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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2016-11-28 11:40:3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共9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省市住建部门精心指导下,我县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了成效,很好地改善了部分农民的居住条件,现总结如下:一、基本情况通过与省厅倾情衔接、积极争取,省厅下达给我县农村危房改...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供大家学习参考。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第一篇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省市住建部门精心指导下,我县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了成效,很好地改善了部分农民的居住条件,现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通过与省厅倾情衔接、积极争取,省厅下达给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户,上级补助资金*万元,现己完成改造计划任务,资金全部发放到位。目前省预下达的第二批危房改造指标正在组织实施过程当中。

二、主要做法

一是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对农村困难群众来说,是解决住有所居、雪中送炭的大好事。为了把好事办好、办实,我们努力做到领导重视、部门协作、精心组织,顺利推进。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危改领导小组,组织县纪委、财政局、督查室全程参与,研究制定出年农村危改工作实施方案,对危改造工作提出了具体实施要求,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到位。

二是严格对象,严把程序。我们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对象公开、程序公开,严把对象的准入关,严把操作的程序关。危改对象按照“三最”原则,即家庭经济最困难、住房改造最急需、解决最基本的居住条件。各

乡镇通过调查、摸底,通过党委会讨论,最后确定对象,上报住建局建立逐村逐户农村危房改造分类统计数据。领导小组组织专班分组下乡,深入农户家中,现场复审、拍照存档,逐村逐户建立农村危房改造档案,再实施危房改造。

三是强化督查,规范操作。危改工程影响面广、政策性强,为确保该工程扎实推进、平稳运行,我们注重细节、狠抓执行。一是督查到“户”。按照马县长部署要求,由政府督查室牵头,纪委执法室、住建、财政、电视台组成督查组,通过实地抽查农户、电视台跟踪拍摄的形式,采取“四查四评”的方法,对全县*个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二是通报到乡。在日常督查工作中,对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的乡镇,进行及时通报表扬,并安排电视台、报社进行跟踪报道;对进展缓慢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三是资金直接到户。在资金分配上,制定资金管理制度,实行专户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实行财政拔款、银行支付,直接发放到户的模式,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三、工作计划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全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做好危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县委政府的要求,加大向上争资力度,加大实施工作力度,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民生工程重要项目来抓

紧抓好。

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加强调查研究,摸清底数,选准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使真正的贫困家庭受益。

三是整合资源,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的投入。积极整合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建设资金,不断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的投入。

浅谈如何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第二篇

浅谈如何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摘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充分体现了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理念,是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事关农村困难群众切身利益。本文通过对农村危房形成的原因、危房改造工作应把握的原则分析,提出了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措施建议,希望能引起人们对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建设的重视。

关键词: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原则;措施

Abstract: the dangerous house renovation project is a major project of people’s livelihood, fully embodies the ruling for the people, and to the concept of people-oriented, is promoting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urban and rural areas important strategic move, the difficulty is the vital interests. This article through to the dangerous house formation cause and dangerous house reconstruction work should seize the principle analysis, and put forward the accelerating rural reconstruction of the work of those measures, the hope can cause people to the countryside basic housing security construction attention.

Key words: the countryside, dangerous house modification; Basic principles; measures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户住房问题,既是现实的需要,也是改善农民群众居住条件、改变农村环境面貌、缩小城乡差距、推动新农村建设再上新水平的重要举措,是以民为本、执政为民的集中体现,是合民心、顺民意、符民愿的民生工程和德政工程,也是一项涉及面广、操作复杂、难度较大、要求较高的系统工程,需要在政府的主导下,站在新的高度,采取新的对策,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

一、农村危房形成的原因

从现象看,农村危房中,大部分是六、七十年代的土坯房,有的房子内用椽子顶着,有的房檐塌了,有的房顶透着阳光,有的房墙到处是裂缝。从本质看,由于这些危房户大都经济困难,无力筹集建房资金。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几个原因:

1.自身经济条件差。农村危房户家庭底子薄,没有资金力量翻建或维修房屋,来钱的路子又少,仅靠种植业收入维持正常生活,无再多积累。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房协议书
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第三篇

XX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房协议书 

甲方:

乙方:

丙方:

【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为帮助贫困农户解决住房难问题,确保危房改造进度和质量,确保危房改造标准和资金到位,根据《滕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经个人申请、村集体评议、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张榜公示无疑义后,报市小城镇和农村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确定丙方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甲、乙、丙三方经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甲方为本乡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的组织单位,负责本乡镇危房改造规划、方案指定和对丙方改造房屋的审核工作,负责危房改造工程资金的落实,督导乙方帮助丙方实施危房改造工作。

2、乙方在甲方的组织领导下,积极开展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的组织实施,按照村庄规划和社区建设要求,协助补助对象调整好宅基地,把好建筑质量关,协调好施工环境,协助甲方抓好施工进度,出示付款证明。

3、丙方在甲、乙双方的标准下,积极筹措建房资金和可用建材,务于年月日前开工,年月日前完成危房改造任务,并保证验收合格。丙方如不按期施工,人为拖延施

工进程,或以危房改造为由骗取危房改造资金,甲、乙双方有权取消其补助资格,收回危房改造资金。

4、丙方危房改造项目为结构(平、楼)房间平方米(必须是居住房),共需资金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元,省级补助资金元,市、乡(镇、街)各级补助资金元,丙方自筹资金元。

5、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分期拨付,房屋主体工程完成后,按元∕户拨付至丙方,剩余补助资金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清。

6、丙方申请的危房改造工程项目的内容要与落实的改造工程项目相符,不得随意变更。改造后房屋统一设置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标志牌,镶嵌在危房的显要位置。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报市小城镇和农村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乡镇街(镇)(盖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村委(盖章)

法定代表人:

丙方:(户主) (签字并按手印)

年 月 日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第四篇

索 引 号: 000013338/2015-00034

发文单位: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文件名称:

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建村[2015]40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5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题信息: 村镇建设 生成日期: 2015年03月11日 有 效 期: 主 题 词: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5

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直辖市建委(农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统筹搞好农房抗震改造的要求,切实做好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央支持范围

2015年中央支持全国农村地区贫困农户改造危房,在地震设防地区结合危房改造实施农房抗震改造,在“三北”地区(东北、西北、华北)和西藏自治区结合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示范。在任务安排上,对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等贫困地区、抗震设防烈度8度及以上的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予以倾斜,单列任务。

二、补助对象与补助标准【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补助对象的确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

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7500元,在此基础上对贫困地区每户增加1000元补助,对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增加2500元补助。各省(区、市)要依据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省级分类补助标准。要充分考虑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可能增加的成本,切实落实对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特困农户在补助标准上的倾斜照顾。

三、强化农房抗震要求,加快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

地震设防地区实施农房抗震改造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11〕115号)。通过对危房维修加固实施抗震改造的,应组织技术力量对原有房屋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判定主要结构安全隐患,提出有针对性的加固方案并指导实施。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的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农民宣传和普及农房抗震加固常识,编印和发放农房抗震鉴定及加固技术操作手册,引导和指导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户科学实施农房抗震改造。

各地要发挥农村危房改造有效提升农房抗震防灾能力的作用,优先支持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村危房实施抗震改造,安排到该类地区的任务总量不得低于中央下达的农房抗震改造任务量。要集中力量加快解

决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的农房抗震安全问题,尽快扭转该地区农房抗震性能差、在地震中易造成农民生命财产严重损失的局面。

四、加强资金筹措

各地在分配危房改造任务时要向贫困地区倾斜,安排到贫困地区县的任务总量不得低于中央下达的贫困地区任务量。地方各级财政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地方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省级财政要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帮助自筹资金确有困难的特困农户解决危房改造资金问题。有条件的地区要创新补助方式,研究制定贷款贴息等支持政策,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中央将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银行信贷贴息的试点。各地要采用多种方式帮助农民自筹资金,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通过投工投劳和互助等降低改造成本,同时要积极发动社会力量捐赠和资助,逐步构建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助引导、银行信贷和社会捐助支持的多渠道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投入机制。各地要采取积极措施,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将游牧民定居、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扶贫安居等资金与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有机衔接。要利用好中央财政提前下达资金,支持贫困农户提前备工备料。

五、加强资金和计划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各地要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88号)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直接将补助资金发放给补助对象,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的有关要求以及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及时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分解下达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牵头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时下达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开展银行信贷贴息试点地区要研究完善贴息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将贴息贷款的使用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监管体系。

六、科学制定实施方案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认真组织编制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明确政策措施、任务分配、工程进度计划、资金安排和监管要求,并于2015年7月底前联合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以下简称3部委)。各省(区、市)要综合考虑各县的实际需求、建设管理能力、地方财力、工作绩效等因素,合理分配危房改造任务,指导各县细化落实措施,确保中央安排的危房改造任务于2015年底前全部完工。

七、合理选择改造建设方式

各地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努力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地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对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众,各地要创新工作方法,通过政府统一建设、空置房置换或对现有旧校舍、旧厂(场)房等闲置房屋修缮加固等方式,帮助其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要积极编制村庄规划,统筹协调道路、供水、沼气、环保等设施建设,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不得借危房改造名义实施村庄整体迁并。

八、严格执行申请审核程序和建设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审核要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程序。乡镇联系单位的驻村工作队要积极参与民主评议与入户审核等过程,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作用。同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的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及时在村务公开栏

公示。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

农村危房改造要符合基本建设要求,改造后的农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的农房改造后应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原则上,改造后的农房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13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宜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各地要按照基本建设要求加强引导和规范,积极组织制定农房设计方案,为有扩建需求的危房改造户预留好接口,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基本建设要求及时组织验收,逐户逐项检查和填写验收表。需检查项目全部合格的视为验收合格。凡验收不合格的,须整改合格方能全额拨付补助款项。

九、强化质量安全管理

各地要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农房设计要符合抗震要求,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可以选用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推荐使用的通用图、有资格的个人或有资质的单位的设计方案,或由承担危房改造工程的农村建筑工匠设计。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者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改造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乡镇建设管理员要加强对农房设计的指导和审查,在农村危房改造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要及时到现场逐户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基本建设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记录。

地方各级尤其是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结合建材下乡,组织协调主要建筑材料的生产、采购与运输,并免费为农民提供主要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服务。各地要健全和加强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提高服务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的能力。【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十、加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

各地在安排危房改造任务、制定分类补助标准时要充分考虑传统村落和民居保护的需要,加大支持力度。传统村落范围内的农村危房改造要符合所在村落保护发展规划要求,坚持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符合保护发展规划、传承传统建造技术的优先安排,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当地传统建筑材料利用研究,传承和改进传统建造工法,探索符合标准的就地取材建房技术方案。在编制农村危房改造图集及设计方案时,要总结吸纳当地传统民居的建筑文化和建造技术,提供相应技术指导。完善抗震加固方法,对传统民居进行抗震改造不得破坏其传统风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如涉及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搬迁和改扩建项目,应依法履行相关报批手续。

十一、全面加强农村危房改造风貌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应实施风貌管理。改造后农房要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注重保持田园和传统特色。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的县都应制定或具备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房设计图及风貌管理要求。风貌管理要求应包括选址、建筑体量、外观等方面内容,并纳入村庄规划。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在开工前将农房设计图及风貌管理要求送达危房改造农户,加强现场指导,并将建筑风貌作为竣工验收的内容。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对县级农村危房改造风貌管理工作予以指导和支持,汇总各县农房设计图及风貌管理要求、实施风貌管理的危房改造农户比例等情况,并于2015年底前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各地农村危房改造风貌管理的情况将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年度绩效评价的内容。对农村危房改造风貌管理工作先进的地区,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予以表扬。

十二、完善农户档案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其中档案表要按照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公布的最新样表制作。在完善和规范农户纸质档案管理与保存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农户档案表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地录入信息系统。各地要按照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和试行农户档案信息公开的要求,加快农户档案录入进度,提高录入数据质量,加强对已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的审核与抽验,合理处置系统中重复的农户档案。改造后农户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

各地要加强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的动态管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农村危房现状调查的有关要求,补充完善调查信息,并对已录入信息实行年度更新。未录入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中的危房,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对于已改造危房,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将按照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中数据自动更新相应的信息。

十三、推进建筑节能示范

建筑节能示范地区各县要安排不少于5个相对集中的示范点(村),有条件的县每个乡镇安排一个示范点(村)。每户建筑节能示范户要采用2项以上的房屋围护结构建筑节能技术措施。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及时总结近年建筑节能示范经验与做法,制定和完善技术方案与措施;充实省级技术指导组力量,加强技术指导与巡查;及时组织中期检查和竣工检查,开展典型建筑节能示范房节能技术检测。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建筑节能示范监督检查要求,实行逐户施工过程检查和竣工验收检查,并做好检查情况记录。建筑节能示范户录入信息系统的“改造中照片”必须反映主要建筑节能措施施工现场。加强农房建筑节能宣传推广,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建筑节能技术培训,不断向农民普及建筑节能常识。

十四、健全信息报告制度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执行工程进度月报制度,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危房改造进度情况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省级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汇总并上报有关农村危房改造计划落实、资金筹集、监督管理等情况。各地要组织编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将建设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上报3部委。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部门于2016年1月底前将201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总结报告报3部委。

十五、完善监督检查制度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和其它有关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检查,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发改稽查机构要加强对各地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管,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号令)等相关规定,加大对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行为的监督检查和惩处力度。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全程监管和绩效评价。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公示制度,必须将当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加大对公示环节落实情况的检查。要加强农房质量安全管理和风貌管控,做好危房改造实施全过程的现场技术指导和检查。要继续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农

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推进农户档案信息公开,鼓励社会各界利用信息系统公开查询与监督。要广泛收集并及时调查和处理群众举报的信息,建立信息定期反馈机制。要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制度,完善激励约束并重、奖惩结合的任务资金分配与管理机制,逐级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参照《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建村〔2013〕196号)实施年度绩效评价,全面监督检查当地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落实、政策执行、资金使用情况。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的任务落实、补助标准倾斜、实施效果也要纳入绩效评价范围。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与部门协作

各地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部门分工,密切配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会同民政、地震、民族事务、国土资源、扶贫、残联、环保、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卫生、文物等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5年3月11日

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第五篇

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危房改造一直是政府的惠民工程,2013年中央制定了支持全国266万贫困农户改造危房的任务。根据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规定,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2013年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7500元,在此基础上对贫困地区每户增加1000元补助,对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贫困农户、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增加2500元补助。

危房改造指标

按照以满足农户量基本需求为目的,优先改造量困难、最需求群众的量危险房屋的原则,根据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总体规划,各阶段的改造对象为:2009年-2012年主要改造五保房一、二、三级危房;低保户一级危房;困难房一级危房;一般户一级危房;茅草房;“整县推进”试点工程涉及的二、三级危房;2013年-2016年主要改造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三级危房。

按照“群众自建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政府对各类对象和危房等级的户均补助标准为:

(一)五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二)五保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三)五保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四)低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

(五)困难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1万元;

(六)一般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0.5万元;

(七)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3万元;

(八)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2万元;

上述补助标准为户均补助标准,各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在切实体现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帮扶特困群众的前提下,在不改变危改资金用途的情况下,以农民群众满意为基础,根据危改户贫困程度、房屋危改程度实际情况,可对户均补助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保调整后的补助资金必须根据危房等级和农户贫困善状况划分补助档次,严禁“平均”或“普惠”等现象的发生。

2013年危房改造政策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农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农村危房改造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造任务

2013年中央支持全国266万贫困农户改造危房,其中: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等贫困地区105万户,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15万户,东北、西北、华北等“三北”地区和西藏自治区14万农户结合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示范。各省(区、市)危房改造任务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确定。

二、补助对象与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各地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补助对象的认定程序,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同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县级政府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 2013年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7500元,在此基础上对贫困地区每户增加1000元补助,对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贫困农户、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增加2500元补助。各省(区、市)要依据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省级分类补助标准,落实对特困地区、特困农户在补助标准上的倾斜照顾。

三、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

2013年中央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30亿元(含中央预算内投资35亿元),由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达。中央补助资金根据农户数、危房数、地区财力差别、上年地方补助资金落实情况、工作绩效等因素进行分配。各地要采取积极措施,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将抗震安居、游牧

民定居、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扶贫安居等资金与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有机衔接,通过政府补助、银行信贷、社会捐助、农民自筹等多渠道筹措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地方各级财政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地方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省级财政要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帮助自筹资金确有困难的特困户解决危房改造资金问题。

各地要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88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直接将资金补助到危房改造户,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时下达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

四、科学制定实施方案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认真组织编制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明确政策措施、任务分配、资金安排和监管要求,并于今年8月上旬联合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以下简称3部委)。各省(区、市)分配危房改造任务要综合考虑各县的实际需求、建设与管理能力、地方财力、工作绩效等因素,确保安排到贫困地区的任务不低于中央下达的贫困地区任务量。各县要细化落实措施,合理安排各乡(镇)、村的危房改造任务。

五、合理选择改造建设方式

各地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努力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传统村落和危房较集中的村庄优先安排,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改造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积极编制村庄规划,统筹协调道路、供水、沼气、环保等设施建设,整体改善村庄人居环境。陆地边境一线农村危房改造以原址为主,确需异址新建的,应靠紧边境,不得后移。

六、严格执行建设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最低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含3人)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

各地要加强引导和规范,既要防止改造后住房达不到最低建设要求,又要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积极组织编制符合建设标准的农房设计方案,注重为将来扩建预留好接口。农房设计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

【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建筑风格,注重保持田园风光与传统风貌。加强地方建筑材料利用研究,传承和改进传统建造工法,探索符合标准的就地取材建房技术方案,推进农房建设技术进步。要结合建材下乡,组织协调主要建筑材料的生产、采购与运输,并免费为农民提供主要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服务。各地要利用好中央预拨资金,支持贫困农户提前备工备料。

七、强化质量安全管理

各地要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11]115号),积极探索抗震安全检查情况与补助资金拨付进度挂钩的具体措施。地方各级尤其是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开展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提高农房建设抗震设防技术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编印和发放农房抗震设防手册或挂图,向广大农民宣传和普及抗震设防常识。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各地要健全和加强乡镇建设管理机构,提高服务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的能力。

农房设计要符合抗震要求,可以选用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推荐使用的通用图、有资格的个人或有资质的单位的设计方案,或由承担任务的农村建筑工匠设计。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者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改造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乡镇建设管理员要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关键施工阶段,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抗震安全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现场记录。

八、完善农户档案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其中档案表按照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公布的最新样表制作。在完善和规范农户纸质档案管理与保存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农户档案表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地录入信息系统。各地要按照绩效考评和试行农户档案信息公开的要求,加快农户档案录入进度,提高录入数据质量,加强对已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的审核与抽验。改造后农户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

九、推进建筑节能示范

建筑节能示范地区各县要安排不少于5个相对集中的示范点(村),有条件的县每个乡镇安排一个示范点(村)。每户建筑节能示范户要采用2项以上的房屋围护结构建筑节能技术措施。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及时总结近年建筑节能示范经验与做法,制定和完善技术方案与措施;充实省级技术指导组力量,加强技术指导与巡查;及时组织中期检查和竣工检查,开展典型建筑节能示范房节能技术检测。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建筑节能示范监督检查要求,实行逐户施工过程检查和竣工验收检查,并做好检查情况记录。建筑节能示范户录入信息系

统的“改造中照片”必须反映主要建筑节能措施施工现场。加强农房建筑节能宣传推广,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建筑节能技术培训,不断向农民普及建筑节能常识。

十、健全信息报告制度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执行工程进度月报制度,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危房改造进度情况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省级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汇总并上报有关农村危房改造计划落实、资金筹集、监督管理等情况。各地要组织编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将建设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上报3部委。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部门于2014年1月底前将2013年度总结报告和2014年度危房改造任务及补助资金申请报3部委。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牵头编报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投资计划,并于7月中旬前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十一、完善监督检查制度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和其它有关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检查,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发改稽察机构将对各地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监控和检查。

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年度检查与绩效考评制度,完善激励约束并重、奖惩结合的任务资金分配与管理机制,逐级开展年度检查与绩效考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对各省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实行年度检查与绩效考评,综合评价各地政策执行、资金落实与使用、组织管理、工程质量与进度、建筑节能示范等情况,公布检查与绩效考评结果及排名,并将结果作为安排下一年度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制定年度检查与绩效考评办法,全面监督检查当地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落实与政策执行情况。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与部门协作

各地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会同民政、民族事务、国土资源、扶贫、残联、环保、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卫生等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第六篇

天元区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区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问题,按照《湖南省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社

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和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以农户自筹为主,通过政府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

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保改造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不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坚持自愿自主的原则。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要把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环保的要求贯穿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新建的住房要符合乡村规划,先行安排利用村内空地闲地、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

坚持整合资源的原则。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社会可用资金和新农村建设资金,集中安排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

(三)目标任务

按照省统一安排,2016年全区第一批危房改造任务是120户,第二批任务待省下达后再另行安排。各镇要制定中长期规划和实施方案,11月底前全面完成国家下达建设任务,到“十二五”期末,全面完成分散供养五保户的危房改造,农村贫困群众危房得到有效改善,农村贫困群众居住条件明显提高。

二、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资金管理

(一)补助对象

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或无房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和因灾倒房户。对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应优先帮助改造。

(二)补助标准

依据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补助标准。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无建房能力的分散供养五保户、除政府救济外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农村特困对象新建房屋,每户补助2万元。

2、农村低保户新建房屋,每户补助1万元。

3、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新建房屋,每户补助6000元。

4、其他贫困户新建房屋,每户补助3000元。

5、修缮加固根据房屋破损修缮程度每户补助2000-5000元。

6、因灾倒房户新建房屋整合倒房重建资金,根据贫困类型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新建两层楼房以上或建筑面积超过150平方米的建房户每户补助3000元。补助标准由镇根据农户自救能力、危房改造方式(新建或修缮)与其签订协议。

(三)资金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严格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补助资金原则上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区民政局通过镇一次性直接发放给农户。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三、危房改造实施要求

(一)改造方式

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民自建为主,以分散分户建设为主。选址尽量避免洪水、泥石流、干旱、雷击、冰雹等气象地质灾害多发的地点。危房改造任务比较集中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可将危房改造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通过整合新农村建设等方面资金,定点连片建设。对无房或者居住在危房的分散供养五保户可以以村为单位建“五保之家”。

(二)改造标准

1、建筑面积: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纳入政府补助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为1人户30平方米左右,2人户40平方米左右,3人户60平方米左右。

2、墙体结构:住房主体为砖(木)瓦结构,室内地面硬化、平整、防滑,墙面粉饰,房屋顶部至少要用竹(木)板封闭。

3、配套设施:有厨房、卫生间;有进出道路;照明用电入户;饮用水方便;家具及其他生活设施基本齐全,能满足居住对象生活需要。

4、设立标识: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住房,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全省统一设计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标识。

(三)技术服务

各相关部门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农村了解情况,编制安全、经济、适用的农房设计图和施工方案,免费发放给农户参考。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

(四)档案管理

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建村函[2016]168号)和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的通知》(湘民办函[2016]247号)要求,完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竣工验收表等材料,其中档案表必须按照信息系统公布的最新样表制作。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系统。各乡镇接到下达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危改对象基本信息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系统,并按工程进度及时更新进展情况,确保及时、全免、真实的反映工程进度。2016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录入工作。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从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中随机抽查各地信息录入、进展、和完成情况,定期通报。

四、项目实施和管理

按照省下达的2016年危改任务,切实抓好落实实施。

(一)调查摸底,登记造册

各镇政府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其他贫困户无房和危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此项工作于5月20日前完成。

(二)严格程序,确定对象

各镇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具体补助对象的确定,严格按照“本人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张榜公示、镇政府审核、区民政局审批”的工作程序进行。对象确定工作要在5月底前完成,于6月10日前将危改对象基本信息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系统。各镇要组织与获批准危房改造的农户签订协议,明确具体建设要求、补助标准、和开工、竣工时间,让户主签字,做好施工准备。

(三)制定方案,组织实施

各镇要制定工作方案,将改造任务落实到户,工作责任细化到人,组织人员于6月10日前完成与危房改造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及时组织补助对象开工建房或维修加固房屋。

(四)检查验收,总结工作

要加强对建房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情况监督检查。实行项目半月报制度,各镇于每月底和中旬将改造进度报区民政局。10月初,各镇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检,并向区民政局上报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完成情况,区民政局根据下达的建设任务对各镇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兑现建房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建房户要于2016年11月初竣工,确保建房户春节前入住新居。

五、完善工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构

成立天元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民政府分管民政的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建设局、区发改局、区审计局、区监察局、区残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建设工作的领导,由一把手负总责,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

(二)加强规划编制

各镇要根据当地农村住房现状、危房改造对象底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补助标准,明确建房要求,认真编制危房改造规划。当前重点组织编制2016-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国土部门、住建部门要参与村镇规划、土地规划的审查和实施,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规划落实。

(三)明确工作职责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内容之一,已纳入对各级政府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搞好政策衔接,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安居工程、灾后重建等工作结合起来,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各镇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将任务分配到人,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在11底初全部完工,竣工率达到100%。对任务不能按时按质完成或在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贪污挪用建设资金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四)拓宽筹资渠道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通过银行信贷、社会捐助、政策减免、邻里互助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开展社会互助,动员机关单位、工商企业、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帮助农村困难农户进行危房改造。

(五)加强宣传引导

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动员,使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大力宣传报道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抄送:区委各部门,市民政局。

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各群团组织。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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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鹤城区危房改造活动实施方案
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第七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体的基本居住安全问题和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以农民自筹为主,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保改造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不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

(三)坚持自愿自主的原则。农村困难群众是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四)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要把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环保要求贯穿农村危房改造全过程。新建的住房要符合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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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规划要求,优先安排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

(五)坚持整合资源的原则。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整合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社会可利用资金和新农村建设等有关资金,集中安排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三、改造任务

根据全省的统一安排,我区今年需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400户。

四、改造要求

(一)改造方式。农村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非政府包建的改造后农户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并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危房改造原则上以农民自建为主,以分散分户建设为主。农民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当地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民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危房改造任务比较集中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可将危房改造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通过整合新农村建设等方面资金,定点连片建设。对无房或居住在危房的分散供养五保户可

以村为单位建“五保之家”。

(二)改造标准

1.建筑面积: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纳入政府补助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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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户30平方米左右,2人户40平方米左右,3人户60平方米左右。

2.房屋结构:应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住房主体为砖混(木)结构,并设置构造柱、圈梁等抗震构造设施。室内地面硬化、平整、防滑,墙面粉饰,房屋顶部至少要用竹(木)板封闭。选址要避免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雷击等气象、地质灾害多发的地点及采矿塌陷区。

3.配套设施:有厨房、卫生间,有进出道路,照明用电入户,饮用水方便,家具及其他生活设施基本齐全,能满足居住对象生活需要。

4.设立标识: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住房,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全省统一的农村危房改造标识。

(三)档案管理。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湖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的通知》(湘民办函〔2016〕247号)要求,完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其中档案表必须按照信息系统公布的最新样表制作。

五、优惠政策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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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有关要求,不得向农户收取测量费、宅基地审批工本费、育林基金、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二)农村危房改造和建设相关经营服务性收费由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不得向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收取。

(三)林业部门按倒房面积每25平方米批一个立方米木材的标准下达砍伐指标,用于危房改造,在规定指标内免收一切费用。

(四)对亲友捐赠给灾民的干木材,免收一切费用。

六、资金补助

(一)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或无房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和因灾倒房户。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合理确定补助对象。

(二)补助标准。依据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补助标准。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无建房能力的分散供养五保户、除政府救济外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农村特困对象新建房屋,每户补助2万元。

2.农村低保户新建房屋,每户补助1万元。

3.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新建房屋,每户补助8000元。

4.其他贫困户新建房屋,每户补助3000元。

5.修缮加固的,根据房屋破损修缮程度每户补助2000-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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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因灾倒房户新建房屋的,根据贫困类型参照上述1-3类标准执行。

(三)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实行专项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区财政建立专门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账户,集中管理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原则上按工程进度直接通过银行“一卡通”发放给农户。有关部门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七、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对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贫困残疾人户、低保户和其他贫困户无房和危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二)严格程序、确定对象。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区政府审批。建立健全公示制度,确定的补助对象

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公式。

(三)制定方案、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认真组织编制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方案,明确补助标准和建房要求,将改造任务合理细化到各村组,并落实到户到人。要迅速组织补助对象开工建房,千方百计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在建房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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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的困难。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农村危房改造要于2016年11月前全面完成,确保建房户春节前入住新居。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成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人员,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编制危房改造工作规划,强化项目组织实施,加强建房质量

监管,整合利用各方资源,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搞好政策衔接,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与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减灾安居工程、灾后重建、村级“五保之家”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等工作结合起来,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区住建部门会同区发改、财政等部门负责做好危房改造计划安排、补助对象调查摸底和认定、项目工程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和牵头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三)拓宽筹资渠道。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各级政府补助为辅,通过银行信贷、社会捐助、政策减免、邻里互助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各有关部门在安排扶贫安居、

库区移民、生态移民、异地扶贫搬迁、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和村级“五保之家”建设等项目资金时,要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有机结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已经补助并实施完成的,要避免重复补助。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的乡镇和村庄,各有关部门优先考虑安排土地整理、通村公路、沼气建设、改水改厕等项目,争取与农村危房改造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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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落实地方责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区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签订责任状,将农村危房改造列入为民办实事的内容之一,作为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采用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办法,落实责任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帮助农村困难户解决在建房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相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收取各项税费和工本费。同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发动亲帮亲、邻帮邻,调动村组积极性,开展社会互助,动员机关单位、工商企业、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帮助农村困难农户进行危房改造。

(五)加强舆论宣传。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深入人心,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大力宣传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和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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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第八篇

第1篇: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危房改造实施3年来,青海省已有超过43万农牧民告别危旧房,喜迁新居,探索出农牧区绿色发展、统筹发展、和谐发展的新路径。

“节能炕,封廊窗,住进新房喜洋洋”

寒风萧瑟,朔雪飘零,青海黄南藏族自治州夜晚气温已达零下10摄氏度,而这个州同仁县加吾乡吉仓村藏族牧民华青加家的新房内却热乎乎的。这源于政府在危改房里推行的一项新型节能技术。

“过去我们住的是土坯房,夏天漏雨,冬天漏风。政府补助近两万元帮忙盖的3间新房,对我们来说,就是‘暖心房’‘幸福房’,住着舒服,大冬天也不怕着凉。”45岁的华青加满心欢喜地说。

华青加领着记者参观了新居里的“节能炕”。这种炕距离地面8至10公分,可防止热量散发,节省了燃料,提高了取暖温度,而烟雾通过烟囱排放出去,可有效避免往常暖炕易发的空气污染。

与华青加一样,两年多来青海农牧区完成政府投资20.8亿多元,已有11万余户、逾43万名困难群众告别危旧房,乔迁新居。青海省民政厅危房改造办公室主任耿晓弟说,自工程实施以来,青海就瞄准节能技术和产品,积极推进危房改造的“绿色发展”。结合互助土族自治县的试点经验,把借鉴其他省区的节能热炕和太阳能暖廊技术引入危房改造工程建设中,努力达到“安全、节能、环保、实用”的目标。

特别是今年以来,青海省西宁市和海东地区制订出台政策,要求每个危改户必须推广使用两项节能技术的一或两项。其他地区借鉴西宁市和海东地区的做法,加大对两项节能技术,尤其是太阳能暖廊技术的推广应用。据统计,今年青海危房改造户中采取上述节能技术的共有4.3万余户,占到了总户数的75%。群众自编歌谣赞道:“节能炕,封廊窗,住进新房喜洋洋……”

“授人鱼”还要“授人以渔”

有了安全实用的新家后,如果后续产业跟不上,守着新房也是穷。为此,青海部分地区大胆创新工作思路,在农牧区危房改造工程建设中,更多地注入了“授人鱼不如授人以渔”的思维,帮助困难群众脱贫致富,安居乐业。

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尕让乡是省定贫困乡,也是省会西宁通往海南州南部三县和青南地区的咽喉要道。过去,西久公路(西宁-久治)湟贵段沿线尕让乡蓆芨滩等村的群众想在自家门前的公路边盖房经商,但苦于缺乏资金难以施行。自去年开始,贵德县相关部门对尕让乡困难群众除实施危房改造外,还给予其他惠农项目和资金,并按照群众个人意愿,引导、鼓励他们在公路边盖商用房,经营芦苇花枕头、花椒壳枕头、无公害辣椒等特色产品。

“在政府的大力帮扶下,我家在靠近黄河湿地的公路旁建造7间新房经营芦花枕头,去年凭这一项创收1万6千元,今年发展势头更好。”尕让乡蓆芨滩村50岁的村民卜有芬说。

尕让乡乡长许建昌介绍说,在享受危房改造等惠民政策后,不少困难群众开始着手操办“农家乐”等后续产业项目,还把子女送到西宁、兰州等地学习烹饪技能,现在这已成为他们脱贫致富的新门道。

“我县按照整村推进的要求实施危房改造工程,集中精力把西久公路贵德段建造成为展示民俗生态的‘风情线’,助推旅游发展的‘景观线’,带动经济建设的‘动力线’,以及造福沿线群众的‘富民线’。”贵德县副县长才让说。

破解“只见新房、不见新村”怪圈

2015年以来,青海各地结合自身实际,将危房改造纳入“千村建设、百村示范”工程中,并与游牧民定居工程、小城镇建设、地质灾害搬迁、农村奖励性住房等项目统筹结合,系统实施,真正解决了“只见新房、不见新村”的问题。

青海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龙羊峡乡把危房改造与库区移民搬迁项目紧密结合,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最高补助标准达到5.5万元,一步到位建成了一批移民新村。

在危房改造中,青海省湟源县从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入手,整合资源,整体搬迁,推动新农村建设。这个县在规划的引领下将浅脑山区4乡6村320户农民,按照土地、生产和生活“三集中”的要求,开展整村推进和异地扶贫搬迁,在县城周边为他们盖起新的平房和楼房,并扶持搞起“农家乐”、高智能温室、皮绣制作和昆仑玉加工等产业,当前集生产、生活、休闲为一体的新型农村雏形已基本形成。

据初步统计,今年青海累计落实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11.1亿元,带动社会和农牧民仅用于建房方面的直接投资就达到17.8亿元,对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

青海省民政厅厅长更阳告诉记者,两年多来,青海边摸索、边实践、边总结,不断完善和丰富危房改造的政策和内涵,有力支撑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推动农牧区经济社会绿色发展、统筹发展、和谐发展。

根据相关规划,“十二五”期间,青海将完成55万户农牧区住房建设任务。围绕这一目标,该省将进一步加大危房改造工程建设力度,从明年开始,根据国家下达任务,结合农牧区实际情况,每年将按4.5万至5万户的规模安排危房改造项目。

第2篇:县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去年9月份以来,在中央、省、市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紧紧围绕“一个目标”,重点突出“两个倾斜”,严格把握“三个环节”,重点抓好“四项管理”,坚持落实“五项原则”,坚决狠抓“六个到位”,至春节前,我县9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已全面结束,其中建房竣工835户,维修竣工65户。共发放补助资金1137.05万元,农户自筹建房资金2935.7万元,县、乡(镇)财政配套资金78.4万元。绝大多数农改户春节前搬进了舒适、安全的新居,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2015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紧扣“一个目标”

我县是西部扶贫开发政策延伸县,2015年,被新增列入全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县,全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900户,对于我县农村困难群众改善住房条件,是一次千载难逢的机遇,特别是遭受了“7、13”特大洪涝灾害,部分农民住房受到了严重损毁,农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受到了影响,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已迫在眉睫。9月份省下达了任务后,县委县政府立即召开会议,及时向各乡(镇)下达了计划任务,争取早动工、早完工、早入住,并与各乡(镇)签订了工作责任状,要求在12月底改造任务全面完成,这是钢指标,硬任务。县委县政府明确要求,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是一项政治任务、民心工程,是各乡(镇)党委、政府“两个一把手”工程,工程完成得好坏与具体分管抓落实的领导业绩直接挂钩,与各乡镇全年工作考评考核挂钩,考评结果列“倒数三位”的乡(镇)不得评先评优。通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突出“两个倾斜”

按照“最困难群众,最危险房屋”的改造原则,我县2015年落实任务重点向重灾区,重点向边远山区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特困户倾斜,大港镇、鸣山乡、中馆镇、土塘镇的改造任务占全县任务近1/3。确定对象注意轻重缓急,真正做到“雪中送炭”,体现惠民工程的价值所在。政府把最要紧的地方考虑在首位,切实为民解决困难,极大地调动了困难群众重建家园的积极性,同时增强了干部把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办好,办实的信心。

三、把握“三个环节”

(一)加大发动舆论宣传工作。开展工作,舆论在先,全县各级组织自开展工作以来,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通过召开会议、书写标语、办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让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让群众满意,这是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根本要求。

(二)合理确定补助对象和标准。各乡(镇)、村委会在确定对象时,严格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级集体评议,乡(镇)把关审核、县级审批、三榜公示”五个程序进行,坚持公正公平,阳光操作。严肃查处优亲厚友的现象,凡涉及到干部亲戚朋友一律严格审查,出现上访一律取消,群众有异议概不安排。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结果全部在村小组、村级公示栏进行公示,我县同时在《今日》公示了所有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名单,接受群众监督,防止”该改的没改,不该改的却改了“的不公平现象发生。严格补助标准,因灾倒房重建属五保户、低保户补助2万元,一般贫困户补助1.5万元;危房改造新建重建对象属五保、低保户补助1.3万元,困难残疾户补助1.8万元,一般贫困户补助1.1万元;维修加固补助不超过1500元。严禁乡(镇)、村、组擅自更改发放补助资金。

(三)强力推进工程进度。我县从9月份才全面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到工程全面结束不到三个月时间,各乡(镇)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序,强力推进。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一次工程进度评比检查,评比结果在全县通报,对工作不力的乡(镇)领导由县长进行诫勉谈话。分管副县长,主要成员单位领导亲自到各乡(镇)督察指导,各乡(镇)主要领导亲自过问,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工程进度。

四、抓好“四项管理“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城建部门负责抓质量管理,组织建筑工匠进行技术培训,提供建筑设计方案,由建筑质量检测中心派人到工地进行抽样检查,每个乡(镇)派1名建筑工程技术骨干负责指导和质量验收,保证建房质量,防止“新房变危房”现象的发生。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是由各级政府、各部门共同筹集的,对财政来说是尽了最大的努力,对于农户是“一生的积蓄,一辈子的事情”。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负责资金管理使用,研究制订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规定要求,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纳入“财政社会保障基金专户”,实行分户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实行资金“一卡通”社会化发放,保证项目动工时先预付50%的补助资金,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补助资金余额。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负责档案管理和电子信息系统的录入工作,档案资料做到一户一档,并将各户资料分类别,按次序入档,对不同类别的建房对象的材料分别作了统一规定,保证了档案资料规范统一,准确有序。物价部门配合乡(镇)进行建材市场价格管理,统一出面协调,防止建材商哄抬物价,投机倒把,牟取暴利,有效地控制了损害群众利益现象的发生。

五、坚持“五项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求改造后的房屋只需要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条件,应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将农村困难户建房经济压力降到最低点。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二)坚持公平公正,阳光操作的原则。县、乡(镇)、村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坚持公开政策,公开申请,公开程序和公开结果,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监督。

(三)坚持群众自愿、自建为主的原则。农户在危房改造申请过程中坚持自愿,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优先安排积极性高的困难群众先改造。改造房屋以农户自建为主,对建房却有困难的由政府、村民委委会统筹协调,委托直系亲属代建。

(四)坚持节约用地,原地重建的原则。要求农户尽量原址翻建,做到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异地新建尽量安排在空闲地、荒坡地进行建设。

(五)坚持统筹协调,整合资金的原则。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将农业、水利、民政、发改、建设、交通、广播电视、文化、水电等部门的项目资金有机整合,集中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为农改户提供更多的支持。

六、确保“六个到位”

一是领导到位。层层抓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按照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要求,县级负主要责任,乡(镇)负直接责任,村级负具体责任,各级领导亲自过问,个个肩上有压力,人人工作有安排。

二是机构到位。县、乡(镇)、村都成立了工作领导机构,县级机构由县长担任组长,分管城建,民政的副县长担任副组长,各成员单位统一协调,积极配合。乡(镇)长为乡(镇)机构第一责任人,分管民政的领导抓落实。各村委会由村党支部书记负总责。

三是人员到位。各级组织都抽调了专班人马负责此项工作的实施,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从城建、民政、财政、残联、房管各抽调了一名业务骨干集中办公,乡(镇)民政所具体负责各乡(镇)工作的开展。村干部落实、分村包干、包干到户、责任到人的工作措施。

四是保障到位。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办公经费全部由县财政、乡(镇)财政统筹预算进行配套。各部门通力协作,积极配合,在房屋鉴定、统一督查、验收等工作中,要物给物,要人给人,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五是措施到位。除制订了各项管理监督制度和严格的操作程序外,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还建立了各成员单位挂点督查制度,每个成员单位挂点督查到乡(镇)。

六是工作到位。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切实履职,在工作中积极开展“一帮一”活动,有钱出钱,有力给力,2015年,我县帮挂单位为特困户筹集帮扶资金共22.5万元,确保不出现一户因经济原因停建,坚决杜绝“半塌子”工程。乡(镇)、村采取担保赊购建材、统一协调组织技术工人等方式进行帮扶,保证了困难户建房工作顺利开展。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德政工程,党和政府的关心如春风化雨、润雨无声,2015年,我县900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切实解决了247户因水灾倒房困难群众的居住问题,让390户农村五保、低保户和残疾人家庭重新住上了新居,解决了263户特困户因建房资金不足的燃眉之急。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实施,彻底杜绝了农村贫困户因房屋陈旧而造成的安全危害,对于维护农村长治久安,统筹城乡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有着十分积极地意义。通过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不仅改善了农村困难群众居住、生活生产问题,而且让一部分困难群众有更多精力投入到美好生活建设中去,让他们尽早脱贫致富,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缩小贫富差距有着十分积极地意义。通过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村容村貌,促进生态发展,让更多农村老百姓告别贫困,享受着今天农村面貌变新带来的美好生活。“危房变新谢党恩,新房新屋全家喜”,党和政府的好政策,干部亲力亲为办实事让百姓喜在眉头、乐在心里。

过去的成绩成为今天动力,在“十二五”规划期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将面临着更繁重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扎实工作。我们要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勇敢面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进一步改善工作中的薄落环节,积极开展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把这一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办好、办实。

第3篇:芮城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芮城县位于山西省最南端,辖7镇3乡,172个行政村,总人口39万,国土面积1176平方公里。今年,我县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是700户,我们以芮政发[2015]51号制定了《芮城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县、乡(镇)、村三级对农村困难群众中的住房困难户进行调查、摸底、公示、审查,严格程序,公平、公开、公正的确定危房改造对象,精心组织施工,严把工程质量,同时加强档案管理,确保一户一档,档案资料全面、真实、准确。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工作中,我们要求严把标准,杜绝空户、漏户现象发生,确保把这一民生工程办好、办实,让居住在危房中或无房的困难群众享受到党和政府的阳光温暖。目前,我县的7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已全部完成,体现了党和政府关注弱势群体、关爱贫困家庭、关心困难群众的真情厚爱,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一、基本情况与成效

近年来,我县共完成800户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完成投资2725万元,这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举措,凝聚了干群关系,拉近了干部与群众的距离,党和政府在老百姓心中的威望提高了,更加促进了危房改造工作的开展。

二、做法和经验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我县成立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城建、民政、残联、财政、国土以及10个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建立定期协调会议制度,具体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考核。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建局,主任由住建jú长兼任,负责危房改造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和组织等相关事宜,负责确定住房困难户以及危房改造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办理领导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深入调研,摸清底子,制定危房改造计划

各乡镇认真搞好调查研究,摸清住房困难情况,按照家庭住房困难程度排出危房改造先后顺序,扎实做好前期工作,住建局在全面、准确掌握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情况的基础上,坚持“分期分批推进、分户分类实施”的原则,依据农村困难群众“安全、适用、经济”的居住标准,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制订危房改造工作的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

(三)严格程序,认真审查,公平、公开、公正的确定危房改造对象

住建局抽调5名班子成员,每人负责两个乡镇,对全县摸底调查上来的1300余户农村贫困户中的住房困难户进行调查确认,综合各乡(镇)农户数及困难户摸底调查情况两个因素,将危房改造任务分配到各乡(镇)。危房改造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各乡(镇)在上报危房改造对象户时,可根据乡(镇)具体情况上浮分配任务户数的10%—15%左右,凡能在8月10日前动工建设的,列入今年危房改造计划内,不能在8月10日前动工建设的,将根据开工建设时间的先后顺序,列入下年的危房改造计划。在危房改造对象确定中,我们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村委评议——乡(镇)审查——县复查核准”的程序实施。同时严格了公示、监督制度,欢迎广大群众对村、乡(镇)、县领导组总共三次公示的程序及内容进行监督,真正把危房改造政策落实到最困难的群众中,使全县广大困难户都能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四)精心组织,严把质量,确保进度

具体施工中,由于村庄多,困难户分散,点多面广,我们要求各乡(镇)择优选择施工人员,全权负责工程现场管理,住建局质监站不定期进行质量监督,对困难户建房的防震抗震措施进行指导,认真组织施工,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如今改造房屋已全部竣工。在危房改造实施过程中的好人好事也不胜枚举。阳城镇常村的赵怀忠,今年44岁,常年居住在危窑中,仅靠土地的微薄收入,镇村干部帮助他联系砖料和泥瓦匠,新房竣工后,在新房前久久站立的赵怀忠,喃喃自语:“没想到,政府帮我盖起了新房子,我真是有福之人啊!”。陌南镇韩家村的韩旭生,本人是残疾,老伴常年有病,家庭极为困难,在危房改造前还住在解放前所修的窑洞中。虽然给了他危房改造的名额,但单靠自己还是不能盖起房子。党委书记杜步奇得知此事后,亲自到现场查看,号召韩家村党员干部义务劳动,帮助他们渡过难关,盖起了新房。每次提及此事,韩旭光都热泪盈眶,直夸党的政策好。因前段时间雨水较大,学张乡杜家村村民杜海东,九月十四日其土木结构房屋在晚上八时许突然倒塌,当时其正在上初二的女儿正在房内学习看书,被压在废墟中,当时乡党委书记杨小召、乡长张云鹏及机关干部第一时间到达出事现场,消防队战士及时到场,终于在晚上九时许救出压在废墟下的女儿,县委王正风书记得知情况后,也在第二天亲自到杜海东家中看望慰问,并询问受灾情况,乡党委政府当即决定将杜海东作为今年危房改造对象进行补助,杜海东表示一定尽快开展生产自救,及时拆除旧房,并在验收前及时完工,现其新修房屋已竣工。董旭光县长在检查危房改造工作时,结合存在的问题明确表示,对于个别特困户除组织亲朋和各级帮助外,县财政再拿出专款予以扶持,彻底解决好危房问题,促进了这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加强农户档案管理

我们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地做好农户档案的信息采集、录入上报及纸质档案的管理工作,县财政专门拨付10万元工作经费,用于危房改造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系统相关数据、照片的采集录入工作。分管县长张自刚在听取危房改造工作汇报时也多次提到:一定要加强危房改造的档案管理,确保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分户归档,规范有关信息管理。

(六)严把验收标准,严格验收程序

我们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一定要认真负责,组织验收,严把标准,严格程序,同时将验收合格的危房改造户的惠农卡和身份证复印件(惠农卡和身份证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一并交回县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确保惠农卡姓名、危房改造户姓名及身份证姓名一致,避免危房改造补贴发放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七)资金发放

我县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及芮政发[2015]51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把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拨付资金直接打入危房改造户的惠农卡中,增加了危房改造补贴资金的透明度,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专项使用。受益的困难群众深受感动,发自内心感激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的关心和帮助,采取各种方式表达感恩之情(

三、存在不足

个别农户危房改造有超面积现象。个别农户危房改造时,亲戚朋友帮忙,有子女即将结婚及家中三代人等不同原因,面积超大到80—90平方米,验收过程中,定为不合格将会引起上访事件,定为合格将与政策有偏差。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1、广泛宣传,引导困难群众建设“安全、适用、经济”住房。

2、强化乡(镇)、村职能,加强调研,科学编制危房改造规划,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动员全社会力量,确保“十二五”期间完成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让我县困难群众彻底告别住危房的历史,真正住上安全房、满意房,过上好日子,构建农村和谐社会。

第4篇:关于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总结

2015年,紫溪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紫溪乡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从根本上改善了部分农民的居住条件,现将紫溪乡2015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自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紫溪乡地处川陕结合部,辖5个行政村,21个村民小组。2015年末,全乡总户数553户,总人口2241人,总面积39。6平方公里,有耕地面积2715亩,主产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经济作物以核桃、板栗为主。境内山高坡陡,沟壑纵横,最低海拔773米,最高海拔2490米,高山气候明显,无霜期仅为230天。群众居住环境恶劣,生存条件极差,自然灾害频繁。

二、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情况

市政府下达紫溪乡2015年第五批农村危房改造任务7户,2015年危房改造任务13户,全部为其它贫困户,通过村民一事一议,逐户核查,张榜公示,确定了危房改造农户。在危房改造中,上级补助资金15万元,群众自筹79。56万元,动工率为100%,竣工率100%。此次改造之后紫溪乡还有危房户25户,总人口102人,危房72间,其中,分散供养的五保户3户3人;农村低保户11户45人;一般困难户11户54人。

三、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各级职责。紫溪乡把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列为乡政府的主要工作之一,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乡财政、民政、国土林业和驻村干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协调指挥。同时,制定印发《紫溪乡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签订责任书,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加强宣传,发挥群众主体作用。通过广泛宣传,召开了两次乡村干部会、并且还召开了20户危房改造对象参加的会议,并且将建房标准给每户发了一份,各村也召开了村民代表会、群众会、进村入户等方式,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让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家喻户晓,让广大农民群众自愿进行危房改造。通过大量的思想工作和政策宣传,积极协调帮助解决建房户的实际困难,协调贷款27。53万元,激发了他们积极投身农村危房改造的热情,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

三是注重审核,选准危改对象。在确定危房改造对象上,实行阳光操作,始终把调查摸底和对象确定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村委会和驻村干部调查核实、村民小组会议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张榜公示、乡政府审核申报”五个程序进行。对象审定后,分别对每户农户家庭的经济状况等认真分析研究,根据统一的标准,确定了“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和一般户四种类型。

四是科学规划,突出地方特色。本着“先规划、后建设、有特色”的原则,从改善人居环境、改变农村面貌的实际出发,把农村危房改造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整合资源、扶持群众发展生产相结合,与乡村规划和环境整治相结合,与通电、通路、通水、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相结合。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推进中,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着力风貌打造。

五是加强督促,注重质量监管。始终把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制定危改工作督查方案,成立危改工作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危改工作进行督查,对施工中发现的质量不符合设计标准的建房点,要求建房户限期整改确保了工程进度和质量。

六是建立信息档案,完善危改资料。按照上级精神,紫溪乡建立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数据资料档案库,由专人负责,做到完整、真实、准确。认真做好项目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像)的收集,分类存档工作。

四、工作成效

一是改善了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按照现在的改造速度,坚持5—10年将有效解决农村的危房,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将得到极大的改善,困难群众基本可以告别危房,因自然灾害而发生居住不安全的情况将有效减少,实施危房改造是一项德政工程,是为群众排忧解难的一项民心工程。

二是引领和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与改造村容村貌相结合、与实施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相结合、与拓宽乡村道路、改善人畜饮水、美化环境、农村卫生和农村文化等生产和社会事业

发展相结合,有力地推动了新农村建设。

三是转变了农村群众的居住观念。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紫溪乡农村住房从建房面积、质量、美观等方面都比较滞后,与时代发展不相适应,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以来,有力地促进了群众的建房观念的转变,极大的调动了农村建房的积极性,农村有一定经济条件的农民参照生态文明家园图纸和标准建造房屋。

四是激发了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奔小康的信心和决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解决了群众想建房而又资金不足难题,缓解了群众建房资金压力,可以把有限的资金用于发展生产,激发了群众发展经济、投入小康社会建设的热情。

五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帮助群众解决建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群众从中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老百姓变富裕了,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提高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

五、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是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少,项目投入单一。有的危改户自身积累较少,加上本级财力有限,危改资金不足部分难以解决。

二是农村危房改造指标少。许多需要改造的危房得不到资金支持,从而难以启动改造。

紫溪乡2015年度危房改造工作已按照上级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但紫溪乡属典型高寒偏远乡镇之一,群众居住条件十分恶劣,仍有一部分困难群众居住在危房中,严重威胁着困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紫溪乡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危房改造力度,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
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第九篇

第1篇: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范文

尊敬的领导:

我系铜仁市鱼塘乡团山村老屋场村民,家里共有3口人,妻子残疾人(系精神病人)、现居住的房屋为砖木结构,是上世纪1987年修建,面积为约90㎡,因家庭经济困难,导致该住房修建至今20多年未做增建和修补,因住房面积较小且又是危房,故给我及家人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给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加上2014年全国罕见的特大雪凝自然灾害,剩余的墙体本身经历风雨,也已百孔千疮,岌岌可危,我知道,上级政府部门及有关领导时刻关心我们老百姓的生活和人生安全,但我家的危房状况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为了给妻子治病已经长达20年,家里经济变得十分困难,暂时无法重新建房。村里有些住房情况较好的村民由于有关系也已得到相应的建房补贴,而我家这种住房条件比较恶劣却迟迟得不到批准。为保障政府有关农村危房改造的惠民政策的公正实施,真正做到惠民,恳请有关部门核查灾情,以便及时给予危房的经济救助为盼。无论怎样,我们深信上级主管部门会正视我家的危房改造问题,会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在改革开放20多年的今天,在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中国人民都过上了温饱、幸福的生活,尊敬的政府领导:我是中国合法、守法的公民,我已应该去感受改革开放所带来的温暖,恳请政府领导关注一下我这贫苦诚实的农民生活吧!农民的生命已是生命啊!再次代表我全家恳求政府领导抽出一点宝贵的时间,看一下我一家人那恶劣的居住环境吧!

申请人:王金树13618567452

2014年6月22日

第2篇:

尊敬的上级领导:

您们好!我是贵州省黄平县**镇**村*组村民姜明忠,现郑重地向上级领导提出危房改造这一申请。

我家住房为老式的土木结构瓦房,是上一辈父母亲遗留下的遗产,至今已有80余年。由于建造时期资金短缺,房屋质量欠佳。如今,由于前些年有个儿子在念书,从小学一直到大学,为了供孩子读书,加上我与妻子都是文肓,一直在家里务农,耕地劳动所得的一小点积蓄都用于他的学校学习生活,因此房子长时间没有剩余资金进行维护和维修,房屋损坏日益严重。去年土筑的墙壁被雨水充毁,经过我简单地维修现在土墙勉强可以支撑房屋上的瓦片,木房子好几年前就已经严重倾斜经过我简单加固,现在暂时可以居住。剩余的墙体自身经历许多个春秋,现已百孔千疮,岌岌可危,不再适合居住人。我知道,上级政府部门及有关领导时刻关心我们老百姓的生活和人生安全,但我家的危房状况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为了供孩子上学,家里经济变得十分困难,暂时无法重新建房。村里有些住房情况较好的村民由于某种原因都已得到相应的建房补贴,而我家这种住房条件比较恶劣却暂时得不到批准。为保障政府有关农村危房改造的惠民政策的公正实施,真正做到惠民,恳请有关部门核查灾情,以便及时给予危房的经济救助为盼。无论怎样,我们深信上级主管部门会正视我家的危房改造问题,会给我们家一个满意的答复。此致敬礼

申请人:***

2014年8月20日

第3篇:

宝庆乡人民政府:

我是堰沟村七组村民,全家5口人,全部挤着居住在近90平方米的一座土木草房,该房屋建于八十年代,几经修缮仍能维持居住。但2014年X月的一场暴雨,使我房屋背坡塌方,泥石均挤压到我的房屋,暂时出外居住,且背坡上仍有裂隙,随时都有再次塌方的危险。今年雨季,背坡再次出现塌方,泥石再次挤压我的房屋,危危在及,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已不敢居住。现向人民政府申请,希望将我户纳入危房改造项目,以得到政府的支持,我户好将房屋迁建到安全地带。目前,我户已经自备了部分建房材料,并平整了新的地基,望上级给予尽快批准为谢!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二〇一〇年七月四日

第4篇:

蓝溪镇人民政府:

我是黄潭村七组村民,全家4口人,家住为老式的土木结构瓦房,是上一辈父母亲遗留下的遗产,至今已有40余年。由于建造时期资金短缺,房屋质量欠佳。如今,由于前些年有个儿子在念书,从小学一直到大学,为了供孩子读书,加上我与妻子一直在家里务农,耕地劳动所得的一小点积蓄都用于他的学校学习生活,因此房子长时间没有剩余资金进行维护和维修,房屋损坏日益严重。经过几十年风吹雨淋,好几处土筑的墙壁被雨水充毁,剩余的墙体自身经历许多个春秋,现已百孔千疮,岌岌可危,不再适合居住人。为保障政府有关农村危房改造的惠民政策的公正实施,真正做到惠民,恳请有关部门核查灾情,以便及时给予危房的经济救助为盼。无论怎样,我们深信上级主管部门会正视我家的危房改造问题,会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在此向人民政府申请,希望将我户纳入危房改造项目,以得到政府的支持,我户好将房屋迁建到安全地带。目前,我户已经自备了部分建房材料,并平整了新的地基,望上级给予尽快批准为谢!特此申请

此致敬礼

申请人:XXX

2014年8月28日

第5篇:

鹅形村村民委员会:五指峰乡人民政府:

我系五指峰乡鹅形村汤下组农民,全家四人,现有泥土房四间,约120平方米,其中一间大厅,四间小房间...自建房至今,已有60多年,加上年久失修及连续几年遭遇风雨自然灾害。2000年起,自房屋出现了许多裂缝,房顶上的瓦片经常出现漏水现象。目前房屋已经摇摇欲坠,墙体开裂、倾斜、梁柱霉烂脱节、房顶透亮,瓦片脱落,险象环生,已经成了危房,不能住人了,危及全家生命安全。所以想我是多么想把我家的住房改造一下,可以让我的家人住进比较安心的房子,不必要每天担心房子倒塌的问题。我家中十分贫困,是贫困户,一年除了种地收成和我一个人外出打工,没有什么经济来源。父老母已七十高龄,年老多病,已不能下地劳动上山干活。儿女现在双双读书,供读艰难。可是由于家里真的十分困难,没有多余的钱来改造我家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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