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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对社会公开承诺的计划和措施

2016-11-30 09:38:25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公安局对社会公开承诺的计划和措施(共9篇)公安局公开承诺书罗田县公安局公开承诺书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政风行风建设,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特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一、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严重暴力、“两抢一盗”等违法犯罪活动,积极查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治安热点问题。二、积极推进警务公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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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公开承诺书
公安局对社会公开承诺的计划和措施 第一篇

罗田县公安局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政风行风建设,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特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严重暴力、“两抢一盗”等违法犯罪活动,积极查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治安热点问题。

二、积极推进警务公开。在不违反国家秘密、警务秘密的前提下,将执法依据、权限、范围、程序、收费(处罚)标准、结果、监督途径等内容一律向社会公开,实行“阳光警务”,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三、大力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改变学校周边尤其是交通秩序比较混乱的状况,优化教学育人环境。

四、扎实推进社会治安动态防控体系建设,强化治安防控,不断增强群众的安全感。

五、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文化育警、科技强警、从优待警“五警方略”,坚决杜绝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和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行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罗田县公安局

2011年9月1日

公安局公开服务承诺
公安局对社会公开承诺的计划和措施 第二篇

******公安局****公开服务承诺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2011年的工作目标责任制,为全面建设实力、开放、和谐、秀美的新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从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和制约影响发展的突出问题入手,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公安局向全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确立“维护经济保平安,抓好治安促发展”的指导思想,牢记第一要务,认真履行职责,把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谐强县保平安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求真务实,进一步强化打击犯罪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职能。

二、完善各项制度,强化措施。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正确行使权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决杜绝执法不公、执法不严、不作为和乱作为的现象。

三、继续推进和引深警务公开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办事原则,积极推进警务公开制度,一律实行“阳光作业”(除涉及有关保密事项外),局属各科所室队都要公开主要职能、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积极便民利民,方便群众办事。

四、推行首问负责制。来我局办事的人员,第一问询人必须热情接待,做到生人熟人一视同仁,有问必答。询问事项属本科室职责范围的,要主动

承诺首办责任,对符合办理要求的要当即受理,不符合条件或手续不全的要耐心解释、说明,一次性告知;对不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的事项,要主动把办事人员介绍到应承办的科室。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说明情况,介绍到相关部门。

五、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党规党纪,充分认识执行这些规定的重要性,不断增强执行的自觉性,打牢思想基础。各单位要强化对民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真正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纵容。

六、实行责任追究。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和作为过错以及违反党规党纪有关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并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我们真诚地希望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进行监督,并一如既往地予以关心支持,及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诚恳纳谏、择善而从、努力践诺。

监督电话:*********

公安局服务承诺制度
公安局对社会公开承诺的计划和措施 第三篇

公安局服务承诺

1、限时服务。凡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凡与各部门会签的文件在三日内办结完毕;凡向州局转报的请示与报告,在局领导签署以后,要在一日内完成转报的所有工作程序;凡来局机关用印的单位,在局领导签署意见后,做到随到随盖。【公安局对社会公开承诺的计划和措施】

2、首问责任制。凡在局机关第一个接到来电、来信、来访的本局机关干部职工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要做到:凡接到来电,要认真听清对方的要求及时帮助办理;凡收到来信,均要按有关政策及时办理;凡接待来局机关办事的同志,要及时引导来机关办事的同志到能够解决和办理事项的科(室)找到办事人员,方可离开,如一时找不到经办人,将外来办事的同志引到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及时联系,帮助解决,如果由于具体经办人出差或因公不在局里,要热情解释,走有送声。

3、一站式报务。凡对部门和单位来局办事的同志,反映有关问题和情况的,不论属于哪一个科(室)都要及时接待和办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公安局对社会公开承诺的计划和措施】

4、过失责任制。每位职工要具备对工作积极负责的精神,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责任感,在工作态度上要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尽职尽责搞好本职工作。对于所办理的每一件事、每一项工作都

要高质量地努力完成。凡是因为办事不力、工作敷衍或不负责而造成过失的将追究过失责任。

售后服务计划、措施及服务承诺
公安局对社会公开承诺的计划和措施 第四篇

售后服务计划、措施及服务承诺

1、XXX本地化售后服务计划

我方提供的质保服务是指在合同产品质保期内对需方在产品软硬件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技术问题提供支持,协助需方保障产品安全稳定的运行。我方质保服务项目为电话支持服务、现场支持服务、电话咨询服务、现场培训服务、区域经理服务、投诉受理服务。为确保质保服务的质量,我方已在XXX建立固定的技术服务队伍,有专门的售后服务车24小时为顾客解决故障问题。

1)电话支持服务

1.1服务热线号码以供方提供给需方的号码为准(包括电话和传真号码)。如有更改,供方至少在自更改之日起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含传真)通知需方。

1.2需方在维护产品过程中,出现由于产品引起的技术故障,需方应对故障现象进行仔细认真的调查和记录,然后通过电话或传真的方式向我方指定联系人(以我方提供给需方的名单为准)提供故障的详细情况、服务请求时间、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

1.3我方应建立由维护工程师组成的电话支持小组,响应需方的服务请求。在接到服务请求后,首先通过电话,协助与指导需方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案。

1.4需方应及时反馈解决方案的有效性,以便供方决定是否采取新的技术支持措施。

1.5供方提供每周7天、每天24小时的电话支持服务。

2)现场支持服务

2.1我方在接到需方的电话支持服务请求后,如果不能通过电话支持服务解决产品发生的技术故障,且经双方商议确认需要进行现场支持的情况下,我方将派人现场协助需方排除故障。

2.2我方根据故障对需方业务造成的影响,将故障划分为四级级别,划分界定如下:

一级故障:主要指产品在运行中出现系统瘫痪或服务中断,导致产品的基本功能不能实现或全面退化的故障。

二级故障:主要指产品在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具有潜在的系统瘫痪或服务中断的危险,并可能导致产品的基本功能不能实现或全面退化。

三级故障:主要指产品在运行中出现的直接影响服务,导致系统性能或服务部分退化的故障。

四级故障:主要指产品在运行中出现的断续或间接地影响系统功能和服务的故障。

2.3我方对应没记故障,确定不同的现场响应时间。

对一、二级故障,我方将组织技术专家小组,提供每周7天、每天24小时的现场服务;对三、四级故障,我方服务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8:

00-18:00;服务时间外的服务请求,服务方视为下一工作日收到的服务请求。

3)电话咨询服务

3.1对需方在使用产品过程中产生的非故障类问题,我方提供电话咨询服务。

3.2非故障类问题是指:需方在日常维护过程中的操作性问题。

3.3需方最多可指定5名经过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需方代表向我方提出电话咨询服务请求。

3.4我方向需方提供电话咨询服务号码。如有更改,我方至少在自更改之日起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含传真)通知需方。

3.5我方提供每周7天、每天24小时的电话咨询服务。

4)远程技术服务

维保服务期内,我公司为用户提供远程技术支持服务,保证通过各种方式(电话、邮件)及时响应与处理用户要求,提供最新技术信息。远程技术支持服务具体内容:

1、7*24小时技术服务热线。用户在遇到疑难为题或网络出现不正常状态,通过我公司提供的7*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 XXXXX,及时响应技术咨询、故障申告,或者由我公司远程技术服务处进行远程的技术支持和帮助。

2、远程登录服务。远程技术服务处经用户同意并提供远程登录环境后,技术人员进行设备的远程登录维护,直接进行故障诊断、定位、排除,我公司将严守技术及商业秘密,在经用户允许后才进行数据的必要修改,并

最终将全部过程及数据如实反映给用户。

3、即时沟通。远程技术服务处通过QQ等即时网络工具向用户提供支持服务。

4、邮件支持。远程技术服务处通过 XXXXX收发邮件,提供技术支持与问题解决方法回复。

5)设备维修

在服务期间,我公司提供本项目软硬件产品的保修服务,主要对用户的设备进行现场维修更换,我公司将优先采用本地备品备件库所配置的全新设备替代故障设备,满足设备快速保修的要求。同时针对故障设备,送往原厂总部进行检修,检测修复时间为10个工作日。

6)现场服务

维保服务期内,当用户设备出现故障时,无论通过任何渠道进行故障申报,我公司均将指派工程师赴故障现场处理。现场服务工程师由各省办事处技术服务团队组成。

7)设备巡检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客户,保证客户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营,发现并及时排除系统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我公司将对本项目设备提供定期技术巡检服务,巡检内容包含:设备使用状况的调查、升级软件、为机器除尘,故障预防工作。

8)软硬件产品系统升级服务

根据用户需求,在服务期内,我公司将定期对软硬件产品进行升级维护,并根据用户要求对功能进行完善。

9)区域经理服务

我方在需方所在区域内安排固定的技术支持人员作为区域经理,负责服务项目的落实和需方问题的管理。区域经理运用长期未需方提供服务所积累的经验,应简便高效地处理需方的问题。

10)投诉受理服务

我方在总部设有需方投诉中心,提供投诉热线电话,每周7天、每天24小时受理需方对供方服务质量的投诉。

我方保证需方的投诉在24小时内得到处理。

11)我方售后服务地点及联系电话

售后服务地点:XXXXX

联系电话:XXXXX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2016年 月 日

2016服务行业承诺书
公安局对社会公开承诺的计划和措施 第五篇

2016服务行业承诺书

服务行业承诺书

为改进我分中心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通过向社会公开,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特承诺以下内容:

一、服务公开“零保留”。公开服务事项、服务承诺、办事流程、工作职责,所有公开内容上墙、上网,建立监督查办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服务方式“零距离”。积极开展面对面服务和上门服务。深入社会单位、社区乡镇办理业务,开展培训;加强公积金网站建设,增强网上业务办理功能;强化客服中心工作,即时解答政策咨询、反馈群众意见。

三、服务事项“零积压”。明确工作职责,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在规定时限范围内办理完服务事项,杜绝无故拖延和积压现象发生。

四、服务受理“零推诿”。对来人、来访、来电的办事群众,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及时准确的予以办理,对手续不全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一次性告知其全部办理要求和所需的资料,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搪塞办事群众,对非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耐心解释说明,引领到相关部门办理。

五、服务质量“零投诉”。对办事群众热心、耐心、细心、诚心;做到干部、群众一样尊重,生人、熟人一样热情,忙时、闲时一样耐心;大件、小件一样对待;对所办业务要一次了解明白,一次答复清楚,材料齐全后,一次办理完毕;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不让服务对象在我这里受到冷遇;不让正在传递的信息在我这里中断;不让拖拉低效行为在我这里出现;不让各种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不良风气在我这里表现。让办事群众放心、舒心,确保服务“零投诉”。

201x年x月x日

服务行业管理承诺书

根据这一承诺书,签约后,这家企业必须成立以公司法人代表为组长的“物流旺季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物流旺季人力,设备,运输,接受,派送,员工加班薪资等具体措施。此外,物流企业要依法建立服务网点停业歇业情况报告制度。

若有服务网点,处理中心和网络。由于特殊原因需停业或歇业的,需要及时向客户报告。经批准同意之后方可停业或歇业,但事先必须妥善衔接和处理好货物,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以任何理由积压和延误货物。

2016派出所服务承诺书
公安局对社会公开承诺的计划和措施 第六篇

派出所服务承诺书

一、实行警务公开、公开警民-联系制度,向社会公开民-警姓名照片,警号,联系电话,使群众有事能及时找到民-警,投诉电话7872641。

二、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切实履行“四有四必”服务。【公安局对社会公开承诺的计划和措施】

三、户籍窗口公开办事内容,程序,制度,实行二十四小时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及其它证件制度。

四、民-警实行“首接责任制”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五、严厉打击和防范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坚持犯罪团伙必打,邪-恶势力必除,黄赌毒娼必处的原则,净化社会环境。

六、积极参与治理经济环境工作,从重从快打击干扰和破坏经济建设的种种违法犯罪活动,努力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七、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凡在集镇地区有合法因定住所,稳定生活来源的,可为本人及直系亲属申请办理常住户口迁入手续,凡在镇内投资兴办实体,符合条件的,可在当地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手续。

八、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坚决查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

海淀公安分局服务承诺

为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群众工作能力与水平,积极践行“民-意主导警务”工作理念,方便人民群众到我局办理各项事宜,并对我局工作开展监督,海淀公安分局全体民-警特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

一、以维护海淀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为己任,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为全区各项事业发展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做到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公安局对社会公开承诺的计划和措施】

二、按照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办结时限,认真接待受理群众办事。对于办理事项符合法律及政策规定、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对于手续不全的,指导办事群众完备手续;依法不能办理的,向群众说明原因。做到热情周道,文明高效。

三、对群众拨打“110”、派出所值班电话或直接到公安机关值班室等窗口部门报警救助的,接案部门立即出警,并组织力量做好相关处置、救助工作。除遇交通堵塞、自然灾害或报警地址不详等特殊情况,出警民-警均要在规定时间内赶到报警求助现场。做到及时出警,依法公平、公正处警。

四、值班室、接待室、一站式办公大厅等负责接待和服务群众的窗口部门,在办公场所显要位置设立公示牌,公布民-警的照片、姓名、警号以及投诉方式等信息,以便群众开展监督。

监督电话:82519210

威信县公安局服务承诺书

我是威信县公安局副局长:白孝东。我受威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王鸿的委托,我谨代表威信县公安局,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公众作出如下服务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

遵循依法、诚信、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效率和公众满意程度为目标,把各项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置于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之下。规范行政行为,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能。

二、减少办事环节,推行优质服务

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服务承诺对办事环节和时限办结事项有明确规定的,严格按照规定办理;能够当场办结的,当场及时办理,能够减少环节、缩短时限的,尽量减少环节、缩短时限,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的,一次性告知,不让群众多跑。接待办事和来访,做到举止文明、服务到位。

三、规范收费行为,公布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要求进行收费。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及超标准、超范围收费,规范完备收费手续,所有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一律实行公开,方便群众查询监督。

四、坚持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在制定明确的服务标准的基础上,将各类行政审批及备案事项,采取登报发布、互联网上公布、印发办事指南等多种形式,公开政策规定、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理结果,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廉政建设,保证廉洁从政

决不允许工作人员吃、拿、卡、要,冷、硬、横、推、拖。窗口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公示姓名、职务、工作岗位、业务范围和投诉方式。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确保各项工作运转正常。

六、健全管理制度,保障措施落实

办事人对民-警或公安机关各部门服务不满意的,可向县公安局纪委投诉,纪委接到投诉后进行受理,认真组织调查处理,对当事民-警或部门违反服务承诺制的行为进行问责并根据造成后果情况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进行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在规定时限15个工作日内答复投诉人。

以上承诺,以上承诺,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监督。监督电话:0870-6126110

承诺人:白孝东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七日

庐山森林公安局公开服务承诺书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森林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命令和上级森林公安的规章、决定、指示;

2、依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案件管辖范围及森林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侦查庐山风景名胜区内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物资源的刑事案件,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保卫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的安全;

3、加强庐山风景名胜区内林区治安管理,维护林区的治安秩序,查处林区的治安案件和《森林法》第39、42、43、44条规定的林业行政案件;

4、协助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防火队伍建设,保卫林业生产安全;

5、指导林区联防队伍和护林组织队伍建设,提高防火、防盗能力;

6、负责森林公安队伍管理、教育、培训等建设;

7、完成庐山园林林业局、庐山公安局及其他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服务内容

打击和查处破坏森林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保护森林资源。

三、服务对象

林权单位、涉林企业。

四、服务承诺 ## 1、规范执法行为。接受群众报警举报,并以最快的速度处置;严格执行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各项规定。

2、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对民-警不作为、乱作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3、推进警务服务公开。公开办事时间、办事制度、办事程序。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主动向林权单位、涉林企业和社会各界群众通报森林公安工作情况。

4、加强廉政建设。坚持政治建警、素质建警、从严治警方针,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执行公安机关“五条禁令”和“三项禁止”。

5、健全监督举报机制。投诉电话:8282678。

以上公开承诺,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姓名:宋云军

职务:局长

联系电话:13507925055

林梓派出所 林梓派出所公开承诺书

为了转变民-警作风,加强公安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优化警务环境,提高公安机关执行力和公信力,林梓派出所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实行警务公开。凡是不涉及国家和警务工作秘密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向社会公开,增加行政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二、严格规范行政许可审批。对已经明令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不再进行审批或变相审批。对继续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向社会公开审批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项目及其标准和依据等,严格依法依规审批,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三、严格实行“四项制度”。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效能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前来办事或来电、来访的群众,由所问到的第一位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办理或协助办理有关事项,做到文明礼貌、热情服务,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推诿、拖拉等现象。所有公安行政审批和办证全面提速,在法定时限内尽量压缩审批时间,保证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将年度工作目标,重点立项工作、专项部署、领导交办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工作绩效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分事项定期公开,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评判,提升服务效能的制度。对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或出现不作为、乱作为等严重影响公安机关形象、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凡接到群众投诉举报的,公安机关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

四、优化110接处警服务。本所87838110报警电话24 小时受理公民报警、求助、投诉和咨询。接到群众报警后,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在正常情况下,以最快速度到达现场。

五、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突出整治黑恶势力、“两抢一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及治安乱点,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治安热点问题;强化治安防控工作,不断提高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全力维护我镇社会稳定。

六、强化廉政自律。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不断整肃民-警、保安队伍;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民-警树立良好警风的自觉性,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制腐-败现象和各种不正之风。

七、为群众办好事实事。积极参与抢险救灾,开展扶贫募捐、捐资助学等活动,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

2016公安政风行风承诺书
公安局对社会公开承诺的计划和措施 第七篇

公安政风行风承诺书

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服务质量,优化发展环境,深入推进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全面提升公安工作质量和水平,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郧西县公安局向全县人民做出如下郑重承诺:

一、优化服务环境,践行亲民便民。严格按照上级公安机关要求,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按照服务发展、依法行政的要求,履行好审批、许可、执法等职责。不断提高户籍办证窗口服务水平,对参加各类考试及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开辟办证绿色通道,随到随办,在节假日实行预约联系服务。推行出入境管理人性化服务,为出入境申请人提供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在办理各种证照时,实行“阳光作业”,做到“三公开”,即: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

二、强化队伍管理,树立良好警风。坚持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安部“五条禁令”、“三项纪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相关规定,不断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及时整改接处警、执法办案、窗口服务、警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受理、认真查处社会各界反映的公安机关或公安民-警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举报、投诉,对民-警违法违纪案件,不包庇、不袒护,迅速查清事实,依法依纪处理。

三、加强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严格遵守八项规定,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遵守党政机关经费管理规定,坚决杜绝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相互走访,坚决杜绝公-款旅游和参与各种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坚决杜绝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坚决杜绝利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领导班子“三重一大”议事规则。

四、接受群众监督,畅通信访渠道。坚持局领导定期接访制度,110报警服务台和局纪委、督察接受社会各界对民-警违法违纪问题和执法过程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举报投诉,并建立反馈制度。对合理诉求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以上承诺,我们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郧西县公安局行评监督电话:0719-6227171转3411或3415,受理举报邮箱:#url#,也可通过其他方式,对我局行评工作及行风建设提出宝贵意见。

郧西县纪委监察局电话:0719-6221960

郧西县纠风办监督电话:0719-6230297或18972471586;举报投诉受理邮箱:#url#

郧西县公安局

2016年5月16日

黄石市公安机关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问题整改承诺书

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 针对全市公安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自查自纠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全市公安机关将严格执行《湖北省公安机关便民利民19条》、《湖北省公安机关促进经济发展12条》、《湖北省公安机关深化服务经济促进发展八条措施》、《市公安局服务发展15项承诺》,现对存在的问题作如下整改承诺:

一、针对窗口服务单位的工作态度不够好的问题。深入开展 语言再美一点、态度再好一点、微笑再多一点、耐心再足一点、工作再细一点、程序再简一点、办事再快一点、效率再高一点等八个一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工作制度。

二、针对少数单位行政审批手续复杂的问题。开展全面清理行政许可和收费项目活动,通过下放、简化、取消、清退等措施,减少行政审批项目,彻底杜绝行政许可和收费项目中的无序、违规问题。

三、针对少数单位和民-警执法办案不够规范的问题。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执法制度,加强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案件审核把关、执法质量考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执法办案回告等监督管理机制,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一经接到群众投诉,10个工作日内予以明确答复。

四、针对少数单位和民-警接处警不够规范的问题。进一步健全110接处警工作规范,推行110再快1分钟,坚持110接处警回访制度,做到接警全回告。

五、针对少数社区民-警与社区和居民-联系和服务不够问题。进一步合理调整安排警力,切实将警力下沉到警务责任区,全面落实社区民-警每周下社区工作一至二次,每次不少于6小时,每月向社区群众报告一次工作。

六、针对公安交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立足现有条件,科学调整勤务方式,对易堵路段加派警力实施重点管控,组织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酒驾、毒驾、非法飙车及套牌车、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七、针对治安防范和黄赌毒案件和等问题。进一步强化社会面控制,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依法履行交通、消防、危险物品、大型活动的安全监管职责和对文化娱乐服务场所的治安管理职责;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百日会战等专项行动;常年开展打击禁赌扫黄专项行动,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对涉毒违法行为零容忍。

八、针对民-警违法违纪问题。严格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三项纪律和各级公安机关制订的纪律规定,凡违反者一律先停职再处理。

诚挚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对没有履行以上承诺的,我们将认真查处和整改。

投诉举报电话:123890741-110或6538845、6538843

互联网投诉举报信箱:HTTP//WWW.HSGA.GOV.CN/局长信箱

联系地址:迎宾大道38号 邮政编码:435000

市公安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公开承诺

1、严厉打击盗窃“三车”、入室盗窃、电信诈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刑事案件。破案绝对数实现同比增长5%。

2、开展警企协作活动,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社会治安问题和维护企业品牌违法犯罪问题。对妨碍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零容忍”,进行严厉打击。

3、市公安局审批的户口事项由50个工作日缩短至40个工作日,即派出所15个、分局10个和市局15个工作日内办结。

4、对省、市两级重点工程实行消防服务前移、图审前移。在规划手续不完备、申报资料不齐全的情况下,可预先对施工图进行消防设计初步审查并提出技术指导意见,申报资料补齐后正式受理。

5、简化因私办理出国(境)证照手续,群众填写一张申请表、提交一张照片、一份证明即可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地址:襄城区檀溪路特110号

邮编:441021

监督举报电话:12389 110

电子邮箱:#url#(网上公安局)

荆门市公安局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政风行风建设,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市公安局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严重暴-力、“两抢一盗”等侵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做到“露头就打,黑恶必除”;坚持开展社会治安重点整治,积极查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依法履行公安行政管理职能,保障道路畅通安全,最大限度遏制群死群伤等恶性事故发生;扎实推进街面防控网、社区防范网、内保网、技防网、物防网等社会治安动态防控体系建设,强化治安防控,不断增强群众的安全感。

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依法行政,诚实守信,文明用语,微笑服务;如实受案立案,落实案件回告制度,有效杜绝群众办事过程中“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发生,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

三、积极推进警务公开。在不违反国家秘密、警务秘密的前提下,将执法依据、权限、范围、程序、收费(处罚)标准、结果、监督途径等内容通过政府公开网、警务公开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实行“阳光执法”,接受社会监督。

四、落实便民利民措施。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实行窗口服务单位“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继续推行预约服务、流动车管所、送证上门等措施,人性化服务。

五、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文化育警、科技强警、从优待警“五警方略”,严格执行“五条禁令”、“五个严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警规警纪和廉洁自律规定,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严禁办关系案、人情案、“油水”案,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

六、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公开举报电话,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及时办理反映事项,做到受理率、办结率、实名投诉反馈率100%。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政风行风公开承诺

为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全面推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我队结合业务工作,公开承诺如下:

一、进一步推行创新机制,增强各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严格公正、公平、公开,依法处理各类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

二、严格值班备勤制度,确保警令政令畅通,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办事效率,为群众排忧解难,创优环境,服务经济建设;

三、严格推行“一站式”服务,凡在我队办证、办牌、处理交通违法的群众,如手续齐全一次办结,手续不全的告知补办内容,保证第二次办结;

四、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坚决杜绝发生“冷、硬、横、推”现象和“四难”现象,积极为民办好事、办实事;

五、实行警务公开,要依法公开工作职责,执法依据、办事程序、法定时限、收费标准、监督方式等所有能够公开的事项;

六、加强队伍管理,认真遵守公安部“五条禁令”和最近省公安厅交管局出台的杜绝公路“三乱”十五条措施,禁止发生违法违纪现象。

以上承诺,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举报电话:8223773

县公安局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

一是严惩违法犯罪。切实做到有警必接、有案速查、有恶必打,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真正有安全感。

二是重奖举报抓获。对人民群众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或现场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重奖。

三是减免收费事项。在办理人民群众涉及户籍等11项户政事项中,辖区派出所直接受理并免收工本费用。

四是增加服务时间。在户政办理窗口、出入境管理窗口和车管所,实行每月第一个周六照常办公,方便群众办事。

五是落实便民措施。认真贯彻执行“省委公安机关便民利民措施”,及时做到便民利企、服务广大民众。

六是实行警务公开。通过“平安长阳网”,及时发布警务信息,提供治安防范、服务指南等信息。

七是严格队伍管理。严守警纪警规,公安督察将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并认真查处问题、及时反馈情况。

八是提升办事效率。为群众提供“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及时办结服务”的办事通道,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宜昌市公安局点军区分局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政风行风建设,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宜昌市公安局点军区分局郑重向全市人民承诺如下:

一、严惩违法犯罪。有警必接、有案必查、黑恶必打、命案必破,确保点军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位居全省前列。

二、重奖举报抓获。对人民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或现场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市局有关奖励办法予以重奖,并对您的身份保密。

三、减免收费事项。在办理出生、死亡登记、变更民族、姓名、更正出生日期、城区内投靠直系亲属、入伍、退伍转业、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入户、劳-改释放人员入户、变更收养入户、大中专学生招生入户(含技校)等11项户政事项由辖区派出所受理,并免收工本费。

四、增加服务时间。在公安派出所户政办理窗口、市车管所花艳综合服务大楼实行每月首个周六照常办公,方便群众办事。

五、提升服务质量。为群众提供“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即时办结”服务;对手续齐全的,承诺一次性办结所有业务,当天不接待完最后一名群众不下班。

六、落实便民措施。坚决贯彻执行《湖北省公安机关便民利民十九条》、《宜昌市公安局服务经济发展服务民生二十二条措施》,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做到便民利企。

七、实行警务公开。通过“平安宜昌网”、“平安宜昌微博”、“平安宜昌微信”,及时发布警务信息,提供治安防范、服务指南等信息。

八、严格队伍管理。严守警纪警规,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杜绝吃拿卡要、冷硬横推现象。公安督察将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认真查处,7日内反馈办理情况。

以上承诺,我们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717-6672110

来信请寄:宜昌市点军区公安分局(江南大道118号)政工法制科

宜昌市公安局点军区分局

宜昌市公安局点军区分局便民利民举措

户籍业务办理

【公安局对社会公开承诺的计划和措施】

1、出生登记。持①婴儿出生医学证明;②宜昌市计划生育服务证(持外地计划生育服务证需到当地卫计部门审核);③父亲和母亲户口簿及身份证;④父母结婚证。由辖区派出所受理,当场办理(限当年出生),免工本费。

2、死亡登记。持①死亡证明书; ②户口簿及身份证。由辖区派出所受理,当场办理,免工本费。

3、城区内投靠直系亲属。持①投靠人申请;②相关直系亲属证明;③房屋产权证。由辖区派出所受理,当场办理,免工本费。

4、入伍、退伍转业。入伍注销户口:①户口簿;②入伍通知书。退伍转业办理入户:安置办介绍信或户口登记介绍信。由辖区派出所受理,当场办理,免工本费。

5、大中专毕业学生回原籍入户。持①退学、转学凭相关证明、毕业证书;②迁移证。由辖区派出所受理,当场办理,免工本费。

6、劳-改释放人员入户。持①《释放证》;②回原籍落户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证明。由辖区派出所受理,当场办理,免工本费。

7、变更民族。持①县市以上(含县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合法有效证明;②本人申请。由辖区派出所受理,县市区(分)局审批,15个工作日内办理,免工本费。

8、变更姓名。持①变更申请;②公务员、职工凭单位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准予变更证明;③在校学生凭学校准予变更证明;④18岁以下未成年人变更姓名需父母双方到场签字确认。由辖区派出所受理,县市区(分)局审批,15个工作日内办理,免工本费。

9、更正出生日期。持①变更申请;②在职人员凭单位组织、人事、劳动部门证明、个人履历表;③在校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凭《出生医学证明》。由辖区派出所受理,县市区(分)局审批,15个工作日内办理,免工本费。

10、城镇分户并户。持①房屋产权证;②结婚证;③社区居委会详细居住门牌证明。由辖区派出所受理,当场办理。

11、回国定居人员入户。持①本人申请;②出入境管理部门恢复户口证明;③原出国注销户籍证明;④《护照》。由辖区派出所受理,当场办理。

12、申领居民身份证。持本人户口簿。由辖区派出所受理,30个工作日内办理,首次申领、换领工本费20元;丢失、损坏补证40元。

13、申领临时身份证。持①本人户口簿;②在派出所申领二代证收据。由辖区县市区(分)局受理,1天内办理,工本费10元。

14、申领居住证。持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②填写《流动人口信息采集表》;③申领两年以上的,需提供劳动用工合同;④租住房屋所有人身份证明及租房合同。由居住地派出所或社区受理,派出所审核制证,5个工作日内社区发证,免工本费。

15、夫妻、父母、子女投靠入户。持①本人申请;②户口簿及身份证(省外需提交户籍证明);③被投靠人单位和社区居委会证明;④夫妻投靠需结婚证;⑤父母投靠子女需提交有效关系证明。由辖区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核,市局审批,35个工作日内办理(县、市两级审批25个工作日),免工本费。

16、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入户。持①毕业证书;②报到证、户口迁移证;③劳动用工合同或居住证明。由辖区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核,市局审批,35个工作日内办理(县、市两级审批25个工作日),免工本费。

17、购买商品房入户。持①本人申请;②户口簿和身份证(省外需提供户籍证明);③房屋产权证;④购房发票。由辖区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核,市局审批,35个工作日内办理(县、市两级审批25个工作日),免工本费。

18、“农迁农”入户。持①本人申请;②户口簿和身份证(省外需提供户籍证明);③与被投靠人关系证明;④婚迁需提交结婚证;⑤村委会证明。由辖区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核,市局审批,35个工作日内办理(县、市两级审批25个工作日),免工本费。

19、工作调动入户。持①组织、人事、劳动部门调令;②单位证明;③省外需提供户籍证明。由辖区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核,市局审批,35个工作日内办理(县、市两级审批25个工作日),免工本费。

20、录用公务员、职工入户。持①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录用通知证明;②录用单位证明;③省外需提供户籍证明。由辖区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核,市局审批,35个工作日内办理(县、市两级审批25个工作日),免工本费。

21、收养入户。持①收养人申请;②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由辖区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核,市局审批,35个工作日内办理(县、市两级审批25个工作日),免工本费。

22、大中专学校招生入户。持①学校录取通知书或学校录取证明;②户口迁移证。由辖区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核,市局审批,35个工作日内办理(县、市两级审批25个工作日),免工本费。

出入境业务办理

(一)所需材料,一次告知。公民在办理出国护照和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时,只要提交材料齐全,立即办理,10个工作日内办结;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情形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要补充的全部材料。

(二)急事急办,高效服务。公民在申办出国(境)证件时,具备下述条件之一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加急办理.首次办证5个工作日内办结,二次签注2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特别紧急的当天办结:

1、出国(境)治病、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

2、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3、出国(境)留学的开学时间临近的;

4、出国(境)参加紧急商务活动的;

5、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三)依法收费,接受监督。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不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设立意见箱,公布查询、咨询电话0717-6774285,监督电话0717-6499906,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交通管理业务办理

(一)车管业务:

1、推行三种服务方式。即“微笑、承诺、延时”服务。所有民-警和工作人员对来所办事的群众面带微笑;对手续齐全的,承诺一次性办结所有业务;当天不接待完最后一名群众不下班。

2、做到“四个坚持”。市车管所花艳综合服务大楼、东山分所、临江分所(城区交-警大队车管所除外)坚持中午不休息,对外正常办公;坚持首问责任制和退办告知程序(一次说清,二次办成,三次服务上门);坚持“限时”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坚持开展预约上门服务。

3、落实“四不”、“五办”。在群众办事接待中不说“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不要问我”;落实“手续齐全热情办,特事急事优先办,不能来所的上门办,手续暂缺的补齐办,政策不明的帮助办”。

4、每月首个周六“开门办公”。在市车管所花艳综合服务大楼办理包括机动车年检、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驾驶证换证、转入、年审等车驾管业务。

(二)事故处理:

5、实行开放式办案,落实事故处理“四公开”,即处理流程公开,事实证据公开,认定程序公开,调解处罚公开,主动接

受群众与社会监督。

6、实行首问负责制,正确引导当事人处理交通事故,同时推行事故处理“一站式”服务,确保办事群众不走冤枉路、不走回头路。

7、事故处警确保“三快”,即赶赴现场快、现场勘查快、恢复交通快。同时,轻微车损事故的当事人迅速主动撤除现场,恢复交通的,对其一般交通违法行为不予追究。

8、公开投诉电话,实行事故处理回访制度。及时了解民-警的服务态度及办案水平,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

2016公安承诺书
公安局对社会公开承诺的计划和措施 第八篇

公安承诺书

晋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是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能部门,为创新交管工作、打造阳光警务、密切警民关系、共建和-谐交通,我支队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法办事。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法律法规,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

二、公开办事内容。将相关政策、管理内容、审批条件、办事程序、办事地点、办事时限、收费项目及其标准和依据等向社会全面公开,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审批,彻底禁绝乱收费、乱罚款。

三、实行限时服务。凡审批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审批时限内办结。凡到市交-警支队办牌办照,手续齐全的一次办结;手续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补办内容,保证第二次办结。坚决做到能够一次办结的决不让群众跑第二次,能够当天办结的决不拖到第二天,特别紧急事项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四、落实便民措施。严格执行《山西省公安机关便民措施一百条》和“严格公正执法、热情文明服务”的“双九条”规定,实行首办负责制,对前来咨询、办理事项的人员,首位受理的民-警必须热情高效为其办理,并告知办结时间,坚决杜绝对群众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五、在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中:推行首问责任制和“一窗式”服务制度。业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对前来咨询、办理业务的人员,要热情接待,决不推诿拖拉、敷衍塞责、失时误事。实施一次办结制度。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当场给予办结;对手续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其须补充提交的相关材料,确保第二次办结;对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耐心说明原因;实行“值日警官制”,专门接待群众提出的各类业务咨询和反映的问题,为群众排忧解难。能当场处理的当场处理,不能当场处理的,说明原因,告知其在一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实施监督评价制度。在窗口放置满意度评价簿和意见箱,由来办事的群众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价,每月根据评价数据对工作人员进行考评;公布举报电话,方便群众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354—24297912429462。

六、在车管服务工作中:落实首问负责制。对群众前来办理车辆业务,提出的咨询、求助,民-警必须文明礼貌、耐心细致的给予解答或提供帮助,不得说“不懂”、“不知道”等推诿性的言语,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应告知其到相关窗口或部门办理,特殊情况应主动帮助联系;推行限时服务制。①注册登记:自受理之日起二日内,核发行驶证、登记证书。②变更登记: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③转移登记: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外(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④抵押登记: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抵押的内容和日期。⑤注销登记: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实行工作延时制。到下班时间时,如果窗口仍有办事群众等候,民-警必须视情办理相关业务,办结后方可下班。服务告知制。群众前来办理车辆业务,实行告知义务,将所需材料、手续及工作流程一并告知。一趟未能办结的,实行书面告知,将所需补足的材料、手续一次性告知群众,杜绝让群众跑第三次。实施上门服务制。外地投资者、外来投资企业、专业客货运输单位或有车单位申请办理车管业务,实行上门服务。建立领导接待日制度。每日有一名所领导接待群众,现场办理有关车辆业务。完善警务公开制度。推行“阳光”工程,所有民-警和职工挂牌上岗,公开所有办事程序,制作业务流程图,公开各项收费的项目、依据和标准,车辆发牌实行自编自选号,增强工作透明度。

七、在驾管服务工作中:对办理初次申领、增加准驾车型申领业务,科目一考试合格后,三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科目三考试合格后,一个工作日内制作并核发驾驶证;对办理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申领业务,换c类驾驶证(含)以下的,三个工作日内换发驾驶证;换a、b类驾驶证的,科目三考试合格后,一个工作日内制作并核发驾驶证;对办理持境外驾驶证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恢复驾驶资格业务,科目一考试合格后,一个工作日内制作并核发驾驶证;对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达到规定年龄换证、自愿降低准驾车型换证、补证、转入换证业务,手续齐全,三个工作日内换发机动车驾驶证;对办理注销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手续齐全,三个工作日内注销驾驶证;严格执行业务退办制度。对申请资料、证明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使用退办单。使用退办单必须注明退办原因和补充的资料。对不使用退办单,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或警告处分。

八、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严格依法办事。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公正、公平、公开依法处理各类交通事故。昼夜备勤处警。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白天5分钟内出警,夜间10分钟内出警。同时,认真落实“值日警官”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确保警令政令畅通;推行警务公开。民-警挂牌上岗,公开所有告知事项,公开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损害赔偿项目、标准和计算方法;公开事故认定,公开调解;对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公开证据;高效快捷服务。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简化手续,减少办事环节,节省当事人办事时间和成本,提高办事效率,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及时办理;欢迎监督举报。对民-警违反警令警规以及滥用职权、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同时,望社会各界各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九、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上述承诺、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凡群众投诉举报的,要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被群众投诉一次经查属实的,一律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被群众投诉两次以上经查属实的,一律调离执法岗位,当年公务员考核定为不称职;对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失时误事的,一律给予党政纪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一律辞退或开除,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发生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除对有关人员严肃处理外,还要如数退还乱收、乱罚、乱摊的款项。

十、严格监督检查。要加强警务督察、行风政风监督,及时发现处理民-警违反上述承诺、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真诚欢迎、谦虚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媒体、特邀监督员及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对公安交-警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关行政效率、服务质量、工作作风等情况的投诉。市交-警支队投诉电话为:0354—2421501。

县公安局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

公安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的专门机关。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的重要职能职责。为全面提升公安机关履职尽责能力和水平,着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维护公平正义的公安队伍,特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社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处理治安案件;管理特种行业;查禁违禁物品;预防犯罪;了解并掌握社会治安动态;预防和处理治安灾害事故;进行治安巡逻;发动群众参加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等工作。

二、严格执行户口管理制度,随时掌握户口动态,做好户籍管理和人口统计工作。

三、严格依法进行公开的、秘密的专门调查和运用刑事科学技术,揭露和打击刑事犯罪;运用公开管理手段、秘密力量和群众联防控制社会上的复杂场所,限制和缩小犯罪分子的活动空间;研究犯罪分子的活动规律,防范刑事犯罪活动。

四、严格依照国家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对道路、行人、车辆和驾驶人员进行管理;防止和处理交通事故;开展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

五、严格依法进行勤务活动,充分发挥巡警优势,强化执勤巡逻力度,维护辖区内的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治安案件和突发性事件;预防和制止犯罪行为;参加处置灾害性事故;维护交通秩序;接受公民报警;劝解、制止公共场所发生的民事纠纷;为社会和公民提供救助和服务等。

六、严格依法进行消防监督管理;预防、警戒和扑灭火灾;对企业专职消-防-队和群众义务消-防-队进行业务指导;向群众进行防火灭火的宣传教育。

七、严格依法对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执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充分发挥纪委督察的职能作用,预防公安民-警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以上承诺,我们真诚的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凡违反上述承诺者,一经查实,将严肃执纪问责。监督举报电话:2733707。

县公安局党委公开承诺书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坚持“命案必破、黑恶必除”,全年命案侦破率95%以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治安防控,加大巡逻力度,拓建电子监控系统,建设1-2个治安示范小区,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

三、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每个民-警进村入户全年不少于80户,倾听群众呼声,积极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

四、建设近距离服务群众平台,建成1-2个省、市优秀社区(驻村)警务室;实行警务公开,办事指南、收费项目、收费标准100%上墙并严格执行,接受群众监督。

五、强化队伍建设,全年30%民-警轮训一个月以上,进一步筑牢民-警公仆意识,提高执法水平。

六、在全局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激发党员民-警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全局民-警增强学习意识、改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承诺书附件4

道真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

我所拥有的 牌摩托车,车架号 确属本人合法取得,不是盗抢车、拼装车,如有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情况,本人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人:

身份证:

年 月 日

公安机关所队长廉政承诺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搞好本人及所在单位的廉洁自律工作,认真执行“五条禁令”和上级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更好地接受全所党员干部、群众和各级党组织的监督,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忠实履行工作职责,为县局党委分忧,努力完成自己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恪尽职守,勤奋工作。

三、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部“五条禁令”、《关于重申公安机关禁酒有关规定的通知》、《合肥市公安局民-警驾驶机动车十项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并且组织带动民-警学习并坚决执行。

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职责,在严格管好自己的基础上,管理好队伍和案件办理,不干预民-警依法办案,不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杜绝“吃、拿、卡、要”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五、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准则,不参加和支持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封建迷信活动、邪教活动;

六、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服务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决不滥用职权

七、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绝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无法拒收的立即上交组织;不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不参加服务对象提供的任何形式的娱乐、健身和旅游活动

我将遵守上述诺言并接受组织监督,如有违诺行为,愿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

*年*月*日

公安局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政风行风建设,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特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严重暴-力、“两抢一盗”等违法犯罪活动,积极查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治安热点问题。

二、积极推进警务公开。在不违反国家秘密、警务秘密的前提下,将执法依据、权限、范围、程序、收费(处罚)标准、结果、监督途径等内容一律向社会公开,实行“阳光警务”,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三、大力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改变学校周边尤其是交通秩序比较混乱的状况,优化教学育人环境。

四、扎实推进社会治安动态防控体系建设,强化治安防控,不断增强群众的安全感。

五、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文化育警、科技强警、从优待警“五警方略”,坚决杜绝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和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行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罗田县公安局

2016年9月1日

县公安局服务承诺书

我代表**公安局就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郑重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坚持首问责任制

(一)首问责任制适用于全县公安民-警(含领导干部)。

(二)服务对象到公安机关报警、求助、咨询及办公、办事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民-警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对前来(或电话)报警、报案、投诉、举报、求助、咨询、办事的群众,要热情接待、文明用语、认真负责,一律实行首问登记制度。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能办理的现场办理;不能现场办理的,要说明相关情况,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属于本单位其他部门职责,首问接待人应及时引荐到相关部门办理,若经办人(业务受理人)不在,首问接待人应主动与经办人(业务受理人)联系,若联系不上,首问接待人应先将被服务对象的有关材料收下,做好记录,随后移交给经办人(业务受理人)。

(三)咨询或办理事项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的,首问接待人要耐心解释,尽己所能给予帮助。

二、推行警务公开制

(一)警务公开主要内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和行政管理工作除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公开事项外,都要予以公开,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执法依据和制度、程序,刑事执法,行政执法,警务工作纪律。

(二)警务公开形式和办法。

1、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介和其它现代化信息传播手段公布。

2、设置公示栏,公布警务公开内容,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公安机关性质、任务、职权,宣传有关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基层单位将群众常办事项所需手续、程序、时限等印制成“警民-联系卡”、“便民卡”或“明白卡”,方便群众查询和办事。

三、实行服务承诺制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负责办理单位依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并报送省公安厅。

(二)依据《**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暂行)》,严格户口审批程序,规范户口审批手续,对公民出生日期、姓名、民族等关系重大信息原则上不予变更。有正当理由确需变更的,根据《工作规范》规定凭相关原始证件和书面申请,办理变更更正登记。

(三)严格执行有关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收费规定,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等规定,对符合法律规定,理由正当,手续齐全的公民因私出国、往来香港或澳门、赴台湾等申请,及时依法办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受理或拖延不办。

(五)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时,手续材料齐的,一次办结;手续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应补充材料,待手续材料补齐后,第二次办理完毕。

(六)提供“延时服务”。对来办事办证的群众,负责办理的单位和窗口,视当天工作量适当延长办公时间,做到当天的事情当天办结。

(七)全面做好派出所便民利民服务工作。派出所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接受群众报警、求助。设立报警点,公布报警电话,保证群众有事能同派出所及时取得联系。

四、落实限时办结制

(一)申领、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时限不超过3个月。对申办《临时身份证》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办理。

(二)对户籍变更申请手续齐全,符合规定的,派出所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县局。县局接到上报材料后经审查,对有权作出审批决定的户口申报事项,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或者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将有关材料报市公安局。

(三)对公民因私出国、往来香港或澳门、赴台湾等地申请,须在15天内办结。

(四)110报警服务台24小时受理群众报警、求助。凡危及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紧急报警求助,公安民-警在接到处警指令后,消防武警、巡警在1分钟内出警,交-警、派出所民-警和其他处警警种在2分钟内出警,并按城区5分钟内,农村20分钟内及边远地区派出所第一时间内的规定赶到现场。对其他非紧急报警求助和投诉、处警要视情尽快处理。

(五)执行上级各项重大决策,应当及时部署和落实。不需要制定具体方案的,要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需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制定工作计划,并向上级发文机关报告,对请示性事项要及时研究处理,作出明确答复,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六)对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的办结时限,按照警务公开的时限按时办结。

(七)办理信访事项,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办结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五、严格责任追究制

对违反首问责任制、警务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的,视其情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一)行为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理:

1、故意导致违反上述制度行为发生的;

2、拒绝纠正违反上述制度行为,或相同过错重复发生的;

3、干扰、阻碍对违反制度行为进行调查的;

4、对控告人、检举人、投诉人打击报复的。

(二)对情节轻微、造成损害后果或影响较小的直接责任人员分别予以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限期整改、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停职离岗处分。

(三)对情节严重、造成损害后果严重或影响较大的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或降级处分;对负领导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投诉举报电话:

以上承诺,敬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承诺不能兑现,我将负主要领导责任,接受组织问责处理。

承诺人:

公安交-警服务承诺书

为进一步推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提高公安机关为民服务水平,增强群众安全感,提升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代表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向全社会承诺如下:

一、依法行政,优质服务。在公安机关全面推行优质服务承诺,依法规范服务行为。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全市公安窗口服务单位全面推行“六公开”,即公开服务事项、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工作流程、公开办结时限、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督方式,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对不履行职责、乱作为的党员民-警进行责任追究。

二、依法履职,打击犯罪。依法履行公安职责,严厉打击黑恶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严厉整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强化校园安全保卫,不发生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严重事件,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三、警务公开,接受监督。把行政执法的依据、权限、范围、程序、监督途径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认真执行公开听证、案件回告等制度,推行“阳光警务”和“警务公开”,做到文明执法和热情服务。

四、从严治警,令行禁止。持之以恒地抓好“五条禁令”、“全省政法机关执法问责六条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旗帜鲜明地整治和预防执-法-犯-法、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并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五、推行“一站式服务”,最大限度的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户政、车管所、出入境办证大厅等窗口单位及时受理人民群众的申请,能够一次性办理的事项当场办结,不能一次性办理的事项一次性告知其需要补充的问题,争取第二次办结,不让群众多跑腿。开通申请人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绿色通道,法定节假日确需办理相关证件的,实行预约办证制度。

六、推行“高峰站点、平峰走线”交通管理模式,最大限度解决城区交通拥堵问题。将可用警力最大限度地部署在街面上,确保见警率和管事率。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在高峰站点平峰走线的勤务模式下,对堵点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定时。事故民-警实行24小时驻队备勤制,快速处理路面交通事故。加大对行车秩序和停车秩序的综合整治,把人为因素导致的拥堵最大限度地降低。

七、深入开展“四进四访”、“警民恳谈”“千人问卷大测评”等开门评警活动,建立健全走访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自觉接受群众评议监督。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反映的问题,逐一整改,逐一反馈。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

201x年x月x日

汉川市公安局履职尽责公开承诺

为进一步增强公安机关履职尽责能力和水平,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汉川市公安局向全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1、深入推行“110再快1分钟”,提高街面见警率,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2、深入推进打黑除恶,持续开展打击“盗抢骗”,“缉毒禁赌扫黄”等专项行动。

3、对“三堵五闹”违法人员实行“零容忍”,坚决打击处理到位。

4、落实小型汽车驾驶员考试“异地驾考”,本省级机动车(不包括大型客车、校车)“异地检车”,完善交管信息预警服务。

5、“96119”消防安全服务热线24小时受理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不断提高灭火救援能力,快速有效处置。

6、2016年前全面消除户口居民身份证错、重、假问题;进一步落实《湖北省依法登记出生人口十二条规定》,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出生登记手续。

7、对出国(出境)奔丧、治疗重病、处理境外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提供办证“绿色通道”服务。

8、看守所建立电话预约等律师会见平台,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权。

9、加强案件监督管理,提高执法办案质量,严防冤假错案发生。

10、依法依纪从严治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法违纪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

诚挚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投诉举报电话:0712-8382162110

建始县公安局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优化发展环境,深入推进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全面提升公安工作质量和水平,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建始县公安局向全县人民做出如下郑重承诺:

一、强化打击、严密防控,维护全县治安稳定。深入开展打黑除恶、反盗打抢、查赌禁毒等专项整治行动,及时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对中心城区和重点部位开展治安巡逻,提高见警率,切实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和消防监督管理,预防减少重特大交通、火灾事故。

二、优化服务环境,践行亲民便民。坚决执行各项利民惠民政策,不断提高窗口服务水平,在办理各种证照时,实行“阳光作业”,做到: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理状态、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一律公开。

三、公开、公正执法。对接处警、案件办理实行100%回告,执法依据、裁量标准、办案流程100%公开。

四、强化队伍管理,树立良好警风。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纪律作风整顿,坚持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安部“五条禁令”、“三项纪律”等规定,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及时整改接处警、执法办案、窗口服务、警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五、加强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遵守党政机关经费管理规定,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问责追究,对挥霍浪费公-款、私设“小金库”、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法违纪行为一律依纪依规严肃查处。

六、开门评警,实行有奖举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行评代表和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受理、认真查处社会各界反映的公安机关或公安民-警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举报、投诉,对经查证属实的举报给予举报人一定物质奖励。对民-警违法违纪案件,不包庇、不袒护,迅速查清事实,依法依纪处理。

以上承诺,我们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上述承诺落实不到位的欢迎投诉举报。

建始县公安局行评监督电话:0718-3232016

建始县纠风办监督电话:0718-3230172

举报投诉受理邮箱:2818519725 @#url#

也可通过其他方式,对我局政风行风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建始县公安局

2016年6月17日

2016公安服务承诺书
公安局对社会公开承诺的计划和措施 第九篇

公安服务承诺书

我代表**公安局就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郑重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坚持首问责任制

(一)首问责任制适用于全县公安民-警(含领导干部)。

(二)服务对象到公安机关报警、求助、咨询及办公、办事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民-警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对前来(或电话)报警、报案、投诉、举报、求助、咨询、办事的群众,要热情接待、文明用语、认真负责,一律实行首问登记制度。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能办理的现场办理;不能现场办理的,要说明相关情况,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属于本单位其他部门职责,首问接待人应及时引荐到相关部门办理,若经办人(业务受理人)不在,首问接待人应主动与经办人(业务受理人)联系,若联系不上,首问接待人应先将被服务对象的有关材料收下,做好记录,随后移交给经办人(业务受理人)。

(三)咨询或办理事项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的,首问接待人要耐心解释,尽己所能给予帮助。

二、推行警务公开制

(一)警务公开主要内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和行政管理工作除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公开事项外,都要予以公开,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执法依据和制度、程序,刑事执法,行政执法,警务工作纪律。

(二)警务公开形式和办法。

1、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介和其它现代化信息传播手段公布。

2、设置公示栏,公布警务公开内容,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公安机关性质、任务、职权,宣传有关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基层单位将群众常办事项所需手续、程序、时限等印制成“警民-联系卡”、“便民卡”或“明白卡”,方便群众查询和办事。

三、实行服务承诺制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负责办理单位依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并报送省公安厅。

【公安局对社会公开承诺的计划和措施】

(二)依据《**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暂行)》,严格户口审批程序,规范户口审批手续,对公民出生日期、姓名、民族等关系重大信息原则上不予变更。有正当理由确需变更的,根据《工作规范》规定凭相关原始证件和书面申请,办理变更更正登记。

(三)严格执行有关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收费规定,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等规定,对符合法律规定,理由正当,手续齐全的公民因私出国、往来香港或澳门、赴台湾等申请,及时依法办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受理或拖延不办。

(五)办理相关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时,手续材料齐的,一次办结;手续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应补充材料,待手续材料补齐后,第二次办理完毕。

(六)提供“延时服务”。对来办事办证的群众,负责办理的单位和窗口,视当天工作量适当延长办公时间,做到当天的事情当天办结。

(七)全面做好派出所便民利民服务工作。派出所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接受群众报警、求助。设立报警点,公布报警电话,保证群众有事能同派出所及时取得联系。

四、落实限时办结制

(一)申领、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时限不超过3个月。对申办《临时身份证》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办理。

(二)对户籍变更申请手续齐全,符合规定的,派出所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县局。县局接到上报材料后经审查,对有权作出审批决定的户口申报事项,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或者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将有关材料报市公安局。

(三)对公民因私出国、往来香港或澳门、赴台湾等地申请,须在15天内办结。

(四)110报警服务台24小时受理群众报警、求助。凡危及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紧急报警求助,公安民-警在接到处警指令后,消防武警、巡警在1分钟内出警,交-警、派出所民-警和其他处警警种在2分钟内出警,并按城区5分钟内,农村20分钟内及边远地区派出所第一时间内的规定赶到现场。对其他非紧急报警求助和投诉、处警要视情尽快处理。

(五)执行上级各项重大决策,应当及时部署和落实。不需要制定具体方案的,要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需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制定工作计划,并向上级发文机关报告,对请示性事项要及时研究处理,作出明确答复,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六)对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的办结时限,按照警务公开的时限按时办结。

(七)办理信访事项,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办结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五、严格责任追究制

对违反首问责任制、警务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的,视其情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一)行为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理:

1、故意导致违反上述制度行为发生的;

2、拒绝纠正违反上述制度行为,或相同过错重复发生的;

3、干扰、阻碍对违反制度行为进行调查的;

4、对控告人、检举人、投诉人打击报复的。

(二)对情节轻微、造成损害后果或影响较小的直接责任人员分别予以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限期整改、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停职离岗处分。

(三)对情节严重、造成损害后果严重或影响较大的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或降级处分;对负领导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投诉举报电话:

以上承诺,敬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承诺不能兑现,我将负主要领导责任,接受组织问责处理。

承诺人:

威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服务承诺书

我是威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高宏彪。我谨代表威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公众作如下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

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办理机动车、驾驶人业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等公安交通管理业务,遵循依法、便民、公开高效的工作原则,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二、减少办事环节,推行优质服务。

公开办事制度,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限,方便服务对象,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优化公安交-警部门的服务环境。

三、规范收费行为,公布收费标准。

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格按照批准公布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及超标准、超范围收费,规范完备收费手续,所有收费项目及标准一律公开,方便群众查询监督。

四、坚持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制定明确的服务标准,健全政务公开机制,主动公开交-警部门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结时限,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信息公开连接,提高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廉政建设,保证廉洁从政。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云南省领导干部廉政建设若干规定》等党风廉政相关规定,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长抓不懈。努力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保证公安交-警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确保措施落实。

六、健全管理制度,保障措施落实。

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机制与责任追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工作措施的落实和服务承诺的兑现。

以上承诺,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870-6121458 0870-6121346

承诺人:高宏彪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治安大队公开服务承诺书

一、主要职能

组织、指导、实施人口、危险物品、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治安管理;组织、指导派出所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办理治安部门管辖的案件工作;负责全区居民身份证的制作、管理工作。

二、服务内容

依法实施治安行政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二、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基层科所队。

三、服务承诺

(一)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着力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二)大力优化社会治安环境。组织开展重点工程、企业、学校周边治安秩序等专项整治,为信州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三)强化企业和重点工程的安全保卫。切实帮助企业和重点工程解决治安保卫方面的突出问题,坚决打击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和重点工程建设违法犯罪行为,

(四)规范治安执法行为,进一步抓好案件办理工作。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五)向社会承诺做到“一次告知、二次办结”的工作制度,凡符合入户条件的当场予以办理。对于材料不齐,不能一次性办结的,要当场告知。当事人补齐材料后第二次来窗口一次办结。

(六)落实“首接负责”制度。对前往户政窗口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的群众,严格按照“谁首接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办事不推诿,服务不扯皮。

(七)将临时身份证办理下放到派出所,实行临时身份证由派出所“一站式”办理。

四、主要负责人姓名、办公电话、手机、从政格言

大队长:张琨电话:0793-8323061、13907935880

从政格言:执法为民,立警为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五、联络人姓名和电话

联络人:过红燕电话:0793-8323063、13970305052

公安局交-警大队服务承诺

为进一步优化我旗投资环境,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更好地服务群众,密切警民关系,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我大队郑重向社会宣布以下十八项服务承诺:

一、交-警大队设值日警官,负责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值日警官实行首问负责制,对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热情接待,认真查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不能当场解答的问题和无法当场办结的投诉,首次接待的值日警官要继续跟进,直至办结。

二、坚持24小时值班备勤,做到有警必接、接警必出、出警必处、处警必快。接到出警指令后,保证白天在5分钟内出警,夜间在10分钟内出警。

三、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公开、公正、便民、效率的原则。

四、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实行“阳光作业”,公开法律法规、公开办案程序、公开事故证据、公开责任认定、提高透明度,严格依法公正办案。一般程序交通事故案件,在十个工作日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尽量以建议程序处理财产损失事故,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方便办事群众。

五、对交通事故中的暂扣车辆及时登记上册,妥善加以保管,事故处理程序结束后及时返还。

六、与医院、消防部门沟通、协调,为道路交通事故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开辟绿色通道,及时救治伤员、迅速排出各类相关闲情。

七、对路面交通秩序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批评教育为主,不扣车,不扣证,不罚款;对一般交通违法行为经批评教育后能积极消除安全隐患的,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加强学生上、放学交通流量高峰时间路面巡逻和交通疏导。

八、违法处里室将机动车违法信息除电视公告之外,开通电话查询业务。

九、车管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办理各项车管业务,不徇私情。

十、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四难”现象,礼貌待人。

十一、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过户转出、转入从受理之日起,符合规定手续齐全,合法有效的,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十二、机动车驾驶证检验、换证符合规定的,当日内办理完毕。

十三、驾驶员考试严格按照《考试办法》的规定,坚持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十四、每个业务岗位在受理业务时,对不符合规定或手续不齐全的,一律开具《退办单》并注明退办原因。

十五、对逾期未检验的车辆,逾期未换证或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驾驶人,于检验、审验、换证有效期满后的一个月,通过旗电台、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公告。

十六、坚持警务公开制度,做到各种办事程序、规定及收费项目、标准全部上墙公布,严格收费标准,杜绝乱收费。

十七、交-警大队向重点中小学派校外辅导员无偿服务,协助他们抓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法制教育。偏远地区的中小学如上“交通安全法制教育”课程,可与旗交-警大队联系,在约定的时间内保证上门无常服务,形成家庭、学校、交-警三位一体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进一步提高全旗中小学生的受教育率,拓宽交通安全教育的覆盖面。

十八、加强廉洁自律建设,健全责任追究倒查制度。交通民-警在执勤执法过程中,有执法不文明、不规范、违法乱纪行为的,欢迎举报,一律查清原因,从严处理。举报电话0482-6122798

宜丰县公安局公开服务承诺书 一、主要职能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户籍、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服务内容

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期盼、最迫切、最关心的民生问题,在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消防管理等方面做好服务。

三、服务对象

人民群众、企业。

四、服务承诺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有效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依法查处行政违法行为。

(二)提高预防违法犯罪能力。加大网格化巡逻密度,提高群众见警率,主动预防各类案件发生。

(三)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

(四)强化治安安全管理。坚决整治治安复杂地区、部位、场所,扫除社会丑恶现象,加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五)加强法制宣教。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不断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制观念。

(六)坚持和完善领导接待日、领导包案、下访等措施,畅通民生通道。

(七)坚持警务公开。凡不属于保密范围的有关政策规定、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和办事结果等警务事项,均向社会公开。

(八)强化民-警队伍教育管理。严守“五条禁令”,做到文明执勤、文明办案、公正执法。

监督电话:0795-2769606或直接拨打110。

五、主要负责人:

副县长、公安局长 周晓明

办公电话:0795-2760999

从政格言:理性 平和、文明

六、联络员:

督察大队长 吴泉兴

办公电话:0795-2769606 手机:13707004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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