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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2016-11-28 09:52:11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执法监察工作计划(共9篇)安全生产2014年执法监察工作计划2014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为规范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根据《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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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2014年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第一篇

2014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为规范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根据《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0‟18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全面贯彻实施国务院《意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和国务院国发„2010‟23号文件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促进全区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二)编制原则

1.依法行政、程序正当。依法行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 1 -

执法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职权,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量罚适当。

2.上下衔接、全面覆盖。把全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和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的生产企业和重点经营单位全部纳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范围,做到上下衔接,不留盲区。

3.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坚持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突出重点。

4.科学统筹、保证质量。根据我区高危和重点企业自身状况,合理确定检查频次,严格保证检查内容及质量。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和督查和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有力地促进全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将全区各类事故指标严格控制在市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以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的发生。

(二)主要任务: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章生产经营行为;继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探索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防范控制新机制,提高应对化解事故善后保障能力;着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 - 2 -

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

三、监察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

(一)执法人员数量:**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现共有工作人员5人,纳入计算的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为5人,占总人员比例为100%。

(二)总工作日1250天:总工作日=(全年天数-法定假日)×监察执法人员数量=(365-115)×5=1250天。

1.2013年全年365天;

2.全年52周,每周法定假日2天,加上元旦、春节、清明、中秋、端午、五一节和国庆节共11天,全年法定假日115天。

(三)非监察执法工作日预计650天。非监察执法工作日包括执法人员开展局内科室工作、请假(年休假、病事假),参加各种会议、培训、考核、学习和工作调研,参加各类专项整治和综合监督检查、案件调查(包括:事故、举报、一般违法行为)等,预计650天。

(四)监察执法工作日约600天。总工作日-非监察执法工作日=1250-650=600天。

四、检查重点和检查频次

1.非煤矿山企业9家。3月开始复产验收专项检查,通过验收恢复生产企业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未申请复产企 - 3 -

业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预计54个工作日。

2.烟花爆竹长期销售企业2家、临时销售企业15家。1-2月重点检查烟花爆竹临时销售企业,每家检查不少于2次;长期销售企业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预计30个工作日。

3.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21家、燃气生产和供应企业4家,每季度检查不少于2次,预计150个工作日。

4.冶金等工贸规模以上企业35家,其中职工人数超过300人的**锦恒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及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华能焊管有限公司、**天桥难熔金属有限公司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停产整顿的**市废电瓶回收综合处理厂等5家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1次;其它23家规模以上企业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预计264个工作日。

5.5-10月重点开展建筑施工领域专项检查,每月检查不少于2次;10-11月重点开展粮油仓储专项检查,每月检查不少于2次;抽查街管规模以下工贸企业及未在册掌握企业,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预计102个工作日

五、执法检查内容

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一)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 4 -

【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六)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相关安全资格证书情况;

(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九)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一)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环境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二)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 5 -

2015年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第二篇

2015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为规范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根据《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0‟18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全面贯彻实施国务院《意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和国务院国发„2010‟23号文件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促进全县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二)编制原则

1.依法行政、程序正当。依法行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 - 1 -

执法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职权,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量罚适当。

2.上下衔接、全面覆盖。把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和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的生产企业和重点经营单位全部纳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范围,做到上下衔接,不留盲区。

3.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坚持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突出重点。

4.科学统筹、保证质量。根据我县高危和重点企业自身状况,合理确定检查频次,严格保证检查内容及质量。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和督查和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有力地促进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将全县各类事故指标严格控制在市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以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的发生。

(二)主要任务: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章生产经营行为;继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探索生产安全事故风险防范控制新机制,提高应对化解事故善后保障能力;着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 - 2 -

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

三、检查重点和检查频次

1.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临时销售企业140家。1-2月重点检查烟花爆竹临时销售企业,每家检查不少于2次;长期销售企业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预计30个工作日。

3.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21家、燃气生产和供应企业4家,每季度检查不少于2次,预计150个工作日。

4.冶金等工贸规模以上企业35家,其中职工人数超过300人的**锦恒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及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圣沣鸭业有限公司、**天桥难熔金属有限公司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停产整顿的**市废电瓶回收综合处理厂等5家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1次;其它23家规模以上企业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预计264个工作日。

5.5-10月重点开展建筑施工领域专项检查,每月检查不少于2次;10-11月重点开展粮油仓储专项检查,每月检查不少于2次;抽查街管规模以下工贸企业及未在册掌握企业,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预计102个工作日

四、执法检查内容

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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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六)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相关安全资格证书情况;

(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九)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一)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环境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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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三)在同一作业县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四)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十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十六)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 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七)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八)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十九)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计划执行措施和要求

(一)科学制定年度月度执法计划。按照局工作计划,结合我县实际,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科学制订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年度计划,根据年 - 5 -

2014年度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第三篇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度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为了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规范执法监察行为,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企业主体两个责任,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省安监局《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14年,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重心转移到日常行政执法监察上来,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事故查处,增强执法检查的时效性和权威性。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高危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以“四个一律”和“六个一批”的工作要求加大执法力度,大力推进执法队伍建设,彻底解决安全生产执法“门难进、手难下,重检查、轻处罚”的问题,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甘肃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运【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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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执法手段,不断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二、工作目标

大力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大力营造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强大声势,突出重点、破解难点、抓住关键。进一步开拓执法检查范围,增强执法工作的计划性、规范性和责任心,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通过强有力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三、主要任务

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健康等直接执法监察的行业(领域)为执法重点,以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为依据,以《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要求的检查事项为主要执法内容,采取集中执法、专项执法和日常执法等方式,运用法律武器和执法手段,严格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处罚,促进企业排查隐患,加强整改,履行安全承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大力推进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保障,进一步提高执法工作能力。2014年,县安监局将把精干得力人员和主要工作精力投入到执法当中去,保证执法监察经费到位,为执法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和自学安全生产监管监察- 2 -

【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方面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相关文件,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积极参加省市安全生产执法培训,根据工作需要,执法人员分批次参加行业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技能,使执法人员能干事、会干事、干好事,履行好各自职责,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执法有力”的安全生产执法队伍。

(二)深化高危行业执法,拓展监察领域。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职业卫生等行业领域的执法监察。巩固和加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密集场所、旅游、水利、电力、机械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积极拓展轻工、商贸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范围。

(三)加大执法力度,落实监察责任。2014年,执法工作的力度和强度要有明显增强,执法能力要有明显提高,执法次数、工作量、查办的案件、执法人数要大幅增加。“安全生产月”、春节和国庆等重点时段要进行集中执法,对重点企业安全检查要达到全覆盖。

(四)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严格执照“四个一律”和“六个一批”的工作要求严格执法,切实履行责任,加强工作衔接,开展联合执法。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给予经济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对执法过程中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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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执法工作日和执法任务安排

(一)2014年法定工作日为251天,根据省安监局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责任制的相关要求,县安监局执法人员全年执法工作日不少于100天/人。

(二)县安监局在册干总数为19人,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和省局《2014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要求,县安监局纳入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为19×60%=11人,全年执法总时间为1100天,参照2013年县安监局行政审批、行政监管、事故查处、培训学习、执法监察和上级检查及部门联合检查等所用的工作时间,计划2014年执法监察时间安排为:行政审批、行政监管100天;事故查处150天;培训学习100天;上级检查和部门联合检查150天;执法监察600天。

(三)2014年县安监局安全生产执法大队确定60家重点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存在重大危险源,近一两年发生过事故的企业要加强执法检查,进行针对性检查。在达到全履盖的基础上,对每家企业的执法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其中重点企业每季度要至少检查一次,一年不少于四次。

五、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一)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

(二)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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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生产经营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监督检查;

(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六)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及取得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资格证书情况;

(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情况;

(九)生产经营企业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情况;

(十一)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措施情况;

(十二)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相关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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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土地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第四篇

2012年度土地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2012年,执法监察分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深化执法监察工作成果,切实加大对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打击力度,有效地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监察能力和水平,努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推行动态巡查责任制。土地动态巡查是执法监察工作实行事前防范的重要措施。动态巡查方面从三个方面进行强化:一是在人员,车辆上确保日常巡查的正常运作,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增加巡查力度;二是实行报告,请示制度,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给予制止,及时上报市局处理;三是健全监察网络,畅通举报渠道,准备在各村及城市各街边设置监察信息员。

(二)做好准备,迎接2012年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为迎接2012卫片执法检查,我局工作人员主动谋划,精心部署,以强有力的宣传,为2012执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开路。

(三)加强执法宣传力度,主动服务。我们将即是土地执法者,又是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员,遇到问题,听到反映,首先要耐心向违法者解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当好宣传员,让违法者被管的“明”;其次要积极主动提供服务,引导违法者依法用地,找出解决问题的可行途径,让违法者被管的“服”。通过主动管理服务提升执法监察队伍的形象,

争取群众对执法监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加大违法占地查处力度。对违法占用农用地,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一旦发生违法案件要从快从严查处,对违法占地大案,要案要及时向市局及区委区政府报告,选择几个典型违法用地案件公开处理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进一步努力实现土地市场秩序有良好转变。

(五)积极探索执法监察的长效机制。要继续主动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与公安、城管、法院等部门共同形成联动机制,进行联合执法,确实解决国土执法难的问题。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第五篇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183号)要求,结合201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执法监察是安全生产工作灵魂”的观念,坚持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宽严相济、过罚相当,治标为先、治本为上,讲究方法、务求实效的原则,将群众观点贯穿于执法过程的始终,既做到“命字在心、严字当头”,又体现执法为民、服务大局、服务企业的导向。为泊头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坚持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的执法理念,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机械、铸造、职业危害等领域,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实现法律适用和执法程序正确率达到100%、对检查企业的复查率达到100%、文书使用正确率达到100%、案件归档率达到100%的工作目标。

三、执法工作量及任务分配

(一)执法工作量安排

1、人员安排。根据我局工作实际,2016年参加行政执法的人员为:监察一队3人,监察二队3人,监督管理科3人,危险化学品监管科3人,合计12人。

2、时间安排。2016年法定工作日250天。我局全年安排监察一队、监察二队执法192天,学习、培训、会议及整理案卷等机关工作时间50天;安排监督管理科、危险化学品监管科执法142天,日常监管、学习、培训、会议及整理案卷等机关工作时间100天。执法检查工作日=执法工作日×执法人数=192天×6人+142天×6人=2004(人·天)。

3、执法企业数量。围绕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要环节,突出抓好直接监管和计划范围内企业的执法监察。本年度计划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44家。

4、经费保障。执法经费由本级财政列支。

5、执法任务分配

①监察一队:重点企业12家(附后),一般企业90家;

②监察二队:重点企业11家(附后),一般企业90家;

③监督管理科:重点企业13家(附后),一般企业60家;

④危险化学品监管科: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常年零售网点20家、危化品使用经营单位48家(附后)。

四、组织形式

(一)集中执法

在全国、省、市“两会”期间等重要时期,春节、国庆等重大节日,安全生产月、暑期(汛期)等重点时段分别组织开展1次集中执法行动,每次集中执法检查时间为一个月。

(二)专项执法

1.标准化达标企业专项执法。对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开展专项执法,巩固和深化企业安全标准化成果。

2.安全培训专项执法。对企业“三项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全员培训情况专项执法,巩固企业安全基础。

3. 职业危害专项执法。对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情况专项执法,提高企业防范职业危害能力,保障从业人员身心健康。

(三)日常执法

开展日常执法,着力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结合监管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解决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结合群众举报和基层反映强烈、监管阻力大的企业,解决基层“监管难”的问题;三是以规模较大、危险性较高、劳动力密集型企业为重点开展执法,有效避免较大事故发生。

(四)联合执法

联合有关部门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好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活动。

同时,做好举报案件的核实查处工作,积极配合省、沧州市对我市重点企业开展的执法检查活动。

五、执法重点内容

以查改隐患、纠正违法行为为核心,围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管理漏洞和重大安全

隐患,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开展执法检查:查企业合法性;查安全设施设备完整性(合标性、完好性);查制度科学性(是否切合企业各方面实际);查现场管理规范性;查员工“三违”情况;查责任落实及“承诺制”践诺情况。依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八条,具体检查内容为:

(一)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六)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项岗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

(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九)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一)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从业人员掌握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二)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三)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四)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十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十六)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七)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八)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十九)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正确理解和全面贯彻《**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制度》,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把关爱生命、预防为主融入到具体工作中,既要做到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又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服务,努力实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以新《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为契机,以执法带动普法,更加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和事前预防,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法治水平。进一步强化“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限期整改。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严肃追责的“四个一律”措施,盯紧盯死隐患销号,最大限度地消除隐患、防范事故。

(三)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正确行使经济处罚权。坚持依法办事、宽严相济、过罚相当和教育惩处并重的原则,不以罚款为目的,把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整改隐患、防范事故作为执法和处罚的核心目标。既要坚持依法处罚、当罚则罚,又要克服为罚款而罚款、简单粗糙的执法方式,还要防止出现当罚不罚,走过场、送人情,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要把执法的各环节,包括执法计划、检查过程、立案审批、集体研究、处罚决定、案卷管理等全部纳入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落实“一企一档”、“一月一卷”要求,提高执法质量。

(四)严守廉政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准则》,严格遵守“三项要求、十个不准”,认真履行廉政“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落实执法监察人员廉政建设责任。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廉洁自律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执法权力运行,坚持依法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和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树立安监执法人员良好形象。

2016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方案5篇
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第六篇

第1篇: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效能,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根据《市安监局2016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战略,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彭清华书记、自治区人民政府陈武主席等领导同志重要指示以及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为指导,坚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深入贯彻全国、全区及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效能;规范执法监察行为,纠正和制止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和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促进企业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有效地消除和控制事故隐患,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内容

(一)查处安全生产较大案件。主要是查处有关科室移交、转交和有关单位举报、上报的较大或跨县(区)级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对查处数额较大的举报违法案件进行曝光。

(二)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督查。督查县(区)按计划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情况,重点督查各县(区)在重大活动、重要时段、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情况。

(三)对有关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开展执法监察。在县(区)检查的基础上对部分重点企业进行执法监察。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市安监局抽查6家中央在市、自治区(市)属企业的重点检查,县(区)根据工作实际,明确行业、企业监管重点。重点查处企业以下行为: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私采滥挖、非法违法开采、尾矿库违规排放的;

4、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5、瞒报事故的;

6、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7、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8、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9、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参加较大事故调查处理,依法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相关处罚。落实一般事故挂牌督办制度,今年,市安监局将对2016年以来工矿商贸企业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同一企业连续发生2起以上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结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时间安排

各县(区)要根据各地实际,制定本地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方案。5-11月市安监局将对全市12县5城区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监督检查期间市安监局检查各县(区)重点企业1-2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安监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加强领导,结合各地实际制定本地的执法监察方案,周密安排,狠抓落实,推进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有序开展。

(二)规范执法监察行为,确保执法监察质量。执法过程要严格行政处罚程序,加强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处罚告知、处罚决定的送达、执行、备案及结案等工作,同时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做到严格行政处罚程序,正确使用执法文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确保行政处罚案件在实体和程序上合法有效,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勇于开拓,不断探索执法监察新方法。各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机构要在执法实践中积极探索和创造性开展工作,善于思考,勤于实践,不断总结经验,以创新适应安全发展的需要,开拓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新局面。

(四)严肃事故查处,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级安监部门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责任,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要运用典型事故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切实完善安全措施,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同时事故查处要按事故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尽快公布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第2篇: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要点

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及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国家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的要求,增强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效能,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为“国际旅游胜地”建设提供强有力安全保证,进一步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进一步加大推进执法监察机构建设工作力度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加强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的目标任务,研究进一步推进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机构队伍措施。按照《安监系统执法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标准》的要求,计划用三年时间(2016年——2016年)完成全市、县(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达标建设工作,突出重点,强化基层,制定达标方案,强化机构建设、队伍建设、装备建设及执法监察等方面工作。采取有效办法为执法监察队伍配齐配好执法交通工具、执法仪器装备和安全防护用品,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的硬件水平。要合理调配使用执法监察人员,严禁占用、挪用执法监察编制和人员的行为,保证足够人员正常开展工作。不断强化机构、队伍、装备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监察机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为增强执法效能打下良好基础。

二、进一步完善执法监察工作机制

要积极推进“权责统一、权威高效”执法监察体制机制建设,界定好执法监察机构的工作职责任务,为执法监察机构能够独立运行创造条件。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出台后,认真学习研究,提出有关执法监察方面贯彻落实措施。建立、完善、细化各级执法监察机构内部运行制度和执法监察激励约束机制、重大案件会审机制、执法教育培训机制和执法监察动态监管工作运行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推动和规范执法监察工作,保证执法监察工作有效运行。推进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与司法机关的衔接机制,探索建立安全生产执法与公检法联席会制度,及时解决执法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三、扎实开展执法监察活动

要按照“人事相宜”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年度执法监察计划和执法检查方案。紧盯矿山、危化、烟花爆竹、油气管道、涉氨制冷、石材加工(水泥制造)等重点行业,紧盯隐患较多、事故频发等重点企业,紧盯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和标准化体系建设与运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与执行、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隐患排查与消除等重点环节,开展执法监察。以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查改隐患为重,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从代替企业查隐患转变为督促企业查改隐患,从计划明查为主转变为突查暗访为主,定期通报普遍存在的突出隐患,扩大执法监察工作效果和影响力。

四、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

要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举报投诉、转交、移交和专项执法行动中发现的违法案件的执法监察行政处罚和执行力度,按照“严执法”的要求,认真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严肃追责“四个一律”措施,对不自觉履行的,及时申请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确保行政处罚执行率和时效性,对在强制执行中确实无力履行处罚责任、无法确保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将其清除出市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联合宣传部门、广播电视台和有关执法部门进行联合执法、现场执法,加大执法监察在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方面的社会影响力。定期在媒体上通告行政处罚情况,警示生产经营单位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起到震慑非法违法行为的效果。

五、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

各级执法监察机构要积极协助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格依法行政,严格事故的调查处理,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国家法律尊严和政府的监管权威。要认真落实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做好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布事故的调查进展情况和查处结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适时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结案情况的执法监察。

六、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

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执法监察人员培训教育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培训教育活动,重点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行业安全标准和安全管理技术技能等知识,特别要重点学习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的知识,利用视频讲座、案例讲解、轮流备课讲课、聘请专家授课、外出参观学习、研讨会等多种方式,培养执法人员法律理解与运用能力。适时组织交叉执法、异地执法、与属地执法人员联合执法活动,互相交流学习执法经验,开拓执法思维,创新执法监察方式,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强化对新录用执法人员的上岗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天,在岗执法人员的培训时间原则上每年不低于32学时的规定。市安监局今年将举办2期执法监察人员业务培训班,组织1次联合交叉执法检查,并积极组织全市执法监察队伍人员参加自治区安监局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班。

七、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要依法依规、依照程序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坚决防止和纠正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的现象。重点是加强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处罚告知、处罚决定的送达、执行、备案及结案等工作。重点做好行政处罚的备案工作,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第62条“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以2万元以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生产的煤炭产品或者采掘设备价值2万元以上、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停产停业整顿、撤销有关资格、岗位证书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的,应当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0日内报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规定做好备案工作。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确保行政处罚案件在实体和程序上的合法有效,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规范执法文书的使用和填写,各县(区)要强化利用移动执法终端制作执法文书的意识,文书制作率应达到总数的90%以上。并加强执法文书内部审查,坚持做到执法文书“零差错”。通过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八、抓好执法统计和执法监察档案建设

按照《国家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各县(区)的执法监察大队人员基本上承担了此项任务,要求各县(区)安监局指派一名责任心强并实行专人负责每月按时上报。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监察统计制度,加强执法统计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统计培训、统计数据审核与统计考核工作,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和时效性,充分发挥执法统计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指导、监督、服务功能。推动建立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企业执法监察状况电子档案,并加强档案管理;进一步规范日常管理、执法检查、信访举报、事故调查处理等文书档案,实行分类保管,发挥档案在执法监察工作的作用。

九、加强执法监察队伍作风建设

要结合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加强业务学习的同时重视执法监察队伍的廉政警示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市级层面的“十个不准”和“十个严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着力打造出一支政治坚定、装备精良、业务精通、工作规范、执法公正、服务热情、作风过硬、能打胜仗的廉洁高效的执法监察队伍。各级执法监察队伍要公正执法,不徇私情,依法办事;要强化责任意识,勇于担当,认真履行职责;要牢固树立廉政意识,自觉接受企业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3篇: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和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壮族自治区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紧扣“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增强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提高安全素质,推动各地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时间和活动主题

活动时间: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

活动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三、组织机构

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

四、活动内容及工作任务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活动

1、组织开展国家部署的各项活动

(1)开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活动。6月份,市安委会将组织宣讲队伍,深入县(区)、乡镇和企业,专题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做到市本级、每县(区)一场。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领导和专家做客主流媒体,开展网络在线访谈,发表重要体会文章等,大力营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同时,发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读本》和《生命的红线》主题宣教片。

(2)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2016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主题是“坚守红线、从严执法”。为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6月16日,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五城区统一集中在古南门、十二县分别在本县公众聚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各县(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准备好安全知识宣传资料,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坚守红线意识,深刻内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统一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活动当天,播放“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宣教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有奖问答、板报评比等活动。(具体方案,另行下发)。

(3)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6月3日至6月9日,是全国统一的事故警示教育周。各县(区)、各部门要分片区、分行业、分层次、分类别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6版)》、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警示教育展,也可选购工矿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校园安全、社区安全、用电用气安全等内容的警示教育片并组织干部职工观看,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切实做到“一地出事故,全市受警示”。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开展“干部与矿长谈心对话”等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让企业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和企业负责人抓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4)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一次以油气管道、矿山、危险化学品、汛期和校园安全为重点的应急预案演练活动,通过应急演练查找预案存在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应急体系,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5)组织开展安全文化总结推介活动。各地要积极组织开展安全发展县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示范乡镇、平安校园等创建工作,组织职工群众参加安全精神、理念、制度、警句征集活动和参加全国安全生产卡通形象创意大赛以及全国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活动,夯实安全生产文化基础。

(6)组织开展行业特色活动。市总工会继续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共青团市团委继续组织开展“青安岗”活动;市妇联继续组织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安全生产贤内助”活动;市教育局继续组织“平安校园”活动。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开展有行业特色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2、组织开展自治区和我市部署的五项活动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在今年6月份开展以下活动:

(1)组织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动员活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安全生产月”活动前夕,对本县(区)、本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月”总动员,号召广大社会成员和干部职工积极参加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形式包括:举办本县区(系统)安全生产活动启动仪式、召开本县区(系统)“安全生产月”动员大会、本县区(系统)主要领导电视讲话等,并通过当地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开展大宣传、大动员,全面营造安全生产月的舆论氛围。

(2)组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安全知识“六进”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有关部门要通过座谈会、讲座、现场走访、发放资料等形式将生产法律法规以及生产安全知识、交通与电动车安全、农机安全、用电安全、消防安全、防灾减灾知识带进企业、乡村、机关、学校、社区和家庭。

(3)组织安全生产基层服务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县(区)、各部门组织基层服务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全生产培训和咨询等活动,帮助企业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帮助乡镇开展安全生产建章立制,帮助中小企业培训职工,向企业职工、群众宣讲安全生产知识。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编写事故案例,组织开展事故案例讲座,“以案说法”,“以案警示”,提高从业人员的事故防范意识。

(4)组织开展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邀请媒体记者参加明查暗访活动,深入报道各地安全生产工作亮点,对企业在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非法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在媒体上进行曝光,推动专项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5)组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乡村社会宣传活动。为加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的社会宣传,今年“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县(区)要在辖区各乡镇、村屯悬挂“打非治违”宣传横幅、标语,每个行政村不得少于2条横幅(村头、村尾各1条)。有非法采矿、非法客运、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地方,各县(区)要自行编印一批“打非治违”宣传册子,通过乡镇、村委会安全员免费发给非法活动重灾区的群众手中,对非法生产经营者开展安全生产法制教育。

(二)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的活动

各企事业单位除参加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统一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外,要结合本企业、本单位的特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今年企事业单位重点开展如下五项活动:

1、组织开展一次营造安全卫生环境活动。各企事业单位要参照市开展的“美丽,清洁乡村”工程的模式,全面开展一次厂矿安全卫生环境营造活动。一是对厂区的厂容厂貌和设备设施进行清扫;二是对横幅、标语、警句进行清理;三是对安全标志、职业卫生防护标志、安全操作规程、上墙的规章制度等进行清洁。陈旧造成字体褪色的,因粉尘粘污导致模糊不清的,要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期间重新悬挂、张贴,为企业安全文化及安全标准化建设营造氛围。

2、开展岗位安全培训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要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编印安全生产知识手册或选购一本安全生产知识丛书免费发给职工阅读,开展安全知识、岗位职责的再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3、开展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月”职工动员活动。各企事业单位要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月”动员大会,将上级“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及工作要求传达贯彻到全体职工,动员本单位的从业人员积极投身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去,人人争做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分子,为治理隐患和防范事故做出贡献。

4、开展岗位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企事业单位要在今年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一次地毯式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按照先排后除的工作方法,首先安排时间发动每位职工对本岗位周边的生产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能马上整改的要立即排除;不能马上整改的,要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尽可能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期间完成整改。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要记入安全生产台账,整改完成要经安全技术人员确认合格后方可销号。

5、组织开展一次职工安全生产读书和培训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实际,自编或选购一本安全生产的书免费发给职工阅读,或组织职工分期分批进行短期再教育培训,并编发安全生产测试题发给职工填考。为配合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读书活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推荐了《职工安全知识教育》、《职工法规知识读本》等一大批安全文化读物供企业自行选购。企业职工读书、培训活动要作为落实国家部署的安全文化企业创建活动的主要内容。

6、组织开展一次职工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把举办事故警示教育讲座、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参观安全警示教育展览等作为开展警示教育周活动的内容。为配合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周活动,全国组委会推荐了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6版)》、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等警示教育片作为开展职工警示教育的教材,供各县(区)、各单位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使用。

各县(区)、各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需要订购宣传教育片、警示教育片、安全读物、安全横幅、安全标语、安全挂图、警示标志的,可直接与国家有关发行单位联系购买,也可从区内各有关安全生产书店采购。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机构,制定方案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准时参加国家和自治区组织的动员会。要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月”动员工作,让广大职工群众积极、主动、自觉地参与到活动中来,把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真正办成全社会的、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教育运动,力求取得最佳的社会效果。

(二)深入指导,加强督查

各县(区)安委会或活动组委会,要派出督导组深入基层和企业检查督促指导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开展,及时帮助基层解决在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特别要指导和督促企业严格按要求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引导基层、企业和社区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序开展。

为推动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市安委办将组建督导组,深入部分县(区)督促指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及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强化措施保证,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明确负责机构,落实各项活动负责人及联络员;要落实宣传经费,保证各项活动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到位;要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各项活动开展,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序开展。

(四)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

各县(区)要明确“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各级安委办及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有关单位切实负起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五)积极创新,表彰先进

各县(区)、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结合本辖区、本单位的实际,围绕自治区和我市提出的“安全生产月”工作任务,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力求活动取得良好效果。活动结束后,自治区和市将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方案另发),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六)认真总结,按时报送信息

1、请县(区)、各单位注意收集活动信息、资料和拍摄活动照片,及时上报市安委办,以便汇总向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汇报并及时在全市通报,各县(区)、有关单位要对应急预案演练情况要进行高清录影,并于6月25日前上报市安委办。

2、请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县(区)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含联络员)和工作总结,分别于5月10日和7月10日前报送市安委办,以便市安委办按时汇总上报自治区活动组委会。活动总结要简明扼要,既要包括典型亮点、经验要点,又要有具体数字、活动照片等。

第4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市安全生产中心工作,以提高服务质量、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为重点,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决反对“四风”,整治“六病”,祛除“五化”,破解“五难”问题,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坚决整治安监系统的不正之风,为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提供坚强保证。

二、评议对象

市安监局各科(室)、监察支队和全体干部职工。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安监局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

四、评议内容

(一)依法履职情况。是否做到文明、规范、公正执法,是否存在滥用职权、公权私用、执法不公、违法行政、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

(二)政务公开情况。是否做到政务信息公开;是否存在政策法规不公开、办理程序不公开、办理时限不公开、收费标准不公开、服务承诺不公开、监督渠道不公开等问题。

(三)服务质量情况。是否做到热情、优质、高效服务,是否存在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消极作为、损害群众利益和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

(四)转变作风情况。是否做到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转变工作作风,坚决反对“四风”,密切联系群众;是否存在作风粗暴、态度冷漠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工作作风问题;是否存在“六病”方面等问题。

(五)勤政廉政情况。是否做到认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否存在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以权谋私、与民争利、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报等不勤政廉政问题。

五、评议方法和步骤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下旬)。主要工作:一是成立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定评议工作方案;三是做好宣传、动员和部署等相关工作。其中,5月底前组织召开全局干部职工评议动员大会,并把评议方案通过网络、板报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二)自查整改阶段(6~8月)。一是通过发放《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测评表》、《安监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问卷调查表》或召开群众座谈会等形式广泛收集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本部门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开展自查自纠。二是评议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明查暗访活动,各科室、监察支队要积极主动面向服务对象、企业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整改落实,并及时通报整改情况。征求的意见8月10日前由评议办汇总后报局评议领导小组。

(三)集中评议阶段(9月至10月)。通过向社会各界群众发放调查问卷、组织服务对象评议等形式,开展本单位自评。参加评议的群众由服务对象、企业办事员、社区居民、农村群众等各界人员构成,测评问卷不少于500份。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本阶段主要工作:一是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考评;二是对全年的评议工作进行总结,并向市纠风办作专题书面报告;三是以适当的形式通报评议结果。

六、工作要求

局机关各科室、监察支队要紧密结合实际,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每个阶段的工作,要把开展政风行风评议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抓好当前中心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安排,合理部署,杜绝形式主义,以求真务实的态度、严谨的细致的工作作风、优质的服务,进一步推动局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第5篇:2016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2016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电视会议、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强化“红线理论”,坚守“底线思维”,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与监管责任,以矿山整顿关闭、尾矿库综合治理、采石场规范开采、石油天然气管道大检查、淘汰落后工艺装备等为重点,全面完成“六大系统”和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非煤矿山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2016年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一)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60人以内,较大事故不超过3起,杜绝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整顿关闭金属非金属矿山及尾矿库329座以上,完成100座以上停用废弃库闭库治理;

(三)大中型矿山、三等以上尾矿库、石油天然气企业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二级水平;

(四)地下生产矿山全部建成“六大系统”,按期淘汰落后设备工艺;

(五)所有小型露天采石场按设计要求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机械破碎,机械化铲装。

二、2016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重点工作

(一)打好整顿关闭攻坚战。召开自治区、市级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整顿关闭进展不快问题;推动制定我区矿山主要矿种最小开采规模、最低服务年限和总量控制计划;严格落实整顿关闭程序:部门提出名单,政府公告关闭,部门依法吊(注)销证照,政府组织验收;严格准入关,达不到安全标准的,坚决不予延期换发安全生产等证照;巩固成果,对已关闭取缔的,落实责任,防止反弹;积极申请补助资金,各地要尽快联系当地工信部门,全面收集材料,积极汇总上报,力争每个县都申请中央对关闭矿山的财政补助资金。

(二)抓好重点县攻坚克难。落实国家安监总局要求,督促列入全国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攻坚克难50个重点县的等县(区)成立县委书记或县长任组长的攻坚克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建立、审核各县攻坚克难工作方案;建立重点县矿山基础信息数据库,组织专家对4个县(区)所有矿山会诊式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落实重点县1--2家示范矿山,积极引导,提前完成攻坚克难任务;组织对各重点县安监人员、矿山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和考试

(三)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小型露天采石场重点整治以下隐患:安全距离不足;未开拓上山公路;台阶高度、分层数、最大开采高度等参数不符合设计规定;采用爆破二次破碎;坡底破碎加工;人工装载矿岩等。地下矿山重点整治以下隐患:提升系统安全设施不完善、措施落实不到位不可靠;主通风系统不畅通;局部通风不规范;照供电线路、风筒使用非阻燃材料;主要井巷木支护;废弃巷道未封闭;作业班组未配备便携式气体检测仪;使用落后工艺装备等。尾矿库重点整治非法建设、非法使用,停用废弃库未闭库等问题。

(四)开展油气输送管线专项安全大检查。根据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和自治区安委会安排,按照“全、零、严、重”总要求,专项大排查大整治油气输送管线等安全运行。重点检查管道规划选址和设计及总平面布置、管线质量、防雷与绝缘保护、日常维护、行政许可、应急管理、安全基础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与隐患。检查中发现企业安全管理及其设备设施存在隐患,要现场出具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整改,按时出具《复查意见书》,形成检查工作“闭合环”与完整“证据链”。对发现管线存在第三方施工风险或破坏管道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规定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协调解决或予以坚决打击。

(五)严密汛期安全监管。4月至9月主汛期为矿山尾矿库事故多发时段,各地要提前安排,督促企业做好汛前检查、除险加固、汛期监控、台风暴雨防范、大雨暴雨停产撤人、汛期值班值守等系列工作,重点防范边坡坍塌、山体与排土场滑坡、洪水淹井、井下透水、垮坝溃坝等事故。各企业要编制相应专项应急预案,配备必要救援器材、物资设备,做到组织机构、防汛物资、工作措施三落实,同时组织防汛预案演练,确保救援有效。

(六)推广先进技术,强制淘汰落后工艺装备。持证生产地下矿山未完成“六大系统”建设或验收不合格的,要暂扣安全许可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采矿作业;建设项目中“六大系统”必须做到与安全设施、主体工程“三同时”。强制淘汰落后工艺装备,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发布的第一批禁止使用设备及工艺目录,各地要对所有地下矿山使用的设备工艺登记造册,逐个企业下发整改通知,按时限淘汰禁止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艺。未按期停止使用的,一律要停产整顿。

(七)全面实施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2016年要全部完成国家发改委批复的无主尾矿库隐患治理项目治理工程。各地要加强过程监督,项目必须按照批准方案逐项实施到位,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督促加快施工进度,确保2016年底前完成治理、验收任务。加快停用废弃库闭库销号,所有停用废弃库都要闭库处理,对已不存在或经鉴定不存在垮坝溃坝风险的尾矿库及时销号并上报。

(八)推进标准化达标和升级。一是各地要指导推动企业升级达标,2016年大中型矿山、三等以上尾矿库、石油天然气企业要全部达到标准化二级水平;特别要推动督促选矿厂全面达标定级。企业未达标或达标过期的,不得颁发安全许可证或延期换证,安全许可证有效期内标准化逾期未重新评审达标的,暂扣许可证限期达标。二是加强动态管理,按照标准化评分办法说明,标准化有效期内,地下、露天、尾矿库标准化一、二、三级企业相应发生死亡1人、2人、3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取消其标准化等级,经整改合格后重新评审;小型露天采石场标准化有效期内发生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取消其标准化等级,经整改合格后重新评审。三是各地要强化标准化审核公告工作,提高标准化质量水平,对“纸上达标”,现场不达标的一律不予审核通过。

(九)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新建、改建、扩建非煤矿山项目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依法依规整治。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力的地区,及时通过约谈、发函等方式提醒;严肃查处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非法违法事故,依法追究行为人和有关部门责任,并在主流媒体公开曝光。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总局令第16号)规定,督促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对排查出隐患建立台帐,隐患整改做到“五落实”;企业内部公告重大隐患及安全风险并向县级安全监管局报备。地方政府或安监部门对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

(十)经常性督导检查。推动“四不两直”制度化、常态化,自治区安监局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督查、暗查或抽查。2016年,计划组织对重点市、县安全监管局行政审批程序是否规范,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是否增减许可条件,是否降低标准要求,是否按时办结,是否严格执行“三同时”格式文件等,进行专项督查,及时纠正审批、发证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结合各时段重点工作,组织开展汛期安全、矿山整顿关闭、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石油天然气管线安全、推广先进和淘汰落后技术装备等专项检查。各地区要按照监管执法计划,结合本地实际,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十一)推进信息化建设。推行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统一配号系统,通过新发、换发安全许可证,完善矿山、尾矿库基本信息数据库。建立全区非煤矿山外包工程信息平台,加大外包施工队伍监管力度;推动县级安监部门建立非煤矿山在线监控平台,并与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综合调度信息平台联网;健全手机信息发布系统,及时发布事故预警信息;推进信息公开,全文公开较大以上事故调查报告。开展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各级安监干部赴基层开展矿长面对面对话宣讲活动,当场考核、签订承诺书。

2015年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第七篇

2015年监察科、大队工作计划

2015年,监察科、大队将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要求,创新工作举措,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充分发挥执法监察保驾护航的作用。为认真贯彻落实分局党委2015年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确保执法监察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适应新形势对执法工作的要求,主动服务社会、严格规范管理,积极开展四级"联创齐争",深入推进"治庸问责"活动。按照"突出一个重点、强化两个提高、打造三个亮点、抓好四项工作、实现五个目标"的总体思路,扎实有效的开展城区土地执法监察的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内容

1、"突出一个重点"。即突出违法违规问题的预防,抓好执法动态巡查和互查,对违法违规问题做到早防范、早制止、早处置。

2、"强化两个提高"。一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二是强化规范化水平,提高案件卷宗、巡查台帐等业务的规范,以及切实加强电脑操作培训。

3、打造"三个亮点"。即围绕创建法治国土、责任国土、和谐国土这条主线,一是法律法规宣传要有新形式;二是动态巡查要有新举措;三是违法案件查处要有新突破三个亮点。

4、"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强化队伍建设,修订完善和落实各项制度,保障执法监察工作的有效推进;二是抓好卫星遥感监测图斑和"12336"电话举报违法线索的核查和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工作,确保核查和查处到位;三是强化执法专项检查工作,扎实做好上级交给的各项中心工作;四是加快形成"防范在先,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的执法监察新格局,推动我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5、"实现五个目标",一是实现执法监察氛围明显好转;二是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三是巡查预防能力明显提高;四是执法力度明显加强;五是执法形象不断提升五个目标。

三、具体措施

(一)修订完善和落实各项制度,保障执法监察工作的有效推。

1、结合工作实际,为预防和解决问题发生,年初制订《工作计划》、《学习计划》、《党建工作计划》、《六五普法工作计划》、《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法治国土工作计划》;

2、完善各项制度,制订《办案程序制度》、《重大案件会审制度》、《重大个案报告制度》、《信访实施细则》、《巡查职责和追责制度》、《工作人员岗位职责》,通过强化领导,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确保执法监察职能的全面落实。

(二)抓好执法动态巡查和互查,对违法违规问题做到早防范、早制止、早处置。

1、树立一线执法人员的信心和积极性,克服人手少、面积大、交通工具不足的困难,坚持日常巡查工作,对巡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填写发现问题报告单,及时报告监察大队,由监察大队向分管领导报告。

2、科学的划分巡查区域、巡查路线、巡查频率,对辖区内不同等级的巡查区域确定不同的巡查次数,坚持做到"保障重点、兼顾一般、全面覆盖"实现发现率、制止率达100%。

3、实行巡查报告制度。结合例行督察、卫片执法检查,加强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查处违法行为,实现立案率、查处率达98%。

4、严格将巡查覆盖率、巡查频率、台帐记录情况、巡查任务完成情况、职责履行情况、案件查处情况、案件查处率等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考核结果是年度评先、奖惩的主要依据。大队不定期派出督导组进行查漏补缺,加强督查督办;

5、组织土管所人员联合执法和互调执法,尽力排除干扰执法的不良风气,适时组织开展相应专项行动,进行集中整治,不断优化查违环境,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化规范化水平的提高。

1、严格执行分局和大队制定的规章制度;

2、加强业务培训。按照制定的《学习计划》继续把开展工作业务培训作为年度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依法行政及土地管理相关知识、执法监察培训工作,大力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规范执法程序。

3、加强电脑培训操作,要求每个中队至少有一名执法人员学会电脑操作。

(四)高度重视卫片执法,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1、以巡查和变更调查为基础,开展卫片执法日常工作;

2、加强和分局业务科室的联系,建立未批用地、已批用地和批后跟踪管理台帐。监控批前、批中、批后的用地情况,防止谎报地类,少批多占,非法转让交易等违法现象的发生。

3、认真组织做好卫星遥感监测违法图斑的查处整改工作,优化卫片执法工作流程,规范内、外业核查、案件移交、督查督导等工作步骤,统一案件档案标准,将卫片执法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推进落实自查整改,为部、省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提前做好迎检准备。

4、严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做好对违法用地案件的立案、查处、结案和归档工作,确保不出现违反第15号令的情形,严格控制年度新增违法占用耕地的比例,实现立案率、查处率达100%,依法履行职责率达100%的硬性目标,顺利通过部、省检查。

(五)把"四级联创齐争、打造满意窗口"活动贯穿于执法监察工作中,实现"联创齐争"工作任务目标的落实。

1、制定四级联创宣传栏,推动活动的顺利开展;

2、抓好"12336"电话举报违法线索的核查和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工作,安排专人电话接听和记录;

3、深入开展治庸问责工作,着力抓好队伍建设。从思想、学习、能力、责任四个方面来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坚决做到不碰"高压线",在一言一行中树立国土队伍的良好形象。

4、圆满完成土地例行督查工作、卫片执法工作、巡查考核工作、新开工建设用地项目清理工作,以及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将做法及成效认真梳理,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认真总结,不断推动我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联创齐争"工作任务目标的落实。

5、积极推进文明创建工作。按照分局党委为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提出的措施和要求,积极响应,推动活动的顺利开展。

(六)加快形成"防范在先,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的执法监察新格局。

1、推行双向目标责任管理,执法巡查人员和基层土管所人员按照制订的《土地巡查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开展土地巡查工作;

2、按时做好《巡查日志》,认真填写巡查登记表,重点区域进行不间断巡查,特别是把边报边用的项目建设作为重点,以便及时发现、及时补救,确保不出问题。同时,针对例行督察、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占地,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3、重联合,抓查处,构建共同责任机制。进一步加强办、村、组的联系和沟通,充分发挥办、村协管员的主导作用;多与城投开加强联系,对已储备、收购的地段做到心中有数,确保依法用地。密切与综合执法局、规划部门、公安、纪检部门联系,共同打击违法用地,推进联合执法,切实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4、采取"疏堵"结合方法,力控违法用地发生。凡发生新的违法用地的,严格按《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以及我局制定的相关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追究责任。

5、认真抓好违法案件的报告、会审、移送。分别按照制定的相关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促进依法行政;

6、严格落实责任考核和重大个案报告制度。以考评办法、责任书和发现率、制止率、查处率为主要抓手,推进落实共同责任制。

(七)切实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

1、年初制定本年度党建工作计划,认真开展支部工作;

2、按照标准开展党员纳新工作;

3、强化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对党员教育、监督、管理职能,健全民主生活,开展一帮一活动等方式,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4、强化作风建设。由领导干部和党员带头作好表率,不断加强学习,(

5、认真遵守监察人员守则,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有关规定,在查处违法用地上严格依法办事,按照政策法规收取罚款,无乱收费和乱罚款现象。

(八)继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工作。

1、建立信访工作相关制度。接访工作要从接待、转交、办理、督查、归档等五个环节建立规范严密的操作程序,要做到访必接、接必办、办必果。

2、结合开展"四访促和谐"活动,进一步做好日常信访办理工作,切实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切实解决信访群众的合理诉求,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3、加强信访隐患和矛盾排查工作,建立台账。坚持"每月定期排查、重大节日前重点排查、非常时期超前排查、突出问题专项排查",及时将排查工作情况向分局党委汇报,对排查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及时制定详实的工作方案,使矛盾化解工作落到实处。

4、将涉土信访维稳工作纳入年终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涉土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

(九)、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营造依法用地环境。

1、及时制定年度"六五"普法、依法行政和法治国土工作计划,进一步履行法定基本职能、加大管理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服务水平;

2、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节日,配合我局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地宣传国土资源法律;

3、加强执法检查活动中的法律宣传。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执法活动,认真做好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提高全民懂法素质,化解矛盾。

4、组织开展送法"六进"活动,将政策法规宣传进村、进组、进户、进学校、进社区,针对不同对象,不同层次的需求,把国土资源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企业,营造守法,学法、护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5、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高度重视和加强普法宣传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安排专人全面收集和整理有关普法文件、图片、音像等资料。

二0一三年二月十日

2015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第八篇

第1篇: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质量,着力解决依法行政的公信力、执行力、操作力,规范依法行政权力和自由裁量权工作运作,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特制定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持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做好依法行政工作,依法管理民政事务,依法完善依法行政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健全科学依法行政管理模式,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和谐冷水江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法制环境。

二、总体要求

通过依法行政的实践,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建设。注重由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依靠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水平;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严格实行执法责任和执法过错追究倒查制,提高法律效率,促进廉政建设,确保法律的严格实施和政令畅通;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网上政务,提高行政效率,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体制;创建服务型、学习型的机关,切实提高本部门本行业及其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三、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依法落实科学民主决策

1、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制度,在事关冷水江的经济发展和民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重要的投资项目的制定,直接涉及到人民群众具体利益和行政行为时,要广泛集中民智,充分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在广泛听取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由局集体讨论决定,杜绝滥用职权,防止决策的随意性。

2、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建立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已经失效或不符合上级规定的,特别是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冷水江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予以废止或修改。

3、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依照法定权限、遵循规定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由市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由业务股室拟稿,分管领导把关,局主要领导签批,局办公室负责全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呈报工作。

(二)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1、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持证上岗、执法亮证、程序合法。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教育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廉政教育,坚决防止和追究行政执法中可能出现的以权谋私、以情代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问题,维护法制的尊严,树立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2、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以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核心的执法体系,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3、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向社会公示与公民、法人与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办事内容、条件、程序和投诉渠道。公开的内容要做到合法、完整、规范、具体、统一、有效。做到上墙、上网络、下农村、下社区。

4、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规范依法行政工作程序,严格落实审核审批手续,在执行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服务类审核、审批工作中加强沟通协调,稳妥处理,推进公开、公平、公正依法行政。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依法从政工作

1、在开展民政事务管理中,自觉接受群众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接受司法机关依据行政诉讼实施的监督和舆论监督。

2、加强局机关行政内部的层级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机关违法的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

3、加大对发生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力度,严格按照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意见进行查处,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县政府备案审查。

4、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错案追究的落实,对本系统内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因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四)进一步完善制度,确保依法行政质量

1、抓好民政职能方面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按照省市民政部门、市法制办对于依法行政工作规定,要进一步抓好依法行政制度的贯彻落实。要把各项制度规范化、具体化。要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服务类项目的统一办理、实施程序、听证、监督检查、责任等制度,按照职能分工,分解落实到各股室、责任人,制定统一的依法行政工作流程,通过定期的监督通报,从建设高效合法的内外环境着手,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转变工作方式和作风,改革行政管理方式,提高办事效率,真正展现“满意群众”的形象。

2、探索高效动作的行政审批制度。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围绕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工作作风等方面,全面理顺民政审批程序,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简化审批工作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创新审批方式,完善联审制度。对于属于行政许可范围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要严格按照许可程序贯彻执行,明确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听证、变更等规范程序,加大监督检查,保证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工作;对于其他行政审批程序,要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严格依法行政,对于涉及民政行政审批的内容、程序、时限、责任人,全部向社会公开承诺,特别是对于最低生活保障、优抚安置、婚姻

登记等行政审批程序,要建立内部协调运转机制,探索集中行政审批受理机制,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3、强化对行政执行人员培训。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把学习培训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依据之一,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

4、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行政执法人员自觉学法,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自觉地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涉及到民政业务方面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第2篇: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我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法治丽水”工作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大局为已任,以更加积极有为地推进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重点,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为根本,着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力增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加强司法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工作。以“建制度,抓队伍”,促使司法行政工作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促进司法行政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推动司法行政依法行政取得新成效。

现就做好我局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如下: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大力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加大对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力度,积极破解本系统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难题,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全面落实到位;建立健全行政首长负责制、“一票否决制”和考核评议机制等各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长效机制,明确行政执法职能,制定执法责任制分解细则,将执法责任落实到岗位、责任到人;紧紧围绕“首要标准”,认真组织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对于执法评议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法制部门要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进一步完善执法评估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重要执法岗位的执法程序,加强对县司法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其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县司法局依法行政工作顺利推进。

二、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法制部门职能作用。按照省厅下发的《关于开展2015年度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对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注重对基础考核、日常管理等执法源头的监督检查,切实有效地履行法制监督职能;根据《丽水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细则,认真核对局机关执法处室和县(市、区)司法局的年度工作,并作为各县、市司法局的依法行政考核分纳入综合考评成绩;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完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制度,继续组织开展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法律服务投诉处理为重点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查漏补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大对规范性文件和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核、备案审查力度,进一步增强规范性文件和具体行政行为报送备案的意识,切实履行报备职责,增加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除涉密外,将及时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执法依据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三、注重化解行政争议,着力实现“案结事了”。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畅通复议申请渠道,简化申请手续,对依法不属于复议范围的事项,要认真做好解释、告知工作,加强对复议受理活动的监督,坚决纠正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复议申请的行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行政复议救济权;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复议申请受理、案件审理、结案等各个环节,创新复议审理方式,依法探索办案新机制、新方法,综合运用书面审理、实地调查、和解等手段办案,积极稳妥地解决行政争议,努力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作用,抓住典型案例,总结经验教训,不仅对违法、不当行为要及时纠正,而且对执法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要举一反三、分析剖析,及时就案件办理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其完善措施、改进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

四、“抓学习,促提高”,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提高要多措并举,通过采取业务培训、实务交流、案卷评查、层级监督等有效措施,努力提升执法队伍和法制队伍的执法水平,注重加强行政案件的业务指导,提高执法人员的实际办案能力;落实学法制度,制定学习计划,局领导带头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普遍增强了大家的法治观念,提高了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积极参加省厅和市府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并加大对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干警、社区矫正人员和安置帮教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全体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公正执法执业能力和法律服务水平;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公正执法执业教育,切实加强执法执业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执业监督检查和管理,坚持从严治警,努力打造一支公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

五、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浙江省法治宣传月、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的专项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优势,通过开办法制专栏、专题讲座、法制征文、法律知识竞赛、义务法律咨询等形式宣传依法治国的理论、方针和政策,积极营造坚持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局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明确职责、任务和权限,坚持始终把依法行政作为工作的基本准则。要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评,对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落实不好的,或在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时被扣分的部门,其部门及主要负责人当年不能评为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我局全年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由市局法制处于12月初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并抄送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3篇: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201X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的开局之年,为做好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州党委、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和2015年自治区地方税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区局和州党委、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部署,继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制建设,不断提高税务机关公信力和执行力,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按照州局党组“戒虚务实”工作主题,实现“执法素质显著提高、执法体系完备高效、执法权责清晰明确、执法行为全面规范、执法监督严密有力、执法形象文明公正”六大工作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加强对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适当,制定规范性文件要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得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利,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从源头上规范权力运行,杜绝违法设定减免税、税收行政强制、行政审批等内容的文件出台。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认真落实文件解读与规范性文件“三同步”原则。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备查、定期清理工作,及时纠正未经法规部门审核出台的文件,及时清理并公布作废文件目录。

(二)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强化税收执法监督。按照“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行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廉政建设”的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对重大问题采取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案件审理制度、减免税集体审批等制度。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加强和完善监督制,在重大决策事实过程中,实行督查与督办相结合。认真组织开展2015年执法督察工作,做好查出问题的整改和完善工作,根据执法督察情况制定整改建议书,督促基层单位扎实整改,通过执法督察促进税收执法管理行为的全面规范。

(三)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学习贯彻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认真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审批项目自查清理工作,积极上报清理结果,反馈意见建议,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四)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认真落实区局新修订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严格开展处罚案件预先审核,对达到重大案件标准的,及时提交审委会集体审理。提升案件办理质量,降低税收执法风险。适时开展案件预审和规范案卷专项检查,抽查基层单位案卷,并详细通报预审和案卷中的问题。

(五)依法妥善处理复议应诉案件。充分发挥税务行政复议化解涉税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受理复议申请,充分利用和解、调解手段解决争议,尽可能地将争议解决在税务机关内部。积极应对行政诉讼案件,严格执行法院判决或裁定。发挥政策法规部门熟悉法律的特点,从法律的角度协助处理每一涉法信访案件,确保涉法信访案件妥善解决。

(六)深化内部法制教育培训。有重点地举办法制培训班,内容包括行政强制法、征管环节执法风险防范、稽查环节执法风险防范、税收政策解读等。组织集体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讨论、解决具体工作中疑惑,增强学习效果,实现共同提高,提升工作水平。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法制培训。

(七)着力开展对外法制宣传。积极开展税收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法律“六进”等普法活动。(

(八)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全国税务系统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工作的要求,积极配合区局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调查研究,根据州政府绩效考核中依法行政考核的相关内容,结合《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努力探索依法行政考核与综合考核的衔接和统一,稳步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及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年内至少召开两次依法行政汇报会,研究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措施。

(九)深入推进税务信息公开工作。建立税务机关内部之间、征纳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互动机制。完善税务公开制度,提高税务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保证信息及时、全面和准确,最大程度地满足纳税人对地税信息的需求。要严格程序和流程,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快捷和便于纳税人获取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税务信息,提高税收执法的透明度。

(十)加强执法督察工作。认真落实总局《税收执法督察工作规则》,加大日常税收执法督察力度,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防范执法风险,强化法制监督能力建设。要深入推行税收兼职法制员制度,参与指导基层局税收兼职法制员制度工作,形成事前、事中的执法监督格局。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依法行政是税收工作的生命线。全局干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制政府、推进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推进依法行政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把依法行政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准则贯穿始终,进一步增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强化措施,层层推进,扎实推动地税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

(二)明确职责,认真落实。各处室要认真履责,扎扎实实开展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把推进依法行政落实到税收管理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

(三)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涉及面广,牵涉的部门和环节较多,需要相关部门的共同参与。规部门要充分发挥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牵头、协调、服务工作职能,其他部门要通力协作、紧密配合,严格执行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工作要求和制度规定,为推进依法行政创造和谐的工作氛围,也为顺利完成全年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4篇: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201X年是我县加快转型升级、推进科学发展的重要之年。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规定的各项工作要求,有序推进省、市局和县委、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思路,进一步坚定法治理念,结合税收工作,现制定提出以下我局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推进开放式决策、规范执法行为、深化执法监督,确保依法治税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纳税人合法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努力形成国税机关依法征税、纳税人依法纳税的工作局面,为实施“以湖兴县、蝶变淳安”发展战略营造良好的税收法制环境。

二、主要工作

(一)落实依法行政保障措施。建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监督、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作用,增强依法行政保障。逐步健全依法行政考核机制,把依法行政工作中的“法治”理念,分解到税收执法工作各环节,以增强税务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形成尊崇法律的良好氛围,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管理税收事务的能力,提高税收法制建设水平。

(二)强化法制宣传。建立领导带头学法、中心理论组集中学法制度;健全网络学法园地,抓实干部网上学法;结合税法宣传月、纳税服务月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三)完善税收执法体制机制,促进税务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公开办税;按省市局税务工作规程、操作手册确定的税务事项、办税程序,明确和细化执法流程、执法环节和执法步骤,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证税务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推行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工作,增强行政处罚的说服力和公信力。贯彻省局《浙江省国家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规程》,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

(四)加大行政决策制度执行力度。加强税务机关自身建设,规范决策程序,形成依法、科学、民主的税收决策机制,强化决策跟踪反馈,提高决策水平,加强决策监督、推进决策落实、实施绩效评估,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

(五)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清理。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淳安县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淳国税政〔2015〕83号)贯彻落实,从制定程序、备案管理、绩效评估、文件整合和清理多方入手,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定期清理工作。

(六)健全税收执法内控机制,构建人机结合的税收执法责任考核追究机制,强化对实体法税收执法行为的监督,促进税收执法规范化。

1.加强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行政执法考核及疑点信息核查。对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反映的执法信息及时调查核实,按过错行为情节轻重,进行申辩调整和过错追究。

2.按照省局《关于全面推进风险预防内控机制建设的意见》要求完成内控机制建设,增强税收执法风险防范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水平。

3.加大总局、省市局执法督察整改追责力度;落实日常执法检查工作制度,督促职能科室完善制度、优化管理。

(七)健全行政复议应诉机制和机构。贯彻总局《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省局《税务行政复议调解办法》,构建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税务争议解决机制,畅通救济渠道,有效防范和化解涉税争议。

(八)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积极的姿态、务实的作风、创新的思维开展创建活动,同时,以创建活动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要求

1.加大涉税舆论引导力。深入宣传国税系统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税收征管等工作举措和成果,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构建税务机关依法治税,纳税人依法纳税的和谐的征纳关系。

2.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是整体评价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全面检验依法行政工作成效,规范国税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责任科室要把依法行政工作与税务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对照考核指标,不断完善制度建设。

3.建立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对照我局依法行政考核要求,做好依法行政、普法教育的规划、计划落实,资料报送相关工作,结合我局税务工作,做好备考档案的整理归集。各责任科室每半年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措施、成效、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2015乡镇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执法监察工作计划 第九篇

乡镇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为全面推进XX镇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区政府《关于加强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XX镇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机构,确保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落实

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建立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公共事件的能力。

2、认真贯彻执行《信访条例》。

三、规范行政行为,强化行政监督

1、继续推进"8+1"工作法。

2、进一步规范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

3、继续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

4、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

四、建立社会矛盾防范化解机制

积极探索建立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依法开展调处民事纠纷工作。

五、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

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干部学法制度。

六、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

七、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要加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一、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以政府机构改革为重点,积极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在政府机构改革中,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权责一致的要求,合理确定编制,依法设定职能,使政府机构的设置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相协调,与行政管理任务相适应。要进一步完善政府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制化。

二、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要研究建立行政决策权限分解制度,(

三、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要完善政府投资制度,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建立投资决策程序,切实加强资金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强化风险意识,严肃责任追究,确保政府投资的科学性、合法性,提高投资效益。

四、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要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健全和完善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运行和退出规则,促进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

五、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作用

要通过制度规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作用,推进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与政府主管部门脱钩,明确现任公职人员一律不得在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任职。民政、工商管理及有关部门要完善监管制度,对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设立审批、组织机构、工作职能、服务范围、法律责任等进行规范。加快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行的行业协会、中介机构,提高社会的自我组织和管理能力。

六、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我县实际,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要采取切实措施,制定严格科学的程序,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管理,严禁侵占挪用,确保专款专用,规范运作。

七、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构建全县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交换平台、信息安全平台,进一步加大对行政权力的公开力度,拓展公开内容和公开范围。各级人民政府和行政机关要加强局域网站建设,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咨询、投诉、求助等服务范围,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八、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

各单位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不断深化。各行政机关要认真执行《楚雄彝族自治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州政府令第8号),在清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职权的基础上,把执法职权分解落实到执法机构和岗位。要加强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认真落实执法责任。

九、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试点

稳步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积极探索在县级城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争取2015年前我县狮山镇城区实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同时,农业和文化领域的综合执法试点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总结经验,扩大范围,逐步实现一个部门下设的多个执法机构归并一个机构综合执法。

十、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严格执行《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政府令第129号)和《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州政府令第2号),各行政机关应当确定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备案审查工作。要加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行政。

十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县政府法制局要加强行政执法的程序建设和执法文书的规范化管理,组织进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要统一本系统的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规范案卷格式、内容,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定期组织抽查,及时发现问题,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各级行政执法机关都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舆论监督,开设投诉举报电话或网址、信箱,确定专门机构或专人受理投诉举报。对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依法处理。

十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换发和审验工作,严格审核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加强培训考核,提高素质,确保所有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合法,持证上岗。

十三、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县级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提高行政复议能力,切实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积极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事项,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增强透明度,提高公信力。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执行《楚雄彝族自治州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暂行规定》,各行政机关要配合和支持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倡导和鼓励行政领导出庭应诉。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要严格执行,对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要认真研究落实。

十四、加强信访工作

各行政机关都要重视信访工作,强化责任意识,依法处理群众信访事项。要加强对信访工作的考核,建立信访工作科学考评制度,把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要加大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力度,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十五、注重行政调解

各行政机关要增强运用行政调解解决纠纷的意识,建立和完善行政调解制度,强化调解职能,形成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有机结合的机制,及时化解争议和矛盾,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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