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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职务犯罪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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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2016职务犯罪观后感(共6篇)2016年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推荐最新精品文档 推荐最新精品文档我公司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重点岗位人员一起学习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职务犯罪由于其犯罪主体的特殊性——具有一定的职务、掌握一定的权力而表现出其比一般犯罪更为严重,社会危害性更大的显著特征。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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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6职务犯罪观后感
2016年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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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重点岗位人员一起学习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职务犯罪由于其犯罪主体的特殊性——具有一定的职务、掌握一定的权力而表现出其比一般犯罪更为严重,社会危害性更大的显著特征。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打击是治标之举,预防才是治本之策。通过参加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的学习,对于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就预防职务犯罪谈一谈粗浅的认识。

一、加强自身修养,尤其是职业道德修养,远离职务犯罪。良好的修养最能体现一个人的品位与价值,一个有很高个人修养的人,才具最具有个性和人格魅力。当今,市场经济把每个人都推向市场,利益驱动越来越影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个人面对挫折的乐观程度、情绪控制能力以及交往能力等,都是自身修养的重要内容。作为一个企业的管理人员,在客观的社会生活中,要自觉地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不断锻炼自己的意志和品质,努力提高自己的精神境界和修养水平,以适应新时期教育工作需要的一种道德活动。

二、坚守本职工作,珍惜工作成果,才能获得人生的成功。在漫长的人生中,每个人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工作中度过的。可以说工作就是我们生命的舞 1 篇二:2015年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心得体会范文两篇

2015年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心得体会范文两篇

【篇一】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多样化,新生事物、新生问题层出不穷,人们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也呈现出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的趋势,由此给党风廉政建设带来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一些领导干部、甚至少数的高级领导干部,在这样一个特定的历史环境下经不起来自各方面物质利益的诱惑、糖衣炮弹的攻击而沦为阶下囚的事例屡见不鲜。

今年,为了配合纪律教育月活动,分公司组织六岗以上人员参观了湛江市麻章看守所,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第一阶段的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实施纲要》、《预防职务犯罪》辅导课学习以及观看《赌色筑囚笼》、《热血铸警魂》、《长安之路》、《根深叶茂》等廉政录像片,使我认识到作为领导干部要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1、树立公仆意识,正确对待权利。

腐败现象的本质是以权谋私,而决策权又是权利行使的关键。领导干部必须始终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正确对待手中掌握的

权利,要认清权利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自己要把这个权利用到为人民谋利益上,而不能用来谋取私利。要政治过硬,旗帜鲜明,忠于职守,弘扬正气。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努力学习市场经济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必要的金融、经济、科技、管理等知识。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正做到廉政、勤政,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防止和克服以权谋私的行为发生。要好好想一想:“参加革命是为什么?在领导岗位应该干什么?将来留给后人些什么?”。要树立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公仆意识,努力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思想,真正体现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些领导干部腐化堕落的反面事例警示我们:越是职务高、权力大,越要警钟长鸣,正确使用手中权力,不以权谋私,不以权压人,要严于律己,秉公办事,作好表率,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掌权为民。

2、建立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监督。

个人权力不受约束是产生腐败的温床。应该看到,当前一些腐败现象的产生是由于干部缺乏抵御腐朽思想的能力。因此,建立健全严密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干部的管理监督是非常必要的,只有加强对干部的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一方面从组织制度上、从监督机制上加强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

如开展企务公开制度、职代会报告工作制度,坚持集体领导制度等,通过这些制度使领

导干部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铲除腐败的根源和土壤,使领导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另一方面作为领导干部,不论权力多大,地位多高,都要自觉地把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做到模范执行党的纪律和各顶规章制度,表里如一,做好表率。如果一个党员、领导干部把自己凌架于党纪国法之上,心存侥幸,铤而走险,顶风犯罪,就必然走到向邪路,成为人民的罪人,走上一条不归之路。

3、加强思想改造,灌注牢固防线。

无论是谁,放松了世界观改造,不注意加强思想道德修养,私欲膨胀,都有犯罪的可能。在新的历吏条件下,加强世界观改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新时代对每一个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要求,只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才能从根本上增强政治免疫力,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观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袭,经得起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和执政的考验。要经常敲响警钟,积极参与党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和组织活动,提高思想觉悟,使自己的思想跟上形势,特别是积极参加党风党纪教育,以反面典型为镜子,检查自己的思想和行动是否脱离了正确的轨道,多些反省自己,使自己保持清醒的头脑,永葆共产党员、领导干部的高风亮节。

4、坚持党和人民利益为重,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腐败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与整个社会大气候有密切的联系。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往往出现一种毛泽东同志曾经说的自由主义现象,明哲保身,但求无过,少说为佳,保持一团和气。发现领导和同志间的问题不敢当面指出,进行批评,怕影响所谓的“上下关系,同志关系”实际上是考虑个人利益,给自己留一条后路,怕别人以后报复批评自己。所以,我们每一个共产党员、领导干部要站在党和人民利益的高度,积极开展与腐败现象作斗争。 首先,要严于律己,不贪、不占、不霸权、不泛权,要常怀律己之心,常弃非份之想,常修为官之德,正确履行党和人民赋予自己的权利。其次,我们要勇于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这既是真正关心领导和同志,又是防止领导同志犯错误的有效途径。再次,一旦发现领导、同志间有违纪行为的苗头就坚决制止,拉他们一把,避免他们在犯罪道路上越滑越远。

【篇二】

**月**日,市纪委组织全市各乡镇办及市直部分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到襄北监狱开展警示教育。在襄北监狱,我们参观了服刑劳教人员队列

训练成果和监舍管理情况,了解了罪犯在监狱里的改造情况,,听取了3名职务犯罪人员的现场忏悔和现身说法。这次警示教育使我们这些干部受到了强烈的震撼,短短一上午的活动,特别是服刑人员的报告流露出的真情实感,使自己真切体会到了监狱高墙与现实生活的巨大反差,就象黑白照片与彩色照片的反差一样,令人触目惊心,极大的震撼了我的心灵,更使我感受到要从每一件小事做起,时刻保持警醒的头脑,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作为党员干部应该时刻以党员的身份提醒自己,约束自己。

一、手莫伸,伸手必被捉。通过实地参观监狱和高墙电网、通过听取现行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对我的震撼力、对心灵的触及深度,是其它形式所难以达到的,教育效果能够深入人心、能够经久不忘。监狱现身说法的服刑人员,他们所犯罪行,都是职务犯罪和贪污腐败,他们的所作所为都曾经给国家和集体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给亲人带来无比的痛苦,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自己要以此为鉴,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思想,筑牢反腐防腐防线。在廉洁问题上犯不得一点糊涂,抱不得一点侥幸思想,监狱中现身说法的服刑人员,只因一时私心起,想借职务之便打点“擦边球”,捞点好处,结果“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赔了钱篇三: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心得体会(一)

近年来,为推动全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强化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制警示教育,增强预防职务犯罪的实效性,“让廉洁伴随每一位干部,让阳光洒向所有公务员”,安岳检察院创造性地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建立了全省第一个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室,通过形象直观的图片、具体生动的视听资料、深入浅出的讲解,增强警示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渗透力,通过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实现了警示性、震慑性、教育性的有机结合,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安岳电台、电视台、资阳电视台、中国职务犯罪预防网、正义网、检察日报等都作了报道,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我们的作法是:

一、领导重视,建立一个组织。腐败现象,严重影响执政党的形象和国家法治的统一,引发和激化社会矛盾,破坏社会政治稳定。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指出,对于腐败现象,既要从严治标,更要着力治本,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中医学亦强调“不治已病治未病”.为进一步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我院高度重视预防警示教育,成立了预防警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为顺利开展预防警示教育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协作配合,构建一套机制。我院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预防警示教育工作始终置于县委的领导下,立足检察职能,分类分层次开展教育,与县纪委、监察局、直属党委、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等建立了预防警示教育的工作机制-联席会制度,即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联手预防。 首先,建立基地,为预防警示教育提供载体。与县纪委监察局合作,联合建立了党风廉政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室,地点设在检察院,警示教育室收录了近年来发生在我县的部分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悔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法条,警示教育期刊、手册、光蝶、磁带,图文并茂、画面精美、内容翔实,集弘扬正气、反面警示、法规简介等综合教育内容于一体,全方位展现了预防警示教育功能。与县委党校合作,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廉政教育基地,为预防警示教育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提供了场所保证,成为反腐教育的特殊课堂。

其次,协作配合,联手开展预防警示教育。县委党校,是党员干部成长的摇篮,直属党委是党员的家,纪委是反腐倡廉的组织协调机构,组织部、宣传部在反腐倡廉中都存担着特殊的职责。为了让更多的人能够适时接受警示教育,我院与上述单位和部门建立了长期的联系,他们积极组织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前往警示教育室接受警示教育,我院为反腐败教育工作提供法律支持和方便。如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院主动与县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联系,组织了全县副科级以上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到警示教育室接受警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此次活动受到了县委、上级检察院、市委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据统计,2003年以来,到我院警示教育室参观的有3300多人次,受教育人员有党群机关、政府部门领导、也有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县长、人大主任、政协主席,也有集体企业负责人、一般干部、普通老百姓,有本市县的,也有外地市的。

三、预防教育,抓住一个关键 . “教育从本质上讲是要深入心灵深处,产生感化作用,其主要功能是教化。当一种不良欲望出现时,外部的约束力量和内心的自控力量

同时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而教育需要外来的各种灌输,是要引导控制人的心理活动、心态变化,消除邪念,节制欲望。”因此,我院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思路,重视预防警示教育对人思想的钳制作用。一是在从未发生职务犯罪案件的单位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室,观看图片展览和电教片,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腐败现象对党的危害,认识到预防职务犯罪必须从点滴做起,才能自觉做到“不为私心失节、不为玩物丧志、不为名利失德、不为懈怠误事、不为短视毁业、不为权重傲物。”二是在已经发生了职务犯罪的部门和单位开【2016职务犯罪观后感】

展个案预防,开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教育活动。让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案例,触动每个参观者的心灵,从中汲取深刻的教训,强化廉洁自律的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自觉性,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利观,参观者表示要倍加珍惜工作岗位,增强法纪观念,清正廉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真正做到清清白白做事,踏踏实实做人,做一名清正廉洁的好干部,起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教育一方”的作用。

四、工作开展,贯穿一条主线。 在开展预防警示教育中,我院始终贯穿一条主线,那就是以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要岗位的国家工作人员为主要教育对象,“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新提拔干部又是教育的重中之重。因此,我院针对不同的教育对象,分类分层次开展教育,结合具体案例深刻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原因、危害及后果,使受教育对象对预防职务犯罪思想上有认识,行动上有措施,工作上有远识,工作中时刻警醒,坚持从源头预防,增强对腐败的免疫力。

五、警示教育,突出一个实效。为增强警示教育的实效性,防止教育活动走过场,我院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开展了内容充实形式多样的预防警示教育活动。一是“请进来”,即受教育者直接到警示教育室参观,通过观后留言和心得体会,反映参观警示教育室的真切感受,其中有思想交流,有善意提醒,有人生感悟。如相关领导参观后,写下了“名利淡如水,民心重如山”的>观后感言。县农业银行组织全体职工参观了警示教育室后,每人写出心得体会,并上墙公示,这一活动取得的实效得到市行的充分肯定。二是配合预防单位,组织人员参观监管场所,利用服刑人员现场说法,直观现实地教育参观者珍惜自由,慎用手中的权力,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自觉抵制和远离职务犯罪。三是“走出去”,院领导应邀前往相关单位上法制警示教育课,针对该单位的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以案说法;检察干警深入乡镇、街道、企业、学校,采取张贴挂图,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等形式开展警示宣传,使警示教育的渠道实现了由“静态”到“动态”的拓展,把一个警示教育室变成了多个警示教育室,增强警示教育的实效。据统计,2003年以来,我院外出开展预防宣传23场次,印发警示宣传材料8000多份,开设法制警示教育讲座18堂次。

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心得体会(二)

市纪委组织全市各乡镇办及市直部分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到襄北监狱开展警示教育。在襄北监狱,我们参观了服刑劳教人员队列训练成果和监舍管理情况,了解了罪犯在监狱里的改造情况,听取了3名职务犯罪人员的现场忏悔和现身说法。这次警示教育使我们这些干部受到了强烈的震撼,短短一上午的活动,特别是服刑人员的报告流露出的真情实感,使自己真切体会到了监狱高墙与现实生活的巨大反差,就象黑白照片与彩色照片的反差一样,令人触目惊心,极大的震撼了我的心灵,更使我感受到要从每一件小事做起,时刻保持警醒的头脑,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作为党员干部应该时刻以党员的身份提醒自己,约束自己。【2016职务犯罪观后感】

一、手莫伸,伸手必被捉。通过实地参观监狱和高墙电网、通过听取现行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对我的震撼力、对心灵的触及深度,是其它形式所难以达到的,教育效果能够深入人心、能够经久不忘。监狱现身说法的服刑人员,他们所犯罪行,都是职务犯罪

和贪污腐败,他们的所作所为都曾经给国家和集体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给亲人带来无比的痛苦,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自己要以此为鉴,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思想,筑牢反腐防腐防线。在廉洁问题上犯不得一点糊涂,抱不得一点侥幸思想,监狱中现身说法的服刑人员,只因一时私心起,想借职务之便打点“擦边球”,捞点好处,结果“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赔了钱财,获了重刑,害了家庭,确确实实发人深省。无论在任何时候,在原则问题上,决不能给自己“开口子”,必须态度鲜明,拒腐蚀永不沾。

二、要知足常乐,甘于平淡,乐于奉献。三位服刑人员都因贪欲之念,没有珍惜手中的权力,葬送了美好前途,毁掉了幸福家庭,失去了可贵的自由。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自己决

不可贪图财富,决不可贪图享受,不能一切都向“钱”看,不能搞“攀比”,要“攀比”也只能“比”工作、“比”成绩,“比贡献”,“比”人格,要甘于清贫,甘于平淡,才能不迷失方向,不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在履行岗位职责和权力时,才能真正做到廉洁奉公,才能做到以清风明月般的淡然心境去演绎漫长美好的人生。

三、要切实加强学习,提高自身拒腐防变能力,塑造自身“不坏”之身。监狱中现身说法的几位服刑人员,无一不是放松了学习,放松了思想改造,逐渐丧失了反腐警惕性,最终走向了腐败犯罪的深渊。作为一名部门负责人,特别是领导干部,我深刻意识到自己所从事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地位,事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成败,因此自己更应该不断加强对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纪、国法知识的学习,更要加强自身的世界观的改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理想信念,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格遵守廉洁规定,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自身免疫力,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原则,管好下属,把好食品药品监管这个“民生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无论在什么时候,自己都要牢记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平平淡淡才是真的道理。在权利的应用上,如果滥用职权,甚至利用权力谋取私利,必然与党纪国法相违背,必然走向犯罪,一旦违法犯罪,‘铁窗’就是必然的最终归宿。

四、要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扎扎实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要按照省、襄樊市局和老河口市第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安排,认真搞好三结合,即把警示教育与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相结合,树立正确的理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要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加强自我约束意识,严格要求自己,慎用手中的权利;要把警示教育与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相结合,对照“八条禁令”、52个不准的要求,认真学习,对照检查,及时予以整改;把警示教育与本职工作相结合,通过警示教育,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整改,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谐老河口的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篇二:2016职务犯罪观后感
2016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

2016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

学习心得体会【2016职务犯罪观后感】

作为一名基层乡镇干部,我再次学习了《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这次学习让我从思想到灵魂都接受了中国共产党最先进的思想、最伟大的理想和最崇高的事业洗礼。我的心灵也被强烈的震撼了。

通过学习我们条例,让我更清楚地认识到,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才能发展中国,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为一名党员在日常生活中,应该时时发挥一个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到:

一、业务精一点

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光讲大道理不行,没有精湛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先锋和模范作用也就显现不出来。教学中要从培养学生学习兴趣、提高教学质量入手,进行有效备课模式,放开手让学生主动参与到学习活动中,并充分利用好现代的多媒体教学手段,形成一套属于自己的教学风格。

二、奉献多一点

做一个优秀的党员,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求奉献比别人多一点。我们讲奉献,是指为了党的事业、集体利益,不计报酬,不在乎金钱、地位和荣誉,发自内心地去为社会和他人做一些事。谁能真正做到奉献比别人多一点,谁就能得到大家的承认和肯定,他的先锋模范作用就显现出来了。

三、防腐拒变能力强一点

各种各样的诱惑使得我们在社会这个大染缸里把持不住自己,这就需要一把戒尺来守住我们的底线,让各种歪风邪气无立足之地。

总之,作为基层干部,要发挥先锋和模范作用,就要能胜任自己的本职工作,业务比别人精一点,工作效果比别人高一点,贡献也就会多一点、大一点。

篇三:2016职务犯罪观后感
2016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

范文一: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

20XX年7月28日我项目部管理人员有幸聆听了昆明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给我们作的关于建设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题的宣讲报告会,宣讲团成员以案为鉴,提醒我们警钟长鸣,我们听完报告后如醍醐灌顶,受益非浅。

宣讲团李处长首先向我们介绍了职务犯罪的定义,广义职务犯罪是指有职务的人利用职务进行的犯罪,它是伴随阶级、国家、职务、法律出现而衍生的一种社会历史现象。近年来,建筑工程领域引发职务犯罪案件的频率较高,一旦在建筑工程中出现一件职务犯罪案件,往往会随之在其它领域牵出一连串的职务犯罪案件。职务犯罪在建筑工程领域中的大量出现,既影响到国家机关的声誉,又影响到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同时有可能会变相的影响的工程质量。关于建筑工程领领域职务犯罪频率较高的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是建筑工程领域自身所固有的特点决定了建筑工程领域职务犯罪较多。近些年,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环境保护等项目工程的大批量投资建设,大量的工程项目带动了大量的资金流动,有极少数党员干部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的坚守,在利益面前抵不住诱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滥用职权进行非法寻租活动;或者玩忽职守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做出了有悖于共产党员、人民公仆的原则和宗旨的事情,以致身陷囹圄,最终身败名裂,甚至是以生命为代价……。

建筑工程领域的特殊性引发职务犯罪有其自身的特点:

1、时效短,销赃快。发生在建筑工程中的职务犯罪,往往是在一项或数项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一旦结束,款项结算完毕,职务犯罪行为随之实施完毕,具有时效性短的特点。犯罪分子实施职务犯罪行为后,赃款赃物消化迅速,不留任何依据,消除隐患,事后无据可查,这也给查处该类案件带来较大的困难。

【2016职务犯罪观后感】

2、多以现金交易为方式,且数额较大。建筑工程中产生的职务犯罪,除少数收受礼品和其它物质外,多以收受现金方式,且涉案金额较大,少则上万元,多则几十万、上百万元。

3、亲朋参与,充当第三者。发生在建筑工程中的职务犯罪,虽有一一对应,双方直接交易的情形,但近年来出现了双方不直接见面或接触,犯罪交易通过第三者加入中间环节实施,有的是通过犯罪者亲属,如夫妻、父母、子女等,有的是通过朋友转手完成。如搭线或经手人不配合,将会给案件的查处带来诸多不利。

4、内外勾结,共同分赃。建筑工程中出现了内外串通,分工“协作”,共同分赃的趋势。即利用建筑工程中国家工作人员或受国家机关委派经营、管理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条件,内外勾结,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产。

5、行贿次数多,一损俱损。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长期从事建筑工程的人,由于时间长,经历的多,往往行贿后伴随而来的是事业上的“成功”,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随着国家打击职务犯罪力度的加大,许多建筑工程领域的职务犯罪被查处,成功查处一件建筑工程职务犯罪案件,往往会牵出多起案件,许多干部高官也随之落马,正所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其次,建筑工程引发职务犯罪的原因主要是法律法规制度的不健全,监督落实不到位,具体表现如下:

1、施工者素质较低,法律意识淡薄。一方面建筑工程中的承建方经办人或项目经理等人的素质偏低法律意识淡薄,有的甚至是法盲。由于受社会上“有钱能使鬼推磨”思想的影响,不少人认为在建筑工程中送红包是常规,是普遍现象,只要能拿下工程,能找到钱,不惜重金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另一方面有的国家工作人员,甚至部分单位领导,法律知识缺乏,法制意识淡薄,认为只要没有作出有损单位利益的事,收受承建方的财物没有关系,甚至于认为这不是职务犯罪行为。

2、生活奢侈、开支大。建筑工程中行使职务的人员,有的由于受金钱至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思潮的影响,生活不检点,吃喝玩乐、打牌赌博,样样俱全,平时的支出多,工资又不宽裕,没有正常支付奢侈生活的资金来源,在头脑中不时滋生了找“外水”补缺的念头。

3、权与利交易多。建筑工程建设中,除个别没有过多为承建方谋取利益,一般都是利用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了职务上的主管、经手、管理的事项,与承建方的利益发生关系,体现在职务权力的行使与承建方利益的交易上,即非法收受承建方的贿赂,是为承建方谋取利益,此种利益合法与否,实现与否在所不问。

4、选人用人不当,滥用职权。建筑工程对建设单位来说,几十年或许就只有一次,犹如唐僧肉一般珍贵,一旦机会错过,永无再现之日。很多人都希望能与建筑工程或多或少地沾亲带故,谋得些许利益。建设方对建筑工程中可能涉及的职务人员在选择上尤为关键,一旦选错了人,职权滥用后造成的后果是相当严重的。

5、监督不到位。在建筑工程中,建设方与承建方对工程的价格和质量,工程的进展情况等方面关注的较多,而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是否会发生职务犯罪的问题关注的少,或根本没有加以重视,没有建立或健全相应的监督措施或制度,没有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的预警机制,加以防范。使得工程建设双方都有机会无所顾忌地滑向罪恶的深渊。

建筑领域是经济犯罪的多发领域,值得人们深思,要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必须从内因方面下功夫,只有不断提高职务行为人的素养,提升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使职务行为人具有良好的素养,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堂堂正正做人,一身正气做事,而不是想着用职务便利为自己牟取私利,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制止职务犯罪,才能达到预期目的。预防职务犯罪除了优化、强化内因以外,还应劣化、弱化外因,消除引发职务犯罪的外部因素,预防建筑工程引发职务犯罪的对策:

1、建立检察机关与建设单位的长效联动机制。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预防建筑工程建设中的职务犯罪是其职责所在。检察机关的职务预防部门应创新思维,主动走出去,与税务、工商、安全监督和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等联系,随时了解和掌握所在区域的建设单位项目建设情况,建立建筑工程项目的预报制度,开创性的试行单位与检察机关签订预防建筑工程建设中职务犯罪的协议书,将预防职务犯罪预防针在建筑工程项目建设之前提前注入。

2、建立建设单位“一把手督办”制度。一是建设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在确定建设项目后,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对建筑工程建设中的重大事项要做到心中有数,防止工程建设中的职务权力分散,减少副职或其他领导利用机会钻空子,防止其职务犯罪的发生。二是加大一把手对具体行使建筑工程职务的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的力度,一把手不仅要做好经常性的廉洁教育工作,而且要及时督办检查行使职权的情况,发现职务犯罪苗头及时纠正,将其扼制于萌芽状态。

3、建立建设单位“一把手自警制度”。建设单位一把手既然是单位的行政领导,就要重点关注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建设单位一把手的自警建设在预防职务犯罪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把手不仅要有自警意识,而且要有自警行为,具体应包括:一是一把手与所在单位签定预防职务犯罪责任书;二是一把手个人出具预防职务犯罪保证书;三是一把手自愿接受监督的决心书;四是一把手将其在工程建设中的重大决定事项自觉置于监督之下,民主决策,保证监督不流于形式,取得监督实效。

4、建立规范的招标投标制度。建设单位对拟建的建筑工程项目,要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执行,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确定符合条件的最佳承建方,对招投标的每个环节做到环环有监督,事事皆规范,防止建设单位与承建方的串通行为,禁止建设单位或相关职务人员与承建方的任何不正常的私下交涉,接触、聚会等,从制度上预防建筑工程建设中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

5、建立逐年财产申报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的财产逐年申报制度,每年将其个人收入进行申报,经核实后,予以公示,使其个人财产的增长与法定和合理的收入相符合,与其年终的廉政建设相联系,并与个人的职级和奖惩挂勾,作为年终考核的内容之一。使其“灰色收入”无正常途径可寻,从而放弃或减轻贪欲之念,从制度上预防建筑工程建设中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

6、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建设单位的切实可行的监督制约机制,使监督制约名副其实,使建筑工程建设中行使相关职务的人员认真、乐意接受监督,为预防职务犯罪做好基础性工作;二是建立一支监督制约专业队伍,培养和提高监督制约人员的专业技能,使其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精于监督,起到监督建筑工程中职务行使相关人员之效,使其“虽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

此次开展的“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活动,对我们项目部管理人员,特别是项目领导干部来说意义重大,对我们来讲,这是一次灵魂的震撼、是一次心灵的洗涤、更是一次思想的净化和升华!它使我们项目部领导专下心来想问题、干工作、办事情,它是我们一次重要的审视自我,反思自我,解剖自我,提高自我的大好机会;它使我们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压力感,增加荣誉感、自豪感,我们要把思想认识转化为积极的行动,讲求实效,提高工作水平,为昆明绕城公路西北段做出自己最大的贡献,切实做到工程优良,干部优秀。

范文二: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

6月3日下午,我县第一纪工委组织所联系单位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到我县监狱进行了一次预防职务犯罪的参观教育活动。整个活动期间参观了羁押犯罪分子的监室,听取了监狱管理人员的报告和狱情介绍,以及二名服刑人员的忏悔报告。体会如下:

一、加强学习,增加预防职务犯罪的能力。我在听取三名服刑人员的忏悔报告中体会到,不能是刚参加工作的新同志,还是将要退休、晚节不保的老同志,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放松了学习”。不能在利益的诱惑下,保持自己的信仰,按照党纪国法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而最终走向犯罪。所以,作为一名国家干部,不学习不行,只有不断的加强党的纪律、国家法规的学习,才能坚定自己的信仰,才能在金钱和利益的诱惑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提高防腐拒变的自觉性,主动性,远离犯罪。

二、充分认识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性。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特别是当今世界格局不稳的情况下,如果不坚决反对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滋长,就必然会造成社会动荡,甚至一个国家的分裂和政权的更迭。同样道理,一个单位,一个集体不能有效地杜绝腐败,预防职务犯罪,轻则使国家和单位蒙受经济损失,重则可能引起社会问题。因此,深入开展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是保证一个单位健康发展的根本举措,对促进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加强自身修养,自觉抵制职务犯罪。作为一名国家干部,加强自身的修养,防微杜渐,杜绝职务犯罪,最重要的就是要“慎权、慎钱、慎情”。必须正确的使用权力;正确的分配财物;还必须分清情与理,情与法,防止滥用权力,乱伸手,防止在亲情、友情面前,忘记党的纪律和原则,为情所累,被情所困,以至走向犯罪。

四、做好自身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在日常工作中除了应加强自身修养外,最最重要的是干干净净,清清白白的做好自己的工作。在权力面前要有原则,财务面前要公私分明,在处理情与法的问题上要有底线。同时,还要主动接受上级、同事、群众的意见,进行认真反思和整改,在工作中不断改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监督有时也是一种关爱,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作为领导干部只有接受监督,始终把自己置身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下,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按制度办事,才能最终禁得住时间和历史的考验。

以上是我对这次预防职务犯罪活动的一些体会和感言。很不周详,请各级领导批评指正,以利今后的工作。

范文三:学习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

XX月XX日我们学校组织了全体教师学习《预防职务犯罪》。通过这次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只有认真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时刻牢筑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克己奉公,认认真真做事,踏踏实实清清白白做人,才能保证自己所从事的工作从胜利不断走向胜利。

一是加强学习,坚定信念。纵观任何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件,无不是放松了学习、理想信念动摇,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所致。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就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在金钱、名利的诱惑下,放弃了对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出现了“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钱财,不讲原则”的不良信念。因此,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自己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学习,大力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在学习中,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结合工作,大力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和自我警省能力,不断增强新时期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是以案为鉴,廉洁自律。在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我结合预防职务犯罪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在金钱面前打败仗;一旦追逐名利、捞取功名,就会导致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发展;一旦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最终变成人民的罪人。这些反面的案例也使我清醒地认识到,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服务意识,忠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廉洁自律、洁身自好。

三是多做实事,乐于奉献。在工作中努力学习,激发自己的热情,使自己有不断的长进,并视之为自己的理想和信念。在岗位上不断的释放出自己的创新能力。我们每个人要积极提高自身履行职责的能力,敬业爱岗,勤勤恳恳地做好本职工作。在工作中做到正确的认识自己,真诚的对待他人,认真的对待工作,公平的对待管理。表现出做人的人格魅力,以此来激励自己,影响他人,共同进取。

做好本职工作是自已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表现。认认真真做事,踏踏实实做人,为校为生多做事、做好事。

范文四: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

在党和国家日益重视民生,社会各界日益重视教育的今天,教育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着非同一般的重要意义。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首要基本特征,也是其本质特征,职务犯罪自然也不例外,其也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但职务犯罪由于其犯罪主体的特殊性而表现出其比一般犯罪更为严重,社会危害性更大的显著特征。

一是危害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职务意味着责任,意味着管理,其对象涉及人数多,涉及面宽,如果职务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或滥用职权,就会损害多数人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是造成公共财产的大量流失

贪污、挪用等职务犯罪严重违反国家的财经纪律及有关法律法规,往往造成公共财产的大量流失,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因为贪污、挪用行为人往往掌握有一定职权,掌握着数额较大的公共财产管理权、使用权等,如果私心严重,利欲熏心,就会不择手段违法违纪,侵吞、动用公款,就会造成大量公共财产的流失,就会造成比盗窃、抢劫、诈骗等犯罪行为更为严重的公共财产损失。

三是腐蚀国家的肌体,危害国家的长治久安

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不仅严重腐蚀国家肌体和人们的灵魂,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降低国家和政府的声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且直接危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削弱国家的职能。同时,职务犯罪还必然阻碍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步伐,干扰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的贯彻和实施,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危害国家的长治久安。

历史上,每个朝代统治者都对职务犯罪有着深刻的认识,采取了严惩重刑来预防官员的腐败行为。特别是明朝朱元璋制定了许多的规定,惩治官员的各种贪污行为。国际上,尤其是发达国家更是从立法,监督环节上制定严格完备的制度来预防国家公职人员的犯罪行为。改革开放以来,在拜金主义的冲击下,由于体制和制度不够完备,一部分领导干部不注意加强自身休养,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利用手中权力贪污腐败,职务犯罪活动频繁出现。即使在被社会上称作清水衙门的教育界也出现了一系列的贪污腐败行为。郑州一高校领导利用校建项目,大肆收受贿赂,走向犯罪之路。为此,作为教育界的工作人员,对预防职务犯罪不能掉以轻心。

预防职务犯罪,个人认为应从以下着手:

一是从体制上改革。目前,我国的体制仍是国家和各级政府部门掌握了大量的资源,这就给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等腐败行为创造了条件。君不见,每年地方各级官员都要“跑部钱进”到中央部委要项目,要资金。原因就是政府掌握了太多的资金和资源。要继续进行行政体制改革,放权让利,实行小政府,大社会,减少政府掌握的资源,铲除腐败温床。

二是健全制度。要让政府的权力在动作过程中透明,减少暗箱操作,加强社会监督。从源头上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教育作为民生工程重要内容,国家投入逐年增大,校建等重大项目工程、重大资金项目都要从制度上完善审批和监督程序。要做到公开透明,同时加强审计和社会监督。

三是要完善法律。从法律上厘清各级政府的权力,完善监督,惩治犯罪。

四是加强教育。要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加强对国家公职人员的理想教育、权力教育、守法教育。

五是提高个人修养。要淡泊名利,知足常乐。要认识到权力是人民赋于的,自觉履行党员干部的职责,立党为公,清正廉洁,防微杜渐,正确运用好手中的权力。

范文五: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

今年X月份,我公司和地方检察院联手在公司内部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整顿活动,通过近段活动的开展,我系统、详细的对《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一系列法规、规章及政策进行了学习,也使我更深一层的认识到职务犯罪的危害性。下面汇报一下个人的学习心得。

一、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

1、内因。即职务行为人自身的因素,包括职务行为人的素质、修养、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等。可以说,职务行为人的素养、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决定了职务犯罪发生的内在可能性。很容易理解,如果职务行为人思想觉悟不高,素养差,追求享乐,贪图名利,则其利用职务或因为职务而犯罪的可能性是随时随地都会有的;同样,如果职务行为人思想觉悟高,素养好,一切以国家和人民利益为重,则其利用职务或因为职务而犯罪的可能性是很小的。另外,目前,我国公民尤其是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素质不高、不懂法也是职务犯罪产生的重要因素。以行贿和受贿罪为例,行贿人为办成事,往往认为给受贿人财物是正当的,理所当然的,符合情理的;而受贿人为他人办成事以后,索要或收受他人财物,往往也认为正常,属礼尚往来。再以挪用公款罪为例,挪用人往往认为“借”公款用几天,随后就还了,没什么大不了的事,等等。犯了罪还不知道,反而认为正常,这就是法律素质不高,不懂法的具体体现。

2、外因。即引发职务犯罪的外部因素。职务犯罪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其种类繁多,形式各异。引发职务犯罪的外部因素很多,也很复杂,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不良社会风气。时下,求人办事,请客送礼、塞红包已成社会普遍现象,无论小事、大事,公事、私事,合法之事、不合法之事等等,要想办成,大都得出点儿“血”。其实,这是一种极不正常的社会风气,可以说,大家都深恶痛绝,因为我们大家都有求人办事的时候。在此,我们且不去追这种不良社会风气,源于何时,缘于何因,但论其实质。言及实质,或许会有很多人认为这是中国人重情义,礼尚往来思想的具体体现。笔者认为这种认识是犯了逻辑上偷换概念的错误,是走到了偷换概念的误区,或者说是犯了凡事一概而论的错误。不错,重情义,礼尚往来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它应是在一定范围内起作用的,如亲戚朋友之间,私人关系之间等等,而对于公务、职务行为来说就不能再以重情义,礼尚往来去行事了,否则,对于受益人来说是投桃报李思想在作怪,对于职务行为人来说是个人官本位思想在作祟,这两种思想都是前述不良社会风气的具体体现,是权钱交界的具体体现。从法律上讲,在这两种思想支配下,必然导致行贿和受贿行为的发生。二是国家公职人员收入普遍不高。目前,受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制约,国家工作人员的收入普遍不高,而社会上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则收入偏高或很高,且有时出手大方,这种情况往往导致国家工作人员心理失衡,或利用职权贪污受贿、徇私枉法,或应付工作,失职渎职。三是规章制度和监督管理因素。规章制度对于规范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引导其正确履行职权具有重要作用;监督管理对于保障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减少各种职务犯罪产生的机会具有重要作用。所以规章制度的不健全,疏于或不到位的监督管理很容易导致职务犯罪的发生。如平时我们所说“小金库是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温床”,其中的“小金库”实质上就是规章制度不健全,缺乏监督管理的产物,它也是规章制度不健全,缺乏监督管理的一个重要载体。四是执法因素。反腐败这么多年了,腐败不止,惩治职务犯罪这么多年了,职务犯罪时有发生,原因何在?笔者认为除了上述因素以外,执法更是其中一关键因素。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职务犯罪分子更是如此,他们往往认为,凭借其构筑的关系网,犯了罪即使被发现也能摆平而逍遥法外。这是目前很多职务犯罪分子敢于顶风作案,大肆敛财,失职渎职的心理基础,在这一心理基础支配下,他们敢于以身试法,敢于肆无忌惮。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遏制职务犯罪的有效举措,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则是助长职务犯罪的催化剂。

二、内因预防,强化素质教育,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根基。

1、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防治腐败,教育是基础。古人云:“道德当身,故不以物惑。”因此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爱国主义、共产主义和党风廉政教育,并对其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牢记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勤政廉政,务实清廉,无私奉献,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自觉抵制各种腐败思想和文化的侵蚀,消除导致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的内因,永做人民的公仆。

2、加强法制教育。深入普及有关职务犯罪的法律知识,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使之自觉遵守各种法律规范,运用法律来约束自已的行为,维护法律尊严,切实做到学法、知法、护法、守法,防止领导干部思想上的蜕变,构筑一道法律“高压线”。

3、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班子内部监督,特别是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的重要形式。领导干部要深刻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要积极争取班子成员对自已的批评意见,鼓励班子成员有话讲到当面,有问题摆上桌面,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通过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分清是非,统一思想,修正错误,最终达到增进团结,促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

4、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让犯罪分子现身说法以及建立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切实做到警钟长鸣,促使领导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过好权力关、金钱关、人情关、美色关,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筑牢心理防线。

三、外因预防,多策并举,全面铲除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1、建立健全科学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机制。要以建立健全科学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机制为重点,遵循公开、民主、竞争、公正原则,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制度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避免人事管理中的跑官、要官、买官。同时,要完善干部考察、评价制度,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此外,要增加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透明度,落实党员和群众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2、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集体研究决定制度。任何单位或部门的重大事项都要向上一级组织和领导及时报告,自觉接受上级组织和领导的监督检查。在班子内部,重大事项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是减少和防止领导干部一个人说了算的重要途径。凡是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等必须经过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决定,不搞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确保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

3、建立公开透明制度。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最为有效的方式就是让其行为特别是权力运作的过程、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避免暗箱操作,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要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事务公开、财务公开,除不宜公开需要保密的决策外,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以及领导者个人廉洁自律的有关情况,都要公开,增加透明度,减少随意性,把权力运作过程呈现于人民群众面前,消除权力暗箱操作产生领导干部腐败的条件。

4、坚持和完善“三关审计”制度和述职述廉制度。“三关审计”制度即对领导干部实行任前审计、任中审计、离任审计。任前审计,把好用人关,严格干部推荐考察任用责任追究制,做到谁推荐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把那些政治业务素质高、清正廉洁、忠于职守的人选拔出来担任领导干部,将有劣迹和不良行为的人坚决排斥在外,严防“任人唯亲”,近亲繁殖。任中审计,把好用权关,防止领导干部权力的滥用和异化,确保权力的健康运行。离任审计,把好退岗关,既要防止领导干部借离任之际大肆捞钱财,非法转移赃款赃物,又要防止领导干部挪用公款跑官买官,要确保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和权威性及有效应用,坚决避免经济上有问题的干部异地做官,甚至升官。同时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述职述廉制度,领导干部每年要定期报告本人及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情况,自觉接受人大评议和监督。

5、建立健全巡视制度和诫勉谈话制度。一些领导同志在重大问题上,特别是在干部考核和选拔问题上,往往只重视下级领导干部的意见,不注意听取副职和群众的意见。这种状况不仅容易造成领导干部高傲自大,独断专行,而且往往导致在一个单位或部门内群众唯领导干部意见是从。故设立专门的巡视机构,建立健全巡视制度和诫勉谈话制度,加快实现这两种制度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把下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等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弥补同级纪委监督不力的问题。同时通过明查暗访,广泛听取班子其他成员和群众的意见,针对在廉政勤政方面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起到见微知著、防微杜渐的作用,对领导干部进行切实有效的监督。

任何职务犯罪都与其周围的生活环境息息相关,都存在于一定的现实生活中,都或多或少地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我们大都痛恨职务犯罪,我们何不很好地遵守宪法和法律,洁身自好?又何不很好地行使控告、检举权利,揭露职务犯罪,让其无藏自之地?人人都如此,则职务犯罪将无藏身之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目标将指日可待。

篇四:2016职务犯罪观后感
2016干部职务犯罪调研报告

干部职务犯罪调研报告

随着国家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涉农项目和涉农惠民资金的不断增多,涉农领域中村干部职务犯罪也呈现出高发、频发的态势,这些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如何预防村干部在涉农资金领域中的职务犯罪,成为检察预防工作的重点。近年来,某基层检察院共查处了18件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涉案人员29人。笔者以该基层检察院涉农资金运行情况为例,探讨如何有效开展涉农资金领域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

一、特点

当前村干部职务犯罪问题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呈现出以下特点:

1、涉及的犯罪主体多为村支部书记,有的涉及到村两委的所有工作人员。某基层检察院查办的18件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中,涉案人员均有村支部书记。涉及到村两委所有工作人员的有1件。如某村原村支部书记曾某在征地过程中,伙同村两委所有工作人员采用虚报形式贪污征地补偿款。

2、窝案窜案较多,有的涉及当地乡镇政府的工作人员。在查处的18件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中,窝案窜案6件,占所办案的三分之一。涉及当地政府工作人员的2件,占所办案的22%。如某村原村支部书记邹某在征地过程中,伙同其他村干部和个别乡镇政府干部采用虚报形式贪污征地补偿款。

3、犯罪涉及的领域更广。与过去相比,近年来该院查处18件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主要涉及征地拆迁、农村扶贫、救灾救济、农村低保等。

4、作案手段主要是虚报冒领、虚列支出、重复列支等形式骗取各种资金。如某村原村支部书刘某用他人的身份信息虚报移民骗取补助。又如某乡干部殴某在兼任某村村支部书记间,将一工程的发票记帐联和发票联分别用于支出做帐,从中重报支出3万元据为已有。

5、村干部职务犯罪,引发民愤较大。往往村干部染指犯罪后,村民频频上访控告,有的甚至会发生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

二、成因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各项资金大量投入农村,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涉案人员越来越多,涉案金额越来越大。综合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财务制度存在漏洞。村级财务制度不规范,财务管理混乱,审批不严格,白条列支,真假难辩。报帐做帐不及时,有的半年做一次,有的一年做一次帐,甚至不建帐。这样就为村干部谋取私利、中饱私囊创造了有利条件,滋生了村干部职务犯罪的温床。

2、制约机制失调,监督不力。纵观某检察机关所查办的18件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来看,制约机制的缺陷,监督不力,监督不到位,是导致村干部职务的又一重要因素。其表现:一是内部监督不力。有些村是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一肩挑,村里的事情无论大小一人说了算,自己有充分的自主权,其他村两委干部如同虚设,失去监督。二是外部监督不力。这主要表现在群众监督和乡镇政府监督不到位,大部分村政务和财务都不公开,村民无法监督。有时乡镇政府发现问题,不管不问,听之任之。

3、法治观念淡薄。由于村干部大多数文化程度较低,法制观念淡薄,加之农村工作繁杂,工作头绪多,缺乏学习,法律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错误的认为自己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只有当案发后才知自己犯了法,追悔莫及。

4、村干部职务犯罪,也与当事人的主观因素有关。笔者认为,导致村干部职务犯罪的主观念因素有两方面:首先是认识上的偏差。一些村干部认为自己是村干部不是国家公职人员,为村里做了不少工作,为村里的经济社会发展付出的太多,得到的回报甚少,况且还不知能当几年的村干部,在位不捞竟待何时。其次,价值观念发生偏差。由于村干部的工资不高,与公职人员相比悬殊较大,心理失衡。在这种失衡的心态支配下,导致价值观发生偏差。为满足欲望弥补失衡的心理,便将手中的权力化为个人私有之产,将个人利益置于国家、社会和村民利益这上,无视党纪国法,最终轮为阶下囚。

三、预防之策

要真正有效地预防村干部职务犯罪,必须铲除滋长职务犯罪的土壤,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方面加以防范:

(一)规范制度管理,构建制度监督防线

1、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村级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批制度。通过规范化管理,不断强化制约机制,规范村级财务工作,把好财务收支关,全面真实地反映财务状况。一是配齐村委会财务人员,同时加强对村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财务管理水平,增强财经纪律观念。二是乡镇政府要对村级财务定期进行检查,按时做帐,不断强化对村财务的监督管理。三是大力推行村财乡(镇)管的财务管理制度,所有资金纳入乡财政设立的“村级资金专户”统一管理,完善村级财务支出监督制度,规范村级组织票据领销程序,严把审查关、监督关、检查关。

2、建立健全用人制度。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选好用好干部,特别是对村党支部、村主任人选的选拔任用,要按德才兼备的原则,做好村干部的推选工作,把文化水平高、能力强、有事业心的人,选拔到村干部的岗位上来。其次是抓好村干部的管理,加强村干部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竞争激励机制,用制度管好人。

3、大力推行村务公开制度。要做到凡与群众利益相关的重要事项予以公开,公开的内容要全面真实,自觉地接受群众的监督。乡镇党委政府对村务公开工作,要进行检查监督,对村务公开弄虚作假的要认真追究责任。

4、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上级机关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定期对村委会财务情况进行检查,尤其是对各项惠农资金的使用情况要重点检查,并将资金去向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的监督。通过多元化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不断强化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防患于未然。

(二)加强教育,构筑思想防线

通过组织定期学习、培训,加强对村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法制教育,从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堤坝。一是注重思想教育。定期组织村干部学习有关政治理论知识,帮助他们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自我约束力,预防腐败思想的侵蚀,筑起预防职务犯罪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强化法制教育。结合查办的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以案释法,加大对村干部的法制教育力度,使他们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认真履职,廉洁自律,警钟长鸣,远离犯罪。

(三)加大打击力度,坚持惩防并举的原则

【2016职务犯罪观后感】

检察机关要加大办案力度,加大打击力度,查出一个处理一个,不能姑息迁就,真正起到威慑和警示作用。同时,要坚持打防结合的原则,结合案情仔细分析,提出预防对策,帮助案发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预防犯罪。

(四)加强法制宣传,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

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三农”等作为宣传重点,采取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开展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入到乡村广泛开展法制宣传,面对面地聆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倾听群众反映的诉求,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监督意识、反腐倡廉意识。

(编辑:华华)

篇五:2016职务犯罪观后感
2016涉农职务犯罪调研报告

遏制涉农职务犯罪促进新农村科学发展

近几年,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改革发展和中央、省、市及地方政府扶持“三农”发展力度的加大,各类惠农支农款项和村集体发展资金等日渐增加,老百姓得到了更多实惠。在这个过程中,广大的农村基层干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这些惠农支农政策的落实付出了辛勤的努力,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然而,由于掌管着各项发展资金的分配落实,有少数村干部利用这种职务上的便利,索贿受贿、贪污挪用涉农资金,出现了“建了家园,倒了村官”的现象。特别是近两年,各地查处的村干部职务犯罪明显增多,2016年至今,我院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52件52人,其中查办的村干部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4件24人,占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的46%。可见,目前村干部在新时期出现的职务犯罪问题,有违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一、村干部职务犯罪具有新的特点

经过综合分析,我们认为,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与传统的职务犯罪相比,一是具有明显的时代性,它主要发生在现阶段国家对“三农”的重视和优惠政策上,且犯罪数量呈高发势态。另一方面,村干部共同犯罪较为突出。2016年元月至2016年,农村基层组织贪污贿赂犯罪21件21人,其中村书记、主任、文书共同贪污的就有19件19人,占农村基层组织职务犯罪的90%。因此,查处一起村干部犯罪,往往会直接影响村支两委工作的正常开展,这是我们最感到痛心的,也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也是今后我们抓村干部职务犯罪预防的重点。从作案手段和对象看,这些村干部犯罪与传统的犯罪相比,已经从侵犯集体利益转向了侵犯农民权益上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016职务犯罪观后感】

一是利用国家重点铁路建设、高速公路建设,贪污国家的征地补偿款。这种现象主要发生在铁路和高速公路沿线村庄,一些村干部往往利用手中的权利,隐瞒国家补偿给集体和农户的实际征地款,并将瞒报的补偿款进行私分,侵占集体和农民的利益。如2016年我们查处的我县五山镇昝家铺村贪污案,村书记与主任、文书,在国家武康铁路复线建设征地中,将拨付给村集体的补偿款从中扣除,然后私分,数额达十余万元;还有的村干部在办理征地偿过程中,认为自己劳苦功高,以送礼送情的名义克扣补偿款,实则全部落到自己的腰包;更有甚者,少数村干部直接降低国家补偿标准和金额,从中套取贪污国家发放给农户的补偿款。

二是利用本村建设工程,进行贪污受贿活动。“村村通”、“户户通”工程和村委会用房改造,是新农村建设的工程,本是为民谋福利的工程。巨大的工程建设投资,成为一些村干部眼中的唐僧肉。在这些工程中,他们利用各种手段为自己捞好处,有的通过工程发包,向承包商索贿受贿,如原城关镇赵家坎村支部书记周某在管理该村“村村通”工程中,先后从承包商手中收受贿赂2万余元;还有村干部在工程中,采取较为隐秘的手段进行贪污。如原冷集镇陈家山兼塔园村书记许某在从镇财政所领取路网奖补资金的过程中,将财政所已扣除的款项,再拿回村财务列支,并将重复报帐的2万元放入了自己的腰包。又如原冷集镇陈家山村书记汤某采取收取国家物资补贴不上帐、对水泥供货商和工程施工方单线联系故意制造混乱,个人从中贪污。而有的村干部却利用“村村通”工程,从中明目张胆地贪污公款,如2016年办理的城关镇龙家湾社区文书李某在经手本县下拨给该社区“村村通”水泥时,私自将价值一万多元的水泥安排用于个人建房。

三是利用国家项目和惠农政策,骗取专项资金。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和粮食直补等政策,是党中央惠及百姓的英明决策,是国家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深得农民群众的拥护。但少数村干部在执行这项政策时,想方设法地利用手中的权力从中谋取私利。有的虚报耕地面积,套取国家的粮食直补款,有的与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合谋,骗取国家退耕还林款,引起了人民群众的极大不满,甚至引发了群众的集体上访。如09年办理的原庙滩镇石库村书记王某、文书吴某伙同县林业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赵某虚报退耕还林面积50余亩,套取国家补贴款4万余元据为已有。

四是侵占国家拨付的救济、救灾、扶贫、优抚款。农村基层干部本应是农民勤劳致富的带头人,但令人可恨的是,一些村干部他们不仅不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反而利用职权,将黑手伸向了国家对贫困户的扶助款上。有的村干部对于残疾人几千元的危房改造款也不放过,为达到目的,他们骗取残疾人的印章,自制领款凭条,从中贪污危房改造款;还有一个村的干部为了给自己的私车买汽油,随便找个年老多病、儿子服兵役的孤寡老人作为优抚对象,写个报告到民政局申请救助,并将申请来的救助款贪污;有的村干部以农民的名义向民政部门虚报名额,申请低保款,然后进行截留和侵占。有的村干部将不具备低保条件的近亲属申请上报,自己得利。甚至以他人名义上报,申报成功后,将领得的低保款占为己有。事后却告诉申报的农户,民政部门没有批准。不仅直接侵犯了农民利益,还造成的农民对国家惠农政策的误解和怀疑,影响了人民群众对党、对国家的感情。更为严重的是,少数村干部居然将国家拨付的救灾款截留一部分,自己占有,全然不顾受灾户的实际困难。如我院查办的原石花镇界牌垭村书记、主任、文书贪污窝案和庙滩镇石库村书记、文书贪污窝案就存在上述情况。

五是其他侵占集体资产的行为花样繁多。少数村干部,不是一心一意为群众服务,反而一心一意在找政策的漏洞、钻法律的空子、躲避群众和上级的监督,只要想用钱,只要能来钱,什么违法违纪的事情都敢做,全然忘记了党纪和国法。他们中间,有的虚报冒领,有的做假帐,有的收入不上帐,有的重复报帐,有的在为群众办事时,人为设置障碍,收钱收物,吃拿卡要,有负党和群众的重托。

二、村干部职务犯罪多发的原因

一是文化素质普遍不高。查办的24名村干部中,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有18人,占总人数的75%。

二是国家大量惠农政策的出台。各项专项资金庞大,种类繁多,管理部门和环节多,部门与部门之间执行政策有待进一步协调一致,加之监督不明确,责任不到位,而导致涉农犯罪处于高发状态。

三是长期以来,农村财务管理、财务监督仍是一个薄弱环节。近年来,检察机关侧重查处国家机关、国企领域职务犯罪,认为农村领域财务不规范、麻花帐,涉案金额小,证难取,事难查,而偏轻了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查处工作,致使极少数法制观念淡薄的村干部,相互勾结,破坏惠农政策,贪污专项惠农资金,损害农民的切身利益。

四是专项资金监管力度不够。目前,惠农部门多,政策与惠农资金运作方式多样化,有些乡镇财政部门虽然有审计监管专班,但偏重事后监督审计,没有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管理,有的村级财务管理小组形同虚设。各种大型惠农工程、便民工程,只是事后听有的村干部说下情况,便通过审核,这也是产生腐败因素,致使有些极少数村干部虚报冒领,从中贪污各种惠农专项资金。

三、加强对村干部的职务犯罪预防刻不容缓

村干部长期在基层工作,工作苦,待遇低,费力费神,可谓劳苦功高。少数村干部为了一己私利而落马,其实是党的损失,是村集体的损失。因此,预防村干部犯罪,是对干部资源的保护,是对我们党执政地位的保护,也是对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保护。因此,必须要加强预防,最大限度地减少犯罪。我们建议,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各级政府要对职能部门如乡道所、财政所零户统管办公室、国土资源局的地籍管理股(科),实行责任细划,责任到人,进行责任跟踪管理,建立跟踪管理档案。做到有法纪可依,有据可查,责任明确,各负其责。

二是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加大村理财小组职权,要在管理制度中得到充分明确,实际操作中要体现理财小组的监管作用,并建立理财小组向镇纪委汇报制度,有较好的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

三是严格把好用人关。在村干部换界选举时,上一级政府要深入群众调查研究,结合平时人才培养计划,准确把握选举关,把思想过硬、法律意识、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强、作风扎实的人才推荐给群众选到基层领导岗位上,对少数个别不能胜任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和更换。

四是打防并举。各级政府职能部门要提高加大打击和预防犯罪力度,特别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要把预防职务犯罪延伸到农村基层组织,要紧密结合办案实际,注重在针对性、实效性、持久性上下功夫,力求取得震慑、预防双重效果。

五是要逐步改善村官的待遇,减少村官犯罪诱因。目前,我县村官各项工作任务很重,而待遇普遍较低,县财政和各乡镇应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逐步提高村官待遇,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减少他们利用职务之便的违法犯罪。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因此,加强对村干部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和应有之义。我们相信,只要农村基层干部能够加强学习,减少贪念,才可能真心为群众服务,就可能有心思带领广大农民建设更加美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编辑:圆圆)

篇六:2016职务犯罪观后感
2016国土机关职务犯罪方案

一、指导思想

预防职务犯罪,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严格按照高检院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源头治理的方针,通过采取强化教育、完善制度、严格监督、依法惩治的措施,建立“教育、制度、监督、打击”四位一体的预防职务犯罪防线,不断提高全局工作人员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保证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促进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国土事业全面进步做出更大贡献。

二、主要措施

1、强化教育,防范在先。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是基础。要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央有关精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大力开展反腐倡廉、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各项教育。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以提高干部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积极配合检察机关深入国土系统调查走访,检查财政拨款及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检查行政执法案件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对国土执法人员监督的力度,重点查处和预防发生在国土执法工作中的职务犯罪,利用职权索贿受贿,行政执法的职务犯罪。

3、加强管理,完善制度。要切实加强管理,完善监督机制,强化权力制约,提高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水平。工作人员手中都有一定的权利,如何正确行使权力,不滥用、不超越职权,监督是核心。因此要加强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关键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完善防范措施,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要认真研究,及时反馈处理意见。

4、相互配合,同力协作。国土部门对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程序办理的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要大力配合,主动为检察人员介绍有关业务知识、法规和政策,提供有关证据和资料,确保查处职务犯罪工作顺利进行,通过加大打击力度促进预防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领导,要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国土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遇有重大事项和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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