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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检查

2016-12-01 10:06:15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检查(共9篇)2014年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总结2014年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总结为规范我乡儿童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全面提高疫苗接种率,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教学秩序。按照县卫生局和教育局联合印发的文件要求。于2014年9月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查验对象...

欢迎来到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栏目,本文为大家带来《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检查》,希望能帮助到你。

2014年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总结
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检查 第一篇

2014年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总结

为规范我乡儿童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全面提高疫苗接种率,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教学秩序。按照县卫生局和教育局联合印发的文件要求。于2014年9月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查验对象 我乡幼儿园、小学、初中所有新入学的儿童,包括流动 人口和新转入学儿童。

二、组织实施 为保证工作顺利实施,县疾控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周密安排。对此我院也制定了关于儿童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的工作计划,对辖区内负责查验的老师进行了专业培训。要求各幼儿园及学校把接种证查验工作作为控制传染病的一项重要工作,按时按要求完成,并纳入常规常年开展。我院还成立了2014

年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接种证查验工作顺利实施。

三、查验结果 由于教育局和卫生局的重视,各学校的积极配合,使我乡的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得以顺利实施。基本达到了预期目的,但是在查验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1、部分学校对此项工作不认真,基本流于形式,教师对此项工作的意义和目的不明确,填写的登记表和汇总表混乱。 2、通过对63名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其中就有2名学生进行补证,对12名儿童进行补种。其中反映了常规免疫工作中还存在不扎实的问题,要将工作重点放在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管理上,对无证和疫苗漏种儿童及时进行补证、补种。确保让每名适龄儿童都能及时接受到国家提供的免疫接种服务。

马坊中心卫生院

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检查 第二篇

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为规范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管理,防范疫苗针对疾病在学校和托幼机构暴发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小学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

二、查验范围:全市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小学每年新入托入学新生及中途转学儿童(包括外籍借托、借读儿童)。

三、查验时间:查验工作在幼儿、学生办理入托、入园、入学或者转园、转学后办理新入园、入学手续时进行。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小学在新生招收入托、入园、入学通知或报名须知上,应告知其凭《预防接种证》入托、入园、入学手续。

四、查验内容:1、有无预防接种证;2、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完成情况。

五、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程序接种疫苗的儿童,在开学前必须到托幼机构、学校所在地的预防接种单位补办、补种,并取得预防接种证查验合格证明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该要求同样适用于新接收的转学儿童)。开学后学校应督促取得预防接种补种/补证通知单的学生及时到学校所在的预防接种单位进行补种,补种合格后预防接种单位补发预防接种证查验合格证明方可作预防接种查验合格依据。

六、托幼机构、学校要将查验情况登记在《娄星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中,查验结束后进行汇总并与预防接种证查验合格证明分班级存档,查验率要求达到100%。

【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检查】

七、对因落实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不力而导致学校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宣传
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检查 第三篇

入托入学时为什么要查验预防接种证?

预防接种证记录了儿童预防接种的信息,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其补种工作,是确保儿童在入托、入学前完成国家规定的免疫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预防和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在幼儿园和学校的暴发。查验接种证的目的就是要查出漏种的儿童,对其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补种。 《预防接种证》有什么用途?

《预防接种证》是儿童预防接种的记录凭证,每个儿童都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证并接受预防接种。如儿童未完成国家规定的疫苗接种,因故迁移、外出、寄居外地,可凭接种证在迁移后的新居或寄居所在地预防接种单位继续完成规定的疫苗接种。当儿童的基础免疫与加强免疫全部完成后,家长应妥善保管好接种证,以备孩子将来入托、入学、入伍或出国(境)时查验。

儿童入学如果没有接种证是否可以提供接种证明?

儿童入学时必须提供《预防接种证》,不能提供其他依据(包括接种卡、接种证明)。没有接种证时,可以到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申请补发接种证。

怎样查验预防接种证?

在查验预防接种证时,老师先查看《预防接种证》中“接种记录”页的“疫苗与剂次、接种日期”一栏。然后,将每个儿童的接种状况填写登记表。当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接种证遗失怎么办?

应带儿童到居住所在地预防接种单位查找儿童预防接种信息、补办《预防接种证》。如果儿童曾经在其他地方接种过疫苗,但又无法查找接种信息的,可咨询当地预防接种单位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在哪里可以找到儿童接种疫苗的相关信息?

一般来说,儿童在当地居住满3个月,居住地所在预防接种单位都应建立儿童预防接种卡(簿),可以查找到儿童接种疫苗的相关信息,也可以到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咨询。

无接种证的儿童怎么办?

老师应告诉家长带儿童到学校所在地的预防接种单位办理《预防接种证》,并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程序进行疫苗补种。

儿童应到何处去补种疫苗?

老师应告诉家长带儿童到学校所在地接种单位补种疫苗,或到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咨询。

儿童接种疫苗时必须带预防接种证吗?

儿童每次接种疫苗都必须携带《预防接种证》。因为接种医生实施接种前要核查预防接种证,根据预防接种证提供的信息实施接种,同时预约下一次接种时间。

儿童打预防针都是免费的吗?

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接种单位接种第一类疫苗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儿童接种一类疫苗全部免费接种,接种时不收取任何接种费用,而二类疫苗的接种是自费、自愿的。

2015年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实施方案
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检查 第四篇

坪上小学2015年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

实 施 方 案

为切实依法实施儿童入学、入托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加强学

校传染病控制,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

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卫生部、教育部《关于

【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检查】

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特制定本

方案。

一、目的

对未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完成免疫的入学儿童给予尽

早进行补种的机会,防止疫苗可预防传染病在我校的发生和流行,保

护儿童身体健康。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村及临村儿童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领导,确

保此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成立坪上小学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领导

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组长洪艳,成员有一年级班主任教师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我校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的协调与督查工作。

三、宣传

在学校张贴标语和展板开展宣传活动。同时,通过各种形式向监

护人进行宣传。提高监护人对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认识。

2015年9月开展免疫接种进行宣传动员和组织安排。

四、查验对象和实施时间

1

﹙一﹚、查验对象为新入学儿童

﹙二﹚、从2015年9月起,每年新生或转学的学生在入学时实施入学前接种证查验。

五、查验疫苗种类

2015年儿童入学必须查验的疫苗种类包括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三联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白破等六种疫苗。

六、工作流程【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检查】

在办理新生入学手续时,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出示预防接种证。按规定严格查验预防接种证,根据《国家免疫程序》核对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并由专人负责将接种信息记录在《入学、入托儿童免疫状况登记一览表》中。对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未完成第一类疫苗接种的儿童,应督促其在入学前到居住地接种单位补证或补接种,儿童补证或补接种后凭预防接种证由专人在《入学、入托儿童免疫状况登记一览表》中登记。《入学、入托儿童免疫状况登记一览表》由学校存,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保存。

坪上镇坪上小学

2015年9月1日

2

坪上小学2015年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

工作管理制度

为切实依法实施儿童入学、入托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加强学校传染病控制,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一年级班主任老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一年级全体儿童进行查验并完成相关资料,如不能完成者,造成的责任自行承担,并按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处理.

二、负责管理此项工作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统计工作和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协调好和接种医生的对接工作,保证接种工作能保质保量完成.

三、专管人员负责督促一年级班主任做好相关的工作,并在本项工作结束后进行总结,为下一年度的接种工作作好准备.

坪上镇坪上小学 2015年9月1日

3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
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检查 第五篇

附件4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托幼机构和学校用)【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检查】

说明: 1、此表由托幼机构或学校根据“儿童接种证”和“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查验证明”填写,每年9月底前和11月底前报本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对已完成全程接种儿童在“是否全程接种”栏内写“是”;对未完成全程接种者填写“否”,并在需要补种疫苗和剂次栏内打“/”; 3、对漏种儿童在完成相应疫苗和剂次补种后记录接种时间“日/月”,并在完成补种后在“补种是否完成”栏中填写结果; 4、以班级为单位汇总统计接种证查验、漏种和补种完成情况。

【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检查】

附件2

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参考格式)

儿童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接种证号: 家长姓名 联系电话 住址: 经审核预防接种记录,在“①全程接种、②需要补种、③因禁忌不补种”中选择一项打“√”

① ( )该儿童已经按照免疫程序完成 岁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

② ( )该儿童未按照免疫程序接种疫苗,请幼儿园/学校督促该儿童到接种单位补

种疫苗,并在完成补种后再次查验接种证和本报告。 ③ ( )该儿童因接种禁忌漏种疫苗,不需补种。

表:儿童漏种疫苗和剂次登记表

备注:

1.对于①全程接种、③因禁忌不补种疫苗的儿童,填写一联由家长交学校查验。

2.对于②需要补种的儿童,填写两联。一联交学校查验;另一联作为补种和再次查验凭证。 3.漏种儿童在漏种剂次对应栏打“╳”,补种后填写接种时间(日/月)。

4.因接种禁忌漏种疫苗,不需补种的儿童,在对应的漏种疫苗剂次栏填写“禁忌”。 审核人: 审核日期: 审核单位(盖章):

2016年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方案
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检查 第六篇

为贯彻落实市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通知,预防传染病在学校流行,确保儿童的身体健康,根据省教育厅、省卫生厅联合下发的《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做好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通知》(闽教体[2016]2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接种时间、对象

(一)时间:2016年9月。

(二)对象:入托(园)小班、入学(一年级)未按免疫程序完成接种的儿童。

二、目标

以乡(镇)为单位,麻疹、脊灰疫苗查漏补种率大于等于95%以上,其它疫苗查漏补种率在90%以上。

三、查验方法

教育局、卫生局将把查验接种证工作作为年度学校卫生工作的考核内容之一。为确保活动顺利实施,成立县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领导小组(附件1)及技术指导小组(附件2)。

(一)收集预防接种证

1.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应在儿童办理入托、入园、入学手续时进行。各学校分管领导和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收集儿童预防接种证。

2.儿童在入托、入园、入学时,其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出示《接种证》,学校妥善保管,查验后迅速退回。

3.在开学之后,当地承担预防接种的医疗卫生机构要指派业务人员协助托幼机构、小学开展《接种证》查验工作,并掌握相关接种信息。

(二)摸底与登记

1.摸底工作人员:主要由社区、乡(镇、街道)、村防疫医生,学校、托幼机构由班主任教师组成。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村防疫医生负责查验证,托幼机构、学校由班主任教师承担摸底登记及《市儿童入托(园)、入学查验疫苗补种通知单》的发放工作。

2.摸底登记时间:2016年9月1-10日。

3.摸底登记方法:在托幼机构和学校的儿童由班主任教师分年级、班级单独造册,登记在市入托(园)、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登记汇总表(托幼机构及学校用)》附表7上,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交所属乡、村负责查漏补种的医生,同时由教师将补种通知单统一发放给学生,告知其接种时携带接种证。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防疫医生对摸底登记结果进行核查、汇总,初步填写《市入托(园)、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情况汇总表》附表8,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县级督导人员对摸底调查质量进行评估,对未达到要求的乡(镇)进行补漏或重新开展摸底登记工作。

四、疫苗补种及记录

(一)疫苗补种接种方式

1.接种方式应以固定接种点为主。在常规免疫工作的基础上,适当延长接种门诊和接种点的服务时间。对于在规定接种时间内未到接种点接种的儿童,要进行督促,确保所有应种儿童到指定接种地点接种。

2.疫苗补种要求

(1)未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按照疫苗免疫程序进行补种。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

(3)未完成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3月龄~6岁儿童使用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7~11岁使用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12岁以上儿童使用成人及青少年型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

(4)未完成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4岁以下未到达3剂次(含强化免疫等)的应补种完成3剂次。4岁以上儿童未到达4剂次(含强化免疫等)的应补种完成4剂次。

(5)未完成2剂次麻疹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应补满2剂次。

(6)如需补种多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两种疫苗可以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两种减毒活疫苗可在同一天注射,如未在同一天注射,则接种注射时间应至少间隔4周。严禁将不同疫苗混合在1支注射器接种。

(二)补种记录

各接种点要求将补种情况登入卡、证,要保存本次查漏补种儿童名册的原始记录。

五、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与处置

(一)每个查漏补种接种点应配备名具备现场急救技能的临床医生(固定接种点和临时接种点均要)负责接种后儿童的现场留观、不良反应的处置和救治工作。处置人员必须具备资质,救治必须合乎技术规范。

(二)医疗机构、接种单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等有关人员发现属于报告范围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后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三)医疗机构、接种单位、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按预防接种疑似异常反应有关规定进行监测、报告、调查和处置。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的原则,开展对AEFI的临床救治工作,做到早期、

正规、系统的治疗。

六、现场接种要求

接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穿工作服,戴口罩、帽子,持证佩戴工作牌上岗。

(一)准备药品器械

1.接种器械:75%乙醇、镊子消毒棉球或棉签、体温表、治疗盘、氧气、输液器、听诊器、血压计、注射器、压舌板等。

2.急救药品:1:1000肾上腺素针剂、地塞米松、5%葡萄糖液体、抗过敏药物、常规急救药品和其他过敏休克药品等。

(二)核实接种对象

1.预检登记人员接种工作人员应认真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及接种记录,确认是否为本次受种对象。避免错种、重种和漏种。对不属于本次查漏补种对象的儿童,向其家长或其监护人做好说服解释工作。

2.对可疑发热儿童测量体温表。对于因由接种禁忌症而不能接种者,应对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告知预防免疫的相关知识,病在接种卡(簿)和接种证上记录。对于应缓种者,医疗卫生人员应交代补种的地点和时间。

3.发现未摸底登记的目标儿童,应作为应种儿童进行登记、接种,并计入应种汇总数。

(三)接种前告知和询问健康状况

对核对无误的目标儿童,告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同时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症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

(四)接种登记

1.受种目标儿童完成预检、告知、登记后,由接种人员为其接种相关疫苗。接种完成后,除表格登记外,学龄前儿童应将接种记录登记到接种证上,供将来入托入学时查验。

2.无证或未带接种证者,应做好记录,查漏补种结束后及时给予补证或补登。

3.对于儿童监护人拒绝接种的,也应请监护人在“接种通知单”相应部分签名,作为快速评估不计入应种儿童的依据。

(五)接种操作及注意事项

1.接种方法

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接种要求进行操作实施预防接种安全注射。

2.接种前准备与疫苗管理

(1)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前将疫苗从冷藏容器内取出,尽量减少开启冷藏容器的次数。

(2)核对接种疫苗的品种,检查疫苗外观质量,凡过期、变色、污染、发霉、有摇不散凝块或异物,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瓿有裂纹的疫苗一律不得使用。

(3)冻结过的百白破疫苗、乙肝疫苗一律不得使用。

(4)检查百白破疫苗、乙肝疫苗是否冻结的方法为:将被检和对照的正常疫苗的安瓿同时摇匀后静止竖立,如被检疫苗在短时间内(5-10分钟)内与对照疫苗相比出现分层现象,且上层液体较清,即可判断被检疫苗冻结。

(5)使用吸附剂的疫苗前,应当充分摇匀。使用冻干疫苗时,用注射器抽取稀释液,沿安瓿内壁缓慢注入,轻轻摇荡,使疫苗充分溶解,避免出现泡沫。

(6)安瓿开启后,未用完的疫苗盖上无菌干棉球冷藏。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将疫苗废弃。

(7)冷藏容器内的冰排溶化后,应及时更换。在接种门诊,接种人员下班前应将未开启的疫苗存入冰箱冷藏室内。

3.接种操作: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前再次查验核对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通知单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无误后予以接种。

(1)皮肤消毒。

确定受种部位:接种部位要避开疤痕、炎症、硬结和皮肤病变处;用灭菌镊子夹取75%乙醇,由内向外螺旋式对接种部位皮肤进行消毒,涂擦直径≥5cm,待凉干后立即接种;禁用2%碘酊进行皮肤消毒,接种后不得用酒精棉球按压或涂擦注射部位;疫苗接种的部位、途径和剂量参加国家药典的规定,对未收入药典的疫苗,参见疫苗使用说明。

(2)接种时严格执行安全部注射。

接种前方可打开或取出注射器具;在注射过程中防止被针头误伤(如污染的注射针头刺伤,应按照有关要求处置);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供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注射完毕后不得回套针帽,应将注射器具直接投入安全盒或防刺穿的容器内,或者用截针器毁型后,统一回收销毁。

七、督导检查

县成立督导小组,对城区、乡(镇)、村托幼机构、学校查验证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八、时间安排

8月14日开始培训工作。

8月30日前,完成新生注册需提交材料的告知。

9月10日结束摸底工作。

9月30日前,完成查验预防接种证,学校和托幼机构填写附表7。

10月1日开始补种,对查出的漏种儿童按免疫程序完成补种工作。

10月10日前把附表8上报县疾控中心。

2015预防接种工作计划
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检查 第七篇

第1篇:预防接种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及参照上级20XX年考核目标责任书的分解,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技术指导下,以预防为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化,动员全社会参与是控制和预防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的主要措施,为认真做好我区20XX年免疫规划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对20XX年计划免疫工作计划如下:

1.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常规基础和加强免疫接种工作主动搜集免疫工作薄弱区域和外来流动儿童,要保证儿童免疫接种率。

2.加大力度继续组织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20XX年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在我乡范围内继续实施,乙肝、卡介苗、脊灰、百白破、麻风、麻腮、白破、乙脑、流脑无细胞百白破等疫苗。

3.实行儿童预防接种证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各种疫苗接种率的要求,即:使用省卫生厅统一印制的《儿童预防接种证》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应及时建证(卡)确保儿童规范建证(卡)率达100%每次接种时应核对卡、证并填写;卡介苗、乙肝建卡率及建证率达90%以上;糖丸达、麻风腮、百白破建卡率及建证率达95%以上,各类疫苗达90%以上。

4.提高预防接种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在原有的基础上认真完善资料的收集。

5.保证计划免疫冷链正常运转。认真检查冷链设备的运转情况,每天上午、下午都要进行运转情况,检查记录冷冻、冷藏室温度,损坏了要及时修理,报废的应立即更新,确保冷链正常运转,以保证疫苗的效价,使每名儿童都能得到有效的免疫接种。

6.强化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开展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防止计划免疫针对传染病在校园内发生流行的有效手段,我区计划免疫配合学校的查验工作,对学校的入学、入托儿童查验预防接种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安排好未种儿童的补证、补种工作。

7.加大力度,按质按量认真落实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录入儿童预防接种基本信息,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的建设。

8.积极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大力宣传国家免疫规划政策和成就,开展了4.25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广泛普及预防接种知识,提高全社会参与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9.完善相关资料的整理。及时完成计划免疫相关的整理上报,每次接种后要及时上报儿童计划免疫常规接种率报表。做好3月10日前统计20XX年儿童出生数上报及建台账基本情况统计表。

10.加强乡村医生及接种人员的思想业务技术培训工作,加强免疫规划机构和队伍的建设,合理规划和设置,保持人员稳定,完成所有从事免疫规划工作人员,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知识于技术培训,提高免疫预防规划接种服务水平。

11、认真做好年终总结及不断深入村寨了解疫情,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作出解决办法。

第2篇:预防接种工作计划

为了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省市县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年初工作计划,为更进一步搞好我镇计免各项工作,使我镇计免工作逐步走向系统化、规范化、完整化,提高我镇儿童整体免疫水平,更好地预防和控制乃至最终消灭相应传染病的发生,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成长,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拟定二0XX年计免工作计划:

一、计免工作的管理及指标要求

1、常规免疫:根据上级要求,专用乙肝,卡介苗,糖丸,百白破,麻疹疫苗,麻风,麻腮,麻腮风,乙脑,A群流脑,A+C群流脑,甲肝等疫苗在规定的时间内为全部免费疫苗。我镇每月的16至19日为接种时间,各村防疫员必须提前—天到防保所转抄当月应种儿童名单,以便进行通知。

2、乙肝疫苗的管理及接种实施:接种室要建立乙肝疫苗、注射器的专帐登记和使用核销制度,使用的数量与接种人次数相吻合,严格执行安全注射管理制度,统一回收、处理使用过的注射器材,并做好相关记录,及时转录其他单位转移来的《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卡》的接种信息;各村卫生室防疫员要及时掌握本村新出生儿童信息,通知并动员新出生儿童家长在24小时内到赵庄镇预防接种门诊接种乙肝疫苗,以提高首针接种及时率。

3、主动与教育部门协调搞好各小学新入学儿童查验接种证及补种、补证工作,首针补种、补证率≥100%;全程接种率≥95%。

4、卡证管理:1岁以下儿童建卡率≥90%,(本地户口儿童出生后1月内;居住满个3月以上的流动儿童完成建卡建证,卡证吻合率95%,逐月依次填写登记,卡面保持清晰,项目填写完整,正卡由防保所统一保管,副卡由各行政村卫生室登记保存,各村副卡、接种证必须与正卡吻合;接种证的发放作好发放登记。各行政村卫生室防疫员要在月末上交本月本村儿童出生名单,及时上报月龄报表,并及时从正卡转录本村本月儿童接种信息到副卡上。

5、加强流动人口儿童、超生儿童的登记管理、上报和接种。3岁以下流动儿童建卡率≥90%,五苗单苗接种率≥95%,各村卫生室每年开展2次流动儿童调查及查漏补种活动,开展一次流动人口集聚地儿童接种抽样调查,做好外来流动人口、超生儿童的登记管理、上报和接种工作。

6、预防接种门诊建设

(1)继续抓好和完善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对一年来预防接种门诊接种质量、接种率进行认真评估,对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是否合理进行分析;

(2)对预防接种门诊设施的投入,配置好相应物资;

(3)加强对预防接种门诊接种人员的培训,接种要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进行操作;

(5)按预防接种门诊接种的要求进行规范操作,按时上报接种成果报表。

7、计免资料管理:

对上级下发的文件、计划、通知及各种资料做好收发登记。

掌握如下资料:(1)以村为单位的总人口数、性别构成、零岁组月龄构成,0-15岁年龄构成;(2)行政区划及托幼资料;(3)镇村防保网络人员分布;(4)接种器材帐目登记;(5)各种生物制品的领发登记;(6)每次冷链运转的接种成果报表;(7)疫情疫点调查处理,计免针对疾病的个案登记资料;(8)计免工作计划、文件、通知、总结、检查记录等资料;(9)重点生物制品接种资料;(10)指导完成村级卫生室资料。搞好三种图表(0-15岁组年龄构成、防保网络、全年接种成果报表)上墙,继续完成其他各项资料并归档。

8、计免工作的具体指标要求:

(1)建卡率、建证率、卡证吻合率100%;

(2)二0XX年出生儿童一月内建卡建证率达100%;

(3)“五苗”十二月龄接种率95%以上,岁组加强、岁组“三苗”复种率95%以上;

(4)乙肝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其中首针及时接种率达80%以上;

(5)资料上报:预防接种门诊在接种完成后5天内将接种成果报表上报县疾控中心;月龄组报表在每月的5日前上报上一月的新生儿童数。

二、计免工作培训、宣传

1、计免培训:在每次运转前以会代训的方式培训村级卫生人员2次以上,平时安排专题培训2次以上并作好运转例会记录。

2计免宣传: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开展计免宣传,重点宣传乙肝疫苗接种,出墙报12期,计免宣传日(4月25日)在街头进行计免宣传咨询、下发宣传资料。

三、计免督导

1、按照分级督导的原则,镇督导组对各村计免工作全年督导2次以上,并作好相应的工作计划,督导后作好督导记录和总结。

2、防保所在每次运转结束后对各村进行督导,并随机抽查2—4村接种情况,写好督导总结;半年和年终对辖区内计免工作进行检查,将检查情况总结上报。

四、计免监测

(一)、温度监测:每天记录冰箱温度2次,2次之间间隔不少于6小时。

(二)、计免相关疾病的监测:【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检查】

1、AFP:全镇卫生人员必须及时报告AFP病例,并协助县疾控中心采集合格标本,收集病例资料。

2、麻疹:

(1)疫情报告:发现疑似麻疹病例后,24小时内向市疾控中心报告传染病报告卡。

(2)常规报告:参照目前脊灰疫情AFP专报系统的要求,执行疑似麻疹病例旬、月报制。

(3)主动监测:每旬至少1次深入辖区进行麻疹主动监测。

五、重点生物制品的接种

具体任务按上级工作计划而定。

第3篇:预防接种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1.为全旗所有城乡0-6岁儿童提供安全、有效、免费、均等化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预防接种服务,为重点地区的重大人群提供疫苗接种服务,有效预防和控制疫苗针对的传染病。

2.一是做好免疫规划工作,六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旗疾控中心要定期对防保人员进行考核指导。

二、主要任务

(1)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含电子档案),并做好预防接种资料管理。

(2)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确定受种对象。

(3)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网络、口头、广播通知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农村交通不便的地区,可采取入户巡回的方式进行预防接种。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可设立临时接种点,适度增加门诊开放的频率和服务时间等,提供便利的接种服务。

(4)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前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或电子档案,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接种记录,确定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种,并填写知情同意书。

(5)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

(6)接种时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前再次查验核对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核对无误后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的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安全注射等要求予以接种。

(7)接种后的工作。告知儿童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应留在留观室观察30分钟。接种后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上记录所接种疫苗的年、月、日及批号,有条件的地区录入计算机并进行网络报告。与儿童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

(8)处理、报告和登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如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人员应及时诊治,按照“常见的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处置原则”进行处理。及时填写相关记录表,并向所在地的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三、工作要求

(1)接种单位要求。接种单位必须为旗卫生局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并具备《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链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疫苗的领发和冷链管理,保证疫苗质量。

(2)接种人员要求。承担预防接种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

(3)主动发现预防接种对象。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积极通过民政、公安部门等多种渠道,采取各种办法,主动发现未建卡建证的儿童。

(4)接种服务。至少每半年对责任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卡进行1次核查和整理。合理安排接种门诊日,有条件的机构每周至少开展2次接种服务。

(5)接种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接种期间要及时对每名受种儿童填写《预防接种门诊日志》,必须填写每个栏目。接种完成后要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预防接种门诊每日疫苗接种与乡镇疫苗管理情况汇总表》。

新生儿首剂乙肝疫苗接种单位要及时登记和转发《新生儿首剂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卡(三联单)》。

(6)开展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接种单位要及时录入和上传疫苗、注射器使用和接种等数据。

未开展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接种单位要按月上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接种情况报表》和《第二类疫苗接种情况报表》。

(7)做好疫苗管理,确保国家免疫规划疫苗1个月储存量,同时避免疫苗过期失效,对储存疫苗的冰箱须每日记录2次温度。

(8)所有参与接种的工作人员要接受国家免疫规划技术的继续教育。

第4篇:预防接种工作计划

认真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立新社区卫生服务站在卫生局,县疾病控制中心领导下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提高社区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社区人民身心健康为目标,高标准完成计划免疫工作任务在本站内逐步建立建全计划免疫领导小组,工作小组。

2015免疫规划工作计划
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检查 第八篇

第1篇:免疫规划工作计划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开展预防接种是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是预防和控制相应传染病的重要措施,是关系到儿童健康成长的大事,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扩大免疫规划工作的意义,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职责,保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搞好扩大免疫规划宣传培训工作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宣传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目的和意义,要结合“4.25”计免宣传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墙报等多种形式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要教会广大群众会算防病与治病的经济账,争取儿童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各类疫苗接种率,中心将利用定期会、专业培训会对各乡镇防疫医生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各乡镇要加强对乡村医生的专业技术培训。

三、做好儿童建卡建证和预防接种工作

1、各基层接种单位要及时掌握辖区所有适龄儿童的人数,做好适龄儿童建卡、建证工作,要求适龄儿童建证率≥95%,建卡率100%。2、按扩大国家规划免疫程序完成常规冷链运转,重点注意流动儿童和边远儿童的建卡建证工作,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指标为原国家免疫规划的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含白破疫苗)的全程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到90%以上;新纳入免疫规划的A群流脑疫苗(基础)、A+C群流脑疫苗(加强)、甲肝疫苗、乙脑疫苗接种率以县为单位达到85%以上;麻腮风联合疫苗(含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要在1月内完成8月龄和18月龄的适龄儿童接种的工作,确保以乡镇为单位目标儿童麻疹类疫苗2剂全程接种率达到95%以上;出血热疫苗目标人群的接种率达到70%以上;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应急接种目标人群的报告接种率达到70%以上;流动儿童报告接种率≥90%。

四、及时、准确上报免疫规划的各类报表及文字资料

每年1月底收集和上报辖区内上一年的人口资料、冷链档案设备表和接种单位档案表; 3月上报下一年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使用计划;在3月和9月进行儿童接种表卡的清卡查证工作并汇总上报;每月5日前上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报表和第二类疫苗接种情况报表。

五、开展接种率调查工作、巩固无脊髓灰质炎成果

于5月前开展接种率调查工作,写出调查报告上报并根据接种率调查的情况,对接种率低的地区开展查漏补种。

六、全面推进儿童乙肝疫苗项目工作

各单位要提高新生儿乙肝疫苗全程和及时接种率,确保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城市达到90%以上,农村达到85%以上,首针及时接种率达85%以上。

七、加强二类疫苗的宣传、接种和管理工作

要加强二类疫苗的宣传、接种工作,逐步提高二类疫苗在我区的接种率,构建免疫屏障,控制相应传染病在我区的传播。

根据省、市有关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和我区传染病疫情状况,开展重点传染病疫苗查漏补种工作,以控制近几年在我区发病率较高的传染病,如: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水痘等传染病在我区的传播,切实保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

八、开展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工作

各单位均要切实完成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工作,要按照四川省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项目要求,完成20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儿童的个案信息录入工作,并将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工作纳入常规化管理,对辖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信息要及时录入和更新。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资料与纸质的“儿童预防接种登记簿” 应同时记录并进行管理,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资料与纸质的“儿童预防接种登记簿”数据应保持一致。

九、完善制度,搞好科学管理

1、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各项法律、法规,搞好冷链器材设备的管理使用。疫苗储存、管理和使用要按相应法律、法规要求进行。

2、严格执行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四川省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执行,积极协助教育部门,每年开展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查验率应≥95%,并按要求开展补种、补证工作,防止疫苗可预防传染病暴发流行。

3、加强安全注射工作,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消毒管理办法》,定期更换消毒液,注射器做到“一人一针管一使用”,注射废弃物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防止接种事故的发生。

4、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应设立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定制合理的预防接种时间,房屋的选择尽量在40㎡左右,室内地面硬化、清洁明亮、空气流通;配有宣传材料、规章制度和接种操作规程;接种人员由经过卫生行政部门资格认证的医务人员担任;设备器材配备要尽量完善,以保证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目标任务的完成。

5、加强异常反应的监测和上报工作,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中关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的报告及处理”要求,建立和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常规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月报表,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时及时调查上报。

九、加强督导检查

中心将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疫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安全注射的情况、预防接种工作实施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其中综合工作督导要全覆盖各乡镇卫生院,并及时将工作督导向督导单位反馈,促进我区免疫规划工作规范实施。

第2篇:免疫规划工作计划

20XX年在乡政府等有关部门和院办领导的关心、重视和支持下,在上级单位业务指导下,在免疫规划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乡免疫规划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各项业务工作运行良好,免疫规划工作保持在较高水平,相应的可免性疾病得到有效控制,很好地保护了全乡广大儿童的身体健康.为保证我乡免疫规划工作不滑坡,解决我乡免疫规划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根据20XX年##县计免交叉检查、市免疫规划督导检查、区黄牌机制检查情况,制定20XX免疫规划工作计划。

工作目标

(一)继续加强我乡计划免疫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巩固工作成绩,加强AFP监测,保持无脊灰状态,加大流动儿童管理的力度,提高流动儿童的接种率。

(二)认真贯彻执行卫疾控[20XX]305号文件,做好扩大免疫疫苗纳入儿童计划免疫的各项工作,保证基础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扩大免疫接种率90%以上,强化安全注射、规范疫苗管理及使用制度。

(三)加强免疫规划培训、宣传工作,提高免疫规划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全民预防接种意识。每年有两次以上免疫规划专题培训。

(四)每月对辖区的计划免疫工作进行一次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免疫规划工作滑坡。

(五)推进信息化管理:免疫规划科至少配备1台计算机,至少有一人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加强计算机网络管理,保证电子报表通畅,每次接种完后及时做好上传下载工作。

(六)继续落实村医报酬:村医报酬落实率达到100%,每月不低于300元。

(七)认真做好查漏补种和入托入学验证工作,每年在全乡范围内进行两次的查漏补种活动,查验率达95%以上;入托入学验证率达95%以上,对未种者及时补种,补种率达100%。

具体措施

一、经费保障

乡卫生院积极向乡政府请示汇报,争取政府对免疫规划工作的扶持力度,力争乡政府保障下列经费投入,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给予落实。

1、100%的村医生落实报酬,每月不低于300元

2、每年冷链经费投入达到人均0.20元以上。

3、开展强化服苗时要投入强化免疫活动专项经费。

4、上级下拨的免疫规划专项经费100%及时划拨到位。

二、机构建设

1、乡卫生院设置防疫科。

2、100%的行政村设置卫生室(所)。

3、人员配备:

(1)乡级:每万人口配置1名专职防保人员,基数不少于2人。

(2)村级: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名村医负责免疫规划工作。乡村医生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三、继续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加强AFP监测

1、积极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强化免疫工作,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服苗率达到规定指标以上。

2、加强AFP监测力度,做好每旬的主动监测和上报工作,杜绝AFP漏报现象,AFP病例的个案调查及采样送样等各项指标达到卫生部规定。

四、继续保持预防接种门诊"四室"建设门诊条件,努力创建接种大厅。

五、巩固基础免疫,维持加强免疫

1、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建卡、建证率达98%以上,全年上卡率应高于当年统计年鉴的出生率和自治区下达的指标。坚持每月与计生、妇幼部门的出生名单进行核对,不能有漏卡现象。

2、每月不少于五个工作日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坚持每年运转12次,每次运转后及时统计,按时上报。每月对辖区内未种儿童进行调查,并下发通知,防止接种率下降。五苗接种率应在95%以上。扩大免疫规划疫疫苗接种率在90%以上。每次接种后将接种信息录入国家信息平台并做好上传下载工作。

3、全年进行两次以上目标人群摸底登记和查漏补种工作。每月进行未种原因分析,定期接种率调查、漏卡率调查、并进行文字总结。每二月进行一次12-24月龄儿童的计免监测。在接种进程中严格按照免疫程序,不能发生有提前接种和间隔时间不够、卡证不相符的现象。

4、加强流动人口中儿童的免疫规划工作管理,强化对流动人口密集区域(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和街道)的搜索建卡、建证补种工作,居住本地三个月以上适龄儿童建卡、建证接种率在95%以上。每季度对流动儿童进行监测,一年有两次流动儿童专项调查,做好流动儿童的建证建卡工作,努力提高五苗合格接种率。

5、加强薄弱区域管理、每两个月进行监测工作,对薄弱环节制定追赶方案、强化管理措施,加强薄弱区域、薄弱环节的工作,全面提高工作质量,用2~3年时间消除免疫规划工作薄弱区域。。

6、每年进行入托入学验证、验证率达95%以上,对未种者及时补种,补种率达100%。

六、加强相应传染病的控制

1、加强新生儿破伤风及麻疹的监测与控制工作,对新生儿破伤风及麻疹病例进行主动监测,及时搜索可疑病人。

2、对麻疹疑似病例进行采血和个案调查。

3、及时上报主动监测报表及疫情调查报告。

七、继续做好乙肝扩大疫苗免费纳入儿童免疫规划工作的实施

1、按卫疾控[20XX]305号文件《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的统一要求,确保适龄儿童乙肝扩免疫苗及时、安全接种工作的顺利进行。

2、严格疫苗的使用、管理,各级预防接种单位建立完善的专人管理和疫苗收发登记、使用制度,做好各种报表的上报工作。

3、加强对扩免疫苗纳入儿童免疫规划工作技术指导,做好适龄儿童免疫接种工作效果监测与评估。

八、疫苗、冷链设备管理

1、规范疫苗管理,不能出现疫苗浪费,建立完善的疫苗专人管理和疫苗收发登记制度,疫苗使用要严格按照广西计划免疫条列和全国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的要求执行。每次运转结束后要清点库存,与运转报表一起上报。一类疫苗不能挪为二类用,杜绝一类疫苗收费现象。

2、保证冷链设备正常运转,冷链设备的使用要完善管理制度,各种资料归档齐全,冷链设备不能挪为他用。

九、强化安全接种意识,杜绝接种事故发生。

1、认真执行区卫生厅桂疾控[20XX]101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各种安全接种制度。

2、接种疫苗必须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要做好销毁工作,并有使用记录。

3、对安全接种事故进行即时处理,对事故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通报。

4、加强免疫接种副反应的处理,即时报告接种副反应的问题和纠纷。

十、加强宣传、培训与督查指导

1、卫生院有五条以上免疫规划固定标语,每字≥30㎝,含一条乙肝内容。每村有一条以上免疫规划固定标语,每字≥30㎝。

2、采用广播、宣传单、告家长书等形式在4.25宣传日和强化免疫日大力进行免疫规划宣传。不断提高群众对计划免疫、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认识和支持,不断提高我乡的儿童免疫接种率,使全乡形成一个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人民群众个个关心、接受、支持计划免疫工作和强化免疫活动的良好局面。

3、加强免疫规划培训,提高免疫规划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全民预防接种意识。每年有四次对乡村医生免疫规划专题培训,每年一次对学校、幼儿园、水厂等重点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相关知识的培训。

十一、加强各类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认真填写有关报表及时上报,并保证报表的完整性、准确性、逻辑性与真实性。

第3篇:免疫规划工作计划

20XX年在院领导的关心、重视和支持下,在免疫规划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院免疫规划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各项业务工作运行良好,免疫规划工作保持在较高水平,相应的可免性疾病得到有效的控制.为保证我院免疫规划工作不滑坡,制定20XX年免疫规划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免疫规划宣传,提高群众对免疫规划的认识让群众主动支持,配合我们的工作及主动给儿童接种.

二.加强责任心,严格做好免疫规划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告知询问接种前的禁忌症,避免错种、漏针,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

三.按上级要求,完成五苗接种率和四苗覆盖率,使新生儿在一月内建卡、建证,接种率达到100%,控制相应传染病发病率为零.

四.加强流动儿童管理,居住3个月以上建证、建卡,接种疫苗工作,严禁计免死角出现.

五.一类疫苗决不收分文钱,二类疫苗按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条例的规定购买.

六.按照上级的要求计免已实行信息化管理,所录儿童信息及时上报.

第4篇:免疫规划工作计划

20XX年我院将继续贯彻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疫苗贮存与运输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根据《年长武县疾病控制工作要点》要求,重点落实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免疫接种

1、积极贯彻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抓好春、秋季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规范资料管理。

2、做好乡级冷链运转条件下的预防接种工作,确保全年12次冷链运转。“九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两脑” 接种率提高到95%以上。

3、 做好流动人口等常规免疫难以覆盖人群中儿童的 免疫接种工作,进一步巩固免疫屏障,消除“免疫空白”。

4、提高麻疹疫苗及时接种率,对于15岁以下儿童麻疹疫苗开展麻疹疫苗的补充免疫接种工作。

5、进一步提高乙脑和流脑疫苗及时接种率,特别是加强免疫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

二、针对传染病监测、调查处置

1、继续做好维持无脊灰状态和麻疹消除工作,加强AFP病例监测,确保无麻疹暴发 。无白候,破伤风病例,其余免疫规划疫苗,针对疾病发病低于往年水平。

2、新生儿破伤风、白喉和百日咳监测:按照卫生部《新生儿破伤风监测方案》的要求,加强新生儿破伤风疑似病例的个案调查和主动监测工作,防止病例漏报;做好白喉和百日咳病例个案调查工作;按照国家规定的免疫程序,做好适龄儿童百白破疫苗常规免疫工作,提高全程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

三、计划免疫管理

1、建立计划免疫儿童个案信息网

(1)20XX年实现儿童接种资料个案管理信息化,出生儿童接种卡发卡率达到100%。

(2)20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全部录入计算机。

2、继续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对20XX年幼儿园、小学入学新生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要求幼儿园、小学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率达到100%,漏种疫苗补种率达到100%以上。

3、进一步加强接种门诊管理工作。规范接种程序,搞好接种环境卫生,为群众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接种环境。

4、疫苗及冷链管理 继续贯彻执行条例和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做好疫苗管理和冷链系统管理。加强疫苗的计划、使用和内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实行专人负责、专帐管理;继续做好疫苗微机化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其管理水平。及时制订和上报第一类疫苗的年度使用计划,确保第一类疫苗有计划的分发和使用,避免疫苗浪费。严格冷链使用管理制度,完善疫苗贮存、运输温度记录和库存管理等冷链运转机制,要按要求做好配发冷链设备的使用与维护工作,保证专物专用。

5、预防接种管理 正确处理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的关系,必须在优先确保第一类疫苗接种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开展其他疫苗的预防接种工作,决不允许因开展其他疫苗的预防接种冲击和干扰免疫规划项目的正常实施;二类疫苗必须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自行选择使用,不得强制使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常规免疫的日常管理,在做好基础免疫的同时,切实将加强免疫接种纳入常规冷链运转的免疫服务工作,提高加强免疫的合格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提高常规接种率报告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统一使用《陕西省儿童预防接种证》,加强接种卡、证的管理,提高卡、证相符率。

6、预防接种安全及异常反应监测 要加强预防接种前接种人员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严格按照技术规程操作,减少和避免预防接种不良事件的发生。在预防接种积极使用一次性无菌注射器,加强注射器使用后的回收和无害化处理。加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工作,按照工作规范相关要求,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进行报告和处理。

7、宣传和培训 充分利用提供预防接种服务的时机,采用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广泛宣传免疫规划工作的重要意义,普及免疫防病知识,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做好“4、25”宣传日和消灭脊灰强化免疫日的宣传工作。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和冷链运转前例会制度,有计划地开展针对工作人员的《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及业务技术培训。

8、流动人口管理 流动人口是免疫预防管理的重点和难点,要按照要求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流动人口的调查,切实了解辖区流动人口的分布及动态变化情况,并结合当地流动人口的实际,想方设法,在预防接种门诊的开诊频次、时间、方式等多方面为流动人口提供更方便、周到的服务。

2016食品安全安全检查方案范文
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检查 第九篇

食品安全安全检查方案范文是在工作的时候所需要的一种必须的范文,在有了工作方案之后自己的工作才能够更好地开展,全文如下:

一、工作目标

及时发现和消除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控等方面的隐患,督促学校(托幼机构)建立健全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学生体检制度和学生晨午检和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以及传染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不断改善教学、生活环境,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检查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学校(托幼机构)生活饮用水卫生状况,学校教学生活设施卫生状况,传染病防控日常管理情况和学校医务室、保健室情况。

三、监督检查内容

㈠学校传染病防控:是否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传染病防控管理组织和应急预案,传染病预防卫生知识的健康教育情况,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传染病报告、晨午检、因病缺课登记和病因追踪记录及预防措施落实情况,学生健康体检情况,校医培训情况等。是否建立健全学校流感防控工作制度,是否教育并督促学生避免接触禽类(家禽、野禽)、牲畜等易于携带禽流感病毒的动物,一旦接触过禽鸟或禽鸟粪便,要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双手;学校是否出现师生有流感样症状(如发热、流涕、咽痛、咳嗽、头痛、呕吐、腹泻等),是否督促其及时就医等。

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对学校是否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及其管理机构、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培训情况、学校食堂内外环境及卫生设施配备情况、食堂加工场所内是否圈养、宰杀禽类动物;圈养、宰杀禽类动物的场所是否距离加工场所25米以上、落实食品留样与食品原辅料索证索票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餐等环节操作情况、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情况,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情况等内容进行检查。

㈢生活饮用水卫生:自备水防护及消毒情况和水质检测报告,二次供水消毒及设施清洗情况和水质检测报告,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体检培训合格证明等。

㈣教学生活设施卫生:学校教室建筑、环境噪音、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卫生监督、检测情况,学生宿舍、厕所卫生情况等。

㈤学校医疗机构、保健室:是否按照要求配备校医院或卫生室、保健室及卫生技术人员;校医务室、卫生室是否取得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按期校验;卫生技术人员是否取得相应执业资质;是否存在超科目行医、出租承包科室等违法行为;是否对流感疫情进行监测、排查和报告等。

四、工作安排

(一)制定实施工作计划

县教育体育局体育科,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乡镇中心校,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要密切配合,结合本地实际,适时制定本辖区春季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将工作内容及时通知学校。

(二)监督检查

县教育体育局体育科、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各中学、县直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中职学校、民办学校开展监督检查(水湖镇、双凤开发区所属小学、托幼机构由联合督查组负责检查,中心校、当地卫生部门予以配合);各乡镇中心校和乡镇(中心)卫生院负责对辖区内的小学及托幼机构开展监督检查(水湖镇中心校和张祠卫生院负责县城以外的水湖镇各小学及托幼机构的监督检查)。各中学、县直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中职学校、民办学校先期开展自查、自改,并将自查结果和自改情况留存备查。

从2016年3月28日-4月5日各中心校协同乡镇(中心)卫生院开展监督检查,并认真填写学校传染病防控现场检查表(附表1)、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现场检查表、学校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卡(附表2)、教学生活设施卫生现场检查表(附表3)、学校食堂现场检查表(附表4)。对发现的问题,要书面责令学校(托幼机构)限期改正;发现存在违法行为屡教不改的,要依法予以查处,并将查处情况向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局报告。所有检查资料备份,由县教育体育局体育科、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和学校分别存档。

(三)组织督查

2016年4月7日-11日,县教育体育局和县卫生局将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各中学、县直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中职学校、民办学校开展一次全面的督查,督查方法是:查阅学校卫生监管档案资料、核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卫生监管档案建立情况。同时抽查部分小学及托幼机构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本年度年终考评。

五、工作要求

(一)县教育体育局体育科、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我县辖区内学校卫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组织培训,精心组织实施。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应当重点开展学校食堂、学校生活饮用水、校医务室等监督检查工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重点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教学卫生及生活设施的技术指导及日常监测工作。

学校要切实强化法定代表人是学校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对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排查风险隐患,落实管理制度,严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消除卫生安全隐患。

(二)县教育体育局体育科、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沟通协作,及时沟通信息,组织联合检查,形成监管合力,巩固监管成效。对落实整改意见存在困难的学校,提请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局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方案和措施,及时、有效地加以解决。针对一些无餐饮服务卫生许可的餐饮店、无办学许可证的学校,应当及时书面向相关部门通报,必要时向县政府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对严重违法、屡次违法的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公开曝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

(三)县教育体育局体育科、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充分调动学生及家长的社会监督力量,建立投诉举报制,严格执行《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各项责任追究制度。

(四)进一步集中整顿全县学校食堂,力争今年我县学校食堂A级单位达标率较去年有所提升。对在上一年度量化评分中获得B级及B级以下的学校食堂进行公示,并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实施强化监督,力促其尽快达到A级标准。对今年量化评分仍然为C级的学校食堂,要严格管理,督促其尽快达到B级标准。

(五)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乡镇中心校于2016年4月14日前将春季学校传染病防控与食品安全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检查表(附表1.2.3.4.)、检查汇总表(附表5)等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县教育体育局体育科,由体育科负责对全县春季学校传染病防控与食品安全管理专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及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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