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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盾护农成品油抽检

2016-12-03 09:38:20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红盾护农成品油抽检(共9篇)红盾护农总结xx工商所 “红盾护农”行动总结 为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三农”经济快速稳定发展和推进新农村建设。今年以来,XX认真开展“红盾护农”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种子、肥料、农药等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严重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和完善农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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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盾护农总结
红盾护农成品油抽检 第一篇

xx工商所 “红盾护农”行动总结 为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三农”经济快速稳定发展和推进新农村建设。今年以来,XX认真开展“红盾护农”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种子、肥料、农药等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严重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和完善农资市场监管,保障了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和农民利益。现将XX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保障春耕生产开展,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之一,XX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性,针对辖区实际,切实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的正常运行,XX成立了 “红盾护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红盾护农”工作方案,方案按照各职能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把红盾护农工作做到早安排、早部署,确保农资市场监管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完善监管制度

(一)严把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

结合“红盾护农”工作,XX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所有农资生产经营者进行了二次全面清理,并结合企业年检,对农资生产经营者与其“经济户口”进行认真核对,重点检查前置审批证件

是否有效,经营资格是否合法,逐户登记造册,重新完善“经济户口”建立产品质量档案,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取缔无证照经营农资及超范围经营农资的违法经营行为。

(二)认真做好种子留样备查工作,保证春耕生产安全。 为进一步规范种子市场秩序,强化种子质量监管,确保广大农民购买到放心种子。与市局联动,对辖区销售的10个批次的化肥进行留样备查,并要求经营户完善“种子留样备查制度”、“两帐两票一书一卡制度”。

三、切实采取措施,确保农资市场监管到位、

一是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农资市场监管,认真监督农资经营者执行“两帐两票”、“一卡一书”、索证索票制度。二是与农资监管责任人员补签了《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目标责任书》,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工商局的工作部署。三是针对进货查验义务不规范、台帐不规范、资料保管不规范、制度不健全的经营户处罚力度不够,达不到教育的目的,XX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了《农资预警通知书》,对经营户在经营中制度不完善的,要求各经营户限期整改,确保农资市场监管到位。 四、开展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定向监测工作,严历打击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立足职能,进一步完善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制度,以农民群众投诉突出的、进货渠道不明的、信誉差的农资商品和经营者为重点,进一步规范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

红盾护农方案
红盾护农成品油抽检 第二篇

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5年度全市红盾护农执法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度**市红盾护农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抓好工作落实。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日

2015年度**市

“红盾护农”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红盾护农成品油抽检】

为全面贯彻党的“三农”政策,切实维护好我市农资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农民群众买到放心的农资商品,今年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红盾护农”执法行动。市政府办公室按照相关工作部署,结合“红盾护农”行动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市委 届 次会议为指导,牢固树立“保护农民利益、净化农资市场,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效”的宗旨意识,积极推进农资市场信息化监管,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完善监管机制,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全力打造我市农资市场公平有序、诚信安全的市场经营环境,争取为服务“三农”、促进我市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农资经营主体监管

大力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坚持市场主体法不禁止即可为,给予市场主体更大的经营自主权。继续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涉农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登记注册服务,并在订单农业、合同帮扶、农民贷款动产抵押登记、涉农商标注册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为农资经营主体发展营造宽松环境。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推动先照后证后的事中事后监管责任的落实。加强农资市场检查,依法查

处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确保农资经营者主体资格合法。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等制度,对不按时公示或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的农资经营企业采取信用约束措施。通过整合农资商品质量抽检、监管抽查、农资案件查处和消费者投诉等相关信息,进一步强化农资市场主体信用监管。

(二)打击假劣农资经营行为 重点查处七种违法经营农资行为:一是查处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资商品的违法行为;二是查处经营未经国家有关部门审定或批准的农资商品的违法行为;三是查处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农资商品冒充合格农资商品的违法行为;四是查处虚假标识、标识不清、傍名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五是查处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违法行为;六是查处制作、发布种子、化肥、农药和农机具等虚假农资广告的违法行为;七是查处在农资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做引人误解虚假表示的违法行为。

(三)对农资商品进行质量监测

要制定详细的农资商品监测计划,严格按照农资商品抽样检测程序实施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农资商品要依法妥善处理,对违法违规经营者依法予以查处。

(四)开展农资消费维权执法行动

要在农资市场、集中经营农资的区域和乡、镇设立消费者申

诉举报咨询维权站、消费者投诉站,及时受理调解农资投诉案件。

(五)建立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1.规范农资市场开办者的经营行为,按照自身职责履行六项责任和义务。即履行审查责任,严格审查入场经营者的经营资格;履行质量监管责任,落实农资商品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履行维权责任,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处理解决农民消费者投诉纠纷;履行配合监管义务,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市场经营监督管理,积极组织开展农资经营者培训工作,提高农资经营者专业技术;履行物业管理责任,保证市场设施安全及市场内的交易秩序安全。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在农资市场管理和红盾护农行动中的作用,加强对业内经营企业的教育和管理,通过行规行约、签订责任书等形式,规范会员农资经营行为,倡导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理念,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规范农资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明确农资经营者对其经营的农资商品质量负责,积极引导农资经营者建立并执行农资商品进货查验制度、销售台帐制度、质量承诺制度、不合格商品下架退市制度等工作,鼓励经营者参与“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增强农资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

3.规范市场监管人员服务与监管行为。做到“六进”(进市场、进商家,规范市场开办者、农资经营者经营行为。进乡镇、进村屯,设立农资打假投诉站、维权站。进农户、进田间,宣传讲解农资商品的真假辨别常识)、“六清”(辖区农资经营者户

数清、农资经营者主体资格清、经营者地点清、农资进销货渠道清、农资商品质量情况清、农资经营者诚信经营情况清)、“六查六看”(查经营主体资格,看农资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查进货台账,看农资商品经营者是否在正规厂家购进农资商品并认真记录台账;查商品质量,看是否有存在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问题;查商品包装标识,看包装标识内容是否存在仿冒他人厂名、厂址等问题;查商标广告,看农资商标是否侵权、店堂广告是否有误导消费者的内容;查进销货票据,看农资经营者是否索取了供货方的有关资质,是否为消费者出具了销货票据和信誉卡),责任到人,监管到位。

4.规范市场监管所对辖区经营业户监管方式。一是建立农资市场监管示意图。每个所都要建立健全农资市场监管示意图,将辖区内农资生产企业、经销店铺、农资交易市场、涉农12315打假维权投诉站、管理人员职责分工和所管片区,都标注在示意图上,使管理员做到职责清晰,分工明确,一目了然。二是建立红盾护农监督(员)岗。在所有农资经营场所根据管理人员所管辖区和职责分工,建立红盾护农监督(员)岗,将管片的监管人员的姓名、照片、职责、投诉电话一并上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六)加强综合监管执法工作

要进一步整合执法力量,充分发挥市场监督管理职能作用,协同配合,沟通信息,共享案源。积极探索农资市场“严管”手

“红盾护农行动”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红盾护农成品油抽检 第三篇

同志们:**市组织召开的“红盾护农行动”经验交流会,开得很好。这次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从现场观摩和会议交流的情况看,对于省局组织开展的“红盾护农行动”,大家的思想是重视的,组织领导和实施措施都很到位。*、*两市的同志,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在贯彻落实省局实施方案的过程中,发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工作精神,在不少方面都有独到和创新的地方,总结了不少好的经验和做法。这些经验和做法,不仅需要你们继续发扬下去,而且也值得在各市之间进行推广和交流。希望大家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不断地巩固和提高,力求把“红盾护农行动”不断地引向深入。借此机会,我讲几点意见:一、深化认识,统一思想,促进“红盾护农行动”取得更大成效“红盾护农行动”的开展,是省局立足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强化“三农”工作而采取的重要措施,它既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进行的一项专项整治活动,更是工商系统为围绕大局、服务大局、促进发展、保障稳定而开展的一项政治任务。这项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工商系统闻风而动,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上下一致,协调配合,取得了明显的整治成效。从省局掌握的情况看,通过这一活动的开展,全省农资市场秩序普遍好转,坑农、害农的投诉、申诉案件明显下降,反映出这一活动的阶段性成果。但是,这些成效,还仅仅是阶段性的,农资市场整治和规范工作还面临着许多有待攻坚的繁重任务。我们大家都不要有松一口气的思想,必须把“红盾护农行动”当作一项长期的工作职责和重要的政治使命,持续深入地开展下去。我认为,要做好今后的工作,首先,必须在这个方面深化认识,统一思想。二、集中力量,长期作战,把“红盾护农行动”的各项内容落在实处“红盾护农行动”不仅仅是一项突击活动,而是一项长期的职责任务,这是针对当前农村的实际情况而讲的。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农村种植多元化、反季节蔬菜种植的四季化趋势愈来愈明显,这就决定了我们的“红盾护农行动”必须越来越要制度化、常年化。因此,对于“红盾护农行动”方案中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各单位都要以责任化、制度化的形式,纳入日常工作的范畴,与其他各项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与此同时,还要注意抓好违法经营行为“反弹”的问题。在采取多种措施进行集中整治的同时,一定要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坚持走以法律整治、以教育疏导、以制度规范的路子,使集中活动的成果不断地得到巩固和提高。三、密切配合、同心协力,形成农资市场监管的强大合力市场监管是我们工商机关的主要职能,但不是我们工商部门独家能做好的事情。农资监管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和各个层面。因此,这就要求我们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注意汇报好。地方党委政府是我们的直接领导,我们做任何工作都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这项工作更不例外。今后,对于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中的情况,一定要向各级领导及时汇报,使党委政府的领导同志了解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便于组织领导,以利于工作的开展;二是要注意协调好。实践证明,工商部门的工作,任何时候都离不开各部门、各单位的大力支持。我们和其他职能部门,虽然各有明确分工,但在具体工作中更需要协调和配合。在农资市场监管方面,要求大家多沟通、多协调,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工作合力;三是要注意把行业协会的作用发挥好。行业协会不仅具有“三自”的职能作用,更具有利益上的一致性,在组织教育、实施管理、开展活动等方面,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要重视调动和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因素,使他们真正成为我们在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中的得力助手。同志们,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只是一种形式,今后,还会有各种各样的其它形式。我们希望,在今后监管工作中,各地都能探索出更多更好的管理方式,把我们的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做得好上加好,为地方经济发展创设良好的市场环境。

红盾护农
红盾护农成品油抽检 第四篇

余杭区“红盾护农”突出抓好五项工作

今年以来,余杭工商分局围绕创新“红盾护农”机制,在“红盾护农”活动中突出抓好五项工作,服务农村改革发展。一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农资市场健康有序发展。通过培训一批农资宣传员、培育一批合格的农资商品销售员、聘请一批农资商品维权联络员,进一步强化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以水稻种子为主的种子留样备查公告制度以及种子经营诚信责任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探索建立农资商品档案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农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建立农资企业的诚信奖惩机制;与农业、供销等相关单位合作,建立农资配送网络。二是大力培育规范农村经纪人,引导农民创品牌。会同区农业局,做好农村经纪人培训工作。截至目前,已开展农村经纪人员培训21期,培训人员2000人。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目前,已帮助组建杭州顺丰祥禽蛋专业合作社、余杭区乔司花卉合作社、杭州绿鑫水生作物合作社等十余家农产品专业经纪企业。加强农产品商标建设。目前,全区有农产品商标629件,其中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件,集体商标1件,中国驰名商标2件。三是开展订单合同工作,建立“新农村工作工商服务指导站”。今年以来,分局结合淳安、温玲等分局的经验,充分整合和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大力开展执法整治护“三农”、规范管理促“三农”、扶持发展兴“三农”,全面落实“亲农、护农、帮农、促农、富农”的工作,在塘栖、崇贤等乡镇试点建立“三农服务指导站”,并逐步在全区推广。四是做好杭州市农副产品物流园区管理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农副产品物流园区创建星级文明规范市场的契机,做好《食品安全法》培训宣传工作;多次组织对园区蔬菜、水果等市场进行检查,对存在食品质量安全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结合园区的实际情况,根据食品安全监管和信用监管的需要,会同软件设计的专业部门,开发针对园区各大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软件,目前正在试运行阶段。五是开展农村集贸市场星级化提升改造工作。余杭区开展农贸市场星级化改造提升工作,计划在2008年-2010年,完成全区60家农贸市场的改造工作。余杭分局积极投入此项工作的开展,2008年已完成改造16家,

2009年有25家农贸市场列入改造计划,其余在2010年完成。

秦安县工商局以整顿农资市场为重点、以农资打假为手段、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为目标、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中心,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了“红盾护农”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维护农民利益和促进农民增收。

找准农资市场症结,破解监管难题【红盾护农成品油抽检】

秦安县工商局从审查主体资格入手,组织各工商所对辖区内所有农资经营主体进行了认真清理、整顿,对不具备经营资格的坚决予以取缔,绝不姑息,坚决清理和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严把农资市场准入关,坚决杜绝不具备农资生产经营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从事农资经营活动。对全县农资经营户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对证照不符,超范围经营的15户,限期整改,对无照经营的6户予以取缔。目前全县82户农资经营户,家家证照齐全,实际经营情况与核准登记事项相符。

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建立市场主体诚信管理机制

一是建立市场主体诚信档案。一方面引导和帮助监管对象自身建立健全经营档案,做好品种登记工作,严把进货关、销售关和使用关。目前全县16户农资经营批发企业全都建立健全了“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另一方面,该局按照翔实的动态监管资料,划分了农资经营企业的信用等级,严格按照企信用等级管理。

二是引导监管对象建章立制,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服务功能。积极开展文明诚信、经营守法单位评选活动,评选出一批市场信得过,农民受欢迎的先进企业。多措并举,严把农资商品质量关要求农资商品经营企业在购进商品时做到“六不购进”。即:“三证”不全的不进;过期和即将过期的不进;产品说明含糊不清的不进;不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不进;人情货不进。狠抓了质量管理责任的落实,加强行业自律。在日常巡查中严格督促经营者落实信息公示制度,建立公示牌。强化协作、优势互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一是提高自身执法能力。一方面严格落实农资市场监管责任制,细化考核指标,强化了内部监督。另一方面适时集中开展农资执法培训,提高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办案技能。二是主动加强同国内知名农资生产企业联系协作,建立农资打假协作机制。

三是积极加强同兄弟单位以及农业、质监、林业、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发挥了不同部门的优势,形成了合力。五是对所有涉农案件都从严从重处罚。拓展“一会两站”服务职能,实行农资集体采购,联户配送,切实维护农民利益自2005年以来,全县成立“两站”300个,“联络点”215个,在及时受理投诉、化解消费纠纷的基础上,指导“两站”拓宽服务职能,向村民宣传农资商品真假辨别知识、科学使用知识。在自愿的前提下,组织村民集体采购所需的农资商品。让广大农民及时用上安全放心的农资,享受配送价格,真正得到实惠。“红盾护农”出新招,科技下乡帮果农积极协同秦安县果业局、秦安县刘坪乡政府,精心筹划了一次农业科技下乡活动,为广大果农传经送宝。积极加强了对农药经营企业的监管,主动向广大果农推荐销售,扩大秦安果品的知名度,促进农民增收。

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工商分局加大执法力度,开展“红盾护农”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损农、害农等违法行为,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增收,维护农资市场秩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是积极开展“红盾护农送法下乡”活动,加大宣传声势。执法人员深入乡村集贸市场或农资市场向广大农民发放了“贴近三农,服务百姓”消费知识宣传资料和“红盾联系卡”,内容包括:工商所执法范围、服务事项、申诉举报电话、监督电话、“一会两站”申诉举报指南、职责、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投诉须知以及化肥、农药、种子、农膜、农机产品质量鉴别方法等。同时面对面向农民宣传农资商品质量知识,引导他们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农资商品,提高自我防范和保护能力,促使农

资经营户认识到农民利益的重要性,共同维护农资市场秩序和农民利益,受到了当地农民的热烈欢迎。

二是积极开展索证索票工作。认真清理农资经营主体资格,对全区133户农资经营户进行全面登记造册,严把市场准入关。督促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进销货台帐,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实现可追溯管理。引导经营者加强行业自律,实行质量公开承诺制度,树立诚信、守法经营意识。

三是认真开展化肥、种子留样备查登记工作。印制《化肥抽样记录》和《种子检验抽样单》下发各工商所。各工商所对农资经营户所购进的每一批化肥和种子依法定程序进行抽样封存,并告知农民该批已抽样。农民使用后如有问题,可将封存的化肥或种子送检鉴定,彻底为农民解决后顾之忧。今年全局共抽取种子3个批次100多袋、抽取化肥5个批次160多袋。

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农资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全区建立消协分会16个,“12315”红盾护农服务站及消费者投诉站377个,农村建站353个,做到乡乡有维权站,村村有联络员。培训“两站”工作人员350人(次),咨询服务1200人(次),受理投诉93件,处理投诉93件,解诉率100%。形成受理投诉、跟踪督办和案件查处相结合的行政执法网络,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是加强日常监管,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在开展“红盾护农”活动中,分局注重抓源头、抓基础,健全完善日常监管制度,同时积极创新,探索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在信用分类监管基础上实行“星级”管理,将农资经营者进一步细化,分别授予和悬挂不同星级牌匾,引导农民消费;建立农民公开评议的监督制约机制,结合“农资诚信户”、“文明诚信单位”等评选活动,采取问卷、座谈、在田间地头设立流动信箱或投票等方式征求农民意见,由农民评价农资经营者的信誉度。分局积极引导当地发展现代农资流通体系,支持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主渠道企业建立农资连锁服务站点,并做到门店标志、货源组织、配送服务、零售价格、规章制度、监督管理“六统一”,同时对农资连锁经营加盟店实行主体资格年审,对不讲诚信、经销假劣农资商品的经营户,坚决取消其经营资格。

六是加大整治力度,狠抓大要案件查处,净化农资市场环境。通过深入开展红盾护农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区农资市场秩序,有效地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全区农资市场得到了根本好转,今年农资案件数与往年同期相比明显减少。今年1-11月份,分局依法查处25起农资案件,其中一般程序24起,简易程序1起,案值17.66万元。调解农资纠纷6起,为农民消费者挽回损失1.3万元。

人勤春来早。春节刚过,各地农友即纷纷走进田间地头闹春耕。广西岑溪市工商局抓早抓实,迅速部署开展2010年“红盾护农”—

—春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采取引导行业自律、强化市场监管、加大维权力度的三大实招,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为虎年增产增收助力。 该局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检查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具等农资商品的质量,严厉查处销售假冒、过期、失效、变质等不合格农资的行为,销售假冒或仿冒他人注册商标农资的行为,以及无照和

超范围经营行为。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该局采取了三大实招。一、引导行业自律,营造诚信经营氛围。该局和市农资行业协会专门制定了农资行业管理规定,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公平竞争、明码标价、诚实守信,不超范围经营、恶意竞争、短斤少两、虚假宣传。为督促经营者遵守行业管理规定,该局及各工商所分别与辖区农资经营户签订了《农资商品质量责任书》,经营户公开承诺不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同时,在农资行业中推行信用分类监管,按信用等级分为A、B、C三类,针对具体情况实施不同监管,着力加强对失信、严重失信经营户的监管,定期把信用评级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全面营造诚信

经营氛围。

二、强化市场监管,规范主体经营行为。结合当前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之机,严格审查农资经营户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前置审批证件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有严重失信行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及走村窜寨等非法农资经营户,牢牢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同时,加强市场日常监管,落实市场巡查管理制度,坚持定期或不定期派出巡查人

商品质量违法行为案件查处方法
红盾护农成品油抽检 第五篇

商品质量违法行为案件查处方法

(2010-01-08 20:09)

一、相关案例

案例1:陈某某经销不合格化肥案

2008年3月12日,**县工商局接到举报,称县城***农资超市经销的**牌复合肥质量不合格,这局立即派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经查,**农资超市于2008年2月10日从***化肥生产有限公司购进**牌复合肥3吨,购进价格为2400元/吨,至执法人员检查时,还有2吨未出售。执法人员对这2吨**牌复合肥进行了抽样,并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该肥样品经**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所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由于当事人进货前向厂家索要了质量检验报告,并能说明进货来源,工商机关依法对其从轻进行了处罚。

案例2:王某某经销不合格金手镯案

2008年4月15日,**工商局接到举报,称县城**金店经销的金手镯质量不合格,这局立即派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经查,该金店从山东某金饰品厂家共购进11副金手镯,至检查时,已卖出5副,执法人员依法对剩余的6副金手镯进行了封样送检。经国家黄金手饰质量检验中心检测,其中一副手镯含金量不合格,工商机关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二、评析

商品质量案件,是一个统称,它是指所有违反《产品质量法》并依据该法进行处罚的案件。包括:

1、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行为;

2、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行为;

3、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

4、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行为;

5、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的行为;

6、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行为;

7、伪造产品产地的行为;

8、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行为;

9、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行为;

10、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行为;

这些行为当中,以商品质量不合格案件最为常见。我们列出的两个案例都是商品质量不合格案件。第一个案件是农资不合格案件,这些案件多发生在红盾护农过程中,违法当事人以农资经销者居多。这里就有这么一个问题,《产品质量法》第50条规定的是对“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行为的处罚,可销售者也没冒充行为呀,依据此条处罚是否合适?当然有些不妥。我们处罚时,应该将《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五条 销售者销售本法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三条规定禁止销售的产品,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该产品为禁止销售的产品并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案件定性应该是销售不合格产品。第一个案例进行从轻处罚也是依据第55条,因当事人确实不知道经销的产品不合格,并且能够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所以依法进行了从轻处罚。第二个案例是金饰品质量不合格案件,只所以将其列出,是因为想与第一个案例进行比较,两个案件在查处和处理过程中,由于都涉及到抽样取证的问题,如果单从抽样的角度,按规范进行就好。这里有一个样品不合格的效力问题。因为化肥是种类物,所以科学抽取的样品的质量代表整个基数的质量,而金手镯是特定物,

抽取的样品的质量只及于其本身。

下面说一下,什么是种类物,特定物?特定物是独具特征或被特定化并且无从替代的物。特定物既包括独一无二的物,如鲁迅某书手稿、刘海粟的画等,也包括经当事人指定后被特定化的种类物,如经挑选的家具等。特定物因其不可替代性,故也称不可替代物。种类物是以品种、规格、质量或度量衡确认的一类具有共同特征的物。如1吨煤、20公斤大米等。种类物在交易时,具有可替代性,故也称可替代物。种类物如经当事人指定后,也可成为特定物。

三、案源的发掘

对商品质量类的案件来说,消费者投诉、知情人举报无疑是一个重要来源,这些属于被动发现,不是本文讨论的重点。下面重点说一下,我们如何主动发现商品质量案件线索。首先,国家质检总局的每周质检报告(央视新闻频道中午12;30播出)就是一个我们主动发现线索的好渠道。其次,还是从报刊、网络上发现别的地方查处的商品质量案件中找案源,他们那有的商品,我们这里也有可能有。再次,通过市场巡查发现案源,如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行为,这个是完全可以通过巡查就可以发现的;再次,就是,我们要多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有重点地检查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的行为。还有就是我们要深入生活,通过与群众打交道,有意识地了解一些行业的内幕。比如,这次的三聚氢铵奶粉事件,其实大家或多或少地都听说过原料奶里边掺东西,可是谁也没有深入了解过,如果,我们深入到奶农或收奶户,我们完全可以了解到,因为这些潜规则几乎半公开化。最后,就是伪造、冒用类的违法行为,需要我们头脑中有一个意识,生活中看到一些商品,我们就要敏感地想一想,其标的一些东西是否有问题,只要法规熟悉,处处留心,何愁没案源。

四、相关证据

销售不合格产品行为的证据要点

A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的证据(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由当事人签“经核对与原件无误”字样,并由当事人签章)

B抽样时的现场检查笔录。

C抽样取证记录。应写清被抽样物品的总体情况、如各种规格、型号的物品有多少物品的外观颜色、包装、装潢是什么样;物品的单件重量等等;其次,应写清是如何抽取样品的,同一类的种类物中抽取了多少件等情况,样品加封情况。

D不合格化肥的检验报告。

E鉴定委托书。

F检验机构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红章)。

G检验人员的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红章)。

H送达检验报告时所做的现场检查笔录。内容主要为检查上次抽样时的化肥是否销售完毕。

I询问笔录。要点为:送达检验报告的相关情况、是否要求复检、通过询问将抽样时的情况再次进行印证、被抽检的化肥是从何时进的?从哪里进的?进价是多少?有无进货发票?供货商的详细情况,是否知道此化肥为不合格,是否索要相关质量证明,印证一下今天检查的情况,不合格化肥的销售情况,销售到哪里,销售价格是多少,共销售出多少?销售金额是多少?获利情况?有无销售发票?有无帐目?以前有无因经营不合格化肥被行政机关处罚过等情况。

J供货商的询问笔录。主要印证当事人说的与供货商有关的相关情况。

K供货商的相关身份证明。

这里仅将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证据要点列出,其他的商品质量违法行为,可以参照此要点收集。

五、重要证据固定

1、现场检查笔录的制作要点

首先是关于产品质量的现场检查的职权的问题:《产品质量法》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对当事人涉嫌从事违反本法的生产、销售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这是我们现场检查的法律依据,只有法律授权,我们才可以实施现场检查。 其次是关于产品质量的现场检查笔录如何制作的问题:

现场检查笔录的首部:类同商标侵权案件的制作。

现场检查笔录的正文:第一项是检查项目,这项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大致应有以下内容,如:某某经营者经营的商品及与某某商品的有关的物品等。检查内容一项是整个现场检查笔录的核心,应该重点把握。详见“商标侵权”篇。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对于与案件性质有关的商品特征要详细记录。比如:不合格商品,我们就要固定这个商品的名称、商标、标称的生产厂家,地址,规格、型号、质量、批次、执行标准、含量等内容,对于有特殊规定的,如化肥,还要看其包装上是否标注含氯及硝态氮等等;对于抽样取证及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或强制措施的,亦应该在笔录中显示出来。

现场检查笔录的尾部:详见“商标侵权”篇。

2、抽样取证记录的制作要点

抽样取证记录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对于成批的物品,从中抽取个别或部分物品以用于化验、鉴定时所作的书面记录,办案人员在填写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在文书相应的栏目中写清楚抽样的时间和地点。

(2)抽样人,是指到现场负责抽样的办案人员,根据办案工作的要求,不得少于两人。在实际办案中,如果某些检验机构对送检物品有特殊要求,并派人抽样的,则应在“抽样人”栏目中注明。

(3)抽样物品、数量:在该栏目中写明抽样物品的名称以及该样品的数量。

(4)抽样情况:应写清被抽样物品的总体情况,如各种规格、型号的物品有多少;物品的外观颜色、包装、装潢是什么样;物品的单件重量等等。总之应把能反映物品概貌的情况客观、真实地记录下来。其次,应写清是如何抽取样品的,同一类的各类种类物是抽取了多少件,值得注意的是,抽样人应了解抽样方面的基本知识,使抽取的部分样品能反映整体物品的特质。

(5)样品加封情况:抽取样品后,为了保证样品完整无缺,保持抽取时的质量重量不发生变化,样品应予加封,抽样人应如实地将加封情况记录下来。

(6)抽样取证时,当事人应到场,如果当事人拒绝到场(注:尽量做当事人的工作让其到场,不到场,将来诉讼时,很麻烦),抽样人邀请了其他人作为见证人,或者抽样过程中有其他特殊事由要记载下来,应在“备注”栏中反映出来。

(7)抽样取证时,应开具物品清单。

六、相关问题

1、是不是所有的质量不合格案件都应该实施处罚?

答:不是。“《产品质量法》第十七条 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由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其生产者、销售者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予以公告;公告后经复查仍不合格的,责令停业,限期整顿;整顿期满后经复查产品质量仍不合格的,吊销营业执照。监督抽查的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依照本法第五章的有关规定处罚。”所以我们要正确把握一般质量问题和严重质量问题的界限。有严重质量问题是指:a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b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

产品的;c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的;d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e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冒用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的。除此之外,属于一般质量问题。对有严重质量问题的,应当按《产品质量法》第49条至第53条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2、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能否从轻或减轻处罚?

答:可以。《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五条 销售者销售本法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三条规定禁止销售的产品,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该产品为禁止销售的产品并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为什么证据收集完毕后,还要问当事人是否能提供其他证明其行为合法的证据?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九条 被告在行政程序中依照法定程序要求原告提供证据,原告依法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在诉讼程序中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一般不予采纳。

4、检验报告有送达时限吗?

答:《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第十九条组织实施监测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检测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被监测人,并对不合格商品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5、检验报告的结果是及于整个批次,还是只对抽样的基数有效?

在现实办案中,常常遇到这样的问题,当事人共进某商品10吨,为同一批次。抽样时仅剩3吨,这3吨经科学抽样检验为不合格,这个不合格的结果是指整个10号吨不合格,还是3吨不合格呢?笔者认为,只能及于抽样基数。因为这是由抽样方法的科学性决定的,我们送检的仅是样品,而样品是根据基数的多少科学抽取的一定量的商品,所以样品的结果只能及于基数。

6、对于处罚依据检验报告结果的案件,最快什么时间下达处罚告知?【红盾护农成品油抽检】

送达检验报告之日起第16日,也就是当事人没有提出复检要求,并已过复检期。

【红盾护农成品油抽检】

七、抽样取证

(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中对我们进行商品质量监管的具体要求。1、组织大规模商品抽样应该经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见《办法》第4条第三款。比如我们每年春季对化肥进行抽样及对成品油的抽样,都应当有省局的批准。2、委托检验的机构具备相应的资质。见《办法》第5条。目前,我们送检的机构有**县质检所、市质检所、省质检院。强调一下,能检验不代表有资质,我们送检时,一定要看该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索取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备处罚时入卷用。3、抽样送检不得向被检单位收费。见《产品质量法》第15条第三款。“根据监督抽查的需要,可以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抽取样品的数量不得超过检验的合理需要,并不得向被检查人收取检验费用。监督抽查所需检验费用按照国务院规定列支。”4、抽样人员的确定。由谁负责抽样?按《办法》第15条的规定,监测所需样品由承检单位抽样人员会同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按照规定抽取。这个规定是针对根据监测计划进行成批抽样的规定。如果,我们针对个案需要抽样怎么办?我们的意见,工商人员也可以抽样。我们按省市计划进行监测时,是不是也需要找承检单位,我觉得,对于一些专业性强的抽样,比如成品油的抽样,应该找承检单位来抽样。但是对于一些专业性不强的,我们自己也可以抽样。但这里有个技术规范的问题,不是我们想怎么抽就怎么抽,下面我们还要专门讲这个问题。抽取的样品应当场封样,并由抽样人员、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被监测人签字确认。5、样品问题。按《办法》第16条,监测所需检验用样品,按被监测人进货价格购买。检验不进行破坏性测试且对样品质量不造成实质影响的,经被监测人同意,可以由被监测人无偿提供。监测所需备份样品由被监测人无偿提供。6、备份样品。按《办法》第17条规定,监测所需备份样品可以由单位带回,也可以封存于被监测人处保管,按这一规定我们对于抽样的备份可以拿回来。7、检验结果告知时限。按《办法》第19条,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检测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被监测人,并对不合格商品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这就要求我们从承检单位取得检验报告,应让承检单位出具报告移交手续,从执法案卷的角度,这个手续应该入卷。我们应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并采取措施。8、复检。按《办法》第20条规定,可以提出复检的有被监测人或者标称生产企业,应当自收到检测结果确认书之日起15日内,向组织实施监测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复检申请。这就要求我们送达检验报告时,应让被监测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并签署日期。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承认检测结果。被监测人私自拆封、调换或者毁损备份样品的,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应当对原样品或者备份样品进行检验。复检工作原则上由原承检单位承担。复检结果与初次检测结果不一致的,复检费用由原承检单位承担。组织实施监测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需要,可以另行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进行复检。

(二)抽样取证的要领

抽样取证是按一定规则,从成批的物品中提取少量物品成为送检样品的行为,是指办案人员根据案情需要,为了提请有关部门给予检验、鉴定以取得检验(鉴定)报告证据或者提取物证,依据科学的方法,抽取具有代表性的一定量的物品作为证据的管理活动。 抽样取证的一般要求

1、办案人员应两人以上,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2、应有当事人在场。当事人是单位的,应通知其单位领导,并有其单位领导或者相关的实物保管人员、管理人员、销售人员在场;

3、抽样的方法科学,样品具有代表性。应遵循一定的科学方法或者随机抽取样品,法律、法规、规章、质量标准对抽样、封样方法和样品的数量等有规定的,应遵守其规定。样品的代表数量应该准确、具体,所代表的物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批号、存放地点、数量等信息均应记录在案。封样要科学、严谨。关于抽样方法,我们查找了近90种商品的国家标准并总结出了一些常用的抽样方法,全部放在服务器上的法制科文件夹内,大家可以去看一下。下面我简单说一下几种常用的抽样方法。关于成品油,国家有专门的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这一国家标准,里面的技术含量很高,我们建议大家抽成品油样时,最好找检验机构来人抽样。对于钢筋,由于其分好几种,有关国家标准就3个以上,所以请大家仔细看一下我们上传的国家标准。我个人觉得抽样里面技术含量不太高的两种,一是化肥,二是食品。这两种,我们都有归纳。我简单说一下化肥的抽样方法。抽样时,需要准备取样器、封条、胶水、胶带、聚乙烯瓶500ml、口取纸、抽样记录、现场检查笔录等,我们制作了一个规范的抽样取证记录和现场检查笔录,大家可以看一下。下面说一下抽多少,怎么抽的问题。抽多少?在我们归纳的抽样方法中有个表和一个公式,我们最常用的是表,里面标明基数多少袋抽样本多少袋。比如基数是10袋以下,要全部抽,11至49袋抽11袋等,基数超过512袋有个换算式,这个也不常用,大家可以详细看一下。怎么抽:随机抽取一定袋数,用采样器从每袋最长对角线插入进袋的四分之三处,取出不少于100g的样品,每批采取总样品量不得少于2kg。散装产品按GB/T6679规定进行采样。样品缩分:将采取的样品迅速混匀,用缩分器或四分法将样品缩分至1000g,分装至两个洁净、干燥的500ML具有磨口塞的广口瓶或聚乙烯瓶中,密封,贴上标签,注明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批号、取样日期、取样人姓名,一瓶作产品质量分析,一瓶保存二个月备查。这里有个缩分的问题,我们没有缩分器,就不在采用缩分方法了,采用四分法进行缩分,关于四分法,我找了个好网址,动态演示,特别好,希望大家看一下。我废了好长时间才找到的,4、当场制作笔录。抽样笔录应当场制作,并由当事人、在场人、办案人签章。实施现场检查的,还应制作现场检查笔录。

(三)部分抽样方法汇总

2016改善承诺书
红盾护农成品油抽检 第六篇

改善承诺书

陆氏钮扣:天品钮扣制品(深圳)有限公司

为更好的贯彻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工作。力保内审、外审、日常作业发生的不符合项得到有力改善,保质保量的完成公司内自己负责的所有事务,严格遵守公司质量手册、程度文件、工作指示、表格记录、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我作为部门负责人对管理工作作出如下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承诺事项,如有违反以下任何条款,并造成公司负面影响和损失,将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任由公司处理。

1. 认真履行质量控制,安全及生产管理岗位职责,对产品质量、生产进度、生产安全承担全面管理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公司管理制度的惩处,保证常驻现场。

2. 接受并积极配合各级管理部门对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生产进度、不合格问题处置的考核和检查。

3. 及时报告并处理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不符合项、安全事故、质量事故。不隐瞒,不谎报,不阻碍有关部门对问题的调查。在规定时间内积极完成各种问题的改善,采取有力的纠正预防措施。

4. 合理调配部门内所有人员严格控制经过本部门内的产品质量,发生的不合格将严格按公司程序文件的规定执行。

5. 加强对部门员工的培训、教育和素质培养。认真填写各类报表记录,及时组织员工进行产品检验和试验,即刻回复各类投诉。对所有工作积极巡检点检到位,不留死角,认真进行问题跟踪考核。

6. 内审、外审发生的不合格项,责任部门没有能力处理时,可以向最高领导汇报;如果需要iso组协助的,请直接找iso负责人沟通。

承诺部门及责任人: 总经理: 日期: 年 月 日

[转载]2016年:述职述廉报告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同志们:

大家好!

我叫王佳华,根据州、县工商局工作的需要,我自2016年11月分配到虹溪工商所,担任所长职务。

在喜迎十八大召开的十一月,今天,我们聚在这里,召开2016年虹溪工商所述职述廉暨行风评议大会,我谨代表虹溪工商所全体干部职工,向长期以来热情支持和关心工商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特向、为这次大会胜利召开给予大力支持和无私帮助的代表——弥勒县个私协理事付世荣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请允许我将2016的履职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向领导和同志们作汇报:

一、政治思想、业务学习情况

在工作岗位上,发挥班长的带头作用,本人以不断提高自身和干部职工政治思想素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着力点,认真、积极地组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全所人员通过了公务员在线学习考试并取得良成成绩。我所学习安排紧紧围绕照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坚持在干中学,在学中练,通过认真学习,使自己和全所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技能基础、综合执法水平得到了不断提高。在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中始终坚持勤于思考,从实际出发,用制度管人管事;坚持树立大局意识,工作稳中求进;坚决执行上级决策,确保政令畅通;身先士卒,率先垂范。

二、工作履职情况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一年来,本人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兢兢业业地带领全所干部职工加强市场监管。立足本职,依法行政。在保护合法经营,打击非法经营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等工作中,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和生命健康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的点点滴滴。一直以来,我所干部职工齐心合力,同舟共济,廉洁自律,努力确保了工商工作的履职到位,主要做好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加强引导,增进服务意识,保证个私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个私经济是我国步入市场经济的先导力量,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16年,我所通过依法加强教育引导、拓宽经营领域和思路、优化服务、简化程序,服务发展,使本地区个私经济有了长足发展。到目前为止,虹溪、巡检、五山共有个体工商户1659户,新发展679户,从业人员2521人;共有企业95户,其中:内资企业:38户,比上年减少3户,减少8%,私营企业39户,增加12户,增加30.8%,农业专业合作社共有18户,新增7户,增加38.9%。

今年,我所帮助2户个体工商户申请了贷免扶补。

——切实履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确保群众消费安全

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我所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针对食品市场的季节性、节日性、流动性、地域性差异的特点,通过确定食品整治重点对象、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并进行重点检查,食品安全工作常抓不懈。一是查经营户的主体经营资格是否合法,其次是查食品经营户是否建立食品进销台账、履行索证索票制度;二是加强农村食品市场清理检查,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农村边远地区食品质量安全;三是加强上市的商标侵权食品安全排查;四是做好食品快速检测工作。各项检查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00多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500多户次,出动执法车辆200多台次。对经营过期食品和实施非法食品添加的违法行为,我所坚决予以查处,共立案2起,罚款5000元,没收违禁及商标侵权商品38公斤。

2、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监管,确保师生消费安全。今年以来,为了保障校园内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我所组织力量对校园及周边的食品安全进行了重点整治,主要检查全镇中、小学校内外食堂、食品经营户。共检查6所学校,要求各食品经营户必须建立食品进销货台账,切实履行索证索票制度。

3、积极开展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4、食品安全监管始终如一地落实好所领导带班24小时开机工作制度。

5、深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重点是加强对定点生猪屠宰和乳制品市场的管理。

今年以来,我所对辖区内的预包装食品抽检了80多个品种,实施食品快速检测160次;食品安全百、千、万工程授牌食品安全示范店15户。

——认真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和12315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

2016年,在工商“红盾护农”行动中,共查处销售伪劣农资案件1件,罚款1500元。同时,加大农资安全消费宣传的广度和力度,确保农资消费安全。

——实施品牌强镇兴乡战略,大力促进商标发展,引导广大经营者增强品牌意识

到目前为止,虹溪、巡检、五山地区经营户共申请注册商标20件。今年,通过我所的认真走访和宣传,新申请了“弥乐福”(由同丰水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注)、“巡虹”(由个体工商户岳文武申注)2件注册商标,引导辖区经营户走商标品牌化发展战略道路。

——加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市场公平交易环境,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一是继续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清理整顿无照经营成品油的违法行为;二是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整顿违法从事网吧、电子游戏经的经营户。今年以来,虹溪工商所加大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的力度,责令整改、停止违法经营行为65户,立案查处无照经营案件23件,发放警示通知书40份,签订成品油诚信经营承诺书6份。通过加强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和无照经营成品油行为的打击,有力维护了社会安全生产工作秩序。

——工商行政执法工作稳步推进,工商所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2016年,我所共查处各类案件65件,罚款75,600元全部上缴国库。其中,立案案件33件,及时处罚案件32件,涉农案件1件,违法食品添加案件2件,销售假劣商品案件4件,无照经营成品油案件4件,无证违法经营烟草制品案件6件,无证无照从事网吧、无证无照从事矿山开采案件10件。

通过各种执法活动的开展和完善工作制度,使我所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得到了提高,为切实维护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加强网络信息化建设,扩大工商宣传阵地

在信息化建设方面,为大张旗鼓地宣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消费知识、以及工商工作的各个方方面面,我所利用现代网络的便利条件,加强安全消费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在网站上开设了“工作动态”、“法律书架”、“工作研讨”、“政务公开”、“八面来风”等版块,建立了网上电子举报信箱,为宣传工商、服务群众、增进信息交流沟通、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搭建了高效便捷的平台。同时,也为提高工商行政监管执法水平、宣传地区优势、接受社会广泛监督起到了积极良好的推动作用。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2016年,围绕认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措施、增进学习交流等方式,我所党风廉政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我所党风廉政建设着眼于立足加强团结、立足提高认识、立足查根源摆不足、立足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以期改进工作、收到成效。主要加强做好以下几点:

1、领导带头,强化教育,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努力打造勤政、廉政工商

在政治理论学习上,我所始终坚持以十七届五中全会为指引,以学习杨善洲精神为开展党员教育的契机,把“四群教育”工作落实到搞好服务、文明执法、安全监管、消费维权等各个工作环节,切实加强廉政风险点防范,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把思想教育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主动性和学习自觉性。通过“三会一课”、政治学习、警示教育、廉政文化等各项活动的开展,以身边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及相关案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使全所干部职工思想上有了明显提高,政治上有了明显进步,作风上有了明显转变,纪律上有了明显增强。今年,支部发展预备党员一名;我所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为灾区和困难党员捐款一千五百多元。

2、切实加强廉政风险点防范,建章立制,强化内部和外部监督。

针对工商行政执法和注册登记窗口存在风险点的情况,我所与干部职工签订了《党风廉政工作承诺书》和《党风廉政工作责任书》,并指定杨波同志担任所上的纪检监察员,负责对虹溪工商所干部职工的纪律作风进行监督;在日常工作中,我所实行a、b角管理工作制度,采取二人分组、互相监督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并公开了网上电子举报邮箱,自觉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监督。

3、以“四亮四评”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行信息化公开,努力打造“阳光工商”。

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我所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便利条件,通过亮流程、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严格推行信息化公开。为此,我们把相关办照流程、上岗人员及职责、服务承诺等及时发布到互联网和在办公场所进行公示,并将各项法律法规在自己的网站上公开,提供各种合同和企业登记表格的下载,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4、严格票据管理,杜绝私设“小金库”和挪用公-款现象的发生

通过严格落实岗位责任、着重加强效能监察和充分利用外部监督等管理方式,2016年,我所认真做好票据管理工作,坚持日清月结,做到票款及时上缴,没收物资专人保管,罚没款及时上缴国库,杜绝了“小金库”和挪用公-款、公物现象的发生。

在“所领导带头树榜样,干部职工自律当先锋”的良好氛围下,今年,我所党风廉政工作明显见成效,所上干部职工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党员干部自律意识明显得到了加强,干部职工纪律作风明显得到了改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显得到了加强。

当然,我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上级工商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的关心,离不开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存在着很多不足的地方:

一是本人的领导力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高,应进一步增进干部和群众思想交流,为促进各项工作谋求新发展;

二是干部职工对政策、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不够,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新要求;

三是由于干部职工老龄化趋势明显,干部职工多年缺少人事交流,思想僵化、缺乏活力,现提请上级领导纳入决策参考;

四、商标发展的培育引导、农资和食品安全进销货台账的监督检查更需要得到加强和完善;

五、市场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

六、限于办公环境和条件的制约、人少事多,监管缺位、不到位的现象时有发生,亟待改变和增强。

回顾过去,展望未来。今后,我所将一如既往地开展好各项工商工作,立足本职,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争取为维护好地方社会经济的健康、和-谐、有序、稳定发展而不断贡献新力量!

以上报告,请领导、同志们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2016年广告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红盾护农成品油抽检 第七篇

第1篇

为继续深入开展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广告监测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从严惩治违法广告,积极营造健康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根据市局《2016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行动方案。

一、整治重点

(一)以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违法问题易法多发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等广告作为整治重点,重点查处以新闻报道、专家咨询等形式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使用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做疗效证明的行为;药品广告夸大功能、保证疗效的行为;医疗服务广告夸大功能,保证疗效或治愈率等绝对用语的行为;以会议、讲座和体验等名义进行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夸大功能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打击和遏止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广告。

(二)以农药、种子、化肥、地膜等虚假违法广告为整治重点,重点查处以包装、装璜和说明书上使用“高产冠军、最抗倒伏、产量最高、质量最优”或“保证高产更稳定”、“绝对高效更安全”、“农业专家推荐”、“保险公司保险”、“无害”、“无毒”、“无残留”等绝对化用语,打击坑农害农的广告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三)以未经审查登记擅自发布各类户外广告违法行为为整治重点,保护公平的广告市场秩序。

二、整治对象

(一)广告主强化对广告主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及时查处广告主未经审查登记自行发布广告的行为,未经审查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按照《户外广告登记管理办法》从严查处。

(二)广告经营者强化对广告经营者的监管,规范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行为,督促广告经营者健全和落实广告管理制度,依法经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定,拒绝设计、制作、代事和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对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虚假广告的广告经营者严厉查处,直至清除广告市场,广告经营者每月30日前将所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的广告名称、广告主、广告发布时间等向县工商局广告管理部门报送(附件2)。

(三)广告媒介强化对广告媒介单位的监管,构筑虚假违法广告的防范体系。重点对户外广告位、电子显示屏、墙体广告、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媒介的监管。对户外广告位、电子显示屏等户外媒介实行备案登记制,对未取得户外广告登记的,应当拒绝其发布广告,否则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三、整治要求

整治时间从3月起到12月31日各工商所、要加强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对在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每月30日前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报表报送县局商广股。

第2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切实解决农村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流通环节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县局决定,在全县流通环节集中力量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县食药安委办关于农村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流通环节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以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为目标,坚持防打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突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食品、销售假冒伪劣食品、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农村食品市场,迅速扭转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薄弱局面,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基础,确保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专项整治行动重点任务

(一)以城乡结合部、乡(村)镇、校园周边、农村旅游景区景点为重点区域,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食品,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二)以食品批发户、集贸市场等市场为重点场所,集中整治农村市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监督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内部食品质量管理制度,规范食品质量市场准入行为,严把食品质量进货关,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依法监督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等食品经营者,履行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确保依法规范经营。

(三)以农村商场、超市和食杂店为重点单位,监督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和“票证通”制度,建立健全经营者自律机制。促使食品经营者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伪劣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四)以重要节假日、季节交替、时令变换等为重要时节,集中整治农村食品市场销售不合格食品和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过度包装、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针对季节性、时令性食品保质期短、易腐败变质的特点,要加大监管力度,严把食品质量准入关,监督食品经营者按照食品标签标注的条件贮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五)以乳制品、食用油、食品添加剂、酒类、肉类、米面制品、糕点、火锅底料、速冻食品、儿童食品、民俗特产、节日礼盒等为重点品种,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仿冒、掺杂使假、有毒有害、“三无”等问题食品违法行为。要加强临近保质期食品监管,严防过期食品“改头换面”后流入农村市场,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六)以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非食用物质和添加剂的品种为重点,集中开展打击农村食品市场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执法检查。要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食品和重点食品经营者,集中开展执法检查行动,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以及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四、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措施

(一)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六个方面的整治任务和重点,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大、侵害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农村食品市场经营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严格市场准入和规范食品经营行为。要对农村市场各类食品经营主体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依法吊销证照或限期办理变更登记;对违法经营的,依法进行查处;对无证、无照经营的,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按照我局食品安全监管九项制度,认真开展这次整治行动。要认真贯彻《食品市场巡查监管制度》,按照“六查六看”要求,将监管重心下移,严格落实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经营者,采取增加巡查频次、完善巡查内容、提高巡查效能等措施,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章行为,切实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三)依法开展食品抽样检验。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执行年度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计划,以与农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关系密切的食品品种为重点,加大农村食品市场抽样检验力度,增加抽检批次,提高抽检覆盖面。要加强对食品抽样检验结果的综合分析和利用,严格信息管理,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职能部门促进源头治理。要监督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立即停止经营,配合生产者落实食品召回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退市后的跟踪监管,严防再次流入市场。

(四)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要强化案件查办工作,尤其要抓好对农村食品市场大要案件的排查和督办工作。对大要案件要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同时要严格办案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肃执法纪律,既有效惩处违法行为,又依法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食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五)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要针对农村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杂)店经营食品的不同特点和不同经营管理状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分类监管措施,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效能。

五、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5日-3月25日)

各工商所要结合实际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全面开展、有序推进。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26日-5月26日)

3月26日-4月9日为自查自纠阶段,各工商所要开展对食品经营主体的宣传教育,督促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4月10日-5月2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县局将组织力量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着力解决农村食品市场突出问题。

(三)总结验收阶段(5月26日-6月15日)

对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验收,并报送相关总结报告。

六、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工商所务必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结合完成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其他工作任务,切实把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严格责任制度,加强协作配合

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领导责任制,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整治行动,要将监管重心下移,把日常监管的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基层执法岗位,落实到网格责任人。对整治不力,巡查不到位,出现食品安全隐患等责任问题,将按县局《目标责任考核管理规定》和有关责任追究规定严肃追究其责任。要加强工商机关内部机构之间以及与质监、农业、商务、食药监、公安等有关职能部门协作与配合,发挥整体优势,形成监管合力。【红盾护农成品油抽检】

(三)加强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的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引导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和客观准确报道,重点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经验,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为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第3篇

2016年全系统法制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为目标,坚持完善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改进执法监督模式,全力推进全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改革和长远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加强法制培训宣传,提高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一)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进行板块式普法,全系统干部职工要正确处理服务与发展、市场监管和依法行政的关系,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加强对外法制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经营者、消费者的法律互动。

(二)按照“五型五化”机关建设的要求,认真抓好系统执法培训。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人员的法学基础理论和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培训力度,不断探索和创新执法培训方式方法,完善学法考试考核制度,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按照“什么弱强什么”的思路和“小型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的执法技能训练,努力提高执法人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二、健全完善落实相关制度,努力提升执法效能

(三)全面推行案件主办人制度。落实执法责任,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

(四)全面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说理性改革,规范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制作。同时,增强行政处罚文书的规范性、针对性和完整性,提高行政处罚文书的制作水平和质量。

(五)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按照《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基准(试行)》的标准、要求,进一步强化对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制约,增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公开性、合理性和规范性。

三、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

(六)强化层级监督,推行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执法检查、行政复议等工作。在坚持定期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开展案卷评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高案件质量。

(七)认真开展案件核审,严把案件审核关。要从程序、处罚文书使用、实体法律适用、强制措施、自由裁量、案件主办人等环节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办案再上新台阶。

(八)根据县政府法制办及市局的要求落实执法资格证的申领和换发工作。

四、深化行政指导,创新服务手段

(九)贯彻落实省市局关于推行工商行政指导工作的有关文件和精神,全面推行和深化行政指导工作,总结、探索和创新实施行政指导的方式、方法,健全、完善和落实各项行政指导机制和规章制度,推进行政指导行为规范化、制度化、业务化和常态化,提高行政指导的水平,明确实施行政指导的具体领域,制定并落实推进行政指导工作的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

五、加强理论调研,指导法制工作实践

(十)针对工商职能调整新形势,对全系统法制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调查研究,分析对策,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计划根据系统实际,找准课题,筹划调研征文活动,对评选出的高质量调研论文,予以表彰奖励,通过理论研究指导法制工作实践。

第4篇

一、以提升服务发展效能为重点,全力打造服务工商

1、狠抓政策兑现。认真落实市、县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和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狠抓县政府出台的各类服务经济发展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优惠政策的落实,不断拓宽非公经济市场准入和发展空间,两年内免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支持增加总量、转型升级。认真贯彻“存量调结构、增量优结构”的部署,积极服务我县重点项目建设,大力扶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矿产开采业、旅游服务业、精细化工业和新兴能源产业。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努力促进转型发展、加快发展。

2、拓展服务领域。围绕扩大投资需求,积极参与县政府组织的招商引资、项目洽谈等活动,为大项目、大企业落户做好登记服务,做好民企进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认真做好红盾护农、经纪活农、商标富农、合同帮农等工作,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积极服务全县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放宽文化产业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登记条件,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形式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引导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企业集团化发展。

3、完善服务机制。要不断强化融资服务,积极做好动产抵押、股权出资等工作,帮助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加强政策服务,引导市场主体用好用活用足工商部门出台的各类帮扶政策和配套措施,使政策措施发挥实际效应。

4、实施品牌战略。大力实施“品牌兴县”战略,积极鼓励指导市场主体申请注册商标,扶持知名企业争创省著名、驰名商标,充分发挥品牌在转型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和市场效应,不断完善品牌培育和管理工作机制,全年引导帮助个体、企业申请注册各类商标二十件以上,重点培育“大红袍花椒”申报中国驰名商标,进一步提升“消灾寺”、“灵官峡”等旅游服务商标的影响力。要充分利用的黄金、铅锌、旅游、农产品等资源优势,创建一批“凤字”名优品牌。

5、狠抓非公党建。今年是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提升年,要进一步加强对全县非公党支部的工作指导,不断完善非公党支部工作机制;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锻炼;认真做好非公有制企业数量摸底工作,不断提高党组织组建率,扩大党的覆盖面;要加强流入党员的教育管理,督促和帮助外来党员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年内建成1-2各非公企业党支部示范点,全面提升非公党建工作质量。

二、以提升监管执法效能为重点,全力打造效能工商

6、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实施意见,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食品经营自律体系建设,巩固治理成效。要在我局建立的食品安全源头控制、日常监管量化考核、社会力量参与、政府领导协调“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基础上,继续扩大食品安全义务监督联络员队伍,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九项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完善食品经营户准入、监管、退出全方位监管模式。要注重部门沟通,开展联合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检查频次,坚决杜绝食品安全问题。

7、做好各类市场监管工作。要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粮食、成品油、建材、汽车配件等重要商品市场秩序。要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打击黑网吧、预防青少年犯罪等工作,深入推进“平安”建设。要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扫黄打非、非法集资,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等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逐步建立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相结合,行政与司法相衔接,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相统一的商标专用权保护和打击假冒侵权长效机制。完善广告监管执法机制,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查处力度。狠抓农资市场监管,实施农资市场信息化管理。

8、做好旅游环境整顿工作。整治旅游市场秩序,是全面贯彻落实县第四次党代会关于“旅游兴县”战略的关键所在。我们要立足职能,履职尽责,将其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一件大事,列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任务,主动参与、主动作为、主动服务、甘当主力、甘当苦力,一个阶段一项任务,一个季度一个重点,确定目标、确定时限,确定要求,扎实有效的开展旅游市场环境大整治工作,为推动我县旅游产业再上新台阶做出应有的贡献。

9、强化竞争执法工作。要切实搞好《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的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查处企业“三虚一逃”、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执法能力,积极稳妥地组织查处“三虚一逃”案件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运用行政指导做好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工作,依法做好制止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工作。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传销违法活动的打击力度,维护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以提升消费维权能力为重点,全力打造责任工商

10、强化12315申诉举报网络建设。要进一步推进全县12315申诉举报中心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认真调研和分析体制调整后消费维权网络的运行情况,及时处理各级转办的申诉举报件,并予以反馈。

11、不断完善基层消费维权体系。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络站(点)建设,把“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作为体制调整后工商部门迅速融入县、镇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重要抓手,将其纳入创新社会管理、创建平安村镇(社区)的考核体系。积极发挥基层工商所的职能优势和网络优势,化解消费纠纷和其他社会矛盾。

12、加大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力度。要针对服务领域消费纠纷特点,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开展整治利用格式合同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专项行动。

13、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和引导工作。积极研究新型消费领域和消费者诉求热点,不断创新消费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完善消费教育和咨询服务体系。精心组织好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教育和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健康的消费理念,防范消费风险,增强自我保护和自我维权意识。

四、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重点,全力打造法治工商

1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对涉及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新的法律、法规和新政策的学习,做好“六五”普法推进工作,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15、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执法程序规定,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强化对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制约,杜绝重实体、轻程序和处罚畸轻畸重问题的发生;要强化层级监督和外部监督,进一步做好执法检查、行政复议等工作,构建多主体、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执法监督体系和评价考核体系。

16、创新执法机制,营造和谐执法环境。全面推进行政指导工作,不断更新执法理念,多指导、少处罚,多规范、少指责,促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从刚性监管向刚柔相济转变,规避执法风险,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营造公平正义、执法为民的法制环境。

五、以提升队伍素质为重点,全力打造阳光工商

17、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好十八大精神。要把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措施,积极学习,主动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把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力度,始终保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努力创建一支“政府需要、企业欢迎、群众信任、社会赞誉”的工商执法队伍。

18、全面加大培训教育力度。突出抓好重点业务骨干培训和工商所干部全员培训,建立股、所长轮训制度,特别是要按照省局提出的在工商所建立“每日一题、每周一案、每月一课、每季一法、每年一考”的“五个一”业务培训机制要求,细化培训内容,提高培训效果。

19、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以“政务公开试点县”为契机,进一步优化服务措施,提升服务质量,高度重视阳光政务建设工作,把打造阳光工商作为加强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的一条有效途径来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配齐配强人员,完善各类制度,确保工作部署上传下达,政令畅通。强化对全系统阳光政务建设工作的督查督办,推进工商部门政风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进一步抓好全系统的反腐倡廉教育,认真落实中央和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要求,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大吃大喝之风,大力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积极践行工商职业道德规范,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现政风、行风、作风的根本转变。

20、深化各项创建活动。2016年全系统要集中精力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和全县社会管理综合创新试点单位,继续深化文明窗口、人民满意基层站所、青少年维权岗、巾帼文明岗等各项创建活动。

21、建立完善经费装备保障机制。积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汇报沟通,推动落实工商部门经费保障、资产管理等各项规定。要适应体制调整,转变观念,紧紧依靠县政府,多方解决基础设施建设和执法装备配备方面的突出问题。要加强与县财政的协调力度,确保上级拨付和补助的资金能够落实到位。

22、完善目标责任考核机制。今年县局将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市县有关作风纪律的要求和全县重点工作安排,有针对性的对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规定进行第六次修订。广大干部职工要继续保持对自己的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按照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规定的要求抓好落实,将其作为转变作风、促进工作的原动力。

2015工商局红盾护农活动方案
红盾护农成品油抽检 第八篇

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职责,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利益,现就2015年“红盾护农”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立足职能,深入开展2015年“红盾护农”行动

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维护农资市场秩序是工商部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三农”工作的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全区工商机关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立足职能,坚持依法行政,深化落实工商总局2015年红盾护农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好农资市场秩序。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

(一)积极探索“宽进严管”的新路子。商事制度改革促进了市场主体“井喷式”增长,也给农资市场带来新的变化。针对农资市场经营主体快速增长,经营方式不断变化的新形势,要着重在“严管”上下功夫,准确把握农资市场动态,摸索规律,总结经验,探索新的监管方式,及时发现新问题,总结新特点,找出新思路,做到既要“放活、放宽准入条件”,又要“管好、管住市场秩序”。

(二)适时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各工商所要以属地监管为主,结合辖区农时特点和市场状况,以肥料、农膜、农机具及零配件等农资为重点品种,积极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促夏管、保秋种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大要案件的查办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

(三)不断强化农资质量抽检工作。按照省局抽检计划和市局部署,规范开展抽检工作,科学制定抽检工作方案,确保抽检工作程序合法、结果有效;要做好后处理工作,特别是将抽检结果及时通过“商品抽检结果公示”平台进行公示。要落实省局《2015年全省流通领域农资、成品油质量抽检工作计划》要求,突出重点,开展质量抽检工作;要配合省局做好全国和全省农资质量专项抽检工作。

(四)依法做好农资案件信息公示工作。在加大对农资案件查处力度的同时,要认真落实《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试行)》和《省工商局关于印发〈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参考基准〉的通知》规定,合理实施自由裁量权,对应吊销营业执照的一律吊销,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要严格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等规定,将农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依法进行公示,便于社会公众监督,引导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

(五)积极探索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新方向。要以肥料市场数据采集、录入、管理、分析为重点,强化经营主体和上市商品信息库建设,继续深化全省“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的应用,按时更新上报监管信息。

三、实施步骤

2015年红盾护农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5年3月至2015年4月):各工商所应利用多种形式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集中组织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加强对肥料、农膜等农资市场的监管,特别是要加强对水溶肥、菌肥、有机肥等新型功能性肥料的监管。

第二阶段(2015年5月至2015年7月):以农机、肥料为重点开展红盾护农促夏管、保秋种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销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第三阶段(2015年8月至2015年9月):对农资市场进行拉网式大检查。各工商所要结合本辖区实际,重点检查化肥、农机具及零配件等农资商品,同时区局将组织相关科室对农资商品检查情况进行督导。各工商所农资市场监管中发现的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区局市场科。

第四阶段(2015年10月至2015年12月):抓好农资市场监管常态管理。以贯彻落实《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为重点,加强农资市场监管,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继续实行和完善农资商品“一票通”制度,落实举报投诉处理制度。大力推行农资市场监管预警制、属地监管责任制等,提高农资市场监管效能,确保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公平有序。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2015年“红盾护农”工作顺利进行,区局成立2015年“红盾护农”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科,具体负责指导农资长效监管机制的建立、落实,检查和督办各阶段整治工作,协调“红盾护农”专项整治工作具体事宜,组织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坑农害农违法案件。各工商所结合各自辖区内农资市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负责日常性的监督检查、组织落实各阶段的专项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各相关科室、工商所要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不断深化红盾护农行动效能建设,认真落实“红盾护农”各项工作措施。按照职能分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扎实开展工作,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农资”。

(二)加强行政指导。进一步转变职能,创新监管方式,鼓励和引导市场经营者加强自律,做到守法、诚信经营。指导农资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购销台帐、索证索票等行之有效的制度,严把农资质量市场准入关,防止不合格农资商品流入市场。要依法落实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不履行审验义务的要按照《农资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严厉查处。

(三)加强宣传,搞好协调配合。要利用各种形式,集中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法规政策宣传活动,使农资经营者和广大农民了解农资市场的法规政策,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四)加强部门协作配合。要主动与质监、供销、公安等部门密切联系,加强沟通,齐抓共管,形成农资市场监管合力,共同维护好农资市场的经营秩序。充分发挥消费维权网络的作用,促进执法到位,加大工作力度,做到执法不越权、监管不缺位,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提高监管效能。

(五)加大查办大案、要案力度。要集中力量,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农资市场拉网式大检查。对制假售假、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公开曝光,全力保护农民利益不受侵害,以震慑不法行为。

(六)切实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红盾护农”工作的重要意义,扎扎实实开展工作。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层层签订监管目标责任书,对工作不力、发生重大假劣农资案件并造成农民严重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将追究各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2015工商所0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
红盾护农成品油抽检 第九篇

在县局党组和xx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常路工商所全所干部职工在2015年上半年的工作中,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切实履行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求真务实,齐心协力,开拓进取。经过半年的努力工作,我所顺利完成了县局的各项工作部署,实现了年初的既定工作目标,达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总体要求。

一、加强队伍建设,注重自身素质,全面提高队伍执法水平和工作能力。

1、我所在日常工作中十分重视队伍素质建设。尤其是今年以来,我所抓住“制度建设年”和“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的契机,大力加强队伍思想建设,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强化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极大的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工作中严格执行五项禁令,做到吃请不到送礼不要,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打造一支“诚信工商”队伍。建立例会制度,每周召开一次工商所会议,汇报交流工作,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条理性,克服随意性和盲目性,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

2、坚持“每周学习制”,每人建立学习笔记,认真学习党的新理论、新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上级各部门下发的各类文件和“一日一法”栏目。打造全所干部职工的良好工作作风,塑造出了工商行政管理队伍的新形象。业务学习上强化电脑操作知识的学习和操作,要求每位人员都能熟练地运用电脑,使用软件办公。

3、“廉洁奉公、执政为民”,强化作风整顿和廉政责任制的落实。积极向社会各界征求我所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并聘请了15位义务监督员,充分发挥内外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有力地促进了队伍作风建设和行风廉政建设。

二、严把市场主体入门关,抓好安全生产。

我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市场准入条件和程序,做到严格登记管理权限,严格管理程序,严格前置审批条件,把好市场准入的初审关,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促进xx镇经济的繁荣发展。工商所建立监管档案,统一制作监管卡,并积极使用经济户口监管软件,对辖区的业户进行规范性的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做好登记注册工作。xx工商所按照县局的部置和要求,我所对全镇37户企业、17户有限公司和400余户个体户,实行严格登记管理,坚持“三严格三禁止”和实质审查与形式审查相结合的原则,目前已经全部完成年检工作。严格依法进行企业登记,积极稳妥地实施“一审一核制”,规范了经营范围的核定。上半年新发展有限公司8户、私营企业7户、个体工商业户23户,临时个体工商户25户。并对新发展的业户全部办理了入会手续。

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公平交易。

1、加大市场监 管执法力度,强化监督,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我所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管,严厉打击各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不法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在日常监管中以集贸市场和食品、药品、化学危险物品市场为管理重点。在工作中以《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产品质量法》、商广法规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为执法依据,与各经营业户签订责任状,促使经营者自查自律。加强市场巡查制,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我所对辖区内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等各种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按照县局要求,及时开展“红盾护农”、“成品油、液化气市场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食品安全整治”等多次专项行动。对xxx村从事铸造配件的无照经营户进行了立案查处。半年来,我所共查处不法经营行为30余起,截止目前立案查处7起,即时处罚20余起,罚没款34640元,其中及时处罚4140元,完成全年任务的56.15%。有效的维护了辖区正常的经营秩序,创建了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

2、充分发挥“12315”的品牌效应。做好消保维权工作。2015年以来,紧紧围绕“健康、安全”的主题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及时处理了10起消费者投诉问题。同时做好劳协、消协基层组织建设,在辖区内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的维权体系,为消费者维权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3、加强商广监管力度,规范商广行为。我所针对辖区实际,采取集中检查整顿与长效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广告整治力度,对不符合要求的商标广告依法进行了取缔,较好的保护了合法的商广行为。上半年已立案1起商标案件,目前正在查处中。

四、认真落实收费纪律,保障规费收取。

1、为确保两费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到不少收,不漏收,依法征收。我所依据自身实际,将任务层层分解,“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收费过程中,严格落实有关政策和各项收费纪律,努力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应收取的必需收取。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和关系费人、情费等不良行为的发生。认真贯彻推行到所交费、微机收费管理制度。始终保持着90%以上的到所交费率。设立收费台帐簿,使收费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更加正规化。目前为止,我所已经完成收费190991元,完成全年任务53.54%。

2、认真落实贯彻上级个私协会、消协工作精神和决策,坚决贯彻到底。完成个私协会费15110元,完成77.12%。消协会员费已经完成9500元,比例达到92.23%。较好的完成了各项收费任务。在“慈心一日捐”中全局第一个完成个协任务,完成1250元,超额100元。2015年完成《山东工商教育报》58份,《光彩》8份,《消费者文摘报》50份的征订任务。

五、我所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大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认真落实省、市局提速工作,进一步为我辖区内经济发展提供优服务。工作中我所始终把推动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作为最终工作目标,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到经济建设中去,促进了个体私营经济队伍的发展壮大。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经济政策,热情为广大业户提供优质服务,从政策咨询到生产经营,每个环节都实施全方位服务,有力的支持了辖区经济的发展,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的好评。

1、对xx村、xx庄、xxx村集贸市场进行了扩建,彻底解决了路边集,促使集市场繁荣秩序井然。大力支持xxx村工业小区的发展,今年以来,xxx村工业小区新上项目10多个,新成立企业4家,振兴了xx镇经济。

2、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经济政策,为广大业户提供优质服务,从政策咨询到生产经营实施一条龙服务,完善了市场片管制,对辖区市场实施全方位管理。

3、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已上 报县招商局120万元的招商引资项目。县招商局已核定100万元的招商引资项目。

六、强化内部管理,积极完成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全面开展好辖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1、加强财务管理。在财务管理工作中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规定的条件、程序、时限和收费标准设立政务公开栏,严格了各项财经纪律,做到使用统一票据执收执罚,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全年各项收入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财务制度全部上缴县局财务。

2、严格票据的使用,做好票据的管理工作。做到正确填写使用各种票据。严格执行了收支两条线,做到了收费和罚款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县局,同时,我所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将有限的经费合理的使用到工作中去,保证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3、严格落实各项工作纪律,工作中做到按时上下班,24小时值班。

4、加强宣传工作的开展,大力宣传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先进典型事迹。及时向县局报送有关信息,已被采用11篇。积极做好工商报刊的征订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县局分配的征订任务。上半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的看到,我们的工作还有许多不足之处,与县局要求和兄弟所相比还有很大的距离。如在学习方面坚持不够,任务紧时就产生松懈心理;制度落实坚持也有待提高;法律法规的学习、应用能力不强,不能及时学习法制科下发的学法题目;县局给所里配备了高性能的微机,但相关知识的应用和实际操作能力欠缺。2015年下半年,我们决心在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求真务实,更加出色的完成全年的工作任务,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继续加强队伍思想建设,进一步提高队伍执法水平和工作能力。

继续按照“制度建设年”和“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的要求和县局的精神指示,大力加强队伍思想建设,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强化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不断促进队伍作风建设和行风廉政建设。保持良好的会议和学习形式。坚持例会制度,每周召开一次工商所全体人员会议,汇报交流工作,共同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并找出解决办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条理性,克服随意性和盲目性,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继续坚持“每周学习制”,对学习笔记进行检查并设立检查档案,认真学习党的新理论、新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塑造新行风、新形象。强化电脑知识的学习和操作,要求能熟练地运用电脑,使用软件办公。

二、继续落实两费征收,加强旺季市场收费。

下半年里,我所将继续依据自身实际,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公平、公正、公开,按照标准应收取的必需收取。收费过程中,严格落实有关政策和各项收费纪律,做到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和关系费、人情费等不良行为的发生。同时,抓住旺季市场,强化收费力度,力争全面完成县局下达的两费任务。

三、严把入门关,加强市场监管,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1、严格市场准入制度,严格依法进行企业登记。做到严格登记管理权限,严格管理程序,严格前置审批条件,把好市场准入的初审关,抓好秋季、冬季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常路镇经济的繁荣发展。建立完善监管档案,对辖区的业户进行规范性的管理。按照县局的部置和要求,我所对全镇新设立登记户、变更户等实行严格登记管理,坚持“三严格三禁止”和实质审查与形式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做到全面、准确完成。

2、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管,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不法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在日常监管中以集贸市场和食品、药品、化学危险物品市场为管理重点。使办大案和罚款幅度有一个大的突破。

3、充分发挥“12315”的品牌效应。做好消保维权工作。2015年下半年继续加强基层消协组织的建设,切实]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辖区内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的维权体系,为消费者维权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四、强化内部管理,积极各项任务大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1、加强财务管理,严格票据的使用。严格各项财经纪律,做到使用统一票据执收执罚,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全年各项收入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财务制度全部上缴县局财务。做好票据的管理工作,正确填写使用各种票据。做到收支两条线,及时足额上缴县局。

2、严格落实各项工作纪律,工作中做到按时上下班,24小时值班。加强卫生清洁,加强着装工作,做到仪容整洁。

3、加强宣传工作的开展,大力宣传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先进典型事迹。及时向县局报送有关信息。

4、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到经济建设中去,促进了个体私营经济队伍的发展壮大。对xx村、xx庄、xxx村集贸市场加强管理。大力支持田家岭工业小区的发展,以促进常路经济振兴。

xx工商所

二00五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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