育“双违人员”,严格惩处围攻、殴打、谩骂计生执法人员的人和事,保护计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5)所联系的村期内避孕措施落实率达98%以上,“三查”到位率100%。

2、计生办、服务所、计生工作组的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

(2)艰苦深入,逐村逐组摸清育龄妇女“三查”到位、“四术”落实,人口出生、新婚等计划生育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积极主动当好党委、政府参谋;

(3)健全制度,严格程序,认真把好“三证”关(即一孩生育证发放关、二孩生育证呈报关、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关),做到“三证”办理合法率100%;

(4)加强自身业务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各项业务考试合格率达100%,优秀率达70%;

(5)加强对村专干、组指导员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对村专干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村专干例会,每季进行1-2天的业务培训,每年到村指导12次以上,及时解决资料台账的差错;

(6)开展优质服务,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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