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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街道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2016-11-30 12:01:35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年街道法律援助工作计划(共9篇)2016年法律援助工作计划20xx年法律援助工作将围绕“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目标,着力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在20xx年的基础上再上新台阶:一、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在总结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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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2016年街道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第一篇

20xx年法律援助工作将围绕“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目标,着力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在20xx年的基础上再上新台阶:

一、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把法律援助工作做细做实,尽心尽力为受援人服务。

二、加强对法律援助的宣传。充分利用《法律学堂》、法制广场、社区宣传栏等现有的宣传阵地,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在群众中的知晓率。

三、继续做好援调对接工作。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援调对接工作,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援助力度。进一步加强与民政、综治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联动机制,本着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的原则,不断加大法律援助的工作力度,提高法律援助的工作效率。

四、加强法律援助接待管理、案件指派管理、案件质量管理等,对案件办理实施“先协调后诉讼”的运作方式。

五、扩大援助范围。在原有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放宽法律援助经济标准,确实让困难群体能够得到及时的援助。

六、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法律援助的数量。

2016年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2016年街道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第二篇

20xx年要继续全面深入贯彻《法律援助条例》,按照上级法律援助工作要求,全面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的新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新龙池做出新贡献。现将今年工作安排如下:

一、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法律援助的各项业务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努力提高法律服务质量。

二、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的街头宣传咨询活动,采用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设立咨询台等形式让社会了解法律援助,支持法律援助,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利用5.19助残日、9.1《法律援助条例》实施纪念日和12.4法制宣传日,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播放等方式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议论氛围。让社会知晓法律援助制度对保障弱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宣传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障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基本权利。

三、壮大法律援助队伍,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集中整合工会、妇联、团委、残联、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和支援者,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让他们尽可能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

四、加强档案管理,未归档的案卷尽早止整理归档。

五、认真解答法律咨询问题,做好援助案件代理,真正做到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六、按照区局统一的要求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每半年向区法律援助中心报送统计报表、工作简报和信息。案件的受理依照文件规定进行审批,严格执行“四统一”的原则。同时加大走访、电话回访力度,对重大、疑难案件组织集中讨论研究,切实保障办案质量。

七、在农忙、春节等大批农民工返乡之际,组织各村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到田间地头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增强了农民工的维权意识。

八、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习业务知识。切实提高政治和业务水平,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结合本职工作,学以致用学有所得。

九、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落实便民利民措施,简化对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工作程序。

1、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继续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2、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其经济条件,直接予以受理。

2016年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2016年街道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第三篇

2016年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1、2016年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20l2年法律援助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实施《法律援助条例》,以实现“应援尽援”为目标,进一步改善经费保障水平,深化“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断增加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全县各法律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法援中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总数要达到80件以上,较20XX年有所增长,力争实现递增10%的目标,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推进法律援助信息化为突破口,进一步狠抓法律援助业务规范化建设。

(一)按照司法部关于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加快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构建网络联动平台,实现法律援助案件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实时监控,对案件实现动态监督管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二)依据《法律援助条例》及有关规定,完善、规范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指派、承办、结案、监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服务标准,提高业务规范化运作水平。

(三)进一步强化对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的监督管理,督促各办案单位按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要求对本单位律师办案质量进行检查,推广案件质量评议的经验,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机制使监督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水平。

【2016年街道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四)明确援助任务,加强督导,全面完成。各法律服务机构执业人员每人完成2件援助案件(见习人除外)。各乡(镇)法援工作站办理每人4件援助案件。

二、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为契机。探索构建法律援助便民长效机制。

(一)认真研究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法律援助目标人群的需求,进一步挖掘潜力,加大办案力度,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切实做到应援尽援、能援多援,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按照'场所便民、设施完善、业务规范、服务专业'的要求,参照先进市县区做法,创造一切有利条件,在县城临街、农村集市等方便人员来往的地点设置法律援助便民服务联系点;继续完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解决法律援助“门难找”的问题。

(三)试行在工、青、妇、老、残、信访、劳动仲裁、法院、公安交警队、派出所、看守所、法制办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申请、受理联系点制度,畅通申请法律援助的渠道。

(四)试行开展“关爱弱势群体,法律援助进万家”。活动,通过民政??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持卡群众可以凭卡直接免费获得法律服务。

(五)在全县行政村发放《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手册》,方便农村群众了解法律援助对象、范围、申请条件、申请程序、联系电话,实现法律援助无缝隙、全覆盖。

(六)创新服务方式,简化法律援助受埋审查程序。对于持有以下证件或者证明材料的当事人,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特困户救助证;农村五保供养证;工会组织发放的特困职工证;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放的其他社会救济、救助证明文件;人民法院就申请事项涉及的案件己决定对申请人给予司法救助的证明文件;在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出资供养或者由慈善机构出资供养的证明材料;重度残疾并无固定生活来源的证明材料;依靠政府或者单位给付抚恤金生活的证明材料。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案件,也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

(七)认真承办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案件。

三、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能力。

(一)加强法律援助专职队伍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使广大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

(二)积极吸纳社会力量从事法律援助事业。继续巩固与工、青、妇。老、残等社团组织的合作,发挥各联络站(点)的作用;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的作用。

(三)加大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结合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接待工作,认真解答法律咨询问题,规范代写法律文书;对于可以办理的案件经县法律援助中心审查批准后方可办理,案件办结后及时归档,上交县援助中心。

四、进一步强化宣传工作,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

(一)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宣传工作,转变观念,加大投入,落实宣传人员、经费和设备,为做好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提供基础保障。利用好系统内信息平台,注重网络媒体宣传,彰显宣传的社会效果。【2016年街道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二)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力度,利用县广播电视、城步通讯报等本地媒体,制作法律援助公益广告,提升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

【2016年街道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三)创新宣传形式,拓??阵地增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实现法律援助宣传由对上宣传向对下宣传转变,由单一媒体宣传向媒体宣传与行政宣传相结合转变,由一般形式向深入形式转变,营造有利于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络、沟通,做好宣传策划,突出专题化、主题化宣传,组织开

展一些有声势、有影响的宣传活动,集中报道一批感人的典型案例和先进人物,展示新时期法律援助工作者的良好形象,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

(五)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宣传、信息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宣传员、信息员队伍的作用,建立宣传员、信息员队伍培训、考核、奖励机制。县法援中心对宣传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将宣传工作由虚作实,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水平。

2、2016年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全区法律援助工作要紧密围绕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加快推进民生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提升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和质量,着力强化法律援助服务困难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加快法律援助基层基础建设的步伐和进程,推动全区法律援助事业实现新的科学发展。

1、提升业务总量。继续巩固、完善、发展以办案服务为中心的新型工作格局,进一步调动法律援助机构和广大法律服务人员拓展业务、为民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区法律援助业务总量比上年增长25%以上。

2、降低受援门槛。鼓励和支持各工作站逐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把有关民生事项纳入援助范围,不断完善适应区情、覆盖广泛、满足公众需求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

3、创新服务方式。继续拓展和规范非诉讼调解业务,积极探索完善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公证等服务手段的衔接配合机制,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方法,努力为基层困难群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法律帮助。将办结非诉讼调解案件纳入法律援助工作考核体系,推动非诉讼调解业务的开展。

4、强化质量监管。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科学合理制定案件质量标准,细化评估指标,完善保障措施。采取发放监督卡、跟踪调查、旁听庭审、聘请监督员等形式,及时纠正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认可度和公信力。

5、注重舆情分析。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建立法律援助建议制度,积极介入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化解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努力为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施行依法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6、加强标准化建设。积极贯彻司法部有关安排部署,认真总结“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本区实际,着手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实体标准、程序标准、质量标准和业务流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推动便民服务工作标准化、常态化、长效化。

7、加强信息化建设。继续全面应用司法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推行法律援助案件网上申请、受理、实时监控,完善办案、审批、查询、监督等功能,加强对各类信息的综合、分析、研判,不断提升服务决策的功能和作用。争取在底全区所有法律援助工作站都可以进行网上审批办案。

8、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按照中央、省市区委统一部署,组织引导法律援助机

构和人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投入“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增强广大法律援助人员“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职业精神,增强法律援助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9、深入开展职业化建设。认真贯彻厅党委《关于贯彻省委政法委<关于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政法队伍职业化建设的三年规划的实施意见》,及时总结秦皇岛市试点工作经验和做法,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要求,在全区范围内推动法律援助队伍职业化建设。【2016年街道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10、加强执法执业监督管理。充分利用2312348专线、便民窗口等形式,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规范投诉处理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批评监督。健全完善区、乡、村三级培训机制,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和内容,加强业务培训。按照“1+1”法律援助志愿者项目的要求,做好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工作。

11、抓好典型推广。部署开展法律援助“双先”、“双十佳”和“百优法律援助精品案例”评选表彰活动,采取多种渠道和形式进行宣传推介,打造鲜亮品牌,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

12、突出宣传重点。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等活动,强化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求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扩大基层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

13、整合宣传资源。整合司法行政系统资源,坚持将法律援助宣传工作融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过程中,注重在开展司法行政工作中宣传法律援助,发挥职能优势,形成系统合力。

14、强化机制保障。对现有的规章制度予以清理、修订、补充、完善,把接待、申请、受理、审查、指派、监督、补贴发放、归档管理等各环节工作制度建立并完善起来,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理业务、靠制度管理工作的新型机制,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3、2016年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2016年街道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20XX年法律援助工作将围绕“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目标,着力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在20XX年的基础上再上新台阶:

一、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把法律援助工作做细做实,尽心尽力为受援人服务。

二、加强对法律援助的宣传。充分利用《法律学堂》、法制广场、社区宣传栏等现有的宣传阵地,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在群众中的知晓率。

三、继续做好援调对接工作。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援调对接工作,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援助力度。进一步加强与民政、综治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联动机制,本着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的原则,不断加大法律援助的工作力度,提高法律援助的工作效率。

四、加强法律援助接待管理、案件指派管理、案件质量管理等,对案件办理实施“先协调后诉讼”的运作方式。

五、扩大援助范围。在原有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放宽法律援助经济标准,确实让困难群体能够得到及时的援助。

六、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法律援助的数量。

4、2016年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20XX年要继续全面深入贯彻《法律援助条例》,按照上级法律援助工作要求,全面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的新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新龙池做出新贡献。现将今年工作安排如下:

一、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法律援助的各项业务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努力提高法律服务质量。

二、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的街头宣传咨询活动,采用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设立咨询台等形式让社会了解法律援助,支持法律援助,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利用5.19助残日、9.1《法律援助条例》实施纪念日和12.4法制宣传日,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播放等方式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议论氛围。让社会知晓法律援助制度对保障弱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宣传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障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基本权利。

三、壮大法律援助队伍,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集中整合工会、妇联、团委、残联、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和支援者,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让他们尽可能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

四、加强档案管理,未归档的案卷尽早止整理归档。

2016年上半年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总结
2016年街道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第四篇

2016年上半年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总结

2016年上半年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总结

2016年上半年**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法律援助中心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扩大援助、优化服务、提升质量、加强监管”的要求,提高工作量,完善工作制度,健全监管体系,深化便民服务,扩大法律宣传,有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新贡献。今年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83件,其中民事案件714件,刑事案件169件;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来访群众1.8万批次,全力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成为集公众维权、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于一体的对外便民法律服务平台。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不断优化体制机制,增强法律援助办案公信力

一是推行疑案研讨制度。对于本辖区内疑难案件、有较大争议、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组织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经验丰富的社会律师、法律工作者进行研究讨论,今年已组织了2起疑难案件的研讨会议,均取得良好效果。二是完善配合协作机制。继续加强与公检法、鉴定机构、民政等部门和机构的沟通协调,降低援助成本,减少不必要的人力和财力投入,加快援助案件的办理进程。三是实行听庭回访制度。采取电话跟踪、工作人员跟同办案、审查案件归档材料、征求意见反馈、局机关干部和科室主任不定期听庭等多种方式对援助律师办案进度和质量进行跟踪监督,今年共听庭6次。四是建立简易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加强指导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简易民事案件快速办理,切实为群众提高更便利的法律援助服务,今年共办理简易民事法律援助事项12件。

(二)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充实法律服务力量。

一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建设不仅是硬件上的整合提升,更是服务上的不断优化。中心自运行以来,我局积极探索完善一系列工作机制,制定了《中心运行方案》、《中心工作管理手册》,明确了岗位职责,制定了服务标准,实现了中心规范化、流程化管理,探索建立特色鲜明的中心服务文化。二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今年,我们启动了“公共法律服务示范站(点)”建设,分别在我市东、南、西、北区的中心乡镇,建成**、**、**、**江等4个公共法律服务示范站,结合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统一形象标识,设立服务大厅,达到3个接待窗口、1个功能平台的办公场地标准,工作站办公室设司法所,站长由司法所长兼任,由司法所负责日常管理,由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服务志愿者每月提供不少于两天的值班服务。并在以上4个乡镇和**城区4个街道办事处(**街道**社区、**社区,**街道**桥社区,**街道**社区)建设8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示范点,依托村(社区)便民服务点或村(社区

委员会),在工作点设立“2个接待窗口”、“1个功能平台”,聘请的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月提供不少于两天的服务。目前**公共法律服务站已于5月中旬建成使用,工作人员4名,接待群众816人次。其他站点将于6月底全面开建,让老百姓办事更方便,感受到贴心的服务。三是探索公共法律服务社会化模式。由30名社会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组建了中心法律服务专业团队,参与法律咨询窗口值班接待、重大疑难法律服务事项分析研讨、法律援助案件初审和办理,有效提高了中心的咨询接待和办案水平。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组建了200人的“法润三湘”志愿者团队,鼓励与引导志愿者进驻中心、基层站点,协助开展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服务,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当中。

(三)深入实施便民工程,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贡献力

一是扩展援助覆盖面,适应群众需求。为使更多的贫困者得到有效的法律服务,采取多种办法和措施,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接受援助群体。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工亡的案件,实行申请一件,受理一件。同时,拓宽受案范围,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医患纠纷、家庭暴力、环境污染等案件符合经济困难条件的也纳入了法律援助的范围。二是开展专项法援活动,切实为民服务。通过开展“农民工讨薪”、“关爱妇女儿童法律援助送温情”、“法律援助进高墙”、“法律援助守护夕阳红等专项活动”,着力为农民工、妇女和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老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三是强力推行便民利民工作举措。为提升窗口工作水平,我们实行接待服务“一个标准”: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案件受理“二个步骤”:一次告知,二次告知受理;咨询服务“三个清楚”:事实经过问清楚、法律条文用清楚、解决途径讲清楚;热线电话接听“七个要”:开关电脑系统要准时、接听电话要及时、服务工号要告知、服务用语要规范、服务态度要亲切、解答问题要清楚、预约服务要落实。并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度等。

(四)开展专项宣传服务,提高法律援助服务亲和力

一是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扩大范围、减低门槛,优先受理、快速承办,切实保障讨薪法律援助案件的工作效率。2016年集中开展了“农民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共接待农民工讨薪法律咨询700余人次,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300余件。二是关爱妇女儿童法律援助送温情活动。对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援助案件放宽申请条件,优先办理,创新服务。对行动不便、有特殊困难的老弱妇女和未成年人提供上门服务,指派素质高、能力强的女律师和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活动开展至今,共接待妇女法律咨询376人次,办理妇女、未成年人案件288件。三是法律援助守护夕阳红活动。设立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老年人拓宽申请渠道,简化审查程序,快速办理,尽力用劝导、调解等非诉讼的方式办理涉及老年人的家庭纠纷案件,促进家庭和睦,共接待老年人咨询217人次,办理老年人案件69件。五是加大媒体大宣传力度。每季度组织值班律师就来电来访、法律求助聚焦进行舆情分析、案例剖析,在**电视台适时进行专题了报道,对发现的焦点、难点、热点法律问题及时编写出舆情分析或典型案例,报送相关领导和有关部门,并在媒体刑登,**司法局网站上更新法律援助信息有23条。

(五)推进刑事法援工作,增强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性

一是法律援助进高墙活动。通过在看守所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公布法律援助中心电话、办案流程以及律师接待咨询等方式,加大对在押人员法律援助的宣传及告知力度。二是组建专业化法律援助队伍。我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挑选出具有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经验丰富的律师,组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业务专业律师团队,确保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三是不定期组织社会律师召开讨论会,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法律援助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群众的工作能力。

二、存在的困难和面临的形势

(一)部门协作机制有待健全。法律援助是一项社会化的系统工程,司法行政部门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是责无旁贷的,但财政、民政、工商等部门及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同样也有相应的工作任务,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携手、通力协作才能完成。各部门应支持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的调查取证工作,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查阅、复制档案资料所涉及的相关费用予以减免,共同降低成本,减轻因经费短缺个法律援助工作造成的压力。但目前社会上一些人错误地认为法律援助就是法律援助中心的事,特别是在配合方面不够默契。有时,在开庭的前一天,法院才通知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辩护。律师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会见,开庭期限又紧,还要到法庭查阅卷宗,复印案卷,法院却要收取高于市场价格的复印费,这种无偿甚至赔本的被动服务,很难保证服务质量,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了一些律师工作积极性,直接影响着法律援助工作的健康开展。

(二)案件质量监控机制有待完善。由于对经济效益等因素的考虑和经费的制约,个别法律服务机构、人员在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办案敷衍了事、走过场等现象,工作不认真细致的现象,而现有的法律法规中又没有在这方面作出约束性的规定,使得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和计划

1、推动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通过采取三个“一批”措施(即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建立一批公共法律服务示范点;动员具备法律服务资质的公职人员,建立一批村、社区法律服务联系点;引导法律服务志愿者驻村(社区)服务,建立一批志愿服务点),使村村都有法律服务点,开辟老百姓在家门口直接获取法律服务的窗口。

2、加强法律援助信息化运用。进一步加大信息技术在法律援助管理工作中的运用,加大技术支持力度,提高热线电话接听率。加强法律援助信息化平台运用,完善平台功能,新增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估、质量管理等模块,利用“**司法”微信平台和“法治**网”等载体,提高法律服务的及时性、准确性。按照市局信息化建设要求,配合抓好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发建设,方便群众网上咨询和申请,优化法律援助事项办理流程。

3、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省厅《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和市局实施细则规定,进一步规范审查、审批、指派等各个环节,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标准化和优质化建设,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重点规范非诉讼案件办理,完善非诉讼案件办案程序、补贴发放、结案归档、

数据统计等工作。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健全完善办案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加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控,组织开展多层级、多形式的法律援助质量检查活动,积极推进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水平。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计划
2016年街道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第五篇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始终遵循“以我所学,回报社会,为公平正义而奋斗”的宗旨,积极的伸出法律援助之手,参与法律援助实践,取得了较为圆满的成果。每次活动都凝聚着中心成员的热情和心血,付出的是辛勤和汗水,收获的却是宝贵的经验和思想层次的提高,新成员得到了锻炼和提高,而老成员收获了新思想,但这一切仅仅是一个开始,所有的胜利和辉煌都成为过去,未来任重道远。为此,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拟定以下近期计划:(一)招纳新成员,积极吸纳有志于参加法律援助工作的优秀同学,完成中心内部人员的更新换代,以补充新鲜血液,以便以后更多活动的开展和机构内部的有效运行。 (二)理顺内部机制,明确责任权限,规范法律援助业务活动,增强成员的责任感、纪律性和奉献精神;完善值班制度,成员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不到。在值班过程中,不可干闲杂之事,热心接待来访人员,对于所咨询的案件一定尽力做到给与圆满答复,真正做好法律援助服务工作。 (三)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人员奖惩激励机制。考虑每学期进行一次评定,根据会员平时表现、活动参与程度,并适当考虑学习成绩。在测评中,对优秀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及精神奖励,对不称职者由中心给予批评、警告、严重警告、开出中心等处分,坚持实行“末位淘汰”制,以在本中心内部形成良好的工作与学习氛围。 (四)为了更好的提高我院学生法律知识的实践应用能力,鉴于我院已经存在模拟法庭的实践课程,本中心本学期计划带动促进模拟仲裁庭的成立。希望通过此活动让同学在参与的过程中更多的了解仲裁程序,掌握更多的纠纷解决途径,提高司法实践能力,为以后从事司法工作做好知识积累与能力培养。 (五)每周末制作了以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等为主题的海报及宣传板。在学校内做好面向在校生的法律宣传服务工作,同时提升法援的校内影响力。 (六)为促进成员水平提高,老师定期对成员进行培训:初步训练,一般法律知识的培训及重点训练。特别是进行法制宣传活动之前,老师对有关知识进行讲解。必要时对老师培训内容进行阶段性测试,测试成绩加入学期末本中心测评成绩,以督促法院内部成员的学习积极性,为更好的提供法律服务做好理论积累。 (七)驻济高校开展联谊活动,筹办组织“法律援助论坛”。由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老师带领学生与山东大学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业务交流,积极学习其先进经验。同时,与其它驻济高校的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协作,交流活动经验,加强理论研究,积极探讨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建立良好稳定持久的合作关系。 (八)面向学校、社会举办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以于 12月4日为起点的“法制宣传周”为重点。 1、下乡、进社区重新启用旧实践基地 (1)、制作海报张贴,提前报道宣传。 (2)、向小区居民发放印制宣传资料,包括房地产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资料等。 (3)、现场解答法律咨询。 2、走访女子监狱对监狱在押罪犯开展结对帮教活动,对其进行法制教育(主要采取书信的方式),减少刑满释放人员再犯罪率。 3、紧紧围绕“树立法律权威,弘扬法治精神,共建和谐校园”这一主题,采用墙报、海报、板块等形式开辟法制宣传园地,制作普法标语。 (1)、开展法律援助图片展、法制电影放映,让学生在娱乐中学习法律。 (2)、法律进宿舍,以宣传画的形式展现。 (3)、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法制文化活动,如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现场咨询。为了让广大学生更加透彻的理解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帮助学生正确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每学期我校法学院都要组织优秀的法学专业学生,在校园里开展多次法律知识现场咨询活动。 (4)开展法律援助有奖征文活动:开展以“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为主题的有奖征文活动,征文可分“我看法援”“法援实践”“法援人心得”等篇目。 (5)争取和山东经济学院校报合作,针对当前与大学生相关的法律问题和最新动态做专栏发表。 (6)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在校园主干道、学生宿舍区、学生食堂等地悬挂其他法制宣传标语,以起到了良好的舆论导向作用。 (九)加强与校内其他公益社团的交流与合作,如:法学社、“齐鲁情”大学生支农促进会、青年助残协会等。特别是进一步加强与“齐鲁情”大学生支农促进会的协

作,每周末由我中心成员协同“齐鲁情”成员前往实践基地开展普法、支教、调研等活动。着重加强与“法学社”的理论研究工作,同时,应用所学理论就实际案例进行分析,以增强成员处理事务能力,做到学以致用。鉴于和其它各协会没有合作历史,眼前主要是加强与他们的交流,争取更进一步的合作,促进各方的发展,取得良好的效果。 (十)发挥学生主动性,建立一支高素质学生法制宣传员队伍,尽量争取在08级各班选取一名法制宣传员,最好由各班的优秀学生干部担任。这样,既保证每个班级至少有一名法制宣传员,也保证法制宣传工作做实做细。除了各个班级有法制宣传员以外,还要建立了一支以法律援助中心成员及法学专业学生法制宣传员队伍。而且,要重视对学生法制宣传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宣传员队伍的宣传水平,切实发挥法制宣传作用。开展“权益进宿舍”以及不定期法制宣传等多种活动,在活动中,学生干部走访各学生宿舍,向同学们宣讲维权常识,通过发放问卷调查的形式,了解同学们知法、懂法程度。同时,对于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做到人人知法懂法。 (十一)寒假前,学校还要开展“安全教育周”,制作交通安全、消防知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宣传板,提醒同学们注意宿舍防火防盗,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在返乡返校途中,注意行车安全。 (十二)学期末,中心成员写一篇有关法律援助的心得,以便总结上学期的经验与教训,或为下一步的法律援助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以文章形式展现),从而更好的知道下学期工作的开展。 作为一名法律人,民主、自由、公平、正义已经融进了我们的血液,法治是我们每个人的理想,是我们终生奋斗的目标。我们再次想到了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这里是我们的法律之家,在这里我们能找到我们的理想、我们的激情,在这里我们能将我们学过的法律应用于实践,用法律填充我们的灵魂!我们要用自己的力量为中国的法治做应有的贡献,我们坚信我们的努力会逐渐被放大,让我们到过的地方普照法律之光。

2015年街道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总结
2016年街道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第六篇

法律服务进社区深入人心,得到辖区居民的普遍欢迎,某街道开展多种形式普法教育活动,以提高居民的法律素质。按照“五五”普法提出的“两个提高、两个转变”目标,年初制定了《街道依法治街和法制宣传的实施意见》,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法制宣传。

在2015年的普法工作中,尝试了一些新颖活泼、为群众所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采用律师讲坛、法律咨询、橱窗、黑板报等形式的进行法制宣传,各社区成立法律读书角和法律服务咨询站为辖区百姓提供法律服务。可以说2015年普法宣传是"有声、有色、有味道"。同时,我们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经常性、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我们坚持对适龄应征青年进行普法宣传,讲授“宪法”、“国防法”、“刑法”等内容,2015年普法工作的开展不仅取得了满意的效果,而且对指导今后普法工作开展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满足社区居民对法律服务工作的不断需求,营造良好的街道社区法治环境。某街道以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主线,在辖区内广泛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突出法律服务的便民、利民特色,实现了法律服务与辖区居民“零距离”的接触。找范文

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班子对“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高度重视,把全面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深化基层社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纳入街道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了4个社区法律工作者联系卡,与弱势群体结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模式,为辖区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首先,社区根据各自实际开展不同内容的法制讲座,采取以“辖区居民需要什么形式的法律服务”和“您对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有何建议”?的法律需求问卷调查。同时,利用社区法制宣传画廊,普及宣传与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其次,建立社区法律服务咨询接待站,开展“一事一法”法律服务活动。如:目前社会普遍存在的劳动争议纠纷案、家庭矛盾引发的房屋纠纷案、房屋动回迁引发的纠纷案、经济合同引发的债务纠纷案等,针对不同案例,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修竹社区法律服务咨询站的马平原、范东升律师坚持做社区的义务法律顾问,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他们对群众提出的各类法律咨询认真解答;对家庭、邻里间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耐心调解,使广大居民群众提高了对法律知识的认知程度,增强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不受伤害的常识。辖区居民宋玉凤和老伴是一对再婚16年的夫妻,前不久,因老伴患脑血栓住院治疗期间,宋玉凤身体不好,没能及时到医院探望,加之宋在经济上不够大方,引起老伴及子女的不满。从此,不允许宋探望老伴,家庭矛盾就此开始,并日趋加剧。宋玉凤准备起诉离婚,律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细致工作,平息了老人的冲动。最后,宋玉凤同意律师的建议,放弃了起诉离婚念头,待老伴病情好转后,再进行调解。家住隆盛巷18号的低保户刘冬英,农转非,无工作,丈夫张军多年患精神病,且病情逐年加重。刘冬英已无法忍受张军的不正常行为,向张家提出离婚要求,由于涉及房屋问题,张家不同意离婚。刘冬英找到范律师,寻求法律解决,律师通过向张家人宣传法、讲解法,使张家人同意其离婚请求,并将房屋及孩子的扶养权给一并给了刘冬英。

某街道建立(4个)社区法律服务咨询站都配备了两至三名的律师,各类相关法律服务宣传、咨询活动开展得轰轰烈烈。目前,各社区共举办法制讲座(4场),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6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起),代理各类诉讼案件(2件)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做出了努力。举办大型活动(2次)司法所联合街道工会在中山广场开展大型法律服务活动,各社区以不同形式的主题开展法律服务宣传活动。进社区的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志愿者(13人)。

群众对法律服务进社区的意见和反映:

年初司法所开展您需要什么形式的法律服务问卷调查结果比较满意,希望法律服务进社区经常性的开展下去,以形式多样、便民、贴近百姓的形式开展下去。

进一步开展工作的思路和打算:

继续作好法律服务进社区的同时,开展以创新为主题的活动,把法律服务进社区延伸到企业。

2015法律服务工作计划
2016年街道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第七篇

【2016年街道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第1篇:法律服务所管理工作计划

根据新司发{2015}8号,新城区司法局2015年度公正律师法律管理工作安排,自强路司法所结合地区实际,对2015年自强路法律服务所管理制订安排,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载体,以强化服务意识、创新管理途径为手段,充分发挥自强路法律服务工作在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中的职能作用,为创建平安新城、平安自强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保障。具体目标及措施如下:

1、采取多种措施,开展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自强路法律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主要措施:一是指导督促自强路法律服务所组织全体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并积极参加区局、街道司法所组织的培训。二是按照工作实际,制定培训计划,丰富培训内容,定期组织人员参加各种政治业务培训活动。

工作要求: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要保证学习时间,积极开展学习活动,组织人员,参加各级培训活动。通过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人员的政治理论、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

2、严格审查程序,以年检注册工作为契机,开展对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规范整顿工作。

主要措施:一是根据区司法局年检方案,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要认真填写有关资料,进行自查;二是配合区局检查组,对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进行检查;三是严格审核年检材料,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工作要求: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认真按照区局年检工作通知,开展自查活动,认真填报各项资料,按时上报。保证顺利通过年检。自强路司法所将对自查情况进行检查规范。

3、发挥管理职能,积极开展依法执业检查,规范自强路法律服务所工作,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主要措施:自强路司法所每月对自强路法律服务所检查一次,并记录。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自强路法律服务所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并监督各项制度严格执行,防止矛盾激化,及时处理当事人对法律服务及法律工作者的投诉、申诉,防止矛盾激化,依法维护当事人和法律服务所的合法权益。

工作要求:司法所坚持对法律服务所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和问题处理工作,法律服务所要配合检查,对检查中通报的问题及时进行改正。

4、发挥指导作用,引导自强路法律服务所积极拓展法律服务,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主要措施:一是坚持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引导法律工作者通过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被告人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引导当事人依法妥善处理各种利益纠纷,防止矛盾激化;二是监督引导自强路法律服务所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对应该援助的对象,及时援助,不符合援助条件的,根据情况进行适当的减免费用。

工作要求: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要坚持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并积极拓展案源,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为和谐新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

第2篇:法律服务工作计划范文

鉴于项目现状,律师提供项目法律服务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即签约前的审查阶段、合同谈判签约阶段、签约后的完善阶段。

签约前的审查阶段:自2015年6月28日至7月7日(十天),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审查委托人提供的项目各种文件、资料;查证项目转让的合法性、真实性、可行性;收集项目转让所涉相关法律文件;查证与项目相关的背景资料等。

合同谈判签约阶段:自2015年7月10日至20日(十天)。工作的主要内容是根据前期审查阶段的情况,进一步向项目所涉相关部门了解信息、并进行洽商,针对性地提出我方要求;就合同草稿进行法律审查、修改,并与对方进行谈判,以完成最终签订合同的目的。

签约后的完善阶段:根据委托人的意愿,自行选择是否需要该阶段的法律服务,该阶段自合同签订后至委托人依法取得港口岸线使用批准文件、港口土地使用手续、港口经营许可及工商登记等依法开展港口经营的合法证照为止,时间是合同签订后的半年时间。

第3篇:金湖县2015年度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计划

一、工作举措

(一)根据省厅、市局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争创规范化法律服务所活动,努力提升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整体形象。

(二)加强队伍培训教育力度,严格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促进行风根本好转。

(三)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及时纠正违反制度和违纪现象。

(四)加大查处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五)充分发挥协会职能作用,完善协会自律管理机制。

(六)加大法律服务所的硬件建设和软件管理力度,努力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二、工作计划

(一)1—2月份,召开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会议(可与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合并召开)总结上一年度工作,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部署下年度工作。

(二)3—4月份,完成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检注册工作。

(三)5月份,开展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教育整顿工作。

(四)6月份,全县法律服务所档案卷宗交流观摩活动。

(五)7月份,召开金湖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理事会。

(六)8—9月份,协会活动。

(七)10—11月份,配合司法所完善各项年度创建工作,迎接省市各项工作检查。

(八)12月份,总结年度工作。

第4篇:

2015年,我们老洲乡法律服务所将在县司法局和乡党委、政府的坚强、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六大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工作的指南,脚踏实地、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创造性开展工作,从而不断开辟法律服务工作新局面。

1、以开展建设学习型城镇的活动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改变执法观念,提高服务质量,拓宽服务领域。

2、在县普法办的统一指导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编制当年的普法计划,并拟将在6月、11月份举办两期全乡法律骨干培训班。启动好“五五”普法的相关工作。

3、强化矛盾纠纷大排查调处工作,以“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抓早、抓小、抓苗头”为总原则,协助指导做好我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细化各项规章制度;充实和调整乡、村、组、户四级矛盾纠纷调解网络。

4、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新领域。2015年,计划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2家,诉讼代理12件,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24件,确保各类纠纷得以及时的规范化调解。开展见证业务15件,对全乡符合法律援助的案件当事人提供免费服务至少2件,协助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确保基层司法规范化建设。

5、加强全所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教育,坚持学习日制度,定期召开所务会议、重大疑难案件讨论会议,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并且通过培训、自学、请学等多种方法提高自身素质。

6、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果,为老洲乡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第5篇:法律服务所管理安全工作计划

1、采取多种措施,开展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自强路法律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主要措施:一是指导督促自强路法律服务所组织全体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并积极参加区局、街道司法所组织的培训。二是按照工作现实,制定培训计划,丰富培训内容,定期组织人员参加各种政治业务培训活动。

工作规定: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要保证学习时间,积极开展学习活动,组织人员,参加各级培训活动。通过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人员的政治理论、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

2、严格审查程序,以年检注册工作为契机,开展对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规范整顿工作。

主要措施:一是根据区司法局年检方案,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要认真填写有关资料,开展自查;二是配合区局检查组,对自强路法律服务所开展检查;三是严格审核年检材料,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工作规定:自强路法律服务所认真按照区局年检工作公告,开展自查活动,认真填报各项资料,按时上报。保证顺利通过年检。自强路司法所将对自查情况开展检查规范。

2016法制宣传与法律援助实施方案
2016年街道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第八篇

2016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法治”建设的全面推进年。今年活动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执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全面落实县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程。特制定2016年县春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乡乡行”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6年2月20日~3月21日

二、活动安排

今年的春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乡乡行”活动,各司法所自行组织,县普法办将择其1-2两个乡镇(区)进行。

三、参加活动单位领导及人员

1、带队领导:

2、单位及人员:

四、活动要求

1、各司法所要将春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乡乡行”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协调乡镇(区)各部门的力量参入到本次活动,形成强有力地工作合力。

2、活动场地要选择在乡镇(区)街道人口集中的地方,各司法所自行准备好宣传条幅、宣传资料等宣传必需品。活动期间和结束后,要将活动图片、报道材料及活动总结及时报送县普法办。

3、县普法办择其的乡镇(区),由县普法提前告知其司法所做好准备。本次活动到各乡镇(区)及工作人员具体召集、车辆安排、照相等工作由王行勇、冯识负责。

4、各参加单位的参与工作人员一般不得请假,如因特殊情况需请假时,请与带队领导联系,说明情况后由带队领导许假。每天8:20到司法局门前集合上车,不得延误。

5、因天气等特殊情况到乡镇(区)的活动时间如有变动,带队领导安排具体召集工作人员,由召集工作人员电话另行通知。

2016街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2016年街道法律援助工作计划 第九篇

街道2016年依普(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2016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是进一步发挥“法治建设指标体系”作用,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一年。今年“法治##”建设和依法治理普法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主线,以“法治思维提升”和“法治方式完善”为重点,以进一步发挥“法治量化评估体系”作用为抓手,围绕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城乡统筹发展、社会管理创新”三大重任,突出“提升法治理念、强化法治实践、培育法治文化”三项重点工作,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打造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环境,使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围绕中心,开辟法治建设路径

1.完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继续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为政府科学决策、依法治理提供法律意见;深入开展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继续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的“法律体检”、“法务前置”活动,为个转企的中小微企业开通“法律服务直通车”,促进经济发展平稳安全。健全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创新工作平台和载体。以政府法律顾问为推手,通过“法务前置”等服务街道重大项目建设。围绕“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2.深入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加强行业性专业调委会建设。不断深化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对已成立的专业性调委会,进一步规范运作。探索建立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巩固深化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受理、分流、调处、督促、考核等工作制度。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发挥“金牌调解员”引领、示范作用,充分应用“以奖代补”考核激励机制,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量。

3.继续法治服务民生实践。围绕群众关心关注和反映强烈的法治问题,着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好交通出行、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等方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加强对实事项目实施的动态管理和跟踪督导,开展实事项目绩效评估,对开展得力、成效显著、群众认可的项目予以宣传推广,提高法治惠民实效。

二、部门协作,完善法治建设体系

4.不断完善执政方式。积极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增强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工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健全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健全人大工委监督制度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深化街道民主协商议事会议制度,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5.规范权力运行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建立健全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行政执法方式创新,探索行政执法结果公开制度建设,以结果公开促执法规范。规范合同管理工作。强化行政决策程序落实的跟踪督查、重大事项风险评估成果应用监督,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向社会领域和基层延伸;加强非公企业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村务党务财务的华数电视公开制度。进一步强化权力机关的法律监督力度。强化行政层级监督,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

6.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统一领导,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依法规范和科学配置各部门的职责权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深化“勤廉##”建设,全面推进部门权力公开规范运行。完善决策机制和程序,建立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体系,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的具体制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健全领导干部述廉制度,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大核查力度。健全案件发现查处机制,强化对党风政风的执纪监督。

7.深入落实依法行政。深入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全力打造法治政府。探索政府综合服务水平新提升。继续完善政府重大决策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参谋作用。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完善行政审批配套制度,简化办事流程,规范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行为。严格落实各项档案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各类行政审批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建立公开公平的中介市场竞争机制,完善监管机制,规范中介机构市场行为和市场秩序。深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评议考核及结果的运用。

8.深入推进公正廉洁司法。健全司法救助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理顺社区矫正管理体制。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探索开展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9.深化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围绕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美丽##”建设、“三改一拆”、“四边三化”、“清水治污”等重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围绕经济转型升级、pM2.5污染控制、水源安全和内河水质改善等开展节能减排、深化水环境治理行动,切实加强环保能力建设;认真做好渣土、泥浆规范管理,国有土地防违控违,重要节点长效管理,重点区域环境整治和道路扬尘及餐饮油烟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10.完善社会治理创新体制机制。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深化“平安##”、“法治##”创建机制。以化解社会矛盾为重点,进一步落实领导包案化解、定期定向公开约访等制度,强化初信初访责任追究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深化街道、村(社区)两级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建设,深入推进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社会治理模式。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强化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健全网上网下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制,健全实有人口动态管理体系,研究制定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综合措施。

11.完善法治建设体系。结合依法行政责任制和法治##年度考核,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开展“法治街道”创建,结合实际推进“一街一品”法治建设,大胆尝试、勇于创新,培育具有特色的区域法治品牌。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加强新一届村“两委”干部和村民代表的法律知识培训,提升基层依法自治的能力。继续开展

“诚信守法企业”等专项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提高企业主体依法生产经营、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不断强化法治系列创建活动与各项考核创建活动的对接,促进各行业法治化水平的提高。

三、整合资源,培育特色法治文化

12.深化“法律六进两延伸”活动。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农民、外来务工人员为重点对象,以“法律六进两延伸”为载体,不断提高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杭依普办〔2016〕13号),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拓宽学法用法渠道。依托“美丽洲大讲堂”、“机关干部大讲堂”、“干部学习新干线”、“法制学校”、“农村文化大礼堂”等阵地,围绕“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及时下发普法宣传资料至各村(社区),加强对村(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强化法制副校长职能作用,开展

“法治夏令营”等系列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创建、“企业法律体检”等活动相结合,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预防企业法律风险。按照“谁用工谁负责”原则,深化企事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增强职工法治意识。

13.深化公职人员法治理念提升。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延伸法制教育基地建设。促进法治文化与各类本土文化的有机融合,充分整合利用法制教育基地资源,丰富公职人员法制教育内容及载体。适时组织主题游活动,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依法行政、遵纪守法理念。

14.积极培育特色法治文化。充分发挥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主体作用,保证经费投入和物质支撑,发挥橱窗、板报、网站、短(彩)信、电子屏等各类宣传阵地在普法工作中的作用,组织开展好“浙江法治宣传月”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利用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组织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群众的文化生活与休闲娱乐之中,不断提高全民法治理念。

四、探索创新,树立法治建设品牌

15.全面推进“法务前置”工作。深化法务前置工作机制,试行“法务前置在网格”项目建设,结合“法治(律师)行动在网格”工作,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积极为村(社区)民主管理和重大经济活动提供法律审查、法律建议、风险提醒等法律服务。

16.深化“法治指数”成果运用。依据上级部门关于“法治##”评估指数的反馈意见进行整改提高;强化各级各部门领导责任,确保整改实效;发挥法治##部门联络人的作用,根据职能分工,适时组织对问题整改情况的检查,确保工作不走过场。

五、完善各项机制,落实法治建设保障

17.完善法治工作保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发挥党工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定期召开法建(依普)工作会议,主动听取法治情况汇报,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街道法制机构建设,要确定专门的科室和人员负责法律事务,同时注重发挥律师及具有专业法律知识的工作人员作用,为政府依法行政和经济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加强经费保障。法治建设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完善各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形成研究、部署、协调、督查工作的常态化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调整充实队伍。切实加强对法建、依普工作的人员保障,加大法建(依普)骨干培训力度,适时组织学习考察,不断拓宽工作交流渠道。加强法制副校长、村(社区)企业法律顾问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落实日常指导、组织学习培训,充分调动各级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创新发展。

(编辑:琛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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