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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总结

2016-11-28 11:43:45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总结(共9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总结清丰县工商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总结按照《清丰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文件精神,清丰县工商局结合工作实际,迅速行动,认真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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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总结
2016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总结 第一篇

清丰县工商局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总结

按照《清丰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文件精神,清丰县工商局结合工作实际,迅速行动,认真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确保责任落实

为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清丰县工商局结合今年开展的市场监管利剑行动及中原红盾整治流通领域假冒伪劣商品集中行动,制定了《清丰县工商局“利剑”行动打击商标侵权工作实施方案》及《清丰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成立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小组,并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

二、明确重点,深入推进。

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整治内容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重点整治地区为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批发零售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商品集散地,侵犯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

重点整治领域为商标印制业、高新技术产业、各类专卖店、农业;重点查处产品为名牌商品、汽车配件、手机、药品、种子、服装、家用电器等。

三、明确任务,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清丰县工商局成立了专门的案件查办指导组,明确以查处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和“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为重点。要求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坚决打好这场硬仗。 清丰县工商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采取周密部署、广泛宣传、严格执法相结合的方式,有效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今年1至9月份,工商局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11件,罚没款金额4.2万元。其他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32件,罚没款21.6万元。不断加大对侵权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一批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大案、要案,形成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高压态势。增强市场主体的诚信守法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自我保护意识,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遵纪守法的社会氛围。由此,打击了商标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的行为,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

四、加大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今年“3.15”期间,清丰县工商局积极主动采取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印发宣传资料、以案说法、讲解真假酒识别知识等多种形式,广造舆论声势,扩大社会影响,增强群众的识假辩假能力,使人民群众了解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树立我县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形象,增强外来投资者对我县市场的投资信心。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效打击假冒、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2016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总结 第二篇

我局按照省局、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元旦节前检查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有效打击了涉药涉械的违法违规行为。现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部署全市系统打击制售假劣药械专项行动。为全面组织协调专项行动,市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打击制售假劣药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召开了动员大会。各县市区局均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订了实施方案,已于12月22日前全部完成上报。

二、结合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通过邮寄等渠道销售假劣药品的工作。经全面检查辖区内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网站,对于发现的互联网虚假药品信息已依法移送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查处。因我局前期进行过相关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了几家利用互联网违法进行药品交易的企业,故专项行动期间未发现互联网违法交易药品行为。

三、结合元旦节前检查,发动全市系统稽查力量投入到此次专项行动。市局稽查分局、各县市区局按照市局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积极组织稽查力量深入一线开展专项检查。全市系统在专项行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2021人次,检查458次,接受案件总量75起,其中举报投诉11起,其它64起。查处单位75家,查处案件75起,涉及假冒伪劣产品75个品规,涉案金额9.77万元,罚没总值25.59万元。

四、集中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的整治工作。我局及时组织各县市区局稽查负责人集中学习《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15个非药品冒充药品重点品种进行了彻底清查。重点加强对药品流通环节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保健用品、“无文号”产品等六类仿冒药品和降糖、减肥等功能的中成药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监督检查。

【2016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总结】

五、加强药品生产经营秩序的整治工作。一是采取监督抽查、跟踪检查和飞行检查等方式,对药品生产企业执行GMP情况进行检查。二是组织开展了高风险品种的专项检查。对大容量注射剂的生产工艺和处方进行重点检查,规范了生产工艺,提高了药品标准,保证了生产质量。三是加强了对药品生产过程的动态监督,督促和指导企业把安全隐患消除在生产一线。同时全面清理药品经营主体资格。

严厉查处挂靠经营和超方式、超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

六、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投诉。专项行动期间,共接受群众举报投诉11起,属于我局监管范围的迅速组织调查,举报属实的立即立案查处,超出我局监管范围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群众举报反映,某医疗机构使用无产品注册证书的医疗器械“人乳头瘤病毒抗体检测试剂盒”和“单纯疱疹病毒抗体检测试剂盒”,我局立即组织稽查人员前往调查,经调查,情况属实,我局依法对其立案查处。【2016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总结】

七、积极开展宣传工作。专项行动期间通过媒体宣传报道13次,其中电视报道12次,电台报道一次,共编发专项行动简报8期,向民众发放宣传资料2700余份,让全市民众及时了解我局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动态。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主要问题:一是网络监管手段还不先进,制约了互联网涉药违法行为的监管。以往有效的监管手段在彻底颠覆传统销售网络、销售模式的互联网环境下失去了意义。二是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屡禁不止,受法律法规滞后和部门职能交叉、权责不清等多因素影响,难以根治。

建议:一是加大科技投入、全面开展网络药品监管。监管部门必须依托科技手段,依靠先进的网络监管软件及专业的技术人才,对网络渠道上网站药品信息、网络广告投放渠道、搜索引擎广告运营商进行实时检测、对运营主体进行严格监管,实现“以网治网”。

二是针对非药品冒充药品定性难问题,相关部门可出台行政解释,或出台规范性文件经法制部门备案,明确规定按假药论处的情形,为清理整顿此类违法行为提供法律依据。对于职能交叉、权责不清的问题,应与卫生、工商、质监等多个部门进行协调,分工合作,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通过多部门协同配合形成打击合力,避免单一部门执法遇到的“监管有责无权、处罚有理无据”的问题。

二〇一一年一月

XX局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2016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总结 第三篇

XX局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

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0‟50号)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质检执„2010‟590号)要求,我局在我市“双打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谋划,周密部署,结合柳州实际和本部门职责,认真开展“双打行动”并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我局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贯彻落实区局和市局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主管副职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各县局一把手为成员的“双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全市划分为10个监管区域,把监管和打假责任分解到科室、各县局和稽查支队,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并明确提出,在谁的负责的区域内,谁的职权范围内出了问题,实行问责制,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决不姑息。形成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小组成员各司其职,全局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做到了组织领导到位,办事机构到位,责任分解到位。为“双打”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 强化措施,打扶结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是严格市场准入,加强产品质量监管 加强对辖区内生产企业建立监管档案,实行动态监管。对生产实行行政许可产品的生产企业,依据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强制性认证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标准要求,严格审查生产企业资质,严格检查获证企业生产条件。一是检查企业关键原材料和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是否到位,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二是检查企业的生产场所、必备生产设备、检验设备等是否符合生产许可证规定要求。三是检查企业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偷工减料违法行为。对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做好整改复查工作;对整改不合格和逾期未改正的,暂扣生产许可证并及时向省局提请吊销,根据情节报当地政府组织取缔。目前,我市共对获证的高风险食品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认真整改,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

二是加大执法打假力度,严惩违法行为 以强化生产者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为着力点,加强执法检查,严查大案要案。一是严厉查处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违法行为。二是严厉查处伪造或冒用他人质量标志违法行为。三是严厉查处侵犯在我国获得保护的国内外地理标志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四是严厉查处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质量违法行为。五是严厉查处无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行为。六是严厉查处伪造、冒用认证标志违法行为。重点检查伪造、冒用、超期、超范围使

用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等认证证书和标志的行为。

开展双打以来,在开展好汽车配件专项检查的同时,对化肥、人造板、涂料、低压电器、洗涤用品、化妆品和家用电器等产品加强执法检查,我局共出动人员605人次,检查企业等208家,立案查处案件20起,涉案货值14万余元。其中查处无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销售产品案件12起,无生产许可证生产案件4起,无证生产现象有所抬头。

三是加大帮扶力度,促进企业提高 我局组织技术人员成立了帮扶小组,指导企业完善生产及检测条件、管理制度、原辅材料和产品检验记录、企业质量档案,帮助规范生产工艺流程,严格按工艺和标准组织生产,提高企业的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共指导4家人造板厂、1家纯净水厂和13家电器经营部进行整改,提高了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

四是打防结合,推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加强“三抓手”监管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行业间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与名优产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打击假冒,保护名优”协作机制。指导行业协会建立执法打假情报机构,收集和分析造假案源信息,掌握造假动向,及时提供造假线索,增强执法打假的快速反应能力。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增强企业质量诚信意识,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以产品质量信用记录为基础,建立并完善企业质量档案,加强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建立质量信用“黑

名单”制度,公布失信企业名单,利用市场机制和法律手段惩处质量失信行为。逐步完善质量信用评价体系,以对企业质量信用分级为手段,实施分类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建立健全质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强与检验检疫12365系统共建和共用工作。深入推进大质量工作机制和质监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对外扩大案源,对内强化指挥,畅通广大消费者维权诉求渠道。通过以上方式,加强打防结合,稳步推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2016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总结】

“双打”专项行动虽然取得了阶段成效,但任务还非常艰巨。企业的质量意识仍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电线电缆的热销,无证生产还时有发生,一些造假窝点更加隐秘,给查处带来很大难度。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巩固成果,乘势而上,再接再厉,使无证生产和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使名优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为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质监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总结
2016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总结 第四篇

质监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

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造假冒伪劣产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为确保“双打”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我局在****市政府和漳州市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谋划,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双打”专项行动。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质监部门职责,全力以赴打好这场关键战役。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目标。

一是迅速成立组织机构,制度目标任务。我局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贯彻落实省、市局和****市政府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分管副局长和副主任科员为副组长,并由稽查科成员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和开展“双打”专项行动。形成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办公室组织协调,业务科室各司其职,全局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双打”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明确要求通过开展“双打”专项行动,严厉查处一批违反质监法律法规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进一步增强生产企业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规范企业生产行为;生产企业源头监管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得到提升;无证生产、假冒伪劣行为等行政违法得到有效遏制;保护知

识产权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质监部门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水平持续提高。

二是细化专项工作方案,突出“双打”重点。根据漳州市局《“双打”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立足实际,细化目标,制定了****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造假冒伪劣产品专项行动方案》。确定将化肥、人造板、化妆品和食品添加剂为重点产品,以产品加工制造集中地、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案件多发地,特别是证生产、产品质量反映较多的地区为重点;严格市场准入和证后监管,严格审查生产企业资质;重点查处以假充真、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一批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制售假冒伪劣大案要案,对符合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涉及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形成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高压态势。

二、 强化措施,打扶结合

一是严格市场准入,加强源头监管。在对辖区内生产企业建立监管档案,实行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对生产实行行政许可产品的生产企业,依据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强制性认证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标准要求,严格审查生产企业资质,严格检查获证企业生产条件。一是检查企业关键原材料和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是否到位,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二是检查企业的生产场所、必备生产设备、检验设备【2016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总结】

等是否符合生产许可证规定要求。三是检查企业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偷工减料违法行为。对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做好整改复查工作;对整改不合格和逾期未改正的,暂扣生产许可证并及时向省局提请吊销,根据情节报请市政府组织取缔。监管人员根据上述要求,对获证企业进行了摸底检查,对5家存在问题的企业依法责令限期整改。

二是加大执法打假力度,严惩违法行为。以强化生产者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为着力点,加强执法检查,严查大案要案。一是严厉查处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违法行为。二是严厉查处伪造或冒用他人质量标志违法行为。三是严厉查处侵犯在我国获得保护的国内外地理标志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四是严厉查处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质量违法行为。五是严厉查处无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行为。六是严厉查处伪造、冒用认证标志违法行为。重点检查伪造、冒用、超期、超范围使用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等认证证书和标志的行为。

“双打”工作开展以来,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先后共出动执法人员54人次,同时充分发挥12365投诉举报中心作用,发动群众举报。检查化肥企业5家,人造板生产企业4家,化妆品生产企业4家,鞋、服装类产品

2家。

三是加大帮扶力度,促进企业提高。我局组织技术人员成立了帮扶小组,指导企业完善生产及检测条件、管理制度、原辅材料和产品检验记录、企业质量档案,帮助规范生产工艺流程,严格按工艺和标准组织生产,提高企业的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

“双打”专项行动虽然取得了阶段成效,但任务还非常艰巨。企业的质量意识仍有待进一步提高,无证生产还时有发生,一些造假窝点更加隐秘,给查处带来很大难度。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巩固成果,乘势而上,再接再厉,使无证生产和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使名优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为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1年1月13日

2014年永修县工商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打算
2016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总结 第五篇

【2016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总结】

2014年永修县工商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

品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打算

根据《九江市工商局印发<九江工商系统2014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安排案>的通知》(九工商办字

【2014】65号)要求,我局在县“双打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谋划,周密部署,结合永修县实际和本部门职责,认真开展“双打行动”并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4年“双打”工作开展情况

(一)、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我局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学习贯彻落实市局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主管副职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和各分局一把手为成员的“双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全县划分为7个监管区域,把监管和打假责任分解到股室、各分局和稽查支队,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并明确提出,在谁的负责的区域内,谁的职权范围内出了问题,实行问责制,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决不姑息。形成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小组成员各司其职,全局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做到了组织领导到位,办事机构到位,责任分解到位。为“双打”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 工作积极推进

今年以来,分局一是继续按照市局关于“双打”工作部署,

以产品制售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为重点整治地区,以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涉外商标和地理标志专用权等为重点,分阶段有重点开展“双打”专项整治行动。2014年,分局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1件,收缴罚没款1.16万元。二是以种子、农药、化肥等重要商品为重点,组织开展涉农领域侵权违法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对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市场的监管,重点打击严重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开展种子打假专项行动,坚决打击侵犯品种权和销售假劣种子违法行为。三是以贯彻落实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中心,针对家用电器、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儿童服装、车用商品、燃气灶具、压力锅等重点商品和涉及健康安全的重要指标,依法强化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加强抽查检验结果利用和处理,及时依法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四是组织对手机、服装、电动自行车等重点商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针对原油加工和汽柴成品油生产、储运、销售等环节存在的地狱法定标准生产加工、掺假使假、缺斤短两等违法行为,开展打击假劣汽柴油专项行动。

(三)、宣传扎实有效

结合新《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行,积极扎实做好新商标法律的宣传培训工作。为了更好地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提高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分局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工作。一是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具体部署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并提出了工作要求;二是对村、

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内容培训,提升他们的业务水平;三是利用县、村、社区、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等平台,向群众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二、2015年工作打算

2014年,县局“双打”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2015年,仙居将进一步强化组织协调,加大排除工作,确保“双打”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取得更大实效。

(一) 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建立长效机制。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假冒伪劣是保持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把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执法结合起来,确保常抓不懈。

(二) 进一步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商品的监管整治力度。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日常监管和重点整治,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力度。继续与企业建立打假维权协作关系,增强监管和执法的社会效果。继续做好统计报表、信息报送、舆情分析、联合检查等日常工作。

(三) 进一步深化宣传教育。广泛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假冒伪劣宣传教育,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知识,发挥举报投诉电话的作用,为广大群众提供畅通便捷的举报、投诉、申诉和咨询渠道,提高广大群众主动防假识伪意识和能力。

2014年12月17日

2016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总结
2016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总结 第六篇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质检执〔2016〕115号)和省局《浙江检验检疫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通知》(浙检法函〔2016〕175号)文件精神,XX局自2016年4月开始按照要求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以下简称"双打"),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局法制处的指导下,我局机密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周密部署、有序组织,始终坚持将此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予以紧抓落实,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请审阅。

一、总体概况

XX局今年开展"双打"工作以来,共组织出动执法人员200人次,检查出口企业30家次;开展联合执法10次,稽查辖区内10家涉及进口食品超市、检查集贸市场进口肉类3次(涉及经营户20家),发现1家企业有违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

xx局党组高度重视本次"双打"工作,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动员,并成立了xx局"双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落实,并将做好"双打"工作作为我局今年重要工作之一,分解各项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人。

2、结合辖区特点,突出"双打"重点

根据省局要求,XX局制定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行动方案,并根据辖区工作实际,细化方案,明确把已注册备案出口食品企业及出口机电产品列为重点检查对象,把重点对象生产加工的出口产品列为检查的重点产品,在重点产品集中区域重点查处生产企业以假充真,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或冒用国内外地理标志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

(二)多措并举,追求工作实效

1、抓好"12365"热线建设

"12365"热线作为社会公众对违法行为举报投诉的新途径,可以预见将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上发挥重要的作用,由于我局"12365"热线为新开通,社会公众还未普遍了解,因此我局加强了对"12365"热线的建设,在内部完善相关硬件,落实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接听处置工作;对外广泛宣传,利用我局网站、日常检验监管时机等及时全面的向企业和社会公众介绍"12365"投诉举报热线,鼓励他们积极投诉举报违法行为。

2、开展各类专项工作,抓好重点产品监管

按照我局"双打"方案的统一部署,XX局于今年5、7月份对辖区内的出口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暨飞单专项稽查行动)。对已获得备案(注册)的生产企业,严格审查其生产企业资质、生产条件:生产企业原材料和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是否到位,质量体系和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生产设备、检验设备是否符合生产许可证规定要求等,重点查处企业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以及检查是否存在非法买卖检验检疫单证、逃避产地检验、不如实报检等违法行为。从检查结果看,未发现辖区出口企业有相关违法行为,近年来,出口产品质量正常,也未发生一例国内外退货现象。

积极落实酒类专项检查工作。我局依旧十分重视此项活动,主要抓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各种方式(如参与地方"12315"活动现场、各类企业业务培训及日常检查等)积极向社会公众宣传进口酒类产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进口酒类知识特别是市场上比较畅销的进口红酒的鉴别等;二是加强部门间执法联动。今年6月我局与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辖区主要超市、农贸市场的进口酒类、进口肉类产品进行了检查,总体情况良好未发现假冒伪劣及非法进口等问题;三是对进口红酒报检证单的核查,是否存在涉及假冒伪劣及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经核查发现一起违法使用假冒包装案件,已经立案进行处罚。

开展对辖区主要出口产品的风险排查工作,杜绝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违法行为。XX局于今年8-9月开展了对辖区出口产品的风险排查工作,根据出口情况和出口市场,结合进出口业务数据,对产品的源头风险、生产加工过程中的风险、与包装物料、辅料有关的风险等方面进行了分析,根据分析结果从四方面强化管控措施:一是针对生产源头强化检测监控力度;(

开展"质量月"专项活动。根据相关要求,我局成立了"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2016年质量月活动实施计划,并细化"质量月"活动的具体时间安排,以此明确各个部门的责任和分工。结合辖区实际,通过开展出口企业法律知识培训、法律知识网上竞赛、实验室开放日、对获证企业的质量监管等系列活动,向社会主动宣传,广泛动员企业积极参与其中,使质量意识深入社会,在辖区内再掀宣传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新热潮。

3、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执法合力

为使"双打"行动出实效,我局继续加强与工商部门的联合执法,除对辖区内超市开展检查外、还进一步深入农贸市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主要对流通领域进口食品、进口酒类产品是否存在不规范的标识、标签,是否存在销售假冒进口伪劣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逐一排查。经过去年我局和工商部门的有效联合执法打击,今年未发现销售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进口商品现象,有效促进了流通领域进口食品的安全,通过联合执法也增强了经营单位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意识,全面净化了辖区内市场环境,履行了检验检疫部门职责。

(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1、借助地方平台开展宣传

积极参与"12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活动,向现场的群众以及新闻媒体,介绍进出口商品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特别介绍了当前消费者比较热衷的进口红酒的有关知识,解答相关咨询,并向现场的群众发放了《质量纲要》等相关宣传资料300余份,扩大了检验检疫的公众认识度。

2、结合"12365"热线工作,做好舆论导向宣传工作

提高"12365"热线在社会公众中的知晓度,广造舆论声势,扩大社会影响,让群众了解检验检疫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方面的有力作为,取得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树立检验检疫在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中的良好形象,

3、开展对出口企业质量安全法律知识培训

积极组织辖区出口企业的法律知识培训,举办了出口企业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和产品质量安全,加大宣传力度,丰富质量文化内涵,各个企业高层(负责人)以及中层质量管理人员积极参加了此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企业质量意识和相关法律责任意识。

2016工商所精细化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2016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总结 第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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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所精细化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建立职责细化、目标明确、全程调控、双向沟通、有效激励的精细化绩效管理机制,激发全所职工创业、创新、创优活力,紧紧围绕县局工作目标推进会提出的总体要求即以提升机关行政效能为主旋律,以“狠抓五大建设,创建五个一流”为主题,增强责任感和决心,强力推进市场监管,强力推进消费维权,强力推进依法行政,强力推进队伍建设,围绕“五建五创”以及县局绩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平昌工商“三种精神”、平昌工商“十字理念”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局的决策部署,紧扣“狠抓五大建设,创建五个一流”为主题,全力推进工作目标而坚持“定责任、抓规范、求突破”共创“维权促销费、消费扩内需”的发展平台。通过“岗位职责、工作进度、目标督察、年度考评”精细化的绩效管理,客观公正地评价系统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执行力、落实力,进一步增强创新创优意识,提高工作水平,不断推进系统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争当平昌工商跨越发展排头兵。

二、考评对象

xx工商所内设市场巡查、经检、办公室(人员:xx、xx、xx、xx、xx、xx)。

三、领导机构

所内成立精细化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由所长、党支部书记xx任组长,副所长xx、xx任副组长,其它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支部宣传委员、副所长xx负责具体办公。

四、2016年所内干部、职工目标考核。

(一)所长:xx。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财务、安全、人事教育、党建。

1、财务工作。

(1)加强收支预算管理,保障职工工作津贴的兑现和单位正常工作经费的支付,做到当年收支平衡。

(2)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3)加强票据管理,做到使用规范,按季检查、盘点,并有详细的记录。

(4)加强公物保管,建立公物登记台帐。

2、人事教育工作。

(1)创先争优计划,各项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有计划,有制度、有落实)。

(2)工商素质文化的计划和职工教育培训方案的制定,创先争优典型事例上报,工商职业道德学习有计划安排(有方案,事例上报,有心得体会,有情况汇报,有工作总结)。

3、安全。

确保全所一年无上访、无投诉、无食品、高危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4、党建。

(1)党建基本信息(有年度工作计划、单项工作安排、党建工作信息)。

(2)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有实施方案、具体措施)。

(3)党支部活动记录(“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会)。

(4)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七一”前夕将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总结、业务知识演讲竞赛(有方案、有措施、有成效,开展活动有简报、有总结)。

(5)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不断提升精神文明创建层次,提高创建水平,努力争创文明单位(开展活动有方案、有措施、有成效)。

(6)党内基本制度健全(制度要健全)。

(7)总结、党内文件、资料规范(半年、年度党建工作要有总结,党内文件、资料整理收集)。

(8)民主政治建设(重大事项票决制,党支部书记年度双向述职一测评,双向述职一测评有情况汇报、有记录)。

(二)副所长:xx。配合所长工作、负责办公室、食品安全、市场巡查、个私协会、商广、xx镇市场巡查。个人负责xx镇(凤凰社区)食品安全。要求辖区内无过期食品,清理无证无照,建立食品监管“一单通”,有巡查记录,有监管痕迹。对口县局办公室、个私协、商广、食安股。

1、办公室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局会议精神(有传达会议记录);

(2)详细制定年度工作目标(有方案)。

(3)按照工商文化建设要求制定详细方案,工作开展有序,有看点。形象文化工作推动有力(有具体措施和方案)。

(4)按照规范化工商所要求,所容所貌整洁,内务管理规范,资料分类摆放有序,政务公开更新及时(办公区域要清洁、内务管理要规范,政务公开要及时更新)

(5)及时报送各种动态、情况,完成县局规定的信息、外宣、调研文章撰写任务(按要求报送)。

(6)OA系统文件处理及时,待办任务在3个以内;各项业务数据录入报送及时,零失误、零疏漏、零差错(各项业务数据录入)。

(7)安全责任落实,有责任书、检查记录,整改措施。信访维稳防邪工作落实。(有方案、有责任书)

(8)日常事务工作和业务工作、文化建设工作、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有记载)

(9)OA系统、业务系统应用更新及时,个人待办事项不能超过5条。

(10)认真做好综治维稳防邪安全信访工作,车辆无事故,无通报,内务管理防火、防盗措施严明。

2、食品监管

(1)全年食品监管工作有计划。

(2)工商所和经营户责任书签订情况。

(3)食品经营户进、销货台账建立情况(“一单通”)使用情况。(建立或监管台账,“一单通”使用、填写、装订要规范)

(4)辖区工商所对食品经营户培训情况。(对食品经营户培训面达85%,要有培训花名册,照片及资料)

(5)各大专项整治情况(含散裸装食品)。

(6)食品快速检测情况。

(7)菜单式巡查记录的使用情况(菜单式巡查记录使用面达100%)。

(8)无“QS”标识、“三无”食品清查和整治情况(辖区食品经营户经营无“QS”、“三无”和过期变质食品。)。

(9)“一单通”使用情况(食品经营户“一单通”使用面达100%,要求填写规范)。

(10)食品典型案例查处情况。

(11)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情况(创建3个村级示范店)。

(12)食品快速检测情况(全年最少快检240个批次)。

(13)散裸装食品整治情况(辖区食品市场无散裸装食品)。

(14)食品经营户进、销货台帐(一单通)建立情况(食品经营户必须建立进、销货台账及工商监管台账,巡查人员在监管台账中填写发现的问题,及时警示和整改)。

(15)各大节假日和专项整治情况。(开展专项整治有总结有汇报,及时上报相关食品报表)。

3、个私协会

(1)工作计划及安排。(按个私协2016工作安排部署进行)

(2)七项服务工作。(重点:协会网站的使用,教育培训,慈善救助)

(3)三项工作。(重点:非公党建,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4)四项建设。(五好协会的建设情况,光彩服务日活动开展,评选文明诚信、创业、社会公益之星活动,光彩杂志征定)

4、商广。

(1)、创建无虚假广告乡、镇、村、社区工作。(要有与村和社区居委会签定联系会议制度的协议,是否召开联席会议,要有记录,无乱张贴广告的现象)

(2)、商标培育点摸底情况,培育计划,培育点,商标示范园区或企业。(商标培育点调查摸底情况,有情况汇报和培育企业具体数目和计划,有商标培育示范点。是否建立和工作情况;商标培育要有走访记录,行政指导记录和建议)

(3)、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工作情况及信息反馈。(看是否按专项行动方案安排进行整治工作,有无整治记录、效果)

4、广告经营企业联系点,店招的内容监管情况。(看广告联系点的制度是否健全,联系指导记录,帮助其发展的依据,看店招是否备案,有无监管记录,查看其效果)

(5)、帮扶企业商标的管理使用情况及效果。(看帮扶记录,商标使用给企业带来效益的情况反应)

(6)、户外广告登记工作。(看是否开展户外广告登记,看有无申请和审核表,是否使用统一登记证,是否录入综合软件;档案是否建立)

(7)、商标广告案件查处数和力度。(看案件的数量和查处力度)

(8)、报表信息报送,情况反应。(以商广股统计情况为准)

(三)副所长:xx。分管法制工作、纪检监查、市场、消保维权、经济合同、公平交易、企业和个体管理。个人负责马鞍乡食品安全检查,“一单通”的使用,过期变质食品清理、无证、无照清理,高危行业登记。(要求:有巡查记录,有花名册);对口县局法制股、纪检监察、市场、消保、合同、公平交易。

1、法制工作

(1)深入开展六五普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有方案,宣传有图片、资料,学习记录。

(2)案件自查有自查报告,有方案。

(3)工商监管文化工作有方案,有措施,有亮点。

(4)认真开展行政指导,行政调解工作,文书使用规范,记录详实,行政调解有方案、有场所、有人员、有记录。(行政调解有文档,文书使用规范,有调解记录,行政指导有文档。)

(5)案件质量程序、核审规范,无行政过错责任,案件办理质量高,装订规范。(无诉讼案件)案件回访及时,真实体现回访记录,回访率100%。(按照《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执法案件评审评分标准》执行。5000元以下的案件回访一次,有记录)

(6)监管文化工作开展有效果、有亮点。(现场有资料,有图片)

2、纪检监查

(1)落实党我廉政建设、行风建设责任制,按班子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签订了《廉政责任书》。

(2)干部作风整顿工作有方案,按步骤扎实开展,效果明显。

(3)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二次。

(4)廉政文化工作有方案,有措施。

(5)“治庸”活动有方案。

(6)按照“治庸”活动方案,按步骤扎实开展,效果明显;

(7)积极参加县局组织开展的廉政文化活动,按时提供和完成廉政文化建设所需资料和材料。

(8)切实加强勤廉教育,突出抓好廉政和监管风险防范教育。

(9)认零点组织《廉政法规》学习。

(10)按时开展述职述廉活动。

(11)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及领场地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到安排、有记录、有实效,按时上报会议结果;

(12)严格执行六条禁令及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认真开展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

(13)廉政文化建设成效明显。

(14)按时报送各项总结、汇报。

3、市场

(1)建立合同帮扶指导站;

(2)季度监管情况报告;

(3)农贸市场秩序和环境卫生;(没有被曝光,有月度动态信息)

(4)经盾护农阶段工作报告、农贸商品抽检。(有工作总结,有农资抽检报告)

(5)合同违法案件查处有案件。

(6)完成省级“守重”企业复查和认定。

(7)完成各种统计报表文明集市及三化市场创建。

(8)完成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并录入。

(9)完成合同争议调解、农业合同签约监管。

(10)完成市、县级“守重”企业复查和认定。

(11)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工作开展。

(12)完成涉农案件。

(13)完成文明集市及三化市场创建。

4、消保

(1)按时开展3·15宣传活动。

(2)及时受理按时办结消费者申投诉和举报,并将结果录入12315平台。(有记录、有总结,按时录入平台)

(3)深入开展12315进商场、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五进活动。

(4)开展省、市局公布的流通领域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有检查、有汇报、有总结,按时录入平台)

(5)积极查办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

5、公平交易

【2016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总结】

(1)各类专项整治工作是否落实。

(2)报送各类报表是否及时准确。(及时上报各类报表)

(3)是否按时上报了各类专项执法行动情况汇报。(案件必须录入,专项整治有情况汇报,有方案;临时交办工作认真完成)

(4)公平交易工作开展痕迹是否明显且有成效。(有全年各类报表上报情况,有案件录入,有专项整治情况汇报,有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有公平交易工作的各类文档,建立是否规范有序)

6、企业和个体管理

(1)加强基础数据、监管数据的归集,提高数据质量,确保各类企业存量和新增数据的准确率、完整率、冗余率和关联完整率四个考核指标达100%。

(2)对个体工商户验照必须在5月31日前全面结束,并在网上把个体验照信息录入齐全。(个体验照率达90%,信息录入齐全)

(3)全面推行网上年检,确何年检任务按时完成。(网上年检达100%)

(4)查处取缔黑网吧。(方案、花名册)

(5)加大校园周边经营秩序的专项治理。(方案、有巡查记录)

(6)加大对中介机构、废旧金属收购站点整治。(有巡查记录,有花名册)

(7)强化对重点行业、高危行业的整治。(有花名册,有巡查记录)

(8)无照经营控制在2%以内,不亮照经营控制在4%以内(持照经营达98%,亮照经营达96%)

(四)xx。配合经检工作、泥龙乡市场巡查。负责泥龙乡食品监管“一单通”使用、过期变质食品清理、无证、无照清理,辖区个体、企业,验照、年检等工作。

(1)辖区经营户责任书签订情况。

(2)食品经营户进、销货台账建立情况(“一单通”)使用情况。(建立或监管台账,“一单通”使用、填写、装订要规范)

(3)辖区工商所对食品经营户培训情况。(对食品经营户培训面达85%,要有培训花名册,照片及资料)

(4)各大专项整治情况(含散裸装食品)。

(5)食品快速检测情况。

(6)菜单式巡查记录的使用情况(菜单式巡查记录使用面达100%)。

(7)无“QS”标识、“三无”食品清查和整治情况(辖区食品经营户经营无“QS”、“三无”和过期变质食品。)

(8)“一单通”使用情况(食品经营户“一单通”使用面达100%,要求填写规范)。

(9)食品典型案例查处情况。

(10)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情况。

(11)辖区食品快速检测情况。

(12)散裸装食品整治情况(辖区食品市场无散裸装食品)。

(13)食品经营户进、销货台帐(一单通)建立情况(食品经营户必须建立进、销货台账及工商监管台账,巡查人员在监管台账中填写发现的问题,及时警示和整改)。

(14)各大节假日和专项整治情况。(开展专项整治有总结有汇报,及时上报相关食品报表)。

(五)xx。负责xx镇千秋社区市场巡查、节假日所内值班。

1.x市场监管

(1)辖区经营户责任书签订情况。

(2)食品经营户进、销货台账建立情况(“一单通”)使用情况。(建立或监管台账,“一单通”使用、填写、装订要规范)

(3)辖区工商所对食品经营户培训情况。(对食品经营户培训面达85%,要有培训花名册,照片及资料)

(4)各大专项整治情况(含散裸装食品)。

(5)食品快速检测情况。

(6)菜单式巡查记录的使用情况(菜单式巡查记录使用面达100%)。

(7)无“QS”标识、“三无”食品清查和整治情况(辖区食品经营户经营无“QS”、“三无”和过期变质食品。)

(8)“一单通”使用情况(食品经营户“一单通”使用面达100%,要求填写规范)。

(9)食品典型案例查处情况。

(10)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情况。

(11)辖区食品快速检测情况。

(12)散裸装食品整治情况(辖区食品市场无散裸装食品)。

(13)食品经营户进、销货台帐(一单通)建立情况(食品经营户必须建立进、销货台账及工商监管台账,巡查人员在监管台账中填写发现的问题,及时警示和整改)。

(14)各大节假日和专项整治情况。(开展专项整治有总结有汇报,及时上报相关食品报表)。

2、节假日所内值班。

(一)实施24小时电话开机、8小时内负责处理来电来访,消费投诉。

(二)建立当天事务档案。

(三)做到上传下达,遇事分级请示汇报。

(四)处理当天的日常事务。

(六)xx。分管市财务、岩口市场巡查。个人负责xx森林公园段至xx桥头张xx的食品安全、清理无证无照,建立食品监管“一单通”,有巡查记录,有花名册,有高危行业、危化行业花名册;对口县局市管股。

1、财务

(一)、票据使用规范,解缴及时;公物登记管理有序。

(二)、不抓挪、借支公款,无丢失票证。

2、岩口乡市场管理。

(1)辖区经营户责任书签订情况。

(2)食品经营户进、销货台账建立情况(“一单通”)使用情况。(建立或监管台账,“一单通”使用、填写、装订要规范)

(3)辖区工商所对食品经营户培训情况。(对食品经营户培训面达85%,要有培训花名册,照片及资料)

(4)各大专项整治情况(含散裸装食品)。

(5)食品快速检测情况。

(6)菜单式巡查记录的使用情况(菜单式巡查记录使用面达100%)。

(7)无“QS”标识、“三无”食品清查和整治情况(辖区食品经营户经营无“QS”、“三无”和过期变质食品。)

(8)“一单通”使用情况(食品经营户“一单通”使用面达100%,要求填写规范)。

(9)食品典型案例查处情况。

(10)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情况。

(11)辖区食品快速检测情况。

(12)散裸装食品整治情况(辖区食品市场无散裸装食品)。

(13)食品经营户进、销货台帐(一单通)建立情况(食品经营户必须建立进、销货台账及工商监管台账,巡查人员在监管台账中填写发现的问题,及时警示和整改)。

(14)各大节假日和专项整治情况。(开展专项整治有总结有汇报,及时上报相关食品报表)。9

2016农委安全监测工作方案(共4篇)
2016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总结 第八篇

第1篇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高蔬菜质量安全水平,根据皖农质[2016]17号《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省级例行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6年度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方案如下:

一、监测类型与分工

1.省级监测:省农委委托国家农业标准化与监测中心()开展蔬菜例行监测抽检三次。由市农委牵头,市农技推广中心和相关县区农业主管部门(菜办)配合完成。

2.市级监测:市农委组织全市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全年三次,和上级安排的重大节假日及其它不定期活动的监督检验。市级例行监测由市农技中心进行检验,各县区负责抽样送样工作。

3.县区监测:各县区农业主管部门(或菜办)和重点蔬菜批发市场、超市监测站(点)开展的蔬菜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由各监测单位自行安排抽样和检验。

4.乡镇自检:由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和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监测点开展自检。按县区主管部门规定或自行安排抽样和检验。

二、监测项目及方法

1.监测项目

市级监测、县区监测和乡镇自检采用现行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方法,定性分析检测蔬菜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

2.抽样方法

抽样按NY/T789-2016《农药残留分析的采样方法》和NY/T762-2016《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抽样规范》规定执行。

3.检测方法

市级监测、县区监测和乡镇自检采用快速测定技术定性分析方法,按照NY/T448-2001《蔬菜上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毒快速检测方法》或GB/T5009.199-2016《蔬菜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的快速检测》执行。

4.判定依据

蔬菜农药残留快速定性分析则依据GB/T5009.199-2016和NY/T448-2001规定进行判定。

三、监测地点

按《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方案》要求,省级例行监测取样点固定为田家庵区人民路批发市场、凤台县城北批发市场、潘集区高皇蔬菜基地和区上窑蔬菜基地。

市级监测点安排为各县区主要蔬菜基地和批发(农贸)市场各2个。

县区安排的监测点应为所在辖区内具有代表性的蔬菜基地、批发(农贸)市场,覆盖率要达到80%以上。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和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监测点开展监测的范围是当地生产量大的主产品区,或主要生产基地。

四、监测蔬菜种类和数量

1.监测蔬菜种类

省级例行监测抽检品种为黄瓜、芹菜、豇豆、小青菜、番茄和白菜。

市级和县区监测蔬菜品种以本地生产量和消费量较大、上年度例行监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品种,以番茄、辣椒、茄子、黄瓜、甘蓝、大白菜、普通白菜、芹菜、韭菜、花椰菜、菜豆、豇豆、菜心和空心菜等蔬菜为主。可根据季节适当调整监测蔬菜品种。监测品种要兼顾叶菜、豆类菜和茄果类蔬菜。监测品种尽可能保持连续性,确保监测结果具有可比性。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和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监测点开展监测的蔬菜种类应是当地主导品种或名优品种,兼顾其他品种。

2.监测样品数量

省级例行监测每次每个被监测品种抽取样品数不低于8个,监测样品总数不少于48个。

市级例行监测每次每个监测点抽样样品数不低于12个,监测样品总数不少于336个,全年检测数量不少于1008个。

县区开展的监测每次抽取样品数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安排。7、8、9、10四个月检测数量适当增加,全年检测数量不少于15000个。各县区监测单位全年计划监测数量如下:

五、时间安排

(一)抽样时间

1.省级例行监测抽样时间:

第一次:2016年3月8—10日;

第二次:2016年7月8—10日;

第三次:2016年11月8—10日。

2.市级例行监测为4月、8月和12月三个月月初进行抽样监测。

3.县区和蔬菜批发市场监测站(点)开展的自检每月定期开展抽样检测。

4.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和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监测点开展监测时间应在监测蔬菜的收获前进行。

(二)监测结果报送时间

1.市级例行监测结果报送。于次月初形成全市蔬菜农药残留监测报告,报送市农委,并按规定上报省农委。

2.市级监测信息报送。各单位开展的例行监测结果在每批次检测工作完成后经负责领导核准,上传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平台。每月10日前由市农技中心汇总全市监测数据,按时形成上月全市蔬菜农药残留监测简报,报送市农委,并按规定上报省农委。

六、工作要求

1.各县区和监测站(点)要结合实际制订本年度的工作计划和监测方案,由主管单位审核实施,同时报上一级农业主管部门备案。并于2016年1月15日前形成年度检测报告,上报市农委。报告要求详细清楚,说明检测结果特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检测结果要按照蔬菜分种类及抽样地点分别进行统计分析。具体检测结果汇总要求见附表1、2。

2.监测工作应保证科学性、代表性和真实性。市农委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县区和乡镇监测站(点)的监测结果进行抽查核验。

3.抽样工作应由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抽样,规范填写抽样单。送检时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抽送样品,并附抽样单或送样单。

4.各监测站(点)应有专门检测人员,监测档案由专人负责,检测结果不得擅自对外公布。

5.以科学、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好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沟通、及时总结。

第2篇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强化执法能力建设行动”的开展,全面强化市、县、乡(镇)三级动物卫生监督体系、队伍、制度、设施、装备等方面的建设,执法能力得到全面提升,为实现“两个努力确保”和畜牧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行动内容

(一)加强体系建设。一是明确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执法主体资格。市、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进行法人登记,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二是设在乡镇(街道)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统一名称。经批准设在乡镇(街道)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名称统一为“××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分所”。三是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使用统一的执法标识。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办公场所、执法车辆、服装上使用统一执法标识。

(二)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增加必要的执法人员,满足执法需要。各县区要综合本地养殖业发展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需要,科学测算、合理配置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切实履行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职能。二是全面实施官方兽医制度。对官方兽医按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实行动态管理,所有官方兽医信息要录入《官方兽医信息系统》(包括其在岗期间的培训、奖惩和年度考核结果)。官方兽医每年确认和变更一次,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变更官方兽医资格人员的执法证件同时注销。三是建立协检员制度。鉴于我市官方兽医相对不足的现状,按农业部有关规定,各地可聘用符合《省动物检疫协检员管理办法》要求的人员担任协检员,协助区域内的官方兽医从事检疫和防疫监督工作,做到手续完备,不留后遗症。四是开展屠宰企业检验人员培训试点。配合市“放心肉”体系建设计划,联合商务部门,在新建或改扩建的4家机械化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检验人员培训试点,培训企业检验人员,经考核合格后协助驻场官方兽医开展检疫等辅助工作,并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推广,缓解目前屠宰检疫人员不足的问题。五是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实施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培训。六是开展执法业务评比。组织开展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执法案卷评比活动和动物检疫技术比武活动。七是开展执法人员军训。通过3年时间,对全市所有官方兽医普遍进行一次军训。八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严格执行“六条禁令”,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对执法权限、范围、依据、程序和办事结果等全方位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加大系统内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

(三)加强设施、装备建设。一是改善办公用房。争取3年内逐步改善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乡镇(街道)分所、动物产地检疫报检点办公用房。二是推进动物产地检疫报检点规范化建设。做到室外有告示牌,室内工作流程、收费标准、规章制度上墙,记录齐全、档案完整。三是推进乡镇(街道)分所标准化建设(具体标准由省里统一制订)。四是推进官方兽医驻场(养殖、屠宰)办公室建设。相关企业要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施,产地检疫流程、收费标准、规章制度上墙,记录齐全、档案完整。五是推进备案监管对象挂牌工作。按照监管对象所属风险等级,分别加挂A、B、C三种标牌。六是完善装备。配备执法车辆、取证取样设备、现场快速检测仪器、动物标识识读器,为动物检疫人员配备检疫工具箱及相应设备。

(四)加强制度建设。一是参与推进《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修订工作;二是完善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等相关规章制度;三是建设以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为主体的新型兽医制度。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建设“市动物卫生监督信息管理平台”,全面实现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实时化、动态化管理。

三、进度安排

(一)部署启动(2016年1-3月)。制定下发全市强化执法能力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各县区结合实际,及时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县区实施方案,要细化措施,明确职责,并于2016年2月25日前上报市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市动物卫生监督系统强化执法能力建设行动于2016年3月底之前全面启动。

(二)实施推进(2016年4月-2016年9月)。各县(区)全面开展强化执法能力建设行动,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分阶段、有重点地完成各项工作计划

1.体系及设施、装备建设方面。到2016年底,各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必须全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进行法人登记,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全市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开展标准化建设,2016年达45%、2016年达90%;动物产地检疫报检点达到规范化要求;官方兽医驻场(养殖、屠宰)办公室建设全面完成;备案监管对象挂牌完成。

2.队伍建设方面。每年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一次全市畜牧兽医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培训,每位执法人员培训考评结果记入本人档案;2016年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和执法案卷评比活动;2016年开展检疫技术比武等活动;2016年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和执法案卷评比活动。

3.制度建设方面。参照法律法规和省级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全市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各项规章制度。

4.信息化建设方面。2016年全面运行市动物卫生监督信息管理平台。

5.保障机制方面。各县区要积极争取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纳入本级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将动物卫生监督、动物产品安全监管、有毒有害物质快速检测、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三)年度考核(2016-2016年每年12月)。每年组织对各县区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细由省里制定),根据考核评估情况,对工作出色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行动总结(2016年10月-12月)。对各县区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定性和定量考核评估,并对行动成果进行认真总结。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兽医局,具体负责活动的实施。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做好辖区内活动的组织发动。

(二)明确责任。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动物卫生监督系统强化执法能力建设行动的重要意义,明确责任,细化方案,责任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要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加强督查。为保证全市动物卫生监督系统强化执法能力建设行动取得实效,市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工作推动不力的县区,将予以通报。

(四)宣传保障。市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相关新闻媒体上开展强化执法能力建设行动的宣传活动,并在市农业信息网对活动进展情况(经验、成效等),及时宣传报道。各县区要结合技术培训、科技下乡、日常检查等活动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要将省里编写的《致广大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服务对象的一封信》发放到养殖、屠宰等单位,努力营造执法部门依法监督、生产经营者主动接受监督、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

第3篇

一、主要任务

要着力加强农产品品种真实性鉴定;重点打击无证生产和“套牌”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的行为;清理核查种子生产许可证发放情况;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业标志的行为。通过专项检查,增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保护权利人、经营者和广大农民利益,维护公平有序地种子市场竞争环境,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功效,鼓励农业科技创新。

二、具体安排

(一)开展主要农作物品种种子鉴定。加强对种子交易聚散地、种子交易会的监管,突出对主要农作物品种的保护各地要组织开展市场抽检,样品送交相关检测机构鉴定真实性。

(二)打击无证生产和“套牌”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的行为。一是核查种子生产许可证发放情况,重点检查申请人是否提供品种权人同意的证明。二是强化对生产许可证发放后的监督,开展制种基地摸底排查工作,依法打击无证和“套牌”生产授权品种的行为。三是大力整治种子侵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非法经营假冒授权品种和非法经营假冒伪劣种子的行为。要依法对已抽样品种中涉嫌侵犯品种权和生产假冒伪劣种子的相关单位进行处罚。加强与司法、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对查出的案件,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和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三)加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地域范围、标志使用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登记证书持有人及地理标志登记的农产品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是否与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是否规范使用标志。督促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经营者,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的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农委成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农委同志为组长,委属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专项行动,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承担日常工作。各县区也要组织成立相应组织,加强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检查的领导,制定本部门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抓好组织实施。

(二)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介宣传尊重知识产权、自觉守法的典型。把知识产权纳入科普宣传中,推进面向农民群众、涉农企业、科研院所的知识产权普及活动。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打击力度,曝光大案要案,震慑侵权假冒的单位或个人,提高全社会的品种保护意识。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农业管理部门要将本次专项检查与各自的日常工作相衔接,整合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资源,及时互通信息,相互配合支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文书制作。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协作联合,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检查活动自即日起至2月底结束。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全面落实本方案部署的各项任务,提高对本次检查行动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及时总结本地区本部门专项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以及案件查处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总结于2016年2月25日前报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第4篇

为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在市农委领导和组织下,各级农机部门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各类农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治理整顿农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遏制和防范农机较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好转,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周年创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环境。

二、时间

自5月初至7月中旬,集中时间开展严厉打击农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

三、重点内容和范围

(一)重点范围:各公司农机售后服务站、农机维修网点、农业机械使用单位。

(二)重点内容:

1.未取得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或使用伪造、变造、过期的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书从事农机维修经营的行为。农机维修经营者使用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配件维修农业机械或者拼装、改装农业机械等行为。

2.农机维修从业者未取得或使用过期作废从业资格证书的行为。

3.未按照规定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证书和牌照,擅自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的行为。

4.使用伪造、变造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行为,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照和证书的行为。

5.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收割机等农机的行为。

6.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的行为。

7.经检验发现农业机械存在事故隐患,拒不排除并继续使用的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严厉打击农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初至5月下旬)

各级农机部门及时制定本地专项行动方案,迅速部署、落实到基层,层层动员,广泛宣传,确保农机“打非”行动能在5月底前启动。

(二)集中打击阶段(5月中旬至6月下旬)

各级农机部门要根据制定的实施方案,在排查摸底和总结近年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治理行动的基础上对各种农机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公开举报电话,动员群众、农机手举报,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究。

(三)检查督导阶段(6月下旬至7月中旬)

各级农机部门要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方法、多渠道的检查督导活动,保障农机“打非”专项行动持续、有效的进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农机“打非”行动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机“打非”专项行动在市农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市农机局成立市农机“打非”领导小组。要落实好安全生产单位一把手负责制,逐级抓好工作落实。按照统一部署、严格分工、明确责任、加强协调配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打非”专项行动有效开展。

(二)加强宣传。各县、区按照市局“打非”行动方案的要求,要充分利用网络、报纸、广播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鼓励发动群众和农机手参与宣传“打非”行动,监督、举报农机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三)加强配合。各县、区要主动与公安、交警、交通、工商等部门配合,加强执法力度。重点检查农机维修网点、上道路的拖拉机和收割机、农机维修网点,促进农机安全生产。

(四)强化监督。市局“打非”领导小组加强对“打非”专项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协调各县、区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协调处理“打非”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震慑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2015工商局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2016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总结 第九篇

文章标题:工商局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工作汇报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局本着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全面推进”的原则,采取集中打击与分散查处相结合的方法,对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商品进行专项治理,通过整治使重点商品假冒伪劣问题得到有效遏制,重点市场经济秩序得到规范,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重点打击对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药品案进行查处。

上半年,我局重点抓了经营药品的主体资格的规范,共查处无证经营药品的个体工商户10户,罚款5万元,对群众反映大的个体食品经营摊点及车站街食品批发市场不定期进行检查,出动宣传车辆50台次,执法人员200余人,没收销毁过期食品及变质食品1000公斤,缴获各类食品防伪标识5000余套,对个体冷库进行了逐一排查,在南牛乡某冷库共查处注水鸡肉10吨,并及时予以重点打击。通过阜阳奶粉事件的公开曝光,我局紧紧围绕省、市局中心工作对正定县梅山路食品批发市场进行了拉网式的重点排查,查获不合格奶粉50袋,过期食品80袋,查处了正定县三冠制水厂仿冒知名商品包装装潢案,查扣违法物品叁佰余箱。净化了我县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为我县食品、药品市场的良性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以打击劣质建材为重点,开展了建材市场打假工作。

上半年,我局以查处无照生产伪质“地条钢”为重点,共查处冶炼劣质“地条钢”户数19户,没收地条钢50吨,罚款20万元,同时,对恒山市场的装饰材料市场进行了专项治理,共清理商户88户,发现问题15户,查处了深泽县陈某经销冒牌“百力特”蚊钉案,罚款肆万元,查扣违法物品200件。我们对群众反映大以及关注的107国道边经销进口废旧轮胎案件进行了查处,共清理个体商户4户,查扣废旧轮胎1200余条,做出了对违法物品没收的行政处罚,遏制了经销进口废旧轮胎的势头,为群众安全行车,人身安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树立为农民利益着想的意识,严厉打击涉农的假冒伪劣商品,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今年上半年,我局紧紧围绕“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开展工作,树立农民问题无小事的大局意识,以不同的季节、农时,及时开展了以打击经销伪劣农膜的专项治理活动,清理了正定县城土产公司周围的农膜经销摊点,检查工商业户10户,没收劣质农膜100公斤,受理消费者投诉4起,及时维护了农民的利益。同时对全县75户加油站进行了排查摸底,查处了正东加油站等经销不合格柴油案件,罚款5万元。对全县范围内涉农门市部进行了抽查,共查处了不合格玉米种子200公斤,没有资质经销涉农物品的个体户15户,通过检查,初步掌握了全县农资市场的现状。为下半年全面治理整顿打开了局面。

总之,下半年我局仍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布署,围绕省市局的工作思路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加强与各职能部门配合协作,利用宣传媒体大造舆论,提高群众识假辨假能力,狠抓大要案的查处,从严惩治制假分子。让群众满意,为全县市场经济秩序和群众购物环境改观做出贡献。《工商局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工作汇报》来源于范文搜网,欢迎阅读工商局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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