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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工作总结

2016-12-15 10:10:07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工作总结(共9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情况汇报崆峒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情况汇报一、基本情况崆峒区辖13个乡、4个镇、1个经济开发区、1个工业园区、3个街道办事处,有252个村、12个社区,行政区域总面积1936平方公里,总人口49 31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8 52万人,2007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710 元。目前,全...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情况汇报
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工作总结 第一篇

崆峒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情况汇报

一、基本情况

崆峒区辖13个乡、4个镇、1个经济开发区、1个工业园区、3个街道办事处,有252个村、12个社区,行政区域总面积1936平方公里,总人口49.31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8.52万人,2007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710 元。目前,全区共有乡镇敬老院14个,建筑面积1680平方米,服务人员35人,五保供养对象1497户1681人,其中:集中供养90户95人、分散供养1389户1526人,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每人每年发放供养金1540元,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每人每年发放供养金1356元。

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自2006年10月全面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以来,区上及时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责任和要求。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由乡镇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落实了乡镇政府一把手负总责责任制,确定了专兼职工作人员,保证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同时,区委、区政府根据国务院《五保供养条例》和省、市五保供养办法,结合全区实际,制定了《平凉市崆峒区农村五保供养暂行办法》,从组织领导、供养对象、供养内容、供养标准、供养形式、供养机构、资金管理等七个方面对全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障。

2、认真调查摸底,严格审核程序。从2006年10月29日开始,至12月10日结束,由区民政局牵头,各乡镇和村委会积极参与,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年龄、家庭收入、生活自理能力和法定赡养人等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全面核清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人数和基本生活状况。调查摸底结束后,由村委会根据摸底情况以社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进行了公示,群众无异议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审核后再上报区民政局批准并发放农村五保供养证书,确保了五保供养对象的界定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目前,全区共保障五保供养对象1497户1681人,其中集中供养90户95人,分散供养1389户1526人,达到了应保尽保的要求。

3、结合区情实际,合理确定标准。我区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省、市要求和全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水平,合理确定了供养标准,做到了适度保障。经测算,我区农村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每人每年1540元,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每人每年1356元,分别占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6.8%和50.04%,供养标准和全区农村消费水平基本持平,基本上能够保障五保老人的吃、住、穿、医、葬五个方面的需求。另外,从2007年开始,民政部门筹集资金1.681万元,帮助五保供养对象缴纳了新农合参合资金,为五保供养对象积极落实农村医疗救助政策,两年来共发放农村五保对象医疗救助金12.3万元,有效解决了五保供养对象“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4、积极克服困难,落实配套资金。按照省上规定,农村五保供养资金由省、市、区三级财政分级负担,省财政每人每年补助600元,其余由市区两级财政配套解决,其中市财政负担配套资金的10%,区财政负担配套资金的90%。自全区五保供养工作开展以来,区委、区政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每年都在财政预算中足额列支五保供养资金,其中:2006年追加预算38.4万元,2007年和2008年每年列支115.2万元。今年以来,第一、二季度五保供养资金已全部筹措发放到位,已发放农村五保供养资金114.6万元,三季度资金正在筹措,预计到9月底前将全部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另外,5.12地震发生后,按照省、市要求,共为全区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临时生活补助245.2万元,使他们5至7月份的供养金平均达到了600元。

5、加强敬老院建设,改善居住条件。全区敬老院的分布情况是:川区4个、南部山区3个、

北部塬区7个,敬老院布局基本合理。但我区敬老院大多数修建于上世纪80年代初,基础设施老化,已不能满足当前集中供养的需求。为了解决上述问题,2006年,区民政局制定了全区农村敬老院建设五年规划,计划在“十一五”期间逐年新建、扩建一批敬老院,保证五保对象的正常生活。2007年,区委、区政府共投资90万元,实施草峰、寨河两个敬老院建设项目,共修建平房60间,完成了院落硬化、绿化和大门围墙等附属工程,经市政府验收,被命名为“全市示范敬老院”。目前,共设置床位60张,入住五保老人50人,配套建成了灶房、洗澡间、文化娱乐室,为每位五保老人配备生活用具1套,制定了敬老院管理制度,招聘服务人员4名、管理人员2名。今年,区上投资761万元,征地11.5亩,实施了区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计划修建三层戴帽综合楼一幢124间3807平方米,配套建设锅炉房、大门、花园、围墙和老年活动场地等附属设施,购置五保老人生活、娱乐等用品,全面解决川区六乡镇五保老人的集中供养问题,为构建以敬老院为骨干、居家供养为基础的社会福利服务格局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目前,已完成投资300万元,建成了四层主体工程,预计在10月底建成投入使用。同时,为了加强对区中心敬老院的管理,区委、区政府已将区中心敬老院批准为科级建制,核定了编制,正在申请市政府审批。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有效保障了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但是,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偏低。近年来,随着物价的不断上涨,现行供养标准已难以保障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尤其是集中供养对象,在敬老院无任何收入的情况下,基本都靠政府补贴过日子,直接影响了集中供养对象的生活水平。二是敬老院经费投入少。目前,乡镇敬老院没有专项经费,管理服务人员待遇低,不能安心敬老院工作,直接造成了多数敬老院的管理不够规范,卫生条件较差。三是敬老院建设资金难以筹措。区中心敬老院项目共需资金761万元,目前区上已投入建设资金50万元,在区财政相当困难的情况下,其余建设资金尚无着落,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

今后,我区将以本次市人大检查指导为契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省、市有关精神,积极筹措资金,进一步建立健全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步伐,努力保障五保供养对象吃、住、穿、医、葬五个方面的需求,全面推进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如何做好新时期下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工作总结 第二篇

如何做好新时期下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岳阳县民政局副局长 朱庆辉

我县地处洞庭湖东岸,辖 20个乡镇, 557个村、 42 个居委会。全县面积2708 平方公里,人口71万,其中五保对象5624人,约占全县总人口的0.8% 。目前,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对象1142人,集中供养率为20.3% 。近年来,按照省市要求和统一部署,我县五保供养工作认真抓好了五个一:一是确定了一条原则。即要求各乡镇凡是符合五保条件的都要无条件保障起来;二是明确了一个标准。五保对象的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一般生活水平,2010年分散供养五保金达到人年均1500元,集中供养对象补助达到3000元以上;三是发放了一个证件。为全县每个五保对象发放了五保对象供养证,明确了其身份;四是兑现了所有钱物。全县五保供养财政转移支付按省厅要求全部足额到位,并且全部实现了银行打卡发放到人;五是开工改(扩)建了一批敬老院。目前,全县农村敬老院已达到24所。

认真做好新时期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是践行“民本岳阳”发展理念,落实“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的具体体现,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五保供养工作力度,从基础设备入手,不断提高供养标准,着力改善五保供养水平与

管理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一、领导重视是做好五保供养工作的有利前提

我县五保供养事业发展的过程,实际上是各级政府领导对供养工作认识不断深化、观念不断更新的过程。在全县党政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下基层访贫问苦时,农村五保对象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的生活困难引起了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关注。黎四清县长在全县党政负责干部会上指出,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亲民、爱民的具体行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乡镇领导干部要把其抓实抓好。黎县长要求,各部门、各乡镇要想尽办法,强化措施,全面落实供养政策,切实维护农村五保对象基本生活权益,确保老人安度晚年,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为此,县民政部门专门就全县五保供养工作开展了一次调研,局长陈明率系统干部职工为期一个月,不分节假日,对各乡镇五保对象逐户进行了核查摸底,如实填写调查问卷,并向县委、县政府提交了《岳阳县农村五保对象生活状况调查报告》,分析了造成五保对象生活困难的根本原因,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民政部门的意见得到了县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领导多次赴乡镇现场办公,并为敬老院的建设解决具体问题。特别是近两年来,就围绕落实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中的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一事,专门召

开县委常委会 1 次、县长办公会 3 次,先后为敬老院事业单位登记列编和敬老院国土、房产手续,大开绿灯。2010年10月,常务副县长张忠于同志主持召开了城关镇中心敬老院建设工作协调会议,财政、建设、电力、广播、国土、民政等18家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力求确保占地100亩的城关中心敬老院在两到三年内建设成为一流建设标准,一流人居环境,一流管理模式、一流服务水平的全省示范敬老院。在各部共同努力下,目前,该院一期工程已经竣工。

二、拓宽渠道是做好五保供养工作的有效途径

为把五保供养工作真正做实、做好,我们结合实际,想方设法,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拓宽渠道、规范管理,具体抓好两个结合:

一是集中供养与分散供养相结合。针对我县县情,在五保供养上主要采取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两种形式。集中供养为敬老院供养。近五年来,我县在敬老院的建设上按照“高起点抓规划、高标准抓管理、高质量抓服务、高效益抓创收”的要求,投入资金近2000万元,在鹿角、筻口等地建起了23个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设计床位50个以上、配套完善的乡镇敬老院,并有3所敬老院达到了岳阳市一级敬老院标准,其余均敬老院达到了市二级敬老院标准,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新墙敬

老院去年还被民政部评为全国模范敬老院。分散供养则是由村组唱主角。由于线长面广,加上各地经济发展差异,分散供养的难度相当大。为了切实保障五保老人的合法权益,我县专门出台了《岳阳县农村分散五保供养护理承包办法》,明确了分散供养护理责任人坚持近亲、近邻、自愿的原则,签约承包。

二是乡村主导和全民参与相结合。全县各乡镇为了切实解决五保对象的实际困难,都以村组为基点,编织爱心网络,制定了党员、村组干部联系五保户制度,每个党员和村组干部都明确了联系对象,明确了责任要求,并根据五保对象的身体状况,对五保对象实行护理承包,将责任落实到人,并造册登记,确定护理范围。生活能自理的由责任人负责解决其特殊困难,生活半自理的由责任人负责有关体力劳动工作,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由责任人负责全部生活照料。与时同时,各乡镇还积极做好敬老、爱老、养老的宣传教育工作,引起了不少群众的共鸣。在柏祥、步仙等乡镇,党团员和干部采取认养的形式实施结对助供,使五保供养从形式到内容都得到了极大的丰富和发展,特别是一些有敬老院的乡镇,党、团员争相与老人结亲,七站八所和附近学校的师生,纷纷到敬老院认养老人,从经济上扶持了五保供养,从形式上推动了五保供养社会化。

三、强化措施是做好五保供养工作的有力保障

为确保五保供养政策落实到位,我县对各乡镇提出了严肃的要求,并制定了严格的措施。

一是强化责任。首先强化领导责任。在每年一度的全县民政工作会上,我们都把五保供养投入作为硬性指标进行量化、分解,并由党政一把手签订责任状。对不能完成任务的,在年终综合考核中不予评先。其次强化工作人员责任。每年底,采取个人陈述,敬老院工作人员及住院老人现场打分评定的方式进行评比,能者留任,不称职者坚决下岗。如:新墙镇敬老院的前任炊事员就在民主考评中被五保老人炒了鱿鱼。

二是硬化考核。首先是对乡镇的考核。县委、县政府把做好五保供养工作作为转变干部作风、为群众办实事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到各乡镇和各部门的年度工作考评体系中,年底由县委考评办统一考评。其次是对乡镇敬老院的考核。出台了《岳阳县乡镇敬老院管理考评方案》,对敬老院工作制度、财务管理、队伍建设等各个环节都予以了明确规范,每年由民政局召集全县敬老院院长及设有敬老院的乡镇民政所长分组交叉考核。再次是对分散五保户供养情况的考核。每年由县民政局组织对各乡镇村、组五保供养开展情况及监护人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一次考核。

三是量化奖惩。为了鼓励先进,促进工作开展,我们还将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工作总结 第三篇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 促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农村五保供养,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在吃、穿、住、 医、葬方面给予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 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工作总结】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第四条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提供捐助和服务。

第五条国家对在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 彰和奖励。

第二章供养对象

第六条老年、残疾或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 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 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恃遇。

第七条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当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 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 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民族乡、镇人民政 府审核。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 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科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批准给予农 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 当书面说明理由。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进行调査核

实;

必要时,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进行复核。申请人、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应当 配合、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八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不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村民委员会或 者敬老院等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向乡、 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报告,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民 政部门核准后,核销其《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死亡,丧葬事宜办理完毕后,村民委员会或农村五保供 养服务机构应当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报告,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报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核销其《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第三章供养内容

第九条农村五保供养包括下列供养内容:

(一)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

(二)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花钱;

【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工作总结】

(三)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

(四)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顾;

(五)办理丧葬事宜。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 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疾病治疗,应当与当地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制 度相衔接。

第十条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并根据当地 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适当调整。

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在本行政区 域内公布执行,也可以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制定,报所在的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国务院民政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制定工作的 指导。

第十一条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在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中安排。有农村集

体经营等收入的地方,可以从农村集体经营等收入中安排资金,用于补助和改善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将承包土地交由他人代耕的,其收

第二十条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申请条件、程序、民主评议情况以及农村五 保供养的标准和资金使用情况等,应当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一条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遵守治安、消防、卫生、财务会计 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向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提供符合要求的供养 服务,并接受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 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村民不予批准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 或者对不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村民批准其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

(二)贪污、挪用、截留、私分农村五保供养款物的;

(三)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贪污、挪用、截留农村 五保供养款物的,依法予以罢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私分、挪用、截留农村

五 保供养款物的,予以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对五 保供养对象提供的供养服务不符合要求的,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 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有权终止供养服务协议;造成损 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附则【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工作总结】

第二十五条《农村五保供养证书》由国务院民政部门规定式样,由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监制。

第二十六条本条例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1994年1月23日国务院 发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同时废止。

炊事员岗位责任制

一、以院为家,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好思想。

二、服从领导,听从安排,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三、工作期间要穿卫生服,戴防尘帽,做饭前要洗净双手及 有关用具。

四、火房内的地面、桌凳和各类餐具要经常消毒洗晒,墙壁 要保持清洁,做到无灰尘、无污渍。

五、不用变质米面做饭,米面生虫要清干净,各种蔬菜,鱼、 肉要清洗干净,严防病从口入。

六、剩饭剩菜要妥善保管,如有变质,严禁食用。

以上各条请认真对待,严格执行。

【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工作总结】

卫生管理制度

为使我院爱国卫生有序开展,工作有目标,任务有落实,以 此推动整个工作,特订立如下制度:

一、卫生工作实行划区责任制,列入月工作考查、考评。

二、卫生工作按《服务标准规范》进行,并按其要求进行考核。

三、责任区的卫生工作按日进行。

四、每月进行一次大扫除。

五、绿化、道路区的卫生实行包干负责。

六、教育院民讲究卫生,增强卫生健康意识,配合搞好卫生 工作。

七、加强食堂卫生工作管理,坚持饮食卫生制度,防止食物 中毒。

八、卫生工作考查由院部和院民代表联合进行。

兴文县农村五保供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工作总结 第四篇

【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工作总结】

兴文县农村五保供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兴文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海超

近年来,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得到较大的提高,基本解决了农村无生活来源的孤老、孤残、孤幼的基本生活问题,使这些弱势群体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心以及社会的帮助,促进了农村社会的进一步稳定。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五保以转移支付为主体的供养途径,使五保老人的生活质量明显改善,但与此同时,五保供养制度原有的社会经济政策基础发生了变化,特别是五保供养资金的融资渠道和责任主体有了明显改变,给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带来了新情况、新问题,这些问题势必会影响整个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此,通过对兴文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一、兴文县农村五保供养现状

2007年全县五保供养对象为3909人,占全县农业人口的10.18%,其中孤老2408人,孤残397人,孤儿172人。分散供养3816 人,占已保人数的 97.6 %;集中供养93人,占已保人数的2.4%。全县五保供养对象五保供养金为分散供养年标准为1200元/年.人,集中供养为1550元/年.人。已保对象中有责任地的2574人,占应保五保对象的65.85%,无责任地的1335人,占已保五保对象的34.15%。全县现建有敬老院共18所,有床位310张,占地面积1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730平方米。其中有6所敬老院无人居住,房屋已破损。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全县全年支出469万元,其中省转移支付184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85万元。

二、兴文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上,农村“五保”老人的基本生活有了保障,但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和老年贫困化及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兴文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农村五保供养任务重。兴文县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为3909人,占全市农村五保供人数的50%以上,使我县五保供养工作任务重。尤其是敬老院入住率要按照三年内完成五保供养对象的50%入住率的任务,在敬老院建设上更是困难多,压力大。

(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清理难。由于农村税费改革前,农村五保供养问题由村组负责,乡镇认定,在对五保供养对象的认定中存在对象不正确,将有子女的特困人员列入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并将责任地收回了集体。这部份人由于入保时间久,如果按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条例》规定,取消其农村五保供养享受,但已无土地,而且享受五保多年,年龄很大。如果不将其取消,但这部份人的存在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出现了同类情况申请要求入保的对比现象,使五保供养工作的难度增大,矛盾增多。

(三)供养标准偏低,五保供养金的发放管理混乱。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偏低,五保老人有病很难及时医治。尽管五保供养的标准比过去有所提高,但按照物价上涨指数和基本生活所需,供养标准仍然偏低,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更加艰难。由于农村五保对象居住分散,且多数住在偏僻的地方,年老多病,行动不便,五保金的领取部份由本人签领,部份由村干部代领代发,由于代领代发各乡镇手续不完善,导致有的村组出现克扣五保供养金挪着他用现象;五保供养

对象信息闭塞,五保金若有调整不能及时了解,代领代发会出现漏洞;全县五保对象的供养金发放形式不统一,五保对象的供养金发放时间不统一,有季度发一次和半年发一次,不能发挥供养金的保障作用。

(四)五保供养对象集中供养难。一方面,部分乡(镇)因认识问题、管理资金等多种问题未积极组织动员五保对象入院,使全县敬老院的入住率不能提高,使敬老院的作用不能得以发挥,造成了一种浪费。另一方面,部分散居五保对象的住房破损严重,更有的是危房,这部分人觉得进了敬老院后生活不自在,又不愿入住敬老院。

三、解决农村五保供养问题的对策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是一个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充分体现了我们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老年人还将以较快速度增长,保障农村老年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问题,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农村五保老人是一个很大的群体,应当得到党和政府、社会的关怀和帮助。为了更好解决农村五保供养问题提出以下对策。

(一)加大对五保供养投入,规范五保金发放。农村所有已保对象、“应保未保”对象应该全部纳入支付范围,同时,应由财政从转移支付中将五保供养金按人头标准直接转拨到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按名册直接落实到人。

(二)加强对散居五保对象的管理。各乡镇要加强五保供养的管理、监督工作,各村组应将对五保供养的管理工作列入村规民约,对散居的五保供养对象住在原住地生、养、死、葬等问题都与乡镇、村组密切相联,要切实解决散居五保对象的问题。各乡镇领导、干部和村组干部要对所辖地区的五保供养对象实行对口联系帮助,村组干部要确保代领代发的五保供养金按时足额到位,负责组织村民对生活不方便的五保对象的帮助,乡镇联系干部要随时检查五保供养金的发放情况和五保对象的生活情况,并定期向乡镇政府分管领导汇报。

(三)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敬老院建设的补助。在农村建立敬老院为中心的社会保障网络是发展方向,各级政府应大力支持建设农村敬老院,以加快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在保障民政对象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开展自费代养,拓宽社会福利服务领域,提高现有福利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同时也促进敬老院的自我完善与发展,在给予资金上扶持建农村敬老院的同时,从土地、山林划拨上下工夫,对入院的五保对象的房屋、经济林木、个人财产交敬老院管理处理,处理收入归敬老院。使敬老院有充足的土地和经营场所,扩大福利生产增加收入,弥补经费不足,逐步达到以院养院的目的。

(四)加大对农村五保对象实施医疗救助。由于农村五保对象年岁较高,健康状况令人担忧,但又无收入来源。因此,应由民政部门出资补助自筹的一部分,在将五保对象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畴的同时,还可实施定点门诊救助,建立医疗保障救助制度,解决五保老人的医疗难问题。

(五)建立县直部门对口帮助扶农村敬老院制度。发扬扶危济困,扶贫济弱的美德,组织和发动社会力量,鼓励广大干部职工、人民群众积极捐款捐物,帮助五保对象解决生活、生产困难,逐步扩大五保对象的供养范围。建立单位部门对口帮扶联系农村敬老院制度,将帮扶制度列入目标管理,促进敬老院的发展,扩大集中供养率,把农村敬老院建成企业型、福利型的供养单位,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成为农村三大“文明建设”和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的“阵地”。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2006年)
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工作总结 第五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56 号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已经2006年1月11日国务院第12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促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工作总结】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村五保供养,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第四条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提供捐助和服务。

第五条 国家对在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供养对象

第六条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第七条 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当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进行复核。申请人、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配合、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八条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不再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村民委员会或者敬老院等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报告,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核销其《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死亡,丧葬事宜办理完毕后,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五保供

养服务机构应当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报告,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核销其《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第三章 供养内容

第九条 农村五保供养包括下列供养内容:

(一)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

(二)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

(三)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

(四)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五)办理丧葬事宜。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疾病治疗,应当与当地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相衔接。

第十条 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并根据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

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公布执行,也可以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制定,报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国务院民政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制定工作的指导。

第十一条 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在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中安排。有农村集体经营等收入的地方,可以从农村集体经营等收入中安排资金,用于补助和改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将承包土地交由他人代耕的,其收益归该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所有。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央财政对财政困难地区的农村五保供养,在资金上给予适当补助。

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应当专门用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截留或者私分。

第四章 供养形式

第十二条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在当地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

第十三条 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由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供供养服务;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由村民委员会提供照料,也可以由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供有关供养服务。

第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县级人民政府和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供必要的设备、管理资金,并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

第十五条 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民主管理和服务管理制度。

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应当经过必要的培训。

第十六条 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可以开展以改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生活条件为目的的农副业生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开展农副业生产给予必要的扶持。

第十七条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与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签订供养服务协议,保证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享受符合要求的供养。 村民委员会可以委托村民对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提供照料。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管理制度,并负责督促实施。

第十九条 财政部门应当按时足额拨付农村五保供养资金,确保资金到位,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加强对农村五保供养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

第二十条 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申请条件、程序、民主评议情况以及农村五保供养的标准和资金使用情况等,应当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一条 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遵守治安、消防、卫生、财务会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向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提供符合要求的供养服务,并接受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村民不予批准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或者对不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村民批准其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

(二)贪污、挪用、截留、私分农村五保供养款物的;

(三)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贪污、挪用、截留农村五保供养款物的,依法予以罢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私分、挪用、截留农村五保供养款物的,予以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对农

2015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工作总结 第六篇

关于我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民政局

(2015年8月28日)

市纪委、市农工办:

按照安纪办函〔2015〕13号通知要求,我局通过调研、查阅资料等方法,对我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城乡低保政策概况

我市城市居民低保工作于1998年开始试点,2001年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通过10余年的不断探索、总结和完善,我市城市居民低保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我市农村低保工作也启于1998年,省上给予一定资金,按照低标准、小范围、快起步的原则,先后有8个县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按县、乡、村4:4:2比例筹集农村低保资金,但由于没有建立稳定的财政支持机制,加之其他一些客观原因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后财政政策的变化,乡、村按比例的资金无法落实,迫使大部分县不得不停止农村低保工作,没有停的几个县也是占用救灾救济款维持现状。为了解决农村贫困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于2015年逐步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我市城乡低保工作发展至今经历了试点探索、典型引路;建立制度、全面推行;规范管理、应保尽保三个阶段和7次提标扩面,城乡低保政策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城乡低保工作开展情况

十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关心指导下,在贯彻落实十个中央1号文件、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和省上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城乡低保的惠农政策上做了大量工作:

1、城乡低保标准稳步提高。近10年来,我市城乡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标准稳步提高:2015年10月1日,全市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120元/月·人统一提高到130元/月·人;2015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145元/月·人;2015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165元/月·人;2015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265元/月·人,从10月1日起又提高到295元/月·人,农村低保最低限定标准从1196元/年·人提高到1600元/年·人;2015年10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由295元/月·人提高到325/月·人,农村低保标准由1600元/年·人提高到1840元/年·人;2015年年10月1日起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345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2020元/年·人。目前全市25033户,49274人城镇低保和112806户, 253440人农村低保群众从中受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总体上实现了应保尽保。

2、健全了组织领导,强化了政策宣传。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基层工作人员,市民政局设立了社会救助科,县区民政局设立了低保股,各乡镇成立了民政站(所),配备了工作人员2-3人,保证了城乡低保工作的正常运转;各县区先后制定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使低保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为组织实施城乡低保提供了制度保障;围绕城乡低保保障范围、申报审批程序、保障标准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采取业务培训、印发资料、召开会议、广播电视、公布咨询电话等有效形式,加强了低保政策的学习宣传。

3、规范了程序,比较合理地确定了对象。各县区结合实际,按照农村低保属地管理原则,以户为单位,统一家庭收入核算口径,核定家庭收入。在对象确定、申报和审批上,大多数县区、乡镇坚持了“一评三审三榜”的运行机制,基本完成了“户报、村评、乡(镇)审、县定”的规定程序。由于我市贫困面大,需保障的困难人口多,财政拮据配套资金少,贫困居民一次性全部纳入不现实。通过摸底调查,认真测算,本着低标准起步,小范围启动,再逐步扩大的原则,根据低、中、高山不同的自然条件和城乡居民收入状况,对温饱线以下的城乡贫困居民进行分类施保、分档补差。对痴、呆、傻、残民政救济对象予以重点保障,对生存环境恶劣或因其他原因致使生活暂时难以维系的一般贫困户也纳入保障范围。在低保实施中县乡都健全了低保档案管理制度,对城乡贫困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分类排队,登记造册,实行一户一档,并按照县有档案室、乡有档案柜、村有低保台账的标准完善设施、规范管理,及时掌握收入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努力探索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标准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模式。

4、加强了监管,力保资金安全。为规范资金运作程序,各县(区)财政局、民政局联合制定了《城乡低保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县乡两级建立了低保专账,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全市城镇低保和部分乡镇农村低保实现了财政一折通发放,对因年老体弱、智障、残疾的对象,乡镇委托村组党员干部及监护人、包帮人监督使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申报时无法准确核实家庭收入。目前低保家庭收入核查主要依靠工作人员通过入户调查的方式开展,并通过张榜公示等手段接受社会监督,但是现阶段居民隐性收入、隐性就业、人户分离现象普遍,家庭收入情况复杂,除了带有共性的银行存款无法核实、务工收入难以核实外,低保对象的饲养收入、农作物收入的估算也难以做到绝对准确,很难准确的测算低保户家庭收入,导致部分不符合低保标准的家庭享受低保。

2、审批程序不够规范。尽管去年以来虽三令五申强调低保由镇办审核,县区民政局审批。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工作力量不足,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一直未能完全落实,部分地方仍依赖于村主任。

3、民政系统人员编制不足。基层民政干部少、工作量大的矛盾十分突出。目前,我市仅有镇办民政干部313人,其中兼职151人,平均每个乡镇1.6个民政工作人员,却承担了对近45万多人的经常救助任务,管理着每年逾8亿多的救助资金,人均服务对象达1400人,人均管理资金达26万元。其工作量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极不相适应,存在严重的结构不合理的现象。随着社会保障和社会建设职能的不断扩大,民政工作的范围逐步拓宽,工作任务更加繁重。他们既要承担民政工作的城乡低保、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老龄工作等,同时,还要承担基层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直接影响到城乡低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4、部门之间数据未实行共享。基层低保人员信息与银行存款、房产、税务、公安、车管所等部门未实行数据共享,低保户存款、房屋、车辆状况无法掌握,管理人员仅能根据低保户提供的劳务、种植收入等简单数据核定其是否具有享受低保的资格,同时由于未与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实行数据共享,民政部门不能及时掌握低保人员死亡信息,出现了极个别的低保户已经死亡继续发放低保金的情况。

二、农村五保政策基本情况

我市是一个贫困地区,各级财政都很吃紧,但在五保供养政策执行方面,各级政府都很重视,五保对象的吃、穿、住、医、葬基本得到保障。近年来,全市先后新建、改建、扩建、在建农村敬老院200所。其中:县级中心敬老院10所,区域性敬老院53所,镇敬老院137所,保留村级农村五保集中安置点127处,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床位达到23000张,集中供养五保对象21992人,入住率95.6%,占50633五保对象的43.4%。全市落实管理人员编制250个,现有正式工作人员259人,临时聘用人员986人。集中供养标准由最初的360元/人·年提高到现在的5200元/人·年。实现了五保集中供养工作的新跨越,得到各级党员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极大地提升了全市民政工作的地位,树立了良好的外部形象。

(一)五保供养政策标准实施情况

1、五保供养政策制定出台情况。1994年,国务院颁布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民政部出台了《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令〔1997〕1号),对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轨道。2000年以来,随着农村税费制度改革,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在政策衔接、资金落实等方面出现了一些困难,在落实“应保尽保”、“按标施保”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针对这种情况,2015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重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对现行的农村五保供养政策作了重大调整,将农村五保供养由农村集体供养转为财政供养,把五保对象的吃、穿、住、医、葬以及未成年人教育纳入公共财政支出范围。2015年11月1日,陕西省人民政府颁布了《陕西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2015年我市五保供养标准为14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200元/人·年);2015年五保供养标准由1400元/人·年提高到164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440元/人·年);2015年提高至1856/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656元/人·年);2015年9月21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做好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工作有关意见》(安政办发〔2015〕115号),将五保供养标准由1856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656元/人·年)提高到2104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904元/人·年);2015年11月30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意见》(安政办发〔2015〕171号),从2015年10月1日起,将五保供养标准由2104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904元/人·年),提高到32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3000元/人·年);2015年3月6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意见》(安政办发〔2015〕14号),从2015年10月1日起,将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42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4000元/人·年),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40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3800元/人·年);2015 年11月20日,市政府批转了《关于提高全市社会救助标准和实行电价补贴的通知》(安政办发〔2015〕147号),从2015年10月1日起,我市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最低限定标准提高到52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5000元/人·年),分散供养最低限定标准提高到47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4500元/人·年)。

2、五保对象医疗情况。按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扶养人无扶养能力的;无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的“三无”条件,严格审批程序并颁发《五保供养证书》。分类确定包帮责任人和监护人,加强供养金管理,确保供养金及时足额到位。每年投资300余万元将五保对象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疗报销后,民政兜底,全额报销,实报实销,解决了五保对象看病难等问题。

(二)、全市敬老院建设情况

近年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审时度势,用足用活政策,积极推进五保供养工作,敬老院建设工作得到良性发展。一是争取闲置资产,建设敬老院。抢抓撤区并乡、撤并学校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争取闲置资产划拨,改建了一批敬老院,为敬老院建设赢得了先机,为后续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争取了主动。二是创新工作机制,推动敬老院建设。充分发挥福彩公益金的撬动作用,出台了奖励办法,把敬老院建设列入年度考核,强化考核机制,加强了项目管理,建设了一批有带动作用的敬老院。三是化灾为机,加快敬老院建设。汉滨区紧紧抓住2015年“5·12”地震灾害之机,紫阳、岚皋等县紧紧抓住2015年“7·18”洪涝灾害之机,把五保户建房纳入灾后恢复重建之中,先后共投入救灾资金近亿元,用于敬老院建设。在工作中,苦口婆心、耐心争取,为敬老院建设争取了有利的地盘,提高了建设水平,加快了建设步伐。汉阴、石泉、紫阳、宁陕4县借“5·12”地震重灾县之机,积极争取把县级中心敬老院建设列入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修建了4个有影响力的县级中心敬老院,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四是争取民生项目,发展敬老院。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紧紧抓住中、省实施“民生八大工程”建设的有利时机,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多方协调,争取敬老院建设项目。同时,认认真真地做好每一个项目,做出成效,为后续的项目争取奠定了扎实的基础,赢得了先机和主动权。平利县民政局先后多次争取县委、县政府领导亲自出面汇报,先后多次赴省汇报,得到省上领导的高度关注与支持,累计投入1200万元完成了中心敬老院高标准的建设项目,为全省、全市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三)、全市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维护经费落实情况

由于我市经济落后,财政困难,无法将五保供养机构运转维护经费全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中予以解决。

2015年汉滨区本级财政安排251万元作为全区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全年的运转维护经费和服务人员工资。敬老院年需运转维护经费:14所区域性敬老院平均每所需要40万元,需560万元;17所镇敬老院平均每所需要30万元,合计510万元;31所敬老院共需运转资金1120万元,资金缺口为869万元。

石泉县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维护经费尚未全部纳入县级财政保障范围,现仅将聘用人员工资纳入县财政,其他费用尚未纳入县财政。

岚皋县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维护经费未纳入县级财政保障范围。18所敬老院年运转维护经费最低需要66万元,22个供养点最低需运转经费30万元,此项共计需要资金96万元。以上三项共缺资金256万元。

汉阴、旬阳、白河三县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维护经费已纳入县级财政保障范围。由于县级财政困难 ,财政安排资金有限,也难以维持运转。

(四)存在问题

我市五保供养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要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目标,更好地保障五保对象的吃饭、衣被、住房、医疗、安葬等,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服务设施仍然落后。我市大部分敬老院建于二十一世纪初期,有些敬老院属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由于灾后时间紧,受客观条件的限制,投入有限,建设规模小(大部分占地3亩以下),功能设施不全,有些达不到抗震要求标准,亟需改建和扩建。主要是对加强五保设施建设认识不足,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加上市财政困难,全市敬老院建设资金筹措渠道不畅,从而导致我市五保供养服务设施严重滞后。我市15.6%的集中供养率虽然高于全省的4.7%,但远低于全国26.7%的平均水平,可见我市的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依然任重而道远。

2、敬老院管理仍然存在缺陷。目前,我市各敬老院管理人员基本都是临时工,岗位不稳定,没有专业素质,主要负责住院老人日常生活料理。全市敬老院仅有正式工作人员259人,聘用服务人员986名,其中护理员521人,医务人员36人,工勤人员323人。护理员的日常工作包括购买柴米油盐等生活用品,还要负责供水供电、清洁卫生、做饭洗衣、病员护理、日夜值班等多项内容,护理质量可想而知。由于管理人员待遇低、人手少、工作任务繁重等原因,很多人都不愿意到敬老院工作。目前,虽然我们市从去年起将敬老院管理人员每人每月800元工资列入市财政预备安排,但护理员的养老、失业、医疗等三项还没有得到保障。

3、五保对象就医护理费用无处列支。五保对象生病住院后需要专门的护理人员,但护理经费无处列支。

2015乡镇民政工作总结
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工作总结 第七篇

第1篇:乡镇民政工作总结

一、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完善城乡低保制度。①城镇低保工作以加强动态管理和争创全省低保工作双a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等工作环节和程序。强化家庭收入核算,倡导诚信救助,切实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差标准有升有降。同时,对因天灾人祸、金融危机而新产生的困难家庭,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全镇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1992户,4278人,月发保障金435495元。②农村低保工作按照市低保局的安排布署,今年我镇应新增农村低保对象814人,为确保新增对象定位准确,不出偏差,我们严把“三道关”,一是实行“阳光操作”,把好群众监督关,加大公示力度,增加透明度,严格做到镇政府、村委会二级审核,三榜公示。二是做到“三个不上报”,把好审核上报关,即申报内容不清楚的不上报,群众有异议没有调查清楚的不上报,手续不齐全的不上报。三是实施分类管理,把好进出关。对有特殊情况的家庭,根据其困难程度适当提高救助类别额度,目前全镇已核定一类对象215户,258人,二类对象502户,1071人,三类对象581户,1347人,对原已享受的对象,家庭特别困难的类别进行了调整,已调整169户,382人,对收入增加有了稳定收入的家庭及时取消低保待遇,已取消117户,449人。

(二)提高五保供养水平。我镇现有五保户262人,其中集中供养199人,分散供养63人,为了改养和提高五保老人的供养水平及生活质量,我们一是提高了五保老人的供养标准,集中供养由年人均1500元提高到1800元,分散供养由年人均1000元提高到1300元。二是镇委、镇政府在财力十分吃紧的情况下,仍投资48万元新建福利院门楼、厨房,道路硬化1200平方米,新置床上用品199套,新添室内家具150件。三是开展五保对象的普查。严格按照《农村五保供养条例》中的条件,按照有关程序重新核定五保供养对象,对不符合五保供养条例规定的对象坚决予以取消,对符合五保供养条例规定的对象,没有享受五保待遇的做好申报审批工作,通过排查,新增五保对象49人,取消了47人享受五保的待遇。

(三)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日趋完善。我们根据上级出台的有关大病医疗救助政策,改进救助方式,采取比例救助与定额救助相结合,事后救助与事前、事中救助相结合,大病住院救助与慢性门诊救助相结合的救助方式,重点救助城乡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和优抚对象,使我镇城乡困难群众就医难问题得到了保障,上半年已救助177人次,发放大病救助款172226元,有效地缓解了城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

(四)完善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制度。对因病、因残、因灾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临时救助,着力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五)救灾救济扎实有效。今年5-6月,我镇先后遭受2次特大暴风雨袭击,大量农作物受灾,部分农房损坏,给人民群众生活造成一定损失,面对灾情,我们一方面认真核实灾情,及时汇报,一方面组织广大群众生产自救,生活互助。上半年已发放春荒和涝灾救助款13、5万元,救助困难户950户,2612人。

(六)加强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认真落实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提高救助管理工作水平。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未成年人、危重病人、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劝返和护送工作。

(七)继续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扶持鲁松林等10户住危房的农村困难群众兴建住房,改造工程完工后,可发放危房资金5万元。

二、加强城乡基层民主建设,保障人民享有更多的民主权利

(一)加强村民自治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村民委员会工作规范》,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相关制度,提高村级组织的管理和服务水平。认真研究解决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二)推进城镇社区建设。创新城镇社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扎实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辐射作用,进一步营造和谐社区创建氛围。大力发展社区社会化服务,拓展社区服务领域,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三、加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全面维护社会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

(一)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确保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居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上半年,共发放各种抚恤金438222元,其中伤残军人45人,154800元,烈属24人,52752元,复员军人40人,7671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38人,22140元,参战涉核退伍人员169人,131820元。

(二)认真做好残疾军人评残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评残的规定,调查审核符合评残和调残人员相关资料,及时申报,目前,伤残军人成波经省民政厅批准,由7级伤残军人提升到6级伤残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程碧波、陈习安等2人的评残资料已上报到市民政局。

(三)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推行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把退役土兵职业技能培训纳入职业教育或社会再就业培训体系,扎实开展退役士兵就业技能培训,积极推荐退役士兵就业。全面落实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在就业、养老、医疗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四)大力开展双拥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深化双拥宣传,充实双拥活动内容,丰富双拥活动形式。落实对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等优抚对象的社会优待。认真调查军队退役人员的思想、生活现状,采取多种形式,抓好教育,落实政策,解决困难,依法维权,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确保军队退役人员群体的稳定。

四、加强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社会特殊群众的福利服务需求

(一)大力发展老龄事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全面落实老年人各项优待服务政策,加强维护老年人权益网络建设,注重解决有赡养人且有赡养能力但不履行赡养义务的问题。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活动。

(二)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积极探索和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对上争取资金,对镇福利院进行扩建,逐步实现城市“三无”对象自愿条件下全部集中供养。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形成多元化投资、多层次发展、专业化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格局。大力发展社区福利服务设施和网点,建立社区福利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困难群体提供各种福利服务。积极组织实施残疾孤儿手术矫正和康复“明天

计划”。

五、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努力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

(一)推动民间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促进各类民间组织的规范发展。以增强民间组织提供服务、反应诉求、规范行为的能力为目标,引导和鼓励民间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抓好行业协会的规范整顿工作,规范组织形式和活动行为。培育和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服务新农村建设。

(二)加强殡葬管理服务工作。稳步推进殡葬改革,规范殡仪服务市场,加强殡葬行业管理,提高殡仪服务水平。杜绝土葬,确保火化率达100%。

六、加强民政队伍廉洁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廉洁建设。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

(一)以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履行好“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困难群众解愁”的职能职责,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谋群众之所需。

(二)主动争取和自觉接受镇委政府的领导,服从全局、服务大局,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大局观念。牢固树立干民政就要爱民政,扎根民政的思想,始终保持“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的精神状态,发扬百折不挠的顽强斗志,加快工作节奏,事事求主动,件件讲时限,切实树立一种立说立行,高效和快捷的工作作风,务求实效,坚决杜绝作风浮漂、推诿扯皮的现象,大力弘扬脚踏实地、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孺子牛”精神,坚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抓工作,一事一事的抓,一件一件的落实,确保干一件成一件,取得实际效果。

(三)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明确责任,抓好决策落实。坚持经常深入农村开展调查研究,把情况摸透,原因查明,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断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沟通联系,努力搞好组织协调工作,搞好上下左右的联系,不断提高协调水平,处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

(四)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一是切实加强对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树立牢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准确把握法律规定、严格执法程序、遵守法定时限,提高办事效率。二是进一步规范完善岗位责任、工作目标、办事流程等制度,通过各项制度的共同作用,建立起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体制。三是严格执法行为,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不被人情、关系所左右,努力用法律法规规范施政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第2篇:2015年上半年乡镇民政工作小结

回顾半年的工作,我们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对照全年的目标任务,作了一定的努力,较好的完成和正在完成工作任务。我们着重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自身素质。首先,我们把思想统一到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上来。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一是抓理论知识的学习。理论知识的学习是立身之本,在工作繁重、问题复杂的情况下,只有通过学习提高认识才能把握关键,增强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是抓作风修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到群众中去,围绕民政对象想什么,盼什么,缺什么这一主题进行走访调查,使服务对象实际生活中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是注重招商引资工作。我们把招商引资工作放在工作首位抓,做到招商、部门工作两不误。部门工作人员先后离岗招商,发扬“走遍千山万水,说尽千言万语,吃尽千辛万苦”的敬业精神,做到不放过一个机会,哪怕是百分之一的希望,也要百分之百地去争取。引来外地老板来我镇注册运输公司,目前已开票近三百万元,培植了新的税源。目前我们在有关朋友的帮助下利用敬老院厂房正在商谈一项民资项目引进到敬老院。此外,我们强化服务,在丁书记的重视下,争取主管部门领导的支持关心,顺利地为新引进来的威达制造有限公司办理变更福利企业的手续做了大量细致工作。力争努力,我们对完成今年的任务是有信心的。

三是加大保障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稳定机制的作用

(一)我们按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实行动态管理的原则,以扩大保障覆盖面为目标,做到应保尽保,开展对全镇特困户家庭经济收入情况调查,核定了185户进入农村低保范围,年保障金近10万元。

(二)进一步加大扶贫工作力度。全镇党员干部与85户贫困户签订了帮扶责任状。力争年底脱贫率达80%以上。

(三)适应农村税费改革的形势,努力做好五保工作。四月份走访了部分散居五保户家庭。了解他们的生活住房情况,跟踪督查。有的村五保生活费村配套资金未及时到位的现象,在领导的重视下加以落实兑现。

(四)督促敬老院搞好三产,增加收入,弥补经费的不足,以改善老人的生活,。同时强化敬老院内部管理,目前正在对敬老院住房进行维修,进行环境整冶,使院内环境优美,人员安定、团结、祥和的气氛,以迎接上级的复查验收,确保省文明敬老院的牌子不丢失。

四是危草房改造工作。全市危草房改造扫尾工作会议结束后,我们立即行动,通过调查摸底我镇共有5户,其中符合资金帮扶的3户,应子女赡养改造的1户,入敬老院的1户,到目前为止已全部完成。

五是对全镇平坟还田工作来了一次回头看。三月下旬,我们跑遍了全镇七个村的22个花台式墓地、2个灵堂,检查中发现墓区管理跟不上,有的杂草丛生,有的加盖了坟头,针对这一问题,我们请示领导,专题召开了各村委会主任会议,要求加强墓地管护责任,村村落实了墓地管护人,方便于群众,巩固了平坟还田的成果。

六是开展老年工作。我们利用广播进行宣传《老年法》,使家户喻晓、人人皆知,赡养老人是法律所规定的,是应尽的义务。80%以上的家庭签订了《赡养协议书》。半年来,在法律服务所的协助下,帮助小杨村、三沙村解决家庭因赡养老人的矛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目前在市创建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县市中,我镇老年工作被市作迎检的选景点之一。

七是双拥优抚工作。年初,机关各科室、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与优抚对象签订了一份“一助一”扶优责任书,做到帮扶有措施、有目标、有责任、有检查、有实效。帮助6名困难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实行救助,资金是2780元。利用春节走访慰问了部份重点优抚对象和现役军人家庭,发放慰问金6000多元,救助金近万元。为住院优抚对象在保险公司报销药费一万叁千多元。在我镇经济十分困难、工作难度加大的情况下,各项优抚政策基本落实到位。

八是部门正常事务工作有序开展。半年来共登记结婚78对,离婚4对,无一对早婚现象,且登记手续齐全,程序规范;完成了慈善捐赠任务和彩票投注点的发行工作;对全年低保家庭成员有精神病的调查,落实11名人员半免费或免费防治;进行了白内障的调查,免费手术医治6人;医治儿麻3名;各项定补、救济及时发放,及时报送各类报表;接待来访服务对象和群众130多人次,做到热情接待,细心解释,对能办的即刻表态,对一时无法办的就耐心说服工作,基本上及时化解了矛盾。

今年的时间已过半,下半年的工作任务还相当繁重,我们要紧扣全年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提速增效,确保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确保部门招商引资工作完成。求民政工作单项求突破,整体上水平。

第3篇:2015年乡镇民政工作上半年总结

上半年,我镇民政工作在xx市民政局的正确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依据上级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的总体要求,结合我镇XX年民政工作要点,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上为国家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大民政方针来指导工作,以关心弱势群体为服务宗旨。在工作中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层层落实了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采取其它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通过镇村社各级干部的共同努力和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大力配合,圆满地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务。根据镇政府安排,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双拥优抚

上半年,在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下,镇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积极贯彻上级双拥办精神,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对全镇13名伤残军人、3名烈属、军属35户、困难老复员军人7人等50余户优抚对象进行走访和慰问,给他们带去慰问品并给他们拜年。

我镇认真做好科技扶优工作。上半年三月,我镇组织优抚对象在镇政府进行种养殖技术培训。共为他们提供科技信息20条,帮助他们贷款,为他们寻找最佳的致富途径。

切实解决好优抚对象的“五难”问题。上半年共为龙马村3社老复员军人李调尚等10户优抚对象解决“五难”问题,资金4000余元。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社会救济

(一)临时救济

上半年,我镇对花塘村1社唐宜书等8户因突发原因造成的困难户进行了救济,共为他们申请救济金14000余元,切实解决了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

(二)困难户和特困户的救济

我镇严格执行上级对救济经费的使用标准。上半年共统计困难户和特困户162户,386人,都落实了保障措施,对特困户按时足额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春节期间,我镇对135户困难户进行了慰问,为他们送去猪肉675斤,菜油675斤,大米6750斤,共计2万余元的物资。

我镇在解决困难群众的“五难”问题上认真贯彻党中央的精神,全年共解决困难户“五难”问题27户,其中:住房救助2户,6000元;医疗救助16户,21800元;生活困难救助5户,1700元,共计解决资金34500元。

(三)五保工作

我镇现有五保老人110人,其中集中供养的34人,分散供养的76人,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在生活费的使用和发放上严格执行上级的标准,做到按月每人150元发放到五保户手中,五保户的医药费实行实报实销。我镇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院内前清洁卫生,有专人负责,管理人员责任明确,制度落实,全年敬老院种养殖业收入达3781元,人平纯收入151元。

(四)社会最低生活保障

我镇严格按照《低保条例》对农村和城镇低保对象进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纳入。上半年10月到11月初,我镇组织工作人员对全镇20户城镇低保家庭和167户农村低保户进行入户走访和核实,经过入户调查,核实,XX年将对XX年上半年中的56户脱贫户取消农村低保,新增符合低保条件的51户的农户加入农村低保,新增城镇低保4户。上半年全年按时足额的进行了社会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发放,保证了他们的基本生活。

三、老龄工作

上半年,根据市民政局和老龄委的要求,我镇继续创建敬老模范乡镇。在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积极稳妥的开展工作,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相关制度,为下一步创建敬老模范乡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我镇还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对44名90岁及百岁老人按时足额发放敬老费,并不定期的进行看望和慰问,叮嘱他们的家属和村社干部要照顾好老人的身体和生活。

四、社会事务工作

(一)截止6月底,我镇火化率达100%;

(二)严格财务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全年无挪用和坐支民政经费现象,并张榜公布。

(三)截止6月底,民政办共接待个人来访12件,都做到件件有记录,有回复,无越级上访。

(四)严格婚姻登记工作,协助民政局把好婚姻登记关(

以上是我镇XX年上半年民政工作全年所做的点滴,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办将在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领导下,以继续深入关心弱势群体为工作重点,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为我镇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第4篇:2015年乡镇民政办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计划

XX年以来,镇民政办、在县民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马过河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结合年初工作计划,以人为本;围绕县民政局下达的各项责任目标及镇政府年初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以饱满的热情,全心全意为民政对象及优抚对象办实事,办好事,勤奋工作,吃苦耐劳,使民政各项工作按质按量,全面完成,并在原有的基础上取得一定成绩,为构建和协马过河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一年来民政工作自检自查情况归纳如下:

一、XX你那工作总结

(一)救灾救济工作

今年全镇受春荒、旱灾的影响,通过群众评议、推荐以及镇、村两级入组调查,预计到10月缺粮人群2483户,10295人,在百年不遇的大灾面前,民政办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力投入抗大旱一线,以保民生、保稳定为己任,对困难群众、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五保、孤儿、贫困苗族实施统一、公开发放救济大米四批,1——12月分别救助了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困难群众、五保、孤儿等发放救济粮750户25947人,共发放救济粮26000公斤。其中,贫困苗族318户1258人,救济大米9540公斤,有效缓解群众生活难问题。倒塌房屋9间,发放救灾资金7000元。火灾3间,发放救灾资金5200元,灾情就是命令,民政办以四个第一

的工作原则,对灾民及时转移,安置,全年无一人伤亡,积极开展生产自救,针对农村部分群众因病返贫,民政办想方设法为他们以大病救助方式救助78户,补助金额81000元,对达不到大病救助条件的,为他们解决临时救济,共救助了39户,32800元。

(二)农村低保及五保供养工作

我镇自从实施农村低保工作以来,我们按照政策规定,严格申请审批程序,共确定救助对象442户,1100人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月82元,全年共发放1082400元,按季度发放。努力做好分散五保工作,对全镇21户,21人分散五保家庭进行走访,为进一步营造敬老氛围,共享和谐成果,民政办积极主动,争取镇党委政府领导的关心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统筹安排,使入院工作达60%,超额完成县局下达指标,对不适合到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保证他们有粮吃,有衣穿,共发放救济粮3100公斤,养老金28800元,农村低保及五保救助制度的实行,使贫困群众的生活基本得到了保障,医疗难问题得到了极大的缓解。

(三)优抚工作

为有效密切军政军民关系,促进社会稳定,长期以来,民政办把优抚安置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全镇现有优抚对象63人,残疾军人4人,年发放补助金额53680元,建国复员4人,年发放补助金额11996元,解放复员6人,年发放补助19041元。病故军烈属6户,年发放补助金额28608元,带病退伍人员34人,年放补助金额83124元。以上人员的抚恤和生活补助已按标准发。我镇现有农村义务兵11人,优待金按每人每年2217元的标准,于年底全部兑到位。对“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中的困难户纳入了农村低保,实施了生活救助。

(四)老龄工作

1、认真宣传《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和《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护条例》,让全镇上下行成养老敬老的氛围。

2、深入开展“敬老模范村”创建活动,全镇已在马过河居委会、鲁石村委会、何家村村委会、麻衣村委会及车章村委会建点,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在全县乡镇中率先完成创建工作。

3、认真执行老年人优抚政策,在县老龄办的领导下,积极发放高龄老人健康生活补助,其中,80岁以上老人187人,每人补助360元,90岁以上老人8人,每人补助360元,确实保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4、每年在敬老节期间组织开展一次老年人运动会和放电影,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在此期间还为退休老年人送去慰问品。

5、积极宣传社区居家养老政策,为下一步工作奠定基础。

二、2015年工作计划

1、认真贯彻执行救灾救济工作方针,落实五保供养政策,努力解决受灾群众和特困人员生活、生产困难,维护镇容镇貌。

2、不断提高民政队伍的组织建设,在思想创新意识上不断提高,做好民政各项工作,加强保密、信访、档案等工作的领导、完善管理。

3认真贯彻执行“低保”政策,加大回访复查力度,强化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审批制度,依法开展低保工作,推进低保工作法制化进程。

4、严格执行优抚安置政策,切实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三难”问题,积极探索“双拥”工作新途径。

5、扎实有效地实施“明天计划”,切实做好孤残儿童救助工作,努力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6、按照“六个老有”的目标,认真抓好老龄工作,深入开展“敬老模范村”的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具有老年人特色的各类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7、加大民政工作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民政工作,积极推进民政事业的社会化。

XX年以来,我镇民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民政工作千头万绪,任重道远。今后,我们将按照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努力拼搏,开拓进取,进一步把民政工作干实,干好,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创建和谐马过河镇做出新的贡献。

第5篇:2015年乡镇民政工作总结

2015年以来,我镇在市、县民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围绕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责任目标及县局年初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全心全意为民政对象办实事,办好事,在各项工作中做出了突出成绩,为构建和协***及新农村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我镇一年来民政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救灾救济工作

2015年夏季,我镇遭受了严重的暴雨和风雹灾害,农作物大面积受损,倒塌房屋九十余间,我镇在积极开展生产自救之后,今春仍有部分缺粮户和倒房户无粮吃,无房住。2015年4月,县局下拔春荒款1、9万元,我们及时将款项分发到了灾民手中,救济缺粮群众114户432人。5月份,县局下拔倒房重建及修缮款1万元,我镇及时重建房屋4户4间,修缮灾房7户10间,为11户灾民解决了住房难问题。2015年6月26日,我镇再次遭受风雹灾害,灾情发生后,县局及镇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亲临一线指导救灾工作。7月,县局下拔灾资金5000元,我们将灾款分发到了灾情较重的龙潭,沙漠等村灾民手中,缓解了重灾户的生活难问题。而今,严冬将至,我镇还有十几户灾民无处居住又无力建房,县局了解情况后,又分给我镇十五间灾房重建指标。目前,这十几户灾民正在积极建房,预计近期能建成搬入新居,安全过冬。

二、农村低保及五保供养工作

我镇2015年4月开始,在全镇实施了特困户救助工作,我们按照政策规定,严格申请审批程序,共确定救助对象568人,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5元,按季度发放。2015年7月进行特困救助扩面,增加人员504人,并将特困户救助人员纳入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其中现金发放15元,5元入补充医疗保金。10月再次扩面,增加人员321人,现有农村低保人员共1393人。五保供养工作自2015上半年启动申请审批工作,11月份开始实施,共确定人员268人,每人每月60元。农村低保及五保救养人员救助资金现已发至2015年12月份。农村低保及五保救助制度的实行,使贫困人员的生活基本得到了保障,医疗难问题得到了极大的缓解。

三、双拥优抚工作

双拥优抚工作我们始终坚持“三个到位”:一是领导到位。镇政府成立了以镇为组长,主抓民政工作副镇长、武装部长为副组长,财政所、民政所、司法所、派出所、卫生所、卫生院等单位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经常把军号子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二是资金到位。全镇现有老党员军人70人,残疾军人12人,带病退伍人员13人,三属10人,以上人员的抚恤和生活补助已按标准发至12月份。我镇现有农村义务兵39人,优待金按每人每年1200元的标准,于今年8月份全部兑到位。同时,按照“三好”标准,做到选送好入伍的,服务好在伍的,安排好退伍的,特别是对那些年轻有为、政治素质高的退伍军人,作为村后备干部,优先考虑选拔进入村两委班子,让他们为***经济发展,群众脱贫致富发挥作用;三是优惠政策到位。对五名六级残疾军人医疗费全额报销,对“三属”、在乡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中的困难户纳入了农村低保,实行了生活救助。我镇所有优抚对象免费加入了2015年年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并自2015年下半年开始,免费为他们购买了补充医疗保险。这些优惠政策的落实,使重点优抚对象生活难、看病难问题得到了解决。

四、殡葬改革工作

殡葬改革是我国一项重大决策和重要社会变革,是一件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大事。10月27日县民政工作会议之后,我镇于11月2日安排六辆宣传车在各村巡回宣传,11月3召开了全镇民政工作会议,把平坟扩耕作为全镇的中心工作来抓。今年镇财政共投入资金五千余元,成立了二个平坟专业队,共平坟头1000多个,全镇基本上实现了“无坟头无墓碑,无碑楼”的三无目标。截止目前,全镇共火化尸体231具,火化率达到70%,在全县位居前列。

五、基层政权建设

我镇辖29个行政村,第五届村民委会换届选举后,我们多次对村委干部进行培训,以提高干部素质,理清发展思路。目前,我镇29个行政村班子健全,村干部群众基础好,工作热情高,自富带富能力强,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既符合民心,又顺应民意。一年来,我镇严格执行村务公开制度,规定每月5日为政务公开日。并多次组织民政所、镇纪委联合检查,对坚持好的表杨,对假公开,公开内容缺项的村,进行批评并责令重新公开,把各村的政务公开栏真正办成了干部连心墙,群众的明白墙,社会的稳定墙,干群的连心墙。10月27日民政工作会议后,我镇专门抽调人员从事地名信息采集工作,各类地名信息报表已于10月15日送至县局基层政权股。

一年来,我镇民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兄弟乡镇相比,还有一定的不足,离上级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民政工作千头万绪,任重道元。今后,我们将按照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努力拼搏,开拓进取,进一步把民政工作干实,干好,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创建和谐***做出新的贡献。

第6篇:乡镇民政工作个人总结

20XX年,办公室工作在局党政班子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参与政务,搞好服务,认真履行职责,全力推进各项民政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将2015年办公室工作进行总结:

一、主要开展工作

1、文秘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各类公文函电的起草工作,严格审核行文,确保行文质量,努力提高质量和效率;二是认真做好各级各部门的来文件登记、送阅、督办、处理等工作,对急需办理的来文,按照“急件急办”的原则,及时送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阅批,及时送达并督促相关股室办理,确保政令畅通,工作落到实处。

2、信息工作。办公室将所开展的民政工作,尤其是涉及民生的重点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编制成简报、信息、新闻等方式及时向市民政局、某某日报、县委、广电局等部门报送,年内共报送信息34条,出黑板报5期,编发简报4期,部分上报信息已被采用。2015年,我局被市民政局评为民政政务信息工作先进集体,被县委评为信息完成超额奖。

3、信访工作。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认真做好各类来信来访的登记、分类、办理、答复等工作,在办理的过程中,首先由股室提出书面答复意见,再由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签后给予答复,做到信访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年内共收到来信来访658件,其中受理649件,未符合民政相关政策退回9件。同时,结合全县“大接访、大下访”活动,积极协助支持相关股室办理县信访局转办的包保案件。

4、制度建设工作。年内,结合股室职能职责,督促并指导股室制订《股室工作职责》、《股室工作服务承诺》,制作《上岗证》,并要求机关工作人员上班佩带《上岗证》,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另外,还重新修订了原有的部分工作制度。

5、后勤工作。按照《局机关制定的接待工作制度》,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认真做好来往人员的接待和对内外的协调联系工作,同时,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保险等日常管理工作。

6、其它工作。一是协助做好局机关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并已取得实效,在此项活动中被县委评为先进集体;二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将我局的职能职责、政务信息、惠农政策、服务承诺、工作动态等方面的内容向网上公布,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目前已向网上公布民政信息33条;三是整治局机关大院环境卫生工作,彻底清除“脏、杂、乱”的现象,创造一个清洁、漂亮、舒适的工作环境,我局年内作为接受全县创建省级甲级文明卫生县城的一个点抽检验收。

二、存在的问题

由于办公室人少、事多、繁杂的工作特点,工作中主要存在着这些问题:一是办公室工作存在着见指打指的现象,对股室间的协调工作做得不够,工作的衔接还不够紧密;二是对股室工作的督办力度不够等等,这些问题需要各股室间加强协调、互相配合才能得到更好地解决,同时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各股室有什么好的建议和意见请及时给办公室反映,我们将积极向班子汇报,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逐步加以解决。

三、下一年工作计划

1、抓好局机关政治理论、业务学习工作,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2、做好文秘工作。

3、做好信息工作。加强各种信息的收集和上报,争取在市、县级报刊、信息版上有更多民政信息。

4、做好机关接待、会务、用车等后勤保障工作。

5、做好档案的整理、归档及管理工作。

6、做好信访、保密工作。

7、做好局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8、协助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工作。

9、巩固和提高县级“文明单位”取得的成果,积极创造条件申报市级“文明单位”。

2015敬老院工作总结
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工作总结 第八篇

第1篇:敬老院活动总结

为了丰富我们的周末生活,让同学们了解养老院中老人们的生活,我们国际部举行了一次以“关爱老人,服务社会”为主题的活动。9月17日,我们前往民众老年公寓为各位老人送爱心,送温暖。

在此之前,我们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包括利用课余时间排练歌舞表演,集体购买慰问品,以及向负责人员询问地点、安排访问时间等等。

8点30分,两个班级的的三十几位同学到哈九中江南校区门口集合。秋天的早晨,阳光明媚,天朗气清,没有一丝秋天独有的萧瑟气息。温暖的阳光照得我们心里格外清爽。我们怀着激动的心情踏上中巴车前往民众老年公寓。经过了三十多分钟的车程,我们成功抵达目的地,在该老年公寓负责人的带领下,我们走近院门。

在我们正前方的是一个院子,在门的左手旁是一栋住宿楼,老人们住在一楼和二楼。当我们到达时,有几位老人在园中散步,院方负责人告诉了我们这些老人的情况,他们大多是因为子女工作在外比较忙,没时间照顾他们才把他们送到这里,也有的是无儿无女,孤独一身的生活在这里。落寞的眼神、被岁月碾过的脸庞以及驼掉的脊背让我们的心不禁地揪紧。由于有的老人走路不方便,甚至一直都是坐在轮椅上,所以我们的成员到他们房间里小心翼翼的把他们搀扶出来到一楼大厅,还搬来板凳让老人们坐好。我们和老人围坐在一起,内心是无比的温馨感动。

随后敬老院的负责人致辞,向大家介绍敬老院的情况,以及向老人们说明我们青协志愿者此次来的目的。在和老人们聊天拉家常的过程中,我们三十多位成员为他们带来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节目,有唱的、跳的,虽然有的节目排练的有些许瑕疵,但从老人们的脸上还是可以看出他们喜悦的心情。小演员们唱了很多怀旧的歌曲以及几首红歌,老人们一边认真的听着一边为我们打拍喝着,融洽的氛围让我们都陶醉其中。老人的脸上慢慢洋溢出幸福的笑容,快乐的感觉在心中荡漾开来。在表演的结束后,我们和老人们一起聊天谈论日常生活,。大家的即兴表演不仅提高了老人的兴致,也使此次之行变得更加完美。活动结束时,我们一起祝老人们身体健康、生活快乐、长命百岁,答应老人我们以后会经常去看他们。随后成员们将老人一个一个搀扶回房间。在敬老院门口拍照留念后便依依不舍的离开了,同时我们也很开心此次活动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其实我们都知道,这些老人缺的不是物质上的资源,而是内心精神上的陪伴。他们要求的并不多,只是希望我们这些子女能够经常去看看他们,和他们聊天让他们感觉不再孤单。但是仅靠我们的微薄之力是肯定不能解决社会上所有需要关心的事情,所以我们希望并呼吁社会各界人士伸出双手,奉献爱心,让老人们不再感到孤单,让他们能够真正的安享晚年,构建我们的和谐大家庭。

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需要的并不只有书本上的知识,更多的我们还需要像这种实践活动,学校以外的另一种生活。不仅增强我们的责任意识,而且还提高了我们的实践能力。

第2篇:敬老院员工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提高敬老院管理人员素质,选好配强敬老院院长和工作人员,龙南县民政局面向全县发布了招聘公告。采用了“公开招聘,择优录缺的办法,招聘了一批人员素质高、服务理念强的敬老院工作人员。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分工明确,组织规范化。为了规范招聘程序,做到公开、公正、合法、有序,龙南县民政局以jú长赵明竞为组长,副jú长刘金华为副组长,业务股所有成员为组员专门成立了“敬老院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小组”,对宣传、测试、审核等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并将具体工作落实到个人。形成了一个监督与协作相协调的系统化、规范化的招聘体系。二、大力宣传,广纳贤才。为最大限度的选配一支精干、高效的敬老院服务队伍,经研究决定,龙南县民政局面向全县发布了电视招聘广告,并下发了《关于向社会招聘中心敬老院工作人员的公告》至各个乡镇进行张贴。公告中对报名条件,工资待遇和工作职责有了明确的规定,要求报名人员符合: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责任心,热爱老人事业,初中以上文化,男女不限;

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工作能力,年龄在50周岁以下(优秀者可放宽至55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的龙南籍公民。

3、懂管理、财会、烹饪、种养者优先。

三、全面测试,严格选拔。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按要求填写了《龙南县中心敬老院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经过半个多月的报名筛选共有38人。

对通过初审的报名者,龙南县民政局对其政治时事、语言表达和计算能力进行了严格的笔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1:2的比例确定了面试名单。对通过笔试的应聘人员,县民政局组织了面试小组,就应聘人员的管理能力,对老人的爱心关怀以及如何协调家庭与敬老院工作等方面进行了面试评分。随后,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政审,对政审合格者进行了邻里走访,对其日常的为人也进行了全面的了解。根据综合测评分数,由高到低确定了拟录用名单,并向全县公布,对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组织签订了《聘用合同书》。总共有三所敬老院院长进行了更换,三所敬老院的管理人员进行了调整,更新率达到50℅。

四、强化业务水平,做好过渡工作。为使新招聘的敬老院管理人员尽快熟悉业务,帮助其尽快适应新工作,县民政局举办了敬老院管理人员岗前培训班,组织学习了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江西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以及农村敬老院建设和服务管理规范。通过学习,广大管理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增强了责任感和事业心。他们纷纷表示:要以院为家,爱岗敬业,努力把我县的敬老院管理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总的来说,通过本次招聘工作,我县在敬老院管理和服务上有了很大突破,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与兄弟县市相比仍有不足。我们将继续努力,将敬老院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新的水平,切实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第3篇:走进敬老院活动总结

加入第二课堂,你会获益匪浅,青年志愿者协会欢迎你们的加入。“青春暖夕阳”走进敬老院

10月22日上午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去敬老院进行慰问活动,走进敬老院活动总结。

同着温暖的阳光,志愿者们带了精彩的节目,卫生打扫工具,真诚灿烂的笑容和最真挚的问候走进敬老院,看望那里的老人们与老人们谈心。老人们绽放了慈祥的笑容,就似这个季节里最美丽的菊花,温馨、温情、真诚,和善。和老人们聊天是我最开心的事,也是老人们最幸福的瞬间。看着老人们幸福的笑容,每一位志愿者的心里就洒满了阳光,志愿者们的心愿就是让老人们开心。

秋风吹落了树叶,可吹不走志愿者的热情。志愿者们拿起自带的打扫工具为老人们打扫院子,为了不让灰尘乱飞扬小姑娘们也挽起衣袖,兴致勃勃地洒起水来。当然,分工合作部分志愿者就为老人们整理床褥,打扫房间晒被子,陪老人拉起家乡话……敬老院里洋溢着志愿者们灿烂的笑容和浓浓的真情实意。

干净整洁的庭院,一张张快乐的笑脸,一幅幅和谐甜美的画面定格在了这浓浓秋意中。志愿者们准备的文目开始献给老人们,主持人激情却又温馨的开场让老人们欢欣鼓舞,一首《母亲》的演唱让人重温那温暖岁月,朗诵诗篇《祖国啊,我亲爱的祖国》让老人们似乎回到了那段激情燃烧的岁月,手语表演《和你一样》新奇而感动,小品表演《心愿》让老人们多次开怀大笑,也让老人们感动……老歌重唱,有时老人也开始打着拍子,轻轻地和表演者一起唱,精彩的表演不时一阵阵赢得老人们的掌声,也得到了老人们的积极响应和热情的回应,互动环节,温情无限。

一位老奶奶,87岁高龄,仍是精神抖擞,饶有回味的给我们讲解放战争时期的岁月和她年轻时期的生活,告诉我们要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老奶奶还为我们演唱了一首老歌,志愿者们轻轻地为老人打着节拍,静静地听老人重温岁月的旋律。最后,在全体青协成员大合唱《明天会更好》的柔美歌声中结束了我们的文艺表演。

当我们的志愿者努力为老人服务时,老人们甚至微笑着流下了感动的泪水,看着老人们的笑容大家觉得很心酸,我们小小的努力却可以让他们那么感动,使我们更加坚定做为一名志愿者的责任和义务!我们答应他们一定会常去看看他们。

快乐的时光总是那么短暂,2个小时悄悄地溜走ile幸福的时光,11点了,老人们到了吃饭的时间我们也该离开了,同学们搀扶着老人进入食堂的饭桌,叮嘱老人注意身体,依依不舍地离开了,老人的眼中含着不舍的泪花,志愿者们也流下了牵挂的泪水。

通过这次活动,更加深化了关爱老人,尊敬老人的意识。鼓励提倡社会群体能将爱付诸行动,也增进了志愿者之间的感情和合作力,更提高了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团队战斗力和凝聚力。

第4篇:养老院年终总结

×××敬老院2015年工作总结;一年来,敬老院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强化管理,建立一个规范有序的服务中心;为了加强敬老院的管理,使之有序运行,我们成立了院;二、精心选人,配备一支赖以信任的坚强班子;为了把敬老院办成具有一流水准的乡镇敬老院,我们首;三、立足自我,闯出一条以副补院的发展路子;我乡经济基础薄弱,敬老院的费用全由财政列支难度较;收

×××敬老院2015年工作总结

一年来,敬老院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精神,在乡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管理,建立一个规范有序的服务中心。

为了加强敬老院的管理,使之有序运行,我们成立了院务管理委员会,落实了管理责任制,达到了“三个到位”。一是生活管理到位。征求大多数院民的意见,及时制定了食堂管理制度、卫生制度、文体活动制度、值班制度、院规民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定期组织院民学习讨论,不断完善,不断补充。在老人之间,建立了互帮互助小组,相互之间开展帮护活动,使一些高龄、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能够得到及时帮助。二是生产管理到位。为调动院内工作人员的生产创收积极性,我们制定相关奖励制度,人人都有生产项目,人人都有创收指标。年底进行评比活动。三是经营管理到位。作为民政福利单位,我们始终坚持勤俭持家、勤俭办院的方针,扎扎实实地狠抓了敬老院的经营管理。

二、精心选人,配备一支赖以信任的坚强班子。

为了把敬老院办成具有一流水准的乡镇敬老院,我们首先是精选管理人员。敬老院内的每位工作人员都是经过乡党委、政府反复筛选的。其次是解决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我们把敬老院

工作人员列入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序列,同等对待,享受同等待遇,及时为他们办理养老保险,并做到调资同步,增幅同步,充分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安心地工作。

三、立足自我,闯出一条以副补院的发展路子。

我乡经济基础薄弱,敬老院的费用全由财政列支难度较大。因此,乡敬老院在搞好服务的基础上,坚持走不等不靠、积极创收、以副补院的路子。一是开发种植项目。我们把院前院后的亩空闲地全部栽上蔬菜,一年四季从不间断。解决了敬老院的吃菜问题。在合理利用资源的基础上,圈养猪头,有力的改善了院民的生活水平。

四、热诚服务,营造一座老有所乐的理想乐园。

为让老人们度过一个欢乐的晚年,我们在加大硬性设施建设投入的同时,始终把服务工作放在第一位(

这一年来,我乡敬老院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基础工作,在创特色上做文章,争创一流乡镇敬老院。

章。

第5篇:养老院工作总结

今年的工作,具体汇报如下:

一、建制度全面实行规范化管理

在加大软硬件投入的同时,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努力实现人性化管理。一是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做到以人为本,以制管院。在广泛征求供养对象基础上,制定了院长责任制、岗位目标责任制、院务公开制、食堂管理制、财务、卫生、医疗、文化娱乐等一系列制度,而且定期组织院民学习讨论,促使各项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并做到上墙公示,接受院民监督。二是强化院务管理委员会作用。为确保院内规范有序运作,实行民主管理,文明办院,选举7人组建了院务管理委员会,负责敬老院日常事务管理及重大事项决定,同时负有监督院长及管理人员工作职能。并定期检查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三是加强服务人员素质教育。坚持把提高服务人员的思想素质和服务能力放在首位。平时组织学习业务知识,解决实际困难。针对院内老人热点、难点问题,经常展开讨论,商量对策,在学习探讨中提高服务能力。为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质量,增强责任感与自觉性,对照岗位目标责任制,实行定期考核,并同个人利益挂钩。

二、加强管理,不断改善五保老人入住环境,努力提高生活质量。

首先,加强对敬老院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理人员工作责任制,严格值班制度、出勤制度、奖惩制度、分工负责制度、包干制度等,做到人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五保老人也按住宿区选举舍长,加强对各住宿区环境、安全检查和对老人外出的管理。

其次,定期对五保老人的衣服、床上用品、日用品进行更换,保持老人始终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状态。保证日常文娱活动不断,定期组织开展较大的文体活动,使五保老人心情好,并有正常的情感交流。

第三,组织开展生产活动,既提高院内生产自给水平,又使有劳动能力的五保老人有事做,满足他们劳动和创收的需要。

三、强帮扶致力形成尊老敬老氛围

为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敬老院工作良好局面,促进敬老院健康发展,我们积极争取,努力实现敬老院与社会的互动。在镇民政办、妇联、团委等部门的协助下,充分利用镇广播台、有线电视和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尊老爱幼美德,营造共助氛围,收到了显著效果。几年来,每逢节日县民政局、镇政府、学校、商联、残联、地税、社区等单位门都送来关爱之心,而且一些社会各界人士也纷纷前来慰问老人;平时中小学校经常组织学生到敬老院为老人打扫卫生、种植花木;医院医护人员经常为老人体检、宣传健康知识,开展咨询服务;学校学生和民间艺术团多次来慰问演出;镇政府在镇财政相当紧张状况下,每年还千方百计挤出资金投入建设和改造。我镇敬老院的社会帮扶机制逐步趋于完善。

存在的问题:

1、管理人员工资低,缺少工作的热情,影响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

2、敬老院扩建后,入住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这些年来,我镇敬老院建设快速发展,敬老事业不断上新水平。虽然我镇敬老院的工作取得了相当明显的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先进乡镇比,我们仍有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基础工作,创新机制,突出特色,把我镇敬老院建成美好和谐的老人家园,不断为推进社会福利事业而努力。

为进一步提高敬老院管理人员素质,选好配强敬老院院长和工作人员,龙南县民政局面向全县发布了招聘公告。采用了“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办法,招聘了一批人员素质高、服务理念强的敬老院工作人员。

第6篇:养老院工作总结

从2015年以来,泸州市江阳区弥陀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敬老院的建设工作,把农村五保人员的集中供养和敬老院的建设作为“民生工程”的重点来抓,按照省一级敬老院的条件,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经过近两年的不懈努力,已基本达到省一级敬老院的各项标准。现就弥陀镇在创建省一级敬老院方面所做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位于泸州市江阳区东端,镇内泸合公路贯穿,幅员面积44平方公里,辖16个农业行政村和1个社区,184个农业合作小组和19个居民小组,总人口32612人,有耕地面积2、2万亩,是江阳区的远郊乡镇,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财政收入比较困难,是一个典型的农业镇。

全镇共有农村五保人员122人,其中集中供养72人,分散供养50人,五保集中供养率为59%,新建敬老院一所,建筑面积1250平方米,总投资140万元,能入住人员72人。

二、具体措施

(一)高度重视,把敬老院建设列入党委政府工作议事日程

为了提高五保人员的生活质量,享受党和政府的温暖,分享改革开展放的成果,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为五保人员创建一个环境优美、功能齐全、生活舒适的家园,2015年,镇党委、政府就下决心改建1958年修建的敬老院。在设计前,镇长付海兵带领设计人员和社会事务办人员参观了我市的奇丰镇、云龙镇、分水岭乡等乡镇的敬老院,吸取这些乡镇敬老院的建设经验,设计建成了现在的家庭式敬老院,让五保人员入院就有到家的感觉,使社会的弱势群体——五保人员享受到舒适、温馨的照顾,幸福地安度晚年。

(二)着力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1、本镇敬老院始建于1958年,于2015年在原址来龙山村2社新建砖混结构敬老院504平方米,只能入住21人,仍不能满足我镇农村五保人员的入住,为此,镇党委政府在我镇金锋村7社择址新建敬老院。从2015年9月开始动工新建,今年4月15日竣工验收,新建敬老院共有建筑面积1250平方米,占地面积为2667、5平方米,总投资140万元。

2、敬老院做到了六通,即通电、通水、通沼气(新建沼池两个)、通电话、通光纤和通车,绿化面积达到32%以上。

3、五保对象的住房属家庭式,每套为四室一厅一厕,住房宽敞明亮,整洁卫生,全院有36间住宿房,每室居住2人,每人居住面积达13平方米。

4、敬老院的房屋为砖混结构,质量安全坚固,室内外统一钢化涂料,布局合理,美观舒适。

5、院内配套设施齐全,配有会议室兼多功能活动室1间,院务办公室1间,储藏室1间(兼卫生室)、洗脸室9间,厕所10间,浴室9间,场外活动场地200平方米,有土地10亩。

(三)生活配套设施齐全

1、为确保五保人员的文化生活,全院新购置25寸彩色电视机10台,一台DVD影碟机和功放机、音相等,有娱乐棋牌10副,订有适合老人阅读的《晚报》、《泸州日报》等刊物。

2、五保对象住房内统一新购置了床、被褥、床单、棕床垫(夏天凉席或麻将席)、衣柜、电扇、椅子、暖水瓶、脸盆、提桶、痰盂等设施设备。生活条件优越,院内设有花坛,栽有花草、果树等绿化植物,春秋季节院内鸟语花香。

3、医务室配备有兼职医务人员2人,配备了一定数量的常用药品。

4、食堂配有冰箱、冰柜、橱柜、消毒柜、电风扇等设备,有统一美观的桌椅,单独格式碗柜,保证每个院民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碗柜。

5、每个公共厕所配有一个坐便器。

2015民政局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总结
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工作总结 第九篇

第一篇:民政局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总结

一九九九年,我局创建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以加强支部领导班子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为重点,使全局党员、群众的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从而促进和推动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从讲政治高度加强支部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

为了把支部建成全局的领导核心,我们按照江泽民总书记的要求,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加强支部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一)抓政治学习。支部成员坚持按区工委安排的学习日,认真学习党章、邓小平理论、“三讲”教育教材等内容。为使学习不走过场,落到实处,支部学习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检查讲评,有学习体会。通过学习,提高了支部成员理论水平,增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抓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搞好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为此。支部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完善规章制度,这些制度主要有:民主生活制度、民主集中制制度、党员学习制度、调查研究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二是狠抓制度的贯彻落实,首先把打印的制度发给每人,做到人手一份,定期组织学习,上级要求上墙的制度都上墙,如党组织活动各项制度等,对制度落实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严格按制度办事,纠正一些不规范行为;(三)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一环,我们根据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求,一是抓了思想教育,先后组织学习《纪律条例》,《廉政准则》以及中央、省、市、区有关廉政规定;二是坚持半年一次民主生活会,支部成员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别人意见,主动自查自纠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加快建设文明单位步伐,争创市级文明单位

我局自去年被区委、区政府授予“文明单位”以来,就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为夯实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基础,注重把精神文明建设和民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围绕讲文明,树形象、抓管理,促发展的要求,大力开展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活动。

主要措施及做法:一 是加强领导。局成立了创建文明单位领导小组,局领导挂帅,领导成员分工负责,并多次召开会议,专门研究文明单位创建问题。二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1、组织学习邓小平、江泽民关于精神文明建设论述和省、市、区有关精神文明建设文件精神;2、在召开全体人员会议上把创建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强调和安排,这些措施,使全局人员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增强了参与意识,使创建活动变成每个人的自觉行动。三是抓好政治、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为提高民政干部整体素质,我们除利用周一党日活动、周四政治学习时间外,结合工作安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主要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各种业务知识等。通过学习,明确职责,懂得行依法办事工作程序,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加强民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四是狠抓硬件建设,改善基础设施,创造优美环境,提高服务水平,为来访办事民政对象,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周到的服务。今年局办公室装备了电脑、复印机、打字机,更换了办公桌椅和衣架等物品,室内干净整洁,局对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卫生检查。五是实行“政务公开、规范服务”的社会承诺制度。对办事对象应履行的义务,即办事依据、程序、时限、结果等作了具体的规范和要求,推出优待抚恤、婚姻登记、殡葬、社团、有奖募捐、基层政权建设、福利企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项目,把开展政务公开与发扬民政优良传统“孺子牛”精神紧密结合,转变职能,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促使民政干部增强公仆意识,变手中权力为责任和义务。在工作中,要求民政干部面对社会敞开文明窗口,面对群众塑造自身形象,视服务对象如亲人,从端一杯热茶,说一句热心话,办一件该办能办的事做起,想方设法为民政对象排忧解难,尽职尽责,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三、抓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各项任务完成

(一)基层政权和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加强。为了发挥居委会在基层政权建设中的作用,一 是调整充实了居委会领导班子,把年富力强,有一定组织经验和管理才能的同志充实到居委会中;二是以提高居委会干部素质为目的,从法律法规教育入手,使他们成为基层组织的带头人;三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懂得依法办事的工作程序,加强居委会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

(二)社区建设与社区服务取得显著成效。全区11个办事处均建成了200m2以上的社区服务中心,174个居(家)委会建立了20m2以上的社区服务站,全区建有服务网点947个,从事社区服务人数7011名,安排下岗人员672名。

(三)认真落实优抚政策,解决优抚对象后顾之忧 取得可喜成绩。今年以来,国家对因战,因公致残的有功之臣分期分批提高抚恤标准,在区财力不足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按期发放,截止11月20日共发放优抚金103000元;在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中,为爱心对象13户特困军烈属联系解决了帮扶对子;为扶贫对口县特困军烈属新建40m2住房2套。

(四)完成了社会救济和扶贫任务

1、社会救济工作我们把重点放在落实社会最低生活保障线上,在去年基础上,今年对原有保障对象进行了调查调整,经申报审批,对符合条件的84户140名发放了保障金。2、扶贫工作力度大,效果明显。今年为扶贫点捐衣被12148件、大米1900斤、送课桌40张、椅子40把、凳子80个、录音带4 盒、书包9个、图书、作业本3380本,并救助9名特困生,对十户特困户发放了扶贫金1000元,并组织医疗和科技人员到扶贫村治病,治疗人数233人次,送药价值1730元及传授科普知识,受到县、乡村的好评。

(五)婚姻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婚姻法》和《婚姻管理登记办法》。截止12月底,共办结婚3024对,离婚347对,补办结婚证75份,补办离婚证18份,合格率达到100%。新办婚介所3处。

(六)殡葬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洛阳市殡葬管理暂行办法》,积极推行火化制度。截止10月底,共火化尸体576具,火化率100%。

(七)完成了其它工作任务

1、计划生育工作。我们把此项工作做为文明建设中的主要内容之一,坚持常抓不懈,无论是宣传教育还是防范措施,都以国策来对待,有分工负责、有制度、有检查,我局的计划生育率、综合节育率,统计符合率,流动人口有效持证率均达到上级的要求和规定。

2、积极参加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交给的综合治理任务。全局人员能自觉学法、守法、护法,无违法犯罪行为,无重大案件。

3、完成了区、办事处分配的党报党刊征订任务。

《[推荐]民政局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总结》

第二篇:民政局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总结

一九九九年,我局创建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以加强支部领导班子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为重点,使全局党员、群众的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从而促进和推动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so100

一、从讲政治高度加强支部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

为了把支部建成全局的领导核心,我们按照江泽民总书记的要求,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加强支部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一)抓政治学习。支部成员坚持按区工委安排的学习日,认真学习党章、邓小平理论、“三讲”教育教材等内容。为使学习不走过场,落到实处,支部学习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检查讲评,有学习体会。通过学习,提高了支部成员理论水平,增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抓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搞好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为此。支部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完善规章制度,这些制度主要有:民主生活制度、民主集中制制度、党员学习制度、调查研究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二是狠抓制度的贯彻落实,首先把打印的制度发给每人,做到人手一份,定期组织学习,上级要求上墙的制度都上墙,如党组织活动各项制度等,对制度落实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严格按制度办事,纠正一些不规范行为;(三)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一环,我们根据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求,一是抓了思想教育,先后组织学习《纪律条例》,《廉政准则》以及中央、盛市、区有关廉政规定;二是坚持半年一次民主生活会,支部成员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别人意见,主动自查自纠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加快建设文明单位步伐,争创市级文明单位

我局自去年被区委、区政府授予“文明单位”以来,就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为夯实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基础,注重把精神文明建设和民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围绕讲文明,树形象、抓管理,促发展的要求,大力开展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活动。

主要措施及做法:一是加强领导。局成立了创建文明单位领导小组,局领导挂帅,领导成员分工负责,并多次召开会议,专门研究文明单位创建问题。二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1、组织学习邓小平、江泽民关于精神文明建设论述和盛市、区有关精神文明建设文件精神;2、在召开全体人员会议上把创建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强调和安排,这些措施,使全局人员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增强了参与意识,使创建活动变成每个人的自觉行动。三是抓好政治、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为提高民政干部整体素质,我们除利用周一党日活动、周四政治学习时间外,结合工作安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主要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各种业务知识等。通过学习,明确职责,懂得行依法办事工作程序,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加强民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四是狠抓硬件建设,改善基础设施,创造优美环境,提高服务水平,为来访办事民政对象,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周到的服务。今年局办公室装备了电脑、复印机、打字机,更换了办公桌椅和衣架等物品,室内干净整洁,局对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卫生检查。五是实行“政务公开、规范服务”的社会承诺制度。对办事对象应履行的义务,即办事依据、程序、时限、结果等作了具体的规范和要求,推出优待抚恤、婚姻登记、殡葬、社团、有奖募捐、基层政权建设、福利企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项目,把开展政务公开与发扬民政优良传统“孺子牛”精神紧密结合,转变职能,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促使民政干部增强公仆意识,变手中权力为责任和义务。在工作中,要求民政干部面对社会敞开文明窗口,面对群众塑造自身形象,视服务对象如亲人,从端一杯热茶,说一句热心话,办一件该办能办的事做起,想方设法为民政对象排忧解难,尽职尽责,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三、抓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各项任务完成

(一)基层政权和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加强。为了发挥居委会在基层政权建设中的作用,一是调整充实了居委会领导班子,把年富力强,有一定组织经验和管理才能的同志充实到居委会中;二是以提高居委会干部素质为目的,从法律法规教育入手,使他们成为基层组织的带头人;三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懂得依法办事的工作程序,加强居委会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

(二)社区建设与社区服务取得显著成效。全区11个办事处均建成了200m2以上的社区服务中心,174个居(家)委会建立了20m2以上的社区服务站,全区建有服务网点947个,从事社区服务人数7011名,安排下岗人员672名。

(三)认真落实优抚政策,解决优抚对象后顾之忧取得

第三篇:民政局创建文明单位半年工作总结

民政局创建文明单位半年工作总结

**县民政局

我局现有干部职工212名,内设股室(含局属事业单位)23个。上半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指示精神,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在抓好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努力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两文明建设都取得了显着成绩。

一、加强领导,发挥党组织在创建活动中的政治核心作用

局党组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并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具体抓。建立和完善了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和工作制度,两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创建形势,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年初,制定创建规划和措施,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一起发挥工、青、妇组织的重要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调动了全局上下共创文明单位的积极性。

上半年,我们始终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作为创建文明单位的大事来抓,努力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一是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素质。局党组织始终把握正确方向,提高了领导班子整体素质,为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定了基础。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重大决策,实行民主讨论,集体研究。

三是坚持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始终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明确,自觉做到思想上相互理解信任,工作中相互支持配合,生活上相互体贴关心,平时严于律已,讲党性,讲原则,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使各项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

二、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

在创建活动中,我们坚持以提高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为重点,从民政工作的实际出发,抓好"四个学习":一是抓好政治学习。利用星期二、五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时事政治,使干部职工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抓好业务知识学习。局里挤出资金,购买了民政工作丛书,订阅了民政业务报刊,经常组织学习。三是搞好民政法律法规专业培训。对所有涉及民政业务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班子成员与中层领导根据分管业务,每人讲一课,每节课不少于100分钟。对学过的知识进行了考试,并将成绩张榜公布。此举有力地调动了干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抓好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我们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干部职工自学成才。在开展"四个学习"的同时,进行了"四个教育":一是开展"四德"、"四有"、"五热爱"的教育。二是开展法制教育。制定了年度普法计划,采取上法制课,举办法制培训班,书写法制宣传标语等形式,坚持不懈地对干部职工进行教育。三是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激发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工作热情。四是开展勤政廉政教育。在完善勤政廉政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利用各反腐败斗争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大家,使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了干部职工在新形势下明辨是非,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选准载体,广泛发动,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

今年以来,我们广泛发动群众,选准载体,扎扎实实,富有成效地开展创建活动

第一、以"政务公开,规范服务"活动为载体,树立民政部门良好形象。我们出台了政务公开,规范服务的有关文件,把救灾救济、优待抚恤、退伍安置、政权建设、婚姻登记等十项与群众密切相关业务公开,以版面的形式将服务标准,服务程序,服务时限,举报电话等书写上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以"学先"活动为载体,发挥模范人物的"示范"作用。局党组把开展向英模人物学习活动贯穿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始终,在"5、14"前夕,组织干部职工参观了焦裕禄纪念馆,开展了"弘扬焦裕禄精神,树立民政部门良好形象"演讲活动。

第三、以"争创"活动载体,调动全局干部职工的创建热情。为使创建活动常抓常新,我们分阶段、定主题、抓重点,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部署,结合本局实际,开展了"树美好形象、为**争光",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双拥模范县"、"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勤政廉政先进集体",争创活动的开展,充分调动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全局上下形成了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浓厚氛围。

第四、以"捐赠"活动为载体,鼓励干部职工向贫困群众献爱心。今年以来,我们先后开展了"两包一促"、"捐资助贫"活动。6月份,为帮助四川地震灾区人民,局长杨佩民亲自开会动员,班子成员带头捐款,全局干部职工纷纷踊跃献爱心。组织全体党员交纳特殊党费,支持灾区重建。

第五、以"文体宣传活动"为载体,丰富干部职工的精神生活。每逢重要节日局里都组织文体活动。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购买了彩电、影碟机、音响等设备。"五一"和"七一"前夕,分别组织了体育和歌咏比赛。局领导精心组织,带头参加,使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

第六、以"卫生治理"活动为载体,为干部职工提供优美的工作环境。上半年,我们加大了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投资10多万元,加高、硬化、美化院落,进一步完善了卫生管理制度,机关大院划分了卫生区,坚持天天清扫,全天保洁,每星期进行一次检查。

四、增加投放,搞好硬件建设

为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在创建活动中,我们逐步加大了硬件建设的投入,上半年共投入资金10多万元,全部硬化院落和走道,绿化面积达40%以上,重修了大门,修建国旗台,整修了下水道,搞好绿化美化;购买了微机、空调;更换了沙发、办公桌椅等,改善了办公条件。全局基本实现了院容院貌整洁化,机关管理规范化,工作秩序制度化,办公手段现代化。同时,还购买了花卉盆景,进一步美化办公环境。

五、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民政工作全面发展

民政工作的很多项目,直接反映和体现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半年来,我们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整体推进了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健康发展。

一是抓好城镇低保政策的落实。半年来,我们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抓好了低保扩面工作。并对低保户进行了动态管理。目前纳入低保范围的城镇贫困户和下岗失业职工共6353人,上半年发保障金419.4万元。低保政策的落实,有效地维护了我县的社会稳定。

二是抓好生产救灾。上半年,局领导带领干部职工深入灾区,对农村特困户进行调查摸底,及时下拨救灾粮食,实施开仓借粮,上半年,下拨救灾款96.5万元,下拨面粉30万公斤。同时,下拨109万元专项资金,帮助167户塌房贫困户,建房426间。

三是抓好乡镇敬老院建设。乡镇敬老院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上半年,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了服务和管理水平。目前,已有13所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和业务部门命名为文明单位或文明敬老院。

四是加大双拥共建的力度。驻兰部队积极支援地方经济建设,参加植树造林、抗洪救灾、兴修水利、小康村建设和严打斗争。地方党委、政府千方百计帮助驻军解决战备、训练、住房以及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我们认真落实优抚政策,逐年提高优待标准,受到省、市民政部门的好评。我县连续3年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分区命名为"拥军优属模范县"或"双拥模范县"。

五是抓好殡葬改革和移风易俗工作。殡葬改革、移风易俗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上半年,我们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了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巩固平坟扩耕成果,并严厉查处了违反殡改法规事件。

上半年,我局在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的工作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在上级文明委的指导下,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努力把我局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第四篇:巩留县民政局创建精神文明单位工作总结

巩留县民政局创建精神文明单位工作总结 我局在创建文明单位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弘扬中华民族扶弱济困、尊老爱幼、团结互助精神,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提升了服务水平。2015年至2015年被评为州直民政工作先进单位, 2015年度婚姻登记处被评为自治区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2015年度被评为州级双拥模范县、州级文明单位、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2015年被评为自治区级双拥模范县称号、2015年荣自治区民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15年荣获全国民政工作先进县荣誉称号、2015年度婚姻登记处被评为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2015年荣获自治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2015—2015年荣获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合格单位。2015年至2015年获伊犁州直民政工作先进单位。现将创建精神文明单位情况总结如下:

一、 领导重视,达到三有

该局把精神文明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年初有计划,平时有落实,年终有检查评比,保证了文明建设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

二、加强自身建设有七抓

1、抓制度建设,实行科学管理,各种领导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并制版上墙,达到了有章可循,按章办事。

2、抓思想道德建设,使道德规范进各家,提高了大家政治思想和道德修养能力。

3、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转变了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了我是民政人,我为人民办实事的宗旨观念。

4、抓文明建设创建意识,争做文明使者,树立民政工作良好形象。

5、抓依法行政,认真开展法律法规和民政业务的学习培训,提高了行政执法和民政业务工作水平。

6、抓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把民政方面的10多项政务工作,制作公开栏上墙,并向社会公布,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7、抓共产党员党性教育,确保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等方面时刻保持党先进性。

三、加强机关环境建设

我局注重机关环境建设,创造了良好工作条件,通过殡葬改革、婚姻登记、社团管理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通过基层政权建设,村、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工作的认真开展,为发展全县经济,构造和谐社会,促进全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四、关心弱势群体,强化文明服务

我局积极为孤寡老人营造安心舒适的生活环境,充分把党和政府的爱心撒向弱势群体。全县2个敬老院都能认真执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2015年争取上级资金70余万元,对原有东买里敬老院进行改扩建,敬老院院容院貌整洁卫生,服务设施一流,为全县的孤寡老人创造了优雅、舒适的生活环境,2015年又争取上级资金50万元,对东买里中心敬老院扩建。目前,前期准备工作进行中.进一步做好查灾、核灾工作,积极筹措救灾资金,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互助互济,开展对口支援。多渠道解决灾民急需的粮食、取暖等问题。进一步健全社会捐赠、救灾款物管理、发放制度,千方百计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落实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进一步提高对自然灾害的紧急救助能

力。城镇低保、农村低保工作进一步巩固了应保尽保的成果,确保了低保金的落实和发放;加强了调查研究,解决好低保家庭“实际收入”的计算方法问题,实现低保对象按月审核、动态管理;加强了审计和监督,确保低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五、抓好专项整治,倡导文明新风

我局大力规范和整顿殡葬服务市场,加大执法力度,打击违法行为和封建迷信活动,净化了社会风气。目前全县墓地已统一换发土地使用证。同时,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婚姻登记条例》,宣传婚育新风,统一办理结婚登记,严格依法办事,受到了上级高度评价。

六、加强机关建设,树立文明形象

我局在机关建设上树立了“五种意识”,实行了“四项制度”,达到了“三个满意”。“五种意识”即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自律意识。实行“四项制度”,即公示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服务考评制。达到“三个满意”,即机关满意、基层满意、群众满意。通过开展“满意在民政”活动,构建和谐社会,切实加强了党风、行风建设,提高了干部素质,做到了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和蔼可亲;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事有回声;事事公开、公正、透明。为了营造安静整洁的办公环境。

我局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保障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抓好民政干部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和履行职责的能力,在加强对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宗旨意识教育的同时,抓好单位以制度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机关作风建设,树立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甘于

奉献的职业道德和深入实际、真抓实干、干就干好的工作作风。开展以创建 “文明窗口”建设为载体的机关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民政干部队伍,以适应新时期民政工作的发展要求。

巩留县民政局

二〇一四年九月

第五篇:民政局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总结

文章标题:民政局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总结

宝鸡市民政局

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总结

宝鸡市民政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局机关设有12个科室,局属15单位,局系统干部职工586名。

创建文明城市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营造健康、文明、向上的良好社会风尚的重要途径,也是

提高公民文明素质、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促进我市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重要载体。我局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推动民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建文明城市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按照“面对压力不气馁,调整思路挖潜力,迎着困难抓落实”的思路,积极开展工作。树优良作风,抓优质服务,创优美环境,树文明形象,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民政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现将我局今年以来创建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责任机制,形成良好的文明城市创建氛围。

局党组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与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机关紧密结合起来,列入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周密部署,狠抓落实,把创建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督查、一起考核,切实从思想上、组织上、具体措施上全面进行落实。局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并确定局办公室负责创建活动和各项措施的具体制订、实施、督查、考核、总结等经常性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目标要求,结合民政部门实际制定了相关文明创建规划,明确创建工作重点,并通过岗位责任制考核和相关制度,对创建目标及具体措施内容进行细化量化、逐项落实。各科室、各单位层层落实目标责任,管人与管事、抓业务工作与抓文明创建有机结合,从而形成了创建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为了确保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落到实处,由分管领导带领局监察室、办公室相关同志,对各科室、单位的创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针对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认真抓好查漏补缺,并将检查情况在全局进行通报,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及时给予表彰,同时认真整理创建资料,接待了市创建办来我局进行创建检查指导。在全系统形成浓厚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氛围。

二、按照测评体系,紧密结合民政业务,全方位树立民政部门的文明形象。

市创建办共下达我局目标任务9项,我局依据科室职能,又分解细化为12项。共涉及6个业务科室,从目前进展情况来看各项任务完成比较顺利:

(一)人文环境一处(六项)

1、以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为基本任务,面向社会,大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逐步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覆盖所有老年人、残疾人和孤残儿童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立政府宏观管理、社会中介组织承办、福利机构实体化运作的管理体系;建立符合社会化要求的社会福利政策、法规体系的社会福利工作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思路。坚持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方向,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老年公寓(敬老院)和社区服务设施等,进一步促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市区现有社会福利床位数共1918张,具体包括:市绛帐社会福利院788张,市社会福利院403张,民办社会福利机构渭滨区南苑老年人公寓46张,市扶老携幼康乐102中心张,渭滨区颐和老年人公寓220张,三区敬老院359张。

2、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积极开展德育教育、国防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市宝天铁路烈士纪念碑管理处及扶眉烈士陵园本着“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的理念,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以满意为标准,挂牌上岗,文明接待,诚信服务,主动热情积极的对观瞻群众服务,展馆每天开放,对所有参观人员免费,到目前为止接待参观单位85个,接待人次3.5万人。

3、我市及12县区都设立了救灾募捐办公室,归市县民政局社救科(股)管理,救灾募捐款物都能做到专款专用。

4、我市坚持利用重大节日,开展经常性社会捐赠,并做好捐赠款物的使用。去年10月份至今全市已累计收到捐赠款20.6万元,衣物17.3万件,其它物资折合人民币11.2万元,做到了专款专用。

5、全市五保供养经费均已纳入财政转移支付,山区县五保供养经费年人均800元,川原县都在1000元以上,金渭两已达到1700元以上,有效地保障了五保老人的基本生活。

6、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在扩大城市低保覆盖面的同时,提高了保障水平,今年4月1日,我市再次全面提高了城市低保标准,我市三区低保标准达到160元,各县达到140元,高于全省同地市水平。现有城市低保对象3.17万户,8.11万人,占全市非农业人口的8.9,年发

放最低生活保障金5300万元,月均437万元,月人均补差54元。目前,我市正在开展提标扩面工作,并认真落实分类施保政策,对于分类施保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发10-30元保障金,六月底前有望完成全部工作,到时,全市保障对象将达到9万人左右,预计月人均补差将提高到65元,略高出全省平均水平。

(二)法制环境建设处(四项)

1、积

极做好孤残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和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按政策规定做好孤残儿童收养工作,及时办理公安机关送来的育婴收养手续;做好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认真登记,严格工作程序;做好收养儿童资料归档整理、收集工作。由于这项工作我们一直都很重视,工作开展有序,有效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依法加强了社区居委会民主建设。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完成社区规模调整,依法民主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社区居委会。3月底配备的社区事务助理已全部到岗;督促指导各区县建立健全了社区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各社区普遍产生了居民代表、中心户长(小组长),实行了居民代表联系居民户制度;各区县普遍建立健全社区工作人员考勤、目标任务考核,奖罚等民主管理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基本做到了依法自治、照章管理。

3、在社区居委会选举产生之前,所有社区普遍都选举产生了社区居民代表,组成了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负责社区重大事项决策。居委会产生之后,成立了社区居民代表议事会,在社区居民代表会议闭会期间,由其履行社区居民会议职责,决定社区重大事项,负责对社区居委会工作进行监督。

4、依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上级有关规定,从我市实际出发,去年底,全市所有板块型社区都是按照由社区居民户代表或社区居民代表召开会议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办法进行新一届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的。

(三)城市设施建设处(二项)

1、对市区路牌标示与有关部门密切协商,结合市区实际进行了合理的规划。

2、与有关部门紧密联系,定于6月底在市区17条主干道设置100块地名标志。做到设置科学,清晰明确。

三、存在问题

一是路牌设置数量多、任务重、时间紧、经费缺,尚需与有关部门抓紧协商落实;二是三区共有38个社区无办公活动用房,绝大部分社区目前已定址开工建设,尚有个别社区正在选址;三是市区仍有部分流浪乞讨人员,部分送葬车辆仍有抛洒冥币现象。这些现象和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创建工作的正常进展。

总之,今年以来,我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力度大,措施硬,成效显著,受到各级有关部门的好评。但是,和兄弟部门市相比,也还有不少差距,我们真诚地希望各位领导给我们留下宝贵的意见,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我们坚信,有创建办和市文明办的有力支持和指导,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会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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