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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程合同范本

2016-01-18 09:16:0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装修工程合同范本篇一《装修施工合同范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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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程合同范本篇一
《装修施工合同范本》

HF-2007-0201 合同备案编号: 建设

工程名称:

发 包 人:

承 包 人:签定日期:

工程施工合同 ( 正 本) 龙运大厦维修改造项目(第五标段) 黑龙江省龙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世纪千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09 年 8 月 21 日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黑龙江省龙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全称):哈尔滨世纪千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龙运大厦维修改造项目

工程地点: 哈市宣化街200号

工程内容: 龙运大厦八至十二层维修改造,面积4390平方米

投资计划或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黑发改交通备案[2009]77号 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以最终确定的施工图为准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09 年 11 月 18 日

竣工日期: 2010 年 1 月 17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61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暂定) 伍佰零捌万零捌佰玖拾叁元贰角玖分 (人民币)

¥: 5,080,893.29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1款的规定一

致。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专用条款》中没有具体约定的事项,均按《通用条款》执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地点:哈尔滨市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发包人: 承包人: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意见:

经办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备案机关(章)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略)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总则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 1(10)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执行通用条款2.1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 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项目所在地现行法律、法规、条例、规范等规定。

3. 3适用标准、规范

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 设计文件、合同执行期内的现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技术要求的时间: 无

4、图纸

4.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开工前三天内,四套图纸 范》JGJ73-91、 《建设工程强制标准》(装饰部分)(JGJ33-2001)、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DB23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4.2

5、通讯联络

5. 2 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

(1)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 发 包 人

通讯地址: 哈 市 南 岗 区 宣 化 街 200 号 收 件 人: 黑 龙 江 省 龙 运 大 厦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邮 编: 150001 承 包 人

通讯地址: 黑 龙 江 省 大 庆 市 让 区 西 杨 路 7 号 收 件 人: 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邮 编: 163000 监理单位

通讯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 收 件 人: 曲忠斌

邮 编: 造价咨询单位

通讯地址: 无

收 件 人: 邮 编:

(2)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书面送达,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6、工程分包

6. 1(3)指定分包工程: 无

7、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7. 2发包人指出的地下障碍物: 无

12、财产

12. 1 关于施工机械的约定:由承包方自备

二、合同主体

装修工程合同范本篇二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建 筑 装 饰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工程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按双方确认的设计方案、图纸和预算项目的装修工程内容。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部份材料由甲方提供) 1.5、 工期: 起计)

1.6、 工程质量:按图纸保质保量施工、符合环保要求、并达到合格等级,。 1.7、 合同工程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2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向乙方进行作法说明和现场交接交底,交出可施工现场。 2. 2、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室内水、电源。 2.3、指派

天。(按甲方通知进场施工当天计,即从 年 月 日

(详见预算表)。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办理内部验收、变更、

登记手续及其他事宜。

2.4、协调办理有关的手续,解决与乙方施工的牵涉其他有关问题。

2.5、如需要拆改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办理相应手续,协调物业管理公司与装修之间的具体问题。

第3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作法说明的现场交接,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按甲方要求如期开工。对各班组施工人员作好技术和安全交底。

3.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组织施工,保质、保量、

按期施工,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工作。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7、进场前办妥施工人员的工地出入证,接受施工安全教育。 3.8、进场人员必须备齐证件,随时接受甲方及有关人员检查。

3.9、乙方必须做好施工安全措施,施工安全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督促。若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因一方责任,影响工期,一切责任由责任方负责。

4.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能顺延。 4.3、因甲方逾期付款,逾期交场地,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本工程保修期

5.2、甲、乙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如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3、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三天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第6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1、双方商定本工程结算以实际工程量及参考预算单价为准。 6.1、2、在预算项目内有发生施工完成才结算,没有做的项目不结算。 6.1、3、增加的工程项目按甲方签认计算。 6.2、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6.2.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款。 6.2.2、乙方完成,甲方支付 %工程款。 6.2.3、乙方完成,甲方支付 %工程款。

6.2.4、余款(保修金除外)在工程完工通过验收,在双方确定结算后天内甲方支付完毕。

6.2.5、乙方以人民币 工程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十天内结清。 6.3、 本工程项目的增减约定

6.3、1、工程所发生的在预算项目之外的工程项目,均需双方商定并办理签认确定手续,才能进行结算。甲方确定不做的项目不能结算。

第7条 有关材料供应的约定

7.1、工程施工所需材料由乙方采购供应至施工现场,如商定需由甲方采购的材料由甲方供应至施工现场。

7.2、甲、乙双方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可进行检验。

第8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 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第9条 违约责任、争议或纠纷处理

9. 1、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9. 2、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9. 3、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10条 附则

10.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接受甲方监督外还应服从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 10. 2、本合同正、副文本各两份,双方各执二份,具同等效力。 10. 3、本合同从双方签订之日起执行至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0. 4、附件:《装修工程报价(预算)表》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2009年 月 日 2009年 月 日

佛 山 市

建 筑 装 饰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乙 种 本)

发(总)包单位: 广东金宝利建材有限公司 承(包)包单位: 合 同 编 号: 签 订 日 期:

佛 山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监 制

装修工程合同范本篇三
《工程装修合同范本》

工程装修合同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量: 图纸标注以及经双方协商通过的补充协议内确定的工程量为准。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甲方签字认证的实际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 项执行

(1) 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条 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工程总用工时间: 天(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

第三条 工程价款

本工程总造价为:(大写) (人民币)

¥: 元

注: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最终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第四条 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按以下第 执行

(1)国家标准 (2)地方标准 (3)行业通用标准(4)甲方特殊标准

第五条 图纸

1、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第 项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用为(大写): 元,图纸设计费用不包含在工程总价款内,但乙方需提供电子版图纸资料以及负责提供政府部门验收用的蓝图晒制工作;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3、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提供图纸的,应在开工前 天将图纸交给乙方。

第六条 合同组成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甲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装修工程合同范本篇四
《装饰装修工程程施工合同范本》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 同 编 号:

年 月 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护双

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市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

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装修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装饰施工内容及做法.(见附件表一:装饰工程预算单)

3、 工程承包方式:

4、 总价款:¥ 元,, 双

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5、 工期:自年月日竣工,

工期 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表见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

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

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以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

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表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预算规定的品牌规格,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双方约定工程施工质量是按《本地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应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由乙方承担。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出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表四)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四、工程验收。

1、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2、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内三天组

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表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甲方未验收使用视作验收合格。

3、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约定:

1、工程付款方式列下表:

2、工程结算:详见附件表六《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两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表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凭证。

五、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的协调工作。

(3)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六、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负责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装修工程合同范本篇五
《装饰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人: (简称甲方)

承包人: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装饰工程施工事项协

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自筹;

第二条 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第五条 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元)

第六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委托施工书

3、施工组织设计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施工图纸

8、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预算书

9、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甲方:指在合同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道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乙方:指在合同中约定,被甲方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到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3、项目经理:指乙方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4、设计单位:指甲方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5、监理单位:指甲方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6、工程:指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7、合同价款:指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8、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甲方或乙方承担的经济支出。

9、工期:指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含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0、开工日期:指甲方、乙方在协议书中约定,乙方收到甲方进场通知书次日。

11、预算造价:指本合同规定的工程的预算造价。

12、签证:指签字证明。

13、结算:指每个月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应付工程形象进度款。

14、决算:指单位工程竣工后,计算该单位工程总造价及应付工程尾款。

15、直接承建:指乙方自行组织的施工队伍。

16、间接承建:指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乙方或甲方将某些工程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

第八条 承包方式

1、甲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发包给乙方,实行施工质量监督管理。

2、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第二条中所列施工内容,独立管理,自主经营

并接受甲方按建筑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来监督管理。

3、乙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包、分包。

第九条 工程造价及计算标准

工程量根据发包方提供的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会审纪要和设计变更以及现场签证增加的工程量为依据。

第十条 甲方材料采购与保管

1、有关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以下简称甲供材料)的规格、数量、质量、供应时间、供应地点,提前 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内运至乙方指定地点。

2、甲方所供应的材料设备运至施工现场后由乙方保管,乙方按材料总价的0.8%收取保管费;如委托乙方采购,甲方按甲供材料总价的1.20%支付采购费。 第十一条 工期延误与提前

1、如遇下列情况之一时,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1)、甲方在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前五天,没有完成所有报批文件和其他阻碍乙方正常施工的条件时;

(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工程技术资料不全或不正确时;

(3)、施工图纸发生变更时;

(4)、施工期内连续停电或停水达八小时时;

(5)、甲方工地代表拖延办理有关手续而影响下道工序施工时;

(6)、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时;

(7)、甲方原因造成甲供材料、设备未及时供应进场;

(8)、其他令乙方无法正常施工时;

2、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乙方组织抢工,乙方每提前一天,甲方奖励乙方单位工程造价的3.00‰。

3、若因故乙方确实不能履行工期,经甲、乙双方协商调整合同工期或甲方同意延期后的工期仍不能按时竣工,甲方每天罚乙方单位工程造价的3.00‰。 第十二条 工程质量

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厦门市优良标准。

第十三条 施工图纸的变更

1、甲方在工程开工前十天,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本工程施工图纸六套。超过部分由乙方承担费用。

2、乙方应严格按图施工,不得随意更改施工图纸。

3、当施工图纸确需变更时,由乙方申请变更报告给甲方和设计单位,并经甲方同意后,设计单位才能变更设计图纸。

4、当施工图纸确需变更时,甲方或乙方应提前五天向对方提出变更意图及说明书。

5、如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变更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6、如甲方原因进行的设计变更,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第十四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在开工前做好原工程的交接手续工作,并承担费用,满足乙方正常施工和工地现场人员正常生活的用水需要。

2、提供施工场地,办理临时用地和占用道路手续,并承担费用。

3、协调施工场区内四邻的相互关系。

4、开工前办理好一切应该属于甲方办理的手续。

5、开工前提供已完建筑物等技术资料给乙方。

6、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保修金给乙方。

7、明确工地代表和监理负责人及其应该履行的职责。

8、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工作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第十五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本工程开工后十五天内取得装饰施工许可证。

2、对甲方提供的原建筑物的技术资料进行保护工作,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文明施工,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施工内容。

4、工程竣工后负责编制竣工资料和竣工结算。

5、组织安全生产,搞好施工场区内的治安工作,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6、工程交付甲方后,由乙方施工质量方面的原因引起的质量维修由乙方负责。 第十六条 工程量的确认

每月二十五日,乙方向甲方代表提供本月已完工程量报表,甲方代表接到报表后五个工作日内会同乙方核实完毕,并以此作为工程款拨付的依据,如超过五

个工作日,以乙方的报表为准。

第十七条 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

1、本合同签订后,接到甲方进场通知书前 3 天,甲方按合同价款的 30% 拨付进场费;

2、自乙方进场起,甲方应每二十天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每次支付金额均为合同价款的 20% ,共计3次合计为合同价款60%;

3、竣工验收后,甲方应于7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7%,余下3% 尾款待保修期满后3日内一次付清。

第十八条 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1、乙方在接到施工图,并经会审后十五天内提交甲方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一式二份,甲方在十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2、乙方必须按照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对工程实际进度的检查和督促,如与计划进度不符时,乙方应立即提出改进措施,并报甲方批准后执行。

3、工程开工后,及时向甲方代表提供本工程,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等一式二份。

第十九条 暂停施工

1、因甲方未尽到责任和义务造成乙方停、窝工或不能正常施工时,甲方给予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按每天10000.00元人民币的补偿;同时顺延工期。

2、如停工责任在乙方,乙方的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顺延应征得甲方同意。

3、停电、停水连续八小时以上也参照此条执行。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委派 先生为驻工地代表负责人(简称甲方代表),由其作为甲方法人代表的全权委托人。

2、乙方委派 先生为驻工地代表负责人(简称乙方代表),由其作为乙方法人代表的全权委托人。

3、监理单位委派 先生为驻工地代表负责人,由其作为监理单位法人代表的全权委托人。

第二十一条 检查和返工

装修工程合同范本篇六
《装修工程合同样本》

合同编号: 项目

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

承包人: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简称发包人)

承包人(全称): (简称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须详尽阐述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拟定 年 月 日(具体以发包人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拟定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 个日历天 本工程开工及竣工日期为暂定时间,届时以发包人发出开工通知书为准,发包人也不再因开工日期变更而支付任何费用。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满足发包人装饰效果要求以及国家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元

本合同价包括:合同价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所列的完成该工程所需的一切费用 。 (根据招标文件约定内容录入)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书

注: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经双方确认的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双方约定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意见:

经办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鉴证机关(章) 年 月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此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中《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补充以下条款

1.24 总包自行分包:是指承包人自行选择并经发包人同意的、承接总承包范围内部

分专业工程施工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建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指其任何受让人(除经发包人同意外)。

1.25 指定分包:是指由发包人指定并经承包人认可的,完成总承包工程范围内部分

指定工程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指其任何受让人(除经发包人同意外)。

1.26 独立工程:是指由发包人选定,完成整个发展项目中与本合同有影响的独立工

程施工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指其任何受让人(除经发包人同意外)。

1.27 发包人直接供应(甲购):由发包人直接进行的材料、设备的采购,供施工方

使用,该部分材料款不计入总包合同价。

1.28 承包人自行采购(乙购):由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发包人仅对材料使用前

就质量、技术性能进行验收,材料款包干于总包合同价款内。

1.29 标题和旁注:本合同条款的标题和旁注不视为合同条款或合同本身的一部分,

在解释及推定合同条款时,不列入考虑。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补充以下条款:

2.3 承包人必须清楚了解合同条款以及所有合同文件的内容,任何承包人对此等文件

的不了解或疏忽均不能免除其遵守合同文件或任何部分规定的责任。

2.4 承包人应在工程现场保存一套完整的施工图纸、一份工程规范、一份未标单价

装修工程合同范本篇七
《装修工程合同模板》

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JSNH2011-16号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特定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承包范围:工程包括______________等全部施工内容 ,具体以装修设计图及甲方要求为准。

四、承包的方式:本工程采用包材料、包施工、包质量、包安全的承包方式。

第二条: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一、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 元整)。工程总造价包含完成全部合同内容及可能涉及的各方面因素、风险和费用,同时也包括驻地建设费用、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维护、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利润、税金等费用,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风险。

二、工程款按下列阶段支付:

1、合同签订后,乙方在规定时间内进场并开始施工,完成总量30%时,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为总价的30%,乙方完成总量50%时,甲方再支付乙方工程款为总价的20%;

2、当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等级时,甲方支付至工程款总价的85%;在办理完工程结算后支付至工程款总价的95%,余留5%的工程款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待二年保修期满后10日内一次性退还乙方(质保金不计利息)。

3、乙方在申请工程款时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单位的名称与合同乙方名称及所盖公章一致。

第三条:施工工期

一、本工程合同有效施工工期暂定为_______日历天(工程工期自甲方通知乙方进场之日起计算),工程工期以甲方代表确定的工期为准。

二、如因雨、雪天等气候或非乙方原因等其它不可抗拒因素和甲方认可的其它情况造成工程延误,经甲方批准后顺延工期。

三、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进场的,不影响甲方关于本工程开工日期起算的规定。

四、非上述原因,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的,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到乙方的全部工程实际竣工日期之间的天数,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各方验收合格的时间为准。甲方可从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违约金或以其它方式收回此款,此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第四条:保修

一、本工程保修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缺陷的修补:乙方应负责修改、完善出现于保修期内承包工程中任何部分的缺陷或损坏,因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返修的,返修后的工程与其它部分质量、颜色等必须一致,整体效果必须一样。

三、乙方对甲方进行保修服务,应执行如下条款:

1、本工程保修内容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装饰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暖气、装修工程等,并且在保修期间内发生的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均由乙方免费维修。

2、在保修期内,如因甲方或第三方人为造成损坏的,经甲乙双方人员检查认可后由乙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按乙方报价中约定的价格收取。

3、乙方对甲方的服务应不受时间的限制,乙方应确保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维修,在保证维修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当日维修完毕,如当日不能维修完毕,则在3日内维修完毕。对因特殊原因(如气候、材料等因素)无法按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维修的,应采取保证甲方正常使用的措施,并在具备条件后立即组织抢修。如乙方不能满足保修合同的要求,甲方可另请第三方负责维修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质量及施工要求

一、本工程质量应符合设计图纸、本合同、国家和山东省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若相关工程质量标准有关条款规定不完全一致时,以甲方要求严格的为准。

二、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三、乙方应该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对乙方负责建设的工程项目进行检查检验。对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工程质量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乙方不得以技术、经济等方面的困难对抗甲方的合理指示。对此,甲方无须额外支付费用。

四、乙方供应的装修材料等须以甲方指定的材料为准,材料进场前应通知甲方,以便有关人员到场验收,并提供甲方所要求的一切证明材料。甲方在材料和构配件进入施工现场时有权进行验收并在施工前进行复验,对质量、规格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和构配件,甲方有权拒绝验收,由乙方按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和构配件,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乙方应按甲方代表安排的时间派人到现场会同甲方等单位,对所供产品(包括材料、设备)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作出记录,这种验货并不减免乙方的责任。如因包装、运输不当造成质量下降或破损、缺件等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五、乙方不得经未经验收、产地不符、试验鉴定或验收不合格的材料或产品用于本工程。乙方若擅自使用而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工程验收

一、工程验收依据:GB50210-26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具体国家质量标准。

二、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 隐蔽工程覆盖前的检查:任何部分的隐蔽工程已经具备检查条件时,乙方应在隐蔽前通知甲方和监理参加。除非甲方代表认为检查无必要,并相应地通知乙方外,甲方和监理应参加此类工程的检查。

(2) 验收和重新检验:甲方代表提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剥露或开口,并在检验后负责使这部分工程恢复原样并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

三、工程竣工验收:

本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乙方及其他单位按照本合同你规定、甲方要求、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验收规范、设计图纸等共同对本工程进行验收。

第七条:各方责任

一、甲方的职责

1、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2、负责签证认可超出原确定施工范围的工程量;

3、甲方指派_________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手续,负责签证,解决应由发包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它事宜。

二、乙方的职责

1、积极主动与其他专业队伍作好施工配合,接受甲方和监理的监督;

2、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本工程施工方案,并按照按此规范及国家有关建筑装修施工规范,保质保量,按时完工;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本工程转包或分包给他人。

4、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因图纸更改致使乙方对已完成工程返工的,由此增加的的工程量由乙方附相关证明给甲方,由甲方签证认可后,乙方可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新增加的超出原确定施工范围的工作面,应由甲方签证认可后,乙方方可进行施工;变更签证以甲方代表、万振中、李涛三人共同签字确认为准,否则变更签证不进入工程决算;若乙方没有经过变更签证擅自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有乙方负责,若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应及时准确地向甲方报告工程进度情况,便于甲方及时对工程进行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

6、乙方主要原材料进场时必须向甲方提供质量合格证,甲方进行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用于工程。

7、乙方施工中必须注意保护自己在金山滑雪场承包范围内的半成品、材料、设备和永久工程,并承担乙方或其派驻人员对其他承包商的半成品、材料、设备及永久工程的损害赔偿责任和修复义务。乙方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如在本工程

未移交期间发生成品损坏,材料设备丢失等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8、乙方应负责其所属的施工人员管理并负责承包建设范围内的施工现场管理,负责赔偿在施工过程中因其疏忽、过失给甲方或任何一方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9、乙方应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现场建筑垃圾负责清理并运走,费用由乙方负责,如乙方不负责清理,甲方另派人清理,费用从应付乙方款项中扣除。工程完工后,乙方须清理工程施工现场,从工地上搬离所有的机械、剩余的建筑材料、清除泥土和垃圾,拆除施工现场临设,以达到甲方的要求为准。

第八条:安全文明施工

一、乙方应组织进场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教育,应保证每位员工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及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加强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有特殊要求的施工作业,乙方必须根据规定安排持操作证的人员上岗,确保机械设备安全生产。

三、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做好文明施工,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采取有力的安全防护措施,配置专职安全员,确保施工安全。如发生一切人身、设备安全事故,其发生的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合同签订后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途毁约或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要求乙方承担工程总造价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

二、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工程不能按约定的进度计划实施,每逾期1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累计逾期超过20日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三、乙方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乙方整改导致工作完成时间逾期的,则乙方按前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整改完毕后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本合同第九条第一款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装修工程合同范本篇八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安装。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签定本合同。为使本项工程能顺利圆满完成,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下,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佛山市机场路28号嘉禾新城美丽家园海圣阁601房

2.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装饰工程报价预算表》和本合同附件(二)《装饰工程设计图纸》。

3.委托方式:乙方负责设计、施工、安装、包工包料(部分材料甲方自购)

4.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1.工程预算总造价(金额大写)肆万伍仟叁佰玖拾伍元捌角整。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装饰工程报价预算表》。

2.工程量的增减价款,按实际工程量增减。新增工程项目,需先设计并报价,以本合同附件

(一)《装饰工程报价预算表》为依据。

3.在以本合同附件(一)《装饰工程报价预算表》为依据的情况下,如没有另增新的工程项目,则结算时工程价款不得超过预算工程价款的2%。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装饰工程报价预算表》中“使用材料及工艺要求”一栏。

2.工程施工标准,乙方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及本合同附件(三)《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以本合同附件(一)《装饰工程报价预算表》为依据。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等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

合同附件(一)《装饰工程报价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乙方必须做出改正返工,工期不变,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要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乙方应确保提供的材料在甲方验收前包装完好无缺,未有开封现象,并在产品标定保质期内。如发现乙方提供的材料存在伪劣冒牌,或与本合同附件(一)《装饰工程报价预算表》所注明品牌,型号、规格不符等现象,可视为违约。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工程开工前三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30%,计人民币壹万叁仟陆佰壹拾捌元整;

2. 泥、水、电三道工序基本完工且木工制作开工和材料进场并经检验合格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40%,计人民币壹万捌仟壹佰伍拾捌元整;

3. 木制作及油漆基本完工且扇灰材料进场并经检验合格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同总金额的10%,计人民币肆仟伍佰肆拾元整;

4. 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20%-2000元), 计人民币柒仟零捌拾元整;

5. 余额人民币2000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装修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6. 如有甲方增加项目和按实际结算项目,根据甲方签名认可的单价,本合同附件(一)《装饰工程报价预算表》,经甲乙双方确定的数量,计算出准确金额,扣除质量保证金后,按上述比例支付给乙方;

7. 如有甲方减少项目,则从本合同金额中扣除相关金额,并按调整后的金额进行工程款支付。如已存在甲方超前支付,则超出部分从下一笔工程款中扣除;

8. 甲方工程款必须交给乙方指定或委托收款人员,同时必须收到乙方财务专用收据方可付款,否则出现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9. 甲方付清扣除质量保证金后工程款,(以乙方开具财务收款票据为准),乙方与甲方办理移交并发放装饰工程保修卡;

10.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包括增加项目工程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造成影响由甲方负责。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甲方在未结算前擅自动用,视甲方验收合格,同意与乙方结算付清余款。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合同总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合同总金额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直至合同总金额扣完为止。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

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如因乙方设计失误造成更改方案,已经施工部份由乙方承担费用。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三)《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

4若在验收中发现有不符合验收要求的项目,施工方应进行整改,整改后对不合格项次进行复验,直至达到要求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施工人员及乙方工地代表。

(2)乙方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__________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施工过程中不得对室内承重结构进行任何改造、破坏。一切对承重结构破坏行为均由乙方负全责。

4、乙方指派安装水电改造工程的电工发须出示电工资格证。

5、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6、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24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本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法院判决。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及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签章) 乙方: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装修工程合同范本篇九
《装修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装饰合同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招标文件、询标纪要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3.1 中试车间区域,装饰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3.2 本工程确定的承包范围,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程量(提前通知),注:如因工程量的 变更而造成合同造价变更,支付工程进度款也相应增减。

4、房屋结构:框框剪结构。

5、承包形式:包工包料(甲方材料除外)包工期、包质量、包施工安全的形式承包。

二、合同工期

1、施工总工期为____ 日历天(包含甲供材料安装工期),开工日期为____ 年__月___日,竣工日期为_____年___月___日。

2、在施工中因非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不可抗拒力除外)按______天延期罚款_____元/天、_____天延期罚款_____元/天,____天以上延期罚款______元/天。

三、合同工程造价、工程结算造价方法及履约保证金

1、本工程合同一次性包干造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整。乙方在收到中标函后合同签定前七天内缴纳给甲方。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中质量保证金占___;工期履约保证金占___;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金占____;人员到位保证金占____,该履约保证金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个月后根据考核情况予以退还,履约保证金在甲方持有效期间内不计利息。乙方如在履约合同中违反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项目班组的规定均按询标纪要已约定的条款处理,违约金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如有增减部分按投标文件价格折算并出具双方确认联系单。

4、上述总价已包含下列项目的费率:差别利润、超高增加费、二次搬运费、成品保护费、远地工程增加费、优良工程增加费、赶工技术措施费、提前竣工增加费、文明施工增加费、劳动保险增加费、检验试验费、税金等一切费率。

四、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

1、合同签定后乙方按甲方开工报告约定的日期正式进场十天

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20%,即 万元作为工程预付款,工程量完成到50%时,甲方凭现场工程量签证报告单再支付总价的10%,即 万元,工程量完成到70%时,甲方凭现场工程量签证报告单再付合同总价的30%,即 万元,工程完工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即 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全部存档资料、送审资料后再支付合同总价的10%,即 万元,审计审核验收完成后在一个月内支付至工程90%,余款10%将作为保修滞留金,保修滞留金在甲方持有期内不计利息,保修期为二年,保证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在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2、甲方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乙方必须提供合法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工程款支付。

五、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在工程中使用仿冒品牌等假、次材料、配件的,经查实作以一罚五处罚并返工(调换)。

2、本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具有优质高级装饰并创建“湘湖杯”质量。工程竣工后如经三方主体(包括建设方、施工方、设计方、监理方)验收不能达到质量合格等级,则作违约论处,建设单位有权全部没收施工方履约保证金中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并要求施工方承担相应的返工费用。

3、对隐蔽工程,将由建设单位或工地代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施工方需填报隐蔽 工程验收单并附图,或施工现场照片等)。

4.除甲供材料(见清单)外的工程所需材料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采购。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必须有质保书和合格证,并符合施工图和规范要求及建设单位和设计师的要求,所有资料作为竣工技术资料,由中标人按规定收集整理、提交。

5.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必须提交所有完整技术资料及竣工图四套,其内容必须符合存档要求,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六、工程施工材料的约定

1.甲供材料详见附件1(甲供材料清单),其具体数量、到位时间由乙方提供,但在实际施工中,甲方可根据工程需要有权对任何一项乙供材料变更为甲供(提前通知)。甲供材料的乙方取费标准按投标函及补充协议所述的执行。

2.乙供材料的所有主材甲方有权指定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并按市场最低价确定价格。

3.乙供所有的签证材料必须提前十天提供样板供甲方和设计师确认并签证封样。

4.乙供主材在大批进场时,必须通知甲方进行报验,并填写报验单,经甲方签字确定后方可进场。

5.本工程内所有由乙方供应的各种材料、成品、半成品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同时需提供原出厂证明、环保证明和质量证书等资料。特殊材料在使用前还须进行材料报验制、试验检验、试验检验合格方能使用,试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使用后发现乙方供应材料不符合标准、规范设计要求,仍由

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七、保修约定

本工程免费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起2年,在2年保修期内因非甲方因素而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按以下约定时间进行修复:机电方面质量问题应在一天内;装饰方面质量问题在3天内(特殊情况除外)。维修方案及时间需征询甲方同意,乙方如不能按上述要求履行的,则由甲方自行或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复,所发生的费用在乙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涉及重大质量问题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八、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1甲方现场负责人1.2本工程施工前甲方须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设计施工图纸2套,并组织乙方及设计等单位进行图纸会审、设计交底。

1.3帮助协调乙方施工进场所需水、电接驳等事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1.4及时协调好乙方与施工场地内各专业施工单位的关系,提供便利的施工条件和环境。

1.5接到乙方申验报告后及时组织各项工序及竣工验收,并签署验收结论。

1.6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应工程进度款。

1.7按附件1(甲供材料清单)所列的材料及时有序的分批到位,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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