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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总结

2016-07-13 15:07:57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总结(共6篇)关于2012年上半年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总结张打侵办[2012]1号 签发人:王 玮关于2012年上半年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总结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7号)和《河北省2012年打击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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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上半年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总结
2016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总结 第一篇

张打侵办[2012]1号 签发人:王 玮

关于2012年上半年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7号)和《河北省2012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冀打侵办[2012]5号)文件精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在省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谋划,周密部署,结合我市实际,认真开展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根据省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12上半年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总结的函》(冀打侵办函[2012]6号)相关要求,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工作

为加强我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张家口市政府研究确定,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郑丽荣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张家口市打击

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主管副局长兼任,负责全市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张家口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相关政策措施;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督办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大案件。

二、密切两法衔接,加强市场整治

(一)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设,加大对破坏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犯罪以及其他犯罪的打击力度,更好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我市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全市各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监察机关从有利于打击犯罪、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大局出发,切实提高了认识,统一执法要求,加强了协作配合,结合本部门实际,努力建设权责明确、行为规范、协调一致、监督有效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二)加强重点市场整治。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来,各相关部门采取切实措施,对消费者举报投诉集中、侵权假冒问题突出的重点市场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重点市场整治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把重点市场整治作为重要任务,狠抓落实。工商、新闻出版等部门加大市场执法力度。二是切实加大市场执法力度。全市共出动400多人次,对市县区主要市场实施驻场巡查、

专项检查。三是侵权假冒行为明显减少。我市的主要电子市场、超市、百货市场盗版侵权现象明显减少,权利人投诉率大幅降低。四是市场通过引进品牌、注册商标、调整经营结构等方式转型升级。五是市场自律机制初步形成。通过加强技术监控、与商户签订商位使用协议等方式,加强了对场内商户知识产权保护的管理。

三、健全制度和体系,规范文明执法

(一)健全监督考核制度。我市已将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并推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逐级开展督促检查。对侵权和假冒伪劣问题突出的地区,将督促加强执法、限期整改。监察机关加大了行政监察和问责力度,对因履职不力导致区域性、系统性侵权和假冒伪劣问题发生的,严肃追究当地政府负责人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责任。

(二)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商务诚信是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把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作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努力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各县区、各执法监管部门建立了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诚信档案,记录有关身份信息和信用信息,推进了信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努力实现信息共享。进一步完善违规失信惩戒机制,将实施侵权和假冒伪劣行为的企业和企业法人、违法行为责任人纳入“黑名单”,鼓励金融机构将企业诚信状况与银行授信挂钩。初步建立信用信息查询和披露制度,引导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增强诚信意识。【2016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总结】

(三)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我市执法队伍业务和作风

建设,提高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按照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充实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加强了刑事司法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犯罪专业力量,积极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

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社会维权意识,市广播电视部门牵头,充分发挥电视台舆论宣传主力军作用,采取新闻和专题两种形式分时段、分栏目,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报道工作。在日常工作中与相关部门紧密结合,对行动进展和成果进行及时报道,曝光典型案件,达到教育警示作用。积极向上级媒体投稿展示我市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宣传过程中,共播出有关新闻18篇,播出公益广告7条;专项行动期间,深入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活动,普及商标法律知识,活动坚持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坚持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与发展自主品牌并举,深入市场、企业和社区,开展了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回访,了解企业商标使用、管理和保护的有关情况,掌握驰名、著名商标认定对企业发展发挥的作用,帮助其解决商标方面的困难,结合日常监管,开展送商标知识进企业活动,发放注册商标建议书,帮助企业积极争创驰名著名商标,通过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发展;市司法局组织法律工作者设立宣传台,接受群众咨询3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600份,在社区设立宣传展板,采取图文并茂的形式,宣传专利及科普知识,使居民感觉到知识产权与自己生活密切相连。市商务局举办大型宣传活动2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份,举办培训班2次,参训人员达200余人。【2016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总结】

五、存在主要问题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当前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面临的形式及存在的问题。

1、张家口市作为欠发达地区,科技创新能力不足,科技人力资源规模较少,知识产权业务和专利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很薄弱,在发挥科研人员的才干和作用方面的表现不如意。

2、企业专利申请意识不高。大部分企业对知识产权和专利申请的认识还很差,认为一旦申请了专利,就等于泄露了自己的秘密,虽作了大量宣传和解释,但效果不大。

3、专利文献信息利用意识不强。专利申请和专利文献信息利用作为企业申报科技项目的重要条件,还远远未能引起企业的重视。

4、认识还有待提高。个别单位和部门领导,还存在认识不到位,工作不主动,必须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必须保质保量地完成。

5、活动开展情况不平衡。单位和部门数字填报不准,底数不清,工作存在死角,必须严肃对待此项工作。各部门将齐抓共管,形成声势,整体推进。

6、舆论宣传还有待加强。要抓紧落实领导小组制定的宣传工作方案,除有关媒体外,要在各部门网站开辟专栏,搞专题,搞专访,形成良好氛围。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专项行动是一项阶段性的工作,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是我们的长期任务,下半年我们将在前一阶段开展活动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两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积极把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纳入2012年和今后各项工作的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总结
2016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总结 第二篇

【2016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总结】

清丰县工商局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总结

按照《清丰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文件精神,清丰县工商局结合工作实际,迅速行动,认真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2016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总结】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确保责任落实

为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清丰县工商局结合今年开展的市场监管利剑行动及中原红盾整治流通领域假冒伪劣商品集中行动,制定了《清丰县工商局“利剑”行动打击商标侵权工作实施方案》及《清丰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成立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小组,并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

二、明确重点,深入推进。

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整治内容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重点整治地区为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批发零售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商品集散地,侵犯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

重点整治领域为商标印制业、高新技术产业、各类专卖店、农业;重点查处产品为名牌商品、汽车配件、手机、药品、种子、服装、家用电器等。

三、明确任务,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清丰县工商局成立了专门的案件查办指导组,明确以查处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和“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为重点。要求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坚决打好这场硬仗。 清丰县工商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采取周密部署、广泛宣传、严格执法相结合的方式,有效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今年1至9月份,工商局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11件,罚没款金额4.2万元。其他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32件,罚没款21.6万元。不断加大对侵权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一批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大案、要案,形成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高压态势。增强市场主体的诚信守法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自我保护意识,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遵纪守法的社会氛围。由此,打击了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的行为,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

四、加大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今年“3.15”期间,清丰县工商局积极主动采取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印发宣传资料、以案说法、讲解真假酒识别知识等多种形式,广造舆论声势,扩大社会影响,增强群众的识假辩假能力,使人民群众了解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树立我县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形象,增强外来投资者对我县市场的投资信心。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效打击假冒、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2015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2016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总结 第三篇

市工商局专业市场管理分局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工作汇报

市局商广处:

我局2015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在市局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围绕加强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工作,着力提升市场监管的精细化水平,完善执法办案的专业化程度,创新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有效的维护了**地区"双生"市场秩序,依法行政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现将2015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制度创新,组织完善,夯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的基础

我局主要担负**地区生产资料和生产要素市场的日常监管任务。我分局所辖5个工商所在**市"双生"市场监管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中建筑材料、机动车及配件、机油、家用电器中的商标使用比较广泛,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傍名牌"、"虚假表示"等违法行为。为此,分局要求工商所在保护知识产权的专业知识上、在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意识上、在保护知识产权执法效能上应当适应市场监管形势的变化有所提高。分局从完善和创新监管制度和监管方式入手,找准商标监管的切入点,在所辖市场开展商标登记备案工作。相继下发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市场商品商标登记备案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并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分局一把手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分局市管科、各所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各所所长又为商标登记备案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所商标登记备案工作的全面落实;市管科负责商标登记备案工作制度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二)宣传教育,营造氛围,抓好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工作的基础

分局在找准商标监管工作切入点的基础上,依据市局"法律六进"活动的要求,结合所辖市场实际,制定了"法律三进"活动实施方案,在工商机关内部、市场主办方、市场经营户中认真地开展了商标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营造良好的商标守法维权氛围。一是分局要求各工商所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日"和"12.4全国法制日"等活动,深入市场经营主体中开展商标咨询、商标宣传、商标维权活动,扩大宣传教育影响;二是在日常监管中,按照监管和服务相统一的原则,分局要求各工商所巡查人员深入到各段区经营户中开展商标法律宣传和教育,并充分利用工商所法制学习园地、市场法制宣传栏开展宣传;三是在广泛宣传《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的基础上,认真推行商标备案制度,以提高市场经营主体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三)提高认识,把握重点,树立正确的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工作指导思想

在近年来的工作实践中,我们总结出了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知识产权保护为核心,以提高分局执法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为重点,以健全商标监管的工作机制和从源头上遏制商标侵权行为的长效机制为目的,按照省市局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对"双生"市场商标使用行为的监管,并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积极开展行政指导、强化监督管理的方针,依法对市场商品商标进行登记备案监管,切实维护商标所有权人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和谐的市场竞争环境。

(四)先点后面,循序渐进,找准开展商标登记备案工作的方法步骤

商标登记备案工作是一项全新的探索,为发现不足,总结经验,提高效能,确保此项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我局商标登记备案工作的实施步骤分为"二步走":

一是分局各职能科室、工商所按照分局的部署和安排,遵循"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原则,贯彻落实市局制定的《商标授权登记备案制度》,推行商标登记备案工作,对市场内经销的国内外驰名、着名、知名商品商标、市场内以"总代理、总经销"等名义专卖的商品商标以及工商所认为容易引起购物或消费误认的商品商标实行备案制。

二是在第一步的基础上,要求各工商所对市场内经销的服务商标实行备案制,对经营户商标注册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商标载体、相关驰名商标、着名商标的认定证明资料等登记备案,同"经济户口"相互结合以方便日常监管。

(五)明确责任,规范运作,保障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工作的有效实施

在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工作中,我局精心策划,通过宣传动员、清理行动、检查评估三个阶段实施。一是宣传动员阶段,分局精心组织,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广泛动员辖区经营户积极参与治理行动;二是清理行动阶段对辖区涉及建筑材料、机动车及配件、机油、家用电器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三是检查评估阶段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

2015全年,全局共查处商标违法及制售假冒伪劣类案件6起,罚没款10余万元,案值50余万元,其中罚没款万元以上案件6起。各类商品商标登记备案20余份。特别是今年我局查处了任海军销售假冒"壳牌"润滑油案、张伟莹销售假冒"大众"润滑油案、张叙春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刘彪冒充注册商标案、张水玉销售不合格商品案、胡天禄从事伪造产地的产品加工销售案等典型案例,在物流监管领域中查处了一批假冒"樱花"灶具(已移送公安部门),履行了工商部门知识产权保护责任,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主要成效

通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工作,我们取得了以下成效:

(一)执法人员进一步明晰了辖区商品及服务商标经营的基本情况。执法人员通过对辖区经营户经营的商品商标综合信息逐户采集、整理,登记备案,可以全面、动态掌握辖区商品商标基本信息、生产经营状况,做到监管信息清晰,监管渠道畅通。

(二)执法人员进一步增强专业技术知识和专业素养,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水平。俗话说:磨刀不误砍柴功。通过商品商标登记备案这一项基础性的工作,工商部门积累了大量商标经营信息,一方面可以拓宽工商执法人员专业监管知识,强化行政执法技术手段;另一方面便于及时发现线索,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从而树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良好的专业执法形象。

(三)市场环境整体上有所好转。在全局的共同努力下,**市"双生"市场秩序整体上有所好转,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商标侵权势头得到控制,专项整治工作实现了良好的成效。

三、下一步设想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探索商标保护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长效监管机制。将商标登记备案信息采入微机中,实行市场商标微机检索管理,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着眼于建立"全方位、系统化、预警性"的商标监管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体系,(

**市工商局专业市场管理分局

2016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总结
2016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总结 第四篇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质检执〔2016〕115号)和省局《浙江检验检疫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通知》(浙检法函〔2016〕175号)文件精神,XX局自2016年4月开始按照要求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以下简称"双打"),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局法制处的指导下,我局机密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周密部署、有序组织,始终坚持将此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予以紧抓落实,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请审阅。

一、总体概况

【2016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总结】

XX局今年开展"双打"工作以来,共组织出动执法人员200人次,检查出口企业30家次;开展联合执法10次,稽查辖区内10家涉及进口食品超市、检查集贸市场进口肉类3次(涉及经营户20家),发现1家企业有违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

xx局党组高度重视本次"双打"工作,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动员,并成立了xx局"双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落实,并将做好"双打"工作作为我局今年重要工作之一,分解各项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人。

2、结合辖区特点,突出"双打"重点

根据省局要求,XX局制定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行动方案,并根据辖区工作实际,细化方案,明确把已注册备案出口食品企业及出口机电产品列为重点检查对象,把重点对象生产加工的出口产品列为检查的重点产品,在重点产品集中区域重点查处生产企业以假充真,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或冒用国内外地理标志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

(二)多措并举,追求工作实效

1、抓好"12365"热线建设

"12365"热线作为社会公众对违法行为举报投诉的新途径,可以预见将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上发挥重要的作用,由于我局"12365"热线为新开通,社会公众还未普遍了解,因此我局加强了对"12365"热线的建设,在内部完善相关硬件,落实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接听处置工作;对外广泛宣传,利用我局网站、日常检验监管时机等及时全面的向企业和社会公众介绍"12365"投诉举报热线,鼓励他们积极投诉举报违法行为。

2、开展各类专项工作,抓好重点产品监管

按照我局"双打"方案的统一部署,XX局于今年5、7月份对辖区内的出口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暨飞单专项稽查行动)。对已获得备案(注册)的生产企业,严格审查其生产企业资质、生产条件:生产企业原材料和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是否到位,质量体系和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生产设备、检验设备是否符合生产许可证规定要求等,重点查处企业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以及检查是否存在非法买卖检验检疫单证、逃避产地检验、不如实报检等违法行为。从检查结果看,未发现辖区出口企业有相关违法行为,近年来,出口产品质量正常,也未发生一例国内外退货现象。

积极落实酒类专项检查工作。我局依旧十分重视此项活动,主要抓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各种方式(如参与地方"12315"活动现场、各类企业业务培训及日常检查等)积极向社会公众宣传进口酒类产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进口酒类知识特别是市场上比较畅销的进口红酒的鉴别等;二是加强部门间执法联动。今年6月我局与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辖区主要超市、农贸市场的进口酒类、进口肉类产品进行了检查,总体情况良好未发现假冒伪劣及非法进口等问题;三是对进口红酒报检证单的核查,是否存在涉及假冒伪劣及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经核查发现一起违法使用假冒包装案件,已经立案进行处罚。

开展对辖区主要出口产品的风险排查工作,杜绝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违法行为。XX局于今年8-9月开展了对辖区出口产品的风险排查工作,根据出口情况和出口市场,结合进出口业务数据,对产品的源头风险、生产加工过程中的风险、与包装物料、辅料有关的风险等方面进行了分析,根据分析结果从四方面强化管控措施:一是针对生产源头强化检测监控力度;(

开展"质量月"专项活动。根据相关要求,我局成立了"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2016年质量月活动实施计划,并细化"质量月"活动的具体时间安排,以此明确各个部门的责任和分工。结合辖区实际,通过开展出口企业法律知识培训、法律知识网上竞赛、实验室开放日、对获证企业的质量监管等系列活动,向社会主动宣传,广泛动员企业积极参与其中,使质量意识深入社会,在辖区内再掀宣传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新热潮。

3、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执法合力

为使"双打"行动出实效,我局继续加强与工商部门的联合执法,除对辖区内超市开展检查外、还进一步深入农贸市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主要对流通领域进口食品、进口酒类产品是否存在不规范的标识、标签,是否存在销售假冒进口伪劣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逐一排查。经过去年我局和工商部门的有效联合执法打击,今年未发现销售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进口商品现象,有效促进了流通领域进口食品的安全,通过联合执法也增强了经营单位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意识,全面净化了辖区内市场环境,履行了检验检疫部门职责。

(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1、借助地方平台开展宣传

积极参与"12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活动,向现场的群众以及新闻媒体,介绍进出口商品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特别介绍了当前消费者比较热衷的进口红酒的有关知识,解答相关咨询,并向现场的群众发放了《质量纲要》等相关宣传资料300余份,扩大了检验检疫的公众认识度。

2、结合"12365"热线工作,做好舆论导向宣传工作

提高"12365"热线在社会公众中的知晓度,广造舆论声势,扩大社会影响,让群众了解检验检疫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方面的有力作为,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树立检验检疫在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中的良好形象,

3、开展对出口企业质量安全法律知识培训

积极组织辖区出口企业的法律知识培训,举办了出口企业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和产品质量安全,加大宣传力度,丰富质量文化内涵,各个企业高层(负责人)以及中层质量管理人员积极参加了此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企业质量意识和相关法律责任意识。

2016打击假冒卷烟规范烟草市场工作总结
2016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总结 第五篇

打击假冒卷烟规范烟草市场工作总结

打击假冒卷烟和规范烟草市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安部等四部门《打击假冒卷烟和规范烟草市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工商竟字【2016】122号)及省、市四部门通知精神,我局与**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公安局于2016年9月20日至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假冒卷烟和规范烟草市场专项行动。在此期间,全县共出动专卖执法人员656人次,检查经营户785户,公安、工商、质监部门与我局配合执法工作95人次。专项行动期间共查获各类案件45起,查获非法卷烟942.4条,案值60811.00元。清理取缔无证经营17户次。现就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力求实效

为确保打击假冒卷烟和规范烟草市场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县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确保专项行动期间车辆、人员和经费的保障。利用开展"打击假冒卷烟和规范烟草市场专项行动"的有利时机,加强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扩大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影响力。

二、"打击假冒卷烟和规范烟草市场专项行动"采取的措施和方法。

1、将集中的专卖人员分成两个小组,分成城区和农村两个检查组进行检查,实行统一调配,统一指挥和行动。并落实工作责任制,各负其责。

2、加强"重点户"的检查力度,做到日常检查和"集中整治活动"相结合。在工商、公安、质监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对全县的夜市、歌厅等服务娱乐场所和无证经营户进行了拉网式的清理和检查。经过对个片区的分析,将原违规经营户作为此次重点检查整治对象。

3、加大与公安交警、路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采取各种联合办案的形式,将工作重点放在辖区各主要公路干线的检查和各片区"重点户"违法行为的打击,做到两个小组间信息上的相互沟通。做到路检路查与"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相结合。

4、坚持做到了严格治理、依法行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原则。"专项集中整治行动"以来,专卖执法人员曾受到多次抗拒执法的事件,但专卖执法人员始终做到依法行政,冷静处理好每次发生的抗拒执法事件,从而树立了烟草专卖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5、坚持在行动前用半个小时召开部门例会,及时收集市场情况和动态,做到有针对性的进行检查和治理。

三、取得的效果和产生的意义

通过开展"打击假冒卷烟和规范烟草市场专项行动",是对卷烟市场进行全面整治的一次重大行动。在工商、公安、质监等部门的配合及全体专卖人员的共同努力,专项行动在我县取得了显着成果,并产生了积极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打击了假冒卷烟和不法经营,有效的遏制了"重点大户"的违法经营行为,(

2、为我县完成市局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的全面完成提供了坚实保障。

3、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政策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大大增强,客户守法经营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4、锻炼了队伍,专卖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树立了烟草专卖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巩固"打击假冒卷烟和规范烟草市场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总结和吸取专项行动的成功经验,定期或不定期的针对市场问题较大,卷烟销售不正常的片区和客户进行检查,注视"重点户"新的动向,适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治。

2、与工商、公安、质监等部门加强配合,切实搞好路检路查,发展线人情报网络,扩大案件信息来源,力争在大要案查处上有新的突破。

2016农资打假夏季行动实施方案
2016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总结 第六篇

为进一步做好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保障“三夏”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全市夏季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根据《2016年全省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安排,在“三夏”农资使用高峰时期,全市各级农业部门要结合本地农业生产和农资使用特点,突出重点农资品种,采取针对性措施,狠抓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农资监管责任制,加大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侵权假冒农资和生产、经营、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等违法行为,组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强化案件的查处,依法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努力确保夏季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确保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和禁限用农业投入品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农业生产损失。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劣种子、农药、肥料和侵权假冒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加强,农民群众对农资市场秩序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农资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农资市场秩序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重点

(一)加大监管力度。在“三夏”农资购销、使用高峰时期,全市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农资市场日常监管,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保证农资监管不留死角。要以农资批发市场、集散地和经营门店、流动商贩及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为重点,加大对重点企业、生产基地、区域交界处、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游商活跃区的检查力度。要深入开展禁限用农业投入品整治,对禁用的高毒农药继续加大清缴力度,进一步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试点和实名购买制度。要加强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跟踪检查,对不再具备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清理、取缔。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农资的要严肃查处,坚决予以取缔。要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实施分类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二)加强监督抽查。要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农资产品质量抽检计划,加强对农药、肥料、种子、兽药等农资产品的监督抽查,重点检测种子质量和品种真实性,农药、兽药和饲料的有效成分含量及是否添加违禁成分,肥料的养分含量是否与标识相符等。对群众举报投诉多、违法次数多、市场检查中问题突出的企业和产品,进行重点监管。对监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发布警示信息;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农资产品要依法严肃处理。全市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建立检测结果共享机制,避免重复抽检,提高执法效能。要强化检打联动,检测与查处要做到“无缝衔接”。

(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全市各级农业部门要鼓励社会各方面积极举报制售假劣农资行为,拓展案源渠道,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要积极履行农资打假牵头协调职责,落实农资打假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适时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侵权假冒和非法添加等行为,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化肥、农药等“黑窝点”。要建立区域联查、跨区协查等案件办理机制,切实加强区域间案情通报和移送工作。对制假售假源头不在本辖区的,要及时上报案件信息,发送协查通报,由制假售假源头所在地农业部门严肃查处,确保从源头上消除危害。涉嫌犯罪的案件,要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杜绝“有案不送、以罚代刑”。要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同时,各地农业部门要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农政发〔2016〕3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16〕21号)及省农委印发《农业系统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工作方案》的要求,及时公开“双打”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按时报送案件信息公开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当前正值“三夏”生产关键时期,全市各级农业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牵头作用,明确监管责任,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重点,强化和落实监管措施,加强服务指导,确保“夏季百日行动”取得实效。要加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落实农资打假工作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改善执法条件和执法手段,提高办案能力。

(二)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农资打假工作中不履职、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农委将适时开展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地及时整改,并进行跟踪监督。

(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各地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播渠道,大力宣传农资打假工作措施、进展和成效,宣传诚信企业,曝光农资打假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要组织力量深入到农村基层,通过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咨询活动和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现场指导等形式,普及农资法律法规,传授识假辨假知识,引导农民群众科学、理性购买农资产品,提高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科学安全生产的水平和维权能力。开展农资从业人员培训和法律知识教育,提高农资生产经营者的诚信守法和质量责任意识。

(四)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各地要认真总结“夏季百日行动”成效和经验,分析本地农资监管的新情况、新特点,探索农资监管工作的新思路。要加强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及时报告重要信息、重大案件和突发事件。各县(市、区)农委(农业局)于9月20日前将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总结报送市农委法规科。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情况统计表、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大要案统计表通过金农工程系统报送(第三季度统计表不再另行统计报送),“夏季百日行动”总结以电子版和书面形式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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