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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建设实施方案

2016-11-23 09:52:21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2016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建设实施方案(共9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建标 163-201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施行日期:2013年7月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
2016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建设实施方案 第一篇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

建标 163-2013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施行日期:2013年7月1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的

通知

建标[2013]62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改革委: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8]24号)要求,由原卫生部组织编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严格控制建设标准、进一步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要求,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4月10日

前 言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以下简称“建设标准”)是根据原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和《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8]24号)的安排,由原卫生部规划财务司组织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中国社区卫生协会、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编制的。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多次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分析了全国2000多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调查资料,总结了我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经验和教训,本着以人为本、方便患者的原则制订本建设标准。编制组完成本建设标准初稿后,在网上广泛征求意见,并由原卫生部召开全国审查会,会同各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建设标准共分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建筑面积指标、选址与规划布局、建筑标准、医疗设备、相关技术经济指标等七章。

请各单位和个人在执行本建设标准的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至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5号,邮政编码:100089),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社区卫生协会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大学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

陕西省卫生厅

湖北省卫生厅

主要起草人:辛春华 梁建岚 郭艾莉 刘立群 吴翔天 杨海宇 陈国亮 张拓红 刘颖 陈继跃 孙振霖 彭俊 陈博文 曲怡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提高项目决策水平与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满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功能需要,提高投资效益,促进社区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项目投资的重要依据,是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审批、核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项目的依据,是有关部门审查项目设计和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新建工程项目;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政策,应适应项目所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正确处理需求与可能、现状与发展的关系,做到规模适宜、功能适用、布局合理、流程科学、装备适度、安全卫生、运行经济、节能环保。

第五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建设,应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和基础设施,避免重复建设或过于集中。

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改建、扩建,应合理利用原有设施,厉行节约,避免浪费。

第六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定额、指标的规定。

第二章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七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服务人口数量确定建设规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人口小于5万人(含5万人),建筑面积为1400m2;服务人口5万~7万人(含7万人),建筑面积为1700m2;服务人口大于7万人,建筑面积为2000m2。

第八条 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人口宜为0.8万~1万人,建筑面积宜为150~220m2。

第九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不设非康复治疗功能的病床,可设一定数量以护理康复为主要功能的床位。设置护理康复床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规模应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考虑服务人口数量、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服务半径、交通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每千服务人口(指常住人口)宜设置0.3~0.6张床位。相邻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床位可以合并设置。原则上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床位数不超过50张。 社区卫生服务站不设床位。

第十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项目由房屋建筑、场地和附属设施构成。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房屋建筑包括临床科室用房、预防保健科室用房、医技及其他科室用房。临床科室用房主要包括全科诊室、中医诊室、康复治疗室、抢救室、预检分诊室等;预防保健科室用房主要包括预防接种室、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与计划生育指导室、健康教育室等;医技及其他科室用房主要包括检验室、B超室、心电图室、药房、消毒间、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健康信息管理室、办公用房等。

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房屋建筑主要包括全科诊室、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预防保健室、健康信息管理室等用房。

场地包括道路、绿地和停车场地等。

附属设施包括供电、供水、供暖、弱电系统、污水处理、垃圾收集等相关设施。

第十一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配套设施的建设应坚持专业化协作和社会化服务的原则,尽量利用城镇公共设施。

第三章 建筑面积指标

第十二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使用面积参照表1确定。

表1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使用面积分配及建筑面积控制表【2016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建设实施方案】【2016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建设实施方案】

注:1 表中所列各项功能用房使用面积指标为参考值,可根据各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际业务需要在总建筑面积指标范围内做适当调整。

2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位于寒冷地区的,建筑面积可增加4%;位于严寒地区的,建筑面积可增加6%。

3 无障碍坡道的建筑面积不计入本建设标准规定的总建筑面积内,所需建筑面积应

2016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行事历
2016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建设实施方案 第二篇

2016年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行事历

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2016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建设实施方案 第三篇

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

施方案

各中心卫生室: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做好我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根据山东省卫生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鲁卫妇社发„2013‟7号)、《高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滨高新卫发„201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施国家确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城乡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种传染病和慢性疾病,提高广大居民的生活质量,保障城乡居民获得最基本、最有效的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二、工作任务及要求

根据高新区卫生办统一安排部署,总体要求抓规范,201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内容,即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Ⅱ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中医药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具体任务及要求如下:

㈠健康档案。按照《规范》要求,通过免费健康查体、重点人群随访服务,及时更新健康档案,提高档案的利用率,减少直至杜绝死档的存在。新建档案一律采用《规范》的格式内容,凡

与《规范》格式内容等不一致的表单、记录一律停止使用。对《规范》中新增的服务项目(内容)要通过插入活页、添加信息等方式补充完善档案内容;对未按《规范》建立、补充或完善的居民健康档案,今后工作中均按“不规范档案”处理,在信息报送时一律不得统计在内,否则视为虚假档案。要加强项目资料的归档整理,特别要加强居民健康档案、重点人群管理数据底册、目录索引的建立,确保数据来源清晰,项目管理规范,档案查找便捷。在今后检查或考核中,对不能提供数据底册的、不能快速查找的档案,一律视为无效档案。各项目实施机构在建立和使用档案的过程中,要做到按规范要求,记录内容齐全完整、真实准确、基础内容无缺失,对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及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㈡健康教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有具备开展健康教育的场地、设施、设备、并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正常使用。要定期举办健康教育讲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月开展一次,中心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每两个月开展一次)、宣传栏内宣传内容每两个月至少更换一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利用各种健康主题日开展不少于9次健康教育咨询活动并发放宣传材料,每个机构每年提供不少于12种健康宣传印刷资料,每个机构每年播发音像资料不少于6种。各种活动要有完整的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和影像等资料。

㈢预防接种。加强人员培训以及对服务站的管理,提高服务能力,保持免疫规划疫苗适龄儿童底子清晰。在进行入学入托查验工作中,要重点加强掌握查验判断标准、跟踪漏种儿童补种进度、补种记录及时登录证(卡)等工作。

㈣儿童保健和孕产妇保健。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实施。要与儿童预防接种实施有机结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设立儿童

【2016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建设实施方案】

保健和孕产妇保健科。科室要与预防接种门诊相邻。0-6岁儿童预防接种前要首先进行儿童保健,做好登记。可同步对符合条件的儿童母亲实施孕产妇保健。在婴幼儿6~8、18、30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检测。在6、12、24、36月龄时使用听性行为观察法分别进行1次听力筛查。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除新生儿家庭访视在家中进行外,其余婴幼儿健康管理均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孕早期健康管理要进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检查。督促孕产妇在孕28~36周、37~40周去有助产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各进行1次随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卫生室要有辖区内0-6岁儿童及孕产妇动态管理的花名册,负责预防接种、健康保健等相关信息的传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规范》整理好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的相关资料备查。

㈤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相关表单、记录和体检项目要与《规范》严格一致,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其中的辅助检查要符合《规范》要求的“6+1”项目,化验单、心电图要存档,体检表要认真、完整、真实填写,做到不漏项、不错项,血糖、血压项目更要规范、真实填写。查体同时对其生活方式、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和健康指导,认真填写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表。

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按照《规范》要求,全年提供4次面对面随访,可与患者就诊相结合,每年至少进行1次健康体检,可与随访相结合,新建档案患者按照相应要求的次数随访。随访表与健康体检表设计与记录符合《规范》要求。连续两次血压(血糖)控制不满意有建议转诊记录。冠心病、脑卒中患者健康管理参照高血压、糖尿病健康管理规范开展。

㈦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各单位要尽快提高重性精神病患者的管理率,加强重性精神病患者档案的规范管理。按《规范》要求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年度体检,规范填写《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年度内进行一次体检,完善体检表,保存辅助检查原始报告。

㈧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对中心卫生室的监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报告卡填写等工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执行。网络直报系统中的报告卡片数与登记传染病病例数相符,做好相关服务记录。所有中心卫生室都要配备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登记本和报告卡。都要有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管理制度和报告程序。手足口病防治等传染病健康教育和儿童管理登记等资料要留存入档备查。

㈨中医药健康管理。每年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按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前33项问题采集信息,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并将辨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根据不同体质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在儿童6、12月龄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18、24月龄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㈩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注意发现问题,提高卫生协管信息报告及巡查频次,并做好

相关工作记录(《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记录完整、内容齐全、书写规范。

三、保障措施

㈠规范项目组织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全面组织管理,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对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培训、督导、考核;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公共卫生科及儿保妇保科负责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落实和管理,同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一体化管理的中心卫生室要落实技术指导和督导考核的职责;卫生办相关人员明确分工,负责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病管理、卫生监督协管、儿童保健和孕产妇保7个项目的管理、培训、考核和督导落实;老年人健康管理由基层医疗机构家庭医生具体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单位必须人手一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作为落实项目的理论指导。

㈡严格绩效考核。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我办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考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中心卫生室及相关工作人员每月进行1次督查、考核。督查考核要做到“六有”,即有通知、有记录、有结果、有结果使用、有社会公开、有整改报告。考核结果与改进服务和经费补助、人员工资相挂钩。严格奖惩,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人,要扣减相应的补助资金并追究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提供服务的资格。对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规划
2016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建设实施方案 第四篇

注:红色字体为增加部分,框内字为删除部分,供参考。

【2016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建设实施方案】

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规划(草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意见‣的要求,促进全镇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和规范化管理,使县城区域内的社区居民能够方便、快捷地使用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县城区域内现有二级综合性医院2个,妇幼保健医院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营利性医疗机构4个,村

卫生室(所)6767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已满,根据•卫生部关于对†乡村医生从业管理

“在“撤村改居”前已经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经注册取得执业证书的乡村医生,在执业证书有效期内可在注册的执业地点继续执业;有效期满,不再进行注册”的规定。现有67•医疗机构

执业许可证‣有效日期已于2009年10月期满,

67家村卫生所(室)105

名乡医处于无证行医状态。通过规划

可以较好地解决这部分乡村

三、设置原则:

1、以人为本、方便群众的原则。以社区居民的卫生保健需求为导向,综合考虑服务人口、服务半径、行政区划等因素,合理布局,确保群众就近、就便享受社区公共卫生服务。

2、整合资源、政策推动的原则。积极争取政府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的资金投入,在政府投入不能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充分利用现有村卫生所(室)的医疗卫生资源,通过改建、合并、转型或功能转换等途径,建成符合标准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站。

3、融入社区、协调发展的原则。将社区卫生服务站发展纳入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以社区建设带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实现社区卫生服务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四、功能定位:

社区卫生服务站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以疾病预防、卫生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治疗等基本医疗服务为服务内容,要重点发挥以下七项功能:

1、社区预防。包括社区卫生诊断,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监测,预防接种,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预防,常见传染病防治,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健康档案管理,爱国卫生指导等。

2、社区保健。包括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保健等。

3、社区医疗。包括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社区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慢性病筛查和重点慢性病病例管理,精神病患者服务等。

4、社区康复。包括残疾康复,疾病恢复期康复,家庭和社区康复训练指导等。

5、社区健康教育。包括卫生知识普及,个体和群体的健康服务,重点人员与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宣传普及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等。

6、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包括避孕节育指导、咨询服务,避孕药具发放等。

7、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医疗服务。

五、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设置:

1

,一般按服务人口每1万人左右设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标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设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得低于150平方米,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必要设备。

2

+

+社区卫生服务站。【2016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建设实施方案】

3、人员配备。按照卫生部•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卫医发[2006]240

配备不少于2名的全科医师,并有1

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社区护士与全科医生按1:1比例配备。同时,为解决县城区67

卫生所(室)105名

乡医的执业

务站后,按照地理位置就近,自由组合的原则,原注册在县城区67家村卫生所(室)的乡村医生可以注册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并在社区

4、布点规划:

1)、****卫生服务站:服务范围为**路以北,**路以东的范围区域;

2)、**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范围为**路以西,**路以北的范围区域;

3)、**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范围为环城东路以东,**路以南的范围区域;

4)、绥**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范围为**路以南的西湖花园和**社区为范围区域;

5)、北**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范围为西大街以东,环城东路以西的范围区域;

6)、**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原**片区,**居委会为服务范围区域。

社区卫生服务管理2016重点
2016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建设实施方案 第五篇

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复习重点

名词解释

社区(费孝通)社区若干个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聚集在某一地域里形成一个生活上相互交联的大集体。

1.社区卫生服务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政府领导、社区参与、上级卫生机构指导下,以基层卫生机构为主体,全科医生为骨干,合理使用社区资源和适宜的技术,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范围、需求为导向、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残疾人等为重点,以解决社区主要卫生问题,满足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为目的,融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为一体的有效、经济、方便、综合、连续的基层卫生服务。

2.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学:是应用管理理论和方法,研究社区卫生管理的基本特点和发展规律,完善社区卫生股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整体功效、更好的卫生区居民提供良好的卫生服务,有效地保障人群健康的一门学科。

3.社区卫生服务规划 :是指根据地方社会经济和卫生发展环境、社区居民健康状况及对卫生服务的需求,遵循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科学地确定某一时期社区卫生工作的目标、重点、速度和规模,并提出目标实现的策略与措施,最大限度地利用社区资源,不断提高社区卫生工作的质量和效益,最大可能的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4.社区卫生服务质量:是指满足全社区人群明确的卫生需要和隐含的及潜在的卫生需要,向他们提供最佳的可能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服务,使全体社区人群满意.

6.医疗服务质量:利用医学知识和技术,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医疗服务过程增加病人期望结果和减少费期望结果的程度。

7.社区服务质量

8.全面质量管理:是一种有顾客的需要和期望驱动的管理哲学,也是许多质量管理模式与方法的理论基础,它以质量为中心,建立在全员参与基础上的一种管理方法,在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全面质量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9.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的定义:是能对省区服务各项具体互动产生影响的数据的合集。按一定的规则和关系将社区及与社区卫生服务有关的数据组织起来,就成为有用的、有价值的社区卫生服务信息。

10.慢性病:是指长期的、不能自愈和几乎不能完全治愈的疾病。

11.健康管理:健康管理是一种对个人和人群的健康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评估以及干预这样一个全面管理的过程。

简答:

【2016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建设实施方案】

1.社区卫生服务质量的评价:(1.社区卫生服务的结构;(2.社区卫生服务的过程;

(3.社区卫生服务的结果。

2.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背景 :(1)资源配置不合理(2)费用上涨(3)人口老龄化(4)疾病谱、死亡谱的变化(5)人民群众对卫生服务需求增加(6)医疗补偿机制不合理(7)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

3.管理学的基本原理:(1)系统原理;(2)整分合原理;(3)国家主导原理;

(4)反馈原理;(5)弹性原理;(6)动力原理;(7)竞争原理;(8)效益原理。

4.社区卫生服务规划的内容与任务:

①做什么:要明确社区卫生服务规划的具体任务和要求,明确每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工作重点。

②为何做:要明确社区卫生服务规划的宗旨、目标和战略,并论证可行性。

③何时做:规定社区卫生服务规划中各项工作的开始和完成的进度,以便进行有效的控制和对能力及资源进行平衡。

④何地做:规定社区卫生服务规划的实施地点或场所,了解计划实施的环境条件和限制,以便合理安排计划实施的组织和布局。

⑤谁去做:规定由哪个主管部门负责和规定由什么人负责。

⑥怎么做:指定实现社区卫生服务规划的措施,以及相应的政策和规则,对资源进行合理分配和集中使用,对人力、生产能力进行平衡,对各种派生规划进行综合平衡等。

5.制定社区卫生服务规划的原则: (1.整体性原则;(2.功能性原则;(3.结构性原则;(4.最优化原则;(5.动态化原则。

6.制定社区卫生服务规划的程序:(1.编制准备工作;(2.形势分析;(3.确定发展目标;(4.制定策略与措施;(5.分析社区卫生资源需要;(6.确定实施规划;(7.实施、监督与评价;(8.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的编制提纲。

7.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内涵主要包括的内容:(1.疾病的预防和控制;(2.服务对象在家庭、工作场所及社会功能的改善和维持方面,均达到期望的状态;(3.服务对象的症状、不适与焦虑得到明显的缓解;(4.有效地预防了社区居民中的早死亡;(5.用于防治疾病的成本得到有效的控制;(6.服务对象的人际关系得到了改善;(7.服务对象在接受服务过程中应该感觉到很舒适;(8.服务对象的隐私得到保护。

8.全面质量管理的原则

(1.以顾客为中心;(2.领导发挥重要作用;(3.强调全员参与;(4.系统管理;(5.预防为主;(6.持续改进;(7.以事实为基础;(8.互利的供方关系。

9.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工作程序

基本工作程序构成一个封闭的PDCA循环,机计划、执行/实施、检查、处理。

10.三级医疗质量管理模式

从三个层面进行管理,即:(1.基础质量(人力资源、医疗技术、资金、物流、硬件建设、时间、环境、信息系统、医疗保障制度、规章制度)(2.环节质量;

(3.终末质量。

11.持续质量改进管理模式

是在全面质量管理的基础上发展起来,更注重过程管理和环节质量控制的一种新的质量管理模式。主要针对具体过程问题的资料收集、质量评估方法进行质量改进,从而提高质量。

12.构成市场的要素以及社区卫生服务市场的特点

要素:(1.人口;(2.购买力;(3.购买动机。

特点:(1.社区卫生服务产品是非物质性的产品;(2.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3.社区卫生服务的市场受地理范围的限制;(4.社区卫生服务需求的多样化和多层次;(5.服务方式多样化;(6.医疗服务的弹性需求小;(7.社区卫生服务提供者

不是追求利润最大化

13.社区卫生服务产品的特性:1.无形性;2.服务消费同时性;3.不可储存性;

4.差异性;5.高质量性和高风险性;6.供给者的主导性。

14.社区卫生服务营销管理:1.分析市场机会;2.选择目标市场;3.确定服务营销组合;4.社区卫生服务营销互动的管理。

15.SWOT分析:strength(优势)weakness(劣势)opportunity(机遇)和threat(威胁)的首字母缩写,SWOT分为两部分,一是SW,用来分析机构内部条件;二是OT,用来分析外部条件。

16.顾客投诉的原因:1.医方问题(服务方面问题、管理方面问题、医疗技术方面问题、医德方面问题)2.患方问题;3.社会原因。

17.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的特征:1.客观性与主观性;2.整体性与不完全性;3.普遍性与等级性;4.滞后性与时效性;5.经济性与共享性;6.可衰性与扩散性;

7.传递性与可塑性。

18.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的作用:1.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生存的前提;2.是预测的基础;3.是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的基础;4.是社区卫生服务科学决策的依据;5.是指挥和控制社区卫生服务活动的依据;6.是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资源;7.是改善医患关系的重要依据。

19.档案的分类(个人、家庭、社区)P200

①社区居民个人健康档案②家庭健康档案③社区健康档案

20.健康问题描述记录:SOAP P202

在社区医疗中,对健康问题的描述通常采用SOAP格式,

即按照主观资料(Subjective information , S),客观资料(Objective data , O),评估(Assessment , A),计划(Plan , P)的顺序进行描述.

S :是指由病人提供的主诉,症状,病史,家族史等.应尽量表述出病人的原意,避免把医生的主观看法加入其中.

O :是指医生在诊疗过程中所观察到的病人资料.包括体检所获得的体征,实验室检查及其他辅助检查获得的资料.此外,还包括病人的态度,行为等.

A :是指医生根据获得的主,客观资料,通过综合,分析,对问题作出全面的评价.包括诊断,鉴别诊断,问题轻重程度及预后判断等.健康问题的名称应采用WONCA制订的"基层医疗的国际分类, ICPC"中的命名.

P :是指针对病人的健康问题所制订的处理计划.包括进一步明确诊断应作哪些检查(诊断计划),针对健康问题应采取哪些治疗措施(治疗计划),如何对病人进行健康教育,是否需要会诊,转诊等.

21.慢性病病自然史:

分为6个阶段:1.无危险阶段;2.出危险阶段;3.致病因素存在;4.症状出现;

5.体征出现;6.劳动力丧失。

22、慢性病控制与管理的策略与措施 P252

1.健康促进;2.以人群为基础的一、二、三级预防结合;3.社区综合防治;4.发展国家政策和规划;5.开展慢性病监测。

23.健康管理的实施步骤:

(1)收集慢性病相关信息。

(2)人群健康分级与分类。

(3)慢性病高危人群及患者行为危险因素评估。

(4)个体行为危险因素干预。

(5)管理效果评价。

(6)人群慢性病信息汇总分析

24.高血压病例管理(筛查、随访、体检)P256 很重要

一.高血压患者的筛查:

(1)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每年在其第一次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时为其测量血压。

(2)对第一次发现血压超过140/90 mmHg的居民在去除可能引起血压升高的因素后预约其复查,若再次高于正常,建议转诊到上级医院确诊。

(3)对第一次发现血压超过130/85 mmHg的居民,要建议其至少每半年测量一次血压,并进行相应的健康教育。

(4)对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患者纳入高血压患者管理。

二.高血压患者的随访:对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要提供至少四次随访。

25.社区2型糖尿病病例管理

(1) 2型糖尿病患者的筛查:对工作中发现的2型糖尿病高危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建议居民每年至少测量1次血糖。

(2) 2型糖尿病患者的随访:对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提供每年至少4次的面对面随访管理。.

2016城乡社区照料中心建设方案
2016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建设实施方案 第六篇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的要求,以满足社区老年群体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为重点,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方针,依托社区建设,完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活动场所,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日间生活照料、短期托养、膳食供应、健身娱乐等服务,健全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提高社区养老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

利用三年时间,在全市所有城市社区和50%的农村社区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其中2016年的建设任务列为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即在40%的城市社区和20%的农村社区完成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并开展工作;到2016年完成全部建设任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完成开展服务后,同时承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职能,组织社区服务机构为老年人开展上门服务。

三、建设规模和服务功能

按照就近方便、小型多样、功能配套的要求,积极发动村居、社区、企业或个人等投资,以租赁、改造或新建等方式进行建设,并整合社区其他公共服务和福利设施,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充分体现资源共享、节能减排的要求。

(一)社区人口规模超过5000人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对新规划建设的大规模社区,可参照《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建设一、二、三类日间照料中心。对5000~10000人规模的社区有条件的可参照第三类标准实施。

1.房屋建筑面积。指标宜符合下表规定

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的社区,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建筑面积,一、二、三类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房屋建筑面积可分别按老年人人均房屋建筑面积0.26㎡、0.32㎡、0.39㎡核定。

2.居室功能配置。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房屋建筑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置老年人生活服务、保健康复、娱乐及辅助用房。其中:

老年人生活服务用房可包括休息室、沐浴间(含理发室)和餐厅(含配餐间);

老年人保健康复用房可包括医疗保健室、康复训练室和心理疏导室;

老年人娱乐用房可包括阅览室(含书画室)、网络室和多功能活动室;

辅助用房可包括办公室、厨房、洗衣房、公共卫生间和其他用房(含库房等)

(二)社区人口规模低于5000人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该类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可因地制宜,通过租赁、改造等方式,整合社区卫生、文化娱乐等资源,以提供日间生活照料、休闲阅读、健身娱乐等服务为主。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含“五室”:阅览室、文体活动室、医疗康复室、休息室、就餐室。休息室床位不少于6张,宜单独设立,以供老年人休息。

(三)完善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功能。老年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应根据本社区老年人需求,重点完善四项基本服务:

1.生活照料。对日间家庭无人照料、能够“走出来”的老年人,提供所需服务,包括娱乐、休闲、看护、休息等。应配有不少于2名专兼职养老服务人员。

2.配餐、就餐服务,根据老年人需求和身体状况,提供订餐、送餐、就餐服务。

3.医疗康复保健。整合社区卫生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应急救助和康复保健等服务。

4.精神慰藉。整合社区文化、体育健身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学习、娱乐、聊天和文体活动等服务。

四、资金保障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以街道、社区、村居、企业或个人为主体,市财政设立专项基金对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进行奖补,在“十二五”期间,每建成一个投入使用奖补3万元;达到《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43—2016)规定的一、二、三类建筑面积,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经市民政、财政部门检查验收后,在享受省级财政补助基础上,市级财政分别再给予12.5万元、10万元、7.5万元奖补。各区县财政部门也要设立专项资金对市级奖补项目进行配套。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6年6月30日前)。各区县对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规划建设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根据社区人口和老年人口居住分布以及街道、社区、村居经济发展情况,合理确定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位置、建设规模,编制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规划,做好2016年-2016年建设安排。

(二)实施阶段(2016年7月1日至10月31日)。各区县按照建设规划,积极组织2016年建设项目的推进,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完成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在各区县进行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进行检查验收,对已完成并投入使用的,进行奖补。

(四)总结阶段(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20日)。各区县总结2016年建设经验,安排部署2016年-2016年建设项目,并在每年的11月1日-11月30日组织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各区县民政部门(社区建设部门)要加强对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确定一名分管局长靠上具体抓,整合社会福利、老龄、社区等有关部门力量,密切配合,负责建设的组织、计划和协调推进。加大与发改、财政、国土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协同部门间的合作,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二)因地制宜,扎实推进。各区县要依托社区建设,结合旧村改造、合村并居等新建居民区,整合资源,积极开展工作。要规范规划设计,认真组织实施,强化质量、安全管理,确保项目质量。建设项目确定后,非经批准,一律不得调减。同时,要根据资金情况确定项目规模(但不得低于市规定的标准),不得随意新增或扩大项目,避免投入过大造成资源浪费。

(三)加强督查,及时验收。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方案确定后,各区县要将项目的建设规模、标准及资金预算报市民政局备案。要建立月进度报告制度,每月25日前向市民政局报告当月进度情况。

2016年城市社区建设工作方案
2016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建设实施方案 第七篇

一、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社区党建为核心,以强化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管理为重点,以实施社区共建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为依托,通过创新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体制、强化社区居民委员会功能,进一步巩固党在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中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扩大基层民主,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不断推进我县三个文明建设,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以提高居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着力加强和改进居民委员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设施建设,努力把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成为功能完善、充满活力、作用明显、群众满意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社区划定、规模调整等工作。至2016年,城市社区组织体系更加健全,社区居民的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社区自治范围进一步扩大,民主管理制度日趋完善,居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社区管理和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办公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满足社区基本服务需求;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的经费保障机制基本建立。至2020年,80%以上的城市社区建设成为新型现代化社区,文明社区(充分就业社区)创建面达90%。

二、进一步明确城市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城市社区党组织的主要职责。城市社区党组织是党在社区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区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城市社区党组织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干部群众完成社区所担负的各项任务;讨论决定本社区建设、管理、服务中的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领导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推进社区居民自治;领导社区群众组织,支持其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领导社区服务中心和各类社区服务组织,开展社区服务工作;联系、服务、宣传、教育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诉求,组织社区群众积极参与社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区稳定;指导社区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和开展党的工作;做好社区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推行党务公开。推进“三有一化”建设,实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构建城市区域化党建格局。

(二)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是依法组织开展自治活动。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教育居民遵守社会公德和居民公约、依法履行应尽义务,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召集社区居民会议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指导和协调社区服务组织开展便民利民活动,推动社区开展互动服务和志愿服务活动,兴办社区服务事业;依法组织居民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开展群防群治,调解民间纠纷,及时化解社区居民间的矛盾,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管理本社区居民委员会财产,推进居务公开;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反映社区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二是协助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开展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社区治安、社区矫正、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人口普查、统计调查、优抚救济、社区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文化教育、消费维权以及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流动人口权益保障、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等工作,推动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覆盖到全社区。三是依法开展监督活动。组织居民有序参与涉及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听证活动,对县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和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供水、供电、邮政、电信、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市政服务单位在社区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监督社区内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工作。社区辖区内无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维护社区居民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

(一)科学设置社区居民委员会。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自治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划分社区居民委员会。我县一个社区原则上设置一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县城辖区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按800—2500户左右规模设置;对地域相对独立的新建的居民住宅小区或商住小区,其建成投入使用后户数在800—2500户,居民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可单独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同一区域相邻的若干个居民小区连片后,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设置一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在城乡结合部,入住户数不足以单独设置社区居民委员会,及时设置居民小组,由相邻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代管,实现社区居民的全员管理和无缝隙管理。

(二)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班子建设。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一般由5至9人组成。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委员3—6名。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提倡和支持社区党组织书记依法当选居民委员会主任,党组织成员依法担任居民委员会成员;业主委员会、社区物业公司负责人是党员的,可通过法定选举程序担任社区党组织成员;鼓励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鼓励社区民警、群团组织负责人通过民主选举程序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鼓励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党员干部、复转军人及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经过民主选举程序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

(三)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应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有效承接社区管理和服务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群众文化、残疾人权益保障等下属的委员会,切实增强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和协助县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上述下属委员会可与社区服务中心相应业务对接,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办公。

(四)合理设置居民小组。每个居民小组的设置,可按街、巷、居住片区、驻辖区单位、小型居民小区等为基本单元,按一定的户数划定。相对独立的居民小区、居民楼,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选举产生居民小组长、楼栋长,负责本小区或居民楼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协调、沟通工作,协助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所属居民积极参加居民自治和物业管理等相关工作。

(五)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成长进步创造条件。县人民政府将社区居民委员会新任成员纳入培训计划,定期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专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社区服务群众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要注重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中培养发展党员,推荐优秀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人选。

四、进一步完善社区居民委员会自治制度

(一)健全党组织领导的社区自治机制。社区党组织要支持和保证社区居民委员会充分行使职权。社区居民委员会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领导,深入开展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重要内容的实践活动,推进社区基层组织自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要完善社区自治章程,拓展社区自治范围,逐步扩大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的覆盖面。要进一步规范社区民主选举程序,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不参与选举的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探索建立社区流动人口参加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制度。凡具备选民资格、有固定居所和正当职业,在社区居住满1年以上的流动人口,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经过社区选举委员会同意的,可以在居住地参加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和当选居民委员会成员。

(二)创新社区民主管理机制。完善社区居民会议制度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2次社区居民会议;推进社区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常态化建设,探索建立社区居民会议常务会制度。创新居务公开形式,对社区政务、居务、财务及时进行公开。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与居民自治有机结合,建立信息发现报告机制,实现社区精细化管理。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财务管理,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提高各项经费使用效率。鼓励社区居民和驻区单位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参与社区事务,切实保障社区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三)建立社区日常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与驻区单位协商议事制度,推行分片包块、上门走访、服务承诺、结对帮扶等做法,密切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与社区居民关系。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社区服务中心应根据实际,实行错时上下班、全日值班、节假日轮休等工作制度,方便群众办事。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与社区居民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财产、档案、公章管理,确保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有效运转。建立健全社区维稳工作制度,准确掌握社情民意,认真做好居民思想工作,帮助居民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切实维护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依托社区综治维稳工作站,加强对社区流动人口、服刑、刑释解教、吸毒、社会闲散人员等社会高危人员的管理和服务。

五、加强城市社区服务能力建设

(一)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社区发展相关专项规划,统筹规划建设社区卫生、劲舞、文化教育、体育、养老、信息化等服务设施。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区连片改造居民区建设单位的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配置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和要求的不予批准。

(二)规范配套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全县城市社区统一规范配套“三室、三中心、三栏、一厅、一场所”。“三室”即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办公室,警务室,图书阅览室。“三中心”即社区服务中心(含综治调解服务站、民政事务服务站、综合事务服务站、市容卫生服务站、人口计生服务站、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站、志愿者服务站等),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三栏”即社区党务公开栏、居务公开栏、综合宣传栏。“一厅”即社区一站式综合服务大厅。“一场所”即综合性多功能室内或室外活动场所。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工作和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三)加强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社区服务中心是基层政府在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的公共服务平台,在上级政府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接受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领导。主要职责是: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办理本社区居民自治范围内的公共事务事项;协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本社区居民自治范围内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组织开展社区便民利民服务。辖区人口在10000人以下的社区服务中心,按4—6名配备符合岗位要求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由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向社会组织招聘、择优录用。

(四)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社会化。乡镇党委、政府要通过政策引导、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公共服务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社区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构建面向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的社会福利服务,面向全体居民和驻区单位的便民利民服务和行政事务服务,面向失业职工的就业促进和其他社会保障服务的社会服务体系。一是要支持社会组织和社区志愿者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积极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对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要主动帮助办理备案手续,并在组织运作、活动场地等方面为其提供帮助。社区党组织要加强对社区各类社会组织的领导,注重培养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等途径,积极引导各种社会组织和各类志愿者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注重发挥残疾人协会和残疾人专职委员的作用,积极开展助残服务。鼓励和支持社区居民开展互助服务,使之成为推进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的重要力量。要大力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建立社区志愿者服务网络,力争用3至5年的时间,实现社区志愿者注册占居民人口10%以上的目标。二是要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作用。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积极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服务,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要主动接受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要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物业服务纠纷,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告知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并听取其意见。三是强化驻区单位的社区服务责任。建立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驻区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资源共享、社区共建事项。积极推动驻区单位将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推动驻区单位将服务性、公益性、社会性事业逐步向社区开放,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支持。探索建立驻区单位社区建设责任评价体系,把驻区单位履行社区建设责任的情况纳入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内容,推动共驻共建、资源共享。

六、加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领导、指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要把加强和改进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纳入各级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政府履行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乡镇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的职责,乡镇领导干部要建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联络点,要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成就作为乡镇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组织部门在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中要发挥引领作用,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指导作用。依托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公安、司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乡建设、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环保、体育等部门要强化职责意识,把支持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予以落实。发改、财政、金融、税务、工商等部门要按各自职能和权限,采取有效政策措施,积极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及残联、老龄协会、计划生育协会、慈善等群团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

(二)理顺工作关系,转变工作作风。乡镇党委、政府要大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改进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履行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要推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凡属于基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居民委员会;凡依法应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的事项,应当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凡委托给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的有关服务事项,应当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

(三)建立资金投入机制,落实保障资金。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服务中心的工作经费、人员报酬以及服务设施和社区信息化建设经费等纳入县财政预算。县财政为社区居民委员会及社区服务中心适度安排工作经费,每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及社区服务中心每年安排3—5万元,并建立工作运行经费增长机制。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经费纳入乡镇政府银行账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分账核算,不得挪用、挤占、截留,并按照财务公开制度公开使用情况,接受居民监督。

(四)提高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的待遇。从机关和事业单位选派并依法当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其身份、待遇和人事关系保持不变;依法当选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退休干部、职工,其生活补贴由县人民政府根据情况确定和安排;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通过参加招聘并依法当选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其待遇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其他人员依法当选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待遇为2500元/月,所需资金由县人民政府承担。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任职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并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涵盖在其工资待遇中。

2016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调研报告
2016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建设实施方案 第八篇

按照县政协关于《全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情况调研方案》,为了准确掌握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找准并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满足农民解决基本卫生保健和医疗需求。近日,县政协副主席同志带领县政协文史委、卫生局有关人员组成调研组,对全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集中时间分别深入到、、片区和县级医疗单位,通过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乡镇卫生院等形式,重点对全县卫生事业发展基本情况、卫生工作推进情况、基层卫生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卫生事业发展基本情况

目前,我县有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30个,其中县级医疗卫生机构6个(县人民医院、县中藏医院、县妇幼保健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执法监督所,县新农合办),乡镇卫生院23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所(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90个。

(一)全县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近年来,共计投资7700余万元,对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进行改造或新建,总建筑面积达5.75万平方米,其中,县人民医院进行异地重建,规划投资6900万元,新建业务用房2.16万平方米。添置了一大批先进医疗设备,如县人民医院螺旋ct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彩超、全自动血球计数仪、微波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和乡镇卫生院200ma以上的x光机、b超、心电图机及生化检验设备,全县规划设置床位364张,实际开放床位265张。卫生基础设施条件得到质的飞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率达到98%,基本实现了以县医院为核心、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的“三级”医疗防保网,服务能力得到大幅提升。

(二)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情况

全县核定卫生人员编制总量为552人,实有354人,空编198人;其中核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总量474人,实有312人,空编162人。近三年,在县委、县政府支持下,通过全州事业单位公开招录113人,招聘乡镇卫生院执业(助理)医师9名,招聘“9+3”医学毕业生7名;招录“阳光天使计划”全日制医学院校毕业生16名;专科直选17人,签定“3+3”免费医学生专科定单培养计划协议24名;免费订单培养医学生协议11名;为毛日、阿科里乡聘用1名藏医。沙尔、、3所中心卫生院医务人员已基本满足,其余一般卫生院都在3人以上,告别了过去乡卫生院“一人一院”或“两人一院”的状况。

1.县级医疗卫生单位人员编制核定及实有情况。

县人民医院核定人员编制164人,实有111人,空编53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定人员编制35人,实有28人,空编7人。县中藏医院核定编制81人,实有27人,空编54人。县妇幼保健站核定编制25人,实有14人,空编11人,县卫生执法监督所核定人员编制7人,实有6人,空编1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核定人员编制11人,实有9人,空编2人。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累计空编128人。

2.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核定及人员实有情况。我县按照《省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和《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县编制委员会于2016年8月批准我县21个乡(社区)卫生院人员编制数达到168人(每个卫生院8人),目前、、中心卫生院人员基本满足外,21所乡(社区)卫生实有101人,空编70人。

3.全县村卫生室人员情况

109个行政村设置村卫生室90个,有村医生90人,具有中专学历5人。在岗执业的乡村医生90人(男:69人,女:21人),年龄在60岁以上的21人(男:18人,女:3人)占24%,50岁—59岁的28人(男:24人,女:4人)占31%,40岁—49岁的23人(男:15人,女:8人)占25%,40岁以下的18人(男:12人,女:6人)占20%。中专文化程度学历5人,占6%,初中及以下学历85人,占94%。

4.全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养和能力提升情况

近两年来,通过采取分片区培训乡村医生、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执业医生培训项目、全科医生培训,对口支援、学科带头人培养等方式,培训村医生360人次,其中选送54名村医生到卫校接受3年医学中专免费学历教育(每年定期学习2个月)。培训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170人次,培训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医务人86人次。

二、卫生工作推进情况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完善。2016年我县农村居民参合人数达56612人,参合率达到99%。将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20元、个人筹资70元。截止今年8月30日,共补偿14326人次,其中住院报销4789人次,门诊补偿9573人次,共计补偿金额达1498万元,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费用在统筹地内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5%、实际补偿比达到61.5%、门诊费用报销比达60%。将儿童苯丙酮、尿道下裂纳入大病保障范围,致使我县目前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大病保障范围扩大到22种,最高补偿提高到12万元。开通县内医疗机构、州医院、州分区医院等28个定点医疗机构结时即报工作,方便患者报账工作。积极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住院分娩实行定额补助。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序推进。继续开展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1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医疗卫生单位不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的覆盖率、管理率和收益率,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一是建立全民健康体检机制。充分利用好2016年全县妇女病和慢病普查成果,做好成果转化工作。推进全民体检工作制度化,要求医疗机构每2年开展一次以慢病和妇女病为重点的全民健康体检工作,要求乡镇卫生院每年对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一次健康体检,今年上半年重点对去年两项普查工作进行补漏体检,完善居民健康档案。截至目前,规范化纸质档案为68413人,规范建档率为98.11%。管理高血压患者3094人,管理糖尿病患者718人,管理重型精神病人120人。

二是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2016年初启动县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和等级评审工作,力争今年10月“二级乙等”疾控验收一次通过,卫生部门加强了传染病监测和防控,2016年报告乙、丙类传染病10种,共计69例,无死亡病例,发病率为103.34/十万。规划免疫接种率达90%以上,全面完成脊灰及麻疹补充免疫工作,接种率达95%以上。管理结核病人41例,其中肺结核27例,实行了免费治疗;艾滋病病毒检测778人次,未检出阳性病例。目前在管病人及感染者6人,免费抗病毒治疗3人。

三是开展健康教育促进活动。大力开展“健康”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培养和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我县农村改厕成果,积极开展卫生乡镇和卫生村创建活动。各医疗卫生单位主动开展公共场所禁烟工作。

四是提高妇幼保健工作水平。今年全县孕产妇总数为252人,孕产妇系统管理167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66?,住院分娩233人,住院分娩率81%,新法接生率100%,产后访视124人次,访视率92%,6个月内母乳喂养率为89%。筛查出高危产妇6例,进行全程跟踪管理,高危孕妇管理率100%。未发生孕产妇死亡。孕产妇保健覆盖率84?;今年上半年7岁以下儿童管理4238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2940人,管理率为77%,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97‰。发放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212人10.6万元,农村育龄妇女补服叶酸231人。

五是增强卫生应急工作能力。加大卫生应急物资保障和队伍培训及规范化管理力度。强化人感染h7n9禽流感、加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工作。做好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准备工作。

六是强化卫生综合执法监督。全面推进卫生依法行政,建立自由裁量行使监督和问责机制。加强卫生综合监督体系和能力建设。督促医改制度实施,强化日常监督工作的落实。今年组织4次对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及消毒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并要求及时整改。

七是积极开展寺庙僧尼疾病普查。今年按照县委关于寺庙“五通五有五覆盖”的安排,我县组织县医务人员对全县开放寺庙僧尼进行结核病、包虫病普查,普查人数达654人,查出疑似结核病8人,疑似包虫病6人,目前正在进一步确诊。

(三)启动民族地区包虫病防治工作。2016年以来对23个乡镇109个村进行包虫病普查共计40003人次,累计发现包虫病疑似病人111人(其中死亡5人),目前动态管理106人,累计手术治疗8人。今年制订了《县2016年包虫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完成包虫病患者随访40例,进行了免费b超复查、肝功检查、对符合条件的开展药物治疗。实行犬犬驱虫、月月投药,每月定期对全县6745只犬采用兽用吡喹酮进行药物驱虫。目前正对23个乡镇的犬粪进行收集,州对我县包虫病患者正在进行疗效考核。

(四)全面取消药品加成。2016年7月起在所有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使用基本药物,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2016年10月起又实行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每年取消药品加成额70万元,切实减轻了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五)实行自愿免费婚前体检。我县自2016年3月起开展自愿免费婚前体检,按每对婚前体检对象补助240元标准确定统一的检查项目,目前全县婚前医学检查11对。

(六)进一步充实医疗机构人员。今年上报并确定我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61人,其中已招录阳光天使5人,直招专科以上学历12人,上半年事业单位招考卫生专业技术16人即将到岗。

(七)常态化开展义诊巡诊活动。把义诊巡诊活动作为常态工作,与深化医改重点任务和卫生发展十年行动有机结合,积极开展义诊巡诊活动工作,2016年县卫生局建立由17名医务人员组成的义诊巡诊医疗队,至少每两月开展1次乡、村义诊巡诊活动,每次巡回4-6个乡镇、10-18个村,年内覆盖全县23个乡镇和109个行政村。各乡镇卫生院每月开展下村巡回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不少于10天,每季度覆盖辖区内行政村至少1次,每名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全年下村巡回医疗时间不低于60天,目前我县义诊巡诊医疗队已开展8次义诊巡诊活动,乡镇卫生院累计开展下村巡回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达350天次。

(八)强化卫生体系,着力解决群众“就医难”

1.加快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一是2016年启动县中藏医院“二级乙等”中医院等级达标工作,今年6月顺利通过省中医管理局专家评审;二是推进县人民医院异地重建进度工作,县人民医院住院楼装饰装修已接近扫尾阶段,门急诊综合楼已完成主体建设;三是加大6所乡镇卫生院改扩建项目和14所村卫生室建设进度,年内完成建设任务。

2.加大人才培养,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强化人才培养,今年以来,选派23名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业务培训,选派11名县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到省州(市)级医疗机构业务培训,组织各乡镇卫生院对所辖90名村医生开展业务培训。

3.继续开展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落实县级医疗机构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县人民医院、县中藏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分别对口支援、、卡撒、咯尔卫生院,为乡村医疗机构送技术、送人才、送服务,有效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同时,利用眉山第三批援藏医疗人员,以“组团兴院”的形式集中帮扶县人民医院,在两年内实施“112行动计划”,即:建立县人民医院无痛胃肠镜、无痛人流门诊;提升县人民医院外科综合实力;启动全县1小时医疗服务圈;启动县人民医院创建“二级甲等”医院工作。

4.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县、乡两级紧急医疗救援建设,今年建成以县人民医院为龙头,以、、3所中心卫生院为枢纽的“120”急救体系,初步形成1小时医疗急救服务圈,提高院前急诊急救服务能力。同时,为发挥村级医疗机构“网底”作用,我县今年在卡撒乡启动乡村医生签约服务项目试点工作,明年在全县推开。

5.认真落实基本药物制度,满足群众用药需求。针对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群众反映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少”的问题。卫生局一是要求配送企业加大基本药物储备,确保日常库存在30万元以上,解决药品配送不足的问题;二是要求各乡镇卫生加大国家基本药物正面宣传,引导和改变群众用药习惯,使医务人员和群众懂得用同类基本药物替代非基本药物,解决医务人员和群众感觉的“无药可用”问题。三是将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全部以药品形式发放到村。同时,为满足群众使用非基本药物需求,卫生局协调药品配送企业在23个乡镇卫生院设立非基本药物代购药柜,目前各乡镇卫生院药品充足,能够满足群众用药需求。

6.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一是为降低医疗风险,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秩序,全县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今年10月起购买医疗责任险。二是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巩固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改革成果。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调整完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诊疗行为。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秩序。三是严格医疗质量管理。积极推进县人民医院等级复审。提升临床路径管理水平,推进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工作。强化医院感染管理与医疗废物管理,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院前医疗急救专项整治。全面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开展维护医疗机构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县人民医院设立警务室。四是强化优质医疗服务。持续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优质护理”和“服务百姓健康”活动。继续推行便民门诊、错峰门诊、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等便民措施。五是加强中医药工作。大力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各乡镇卫生院积极开展中医药服务。六是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态度,增进医患沟通,转变服务作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建立、完善医患沟通制度和病人投诉处理制度,计划开通“12120”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及时反映卫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受理、处理病人投诉。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加强职业道德和行业作风建设,发扬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优良传统,促进“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

三、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建议

(一)卫生队伍建设方面。

一是卫生人力资源总量不足,全县核定卫生人员编制总量为552人,实有354人,空编198人,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空编128人,乡镇(社区)卫生院空编70人。

二是严重缺乏急救车驾驶员。急救车驾驶员严重缺乏,灾后重建装备乡镇卫生院救护车9辆,无专业驾驶员,多数卫生院由院长兼职,县人民医院现有急救车7辆,4名驾驶员全为临聘,这些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如今年县人民医院临聘驾驶员转诊病人在途中遭遇车祸,致车毁人亡,给县人民医院造成巨额赔偿。按照州委关于在全州建立1小时医疗服务圈的工作要求,缺乏急救车驾驶员已成为难以推进该项工作重要原因之一。

三是国家招聘执业医师项目难以稳定。为解决少数民族地区乡镇卫生院缺乏执业医师的问题,省卫生厅自2016年起实施了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规定?对编外招募到乡镇卫生院志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并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本人自愿留下来的执业(助理)医师,可在原招募的乡镇卫生院和相应限额内通过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招聘为在编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还规定?接收单位为招聘执业医师按规定申报和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费部分,由省项目办公室按每人每年3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项目县财政负责解决。该项目实施以来,我县累计招聘执业(助理)医师9人,先后分配到我县俄热、二嘎里等乡镇卫生院,这些同志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在乡镇卫生院非常实用。但由于在编制、社保(五险一金)等配套政策未落实(编制问题在2016年9月2日才由州人社局州卫生局发文明确),已有2人服务期满解除协议。其社保单位缴纳部分据测算还需每年5.4万元。

四是我县工作环境相对内地差距较大,交通、通信建设滞后,工资、福利待遇不高,人才引不进、留不住。近三年,我县调离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或调出县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达40人;公开招录的医学院校毕业生7人中,已废除协议5人。同时,医疗行业特殊,职业风险大,部分人不愿从事医疗服务工作,已从事医疗服务的人员也有退出或改行,人才流失大。特殊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难,而本科以上学历几乎不愿意到我县工作,人才引不进。

五是村医生年龄老化,村医生合理退出机制难以建立,村医生队伍建设滞后,“三级”医疗卫生“网底”服务能力薄弱。

建议:一是着力解决全县卫生人员空编问题,一方面为确保全县卫生队伍稳定,减少人员流失,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时优先招录本县籍医学毕业生,继续采取专科以上学历直选,降低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学历标准等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尽快充实卫生队伍。另一方面,根据全县急诊急救实际情况和全面启动1小时医疗服务圈要求,建议为、2所中心卫生院各配备1名救护车驾驶员,为县人民医院配备救护车驾驶员3名。

二是根据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明确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人员服务期间有关政策的通知》和卫生厅、财政厅、人社厅、教育厅、省编委《关于加强卫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文件要求,除省项目安排每人每年的3500元社保补助外,不足部份由县财政予以配套解决,据测算约需每年5.4万元,按协议服务期5年计算,共需配套27万元。

(二)常态化巡诊义诊难度大。近年来,我县所开展的巡诊义诊和卫生下乡等活动,所有费用由卫生局和医疗单位垫支,每开展一次巡诊义诊活动所需经费(宣传材料、医疗耗材、药品发放、车辆运行)在2万元左右。无专项工作经费,医疗机构垫支困难,致使该项工作难以推进。

建议:将该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按开展12次巡诊义诊活动,每次按2万元进行预算,共需财政预算解决24万元工作经费。

2016年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工作计划
2016年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建设实施方案 第九篇

2016年,我队将在县委、县政府、县卫计局的领导及市支队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围绕中心,服务社会,全面做好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控等工作,切实维护全县人民健康权益,推动卫生监督工作迈向更高水平。

一、从严管理,加强执法监督体系建设

(一)转变大队工作作风。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作风建设大讨论,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深挖思想根源,端正执法观念,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工作指南,工作流程,强化约束机制,加强对执法过程和依法办事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内部稽查和外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卫生监督员的监督考核和稽查,实现卫生监督工作作风根本转变。

(二)深化监督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改善卫生监督工作条件,完善保障措施和运行机制,推进卫生监督机构更加规范化。一是完成公务员招考工作,充实我县卫生执法监督队伍,确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执法监督工作的需要;二是进一步完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增强基层卫生监督巡查力度;三是全力推进大队综合业务用房建设,力争2016年3月整体入驻;四是做好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平台建设,开展卫生监督手持执法终端试用工作。

(三)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一是推进干部职工学法常规化、常态化。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年度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并集中研讨依法行政工作的重、难点问题,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二是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化、制度化。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界定标准,重大行政决策必须遵循科学、民主、合法的原则,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三是推进行政执法严格化、规范化。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实现审批流程标准化。

(四)落实后勤财务保障。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单位报账按照程序严格审查报销凭证后进行审批报账;按要求定期对出差费、办公费等支出进行公示;加强票据管理,领取票据要签字,开具后及时销票,票据不得丢失、损坏和污染;规范财务档案管理,对固定资产进行核查登记,完善国有资产台账;做好大队执法车辆、办公设备、执法取证设备、快检设备等办公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五)完善内部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分工协作、相互制约的公正执法体制。以内部监督制约为着力点,狠抓规范管理和责任落实,强化对执法人员和执法行为的监督。明确股室和个人岗位职责,探索查处分离机制,以制度管人,保证单位工作秩序有效开展。加强着装风纪、工作纪律、考勤制度、学习制度建设,大力推行政务、财务公开,实现单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六)加大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贯彻落实《2016-2016年全国卫生监督员培训规划》,以提高卫生监督员管理水平为重点,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培训方式,切实加强人才培训。一是制定人才培训方案,找准薄弱环节,把握实际需要,分清轻重缓急,做到有的放矢;二是开展集中学习和专题培训,学习先进管理经验、执法理念,做到学有所成,学以致用;三是加强自我学习。通过卫生计生网络培训平台和县党员干部在线学习城,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新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做到与时俱进。

(七)加强组织文化建设。围绕“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的卫生监督机构建设目标和“公正廉洁、学习创新、团结进取、和谐健康”的要求,由工会组织继续抓好形式多样的团队活动,进一步加强文化建设,用先进的组织文化约束不良行为,培养全员共同目标和行为规范,营造奋发向上、无私奉献的良好氛围。同时,力争在3月完成全体职工健康检查工作。

二、强化职责,提高执法监督管理水平

(一)深入开展医疗卫生监督工作

1、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行业监管。一是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和各种技术规范,依法对医疗机构执业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强与县疾控联系,定期开展医疗机构消毒效果监测,对监测不合格单位依法予以查处,确保患者安全。三是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分户档案和日常卫生监督信息档案,完善基本信息库。医疗机构监督频率:乡镇卫生院、诊所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年,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年,私立医院、县级医疗机构监督检查不少于4次/年。

2、进一步巩固“打非”成果。一是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二是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彻底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三是严肃查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四是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未经审批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五是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以及执业地点与核准地点不符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六是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二)深入开展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依据《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强化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一是完善全县乡镇以上学校(含托幼机构)基本信息库并建立档案;二是集中抓好春秋两季开学前的学校卫生专项检查,监督频次达到2次/年;三是与教育部门联系,开展学校教学生活环境监测工作。

(三)深入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开展公共场所日常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监督覆盖率新政镇达100%,金城、马鞍、复兴达95%以上,其他场镇达90%以上;开展宾馆、美容美发、游泳场所、文化娱乐场所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等现象;持续开展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检查和宣传工作;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培训考试制度,认真落实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对取得卫生许可的公共场所(住宿、沐浴、游泳、美容美发场所)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实施量化管理率达100%,完成商场、影剧院100%的量化试点分级管理目标。

(四)深入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进一步加强供水单位水源防护、周围区域、卫生管理、生产过程控制、水质检验以及人员健康检查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强化饮用水日常性卫生监督,加强对全县4个集中式供水单位及所辖区域供水站和学校自备水源开展水质快速检测;积极配合疾控中心做好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的水质采样监测;充分发挥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员作用,加强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自备供水的巡查力度,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五)深入开展放射卫生监督工作

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放射诊疗活动的监督管理,重点检查《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持证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状态检测情况、工作人员及患者防护用品配备情况等,增强放射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放射防护技能和安全操作水平;开展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设备及个人剂量监督监测,建立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健康档案和个人计量监测档案,定期收集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仪,送至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分析,保护放射工作人员身心健康。

(六)深入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

根据年度疫情流行情况,及时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点传染病(含麻疹)防治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的各项传染病防控制度、预检分诊、院内感染等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加强生活饮用水消毒监测,特别是在丰水期、枯水期或夏秋季、洪涝期内的水质监测;加强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控检查与指导,继续做好从业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全面推广安全套无偿提供服务;加强对学校传染病疫情事件应急预案、晨检制度执行情况,因病缺课登记核实情况和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突出重点,推动卫生监督上新水平

(一)加大违法案件处罚力度。进一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责任追究制,强化办案手段和能力,依法查办大案要案,加大正面宣传和典型案件曝光力度,起到震撼效果,树立执法权威,教育和引导医疗机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管理、规范管理、合法经营、守法经营。

(二)规范卫生行政许可行为。一是集中受理公共场所、供水单位提出的新办证和医疗机构的年度审验申请,严格审查资料的真实合法性,符合要求的按程序办理证件和审证,不符合要求的告知不予办理理由并出具不予许可文书;二是对办理健康证的人员,实行医疗机构定点体检(县疾控中心、县中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重点审查体检表是否有漏检项、医师是否签名、检查单位是否下结论等;三是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现场审查,提出指导意见;四是及时对许可资料整理归档、信息录入工作,做到一户一档,建档率应达100%。五是认真做好窗口工作,接受政务服务中心管理。

(三)继续抓好稽查法制工作。认真贯彻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以加强卫生监督稽查为出发点,制定年度稽查工作计划;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考核,每月对卫生监督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情况进行考核和稽查,并将结果汇总上报;开展大队执法质量调查,及时纠正执法过程中的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每季度发稽查通报一期,督促行政执法人员提高执法效能;成立案件合议小组,规范自由裁量权的应用。

(四)进一步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重点抓预案建立和学习,提高监督员应急处理能力,组织参加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实战能力,为预防和快速处置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好充分准备。认真做好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高质量完成各项卫生保障任务。

(五)积极开展多形式宣传工作。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等节日,广泛宣传《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公众的法制意识。

(六)切实完成信息工作。按照市支队下达的信息任务数量认真完成简报撰写和图片新闻等工作,各股室分配数为:

办公室:经验交流2篇、信息8条、典型案例1例、图片新闻7条;

后勤财务股:信息1条、图片新闻1条;

稽查法制股:经验交流1篇、信息4条、典型案例1例、图片新闻4条;

行政审批股:经验交流1篇,信息4条,图片新闻5条;

执法监督股一股、二股、三股:信息各7条,图片新闻各6条,经验交流各1篇,典型案例各1例。

(七)全面推进其他工作。一是加大信访事件的督办力度,积极探讨信访工作新思路、新办法;二是抓好车辆管理,以安全为重点,严格执行单位车辆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维修费、耗油费等各项支出;三是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完成,全年做到无安全生产事故、上访、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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