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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人口计划生育调研

2016-11-28 09:26:36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人口计划生育调研(共9篇)2016人口计生工作分析报告2016人口计生工作分析报告人口计生工作分析报告为了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确保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完成,现根据今年统计报表,对我区20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分析如下:一、人口计生指标情况1、出生人口情况分析社管处总人口36077人,出生383人,政策...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2016人口计划生育调研》,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6人口计生工作分析报告
2016人口计划生育调研 第一篇

2016人口计生工作分析报告

人口计生工作分析报告

为了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确保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完成,现根据今年统计报表,对我区20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分析如下:

一、人口计生指标情况

1、出生人口情况分析

社管处总人口36077人,出生383人,政策内生育344人,政策外生育39人,计生率90%,与去年同期比较,符合政策生育率偏低。

2、出生统计质量分析

根据年终检查验收情况,出生存在错报、迟报现象。201*年出生时间错报4例,迟报12例。

3、出生性别比分析

全年出生男孩208人,女孩175人,出生性别比为118,高于正常值。

4、节育情况分析

已婚育龄妇女7625人,采取各种避孕措施人数6985人,其中上环4464人,结扎2169人,综合节育率91.61%,长效节育率87%.与去年同期比较保持稳定。

5、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分析

今年开发区共有计划外出生39人,社会抚养费应征金额51.86万元,实征金额37.78万元,当年征兑率达72.84%,近二年政策外出生社会抚养费征收兑现率82.02%,全面完成了责任制指标要求,但与去年同期相比偏低。

二、当年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

1、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

2、统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3、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需进一步提高。

4、基层基础工作需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上述分析存在的问题,为确保今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的全面完成,我们务必加强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好各项工作。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继续将人口计生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逢会必讲计划生育工作,并每月听取一次计生办工作汇报,及时研究部署计划生育工作,做到情况明,措施力。同时建立和完善计生各项工作制度,明确职责,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2、加强宣传教育,引深协会作用。继续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引深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生育关怀行动、“五到家”活动等,加大对“两非”的打击力度,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引导群众树立新型婚育观念;要进一步完善基层群众自治体系,加快推进基层自治千村(居)示范活动的步伐,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3、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深入开展基础信息核查工作,查漏报、清理重复、查**向不明人员。对没有进入数据库的人口要抓紧核查并录入进库,大力提高全员人口数据质量。

4、加大流动人口管理力度。开展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大力实施宣传倡导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优生优育服务、生殖健康服务、奖励优待服务,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

5、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坚持不懈抓好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强化孕前管理与服务,扎实搞好优质服务。实施农村育龄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等出生缺陷早期干预措施,依托人口学校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普及优生优育、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2016年开放二胎政策调查报告
2016人口计划生育调研 第二篇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2016年关于开放二胎政策你有什么看法?下面是小编搜集的相关调查报告,欢迎阅读。

2016年开放二胎政策调查报告篇一

一、调查目的

随着国家放开单独二胎政策的实行,已经有几个省份具体实行单独二胎政策,其余省份也都在准备中,并将适时实行单独二胎政策,河北省也将于近期放开单独二胎。计划生育是我国长期基本国策,本次单独二胎政策也是根据我国人口结构的现状以及人们的需求来制定实施的。放开单独二胎的政策会对人们的生活带来哪些具体的影响呢,这些影响需要政府实施哪些措施来应对呢。人口数量的变化带来的影响需要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来解决,这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我的这次调查得出的个人结论,为政府机构提供个人见解,为解决放开单独二胎带来的一系列影响提供一些依据。

二、调查时间:

2015年3月20日至4月10日

三、调查地点:

宁晋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凤凰路256号)。

【2016人口计划生育调研】

四、调查范围:

来宁晋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理各种业务的每个人。

五、调查方法:

【2016人口计划生育调研】

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

六、调查结果【2016人口计划生育调研】

调查结果:

通过对放开单独二胎政策的看法,83%的被调查者表示支持,孩子们可以有个伴,互相照应,10%的被调查者不支持,并认为现在中国人口数量太多了,另外还有7%的被调查者表示还没有想好;对于你是否会考虑生二胎的问题,63%的被调查者表示会考虑生,22%表示不会考虑生育二胎,养孩子成本太高了,同时也有15%的被调查者表示不一定,视情况而定;对于你为什么想生二

胎的看法,80%的被调查者持有希望儿女双全,年老多个依靠的观点,65%的被调查者表

示这是遵照老一辈家长的希望,另外有55%被调查者认为想生二胎的理由是子承家业,传宗接代;对于你为什么不想生二胎的看法,82%的被调查者认为当下生活成本高,多一个孩子家里开销增加太多,33%的被调查者则担心给孩子的爱不均衡,难免会出现偏心,另有12%的被调查者表示更喜欢三口之家的生活,62%的被调查者会选择独生子女作为自己配偶,75%的被调查者担心孩子以后的受教育问题,80%的被调查者担心孩子多了以后的医疗问题。

希望政府通过以上调查结果采取措施解决这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未来人口增加所造成的的医疗压力;第二,未来人口增加造成的基础教育压力问题;第三,做好单独二胎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2016年开放二胎政策调查报告篇二

一、现状分析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由2010年的人口普查数据可知,我国现有人口共13.397亿,2010年末全国总人口达13.410亿人。在这样的一个人口基数下,我国的人口老年化也在加剧。据《2011年至2015年老年事业发展纲要》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在10.2%以上,60岁以上的老人超过1.3亿,是世界上老年人最多的国家,占世界老年人口的1/5,占整个亚洲老年人口的1/2。而在2010年年底我国60岁及其以上的人口比重已经达到20.38%。据相关专家推测,在2020年将达到27.53%,2030年更将是37.55%,2040年将为45.00%。所以我国将进入超老年型社会。中国迅速上升的老年人口比例,对比为数不多的人均收入,难免会让我们想到未来养老难的问题。

二、农村生育观原因分析

1、计划生育观

今天的农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了,人们有了更多的积蓄来干别的事,但和城市人口相比,农村人口文化素质偏低,思想不够解放,眼界不够开阔以及农村传统思想的病根,在计划生育观上仍存在严重问题。通过调查,接近90%的村民认为农村不该多生,在多数城里人看来,只有一个才不叫多生,但70%的村民认为农村家庭两个孩子最好,尤其是一男一女,她们看来两个并不为多。在对待农村生育与中国人口压力的问题上,35%的村民肯定农村超生会增重国家人口压力,应该严格控制农村计划生育,只有严格符合条件的夫妇才可以生二胎,然而65%的村民给出他们的看法,认为国家人口压力与农村无关,只要人家有能力抚养孩子,可以接受罚款就让生育二胎。

中国人口压力因农村超生而加大。这是最为严重也最为明显的一个问题。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同时也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是国家人口的主要组成部分,国家的发展关系着农民的衣食住行,农村的落后制约着国家的改革发展与创新。对中国而言,农村是其兴衰的命脉。我国的资源总量并不少,但为何我们只能排在发展中国家的行列?显然是人多!计划生育是针对中国人口压力大而制定的一项国策,我们应该积极响应号召,严格按照要求,有计划的生育。

2、多子多福

对你愿意生二胎这个问题我向所询访的几十个人进行了调查,他们的年龄集中在25-40岁,结果分析,其中,大约78%的人暗示愿意生二胎,20%的人不肯生二胎,另有大约2%的人暗示,一胎都不想生。 该查询拜访预示出了我国农村现阶段主要育龄夫妇的生育观念:大多的夫妇愿意生育二胎,少部分夫妇只愿生育一胎,极少部分夫妇不肯生育。而希望生二胎的大多集中在30-40岁。

这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育观念的改变等各种原因,我国也有部分大中城市逐步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国家虽然连续举行计划生育政策,但为了缓解国度老龄化趋向,在计划生育政策的节制尺度上有所放宽,部分符合生育第二胎 的夫妇开始考虑是否生育第二胎。而在农村许多生二胎的家庭并不是被允许的。

科学技术的发展、教育的发展,使妇女教育水平提高与生产率上升。这一方面使得生育成本上升;另一方面,农村文化的进一步发展,可能改变了小孩对于家庭中的消费属性,因为某些地区生育的原因之一是妇女无事可做。生小孩来养就像城里人养狗、猫当作宠物一样。有些人表示,多生个小孩现在家庭就可以多一份换了,以后老年时生活就会多一份保障。一些35岁以上的家庭表示,第一胎在外地读书,一般男人也常年在外打工,妇女在家无聊,生二胎也可以说是为了有一个精神上的寄托。所以有些人宁愿违反政策规定,被罚款也要生二胎。

而对于一些不想生二胎甚至不想生小孩的人来说,原因有三点:1.政策这道红线不敢逾越2、生儿生女都一样。第三点也是大多数家庭不愿多生小孩的主要原因:生小孩成本太高了。生育成本对于农村的生育主体来说是较为实在的东西。人们往往从小孩的经济效益来进行考察,即生育小孩的成本和小孩成长后可能带来的效益的一种比较。而这种比较的结果则是影响农村生育主体生育行为的重要因素。如今社会较高的生育成本毕然使得生育主体少生孩子,也使超生游击队减少。另外西方文化传入中国,西方的生育观念、个人独立的观念在中国农村也悄然兴起。市场经济条件下成长起来的人们,对生育问题的看法绝对不同于以往任何一代。另外西方文化的介入,人们对婚前性行为和同性恋的宽容,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降低了人们的生育欲望和对未来小孩的期望。

另外教育水平的提高,人们观念也发生了改变。人们认识到了在知识经济时代重点是人的质量而不是数量。不仅要生孩子,更重要的是使子女得以良好教育,使其成才。生育成本越来越高,培养一个孩子,往往要支付各种费用。高额的生育成本使得父母必然放弃数量,转而重视质量,也就倾向于优生优育。

3、重男轻女

中国封建社会中,男主外,女主内。男劳动力的数量和质量直接关系到个体家庭的经济状况乃至整个家族的兴衰妇。而如今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妇女在社会经济、政治生活中的重大作用也显露出了,于是,随妇女解放运动的开展,男女平等地参与工作、参与竞争。尤其在今天,教育水平提高,妇女知识水平提高,男女地位进一步平等,于是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生育观中,女儿也是传后人。【2016人口计划生育调研】

所以现在大多数农村人的生育观念大多也变为生儿生女不重要,关键在培养。能让孩子

从小受到好的教育,将来有出息,父母晚年才会有依靠。本次调查显示,85%的被访者在生育前是不知道孩子性别的。在现在的农村,重男轻女的思想已大大淡化了,87%的被访者表示自己对孩子的性别不介意,但还有很小一部分人表示会介意,喜欢男孩子;不到一成的被访者表示如果生的是女孩,会有失落,但也不会太介意。(稍有失落感的人群中,男性比例多于女性。)几乎所有的被访者都表示,不会因为生的是女孩就减少对孩子的培养和投入,因为对孩子的期望值是一样的,将来孩子面临就业压力和社会挑战也是一样的。

农村居民对子女性别的偏好趋向平衡,一男一女是多数人理想中的家庭结构,但隐含着对男孩的偏好。诚然,在现代文明社会里,养儿防老的观念是落后的。但是倘若在社会化养老程度低下,养老缺乏保障的情况下,人们不得不靠养儿去防老。而现在国家开始重视农村的养老问题,而且也在逐步地解决农村的养老问题。

生育观念的改变是3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深层次巨变之一,农村生育观发生这些变化的原因主要有以下的方面。

高额的经济处罚迫使有的农村家庭实难承受,使一部分人想生又不敢生。近年来,各地加强对计划生育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也促成了当地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中国目前已有很多地方在尝试通过奖励扶持的办法,鼓励、引导人们接受正确的生育观。

这种生育观的改变,也是30多年来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之果,更与农村经济发展息息相关,而城市则提供了农村观念变革的现代意识之源和榜样的力量。进入21世纪的今天,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农村的青壮年大批走出家门挣钱,外界的先进文化和超前思想也促成了农村育龄人员生育观的转变。城市的一些思想意识开始通过打工者的渠道,对农村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关于2016年铁路春运的社会调查报告

2016年开放二胎政策调查报告

关于春节调研农村有关情况的调查报告

我国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实行计划生育以来,经过30多年的努力,加之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生育意愿和行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群众的生育意愿与国家现行生育政策之间的差距大为缩小。从这次调查中,我们欣喜地看到,多年来,计划生育国策的实行,新型生育文化建设的推行以及生育文明的倡导,不仅控制了人口数量,也影响了农村居民的生育观和抚育观的进步,这其实也是农村走向现代文明的一大步。观念和文化传统的改变虽然通常比较缓慢,但它一旦形成,也将在很长的时间内发生效力。农村居民生育观正在发生的变化,当然也是社会变化的结果,同时也提醒我们对未来农村人口和生活方式的变化要提前有所准备。

三、调查结果及描述性分析

重庆自1997年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以来,老年人口增长快,高龄化、空巢化趋势明显,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比例高。截至2009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317万,

占全省人口总数的14.9%,高于全国比例2.9个百分点。预计到2020年,全省老年人口将超过1637万,老年人口比例将达到17.8%。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城乡空巢家庭、

农村五保老人、农村留守老人比例加大,他们中的多数人将逐步进入半自理或不能自理状态。

根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0条规定,有一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以下10个再生育条件之一,均可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其中,非农业户口的夫妻再生育条件有4个:

一,第一个子女经市或区县(自治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患有非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第一个子女患有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经医学干预后,市或区县(自治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可以生育正常婴儿的;

三,夫妻一方经市或区县(自治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不能生育,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四, 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有一个子女或者丧偶再婚前一方依法育有两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农业户口的夫妻在以上4个条件的基础上,再增加了4个条件:

一, 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为烈士独生子女,二等甲级以上伤残退役军人或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伤残的;

二,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或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 三,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居住在少数民族自治地区,聚居区,一方为少数民族的【2016人口计划生育调研】

四,市人民政府认定的部分山区农村的独生女户,少数民族户或边远高寒大山区的独生子女户;

另有两个条件没有户口限制: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或少数民族农村居民的;

二,其他特殊情形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认定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民众对二胎政策的了解程度:

由此可见大多数民众对二胎政策或多或少是有所了解的。

2016年下半年街道人口计生工作安排
2016人口计划生育调研 第三篇

2016年下半年街道人口计生工作安排

2016年,街道办事处人口计生工作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省、市、区上级计生部门的有关指示和精神,以全面实施“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为脉络,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目标,以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支撑,牢牢把握“和谐人口、诚信计生”为主线的工作思路,扎实工作,开拓创新,结合管区实际不断提高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确保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责任目标,为建设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强化基础工作,构建人口计生综合管理服务机制。

结合2015年社区“两委”换届,做好工作交接并加强对新任计生干部的指导和培训,促进社区计生基础工作和基层计划生育协会建设,针对新建小区及回迁居民,做好信息摸底和管理服务工作,抓好居民公约的修订与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居民满意度。街道将建立定期指导的工作制度,全年将开展四次对社区的全面督导和两次对驻街单位的全面督导工作,尤其对新合并的社区及管区个体、私营单位加强监督、指导力度,随时追踪工作落实情况。利用社区“三个中心”建设的有利时机,推进社区人口计生综合管理服务工作,强化社区人口计生服务功能,开创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建设新局面。

二、抓好“三个一”,打造立体化宣传教育氛围。

一是在新建回迁小区打造一条“创生育文明,建和谐家园”生育文化街,通过漫画及主人公日记的形式宣传新型生育文化和家庭计划指导服务,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亲民性。二是进一步完善街道便民服务网站,加大对惠民政策以及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为居民提供更准确更实用的信息。三是制作“办事程序一本通”,让居民根据自己所需了解相关程序,为居民提供更为方便周到的服务。

三、开展优质服务,提高生殖健康水平。

2016年,街道依托区人民医院新建立一个计划生育服务站,跟以往相比,在硬件设备、医疗环境、医务人员素质等方面都有了较大提高,今年将充分利用计生服务站,规范开展生殖健康服务,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咨询、技术服务、药具发放等工作,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殖健康需求,不断提高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争取为管区育龄妇女提供更加优质的随访

咨询和技术服务。另外,根据上级要求规范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深化出生缺陷一级干预措施,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力度,探索建立家庭计划指导服务机制,推动优质服务提质提速。

四、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严格依法行政

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将依法行政贯彻在人口计生各项工作环节中,积极推进规范执法和文明执法,全面落实便民维权服务。配合区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社会抚养费积案、难案公示曝光工作,街道、社区、厂企、市场每月利用公开栏、公示栏、宣传栏公示奖励政策落实、违法生育处理等情况。

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强化监督检查措施,提高人口计生工作的执行力。认真贯彻落实《人口计生信访工作规范》,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维护社会稳定。积极解决行风在线、民生在线、网络问政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开展行风建设争先创优活动,形成“比、学、促、帮、带”的良好局面。

五、强化利益导向政策,确保各项奖励落实到位

抓好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政策全面落实。重点抓好“五奖”(晚婚晚育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放弃二孩生育奖励、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奖励、城镇职工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四救助”(计生公益金救助、计划生育扶助金救助、特困家庭生育救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四免”(免费开展基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免费婚前检查、免费孕前检查、免费生殖健康专项检查)、“一优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向独生子女家庭倾斜政策)等计生惠民政策的落实。确保无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按时足额100%发放到位,督促管区企业全面落实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一次性养老补助。积极开展“生育关怀”活动和“人口关爱基金”募捐活动。

六、深化人口与发展研究,破解城区管理难题

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调查研究工作,共同关注管区人口计生工作现状及难点、热点问题,做好调研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积极配合市、区上级部门开展国际化城区人口规模研究、人口与经济社会文化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互动关系研究,为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在全区开展的城市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管理服务工作中,街道将重点关注拆迁、回迁过程中人户分离人员的交流和管理工作,新社区、新物业小区的管理服务工作以及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属地化管理,进一步完善驻街单位分类管理工作机制。

2016年关于全面放开二胎生育意愿的调研报告
2016人口计划生育调研 第四篇

关于全面放开二胎生育意愿的调查报告

为缓解人口结构性问题,我国政府对于先行的计划生育政策进行了微调,如放开“双独二胎”政策,农村户口的话,头一胎是女的就可以生第二胎,但是前提条件是年满28周岁的夫妇,否则两胎要相隔四年才可以生第二胎。如果头一胎是男的,无论是什么户口都好,只能生一胎的政策等。为使政策更加完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提到“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子女的政策”,这标志着“单独二孩”政策将正式实施。

2015年10月29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允许实行普遍二孩政策,政策规定: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西夏墅镇针对新政策出台后,育龄群众对二胎生育意愿的看法进行了不记名调查。“全面两孩”政策于2016年元旦起正式实施。然而,新政落地,又有多少适龄群众打算生下自己第二个宝宝呢?

以下是关于全面放开二胎生育意愿的调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参考作用。

一、调查基本情况

此次调查共有100人参加调查,调查的对象年龄:25-30周岁42人,占42%,31-35周岁34人,占34%,35-40周岁14人,占14%,40周岁以上10人,占10%。其中:男40人,占40%,女60人,占60%。文化程度大学及以上94人,占94%,高中(中专)6人,占6%。家庭年收入状况5—10万44人,占44%,3—5万32人,占32%,10万以上24人,占24%。对如果已育有一个男孩子,愿意生二胎的有18人,占18%,64%的人选择不愿意,持无所谓态度的有18人,占18%。如果第一个孩子是女孩,愿意生二胎40人,占40%,不愿意的38人,占38%。

认为有两个孩子的家庭比一个孩子的家庭相比生活更幸福与风险承受力大各占16%,大部分认为无法比较,各有优劣。对于添一个弟弟(妹妹),孩子的看法是32%的家庭为同意,24%的认为不同意,。

关于生二胎,家里长辈的意见认为必须生为22人,占22%,不干涉有78人,占78%。影响生育二胎意愿的主要原因是有62人认为经济原因,占62%,家庭环境因素19票占19%,身体状况和工作事业因素各占19%。

二、调查结果分析

经过多年的计划生育之后,“少生”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再加上经济发展带来的生育迟缓,我国如今已面临非常严重的人口结构的问题,总生育率不高,这将严重制约我国的经济发展。

“80后”年轻人大多表示孩子教育、医疗成本过高,不会轻易考虑生育二孩。这些不愿意要二孩的家庭,几乎都提到了经济压力大,经济压力排首位——其中最重要的是孩子的教育支出。教育水平的提高,人们观念也发生了改变。人们认识到了在知识经济时代重点是人的

“质量”而不是数量。不仅要生孩子,更重要的是使子女得以良好教育,使其成才。生育成本越来越高,培养一个孩子,往往要支付各种费用。高额的生育成本使得父母必然放弃数量,转而重视“质量”,也就倾向于优生优育。

现在大多数年轻人的生育观念是生儿生女不重要,关键在培养。能让孩子从小受到好的教育,将来有出息,重男轻女的思想已大大淡化了,不会因为生的是女孩就减少对孩子的培养和投入。居民对子女性别的偏好趋向平衡,一男一女是多数人理想中的家庭结构。“养儿防老”的观念也在逐步被改变。而现在国家开始重视农村的养老问题,而且也在逐步地解决农村的养老问题。

影响生育意愿第二高的原因则是没有精力再照顾一个孩子。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否生二孩,精力不够是仅次于经济压力的第二个难题。正在考虑要二孩的育龄女性,担心的是精力不够,生二孩时双方父母年纪也大了,能帮的忙有限;另外,即便有老人或者保姆帮带孩子,作为负责任的家长,更希望自己能够在孩子身上投入更多的精力。

部分受调查群众认为生育二孩会对自己的工作带来影响,甚至是严重的影响。因而,是不是有人帮着带孩子也是他们不得不考虑的因素。现在,许多家庭都是由家中的老人帮着照顾孩子的。那么,老人们会对子女生育二孩持什么态度呢?受调查者反馈的信息是,接近半数家庭的老人持积极支持的态度,希望家里多一个孩子,毕竟现在一个小孩太孤单,多生个小孩现在家庭就可以多一份欢乐,生活就会多一份保障。真正明确不支持的老人只有极少数。 抛开以上的一些顾虑,总体上受调查者对生育二孩对家庭及孩子影响的评价还是积极的。很多人认为多生一个宝宝短期内很累,但长期来看还是有必要的,它能让家庭更和谐,生活质量更高,也有利于孩子间培养团结互助的精神,学会分享与责任,有利于孩子乐观开朗性格的养成等等。

虽然这次调查,受调查者生育意愿不高,应该在意料之中。自“单独两孩”生育政策2014年3月全面启动以来,“单独两孩”政策家庭申请率和出生率都维持在较低水平。“单独两孩”政策对生育两孩的释放作用低于预期。调查者认为,全面二孩政策放开后,想要破解两孩生育意愿低的问题,还是需要积极发展经济,合理调整就业以及社会政策的配套,使广大居民拥有更高的家庭收入,让居民养得起;另一方面要加大社会保障力度,着力从延长生育假、就托就学、就医、社会化带养、妇女就业、公共服务等多方面着手完善保障机制,有效解决居民的后顾之忧。

集团201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自查报告
2016人口计划生育调研 第五篇

六城投党发〔2015〕30 号

城市建设投资集团

2015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市直工委:

按照《市2015年度市直相关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方案》(六人口组[2015]10号)文件要求,现将我集团2015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 组织管理

(一) 加强组织领导

计划生育工作与集团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鉴于集团年初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以及9月底集团主要负责人调整,集团及时变更了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陈劲松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集团党委委员、总经济师、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郭立刚同志担任,严格坚持党政第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计划生育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 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

集团将计划生育工作与年度绩效考核挂购,出现违规情况扣减20%的考核得分;4月份集团即与金安区东市街道办事处签订《2015年度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并按照责任书的内容逐步安排落实集团计划生育各项工作。

(三) 召开计生专题会议

今年集团召开两次计生专题会议,组织全体干部员工认真学习了中央和省、市文件,领会文件精神实质,充分认识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重要意义,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妥扎实有序推进集团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四)接受驻地街道管理

集团兼职计生工作人员能按要求定时参加街道的例会,并将与会精神及时传达给集团分管计生工作的领导,以便合理安排工作、落实会议精神;积极参加驻地街道、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每月按时上报各项计生统计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与准确性。

二、 常抓工作

(一)建立健全计生档案

建立集团干部员工档案65份,建立已婚育龄人群计划生育统计台帐,2015年度集团员工中登记结婚2人,怀孕6人,新出生4人。

(二)组织开展生殖健康检查活动

按照计生工作要求,集团于2014年3月和5月分别组织女员工例行体检,6月组织全体员工参加国民体质监测,重点开展已婚育龄妇女孕环情检查工作,无一人漏查。

(三)兑现法定奖励优惠政策

按年按新条例发放16周岁以下独生子女保健费,无一漏发、错发现象。

(四)四项信息上报及时、准确

对新婚、怀孕、出行、手术情况做到上报及时,无群众举报并经查实的瞒报、漏报、错报的现象。

(五)计生信访案件查处

2015年集团无一例计生信访案件。

(六)档案管理

对上年度计生业务资料做到装订成册,整理规范,并有专人保管、方便查阅。

三、工作效果

集团干部员工严格执行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2015年无一例政策外生育现象的发生。

今年来,集团积极配合属地辖区计划生育部门的管理,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计生工作的各项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和工作部署,圆满完成计生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为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贡献一份力量。

2015年12月31日

2016关于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的调研报告
2016人口计划生育调研 第六篇

来源

按照市政协的总体安排,市政协环资委组织委员和市计生主管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按照调研方案深入我市流出人口较典型县区子洲、清涧,流出和流入较典型的县区榆阳、神木进行调研。调研组采取点面结合、抽样调查的方法,深入12个社区和8个乡镇认真了解情况,和县区进行深层次交流意见,比较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了我市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

已取得的成绩、存在问题和困难以及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后带来的挑战。现就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着榆林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全市流动人口数量与日俱增。**年全市流动人口总数为112.9万人(其中流出人口65.7万人,流入人口47.2万人),占到户籍总人口的32.4%。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标,坚持实行属地化管理,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全面开展优质服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的新路子,基本建立了“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具有榆林特色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和服务体系。

1、全市流入育龄人口计划生育情况

全市共有流入育龄人口470903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11348人,来自省外流入27711人,市外流入20288人,跨县区流入134256人,跨乡流入288648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中,零孩妇女6211人,一孩妇女49307人,二孩妇女43296人,多孩妇女12534人。流入育龄人口中,持户籍地《婚育证明》259574人,持证率为96.30%;验证256261人,验证率为95.08%。**年流入人口共出生6899人,政策内6879人,出生率为14.65‰,计生率为99.71%。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中,“三查”对象58458人,已接受“三查”服务57900人,三查率为99.05%。

2、全市流出育龄人口计划生育情况

**年共有流出育龄人口658589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63253人,流向省外85977人,市外92939人,县外179215人,乡外300458人。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中,零孩妇女11526人,一孩妇女68581人,二孩妇女53188人,多孩妇女29958人。共有流出育龄人口395874人,在户籍地办理《婚育证明》372913人,办证率为94.20%。流出人口**年共出生6649人,政策内6619人,出生率为10.09‰,计生率为99.55%。流出重点“三查”对象为87806人,**年已接受“三查”服务人数为86309人,“三查”率为98.30%(详见附表)。

全市流入人口新生儿出生性别比情况较为严重。根据12县区流入人口抽样调查显示,新生儿出生男女性别比为140:100(其中一胎性别比为83:100,二胎性别比为312:100)。

【2016人口计划生育调研】

3、流动人口流动的主要特点。流入我市市外的流动人口成分主要以来我市打工的农民、做生意的商人和中省驻榆企业的工作人员为主;市内的流动人口主要以南部县区到北部县区打工的农民、做生意的商人和到榆林随孩子读书的家庭为主,是以改变家庭经济状况和孩子教育现状而流动。流出的主要以在外地经商、大中专毕业生和部分先富起来的在外地定居的家属、亲戚为主,是以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和让孩子接受高质量的教育而流动。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1、完善规范管理,不断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新机制。夯实网络基础,充分发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层网络作用。市县两级都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市上设立了副县级建制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各县区均设立正科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专门机构。流动人口集中的乡镇也相应设立了流动人口管理站,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新建社区居委会都配备了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的专职副主任和计生专干,城区居民小组有计划生育宣传员,以街巷楼栋为单位设立了中心户长,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市、县、乡、村(居、社区)四级管理网络,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健全管理制度,依法规范流动人口生育行为。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加强全市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针对全市40个流入人口相对集中的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就工作制度、措施保障、责任追究等做了具体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以现居住地为主的计划生育管理模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城乡联动,部门配合,进行两次规模较大的清查整顿活动。通过清查整顿,进一步摸清流动人口的生育、节育的底子,健全各种卡档,完善管理制度。社区计强化划生育管理,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优秀社区和先进社区创建活动。强化属地管理。在开展经常性工作中,始终坚持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由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明确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流入地负主要责任。

2、深化宣传教育,及时掌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主动权。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流动育龄群众受教育面达90%以上。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城镇、集贸市场成立流动办和计划生育协会,充分发挥协会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同时抓住春秋农忙期间流动人口返乡回家有利时机,进行上门服务,通过咨询、送科学知识进村到户等活动,讲解计划生育基本知识和法规政策,传授科技致富信息和知识,把流动人口办证须知等宣传资料送到流动人口手中。

3、推进优质化服务,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水平。

工作实际中,市计生部门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帮助流动人口排忧解难,努力在就业、子女入托入学、办理证照等方面为流动人口提供优先服务,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三查”等节育技术服务,拉近了与群众的感情距离,得到了群众的拥护。神木县实行了公安、工商、劳动、计生等部门联合办公,为流动人口在办理有关证件等方面减化了办事程序,提供了方便。榆阳区积极帮助流动人口租赁房屋,开展就业咨询服务,有不少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当选为中心户长,参与计划生育工作。靖边县开展了为育龄流动人口代办暂住证、上门进行“三查”服务、定期回访等系列优质服务活动,帮助育龄群众解决子女入托上学、落实经营场所、摊位等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府谷县在城区设立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点,广泛开展生殖保健服务活动,免费为育龄流动人口查病治病,为流动人口中的独生子女进行体检,努力为流动人口营造“第二故乡”。各县区本着“以人为本,提供服务,排忧解难”的原则,把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做到他们心坎上,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从服务入手,帮助他们发展生产,搞好经营,在管理中服务,在服务中管理,融管理与服务于一体。

4、实施典型带动,不断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深入发展。近年来,为了适应新形势,积极鼓励基层不断改革创新,不断总结经验,注重典型引路,取得较大成效。我市神木县与内蒙、山西相邻,境内有流动人口9万多人。在近几年的工作实践中,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视为计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与常住人口一样,同部署、同服务、同管理、同考核,坚持“依托社区、属地管理”、“房主业主负责制”的工作机制,“房主业主”真正成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神木、清涧、绥德等县的经验和做法,我们及时进行总结,召开了专题会议,向全市推广了他们坚持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将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全面落实“房业主负责制”的先进经验,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5、加强部门协作,初步建立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新机制。今年以来,为全面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国家人口计生委提出建立全国流动人口“一盘棋”格局的工作目标,并确立了“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20字新机制。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就我市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召开了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专题会议,制订了《榆林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也做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公安、建设、房产、计生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同时我市与毗邻地区甘肃庆阳、宁夏银川、内蒙额尔多斯、山西太原、忻州以及广东、河北、四川、浙江、安徽等二十多个地市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协作协议书》,旨在加强跨市间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双向交流与协作,逐步形成两地共赢的长效协作管理机制。

6、增加工作经费投入,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提供保障。对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市委、市政府一直非常重视,从2002年国家取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费之后,市政府就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的经费作为专项科目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加大投入,以保障工作所需。2016年,市委常委会做出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经费的决定事项,要求各级切实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财政专款投入保障制度,以不低于本级应承担人均计生事业经费10%的比例切实予以保证,实行专款专户。从2016年开始,市政府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在年度计划生育专项责任书中明确规定,各县区要把计划生育转移支付总额的4%—8%(人口大县8%,人口小县4%)投入城镇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重点落实基层中心户长报酬和日常宣传管理,优惠政策奖励兑现和节育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开支。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基层一些领导干部对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对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被动应付,导致计划外生育时有发生。当前我市流动人口占到全市人口总量的近三分之一,这部分人口中,60%以上属于生育旺盛期的育龄人群,抽样调查数据表明全市政策外出生70%以上为流动人口所为。南六县贫困山区大量人口外出务工、经商,形成了庞大的流动人群。这些人居无定所,流无定向,构成复杂,底子难摸清,孕情难掌握,措施难落实,处理难到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问题解决的难度很大。

2、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协调不够,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尚未真正形成。由于流动人口构成复杂,随意性大,隐蔽性强,其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需要诸多相关职能部门的有机配合和协调。国家和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虽然明确了公安、工商、民政、劳动、教育、卫生、城建等部门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中的职责,但在实施操作过程中相互协调协作不够一致。各县区尽管与相关部门都签订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但缺乏有效的行政监督和制约机制,因而在实际工作中,决策难,协调难,落实难,扯皮推诿现象较多,难以形成联合执法、综合治理流动人口的工作局面。

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实际投入不足,不能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所必须的经费。为了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国家财政部在财政预算科目中已经增设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科目,正式列入财政预算,用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财政部门要按全市人均计划生育事业费10%预算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专项经费。2016年8月,榆办字64号文件要求市财政部门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证,要求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落实市委常委会决定事项,占本级计划生育经费的10%比例予以保障,实行专款专户。但从目前实际情况看,除子洲县财政足额预算、足额拨付之外,其余11县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未纳入财政专项预算,有些地方有预算,不到户,空投空转。市、县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没有专项工作经费,导致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奖励优惠政策的兑现,避孕药具和节育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工作难以开展。

4、城市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落后。随着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出现了大量的流动人口、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人员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社区作为城市的主要载体,承担着越来越多的社会职能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近年来省上一直要求各地切实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管理服务体系之中,我市社区计划生育处于起步阶段,工作相对滞后,原有的居委会无论从体制、职能、人员都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较多问题。一是大部分社区居委会工作条件差,全市除神木、榆阳之外绝大多数社区依靠租赁房屋办公,起码的办公设施不能配置;二是工作经费没有来源且严重短缺,导致诸如进行流动人口清查登记等基础性工作难以落实;三是社区居委会干部待遇低,每月只有几十元的报酬严重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村组干部不愿干,不想干的现象普遍存在。

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步伐滞后。目前,国家人口计生委已开通了全国省际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具体要求把流动育龄妇女个案信息录入计算机,及时登录信息交换平台,提出查询要求,接受反馈信息,核实重点育龄人群信息并分析汇总上报。在规定时限内准确、有效进行信息交换,实现流动人口双向管理的目标,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目前我市基层由于资金所限没有配备专用的计算机等网络传输设备,特别是乡镇、社区一级设备配备少,网络不畅通。

6、与周边地区的协作管理难度大。我市与甘肃、宁夏、内蒙、山西等地接壤,相互间人口流动频繁。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差异,造成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上的盲区。近几年,虽然通过召开毗邻地区协作会议,签定了双向管理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职责,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成效不大。如我市有6个县与山西省接壤,由于山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力度较弱,基层单位发往相邻山西一些地区的流动人口婚育信息交流单回返率很低,所以发现问题互相不能及时取得联系,无法协商解决,部分流动人口寄回的“三查”证明大多不规范,分不清真伪,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我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提高。

7、新条例的颁布对基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冲击较大。新的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从今年10月1日起实行,县域内流动的人口从统计口径上讲不再属于“流动人口”范畴,这部分人口全市核算有近30万,如何解决这部分人的服务管理问题已成为计生部门当前面临的重大课题。

四、几点建议

1、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专家学者和相关人员加强我市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是统筹解决我市人口问题的重要措施。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不仅要对人口进行定量分析,更要注重探讨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涉及的各种复杂的相互关系,强调从生育控制向更深、更广的人口发展领域扩展。通过对人口发展战略的研究,洞察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刻内涵;通过对人口发展定量分析和应用性研究,为我市各项经济社会问题的解决提供基础的、实证的依据和对策,推动人口发展规划、政策、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制定,建立人口和政治、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及可持续发展的研究体系。人口问题从本质上讲是发展问题,是一个地区最基本的发展问题。人口发展战略是社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现在我市所面临的人口问题已经不仅仅是数量问题,也不仅仅是素质问题,更多的是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问题,是人口与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相协调的问题。因此,人口战略研究成果必须既能用于解决人口本身的问题,又能处理好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重视人口研究,注重成果转化是我们进行科学决策、提高工作水平的一项基本工作方法和领导制度。人口战略性研究来自于科学决策的需求,研究成果要服务于决策的制定。加强人口战略研究,必须树立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理念,增强成果转化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探索调研成果转化的规律和特点,最终形成与相关部门规划相匹配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宏观思路、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决策依据,切实解决我市区域发展密切相关的人口问题。

2、惩防并举,切实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如何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前提下,避免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是当前我市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的新挑战。

经济发展与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关系并不单纯,经济发展是柄双刃剑。工业化的进程、就业环境的变化、产业结构的调整等制约人们的生育行为。一方面,经济发展使人们养老有了保障,便于人口计生工作的开展,有助于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另一方面,以家庭为单位的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家庭经济环境的改善、私有财产的大幅度增加驱使部分家庭为了财产继承想生儿子,不怕支付因超生而需交纳的社会扶养费。在经济和产业结构有利于女性就业的地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相对比较平衡;相反,在经济和产业结构有利于男性就业之地,出生人口性别比往往容易失衡。此外,群众的生育观念尚未发生根本性转变。农村地区、经济发达但传统生育文化色彩相对浓厚地区、经济结构和就业结构保持家族特色地区,男孩偏好依然在较多人群中存在。同样,利益导向机制也不是促进两性平等、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根本办法;并不是只有贫困人群才进行性别选择,这些现象在经济富裕人群中似乎更甚,且其影响面更大。实践表明,新的经济因素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人们的男孩偏好,这是值得人口计生部门警醒的。制度的因素积重难返,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失衡无疑是一场持久战。因此,要惩防并举,切实解决我市新生婴儿性别比失衡的问题。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党校和行政学院等阵地进行倡导和培训,增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加强人口宣传网络建设,开展社会宣传活动,制作发放宣传品,传播倡导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教育群众转变传统观念、普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知识。协调相关新闻媒体加强采访报道,营造全社会关怀、关爱女孩的浓厚舆论氛围。二要强化责任,坚持分类管理,推行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重点县区的动态管理措施。重点县区管理制度与相应县区党政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直接挂钩。而且,在被列为重点县区期间,不能参加“文明城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等评先评优活动。这就从人口计生行业外部对重点县区的人口计生工作施加了压力,这是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重要制度保证。三是要建立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在优生优育、子女成才、抵御风险、生殖健康、家庭致富以及养老保障等六个方面,制定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政策。认真落实奖励扶助、少生快富、特别扶助“三项制度”,对计划生育女儿户适当给予优生优惠。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流转征用补偿、宅基地使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生育福利政策制定等工作中,向计划生育女儿户倾斜。积极支持计划生育女儿户发展经济,拓展妇女就业门路。在安排农村住房改造、沼气推广、就业技能培训、小额贷款等方面,优先照顾计划生育女儿户。积极协调教育部门为女孩特别是贫困县乡的女孩读书升学创造条件。资助学习成绩优秀、考取高中和大学的贫困家庭女孩完成学业。四是要强化打非。加快立法进程,推动《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规定》这一国家行政法规早日出台,为查处“两非”提供法律依据。协调相关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加大对“两非”的查处力度,清理整顿计划生育药品和器械市场。积极开展区域协作和联防联治,查办跨省跨界的“两非”案件。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依法严惩溺、弃、残害女婴的妇女等违法行为,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3、逐步完善综合治理机制,形成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近年来,榆林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住房与户籍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城市化进程加快,流动人口与人户分离现象日渐增多,做好新时期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是人口计生工作的重中之重、难中之难。要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单位负责、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机制是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治本之策。建议各级政府切实履行职责,统筹协调公安、工商、劳动、城建、卫生等部门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建立综合治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目标责任制,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4、着力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机制问题。国家和省上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都有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和人口计生部门要认真按照中央《决定》和国务院5号文件的要求,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正常的预算支出范围。”《陕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国家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也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所必需的经费,“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在核定本地区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时,应包含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和技术服务等经费,保证与户籍人口人均经费的同等投入水平”。建议市县财政将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经费能列入各级财政专项预算,实行专项经费保障,按照中省文件精神,足额预算拨付流动人口专项经费,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保障能力。同时做好专项经费的使用、监督、检查,并将该项内容纳入政府年度责任目标进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技术服务,双向交流,信息化管理等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真正实现流动育龄群众的“常住人口管理、市民化服务”的要求。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文件规定都很明确,关键要像子洲县政府那样抓落实,抓到位,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5、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薄弱环节。针对我市出租房屋管理混乱的现状,建议学习和借鉴其他先进地区的做法,对流动人口管理体制进行重要改革,市县两级要将流动人口管理和房屋出租管理进行整合,成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要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专门机构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化管理机制。特别是新形势下出现的城乡结合部、单元楼栋流动人口和下岗失业人员的计划生育是新问题,各级要加强调查研究,采取得力措施,有效治理这些“死角”和“盲区”,消除隐患。

6、要尽快研究出台地方性的政策措施,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出台之后,取消了原来的一些刚性的行政处罚措施,基层一些习惯性的工作方式难以扭转,加之大部分流动人口自身文化素质较低、思想观念陈旧、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意识不强,对流入地所在村、社区或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不能积极配合,甚至有对抗情绪,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基层工作顺利开展。建议市上根据基层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工作的角度出发,出台便于操作的具体的管理办法,延续过去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使原《办法》和新《条例》更好地过渡和衔接。

7、要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认真研究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促进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提高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改革人口计生队伍的任职方式,大力尝试职位聘任制,吸引多样化的优秀人才,改革和完善人才选拔任用方式,实现采取内部竞聘、公开招聘、市场选聘等方式,择优选拔人才,实现由“组织配置”为主导向“市场配置”为主导的转变。建立充满活力的人才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人口计生干部队伍的激励机制。及时对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优秀的人口计生领导、行政管理人员等,应出台政策从政治上予以激励。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队伍建设,要切实保证各级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机构有钱干事,有人干事,要从政治上关心这支队伍,当务之急就是要争取政府人事部门将县乡两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使其执法合法化,以解决这支队伍的后顾之忧。

来源

2016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2016人口计划生育调研 第七篇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计划安排,4月份,教科文卫工委组织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区人大代表,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康的带领下,对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实地走访了澄江街道、沙埠镇,与乡镇(街道)分管领导、计生干部、村负责人、村计生服务员进行了座谈,听取了乡镇(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汇报,了解了我区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听取了区计生局关于我区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发展情况的汇报,并召开了专题座谈会。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计划生育工作以深入实施“强基提质”工程为载体,以“常态化”管理为主线,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2016年区政府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十一五”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示范县(市、区),是台州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市、区),2016—2016年区政府连续三年被台州市政府评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先进奖。各项计划生育主要指标执行良好,2016年,全区共出生6287人,计划生育率94.72%,出生性别比108.28,人口自然增长率3.57%,完成了市里下达的任务,在市对区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位居全市第一。

1、领导重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我区充分认识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成立了全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每年年初,都要召开全区人口计生工作会议,与全区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出台了《关于加强“两非”案件政策处理的意见》(黄区委办〔2016〕23号),对涉及“两非”行为的单位予以“一票否决”。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动履行职责,积极参与计生工作,区法院在人力物力方面给予计生工作大力倾斜,每月都组织10余名执法人员开展计生联合执法,区财政投入人口计生事业经费的增长幅度高出同级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区公安、卫生、食药监等部门组成打击“两非”专案组,重拳出击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全区上下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制度健全,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去年以来,我区全力实施计生工作“常态化”管理,变原先的“季考评制度”为“月督查制度”,对全区19个乡镇(街道)分别进行了2次月督查,有效督促乡镇(街道)狠抓经常性工作落实,夯实基层基础。全面落实“三捆绑”制度,把全区所有村居划分为示范、合格、整治三类,并落实“政治、经济(资源)、责任”三捆绑制度,将计生工作实绩作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综合性先进评选资格和报酬发放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指导村居修订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有效引导村民自觉依法生育。深化计生队伍“岗位大练兵”活动,通过培训、竞赛、讲座等形式提高计生队伍业务知识和服务水平,促进计生队伍素质整体提升。

3、破解难点,违法生育得到有效控制。以社会抚养费征收为突破口,严控违法生育。把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率作为月督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区2016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率达97.34%,征收率91%,符合率70.76%,分别同比增7.71%、5.04%、7.37%。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通过收集医院出生记录、卫生防疫记录等违法生育证据,实现“零口供”立案,2016年全区申请法院的违法生育案件社会抚养费征收同比增248.74%;冻结划拨违法生育对象户银行存款同比增913.17%;司法拘留37人,同比增29人,有效震慑了违法生育对象,对控制违法生育起到了明显的效果。

4、突出重点,性别比治理深入推进。2016年,扎实开展了“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年”活动,出台了黄岩区《关于加强“两非”案件政策处理的意见》,成立了打击“两非”专案组,脱产办案,成功捣毁4个“两非”窝点。查处“两非”案件58起,取消再生育指标2人,刑拘3人,判实刑2人,“两非”行政罚款17.89万元,出生性别比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值稳居全市第一。落实再生育责任包干、再生育审批、孕情跟踪服务和定点凭证引产等制度,落实全过程管理,开展“台州市生孕信息交换平台”试点工作,以信息化推进管理科学化。

5、创新机制,优质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乡镇(街道)服务站基本完成标准化建设,全区共建成3个中心站,1个一级站,9个二级站,使服务站面貌焕然一新,服务环境和条件大为改善。在全省率先出台《黄岩区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实施办法(试行)》(黄政发〔2016〕40号),从发放一次性抚慰金、提供心理危机干预救助、开展“再生育全程关怀行动”、发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养老金”等四个层面对关爱“失独”家庭这一全新领域进行了有效的实践和探索。“三优”(优孕、优生、优育)工作成功起步,建成区首家省级“三优”指导中心和新前、院桥两个“三优”指导中心,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工作,出生缺陷发生率同比下降3.42‰。“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全面深化,计生政策性保险扩面增项,计生奖扶金标准提高,对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女孩、女孤儿发放一次性助学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显著加强,澄江街道建成全区首个省级规范化流动人口计生服务中心,对外出流动人口开展“双向”服务,设立外出协作点,为台州籍已婚育龄妇女提供“三查”服务。

二、存在问题

我区的人口计生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困难仍然存在,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违法生育态势不容乐观。由于历史和经济社会发展等综合因素影响,群众的生育意愿与国家的生育政策要求的矛盾仍然存在,人口惯性增长势头强劲,违法生育现象有抬头趋势,控制违法生育任务仍然艰巨,2016年,全区计划外出生332人,同比增加6人,增幅1.84%,计划外生育村居215个,占总村居数的37.79%,同比持平。近几年来,有关专家、学者在互联网上关于“放开二胎政策”的讨论持续不断,而专家、学者的观点仅仅是政策探讨层面,并非国家现行计生政策的调整,但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却是政策被误读,影响了人们对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正确认识,基层工作难度增大,出生人口性别比有所反弹,2016年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108.28,居全市第一,但今年一季度有所反弹,治理工作不容松懈。

2、依法行政缺乏相应有效措施。随着依法行政的不断推进,一方面上级对人口计生工作刚性的考核评价体系一以贯之甚至趋紧,而另一方面人口计生工作的有效措施和手段却相对弱化甚至缺失,目前正处于老办法越来越不能用,新办法还没想全、还没想透、还没想深的局面,做好人口计生工作难度很大。

3、综合治理工作尚未真正形成。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单靠人口计生部门难以实现,计划生育综合管理机制虽已建立,但由于种种原因,有些职能部门只考虑部门利益,对计划生育工作不够重视,存在该管不管、管而不严、甚至不管的现象,难以形成联合执法的良好工作局面。基层基础仍有待提升,乡镇(街道)违法生育对象出现在“三查”遗留名单之外的现象不在少数;随访服务欠到位,随访记录不够规范;部分村计生服务员职责不清、情况不明。

三、几点建议

人口计生工作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强化领导素质,抓好工作落实的同时,重点应在转观念、强管理、优服务上下功夫,推进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发展。

1、加强宣传,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要积极协调各类宣传媒体,创新发展宣传方式,依托“文化三下乡”等平台普及人口计生政策,广泛深入开展国策、国情与人口形势宣传教育,进一步澄清一些干部群众对现行计生政策的模糊认识,推动全社会和各级各部门清醒地认识到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重点做好“三个不变”政策宣传,即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不变,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制度不变,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不变,保持人口与计生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2、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要想从根本上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必须始终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关心群众的利益诉求,通过一系列经济社会政策和利益导向机制,把人口计生工作与提高群众福利结合起来,实行计划生育家庭享受到各种相关奖励优惠政策,帮助计划生育家庭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要兑现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待政策,加大对独生子女死亡残疾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力度,继续开展关爱女儿户家庭活动,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低生育水平的稳定。

3、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行政。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国家人口计生委七条禁令和八项纪律,坚守法律底线,坚决杜绝因违法行政而引发的计划生育重大案件。二是认真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专项执法治理工作,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手段、方式,依法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同时要开展联合执法,切实解决一批“老大难”案件。三是保持查处“两非”案件的高压态势,力争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对涉及“两非”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从严处理,绝不姑息。

4、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要不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群众参与、区域协作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深化和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具体措施。要建立“一盘棋”的工作格局,计生部门要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分析研究,共同探讨计生管理的新思路、新办法,相关部门也要拿出具体的、切合实际的、相互协作配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外出流动人口管理,强化信息采集和“联动协同”机制,形成综合治理人口问题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5、提升计生干部素质,为计生工作提供坚实保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计生工作,深化人口计生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对乡镇(街道)计生队伍因材施教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对村计生服务员落实月考核制度,树立计生干部队伍“优质服务”理念,以服务赢得民心、争取实效。同时要以开展“优质服务提升年”活动为载体,着力提高计生公共服务能力,推进计生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乡镇(街道)开展优孕、优生、优育等特色服务,进一步提升计生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

(编辑:华华)

2016农村计划生育调研报告
2016人口计划生育调研 第八篇

农村计划生育调研报告

为缓解全球人口压力做出了巨大贡献;人口再生类型也从高出生、高死亡、高增长转变为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适合人类发展的类型;计划生育方式也由原来的“飓风暴雨”式转变到“春风化雨”的阶段;计生工作队伍与计生工作服务对象也日趋“和谐”;计生工作也逐渐得到了世界认同和理解,我国计划生育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下面就我三年多的工作实践结合这十多天的调查,浅谈我国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流动人口管理难到位

随着市场经济、改革开放政策的建立和迅猛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外出务工,经商人口的日益增多及本地就业形势的影响,地区间的劳务输出越来越频繁。一方面繁荣市场,搞活流通为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另一方面,由于流动人口居无定处,加之大多数外出务工人员属生育旺季,客观上给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和困难,造成部分有再生育愿望的育龄对象在服务和管理上的脱节。以常德市武陵区xxxx乡为例,xxxx0年全乡共有21例违法生育对象,其中流出人口违法生育15例,占全乡违法生育的71.4%,xxxx年全乡共有违法生育13例,其中流出人口违法生育10例,占全乡违法生育的76.9%,可以这样讲,农村绝大部分的违法生育来自流动人口,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就是流动人口数量大分布广,人员流动性强,难于管理。再就是对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的责任划分界定不清楚,还有些不科学的地方。对违法生育对象的流入地没有严格考核措施、处罚措施,从而造成流入地对违法生育存在以“赶为主”的工作方式,甚至有些个别地方基本不管,在有再生育愿望的群体中形成“家里生不成,外面生”、“务农生不成,打工生”,人为造成流动人口管理上的空档。

二、社会抚养费征收困难

计划生育工作开展了二十多年,宣传教育也大张旗鼓的宣传了二十多年,人们的生育观念也有了较大的转变,但个别对象受传统封建思想的影响,违法生育现象仍时有发生,乡镇人民政府及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对此依据法律做出征收决定后,很难征收到位。主要原因是:一是违法生育对象经济能力有限,承担不起。二是个别违法生育对象抵制不交,作为计生部门的保障措施及强制措施缺乏法律依据,造成社会抚养费征收困难。这里还以xxxx乡为例,xxxx年的21例违法生育对象以上年度人均收入计算(统计口径)每例违法生育应征收11xxxx元,合计全乡应征23.52万元,实际只征收到位3.2万元,只占征收总额的13%,离省市考核指标的60%,相差11万元。xxxx年13例违法生育对象,每例1.2万元,合计应征15.6万元。实际只征收到位2万元,只占征收总额的12.8%,离省市考核指标的60%相差7.36万元,从这个乡的几组数据来看,社会抚养费征收确实存在很大问题,这里不一一陈述。但这两个问题实际上直接造成了农村在有些地方,个别对象上生育秩序混乱的局面,严重影响了计划生育政策健康有序的开展,不容忽视,不可小看。

如何解决好这两个困绕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的问题,我认为:

一、对于流动人口,要把流动人口纳入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

1、理顺关系,流出地与流入地要通过信息平台,流口生育证明等有效手段建立互通、互信、互帮的工作信息机制。及时处理流口有关的情况,确保流口管理不脱不空。

2、明确工作职责:流入地的计划生育部门,要严格控制把关,主要是把握好“验证关”、“入户关”、“发证关”、“用工关”、“租房关”、“孕检关”,特别是对于流入怀孕对象,要严格控制,发现一起要控制一起,杜绝“赶”的现象,查明情况后,要明确由流入地实施手术的新机制,因此增加的费用,应从转移支付中适当予以补贴。

3、管理服务、宣传教育要齐抓共管,流出地、流入地,对于流动人口都要进行跟踪服务,跟踪管理,从流入地又流入到另一地这样不稳定对象还要建立“换班接防”的服务管理体系,要通过服务来实现管理,通过管理来促进服务,边服务边管理,从面达到一个在管理没有死角,在服务上没有空档流口管理新机制。

二、对于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的问题

1、强化队伍建设,乡镇要把精干力量安排到法规岗位上,区县要成立专门的社会抚养费征收队伍,专事专抓,还要加强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

2、提高征收队伍积极性,加强对社会抚养费征管力度,及时上缴,及时拨付。现在大部分乡镇计生工作经费紧张,资金零运行,对上缴的抚养费及时拨付能缓解计生工作经费困难,有利于提高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积极性,提高计生工作人员积极性。

3、加强人民法院对违法生育案件的执行力度。对于个别影响坏,情节恶劣的违法生育对象,依法依程送法院后,人民法院要加强对这方面案件的执行力度,有财产的执行财产,没有经济能力的,要依法律程序实行拘留。计划生育政策是国家的基本政策,计划生育立法后,国家的计生政策就变成了国家意志,人民法院要加强在执行《计划生育法》上司法实践,以此来教育违法生育者本人及周围人,切实维护《计划生育法》的严肃性。xxxx8年,常德市计生政策将与全省接轨,一孩生女对象,达到一定生育间隔后,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那么很多符合条件,符合政策生育对象,有二孩生育愿望和条件的将生育二个子女。但是,若一对夫妻第一孩为男孩却不能这政策,在农村同样条件,别人一孩生女的可以再生,我一孩生男孩后又不能再生心理上不平衡,加上受传统思想影响,如果不严肃执法,那么计划生育又将面临新的严峻形势,所以必须加强法院对违法生育案件的干预,促进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促进人口的协调发展。

只有在农村彻底解决好了这两个主要困绕计划生育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的问题,才能促进人口健康发展,只有人口与社会协调发展,才能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这是我对计划生育工作这两个问题的一点浅显认识,我想只要我们全社会都高度重视支持计划生育工作,那我们作为计生工作者,就一定能使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编辑:华华)

2016区政府计划生育改革工作调研报告
2016人口计划生育调研 第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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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做为我市科技、教育、人才的汇集地之一,辖区面积***平方公里,户籍人口***万人,流动人口***多万人,在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情况下,海淀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中国公务

员在线提供.调研报告,而面对庞大的人口规模、复杂的人口结构、人们固有的偏好形成的多样化需求,如何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建立新的工作机制,整合现有社会资源,构造一个适合区域发展的良好的人口生存与发展环境,为区域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一个有力的支撑与保障,已经成为一项重要课题。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改革工作中的主要做法与成绩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过多年的发展与演变,虽然“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根本任务没有改变,但在海淀区人口计生委的工作方法中已越来越多地融入了现代政府管理的理念与方法,更加注重了人口、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关注人自身的价值。他们在基层的具体工作中也越来越感到,在当前社会全面改革的浪潮中,人口和计生部门必须将自己的社会管理角色由“演员”变为“导演”,由被动地接纳上级布置的具体工作任务转变到更加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建立工作长效机制,特别要在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上下功夫,找准本区域存在的发展瓶颈问题并研究解决方案、开展工作试点并不断总结推广经验,才能使工作更有针对性,保证改革发展的大局。

从起,海淀区在北京市率先启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结合区域内街道、乡镇的特点、难点及工作优势,确立了“现居住地管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新型封闭式物业小区管理”、“建立并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农村小城镇化建设中管理服务新模式”等课题,选定十三个乡镇、街道作为试点单位。通过近两年的努力,目前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在现居住地为主管理、居(村)民自治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积极推进现居住地管理

实现以人为本的有效的现居住地为主管理,是当前作好人口计生工作对基层政府的更高要求。随着海淀区的快速发展,人户分离人员大量增加,加之流动人员的大量涌入,如何准确掌握现居住地人员的基本信息成了海淀区人口计生委面临的最大难点。在全国人口信息还没有形成统一交流平台的情况下,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对区内形成的人户分离人员率先实行现居住地管理,制定了《海淀区计划生育现居住地为主管理办法》,在全面登记人户分离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清理本区内人户分离人员,通过自主开发的“管理与服务软件”、联系会、信函等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信息交流-反馈-再交流。在“wis”系统和国家外来人口信息交流平台建成后,又积极运用这两种渠道开展交流。同时,海淀区人口计生委还修订了《海淀区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实施方案》,将人户分离人员的计划生育率纳入现居住地考核,促进了现居住地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到底,已登记各类人户分离人员共7.8万余人,区内人户分离信息交流率92%,确认率为62%。

在现居住地管理中,海淀区人口计生委还遇到了另外一个难题,即新建物业小区中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在北京的整体发展中,由于各区域功能的重新定位和城市产业的重新布局,人口向近郊的聚集已形成趋势,而海淀作为中关村科技园区的核心地段,各类功能完备的新型封闭住宅小区迅速崛起,而小区内的各种社会管理职能却难以及时到位。为防患于未然,海淀区人口计生委组织开展了对物业小区的专项调查,发现目前全区256个新型封闭住宅小区中已建立社区居委会或纳入社区居委会管理的有179个,未建立和未纳入的77个,而且相当一部分因基层组织缺位或工作不得力,使小区游离于行政管理和服务之外;同时,小区内居住人口结构复杂,据抽样调查小区内居住的人户同在人员占近40%,人户分离占36%,流动人口约占25%,居住人群收入较高,普遍重视“隐私权”,因而有关人口计生工作信息收集渠道不畅。

针对这种情况,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开展了“高档物业小区计生管理新模式”的试点工作。通过与物业座谈以及在小区中针对育龄群众开展生育现状及需求调查,找到公司与政府合作的结合点——提供优质服务,满足小区居民的需求。思想统一后,政府加大了对物业公司在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中的指导,给予人力、物力支持,物业公司也指定了专人负责计生工作,从居民购房起就填写计划生育情况卡片,做到对入住人员底数清,同时为小区居民提供多方面服务,方便了居民。物业还出资制作了一些有关计生政策、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品在小区内、楼道中开展宣传,并积极推动小区内居委会的建立。试点单位原有的13个小区在一年促成12个单独成立或挂靠到其他居委会,物业的前期工作也为居委会的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

本文章共2页,当前在第2页上一页[1][2]的基础。试点成功后,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及时召开了全区综合改革工作会,在全区推开这种管理模式,努力推进在物业中形成一种“社区管理、部门配合、物业协助、业主受益”的长效工作机制,谋求政府、企业与业主的互利“三赢”。

(二)大力推进实现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

20世纪90年代初,海淀区开始在农村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通过建立村民自治章程、自治公约等形式,使计划生育逐步融入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出现了聂各庄“十星文明户”评比等一些典型的村民自治工作经验。初,海淀区在继续总结、推动村民自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城市管理的新特点和社区居委会的组建工作,研究出台了《海淀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指导意见》,推动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与居民自治整体工作同步启动。

在自治工作启动中,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居委会还习惯于作为政府的基层组织,对自治工作的概念、目的、形式等认识模糊。为转变这种观念,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加强了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宣传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的涵义,要求结合社区群众的特点开展不同侧重点的宣传和需求调查,通过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会的形式拟定有社区特色的居民自治公约和自治章程,依靠协会的资源和优势将居民自治工作的内容以适当的形式落到实处,形成“以宣传为先导、以章程为保障、以协会为载体、以需要为核心”的计划生育居民自治。通过努力,海淀区出现了一批以自治承载的“相约健康在社区”、“生育文化社区”活动,诞生了精品“社区计生卡通形象”,并有了“交互式自治”这样的创新工作形式。一些社区还引入香港社区服务理念,实施“新家庭计划”,建立生殖健康服务自助平台,以服务为出发点引导社区居民从关注健康到主动支持、帮助政府做好本社区居民计划生育工作,全面推进了“四自”理念的落实。目前,全区所有的居委会都已制定了自己的居民自治章程和公约,并根据指导意见全面开展自治工作。

(三)全方位推动计划生育综合优质服务

在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中,海淀区人口计生委逐渐体会到“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概念,从其提出时还以较为单纯的技术服务为内涵,到目前已经形成了一个涵盖知识宣传、技术服务、满足人的尊严和社会发展需求的这样一个综合优质服务的概念。这一结论的提出,为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全方位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搭建了一个更为完整的工作框架。

1、在技术服务中,通过整合服务资源,提升服务水平,延伸服务网络推进优质服务,形成以区生殖健康技术服务中心为基点,以地区医疗机构为主体,以社区卫生站(村卫生室)为补充的“全方位技术服务网络”。

海淀区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服务中心承担了免费为农村及城市无业育龄人群开展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并为外地来京无业育龄妇女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接待外地来京人员9万余人,未出现一例并发症和事故差错。为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近几年海淀区人口计生委通过对服务机构外环境的改造装修、配置先进的医疗设备、引进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制定严谨的工作制度和人性化的服务流程等对服务硬件、软件进行全面升级,为术后人员提供“亲情搀扶”、送健康礼品、发健康处方等温馨服务,就诊群众满意和比较满意率达98%。

为充分利用地区卫生资源,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开展计生卫生联手,建成由66家医院和69家社区卫生站、有500名专业人员组成的技术主体服务网络,不仅保证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还承担了免费发放避孕药具、提供咨询服务以及发放“健康处方”等服务,实现了服务资源的有效利用。,海淀区启动《海淀区开展育龄夫妇享有生殖保健服务规划》,以政府工程的方式启动对城市无业、农村已婚育龄妇女开展的生殖健康检查,已有8万多名已婚育龄妇女接受了此项服务,并全部建立了健康档案,还有2.8万名已婚育龄男性进行了生殖健康检查。

在药具服务工作中,海淀区人口计生委以承接国际项目为切入点,在全区安装了500部自动售套机,同时推进免费药具的发放渠道,实现了在全区所有的居(村)委会、外来人口一站式办公地点、人才职介中心、社区卫生站、乡村卫生院(室)、66家医院、部分高科技公司、大型集贸市场电子市场、地下空间外来人口租住地等地设立了避孕药具免费发放自取架,又增设了26个免费自取发套机,使生活在海淀的群众能够方便、快捷地得到需要的服务。

2、在知识宣传中,通过构建宣传网络,创新宣传方式,拓展服务人群推进优质服务。海淀区人口计生委构建了以“空间四条线、地上精品现、沟通面对面”的广覆盖宣传网络:一是抓住北京电视台、《中国人口报》、《人口与计划生育》杂志、海淀报等主流媒体,通过设专栏、出专版,开展对生殖健康知识、政策法规以及工作经验的总结宣传。二是抓住特色活动出精品,组织开展了“樱花香,碧水长、婚育新风传四方”的昆玉水系大型流动宣传、“独生子女艺术节”、“生殖健康进军营”等一系列精品特色活动。三是建成了以“生育文化墙”、“人口文化园”为代表的一批精品生育文化宣传阵地。四是树起了以人文关怀为基、以计生宣教公益广告组成的城市风景线。五是相继开发了针对大学生、公司员工、外来人口等不同人群知识需求的网络模版和dvd光盘,出版了以《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对您的关爱一如既往》为主旨的一系列科普图书及电子图书。六是建成了三个计生宣传网站和一个网上人口学校,推进政务公开、宣传人口国情、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并及时开通了网上行政审批。

海淀区人口计生委还尝试通过在互联网开设网上直播的方式组织了“关注新《条例》,专家与您零距离——《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网上宣传咨询活动”和“中关村白领,大方谈性——‘男性健康日’专题活动”,两次活动共得到近70万网民的关注。

通过多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知识服务,使海淀区人口计生宣传的受众面不断扩大。但海淀区人口计生委的目标还有更远。在圆满承接联合国人口基金在海淀区高等院校大学生中开展的“青春期性与生殖健康教育”项目后,海淀区人口计生委根据需求调查,将青春健康知识传播的时间从育龄人群拓展到中学生,在全区中学生中启动“青春期性与生殖健康教育”,按照项目动作的方式总结经验,组织专家编写并出版了北京首部《青少年性健康教育》教材,目前全区已有70%的中学将此教育内容纳入了教学计划,直接受益学生已达9万多人次,家长受教育为3万多人,亲青服务咨询人数约1.5万人次。海淀区人口计生委还拟将此项工程继续向小学高年级拓展。

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仍是海淀区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人口流动状况是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流动人口规模呈不断扩大的趋势。一方面,人口的流动,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经济收入、促进城市失业人员的再就业、调整城乡劳动力结构、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等方面都起到积极的作用。另一方面,人口的流动,也给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与服务增加了一定的难度。

海淀区在城市化进程中封闭物业小区增长量大,人户分离人员持续增加,外地来京流动人口不断增长,加之国家和北京市为流动人口多项便民措施的出台,加大了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与服务难度。

一是对目标人群管理脱节,服务对象不明晰。当前,我国人口流动整体上处于无序状态,作为流动人口的主要管理机关的公安部门,在现存管理体制、方式下对其管理对象底数不清、分布不明,特别在人性化管理推行的进程中,公安机关原有的强制手段取消,综合的社会管理模式还没有建立,进一步加剧了对流动人口管理措施的弱化,作为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对象更难以做到明晰。

二是政策执行需要的财政资源保障脱节,财政资金到位困难。我国现行财政体制的安排系中央与地方分享税制,通过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划分税收收入及中央的统一支付体制共同实行管理。这样,在对流动人口进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过程中,经费的负担主要落在地方财政中,而地方政府层级间财政体制的类似安排,又将经费负担继续逐级下移。以海淀区为例:底,全区户籍人口共178万人,其中育龄妇女46万人,成年流动人口36万人,流动育龄妇女约10万人。同期区级财政对户籍人员的经费投入平均5.2元/人,全年区财政至少需为户籍人口投入计划生育事业经费926万元,按要求应投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事业经费187万元,此外还应相应增加管理人员编制,核拨行政经费。

当前,在一些外来人口大规模聚集的地方,基层政府为解决当前一些矛盾,还常常通过设置一些临时机构、临时人员去实施法制性政策性很强的管理工作,使公共政策实施不仅面临管理主体本身的合法性问题,而且一些管理人员本身的行为失范可能又会酿成新的冲突甚至局部管理危机。况且这种管理与服务的要求可能还会使城市进一步扩大人口吸引的态势,在交通、住房、能源、教育资源等多方面对城市发展形成新的压力,也使得地方行政领导对类似的财政的投入有一定的顾虑,因此地方财政在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经费投入方面不够积极。

三、建议

(一)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对综合改革的规划

海淀区是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大局中的一个很具有代表性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了东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和改革开放的程度。海淀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是东部地区的一个缩影,同时又客观代表了东部地区,因此海淀区市的综合改革工作在东部地区具有突出的典型意义。经国务院原则通过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20年)》宣布了北京的使命:国家首都,世界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当前,北京的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新一轮飞速发展之中。经济的发展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海淀区人口计生委要抓住难得的发展机遇,为区委、区政府当好参谋助手,把人口发展纳入到海淀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之中。要按照到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在2016年前在全国大多数地区基本建立新的工作机制的要求,制定海淀区关于综合改革的规划,率先实现建立新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的研究

海淀区人口规模较为庞大,特别是人口机械增长过快,全区人口机械增长率达31.15‰,增长量为5.6万,总户籍人口数已达184万。同时,海淀区的人口安全问题开始显现。全区新出生人口的性别比达111,区域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全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8.49万,占总人口的15.5%;性病和艾滋病在特殊群体中有蔓延趋势。这些问题都迫切需要加强人口发展研究。要以人口计生委更名为契机,充分借助区域人才资源,加强开展适应区情、适应区域发展状况的人口战略研究,制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同步的人口发展规划,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惠及海淀区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每一个公民。

(三)继续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流动人口是改革开放的必然产物,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要正确认识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多数流动人口主要以经济为目的,真正以超生为目的的流动人口是极少数。流动人口的计划外生育,主要是因为我们的政策滞后,管理和服务工作没有跟上。比如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科普知识的宣传、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避孕药具的发放以及计划生育事故救助等方面,流动人口能够享受到的服务就十分有限,不利于提高他们预防意外怀孕的意识和能力。流动人口中的农民工未婚先孕,有些是因为我们的管理手续太繁杂和宣传不到位,他们没有领结婚证而造成的。高档住宅区居民的超生问题在当前的社会转型时期有其特殊的文化背景,有些是我们法制宣传不到位的缘故。通过改进计划生育宣传服务工作,这部分超生是可以避免的,而且可以更好地维护流动人口特别是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益。海淀区作为首都的一部分,要自觉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积极探索研究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新方法。要通过加强服务、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辅助作用等途径,加强对流动人口特别是高档住宅区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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