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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普法工作基本原则

2016-12-02 11:57:3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水利局普法工作基本原则(共9篇)水务局2015年“六五”普法工作计划水务局2015年“六五”普法工作计划XX年是实施“xx”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xx”普法规划的启动年。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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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2015年“六五”普法工作计划
水利局普法工作基本原则 第一篇

水务局2015年“六五”普法工作计划

XX年是实施“xx”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xx”普法规划的启动年。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xx”规划和科学发展这个主题,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扎实做好“xx”普法启动,推进普法依法工作发展,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局属各单位要从践行“三个代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高度,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要认真依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切实把“xx”普法启动年的各项工作做好做扎实,为“xx”普法开好局,为创建法制机关、法治社会,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为确保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XX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明确职责,建立机构。

负责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研究决策、布置和安排;水政科负责组织落实,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水务局成立以局长挂帅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关计划,督促各部门认真开展好宣传教育工作;各科、室、队、站、中心负责人,本部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实施。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切实做好宣传工作

推进依法行政,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重点在于推进依法行政。目的于进一步改革行政管理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实现依法治国目标。各科、室、中心、站、队全体工作人员,务必深入了解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准确掌握、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广泛进行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三下乡”活动、行风热线”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简报板报、报

刊专栏、宣传车、横幅条幅、上街摆摊设点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水法律法规、节水维护知识,不时增强广大市民的水法制观念和节水维护意识,逐步形成人人珍惜水、维护水资源、维护水环境,自觉服从于水资源、水土坚持、水利工程、河道砂石、防汛与抗旱统一管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不时提高队伍素质,切实搞好自身学习培训。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培训2次以上。各部门要灵活安排时间,XX年。组织职工集中学习讨论,并鼓励职工积极开展自学,做好学习笔记,写出学习心得。同时,要协调好工作,认真组织职工参与各种形式的培训,保证在XX年底前,完成行政机关在编人员全部培训任务。全局兴起学法之风,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法律意识和知识水平,切实增强依法治理能力。逐步建立懂法律、守纪律的行政管理队伍,为建法治政府、法制机关打下基础。

四、切实加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水政科要强化管理和监督,各科、室、中心、队、站要进一步细化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及时了解工作机构依法行政情况,及时纠正不合法、不适当的行政决策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因工作组织不力,出现社会影响恶劣、妨害社会稳定,严重违法行政行为的决策人和行政责任人要承担相应责任。科、室、中心、队、站,要进一步转变职能,依法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法定的职责范围内,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法律权限界定清晰。

立足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根据《市XX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局要立足经济社会发展。立足全面落实“xx”普法,立足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发展,立足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时创新工作思路、方式,切实做好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责任追究制,以及规范性文件审查制。确保行政行为和行政决策规范性、合法性。

湖南省水利 “六五”普法实施方案
水利局普法工作基本原则 第二篇

湖南省水利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湘发„2011‟12号)和•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水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水政法„2011‟373号)的要求,结合我省水利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水实践相结合,与水利管理创新相结合。认真贯彻2011年中央1号文件、省委1号文件、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和省委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突出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手段,巩固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进一步提高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的法律素质,为全省水利的改革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和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通过扎实开展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 2 —

水工作,继续大力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进一步提高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决策和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水利组织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管水的自觉性,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推进湖南水利法治建设进一步深入;深入贯彻落实水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全民的水法律意识和水忧患意识,营造自觉遵守水法规和珍惜水、节约水、保护水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工作原则。围绕湖南水利改革工作,贯彻落实水利改革相关文件和会议的精神,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全面推进服务水利改革的步伐。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社会公众的实际需要出发,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根据普法对象的不同特点,积极开展法律教育培训,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研究探索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律和措施,创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统筹兼顾,以法制宣传教育促进水利事业的跨域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努力提高水利系统全体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公 — 3 —

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高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充分发挥法律在推进水利改革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进一步学习宣传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刑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不断增强其廉洁自律意识。

(二)深入学习水法律法规。水法律法规是依法治水、行政管理水利事务的直接法律依据。加强全省水利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水行政执法人员进一步学习宣传水法律法规,提高全省水利干部职工依法治水和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向全社会宣传水法律法规,促进企业和社会公众对水利法律的了解,为水行政管理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坚持普法与水利改革相结合。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和目的是推进法治实践。坚持普法与水利改革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水,通过法律宣传为水利改革提供法律保障,以水利改革为契机,要进一步完善依法治水体制和机制,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要积极— 4 —

探索和推进依法行政的实践形式,全面推进依法治水。

三、普法对象和要求

全省水利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全省水利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水行政执法人员、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以及水行政管理相对人。水利法制宣传教育要紧密围绕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需要,大力宣传2011年中央1号文件、省委1号文件、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省委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凝聚全社会力量参与水利建设和管理,增强全社会对依法治水管水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推进水利跨越发展。全省水利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要熟练掌握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做好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表率。要深入推进水利法治实践,以法治实践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检验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管理水行政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大力推进领导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支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

(二)加强水利工作人员法制宣传教育。要继续推进全系统水利工作人员特别是执法人员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工作,每年要开 — 5 —

展法制教育培训活动1次以上,不断提高其依法行政能力。要加强廉政教育,将法制宣传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和服务社会水平。

(三)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月、纪念日和法律生效日等时机,通过网站、期刊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活动,积极宣传水利法律知识。要在日常工作积极宣传水利法律知识,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增强企业和社会公众的水法律意识。

(四)加强法制宣传队伍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加强法制宣传队伍的组织协调、培训指导和规范管理,切实发挥各类法制宣传队伍在水利法律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最大程度地实现全省水利普法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全省水利法制宣传教育的整体水平。

(五)进一步创新丰富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和形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开辟水利法制宣传栏、专题、专版,固定时段、版面、栏目,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积极开展水利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大众传媒法制宣传教育主渠道作用。建立和完善普法网站或网页,加强水利法制宣传,发挥现代网络传媒优势,扩大水利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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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区水务局201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水利局普法工作基本原则 第三篇

利通区水务局201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局属各单位:

2013年水务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目标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深化“法律六进”和法治文化建设活动为抓手,以创建“法治利通”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吴忠市利通区201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明确目标任务,扎实做好水务系统的“六五”普法工作,全面做好依法行政工作,为推进我区水务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1.突出学习宣传宪法。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弘扬法制精神,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2.认真开展好“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 4”全国法制宣传日、水法颁布纪念日、节水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将水务法制宣传教育引向深入围绕“严格管理水资源,推进水务新跨越”和推进我区水利现代化建设以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宣传主题,积极组织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纪念活动。

3.深化“法律六进” 推进依法治区”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精心设计主题活动载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涉水法律法规宣传

教育活动。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水的能力和水平。认真组织好各类学法培训。 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适时组织开展学法培训、考核考试等专项活动。

4.按照上级业务部门和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好水务局“六五”普法宣传教材和宣传品的编制、征订发放,不断丰富水务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和执法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法”活动,不断增强社会团体、群众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权意识。

二、创新载体和形式,全面深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运用大众传媒加强水务法制文化阵地建设。注重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移动通讯等大众传媒开展水务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水务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流动宣传车等动态法制宣传阵地作用,广泛开展水务法制文化宣传。

2.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制文化活动,加强重要水务法制宣传节点的组织筹划。切实组织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运用水务专项法律的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等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传播水务法律知识,弘扬水务执法精神。

3.深化水务部门行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基层法治创建活动。树立“普治结合、以治促普”的新理念,水务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开展行业性的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全面营造和谐有序、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不断扩大“民主法治示范单位”创建力度,全面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三、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1.做好“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并做好中期督查工作总结。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及有关要求,做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督查。各单位要于8月底以前对本科室“六五”普法中期进行情况进行总结,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报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健全保障水务普法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水务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加强组织领导,充实人员,保障水务法制宣传经费,强化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完善“大普法机制,”把水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局考核体系,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水利系统2011年六五普法工作总结
水利局普法工作基本原则 第四篇

利川市水利局2011年“六五”普法

工 作 总 结

2011年,在市普法办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六五”普法规划总体要求和部署,精心组织,强化指导、狠抓落实,我局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局2011年“六五”普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1年以来,我局调整了“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召开了普法工作专题会议2次,领导集中学法4次,开展普法集中培训1次,结合普法工作举办“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一周次,印发普法宣传册1000余份,分发、评阅“六五”普法试卷100余份,交流学习 “六五”普法学习心得100份等。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普法机制

一是根据 “六五”普法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局结合自身实际,及时召开了局党组会,调整了“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负责人员。二是通过问卷调查和座谈讨论等形式,对“六五”普法工作的实施,向广大干部职工进行了意见征询,并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订了普法工作规划,明确了普法指导思想,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及目标要求;三是建立了“六五”普法学习、考核和奖惩规定以及 “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标准和普法工作例会等规范,从机制上保证了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和落实。【水利局普法工作基本原则】

(二)学践结合,多措并举,有序推进

一是大力营造普法学习宣传氛围,掀起学法用法热潮。为确保“六五”普法学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我们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和宣传标语、条幅、宣传板报等媒介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大力营造积极学法用法氛围。二是采用多元化的学习方式,不断强化普法学习效果。根据普法工作计划,我们区分普法学习对象,设定学习内容。如领导干部主要学习综合法律知识类(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刑法、民法、经济法等)以及专业法律法规,其他人员主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涉及本部门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采用集中辅导和“请进来,走出去”等培训形式,邀请法学专家为广大干部职工进行法学知识讲授和法学理论辅导。三是广泛开展学法用法实践活动,不断促进普法成效。如我们充分利用每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邕江综合整治等活动契机,对广大群众进行普法教育,检验普法效果。四是行政执法与普法教育相结合。在推进普法工作中,我们坚持把普法与执法实践相结合,使普法与执法相互促进、相互推动。如在河道违章建筑等涉水事件处理中,我们执法人员都能按照法定程序、利用普法知识向当事人和周围群众进行水法律法规等教育宣传,并依法进行查处,确保了案件查处起到处理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五是适时考评、奖惩,不断检验和强化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根据“六五”普法工作实施意见,我们制定了“六五”普法学习考评和奖惩规定,对普法学习进行季考和年考以此促进广大干部职工学法用法

的自觉性;通过培树典型,表彰先进激发了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热情;通过以带面,不断扩大普法工作成果。

(三)及时归纳,提总结高,扩大成果

为确保“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扎实有效,我局“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普法的每个阶段都能结合普法工作开展的进度、难度,适时组织召集普法人员进行座谈,征询和收集普法工作信息,并针对普法工作中的存在的问题和好的做法进行归纳总结,发挥优势,克服不足,以此深入推进普法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将近一年的学习教育,广大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和守法意识有所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水平明显提升,但我们也清楚的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举一反三、化简为繁的思考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 经过“五五”普法和2011年的“六五”普法广大干部群众掌握了基本的法学知识,具备了一定的法律思维,能够从容应对工作遇到的各种困难,但是在面对较为复杂的情况时,因举一反三、化简为繁的能力不足,不能及时理清思路,找到问题的根源,以至于在认识不清的情况下,做出错误的判断、错误的决策。这不仅影响了工作的效率,也增加了行政违法的风险。

(二)普法形式多元性和创新性不足

我局采用的普法形式多种多样,既有自学和集中学习以及邀请法学专家专题授课等传统形式,也有通过电视媒介和广播宣传的现代化方式,为广大干部群众提供了较好的信息共享媒介和学习交流

平台,但随着信息科技日新月异的快速发展,网络、微博、微信已成为现今联络交流的重要手段。我局在结合、运用此种新型信息交流形式推进普法工作上的不足,影响了普法工作开展的广度以及普法信息传播的及时性。

(三)普法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完善

我局一些部门和单位存在普法工作人员缺、设备差、经费少,基层普法统筹协调较难,部门共同参与积极性不高,未能将普法工作深入推进。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今后的“六五”普法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围绕主题,突出重点,紧贴实际,多措并举”的工作思路,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主题,继续深化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

一是进一步加强法治理念教育。要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和宣传册以及召开专题会议等宣传教育方式,以服务水利改革发展为主题,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引导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治水、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法治理念。增强水行政主管机关自觉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确保法治理念的牢固树立。二是突出抓好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通过广播、电视以及新闻报道等媒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基本精神,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以及基本经济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学宪遵宪的积极性,培树他们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进一步加大对《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及《南宁市河道与堤防建设管理条例》、《南宁市河道管理办法》等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

传,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继续抓好中央关于水利工作一系列重要精神、决策和规定的学习宣传。继续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关于实现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的决定》要求;深入学习《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和水功能区管理的各项规定,宣传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二)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深入推进水利普法

一是围绕“大力加强农田水利,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宣传主题,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契机,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水利法制宣传实践活动,不断增强全市人民水忧患意识,促进市民确立良好的节水、护水和用水观念。二是重点抓好普法对象的培训学习。继续加大水利系统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培训力度,并完善各级学习培训制度。通过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进行系统地学习培训,促使他们熟练掌握和正确运用水行政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开展水利专题法制讲座和水利法律知识竞赛,不断检验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能力。三是继续积极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活动要以水行政法律为重点,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针对性开展。

(三)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为水利普法提供基本保障

一是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设立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场所;建立拥有一定数量的法律书籍阅览室,供干部职工学习参

2016水利系统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水利局普法工作基本原则 第五篇

2016水利系统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投入超百亿,标准再提高,构建大水利,服务大发展”的总体目标,紧密结合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文化、水工程保护等水利重点工作,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快法治水利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服务水利工作为主线,以加快推进法治水利建设为核心,以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载体,以加强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为突破,以加强水利法治文化建设为先导,通过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提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市水利系统干部的法律素养,提高法律实践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全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水利管理单位依法行政、依法治水和管水的自觉性,提高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和基本构成,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的主要内容,进一步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组织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二)大力宣传水法律法规。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水法律以及国务院、省人大、省人民政府、水利部制定出台的法规、规章的学习和宣传教育,促进全市水利系统依法开展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防治水害等各项活动,引导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依法合理利用水资源,依法表达利益诉求、正确对待水事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广泛学习宣传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深入宣传我市水资源、水环境、水安全、水工程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突出宣传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大意义和作用及基本内容,增强全社会的水法制和水忧患意识,促进全社会用水观念的转变,为推进可持续发展水利、推进水利现代化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深入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水法规集中宣传活动,充分利用“12·4”法制宣传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文化周(节)”、“节水宣传周”和“行政执法服务月”、“法治宣传月”等有利时机大力开展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围绕宣传主题,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大力开展水利法制宣传教育,注重提高宣传教育成效,使法制理念得到广泛传播。

(四)扎实推进“法律六进”宣传活动。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法律六进”工作制度,规范“法律六进”内容、途径和方式,使其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扎实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的深入开展。

(五)着力推进法制宣传志愿者服务活动。各单位要切实发挥党员青年干部的积极作用,组建具有水利特色的“专业志愿者服务队”,广泛并深入地开展志愿法制宣传普法活

动,宣传水法律法规、展示水利部门工作业绩,树立良好的水利形象。

(六)强化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设。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健全并落实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原则上每半年安排一次党委中心组或局长办公会议学法活动。

(七)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不断增强全市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的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八)加强水利法治文化建设。坚持面向社会,服务群众,贴近水利法制实践,贴近群众文化生活,进一步加强水利法治文艺创作,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内容丰富的水利法治文化作品,不断丰富创新水利普法的载体和形式,重视发挥各类水利法制宣传阵地、文化团体和群众组织的作用,让水利法治文化融入主流文化和群众生产生活之中,以生动的水利法治文化作品吸引人、感染人、说服人,提升公民的法治文化修养。

(九)深入推进法治水利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法治建设纲要》,完善决策程序,健全决策规则,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健全水行政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和制止各种水事违法行为,促进水法规的贯彻实施。强化水行政执法监督和问责,完善水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水法规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健全预防为主、预防与调处相结合的水事纠纷调处机制,完善应急预案,预防和妥善处理各类涉水矛盾纠纷,进一步提高水利社会管理能力,维护水事秩序和社会稳定。深化水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行政许可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和层级考核,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事关全局的基础性工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其摆在重要位置来抓,进一步健全完善组织领导和办事机制,充实法制宣传骨干力量,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相互之间的协作配合,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每一个工作环节之中。

(二)狠抓规划落实。要采取有效措施,推进落实到位。要坚持普治并举的原则,把普及法律知识和开展法治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同时,各单位要围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群众对水利法律法规的服务需求,不断改进法制宣传教育手段,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做到形式多样化、宣传经常化。

(三)做好总结宣传。各单位要认真及时总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做法和成效,分别于每年6月和12月上旬向水资源处报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并积极向市局投稿,大力宣传和展示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及成效,不断提升水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

2016司法局执法清理工作方案7篇
水利局普法工作基本原则 第六篇

第1篇:清理三公经费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更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区委的有关规定,制定我局清理“三公”经费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建设节约型机关各项规定,着力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二、清理内容

对全局2016年至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一)公务接待方面: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后,是否建立公务接待内控审批制度,实行接待清单、对口接待、一事一结、信息公开的管理办法;是否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厉行勤俭节约的相关规定,是否按照“先审批、后接待”的原则安排接待,是否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经相关负责人审签;是否严格控制接待费总额,并逐年压缩;是否存在接待中安排超规格套房、上高档酒水和菜肴等高消费行为,是否存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以接待为名相互吃请的行为,是否存在将接待费转移至会议和培训费中隐匿的行为,是否存在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的行为,报销票据是否合法合规。

此外,其他办公经费来源和开支是否规范;其他办公用品采购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二)因公出国(境)方面: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后,国(境)外执行任务情况,是否存在擅自更改行程、增加出访国家、延长境外停留时间、违反外事纪律等现象;是否存在公款出国(境)旅游(包括国内公款旅游)和挪用专款用于旅游以及向下级机关、下属单位摊派费用等违纪违规行为;回国后是否按时上交了因公护照、因公赴港澳往来通行证;是否按照外事纪律按时向外事部门和本单位提交出访报告。

(三)公务用车方面: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后,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配备或更新公务用车的情况;是否存在超范围、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的情况;是否存在未按批准的车型、价格购置公务用车的情况;是否存在未通过政府集中采购购置车辆的情况;是否存在不执行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制度的情况;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情况;是否存在挤占民生性、生产建设性专项经费开支公车购置费和运行维护经费的情况;是否存在将不属公车购置和运行维护的相关费用纳入公车购置费和运行维护经费列支的情况;是否存在将公车购置费和运行维护经费转移至其他科目经费列支的情况。

三、责任分工

(一)清理规范公务接待

牵头股室:局办公室

责任人:

(二)清理规范因公出国(境)

牵头股室:局办公室

责任人:

(三)清理规范公务用车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

责任人:

四、具体要求

(一)规范公务接待费管理。认真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委办〔2016〕11号),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规定,及时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对口接待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公务接待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总额,严格审核接待费支出报销凭证,严禁超范围、超规格、超标准接待公务,严禁报销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二)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外侨台办、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资委办发〔2016〕18号)。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坚持“因事定人”,严格把关,原则上不安排考察性出访。推行党政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前须向纪委征求党风廉政意见情况,实行经费与任务双审核。实行因公出国信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注重行前教育培训,明确外事纪律;及时上交证照、提交出访报告。

(三)规范公务用车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加强公务用车配备管理,实行配备审批例会制度,严格车辆编制、配备标准、购置经费和运行经费预算、处置更新、政府采购、注册登记管理;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和运行费用单车核算等管理制度;杜绝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四)严格经费预决算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刚性,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因特殊需要确需追加的,由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批。加大审核监督力度,对超预算、超标准列支“三公”经费的决算一律不予批复。

(五)推进“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推行“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公开,继续按照“时间统一、格式统一、口径统一”的要求推进“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

(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局纪检组要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着力建立健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第2篇: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的有关规定,制定清理局机关办公用房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区有关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文件精神,全面停止新建局机关楼堂馆所,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巩固和扩大清理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工作成果,建立健全机关办公用房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二、范围及标准

(一)清理范围。局机关办公用房,截止时限为2016年3月31日。

(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规定。特殊情况,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贯彻中办发〔2016〕17号文件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2016〕—22)处理。

三、责任分工

(一)清理停止新建楼堂馆所情况并督办落实整改。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

责任人:

(二)清理违规出租、出借和租用办公用房,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问题,超过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离退休领导干部占用办公用房情况并督办落实整改。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

责任人:

(三)建立和完善机关办公用房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

责任人: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清理机关办公用房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的具体要求,是反对腐败、厉行节约的现实需要,更是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载体和抓手。机关各股室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大宣传,坚决摒弃等待、观望和侥幸、应付思想,把清理整改工作变成一种自觉行为。

(二)严格政策,严把标准。一是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在中央规定时限内,局机关一律停止新建楼堂馆所,严格控制维修改造项目,对违规审批等情况严肃处理。二是严格按照标准使用。局机关的办公用房面积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贯彻中办发〔2016〕17号文件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2016〕—22)规定的标准执行。三是加强办公用房使用管理。严格控制办公用房改造项目,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禁豪华装修。

(三)强化督查,落实整改。一是强化督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局纪检组要加强对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落实情况的督查。二是认真整改。对办公用房超标30%及以内的,督促在有房时进行调剂使用;超标30%—50%的,督促在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或领导干部职务变动时,调换办公用房或进行隔断安排。三是讲究方法。既要坚守政策红线,又要坚持实事求是,确保整改一步到位。对超标办公用房进行分级分类处理,提倡多采用调换房间和调整人员的方式解决超标问题,少采取大面积隔断方式,坚决杜绝大规模重新装修,切实做到厉行节约。对能一步整改到位的坚决一次到位,防止反弹。

(四)严肃纪律,完善机制。把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清理成果,做到科学规划,统筹调剂,合理配置,整合使用,保障党政机关正常办公的需要。

第3篇: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礼品清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中纪发〔2016〕19号),制定清理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礼品工作方案。

【水利局普法工作基本原则】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及相关廉政规定,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礼品,建立长效的自查自纠机制。

二、范围标准

(一)范围。全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

(二)标准。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中纪发〔2016〕19号)和相关廉政规定处理。

三、责任分工

牵头单位:局纪检组

责任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学习,领会精神。全局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全面掌握精神实质。

(二)对照要求,自查自纠。全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刻检查自身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填写《资阳市雁江区清理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礼品登记表》。有关领导干部有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说明、说清。

(三)强化监督,严肃查处。将切实解决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礼品问题纳入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暗访、约谈等方式开展专项检查。同时畅通举报渠道,加大对违规收受礼金礼品问题的查处力度,局纪检组对典型案例适时进行通报。

第4篇:2016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

2016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贯彻区“六五”普法规划和区人大常委会决议,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继续深化“法律七进”主题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为加快建设“产业兴盛、生态宜居、风清气正、幸福和谐”新,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1、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其基本内涵、重大意义和主要任务;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目标任务,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重大任务和重大举措,为实现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奋斗目标营造良好氛围。

2、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要求,深刻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论述的精髓以及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作出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

3、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推进活动,扩大主题活动的影响,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全面深化改革、服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各项法律法规

4、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的主要原则、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各项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的形成。

5、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开展法制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今年党和国家重大工作任务的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进行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6、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各项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组织开展好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推动各项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扎实开展。

三、深入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推动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

7、结合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不同重点对象的特点和各部门实际,以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为重中之重,创新方式方法,推动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取得实效。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能力优秀案例媒体展示活动。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和征文活动。组织开展对社会闲散人员、安置帮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监狱服刑人员、戒毒人员等群体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各类重点对象实际,组织开展适合不同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活动,以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带动和促进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8、认真贯彻落实各类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制度。丰富内容,改进方式,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习培训、领导班子集中学法、学法情况考核考试等制度,把法制教育列入区委党校和各类学校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到教材、师资、课时、经费、考试“五落实”。中小学校100%配备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探索建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和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建立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用工、谁培训相结合的原则,把法律常识教育列入劳务培训学习计划,有计划地开展对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壮大农村普法队伍,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大力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面向残疾人、失地农民、城市流动人口、下岗失业人员、“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人群,开展以改善民生、依法维权为重点的法律法规宣传。健全不同重点对象学法用法考核考评指标体系,加强监督检查,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建设。

9、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根据不同人群的特点,开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组织开展好专项活动。认真总结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经验,发现和树立先进典型,加强经验交流,不断提高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四、深化“法律七进”活动,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基层、服务群众

10、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在全区组织开展“深化‘法律七进’,推进依法治区”法制宣传教育主题系列活动。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方案,精心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载体,丰富内容、创新途径,努力提升主题活动的效果,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深入开展。

11、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广泛发动和组织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维权志愿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以“三下乡”、“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等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活动,把法律送到群众手中。

12、大力推进法制宣传进公共场所、区域。充分利用公共区域建立固定法制宣传设施,在车站码头、高速公路、公交站台等人群集中地以标语横幅、广告牌、电子屏幕等形式投放,在机关、单位、社区、企业、医院、学校、镇乡等以橱窗、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社会覆盖面和渗透力。各镇乡、街道办事处在辖区交通要道显眼位置悬挂标语不少于3幅,制作宣传专栏1个。区级部门悬挂标语不少于1幅,制作宣传专栏1个,实现普法对公共场所的有效覆盖。

13、建立健全“法律七进”工作制度。结合实际,进一步规范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寺庙、进企业的内容、途径和方式,加强对“法律七进”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法律七进”活动取得实际效果,并将推进情况每月报区司法局。

14、探索建立全区“法律七进”活动示范点,以多种方式组织开展交流,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带动和促进“法律七进”活动深入开展。

五、深化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为法治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15、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紧紧围绕平安、法治建设,按照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认真总结经验,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活动深入进行。

16、深化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区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

17、深化基层法治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基层法治创建活动范围,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六、积极创新载体和形式,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18、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优势,加大媒体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创新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移动通讯等大众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各部门、单位要开辟适合自身特点的宣传载体,使法制宣传教育更便捷,更有针对性,更为群众喜闻乐见。

19、加大应用新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各部门、单位要在互联网设立普法网站、开设普法微博,利用移动、联通、电信通信平台和党员远程教育平台每月定期向手机用户发送普法短信。加强各级各类普法微博、微信、qq群等平台建设,推动形成新媒体普法平台的集群优势和规模效应,扩大新媒体普法的覆盖面。组织召开运用新媒体普法研讨会,引导和鼓励应用新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20、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完善城乡公共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在城东新区建设1个法制长廊,各镇乡打造3-5个法制农家大院,各街道办事处打造2-3个法制社区,各村(社区)建设1个法制宣传专栏等特色项目建设。依托城市、乡村公共文化场所,广泛建立各种普法阵地,大力推进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创作和演出活动,积极探索利用各种艺术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发挥地方特色文化在普法中的作用,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渗透力。

21、召开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研讨会,研究制定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指导意见。组织开展全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推荐活动,在全区推荐建立一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

七、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

22、进一步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镇乡、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要及时调整完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工作责任制,明确领导机构,落实工作职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健全完善群团组织和行业组织的普法教育协调协作机制,建立健全大众传媒履行公益法制宣传的社会责任制度,形成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发展的合力。

23、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保障建设,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普法经费列入预算,专款专用。要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普法的积极性,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础设施建设。

2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法制宣传教育部门工作人员,加大普法骨干培训工作力度;健全充实各级普法讲师团,组织开展培训和经验交流,加强工作指导;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普法志愿者活动,建立健全普法志愿者管理制度;协调有关新闻主管部门加强指导和规范,提高法制新闻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增强法制新闻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有效性。充分发挥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各级普法讲师团成员、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法制新闻工作者的作用,加强业务培训,引导他们利用各自优势,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5、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交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充分利用司法行政网、各类新闻媒体和普法简报,及时传播信息,加强学习交流和指导。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切实加强对外法制宣传。

26、加强理论研究。深入研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要求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研究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如何更好地促进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如何更好地创新发展,提高针对性、实效性,力求多出成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第5篇:2016年推进依法治区工作方案

2016年是推进依法治区的开局之年。我们推进依法治区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市委依法治市战略部署和区委四届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市区推进依法治区实施纲要》总体要求和《市区推进依法治区2016年工作要点》的具体安排,以依法治理为主题,以普法教育为基础,以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重点,扎实抓好今年推进依法治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为推动加快建设“四个新”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推进依法治区在2016年实现“2345”目标。即:两个健全。全区各部门依法治理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规范公众行为等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三个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水平、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四个降低。治安、刑事案件发案率,越级上访、缠访、闹访、群体性上访发生率,错案发生率及违规执法发生率得到降低;五个百分百。国家公职人员、在校青少年法制普及教育率,国家公职人员年度学法用法参考率及合格率,行政人员执法培训合格率和执证上岗率均达到100%。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1.加强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城乡社区居民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定期学法制度,制定加强全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至少开展1次以上法治专题集中学习,将中心组成员学法用法守法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及公务员录用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及任期内依法行政情况考查制度。把法制教育列入区委党校和各类学校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到教材、师资、课时、经费、考试“五落实”。中小学校100%配备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探索建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和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建立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用工、谁培训相结合的原则,把法律常识教育列入劳务培训学习计划,有计划地开展对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壮大农村普法队伍,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大力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面向残疾人、失地农民、城市流动人口、下岗失业人员、“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人群,开展以改善民生、依法维权为重点的法律法规宣传。(责任部门:局宣教股、局公律股、局基层股、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2.加强执法司法人员、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法制能力培训。以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行政法规和职业道德等为主要内容,分层分级分类集中轮训执法司法人员、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不断提高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将法制宣传融入法律服务之中,建立整合法制宣传、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职能的法律服务平台。加强12348法律咨询热线建设。(责任部门:局公律股,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3.开展全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活动。突出普法教育基础地位,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扎实开展“推进依法治区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和“牵手农民工”、“小手牵大手”等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围绕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精神收集会议文件、领导讲话、专家解读等相关内容,编印学习宣传资料,供干部群众学习使用。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组织和法律人才库建设。在互联网设立普法网站、开设普法微博,利用移动、联通、电信通信平台和党员远程教育平台每月定期向手机用户发送普法短信。在城东新区建设1个法制长廊,各镇乡打造3—5个法制农家大院,各街道办事处打造2-3个法制社区,各村(社区)建设1个法制宣传专栏等特色项目建设。大力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引导群众自觉遵法守法,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落实普法教育考评激励和经费财政保障机制,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寺庙、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七进”活动,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推动普法教育全覆盖。(责任部门:局宣教股、局基层股、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二)推进依法执政

1.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进各镇乡(街道办事处)和区级各部门聘请法律顾问,在作出重大决策和出台重要政策等方面发挥好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责任部门:局公律股,完成时限:2016年6月)

2.完善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制度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信访监督、询问和质询等制度,强化监督制约,切实规范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作风。加大权力运行监督力度,重点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明政治纪律、严格用人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及时纠正问题;依托行政权力推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电子监察平台,加强对行政权力实施电子监察和自动问责,强化行政权力规范运行。(责任部门:局纪检组、局政办室,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3.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自2016年7月1日起,对规范性文件实行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局依法行政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4.完善落实党务公开制度。凡《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或者依照有关规定等不宜公开的以外,党委的决策事务应通过多种方式公开。加强对党务公开的监督检查,督促及时更新、充实公开内容,切实做到用真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责任部门:局党总支,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5.完善保障司法公正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全面落实司法廉洁制度,推行廉洁效能监督卡制度。健全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制度,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的司法救济,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工作制度。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发挥法律服务热线电话作用,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切实加强困难群体的法律救助工作,简化程序,放宽条件,畅通外来工维权绿色通道。(责任部门:局纪检组、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法律援助中心、局法律援助股,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三)推进依法行政

1.建立完善依法决策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将决策行为置于法治框架内。完善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编制重大事项行政决策风险分析的评判标准、指标体系和分析方法。(责任部门:局政办室,完成时限:2016年10月)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中央和省上有关要求,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分期分批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继续深化“两集中、两到位”,强化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运行。推进和完善并联审批、网上审批,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实现提速增效。(责任部门: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3.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项目公共资源交易全部纳入交易服务平台。(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完成时限:2016年10月)

4.深入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推行行政职权目录动态调整制度,依法公开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确保实施行政权力事项公开、行政权力运行透明、行政监管实时到位。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中心建设,规范运行、服务,方便群众。(责任部门: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法律援助中心、局法律援助股,完成时限:2016年10月)

5.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整合执法主体,开展相对集中执法权工作,下沉执法重心,提高基层执法效能,切实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越权越位乱执法问题。完善司法行政执法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有效解决各行政执法主体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政执法职权核准公告和持证上岗等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责任部门: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安置帮教矫正股、区法律援助中心、局法律援助股,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6.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最全规范、最优标准、最小自由裁量、最大公开和最严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避免执法随意性和不公正性。(责任部门: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四)推进公正司法

1.推进司法公开。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制,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进一步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继续统一规范社区服刑人员接收、管理、变更、解除矫正等各个执法规范的工作制度,统一执法标准、程序和法律文书格式,逐步全面实现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发展。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安全稳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安全应急处置机制;逐步健全社区矫正工作考核体系,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考核力度;开展规范执法检查,督促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健全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的司法救济。(责任部门:局安置帮教矫正股、区法律援助中心、局法律援助股,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2.完善保障司法公正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全面落实司法廉洁制度,推行廉洁效能监督卡制度。健全司法机关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制度。(责任部门:局纪检组、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五)推进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依法治理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加强对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涉法涉诉、国有企业改制、复员退伍军人、企业军转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水库移民、非法集资、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等矛盾纠纷的调解力度,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责任部门:局基层股、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2.依法治理重点区域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在大调解机制中的作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提高治理管控能力。对重点区域和重点群体的矛盾纠纷开展全面排查,完善预警预测分析机制,及时发现矛问题,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限期改变面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责任部门:局基层股、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限:2016年6月)

3.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错案追究制,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以“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为工作目标,努力解决容易引发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事件的矛盾纠纷、苗头隐患,长期积累的重信重访问题,影响日常工作的信访案件。通过“大接访、大化解、大宣传”,全力化解信访案件,尽最大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上访人员的问题解决在当地,确保社会安定团结、和谐稳定。(责任部门:局基层股、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限:2016年6月)

4.集中清理和处理积案。统一建立积案台账,逐案落实责任部门,逐案制定处理方案,建立积案处理联动机制,加大积案处理力度,确保限期办结。(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局基层股,完成时限:2016年6月)

(六)深化基层法治建设示范创建

1.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巩固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成果,深入开展法治示范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基层创建活动,调动城乡基层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积极性,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责任部门:局宣教股,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2.切实推进依法治村(社区)工作。开展“法律进村活动”,组织全区普法维权志愿者深入区委“三村扶贫行动”和“挂包帮”活动联系帮扶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律宣传、法律援助。向各行政村(社区)选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力度。(责任单位:局宣教股、局公律股、区法律援助中心、局法律援助股,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3.加强基层治理能力建设。加快推进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网格化建设,积极推进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努力做到民生服务有人办理、社情民意有人收集、矛盾纠纷有人化解、治安防范有人组织、特殊人群有人帮教、法律政策有人宣传、重大事件有人报告。(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局安置帮教矫正股,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区司法局推进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附后)。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按照职能分工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2.抓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积极争取省、市级媒体的支持,充分利用电视台频道、区党政网、区政府门户网、司法行政门户网等平台载体,加大对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全区广大干部群众中营造浓厚氛围,使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精神在广大群众中广泛知晓。

3.及时反馈信息,严格工作考评。各司法所、机关各股室要围绕工作开展,把握特点、深度挖掘,特别要注意收集总结工作中的先进事迹、成功做法和经验(原则上动态信息500-800字,先进事迹、经验材料800-1500字)。

第6篇:机关党支部和在职党员志愿服务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机关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不断探索和完善机关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及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开展“双报到”志愿服务,是永葆党的先进性、体现党建时代性的内在要求,是践行群众路线,转变干部作风的实践平台,是创新基层党建、建设服务型党组织的重要途径。机关党支部要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为核心,以服务社区、服务居民,共驻共建、共促和谐为主线,以“机关+社区”双重管理党员干部为重点,引导机关在职党员由“八小时”党员变成全天候党员,搭建机关党组织、在职党员落实区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争做“三用心”干部、志愿服务基层群众的平台,把党员服务从其“工作地”延伸到“居住地”,在服务群众中彰显党员先进性。

通过开展“双报到”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强化在职党员的党员主体意识,进一步拓展党员志愿服务的途径和内容、加强对在职党员的教育管理、促进机关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联动共建,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开放型、服务型社区,为推动“四个新”建设凝心聚力。

二、基本原则

(一)主动参与原则。机关党支部到联系社区党组织报到,在职党员到联系社区及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坚持“工作在单位、活动在社区、奉献双岗位”的原则,即“八小时之内努力工作在单位,八小时之外志愿服务在社区”,主动登记特长优势、服务意向和服务时间,接受社区党组织安排管理,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展示党员良好形象。

(二)双向互动原则。机关在职党员要主动联系社区,主动履职尽责,创新联系形式,与社区形成双向互动、多方联动,实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结对共建,达到双向共赢、群众满意的目的。与社区联合开展各种服务和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党建共商、文明共创、难题共解、活动联办。

(三)全面覆盖原则。机关党组织、在职党员到单位联系社区党组织报到100%,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100%。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结对服务。与社区辖区内的网格、院落、楼栋党支部(党小组)或“两新”组织党组织开展“1+1”结对服务,制定服务计划,公开作出服务承诺,帮助社区老弱病残、特困家庭、空巢老人、下岗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解决具体困难。局机关党支部要在社区建立至少1个帮扶对子,组织党员经常性开展帮扶服务;局机关党支部每年要在联系社区认领并完成1个以上服务项目。

(二)统筹开展组团服务。局机关党支部要结合职能特点和优势,充分发挥现有志愿服务队的多功能作用,组织“党员突击队”、“党员服务队”、“党员义工队”等,深入社区和居民院落开展形式多样的上门服务。针对一个单位不能单独完成的综合性服务项目,要统筹整合其他机关单位资源,集中人力物力开展组团服务、集中攻坚。

(三)开展社区义工服务。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带领在职党员,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积极主动到社区报到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机关和社区党组织开展的应急攻坚、便民利民、扶弱济困、维护安全稳定,以及爱心认购(领)、义卖捐赠、关爱陪护、信访接待等志愿服务活动,带头参加公益性社会组织开展的义工服务活动。认领1个公益服务岗位或加入社区的1个公益性社会组织。每名机关在职党员每年累计完成义工服务时间不少于16小时。积极推行“党员义工日”,在每季度最后一周的周末,选择相对固定的1天或半天,集中组织到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服务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局机关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结合近期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走基层”、“转变作风,司法为民”活动,认真推进实施,把“双报到”工作作为转变机关作风、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载体,抓紧抓实。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既是活动的组织者、推动者,也是参与者、实践者,要带头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做好表率。机关党支部要主动与社区党组织对接,建立联络制度,确保信息互通,提供全面的保障工作。机关党员干部要结合工作岗位职责,坚持开展服务活动,深入到社区居民群众中,听取诉求、开展服务、解决问题,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感情融洽在基层、形象展示在基层。

(二)整合资源,激发活力。坚持党组织主动引领和介入,积极培育公益性、服务型、区域性、群众性社会组织,不断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整合服务资源,采取“单位组建”、“项目组建”、“联合组建”、“专业组建”等方式,组建具有特色的专业服务队,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帮助解决社区自身难以办到、专业性较强的问题。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注重舆论宣传,充分运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平台,定期发布本单位党组织活动情况。党员义工开展活动要尽量使用统一标识,制作袖标或挂牌;志愿服务要制作并发放联系卡(见附件2),实行工作单位、党员身份、联系方式、服务岗位“四公开”,展示党员形象。及时总结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和特色做法,切实把行之有效、群众欢迎的服务项目以品牌形式固定下来,打造一批志愿服务品牌,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的浓厚氛围。

第7篇:法律七进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强力推进法治建设,按照省司法厅《推进“法律七进”工作方案》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决定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送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寺庙、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以下简称“法律七进”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弘扬法治精神为核心,以满足基层群众法律需要为重点,将法制宣传深度融入依法治区工作之中,全面深化“法律七进”活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要紧密结合工作职能,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进一步增强全区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强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观念;引导广大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和寺庙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加快法治进程,为建设“四个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具体工作措施

(一)推进法律进机关

1.推进各级机关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责任单位:公证律师工作股、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工作目标:逐步在全区各级党政机关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机关管理和决策提供法律服务及专业咨询,促进各级党委、政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处理各项事务。

工作方法:(1)与区法制办协调,推荐优秀律师成立区法律顾问团;推荐优秀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区级各部门、镇乡、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签订聘任法律顾问书。(2)建立法律顾问律师考评制度。(3)每年进行一次业务培训。

2.组建普法讲师团和法律人才库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

工作目标:为各级党委(党组)常委会、政府常务会、部门办公会会前学法和专题法制讲座、集中培训等提供师资。

工作方法:(1)选取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执法部门法律知识强的业务骨干和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组建区普法讲师团。(2)组建普法维权志愿者队伍,区成立普法维权志愿者服务大队,区级各部门、镇乡、街道办事处成立普法维权志愿者服务小队。

3.建立法纪教育基地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安置帮教矫正股

工作目标: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法纪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构筑有效的教育平台,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公务员、村(社区)干部,特别是新任干部、新招录公务员开展警示教育。

工作方法:(1)将大堰强制隔离戒毒所作为全区干部法纪教育基地。(2)建立司法局法纪教育基地,充分利用司法行政社区矫正职能,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现身说法。

4.加强党政干部的普法教育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

工作目标:做到党政干部学法有读本,提升有培训,督促有考试,确保全面提升全体党政干部的法制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工作方法:(1)编印干部普法读本。(2)征订《省法制宣传挂图》及各类法治读本。(3)协调区人社局开展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协调区委组织部开展全区科级干部法制培训。(4)建立领导干部及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制度。(5)开展“依法治理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

5.打造普法示范窗口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

工作目标:将机关服务窗口打造成普法示范窗口

工作方法:(1)将区、镇乡、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群众接待中心等服务窗口作为普法示范窗口的打造对象。(2)对服务中心窗口人员进行法制培训。(3)加强服务中心的法治氛围打造。

6.创新普法专栏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

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传播法治文化理念,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传媒优势,营造良好法治舆论环境。

工作方法:(1)各执法单位在门户网站设置普法专栏。(2)在司法行政门户网站及政务微博上设置普法专栏。(3)每年开展优秀法制新闻、普法专栏、法制微博等评选。

(二)推进法律进学校

7.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

责任单位:公证律师工作股、法制宣传教育股、安置帮教矫正股、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积极发挥法制副校长的职能作用,推进校园普法。

工作方法:(1)各基层司法所所长、司法助理员、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当地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并签订聘用书。(2)每年2次定期到学校开展法制讲座,落实辅导。(3)开展警示教育,发挥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职能,组织刑释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到学校开展现身说法。(4)组织全区法制副校长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严格考核制度。

8.推动教材、师资、课时、经费、考试“五落实”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

工作目标:将法制教育列入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各学校的法制教育做到“教材、师资、课时、经费、考试”五落实,推进校园普法。

工作方法:进一步发挥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积极作用,开辟学校第二课堂,开展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社会实践活动。

9.加强青少年法律法规教育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公证律师工作股

工作目标:通过法制教育,培养青少年的宪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引导青少年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预防违法犯罪。

工作方法:(1)运用模拟法庭、法治演讲(征文)比赛、法治动漫、法治微电影、法治文艺演出等形式,开辟法制宣传教育第二课堂。(2)在中小学校重点开展法律常识教育。(3)在中等职业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与特定职业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4)在汽车职业学院有针对性地开展与特定职业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并积极支持汽车职业学院成立学生法制宣传社团,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0.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

工作目标:为青少年提供法律知识学习教育平台,通过法治图书阅览室、学法手抄报、法制课教育、法制主题班会等教育方式,提高青少年法纪意识。

工作方法:(1)将大堰强制隔离戒毒所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2)推进马鞍九义校法制教育基地建设。

(三)推进法律进乡村

11.大力推进乡村普法“六个一”工程。

责任单位:基层工作股、基层司法所

工作目标:以贴近农民生产生活需要为出发点,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法治村建设。

工作方法:每个司法所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一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组建一支法制宣传队伍。每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一个法制宣传栏。每个村民小组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每户发放一张便民法律服务联系卡。

12.大力推进“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公证律师股

工作目标:加大农村的普法宣传,促进广大村民牢固树立“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协助村建立和完善“四民主三公开”制度的村民公约,推进法治村建设。

工作方法:(1)建立村级法律顾问制度,每年组织向100个行政村(社区)选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每名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2件。(2)组织50支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100个行政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每个小分队每年集中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3)建立村级法律图书角,使广大群众学法有读本。(4)加强场镇街头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针对农村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每年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不少于2次。

13.大力开展农民工培训活动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基层工作股、基层司法所

工作目标: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工法制教育,增强广大农民工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工作方法:利用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春节集中返乡、外出劳务技能培训等时机,每年集中开展劳动合同、安全生产、依法维权等相关内容的牵手农民街头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发放便民法律服务卡,每年不少于2次。

14.加强人民调解的普法作用

责任单位:基层工作股、基层司法所

工作目标:在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加强宣传法律宣传。

工作方法:(1)在矛盾纠纷排查中普法,坚持解决矛盾纠纷普法先行的做法,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进村入户与村民座谈,及时了解存在的矛盾隐患,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2)在纠纷调处过程中开展普法,通过向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3)发挥院坝调解的普法作用,深入村、社上门调解矛盾纠纷,选择有代表性的案件,组织广大村民旁听调解,结合调解案件,向村民普及法律知识。

15.组织村委班子干部学法

责任单位:基层司法所

工作目标:加强村社干部法制教育,提高依法处理村级事务和廉洁自律意识和能力。

工作方法:(1)充分利用镇村社干部大会开展“半小时”法律培训,加强对农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的普法教育,每年不少于2次,并进行法律知识测试。(2)建立村“两委”班子学法制度。(3)利用乡镇农政网短信平台每月向村(社)干部发送普法短信1至2条。

16.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基层司法所

工作目标:运用多种形式的文化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增加法律宣传的吸引力,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

工作方法:(1)进一步发挥法律服务志愿者的作用,利用农闲、赶集、节庆等时机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放映法制电影、广播法制节目、发放普法读物和普法宣传用品。(2)启动镇村远程教育网络电视定期播放普法宣传片。

(四)推进法律进社区

17.大力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公证律师股、基层司法所

工作目标:加强社区法制宣传,促进广大居民树立“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帮助社区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不断推进法治建设。

工作方法:(1)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每个社区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建立一个法制图书专柜,聘请一名法制宣传员,建立学法制度,每年开展一次居民参加的法制讲座,在一定范围内开展法制宣传活动。(2)每年向社区选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3)组织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

18.加强重点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安置帮教矫正股、基层司法所

工作目标: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不断增强重点人群遵守法律的自觉性,推进平安社区建设。

工作方法:(1)加强社区青少年、下岗职工、流动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每年不少于2次。(2)深入开展“亲情帮教大走访”,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法制教育和行为矫治,每年走访不少于4次。(3)定期开展刑满释放人员法制宣传和就业技能培训,降低重新犯罪率。

19.组织社区开展集中学法

责任单位:基层司法所

工作目标:提高社区干部依法处理社区事务、化解社区矛盾纠纷的能力。

工作方法:(1)协助社区建立定期学法制度。(2)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居民楼栋长、社区居民代表开展法制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

20.启动法治特色亮点工程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

工作目标:加强法制建设的阵地建设,丰富法制宣传载体,满足不同文化层次人群的学法需求。

工作方法:(1)2016年启动沱东新区法治文化长廊建设。(2)开通司法行政门户网站和微博,建立普法专栏。(3)打造法治农家大院。(4)打造法治社区。(5)编制印发《“六五”普法读本》。

(五)推进法律进寺庙

21.开展送法进寺庙活动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提高教职和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自觉抵制邪教的能力。

工作方法:(1)组织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入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和每年举办一次教职人员法制培训,讲授法律知识,使他们爱国爱教,依法从事宗教活动。(2)每个寺院培养一名教职人员担任法制宣传员,组织开展寺院内的普法宣传活动。(3)推进寺庙落实每月一次学法制度。确保有学法资料,有学法时间,有学法记录。

(六)推进法律进企业

22.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责任单位:公证律师股

工作目标:通过企业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提高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建立“重合同、守信用、讲诚信”的经营理念,树立依法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意识。

工作方法:(1)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和培训。(2)设立法律顾问考评机制。

23.组建法律服务宣讲团、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制度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基层司法所

工作目标:为送法进企业活动的开展,提供法制宣传骨干,完成法制宣传任务。

工作方法:(1)利用普法维权志愿者,组织普法小分队,开展法律服务巡讲活动,为企业上法制课。(2)开展送法进工业园区活动,集中为园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3)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每年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

24.大力倡导和推进企业法治文化建设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

工作目标:丰富企业法制宣传的内容和载体,为企业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工作方法:(1)充分发挥企业宣传橱窗、内部刊物、广播电视和局域网络等宣传功能,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开展法治文化活动。(2)开展“依法治企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七)推进法律进单位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公证律师股

工作目标:达到树立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提升单位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能力,切实形成“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工作方法:(1)推进各单位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2)促进各单位建立健全学法用法制度。(3)引导单位职工开展学法活动,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4)促进各单位将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单位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通过公示牌、宣传册、发放法律信息卡片,举办开放日、法制宣传月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5)推动单位建置固定法制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法律知识。(6)开展“依法治理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法律七进”活动在局党组(班子)领导下组织开展,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律七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宣教股负责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按照职能分工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良好格局。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开展“法律七进”是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是完成“六五”普法规划任务的重要抓手。各责任部门要充分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性,结合实际,细化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反馈信息,严格考评。建立落实“法律七进”工作情况定期反馈制度,每月报信息简报2篇,每半月报工作动态、每月报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上报工作小结,半年上报阶段性工作总结,年终上报年度自查报告,并对各类文件、台账、资料实行规范性管理。将推进“法律七进”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不定期组织重点抽查,半年进行一次定期督导检查,年终进行综合考评,未按要求及时报送的每少一篇扣0.5分。

2016党的四项基本原则
水利局普法工作基本原则 第七篇

四项基本原则指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两个基本点之一。指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四项基本原则是中国共产党和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和意志的体现,是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是兴国之本,是党和国家生存发展的政治基石。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是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的主要表现。1979年3月由邓小平代表中共中央在全国理论工作务虚会议上提出。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指出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整个历史进程中,必须始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016年水利系统学习计划5篇
水利局普法工作基本原则 第八篇

第1篇:水利系统党委中心组专题学法计划

为增强局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法律素质,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结合系统实际,特制定2016年度水利系统党委中心组学法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努力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努力提高水利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较高法律素质的干部队伍,提高水利部门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保障和促进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

进一步健全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水平,提升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对象和学习内容

对象:水利系统党委中心组全体成员,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学习内容: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学基础理论;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稳定相关法律法规;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学法形式与安排

采取讲座、研讨、自学、调研等多种形式进行,并注重运用网络等现代化科技手段,加深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学以致用。

(一)法制讲座。党委中心组每个季度安排一次法律知识学习或法制专题讲座,集中学法,并结合水利实际,制定详细的年度学法计划。

一季度: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法制讲座。

二季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专题法制讲座。

三季度:《行政监察法》专题法制讲座。

四季度:《水法》专题法制讲座。

(二)个人自学。党委中心组成员要不断加强对学法重要性的认识,结合自身的工作和特点,制定学习计划,开展法律知识的自学,保证每年自学时间不少于40个小时,并做好学法笔记,做到持之以恒,注重实效。

(三)汇报交流。党委中心组成员结合自身学习体会和工作实际,撰写学法用法调研报告或学法心得论文,每年不少于1篇,并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经验交流。

五、考核办法

(一)定期对中心组成员进行普法考试考核。根据“六五”普法年度计划,明确考核范围,作出具体部署。考核采取笔试及提交论文等形式进行。

(二)建立健全中心组成员学法档案。由党办统一印制中心组成员学法档案,用以记录成员成绩及学法用法情况,学法档案由党办统一填写并保管。

(三)考试考核的成绩运用。将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考核结果以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2篇:党的群众路线学习教育计划

根据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计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如下计划。

一、学习目的

坚持把加强学习教育作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环节,通过认真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报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区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深刻理解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聚焦作风建设、集中解决“四风”问题的目标要求,切实增强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增强贯彻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打下坚实思想基础,力争通过学习深一步,达到认识高一层、实践先一着、剖析解决实际问题好一筹的要求。

二、学习内容

围绕树立宗旨意识、群众观点,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以下内容。

1.认真学习党章,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提高党员意识、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

2.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记“两个百年”和中国梦的奋斗目标,以优良的作风更好更快推进转型升级融合发展。

3.认真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各地联系服务群众经验做法选编》、《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剖析》等中央规定读本,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4.认真学习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六次全会、区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张雷书记、区委李伟书记在市、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准确把握“四查四治”要求,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排查、整治。

三、学习书目【水利局普法工作基本原则】

1.《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

2.《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党建读物出版社)

3.《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

4.《各地联系服务群众经验做法选编》(党建读物出版社)

5.《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剖析》(中国方正出版社)

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读本》(学习出版社)

7.《马克思主义哲学十讲(党员干部读本)》(学习出版社)

8.《六个为什么——对几个重大问题的回答(2016年修订)》(学习出版社)

9.《世界社会主义五百年(党员干部读本)》(学习出版社)

10.《旧制度与大革命》(商务印书馆)

11.《创业的国度》(中信出版社)

12.《海底捞你学不会》(中信出版社)

13.《苏联亡党亡国20年祭》专题片(党建读物出版社)

14.《坚持群众路线为民务实清廉》(中央党校教授、党建部原理教研室主任高新民讲座光盘)

四、学习形式

1.个人自学。组织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开展自学活动,精读指定学习书目,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体会。

2.召开专题学习会

⑴党委召开两次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局党委学习中心组成员对区委主要规定内容进行先学一步,学深一些,做好示范。

⑵各党支部召开两次专题学习会。各支部明确一名党员专门进行策划和组织学习活动,要及时制定并上报学习方案。组织集中观看《坚持群众路线为民务实清廉》宣教片、《苏联亡党亡国20年祭》专题片、电影《周恩来的四个昼夜》。

3.举办专题辅导讲座。邀请区委党校教授作一次群众路线教育专题辅导报告。局活动办负责组织实施。

4.举办一次大党课。由局党委书记、局长陈永吉同志上一堂党风廉政教育大党课。局活动办负责组织实施。

5.组织一次先进事迹报告会。邀请先进典型人物唐国强同志作报告。局活动办负责组织实施。

6.组织“红色课堂”革命传统教育。清明节前,局活动办组织党员干部到区革命烈士陵园祭扫革命烈士;清明节后,组织一次去革命教育基地,开展“学习党章,重温誓词”活动。加强理想信念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7.组织一次到挂钩社区开展环境整治。局活动办负责组织实施。

8.组织一次到挂钩扶贫村深入贫困家庭走访。局活动办负责组织实施。

9.组织一次党员学习交流会。围绕“改进工作作风,促进水利发展”主题,局活动办组织党员进行学习交流,各支部要至少推荐一名党员参加交流,做到脱稿发言。

10.组织开展专题讨论。各支部结合学习教育以及我局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实际,重点围绕“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开展讨论,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价值观、人民是真正英雄的唯物史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观,不断深化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认识,扎深为民务实清廉的思想根基。

局学习活动日为每周星期五下午。以上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要求6月20日前必须全部完成。

五、学习要求

1.各支部要认真扎实开展学习和组织讨论,确保做到学习人员、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效果“四落实”。活动办将随时派人督查开展学习和组织专题讨论的情况,并及时将督查情况向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反馈。

2.在组织开展的各项学习中,局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做好表率。

3.每位党员干部都要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好心得体会。

4.弘扬优良学风,紧密联系实际开展学习,做到边学习边思考,边学习边查摆问题,边学习边整改。

5.要妥善安排好工作,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组织好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学习活动,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水利局普法工作基本原则】

第3篇:水利局法治宣传教育学习计划

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和上级要求,结合2016年度我局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进程,继续广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民的水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推进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为构建和谐水利、实现人水和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安排

1按照我局普法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坚持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科学实施“六五”普法计划,认真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到位,措施落实。

2、加强法制宣传,提高法律意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和“12.4”全国法治宣传日等时机,紧紧围绕“水利发展与和谐社会”的宣传主题,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依托短信息发送平台,深入开展《水法》、《防洪法》、《行政许可法》、《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水法治观念和水忧患意识,服务法治建设。结合业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着力增强服务对象的水法意识,实现业务工作和法治工作的两促进、双提高。

3、加强队伍建设,增强能力水平。紧紧围绕我区法治工作要求,采用党委中心组学法、集中培训、在职自学、网络学习等多种形式,抓紧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工作,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到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深入实施全区水利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加大水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力度,强化依法行政理念,增强水利执法队伍的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塑造水利队伍良好形象。加强水政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装备,改善执法条件,为有效开展水政执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局“六五”普法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六五”普法和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和年度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保障经费投入。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及早安排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并配备必要的装备和器材,保证学法、普法、用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3、严格监督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各科室、局属单位,检查、指导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年终对法制宣传教育、依法行政等重点工作进行评估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奖励挂钩,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第4篇: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抓住影响水利系统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深入推进管理创新、矛盾化解、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基础建设,确保水利一方平安稳定,为“奋起、崛起苏中”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1、杜绝各类恶性案件;杜绝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杜绝火灾、爆炸等造成重大影响的治安事故的发生。

2、杜绝在敏感时期、重大活动、重要目标和要害部门发生安全保卫工作重大事故。

3、及时调解单位内部矛盾和各类纠纷,不发生因矛盾纠纷激化而引发的非正常死亡、民转刑案件。

4、预防和控制群体性上访事件,确保不发生群访闹事事件,不发生赴省进京上访事件,力争把各种矛盾解决在基层。

(三)措施要求

1、以维护稳定为任务,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制。各单位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自觉把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一把手”要亲自抓,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继续实行风险责任制度,完善签约、考核、奖惩“三位一体”的责任制运行机制。

2、以化解矛盾为重点,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严格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要深入一线,深入群众,满腔热情地为群众排忧解难,从源头上化解引发矛盾纠纷的各种因素。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不发生进市赴省到京上访和群访闹事事件。

3、以安全管理为抓手,确保全年不发生较大安全事故。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以及培训工作,加强应急处置和救援体系建设。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确保水利一方平安。

4、以加强防范为重点,进一步健全治安防控体系。加强防范是减少各种犯罪活动的重要措施,要坚持综合治理、预防为主的方针。同时要增强职工防范意识,各单位要本着“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的要求,努力提高全体职工的自我防范意识,重点做好财会室、仓库、微机房、门卫等重点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着力提升科技防范水平,做到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

5、以普法教育为前提,深入开展法治建设活动。要按照六五普法工作的要求,采用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系统营造起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要抓好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者等重点对象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努力推进依法治市的进程。

6、以严格奖惩为手段,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根据市综治委制定的考核细则,年终局综治领导小组对各单位进行考核验收。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挂钩,与单位领导报酬挂钩,考核不达标的,不得评为先进单位,综治安全风险抵押金不得返还,并扣减单位领导20%的年终报酬。对在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不重视创建工作,甚至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较大安全事故、治安灾害事故和群体性闹事事件等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单位,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我局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第5篇:水利局安全生产学习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强化责任,深化整治,夯实基础,依法监管,为水利事业的发展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管理目标

今年安全生产的管理目标是:完善体系,强化责任,监管前移,重点下移,突出以基层单位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年内不发生各类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水利一方平安。具体目标为:

1、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负责本单位工程建设和所属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检查监管工作,切实做好防汛防灾工作和单位内部的安全管理工作。

2、单位“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和安全责任追究制。

3、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工作方案和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方案,并定期检查专项整治进度和效果。

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及时召开安全生产月度例会,每季度召开1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5、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单位职工安全教育率在95%以上;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资格持证率100%;特种作业人员IC卡持证上岗率100%。

6、认真做好重要节日、安全生产月和国内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亲自参加检查和指导,全年不少于4次。

7、认真开展事故“隐患治理”活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对查出但暂时不能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有应急救援预案和整改方案,并落实防范责任人。事故隐患整改率达100%。

8、认真执行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按时报送报表,发生伤亡事故立即报告,按事故管理权限和事故处理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9、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按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所有项目(工程)都必须做到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10、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认真执行工伤保险制度,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积极推行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并按施工产值2%提取事故责任保证金。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依据与局签订的2016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书的要求,“一把手”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真正使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落实到每个人。同时要加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力度,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2、健全监管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网络机构建设,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要增加安全生产投入,用于安全生产技术研究与推广,事故隐患整改、宣传教育培训及表彰奖励等。

3、加大检查和隐患治理力度。各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和重点岗位的检查,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和整改方案,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真正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理转到事前预防上来。

4、狠抓宣传教育。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认真抓好经营管理人员、安技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保证100%持证上岗率,杜绝无证上岗现象。

5、提高本质安全度。确立以基层单位为安全管理工作主体,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和责任追究制为核心,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软件台帐为基础,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和技术改造力度为动力,以狠抓生产现场安全管理提高综合本质安全度为重点,以杜绝重特-大事故,降低一般事故为目标,认真抓好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016审计局法治建设工作计划3篇
水利局普法工作基本原则 第九篇

第1篇

为进一步推动审计法治建设的深入开展,根据《2016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法治建设进程,坚持“依法审计,执审为民”,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落实法治惠民措施,努力推进审计事业发展,为全市奋力开创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实践,进一步增强审计人员的法治素养,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审计机关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审计和服务社会的质量和水平。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审计良好工作环境。

1.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宣传教育。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法制宣传和法制培训活动,认真开展“六五”普法工作,为落实法治建设做好基础工作。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树立审计人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提高审计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增强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2.加强对被审计单位的法律宣传。结合今年开展的各项审计(调查)项目,将《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省审计条例》《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落实到审计实施过程中,通过宣传,一方面使被审计单位严格遵守相关财经法规,提高自身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另一方面要使被审计单位充分认识到审计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树立自觉遵守审计监督意识,积极配合审计工作。

3.加强对审计工作的宣传。积极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我市举办的各类法律宣传活动,集中宣传审计基本制度,通过学习宣传促进各级政府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促进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支持和配合审计工作。结合实际,积极运用报纸、网站、电视等宣传媒体,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审计机关普法和审计工作及其成效进行宣传,以增进全社会对审计工作的了解和支持,为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更为良好的社会环境。

4.加强对审计法规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省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等内容,并结合当前审计工作的中心认真学习财经法律法规,审计人员全年累计学法不少于40课时,全年个人学法体会文章不少于2篇。

5.认真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专题法制讲座制度、法律培训和考试考核制度,使领导干部和审计人员的学法用法经常化、规范化。

(二)完善执法工作机制,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建立健全全程执法控制体系。坚持以《国家审计准则》为依据,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审计程序,狠抓关键环节,严格业务操作流程,健全风险防范体系,确保审计程序合法合规,严格执法责任追究、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审计人员依法行政行为,全面提升审计质量和审计执法水平。

2.完善各项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与纪检、检察、公安、财政、税务等机关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审计移送处理协作配合机制,充分发挥审计在构建防腐保廉体系中的作用,有效增强审计的预警功能;完善社保基金联网审计监督管理协作机制,加强与社保部门的协商配合,促进社保基金规范运作和安全完整;加强与组织、编办等“三责联审”部门的协调与配合,规范审计内容,探索审计方法,努力形成审计合力;健全完善由纪检、组织部门牵头,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参与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实现审计整改常态管理。

3.进一步推进审务公开,增加审计执法透明度。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办法,探索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规范公告的程序、内容、形式,切实提高公告的质量,确保准确无误;加强和引导审计宣传,把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有效地结合起来,促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4.进一步完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不断规范审计行为。认真贯彻落实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在继续夯实审计证据等基础性工作的前提下,要根据新规定制定修改审计业务规章制度,规范审计行为,完善执法责任,强化审计复核、审计业务会议、质量检查、审计听证、行政复议等制度的执行,加强审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实行审计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审计项目重点突出,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得当,程序规范。

5.完善审计项目复核和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复核与审理的职责、程序,强化审计项目质量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创新业务部门的现场复核与法规部门审理的工作方式,提高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水平。

(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推动法治建设深入开展。

1.坚持“科学、民主、公开”的原则,不断完善决策机制,切实做到单位领导班子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健全有效,重大事项决策前要进行合法性论证,并集体讨论决定。

2.完善干部培养机制和选拔任用机制,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要求,推行干部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制度、任前公示制度,切实做到干部任用的公开、公平、民主、科学。

3.建立管理公开机制,切实推进管理事务公开。明确公开程序,广泛采取简便多样的形式进行公开。重大人事决策、资产管理决策、内部考核制度等涉及全体审计人员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及时主动在机关内部公开。

4.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目标,不断探索审计机关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严格贯彻落实审计机关“八不准”纪律和《审计机关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的规定,培养客观公正、廉洁奉公的职业道德;切实推行“一岗双责”廉政责任制,严格落实岗位廉政责任。

(四)切实加强审计监督,保障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1.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严格依法审计,在宪法和审计法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独立开展审计监督,揭露和查处财经领域违法违规问题,促进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自觉遵守财经秩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廉政建设。

2.认真对照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标准,分类逐项寻找审计切入点,积极跟进全市五个“十大工程”和85个重点项目审计,服务领导宏观决策。

3.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功能,切实增强审计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主动性,进一步突出民本审计,合理安排“民生项目”审计,加强对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资金的监督,保障党委、政府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充分发挥审计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作用。

4.加强社保联网审计,通过对各类基金、民生资金的审计及调查,反映资金在筹集、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潜在风险,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社保体系、促进资金安全、规范基金管理的审计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快速、准确的参考依据和可靠信息,更好地发挥审计为民服务作用。

四、工作措施

(一)调整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法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研究法治工作的重大事项,确保法治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注重培养法治建设队伍。根据需要充实法治机构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法治建设工作者学习培训活动,提高法治建设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利用外部法律资源,聘请相关的法律专家,积极开展审计法治化建设工作。

(三)加强审计法治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审计专业报刊杂志和网站等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审计法治信息化建设,构建法治学习资料信息平台,为审计人员学法提供条件;加强与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种媒体的联系,主动协调各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和生动活泼的法治建设活动。

(四)注重法治建设材料积累。按照规范要求和法治建设工作各项考核标准,扎实做好各项活动的记载、资料的收集、做好分类、整理,确保台账资料健全,积极反映法治建设工作成效,不断提高法治建设工作水平。

第2篇

根据《市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推进年”工作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局审计实际,制订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为契机,紧紧围绕我市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推进年”工作,坚持“依法审计,执审为民”,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依法行政工作,大力加强审计法制建设,加大审计执法力度,努力使审计工作更加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发挥审计应有的作用。

二、工作要点

(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突出审计工作重点。一要加强预算执行审计,关注政府性资金的总体规模、收支结构,促进完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促进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提高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二要加强政府投资审计,重点加强对投资规模大、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的项目的审计力度,反映和揭露工程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减少损失浪费,节约财政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要加强国有企业审计,关注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经营管理的规范性等,防范融资风险,促进创新发展;四要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关注资金使用效益和领导干部在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决策中的履职情况,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守责。

(二)推进行政指导工作,发挥审计执法效益。一要完善重大指导项目审议、行政指导评估、行政指导监督等制度,确保审计指导工作规范运行。二要在审计职能范围内,对重点项目行政辅导、服务发展行政建议、巡查监管行政提示、轻微违规行政警示、违法行为行政纠错、重大案件行政回访等工作实施不同的行政指导,加强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要具体到各类审计事项中:在深化财政预决算审计中加强审计行政指导,切实提高预算执行审计的整体性、宏观性和建设性;在企业资产负债审计中,促进企业规范经营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要加强审计行政指导,促进建设单位提高政府公共工程项目的管理质量和投资效益;在基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加强审计行政指导,促进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扩大社会效应。一要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宣传教育。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法制宣传和法制培训活动,认真开展“六五”普法工作,通过网上在线学习、专题培训等形式,树立审计人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增强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能力;二要加强对被审计单位的法律宣传。结合今年开展的各项审计(调查)项目,将《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省审计条例》、《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落实到审计实施过程中,通过宣传,使被审计单位提高自身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树立自觉遵守审计监督意识,积极配合审计工作;三要加强对审计工作的宣传。通过网络、媒体等各种方式宣传审计法律法规,并将普及审计知识、解读审计法律、宣传审计工作与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的共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同时结合重大节日、纪念日、重大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以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审计法制宣传工作,不断增强宣传效果。

(四)大力推进审务公开,加大监督力度。一要以提高审计机关公信力为重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创新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对政务网、局域网的内容进行完善和更新,确保符合法规要求;二要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和网络监督,完善网络、热线等方式在内的民意反应机制,对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中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及时整改;三要坚持和创新审计结果公告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增强审计透明度,促进依法审计,营造共同监督的社会氛围。

(五)着力加强审计整改,发挥审计功效。一要加强与纪检、检察、公安、财政、税务等机关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审计移送处理协作配合机制,充分发挥审计在构建防腐保廉体系中的作用,有效增强审计的预警功能;二要完善社保基金联网审计监督管理协作机制,加强与社保部门的协商配合,促进社保基金规范运作和安全完整;三要加强与组织、编办等“三责联审”部门的协调与配合,规范审计内容,探索审计方法,努力形成审计合力;四要健全完善由纪检、组织部门牵头,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参与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实现审计整改常态管理。

三、工作措施

(一)推进审计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质量。一要严格规范文件。既要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努力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又要加强对其审查把关,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合法授权,设置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要坚决纠正或撤销;二要加强行政复议,确定熟悉行政业务又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有效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三要加强审计执法制度建设,按照“谁执法、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细化执法责任和责任查究制度,做到责任到具体岗位、追究到具体人。同时逐步建立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行政执法督导、行政执法问题内部通报、警示诫勉等制度,及时纠正和查处各种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公平、公正、高效。

(二)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保证民主决策。按照《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则》的要求,修订和完善机关内部决策规则和程序,结合审计部门自身工作特点和职责,量化、细化重大行政决策的使用范围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其必经程序,确保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合法性。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责任。

(三)落实行政执法监督,确保依法行政。坚持开展内部行政监督,自觉接受上级的监督,接受人大、政协和司法机关的监督,接受群众的监督,并定期向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实施依法行政的工作情况。要把科学审计理念贯穿到审计工作的全过程,把审计监督的最终目标切实转移到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改进管理和促进发展,发挥审计的预警作用和建设性作用上来,切实提高审计监督的服务层次和服务水平。

四、组织保障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按照实际情况,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日常开展以及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研究依法行政工作的重大事项,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督促检查,贯彻执行。局机关要根据年度计划,结合审计实际,制定相应的依法行政实施方案或意见,并分阶段、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局将组织对实施方案意见及依法行政实施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年底,进行全面检查考核与评估,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奖优罚劣,对贯彻落实不力,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坚决予以追究责任。

(三)注重积累,规范台帐。平时工作中要注重依法行政工作的材料积累,按照规范要求及各项考核标准,扎实做好各项活动的记载、资料的收集、做好分类、整理,确保台账资料健全,如实反映依法行政工作成效,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第3篇

2016年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现代化建设的关键之年。全市审计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上级审计机关审计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我市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全面提升审计质量,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服务和促进作用。2016年我市审计项目计划拟安排51个,其中市本级项目46个,市级以上条线项目5个。具体安排如下:

一、财政审计

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以促进加强财政管理为核心,以政府预算审计为纽带,围绕公共财政这条主线,对财政部门组织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重点审计。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将安排市财政局、地税局和港区,重点对财政预算编制合理性、预算执行的真实性、调整预算执行的合规性进行审计,同时开展财政货币资金管理情况的专项调查,关注财政资金管理绩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将安排公安局、水利局、文广新局等7个单位,主要是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开展,重点检查单位预算编制、预算追加等合理性、合法性以及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

镇级财政决算审计。以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财政管理的有效性为重点,关注地方政府性负债和财政安全,今年安排双凤镇、璜泾镇2个单位2016年度的财政决算审计。

二、经济责任审计

以促进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为指引,在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基础上,重点围绕领导干部决策权、执行权和资源分配权等权力运行的全过程,重点关注民生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内部管理控制等内容,关注领导干部履行与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等情况。同时,根据市委改进工作作风十五项规定的要求,今年项目审计中将重点加强对各部门会议活动等经费使用情况的审查,促进相关单位厉行勤俭节约。根据组织部委托,列入今年审计项目计划的有15个,其中离任审计13个,任中审计2个。

三、企业审计

以规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开展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审计。根据政府交办,今年安排软件园等2个公司的资产负债审计。同时,为促进国有企业规范运作,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今年将开展对市属重点国有企业行政运行成本的专项调查。

四、专题、专项类审计和审计调查

(一)精心组织实施条线审计项目。根据2016年审计署、省审计厅项目计划,我局将同步组织实施保障性住房跟踪审计、农村村庄环境整治专项审计等4个项目,严格按照上级审计机关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加强财政重点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以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民生福祉为出发点,加强对政府产业引导类资金、社会保障和民生类专项资金(基金)的审计,确保资金(基金)专款专用,促进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今年安排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拆迁资金、农场专业合作社生态奖补资金等9个专项类审计和审计调查。

(三)做好社保联网审计及信息系统审计

继续做好社保基金联网审计,充分利用已经成熟的社保联网审计系统进行数据分析,促进社保经办机构管好、用好基金,推动社会保险制度健康发展。同时,为进一步提高信息化技术在审计工作中应用的广度和深度,今年将对文广新局图书馆系统开展信息系统审计,检测系统可靠性、完整性和效益性,促进信息系统安全、稳定、有效、持续地运行。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围绕政府投资建设重点,加强对本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实事工程项目的审计监督,加强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的项目的审计力度。今年计划对应急水源地工程等5个重点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对七浦塘拓浚整治工程、科教新城科技信息产业园工程等8个重大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同时,结合全市近几年政府投资审计的总体情况,今年将开展政府投资项目概预算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通过审计,反映和揭露工程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减少损失浪费,节约财政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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