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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党委)定期听取机关党委汇报工作制度

2016-08-27 12:12:13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党组(党委)定期听取机关党委汇报工作制度(共6篇)机关党委主要工作制度机关党委主要工作制度第一条 会议制度(一)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是: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和指示精神,总结和部署工作;听取和审查党委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机关党的委员会。(二)党委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如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主要议题是...

篇一:党组(党委)定期听取机关党委汇报工作制度
机关党委主要工作制度

机关党委主要工作制度

第一条 会议制度

(一)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是: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和指示精神,总结和部署工作;听取和审查党委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机关党的委员会。

(二)党委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如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主要议题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中央和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讨论工作总结,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研究所属支部的成立、撤销及书记、副书记任免的意见;审批所属支部换届选举;新党员审批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其他重要问题。

(三)党委会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问题,经过充分酝酿、协商和讨论,坚持少数服从我数,由集体作出决定。不允许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

第二条 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一)紧密围绕党的中心和机关行政业务工作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对党员和群众进行政治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形势任务、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宣传选进典型,引导党员、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调动广大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二)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和教育疏导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坚持思想教育与严格管理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关心人、理解人、尊重人,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鲜明性和实效性。

(三)坚持每年分析一、二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经常总结交流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

(四)思想政治工作要贯彻分级负责制,一级抓一级。机关党委指导所属党组织做好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

第三条 党内监督制度

(一)依据《党章》和有关制定,实施对党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主要监督他们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严格地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确行使职权,勤政廉洁。

(二)严格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管理。督促委党组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和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会后督促做好整改工作。

(三)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干部会议,听取部门负责人通报一个时期的主要工作情况。

(四)党委书记或主持党委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应参加或列席党组民主生活会和有关研究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安排部署有关全局性的行政业务工作、讨论机关建设等问题的重要会议。

(五)坚持和健全组织生活制度,以”双目标”管理为主要内容,抓好“三会一课”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广泛开展谈心活动,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清是非,团结同志,克服缺点,改进工作。

(六)参与机关干部考核、考察和民主评议工作,根据掌握的情况,对干部的任免、调整和奖惩,向委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加强党风党纪教育,严肃查处党员违纪案件。

第四条 请示报告制度

机关党委每年至少向市直工委和委党组报告一次工作。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要在会后

一月内向市直工委等有关部门专题报告。机关党委换届选举、主要负责人和办事机构变动,党员中发生的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以及其他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市直工委请示报告。市直工委布臵的专项工作,应按要求完成并作出报告。

篇二:党组(党委)定期听取机关党委汇报工作制度
机关党委主要工作制度

【党组(党委)定期听取机关党委汇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会议制度 (一)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是: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和指示精神,总结和部署工作;听取和审查党委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机关党的委员会。 (二)党委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如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主要议题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中央和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讨论工作总结,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研究所属支部的成立、撤销及书记、副书记任免的意见;审批所属支部换届选举;新党员审批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其他重要问题。 (三)党委会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问题,经过充分酝酿、协商和讨论,坚持少数服从我

数,由集体作出决定。不允许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 第二条 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一)紧密围绕党的中心和机关行政业务工作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对党员和群众进行政治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形势任务、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宣传先进典型,引导党员、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调动广大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二)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和教育疏导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坚持思想教育与严格管理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关心人、理解人、尊重人,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鲜明性和实效性。 (三)坚持每年分析一、二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经常总结交流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 (四)思想政治工作要贯彻分级负责制,一级抓一级。机关党委指导所属党组织做好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 第三条 党内监督制度 (一)依据《党章》和有关制定,实施对党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主要监督他们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严格地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正确行使职权,勤政廉洁。 (二)严格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管理。督促委党组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和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会后督促做好整改工作。 (三)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干部会议,听取部门负责人通报一个时期的主要工作情况。 (四)党委书记或主持党委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应参加或列席党组民主生活会和有关研究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安排部署有关全局性的行政业务工作、讨论机关建设等问题的重要会议。 (五)坚持和健全组织生活制度,以“双目标”管理为主要内容,抓好“三会一课”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广泛开展谈心活动,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清是非,团结同志,克服缺点,改进工作。

(六)参与机关干部考核、考察和民主评议工作,根据掌握的情况,对干部的任免、调整和奖惩,向委党组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加强党风党纪教育,严肃查处党员违纪案件。 第四条 请示报告制度 机关党委每年至少向某直工委和委党组报告一次工作。某地(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要在会后一月内向某直工委等有关部门专题报告。机关党委换届选举、主要负责人和办事机构变动,党员中发生的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以及其他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某直工委请示报告。某直工委布置的专项工作,应按要求完成并作出报告。

篇三:党组(党委)定期听取机关党委汇报工作制度
2016机关党委述职报告

机关党委述职报告

作为市政府办机关党委书记,我在2016年开展机关党建工作中的主要思路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相关会议精神,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节约型、创新型、务实型、廉洁型”机关为目标,重点从四个“着眼于”入手,即:着眼于政治方向上的引领、着眼于素质能力上的提升、着眼于作风纪律上的严管、着眼于工作生活上的关心,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讲奉献、勇于开拓创新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塑造“勤政创新,务实高效”的机关新形象。2016年,市政府办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市政务大厅被评为精神文明先进窗口。

一、主要做法 (一)突出党建工作地位,提升党务工作管理水平

首先,提高了党建工作的主体地位。市政府办是市政府的综合服务机构,党建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讲是这个机构的核心和灵魂。工作中,我从强化党的组织建设入手,建立了以党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定期听取机关党委工作情况,征求意见,保障党组织活动经费,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机关党委超前谋划、周密部署、严格组织实施,彻底改变了过去那种重政务轻党务、党务具体工作松散无人做的状况。

其次,健全完善了党组织体系。年初,采取“公推直选”的方式,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委员,同时,对各总支、支部进行了认真梳理,理顺了总支、支部委员和工作关系。在酝酿、运作“公推直选”这种选举方式时,我与机关党委成员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最后制定实施方案,按照程序组织实施。从效果看,这种选举方式优化了政府办机关党委的领导班子结构,使能力强、政治成熟、工作有力、群众信任的党员走上党务工作岗位;扩大了党内民主,激发了党员群众参与政治事务管理的热情;更加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使机关党务干部的价值取向发生变化,促进了干部作风转变;丰富了党管干部内涵,变以往党组织直接管人头、管任命为定标准、定程序、定规则,教育、引导、组织、支持党员群众按照自己的意愿选出信得过的党务干部,增强了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提升了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2016年底,我将“公推直选”案例向市直机关工委申报,经机关工委遴选后,在机关建设网上进行了宣传推广。

再次,建立了党务工作责任追究体系。把党务干部的责任意识强化起来,是抓好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我通过建立“关键在领导、基础在支部、落实靠党员”的责任机制,明确了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和机关党委书记和专职副书记具体负责、党总支和支部书记直接负责支部工作,并提出了责任要求,机关党委与各党总支、支部签订了党建工作目标责任状,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在办内考核中,把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对各支部党建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二)增强党建工作活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第一,以加强党的建设促进工作质量的提升。主要采用党委委员分工负责制,即:机关党委委员不仅分管各总支、支部的党务管理工作,同时将市绩效办确定的重点业务工作由各位委员分工负责。通过开展党内活动,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牢固树立了“为领导服务、为部门服务、为群众服务”的工作理念,在服务质量上精益求精,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二,以加强党的建设促进“六型”机关建设。组织开展了“转作风、重实干、促发展”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主题教育活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干部”活动、“佩党徽、亮身份、做表率、树形象”活动、评选“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党组织”、“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明星”活动、学习朱玉林、孙波、兰辉、汪洋湖等同志先进事迹活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警示教育和四德教育活动、12.4法制宣传活动、深刻认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学习等一系列活动,并组织党员干部成立了抗洪抢险突击队,时刻准备着冲在自然灾害的最前沿。在党性教育活动中,注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狠刹“慵、懒、散、慢、奢”等不正之风,弘扬“清廉、敬业、和谐、务实、创新、学习”等优良作风,使办公室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进一步提高,思想观念作风进一步转变,服务领导、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三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整个办公室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

第三,以加强党的建设规范机关内部管理。结合“转作风、重实干、促发展”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主题教育活动,以及市纪委组织的“权力入笼”工程,我们不断健全完善了党建工作制度和各科室、各事业单位的工作制度,编制了风险防控体系,规范了工作程序,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防微杜渐,堵塞漏洞。

第四,以加强党的建设提升群众的满意度。群众满不满意是衡量党建工作的唯一标准。我带领机关党委一班人先后组织开展了党建工作调研活动、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贫困党员、贫困职工救助活动,共发放救助款5万元,发放救助大米50袋、白面200袋,解决了许多党员群众难点、热点问题,群众的满意度越来越高。同时,结合“三项工程”、包保“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新农村建设帮扶工程等活动,努力为帮扶对象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联系。

【党组(党委)定期听取机关党委汇报工作制度】 (三)抓好三个结合,努力拓展党建工作内涵

由于政府办机构设置少,专职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员少,而党务、纪检、普法、信访、绩效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团组织工作等任务全在机关党委,工作量大而且繁杂,常常分身乏术,疲于应付。针对这种现状,我从工作方式、方法上寻找突破口,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把各项工作整合起来一起做,既节省了人力、物力和时间,也能保证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即:把党建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开展“学、做、创”等活动结合起来;与对口帮困扶贫工作结合起来。特别是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把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经济发展软环境等各项工作也有机结合起来,更加条理有序,便于操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2016年,市政府办的党建工作虽然有了新的突破,取得了一些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需要完善的地方:

一是在提高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和党员整体素质上与党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预防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是在工作量大,人员少的情况下,难免会影响到党建工作的质量。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循序渐进地逐步加以改进。

2016年,我将继续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突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开展好每一个环节的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好办内自选动作:“服务、效率、能力提升年”活动,使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全面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机关党委述职报告

同志们:

2016年,中共嘉兴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机关委员会(以下简称:机关党委)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中心”党组和市委直属机关工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加强党的思想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党建整体水平为目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带领全体党员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配置工作中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中心”党建工作也迈上了新的台阶,近年来先后荣获嘉兴市“红船先锋”基层党组织、嘉兴市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嘉兴市机关党建工作创新成果优秀奖等荣誉称号,今年又被市文明办推荐为浙江省级文明单位。下面,我代表机关党委就2016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

机关党委高度重视中央、省委、市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学习贯彻,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和重大决策部署统一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每年制定理论学习计划,以支部为单位组织政治理论学习或开展支部活动,今年重点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二)搭建学习平台,丰富学习内容。

积极为党员干部学习搭建各种平台,丰富学习内容。

一是邀请专家教授培训讲座,今年邀请了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讲师团成员、市委党校副校长徐连林教授为全体党员作《关于新形势下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问题》的专题辅导讲座。

二是领导干部讲党课,在教育实践活动期间,每名党员领导干部依次主讲了《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之江新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习近平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论述摘编》等篇目。

三是向身边的典型学习,组织观看了《兰辉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听取了“中心”服务明星、市国土资源局窗口工作人员陈小芳的先进事迹介绍,通过身边人的感人道德小故事,强化全体党员干部为民服务意识。

四是进行专题教育,组织观看了电影《焦裕禄》、《南平红荔》、《永远的焦裕禄》等宣传教育片,教育全体党员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争做优秀共产党员。

五是鼓励党员干部业余自学,推荐了《苦难辉煌》、《浴血荣光》两本党史刊物作为业余读本,鼓励党员干部利用休息时间加强对中共党史的学习。

(三)开展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

一是开展整治窗口“办事难”问题集中行动,全面实施错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导办服务和周日轮值服务等“五项服务”,着力整治窗口服务中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

二是组织全体党员参观沈钧儒纪念馆、瞻仰南湖红船、重温入党誓词、参观南湖革命纪念馆等活动,深刻领会红船精神,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坚定理想信念。

三是结合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基层调研走访,以座谈会和实地调查的方式,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破解难题。【党组(党委)定期听取机关党委汇报工作制度】

四是针对审批服务现状,市本级和县(市、区)同步开展了“作风建设”调查活动,对机关工作人员思想状况进行了深入分析。

五是七一建党节前夕评选出7个共产党员示范岗,每个季度评选出若干红旗示范窗口和服务明星,并进行表彰奖励。

(四)落实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开好机关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

制定了《机关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党员“党性体检、民主评议” 工作方案》,会前组织了集中学习,开展了谈心交心,撰写了对照检查材料,为开好高质量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作了充分的准备。“中心”作为基层党组织市级教育实践活动示范点,在召开“中心”机关党总支领导班子专题组织生活会时,省委督导组、市委活动办、市委第八督导组、市直机关工委的领导也到会给予了指导。各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也严格按照要求召开,“中心”班子成员参加了各联系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并进行了指导点评。会后,通过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组织评价,量化打分后评选出先锋党员、合格党员等,全体党员在推心置腹、坦诚相见中都受到了一次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的锻炼和洗礼。

二、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规范化管理 (一)推行基层党组织五星级管理,试行党员先锋指数分类管理。

一是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星级评定参考标准,对党组织带头人、工作思路、工作制度、服务平台、服务保障机制、服务业绩、群众反映等几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并分类定级,不断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二是按照机关党员和事业单位党员先锋指数参考标准,对思想政治素质、履行岗位职责、联系服务群众、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正向加分、反向扣分等几个方面进行测评,并评出先锋党员、合格党员、警示党员等三个等次,努力建设一支平常时看得出、关键时站得出、危难时豁得出的党员队伍。

(二)深化党建工作责任制目标管理,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一是坚持把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作为机关党建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由机关党委、“中心”党组和市委直属机关工委三方签订了联手共建责任书,不断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

二是根据党务公开有关规定,将党员权利义务、党组织成员及责任分工、党员先锋承诺、党员闪光言行、团员风采及党费收缴情况等进行公开,实现了党务工作公开透明。

三是做好党组织换届工作,2016年8月,通过公推直选方式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

四是结合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后,窗口党员调动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基层党支部的设置,撤销了第四党支部。

五是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新十六字方针,在优秀青年和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今年有2名同志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1名同志转正为中共正式党员,还有3名同志列为入党积极分子,2名同志参加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三)做好“三服务”党代表工作室工作。

一是牵头组织好党代表工作室第四片组活动,召开学习研讨会,共商2016年片组活动方案。

二是每月第二周和第四周的周一下午,党代表驻室接待来访党员群众,倾听意见建议,机关党委配合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做好党代表接待日相关服务工作。

三是组织党代表视察市农科院,围绕“水稻育种”课题到田间地头开展调研,结合自身工作领域,积极建言献策。

(四)加强群团组织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

坚持把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列为机关党建经常性工作,统筹安排,加强领导,支持和指导他们结合各自特点积极开展活动。定期听取工青妇工作汇报,对其活动给予大力支持,经费上给予保障,注重工青妇活动与机关党委活动的有机结合,有效地带动了工会工作、青年工作、妇联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中心”大家庭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加强党的制度建设,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和理论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工作水平,为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打好坚实的理论基础。同时,为了使这项制度得到很好的落实,还不定期对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二)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工作,在深入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对每名党员进行评议,使党内生活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三)建立健全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坚持过双重组织生活,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交流,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

(四)建立党组成员联系支部制度。

“中心”党组每一位成员带领一位中层干部,分别联系一个基层党支部,加强各党支部在思想建设、制度建设、廉政建设、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指导,促进基层党组织科学化管理。

(五)建立新老党员结对谈心制度。

针对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党员流动性大、组织关系调动频繁等情况,建立新老党员谈心制度,指定老党员与新调入的党员结对谈心,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基本情况,及时解决有关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形成互帮互助良好氛围。

四、加强党的廉政建设,筑牢党员干部防腐拒变防线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构建任务。

每年制定“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构建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文件,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抓好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开展以“勤政廉洁,改进作风”为主题的“廉政文化进机关”系列活动,积极参加廉洁从政教育报告会、最美党员先进事迹宣讲暨机关干部“知行论坛”、原创勤政廉政格言警句征集评选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南湖红廉馆,观看《反腐前线》等警示教育片,切实加强岗位廉政风险防范,强化内部管理约束机制,增强党员干部防腐拒变的能力。

(三)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和“六项禁令”以及市委“28条办法”要求,机关党委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并要求全体党员必须严格遵守。切实加强正风肃纪力度,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树立党员队伍的优秀形象。

五、加强党的文化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思想道德水平 (一)开展党团员志愿者服务活动。

一是在全国文明城市复评工作中,组织党团员志愿者参与云阳社区的文明创建活动,协助社区干部整治小区环境卫生和沿街店面秩序。

二是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对政务大厅建设的要求,建立文明引导志愿者服务队和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服务队,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和文明创建工作。

(二)开展结对共建和结对帮扶活动。

一是定期与结对的东栅街道云阳社区、余新镇农庄村、王店镇假山村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协助推进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

二是在结对共建的基础上,机关党委对口帮扶6户贫困家庭,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帮扶计划,与村(社区)一起帮助困难党员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三)参加市直机关各类活动。

组织“中心”党员参加嘉兴市直机关工会乒乓球比赛、党章知识竞赛、机关服务品牌创建、“七一”新党员集中入党宣誓、“当满意公仆”十佳事例评选、市直机关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大会等,参加“点亮微心愿温暖希望季”主题活动、机关读书月活动、“带一本书来赴约”活动、“我为嘉兴改革发展献一计”金点子征集活动,参观“红色印记 伟人画展”,激发党员干部爱党、爱国、爱“中心”的热情,对提高团队意识,增强凝聚力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四)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娱活动。

一是在元旦、春节、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举办了拔河比赛、趣味运动会、乒乓球比赛、摄影作品评比等文娱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是近年来积极参与“慈善一日捐”、“抗涝救灾”捐款献爱心、“五水共治”捐款等捐助活动,大家慷慨解囊,三次共捐款32420元,体现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互助精神。

三是落实对党员干部的关爱制度,为困难党员争取补助金,建造职工食堂改善中餐伙食,建造停车棚、配发保暖大衣,改善工作生活环境,并组织安排好干部职工的疗休养活动。

今年以来,“中心”党的建设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

一是窗口一线服务岗位采用坐班制,教育学习活动只能安排在中午或者晚上休息时间,工学矛盾比较突出。

二是多部门组成的党支部,在理论学习和思想交流及党员管理等方面有待加强;

三是党支部活动内容不够丰富多样,党建工作长效机制不够完善。

2016年,机关党委将在“中心”党组和市委直属机关工委的正确领导下,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继续重视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窗口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二是继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夯实党建基础工作;

三是继续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齐头并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造“政务e站”的服务品牌;

四是继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升服务意识,巩固好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

五是继续发挥好群团组织作用,促进和谐机关建设,切实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两个平台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篇四:党组(党委)定期听取机关党委汇报工作制度
2016创建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自查自评情况报告

关于创建“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自查自评情况的报告

市直机关党工委:

根据《关于评选年度“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精神,依照考评内容,我会党组对**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情况报告如下:一、党组高度重视机关党建工作,认真抓好创建工作落实

党组根据“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创建要求,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市委的贯彻意见,并研究完善了开展创建活动的计划。及时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组员由△△△、△△△、△△△组成。领导小组积极按照《条例》开展各项活动,使我会党的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促进了会机关的全面建设。

二、创建工作实施情况

(一)党组领导班子建设不断得到加强

1、党组十分重视理论武装,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在此基础上,带动和督促机关党支部的理论学习。党组成员带头学习理论,带头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理论辅导、专题讲课。

2、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以“16字方针”为依据,认真执行《市工商联党组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党组班子思想统一,团结协作好。

(二)党组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职责

1、把机关党建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1)机关现有一个党支部,分为3个党小组(含离退休干部党小组)。党组成员△△△任机关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开展活动正常。党支部组织活动,平均到会率达90以上。

(2)机关把党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列入机关工作计划。每年初制定机关党支部工作计划,年终进行党支部工作总结,全年党支部工作按上级的要求和本支部计划正常展开。

(3)党组平均每年2次听取了机关党支部的工作汇报,2次分析机关党员思想情况,并对支部组织、作风建设进行指导。

(4)党组书记带头做好机关党的工作,党组成员能够定期为党员上党课。两年内党组成员共上党课6次。

(5)机关党支部活动经费能得到正常保证。

2、支持机关党支部履行监督职能

(1)在重要决策和干部任免、奖惩前,能认真听取机关党支部的意见建议。

(2)认真坚持通过机关党支部了解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反应和意见。

(3)党员领导干部能以身作则,支持并积极参加机关党支部的活动,自觉接受监督。

3、重视机关党支部领导班子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

(1)能认真督促和指导机关党支部按期换届选举,分管政工的副会长兼任党支部书记,兼职副书记的配备符合规定的要求。

(2)重视对德才兼备、成绩突出的党务干部的提拔任用。

(3)能关心爱护党务干部,在政治上严格要求,生活上关心爱护。

(三)机关党支部建设成效明显

1、党支部领导班子坚强

(1)机关党支部能按时换届,班子健全。现任党支部委员会于2016年6月改选,书记、副书记认真履行职责,委员能够积极发挥作用,团结协作较好,进取精神、凝聚力和战斗力较强。

(2)能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议事规则健全,工作制度落实,能较好地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党组交给的各项任务。

(3)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机关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党支部工作有生机和活力。能根据工商联的性质、特点,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成员的作用。

(4)能加强对工会和妇女小组的领导,积极支持其开展工作。

(5)2016年我会机关党支部被市直机关党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2、党员队伍过硬

(1)能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从严治党方针,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和制度,严格用党章规范党员行为。

(2)全体党员信念坚定,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职守,勤政为民,廉洁自律。

3、基础工作扎实

(1)认真做到年度有工作计划,阶段有具体安排,年终有工作总结。计划总结能按规定上报。

(2)支部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党组织活动能详实纪录,做到资料齐全。

(3)两年内,支部党员大会共召开8次,支委会17次。党小组会9次,上党课6次。

4、思想工作落实

(1)建立了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各项制度,能认真完成规定的政治教育和理论学习任务。能按照要求完成处级干部调训任务。

(2)坚持每半年分析一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5、党支部监督有力

(1)能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教育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党员干部进社区报到率达到100。

(2)能认真组织好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积极正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能做到督促定期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帮助收集意见,监督

篇五:党组(党委)定期听取机关党委汇报工作制度
2015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1篇: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支部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三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党员队伍。

第四条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五条医院党总支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从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利于开展党内活动和业务工作等实际,合理设置党支部。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划分为若干个党小组。

第六条党支部委员由本支部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确定的委员候选人应征得党总支原则同意后方可提交党员大会选举,选出的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七条支部委员一般为3-5人,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等,必要时设副书记。

第八条支部每届任期二年或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如需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任期内委员缺额或需增设委员时,应及时补选,补选前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九条支部委员会应由党性强、作风正、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正式党员组成。

第十条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

第三章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第十一条党支部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对党员的政治理论教育。建立并坚持学习制度,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教育引导党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教育督促党员履行应尽的义务,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断提高党员的素质。

(四)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经常了解党员的思想和工作状况,教育党员自觉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不良倾向。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五)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重视在医疗上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

(六)积极主动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紧密联系新的形势任务和医院实际,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解决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各种矛盾。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支持党员群众在医院的改革、发展、稳定中作出贡献。

第四章党支部书记、委员主要职责

第十二条支部书记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主持支部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一)主持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代表支委会定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指示、决议。

(三)经常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映。

(四)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各位委员的作用。

第十三条组织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组织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党组(党委)定期听取机关党委汇报工作制度】

(一)了解掌握支部的组织工作情况,提出加强组织建设的意见,并按支部决议组织实施;

(二)加强对党员管理,抓好组织生活,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三)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目标管理;

(四)负责党员发展工作中的具体事务。

第十四条宣传委员协助书记负责思想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建设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党员学习,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三)负责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受理的党员申诉、控告的情况。

(四)负责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第十五条纪检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支部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二)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经常检查党员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情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三)对党员进行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

(四)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工作,鼓励他们改正错误、积极工作。

第十六条青年委员协助书记负责青年群众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制定党支部青年工作计划;指导团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的特点,开展团的各种活动,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二)定期听取团组织工作汇报,掌握情况,指导工作;指导辖团支部搞好换届改选;指导团组织做好团的发展工作,培养优秀青年加入团的行列。

(三)做好团干部的管理教育工作,指导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四)指导团支部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引导团员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青年。

第十七条党小组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党支部要求,组织好党员的学习,贯彻党支部的决议。

(二)按时召集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三)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听取、收集党员的思想、工作汇报,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反映情况,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第五章党支部基本制度

第十八条“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形势任务或遇重要事项时,可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措施和本支部工作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并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重要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

1、支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实际,可适当增加次数。

2、支委会研究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何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指示;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对党员的教育、奖励和处分;党员发展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3、支委会召开会议时,必须坚持集体领导,重大问题需经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可以吸收党小组长列席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讨论贯彻支部决议和工作安排;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荐党员发展对象,提出对党员奖惩的意见。

(四)党课

党课每半年安排一次,由医院党总支安排。可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先进模范授课。党课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参加。各支部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做好“三会一课”计划,并认真做好记录。

第十九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与行政领导配合,共同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建立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分析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建立每年一次向院党政主要领导报告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建立领导干部谈心制度。院党政领导干部、支部负责人、科室负责人要与干部职工进行谈心谈话,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干部职工遇到的思想认识问题和实际困难。

第二十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员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根据医院实际,评议工作与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相结合一并进行。评议的基本要求和方法是:

(一)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教育;

(二)对照党员标准进行个人小结;

(三)组织民主测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支委会根据党员平时表现和评议情况,告知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督促改进;

(五)表扬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二十一条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召开,与党员民主评议、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本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二)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团结一批评和自我批评一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交流思想,总结经验,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组织生活会应注意把握会前征求意见,会中对照检查,会后落实整改等重要环节,切实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果;

(四)召开组织生活会应提前三天报告医院党总支,以便派人参加进行帮助指导。

第二十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的规定,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重视在医疗工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其主要程序是:

(一)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教育,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二)党支部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分析,经过一至两年培养考察并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

(三)列入发展对象的同志参加党组织举办的基本知识培训;

(四)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并形成政审材料。

(五)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为介绍人,支委会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严格审查的基本上,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六)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主动向所在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步教育和考察的,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一年后仍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二十三条发展党员票决制

(一)适用范围: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二)票决方法

1、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2、参加支部大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进行票决。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或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分别计票、汇总。

3、票决设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党支部提名,经到会有表决权党员过半数表决通过。监票人负责对票决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领取、发放并清点、统计表决。

4、有表决权的党员对票决对象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5、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可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计票时统计在票数内。

6、票决结果应当场统计并公布。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半数的,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

7、票决结果写入支部大会决议,票决情况汇总表随同《入党志愿书》和其他材料一起报上级审批。对未经票决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一律不予审批。

8、票决未通过的,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党内监督制度

(一)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与党中央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一致;

2、能否自觉参加上级党组织、所在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

3、能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4、能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纪条规;

5、能否廉洁从业,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6、能否密切联系群众,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

(二)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每半年检查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在支部会议上通报;

2、督促领导干部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并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

3、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干部工作,经常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馈;

4、对党员违法违纪案件,协助纪检部门调查核实,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外出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因工作需要,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工作流动性较大,地点不固定的,一般应出具党员证明信。

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还应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持证在外出所在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外出党员的党支部应通过适当方式与外出党员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党员返回后,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内容,以了解掌握外出期间的表现。

第2篇:党建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县扶贫办党总支结合组织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展党员制度

1、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讨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员同意,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并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党组(党委)定期听取机关党委汇报工作制度】

2、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向支部汇报积极分子表现及培养情况;

3、对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所在支部进行讨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支委会根据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和支部的意见,确定发展对象;

4、将积极分子的有关考察材料上报县直机关工委,并由总支委派专人到发展对象的所在支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考察合格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由发展对象填写后,交给支部并由支部组织讨论;

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

(二)党费收缴制度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按时交纳党费。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的进行,方法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每年开展一次;

2、开展新时期合格党员教育,通过政治学习,检验每名党员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否密却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

3、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总结,严肃认真地开展民主评议,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

4、支委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指出每个党员的主要优、缺点,并行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督促其改正缺点;

5、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四)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

1、处置不合格党员,是贯彻党章规定的精神,坚持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支部需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方针,有组织、有领导的妥善进行;

2、在民主评议党员中,支委会对于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认为是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并整理成综合材料;

3、经支委会讨论,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意见;

4、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支委会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

(五)党内监督制度

1、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履行义务、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政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党支部要督促本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

3、党支部要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对机关中存在的问题向行政领导反映,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4、党支部对本单位干部的提拔使用、奖惩应当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选举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发展党员的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要事项;

2、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决议和行使教育、监督职责,讨论研究思想思政治工作,党员教育管理,支部工作安排、党员奖惩,搞好支部自身建设;

3、支部会每月召开1—2次,组织党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由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评议和讨论对不合格党员的奖惩等;

4、党课每季度安排一次,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论述和十六大精神,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系统的进行党的纲领、宗旨、任务和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

(七)请示汇报制度

1、党支部每年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支委就履行职责情况向支委会汇报,支委会应认真对支部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就支部工作情况向党员大会报告,由党员评议;

2、党支部要按时参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对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及时传达,认真贯彻落实;

3、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4、党支部还应主动向党总支和行政领导汇报工作,听取党总支的指导意见,争取行政领导的支持。

第3篇: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三会一课”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主要是听取支部委员的工作汇报,总结上月党建工作情况,研究本月工作。

2、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主要是由党小组长根据党支部的要求组织本小组党员学习理论、提合理化建议等,支部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3、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主要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议、指示,讨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每半年上一次党课。主要是联系实际工作和党员思想状况,采取集中授课、收看电教片、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对全体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教育、政策形势教育、实用技术教育等。每次党员到课率原则上达90%以上。

5、以上“三会一课”,如有特殊情况,由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安排。

6、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的会议记录要完整、清楚,专本专用。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及原因、会议内容、形成的决议和决定。

组织生活制度

1、党支部制定年度组织生活计划,做到组织生活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时间充分,每月组织生活不少于6小时。

2、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课,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党员和党组织,组织党员参观学习等。

3、组织生活的一般内容: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活动。

4、每个党员无特殊情况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5、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

6、坚持党的组织生活的政治性和原则性,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定政治立场,旗帜鲜明,着力端正党风、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含党组织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民主生活会的主要任务是每个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生活会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每名党员都要正确对待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准打击报复。

3、民主生活会的主题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4、民主生活会前,支部(含党委、总支)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班子集体或党员个人的意见或建议,整理后在民主生活会上反馈。

5、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或召集。主持人或召集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民主生活会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提出意见建议。

7、党员要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8、党组织领导成员要积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

9、民主生活会检查出来的问题,党组织和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要及时报告。

10、民主生活会结束后,15日内按要求将会议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

发展党员制度

1、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每个党员至少联系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建立保持一支占本村(居)人口5‰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3、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记入考察表。

4、对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5、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6、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40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7、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8、发展新党员以妇女和35周岁以下青年为重点,文化程度一般在初中以上,文盲一般不发展。

9、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由党支部组织仪式的,须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10、党支部每季度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工作思想汇报,并进行讨论和反馈。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不得拖延。

党组织任期目标承诺制度

1、党组织要根据上级党委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三年任期工作目标,报上级党委审查后,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2、党组织书记要代表党组织就任期工作目标向党员和群众(代表)作出承诺,并报上级党委,作为考核评议的重要依据。

3、任期工作目标要分解落实到年度,逐年制定工作规划,逐年对照检查,逐年进行总结,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委报告。

4、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党组织要将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个人,明确考核奖惩措施,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

5、任期届满时,结合换届选举,党组织要对任期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向党员和群众(代表)报告,接受查询和评议。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1、党员必须带头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组织活动,在群众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2、要组织开展党员“双带”活动。有帮带能力的党员都要就近联系1-2户贫困群众,力所能及地帮助联系户解决生产、工作、生活中的困难。

3、老弱病残党员,如参加组织生活困难,由支部派人向其传达党的文件和重要活动,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

4、对外出党员,外出前必须向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理由、时间和地址,返回后,要及时报告外出情况。3名以上集体外出又在同一地点工作的党员,必须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外出6个月以上的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往所在地的党支部;外出在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党员,开具党员介绍信,参加所在地的党组织生活;对外出时间较长,地点不固定的党员,由支委分工负责,定期联系联络,及时了解外出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5、对外来党员,转来组织关系的必须接纳;对持党员证明信的,认真组织他们过好组织生活,并做详细记录。

6、对党员的纪律处分,须经支部大会讨论,按照处分党员的批准权限逐级上报,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经得起历史考验。

党务公开制度

1、党务公开内容: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的,一律向群众公开。党组织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党费缴纳、参与组织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党员结对帮扶等情况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党纪处分情况、党员其他应当公开的为随时公开内容。

2、党务公开要求: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使用村(居)党务(政务)公开栏,统一公开重点项目,统一公开形式,统一公开时间。党组织书记作为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职责,确保党务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党务公开与村(居)务(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结合起来,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问和要求。

3、党务公开结果的运用:设立党务公开检举、意见箱,及时了解群众的反映和接受党员群众的检举。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由纪律检查部门认真核实,并作出处理,同时把党务公开是否规范、及时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党员学习制度

1、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现代科技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技能。

2、学习形式: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每月组织一次党员集中学习,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有重要、紧急的学习任务随时安排。每名党员要按照支部安排的学习内容进行自学。每周1-2小时。

3、学习要求:每名党员必须重视政治学习,端正态度,认真对待。学习时,不得做与该次学习内容无关的事,不得随意议论,干扰他人。要积极踊跃发言,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本着有利于提高素质、改进工作的积极态度进行,不得漫无边际谈天。讨论时必须由专人作好记录,发言记录要妥善保管。将党员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集体学习和自学都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检。对党员经多次检查仍无学习笔记的,将在党员大会上予以通报公布名单,公布名单后仍不改正者将对其本人提出批评。

4、组织领导:党组织书记作为学习的组织者,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和组织实施学习活动;全体委员要带头参加学习,并做好学习辅导,努力提高学习效果;全体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教育活动,不得无故缺席,更不得以工作为借口不参加学习活动,要确保人员、时间、内容三到位。

党员汇报制度

为了加强同党员联系,及时了解党员思想、工作、学习情况,掌握群众对党组织的意见和要求,特建立党员汇报制度:

1、汇报时间:党员应定期向党支部作汇报。

2、汇报方法:可以口头汇报、书面汇报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汇报。

3、汇报内容:执行党的决议和完成任务情况、自己的思想动态及掌握的民情、对党支部或党员的意见建议。流动党员重点汇报在外活动情况及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下进行,按照党员标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强化党性、党纪和党风教育。

2、民主评议党员采取“三评一定、末位定格”的方法,即:党员评议、群众评议、民主测评、组织定格。具体评议方法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导性意见研究决定。

3、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党组织书记主持,必要时由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评议结束后,主持人应将评议情况转达本人,并报上一级党组织。

4、对被评议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开除党籍及被除名外),党组织对其实施诫勉谈话,对不合格党员要限期整改,并落实帮教人和帮教措施。

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岗位特点,选择适当方式,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1、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从项目、技术、信息、物资、资金等各方面进行扶持,帮助他们尽快脱贫致富。

2、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十万党员联群众”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二件实事。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的监督。

3、参加设岗定责活动。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所在党组织设立的联系和服务群众岗位,履行岗位责任,努力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4、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支部开展的便民、利民活动,积极参加爱心捐赠活动。

5、做好群众工作。党员干部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定期走访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党员干部“双述双评”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员和干部管理,增强广大群众的民主政治意识,特制订本制度如下:

1、“双述双评”的含义:“双述”即村干部述职、无职党员述责,“双评”即群众评议、党支部考评。

2、“双述双评”的对象:参加“述”的对象为本村全体村干部和活动能力的无职党员。参加“评”的对象为村支委委员和群众代表。

3、“双述双评”的内容。村干部就一年来根据分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述职,村支部书记还要就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落实管党职责加强党的建设进行述职。无职党员的述责内容除在工作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外,重点就参加“设岗定责”履行岗位职责和参加“十万党员联群众”活动所做的工作进行述职。

4、“双述双评”的程序。一是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动员,要求全体党员认真总结年度内个人履行党员义务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以及在学习、生活、工作等各方面表现情况,并对照党章中党员标准认真查找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严肃认真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事求是地准备好书面“述职述责”报告。二是党支部组织党员面向全体群众代表,按照要求进行“述职述责”。流动党员应向支部请假并书面上交“述责”报告。三是群众代表根据各述职述责党员、干部平时表现和现场陈述,向党员、干部本人提出的一些问题,请党员、干部当场进行答辩。四是全体群众代表根据党员、干部的实际表现,实事求是地对其进行“无记名”满意度测评。五是党支部对党员“述职述责”情况和群众代表“满意度测评”结果进行统计,并将结果(支部书记、党员本人签字)反馈给党员本人,帮助党员查找原因,分析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六是党支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党员针对“述职述责”活动中群众代表提出的缺点和不足,认真进行总结和反思,制订出整改计划和具体措施,切实达到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保持党员先进性的目的。七是对于表现不好、作用不突出、测评结果较差的党员,在支部内对其进行口头通报批评,并进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八是总结活动的开展情况。

5、“双述双评”的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无特殊情况,党员、干部都要积极参加。无法参加的党员应向支部请假并书面上交“述责”报告。评议结果作为党员、干部评先表模的参考依据。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应事先向党支部报告。

2、党员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将其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地区或单位党组织。

3、党员临时或季节性外出且无固定地点的,组织关系仍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并报乡(镇、街道)党委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身份证明。

4、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相对集中的,建立临时党小组。

5、外出党员和临时党小组负责人应主动经常与党支部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情况。外出党员接到党支部重要活动通知后,应按时返回参加,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履行请假报告手续。

6、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身份证明。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7、对外来务工经商的党员,积极接受他们的组织关系和党员身份证明,安排他们参加党的活动和过组织生活。

党员电化教育管理制度

1、按照上级有关电教工作规划和安排,认真组织好播放和收看工作。每年播放电教片不少于15部。播前有预报、有准备,播后有讨论、有记录。

2、落实专人做好电教设备的管理、使用与维护工作,做好有关记录工作。

3、要建立党员电教设备、器材和电教片档案,内容包括电教器材、设备明细、电教片目录,电教片发放、借用登记等。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

4、党员电教设备要用于党员教育,不得挪作它用,不可播放与党员电教无关的节目。使用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操作。党员电教设备一般不得外借,特殊需要时,须经领导批准。

“城乡互联、结对共建”制度

为深入实施“五个基本”建设提升工程,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特制定本制度。

1、双方应在民主、平等和自愿的前提下,本着优势互补和互惠互利原则,开展结对联建活动。充分发挥城乡双方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各方面的优势,促进双方共同协调发展。

2、双方要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相互借鉴,相互帮助,统筹城乡共同发展,逐步实现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一体化的党建新格局。

3、双方从实际出发,在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制订结对联建的规划和方案,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确定工作内容和形式,落实工作措施,在双方人力、财力、物力允许的情况下,每年确定突破、创新的工作重点,不定期开展各类联建活动。

4、达成协议的共建活动在区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双方党组织共同负责实施,主要围绕“建强一个好班子、制定一个好规划、选准一个好项目、建设一个好阵地、制定一个好规划”等“五个一”开展工作。

5、双方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创先争优“五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内容,丰富联建内涵,提高统筹城乡党的基层组织科学发展水平。

结对帮扶制度

1、党组织根据每个党员的活动能力、专业特长和各自的具体情况,采取组织决定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联系对象,凡有联系能力的,一般应联系1-2户(名)贫困户或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或特困职工。

2、要建立结对帮扶活动台帐。结对党员要与被帮扶对象签定帮扶责任状,责任状一式三份,党组织、党员与被帮扶对象各一份。

3、结对帮扶活动要做到“三明确”、“三经常”,即:帮扶对象明确、帮扶内容明确、帮扶职责明确;经常了解被帮扶对象的思想和生产、生活情况,经常做被帮扶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为被帮扶对象提供资金、技术和信息服务,共同商讨致富的思路和办法。

4、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帮扶工作专题汇报会,并做好记录。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经验交流,每一年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并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对优秀党员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民情访谈制度

1、访谈对象:村(居)两委干部按联系级开展“民情访谈”。访谈对象为各村(居)群众,重点是村(居)民代表、党员、“三培养”对象和困难户。

2、访谈时间:白天或晚上均可,每月三次以上。

3、访谈要求:每次访谈有两人以上参加,携带《民情日记》并详细记录访谈情况。对访谈时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帮助记录并帮助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向上级有关领导反映,一时不能解决的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党员干部值班制度

为了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办事,切实发挥基层组织活动阵地服务人民群众的积极作用,特制定党员干部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村(居、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部分党员在办公室轮流挂牌值班,开门办公,服务群众。

2、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防汛抗旱等特殊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

3、值班任务:①、值班人员对值班当天的群众来访和出现问题负首问责任;②、积极做好接待、协调和处理工作,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接待群众来访,调解群众纠纷、邻里矛盾,办理有关手续,受理村(居)民对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答复解释村(居)民提出的问题;③、受理村(居)民委托代办事项,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④、负责处理日常村(居)务工作,记录处理过程和结果;⑤、接待上级检查考核,搞好上传下达,上下联络工作;⑥、及时更新党务、村(居)务公开内容;⑦、维护活动室的环境卫生及财产安全;⑧、值班期间遇有突发性紧急事件,应及时向乡(镇、街道)党政办公室或主要领导汇报,并通知村(居)其他领导共同做好应急处理;⑨、填写好值班日志,办理好交接班手续。

4、值班要求:①、村(居)干部实行轮流值班制,按时交接班,不得缺岗漏岗。值班干部有事外出应按AB岗制度办理;②、将规定工作日和干部轮流值班表及联系电话在本村(居)醒目位置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办事;③、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有失职渎职、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④、值班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工作日、工作时间值班,发现脱岗一次罚款30元,在值班人员工资中扣除;⑤、村(居)干部个人连续脱岗3次以上者,年终考核为不称职,并进行诫免谈话;单位发现连续缺岗5次以上者,年终考评单位为不合格,不得参加任何评先表优活动;⑥、聘请区乡(镇、街道)党代表、人大代表、老干部等为村(居)干部值班制的监督员,对值班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将全年值班考勤情况作为村(居)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议五公开(议事恳谈)制度

1、五议五公开内容:“五议”包括村(居)民党员建议、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党员代表大会决议;“五公开”包括提议事项、审议程序、决议结果、实施方案和办理结果公开。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会人要积极维护集体领导,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畅所欲言,求真务实。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参会人要坦诚相见,密切合作。党支部的决议形成后,党员要自觉、模范的贯彻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反映,但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

4、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凡需提请会议讨论的议题,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提出初步意见,再提交会议研究决定。对一时不能解决的事宜,应暂缓做出决定,相互交换意见,下次再议。做出决议后,要按照分工,抓好工作落实。5、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参会人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对会议决定的内容,凡属应保密的,不得向外泄露,如有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后果,将按照党内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

群众说事制度

1、说事地点:“群众说事”室设在村委会办公室(或党员活动中心)。

2、说事时间:“群众说事”日定为每周五。

3、听事人员:乡(镇、街道)包村联系(居、社区)领导干部、村(居、社区)干部。

4、说事内容:群众想说的话、想说的事和困难等。

5、凡说事日,乡(镇、街道)包村联系(居、社区)领导干部、村(居、社区)干部在村(居)委会办公室值班,接待群众说事,及时解决处理问题。

6、建立群众“说事”登记簿、信访意见反馈卡。在规定的时间内调处好所“说”的纠纷,处理完所“说”的事项,解决好所“说”的困难,并请当事人在说事(调解)记录簿上填写满意度评价。对所反映的事项,能直接答复解决的应现场及时给予答复解决;一时不能答复需要调查处理的,按照矛盾排查调处的程序和原则进行调处。

7、“群众说事”纠纷调处接待室要做到:热情接待、热情询问、热情处理、热情回访。及时公开信访内容、公开调处程序、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处理结果、公开反馈意见。乡(镇、街道)包村(居、社区)联系领导、村(居、社区)干部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到岗、接待不热情、记载不详细、调查不耐心、处理不公开、群众不满意或激化矛盾的,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取消当年评先表优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代办(上门)服务制度

1、应依据公开、公平、公正,依法、高效和自愿的原则。

2、代办(上门)服务代办点设在“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也可到村(居)办公室办理。

3、代办(上门)服务范围:属乡(镇、街道)全程办事代理室受理的事项(按规定申办人必须到场办理的除外);需由村(居)两委办理的事项;为申办人提供咨询和解释等服务事项;其他适宜在村(居)级代办点受理的事项。

4、代办(上门)办事程序由受理、传递(上门)、回复(办理)三个环节组成。

5、受理时,可采用书面、口头等方式受理,做好代办(上门)服务记录,并向申办人告知承诺时限。对申办人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补办事项。无明确办理时限的一般半月内办结。

6、传递(上门)时。要主动与乡(镇、街道)“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等及时做好衔接工作。

7、回复(办理)时,及时做好说明和资料归档工作,并听取申办人的意见。

8、申办人可采用书面、口头、电话等形式,向乡(镇、街道)办公室投诉。各代办点遇到重大投诉事项以及涉及到其他单位的投诉事项。应及时上报乡(镇、街道)办公室。各代办点应定期对申办人进行回访,遇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

9、代办员由乡(镇、街道)包村(居)干部和村(居)全体干部等组成。村(居)干部负责受理和回复工作以及传递需由

村(居)两委办理的事项;包村(居)干部负责传递需由乡(镇、街道)受理的事项。

10、代办(上门)服务工作情况与村(居)干部和包村(居)干部年度考核挂钩,有3次以上不满意记录的取消年度评先表优资格,有5次以上不满意记录(非人为因素)的建议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机关党支部书记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及经济、科技、文化和业务知识等,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强化党性党风教育,促使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3、负责所属党组织和党员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提高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围绕“五个基本”要求,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地发展党员工作,特别要重视从一线、基层青年干部职工中培养积极分子。

5、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本系统和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本级和下级党组织任期届满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党务公开,及时公布党内信息;支持本部门(单位)党代表开展工作,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保障。

7、坚持从严治党,监督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国法政纪,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独罪行为作斗争。

8、每月坚持党的组织活动,坚持“三会一课”和党课等制度。每月进行一至两次党课教育。经常听取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遇有重要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社区党支部书记职责

社区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社区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的决定、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的工作,将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居民区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各项服务;

3、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交流情况,相互配合,积极协调社区各种组织、单位的关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做好各项工作。

5、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6、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

7、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村党支部书记职责

村党支部书记在村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结合本村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府的法令,以及上级的决议、指示。

2、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持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富民强村路子,推动全村科学发展。

3、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抓好农业生产,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带领农民致富。

4、紧密联系群众,了解群众所思所想,组织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5、加强村民群众教育,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计划生育等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6、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村党支部建设。

7、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企业重大问题的决定,同企业负责人(业主)保持密切联系,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组织党员和员工努力完成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等任务。

2、抓好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参与讨论决定本企业的重大问题,参与对奖金分配、人员调整、员工奖惩等问题的研究。支持和协助企业负责人(业主)在经营管理、生产指挥、技术开发等重大问题上作出正确决策。

4、抓好本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生产经营,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和依靠职工群众,关心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领导本企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并根据企业特点,独立开展工作。

6、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教育和引导员工尤其是班组长以上骨干积极靠近党组织,搞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企业内的党员队伍。

7、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

8、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9、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党组织议事决策制度

1、党组织议事决策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坚持遵守党章和国家法律,严格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议事决策;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使决策符合时代要求、符合客观规律、符合工作实际。

2、议事决策内容: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党委、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意见和措施;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的措施;讨论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研究干部职工的任免、调动、退休、奖惩、聘用及干部的推荐工作;研究确定党组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研究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研究有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研究决定党组织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其它需要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3、议事决策程序:党委(总支、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组织书记、党组织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会议议题要提前拟定,并经主管党组织成员审核把关、党组织书记审定后提前2天通知党组织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党组织书记不在时,党组织会议由受委托的党组织成员主持,会后向党组织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党组织会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干部问题,会前党组织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组织成员沟通。党组织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织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部党组织成员到会。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党组织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组织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党组织成员的半数为通过。党组织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对应由党组织会议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组织会时,党组织书记可与有关党组织成员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组织会报告。

4、议事决策纪律:凡属党组织职责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程序,由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讨论决定问题时,每位党组织成员要根据集体决定和分管工作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会上讨论问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正确的集中。允许保留个人意见,但必须无条件执行会议形成的决定。

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1、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实行组长负责制,党委(组)书记为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活动,检查和指导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党委(组)书记不在时,可由书记委托主持工作的党委(组)成员负责。

2、所有党委(组)班子成员为参学对象,并可根据需要适当扩大参学人员范围。

3、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等重要理论;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创新理论等;中央、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法律、历史等各方面综合知识。

4、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1次,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

5、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档案,记录学习计划、学习资料、考勤记录、个人学习笔记、集体研讨学习发言和中心组学习成果等资料。坚持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提倡和鼓励利用业余时间认真看书学习。每个人都要建立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年终交组长审阅。理论中心组成员要根据自己工作业务特点,每年深入基层进行专题调研,每人每年至少要撰写1篇理论联系实际的论文或调研报告,并在理论中心组学习时进行交流。

6、理论中心组成员要带头自觉参加集体学习,不得无故缺席。因事因公不能参加学习必须向组长请假,并须经同意。

第4篇: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实施意见》。促进局机关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以下党建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

一、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局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以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名义上报下达的文件;研究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研究年度工作总结

3、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研究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的重大事项。

5、研究讨论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6、讨论决定对机关党员的奖惩(含对先进集体,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考核,表彰;对违法违纪党员的处理并上报)。

7、研究市直党工委,局党委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规范的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2、总支部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3、会议由书记召开并主持,会议时间,议题,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通知,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委员,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4、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发挥民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吸收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要清晰,忠于发言人的意愿,对听不清楚或未记全的重要意见,要及时请发言人核对补充。会议记录在会后由副书记审核签注后送书记审定。

6、对会议议定的事项,各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对归口负责上报或落实的该项要按时完成,并及时反馈(包括市直机关党工委要求上报的有关事项)。

7、与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集中精力开会,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事宜,更不能中途擅自离会。

8、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保密纪律,杜绝自由主义现象发生。

三、请示报告工作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总支部委员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征求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评议和监督。

2、总支部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局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3、支部每季度向总支汇报党建工作,总支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机关党建工作,

4、总支坚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对政策上把握不准的党内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报告,对党工委布置的工作要及时汇报完成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5、每个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时间较长,应以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归队后应当面向党组织负责人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平时有重大事项,要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6、入党介绍人要定期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被介绍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取得支部的指导和帮助。

四、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党员交纳党费应做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在每月的20日前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小组长,党小组长应及时登记,造册,做好党员党费证记录,并将收缴党费及时上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按时上交总支组织委员。

2、党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纳党费,可以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走超过三个月。对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员应交纳的党费比例,由各支部组织委员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和按照统一的核定,党员必须足额交纳。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由支部组织委员会核算后通知党员本人,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总支应在每年年终,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预备党员之月开始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

5、所有收缴的党费由机关总支每季度一次统一上交汇入党工委的党费账户,局机关党组织不留成党费,不得拖延上缴或借支,挪用党费。

五、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1、培训内容: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形势任务教育等内容。

2、党员学习教育要做到“六有”:有学习计划,有相对固定的学习时间,有学习记录本,有学习考勤中,有个人笔记本,有学习心得体会。

3、每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理论,学党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局领导每年要为党员上课2-3次。

4、党员每年写2篇以上学习心得,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交流会,党员中心发言,交流学习心得。

5、机关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及专职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每2年至少轮训一次。

6、积极选送党员干部参加党校各种学习培训,定期举办党员培训班。

7、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涵,采取辅导报告,办培训,组织对党员进行学习培训。

8、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培训班学习培训

9、努力搞好党员干部职工的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鼓励不脱产学习,深造学习,倡导岗位成才,自学成才。

六、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党小组会每月一般安排一至两次,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总支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课教育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学习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和自我教育,特别是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3、严格党员管理。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过组织生活,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并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4、坚持民主生活制度,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个人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作风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的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克服和制止党内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5、机关党总支每半年,支部每季度分析一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切实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6、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党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每半年至少与党员谈心一次;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每年至少开展谈心一次。

7、定期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年终,结合工作总结,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违法违纪党员要严格按《党章》及《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9、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员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得考察,严格把好质量关。

10、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每半年在党内通报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对多次或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

11、严格按照规定接转党的组织关系。党员在调动工作办理行政关系同时,要办好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手续。

12、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发党报党刊,及时下发上级文件,扩大党员的行情权,定时公开党内事务。

13、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思想道德等教育,每年组织1-2次市区周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参观学习,每年组织一次义务活动。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年度考核,年终总结时或上级党组织同意安排的时间内进行。

2、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核,表彰和处置”等五个环节进行,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3、对党员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组织学习《党章》党的重要理论和领导讲话精神,提高对党的性质,理想,宗旨,纪律的认识,为自我评价和民主评议打好基础。

4、评议按支部或党小组进行。党员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特别是学习实践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5、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进行的处评,互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小组长要做好会议记录。评议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6、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本局的保持共产党先进性具体要求,在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和党员做出自我评价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党员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支委会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对每个党员形成评议意见通知党员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情况。

7、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扬或表彰;对模范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助;对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区别不同情况,提出限期改正或者劝退,除名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报党工委审批。

8、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将评议党员情况上级组织。

八、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和各项规定。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决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

3、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逐级汇报制度。定期向党工委,局党委汇报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原则上每半年汇报一次。如发生违纪违法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4、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其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5、实行廉政责任制。局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及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6、加强党内外监督。经常听取党员,民主党派,党风廉政监督员和群众的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反映党员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反馈通报有关情况。

7、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批评和监督。

8、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的建设,把上级有关规定与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完善相关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有效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的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9、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使用公车办个人私事。不准收受“”红包,礼金,礼品,不准借婚喜庆这机敛取财物,严禁参加一切可能影响公务的活动,不准向管理对象索要任何好处,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处理。

10、展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等三项谈话制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旖教育,指出不足,限期整改。

11、履行监督职责。每年对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从政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和考核;定期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制度的落实情况

12、实行责任追究。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责任人,按中央《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其实行责任追究。

九、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建立和完善机关工委统一领导,局党委负总责,机关党总支组织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局党委书记为机关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对局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机关总支书记为党总支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支机关实施党工委,党委的决议,决定,要求和党建各阶段工作目标的实现负主要责任,党委其他成员齐抓共管机关党建,机关党组织具体负责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本局的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

3、总支,支部委员在局党委和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日常党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工作任务,协同完成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任务。

4、中层行政领导要按照总支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制,抓好分管的党建工作,在布置。检查。考核,总结行政业务工作时,同步强调党建工作。

5、党小组长要按照各级党组织的要求,对本小组党建工作负责,认真抓好本小组的党建和思想政法工作,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协助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好党小组的各项会议和活动,带领党员完成各项任务,定期向总支报告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及时收缴党费,做好会议记录,

6、抓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报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月工作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组织分工任务落实到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总支委员会,结合局中心任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审核发展党员,布置,总结党建工作任务。

7、深入开展党建创先工作,创文明单位和创“五好支部”等活动,建立创建工作责任制,每半年研究一次创先情况,每年表彰先进党支部,党小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时总结党建工作经验。

8、格党的组织生活。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下自我批评;严肃党的纪律,处置不合格党员;按规定及时收缴党费;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9、坚持按期换届选举制度。按期《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按时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按规定配齐强总支、支部班子。

10、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落实的党组织,党务干部和党员。要实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

篇六:党组(党委)定期听取机关党委汇报工作制度
2015党建示范点实施方案

第1篇:党建示范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打造基层党建工作精品,充分发挥示范点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以重点领域的突破推动整体水平的提升,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经乡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将红艳村作为20XX年党建示范点进行打造,为确保党建示范点创建各项工作见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十八大”精神为统领,紧密结合毕节实验区“三大主题”,按生态发展型、经济发展型等类型,科学规划,重点培育,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强化“精品”意识、“景点”意识,以点连线带面,大力加强基层党建示范带建设。紧紧围绕“基础设施条件较好、有项目资金捆绑投入、产业发展有一定规模、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联系的县级领导指导有力、亮点特色明显和地理位置便于学习考察”的标准进行打造,全面提高基层党建整体工作水平,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基本情况

红艳村位于织金县茶店乡东面,地处吱嘎阿鲁湖畔,南与八寨村、桂花村相接,与黔西县五里乡隔河相望。全村辖3个村民组129户426人,其中120户均为布依族,占全村总人口96.8%以上,是一个依托吱嘎阿鲁湖畔,风景优美、民风淳朴的布依族民族村寨。20XX年底农民人均纯收入3410元。全村现有党员21人,其中预备党员1人,少数民族党员18名,占党员总数的85.71%。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利用招商引资,大力发展旅游业;同时,结合实际发展经果林种植为主,使之成为拉动村域经济的重要潜力。

三、工作目标

经过一年的打造,以大力招商引资发展旅游业、积极发展种养殖业、充分利用“帮、联、驻”工作开展的有力契机,强化信息建设等方式,全面促进和加快发展以富民兴村为核心的社会事业。一是积极协调配合贵阳华威绿色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投资1000万元修建的红艳村休闲旅游度假村项目;二是积极争取驻村工作队支持建设的龙家院22户110人的饮水管道安装到户项目;三是动员返乡农民工姚林及党员创业带富示范户郭龙恩、蒙国基等3户搞好由市民宗委扶助10万元的生猪养殖项目,结合姚林、郭龙恩和蒙国基三户的实际情况,分别发展圈舍规模为60㎡、90㎡、130㎡的养殖场,不断带动全乡通过发展养殖业致富;四是结合实际抓好全村300亩柑橘、200亩桃树、80亩李树、50亩杨梅覆盖的经果林种植和管理,同时增种300亩核桃。通过大力发展旅游业、种养殖业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式促进全村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和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到2015年末,全村人均纯收入达到5800元,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

四、工作措施

(一)、抓班子,强保障。充分认识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实施“领头雁”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基层党组织中深入推进“领头雁”工程的大力实施,结合第九届村支两委换届选举契机,强化以村党组织书记为主体的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选强配优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培养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能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新型村后备干部队伍,为加快推进农村经济建设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抓队伍,强管理。一是按照发展党员“三为主”原则,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四制”, 每年高标准发展1名以上党员,不断改善党员队伍年龄结构和文化结构,有效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二是建立扶持关爱贫困老党员制度,体现党组织的温暖。积极开展贫困党员帮扶、慰问老党员等活动,使贫困党员、老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三是建立党员帮扶机制。结合“帮、联、驻”活动,按照扶优扶强、集中扶持等原则,选取有一定致富基础和致富能力的农村党员作为帮扶对象,树立党员先进形象。

【党组(党委)定期听取机关党委汇报工作制度】

(三)抓阵地,强活动。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居、社区)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织组通〔20XX〕20号)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村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规范管理,进一步发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综合功能,结合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规范化建设方案,在7月底前确保村级活动场所建设达到“五个统一”,即统一旗帜、挂牌、布局、设施和制度;同时要保持整洁、规范管理,确保室内外环境建设实现“四化”,即“环境硬化、环境净化、环境亮化、环境美化”。根据“四有工程”(即支部活动有阵地、干部工作有报酬,组织运转有经费、提升素质有远教)的要求,一是要完善基本工作制度,健全规范党建工作制度,并做到将党组织议事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发展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务公开制度、党员联系群众等制度装框上墙。二是要多方筹措建设资金高标准建设村级党员活动中心和党员活动室,室内要有200册以上图书和学习资料,并配备日常办公用品和办公设备。

(四)抓经济,促发展。结合红艳村得天独厚依托吱嘎阿鲁湖畔和拥有96.8%的布依族少数民族的优势,通过走大力招商引资发展旅游业和发挥自然优势搞好种养殖产业强村经济之路。一是积极支持贵阳华威绿色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投资1000万元修建的红艳村休闲旅游度假村项目,协调土地等为其做好80亩桂花、200亩红豆杉、150亩经果林及80亩香樟树的种植及野猪、肉牛等养殖项目的实施及蒙古包基地等的建设,使项目早日完工建设,促进村旅游业的大力发展;二是在市民宗委驻村工作队的扶助下,对龙家院22户110人的饮水管道进行安装到户;同时,在驻村工作队的资金资助下,动员村民完成700亩的玉米种植和500亩的绿肥种植;三是动员返乡农民工姚林及党员创业带富示范户郭龙恩、蒙国基等3户搞好由市民宗委扶助10万元的生猪养殖项目;四是结合实际统筹组织规范全村300亩柑橘、80亩李树及50亩杨梅的管理和改良种植,同时动员村民做好拟定于10月引进的300亩核桃种植。五是完成投资12万元建设的红艳组到树垮组1.5米宽的连组路。力求通过大力发展旅游业、种养殖业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式促进全村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和经济持续快速增长。

(五)抓服务,强素质。一是创新工作机制,搭建服务平台。党员带头成立“农技协会”,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架起党员干部与群众的连心桥。二是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在党员中广泛开展“送政策、送科技、送温暖”活动,组建“为民服务队”,采取进村入户的形式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惠民政策,培训农业科技知识,帮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为群众增收致富提供更多的信息服务,进一步加深与人民群众的感情。三是结对帮扶,架起党群连心桥。实行“党员包户”,以“双培双带” 培养一批致富能手,并将其形成一套长效机制。

(六)、淳民风、促发展。依托红艳村布依族少数民族特有的“六月六”飞歌节的淳朴民俗,开展大型文艺活动,组建专门的宣传队伍,大力宣传各种惠农利民政策,增强群众致富能力。同时,将布依族少数民族的特有民俗进行大力宣传,对广大村民进行民风淳朴教育,对特有的民俗进行保护,以“特有”的民俗风情提升自己的宣传影响力,大力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五、经费保障

为确保党建设示范点的打造“卓有成效、亮点突出”,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研究决定20XX年对红艳村党建示范点划拨50000元资金进行打造。其余资金可由村采取上级补助一点、村组自筹一点、部门帮扶一点、党员奉献一点、社会捐赠一点、群众投劳一点的办法,多方筹措资金将示范点打造好。11月底前,由党建示范点党支部将预算、支出等上报乡党委进行资金督查,同时上报党建示范打造的经验报告,由乡党委组织对其打造结果进行检查验收。

六、实施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15日-3月30日)

1、成立创建工作组

组 长:李玉龙(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

郭国富(党委副书记、乡长)

杨兴远(乡人大主席)

成 员:

刘明智(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余登卫(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漆 林(县财政局茶店分局负责人)

龚文果(沙桂管理中心主任兼红艳村包村干部)

王良志(党政办负责人)

严玉梅(组织员)

黄 艳(宣传办负责人)

红艳村支“两委”班子成员

2、召开创建党建示范点动员大会

3、制订创建工作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4月1日-11月30日)

1、7月底前,按照要求规范化建设村级活动场所,将其完成情况纳入乡督察督办考核;

2、全年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3、8月底,对示范点建设进行阶段性总结反思;

4、全年高标准严格发展党员1名以上,并做到各项记录完整准确;

5、大力招商引资,制订计划,全力协助休闲旅游度假村的建设,确保在建设中不因群众阻工等延误项目建设进度;5月上旬完成全村700亩玉米种植;11月底前,积极协调将龙家院组22户110人的饮水管道安装到户;协调资金,发动群众,将红艳组至树垮组1.5米的连组路进行100%硬化;规划种植好全村新栽种的300亩核桃苗种植项目。

6、11月25日前,成立检查验收小组,制定检查方案。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2月1日-12月15日)

对党建示范点的打造进行检查验收。12月10日前,由党建示范点党支部对示范点建设中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建议意见等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乡党委,再由乡党委按照上级相关要求上报。检查验收后对开展的工作进行总结,将好的经验以文件方式下文推广至全乡,并不断总结提升。对验收不通过的,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弥补和完善,责令限期整改。

第2篇:党建示范点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XX大和XX届X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努力形成责任明确、运转有序、领导有力、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促进党建典型示范点创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镇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找准党建典型示范点创建工作的着力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全面推进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

2、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改革的科学态度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工作领域、改进工作方法,使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

三、目标要求

1、基层组织得到全面加强。两委班子团结,党群、干群关系融洽,综合素质明显提高,滤布 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无重大社会治安和群体上访事件。

2、村民自治的各项制度得到较好落实。村级事务管理规范有序,村民自治机制良性运转。

3、党员队伍素质全面提高。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能得到充分发挥。

4、较好地完成本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方法和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责任主体,党委书记是抓党建典型示范创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党委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典型创建工作。

2、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①、建立党建工作分析会制度。镇党委每月定期召开党建典型示范点创建工作分析会,总结前期党建典型示范创建工作,分析存在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安排下一阶段党建典型示范点创建的重点。②、建立党建工作联席会制度。每季度组织创建单位责任人、人大代表和村民代表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党建典型示范点创建工作汇报,征求意见和建议,改进方法和措施,进一步探索创建工作的新方法和新途径。③、建立考核制度。把党建工作纳入对镇、村干部考核的项目之中,实行半年一小考,年终一大考。④、建立领导干部大接访制度。认真接待群众来访,搭建与群众直接对话的平台,随时解答和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当时解答和解决不了的,进一步了解情况,逐步进行解决。

3、狠抓重点工作。一是抓村级班子建设,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调查全镇各村班子状况,进行分类指导。对班子战斗力强的村,镇党委,对其实行“促”的办法,提出更高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标准,定期听取村支部书记的汇报,促使先进村提高工作标准,创新工作举措,先进更先进。对班子稳定、各项工作能顺利开展、但业绩一般的村,镇党委对其“推”一把,包片领导定期与村干部谈话,在工作上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逐步增强村干部的争先意识,提高他们抓大事、促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对存在问题较多,村内不稳定的村,镇党委对其“拉”一把,下派专门工作组驻村解决问题,全程指导村内事务,解决实际问题,并且在人力、物力、财力和政策上给予倾斜,直至问题得到解决。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和管理,采取集中培训、经验交流、外出参观、压滤机滤布 定期谈话等多种形式,帮助村干部提高素质,对于多数党员群众不满意的村干部,按照程序进行组织调整。进一步完善村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完善考核奖惩制度,以严格的制度约束村干部的行为。二是抓党员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依托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和法律培训,提高他们带头致富和依法监督村干部工作的能力。深化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使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在农村工作的实践中。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保证党员发展工作有步骤的进行。三是狠抓村民自治机制的完善和落实。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级管理办法》等村民自治机制,规范村级各类事务管理,把“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公开的内容做到真实、易懂,让群众放心、开心和舒心。四是开展“五好家庭”、“文明农户”、“好婆婆、好媳妇”等“十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使群众遵纪守法,关心村务,移风易俗,形成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从而带动村风、民风的明显改善,使党建典型示范点创建工作深入到社会的各个角落。

第3篇:党建示范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市创先争优活动部署要求,打造机关党建工作精品工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局机关党组织和局属党组织的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局机关党组织和局属党组织中开展创建“机关党建示范点”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XX届X中全会和全国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提出的机关党建“走前头”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新规律,创新工作内容、形式和载体,积极构建重点突破、亮点示范、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工作的思路,努力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局机关党建示范点活动领导小组

三、局机关、局属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类別及目标要求

局机关、局属党组织要按照市直工委《关于在市直机关党组织中开展创建“机关党建示范点”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规范化建设党组织示范点: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谋划安排党建工作、组织开展党组织活动、建立和完善党建工作制度机制,以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为标准,进一步规范机关、局属党组织建设,做到党组(党委)重视、领导班子坚强、党员队伍过硬、规章制度健全、档案资料规范、党建工作创新,按照今年全市创先争优的工作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抓好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

1、创新基层党属党组织建设工作活动载体示范点:围绕中心工作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符合实际、促进工作的党建工作活动载体,有科学的实施计划,有适合活动载体要求的工作措施。通过创新载体、开展活动,有力推动工作,有力解决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2、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示范点: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积极推进党务公开,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建立和完善党内基层民主制度,科学探索和创新基层党内民主的实现形式。实行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收缴和管理党费,定期公示收支情况。

3、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示范点:部门党组(党委)高度重视机关党的建设,党组(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积极履行直接责任人责任,形成部门党组(党委)负总责、机关党组织具体抓、机关各部门齐抓共建的工作格局,确保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4、与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示范点:按照机关党组织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开展的“四级联动、携手共建”和与社区共驻共建活动要求,充分发挥机关人才、信息、资源等优势,帮助农村、社区基层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树立机关干部良好的形象,得到了基层群众的好评。

四、方法步骤

1、制定方案:各单位党组织根据自身工作实际选择创建示范种类。第一类机关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每个单位都要进行,机关党委、总支单位还要在其所属基层党组织中选点进行。根据自身单位情况而定。要认真研究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和推进措施,并对工作进行细化分解,以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党建示范点实施方案6月20日前报机关党委。

2、组织实施(6月-10月31日)。各单位要组织相关力量,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集中打造,强力进行推进。机关党委将对各示范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帮助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办法。

3、12月底总结推广:各示范点单位对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局机关党委将向市直工委择优确定申报单位进行考核评比,同时在局系统党组织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到示范点观摩学习,推广示范点经验做法,扩大活动成果,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五、重点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创建“机关党建示范点”活动作为创先争优活动,推进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抓紧抓好。各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是创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带头抓,机关党组织和局属党组织书记对创建活动负责,要全面抓并明确专人负责创建活动,制定创建措施,明确目标责任,抓好活动落实。

2、机关党委根据市直工委直字号《关于在市直机关党组织中开展创建“机关党建示范点”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市科技局机关党支部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市科技信息中心党支部为市直机关创新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活动载体示范点单位。未推荐市直机关创新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活动载体示范点单位的局属党组织为局属系统创新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活动载体示范点单位,

3、经选定为市直机关创新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活动载体示范点单位和局系统创新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活动载体示范点单位的党组织都要按照市直工委直字『』8号《关于在市直机关党组织中开展创建“机关党建示范点”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党建示范点工作、认真扎实开展,切忌搞形式主义。党建工作要有创新,讲求实效,勇于创新、工作成效的标准为是否有利于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是否有利于提高党员的素质能力、是否有利于调动机关党员的积极性、是否有利于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是否有利于推动中心工作任务的完成。

4、局机关党委将加强工作的协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示范单位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有效整合单位力量进行重点研究,推进工作创新。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形成若干个值得学习借鉴、有推广意义的各类示范点。局机关党委将加大对活动的指导力度,全程跟踪督导,推动活动落实。

第4篇:党建示范点实施方案

为搞好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不断提升我校党建工作水平,按照《中共乐亭县委组织部关于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的意见》及《20XX年乐亭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集中争创总体安排》、《乐亭县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规范化建设内容(参考)》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创建方案。

认真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途径和形式,发挥典型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推动“三级联创”活动和争创“五个好”活动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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