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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2016-11-21 11:04:1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街道行政调解工作总结(共9篇)行政调解工作总结XX镇行政调解工作总结2011年,我镇行政调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镇党委政府及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大调解”工作的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发挥行政调解的作用,取得了明显成绩。据统计,今年我镇行政...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街道行政调解工作总结》,供大家学习参考。

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街道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第一篇

XX镇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2011年,我镇行政调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镇党委政府及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大调解”工作的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发挥行政调解的作用,取得了明显成绩。据统计,今年我镇行政调解案件受理总数6件,调解成功5件,达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领导高度重视,机构健全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平安创建成果,最大限度地化解各类行政纠纷、社会矛盾纠纷,将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XX镇成立了行政大调解工作、矛盾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和指导开展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刘本飞任组长,纪委书记陈建平任副组长,相关责任股室负责人任成员,下设“行政调解室”和“矛盾纠纷调解室”,并配备专人负责,行政大调解具体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

二、完善工作制度,化解纠纷

(一)切实加强行政大调解力度

进一步强化了依法行政观念,大力加强行政行为的规范化建设和透明化建设。针对家电下乡补贴、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各项涉农补贴的发放,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严防矛盾纠

纷激化,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积极发挥行政大调解职能,强化尽职尽责和服务意识,以“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为原则,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实行领导每日轮流接访制度,对群众的来访,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及时移交相关责任单位限时解决,对于确实不能解决的也坚持向群众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和解释工作。严格落实接待登记制度,对群众的每一件来信来访事项均认真进行登记,做好记录,并交由相关责任单位限期办理,及时向来信来访群众告知办理结果,积极进行调节和疏导,力求在XX镇解决争议。

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每月一次排查不稳定信息上报制度,认真疏理了XX镇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并针对性地制定了有效处置方案,有效防止了非正常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以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二)切实加强“大调解”联调力度

坚持既相对独立、各司其职,又相互衔接、整体联动的原则,畅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及信访督导之间的工作流程。对不愿进行行政调解或未达成协议的,积极引导当事人运用行政复议、裁决等方式进行解决。

(三)切实加强综合治理协调力度

深入调查研究,掌握、汇总各调节机构的运转情况,建立了“大调解”信息平台,实现优势互补。针对责任关系复杂,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矛盾纠纷,邀请相关责任部门参与协调

解决,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无法调节的,提请区“行政大调解”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有关方面共同解决。

三、严格考核问责

XX镇把“大调解”工作作为综治、维稳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并纳入目标管理。对调解工作成绩突出的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调解工作不落实,导致矛盾纠纷突出、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责任单位及个人,将追究相关责任。

四、总结经验、分析得失、推动行政调解工作更上新的台阶

今年,我镇行政调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打下了一定的基础,但距离市、区对行政调解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观念更新不够,对行政调解工作方法、以及与其他纠纷化解方式之间的区别和衔接认识不足,影响行政调解工作效率;二是部分单位(部门)对行政调解信息报送重视程度有待增强,及时报送信息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经费保障不充分,行政调解工作软、硬件均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行政调解工作保障制度有待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镇将认真按照上级部门对行政调解工作的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力争行政调解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保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各项工作措施,完善必要的物质保障,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三是加大培训指导力度,提高行政调解工作能力

和水平。四是继续做好法制宣传和政策指导,充分运用办公平台、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介,对行政调解工作内容、程序和实践进行宣传,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调解意识,增强群众对行政调解途径的信赖。五是强化行政调解信息报送工作,完善信息报送、收集、整理加工程序,健全行政调解信息利用和反馈机制。

张集镇2015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街道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第二篇

张集镇2015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2015年,张集镇行政调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镇党委政府及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发挥行政调解的作用,取得了明显成绩。据统计,今年我镇行政调解案件受理总数5件,调解成功5件,达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街道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年初,我镇召开了专题会,研究部署了行政调解工作。一是成立由局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张集镇行政调解工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强调了行政调解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制定了《张集镇2015年行政调解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细化了目标任务。

(二)健全制度,抓好落实

1、健全完善了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建立了矛盾纠纷调解室,签订了行政调解责任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街道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2、加强了队伍管理。组织核准审定执法人员资格,加强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并参加考试,合格率达100%,提高了从业人员素质;对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人员给予相应处理。

3、认真处理投诉、举报和信访。

认真接待群众来访和认真处理群众投诉、信访案件,做到每起都与投诉、举报当事人沟通,使处理结果达到当事人的最大满意度。

二、存在问题

行政调解人员工作能力亟待提高。部分年青同志由于接触群众工作时间短,社会阅历少,工作经验不丰富,法律业务素质不高,导致许多纠纷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调解。

三、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1、依法规范调解工作。严格依照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开展调解工作。明确各方当事人需自愿接受调解的基础上结合矛盾纠纷的特点和性质,制定和完善矛盾纠纷调解处理流程,保证矛盾纠纷的依法及时处理。

2、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不断推进工作的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形成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和其他部门相配合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息反

馈和预警分析机制,加强矛盾纠纷的研判分析,完善预警预测,切实做到对矛盾纠纷的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

3、提高调解人员办案能力。加强对行政调解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组织调解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提高工作人员办案能力。

2015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街道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第三篇

20xx年,江东区人民调解工作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规范、拓展、提升”为抓手,不断夯实基层工作基础、着力提高基层维稳能力,为维护全区和谐稳定做出积极努力。

一、巩固深化,开展“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

一是完善制度促规范。组织全区调解组织认真学习市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市局《关于开展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年建设实施意见》,结合江东实际,制定下发了《江东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并通过多种媒体在全区广泛宣传“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以各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派出所工作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衔接机制,明确人民调解受案范围,厘清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与信访工作的职能,将不能和不宜采用有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和不属于人民调解受理范围的纠纷排除在受理范围外,并严格人民调解工作记录和案卷管理工作,确保各派出所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顺利完成了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并轨。

二是引领提升促规范。组织召开了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大会暨行业性专业调委会建设推进会,全区人民调解组织负责人、各街道、部门分管领导等100余人参会。大会对近6年来全区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总结,表彰了32个人民调解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对深化和提升全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进行了部署,参会代表还现场参观了区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白鹤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派出所工作室。通过会调解大会的组织、表彰和展望,争取到区主要领导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调动了基层党委政府对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投入人力支持和财力保障的积极性,实现了市局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要求的上传下达,为开创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整肃队伍促规范。对全区所有调解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了再梳理,根据社区和业市场组织变更情况,对全区所有调解组织的数量、名称和组成人员进行了核定,确保全区各人民调解组织脉络明晰、名称规范,人员明确,制度健全、设立变更和备案程序到位。全区街道调委会调解员、行业性专业调委会调解员持全市统一的《人民调解员证》上岗,社区调解员持区自发的《人民调解员证》上岗。各街道和行业性调解组织迎接各级领导视察、接受媒体采访或参与各类公益宣传活动时,调解员均配戴挂调解员胸牌,展示了规范专业的工作形象。

二、拓展网络,延伸人民调解工作触角。

一是推进街道调委会驻派出所工作室建设。落实上级推进“警调对接”的工作要求,推广白鹤街道警民联调中心试点建设的成功经验,以各派出所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由各街道增聘1名以上专职调解员,司法局组织协调律师事务所与街道结对服务,组建各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派出所工作室,对轻微刑事案件和民事纠纷进行调解。目前全区7个街道已分别在8个派出所(含新城派出所)建立了派驻工作室,全区统一标识标牌、统一工作制度、统一上墙内容。共配置专职调解员15名,驻所律师70余人。在工作运行中,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形式引入律师驻所参与矛盾化解,并与法律援助有效对接保障弱势群体依法维权,形成了的“治安管控、人民调解、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四位一体的社会矛盾联合调处化解模式,实现了“情、理、法”三种调解方法的有效结合。5月15日上午,市委书记刘琦在福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新城派出所工作室视察工作时,对警调对接的“江东模式”给予了充分肯定。【街道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二是强化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为全面加强和有效提升全区婚姻家庭纠纷的化解工作,区司法局联合区法院、区妇联共同组建了“江东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该指导委员会由三部门相关业务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组成,职能是指导、培训、督查全区基层调解组织的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研判、会商疑难复杂婚姻家庭纠纷的有效化解方案、并提供专家力量支持,指导委员会已出台了《江东区关于加强婚姻家庭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结合全区“5.15”“纪念国际家庭日活动开展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

三、挖掘民间力量壮大人民调解队伍,畅通民间调解力量融入社会矛盾调解体系的渠道,在区老娘舅服务团的基础上,整合101名群众基础深厚、调解经验丰富的调解工作者成立了“江东区老娘舅协会”。协会通过开展调解业务培训、研讨疑难案件、组织经验交流会、庭审观摩会等多种活动,搭建全区调解员交流帮带、凝心聚力的新平台。协会成立至今,已协调安排潘明杰在市局和其它县市区司法局讲课6次,江东的调解能手和调解经验得到了全市调解队伍的肯定和赞誉,收到非常好的社会效果。今年6月,东柳街道在协会的支持帮助下成功调处了一起医疗纠纷,将群体性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多管齐下,提升人民调解队伍素质。

一是常规培训强基础。通过组织调解员参加省、市、区各类业务培训,组织金牌调解员参加华政学习班等多种形式,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素质。4月份有针对性地举办了各街道驻派出所工作室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活动,为各工作室的规范运转奠定了基础。7月份联合区法律援助中心举办了一期全区人民调解业务培训班,街道和行业性调委会骨干调解员、各社区和企业调委会主任、区老娘舅协会等近100人参加了学习,培训内容将更紧贴基层工作需求,并将网络调解新理纳入培训内容,还向基层调解员发放了各类赔偿计算标准。同时,组织区调解专家库成员协助街道开展基层人民调解员分级培训工作,加强对新任人民调解的培训和考核工作,确保全区调解工作程序依法有序、台帐规范达标。

二是专家指导育骨干。在全区组织开展基层调解员到老潘联调工作室学习活动,使潘明杰人民调解的“335”工作理念,和社会矛盾化解“三步八法”得以在全区深入推广,并通过潘明杰的“传、帮、带”,为各街道培养调解能手。学员由通过街道推荐产生,每两人一组,每周到老潘联调室学习两天,学时两个月。学员将通过老潘的言传身教,学习人民调解工作的理念和流程、与当事人沟通的方法和技巧、寻求案件突破口的关键和策略等,提高人民调解业务素质和社会矛盾化解能力。学习班于10月份正式启动,目前每周有4名调解员学习,学员学时已安排到明年6月份。

四、夯实基础,确保基层维稳工作实效。

一是扎实开展业务指导和督查活动。为推进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派出所工作室建设,多次到各街道调委会和派出所协商、指导工作。组织各街道调委会负责人到白鹤街道警民联调中心学习取经、确保各工作室运作规范有序。结合全区平安市场建设检查、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核查等多种活动,广泛深入社区、市场调委会开展人民调解业务指导和督查活动。以司法所星级创建为契机,强化对福明、东柳两街道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通过梳理和完善工作台帐,细化和优化工作制度,总结和宣传工作成效,提高人民调解业务水平。11月底组织开展全区

人民调解质量自查活动,检查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组织、队伍、制度、业务等方面的规范化建设情况,确保规范化建设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扎实开展人民调解争先创优工作。建立了全区“首席调解员”评定机制,由各司法所根据人民调解队伍工作实绩,聘任本街道本年度“首席调解员”,由区司法局统一宣传、奖励,通过每年度的评定和表彰,提高优秀人民调解员的社会成就感和工作荣誉感,激发基层人民调解员争先竞位的热情。同时,通过组织开展全区优秀调解案卷和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提高基层调解员规范制作调解文书的能力和积极性;通过开展《人民调解优秀案例汇编》征稿活动,提高人民调解队伍总结、宣传工作成效能力;通过扎实开展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加大对司法确认案件的奖励力度,提高基层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指导司法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预防和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的职能优势,带领社区企业调解组织开展好日常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同时,组织开展“春节、两会”、“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全区性的专项排查化解活动,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为重点时期重点工作扫清障碍隐患。今年1-10月份,在全区各级调解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共排查调解矛盾纠纷6561件,调解成功6438件,调解成功率为98.1%,涉案金额19211.22万元,其中复杂疑难纠纷75起,涉及人数15349人,没有因调处不及时或调处不当而转化为刑事案件或其它重大事件的情况发生。

2014年上半年行政调解工作总结2
街道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第四篇

2014年上半年行政调解工作小结

为积极运用行政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解决争议,全面提高行政调解工作水平,促进和保障水利事业改革发展,雁江区水务局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切实抓好行政调解工作,局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水务局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对涉水相关行政调解工作由分管局长负责,股室负责人具体落实并实行责任倒查。做到有人管事,有人办事,有人具体负责矛盾纠纷的调解。

二、认真开查涉水纠纷排查工作。按照更加注重源头治理的要求,建立源头排查和调解机制。尤其对涉及矛盾问题相对复杂的区域和时间段作为重点,将可能发生的矛盾控制或杜绝。今年以来雁江区没有发生一起因水而起的群众事件。

三、抓好行政调解工作业务培训。我局结合依法行政工作开展行政调解员的法律知识、业务培训工作,使我局调解员队伍成长为精通法律,善于沟通,做群众工作有策略工作能力过硬的水利行政调解队伍。。

某县公安局调解工作总结
街道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第五篇

某县公安局

调解工作办法

2014年以来,某县公安局完善调解机构设置,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先、民生为重、方便群众的理念,立足本职,着眼大局,结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本着依法治国的理念,扎实开展公安行政调解工作,有效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确保了全县社会治安大局平稳。

一、调解组织建设情况

某县公安局在行政调解工作中,立足实际,加大投入,结合执法场所规范化建设,将调解室列入了必建场所,尽力营造出温馨、舒适的调解氛围。全局公安机关共设立调解室34个,其中交通部门设有10个,派出所设有24个,联系乡镇、村、社建立调解组织机构304个,落实交通事故调解民警17人,落实派出所治安调解专兼职民警72人。县局各执法部门通过创新调解方式方法,有力地保障了全县社会稳定。县局在上级领导精神指导下,在全局各基层调解组织的自身努力下,有效的化解了矛盾纠纷。

二、调解工作开展方法

(一)立足基本现状,深刻的认识到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重要性

法制北川建设,离不开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北川公安局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始终是维护社会

和谐稳定最重要的任务,要实现定分止争,就必须利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分析北川当前矛盾纠纷的现状和特点,坚持行政调解促进“大和谐”、推动“大发展”的工作思路,努力参与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的行政调解格局。

一是党委领导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行政调解工作。针对北川重建完成以后矛盾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县局党委领导高瞻远瞩,充分发挥公安行政资源多、调解范围广,调解经验丰富的优势,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深化大调解工作,研究制定出新举措,为推动全县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指明了方向。

二是成立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督导大调解工作落实到实处。县局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刘世成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法制室、指挥中心、治安大队、巡特警大队、交警大队、刑侦大队等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某县公安局公安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法制室,由分管法制工作的副政委刘武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县局并指导各科室所队行政争议和行政调解案件申请的接受、受理、指定调查和确定调解的具体责任单位等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行政调解工作重大问题,切实做好公安行政调解工作的政策调研、组织推动、综合协调、指导督促、考核奖惩,确保公安行政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各调解单位根据本辖区

的实际情况,建立了单独调解室、依托挂牌调解室、调解联系点,由各单位的教导员(或主管法制的副所长)负责调解工作,并落实2名有一定公安业务水平和调解经验的民警为公安专职调解员。

三是研究制定调解工作推进方案,进一步解决新型矛盾纠纷。如何解决以某县城、乡镇安置点为单位的新型矛盾是摆在县局党委领导面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局党委充分认识到小矛盾引发大事件现象,如何才能保大稳定,促大和谐,推大发展,一直是重点思考的课题,为此,县局多次召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制定了《某县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安行政行政调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某县公安局行政调解工作五进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指导各基层调解单位切实解决好新型矛盾纠纷。

(二)围绕“两条”主线,完善矛盾纠纷行政调解工作机制

一条主线,抓示范单位建设,典型引路,推动全县公安机关行政调解工作齐头并进。针对新时期新情况,县局确定以永昌、安昌、工业园等城区派出所为示范点,开展典型引路,推广经验,引导各基层调解单位迎头赶超,提高矛盾纠纷的化解率。针对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纠纷的规律、特点、类型,县公安局结合实际,在探索 “驻村法制副书记”、“工地警务室四级调处平台”等调处机制的基础上,积极推行“有偿调解”新机制,率先在矛盾纠纷形势较为复杂的新县城永

昌派出所进行试点,并取得了成功,对于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另一条主线,狠抓业务学习,积累调解技巧,有效提高调解的成功率。针对民警经验不足的现状,县局将“提升执法素质”作为一项重要目标予以推进,从规范民警执法用语到规范民警执法行为,民警的每一句话,每一个行为都要求做到合法、合理、合情。县局行政调解领导办公室将办理公安行政调解案件的基本技能和知识作为全员培训和业务练兵的必备内容,在行政调解活动中,通过每周学、每月考、每季评等措施提高民警的调解能力,促使每名民警对调解案件范围、调解程序和调解要求牢记于脑,熟记于心。【街道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三)确立“四项措施”,加强矛盾纠纷行政调解执行力度

一、加强调解案件基础台帐建设。公安机关办理的调解案件,建立完整的调解卷宗。县局要求各调解单位,在办理调解案件时,一律使用县局要求的统一调解法律文书,并按规定要求制作,治安调解协议书中主要事实要填写清楚。现场调解的要将多起调解协议书集中装订成册。对于每位民警处理的现场调解和适用一般程序进行调解的治安案件,各办案单位都要及时记入《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和各类执法基础台帐,要坚决纠正受案不实、统计不实。

二、加强行政调解联谊会议。县局各调解单位加强同当地同级党委、政府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司法、人民调解机

构的联系,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行政调解联谊会议机制,对牵涉面广、社会影响深、新闻媒体关注高以及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的事件,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部门协同作战,最大范围的争取调解的效能。同时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作好汇报工作,努力完成当地党委、政府指导的份内工作,因地制宜的解决和落实调解人员的工作补助,确保行政调解高效有序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奖惩考评。县局对在行政调解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组织领导不力、调解工作不落实,导致矛盾纠纷突出、升级的,将通报批评和限期整改;对因矛盾纠纷化解不力导致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事)件的,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民警的责任。对民警调解案件数量、调解成功率、群众满意度等主要指标进行考核,对优秀的民警推荐县局表彰奖励。在此基础上,有效发掘了一批懂政策、晓法律、会业务的执法办案能手和调解能手,为县局建立群众工作人才库提供了后勤资源保障。

四、加强行政调解案件的回访。县局各调解单位对每起矛盾纠纷案件调解成功后,在一周内要对调解双方当事人进行回访,通过主动了解调解协议是否履行、对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措施,主动改进调解模式,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协议,确保案结事了。

(四)搭建平台、重视协作,构建社会大和谐

2016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街道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第六篇

范文一: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20XX年,我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全街道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以基层基础为重点,广泛开展了各类矛盾纠纷排查,不断完善矛盾纠纷预警、排查、化解三项机制及建设,全力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营造了安定欢乐祥和的社会氛围。

一、加强了矛盾纠纷预警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了社会稳控能力

——强化了预警、排查、化解三新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了社会稳定工作体系。20XX年,我街道充分发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切实加强了情报信息工作,依托街道的基层综治、调解组织,广泛发动群防群治队伍,及时收集涉及社会稳定、治安防范方面的情报信息。

——加强了信息汇总和研判工作。今年以来,我街道重点抓好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敏感问题的提前预警,确保影响稳定的因素无一遗漏,为党政决策提供了及时信息和有效依据。

二、加强排调室建设,进一步提高化解矛盾能力

——今年以来,我街道大力加强了排调室和基层信息员队伍的建设,做到了有牌子、有场所、有登记、有案卷、有人员,应配尽配,全面覆盖。我们建立社会力量多方参与的矛盾调解保障机制,积极落实专项经费,努力提高基层矛盾调解工作活力和效果。今年内,各类矛盾纠纷101起,其中重特大案件7起,排查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7%。

——今年我们重点做好了“三项矛盾纠纷排查”:一是加强了针对天然气管道、石油管道南环线等土地借用、景观大道土地征用等过程中可能形成的重大群体问题进行重点排查,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加强了对安全重大隐患的排查,尤其是对重点人重点场所进行监控,化解相关矛盾,有效防止一切公共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加强了对困难群体稳定问题排查。重点排查了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待业大学生、军队退伍人员等困难群体中的矛盾纠纷问题,做到掌握苗头、控制及时、处置得当。

三、加强了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日常排查工作

——今年以来,我街道严格执行日常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坚持经常性和集中性排查调处工作相结合,做到了每周一排查一报告。在特定时期和重大节假日,组织集中排查调处工作,认真排查、化解民间矛盾纠纷。认真开好每周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会,不断拓宽调解工作领域。

——健全了情报信息反馈机制,密切掌握影响稳定的纠纷动态和苗头,做到了一月一研究、半月一报告。集中排查活动专题情况报告,重大矛盾纠纷随时报告,敏感时期做到一日一报,实行“零报告”制度,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报表列入了综治责任制考核范围。

【街道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考核奖惩机制,严格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各项制度的落实,对日常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全面掌握,并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考核范畴。

——落实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队伍学习培训机制,把培训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制定和落实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开展了培训工作,重点培养骨干力量,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的调解能力和业务素质、工作水平、调解能力,保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加强宣传教育建设,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今年以来,我街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以正面宣传为主,全面、准确、客观地宣传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开展情况,将矛盾纠纷排查与六五普法宣传等紧密结合起来,提高村民的守法意识。

范文二: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村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乡司法所的正确指导下,我村十分重视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地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机构网络,完善各项制度,坚持以构建“和谐里春”为目标,充分发挥调委会在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实现了“四无”村居目标,确保了社会安定稳定,为辖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有序的法治环境。我村一年来调处排查的情况如下:

一是稳定机构,完善网络。20XX年以来,我们利用“六五”普法开局之年,及时调整充实了村调委会,补充了10多名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的中青年进入调解小组,进一步完善了村调委会、调解小组、十户调解员三级调解网络。目前,全村共有调解小组长9名,调解信息员36名,通过强化调解组织网络,提高了人民调解员“两个能力”(民间纠纷调处能力和调解协议制作能力),实现了“四快”(掌握信息快、到达现场快、处置措施快、反映汇报快)。

二是细化措施,调处及时。一年来,我们一直把坚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作为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的首要环节来抓。坚持定期排查、集中排查、随时排查制度相结合,至少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了解掌握全村矛盾纠纷动态,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群体性问题,一年来,共排查调处因邻里、宅基地、排水、婚姻家庭等问题发生的各类民间矛盾纠纷5件,调处交通事故纠纷2件,成功调处7件,实现了调处率100%,成功率100%以上。做到预防在先,苗头性问题早消化;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基本上做到了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如2016年8月份,1组郭文镇与3组郭文东因宅基地间隔大小的问题产生纠纷,双方互不相让,激烈争吵,各自纠集了十多人,持刀带棍准备火拼,一场恶性群体性械斗即将发生,情况十分紧急。由于我们事前掌握了事件的动态,调委会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制止了事态扩大,把当事人双方请到村委会进行调处,说服,通过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平息了纠纷,促使双方达成了移位协议,避免了一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三是健全制度,责任到位。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我们坚持推行定期排查调处制度、协调会议制度、责任片区包案制度。对群众影响面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实行两委干部包干,专人负责,限期办结,使矛盾纠纷得到有效解决。同时,我们坚持紧紧依靠乡司法所的支持指导,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院、法庭加强联系,齐抓共管,进一步提高了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2016年,我们认真做好与司法及派出所的衔接,及时沟通,裁决了本7组郭昆荣与郭献谋、1组郭文辉与郭东彬两起建房共有路交通道路通行的纠纷案件,维护了村调委会的调处协议的有效性。

四是全力化解调处矛盾纠纷上下功夫。按照抓源头、抓苗头的思路,关口前移,重心小移,努力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特别在重大节庆日、重要活动和敏感时期,把重点人员、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的热点问题、可能导致群体性事件的突出矛盾纳入视线范围,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对“急”、“大”、“难”矛盾纠纷,落实问题联调和领导包案,按照每一个问题落实“一套解决方案,一名领导包案和一个工作班子”的要求,逐件落实责任,采取行政、经济、司法、教育等多种手段,力争使案件逐步得到解决。

五是加强培训,注重质量。按照司法部、国务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和省、市、县、乡的要求,几年来,我们切实加强了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夯实村一级调解工作基础。我们积极参加县司法局举办的每年一次全县基层调解主任培训及乡司法、综治、信访、党建等部门的理论业务培训,村级坚持利用每月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以会代训。通过培训,人民调解员的整体素质得到了明显加强,调解能力和调解质量有了显著提高。

六是加大投入,创造条件。一年来,我们利用新农村建设的有利时机,加大了全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几年来,我们采取“三个一点”办法,改善了村委会办公设施,落实了“七上墙”,达到了“五有四落实”,确保村调委会具备基本的工作条件,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一年来,虽然我村的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但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村级经费缺乏,调委会建设还比较滞后,调解组织还较薄弱,要求上级加强对基层调委会扶持建设。二是目前村级民间纠纷矛盾日趋复杂化、多样化、易激化,稍有处理不当,就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所以,调解主任的工作一定程度上存在危险性。应加强对村民矛盾排查纠纷的宣传化解工作。

范文三:上半年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开展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去文化广电局在区综治委的正确指导下,以创建平安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紧紧围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这个大局,全面落实社会综合治理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注重“两个关键”,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领导体制

局党组十分注重在强化领导责任、目标管理责任“两个关键”方面下功夫,切实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了强有力的领导体制。

一是认真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责任制。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担任组长,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的社会矛盾纠纷查处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

二是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社会矛盾纠纷查处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积极配合信访、综治领导小组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并把信访工作和维护稳定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评内容,明确任务,严格考评,形成激励机制。

二、坚持“三项制度”,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管理制度

一是坚持领导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局党组带头阅批群众来信、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带案下访。

二是坚持重大信访问题包案制度。对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疑难案件等重大信访问题实行“五个一”包案制度:对排查出来的每一起矛盾纠纷重大案件,必须有一份调处化解方案,包括调处化解重大信访案件的目的、内容、依据、方法、措施等;有一个工作小组,即抽调人员就某个重大信访案件专门成立调处化解工作小组;有一名领导负责抓好重大信访案件的调处化解工作;有一定处理期限,即根据该重大信访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等合理限定办结的时间;有一次包干解决要求,即规定工作小组、负责领导对重大信访案件调处化解工作包干到底,直到结案为止。

三是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制度。根据建设文明法治社会的目标要求,坚持在文广系统广泛深入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实施18法律广场,营造文广系统依法行政、群众依法维权的良好氛围。

三、抓住“四个环节”,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运行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排查网络机制。把矛盾纠纷信息排查工作分为系统排查、下属单位排查两个层次来进行:局维稳小组负责组织排查本系统内的重大矛盾纠纷信息;各下属单位负责组织排查本单位内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苗头隐患信息。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信息,逐一按诱发原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经过、预测评估走向等要素进行登记,建立台帐,做到了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暗面、不留死角、不留盲点。

二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管理,逐一分类甄别、调查核实,依法按政策处理。对化解条件成熟的矛盾纠纷实行边排查边调解,形成排查化解情况书面材料上报局维稳办公室;对矛盾纠纷突出的地方,则选派公信力强、素质高、业务精的干部组成工作组进行指导帮助。从而确保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苗头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

三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综合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稳定、信访和综治的综合协调作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复杂的矛盾纠纷组织有关部门会商共同解决;对重大的矛盾纠纷实行包案制度,限期解决。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治安的稳定。

四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督查督办机制。建立局党委包案,信访和综治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督查督办机制。通过明查暗访、书面、电话督办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督查督办活动,努力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各种疑难问题。通过督查督办,使全系统做到了“三个前”、“四到位”,即组织建设走在排查前、排查工作走在化解前、化解工作走在激化前;排查到位、化解到位、防控到位、督查到位,从而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内部,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四、下一步打算

为更好地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文化广电局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形成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范文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20XX年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创建平安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紧紧围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这个大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主动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依法调解、以情调解、公平解决纠纷。

1、在调解工作中,司法调解员擅于运用亲情、友情等讲道理、讲法律,使情、法、理有机地结合,达到化解纠纷的目的,并耐心、细致、公正的进行调处,化解了多起矛盾纠纷、积怨。2016年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117起,调处117起,调处率100%,调处成功113件,成功率98﹪。及时有效的把各种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

2、挂牌督办调处按期办结率。2016年全乡没有挂牌督办案件。

3、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机制衔接运作情况。

(一)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对接联动。在处理行政纠纷和相关民事纠纷时,首选调解、协调工作模式,并视具体情况,将纠纷交由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调解组织联合调解。人民调解组织在调解过程中,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或调解不成的情形,需要有关行政机关配合、协助的,主动与有关行政机关取得联系,让其配合、协助解决问题。人民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发现纠纷有可能激化和造成严重后果、影响社会稳定的,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进行缓解或疏导;对有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纠纷,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二)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联动。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调解规则,请当事人陈述纠纷事实,向当事人宣讲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在当事人认可事实、分清责任、互谅互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支持人民调解组织参与诉前、诉中调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是否合法有效。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内容部分或者全部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签订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就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联动。行政机关对调解不成功或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和裁决结果不服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司法救济权利和渠道,并主动配合人民法院帮助其解决问题。人民法院对可进行行政调解的案件,在立案前,应主动告知当事人,先进行行政调解。行政机关行使职权过程中引起的信访案件或因不服司法部门调解结果而引发的涉法涉诉上访案件以及群体性案件,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及时主动采取联调行动,法律援助人员、律师、公证人员应积极参与,共同做好息诉罢访工作。

4、矛盾纠纷日排查、周调度机制落实情况

每周五下午各包村干部汇报本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信访问题化解情况,要求每天排查,发现苗头及时报告,立即安排人员立即介入调处,及早化解,防止激化,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村级,守住第一道防线。对于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边调处边稳控,并及时向乡综治工作中心报告,争取联合解决。综治工作中心通报各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访问题化解和信访接待群众情况,对分流、转办、交办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明确人员、时限和解决要求,加强督办,确保真正解决到位。每周排查、分流、交办、转办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要求本周内解决。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以推进综治信访稳定工作,促进全乡全年平安稳定和谐。

二、今年以来,乡、村干部深入群众家中,访民情,解民忧,化纠纷。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努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1、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健全乡、村人民调解组织,统一为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制作工作制度牌、标识、标牌、印章等,不断调整、充实人民调解员,落实规范化建设要求。

2、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吸收老教师、老党员、老干部等到调解委员会中,配强人民调解力量。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邀请调解专家讲解人民调解法律法规和矛盾纠纷调处的技巧方法,发放《人民调解工作手册》和《人民调解典型案例汇编》,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

3、“四抓”做实矛盾化解工作。抓超前预防。要求各村、各单位从抓早、抓小、抓苗头着手,及时掌握信息,消除隐患,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抓集中排查。各级调处组织定期组织力量集中排查,将辖区纠纷的种类、特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以及涉及到稳定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反馈到司法所。抓包案处理。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实行“三包”,即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抓督查。乡综治办、司法所组织人员督查指导工作开展情况,部署任务。

范文五: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XX乡位于XX县城南部,政府所在地距县城32公里,共辖7个村委会111个村民小组,国土面积140、95平方公里。东与贵州省威宁县玉龙乡毗邻,南与会泽县迤车镇隔牛栏江相望,西与本县火德红乡接壤,北与XX坝子的文屏镇、桃源乡相连,属两省三县交汇处。213国道和昭待高速路从境内穿过。最高海拔2703米,最低点海拔1180米,地势北高南低,中部山脉突起。全乡居住着汉、回、彝、苗、布依等五个民族27870人。

20XX年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平安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紧紧围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这个大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如下:

一、矛盾调处成功率高。

XX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主动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依法调解、以情调解、公平解决纠纷。在调解工作中,司法调解员擅于运用亲情、友情等讲道理、讲法律,使情、法、理有机地结合,达到化解纠纷的目的,并耐心、细致、公正的进行调处,化解了多起矛盾纠纷、积怨,调处成功率达95%。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20XX年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144起:其中伤害、损害赔偿25起,土地纠纷共31起,山林纠纷25起,婚姻关系8起,邻里纠纷31起。其他纠纷24件。调处成功140件,成功率98﹪。指导各村调解委调解70件,其中:洗羊塘村6件、箐脚村8件、坡脚村3件大水井村10件、仙人洞村15件、水塘村15件、XX村13件。及时有效的把各种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

三、维稳组的建立。

由于排查调处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为更好地做好排查调处工作,根据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了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突出问题重点整治领导组司法所作为牵头单位,每月到各个村进行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各村委会干部、群众在遇相关情况下可随时向维稳组调解组反映、汇报。为构建平安和谐的XX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例会制度的确立。

即每半年组织召开综治调解专干培训、交流会议,由司法所主持,各村调解委人员参加培训,对本月的纠纷排查调处情况进行汇报、交流。并通过会议交流形式对调解人员进行政治思想、业务知识和调解能力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更好的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总之,XX乡深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提高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确定社会政治稳定,在下一步的排查调处工作中将继续努力。

范文六: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根据《福建省交通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的通知》精神,学院从创建“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到做好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的重要性,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校园的安定稳定。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学校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到处,责任到人,定期排查,限期解决。学校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是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可能影响学校稳定的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亲自协调,督促解决;对可能引发群众性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千方百计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因排查工作不细致,调处工作不到位导致矛盾激化,发生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

【街道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二、信息畅通、加强矛盾预测、预防工作

为了把各种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学院广开信息来源,拓宽信息渠道,及时发现“萌芽”。通过谈心、交流及情报信息报送制度和节假日各部门领导值班制度等形式广泛获取有关内幕性和预警性信息,切实做到上下联络畅通,信息传递及时准确。

此外,学院还十分注意掌握广大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通过定期召开有关的座谈会、分析会,了解各种动向,研究应对措施;通过领导深入基层和校领导每月一次的师生接待制度,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要求,认真解决问题。对于反映出来的各类矛盾和纠纷落实化解责任,做好疏导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学院去年调解较大的内部纠纷2起,有效地防止了矛盾激化,维护了学院稳定。

三、齐抓共管,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

学院各职能部门在对本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能够从学院的安定稳定大局出发,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和协调,齐抓共管,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充分发挥党办、工会、学工、保卫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和基层单位处理本单位矛盾纠纷的优势,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努力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本单位。以党委办公室为主,负责调解党员干部之间的矛盾;工会负责调解校内教职工之间的矛盾;保卫处、学生处负责调解学生之间、学生与校外人员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

四、抓好经常性与重要时期的排查调处

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加强预测、预防、化解工作。坚持集中排查调处和经常性排查调处相结合,突出抓好重大节庆和敏感时期前的集中排查调处。对涉及面广、问题复杂、影响重大的矛盾纠纷,学校党政领导亲自协调,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在公安部门指导下,学校以专职保卫人员为骨干,派驻到学生公寓的辅导员为基础,依托公寓学生党、团组织和寝室学生自我管理的组织体系,建立起学生公寓稳定工作网络。学生辅导员及时了解学生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和化解日常生活和活动中的一些矛盾纠纷,协助处置违法、违纪行为。突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点,坚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重点化解师生员工因教学、工作、学习、婚姻、家庭、邻里、交往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以及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关于预防和处置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方案》的要求,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努力化解消极因素,积极防范突发事件,更加深入地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影响学校稳定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有效遏制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杜绝影响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对群体性事件苗头,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控制得住、处置得好,把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把负面影响缩到最小范围。

自去冬今春以来,学院各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有力地维护了学院的安定稳定,为学院师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016人防办行政调解方案报告
街道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第七篇

一、组织机构

(一)主任任组长,全面负责人防行政调解工作。

(二)副主任任副组长,分管人防行政调解工作。

(三)综合科负责牵头、联络、协调和督办,工程管理指挥通信科具体落实调解事宜。

二、工作流程

(一)受理。综合科受理来信来电或接待来人来访,准确了解和掌握相关情况。

(二)调解。在办领导的统一领导下,研究部署调解办法,职能科室按照领导的指示和各自的职责,及时开展行政调解工作。

(三)归档。制作行政调解案卷并归档。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学习人防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熟悉和掌握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政策法规,努力提高行政调解能力。

(二)及时做好总结归档工作,对每一次行政调解工作及其档案都要进行认真的分析点评,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提升行政调解水平。

(三)坚持依法行政,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

(四)加强工作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苗头性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和扩大化。

(五)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全面增强行政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015行政调解工作意见
街道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第八篇

行政调解工作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中、省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部署,发挥行政调解促和谐、保稳定的积极作用,现就2015年全市行政调解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从源头上减少争议纠纷发生

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争议纠纷发生的重要方法和措施。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XX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川府发〔2015〕14号)的要求。一是要依法行使行政职权。行使行政权力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整处理政府与企业、市场、社会的关系,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享受法律保护。二是要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保证行政决策行为规范。建立健全决策过错问责机制,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听取群众意见,凡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三是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法、规范、公正、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通过改进执法方式,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杜绝执法不当导致新的纠纷。四是要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知情权,减少因政府信息不畅造成的行政争议发生。政府信息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推进办事公开,全面公开社保、医保、低保、就业再就业、计划生育、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农补贴以及其他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五是要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要实现信息化,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职责权限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并及时更新。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时,将行政调解列为重要培训内容。

二、进一步运用法治思维、营造法治环境,把握好行政调解的范围和基础

进一步运用法治思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市、区市县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科学界定本部门行政调解范围,依法明确应当调解、可以调解和禁止调解的行政争议纠纷的具体范围并予以公开。对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调解事项,要严格依法调解。对于行政不合理案件,行政不作为案件,行政行为存在瑕疵的案件,法律、法规不完善或相互之间存在不一致的案件,历史遗留导致证据无法查明的案件,法律关系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探索纳入行政调解范围。对于因抽象行为、内部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争议,因行政许可、征收、确认或禁止性、标准性规定而产生的行政争议,因生效文书引起的行政争议,有关机关正在处理的行政争议等,可以暂不纳入行政调解范围。对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调解的民事纠纷,要积极主动调解;对法律、法规没有规定,但政策允许调解的与行政管理有直接或间接关联的民事纠纷,要结合有关法治原则,大胆探索调解的具体范围,把握不准的,要及时组织研究。行政调解要建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依法进行,不能突破法律底线,要处理好合法与合理、国家与个人、经济发展与依法行政之间的关系。

三、进一步推进行政调解规范化建设

(一)切实加强行政调解组织体系规范化建设。市、区市县、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区市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健全完善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单位负责人作为行政调解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狠抓基层基础工作,强化基层行政调解机构建设,加强人员配备,做到“有人办事、有机构办事、有条件办事”。抓好市、县、乡三级直接面向群众的一线调解窗口规范化建设,加强对争议纠纷的化解处理。

(二)切实加强行政调解制度规范化建设。各行政执法部门尤其是行政调解任务重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纠纷层级管理、矛盾全程防控、行政调解与其他调解对接、责任追究、信息案例报送、统计和档案管理等方面制度;完善行政调解工作规则;规范行政调解申请、受理、调查、听证、调解实施、达成协议、协议履行回访和未达成调解协议的争议纠纷善后处理等各环节行为;明确时限要求;规范行政调解文书,确保行政调解行为规范化。

(三)切实加强行政调解队伍规范化建设。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配备2名以上行政调解员,着力培育行业首席调解员、金牌调解员。市、区市县政府法制机构要完善行政调解员信息库,加大调解人员培训力度,切实开展评选行政调解专家、行政调解能手、星级调解员、类型化纠纷首席调解员活动。通过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使行政调解员达到“四懂”(懂政策、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懂调解技巧)、“四会”(会预防、会调查、会调解、会制作调解文书),切实提高调解水平和技能。

(四)切实加强行政调解室规范化建设。行政调解任务重的行政执法部门,按要求设立行政调解室,悬挂行政调解标志,上墙公示行政调解范围、原则和当事人权利义务、调解员职责和纪律,以及体现和谐、和解、和气理念的温馨用语等内容,营造良好氛围。

四、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

(一)完善争议纠纷处理衔接联动机制。市、区市县政府法制机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要求,切实规范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的对接以及检调对接机制,重点是规范运行程序和操作办法,实现有效、无缝对接,形成调解处理争议纠纷的合力。

(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各区市县政府和市级行政执法部门每季度要开展一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社会敏感期、特殊时期要开展专项排查。要采取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和不定期排查相结合等方式。对排查出来的争议、纠纷,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按照矛盾纠纷的不同类型、化解的难易程度、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后果的严重程度,认真制定方案,及时进行调解,防止矛盾激化。对具有普遍性的争议、纠纷,有针对性地改进行政管理方法和执法工作方式,有效预防和减少争议、纠纷发生。对社会影响较大或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重大复杂的争议、纠纷,及时按程序报告。

(三)完善矛盾纠纷层级管理机制。根据争议、纠纷涉及的法律关系、难易程度、区域人数、对社会可能造成的影响等,参照《XX市社会矛盾化解层级管理办法》,将争议、纠纷确定为三个风险等级,Ⅲ级由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组织调解,Ⅱ级由区市县政府或市级行政执法部门组织调解,Ⅰ级由市政府行政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

(四)完善绩效考评机制。市政府把行政调解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工作纳入区市县政府和市级部门绩效考核内容,签订目标责任书并进行考核。各区市县政府要把行政调解工作纳入县级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绩效考核内容。市级部门要把行政调解纳入内设机构、(

(五)完善工作保障机制。市、区县市要把行政调解工作经费、调解员工作补贴纳入财政预算,落实开展行政调解工作所需要的场所、设施设备,确保行政调解工作顺利开展。政府各部门要切实保障行政调解工作经费,保证调解员个人补贴落实到位。要健全完善激励机制,切实提高行政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建立健全专业调解工作机制。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掌握新时期社会矛盾纠纷的新特点、新趋势和行政调解工作的新情况、新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本部门工作领域内的矛盾纠纷专业调解机制和制度。国土、住建、农业、环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公安、工商、教育、城市管理等部门,要切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打造专业调解队伍,推动专业调解工作落到实处。

2015街道上半年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街道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第九篇

第1篇:街道2015年度上半年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2015年上半年街道综治各项工作衔接有序,重点突出,通过围绕加强矛盾排查归口化解、推进调解规范有效,深化推动综治“平安建设”和“五进”工作,普及法教育以及特殊群体帮教,亲情管理服务流动人口,培养基层群防群治能力,提高群众人防、物防和技防技巧等建立起了“条块化结合,点线构筑”的综治工作新格局,从而形成综治工作“横纵连排,管理有序”管理创新发展新模式,继而延伸推进了综治工作大发展。

一、加大社会综合治理实施力度目标责任考评

1、全面贯彻落实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

在区委、区政府、区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街道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把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本街经济、政治和社会全面发展总体规划,积极开展新一轮平安创建工作,每月召开一次综治工作例会,分析街道突出矛盾问题,调解化解情况,及时开展综治工作自我总结,讨论以后综治工作发展的新思路。每季度定期召开党政及综治委会议,研究综治及平安建设有关工作,每年定期召开综治平安建设大会,与基层综治责任单位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

2、加大了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力度考评

对排查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及时归档后,要划分归口调解单位,各社区明确责任,加大对矛盾的调解、化解,严格调解、责任落实情况。街道建立对辖区综治单位、社区矛盾化解的“一案一档”制度,使考评“有据可评,有据可奖,有据可惩”,提高矛盾调解、化解效率。同时在每月召开例会上,指出综治工作的不足和辖区综治单位综治考评情况,让他们明确紧迫感,树立责任心,表扬综治工作好做法,及时褒贬,肯定有效的综治工作方法,指导和助推综治工作目标进度和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在基层部署落实。

二、社会矛盾排查管控与矛盾调解、化解工作

1、广开形式排矛盾,形成机制常态化

今年上半年我区开展了创平安“两节”、创平安“三会”的重要活动,同时上半年节日和安保活动较多,如何加强节日期间和安保期间的矛盾排查和维稳情况,成为了今年综治工作和维稳工作的新难题。同时我街关口社区玉带河“征地拆迁”工作正在开展,辖区内两座医院的医疗纠纷涉稳问题也较多。总体来说,我街综治工作和维稳形势严峻,但全街不畏严困,建立起了一整套的摸排管控制度,如:定期开展涉稳矛盾、信访纠纷的大排查,对重点人员加强落实管控,每周做好维稳形势分析和研判,每月做好矛盾问题的调处和调解情况的调查,每季度进行社情民意状况调查分析,以便及时掌握辖区群众日益关心的重点问题、急需解决的涉稳问题,从而为矛盾调解、化解工作奠定基础。

2、“三方联动“齐调,巩固稳定社会态势

街道综治委成立了派出所、司法所、街道综治部门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对来信来访案件、交办案件、排查中掌握到的案件进行合理分流,明确矛盾纠纷调处责任主体,区分案件轻重缓急,提出转办和督办意见。并按照小矛盾纠纷当日接案当日调处完毕,一般矛盾纠纷3--5天调处结案,大的矛盾纠纷5--7天调处结案,最长不能超过一个月期限的原则调处。“三调联动”的推行,缓解了派出所矛盾问题繁而复杂,不能有效办理的压力,又为群众提供了快捷、方便的纠纷解决渠道。真正畅通了民意,解民问题之所需。同时把预防群体性事件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第一位的工作来抓,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把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作为重点调解、化解对象,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问题实行定责定人,加大了调处力度,杜绝了群众性事件的发生。2015年共排查出不稳定因素51起,落实领导报案19起,化解涉稳矛盾、信访纠纷33件,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211起,调处成功206起,调处效率极大提高,有力地促进了我街的社会稳定。

三、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规范化建设

今年上半年,我街继续按照市、区综治工作部署的总体要求,从实际出发,科学规划,分步实施。进一步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网络,形成了专群结合、布局合理、防范严密,点面线互动、防控管打为一体的全方位、全时空、多层次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街道组建的治安巡逻队的充分发挥其作用,协助公安机关做好了加大对治安形势严峻的地区,刑事案件高发的地区的巡逻,在一定程度上抵制了各类案件的案发率。各社区警务室加强和小区物管对本辖区的社会治安巡逻,包点巡逻,提高社会治安防控力度,加强辖区小区内安全检查,及时宣传教育住户做好房屋防盗和人身安全保护。

第2篇:街道上半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我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街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盛市、区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明确工作思路,咬住责任目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改革保稳定为动力,以责任目标为抓手,以创建平安街为载体,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保障了“经济强街当龙头,商贸大街创特色,文明兴街争一流”建设的顺利进行。今年,着力抓了稳定压倒一切,创建星级平安社区和平安村的活动,突出抓了建筑工地和重点单位和重点地段的专项整治,着力抓好烟草管理和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健全落实群防群治网络工作,并已收到明显实效,确保了街泰民安。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以人为本的方针,进一步增强维护稳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强化以人为本的方针,是综治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在工作中,我们始终注重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统揽全局,加化以人为本的方针,用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通过强化领导责任制,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和市场经济新秩序,推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为了充分认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真正做到摆上位置,落实人员,保障经费,取得成效。根据人事调整需要,我们及时调整充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及其成员,配齐配强办公室成员,由街党工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三名正科级干部为工作人员,落实专门机构,独立行使职能职责。

二、强化构建和谐社会为载体,切实维护全街社会、政治稳定。

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是全党全国工作大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我街作为区四大家的所在地,全区政治、文化、商贸、科技的中心,新洲经济发展的增长点,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也是社会治安的重点、难点地区。针对盗窃发案较多,流氓斗殴,寻衅滋事时有发生,极少数学校周边骚扰师生,洗钱擂肥案件偶有发生以及阻挠重点工程施工等问题,街综治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门会议,街党政办下发专门文件,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认真研究整治对策,组织多次行动专项实施。通过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召开各种形式和不同层面的会议,广泛宣传发动群众争创优良法制环境,深入企业,学校居民群众座谈了解治安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公安机关实行治安承诺,挂牌保护,加大打击处理力度,加强治安巡逻和社会面控制,构建防范网络,使重点整治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一年来,我们密切注视、监视“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动向,克服麻痹松劲和畏难厌战情绪,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的不断深入。特别是今年以来,我们更是加大防范和处置“法轮功”的工作力度。一是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发动全体社区居委会、村干部的力量,确保对重点人员进行24小时临控,严防死守。在城区、我们发挥享受低保人员的作用,现有270人享受低保的人员参加监控行动;在农村发挥党员的作用,现有120名党员参加监控行为。二是保持高压态势,露头就打。我街对参加集体练功、张贴反动标语的习练人员实行严厉打击,决不手软。我们对张贴反动标语的孙春艳、李小秋,覆盖标语的王水香、张秋莲、刘淑华、缪和平、喻菊平等,该劳教的劳教,该进法教班的进法教班,不心慈手软,不袒护。根据区委610办公室的处分建议,已取消“法轮功”人员张秋莲城镇居民低保待遇。三是加大清除力度,做到“法轮功”反动标语清除不过夜。我街把清除“法轮功”反动标语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来抓。各居委会、村指定专人负责,每天对所管辖区进行全面巡查,发现一条,清除一条,并把此项工作与工资、评先等结合起来进行考核,严格实行奖惩兑现,一票否决。确保反动宣传品清除覆盖率达100%。根据市区综治委的工作安排,我们在全街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进村、入户、面对面”工作,发放宣传资料4.2万份,做到街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使广大人民群众对反邪教知识,党的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入脑入心,自觉抵制邪教,铲除滋生邪教组织土壤。同时,举办了一期“法轮功”习练者学习培训班,进行“崇尚科学,崇尚文明、反对邪教”的宣传警示教育活动,将“法轮功”邪教组织活动扼杀在萌芽状态。截至目前,全街90名曾经沾染上恶习的习练人员,未发现赴盛市、区上访,帮教转化率达90%以上,确保了全年“法轮功”习练人员滋事为零,公开聚集练功为零,反动节目插播为零。

三、强化“严打”整治,确保破案打击的落实

政法公安机关在充分认识社会治安的复杂性、反复性的前提下,在为期两年的“严打”整治斗争告一段落后,仍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巩固和发展“严打”整治斗争的成果。一是突出重点,露头就打,及时分析研究刑事犯罪的新动向、新特点,牢牢把装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哪里治安问题严重,就重点整治哪里”的原则,适时采取集中行动,专项治理等多种形式,坚持露头就打,绝不让其坐大成势,形成气候。重点打击了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严重暴力犯罪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做到了命案必破,黑恶必除,逃犯必抓,车匪必打等工作,因地制宜开展破大案,挖团伙,追逃犯等专项活动,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加大了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力度。半年来,通过全体民警的共同努力,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21人,打掉团伙2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05余件,其中现案65多件,刑事拘留30人,其中逮捕15人,劳教5人,查处治安案件187件,行政裁决多人,邾城法庭审结案件312件,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10多万元,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促进了我街治安秩序的进一步好转,刑事发案控制在1.25‰以内,圆满完成了全年目标管理任务。派出所打击破案率在全区位次明显前移,真正做到了命案必破,大要案必破,黑恶必除的目标;二是把打击和重点整治有机地结合起来,经常分析检查车站、市尝公共复杂场所等重点地区的治安情况和治安问题,及时开展综合整治,对“窗口”地区、学校周边、企业周边、重点工程、建筑工地和网吧整治,落实各项管理措施。三是在全街范围内开展了防范打击盗窃耕牛、入室盗窃的专项斗争。一是开展巡逻打更,在村或自然湾组织由村组干部带队,治安志愿者和耕牛养殖户参与的夜间巡逻打更队伍,开展夜间巡逻打更,守好各自的耕牛。二是实行集中圈养,集中建设牛圈和加大技防设施的投入力度,切实筑牢防盗屏障,最大限度地遏制盗窃耕牛案件的发生。三是构建防控网络,着力构建以公安民警街面巡逻,以治安服务队员自行车治安巡逻等力量为主力的街面治安防控体系,认真落实有效管理机制,有效遏制我街入室盗窃及其它多发性案件的发生,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着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四、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化解不安定因素。

半年来,我们高度重视人民内部矛盾的排查调处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坚持完善党政领导挂帅,综治机构协调、各负其责,依托基层干部参与以及定期排查通报,部门归口调处,领导包案调处,加强督查督办的工作机制,千方百计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内部,消除在萌芽状态。对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我们早发现、早排查、早预防、早着力,对群众的合法要求和实际问题认真研究,给予解决,对已发生的群体事件,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临现场,面对面做好疏导工作,控制局面,防止矛盾升级。半年共调处民事纠纷248起,防止民转刑事5起,处理非正常死亡10例11人。调整基层民调治保组织51个,新成立民营经济治保组织10个,做到了凡有党组织的地方,就有民调组织,确保了有小事在基层解决,大事由街道组织力量到现场调处解决。半年来没有一例因调处不及时而出格上访,健全完善了民事纠纷调处排查工作机制,提高了对群体事件的防控能力,确保了邾城没有发生影响全区大局稳定的事件。

五、强化“标本兼治、以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大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治本之策。“标本兼治、以防为主”是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大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到村入户进社区,落实群防群治,实施社区警务战略,加强社区治保会建设,落实派出所对治保会“三权”管理和警治联勤,是工作的关键。在街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由综治办组织协调,以公安机关为骨干,以群防群治力量为依托,以社会面、居民区和内保单位的防范工作为基础,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专群结合上下联动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正在我街逐步形成。借全市883行动计划,按照区委45行动布置,在农村深入开展安全村,在社区居委会开展安全小区,在内保单位开展安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在学校开展安全文明校园活动,拓展了基层创安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提高了创安实效。半年我街安全创建面达100%,达标率85%以上,在普遍开花的基础上,按照“因地制宜,易于防范,便予管理,方便生活”的原则,不搞一刀切。把封闭管理与敞开管理结合起来,教师村、华帝花园、邾城花园、烟草小区、红旗小区等为封闭型管理,文化社区、蔡濠社区、凤凰台社区、章南社区和5个农村创安达标村为敞开型管理,以后逐步扩大创建星级安全小区覆盖面。红旗小区已得到市综治委四星级授牌。水务局小区、红金龙小区、计生小区等已得到区综治委三星级授牌,章南社区、常阳小区创建星级安全小区,实行封闭管理,成立物业管理公司,聘请4名安保队员,实行24小时全天候治安服务。达标小区通过开展创建活动,盗窃案件明显下降,居民群众安全感普遍增强。

六、强化“改软创优”为邾城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按照街党工委提出的“四个优先”的工作方针,深入推进改善发展经济软环境和创建优良法治环境的活动,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一是针对学校周边环境不优化问题。我们迅速成立领导小组,组成工作专班,制订实施方案、组织公安、工商、文化、城管等执法部门,定期不定期进行巡回整治。半年来,共查处学校周边发生的治安案件5起,破获刑事案件1起,治安刑拘1人,查处违规网吧8户,取缔无证经营1户,杜绝了学校周边200米内网吧和电子游戏机的经营活动。对市、区指出我街学校周边存在的11个问题,均已得到了解决。二是调处企业周边,重点工程周边各类纠纷30余起;三是在整治和打击规范烟草社区化管理方面,成效显著。成立机构,组成专班制订方案,我们组织工商、公安、烟草、城管等执法部门,依托村(居)委会群干力量,堵源头,办大案,端窝点,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规范整治。半年来,销售卷烟10000件,完成和超额完成了区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的可持续发展,规范了经营,杜绝了假冒伪劣产品的滋生和蔓延。四是按照区委统一部署,依法依规解决邾城地区客运秩序,在巩固取缔“麻木”的基础上,依法取缔“摩的”、“黑面的”中巴车等。我们积极宣传政策,召开业主座谈会,全力做好组织,说服宣传、疏导、劝解等项工作,全力维护了稳定。五是积极宣传新的《道路安全法》,做好公路上打场晒粮的禁止工作。我们固定一辆宣传车,沿主次干道巡回宣传法律法规,劝道村民自觉学法、知法、守法。规范了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体现了爱民、亲民、务真求实的工作作风。六是强化建筑市场管理,确保我街建筑市场井然有序。街成立了整治专班,由分管政法的领导同志任组长,街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制定了工作方案并与单位签订治安责任书。加强内部安全保卫,提高自身的防范能力。实行全面摸排,强化责任。工作专班深入实地了解情况,分析治安情况,确定优劣,有6家建筑工地不同程度存在治安问题。如重点建筑场地有邾城宾馆、区殡仪馆,问题较严重的实行集中整治,抓重点处理,实现建筑工地治安环境的好转。狠抓重点突破,严厉打击,半年来在建筑场地查处涉案线索7条,查破案件4起,治安拘留2人。目前为止,建筑施工秩序井然,得到了投资者的好评。通过以上专项整治,打击了犯罪,规范了市场经营行为,依法保护了企业、学校、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和人身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反响。

第3篇:2015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5年,我镇在市城市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有关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现将2015年上半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各项制度。

今年,我镇党委、政府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年初,镇党委、政府召开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题工作会议,成立了由党委书记焦亨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廖杰任副组长的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和管理制度。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责任。同时,要求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相应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一把手任组长。

加强工作督查。镇、村、组三级和企事业各单位分别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督查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实行平时检查和半年、年终考评相结合,充分调动所有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二、加强宣传动员,广泛发动群众。

(一)、及时传达市上会议精神。

3月26日,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后,我镇及时召开了全体镇、村干部和单位负责人会议,传达了市上会议精神,并结合我镇实际,安排布置了下阶段的工作。同时,各村(社区)、企事业各单位分别组织召开了群众大会,传达了市上、镇上有关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精神。

党委、政府还利用每周镇村干部例会及时传达省、市最新会议和文件精神,总结本周工作,提出新的工作要求,并安排布置下周工作。同时,要求各村(社区)、各单位利用各类会议广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

为了得到良好的宣传效果,党委、政府一方面装了一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宣传车,保持经常性的宣传;另一方面印发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宣传资料近15000份发到每家每户;第三是在主要干道书写大型墙体标语40条、安装大型落地式大标语5条;第四是在各村、各组书写墙体标语上百条;第五是利用“桃花节”等大型活动时间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相关知识宣传;第六是坚持节假日和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组织开展全镇性卫生大扫除,用实际行动教育广大群众。半年来,镇财政投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宣传的费用近三十五万元。

三、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环卫基础设施。

投入资金近12万元在全镇范围新建规范的垃圾收集房30个,投入资金近3万元改建垃圾中转房2个;配备三轮车33辆;配备大小垃圾清运车各两辆;投入资金近11.5万元在场镇安装果屑箱110个;投入资金近8万元完善公共场所配套设施;吸纳民间资金改建农贸市场,完善农贸市场功能;投入资金近5万元清淘维修阴沟2500米;投入资金近3万元清淘维修支斗渠、毛渠近8000米。

(二)、加强保洁队伍建设。

1、壮大保洁队伍,提高保洁员待遇,充分调动积极性。

场镇保洁员由去年的12名增加到18名,主要干道保洁员由去年的8名增加到20名,全镇212个村民小组各确定1名保洁人员,聘请专职上车人员6名,垃圾清运车专职驾驶员4名。不仅仅是增加保洁队伍数量,缩小他们的工作范围,而且提高保洁工作人员待遇,场镇保洁员工资由去年的每月500元提高到710元。

2、定期组织保洁工作人员开会,增强保洁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心。

为了进一步增强保洁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心,镇整治办每月至少组织场镇和主要干道保洁工作人员开一次会议,传达市、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指出大家工作中做出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各组相应组织召开各组保洁员会议。通过经常性的开会,保洁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明显增强。

3、明确保洁工作人员工作岗位,落实工作责任。

场镇街道、主要干道、各组保洁员实行定人定段、定岗定责管理。保洁人员负责清理自己分管街道、路面、沟渠、林盘院落的白色垃圾、烟头、纸屑、果皮等污物,每天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清扫,保证街道、干道、沟渠、林盘院落干净清洁,每天工作时间在8小时以上。保洁员还要负责按时将垃圾房的外墙清洗干净,保证无污物、无“牛皮癣”,按时对垃圾收集房、垃圾中转站、阴沟等地进行消毒、杀虫。清运人员及时将垃圾中转房的垃圾转到市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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