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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站治超工作计划

2016-11-23 09:26:55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收费站治超工作计划(共9篇)收费站治超工作实施方案**收费站治超专项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确保公路完好畅通,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增多,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财产安全,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加强“治超”工作,坚持规范行为、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科学“治超”...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收费站治超工作计划》,供大家学习参考。

收费站治超工作实施方案
收费站治超工作计划 第一篇

**收费站治超专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确保公路完好畅通,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增多,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财产安全,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加强“治超”工作,坚持规范行为、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科学“治超”的方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治超”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 “治超”工作,收费站成立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分管)

成 员:

三、工作任务与要求

(一)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1、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渠道,围绕超限超载的危害、治理的目的、意义、治理措施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一是印制发放宣传单进行宣传;二是通过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2、集中组织开展“治超”协勤人员的上岗强化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传达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及实施方案内容;严把治理“三乱”关,进行廉政教育;学习结束进行考试;开展军事训练;进行交通指挥动作训练等。

(二)工作原则和要求

严格按照各项文件执行,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执法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

1、加强协作配合。全体协勤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在上级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综合治理的合力。

2、要严格执行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坚决杜绝非法超限超载车辆驶入高速公路。

3、严格遵守车辆检测程序。引导车辆进入检测通道→规范待检测车辆→对车辆进行称重检测并做好记录→对超限车辆禁止驶入→对不经过称重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闯卡车辆及时报告→对不超限车辆发放IC通行卡放行。

四、内外部监督和责任追究

为确保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树立良好的公路执法队伍形象,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服务社会、奉献人民”的宗旨,必须加强治超协勤人员的学习教育,强化执法监督检查措施,加强队伍建设管理。治超协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违纪、违法有关责任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1、加强对治超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明察暗访、投诉举报查处制度,确保治超协勤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站治超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要在醒目位置设置政务公示栏,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治超协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级和本站制定的治超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对于违反各项规章制度、

工作纪律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有吃、拿、卡、要行为的治超协勤人员一经查实,坚决调离本站,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特别是对于治超协勤人员内外勾结,私放超限车的,一经查实,坚决从严处理,对直接责任人坚决解聘,决不迁就,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各班治超临时负责人要对所属治超协勤人员严格管理、教育,要以身作则,带头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加强内业管理,保持办公场所卫生、有序;坚持三岗管理制度,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向上级报告反馈工作情况。

公路管理段、交通运输局、路政2015年治超工作计划
收费站治超工作计划 第二篇

公路管理段2015年治超工作计划

为使本年度治超工作顺利开展,确保真正意义上的维护路产路权,并在去年的基础上再创辉煌,对本年度治超工作作以下计划:

一、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继续领导班子小组成员不动,力量不减,并签订相关的责任书。使各领导人员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另外继续组织开展区域联合治超工作,协调各单位各部门,开展网格式执法,严厉整治超限超载行为。

二、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的护路意识 利用会议宣传、布置并实施了边际区域治超风暴行动、打击无牌无证货运车辆行动、继续开展集中整治超大吨位的整治行动、打击短途超载行动、货运车辆超载、未加盖蓬布及货物遗洒等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货运车辆全面摸底及货运车辆信息化采集工作;标语宣传,悬挂固定标语,公路沿线书写临时性标语,重新安装永久性宣传标语,车辆宣传,资料宣传,向广大驾驶人员及货运源头企业主发放治超宣传资料。

三、 强化基础工作力度,优化工作效率

器,进一步让执法规范化、准确化、及时化,进行“六有”建设。督促指导货运源头单位落实了“七有”治超基础工作。二是出台了相关责任部门基层队、所、站及汽修厂治超基础工作的标准及措施。二是继续加强了对所辖区域内公路的治超管理和保护,在县所有省级公路连接干线的入口设置了限载、限高、限宽警示标志和固定的限行设施及“禁止超限超载车辆驶入”宣传牌,严厉打击了破坏公路的违法行为。三是抓好了治超源头监管。继续坚持路面联合治超及持续性执法。 配合县有关职能部门严厉打击了短途超载、避站绕行、夜间偷运等违法行为;对非法改装车辆、未加盖逢布运行车辆及短途超载运输行动进行了严厉的打击和处罚。

四、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1、 开展了边际区域治超风暴行动暨“马槽车”清剿专项行动。

重点打击了边界非法改装车辆、“马槽车”运输行为。

2、 开展了“打击无牌无证货运车辆”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了镇

区内主要干道和边界地区的无牌无证车辆。

3、 开展了“打击短途超载”专项行动。以建筑工地、建材市场、

煤矿、煤场、石场、砂场、非煤矿山等货物集散地路段为重

点,严厉打击了短途超载、避站绕行、夜间偷运等违法行为。

专项行动。以管好货运源头企业为基础,以路面管控为重点,

严厉整治了货运车辆超载、未加盖蓬布或加盖不严实及货物

遗洒等违法行为,巩固和扩大了治超成果,确保路面安全、

整洁。

五、 加强监督检查 1、多部门制定好各自职责责任,在领导的统一指挥安排下,各理其职,对一线治超及站所管理进行督促检查监督,确保执法活动有法可依、程序合法、力度合理。

2、开通举报电话,在道路标志牌上宣传其执法依据及宣传各项制度的同时告知广大人民群众,对治超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公示举报电话,保证执法活动公平、公正、公开。

xxxxx治超办

2014年1月12日

市公路管理站2015年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分解表
收费站治超工作计划 第三篇

市公路管理站2015年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分解表

2015年是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开局之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的收官之年,也是交通运输部组织五年一次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检查之年。我站将认真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全面部署2015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动员全站干部职工认清新形势、把握新机遇、适应新常态,振奋精神,凝心聚力,埋头苦干,为**公路管理事业再创新佳绩而努力奋斗!现制定我站2015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总体思路

2015年,我站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八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市交通和公路工作会议要求,以能力提升、路况提优、效能提速、服务提档为目标,开拓创新,拼搏进取,为泰州公路加快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强支撑。

二、工作目标

及时、高效地圆满完成**市交通运输局及泰州市公路处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扎实开展“五项执法”行动,强化作风建设,争创泰州市“五星级基层站所”和**市五星级“模范执法单位”;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巩固省级文明单位荣誉,创建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服务品牌和党建品牌;狠抓安全管理,创建“安全示范单位”和“安全示范公路”。

三、责任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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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公路站目标管理责任分解表

序号 工作目标 牵头领导 责任部门 责任人 完成时限

1 党风廉政建设 ** 办公室 顾文 常态化

2 作风建设 ** 办公室 顾文 常态化

3 党建 ** 办公室 顾文 常态化

4 品牌创建、精神文明建设 ** 办公室 顾文 常态化

5 信息报道宣传任务 ** 办公室 顾文 常态化

6 应急处置 ** 养护股 马文茂 常态化

7 养护大中修 ** 养护股 马文茂 9月底

8 冬春季路面病害修补 ** 养护股 马文茂 6月底

9 桥梁定期检查暨季度检测 ** 养护股 焦余祥 常态化

10 迎接全国干线公路养护

管理检查 ** 养护股

路政股 马文茂

姚 源 全年

11 钓鱼工区改造工程 ** 养护股 马文茂 4月底

12 菜花节路域环境保障 ** 路政股 姚源、

陈文祥 3月底

13 治理公路打谷晒场 ** 路政股 姚源 夏收、秋收

14 治理超限,

零容忍,限期整改。

养护股副股长焦余祥主要负责日常的养护路况巡查工作及信息宣传报道工作。每月对桥梁进

行检查,每季邀请市桥梁检测中心进行检测。

治超股副股长卢林主要负责治超工作。依靠科技手段,利用动态称重检测系统,及时拦截、查处违法超限车辆。加大与收费站、交巡警、运政、高速公路路政的联合治超力度,确保全年检查车辆不少于4000辆,处罚超限车辆不少于400辆,严格将我市公路超限率控制在1.99%以内。加强超限治理的宣传工作,从源头上治理车辆超限。

路网办负责人张永敏具体负责路网信息的上报及路网值班调度工作;安全办负责人程昌明股长主要负责站安全工作,包括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加强安全监管,排查安全隐患,加强宣传培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

五、月度工作计划

结合年度各项目标任务,我站初拟2015年月度工作计划如下:

2015年**公路站月度工作计划

月份 主要工作计划

1月 1、各部门做好15年工作计划

【收费站治超工作计划】

2、积极做好冬季防冻扫雪各项准备工作

3、加强桥梁检查及动态观察,及时对桥面及伸缩缝破损组织维修

4、组织应急基地各类机动车年审工作,培训机驾人员

5、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巡查工作

6、配合做好s333先导段等工程交公验收服务工作

7、开展流动治超,以日查为主,确保力度不减,超限运输不反弹

8、组织党员干部冬训

9、筹划2015年度工作会议

10、加强作风建设督查

11、组织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2月 1、完成2015年度全站各股室经费收支预算

2、继续实施对s332线108k-109k路树遮挡视线的整改工作

3、继续对钓鱼工区改建后续工作跟进,加强现场监管

4、与沿线乡镇对接干线公路两侧意杨产权事宜

5、配合做好s231、s332安保工程审核及监管工作

6、与交警部门对接,及时处理路损案件

7、继续利用不停车检测系统开展治超活动,控制超限率

8、加强治超环节的安全工作,确保春运安全

9、筹划2015年各项工作计划、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管理责任书、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职工培训计划、月度活动计划、学习计划等

10、扶贫帮困,慰问挂钩村和社区

11、组织月度业务知识培训(新《安全生产法》)

3月 1、财务部门配合路政完成收费许可证的年审工作

2、对钓鱼工区场地及附属设施进行现场跟踪监管,完善工程验收资料

3、对缺损的绿化分类统计,实施补植

4、组织路面及桥梁病害调查,编制维修方案报市处

5、做好省市一季度养护检查考核准备工作

6、做好市菜花旅游节服务保障工作,加强通往景区道路路域环境管理

7、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厅执法培训

8、推进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执法力量整合工作

9、召开2015年度公路工作会议

10、组织一次业务知识培训,进行一季度读书心得交流

4月 1、财务股配合办公室做好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清查工作

2、实施路面病害处治,加强现场监管

3、钓鱼工区改造工程竣工验收

4、组织养护公司修剪路肩、边坡高草,清理路肩、边坡杂物,清理边沟

5、继续做好市菜花旅游节服务保障工作,加强通往景区道路路域环境管理

6、开展“五项执法行动”及行政执法专项整改工作

7、及时办结路损案件,对许可到期单位续办手续,征收赔补费

8、加强流动治超,加大夜查力度

9、组织人员参加全系统工会文体活动

5月 1、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2、配合市处实施桥梁定期检查

3、验收单价类项目、审核一季度计量

4、组织站养护股、工区内业资料会审

5、组织月度养护业绩考核及s231线绿化专项考核

6、做好五一期间值班巡查工作

7、整治路域环境,迎接省局半年检查考核,做好迎国检准备工作

8、开展禁止打谷晒场宣传活动

9、组织联合治超,严格控制安丰高速出口的超限率

10、月度业务知识培训(宪法与依法行政)

6月 1、财务股与财政局对接上半年罚没收入返还事宜

2、全面准备迎接省局第二季度和市处半年养护检查考核

3、完成冬春季路面病害修补工作

4、加大路肩边坡草割草频率,保持草高在15cm以内

5、检查工区储备的防汛物资,落实抢险队伍,安排好值班

6、整治公路环境,全面迎接国检

7、开展公路打谷晒场专项整治活动

8、继续加强在建公路施工现场安全监管

9、加强流动治超,加大夜查力度

10、组织月度业务知识培训,季度业务考试和学习体会交流

7月 1、与财政局对接三季度经费拨款事宜

2、检查防汛物资储备情况,落实各工区应急队伍和值班工作

3、组织一次桥梁经常性检查,落实安全专项活动桥梁管理各项要求

4、开展“夏季送清凉”活动,慰问一线人员

5、利用应急基地,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操作比赛

6、联合沿线乡镇开展路域环境整治,备战国检

7、开展公路抛洒滴漏专项整治活动

8、组织部门、个人半年总结、中层以上干部述职述廉

9、开展月度业务知识培训(如何做好新闻宣传工作)

8月 1、做好防台风准备工作,组织应急演练

2、参与养护大中修工程的施工质量监管

3、加强绿化管护,做好病虫害防治、高温补水等工作

4、整治公路抛洒滴漏,走访土方承建单位和商混公司

5、继续加强在建公路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做好迎国检准备

6、组织联合治超,严格控制安丰高速出口的超限率

7、月度业务知识培训(安全管理)

8、评选十佳党员标兵、十佳职工标兵

9月 1、核对、核查上半年罚款、赔补费票据工作

2、各部门互相配合,全面准备,迎接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检查

3、组织应急基地机械操作手培训

4、协助市处对s229线蚌蜓河桥等四座桥梁维修施工现场监管

5、月底前顺利完成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

治超工作方案
收费站治超工作计划 第四篇

治超工作方案(一)

为积极响应集团公司开展“春雷行动”的号召 , 有效解决治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西汉分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全面部署“春雷行动”各阶段内容,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坚持“抓治超就是促经济发展,抓治超就是保一方平安”的理念,始终把治超作为确保公路产品保值增值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生命线”工程抓实抓好,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手段集中治超,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不断丰富和完善治超机制。

工作目标: 通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治,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不断丰富和完善治超长效机制。健全综合治理机制,落实治超主体责任;强化路面执法路政与运政、路面治理与源头监管、计重收费与路面治超等联动机制,多管齐下,有效打击各类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运输现象;加强治超与征费、路政等部门的联动与配合;加大活动期间的宣传力度,确保辖区超限超载率控制在0.8% 以内。

二、主要内容

(一) 严把治超车辆入口关,控制超限超载率。

重点查处利用隐蔽工具偷逃漏费和逃避超限检测行为, 坚决打击 车辆 强行闯站或利用螺丝钉、垫钢板、遮挡光栅分离器、利用安装液压系统、千斤顶、气囊或假轴,跳称、压冲称、走S 形等方式非法逃避超限检测行为。

(二)完善治超检测工作流程。

1 、规范入口检测工作流程。各治超站要设专人引导货车按照标准车速进入治超检测道,并监督检测全过程。在各治超检测站出口处,严格按照治超检测流程检测下站货运车辆,切实做到检测数据准确、真实、公平。

2 、 落实“黑名单”制度。 执行省厅《关于落实车辆超限超载“黑名单”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建立违法超限超载数据库,实行违法车辆信息登记和抄报、曝光 制度。 3 、 在检测中发现下站的超限车辆,要一车一档,查明超限超载原因,逐级落实责任。 4 、加大治超、征费、路政联动机制。积极与收费站联动。收费站出口超3 吨车辆及时移交治超站,治超站要做好核实登记,凡超55 吨以上车辆必须由收费站移交治超站登记、核实,作出处理 ;将各收费站移交的出口无牌,车卡、车证不符的车辆及空驶的可疑牵引车辆及时报送分公司,做好倒查处理工作。

5 、定期对检测设备、安全设施等进行检查, 及时做好检测设备维护保养更换工作, 实现操作设备准确迅速、检测程序标准 ,保障检测仪器的正常运行。

(三) 提高治超队伍素质,提升执法形象。

以“春雷行动”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治超队伍的 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活动开展期间,要不断加强治超队伍学风、作风的建设,增强治超人员责任心、使命感和服务意识的塑造,集中解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治超队伍的综合素质,达到 “ 政治合格,作风过硬,行为规范,业务精通,纪律严明,廉洁高效 ” 的队伍建设目标。

(四)强化路面治理,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车辆逃检、绕行等非法上路行为。

1 、加强对沿线服务区和停车区的检查。与路政、交警协调配合,在秦岭服务区、宁陕服务区、朱雀停车区、油房坪停车区、双河停车区等容易发生货车甩挂、甩货、倒卡、倒换车头等逃费行为的地方,组织人员集中打击和联合治理,发现超限超载车辆严格执行“一超四罚”和“黑名单”制度。

2 、积极开展重点路段专项治理活动。在涝峪口安检站站组织治超人员抽查车辆几何尺

寸、线路不符等情况,杜绝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对查出的非法车辆几何尺寸超限、非法重量装载超载车辆,及时汇总报送集团治超办,在省治超“曝光台”曝光。

(五)春雷行动与保畅工作相结合。

开展治超“春雷行动”要和保畅工作相结合,要严控超重超限车辆进入西汉高速公路给安全保畅带来的隐患。各管理所要因地制宜,动脑筋想办法,将治超“春雷行动”与道路保畅结合起来。做好源头企业的宣传工作

三、阶段安排

“春雷行动”从 20** 年3 月1 日开始至4 月30 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 年3 月1 日-3月15 日 )

各管理所要对治超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组织相关人员对当前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等进行全面排查,制定详细明确的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 年3 月16 日-4月15 日 )

按分公司部署,在辖区内全面开展“春雷行动”,全方位强化治超工作,实现集团公司、分公司确定的目标任务,掀起新一轮治超高潮。

第三阶段:总结完善阶段。(20** 年4 月16 日-4月30 日 )

各管理所对各自开展“春雷行动”进行总结,表彰先进,对典型事例、优秀人员和有效经验进行学习交流。

四、活动措施

(一)思想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开展好“春雷行动”,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公司成立“春雷行动”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具体安排如下:

组 长:屈永照 葛明霞

副组长:朱博毅 徐北平 宁 勇

成 员:魏建龙 郝雨涝 路晓英 胡婷婷 吕红云

陈海波 张 中 张少挺 黄 宁 边 策

王 峰 雷亚超 冯宝平【收费站治超工作计划

活动办公室设在西汉路政大队。

主 任:宁 勇(兼)

成 员:魏建龙 刘刚妹 罗永强 胡 萍 胡丽萍

王建林 屈 强 康 抗 陈 平 胡 靓

李小伟 郝雪亮 任 静

分公司治超“春雷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对本次活动的内外宣传、日常协调、监督、检查、奖惩及通报等工作。

(二)多渠道、多方式加大宣传力度。

1 、为宣传“春雷行动”、提高治超人员业务技能、加强治超队伍作风建设,西汉路政大队拓宽宣传途径,在新浪开办西汉路政博客刊发“春雷行动”相关信息和治超业务文章,鼓励治超人员良性交流,促进西汉分公司治超业务再上台阶。

2 、在各治超站站区悬挂以“春雷行动”为内容的标语横幅,利用情报板发布宣传口号;制作“春雷行动”展板,营造站区开展活动的氛围。

3 、活动期间,管理所要认真收集活动照片资料,每个阶段,至少完成2 篇与活动相关的宣传报道。

(三)各管理所要根据辖区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

为使“春雷行动”取得实效,各管理所要根据自己辖区治超工作情况,有针对性、有重

点地采取措施。户县管理所检测任务较重,在做好入口检测的同时,要深入附近企业,通过散发宣传单、现场讲解等方式,为“春雷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从源头遏制超限超载现象;秦岭管理所要重点 在服务区、朱雀停车区、油房坪停车区等容易发生货车甩挂、甩货、倒卡、倒换车头等逃费行为的地方,组织人员加强检查治理;宁陕管理所在做好日常检测的同时,要组织治超人员学习业务知识,提高现场应对、解决问题能力,高质量完善治超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

(四)借助多种形式,提高治超人员业务水平。

1 、分公司将把利用螺丝钉、垫钢板、遮挡光栅分离器等非法逃避检测行为和方式印制成册发放,供治超人员参考学习,提高治超人员现场应对能力。

2 、组织一次治超业务座谈会。活动期间,组织一次治超业务座谈会,就活动期间治超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探讨,提高治超人员学习业务的积极性。

3 、对治超人员进行现场业务培训。组织宁陕、秦岭段治超人员前往户县、 涝峪口治超站现场学习交流检测业务,提高业务水平。

4 、活动中,分公司将组织一次关于“春雷行动”专项活动和治超业务知识书面考试,并将考试结果纳入治超人员量化考核当中。

(五)加强活动检查稽查。

活动期间,分公司将对各管理所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稽查,督促落实。

1 、分公司将在每个阶段进行检查,将不定期进行稽查,“春雷行动”专项稽查通报不少于4 期。

2 、各管理所要设立治超人员监督岗、意见箱、留言簿,主动接受司乘人员的监督和评议。

(六)加强考核奖惩。

分公司将特设立“春雷行动”单项奖励,主要用于对“春雷行动”成效显著和成绩突出的管理所和治超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本次活动总结评比阶段,分公司活动领导小组按照逐级推荐并结合综合考核成绩,确定优秀管理所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优秀管理所1 个,奖励5000 元;

优秀治超站2 个,各奖励2000 元;

优秀治超班长3 人,各奖励500 元;

优秀治超工作者5 人,奖励500 元。

本次“春雷行动”将实行考核制度,按各管理所的活动开展情况计算考核成绩,此考核成绩将作为年终治超工作考核的组成部分。

五、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为完成20** 年治超目标任务,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0.8% 以内,各管理所必须清醒认识“春雷行动”开展的重要性,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在辖区内切实开展好“春雷行动”。各管理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确保“春雷行动”卓有成效的开展。

(二)总结经验,学习交流。

各管理所要及时收集“春雷行动”相关资料,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将好的做法、活动成效、社会反响等形成文字资料,及时报送分公司,促进治超工作快速发展、高效发展、安全发展、绿色发展。各管理所于4 月25 日前将开展“春雷行动”总结以书面形式报西汉路政大队。活动期间,各管理所要按阶段安排建立专项资料盒,做好相关内业资料。

各管理所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春雷行动”考评、奖惩和激励办法,推分公司

治超工作再上新台阶。

治超工作方案(二)

为深化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加大从事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超力度,保护公路设施完好,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公路安全畅通,根据《黑龙江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七台河市道路货物运输源头(以下简称"货运源头")治超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原则,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负责、部门共管、行业监督"的工作格局,建立和完善货运源头治超长效机制,确保治超工作持续、稳定、有效开展。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以源头治理为重点,通过对货运源头单位(主要是砂、石料、焦炭、煤炭、钢材、水泥等生产经营企业及主要货运、物流站场等)和货运企业、车辆、驾驶员的严格监管,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行为,使货运市场秩序明显改善,促进全市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和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收费站治超工作计划】

具体目标:20**年12月底前,市、县(区)运管机构巡查的货运源头单位达到公示总数的100%,派驻监管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达到公示总数的100%,违规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厂)率低于4%。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强力推进源头公示工作。为确保货运源头治超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安、工业和信息化、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及相关规定,做好源头治超的相关工作。各级运管机构要认真开展对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注册登记的货运源头单位摸底调查工作。上报的货运源头单位由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确定重点监管单位,在新闻媒体、政府站予以公示,公示期满,由运管机构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实行巡查或派驻监管。

(二)组织开展培训,规范治超行为。在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级运管机构要集中组织执法人员、货运源头单位负责人及治超管理员、装载员、计重员、开票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统一持证上岗。同时加强对道路货运企业负责人、营运货车驾驶员及相关人员培训,提高其合法装运、守法经营的自觉性。

(三)加大货运源头监管力度,规范运输市场。各级运管机构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对经政府公示的货运源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认真做好监管、移送、抄告等源头治超工作。要建立和完善本辖区内政府公示货运源头单位档案,根据辖区货运源头单位数量及分布情况,抽调业务骨干,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采取"一日一查、不定期抽查、重点派驻"等多种监管方法,重点对货运源头单位车辆装载货物过磅单、车辆装载登记表、治超职责履行、相关人员培训、统计制度和档案建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强化货运源头单位主体责任,规范装载行为。各级运管机构要督促货运源头单位配备必要的计重设备,严格执行货运车辆称重检测规定,对进出厂区、货场的车辆状况,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实行登记制度,严把货运车辆进场关、登记关、装载关、称重关、出场关,杜绝违规及非法改装车辆装载和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厂)。

货运源头单位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健全源头治超工作机构,公开相关制度,做到货物装载出场有记录、进厂有登记、落实制度有记载。积极配合运管机构执法人员开展货运源头治超监管工作,为巡查和进驻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禁止为无合法经营手续或被列为黑名单的货运企业、货运车辆和驾驶员装载、承运货物。

(五)强化路面、源头治超执法联动,严格责任追究。各级运管机构要积极主动与路政

管理机构加强联系和沟通,建立和健全治超工作联系机制。对辖区路面执法查获并反馈的违规超限超载车辆,凡属本辖区货运源头单位装载出场(厂)的,要严格按照责任倒查的程序,按规定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处理,并移送、抄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规超限超载车辆属本辖区的,要将车辆违规信息记录在车属货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档案中,作为质量信誉考核的重要依据,并责令企业进行整改。对违规超限超载驾驶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加大科技投入,提高源头治超水平。各级运管机构要加大货运源头治超科技投入、配备源头治超办公设备、工作装备,要积极探索建立重点货源单位治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车辆管理系统和营业性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管理系统等,实现准确、高效、先进的数字化、可视化、智能化、协同化的综合信息管理。

(七)加强对机动车货运经营者和维修企业的监管,规范货运企业和维修企业的经营行为。各级运管机构要重点加强对本辖区内的机动车维修企业的排查工作,对有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嫌疑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重点跟踪、重点监管,并依法处罚。

(八)要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及货运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

(九)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并在市运管处机关、各县(区)运管站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电子邮箱:********。

四、组织机构

为保证源头治超工作有效推进,成立七台河市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云鹏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邵洪杰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调研员

田林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关云飞市运管处处长

杨志勇市质量技术监管局副局长

柳万喜市交警支队政委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运管处,负责日常工作。主任:关云飞(兼)。

五、工作职责

各部门在市源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下,各负其责,统一联动,加强配合。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加强对载货汽车生产、改装、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无证照经营的货源单位和车辆改装、汽车维修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非法改装、拼装车辆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市运管处:加强对由市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的矿山、水泥厂、煤场、沙石料场、汽车货运站(含物流园区、物流中心)、蔬菜集散站(场)等货运量较大、易发生超限超载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监督检查。

市交警支队:加强机动车辆登记管理,严禁违反规定办理登记业务;配合维护交通部门治超检测站点的交通秩序;组织交警开展路面执法,配合交通部门引导车辆进入超限检测站点进行检测,依法查处超载和非法改装车辆等违法行为。

六、有关要求

(一)20**年10月15日前,分层次对相关人员开展培训,建立健全辖区货运源头单位监管档案和制度。

(二)20**年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辖区依法许可的货运源头单位公示工作,并确定和公布市、县巡查和重点派驻监控货运源头单位名单,逐级上报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治超工作计划和长效措1
收费站治超工作计划 第五篇

治超工作计划和长效措施

我公司为全面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第223号令“山西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第224号令“山西省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在上级领导、县运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公司于2008年7月成立了治超工作领导组。治超工作领导组的成员,主要有公司领导、销售科负责人、磅房司磅员、装载车司机等人员组成,由销售科全权负责治超工作的相关事宜,明确要求全体成员尽职尽责,凡进厂车辆必须实行登记,无牌无证、证照不全、非法改装的车辆坚决不让进厂装货,对符合装载要求的车辆,坚决杜绝超标准装载,并不得为超限超载的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杜绝一切超载车辆出厂上路,从车辆进厂、过磅、装货到过磅、出厂要求各环节严格把关,不在本关口内出现任何问题,做到相互沟通,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因不负责任,工作失误,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公司成立治超领导组后,召集全体治超管理工作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组织大家学习了省人民政府第“223号令”、“第224号令”、《晋中市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实施细则》、《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源头治超的各项制度,宣布了治超工作领导组人员名单,明确了工作人员职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公司全体人员坚决按照上级布置,从我做起,从我公司做起,切实做好源头治超工作。【收费站治超工作计划】

具体职责和要求布置:

1、指派专人对进厂车辆进行登记。对进入我公司装货的车辆要

求驾驶员出示行驶证、驾驶证、营运证、从业资格证,凡无牌无证、证件不全、非法改装的车辆不准进厂,符合规定的车辆要逐车登记,登记后进行过磅。

2、司磅员拒绝为没有登记的车辆过磅,车辆装货后过磅计重时,发现所载车辆超出规定装载质量,让车辆倒回货场卸下超载部分,宁可少装一厘,绝不多装一厘,直至符合装载标准为止,方可出具过磅计重手续。

3、货场装载司机对返回需卸多余部分的车辆,要积极主动、不怕麻烦、多的卸、少的装、不拖延时间、不刁难司机,给装货司机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4、对符合装载要求的车辆,除坚决拒绝超标准装货外,并不得为超限超载的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堵绝一切超载车辆出厂上路。

5、做好治超工作的统计工作,对每日发生的车辆车次、计重进行汇总统计,按县级运管部门要求逐日及时传真报送“货运源头单位治超工作日报表”,确保上报的统计数据真实、可靠、准确。

6、全体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严守工作纪律,做好不漏记一辆车,不放行一俩超载车,本着为国家负责,为人民负责,为公司利益负责的精神做好治超工作。

为全面做好治超工作,在加强内部责任的同时,我公司还努力做了一下工作:

1、加强治超人员的培训学习。除集中培训学习外,由于工作变动,对新增的工作人员及时组织学习,不因由于人员的变动而影响治

超工作的进行。

2、在加强内部治超管理的同时,我公司要求信息部门,派车单位配合我公司的工作,我公司及时向各信息部、派车单位发出通知,要求,凡向我公司派出的车辆的司机,主动向司磅员出示证件。

3、做好宣传工作,营造治超氛围。在县运管部门的支持下,我公司按要求悬挂条幅,制度上墙,将警示牌、提示牌标在明显处,让所有进出厂的车辆、人员明确治超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

4、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只要县运管部门有新的通知精神,我公司及时布置,传达到每位治超工作人员。

5、做好治超有关资料的档案整理工作,真正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有资料、有牌匾。

6、为进一步提高治超工作效率和科技含量,我公司积极响应上级部门的号召,全面启用货运源头治超信息系统,实行了货运源头装载登记卡,随车携带,凭卡通行,并安装了视频监控和IC卡读卡器。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管理成本。

治超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工作,没有结束时间,来不得半点松懈,在县级运管部门的领导下,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做好治超工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好路产路权,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做出应有的贡献。

2016年治超工作攻坚方案
收费站治超工作计划 第六篇

一、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切实提高企业的质量安全意识,强化质量安全责任,及时查处并有效解决企业存在的相关问题,使生产环境得到有效净化,生产秩序得到有效规范。实施肉制品行业质量升级工程,深入开展综合治理,企业质量控制能力明显增强,进一步提高质量安全水平。

三、整治内容

(一)整治的重点企业

销售量大、辐射面广的企业;销往京、津、沪等外省、市的企业;改变生产条件、无标生产企业;环境卫生脏、乱、差的企业;违规超量使用防腐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容易出问题和检查出问题的企业。

(二)整治的重点环节

原辅材料的进货验收、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环境卫生、生产环节质量控制点和产品出厂检验环节。

(三)重点内容

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新建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环境条件、卫生条件、厂房场所、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原材料及食品添加剂来源、产品标准、检测设备及生产能力进行严格现场核查,凡是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准进入肉制品生产行业。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把原材料进厂关;严格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严厉查处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根据国家质检总局119号公告,加大对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产品出厂检验,要求企业必须做到批批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严格要求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做到从原材料进厂到产品出厂如实记录有关内容,保存期不得少于二年,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溯性;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责令其召回,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1、原辅材料验收制度执行情况。对购进的每一批原辅材料要索证索票、查验标识;建立详细的进货台帐;禁止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食品。企业应索要原料肉品的检验检疫和定点屠宰证明,对进口原料应索要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合格证明材料。

2、食品添加剂使用和备案情况。不得违反国家标准使用或者滥用食品添加剂,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材料不得含有所生产食品禁用的食品添加剂。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及时到市质监局备案。

3、出厂检验情况。做到出厂上市的食品批批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出厂销售。建立销售档案,详细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购货单位、销货数量、销货日期、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4、生产场所要求。厂区、车间、库房等区域必须干净、整洁,无污物。符合卫生要求并能持续保证。生活区和生产区必须分开。各种防蝇、防鼠、防尘措施必须齐全有效。车间按工艺流程要求布局合理,避免交叉污染。

5、产品标识情况。严格按照《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详细标注食品名称、产地、生产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净含量、配料表等产品的相关信息;禁止虚假标注。

6、其它违法违规现象。严厉查处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伪造食品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及在无证生产和超范围使用“QS”标志等违法行为。

四、方法步骤

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9月10日—9月15日)

市质监局及相关乡镇区要高度重视此次整顿工作,深入分析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行业特点、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和潜在的风险。制定肉制品行业发展规划,进一步细化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组织肉制品加工生产企业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宣贯《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企业责任,对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第二阶段:企业自查阶段(9月16日—9月20日)

企业自查的主要内容是:

1、原辅材料验收制度执行情况。对购进的每一批原辅材料是否有进货票据、查验标识和检验报告、合格证明;是否建立了详细的进货台帐;是否存在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食品,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做食品现象。企业是否索要原料肉品的检验检疫和定点屠宰证明,对进口原料是否索要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合格证明材料。

2、添加剂备案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标准使用或者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材料是否含有所生产食品禁用的食品添加剂。

3、出厂检验情况。是否做到了出厂的食品批批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是否做到不出厂销售。是否建立了销售档案,是否详细记录了食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购货单位、销货数量、销货日期、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4、生产场所要求。厂区是否有良好的给、排水系统,厂区内是否有臭水沟、垃圾堆、坑式厕所或其他有碍卫生的场所。厂房是否符合从原料进入到成品出厂的生产工艺流程要求,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原辅材料和成品的存放场所是否分开设置。厂房地面和墙壁是否使用防水、防潮、可冲洗、无毒的材料,地面是否平整,无大面积积水,明地沟是否保持清洁,排水口是否设网罩防鼠。地面、墙壁、门窗及天花板是否有污物聚集。加工场所是否有防蝇虫及防鼠设施,废弃物存放设施是否便于清洗消毒,并能防止害虫孳生。生料加工区和熟料加工区是否分别设置工作人员入口、更衣室和手清洗消毒设施及工作靴(鞋)消毒池。生产车间的厕所是否设置在车间外侧并为水冲式,是否备有手清洗消毒设施和排臭装置,其出入口是否正对车间门,并避开通道,其排污管道应与车间排水管道是否分设。原料冷库的温度是否能保持原料肉冻结(-18℃以下),成品库的温度是否符合产品明示的保存条件。

5、产品标识情况。是否严格按照《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标注,是否存在虚假标注行为。

6、其它违法违规现象。是否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伪造食品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是否生产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食品及相关产品;是否存在无证生产和超范围使用“QS”标志等。

第三阶段:整治阶段(9月21日—10月20日)

1、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市质监局及相关乡镇区组织执法人员对肉制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的重点内容:

(1)企业是否进行了自查,自查是否取得了实效,生产企业是否能够持续保持获证时的条件。

(2)企业的质量安全隐患是否得到了排除,产品是否能够确保质量安全,重点环节是否得到了加强。

2、督促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措施,结合企业食品安全制度指导文本,指导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提升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3、实施肉制品行业质量升级工程,深入开展综合治理,进一步提高质量安全水平。

4、督导企业对存在的问题有效整改,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查处,所有企业得到全面检查整改提高,彻底消除隐患。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0月21日—10月31日)

由市质监局负责,对全部企业逐家检查验收,验收合格者,方可继续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市质监局及相关乡镇区要对本次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总结内容要涵盖整治工作的全部信息,并于11月5日前报市食安办。

五、验收标准

(一)厂区、车间、环境卫生。厂区、车间、库房等地应干净、整洁,无污物,符合卫生要求并持续保持;生活区和生产区应分开设置;厂区、车间不得堆放杂物、垃圾;厕所应设置在车间外部,为水冲式,化粪池应密闭。

(二)防蝇、防鼠、防尘措施。各种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应齐全有效。

(三)车间要求。车间按工艺流程要求布局合理,避免交叉污染;车间、库房应符合存放要求应离墙离地。生料加工区和熟料加工区分别设置工作人员入口、更衣室和手清洗消毒设施及工作靴(鞋)消毒池。

(四)食品添加剂要求。食品添加剂应设专人专库管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到市质监局备案,并在产品标签中明示。

(五)产品检验。化验室各种仪器、设备、试剂齐全,性能符合要求;设专职化验员,并经培训后持证上岗;每批产品应进行检验,并出具出厂检验报告。

(六)作业人员。生产加工人员作业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证明,必须穿戴工作衣帽进入生产加工车间,不得佩戴首饰进行操作。

(七)各种记录。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原材料采购验证记录并索取相关证明、配料记录、生产和销售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出厂检验记录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行动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质监局及相关乡镇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市质监局及相关乡镇区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人员专门抓,确保整治效果。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质监局及相关乡镇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各环节、各岗位,确保各项责任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要进一步树立全局意识,密切配合,分工负责,协调联动,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发生,努力形成专项整治的强大合力。

(三)加大执法力度。市质监局及相关乡镇区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持边查处、边规范,做到检查一处、整改一处、规范一处、达标一处。要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执法中要携带影像器材,对违法行为进行当场取证,依法从重从快查处;同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予以强制关停,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置。

(四)严格责任追究。要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体系,对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坚决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因工作不力引发食品安全事故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要从严从重处理失职人员,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徇私枉法、失职渎职、不作为和乱作为的执法人员,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五)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要加强对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质量安全意识和企业诚信自律意识,动员方方面面力量积极投入到专项整治行动中来,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六)加强信息报送。市质监局及相关乡镇区在专项整治期间,要及时将本单位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经验成效,列入《创建食品安全最放心城市周报告》内容,及时报市食安办;对重大问题、突发事件和大案要案要随时上报;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市食安办要对整个行动进行汇总总结,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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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治超工作计划
收费站治超工作计划 第七篇

治超工作计划(一)

为认真贯彻执行《公路法》、国家九部委《关于印发20XX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确保公路完好畅通,防止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国家九部委《关于印发20XX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规定,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继续加强“治超”工作,坚持规范行为、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科学“治超”的方针,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治超”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治超”工作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治超”工作组织领导,局成立“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在上级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下,按照国家九部委“治超”工作要点开展治理工作。调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路政科,×××任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公路系统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指导、调度、协调、信息收集、报表统计、宣传报道和监督检查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三、工作任务与要求

(一)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1、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渠道,围绕超限超载的危害、治理的目的、意义、治理措施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一是悬挂、张贴宣传横幅、标语,印制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设置标志牌、政务宣传栏等进行宣传;二是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宣传报道,广造声势,形成全方位、立体的宣传格局,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2、集中组织开展“治超”执法人员的上岗强化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①传达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及实施

方案内容;②观看“三乱”曝光录像片,进行廉政教育;③学习讨论“治超”有关工作制度规定及检测检查、处理处罚、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的制作;④邀请专家讲课;⑤进行考试;⑥交通指挥动作训练等。

3、宣传内容要注重针对性,宣传方式要注重实效性,要集中展现各地“治超”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和突出成效等。同时,还要加大对超限超载行为违法性的宣传和教育,对超限超载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消除超限超载惯性心理。

(二)坚持联合治超,加大依法严管的力度

继续实行路面联合“治超”执法,确保人员投入,坚持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始终保持严格执法的态势,以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在开展“治超”执法过程中,要继续按照交通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XX]455号)的要求和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对发现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要按照《公路法》、《道路运输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严厉进行处罚,同时严格实施卸载,消除违法行为。对严重超限超载的违法运输车辆,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工作原则和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九部委《关于印发20XX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各项治理工作要点,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执法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

1、加强协作配合。公路路政队伍作为交通执法队伍的一支重要力量,对超限超载治理负有法定的义不容辞的职责。全体执法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的要求,在上级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综合治理的合力。

2、严格执行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管理,同时联合有关部门对现有车型进行全面清理,整合和解决车辆“大吨小标”问题,继续打击非法改装车辆。在实施检查过程中,严禁以目测或凭难判定超限超载车辆。

3、要严格坚持卸载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依法管理,避免重复处罚。严格执行超限超载处罚标准,严禁只罚款不卸载。

4、区别对待不同类型的车辆。重点检查处理从事大件物品运输和运输煤炭、矿产品、钢材、建材等大吨位超限超载车辆,对重量不超的运载不可解体物品和冰箱、彩电、汽车等规则尺寸物品的运输车辆不予卸载;对蔬菜瓜果等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油、汽等化学危险品专用运输车辆,不实施卸载措施,但要实行现象告诫、登记,并将有关违章情况通报车籍所在地有关部门处理,加强管理,控制超限超载;对于超限超载登记超过3次的实行抄告、公示制度,由车籍所在地交通部门取消其营运性运输从业资格。

5、检查期间如遇通行车辆密集时,则只拦截检测检查大吨位的超限超载车辆;如发生交通堵塞,疏导交通。严禁执法人员随意上路拦车检查、强行追车检查。恶劣天气或条件不具备时,停止检查。

6、检查站的检测通道要用锥型警示桩设置检测警戒区,并在距检测点1000米和500米处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检测过渡区,100米处设置“限速20”,50米处设“称重检测点”,称重通道右侧设照明设备。配备的检测称重仪应始终保持正常的技术状态,定期检修并通过技术监督部门的校检认定。

7、严格遵守车辆检(测)查与处理处罚程序。实施检查必须由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发现超限超载车辆后,示意其减速靠边停驶接受检测、检查。执法人员实施检(测)查时,应首先向当事人敬礼,表明身份,说明检查理由,请当事人出示相关证件,交记录员登记后,引导被检车辆以每小时5公里匀速通过称重检测仪,称重仪打印出验测单后,操作员应请当事人在检测单上签字确认,并将车主联交当事人,并按照《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程序及有关处罚标准实施处罚。做出处罚前应制作《勘验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必要时运用照像、摄像设备收集证据。作出处罚应向当事人出具《违法行为通知书》,《处罚决定书》,交当事人签收。

四、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

为确保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树立良好的公路执法队伍形象,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服务社会、奉献人民”的宗旨,必须加强执法人员的学习教育,强化执法监督检查措施,加强队伍建设管理。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违纪、违法有关责任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1、加强对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明察暗访、投诉举报查处制度,确保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局“治超”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要在醒目位置设置执法政务公示栏,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级和本局制定的“治超”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对于违反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有吃、拿、卡、要行为的执法人员一经查实,坚决调离执法岗位,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或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特别是对于执法人员内外勾结,私处带车、放车逃避检查的,一经查实,坚决从严处理,对直责任人坚决开除公职,决不迁就,并追究有关科室的领导责任。

3、执法责任人要对所属执法人员严格管理、教育,要以身作则,带头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加强内业管理,保持办公场所卫生、有序;坚持岗前工作例会制度,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向上级报告反馈工作情况。

五、加快“治超”长效机制建设

1、针对治超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总结、研究“治超”工作的基本经验和内在规律,逐步建立“治超”长效机制。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出台“治超”方面的规定,建立多层次“治超”规章制度体系。

3、强化管理规范,加强横向联合,推进信息共享,建立起“治超”网络,为长效治理工作奠定基础。同时,提高“治超”检测工作的效率,在依法“治超”的同时,有效保障公路交通畅通。

治超工作计划(二)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治超工作,巩固现阶段治成果,将公路超限超载率稳定控制在0.3%以内,根据我镇实际制定20**年金龟镇公路治超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着力构建治超工作的长效机制”为目标,按照“政府牵头,各线配合,立足源头,全面治理”的原则,以货物装载源头治理为重点,健全公路治超网络,加密盲区布控范围,加强治超队伍建设,创新科学治超手段,完善治超工作体系,确保公路治超工作长期有效和持续稳定地开展。

二、工作目标

车辆平均超限超载率稳定控制在0.3%以下。公路治超网络基本完善,(

三、工作任务

(一)摸清底子,健全治超检测网络

1、摸清底子,制定明确的治理方案

治超办结合辖区内公路实际情况,迅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摸清超载超限车辆规律,掌握其特点,明确超限超载货物的装载源头。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治理方案和严密的治超网络布局规划;治超办要加强对各企业、各村的指导工作,及时提出改进建议,推进我乡公路治超工作有效开展。

2、以堵为主,健全治超网络体系

治超办根据治超网络布局规划,在选定的治超控制节点,通过执勤点堵、流动巡逻车查、开展群防群治等措施,建立起辖区公路治超网络,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对行驶公路的超限超载车辆实施打击。

(二)开展货物装载源头治理,把好源头装在关口

1、建立政府主导,各线参与的装载源头综合治理机制

镇治超办要起牵头部门的作用,积极向镇政府汇报,推动镇政府将货物装载源头治理纳入各村及企业办的目标考核内容。治超办要负责各条线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各线治超责任的落实,促进装载源头治理工作进入常态化监管。

2、确定治理重点,强化监管措施

治超办负责调查本行政区域内所有货物装载源头分布情况,科学分类,根据不同的源头类型制订相应的治理措施和工作机制,采取行政、经济手段相结合的方式,统筹调配现有执法力量,对源头企业进行治理。

(三)强化联动治理,开展集中打击整治

治超办负责各相邻乡镇间的协调沟通,根据各辖区内货物装载源头分布和超限超载车辆行驶情况,共同研究制订联动治超方案,确定布控位置、管控措施,统一步调、统一行动,并定期召开治超通气会,通报各自治理情况,动态适时调整治理措施,形成对超限超载车辆的合围攻势。

治超工作计划(三)

20XX年是我县治超工作实现常态化管理的关键一年。为切实转变我县治超工作推进方式,深入贯彻实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山西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全面推进全县治超工作向纵深发展,按照县政府文件要求,现就柿庄镇20XX年治超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持之以恒、立足源头、强化路查”的原则,继续贯彻“铁腕治超,坚持不懈,不获全胜,决不收兵”十六字治超方针不动摇,不断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治超长效机制,加强目标任务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坚决防止超限超载现象反弹,努力推进治超工作再上新水平,为加快建设“平安柿庄”,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强化治超联动机制建设,加大路面、源头两个方面的治超力度,加快治超检测站点规范化和治超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四个转向”、“两个确保”:一是把治超主战场转向超限运输、超载装卸集中连片的盲区盲点上来;二是把流动治超逐步转向固定治超上来;三是把临时应急治超转向常态化治超工作机制上来;四是把部门治超真正转向政府治超的工作层面上来。确保县区道路车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3%以下,进驻监管的货源单位超限超载车辆零出场,巡查监管的货源单位车辆超限超载出场率控制在2%以下;确保治超工作在全县处于第一方阵。

三、具体措施和要求

(一)继续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治超长效机制。

1、进一步加强对治超工作的组织领导。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治超工作的统一领导,完善主要领导担任负责人的治超领导机构,将治超工作列入政府全年工作计划,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各级监管部门要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突出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治超工作深入开展。

2、落实治超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乡镇政府要召开一次治超相关部门和各行政村参加的治超专题会议,总结和部署治超工作,研究治超相关问题。完善抄报制度和黑名单制度,突出抓好抄报案件反馈工作,提高联动工作威慑力。

3、深化协作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与协作,确保部门之间、县镇之间相互联动,形成全镇治超“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工商、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安监、交通运输、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各类货物转运场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杜绝二次配载超限行为。依法对车辆非法改装企业、非法兼营车辆改装的汽车修配厂、维修点等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等不规范经营行为。对销售外廓尺寸、轴荷、总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车辆安全技术标准的,要依法予以处罚。

4、加强路面执法与源头监管的衔接、配合。路面执法部门与源头监管部门要加强信息交换,特别是要及时交换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的有关信息。交通运管部门对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实施吊销车辆营运证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处罚。

5、深入开展区域联动治超。根据货源分布及车流分布特点,划分治超重点区域,要积极与相邻政府沟通,有针对性的开展跨区域联合治超行动,实现区域间治理超限超载联防联控。

(二)全面加强源头治超工作。

6、加大对重点货物运输装载源头单位监管力度。镇安监部门要结合货运市场管理,会同派出所对辖区内货运源头单位进一步展开摸排,及时调整、公布重点监管货源单位,强化货运源头单位进驻、巡查监管,并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开展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流动进驻监管。

7、明确货运源头单位工作职责,加强企业自律。,履行治超义务,确保出场车辆无超限行为。安监部门对违反有关装载规定的货源单位,要严格进行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有关机关对移送的案件依法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及时抄告移送案件的运管部门。

8、加强货运车辆查验审核工作。对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应急时上报公安部门不得予以登记和发放牌照,交通运管部门不得办理车辆营运证。在车辆年检、年审或车辆二级维护竣工验收检测中,发现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货运车辆,公安车管、交通运管部门要坚决予以恢复原状,杜绝非法改装及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符合规定用途的车辆进入道路货运市场。

(三)继续强化路面治超执法力度。

9、县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要切实加大投入,增加执法人员,进一步完善乡镇路面治超联合执法机制,以固定超限检测站和治超卡点为依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积极开展流动巡查,加大治超辐射面,形成全区域、全路段、全天候的监控,始终保持路面严管严控的治超态势,加大挤压超限超载运输的时间和空间。

10、路面治超以四轴以上、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大型超限超载车辆为重点,城乡道路为重点,强化夜间治超力度,消除盲区盲点。对非法超限超载运输、改装等违法行为,责令并监督违法行为人采取卸载、拆解等改正措施,及时纠正违法状态。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违法记分制度;对累积记分超过规定限值的驾驶人,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11、深入开展集中行动。县、乡交通、镇安监部门要针对超限运输车辆较为集中的地区或绕行较多的路段,每年定期开展集中专项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对我镇治理难点地区和路段,县乡治理超办可抽调执法人员开展专项行动,且每月不少于两次。

12、积极争取资金,加快固定治超检测站建设,实施执法全过程监控,提高出勤率、查处率、卸载率以及逃逸车辆电子取证率,保证规范执法、规范治超。

(四)积极探索农村公路治超模式。

13、镇政府要依靠公路沿线广大人民群众,群防群治,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要求,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农村公路治超特点的政策措施,组织乡镇政府、行政村在重点农村公路设置限宽限高的龙门架和水泥墩等防护设施;聘请农村公路管理人员在保洁的同时看路护路,发现超限超载车辆驶入农村公路应及时报告乡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五)加大治超工作宣传力度。

14、镇政府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加强《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办法》的宣传及对相关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典型宣传报道,努力提高道路货运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引导相关企业和人员按章装载、合法运输。宣传部门要制定宣传方案,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对治超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对治理过程中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报道和推广,推动治超工作深入开展。

(六)保障措施。

15、制度保障。严格落实目标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考核办法,实现有奖有惩。县乡安监、交通运输、交警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地区和路段的督导检查,对治超执法人员违反规定执法或徇私舞弊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严防公路“三乱”。对治超工作不力、违法超限超载运输未能得到有效遏止的予以通报,依法追究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

16、安全保障。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治超执法人员人身安全。治超检查时,要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配备相关预警提示设备,引导车辆进行检查。对恶意堵塞交通、暴力抗法、聚集冲卡、寻衅滋事危及执法人员安全等行为,公安机关要采取措施,严厉打击,维护治超工作环境,树立政府治超权威。

2015检查接待方案
收费站治超工作计划 第八篇

第1篇:国家督查组检查西安家电下乡活动接待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XX年10月23日(星期五)上午

二、检查内容:

家电下乡工作组织和部署情况、家电下乡工作监管情况、家电下乡补贴审核兑付情况和保障政策落实情况。

三、检查人员

赵显人 供销总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

孔培聪 供销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副部长

费全发 商务部综合司政策协调处处长

高建忠 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监督抽查处处长

王 莉 国家标准委工业标准二部电器与消费品处处长

赵维全 供销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主任科员

姚超英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赵银玉 商务厅副厅长

韩忠林 财政厅副厅长

张宏斌 财政厅副巡视员

刘孝奇 省供销社副主任

【收费站治超工作计划】

四、陪同人员

拟请市政府主管领导,市政府主管秘书长,市商贸局、财政局、供销社、质监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五、行程安排:

08:15 西安市陪同检查人员在索菲特酒店集合,并请市政府领导迎接检查组。

08:30 西安市陪同人员统一乘面包车前往阎良。

09:50 到达阎良区,由阎良区政府区长、主管副区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在高速出口提前等候。

10:00 前往泰利家电有限公司检查。

10:20 前往万汇(雪峰)家电商行检查。

10:40 前往西飞酒店会议室座谈。拟请主管副市长主持,阎良区区长、海尔公司负责人分别汇报家电下乡工作开展情况。

11:40 在西飞酒店就餐

六、工作分工:

(一)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检查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和检查用车安排,通知相关部门,联系西安电视台、西安日报、西安晚报。

(二)市商贸局、市财政局负责准备西安市家电下乡工作汇报材料。

(三)阎良区政府负责区家电下乡工作汇报材料,安排座谈会务工作和就餐。

第2篇:迎接省公路局检查考核接待方案

省公路局XX年好路杯和“决战70天”综合治超工作检查考核将于12月27日进入宝鸡,为了做好迎接检查工作,现提出如下接待方案:

一、省局检查组人员:

带队领导:王 林

干线养护组:舒 森 郭小鈺

农村公路组:高永树 西秀梅 李栓良 李建臣

路政治超组:王永安 王 超 谢辛兴 张 浩

司机:3人

联系人:郭小鈺 13700225509 高永树 15829059598

王永安 13609254020

二、宝鸡局陪检人员:

贾书义 田振锋李满屯晁凤年潘公民 赵绍平

刘正荣 刘文玉 董锁常 冯军科 晁琮琪 王亚玲

郝建利王娟

司机:张万青张建科王小明邰红星李强

杨海明市局3人

三、检查安排:12月27日干线养护、路政治超检查组从省道209线由咸阳进入宝鸡,入住扶风招待所;28日干线公路养护组走310国道、212省道至千阳,后返宝鸡。下午走212省道至凤县、316国道至甘肃交界返,入住凤县凤城大厦;路政治超组28日检查扶风、陇县东河桥收费站、陇县路政大队,午饭安排陇县,下午经省道212线检查县功路政大队、局机关、太平庄收费站,晚入住凤县凤城大厦;农村公路检查组28日由杨凌进入宝鸡,午饭安排岐山,下午检查岐山农村公路,晚入住宝鸡;29日上午干线公路检查组走310国道至柴关岭、地方道路、走姜眉路至眉县,午饭安排眉县招待所;农村公路29日上午检查陈仓区农村公路,午饭安排在眉县。29日下午三个组和陪检人员在眉县段会议室开汇报会,会后检查返西安。各检查组在被检单位就餐住宿的,由被检单位负责,办公室负责协调。在眉县开汇报会,会场由眉县段负责。

四、用餐安排:12月27日干线养护、路政治超检查组和陪检人员入住扶风招待所,(扶风段负责,局办公室协调);12月28日午餐干线养护组、陪检人员在宝鸡怡和酒店用餐,晚餐在凤县凤城大厦用餐(凤县段负责保障);29日三个检查组及陪检人员午餐均安排在眉县美佳宾馆,就餐要有座签(由眉县段负责,局办公室负责协调)。

五、宝鸡住宿安排

1、省局农村公路检查组28日晚入住宝鸡,具体住宿安排在怡和酒店。12月27日下午与怡和酒店协调确定有关接待事项。

2、检查组成员入住房间前要摆放好水果、香烟及欢迎词。

3、12月28日18时前,与怡和酒店联系,设定检查组入住房间提示话铃、用餐叫醒服务等事项。

六、接待、保障人员:

肖康琦 王育才 赵敏红 张永涛 茹珺 韩红梅

七、机关检查及会议安排:

1、28日下午机关检查先安排检查组人员到机关九楼小会议室,然后由对口科室分领至科室对口检查。

2、29日在眉县午饭汇报和通报会由眉县段负责,汇报会地点安排在眉县美佳宾馆会议室,会议室要有横幅,横幅为“省公路局XX年好路杯和“决战70天”综合治超工作宝鸡汇报会”,由办公室具体协调。汇报材料各打印30份装袋,由办公室负责,29日上午12时前摆放会场。路政治超多媒体汇报由路政科安排人员于29上午到美佳宾馆会议室搞好试播准备工作。

3、由眉县段负责汇报会的筹办,会议室摆放座签和适量时令水果、香烟、打火机、纸巾、矿泉水。于12月29日上午12时前摆放到位。

4、各内业受检科室要做好受检工作准备,搞好受检区域内卫生,营造好受检环境,备检资料要摆放整齐有序,根据检查组需要能随时调阅受检。

八、具体事项分工:

1、在局机关检查期间局机关公共卫生由后勤服务中心宫灵华主任具体负责。(预计28日午饭前后检查)

2、给省局检查组提供的汇报材料的撰写、装袋及会场摆放等,由张永涛具体负责。

3、局机关小会议室、领导办公室及科室水果摆放、座签摆放、会场引领、会场服务等由办公室张永涛具体负责,韩红梅协助。

4、怡和酒店食宿安排、餐桌标座签制作、房间欢迎座签制作、有关人性化服务、入住入席引领、房间水果、香烟(打火机)摆放等,由赵敏红具体负责,茹珺协助。

5、局机关车辆指挥停放后勤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安排。

6、检查组经过沿线各收费站、超限检测站一律开附道放行,由路政科和收费科负责安排。

7、检查期间的车辆调度、乘车安排等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

8、会议及检查期间照像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

9、12月27日上午10时陪检人员在局机关门口统一乘车,前往省道209线咸阳与宝鸡交界处迎接省局检查组人员。陪检人员27日午餐安排在扶风县招待所。

九、乘车安排:

陕C-23111贾书义

陕C-51001田振锋

陕C-12583 赵绍平 董锁常 王亚玲

陕C-82809 刘正荣 郝建利王娟

陕C-B8961 刘文玉冯军科晁琮琪

陕0-A9809(路政备用)

十、几点要求:

1、参与迎检查及后勤保障人员,要明确职责,认真做好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2、认真组织,注重标准,及时沟通,搞好协调。要树立大局意识,严格按迎检安排的时限要求及分工抓好落实。

3、验收期间用餐均要保证用餐环境静雅干净卫生。(酒水西凤十五年,宝鸡啤酒,红好猫)。12月27日下午拟出28日干线养护组和陪检人员在怡和酒店午餐、农村公路组及陪检人员在怡和酒店晚餐菜单。

4、接待和陪检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手机全部开通,严禁出现误人误事的现象发生

第3篇:省教育厅检查组接待方案

20XX年11月11日,省教育厅教育检查组莅临对我院进行申请评估的条件进行核查。为了做好接待工作,充分展示我院以评促建的工作秩序与成效,优良的学风校风,优美的校容校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迎接工作。

1、门卫规范着装,规范岗位工作要求;

2、11月11日上午9:00,万副院长、处室系部领导、评建办负责人在学院培训中心前迎接专家(院办)。

二、欢迎横幅。

学院大道制作欢迎横幅3面(内容由院办定,后勤处负责制作)。欢迎牌1块放培训中心(院办)。

三、车辆摆放。

安排工作人员负责引导专家组车辆进入培训中心停车场(除院领导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得停放培训中心楼前)。公务车、私车严禁摆放大道两侧(后勤服务中心)。

四、校园环境卫生。

10日下午4:30对校园环境做一次全面清理检查。

1、路面、教室走道无污泥、无纸屑、无建筑垃圾、无卫生死角。(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清扫,后勤处负责检查)。

2、食堂地面整洁、桌面干净,四至无明显污垢(食堂负责清扫,后勤处负责检查)。

3、教室内部卫生清扫、桌椅摆放整齐。(相关系部负责清扫,教务处负责检查)

4、第一、二教学楼前、学生宿舍区各类宣传牌的整理(团委)。

五、仪表风纪

1、学生统一着装、学生寝室按规范要求进行整理(学生处)。

2、教师、管理人员、评建工作人员照常上班,着正装 (教务处、院办)。

六、教学、工作秩序

1、教师要严肃课堂纪律,维护良好教学秩序。(教务处)。

2、下课期间禁止大声喧哗、嬉闹,禁止播放与教学无关的内容(教务处)。

3、无课学生要到教室或图书馆学习,宿舍禁止留人(学生处、教务处)。

七、核查材料与报告

1.办学条件基本报表及行文(评建办材料组负责,李艳负责起草,院办行文)。

2.办学条件基本报表佐证材料准备(评建办材料组负责,李艳召集)。

3.评估进展及办学基本条件汇报(评建办报告组负责,安邦建、聂永成负责文稿、潘仕彬制作PPT)。

4.评估佐证材料准备(评建办材料组负责,李艳召集)

八、核查工作程序安排

1、汇报会。时间9:30~10:00,在培训中心二楼会议室。

参加人员:李燕兵院长、黄德珍副书记、朱绵茂副院长、宋培英副院长、万力维副院长、周邦存助理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评建办全体人员。

主持人:李燕兵院长

汇报人:万力维副院长

会场布置、录音、记录,拍照、茶水、座签、擦面纸等事项(院办),音响、投影提前调试(教务处)。

2、实地考察,时间10:00~10:40

考察线路:图书馆→第一教学楼→第二教学楼(汽车模拟训练室、电脑室、多媒体教室、速录室等)→学生宿舍区→学生食堂→运动场。

视察陪同(迎评办),重点部位解说(相关部门负责人)。

3、查阅原始资料和佐证材料

地点:培训中心第二会议室

时间:10:50-11:40

负责人:安邦建、李艳、聂永成(评建办)

4、深入访谈会(10:50-11:40)

教师与管理人员访谈会、具体时间待定,地点在培训中心二楼小会议室(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召集人:符冠毛、欧阳娇)。

参加人员:每个系各派2名专业负责人,符冠毛、夏小萍、欧阳娇、王伟

访谈会的茶水、水果、擦面纸等事项,由院办负责(陆建军)。

九、专家组反馈,时间12:00~12:30,在培训中心二楼大会议室,参加人员:张耕书记、李燕兵院长、黄德珍副书记、朱绵茂副院长、宋培英副院长、万力维副院长、周邦存助理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评建办全体成员。

十、办理专家劳务费,用餐、午休、车辆安排(院办)。

午餐地点:丽华大酒店,时间:12:30-13:30

参加人员:张耕书记、李燕兵院长、黄德珍副书记、万力维副院长、梁定旭、陆建军、安邦建、李艳、郝阜忻、欧阳娇、王伟、聂永成

第4篇:中心小学迎省教育督导检查接待方案

迎接省教育督导检查是我校当前重点工作,为做好迎检工作,确保迎检工作顺利通过,制定以下接待方案:

一、 成立迎接省教育督导检查接待领导组:

组长:李登华 副组长:李杰

成员:肖红胜 曾广伟 王三发 邱流长 华悠昌 朱小刍 何烈琴 朱芳玲 钟玉美

宣传小组成员:

后勤保障:王三发

2016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方案6篇
收费站治超工作计划 第九篇

第1篇: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交通参与者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根据《城市客运办公室转发公安部、交通部等六部委关于2016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制定11月25日-12月2日为2016年“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周的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

二、时间安排

2016年11月25日--12月2日

三、工作目标

在“全国交通安全日”期间,紧紧围绕“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的主题,结合实际,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灵活多样的群众性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市民通行规则意识、安全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环境的良好风尚。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活动组织领导。

我办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的开展,为确保“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取得实效,成立以副局长为组长,城客办主任为副组长的“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城市客运管理处,具体负责“全国交通安全日”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加强舆论宣传报道。

高度重视“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的宣传工作,形成遵守交通法规光荣,违反交通法规可耻的良好舆论氛围。一是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二是要有重点地选择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进行宣传,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和师生文明出行。三是要充分利用公交车厢、候车站亭,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三)开展“安全行车我承诺”活动。

督促运输企业以“遵守交通法规,拒绝七类违法”为主题,开展新客运驾驶人“安全行车我承诺”活动,抵制七类交通违法。督促其认真落实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向乘客普及安全驾驶及应急处置知识,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乘客监督作用,遏制和减少客运驾驶人酒驾、超速、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现象。

五、活动要求

要加强对“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实施方案制定、活动准备、舆论宣传和组织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协商解决活动组织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及时报送活动进展情况。活动结束后,认真做好活动总结工作,及时总结典型做法和经验,于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工作总结报州城市客运办公室。

第2篇: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州治超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全县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完善治超监督机制,确保督导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县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省政府召开全省加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现场会和州政府部署全州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严格规范治超执法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厉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推动治超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稳步推进治超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果、新成效,为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治超专项行动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原则

坚持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公平公正、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成立全县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工作内容

1、严格货运市场准入审核;

2、加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管理;

3、落实货运源头单位主体责任;

4、加强治超站联合执法;

5、加强县乡道路监督管理;

五、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

1、制定实施方案;

2、开展集中治理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

1、调查摸底,自查自纠。通过调查摸底,准确掌握货运车辆、货运源头、货运市场、治超收费、治超站点建设、超限运输率等基本情况和现状,建立工作台账。在县乡公路关键点设置限高限宽设施,调整充实行业执法人员。

2、源头管理,路面管控。2016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开展统一治理工作。加强源头监管,在县乡道重要路口设点严防死守,防堵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卸载和处罚并举。加大路面流动监督力度,依法查处超限超载车辆。

3、统一行动,形成威慑。2016年春节前、2016年春季和2016年夏季开展集中行动,集中打击、处理非法超限超载行为,形成治超超高压态势,威慑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巩固集中治理成果。

(三)总结验收阶段

做好迎接省州检查验收工作,由集中治理转入常态化管理,巩固集中治理的成果,全县超限超载控制在州定标准以下。

第3篇: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和沪昆高速邵阳段“7·1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以下简称“3-1”事故和“7·19"事故)教训,扎实推进国务院、省、州、县部署的“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多发势头,县安委办研究决定,自2016年9月至12月底在全县开展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央、省、州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的重要指示和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制度执行力,依法从严从重查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目标任务

严厉打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执法监管中,提请关闭种要求停产整改的非法违法企业。通过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四非”违法行为,即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非法驾驶、押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伪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行为,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为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着力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改装伪装、充装装卸作业以及道路运输管理等各个环节强化责任、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市场秩序,查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全力防范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

三、行动重点

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层层部署动员,广泛宣传发动。县公安、交通、经信、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要聚焦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集中排查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车辆、装载、出厂上路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立即开展全面、严格、彻底的清理整治。重点是以下四个方面:

(一)严厉打击非法承运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县交通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全面排查从事危险化学品充装和运输企业、货物站场及液化气充装单位,对照发货和充装危化品信息记录,全面清查并依法取缔所有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企业盛单位、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和押运人员。

县交通部门要将“3·1”事故和“7·19”事故作为典型案例向所有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进行通报,组织对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押运人员、装卸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员开展警示教育。

县交通部门要组织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进行自查自纠,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是否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8条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罐体是否符合《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GB18564.1-2016)要求,凡是非法改装伪装、罐体不合格的全部停运。

对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车辆、人员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县交通部门要从严惩处。对于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的;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交通部门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59条处罚。对于非法转让、出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的企业,交通部门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60条处罚。对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驾驶入员、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交通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6条处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建立或者不执行收件验视制度,或者收寄危险化学品的,对邮政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对快递企业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对在邮件、快件内夹带危险化学品,或者将危险化学品谎报为普通物品交寄的寄件人,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罐体的,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67条规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公路客运车辆捎带、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

(二)严厉打击违规发货或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行为。

县交通、质监、安监等部门应当依法督促危险化学品充装企业、货物站场和液化气充装单位建立对危险化学品承运人的查验、登记等制度。一是建立查验制度。在发货或充装危险化学品时,做到“四必查’’:必须查验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入、押运人员及装卸作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是否与承运货物相适应;必须查验压力容器是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必须查验车辆是否悬挂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要求的标志;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必须查验相应的购买许可证件或证明文件。承运人没有相应资质或超经营范围的、从业人员不具备资格的、运输车辆或罐体不合格的,一俸不得发货或充装。未建立此制度的企业9月底前必须建立并执行。二是建立流向信息登记制度。对货物品名、数量和托运人、承运人、购买人、车辆等相关信息予以记录,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

县安监部门应当及时将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和液化气充装单位(经营范围、经营规模、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同级公安、交通部门进行通报,并建立定期信息通报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共同打击违规发货和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行为。

县交通、公安、质监、安监等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充装企业、货物站场及液化气充装单位建立执行发货和装载查验、登记制度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凡是未按要求严格查验相关内容,向非法改装伪装车辆、罐体不合格车辆、配备的驾驶员和押运人员不具备相应从业资格的车辆、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车辆充装或装载危险化学品的,交通部门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7条处罚。对于向不具有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购买许可证件或证明文件的企业或单位销售的,公安部门要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4条处罚;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格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罐体非法生产、改装问题。

县经信、交通、工商、质监、公安部门对本地杌动车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物流站场等场所开展明查暗访,实施突击清查行动,严查非法改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罐式专用车辆罐体、非法改装伪装普通货车用于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要针对发现的问题,调取企业近两年改装车辆记录,倒查改装车辆的法定用途、改装后的用途,所属单位、个人及流向。公安、质监部门要深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车辆管理所、液体危险货物罐体检验机构等场所暗访,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检验、登记是否按规定行。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3条等有关规定,没收非法改装、拼装、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并处以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生产、销售场所予以查封或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机动车维修、企业从事非法改装的,由交通部门依照《道路运输条例》第73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经营许可;对其他企业从事非法改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14条规定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等财物,并处罚款。明知非法改装车辆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而改装的、因非法改装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敌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降低检验标准、减少检验项目,篡改检验数据,伪造检验结果,或者不检验、检验不合格即出具检验合格报告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4条等规定处以罚款,并依法撤销检验资格;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等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检验机构负责人及检验人员的刑事责任。

(四)严格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

县交通、公安部门要组成联合执法队,深入本地危险化学品装载充装和发货的企业、站场等,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出发上路前的装载状况进行检查,凡是非法运输、无证运输、超载运输,车辆、罐体非法改装伪装,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一律依法处罚。县公安、交通部门要依托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超限检测站,对途经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严格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和押运员的从业资格证,检查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以及经营范围是否包含危险化学品,检查车辆是否非法改装伪装,检查悬挂或喷涂警示标志、车身反光标识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检查车上配备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规定,对剧毒化学品、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运输车辆,要检查是否按公安机关指定的路线、时间及规定的速度运输。

对检查发现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驾驶入处以罚款、记分,同时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8奈、89条规定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处以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处罚;

由交通部门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59条、64条对非法运输企业及驾驶员、押运人员进行处罚。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及装载发货人员、驾驶员、押运员等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四、步骤及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16年9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9月)。主要任务: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下发本辖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进行层层动员部署。组织危险化学品充装、运输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整改,所有非法改装伪装、罐体不合格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要全部停运,立即拆除、销毁,恢复原状。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10月1日至11月底)

主要任务:组织深入企业、路面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行为和未整改的安全隐患,倒查追责、上限处罚。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6年12月)。主要任务:系统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严管常态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县公安、交通、经信、工商、质监、安监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动员部署本行业、本系统迅速行动起来,动真碰硬,不走过场。要建立案件移交制度,在检查过程中,有违反其他部门管埋规定的,要将案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要全面摸底排查,真正摸清危险化学品充装、运输企业的数量,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和从业人员数量,罐式车辆罐体检验情况,建立信息化台账,实现信息共享。

(二)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零容忍”,充分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严管重罚、上限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与企业经营资质、车辆运输资质、驾驶入从业资格挂钩,该停业的停业,该关闭的关闭,该吊销的吊销,该降级的降级,提高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成本。对安全隐患突出、事故频发的企业,实行“黑名单’’管理,未消除安全隐患的,交通运输部门不批准增加新的营运车辆,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公安机关不批准核发道路运输通行证。

(三)广泛宣传发动。要积极协调本地媒体,精心策划专项行动的宣传,打好宣传战。要结合“3·1”事故和“7·19’’事故,组织媒体深入企业、路面,深度调查、剖析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严重危害和当前危险化学品运输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曝光一批查获的典型违法案例,公布一批违法严重的危险化学品充装、运输企业和机动车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形成对非法改装伪装和违法运输的强大舆论压力。要发布通告,督促企业立即自查自纠,所有菲法改装伪装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全部停运、恢复原状,否则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罚。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查实的要及时落实奖励。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

对于检查发现和事故暴露的监管缺失问题,要倒查追究管理部门的责任。对在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各个环节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强督导检查。各乡镇、部门要把非法改装企业多,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突出、事故多发的地段列为重点,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地区和单位进行明查暗访、突击检查、蹲点督导,加强对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对集中整治行动不重视、效果不明显的地区,要通报批评。县安委办将组织对重点地区进行督导检查。

第4篇:2016年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扎实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实现客运车辆事故同比减少,客运驾驶员素质整体提升,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动态监控制度进一步完善,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二、组织领导

“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由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部署,县直各行业监管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相关工作的组织开展。为确保专项行动各项措施全面落实,成立专项活动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管理所),办公室主任:石邦雄(县交通运输管理所);办公室副主任:廖湘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石绍青(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各行业管理部门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三、活动内容

(一)持续深化驾驶员综合素质教育工程。坚持将培养“安全驾驶、文明出行”驾驶员作为核心目标,切实提高驾驶人的安全意识、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一是贯彻落实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开业条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2016)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30341-2016),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学习和掌握两项标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要按照标准要求,规范新申报机动车驾驶培训业务的许可,督促现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逐步完成改造。

二是全面推广应用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积极推行“先学后付、计时收费”等教学模式。各相关部门要督促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按照《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他、平台和计时终端技术规范》的要求,10月1日前完成平台和终端的改造和维护,切实落实培训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和学时。

三是认真抓好从业人员队伍建设。以考点建设、考核员队伍建设和无纸化考试规范化以及新大纲执行情况为重点,开展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检查;充分运用网络远程教育等先进手段,深入开展客货运驾驶员继续教育;继续开展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素质提升工程,不断提高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的教学质量和水平;推进道路运输经理人制度建设,不断提高道路运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

四是深入开展防御性驾驶教育培训。要以客运车辆为重点,结合继续教育,组织客运驾驶人开展防御性驾驶教育,提升客运驾驶人的安全意识,规范习惯养成。

(二)深入落实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继续贯彻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客运企业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1.开展客运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要组织道路客运行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素质和管理水平。

2.贯彻《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评估指南》。鼓励和引导客运企业开展安全自我评估,进一步促进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3.联合组织《规范》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各相关部门要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暗访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及时了解和掌握道路客运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规范》贯彻执行到位。8月底,要向社会公布专项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客运企业,并下达挂牌督办整改通知;年底前,要向社会公布客运企业整改情况。

(三)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6年第5号,以下简称《办法》)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各相关部门要把贯彻实施《办法》作为营运车辆动态监管的长期工作认真抓好,抓出成效。

1.做好《办法》的宣传贯彻。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开展宣传贯彻活动,确保管理部门和企业相关人员了解和掌握《办法》内容要求。

2.运输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6月底前,各相关部门要在前期卫星定位系统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督促、指导运输企业对照《办法》要求,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重点查纠运输企业监控平台建设运行情况及相关管理制度健全落实情况。

3.开展部门联合督导检查。交通运管、公安交警、安监部门要联合对辖区内运输企业贯彻落实《办法》、开展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不符合《办法》要求的运输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办法》实施后,要不定期地组织对运输企业贯彻执行《办法》情况开展联合突击检查。

(四)联合整治客车非法营运行为。

1.集中整治包车客运非法营运行为。运管部门要严格包车客运标志牌的审核把关,对包车营运情况开展不定期的抽检核查,发现未按规定线路营运的,以及客运车辆长期在异地从事违规包车客运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包车的路检路查,对包车客运标志牌起止点与车籍地不一致的,或者包车客运标志牌准许运行的线路与实际不一致的,要及时通报交通运输部门进行查处和卸客转运。

2.联合整治汽车租赁企业非法营运行为。8月底前,各相关部门要联合对辖区内的汽车租赁企业开展一次集中大排查,全面清查汽车租赁企业资质、租赁汽车数量、车辆的使用性质、租赁企业业务开展情况及相关制度建设落实情况等,对承办租赁大中型客车的,要重点登记、跟踪调查车辆租赁使用情况,发现非法营运的,坚决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罚。

3.严厉打击非营运客车非法营运行为。交通运管、公安交警要加强联合执法,依托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省际、市际交通安全服务站,加强对过往客车的登记检查,属于非营运客车非法营运的,要依法查处并做好卸客转运。

(五)进一步深化“安全带—生命带”活动。要深入开展“安全带一生命带”活动,进一步提高安全带佩戴率,有效减少事故伤亡人数。

1.继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使用安全带的重要意义及正确方法,刊播公益广告;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站场等场所广泛张贴、发放倡导安全带使用的挂图、车贴、折页等宣传品,组织好本辖区内的“安全带一生命带”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活动氛围。

2.加强客运车辆安全带安装使用的监督检查。运管部门要督促客运企业完善安全带使用、检查制度,及时修复损坏的安全带,保证安全带使用功能正常。对新进入运输市场的客运车辆以及通行高速公路的客车必须安装使用安全带,并逐步推广至所有客运车辆。要严格执法检查,客运站要严格出站检查,旅客未佩戴安全带的,禁止出站。县交警大队要在路面执法过程中加大对规定客车安装、佩戴安全带情况的检查力度,发现驾驶员和旅客不佩戴安全带的要及时纠正并依法处理,提高安全带的佩戴使用率,使乘客佩戴安全带成为常态化。

(六)进一步规范客运站场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和规范客运站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把好客运站源头安全管理关。

1.严格客车安全例检和出站检查。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汽车客运站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检查工作规范》,加强对企业的分类指导,确保制度落实。

2.严格落实安全告知制度。在进一步规范安全告知工作,免费发放《道路客运安全告知》、《道路客运驾驶员安全告知培训示范》等基础上,督促企业编写具体到每班驾驶员的安全告知材料,并组织好客运驾驶员的培训。

3.组织专项检查。要相关部门要通过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客运站安全管理、安全例检、出站检查、安全告知制度、旅客佩戴安全带的执行情况进出检查和抽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对于不落实规定的客运站和客运车辆要及时纠正,限期整改。

(七)进一步强化客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和挂牌督办机制。

1、对于一次死亡1至2人的客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认真开展事故调查。

2、各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委员会要进一步强化客运车辆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挂牌督办机制,严格按照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严格事故责任追究。

3、要充分吸取事故教训,用事故教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对于发生客运车辆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利用动态监管系统将事故信息和教训传达到各客运企业;发生较大事故的,要将事故信息和教训传达到州级监控平台和各客运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将事故信息和教训传达到省级监控平台和各客运企业。

四、活动安排

(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阶段(7月份)。各相关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7月20日前,工作方案分别报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全面推进阶段(8月—11月份)。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的实施计划,全面推进“客运安全年”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不定期地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三)总结完善阶段(12月份)。对“道路客运安全年”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选出活动开展好的先进单位和先进运输企业,并于12月1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和先进运输企业的材料分别报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并报上级活动整治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并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形成部门配合、社会支持、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狠抓活动效果。要围绕活动整体安排,认真分析研究道路客运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前两年活动效果,抓住重点,加强活动情况的跟踪督查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加强宣传和信息报送。要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构建良好的活动氛围。活动期间,交通运管、公安交警和安全监管部门每月20日前要向州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报送活动开展情况。

第5篇:文明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实施县委组织部《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解决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减少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建设“平安、和谐”确保安全畅通,按照《县文明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部署,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际,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大整治专项行动高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整治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部署,我局成立相应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局属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细化工方案,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对全县道路交通的管控力度,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突出问题,使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行车秩序进一步好转,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一)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迅速排查整治一批易发、多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点路段和道路运输企业,全面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省、市、县三级挂牌督办的道路隐患力争提前整治达标,实现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

(二)突出客运车辆安全监管,确保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客运企业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客运车辆及驾驶人日常管理进一步完善,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违法载客)、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涉牌涉证违法行车、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三)以源头治理为重点,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客货运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信息全部录入数据库,文明交通“五进”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内部宣传教育机制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交通参与人的交通常识和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排料、董马库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验进一步推广。

三、主要措施

(一)突出加强对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运管所及道路运输企业特别是客运企业,要定期、分批组织驾驶人员学习,使所有从事道路运输的驾驶员都受到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增强驾驶人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安全法规。对超速50%以上、超员20%以上、酒后驾驶、一年内有3次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运管所要督促企业依据《道路旅客客运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的规定解聘违法驾驶人。6月底之前,运管所要对道路运输企业和农村个体客运车辆驾驶员资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凡是从事道路交通运输的驾驶员,必须达到规定的安全行车记录和驾驶年限。对有违规记录的要从严管理、从严教育,对列入“黑名单”的人员实行同行业限制进入,防止驾驶人员无序流动。

(二)突出加强对重点车辆的管理。6月30日之前,运管所要全面清理个体或挂靠经营车辆,坚决打击非客运车辆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对所有客运车辆,要一个不漏地进行检查;对所有接送学生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要一个不漏地开展集中清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超期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客运车辆,要一律禁止上路行驶;对报废车、拼改装车和安全技术不合格车辆,一律予以淘汰。春运期间设立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要立即启用,严格落实24小时勤务制度,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接送学生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严格执行“六必查”(承载人数、驾驶时间、驾驶资格、车辆审验情况、车辆安全设施配备、车辆轮胎磨损情况)。检查情况要逐项登记,发现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纠正,从严处罚。存在车辆安全隐患的,要责令立即消除。

(三)突出加强对道路通行秩序的管理。要以交通秩序主导交通勤务,定期研判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县公路局、公路站和运管所要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的监控和重点违法行为的整治。要科学安排勤务,依托公路卡点、临时检查点,坚持定点检查和流动巡逻相结合,切实把事故多发的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作为日常重点管控范围,加大巡逻密度和管控力度用足法律手段。将管控重心向城郊结合部、农村地区延伸,进一步加强对县乡道路的交通管控,全面提高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突出加强对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6月30之前,县公路局、公路站要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所有的道路特别是临水、急弯、陡坡等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再做一次全面深入的隐患排查。要继续深入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生命防护工程”,对急弯、陡坡、临水、桥梁、涵洞等危险路段实施综合整治,对照相关标准并根据预防事故的实际需要,及时采取完善防护设施和必要的警示标志等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不能保证安全行车的路段,必须确定专人严防死守。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动态监控和预警体系,盯紧抓实政府挂牌的重点管理地区、路段,全面落实各项整治任务。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迅速部署实施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深入动员发动,周密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要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扭转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被动局面。县公路局、公路站和运管所既要根据职能,各负其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部署实施;又要加强配合,定期会商,及时总结推广创新做法和工作经验。

(二)加强宣传,营造整治声势。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目的、任务和措施要求;要联合主要媒体共同策划宣传报道工作,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提示服务;要推进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事故应对、处置、调查处理信息和事故调查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深化重点群体宣传教育,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着力营造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强大声势和社会氛围。

(三)加强督导,落实具体责任。县公路局、公路站和运管所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深入基层、深入实地、深入道路运输企业,查隐患、促整改,强化责任落实,凡是没有依法履行职责或管理不到位引发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必须实行责任倒查,严格问责。

第6篇:文明交通秩序整改工作方案

为治理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隐患,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在二中、镇一小等重点路段交通出行不便的突出问题,结合我局实际,为确保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把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以强宣传、纠违法、治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核心,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管理创新,为我县人民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总体目标是:通过专项行动,使县城区人民群众的文明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行人过马路能遵守交通规则,城区车辆摆放有序,取缔非法占道经营影响交通秩序的行为。

二、城区交通秩序的现状及问题

全城拥有机动车辆4000余辆,道路总长17公里,道路最宽处为12米,最窄处为7米,重要交通路口平面交叉设计,人车混行。随着交通的便利和经济的飞速发展,来我县投资、经商、办事人员相对增加,道路承载能力日益紧张,交通违章违法行为大量出现,导致城区交通秩序混乱。城区堵塞事件时有发生,行车难,停车难,已成为群众出行不便的最大难题,不仅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也有损城市的品味和形象。

三、造成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混乱的原因分析

面积不大的县城为什么会出现人难走,车难行的局面?

(一)地理条件和历史条件的制约。一是县位于省西部边陲,地处山区,四面环山,平地很少,土地资源的匮乏,直接导致道路资源的匮乏。二是历史沉淀下来的问题一时难以纠正,县城建设规划起步晚,城市建筑规划不合理,道路两旁高楼耸立留给道路拓展的空间太小,除了城北新区大道相对宽阔外,整条建设路都很窄小,又没有拓宽的余地,目前只能是在维持现状的前提下作一些小范围调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机动车辆激增,车辆停放无序。近年来,我县的机动车辆迅速增加,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与现代交通要求不相适应的矛盾突出,在红绿灯附近、西门口农贸市场、三岔路、汽车车站等路段,临街门面多,运送货物的车辆为卸装方便,把车辆随意放在路旁,道路上各类大小汽车、摩托车、三轮车随意穿插,机动车辆乱停乱靠,争道抢行,尤其是出租车为上客、下客,行驶中突然停车,停靠时多半不靠边,且让乘客从左门下车,轻则造成车流缓慢,重则造成交通拥堵,甚至发生交通事故。

(三)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薄弱。目前,我县主要道路的基础设施非常薄弱,城区道路路面太窄,难以承载迅猛增长的车流量,特别是县城最繁华的建设路段最为突出,主要表现在:1、全城区所有干道都未能设置中心隔离带,红绿灯附近出入口太多,如物质局、边贸、老政府、建行、电信、邮政、二中等处均有出入口,出来的车辆随意调头、抢行争道。2、花小、二中、镇一小等学校出入口都位临主街道,学生上下学高峰期,接送学生家长的车辆停放无序,极易造成严重的交通堵塞,加之二中出口处摊点多,此路段发生的交通拥堵直接影响到红绿灯交通的通畅。3、红绿灯没有过街天桥,市民普遍没有交通意识,随意闯红灯,横穿道路现象普遍存在,造成交通混乱。

(四)部分驾驶员和市民素质不高、法制观念和交通文明意识淡薄。我县的经济是由矿业的开发而迅速发展起来的,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很大改善,物质与精神的发展一时间无法实现平衡。日益增多的驾驶员良莠不齐,安全观念及交通意识不强等问题非常突出。市民的交通安全知识普及程度较低,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现象难以避免,随意停车、调头、超员超载、超速行驶,驾驶员队伍素质的低劣,直接关系到道路的安全和畅通。

(五)公共停车场地缺乏,停车场建设滞后。近年来,我县快速增长的车辆中私家车占绝大多数,这些车辆行驶路程短,停车率高。目前县城公共停车位严重不足,远远满足不了出行群众停车需求。因此乱停乱放随处可见,这让本不宽敞的道路变得更加狭窄和拥挤。此外,大部分商业建筑没有进行停车场的配套建设,有建筑配建停车场的基本都属于单位或酒店所有,并不公共开放,利用率低。尤其建设路人口密集活动频繁,超市、餐饮、娱乐等人员聚集场所都就近利用道路临时停车位或占用人行道停车,严重妨碍行人和车辆的有序通行。

四、整改措施

采取管建结合的方式,主要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商贩违章占道、公交车不按规定进站停靠、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车辆停放等静态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出现。

1、加大管理力度。进行流动执勤和定点看守,在城区主要街路、学校通道、商业网点周边路段及公交车、出租车停靠站等地点对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乱停乱放车辆驾驶人不在现场的,用照相机、摄像机固定证据后,下达《交通违法处理通知单》。逾期不去接受处理的,将其车辆违法信移交县交警大队息录入公安网交通违法系统。对驾驶人不在现场,车辆违章停放影响通行的,依法拖移机动车到指定地点停放并按规定处罚。

2、加大规划建设力度。协调建设局、交警支队,合理规划路边停车位,建设几处大型公共停车场,包括增加建设摩托车停车处,解决车辆无处停放的问题。

3、加大马路市场管理力度。各相关部门互相配合、综合治理,设置适当的经营场所,引导商贩进场经营,减少对市容环境和交通环境影响。对于暂时不能马上撤除的马路市场,应加强管理,保证马路市场定时设立、定时撤离,有效解决商贩占道经营影响交通通行和车辆停放无序问题。

五、组织领导及责任划分

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特成立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文明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一领导。实行划分片区到人、责任到人。

(一)组织领导

(二)责任划分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自查自纠(6月中旬——6月31)。召开文明交通安全专项会议,部署整治工作,做好调查摸底,自查自纠。制作固定宣传展板,印制的交通安全宣传手册发放到驾驶员手中,同时做好宣传,营造气氛,做到家喻户晓,对车辆违法情况进行清理,建立台账。

(二)集中整治、依法处理(7月1日——8月31日)。根据工作职责按照实施方案的部署和具体要求,全面推进整治工作。

(三)整章建制、巩固成果(9月1日——12月31日)。在整治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总结,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七、工作要求

(一)严肃纪律。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要充分履行职责,严格执法,不徇私情,做到不打招呼、不批条子、不开口子;对活动中违规违纪、徇私枉法、不作为、不履职、工作拖沓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一律严肃追究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负责路面查控的执法人员要着制服,和执法装备,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二)强化监督。领导小组做到每天两次督查,一周一通报,每月一考核。同时强化社会监督,让群众对我局活动开展工作进行评议,不断促进工作向前推进。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个小组每周向局办公室上报工作小结和工作数据统计表,由局办公室整理并交由纪检监察室备案作为绩效考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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