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工作计划 > 制定和组织人口计生实施方案

制定和组织人口计生实施方案

2016-11-30 11:21:0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制定和组织人口计生实施方案(共9篇)2012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丰发[2012] 号中共澄迈县大丰镇委员会 澄迈县大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澄迈县大丰镇2012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作业区(热作区)、场直属各单位、各科室:《澄迈县大丰镇2012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方案》已经镇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制定和组织人口计生实施方案》,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2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
制定和组织人口计生实施方案 第一篇

丰发[2012] 号

中共澄迈县大丰镇委员会 澄迈县大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澄迈县大丰镇2012年人口与计划生育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作业区(热作区)、场直属各单位、各科室:

《澄迈县大丰镇2012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方案》已经镇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澄迈县大丰镇委员会

澄迈县大丰镇人民政府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澄迈县大丰镇党政办公室 2012年2月22日印

(共印35份)

澄迈县大丰镇

2012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完成澄迈县委、县政府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确保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首要任务,以人为本、优质服务,以控制多胎生育,治理人口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和流动人口管理为重点,扎实开展工作,全面完成澄迈县委、县政府2012年度计划生育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规定的各项指标,推动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紧紧围绕争先进单位的目标,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我镇的人口控制计划和各项工作指标,全镇年末确保出生人口率控制在14.5‰以内,出生人口性别比118以内。符合法定生育率提高到93%以上,当年结扎率达75%以上,纯女户结扎对象放置吉妮环落实避孕节育率达70%以上,长效避孕节育率达85%以上,人口统计准确率要达98%以上,孕情掌握确保3个月内孕情掌握率68%以上,6个月孕情掌握率80%,流动人口建档率要达到98%以上,流动人口查证验

证率要达98%以上,流动人口流入持证率要达78%以上,流动人口流出办证率要达70%以上。

三、工作安排和时间要求

全年工作分为动员部置,组织实施、整理总结、考核评估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0月至2012年3月)

召开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动员大会,对2011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各作业区相关单位与镇委、镇政府签订2012年目标管理责任书,全面部署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3月1日—9月20日)

1、统一思想,组织全镇性的,以抓结扎措施落实为主的集中服务活动。各单位要把未落实结扎措施的对象,特别是有男有女户结扎对象列为重点对象,建立管理责任花名册,把任务分解到镇领导班子、包点科室和作业区、村(队)干部实行专人负责,做到应扎尽扎,对于女方不能结扎的动员男方结扎,或女方放置吉妮环,对于流出去的结扎对象要掌握流入地的详细地址,做好跟踪服务,做到应扎尽扎,确保当年结扎率达75%以上,杜绝多孩生育。

2、为了进一步提高长效避孕节育率,推广和应用吉妮环,鼓励未落实节育措施的纯女户落实放置吉妮环的落实率达50%以上,各单位在认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狠抓落实。

3、加强孕前管理,确保3个月内孕情掌握率达60%以上;6个月孕情掌握率达80%,出生实名登记掌握率达100%。

(1)确定查环查孕对象,3月底前各单位要全面准确地掌握本单位所有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新婚,一孩和二孩以上没有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的情况,建立健全管理花名册。

(2)开展查环查孕工作,全年查环查孕不少于4次,每季度不少一次。通过查环查孕,发现符合法定怀孕的要实行跟踪服务,确保生下来。不符合法定怀孕的对象的要采取补救措施,进行引产或人流,杜绝多孩出生。

4、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1)认真掌握孕情,做好孕情跟踪管理和服务,动员到医院分娩及实名登记申报。

(2)严厉打击“两非”行为,严禁人为的胎儿性别B超鉴定,坚决执行凭证引产制度。镇政府设立举报电话:67518333,对举报者查实后 进行奖励5000元,对“两非”行为及弱、弃、残害女婴等情况,坚决查处,严惩不贷。

5、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

(1)各单位在4月底前,要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档案,掌握流动人口,流入和流出的情况,特别是流入和流出的已婚育龄妇女建档率要达98%以上。

(2)开展查验办证服务活动,确保查证验证率达98%以上,对流入持证率要达78%以上,对流出的已婚育龄妇女,办证率要达70%以上,对没有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要列入重点管理对象,跟踪服务管理,建立管理档案、定期进行孕情检查,动员办理婚育证明,办

证率达70%以上。

(3)加大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力度,流动人口必须做到“六个一”,留下一个通讯录,掌握流入现居住一个详细地址,落实一项节育措施,每季度进行一次孕情检查反馈,建立一个完整管理档案,办理一个流动人口婚孕证明,每季度进行一次信息交流。

6、加强宣传教育力度

(1)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为切入点和“关爱女孩”行动等宣传访谈活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育龄群众学习中央的《决定》精神和人口基础知识二次讲座,在群众中宣传《决定》精神使中央《决定》的主要精神深入人心。

(2)开展宣传访谈活动(每季度一次),访谈对象主要是新婚户、一孩户、孕产户、结扎户、计生困难户,访谈率要达到100%,并建立访谈记录档案。

(3)要在“世界人口日”、“世界艾滋病纪念日”、“男性健康日”举行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品,营造社会舆论氛围,切实开展计划生育“三下乡”活动。

(4),巩固校园人口计生文化建设,开展青春期宣传教育,举办一场中学生知识讲座。

(5)全面清理优化户外宣传环境。镇政府所在地建有人口计生宣传一条街,在主要交通路口、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段竖立起大型的人口计生宣传牌,全面规范人口计生宣传“三栏”内容和宣传标语。

7、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确保完成县下达我镇的征收任务。各

2013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制定和组织人口计生实施方案 第二篇

元兴乡2013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乡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先导作用,不断营造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环境氛围,为我乡创建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先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宣传贯彻中央《决定》精神为主线,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工作思路,加强新型婚育文化阵地建设,突出载体创新,积极调动各方面力量,权利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上台阶。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首位意识,构建大宣传、大联合的工作格局

1、广泛学习宣传《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深入开展有重点、分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积极创建人口文化建设示范村。

2、切实强化新闻媒体宣传和社会宣传,努力营造人口计生工作的良好环境。要围绕全镇人口计生中心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好人口计生新闻宣传,做好对重大活动和工作动态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人口计生工作的新经验、新做法。充分发挥各级计生网络的宣传阵地作用,认真落实人口报刊、宣传品制作和发放工作,切实提高宣传效果。

3、整合社会资源,积极融入到社会打宣传的各方面。要针对群众对生育文化需求的新期待,把人口计生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融入到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建设、社区建设中,作为镇村(居)文明的重要内容;

(二)突出服务关怀,抓好宣传重点

1、强化“五期”教育知识宣传。依托人口计生宣传、服务阵地,按照不同人群的需求,开展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知识宣传。要把加强婚检教育、预防出生缺陷和0-3岁婴幼儿家庭宣传作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切入点,切实提高宣传效果。

2、高度重视对重点人群的宣传。认真做好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和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强化对有生育意愿的已婚育龄夫妇的宣传教育,防范违法生育行为的发生。

3、加强对流动人口宣传。要多形式宣传贯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切实落实流入地、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工作职责和流出人口应履行的义务,对流出人员要通过为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正确引导流出人口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婚育观,自觉规范自己的生育行为;对流入人员要通过落实现居住地管理,使宣传指导、培训服务、督促落实“三到位”,以真正实现对流动人口的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

4、通过对村(居)两委成员的宣传,为落实村(居)为主

工作机制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全面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进程。

(三)创新宣传载体,推动生育文化发展

1、以重大纪念日、活动日为载体,抓好主题宣传。坚持把人口计生“一法三规”的宣传贯彻于计生宣教工作的全过程。重点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学习宣传培训工作。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展牌、发放宣传品、现场咨询等形式广泛宣传计生相关法律法规。

2、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载体,推动关爱女孩行动广泛深入开展。部署和启动新阶段“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积极推进新型家庭文化建设,努力建设以“婚育文明、性别平等,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家庭幸福”为主要内容的家庭人口文化,引导家庭积极健康、负责人的婚育行为,切实强化领导,落实部门职责,建立健全“党政领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强化云清跟踪管理,晚上政策内孕14周以上无出生个案汇审和月报告制度,规范查处程序,加强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品管理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两非”行为。规范落实实名登记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应用PIS系统,不断完善出生实名登记长效工作机制。

3、计生办、站要及时更新交通要到的宣传标语,在各村组

建设多个宣传栏,并自制宣传品发放。

三、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强化领导。牢固树立宣传教育的首位意识,真正把建立“以宣传教育为先导”的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落到实处。

(二)协同配合,落实这人。宣传、教育、文化、人口计生、共青团等单位部门密切配合,大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人口文化活动。党委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组织、协调作用,将人口计生宣传纳入宣传工作总体安排,落实各项工作责任。

(三)立足实际,用于创新。计生宣传工作内容多,涉及面广,要在全面抓的同时,突出重点,要善于学习借鉴其他地方的好经验,好做法,创造新鲜活泼的宣传形式,创新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内容,扩大宣传效益,改变工作面貌。要注重经验交流和信息反馈,及时做好蚊子信息、音像资料收集工作。

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
制定和组织人口计生实施方案 第三篇

2011年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实 施 方 案

各村(居)党(总)支部、村(居)委会,镇属各站所:

为了进一步夯实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努力实现人口计生工作的重心下移,建立“村(居)为主经常抓”的工作机制,力促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在村(居)得到全面落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个提升、三个降低”的总体目标,充分发挥“村(居)为主经常抓”工作机制的作用,切实加强村(居)人口计生工作的目标考核,对村(居)人口计生工作实行“月评分、月通报、月调度、季考核、季兑现、年总评、年表彰”的工作机制。通过对村(居)计生工作的考核及村(居)干部个案奖惩的工作措施,把村(居)干部推到计生工作第一线,使我镇人口计生工作步入经常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

二、组织机构和考评方式

1、镇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负责对村(居)考核考评工作。农村计生办和城区计生办具体负责真实、准确全面提供每月每季度任务完成情况,各村(居)新婚、出生等信息上报情况,驻村(居)干部负责指导村(居)的人口计生工作,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核查村(居)上报的全员人口信息的准确性,为镇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对村(居)的考核考评工作提供依据以及了解村(居)基层基础建设开展等情况。

1

2、考核方式分两种:一是结合平时数据和年终考核评定数据对村(居)进行考核,设定先进单位三个村、一个居委会,设定重点管理村(居)各一个(一票否决村除外);二是每月对各村(居)的计划生育情况进行调度,发通报。每季度根据考核个案对村(居)干部进行排位并实行奖罚兑现。

三、工作职责

1、村(居)两委干部工作职责

(1) 责任区环孕检对象督促落实工作;

(2) 责任区孕情跟踪工作;

(3) 责任区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工作;

(4) 责任区计生信息收集工作;

(5) 责任区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以及宣传品的发放;

(6) 责任区外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7) 责任区全员信息采集准确,无错报、漏报、瞒报;

(8) 带头并督促落实亲属实行计划生育;

(9) 责任区涉及人口计划生育的其它各项工作。

2、村(居)计生专干工作职责

(1) 在村(居)两委的领导下,做好《生育服务证》或《生殖保健服务证》的申请、送证工作,及时准确地向镇计生办提供本村(居)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

(2) 协助村(居)两委干部向广大育龄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人口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科学知识,负责所在村(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3) 协助村(居)两委干部做好本村(居)计划生育手术对象的落实与随访工作,做好育龄妇女的孕情监测,孕产期跟踪服务保健工作;

(4) 对计划生育家庭符合优惠政策享受对象的调查摸底等工作;

2

(5) 负责本村(居)避孕药具发放及随访工作;

(6) 指导本村(居)计生协会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工作;

(7) 每月定期召开中心户长例会;

(8) 做好责任区的计划生育各项工作;

(9) 完成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业务工作。

四、考核内容

考核实行对村(居)工作考核千分制,设达标分700分,对村(居)干部个案考核百分制

(一) 对村(居)工作的考核

1、基层基础工作50分

2、信息准确率200分

3、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环孕检和优质服务工作450分

4、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150分

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100分

6、计划生育协会及利益导向工作50分。

五、考核奖惩办法

(一) 对村(居)干部的考核100分

1、节育措施的落实40分。

2、社会抚养费的征收30分。

3、信息上报20分。

4、环孕检工作10分。

村(居)书记、主任、计生专干是村(居)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负责人,也是具体责任人,实行村干部包责任区,包干区域必须达到“六无一全部”,即:无连续两季未参检对象、期内无多孩超生、无未落实节育措施二孩以上对象、期内无“四术”新欠帐、期内无漏报出生、期内无漏管重点对象、期内农村一女户生育二孩的全部办理《再生一胎生育证》。对包干责任 3

区未达到“六无一全部”目标的,对责任人均按个案追究相应责任。以“人帮人”工作责任机制为平台,落实村(居)干部的责任,强化过程考核,根据工作完成情况的好坏,对责任区干部实行个案考核与经济奖惩相结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甚至予以免职处理的责任考核体系。

1、奖励

(1) 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年终设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村3名,第一名奖励2000元、第二名1500元、第三名1000元,居委会第一名奖励1500元;年度考核评比中,总分排名第一、第二、第三的责任区干部和驻村干部分别给予奖励600元、300元、200元。

(2) 对年度内完成1例二女户结扎手术的,由镇财政奖励落实人1000元,奖励村(居)1000元;同时作为评先评优的基本条件。

(3) 在季度考核兑现时对排位前三名的村(居)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500元,对排位前三名的村(居)干部分别奖励500元、300元、200元。在季度考核中平均得分85分以上且排位全镇前三名的驻村(居)干部、村(居)干部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对达到70分以上的驻村(居)干部、村(居)干部奖励100元。

(4) 凡落实1例政策外怀孕补救措施的奖励责任人30元;

(5) 环孕检管理,凡重点服务对象必须在(2、5、8、11月)参加环孕检,最迟时限为每个季度环孕检月的30日止。没有外出的重点服务对象必须在环孕检月的20日前到位,外出务工对象必须在环孕检月的30日前寄回环孕检证明,季度环孕检率达到95%以上的村给予奖励1000元,包责任区干部各奖励300元;

(6) 凡采取节育措施及时的,既生育一孩后42-90天内上环,生育二孩后60天结扎的每例对村(居)责任区干部奖励上 4

环20元/例,结扎50元/例。达不到及时率的节育措施落实,奖励上环10元/例,结扎20元/例;

(7) 城区各居委会对责任区“以房管人”机制进行单项考核,所包责任区无漏登、漏管对象的奖励所包责任区干部500元;

(8) 对流入人口做到查验婚育证达100%的,奖励责任区干部200元;

(9) 所包责任区当年无政策外生育、无节育手术欠帐,无统计误差且环孕检率达90%以上的,奖励责任区村(居)干部1000元;【制定和组织人口计生实施方案】

(10) 在省、市、县、镇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考评中无统计误差,分别奖励2000元、1000元、500元、300元;

(11) 所包责任区全员人口信息采集准确的,奖励责任区干部300元;

(12) 在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整治工作中,为“两非”案件提供有价值线索的,一经查实,每例奖励1000元;【制定和组织人口计生实施方案】

(13) 对完成1例“名人富人”计划外生育征收的社会抚养费10万元以上个案的村(居)奖励5000元,年终目标考核加30分。

2、处罚

(1) 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排全镇倒数第一且考核分未达700分达标分的村(居)实行“重点管理”,村(居)书记、主任降职,村(居)计生专干停职,并对该村(居)实行三个月整改,整改验收到位后方可恢复原职,整改仍不合格的村(居)书记、主任免职或依法罢免,村(居)计生专干解聘;

(2) 对年度内未落实二女户结扎的村(居)取消年终综合考评评先评优的资格。

(3) 在季度考核兑现时,对排位后三名的村(居)分别罚款1000元、800元、500元,对排位后三名的村(居)干部分别罚款500元。对连续二次排位后五名的村(居)干部除罚款外,镇 5

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实施方案
制定和组织人口计生实施方案 第四篇

为推进六龙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活动

健康深入发展,按照《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市委的《实施意见》精神,坚持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基层协会的优势,实行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万村(居)示范活动”,使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网络和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强,村(居)自治制度不断完善,自治能力显著提高,在全市范围内培育、树立一批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促进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长效机制建

设,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自主、自愿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工作任务

(一)制定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规章

制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计划生育村民公约或自治章程,并得到大多数村民的认可,体现村民的意志。总结推广计划生育合同管理的有效模式,村民知情自愿与村民委员会签订计划生育合同或协议,其内容合法、合理、互约,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对等,不得违法增加群众的义务,禁止设定违法的收费、保证金和罚款项目。加强合同管理的监督检查,使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大幅度提高。

(二)加强村(居)组织网络和阵地建设

建立健全适应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自治规范要求的基

层组织网络,通过民主选举,健全村(居)协会领导班子,推进村(居)专(兼)职人员队伍与村(居)计生协干部队伍一体化,建立村(居)两委负总责,协会当骨干,家庭为中心,群众做主人的自治组织,使计生协会成为群众自治的主要组织载体。按照协会“五有”(既有活动场所、有活动制度、有宣传队伍、有文体器材、有服务项目)标准,建立健全村(居)协会会员活动室、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室、人口婚育学校等阵地。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自我服务管理模式。

积极探索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三级联

创”活动。“三级联创”活动就是把以村为主体的创先活动,向上延伸到乡(镇)级协会,开展创先进乡镇协会活动;向下延伸到协会小组,开展创“五好协会小组”活动。实现上

下联动,三级联创,形成乡、村、组相互促进,整体提高的工作格局。

(三)发挥宣传倡导作用,有效推进生育关怀行动

【制定和组织人口计生实施方案】

村级协会组织要采取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的形式,持续广泛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服务活动,总结宣传先进经验和典型,使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启迪,打牢群众自治的思想基础,引导群众自觉参与。育龄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生殖健康等知识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会员对协会章程、村规民约、群众自治活动等基本内容知晓率达到90%以上。村级协会组织要协调各方力量,整合社会资源,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开展以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帮扶救助活动为重点的生育关怀行动,进一步增强计生协会的凝聚力。

(四)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提升依法服务管理水平

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监督的计划生育事项,定期公开再生育指标申报审批、违法生育处理、“三项制度”落实等情况,公开人口计生相关政策法规、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办事规则与程序以及工作纪律等内容。要有村(居)民能及时反映问题诉求和妥当处理问题的各种渠道,如维权举报电话、阳光服务热线等,同时做好保护群众隐私工作。通过万村(居)示范活动的健康开展,使大多数育龄群众能参与民主评议本村计划生育工作,确保

村民公约或自治章程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得到落实,保护计划生育个人和家庭的权益。村级没有因计划生育问题引起的村民集体上访和严重违法事件,没有违法收费和罚款,没有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无溺、弃女婴事件,无大月份引产,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达到95%,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5%。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的顺利开展,市上成立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协会),领导小组各成员科室结合本科室工作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并参与督查和评估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杜学宝 市人口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郑茂萍 市人口委副主任、计生协副会长

安 平 市人口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党建华 市人口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郑岳邦 市人口委规划统计科科长

王立志 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站站长

李永春 市人口委流动人口管理科科长

安淑琴 市人口委政策法规宣传科科长

马 军 市人口委办公室副主任

【制定和组织人口计生实施方案】

吕晓燕 市计划生育协会干部

各县(区)人口委、计生协会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由主要领导牵头,组织领导本地“万村(居)示范活动”的实施,并按照省市统一要求,加强工作的统筹协调,明确职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制定活动规划

各县(区)人口委、计生协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县(区)示范活动的整体工作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制定评估要求与程序,完善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相关政策和规范,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落实工作经费,切实把示范活动做实做细。各级计划生育协会负责组织实施,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积极开展“万村(居)示范活动”。村居民委员会主动为基层计划生育协会开展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

(三)总结评估验收

省人口委将对各市州“万村(居)示范活动”进行督促检查和评估验收。市人口委、计生协按照已制定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评估标准进行工作督查和抽查评估,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评估验收以县(区)自查和市上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形成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评估报告,并通报评估结果。

(四)时间安排

2015年度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制定和组织人口计生实施方案 第五篇

2015年度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和长效节育奖励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管理要求,特制定我乡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一、2015年度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工作

(一)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1、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

(2)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55周岁(1960年12月31日前出生)。

2、确认程序:

(1)个人申报(1月10日前)。坚持自愿申报原则,凡本年度符合奖励扶助对象条件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会提出申报,填写《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上年度的奖励扶助对象,原申报信息发生变化涉及到资格认定的,重新进行申报。

(2)村级评议公示(1月30日前)。村民委员会对本年度申请确认奖励扶助对象资格和上年度的奖励扶助对象,要逐户、逐项上门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1月15日—1月25日。公示结束后,村级签署评议意见(1月30日),并加盖村民委员会印章。对本年度申报要求确认奖励扶助对象资格但不符合条件的,要向申报人说明原因;符合条件的,要将《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报乡人民政府初审。

(3)乡初审公示(2月25日前)。乡人民政府对村级上报的资料进行初审,并进行公示(2月10日-2月20日)。公示结束后,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2月25日),并将经审定的《申报表》、《退出审批表》等资料报县级人口计生委审批确认。

3、档案资料

(1)资料类别

申报表、评议表、见面调查表、调查座谈材料记录表中的奖扶对象基本信息应全部为电脑打印。

(2)归档顺序

相关资料应按以下顺序归档:

申报表、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配偶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子女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生育证件复印件、子女死亡证明、收养子女证明、其它有关证明、

村级评议记录、村级公示材料、乡评议记录、乡公示材料、乡调查复核表。

(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1、特别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1933年1月1 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1966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3)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4)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手术并发症特扶对象条件是:

(1)施行了计划生育手术;

(2)按规定鉴定为三级以上的并发症;

(3)并发症尚未治愈或康复。

2、确认程序(步骤时间同奖扶)

(1)个人申报: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申报,乡根据其个人信息,打印《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申报表》、《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死亡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证明》)。

(2)村级评议:村委会对本年度申报要求确认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的,要进行逐户、逐项上门核实,核实后签署评议意见。

(3)乡初审:乡人民政府对村级上报的资料进行初审,将初审通过的《申报表》、《退出审批表》等资料报县人口计生委审批。

二、往年奖扶、特扶对象年审工作

各村要对已确认的往年对象进行回访,认真核实其子女数增加、户口农转非、迁出、死亡、审批错误、其它(特别扶助:子女数增加、残疾子女康复、户口迁出本地、死亡、审批错误、其它)等情况。奖扶对象年审要求乡村两级干部与奖扶对象见面并签字。上年度死亡的对象,以及其他情形不再符合条件的对象,要说明原因并将信息变化情况张榜公示,填写《退出情况报告单》,报乡人民政府,经县人口计生委审查确认;对原申报信息发生变化后,仍然符合条件的,要按新增对象情况重新上报,并将新的《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乡人民政府初审,由县人口计生委审查确认。独生子女死亡特扶对象年审可与帮扶慰问工作结合起来,信息清楚的,不要求与扶助对象见面签字,直接填报年审表进行年审。同时加强“过程监控”,对村、乡两级评议审核过程中否决的奖扶、特扶个案,都必须留存《申报表》,记录否决原因和依据,统一政策口径,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确保奖扶资格确认及时、准确。

三、达到50周岁以上奖扶、45周岁以上特扶目标人群摸底登记

(一)摸底登记资料来源【制定和组织人口计生实施方案】

各村要以育龄妇女信息(WIS)系统的个案信息、统计部门的普查个案资料、公安部门的户籍底册为基础资料。

(二)时间界定

奖励扶助:1933年1月1日至196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人群;

特别扶助:1933年1月1日至1970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人群(1933年1月1日前出生的,领光荣证的可纳入)。

(三)操作要求

奖励扶助对象以个人为单位填写《安徽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目标人群摸底调查登记表(50周岁以上)》,特别扶助对象以个人为单位填写《安徽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目标人群摸底调查登记表(45周岁以上)》,只填写本年度新增加的人群,并及时录入我省奖励扶助目标人群管理系统进行个案信息管理。

四、长效节育奖励对象资格确认

长效节育奖励制度全覆盖以后,奖励对象确认和奖励资金发放已成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各村要认真组织实施,上环和非二女绝育奖励对象按季或按月进行资格确认,严格公示程序,由乡计生办审核把关,通过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渠道及时发放奖励金,并每季度将发放情况汇总上报乡计生办。对二女户绝育奖励对象要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确认:

2016年人口计生宣传工作方案2篇
制定和组织人口计生实施方案 第六篇

第1篇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2016年人口计生宣传工作,根据省、市人口计生宣传工作重点,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人口计生中心工作,注重政策宣传与文化建设相结合,系统宣传与社会宣传相结合,全面、及时、准确地向公众介绍我县人口计生事业发展成果,树立以人为本、高效务实的人口计生工作新形象,为做好新时期的人口计生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宣传内容

(一)县委、县政府和各乡镇党委、政府人口计生工作的系列政策、措施及各项重要活动。

(二)围绕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工作,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加大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宣传以及宣传依法行政方面好的典型和经验。

(三)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开展计生家庭系列奖励扶助。

(四)深入宣传新型人口文化核心观念体系,广泛传播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性别平等、尊老爱幼、和谐家庭等六个方面的科普、法律知识。

(五)大力宣传全县人口计生系统加快信息化建设、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以及开展“阳光计生”、“诚信计生”活动等工作的重要举措和新突破、新经验。

(六)大力宣传创新和改进计生管理工作,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服务群众,提高群众满意率方面好的做法和经验以及个人先进事迹。

三、具体工作

(一)实现人口计生在社会主流媒体上新闻宣传的增量提速

2016年各乡镇计生办要加大在社会主流媒体上的宣传力度,用权威声音覆盖“生育政策松动”的谣言,扩大人口计生工作的影响力。

1、各类报刊的宣传。每个乡镇在《中国人口报》上宣传要达到1篇以上。在《日报》等省级以上报刊类宣传要达到1篇以上,省卫生计生委《人口之声》上宣传要达到1篇以上。在市级党报、党刊上宣传要达到1篇以上。同时,积极向《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妇女报》等中央、省新闻刊物报送宣传稿件,扩大宣传的效果和影响力。

2、电视台、电台的宣传素材提供。各乡镇要深入挖掘,宣传一批计生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传递计生先进典型经验、感人故事和凡人善举正能量。6月5日前每个乡镇至少提供1件宣传素材,素材可以是反映本地人口计生工作特色、成效,计生工作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

3、网络宣传。每个乡镇在省《美好家园网》被采用1条以上,在市人口计生公众网发稿2条以上。同时向省、市、县政府网站积极投稿,及时宣传各乡镇人口计生工作进展情况。

4、积极拓展新的宣传载体。各乡镇要充分利用手机短信、手机报、大型电子屏幕、公交车载LED、楼宇电视广告等新型传播载体,开展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

(二)加强集中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是利用重要纪念日开展社会宣传活动。通过“5.29”计生协会会员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9.25”《公开信》发表纪念日、“10.28”男性健康日、科技文化三下乡等重要纪念日,开展宣传服务活动,及时上报开展活动小结。

二是开展文艺节目宣传。各乡镇要充分挖掘民间文化资源,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引导他们创作和参与人口计生文艺宣传活动。

三是优化计生户外宣传环境。抓好计划生育户外宣传环境,打造一批用语准确规范、温馨简洁、醒目易记、新颖美观的人口文化宣传广告牌。各乡镇在交通主干、人流量较多的场所设立或更新大型广告宣传牌2块以上,书写刷新高标准、永久性墙体标语,要求自然村2幅以上。6月30日前各乡镇完成计划生育户外宣传环境的修建工作,并将宣传广告牌及标语的图片上报给县人口计生局宣传科。

(三)推进人口文化建设,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

进一步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生育文明·幸福家庭”家家秀活动,不断提升计划生育家庭的发展能力,促进家庭幸福和谐。进一步完善乡镇新型人口文化阵地建设,6月30日前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个以科普知识为主要内容的人口文化宣传阵地(人口文化一条街、人口文化长廊、人口文化大院)。同时要充分发挥计生管理员、协会会员的作用,做好村、社区进家入户的宣传工作。

(四)建立健全舆论引导和舆情监测机制,做好舆论应对工作

各乡镇要建立网络舆情监控平台,指定专(兼)职舆情监测员和网络评论员,跟踪了解舆情动向,及时准确研判,参与网上讨论,引导网上舆论,化解人口计生工作中的敏感舆情。对社会关注高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上报,正面有效回应社会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责任。各乡镇计生办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特别将新闻宣传纳入人口计生工作重点,加大新闻宣传的投入力度,增添必要的宣传教育设备,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二)强化目标考核。将新闻宣传、舆情监测、群众知晓率工作将纳入今年人口计生工作考核内容。根据省、市要求,今年全县计生知晓率须达到80%,局宣传科每月将用随机抽查的办法对各乡镇知晓率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此项内容纳入季度排位宣传工作评分。

(三)强化宣传力量。各乡镇要指定专人负责人口计生宣传工作。确保人口计生宣传经常化,并及时将开展情况上报县人口计生局宣传科。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人口计生中心工作,注重政策宣传与文化建设相结合,系统宣传与社会宣传相结合,全面、及时、准确地向公众介绍我县人口计生事业发展成果,树立以人为本、高效务实的人口计生工作新形象,为做好新时期的人口计生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宣传内容

(一)县委、县政府和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抓人口计生工作的系列政策、措施及各项重要活动。

(二)围绕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工作,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加大坚持计划生育国策宣传以及宣传依法行政方面好的典型和经验。

(三)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开展计生家庭系列奖励扶助政策。

【制定和组织人口计生实施方案】

(四)深入宣传新型人口文化核心观念体系,广泛传播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性别平等、尊老爱幼、和谐家庭等六个方面的科普、法律知识。

(五)大力宣传全县人口计生系统加快信息化建设、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以及开展“阳光计生”、“诚信计生”活动等工作的重要举措和新突破、新经验。

(六)大力宣传创新和改进计生管理工作,转变机关作风,服务群众,提高群众满意率方面好的做法和经验以及个人先进。

三、具体工作

(一)实现人口计生在社会主流媒体上新闻宣传的增量提速

2016年我县人口计生部门要创作精品,积极公关,加大在社会主流媒体上的宣传力度,用权威声音覆盖“生育政策松动”的谣言,扩大人口计生工作的影响力。

1、各类报刊的宣传。2016年每个乡镇在省卫生计生委《人口之声》宣传达到2篇以上;在市级党报、党刊宣传达到1篇以上。同时,积极向《中国人口报》、《日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妇女报》等中央、省新闻刊物报送宣传稿件,扩大宣传的效果和影响力。

2、广播宣传。2016年每个乡镇要积极向电视台与省计生宣教中心合作的《人口家庭》栏目、电视台新闻栏目、市电台《计划生育之声》提供电视专题片和新闻素材。

3、网络宣传。2016年每乡镇在省《美好家园网》发稿2条以上,在市人口计生公众网发稿3条以上。同时向省、市、县政府网积极投稿,及时宣传各乡镇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进展情况。

4、公益性广告宣传。每个乡镇要积极提供电视台《城市能见度》栏目计生专题宣传片拍摄素材。各乡镇也要在电视台、《乡音》上积极宣传,同时将宣传内容,播放时段、次数、篇数等及时上报县人口计生局宣教科备案。

5、积极拓展新的宣传载体。充分利用手机短信、手机报、官方微博、大型电子屏幕、公交车载LED、楼宇电视广告等新型传播载体,开展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

(二)加强集中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是利用重要纪念日开展社会宣传活动。通过“5.29”计生协会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9.25”《公开信》发表日、“10.28”男性健康日、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等重要纪念日,开展义诊、咨询等社会宣传活动。

二是精心策划宣传主题,搞好集中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我最喜爱的健康卫士”、“最美在基层—十佳计生工作者”和“群众满意的卫生计生机构”推选宣传活动,深入挖掘,宣传一批计生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传递计生典型经验、感人故事和凡人善举正能量。

三是开展文艺节目宣传。充分挖掘民间文化资源,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引导他们创作和参与人口计生文艺宣传活动。每个乡镇要围绕人口计生宣传主题,编排1个突出地域特色的原创文艺节目,同时将节目以电子版格式报县人口计生局宣教科备案。

四是优化计生户外宣传环境。要在乡镇繁华地段、公众聚集场所和交通主干道修建用语准确规范、温馨简洁、醒目易记、新颖美观的计生宣传广告牌,增强人口计生宣传的感染力、影响力和渗透力。

(三)推进人口文化建设,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进一步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生育文明、幸福家庭”家家秀活动、不断提升计划生育家庭的发展能力,促进家庭幸福和谐。进一步完善乡镇新型人口文化阵地建设,每乡镇(街道)要建成以科普知识为主要内容的人口文化宣传阵地。同时要充分发挥计生管理员、协会会员的作用,做好村、社区进家入户的宣传工作。

(四)建立健全舆论引导和舆情监测机制,做好舆论应对工作

深刻认识当前社会思想意识多元化和媒体格局深刻变化的格局,完善舆情分析研判制度、信息发布制度、快速反应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和负面舆论应对预案。各乡镇要建立网络舆情监控平台,指定专(兼)职舆情监测员和网络评论员,跟踪了解舆情动向,及时准确研判,参与网上讨论,引导网上舆论,化解人口计生工作中的敏感舆情。要不断总结经验,对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上报,正面有效回应社会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责任,保障经费落实。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将新闻宣传纳入人口计生重点工作,制定实施细则。加大新闻宣传的投入力度,设立专项宣传经费并纳入年初预算,增添必要的宣传教育设备,建设网络舆情预警平台,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二)建立激励机制,强化目标考核。各乡镇要将新闻宣传、舆情监测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要不断提高群众计生知识知晓率,要坚持实行一月一主题,确保宣传活动经常化,并确定专人负责,于每季度前将本乡镇宣传工作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县人口计生局宣教科。同时对有不实报道、负面宣传,造成影响的将追究责任,确保我县人口计生新闻宣传工作在转型时期有一个较大的发展。对超额完成市里下达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报刊新闻指导数的,县里将分别按照不同等级媒体和刊登数以及基层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对乡镇予以工作经费补助。

2016乡镇人口计生安康计划实施办法
制定和组织人口计生实施方案 第七篇

为进一步创新优质服务机制,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根据县计生局的有关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康计划实施方案。

一、主要内容

(一)实施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工程

1、加强全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加强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管理的五条规定》,开展乡镇服务中心超范围经营服务专项整理,按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三大主业(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八大职能”(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发放、人员培训、信息咨询、优生指导、随访服务、生殖健康)规范乡镇服务中心管理。

2、建立避孕节育目标人群档案。根据县局要求,将已婚育龄群众划分为红、黄、绿、白四种类型,实行分类指导、动态管理。红色人群即生育后未落实避孕措施且近3年有补救行为的育龄人员;黄色人群即服用避孕药具且近三年内无补救行为的育龄人员;绿色人群即已落实有效长效节育措施且三年内无补救行为的育龄人员;白色人群即已婚未育、不孕不育的育龄人员。

3、对红色人群实行重点管理。建立红色目标人群跟踪管理服务制度,落实“红转绿”包保责任制。

4、加强镇村两级避孕药具管理。畅通避孕药具发放渠道,提高避孕药具服务质量,有效发挥村(居)服务室和医务室药具免费发放职责。

5、实行避孕节育双向知情选择。通过宣传教育和交流互动,实现育龄群众对避孕节育知识和医生对育龄群众身体状况双向知情。加强避孕节育双向选择知识宣传。

6、严格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三补一免”奖励政策。对当年上环的对象,补交通费20元,补营养费20元,补误工费20元,免手术费。对自愿选择其它高档节育环的对象,除免费手术费另外补助30元。对自愿采取绝育手术的育龄群众每例奖励500元(治疗性绝育手术除外)。提高长效节育手术费标准,上环手术费从2016年起每例由原来的20元提高到30元。

(二)开展生殖健康普查系列服务

8、开展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普查。一是开展生殖健康普查,确保参检率达到95%以上。二是积极配合县服务站,加强巡回指导。

9、实施“两癌”早期筛查。坚持政府宣传、部门组织、自愿选择、高质低价、特困救助的原则稳步推进“两癌”筛查工作,确保全镇筛查人数达到50例以上。

10、建立不孕不育对象信息档案。镇服务站负责对不孕不育对象进行摸底建档,配合县服务站负责提供转诊和咨询服务。

(三)实施优生促进工程

11、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卫生院建立优生咨询门诊,悬挂优生优育咨询室门牌,开展优生优育咨询服务活动。

12、抓好免费婚检。一是建立和完善免费婚检的工作责任机制。二是免费发放《新婚必读》,做到新婚对象人手一册。三是规范婚检内容程序,确保婚检质量。

13、推广科学补充孕妇营养素。一是广泛宣传孕妇补充营养素的重要性。二是确保当年生育对象“金斯利安片”服药率达到30%(6瓶/人份)以上。

(四)加强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创优”活动

14、落实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公益性岗位。按照县局要求,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配齐3名服务人员。

15、落实公益性岗位经费。全镇按照每个公益性岗位每年不少于12000元标准落实公益性岗位的人头经费(工资),公益性服务项目中的临床性服务按上级有关规定据实直达服务机构。

16、加强设备投入。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配齐“五大件”(电子阴道镜、台式B超和便携式B超、乳腺扫描仪、尿液分析仪、多功能妇检床);增配蓝氧多功能妇科治疗仪。

二、时间安排

“安康计划”的实施共分四个阶段,具体安排时间如下:

(一)宣传发动(3月底以前)。一是召开会议;二是制定实施方案;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二)组织实施(3月-9月)。一是逐级分解落实任务,确镇、村两级职责清楚,任务明确。二是集中开展基线调查,对年以来人工终止妊娠和无节育措施对象基础信息清理清查,建立目标人群基础信息库落实包保责任制和全程服务计划。三是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各村、计生服务中心按照实施方案的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细化落实措施,并及时组织实施。四是加强督办定期检查。县“安康计划”实施领导小组结合日常工作检查,开展定期督查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中期评估(2016年3月-6月)。全镇对安康计划实施情况开展中期评估,完成自查评估报告并上报。

(四)总结验收(2016年10月-12月)。一是开展自查,结合全年目标责任制的完成情况上送自查报告。二是镇“安康计划”实施情况作为年度考评内容之一进行专项考评。三是做好查缺补漏、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迎接县级考评。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安康计划”的活动的组织领导,镇人民政府成立由镇委书记、镇长刘准任组长,镇委组织统战委员任副组长,为成员的“安康计划”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计生办,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015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
制定和组织人口计生实施方案 第八篇

方案一: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抓好我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本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全面落实《省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明确任务和职责,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顺利进行。

二、成立机构

为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市粮食流通服务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目标

1、广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规定。

2、全面加强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已婚育龄妇女跟踪管理,并建好有关帐卡。

3、抓好春、秋两季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及时组织局系统(包括属地管理的挂编户、租房户、集资建房户、寄居户等)职工春、秋两季环孕检,确保参检人数达100%。坚决做到所有重点管理对象一个不漏地参检;所有计划外怀孕一个不落地落实措施;所有一孩妇女一个不漏地落实上环措施,确保无一例计划外怀孕、生育。

4、督促育龄职工落实节育措施,减少计划外怀孕,杜绝大月份5}产和多胎生育,节育率达100%。

5、严格执行生育申报准生证制度,符合生育条件的夫妇必须在申请领取了准生证后,方可有计划的安排生育,持证生育订达100%。

四、具体措施

1、重点管理对象拒绝参加环孕检,视情节予行政处理直至除名。连续两次未参检者,视为计划外生育,予以开除。

2、春、秋两季环孕检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每缺检1人,给予单位罚款300元。罚款后,单位还要继续缺检对象环孕检,直至完成任务。

3、单位干部职工超生一胎,按规定征收计划生育费,并开除,是党员的同时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系统内干部职工为计划外环孕生育对象提供住宿等条件的,一经检实,每例处以300元罚款,并予以党政纪处分。

5、系统内男职工配偶应积极督促在所属地管理,年内验证两次(春秋两季),每缺少一次罚款300元。

方案二: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20xx年计生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局20xx年度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坚持“求真务实,分类指导”的工作原则,坚持局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坚持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和经常性工作为主的工作方案,加大计生工作力度,稳定低生育水平。

二、工作目标

五个率达到100%。即出生政策符合率、独生子女领证率、独生子女奖励费发放率、重点对象检测率、政策外怀孕补救率均达到100%,无漏报、无错报。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要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对计生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20xx年是我县创建新型人口文化建设示范县活动年,也是县委下决心抓好计生攻坚战的重要之年。在这种新形势下,全局干部职工更应自觉地遵守国家有关计生政策、法规。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机构改革和企业改制等,计生工作出现新特点。因此,一定要以清醒的头脑,认真地分析当前计生工作的现状,按照彬统人领办发[20xx]4号文件精神,扎实抓好计生工作,坚决杜绝早婚早育、计划外生育问题。为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做好榜样、带好头,在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队伍建设

1、坚持局“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好计划生育政策和措施的落实,并指定一名副职领导具体抓。要健全计生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听取计生工作汇报,熟悉并掌握本单位干部职工的计生情况,对有计生违规问题的要坚决给予纠正,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2、配齐配强计生队伍,提高战斗力。要抽调素质高、能力强、干实事的人员充实到计生队伍中去,努力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的计生队伍,指定一名计生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台帐管理,负责“双查”、“四术”的登记和落实,协调计生有关证件的办理、发放,并能及时向本系统反馈计生管理情况。要增加必要的经费投入,确保计生工作落到实处。

三、坚持“三为主”方针,扎实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

(一)开展宣传活动。“少生优生、优生优育、少生快富”已成为当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因受封建思想遗留的影响,仍有部分的人存在着“多子多福、无后为大”的落后生育观念,这也是制约计划生育工作有效开展的一个主要原因。作为单位干部职工应自觉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通过学习,使干部职工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从对中华民族未来发展负责的高度,坚持不懈地做好人口计生工作。要组织好计生工作宣传,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计生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各种宣传阵地、媒体,大力宣传计生政策、法规,弘扬婚育新风,倡导生育新观念,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各股室、各企业有生育能力的夫妻应按计划生育要求落实一次有效节育措施,即生育一个孩子后三个月内要上环;生育两个孩子后二个月内要施行绝育手术;对未落实绝育手术的已婚育妇(49周岁以下)要接受一年四次环情孕情检测,时间为每年3月、5月、9月、12月,检测点为彬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在本县以外接受检测的对象,要在县级以上的计生服务站检测,使用计生证明时,不能连续两期。

(三)以经常性工作抓好人口计生工作。

1、规范计生台帐。台帐建设规范是计生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计生业务人员要努力学习计生知识,精通计生业务,对干部职工的生育情况要建卡归档,台帐要整洁规范。

2、建立计生通报制度。局计生办将对一年四次的“双查”及扫尾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如实地向各股室、各企业通报。各股室、各企业要在每期计生检测后,组织人员对未接受检测的重点管理对象,逐一跟踪落实到位,并将落实情况通报局计生办。要服从属地管理原则,局机关对象属局管理的,属基层单位的,其检测情况由该单位直接向局计生办申报。

3、做好计生清理工作。要按照彬统人领办发[20xx]8号领《关于做好清理初婚、出生人口补报和台帐还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计生清理工作。各股室、各企业要做到“假的剔除、错的更正、漏的补全、真的还原”,彻底甩掉历史包袱,轻装上阵,立足当前,抓真抓实。

4、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参照县计生工作意见精神:局各股室的利益导向机制主要是兑现独生子女奖励费。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给予相关的优待与奖励。一是对于2002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一次性奖励费不低于500元,由夫妻所在单位各发一半,一方属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发给全数。二是属晚婚的,婚假为15天;晚育又领取光荣证的,女方产假为135-180天,男方照顾假为7-10天。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四、严格兑现奖罚,力促工作落实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要对股室、各企业计划生育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我们对工作指标完成好的股室、企业,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措施不力,完成指标较差的将给予责任追究。

(一)对不按计划生育规定落实有效节育措施、补救措施或不参加环情孕情检测以及违反生育证管理规定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不及时向单位申报个人婚育情况的,给予通报批评。

(二)对因管理措施不力,导致本股室干部职工出现政策外生育的,该股室当年度不得参与评优或其他荣誉称号;情节严重的追究领导责任。对“五率”达不到要求的,计划生育信息通报不完整的,给予通报批评,追查责任。

方案三: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县计生委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夯实基础、扎实开展、求真务实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二、工作目标:

加强组织领导,实行计划生育领导责任制,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让干部职工认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及时协调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三、工作任务

l、切实做好本单位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模范执行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2、全面落实上级下达的人口计划,杜绝错统、漏报未婚女青年、新婚、现孕、出生现象,实行规划管理。

3、按要求时间及时上报计划生育月报表,鼓励晚婚、晚育,杜绝早婚、早育和非法婚育。对已生育的干部职工必须落实一项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

4、对于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的,积极上报,按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的处罚。

5、按要求组织单位育龄妇女进行健康检查。

四、工作重点

1、强化基础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下移重心,进一落实人口计生责任,全面掌握育龄人员的婚、孕、育、节育措施落实情况,按期组织已婚育龄妇女参加“三查一治”,通过采取法律、教育、经济、行政等措施抓好综合治理。

2、强化综合治理,突破重点难点。着力破解齐抓共管未到位难题。要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对各股室履行职责的考核权重,开展经常性工作督查和情况通报,建立计生综治工作预警机制和“一票否决”制度。强化全员人口信息采集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3、强化服务阵地建设,提升优质服务水平。一是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对中央各项政策的学习与研究,明确本单位参与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职责和任务。二是通过帮扶,转变人们的婚育观念,使广大计生户看到计划生育的好处,从而促进人口计生工作的开展。

三是将计划生育工作列入本部门工作议事日程,做到有研究、部署、有督促、有检查。

4、强化求真务实,切实改变作风。在全局营造支持计生、关爱计生的氛围。

5、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把计生工作纳入本单位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落实一把手是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制度,每季度检查一次计生工作,定期听取人口计生工作汇报,督导人口计生工作。切实解决单位计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推进人口计生工作上台阶。

方案四: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乡计划生育工作,圆满完成省、市、县下达我乡的20xx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任务,确保我乡计生工作稳定平衡推进,跨入市县先进行列。经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胡总书记“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导向,总揽计生工作全局,以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为目标,以宣传教育为主,转变人们的婚育观念,提高计生率为重点,以实现“村为主”,彻底改变后进村为主线,严格依法行政,增加财政投入,强化优质服务,确保我乡计生工作跨入市县先进行列。

二、奋斗目标

1、符合政策生育率88.2%以上;

2、村民自治合格率30%以上;

3、统计准确率95%以上;

4、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65%以上;

5、期内避孕措施落实率达98%以上,“三查”到位率100%;

6、性别比与上年比有所下降;

7、负责对村(居)委会考核评估排队并实行奖惩;

8、严格依法行政,严把节育手术质量关,杜绝因违法行政或重大手术责任事故而导致恶性事故的发生。

三、队伍建设

全乡以计生干部职工为主体,在全乡脱产干部中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一支战无不胜的常年工作队,实行“三不政策”即:不包农业点;不负责招商引资任务;不参加计划生育以外的中心工作,全心全意抓好我乡的计划生育工作。服从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领导对常年执法队拥有人事权、财政权、奖惩权,有权制订计生常年工作执法队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对常年执法队员严格加强管理,有建议升降权。

四、定区域、定职责,实行捆绑责任制

(一)职责

主要为四个加强“加强阵地建设;加强经常性工作;加强两非整治;加强利益导向。”

1、包村乡干部职责:

党政领导包后进村,乡干部分层次包村,其主要职责为:

(1)全面具体、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

(2)全面完成县委政府下达我乡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

(3)完成乡计生领导小组下达到村的各项工作任务;

(4)贯彻执行计生工作的“七个不准”,严格依法行政,严格依法查处计划生育“双违人员”,严格惩处围攻、殴打、谩骂计生执法人员的人和事,保护计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5)所联系的村期内避孕措施落实率达98%以上,“三查”到位率100%。

2、计生办、服务所、计生工作组的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

(2)艰苦深入,逐村逐组摸清育龄妇女“三查”到位、“四术”落实,人口出生、新婚等计划生育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积极主动当好党委、政府参谋;

(3)健全制度,严格程序,认真把好“三证”关(即一孩生育证发放关、二孩生育证呈报关、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关),做到“三证”办理合法率100%;

(4)加强自身业务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各项业务考试合格率达100%,优秀率达70%;

(5)加强对村专干、组指导员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对村专干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村专干例会,每季进行1-2天的业务培训,每年到村指导12次以上,及时解决资料台账的差错;

(6)开展优质服务,按照

2016人口和计划生育百日行动方案
制定和组织人口计生实施方案 第九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暨“百日活动”大会精神,确保我县“摆脱警示,进步进位”目标的实现,根据《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百日行动”实施方案》,都计生赣字[2016]4号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2016年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都发[2016]6号文件精神,重点实施“一三五七”战略,即主功一个目标、狠抓三项整治,突出五个重点,推动七大举措,扎实掀起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高潮,全力推动我局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上台阶。

二、目标任务

1、全局干职工,局属公司干部职工,局属店铺经营人员及工作人员生育档案建档率达100%。

2、全面干部职工,局属公司干部职工生育龄妇女环孕检率达到100%。

3、与局属店铺经营人员签订《2016年农机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率达到100%。

4、坚决杜绝全局干部职工计划外生育。

三、组织领导及分工

为切实保障“百日行动”有效实施,我局成立县农机管理局人口和计划生育“百日行动”活动领导小组:

四、时间安排与工作步骤

(一)4月1日-4月15日,为集中宣传发动阶段(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落实贯穿全过程)

1、召开全局干职、下属公司领导、计生专干、局属店铺经营人员的人口计划生育“百日行动”动员大会,传达县局有关计划生育精神,部署计生工作。

2、设立人口计生宣传专栏和举报箱,宣传计生政策,营造“百日行动”高压态势。

(二)4月16日-6月30日为整治落实阶段

1、完成全员人口基础信息核查录入和建立完善计生档案

2、对局属所有育龄妇女进行环孕检排查,做到一个不漏,确保无一例计划外生育,

3、加大全局干职对计生政策的学习、宣传工作,使全局干职把好计划关,紧绷计生弦。

4、对全局干职进行一次计生“两非”和政策落实专项治理排查。

5、保证每月一次对局属公司下岗育龄女职工和局属店铺工作人员进行计生调查摸底,宣传教育和跟踪服务。

(三)7月1日-7月10为检查验收阶段。

做好此次“百日行动”的检查验收各项工作,整理好相关档案和材料做好承接上级检查验收多项准备工作。

五、主要措施

1、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局机关、下属公司,局属店铺要充分认识到此次“百日行动”的重要性,要充分利用多种方式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人口计生政策和县局有关文件精神,使“百日活动”的目的意义和措施要求,要确保做到人人尽晓户户皆知。

2、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此次局人口与计划生育“百日活动”集中服务活动中,局计生领导小组坚持局长亲自抓、负总责,副局长具体抓,负责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各股站负责人直接抓,负直接责任,真正做到人人身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

3、严格奖惩措施,认真组织检查验收

此次“百日行动”集中服务活动,要确保完成局全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80%以上,活动结束时局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将对全局计生工作进行阶段性的检查评比验收,对出现计划外生育的个人,将给予降职、开除、辞退,对所属部门负责人,将实行“一票否决”直接撤职处理除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并按规定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对所属店铺经营工作人员出现违规生育情况局计生领导小组将上报县及其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并立即中止其店铺租凭合同收回其租凭权,并跟踪其计生违规处理。对举报属实有功人员,绝对保证其举保密工作,并将给予1000元的经济奖励。

相关热词搜索:人口计生工作实施方案 人口计生分析方案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制定和组织人口计生实施方案”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制定和组织人口计生实施方案"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wendang/gongzuojihua/755420.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