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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队食品药品半年工自查评

2016-07-21 13:14:0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稽查队食品药品半年工自查评(共6篇)XX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2015年上半年总结xx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设想2015年是抓改革、促发展、打基础、谋长远,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关键一年,也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半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市委六届十次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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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稽查队食品药品半年工自查评
XX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2015年上半年总结

xx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设想

2015年是抓改革、促发展、打基础、谋长远,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关键一年,也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半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市委六届十次全会及中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的总要求,坚持以问题导向为统领,以依法行政为根本,以稽查执法为手段,以改进作风为抓手,以能力建设为保障,坚持改革创新,强化法治思维,切实抓好以食品药品违法案件查处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有力地捍卫了公众“舌尖上的安全”,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稽查执法,整治市场秩序

半年来,我们按照《xx省2015年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要点》和市局关于2015年重点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零容忍、出重拳”的原则,扎实开展“飓风行动”和食品药品安全百日大排查,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整治力度,全力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截至六月底,共出动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检查食品药品企业(单位)800余家(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51起,结案36起,罚没款收入52.44万元。 -1-

1、扎实推进食品生产及保健食品整治工作。以肉制品、食用油、粮食加工制品、酒类、桶装水、冷冻饮品、调味品、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扎实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检查食品生产企业28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7起,结案8起,处罚xx万元;检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8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8起,结案7起,处罚xx万元。受理投诉举报5起,全部办结;受理外地协查函17件,办结16件。受理上级转办案件3起,办结2起。核查省局及外地转办的食品抽验不合格报告31件,办结23件。通过依法查处xxxxxxxx公司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xxxxx公司生产经营经检验不合格食品案、xxxxxxxx公司委托生产经营经检验不合格保健食品案等违法案件,严厉打击了非法生产行为,规范了食品生产秩序。

2、全力做好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整治工作。开展了高校食堂食品安全、大型餐饮服务企业、火锅店、超过保质期限食品、超市食品、旅游市场餐饮服务、白酒销售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餐饮服务单位600家(旅游景点周边餐饮店xx家,学校食堂xx家,医院食堂x家,车站周边餐饮店xx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8起,均已结案,处罚xx万元;检查食品流通企业50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6起,结案4起,处罚xx万元。受理投诉举报10起,办结9起。受理并办结上级转办的不合格食品报告9件,其中立案查处5件。通过xxxx小吃城超范围经营自制饮品案、xxxx学院食堂超范围经营凉菜和食-2-

品中添加中药材当归案、xxxx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正大灌香肠酸价超标案等违法案件的查处,保障了公众饮食安全。

3、深入开展药品医疗器械整治工作。认真开展药品生产流通专项整治、医疗器械“五整治”、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关键环节监督检查、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医疗机构制剂专项检查等工作。检查涉药(械)单位150余家(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2起,结案9起,处罚xxx万元。受理外地协查函44件,办结39件。受理上级转办药品医疗器械不合格报告4件,均已办结,其中立案查处1起。受理群众举报9起,办结6起。通过依法查处xxxxx公司未按照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生产医疗器械案、xxx无证经营药品案等典型案件,惩处了制售假劣药械违法行为,保障了公众用药用械安全。

(二)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 半年来,我们把规范执法行为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稽查工作健康发展。一是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支队健全了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约束、程序有监督、违法有追究的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办案人员的职责和行使的权利。要求执法人员既注重证据事实,又讲究方式方法,做到公平公正办案;向相对人说明处罚依据,告知处罚裁量权限和行政诉讼或申请复议的权利与途径,做到“监督检查、受理举报、调查取证、决定处罚、文书制作、办案程序”六规范,使食品药品稽查执法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轨 -3-

道。二是加强稽查执法制度建设。根据市局局长办公会议纪要和执法实际,制定了《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及工作规范》,对案源管理、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案件合议、行政处罚审批及执行、投诉举报办理、案件结案、文书管理等各环节的流程及规范进一步予以明确,这是迄今为止支队最为全面、最为详实、最为权威的执法蓝本。《办案流程及规范》规定,根据拟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及数额,对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的告知和处罚决定实行层级管理,并突出了对违法行为的裁量规定和案件二次合议,保证了执法行为规范并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始终坚持依法办案。在行政处罚中,支队坚持依法行政,敢于碰硬,顶住种种压力,严格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法办案,使违法行为受到应有的惩处。

(三)开展专题教育,改进工作作风

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一是迅速启动专题教育。市委x月x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暨动员会议之后,我们随即开展专题教育筹备工作。市局x月xx日党课暨动员会之后,我们结合实际制定了支队“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题教育组织协调办公室,确定参加专题教育的人员范围为班子成员,延伸到中层干部。x月xx日,召开专题教育党课会议,以支部书记讲党课的形式启动专题教育。二是打牢思想基础。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重点习近平-4-

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研读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学习了省、市委书记和市局党组书记xxx同志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会议上的讲话,增强了践行“三严三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讲好专题党课。开展了班子成员讲党课活动。对于党课讲稿严格把关,其中支部书记的党课讲稿报市局党组书记审核把关,班子其他成员的党课讲稿由支部书记审核把关。在党课中,班子成员结合自己的学习和实践体会,深入思考、联系实际、剖析根源,做到“三个讲清楚”,以深刻的说理、生动的语言、典型的事例为大家讲作了精彩的党课辅导,在党员干部中产生强烈反响。四是开展专题研讨。6月24日上午,支队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一次研讨会,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围绕“严以修身、谋事要实”,对照“七个查一查”,深入开展学习研讨,使“三严三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五是建立问题台账。对照“三严三实”的要求,认真查摆不严不实问题,建立了问题台账,逐项列出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实行问题整改销号制,增强了解决不严不实问题的推动力。

(四)锤炼过硬队伍,提升综合素质

一是加强稽查能力建设。邀请省局x名处长和xxxx中心业务骨干举办了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派出x名业务骨干参加了省局举办的稽查执法业务培训班,抽调得力干部参与省局重大案件查处工作,提升了执法人员实际工作能力。组织x名同 -5-

篇二:稽查队食品药品半年工自查评
乡镇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自查报告

XXX镇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自查报告

XXX镇在遂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委、区政府和区食药局的正确领导下,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X所的帮助和指导下,认真按照市、区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监督与管理。现将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组织及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直各部门、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领导小组。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由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另设专职人员2名,负责食安办的具体工作。落实了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政府目标管理,与各村、社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聘请了19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做到了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场所落实。

二是制定制度,按章办事。根据市、区文件要求,制定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包括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管理制度、农村家宴申报制度、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举报投诉受理制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制度、食

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等制度。

三是加强培训,提高素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在监管、首在宣传。为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认识,我镇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宣传实施方案。利用广播、标语、宣传栏、宣传单等载体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管理举报办法等,使食品药品安全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截止今年7月,我镇已制作宣传标语20幅、宣传栏24个,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广播宣传15次;加大对协管员和从业人员的专题培训,以会代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先后召开了全镇卫生室医生业务培训会、全镇农村家宴厨师法规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会、全镇餐饮单位负责人等专题会议。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开展调查摸底,建立监管档案

截止7月20日,食安办工作人员,村(社区)协管员对辖区内的餐饮服务、药械经营使用、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单位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建立了登记台账,开展日常巡查、做好巡查登记,全镇食品、餐饮、药品器械、地址、生产许可证号、许可期限、经营范围、负责人、化妆品等90家单位全部登记在册。台帐细化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从业人数等具体项目,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稽查队食品药品半年工自查评】

2、突出重点,开展好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加强节假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检查。以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节假日为重点时段,加强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村家宴、农贸市场、小餐馆等重点巡查对象,协同食品药监、卫生、农业等部门,认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联合执法大检查。真正做到及时处理、排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是在重点领域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

第一,镇食安办和永兴食品药品监管所、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人员进行大排查。第二,加强对校园食品药品安全进行专项整治。第三,对农村家宴进行专项整治。截止目前,我镇食安办接到农村家宴申报20余次,无一例农村家宴事故发生。

二、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虽然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一是各村辖区内经营店普遍没有经营许可证,协管员对于日常巡查记录不明细。二是部分协管员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积累不多,培训没有完全跟上。三是专项资金不足,对于有些整治活动不能很好的开展。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加强协管员日常巡查管理机制,做好每月两次巡

【稽查队食品药品半年工自查评】

查并要求巡查记录详实,让各经营场所正规有序的经营各种产品。

【稽查队食品药品半年工自查评】

(二)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加强协管员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全镇人员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认知水平和责任意识。

XX

2014

市XX区XXX镇人民政府 年7月20日

篇三:稽查队食品药品半年工自查评
2016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3篇

第1篇

根据省市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县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

成立县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和所长任副组长、药品监管股、稽查股、餐保所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注安科,龚筱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大宣传力度

7月15日召开动员大会,参会人员为全局所有干部职工和所有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印发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省局《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关于印发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食药监办〔2016〕32号)、关于《印发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部署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工作。

三、检查内容和时间安排

1、时间安排:

2016年7月15日-8月15日为自查阶段,所有食品药品(器械,下同)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自查,深入彻底排查治理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于8月12日前上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2016年8月16日-9月15日为检查阶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本辖区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的现场安全检查,对本部门的安全情况进行隐患排查,对检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做到逐条整改、逐项落实、不留后患。

2016年9月16日-30日,市局组织对部分县(市、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2、检查内容:

食品安全领域:一是开展重点领域、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餐饮环节、学校食堂、民工食堂、机关食堂、企业食堂以及农村聚餐的食品安全监控工作,加大对熟肉制品、卤制品、水产品以及采食野生蘑菇的监管力度。二是抓好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宣传等不法行为,重点检查易发生违法添加行为的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改善睡眠等产品企业,查堵可能发生问题的安全漏洞,此项工作由县餐保所负责。

医疗器械安全领域:重点检查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特别是输注器具、麻醉穿刺包等直接与人体血液循环相接触的医疗器械,突出检查原材料采购、原材料检验或验证、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检验、出厂检验、不合格品控制等关键环节,生产、检验、环氧乙烷消毒、设备是否完好。加大对骨科植入物、心脏起搏器、血管内导管、支架、介入器材、人工晶体、人工心脏瓣膜等高风险产品相关经营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药品安全领域:要从质量控制、物料管理、生产管理等环节,认真查找可能存在的药品安全隐患,监督企业严格执行药品GMp的有关规定,监督企业严格按照注册的标准组织生产和检验。要进一步加大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易制毒化学制剂、兴奋剂、生物制剂、血液制品、疫苗、基本药物等重点品种的企业的监督检查,监督企业严格执行药品GSp的有关规定。

安全生产领域:要督促辖区内所有涉药涉械单位和食品药品检验所开展全面自查工作,督促其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加强对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等重点车间、重点部位的安全监控,及泄露监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的检查,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材(药品)、菌毒种、环氧乙烷灭菌气体和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四、有关要求

1、加大宣传报道。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规、制度和知识等系列宣贯活动。要广泛发动群众,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公布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举报并及时兑现奖励。

2、落实整改措施。对检查出来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和隐患都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标明检查时间、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名称、发现问题和隐患,并提出整改要求;要会同所在单位商定整改事项,明确整改措施、资金、责任、时限和预案等事项,做到“五落实”;对可能引发较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隐患,立即下达整改通知,并将有关信息要及时报告县政府和市局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3、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建立细化到每个岗位的日常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定期向县政府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备隐患排查情况、整改结果。及时总结经验,制定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4、严格遵守排查工作纪律。要通过一听、二看、三查、四促的方式,深入实际、深入现场、深入基层、深入企业,严肃认真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执法、勤俭节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敢于动真、敢于碰硬,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方针,大力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实现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工作流程,缩短工作时限,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机关效能,努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服务地方发展的食品药品监管事业新形象。

二、总体目标

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推出实实在在的便民措施,为群众提供长效高质量的服务。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发展意识、责任意识明显增强,让群众深感机关作风建设的新变化、新突破。

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得以制度化体现、常态化固定、日常化开展、规范化运行,以具体办事环节、服务措施为突破口,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发展环境明显优化。树立“监管促发展”的理念,坚持为民服务、为民解忧,打造廉洁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严明的法制环境、和谐稳定的舆论与社会环境,使药监部门真正成为一流的监管机关、一流的服务机关,为我县实现“三年全市排头兵,五年全省居上游”目标主动服务、积极作为。

三、活动内容

(一)建立投诉机制,及时办理回复。进一步完善首问责任制,对于通过投诉电话和来人当面投诉举报的,首问责任人应主动向来电来访人员告知自己的姓名、职责,认真听取来电来访人的意见、要求,并做好登记和记录;对信函、电子邮件投诉举报的,要逐件认真登记,将投诉举报材料及时送领导批阅,需转办、交办的,制作交办函转承办股室所办理。局办公室要对信访投诉、人大和政协提案议案、市长信箱交办单等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回复,要尽量在规定期限内提前完成。

(二)完善工作制度,简化办事流程。严格按照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信访投诉受理工作制度等规定办事。对所有审批事项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投诉电话要做到一般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反馈,特殊情况下应向申请人解释清楚,征得理解,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上级部门转办的投诉举报问题,要求调查了解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反馈情况,要求报结果的,要按照规定的期限及时报送调查处理情况。

(三)编制办事指南,公示承诺内容。全力打造“阳光药监”,在县局网站上公布办事流程,公布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承诺;在局办公场所公告牌上公布办事指南、办事程序,明确办事责任主体、条件、标准范围、办理时限、监督渠道等内容,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制作宣传单、办事指南手册、展板,不定期向群众发放或展示。

(四)明确岗位职责,提高办事效率。对所反映的属于本股室所工作范围的事项,尽可能立即办理或解决;当时不能办理或解决的,应讲明原因和解决时限,并在时限内负责答复;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允许申请人更正或补齐,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所反映不属于责任人股室所工作范围的事项,应予以登记,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告知其应向哪个股室所、哪个部门反映和投诉,属重大问题的,应向局领导汇报,由局领导安排向有关部门转交。

(五)加大宣传力度,完善监督机制。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市局做好“马上就办”活动的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公布投诉电话和公开承诺,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予以解决并及时公布。同时要完善监督机制,落实绩效考核,加强内部督察,定期印发工作简报,严肃查处工作作风粗暴,滥用职权以及“吃、拿、卡、要”等现象;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投诉,对交办的投诉举报事项,要实行重点抽查制度,并定期对投诉举报人进行回访,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四、方法与步骤

按照我县“马上就办”活动的总体要求和统一安排,结合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活动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8月15日前)。一是制定下发《开展“马上就办”活动实施方案》,对活动进行全面部署,使广大干部提高认识,明确活动开展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要进一步强化措施,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教育和引导机关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活动开展的重大意义,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马上就办”活动的精神上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11月30日前)。一是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向社会公开承诺服务内容。二是认真查找在行政效能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体制机制、管理方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三是切实解决影响和妨碍机关效能建设暨“马上就办”活动的突出问题。四是对全局开展“马上就办”活动进行明查暗访,对态度生硬、办事拖沓、推诿扯皮的,通过政务公开栏公开曝光,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五是要进一步完善提高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管理制度。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12月30日前)。各股室、所对照县里及本局方案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对没有达到目标的,及时进行整改,对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进一步修订与完善“马上就办”的各项制度与要求,县局领导小组要适时开展内部督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马上就办”活动领导小组,各股室、所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各股室所要把开展“马上就办”活动作为新形势下深入学习实践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举措,作为促进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发展的一项全局性工作,切实抓好落实,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把握活动实质。深刻认识开展“马上就办”活动的重大意义,“马上就办”的核心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外在表现是快节奏、高效率,工作中“立说立行、马上就办、限时办结、办就办好”。“马上就办”不是马上就办结,而是立即启动办事程序,能办的立即办好,不能办的解释清楚,有法定时限的在最短时限内办结。同时要加大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政务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马上就办”活动,充分展示机关干部的崭新风貌,树立机关的良好形象。

(三)突出工作重点。一是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出实招、用实劲,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加大力度,强化措施,优化服务,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和优化发展环境中的难点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合理解决,努力创造优良的发展环境。

(四)注重活动实绩。把握工作重点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力戒浮华,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建立的制度和制定的措施都要落实,做到有诺必践,有行必果。

第3篇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八)》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下称《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中有关保健食品监管的规定,按照整治、惩处和规范相结合的总体要求,利用四个月时间集中开展专项行动,以打击“四非”、拒绝假劣、净化市场、保障安全为主要目标,以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案件为突破口,采取摸底排查、突击检查、公开曝光的方式,主动出击,重典治乱,在全县范围内形成打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促进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

二、打击重点和法律依据

为确保打击有力、政策统一,各地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八)》、《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发现“四非”行为的,一律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生产经营者和产品的许可证件;涉及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封存、下架、责令企业召回并监督销毁。

实施行政处罚的具体要求是:

(一)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行为。发现下列情形的,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八十五条、八十六条、八十七条和《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

1.地下黑窝点生产保健食品的;

2.企业未经许可生产保健食品的;

3.在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掺杂掺假或者不按照批准内容生产保健食品的;

4.生产的保健食品存在重金属、微生物超标等质量问题的;

5.违法违规委托生产的。

遇有特殊情形,不能适用《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依照《特别规定》第三条、四条、五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

(二)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经营行为。发现下列情形的,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八十五条、八十六条、八十七条、九十条和《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

1.未经食品流通许可或保健食品流通许可经营保健食品的;

2.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的;

3.经营保健食品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

4.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的;

5.市场开办者对入场的保健食品经营者未履行市场开办责任的。

遇有特殊情形,不能适用《食品安全法》、《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依照《特别规定》第三条、四条、五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

(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发现下列情形的,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八十六条和《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

1.在生产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压等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的;

2.明知保健食品存在非法添加药物,仍然继续经营的。

(四)打击保健食品非法宣传行为。发现下列情形的,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九十四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

1.在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广告中夸大功能范围的;

2.宣称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的;

3.虚构保健食品监制、出品、推荐单位信息的;

4.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

5.不按照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内容发布广告的。

三、实施步骤及工作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从2016年6月初开始至9月底,分为检查整治、案件查办和规范提高三个阶段。三个阶段的工作任务互为衔接,时间进度服从工作质量,重在解决问题和排除隐患,不搞一阵风,其中检查整治、案件查办两个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力争在8月底前完成,规范提高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力争在9月20日前完成。

(一)检查整治阶段,主要任务是:

1.在组织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明确专项行动方案,确定“重点监督检查的产品及企业名单。

2.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制定我县的具体实施方案,配合市局完成飞行检查任务。同时,结合本地日常监管、风险监测和投诉举报工作情况,制定“辖区内重点监督检查的产品及企业名单”,并进行暗访暗查和突击检查,于2016年6月14日前,将重点监督检查的产品及企业名单上报市局。

3.按照统一部署,加大对辖区内保健食品“四非”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在专项行动期间,对我县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达100﹪,检查频次不少于2次;对我县的保健食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专卖店、药店等重点经营场所,现场检查覆盖率达到100﹪,检查频次不少于2次;对其他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现场检查覆盖率不低于50﹪。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制作检查笔录、保存相关证据、依法进行处理。对发现的违法保健食品和可疑产品立即予以查封或暂控,涉及非法添加和假冒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及时将产品有关信息上报市局。

(二)案件查办阶段,主要任务是:

1.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抓好违法违规行为的立案和查处工作。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追根溯源,一查到底,着力突破一批群众举报的线索、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移送一批刑事案件,形成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

2.完成市局交办的监督检查任务,依法作出处理,并及时向市局报送监督检查和处理结果。

3.加强与工商、公安等部门的沟通与配合。

(三)规范提高阶段,主要任务是:

1.对专项行动进行阶段性总结,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监管工作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企业规范和加强内部管理,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继续保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2.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对一些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的方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3、在专项行动中,针对监管制度、法律适用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与市局沟通请示,进一步完善监管执法依据和提高综合执法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县局成立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处理专项行动的日常事务,同时制定工作方案。

(二)落实工作责任。此次专项行动实行分地段分单位责任到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处理,该处罚的必须处罚、该曝光的必须曝光、该移送公安机关的必须移送。对工作不落实、监督执法走过场以及案件查处不力的,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社会监督。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按照市局新闻宣传工作的要求,严格执行新闻纪律,规范信息发布。专项行动期间,涉及案件查处情况的信息,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发布;同时,要发挥12331全国统一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鼓励社会各界通过举报电话、网络等形式,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保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

(四)做好信息报送。要及时向市局报送专项行动的工作进展、主要成效、重大案件和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陈海如于2016年6月9日和2016年9月22日前向市局报送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和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在专项行动期间,每月6日前报送上月专项行动阶段进展情况。对符合撤销、注销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及时连同相关材料上报市局。

篇四:稽查队食品药品半年工自查评
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方案6篇

第1篇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委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认真吸取我区以往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消除一批安全隐患、整治一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安全生产秩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打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进一步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局务会决定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三、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隐患排查情况。冬季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以餐饮服务环节为主。整治时间从即日起至元月30日,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按照区域划分,以镇办为单位,分片包干。大型餐饮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共82家,名单附后),中小型餐饮由镇办食药所负责。对排查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各单位要及时制定整改计划,积极落实整改。自查报告及安全生产承诺书务于元月31日前上报。

(一)安全生生产基础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安全投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现场安全措施死否到位;主要负责人是否按时主持召开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药品生产、存储、运输、包装、废弃以及报警设施落实情况。

(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常态化;是否对排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整治措施是否到位;对存在的重点隐患是否作做到了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是否根据国家要求,制定了符合本单位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是否适时进行了演练。

药品安全环节:对高风险药品、特殊药品和容易导致事故的重点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排查,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工序、重点部位进行排查,与药监部门签订责任书或承诺书的落实情况进行排查。重点排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GMp、GSp组织生产和经营,是否有生产销售假劣药品行为;医疗机构创建的规范化药库药房是否符合规定;特殊药品“五专”、“无双”管理是否到位等;药品不良反应制度建设和上报是否符合规定。

医疗器械安全环节:重点对植入性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口腔材料、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排查。排查是否存在无证生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是否存在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医疗器械行为;生产、购进、储存、销售或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制度建设和上报是否符合规定。

【稽查队食品药品半年工自查评】

食品安全环节:重点对易发多发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范围较大的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农村餐饮服务单位、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准确掌握其特征及规律,科学确定控制方法,有效排除食品安全隐患。重点排查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执行是否到位,企业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各项食品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记录是否齐全;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患病调离要求是否严格执行,洗手消毒是否及时规范;是否违规采购、贮存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食品采购索证索票是否齐全,进货渠道是否正规,储存条件是否适宜,标识标签是否合规,保质期限是否合格,感官性状是否正常;食品烹饪温度是否符合规定,熟制食品存放条件是否参数适宜,凉菜制作是否达到“五专”,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合法定量,工器用具是否生熟分开,餐饮具消毒是否彻底到位,餐厨垃圾是否做到日产日清。同时,对学校食堂还要加强食品留样管理工作,并严格落实的“六个严禁”,即“严禁各类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及发芽土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超过保质期限和“三无”食品原料(散装油、醋、酱油);严禁学校食堂采购病死、毒死、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来历不明肉类食品;严禁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等,确保做到餐饮服务环节全要素、全过程安全,坚决防范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三)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是否存在无证或证照不齐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应关未关,关闭不到位或者关闭取缔后擅自生产经营的行为;非法违法运输、储存和使用特殊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的;瞒报事故的,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等现象。

四、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分为自查自纠、全面检查和总结分析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1月3日至3月31日)

督促辖区内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经营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各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制定自查自纠和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积极全面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经营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二)全面检查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

按照工作方案和职责分工,加强安全监管,对不上报隐患或自查自报隐患为零的企业,要重点进行检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如检查发现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限给予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总结分析阶段(7月1日至12月25日)

各单位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活动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完善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生产经营长效机制的建议,于2016年12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局监察室。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工作走过场的要予以公开曝光,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生产、事事落实安全规定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三)严格检查,落实整改。

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消除;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定人定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严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第2篇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强化食品药械安全监管,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械违法行为,确保全区人民群众“双节”期间饮食用药用械安全,按照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双节”期间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经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16年2月17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双节”期间食品药械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为切实达到整治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加大对食品、药品购销,储存,营销各个环节的监管,确保食品药械安全。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规范食品药械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提高经营者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责任,强化节日期间市场监管,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快乐祥和的节日。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决定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并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和局各科室(队)要严格贯彻落实整治方案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双节”期间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及药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任务和措施,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食品药械安全综合监管责任。

四、工作重点

食品综合监管

以多种形式的检查活动为载体,多措并举,促进全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安全水平整体提高。

食品加工环节

以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过期、腐败变质原料,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强对儿童食品、调味品、米面制品、食用油、肉制品、豆制品、酒类、纯净水、奶和奶制品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黑窝点。

食品流通环节

加强对集贸市场、食品超市、粮油及食品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儿童食品、蔬菜、畜禽产品、熟食制品、豆制品、酒类产品、奶和奶制品及可疑食品的监测,加大对节日期间集中活动场所的监管力度,对在检查中发现影响或危害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要坚决清除出市场。

餐饮服务环节

以冷冻食品、食用油、凉菜、熟肉制品、酒类、含乳食品以及各种烧烤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机关单位食堂、中小型餐饮单位和旅游景区餐饮店为重点检查对象。督促餐饮服务企业严格遵守食品安全规范,加强餐饮具消毒保洁工作,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同时,加强对农家乐、农村家宴、群体聚餐的检查指导。

药械方面

继续深化保健食品“打四非”和药品“两打两建”专项整治活动。

(一)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药械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网上发布药品信息和交易行为的动态监测。同时,要加强对投诉举报反映的网上发布虚假药品信息行为的追踪监测。

(二)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严厉打击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中未标示文号产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

(三)药品购销渠道的整治。重点整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超方式、超范围经营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票据管理。四是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检查。重点检查中药饮片质量及购销渠道合法性,严厉打击以次充好的行为。

五、主要措施

要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突出抓好节日聚餐等重点场所、大中型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时段的专项整治,全面提升食品药械监管能力。按照“反复抓,抓反复”、“重点抓,抓重点”的基本思路,以专项整治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回头望”,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回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精心组织,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

(二)突出重点,严肃执法。结合实际,对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改正,对大案要案做到调查清楚,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三)统筹兼顾、周密安排。要以“双节”期间食品药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实现日常工作和重点整治相结合,对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查出的案件要从严从重进行处理,同时,做好“双节”期间辖区内药械、食品各环节安全监管及信息报送工作。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涉及食品药品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各科室(队)、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争取通过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当前食品药械安全存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药械安全监管责任,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为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包抓2个镇办进行督办,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镇办“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械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请于2016年12月20日前上报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办公室,工作总结请于2016年2月10日前上报。

第3篇

一、整治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原则,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餐饮单位自律意识,加强自身管理,落实餐饮提供者的主体责任,强化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旅游景区餐饮及大中小型食品单位安全整体水平,确保旅游景区和重要节假日期间旅游市场餐饮服务环节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有序、有力开展,成立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负责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整治内容

(一)餐饮服务许可情况。重点查处无证经营、擅自改变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

(二)餐饮加工、制作、储存及从业人员情况。重点检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是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制作用水、原料清洗、容器用具消毒、烹调温度、食物存储、生熟分开是否符合要求;加工制作场所是否整洁,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鼠、蝇、虫对食物的污染;餐厨垃圾和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存放并及时处理;从业人员是否经过相关培训并持健康证上岗。

(三)餐饮服务单位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和台帐登记制度,加强对乳制品、食用油、肉类、水产品、酒类、食醋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料、工业用盐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以次充好,使用假冒伪劣食物及超过保持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严禁制作加工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野菜、野果等。

四、整治安排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时间从2016年9月25日至10月25日。

(一)宣传和摸底调查阶段(9月25日—10月5日)。镇办食品监督所要组织对辖区内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及大中小型餐饮单位进行摸底调查,掌握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及大中小型餐饮单位情况,在旅游旺季的中秋节、“十一”黄金周等重点时段,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接待餐饮服务单位及大中小型餐饮单位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和集中检查,结合实际制定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步骤。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6日—16日)。集中力量,周密部署,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辖区内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及大中小型餐饮单位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限期整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督导、提高和总结阶段(10月17日—25日)。建立健全对旅游景区餐饮及大中小型监管的长效机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旅游局联合组织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餐饮单位在机构及人员管理、场所与实施、设备上进一步整改、规范,提升旅游市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镇办食品监督所要加强对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督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景区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旅游景区经营者要加强对景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季节性开业或歇业情况,严禁无证餐饮服务单位进驻景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要认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旅行社要倡导健康饮食习惯,提高广大游客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游客到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

(二)加快推进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在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三)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不断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第一责任人意识,广泛宣传餐饮食品安全知识,倡导和推行健康饮食方式,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先进典型,张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动员广大消费者参与餐饮安全监督工作,营造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良好氛围。

第4篇

中秋、国庆双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强化食品药械安全监管,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械违法行为,净化药械市场,确保全区人民群众“双节”期间饮食用药用械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双节”期间食品药械市场专项整制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区两级关于开展“双节”期间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文件精神为指导,依托“五个”建设的丰富内涵,加大对食品、药械购销,储存,营销各个环节的监管,确保食品药械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双节期间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局办公会议决定,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并组织开展工作,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负责食品药械监管的各科室(队)要严格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双节”期间餐饮消费环节食品药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任务和措施,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食品药械安全监管责任。

三、工作重点

餐饮服务环节

(一)重点内容:

1、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餐饮服务许可证》及各项食品安全制度装框上墙。全面落实餐饮具的清洗、消毒、保洁设施,提倡使用一次性餐具。

2、各经营单位严格按照许可类别进行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凡经营凉菜的单位,必须做到专人、专柜、专用工具、专用冰箱或冰柜、专用微波炉,有紫外线灯,非手动式水龙头。

3、加大对高风险食品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和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严格落实大型聚餐申报和食品留样制度,。凡在节日期间有婚宴等集中用餐的单位,所有熟食必须自行制作不得外购,增设菜品留样冰箱,留样数量每样不得少于150克、留样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单位必须使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对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专柜、专用量具、专人管理、索证、索票齐全,有记录。

(二)重点区域:城区主次街区、城乡结合部以及学校周边地区。

(三)重点单位: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学校和建筑工地。

药械监管

一是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网上发布药品信息和交易行为的动态监测。同时,要加强对投诉举报反映的网上发布虚假药品信息行为的追踪监测。二是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以保健食品“打四非”,为契机,严厉打击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中虚假宣传、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三是药品购销渠道的整治。依托药品“两打两建”活动,重点整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超方式、超范围经营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票据管理。四是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检查。重点检查中药饮片质量及购销渠道合法性,严厉打击以次充好的行为。

食品药械监管工作,任重而道远。“双节”期间食品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要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突出抓好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时段的专项整治,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按照“反复抓,抓反复”、“重点抓,抓重点”的基本思路,以专项整治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回头望”,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回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精心组织,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

(二)突出重点,严肃执法。结合实际,对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改正,对大案要案做到调查清楚,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三)这次“双节”期间食品药械市场专项整治,涉及食品药械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各个部门,各科室(队)、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负责人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争取通过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当前药械及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热点、焦点问题,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强化食品药械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药械安全监管责任,提升食品药械安全整体水平,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第5篇

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行为,增强全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长效机制,提高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保障能力,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依法、文明、规范、诚信经营的目标,通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示范创建活动,用三年时间使全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达到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管理的模式。此次活动,将以点带面,以示范促规范,通过树立诚实守信规范经营的行业示范,宣传诚信典型,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推动标准化、规范化经营,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及辐射作用,全面提升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诚信经营水平,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

二、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示范单位标准

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经营管理到位,杜绝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发生,推行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六规范”、“八到位”和“八不准”。

(一)六规范

1、规范经营主体。经营企业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件,在许可范围内经营。

2、规范经营渠道。经营单位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货单位购进产品。

3、规范经营产品。经营单位所经营的产品须经相关部门批准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依法取得相关批准文号(备案号)。

4、规范经营制度。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储存、销售、不合格产品处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健康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制度,悬挂(张贴)上墙,并执行到位。

5、规范经营区域。综合型营业场所设置专营区域,保健食品按功能分类摆放,化妆品按使用用途分类摆放。

6、规范广告宣传。经营单位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下合理宣传产品,宣传经批准符合规定的产品广告内容,不超范围宣传功效疗效,以及利用虚假夸大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

(二)八到位

1、人员到位。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质量管理人员;定期开展从业人员保健食品化妆品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掌握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规范经营要求,做到守法、诚信、文明经营;每年组织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法律法规规定需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2、制度到位。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进货台账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和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并打印成册,留档备查。

3、标识到位。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要佩戴标有单位、姓名、职务等内容的胸卡,胸卡内容清晰易辨。非专营店的经营单位,经营场所内设置保健食品或化妆品经营专区,统一标示有保健食品或化妆品标示牌,粘贴或悬挂在专区的显著位置。

4、档案到位。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供货企业、购货企业(适用批发企业)档案、经营产品档案、人员资质档案、制度档案等相关档案。

5、设施到位。店堂整洁,店内有符合要求的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污染等设施且运转正常。有独立的专用销售区域或专用货柜(架),产品分架、分类存放。货柜(架)、橱窗干净、美观、大方。

6、记录到位。建立健全购进验收记录、销售记录、不合格产品确认销毁记录等,记录中产品相关信息完整齐全,能客观反映产品来源去向等信息,做到票货相符。

7、责任到位。严格落实企业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各经营单位要在在经营场所内公示《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并按规定粘贴《保健食品经营八不准》或《化妆品经营八不准》。

8、监督到位。经营单位质量监督部门要店内制度落实情况及产品质量定期进行检查,严禁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八不准

1、不准经营未获得生产许可或卫生许可企业生产的保健食品和化妆品。

2、不准经营未取得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和特殊用途化妆品。

3、不准经营假冒套用文号的保健食品和化妆品。

4、不准经营未经批准或备案的进口保健食品、化妆品。

5、不准经营未经进货查验的保健食品、化妆品。

6、不准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变质、受污染的保健食品、化妆品。

7、不准经营包装、标识和说明书虚假夸大宣传,或宣称疾病预防治疗功效的保健食品、化妆品。

8、不准违反索证索票和台帐管理有关规定。

三、评定和管理

(一)评定程序。符合条件的经营单位向区局递交《市区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示范店申报审批表》(附件1)。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经营示范店评定参照《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示范店评分表》(附件2),实施现场核查。

(二)评定周期。规范经营示范店评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度评定一次。经营示范店的评定复查工作,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示范店资格。

(三)评定主体。经营示范店的认定实行评审制度,市局负责组织综合评定,区局负责具体实施现场核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市局按一定的比例对现场核查符合要求的经营单位进行随机抽查复核。

(四)结果公布。综合评定结果符合规定的经营单位,经公开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局统一发文公告,并在市局网站和市媒体上予以公告年度规范经营示范单位。

四、2016年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8月前,制定并下发实施方案;通过网站、报纸等途径宣传创建工作,公示创建标准;组织经营单位学习创建方案、培训创建标准,全面发动、引导全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积极参加创建活动。

(二)组织创建阶段:2016年8月20日至2016年10月底,区食药监局进行摸底调查,筛选具备基本条件的单位参加创建工作,加强指导,督促经营单位严格对照标准整改提高,并达到保健食品化妆品诚信经营示范单位标准。

(三)组织申报阶段:2016年11月15日前,各保化经营单位立足自身经营实际,对照标准,主动申报“区保健食品化妆品诚信经营示范单位”,填报《市区保健食品化妆品诚信经营示范单位申报表》(见附表1),上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械综合科。

(四)审核验收阶段:2016年12月10日前,区食药监局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考核,按照经营企业10%的比例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报2016年规范经营示范企业名单。市局适时组织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抽查。

(五)公示授牌阶段:2016年12月底前,市食药监局对符合创建标准、通过验收的单位名单在报纸、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授予“市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示范单位”牌匾。对已授牌的“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示范单位”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示范单位”资格,收回牌匾,并向社会公示。

1、经营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化妆品,经查实具有主观故意,或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

2、发生严重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事故的;

3、日常检查中发现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不符合“保健食品化妆品诚信经营示范单位”标准的。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是今年我区保化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要把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

(二)认真组织实施。区局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保健食品化妆品诚信经营示范单位创建的目的意义,在广泛动员的基础上,分别在10%左右不同规模的批发、连锁企业、药店、商场、超市、专卖店、专营店、美容美发店等具备基本条件的重点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开展创建工作,对照创建标准,深入现场开展指导工作,督促保化经营单位完善设施、健全软件资料,依法、诚信经营,推动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三)突出长效管理。区食药监局要结合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推进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采用先进手段,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规范经营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示范创建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今后凡符合条件的保化经营单位都可以积极申报,争创保化诚信经营示范单位。

第6篇

为进一步深化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彻底排查、治理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现制订我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时间:

从6月17日至12月15日。

二、整治重点:

针对小餐饮经营及非法添加等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广泛开展一次全方位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三、具体安排: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实行统一指挥、领导包抓、分段推进、分片包干。全区分为三个区域,每个区域四个镇办。以城郊结合部和城中村为重点区域,以小餐饮、烧烤夜市为重点行业,严肃查处无证经营,重点检查经营者资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包括进货台账、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和证明文件等。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原辅料,加大对采购的畜禽及其制品、食用油等重点品种检查,严肃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加大对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和废弃餐厨油脂等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行为,依法诚信经营,重点检查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检查餐饮单位是否在食品加工中使用非食用物质,检查餐饮单位采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否符合“五专”要求。检查餐饮单位采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包括复合食品添加剂)包装、标签、说明书是否规范。严格食品安全事故上报制度,要求餐饮单位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严格执行举办大型集体聚餐活动申报制度、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餐饮具消毒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等各项制度。凡承办农村集体聚餐宴席的服务队,必须提前3天将大型聚餐活动名称、举办时间、地点、就餐人数、主办人、联系人、通讯方式、就餐菜肴清单,报送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登记备案。经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餐饮服务接待活动。

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确定一个专项行动。第一阶段:(6月17日至6月23日)。宣传动员、拉网式的摸排。及时发现问题及隐患,确定整治工作的重点。第一阶段的专项行动是开展学校食堂及周边地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第二阶段:(6月22日至11月30日)。集中检查,严肃处理。针对排查及日常巡查发现的问题,集中力量进行全面的整顿,抓住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及重点活动做到“人员、目标、任务、标准、时限”五个到位。第二阶段的专项行动是开展餐饮业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以及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整治。第三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检查验收,查漏补缺。结合镇办食品监管体系改革推进,全面整治农村自办家宴,以多种形式的专项检查为载体,多措并举,促进全区餐饮业食品安全水平整体提高,为全年食品安全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通过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当前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热点、焦点问题,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强化餐饮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提升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为人民群众营造了一个安全、放心的餐饮消费环境。

篇五:稽查队食品药品半年工自查评
2014药监局自查报告

药监局自查报告范文一:

走上新的工作岗位半年以来,在市纪委监察局和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团结同志,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为我市医药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尽了棉薄之力,现将半年来履行岗位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勤奋学习,提高素质,努力夯实工作基础去年月份组织上安排我从事医药局纪检工作,今年月份又被抽调从事一年的信访稳定督导工作。

首先感谢组织上的信任,两项工作对我来说都是一个全新的工作,是一个即有压力又有挑战的工作,不敢有丝毫的懈怠,为了尽快进入角色,我先从学习理论、制度、领导讲话上入手,以各项活动为载体,深入学习业务理论知识,夯实工作基础,在学习中逐渐培育三种意识。一是责任意识。有组织的信任,干好纪检工作是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为学习的重中之重, “做党的忠诚卫士、做群众的贴心人”、贺国强到调研时的重要讲话、学习王瑛先进事迹等做为自己渐入角色的载体,强化责任意识。二是主动意识。主动学习、主动思考是干好工作的前提,主动学习纪检工作系列丛书、学习《中国监察》报刊、浏览三门峡廉政网等,尽快熟悉纪检工作。三是服务意识。工作的出发点是服务好企业,服务好我市的医药经济发展,本着这样的目的,强化自己学习时的为民服务意识,多学、多积累这方面的理论知识。

二、围绕中心,努力工作,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紧紧围绕“创一流环境,建和谐医药,促科学发展”这一中心开展工作。

(一)纪检监察工作

1、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以科学发展观活动为主线,以“两个条例”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做群众的贴心人”为重点,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开展了正反典型教育,组织领导干部收看了电影《女检察官》和王同志先进事迹等教育,用正面典型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慎独慎微警示录》、《王有杰受贿案警示录》等反面典型警示大家,防微杜渐。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两个条例”、贺书记到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廉政准则》等法规制度,加强制度教育宣传,筑牢防腐拒变的根基。三是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平台加大我局在反腐倡廉上的宣传力度,门户网站开通专栏、横幅、板报等形式将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精神及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党规党纪及时传达,不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的意识。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局党委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各单位各负其责、依靠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责任制的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了《年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进行细化,一级对一级,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承诺书。形成了分工明确,一级抓一级、责任到人、上下协调、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把责任制工作落实到位。

3、强化制度建设,注重抓源头防治腐败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教育防范机制、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定《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不断完善全局惩防体系框架建设与制度建设。二是抓制度健全与完善。“制度是保障”,为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制定了《年度考核制度》、《政务公开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公务招待管理制度》、《车辆管理规定》、《办事公开制度》等制度,不断建立健全拒腐防变的长效机制。三是强化纪检监察工作。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和任务,找准主题实践活动与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结合点,坚持“三个统一”,认真查摆、改进自身建设及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程序和方法,加大监察力度,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4、强化重点专项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推进一是切实抓好“小金库”清理工作。按照市纪委要求,认真开展了对“小金库”的清理自查工作,通过清理,市医药局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并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促进廉政建设。二是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按照纪委《关于按时上报“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有关情况的通知》,认真对单位各项支出进行摸底汇总,各项支出均达到中央厉行节约要求规定。

5、认真开展效能监察,努力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结合我局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对机关工作落实和执行情况、办事效率、服务质量、作风纪律方面等方面进行检查,通过发放征求意见书函、设立意见箱、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的方式,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措施切实改进。通过检查,全局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更加明确,形成了高度重视行政效能监督管理工作的统一认识,使全局机关干部职工思想作风有了进一步转变,办事效率有了很大提高,有效地推进了机关作风建设。

(二)办公室工作

1、强化服务意识,努力实现思想认识新突破办公室所处的特殊地位和所属的工作性质,决定着办公室的实质就是一个单位的服务中枢,办公室工作的核心就是服务。为此,我从解决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入手,通过学习教育、健全制度等措施,要求办公室工作人员树立起“寓服务于工作,寓工作于服务”的理念,使办公室全体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都有了全面提高。

2、强化制度意识,努力实现体制保障新突破局办公室人少事多,为使办公室全体人员责任明确、有章可循、各负其责,结合办公室的工作实际,从抓制度建设入手,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办公室工作职责》、《档案人员工作规则》、《驾驶员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机关工作制度保障体系。

3、强化协调意识,努力实现干群和谐新突破把处理好同上级、同级及下级单位的关系作为重点,搞好综合协调工作,切实抓好对全局各项工作的督查落实,积极沟通、反映汇报,搞好协作。具体工作中要求办公室所有成员按照“首问首办制度”,积极为前来办事的职工群众排忧解难. 努力塑造热情待客、整洁有序、踏实肯干、团结活泼的良好形象.

4、强化学习意识,努力实现干部素质新突破始终把学习作为提高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年初制定学习计划,对学习时间、形式、内容等作出硬性规定,通过采取领导带头学、播放光盘辅学、答题测试学、集中参观促学、学习交流互学等方式方法,认真学习国家政策法规、上级文件精神、相关业务知识等内容,并定期对学习笔记进行检查,确保学习效果,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信访工作四月份起被抽调市里做好渑池县的信访稳定督查工作,工作职责一是做好上级信访稳定工作精神传达的监督;二是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上三级”的各类信访案件的落实结案;三是规范《信访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四是对领导接访、领导包案明查暗访;五是协助渑池县对重点、难点、热点案件的解决;六是确保渑池县的社会稳定,年底争创全省“四无”县。信访稳定督导形式上,采取每周至少一次到县乡督导、暗访,总结信访稳定工作的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查找工作的不足和簿弱环节。把信访稳定工作的端口前移,在未形成信访案件之前,排查出并解决掉。渑池率先在全市组成八百余人的工作组深入每一个村排查化解矛盾,确保一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

三、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于律已、清廉从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政治理论,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反腐倡廉方面能够率先垂范,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积极参加观看警示教育片活动,牢固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政绩观,不断加强自身思想建设,牢固树立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增强廉洁从政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基础。在行动上做到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廉洁从政规定,没有发生违规违纪现象。

药监局自查报告范文二:

根据县委县政府、荆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在认真做好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开展自查自纠,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对照活动内容,认真排查存在的问题。现将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报告如下:

为了查找问题、改进工作,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我们采取横向互查、纵向抽查等有效形式,重点围绕履行职责、服务质量、依法行政等三个方面,在县委县政府要求的“五查五看”的基础上,认真搞好我局的“六查六看”。即: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看有无以权谋私、以药谋私、贪污受贿和“吃、拿、卡、要”行为;二查执法、办事行为是否规范,看有无“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三查政令是否畅通,看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四查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看有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五查办事效率,看有无“推、拖、拉”和工作效率低下的现象;六查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限时办结制执行情况,看有无不按时办结、不兑现承诺、不热情接待等现象。

一、存在的问题

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通过收集、汇总、梳理,共整理出我局主要存在的五个方面问题。

1、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有些干部职工思想观念陈旧,总是跟不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面对工作中出现的难点感到困难重重,存在能力恐慌。有的存在对党的方针政策理解不透彻,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不熟悉,钻的不深,对业务知识的学习不够精,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

2、服务不够主动。在服务工作中往往被动服务为主,主动服务欠佳,跟踪服务不能完全到位。

3、 药械执法力度不够强。主要是通过药品市场整治之后,药品市场秩序没有根本好转,虽然药品市场监管是个长时期的工作,但是,药品经营企业不规范经营的现象仍有发生。

4、机关作风不够扎实。少数人员存在办事拖沓、有令不行、不遵守作息时间的问题。

5、食药监部门职能工作宣传不够,社会上有些人不知道具体职责,并将药价问题、保健品问题转嫁到食药监部门。

二、整改措施

针对征求意见和自查出的问题,我们采取“五定”的措施即“定出现的问题、定负责整改的领导、定具体整改的专班、定问题的整改措施、定问题整改的时限”积极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是:

1、加强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勤政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和规范现有的规章制度,建立和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重新修订《廉政制度》、《机关学习计划》、《考勤制度》、《车辆管理》、《文明办公制度》等,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理事。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发生。此项由周杨同志负责,办公室具体落实,已经于11月初完成整改。

2、加强局机关的制度建设,提高办事效率,紧紧抓住企业和单位关注和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规范办事程序,改进工作作风,以文明机关的良好形象发挥模范作用。此项整改要求在11月初完成,由周杨同志负责,办公室具体落实。目前,已完成《公示栏》制作,明确了《申办药品零售企业程序》和《药品监管行政执法程序图》。

3、开展了法制讲座、案卷评查活动,对药品稽查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要对执法办案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督导整改。此项整改要求在11月初完,成由冯俊才同志负责,法制办具体落实,已于10月21日开展了执法文书检查,共检查案卷32份,整改案卷4份;11月5日,请荆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副局长肖心田同志来我局进行了法制讲座。

4、加强与报刊、电视台等媒体的联系,广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责,及时报道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动态、新举措、新成效;要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此项由冯俊才同志负责,办公室、法制办具体落实,要求在12月初完成,目前已与县电视台共同制订了宣传计划,在《玉沙视点》开辟专栏宣传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工作动态、专项整治情况、打假治劣典型案件曝光等。

5、要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和识别真假药品(保健品)知识咨询服务活动;为进一步强化药品和非药品标识管理,于10月21至22日对全县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了药品、保健品分区(分柜)管理及分类陈列摆放专项检查;要在容城、朱河、新沟等乡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和真假药品真伪识别展》。此项整改要求在12月底前完成,由何祖国同志负责,综合科具体落实。

6、要根据药械从业人员的不同岗位,分类分期进行餐饮服务、药械法律法规和食品药械专业知识的计划安排培训。此项整改要求在11月底完成,由何祖国同志负责,综合科具体落实,现已完成对药品经营企业质管负责人gsp知识培训,11月16日,组织全县药品生产企业质管负责人进行了gmp知识培训。

通过扎扎实实的整改,目前,全局上下形成了“比学习,讲奉献”、“比勤政,讲文明”、“比廉洁,讲正气”的良好氛围。

药监局自查报告范文三:

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着力提高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根据“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委提出的“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精神,文秘写作网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坚强的领导集体为目标,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根本标准,我局在*年获得“四好”活动先进集体的基础上,在领导班子中深入开展了“学习创新、民主团结、勤政为民、清正廉洁”活动,狠抓了领导班子建设。

由于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措施得力,整个活动开展顺利,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在领导班子中深入开展“学习创新、民主团结、勤政为民、清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四好”活动,是班子建设的核心内容,是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药监事业发展的组织保证,对于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进一步解决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和工作制度,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局党组充分认识开展“四好”活动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振奋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求真务实的作风,认真扎实地开展了这项活动。工作中,我们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着力提高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使领导班子成为坚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我市医药经济健康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

二、增添措施,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一)加强领导,为创建活动提供组织保障

为了认真开展好“四好”活动,我局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认真组织学习了省局党组川食药监党[*]12号和市委发[*]36号文件。在学习基础上,结合我局系统实际,市局党组拟发了开展“四好”活动实施意见(达州药监党组[*]15号),明确了开展“四好”活动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及工作重点,明确了单位主要领导担负活动开展的领导责任。局党组将开展“四好”活动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每年召开两次以上的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做到了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考核,并列入单位的目标管理,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促进了“四好”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实行“开门”创建,自觉接受监督。一是在制定创“四好”活动实施意见前,广泛征求局机关、市药检所以及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班子创“四好”活动实施意见、班子成员的个人计划,在机关政务宣传栏上进行了公布;二是班子对深入基层调研后确定着力解决的重点问题及落实情况,分别在机关职工大会、支部大会和政务宣传栏上进行了公布通报;三是对班子实现目标和个人规划落实情况,在机关干部职工中进行了民主评议和满意度测评;四是通过领导班子创“四好”活动,机关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共设立责令示范岗*个,全体党员均能立足本职勤奋工作,尤其是“××3”抗洪救灾中,共产党员人人争先,取得了抗洪救灾和药监工作的重大胜利。

(三)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合理配置人才资源。按照去年制定的《

补充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方案》和《干部交流办法》,针对各县(市)局班子结构和系统现有人才资源状况,首次启动“两推一陈述”和差额考察办法进行干部选拔,县(市)局“一把手”选拔、交流面达*;补充选拔科级干部*以上,班子结构得到了进一步优化。

二是把好人员“入口”关,选拔、公招优秀人才。完成了公务员招考任务,根据*年省局下达公务员公招计划,从优化公务员队伍年龄、学历、专业结构出发,按照《公务员招考简章》中“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对去年公招公务员笔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了严格面试、体检、考核,报省局、省人事厅批准,录用了*名公务员进入系统内。完成了工勤人员招考任务,按照省局统一安排部署,对本系统符合全省药监系统工勤人员公招条件的*名职工子女(退役士兵)进行了严格考核,考核材料已按时如实上报,解决了职工的后顾之忧。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人员素质。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通过集中学习、形式教育、播放警示教育片和正面典型演讲等形式,加强干部职工思想道德教育;结合创建“三型”机关活动,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同时把学历教育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以领导带头学、党员带头学为主,引导广大职工加强业务知识、现代管理知识学习,树立终身学习思想,逐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积极开展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综治、计生等工作,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市级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和计生先进单位。

(四)“四好”活动日常工作落实好。明确由局机关党委承办日常工作,建立了“四好”活动记实档案,由机关党委副书记担任联络员,承担与工委的联系工作。

三、突出重点,增强活动效果

1、在学习创新方面:一是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坚持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职工政治学习制度,做到了年初有安排,半年有检查,年终有总结,保证了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认真学习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了党史、现代科技知识、市场经济知识和管理知识,认真学习了药品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二是围绕市二次党代会提出的“三大奋斗目标”,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学以致用,注重调查研究,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运用理论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指导工作实践。市局5位班子成员撰写心得体会或理论文章、调研报告16篇。三是坚持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共集中学习研讨时间24天,中心组成员参学率达*。在学习方式方法上能抓住重点开展学习,既有中心发言、集中讨论,也有专家讲座,同时还有走出去参观考察,开阔了视野,启迪了思维。四是坚持职工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在局机关开展了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在党员干部中开展"爱民书记向爱民党员干部深化活动"拟发了实施方案。落实领导干部上党课制度,坚持正面典型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局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次。通过学习,增强了班子整体素质,提高了领导班子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政治敏锐性,形成了全局系统坚强的领导核心。五是积极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完成了各阶段规定任务并有创新,努力抓好市委先教办和市直机关先教办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达到了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

2、在民主团结方面:一是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政令畅通。

坚决克服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个人独断专行和软弱涣散现象。二是发挥好局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了局党组议事和决策制度。集体议事范围明确,议事规则和程序健全。凡需由党组研究决定的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事项,均由相关部门和分管领导提出意见,提交局党组会讨论决定,不搞一言堂,不搞由一个人说了算。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认真实施集体决定事项,做到了相互支持,重要情况及时通气。三是建立和完善了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健全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好一年一度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会前,广泛征求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意见。会上,班子成员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找准自己存在的问题,虚心听取其他同志的意见,相互交流沟通思想,达到了统一认识、增进团结的目的,形成了团结、进取、向上的领导集体。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局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今年参加支部活动*次。四是坚持班子成员之间经常性谈心交心制度,沟通彼此间的思想,增强相互之间的了解和团结,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帮助,互谅互让,团结协作,步调一致,齐心协力搞好工作。积极做好机关科室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的团结教育工作。班子“一把手”同班子成员谈话*次,班子成员同分管的科室负责同志谈话*次。

3、在清正廉洁方面:一是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局党组及市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规定。领导班子及成员以身作则,带头做廉洁自律的表率。二年来,局领导班子及成员无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二是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防。三是完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今年我局与市政府签订了纠风重点联系部门纠风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单位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能范围内和分管部门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四是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建立了领导班子内部民主监督程序和制度,形成了定期报告和廉洁行政制度。五是在保先教育活动中召开了狠刹四股歪风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4、在勤政为民方面:一是坚持把握好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围绕医药经济的发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推进“三个转变”。二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各项决策和工作符合群众要求,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三是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重视、关心、支持并指导局机关支部搞好党建工作,落实了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四是努力改进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对基层反映的问题做到及时研究、答复和解决。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敢抓敢管。五是狠抓扶贫助困工作,获扶贫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二年来,局班子团结和带领全局系统干部职工,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开拓创新,努力拼搏,圆满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工作实绩突出,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推动达州医药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局开展“四好”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有时对学习抓得不够紧,学习内容与工作实际的紧密结合还需加强。

2、由于局领导班子忙于事务性工作较多,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调查研究的时间相对要少一些。

3、药品监管工作发展不够平衡,*监管质量普遍提高,偏远乡村监管不够到位,主要存在缺位。

4、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要不断强化干部职工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药品监管队伍。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在领导班子中继续深入开展“四好”活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班长抓班子,班子带队伍,队伍促发展”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使领导班子通过深化“学习创新、民主团结、勤政为民、清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四好”活动,达到“政治信念强、创新能力强、实干精神强、民主观念强、廉洁自律强”的“五强”目标,努力提高执政能力和行政水平,凝聚全市药监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力量,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加快药监系统发展,努力开创全市药品监管工作新局面,为促进达州医药经济快速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药监局自查报告范文四:

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统一部署,在区纠风办的指导和行评代表的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为核心,以依法行政、勤政廉政、公开透明、促进发展、优质服务为主要内容,认真开展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情况

(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概况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国计民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在今年武汉市政府机构改革中,我局监管职能得到进一步扩大,队伍得到进一步扩充。除继续履行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的职责外,新增餐饮环节、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硚口区有涉药单位930家,其中药品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3家、经营企业433家、医疗机构485家。有餐饮服务单位1221家,其中A级单位6家,B级单位79家,C级单位1136家。面对艰巨的监管任务,我们坚持责任明确、预防为主、源头控制的工作思路,全面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不断创新思路,几年来未发生一起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呈现出总体平稳可控的局面。具体体现在3个方面:

1、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成效明显。通过加强日常监管,宣传教育,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一系列工作,全区的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得到了稳步提升。一是各级领导重视,强化食品安全责任,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二是推进食品安全示范街创建活动,全面开展“一路二街十一社区三十店”三级联创;三是突出重点环节开展地沟油专项检查、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年全区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3582户,受理举报投诉293起,取缔违法经营20户,查处违法案件4起。

2、餐饮服务监管呈现新局面。分局从夯实基础严格规范入手开展餐饮服务监管。一是初步建立健全1221家餐饮服务单位电子档案。二是严格准入规范行政许可。今年新办换发餐饮服务许可证长期219户,临时许可206户。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了“祥和安全团年饭”、“地沟油”、“小餐饮专项整治”、高中考及重大活动保障等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全年检查餐饮服务单位920户,依法责令改正57户,取缔无证经营134户次;受理举报投诉案件116起,查处率100%;配合开展飞行抽检300个批次。四是开展了400家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6300人次的培训,发放了1000多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餐饮业索证登记簿”等,提高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责任人意识,规范经营行为。

3、药品器械质量管理更加规范。分局着力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科学监管,促进药品市场不断规范。一是对13家药品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制剂室、药包材企业实施全覆盖监管,对辖区药品及器械批发及零售企业进行了日常监管,加强零售药店的GSP认证和跟踪检查。完成药品不良反应报告479例,依法开展药品行政审批162项。二是开展诚信建设和安全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对辖区100%药品批发企业实现远程数据监控。开展354家药械经营企业的安全信用进行等级评价工作。三是坚持稽查打假工作制度。开展终止妊娠药品、非法收购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等专项整治行动。全年检查涉药单位180余户次。处理举报投诉37件,回告率100%。药品违法违规案件立案31件,结案率100%。查获违法药械标值6.88万元,罚没款23.79万元。

(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开展情况

分局将此次评议工作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紧密结合,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宗旨意识、廉政意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按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安排和要求,我局重点抓了5个方面的工作:

1、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局党组高度重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行风评议工作。全局制定了行评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行评工作动员大会,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市、区关于政风行风评议的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找准工作方向和着力点。建立了行评代表联系制度、行风监督员联络制度,明确了行评工作纪律,将行评工作纳入全局系统绩效管理考核内容,全局形成了上下联动,人人重视的工作格局。

2、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我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永进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行评工作领导小组,行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组织专人集中办公,并进一步落实了综合、宣传、联络、督导工作的责任分工。工作专班及时掌握行评工作进展动态,逐条逐项督办处理,切实保证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行评宣传活动。一是做好网络宣传工作。在区行政服务网上公示了我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公开了服务社会的六项承诺、为民(企业)办实事及24小时举报投诉受理等内容。二是通过制作横幅、展板、宣传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10月10日,分局全体人员在硚口路美食一条街开展上街宣传服务活动。现场设立法律咨询、真假药鉴别、餐饮办证讲解、举报投诉受理、意见征求、清理小药箱等。共制作横幅4条、宣传展板6块、发放宣传资料1000份、接待群众咨询60人次、完成意见征求调查表306份。三是做好信息宣传工作。编发行评简报12期,及时宣传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进展情况及阶段工作重点,进一步掀起干部职工“人人争做药监卫士、个个争当行业标兵”的氛围。

4、倾听群众意见,广纳贤言良策。注重拓宽意见搜集渠道,一是请进来“听”意见,先后邀请40位企业代表,15位街道、社区代表、3位行评代表、10位人大代表、11位政协委员、12位特约监督员到局机关召开各类座谈会6次,广纳良言。二是走出去“找”意见,局领导分别带队深入企业、街道社区,走访区纪委、区直机关工委、区政府办、行评代表等,就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情况、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六个方面的内容,开展调研,先后走访了30家单位40人次,主动深入倾听民意和建议。三是发问卷“求”意见,全面调查和征求我局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共发出征求意见调查表500多份。四是分局内部“寻”意见,全体职工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摆个人、科室、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写出科室和个人自查报告,使分局行评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五是设专人“理”意见,行评办指定专人,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认真分类,整理归纳。

5. 坚持统筹兼顾,做到“五个结合”。为实现行评工作与监管工作、机关作风建设互相促进、互相发展的良好局面,我局行评工作坚持做到五个结合:一是与践行科学发展观、服务中心工作相结合;二是与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保障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相结合;三是与认真履行新职责,创新建立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工作模式相结合;四是与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相结合;五是与党风廉政建设及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

二、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这次行评活动中,我们坚持自查自纠与开门纳谏并举,虚心倾听、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共发出征求意见调查表500多份,回收调查表417份。通过征求意见和自查自纠,全局共征集意见20条,经过梳理查出问题12条。从反馈的意见看,人民群众对分局工作的满意率达到99%,但我们也要看到不足之处,在归纳整理、剔除重复问题后,从汇总的意见看,主要是集中以下几点:(1)针对“无证小餐饮”、“问题油”等老百姓重点关注的问题,建议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监管,加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监控力度,防患食品药品安全事件;(2)由于原餐饮服务行业准入门槛较低,多、小、散、乱的问题短期内很难解决,企业诚信意识不强,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时有发生。建议组织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法规政策宣传; (3)对今年机构改革后部门工作职能宣传不够,有关食品安全的预防常识宣传不够,使群众缺乏合理、安全消费的科学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偏弱,建议加强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理解与支持,树立食品药监的形象。

三、整改落实情况及下步打算

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对12条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方案。

(一)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构建科学监管体系。

1、规范经营秩序,提高药品零售行业整体素质。结合药品GSP跟踪检查、药品GSP认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等工作,在整治流通领域上狠下功夫,重点开展零售药店24小时售药、执业药师在岗销售情况、处方药凭医生处方销售情况等专项检查,规范药品零售市场经营行为。同时对药品零售行业进行合理引导,逐步健全市场退出机制,推动药品零售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责任领导:程福斌 责任科室:监管科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 责任人:王婷

2、加快药品流通行业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管效率。从以运动式、地毡式现场检查的监管方式逐步转变为以网上监管为主、现场检查为辅的高效监督检查工作方式。进一步建立健全“药品流通领域实时监控系统”,做到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全部入网,便捷方便查询辖区药品流向,提高监管效率。启动“日常监管和诚信建设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监管能力,提升企业诚信建设水平。

责任领导:程福斌 责任科室:监管科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 责任人:王婷

3、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药品打假快速反应、举报投诉应急查处机制,坚持重大节假日的市场巡查和稽查打假工作制度。开展网络售药、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终止妊娠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完善大稽查工作机制。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稽查工作长效机制,有效形成稽查工作的整体合力。

责任领导:程福斌 责任科室:稽查科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 责任人:戴幼华

(二)加强重点部位的监控力度,防患食品安全事件。

4、深入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结合食品安全的季节性特点,以集贸市场、食品超市、食品批发市场以及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建筑工地食堂、企事业机关食堂、中小型餐饮业为重点对象,以蔬菜、熟肉制品、米面制品、豆制品等为重点品种严密监控。重点开展对“问题油”整治工作力度,加大飞行抽检,坚持全年抽检批次不少于50批,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的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防止因监管不力,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

责任领导:张玉红 责任科室:食品科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 责任人:汪英【稽查队食品药品半年工自查评】

5、进一步规范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加强应急培训,进一步规范监管部门处置程序,提高应急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监督作用,深入社区对协管员、信息员开展培训,规范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处理,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奖励制度,确保群众举报投诉得到及时、准确、有效处理。

责任领导:张玉红 责任科室:食品科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 责任人:汪英

(三)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强化安全意识。

6、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以“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地”为重点,深入社区开展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宣传培训,重点宣传全区食品安全专项整顿、三级网络建设、食品安全示范“三级联创”及硚口路餐饮服务一条街等活动,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食品安全常识工作,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公示举报投诉电话,接受各方的监督。采取大众媒体、社区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辖区人民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和参与监督能力。

责任领导:张玉红 责任科室:食品科、办公室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 责任人:汪英、钱骅君

7、开展多种形式的法规政策宣传,提高餐饮行业自律意识。采取集中培训、上门培训、上街宣传等各种形式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增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继续免费发放《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采购索证登记本》、《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等食品安全宣传资料,提高餐饮服务业的管理水平。深入开展2街、11社区、30店食品安全示范“三级联创”工作,培育一批诚信生产、经营的典型,以点带面,使辖区食品安全状况逐步改观,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责任领导:张玉红 责任科室:食化所、食品科

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 责任人:肖定荣、汪英

8、开展硚口美食诚信一条街建设,加强行业内参观、学习与交流,推进整体餐饮环节提档升级。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创建硚口美食诚信一条街活动,严格落实“三登记”制度(即:十桌以上集体用餐备案登记、食品进货台账登记和潲水油流向登记)和“三统一”制度(即统一公示餐饮服务许可证,统一公示健康合格证明、培训合格证明和统一公示卫生制度)。并多次召开法规培训会,逐户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增强食

篇六:稽查队食品药品半年工自查评
2016年食品药品监管方案(共5篇)

第1篇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宣传工作的参谋助手和舆论引导作用,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载体,扩大宣传声势,抢占宣传阵地,构筑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大宣传”格局,积极服务并促进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各项工作。

二、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将宣传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

(二)严格保密审查。由局办公室负责信息采集、编写、审核把关及发布等工作,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审查规定。

(三)明确宣传任务。各股室、食品药品监督所负责向办公室报送信息。各股室每月不低于2条,食品药品监督所每月不低于4条。

(四)完善奖惩制度。各股室、食品药品监督所提供信息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及时修订完善信息奖励制度。

三、宣传方式

(一)党政信息宣传。局办公室在各股室(所)上报信息的基础上积极向党委、政府报送政务信息、工作调研,将其作为向各级领导宣传职能、报告情况、反映问题、争取支持、提供决策参考的一条重要渠道。

(二)新闻宣传。巩固与新闻单位已建立的良好协作关系;对重大的、群众关注的工作,邀请媒体全程参与采访;对具有推广意义的工作经验、先进典型,进行深度报道。

(三)社会宣传。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普及饮食用药知识。

四、宣传重点

(一)餐饮安全监管

在餐饮安全监管方面出台的重要举措、制度;餐饮安全专项整、监督抽检的成效;餐饮安全隐患;餐饮安全提示、警示等。

(二)药械日常监管

基本药物质量监管;药品安全专项整治;GMp、GSp跟踪检查;农村药品“两网“建设;药械安全信用分类管理;质量受权人、驻店药师信用管理;药品从业人员培训等。【稽查队食品药品半年工自查评】

(三)保化安全监管

在保化安全监管方面出台的重要举措、制度;保健食品专项整治成效;安全提示、警示等。

(四)稽查打假

打假治劣的重要成果;依法行政的具体做法;典型案例;提升稽查效能的做法与成效;展示一线执法人员的风采与艰辛等。

(五)技术检测

宣传重点:监督抽样与评价性抽样成果;拓展案源的方式创新;信息稽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电子监管;广告监测等。

(六)服务药械经济

宣传重点:招商引资成果;发挥优势服务药械经济发展情况;重点药械企业发展情况等。

(七)队伍建设

机关效能建设、作风建设、干部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建设、行政执法监管、窗口服务等方面的创新与承诺。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结合,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良好形象。

五、宣传策划

1.加大对典型处罚案件及假劣药械、保健食品、餐饮食品的曝光力度,寓政策法规于案例之中,寓规范约束于温馨提示之中,以案例的形式展示药品打假的新成果和餐饮安全监管的力度。

2.加大对药械经济的宣传力度和密度,组织对重点企业进行报道。

3.继续推出饮食用药安全提示。

4.继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活动,以社区、乡镇、学校为重点,举办“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

5.编发《食品药品监管简报》,每月不少于1期,向四大家领导及县直各单位普发。

第2篇

一、组织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贯彻活动和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持工学一体化,通过专题宣传、学习培训、座谈研讨等形式,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强化党建考核,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提升党建水平。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继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继续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申报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努力使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在全局蔚然成风。

二、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围绕“夯基础、强监管、建机制、创特色、造氛围”的创建工作思路,按照2016年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现场推进会的要求,着力抓好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的责任体系、诚信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和社会监管体系等“四大体系”建设,巩固和提升示范县创建成果。

三、继续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以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情况及行刑链接情况为重点,组织专项执法监督检查和执法案件评查,建立行政处罚裁量典型案例制度。加快执法装备、信息化、技术支撑等重点项目建设。抓好食品药品检验机构、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建设,逐步提升检验监测工作水平。加强执业从业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全面贯彻《全国食品药品监管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继续推进人才兴业工程,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业务培训工作。夯实基层监管基础,推动农村食品药品监管站建设,完善“四员”(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员、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监管工作机制,逐步形成县、乡(镇)、村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

四、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主动服务医改大局,针对基本药物和县级公立医院基本用药品种,强化生产、配送、使用环节监管,对基本药物和高风险品种实施全覆盖抽验。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继续推进基本药物、零售药品电子监管,针对国家基本药物品种目录的调整,做好新增基本药物品种的电子监管工作。组织实施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发挥骨干企业率先达到新修订GSp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广告和互联网监管,完善广告监测网络,加强互联网发布药品信息和交易行为动态监测。严厉打击发布虚假广告和互联网虚假药品信息违法行为。加强高风险医疗器械监管,重点强化无菌和植入类器械生产监督检查。加快推进《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

五、强化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监管。强化行政许可工作,把好餐饮服务许可入门关。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力争在2016年6月底前对持证餐饮单位实施全覆盖。切实做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继续巩固和强化学校食堂和农家乐等重点单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农村自办餐饮宴席的监管力度,全面推进小餐饮整顿规范试点工作。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保化日常监管,规范说明书标签管理,强化重点产品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示范工程建设,开展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万里行活动。

六、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大案要案督办制度,健全完善部门打假协作机制。继续开展规范中药生产经营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中药材、中药饮片染色、增重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违禁超限、假冒伪劣专项整治和重点品种综合治理工作,继续推进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单位的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和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物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国家局、财政部出台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加强各类投诉举报及信访案件的查处和办理工作,加强12331电话投诉举报网络建设。

七、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行政审批管理系统建设,推进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远程监管系统应用,完善药品注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推行药品批发企业冷库温湿度实时在线监控,提高监管效率。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管信息化建设,实现实时、动态监控。探索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平台,加快建立动态监管、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息系统。

八、建立完善风险防控体系。继续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按照日常监管、专项整治、违法查处等三位一体的思路,着力控制和消除保化产品的质量安全隐患。锁定重点场所、重点品种、重点时段,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日常监管,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建立完善药品质量安全分析会制度,定期排查药品质量风险和安全隐患。规范药械不良反应“事件”应急处置程序。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快速报送和通报工作机制。

九、继续开展“大宣传”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组织媒体记者深入执法一线,积极挖掘和宣传报道先进典型。组织实施全国安全用药月、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行动计划,广泛宣传安全饮食用药知识。继续做好“四品一械”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市民开放日活动、公众假期及中招高考等重点时段餐饮食品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邀请媒体和市民代表、监督员参与监督检查。健全新闻发布会制度,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及重大食品药品案件的宣传报道。

十、促进医药产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利用监管部门政策、信息、技术优势,加大帮扶力度,积极为我县医药企业发展争取项目、政策支持、资金投入,努力提高医药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全县医药企业上规模上水平,实现与“振兴皖药”计划对接。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着眼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紧紧围绕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以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严格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责任制,着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劣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一)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

1、目标:通过专项行动,达到规范畜牧养殖环节用药,

提高畜产品质量水平的目标。兽药残留抽检合格率达99%以上,饲料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0%以上,违法案件查处率达100%。

2、工作措施:一是对全省规模养殖场(户)使用违禁药物全面排查。各地对标准化养殖场、养殖小区进行用药情况大检查,重点检查养殖档案、用药记录、休药期规定执行情况。二是推行养殖企业质量安全承诺制度,促进养殖业者规范用药。三是开展饲料使用情况检查。养殖环节对家禽、生猪、奶牛养殖场(户)自配饲料进行全覆盖检查;经营环节,重点检查配合饲料、药物添加剂预混饲料。四是开展专项检测。对养殖场(户)进行用药情况和违禁药物抽检监测,规模以上养殖场(户)抽验监测率达100%。

3、责任单位:省农委、省食安办。

(二)开展乳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

1、目标:通过强化监管、综合施策,全面提高我省乳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提振消费信心。

2、工作措施:一是强化监督监管。加强对乳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企业持续保持许可条件、生产过程记录和备案制度执行情况查验,组织对生产企业检验能力进行考核。参照药品管理办法,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开展生产企业再审核、再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加大对包装、标签标识等的监督检查力度,防止非法产品流入市场。二是加大打击惩处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生产、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篡改生产日期、涂改标签标识等违法行为。

3、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质监局。

(三)开展打击销售“三无”食品专项行动

1、目标:实现销售“三无”、过期变质食品基本杜绝,监督食品经营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好食品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保障广大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2、工作措施:集中开展打击销售“三无”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突出食品交易市场、批发市场、食品配送车等批发配送重点单位,突出省际地区、经营者仓储场所、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突出乳制品、调味品、酒类、婴幼儿食品、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等重点品种,严厉打击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合法来源、过期食品的行为。

3、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工商局。

(四)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整治

1、目标:强化学校食堂监管,尤其是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监管,着重解决区域性季节性食品安全问题,有效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工作措施:对辖区内学校各类食堂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对发现软硬件不符合规定的要督促整改。11月中下旬,对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抽查并通报。

3、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省教育厅。

(五)开展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

1、目标:扎实开展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即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生产、打击药品违法经营,加强药品生产经营规范建设和药品监管机制建设),深挖带有区域性、系统性特点和“潜规则”性质的药品安全隐患,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移送一批违法案件,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完善监管规范和机制,提升药品监管水平。

2、工作措施: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好药品“两打两建”的几场攻坚战。一是打击药品违法生产。以中药领域为重点,组织开展对中药提取物和中药饮片生产的飞行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严肃查处。二是整治亳州中药材市场。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非法加工销售中药材、中药饮片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中药材市场管理和规范化建设。三是着力整治网上售药问题,曝光一批非法网站,公布一批典型案件,打击一批违法违规行为。

3、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

三、实施步骤

2016年底前,全省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劣药品行为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全面检查和严厉打击阶段。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品种和重点单位,全面开展专项行动。第二阶段(2016年12月上旬),为“三无”食品和假劣药品集中销毁阶段。组织各地在统一时间集中销毁“三无”食品和假劣药品,加强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声势。第三阶段(2016年12月中、下旬),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阶段。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建立并完善制度,逐步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的责任体系、评价体系、诚信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和社会监督体系,构建食品药品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

四、工作要求

(一)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全省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劣药品行为专项行动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负责。省食安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农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和省食安办、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期间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皖食安委办〔2016)59号)要求和本方案明确的责任分工,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专项行动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原则。各地要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细化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市县两级在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未实施之前仍按现行体制,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工商、质监、教育、公安、商务等部门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切实落实食品药品监管各环节的监管责任,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二)加强行刑衔接。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刑法修正案(八)》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做好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大张旗鼓地组织对违法犯罪分子的公开宣判,形成震摄力量。

(三)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和“黑名单”制度。加快建立各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药品安全信用档案,完善执法检查记录,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加强对有不良信用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列入“黑名单”,通过新闻媒体或者网络向社会予以公布。

(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各地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行业自律、信用建设、道德建设和社会监督机制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中介机构、社会组织、消费者、新闻媒体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合力,积极构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格局。

全省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劣药品行为专项行动实施工作进展月报告制度。各设区的市和省直各有关部门确定一名联络员,于每月25日前将本地本部门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报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2016年12月20日前将本地、本部门专项行动总结报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4篇

一、加强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两节”期间是餐饮消费的高峰时段,也是食品安全风险集中、问题易发的敏感时段。切实做好“两节”期间餐饮安全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餐饮安全监管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把加强“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防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要针对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特点,及早计划,科学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二、突出重点,严格落实各项监管措施

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单位要突出重点,针对“两节”期间庆祝活动和公众出游、聚餐活动多的情况,以餐饮集中区、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域,以农村、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及节日期间承办大型聚餐的餐饮服务单位、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小餐饮、农家乐、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为重点单位,以餐饮服务单位自制月饼、冷荤凉菜、裱花蛋糕、肉及肉制品等节日消费品种为重点品种,以食品原料索票索证、食品加工操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藏储设施设备、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食品留样等为重点环节,加大监督检查监测力度。督促各类餐饮服务提供者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同时,要特别加强对农村群体性聚餐等活动的监督指导,严防节日期间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严格执法,查处违法行为

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单位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和群众举报的餐饮服务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及时进行调查取证,严格依法查处。严厉打击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

四、有效应对,强化应急处置

各监管单位要严格按照我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认真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制度的落实情况,严密排查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两节”期间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科学安排人员休假和值守,做好食品安全事件的应对准备工作。要保持高度敏感性,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保持通讯联络畅通。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能够在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处理,保证做到反应灵敏、响应迅速、处置有效,并及时按规定上报,不得瞒报、迟报。

五、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餐饮安全监管单位要抓住“两节”期间有利时机,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诚信经营和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意识、诚信经营意识,以节日食品为重点有针对性地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密切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强化正面宣传,快速稳妥处理媒体发现的问题,严防出现炒作热点。

第5篇

一、工作目标

本次专项行动以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生产、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经营、加强药品生产经营规范建设和加强药品监管机制建设为主要内容,坚持打击与规范相结合,集中半年的时间,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深挖带有区域性、系统性特点和“潜规则”性质的药品安全隐患,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移送一批违法案件,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完善监管规范和机制,提升药品监管水平,让人民群众用药更加安全有效。

二、“两打”工作重点

(一)药品生产环节重点打击行为

1、中药企业违法行为

(1)中成药生产企业从非法渠道购用提取物生产药品;

(2)中成药生产企业不严格按照规定的处方工艺生产或委托生产提取物;

(3)中成药生产企业使用假冒伪劣中药材、中药材非药用部位和被污染或提取过的中药材生产药品;

(4)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使用假冒伪劣和增重染色中药材、中药材非药用部位和被污染或提取过的中药材生产中药饮片;

(5)中药饮片企业外购非法加工的中药饮片改换包装标签销售;

2、化学药品违法生产行为

(1)使用化工原料、非法包装材料和不符合药用要求的辅料生产药品;

(2)委托无资质企业生产药品和接受无资质企业委托生产药品;

(3)未经批准委托生产药品;

(4)委托生产无包装产品;

(5)受委托企业不严格按规定处方工艺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质量不符合规定的。

(二)中药材市场重点打击行为

1、销售染色增重、掺杂使假等假劣中药材;

2、药渣废料回流市场;

3、销售中药饮片、中成药或化学药品;

4、销售毒性药材、保护动植物制品。

(三)药品经营环节重点打击行为

1、网上违法售药行为。

(1)网上销售假劣药品或以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

(2)已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或药品交易资质企业,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和违法药品销售行为;

(3)未取得资格,非法从事药品销售的网站。

2、药品批发企业违法行为。

(1)出租、出借企业资质或接受挂靠经营,冒开、虚开发票和使用虚假发票等违法形为;

(2)从不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或者个人等非法渠道购买药品行为;

(3)将药品销售给未取得合法资质的企业和使用单位。

3、诊所非法药品购销行为。

(1)违法配制和使用医疗机构制剂;

(2)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3)购销假劣、过期药品。

(四)切实提高“两打”威慑力

1、对质量可疑品种坚决予以抽检。充分发挥监检结合在专项行动中的打假治劣作用,针对可能存在问题的品种,可以用《中国药典》规定的法定检验方法检验,也可以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补充检验方法检验。药品检验机构必须高效、快速开展样品检验,迅速准确找到问题和线索,为立案查处提供证据支持。同时,支持各级药品检验机构探索研究药品非标检验方法,更好地挖出隐藏的质量问题。

2、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从严处罚,直至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对各地查办的重大案件,省局进行挂牌督办;对查获的假劣药品,一律立即查封扣押,坚决依法处理。同时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做好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积极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非法生产和经营药品行动,及时将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曝光。省局将主动曝光各地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属严重违法案件的,将由总局进行曝光。对于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和个人,一律列入“黑名单”并对社会公开。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将停止受理其申报的药品行政许可事项,并加大对其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力度。对列入“黑名单”的个人,依法实行行业禁入,在规定时限内有关人员不得从事相关产品生产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终身不得再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4、对问题产品坚决予以召回。对发现药品出现质量缺陷的,药品生产企业应立即停止产品销售,控制市场流通产品、通知使用单位停止使用,主动召回问题产品,并及时销毁,召回情况必须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各市对企业召回工作要开展督导检查,对执行召回不力和市场清理不彻底的,予以严肃处理。

三、“两建”工作重点

(一)加强药品生产经营规范建设

1、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相关规范建设。严格实施药品GMp,规范药品生产行为。督促生产企业加快新修订药品GMp的实施进度,落实全过程质量管理制度,责任到人,层层把关,做到药品及其原料等可核查、可追溯,质量责任可落实。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强中药提取监管,明确中药提取的生产和管理要求,防止中药提出物的非法生产和使用。规范委托生产行为,完善委托生产技术要求和管理规范,强化委托生产药品的质量管理。修订完善我省药品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和药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强化药品生产日常管理。

2、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相关规范建设。督促药品经营企业对所经营药品的质量和购销行为负责,做到严格购销管理,认真查验供货方或购货方的资质,开具或索要销售发票,确保药品渠道可控、流向清晰、票货相符。抓好新修订药品GSp的实施,完善配套的标准和规范,提高药品流通环节质量控制水平。严格互联网销售药品的许可,规范网上售药行为。进一步提高药品电子监管能力,稳步推进全品种、全过程药品电子监管,发挥电子监管在药品追溯、打假查劣、信息统计等方面的综合效能。

3、进一步加强中药材专业市场规范建设。地方政府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开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专业市场交易管理,严控交易范围,规范交易行为。加强中药材种植管理,促进区域化、规范化和规模化;加强中药材产地初加工管理,规范加工行为,改进加工工艺,逐步提高初加工水平;鼓励中药生产企业在中药材主产区建立种植、生产基地,保证中药材质量稳定。

(二)加强药品监管机制建设

1.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转变监管理念,拓宽监管思路,提升药品监管的透明度,增强公众参与药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加强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增加消费者获得药品质量安全信息的途径。完善投诉举报系统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监督。发挥媒体监督的积极作用,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加强药品安全风险沟通。支持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和自我约束功能。努力构建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2.建立健全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机制。结合我省正在开展的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制定企业分级评定标准,根据企业状况、产品检验结果、日常监督检查、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等情况,实行分级管理。对不同类别的企业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方式,强化对风险等级较高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低信誉度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和产品检验批次。

3.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各地要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监管形势评估分析会议制度,定期进行药品安全风险会商,提前发现药品安全风险信号,避免造成安全危害。发现辖区内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可能产生隐患的,要及时约谈企业负责人;发现下级监管部门对风险信号重视不够或采取措施不力的,要及时约谈下级监管部门负责人;对存在区域性风险,且涉及问题复杂的,要及时约谈地方政府负责人。推行公开约谈,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四、“两打两建”工作安排

“两打两建”专项行动为期半年,主要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7月中下旬)。各市、县局要立即召开部署动员会议,深入贯彻国家总局和省局会议精神和方案要求,综合考虑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监管实际,制定“两打两建”工作方案,确定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细化工作安排。各地要主动协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迅速摸清辖区内诊所情况,以便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亳州市局要主动向市政府汇报,做好中药材市场整治有关方面的衔接工作。

(二)自查自纠(7月下旬至8月上旬)。全省所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均要对照上述工作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市、县局要召开辖区内所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会议,进行宣传动员。要加强分类指导,督促企业主动查找、整改存在的问题,强化企业诚信自律,切实做到宣传发动到位、认识提高到位、问题查找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自查自纠报告应于8月上旬前报送所在地的市、县局。亳州中药材市场开办主体要按要求进行自查自纠。

(三)全面检查(7月下旬至11月)。从7月下旬起,开始启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现场检查工作。省局负责全省药品生产企业检查的组织和督查,各市局负责对辖区内药品生产进行全面检查;市局主要负责组织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诊所按辖区管理原则,由相应市县局组织检查;亳州市政府负责组织对中药材专业市场的整治。在市局检查的同时,省局将组织对重点地区的督查和对重点企业的飞行检查。

(四)专项抽验(8月至11月)。7月底前完成抽验工作部署,8月开始药品抽验,8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检验结果。省局负责全省药品专项抽验的指导和安排,各市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专项抽验计划,针对可能存在问题的品种,抓紧开展药品专项抽验工作。药品专项抽验应结合监督检查一并开展。

(五)立案查处(7月至12月)。对监督检查和专项抽验发现的案件线索查实属违法违规行为的,各地要及时予以立案,依法开展查处。

(六)全面总结(2016年12月)。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市局(省直管县局)对辖区内药品生产、药品经营、中药材专业市场整治“两打两建”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12月20日前形成报告报省局。

五、“两打两建”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两打两建”行动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明确工作机构和任务分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当前正值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和机构调整时期,各地要做到机构改革和整治行动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确保政令畅通、运转顺畅、取得实效。

(二)依法履行职责。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监督执法中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从事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招商引资活动,不受无关因素的干扰。坚决防止地方保护,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案源,要及时锁定证据,严字当头,深查深究,处理到位,坚决杜绝有案不查、重案轻办、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监管人员要自觉遵守监督执法和廉政工作纪律,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活动,不得接受企业吃请和礼金等。

(三)强化部门联动。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部门联动,密切与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争取支持,形成打击整治的合力。对涉嫌触犯刑律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违法从事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移交互联网管理部门处理;对存在违法购销药品行为的诊所,依法处理后移交卫生行政管理部门。

(四)做好宣传和信息报送。各市要按照新闻宣传的要求,规范信息发布。涉及案件查处情况的信息,由省局统一组织发布。涉及重大案件的将由国家总局统一发布。各市局要在每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及相关表格报送至省局办公室。

(五)加强督导检查。省局将不定期对各市“两打两建”工作进行检查,对工作扎实,主动破获重大案件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扬和奖励。对监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或重大案件处理不及时的,将责令改正,并向地方政府通报;情节严重的,将向监察机关提出行政监察建议;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将依法依纪对相关人员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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