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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平安工地创建方案

2016-07-20 11:07:16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建设单位平安工地创建方案(共6篇)2012“平安工地”监理实施方案邯郸至大名(冀鲁界)高速公路J1合同驻地办平安工地监理实施方案山东信诚公路工程监理咨询中心二0一二年六月J1合同驻地办“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监理实施方案为了贯彻落实《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交通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驻地办及各项目部安全生...

欢迎来到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栏目,本文为大家带来《建设单位平安工地创建方案》,希望能帮助到你。

篇一:建设单位平安工地创建方案
2012“平安工地”监理实施方案

邯郸至大名(冀鲁界)高速公路

J1合同驻地办

平安工地监理实施方案

山东信诚公路工程监理咨询中心

二0一二年六月

J1合同驻地办“平安工地”建设活动

监理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交通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驻地办及各项目部安全生产“双基”(基层和基础)工作深入进行,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施工环境,推动安全工作平稳有序、有力有节的开展,保证项目施工建设又快又好的向前推进,结合本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和目标,“预防为主”的手段和基本途径,综合治理为最有效手段。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各项规章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各级部门关于“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要求,坚持抓基础、抓示范、抓关键的原则,大力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标准化。

二、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切实将安全生产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落实到施工现场各个生产环节及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全面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做到施工现场“三化”达标(安全防护标准化、文明施工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提高安全监管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和安全技术保障能力,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的

目标,积极创建邯大高速公路J1驻地办所监理工程的“平安工地”建设。

三、组织机构

J1驻地办成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全面监督、指导并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顺利开展。

组 长:孙湘军

副组长:左光梅 郭永刚

组 员: 陶 红 李红霞 杨成志 许枝才 兰 松 宋述臣

刘献文 王志强

“平安工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驻地办安保部,由左光梅 担任办公室主任。组员有黄腾、乔伟豪。

四“平安工地”安全工作内容

在继续抓2011“平安工地”活动建设的基础上,今年不断完善“平安工地”建设。【建设单位平安工地创建方案】

活动范围:邯大高速公路J1驻地办及所辖S1、S2合同段。

驻地办和管辖的S1、S2标段将继续围绕 “平安工地”活动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2012年“平安工地”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深入开展“平安工地”活动的工作目标,加强宣传和发动,确保“平安工地”深入人心。为“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活动:

(一)监督管理: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经审核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遏止违规作业。

2.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单位平安工地创建方案】

3.监督施工单位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施工。

4.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各项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工作。

5.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各项应急预案并演练。【建设单位平安工地创建方案】

(二)巡视检查:

1.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2.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等,是否符合所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要求,重点检查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到位情况及施工人员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3.加大对临时用电管理,做到“一箱、一机、一闸、一漏”。

4.加强平交道口交通管理及醒目的警示标志标牌设置。

5.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入口或者沿线各交叉口、施工起重机械、拌和场、临时用电设施、基坑边沿、脚手架、桥梁边沿等危险部位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或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6.加大对安全经费使用管理力度,确保重点安全生产经费专款专用。

7.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工作。确保人人知安全,人人都安全。

8.做好防汛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汛期安全度过。

9.安全监理工程师加强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机械和设备采购、租赁,起重机械的现场安装和拆卸,起重机械的检测与验收情况进行监督。所有施工机械应具备制造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并检查施工单位对施工机械的安全保养、维修记录。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机械杜绝使用。

10.检查各单位安全防护用品要发放到位情况,

11.检查喊话制度落实到位情况。

12.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及时归档。对特种设备(龙门吊、吊车等)要建档,做到“一机一档”。

13.加强对新进场特种作业人员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许上岗作业。

14.做好食堂的卫生管理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建设单位平安工地创建方案】

16.防汛期间,排水设施必须畅通。并确保临时工棚汛期用电、农民工住宿安全。

17.做好文化宣传,构造安全文化氛围。在完成的构造物(墩柱)贴安全宣传标语,尤其是交叉路口。悬挂安全宣传标语,设置警示标志牌。

18.对“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相关资料要每项要求逐一落实。并完善安全内业资料

【建设单位平安工地创建方案】

(三)安全例会:

定期召开安全会议,评述通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和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制定预防措施,使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驻地办将按照制定下发的“平安工地”标准要求,部署和推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深入开展,对检查不合格的标段下令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标段进行停工整改,直至验收达标,从而使各标段施工现场处在安全状态下施工,安全防护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活动结束后,驻地办组织各项目部要及时做好“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总结,及时总结、提炼活动开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平安工地”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大力提升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

篇二:建设单位平安工地创建方案
公路工程平安工地实施方案

公路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认真落实2010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和施工技术规范标准,切实加强公路建设安全生产“双基”(基层和基础)工作,促进当前公路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指挥部关于印发《云南大丽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公路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大丽指发〔2010〕110号)文件精神,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抓基础、抓示范、抓关键”的原则,结合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工程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规章制度,认真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大力推动大丽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标准化进程。

二、工作目标

“平安工地”建设“围绕一个目标、健全两个机制、提高三个能力”,即:以“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控制和减少一般事故”这一目标,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真正落到实处,逐步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管理责任机制,全面夯实安全

生产工作基础,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坚持有效地对施工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使安全监管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和安全技术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努力创建“零伤亡”工程,全面提升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活动时间和参加范围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为期两年,从2010年开始,至2011年结束,第一年为活动创建年,第二年为达标示范年,活动由项目部牵头组织,凡属于项目部下辖的作业队伍,均应参加“平安工地”建设活动。

四、活动内容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分管领导、职能部门、现场工程师按实际分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各项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特种作业设备验收登记制度、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

(二)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操作性强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本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查;报监理工程师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专职安全员必须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留有检查记录;必须按照批

复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三)严格执行劳动用工登记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建立农民工动态管理台帐,对进场农民工和新上岗的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各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同时,要严格执行相关农民工用工制度和规定,签订安全用工合同,切实处理好农民工工资问题。

(四)加强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制定施工安全隐患排查计划,排查内容按照工程实际开展情况制定,建立施工安全隐患治理台帐;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应对隐患治理情况及时复查。

(五)施工场地、施工驻地及施工作业的安全防护

施工总体布置必须符合施工安全需要,临时便道和施工便桥的设置、临时用电线路的布设、拌和系统和预制场的布置等要按有关规定进行。炸药仓库必须经公安部门验收才能投入使用;严禁在泥石流区、滑坡体、洪水位下等危险区域设置施工驻地;严禁违规人工挖孔桩作业,钻孔确有困难的不良地质区,报设计单位进行专项安全设计并按设计变更规定,经批准后方可实施;严禁隧道无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措施施工、严禁立体交叉作业;各类高空作业、跨线桥施工作业区域、作业的临边防护、防坠落设施、上下通道、救生消防避雷设施等要按规程和有关规定设置,隧道的掘进、支护、衬砌、通风等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六)严格执行施工安全专项费用保障制度

【建设单位平安工地创建方案】

明确1%的安全生产经费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足额支付;安全领导小组要严格对单位的安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安全生产经费必须完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等安全生产专项支出。

五、组织机构

成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和指导项目部公路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开展。

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肖利勇 项目经理

副组长:葛宇同 项目支部书记

周洪军 项目总工

王建龙 项目副经理

莫思胜 项目副经理

王珍金 项目副经理

成 员:谢大彬 陈运生 马 伟 白彦芳 许嘉坤 王因峰 施文杰 雷小波

领导小组下设“平安工地”办公室在安全保卫科

联系电话:0872-2461009

六、活动步骤

(一)第一年:创建示范年

根据指挥部印发《 云南大丽高速建设指挥部公路工程“平安

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7月底前,项目部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部署到所有下辖的作业队伍。

根据分部(分项)工程的规模、施工难度和技术风险,项目部来确定“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示范工地。一旦确定分管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在落实和执行上狠下功夫,切实达到示范工地的要求。及时总结经验,加大对制度和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工地平安。项目部将定期不定期对其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二)第二年:达标推广年

必须严格按照达标标准开展施工活动。项目部将先期对本项目各个施工点开展“平安工地”达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各分管领导、职能部门、现场工程师应立即整改,以期达到业主一次性达标验收。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期间,不断规范公路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做好“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指导工作,巩固活动成果。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是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新一轮大发展、大建设的形势下,为促进全行业安全发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是在交通建设领域贯彻今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思路和措施的着力点和切入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一系列方针政策的重要举措,是

篇三:建设单位平安工地创建方案
2015平安工地建设方案

第1篇:平安工地建设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认真落实20XX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建设安全生产“双基”(基层和基础)工作,努力提高明水(甘新界)至哈密段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第四同段安全监管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从今年开始在明水(甘新界)至哈密段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第四同段内开展为期两年的“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现将有关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抓各施工队、创建示范施工队、重点施工点、抓关键的原则,大力推进本项目安全管理标准化。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工作,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全面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坚持有效,施工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实现本标段重特大事故为零、遏制较大事故、实现“零”伤亡工地的目标,推进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二、活动时间和参加范围

活动从20XX年开始,20XX年结束,为期两年。第一年为创建示范年,第二年未达标推广年。.

本项目积极参加活动。活动由项目部牵头,以各施工队为单位开展,预制厂、桥梁和料场等单位参加。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年:创建示范年。

各施工队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并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部署到班组、作业队。“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等有关法规和规范,重点围绕以下6个方面开展。

1.安全制度建立和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各项目办要对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人造册登记,并对施工单位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各种操作规程进行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应至少包括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各作业班组长、专职安全员、特种人员等)、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工程部、机材部、试验室、施工班组、仓库、预制厂、分包(协作)单位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特种设备验收登记制度、隧道等危险施工场所进出人员登记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危险品管理制度。

2.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制定、审查和执行情况:

项目办要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确保工地不出现重大安全问题。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针对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滑坡和高边坡处理;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混凝土浇注、爆破工程等,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必要时,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3.劳动用工登记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项目办要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认真进行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要建立劳动用工动态管理台帐,对新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尤其对长期工种施工人员要进行新技术、新工艺的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持有“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否则不得任职。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情况应当记入个人业绩档案。从事垂直运输机械、起重设备安装、登高架设等特种作业施工的人员,应当持有特种设备操作上岗证书,否则不得上岗。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向一线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范交底,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各项目办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隐患排查计划,确定详细的安全隐患排查范围,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对排查出的隐患应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并及时复查。施工、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对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制止或者纠正。特别是对现浇桥梁、高墩大跨桥梁等高空作业安全设施,高边坡及滑坡治理安全生产预案,储油罐安全管理、施工用电、生活用电等方面,要重点进行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监理单位应采取旁站、巡视等多种检查形式,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理,对于发现的问题,监理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予以整改,对于问题严重者,监理单位应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5.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达标情况: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措施的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的生产环境、生活设施、作业条件、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并应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达标情况应特别注意各类高空作业,大型桥梁、跨线桥的桩基、墩柱施工作业,水上作业的临边防护,以及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临时便道硬化安全设置是否严格按照规范要求,临时用电线路的布设、拌和场和预制场的布置、选址是否符合相关规程,各种防坠落设施、救生消防避雷设施等是否按有关规定设置。

6.安全专项费用落实和使用情况。

项目部在广泛推动建设活动开展的同时,确定某几个施工队为示范工地,各部门要积极申请,经项目部确定后,进行评审,及时总结经验,组织观摩交流。

各施工队在20XX年6月将总结报告上报项目部。

(二)第二年:达标推广年。

各施工单位在总结“平安工地”建设示范经验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印发本地区“平安工地”达标标准。各从施工队必须严格按照达标标准开展施工活动。项目部负责对各部门开展“平安工地”达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立即整改。确保本标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活动结束后,项目部及各施工单位及时做好“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总结,巩固活动成果,对达标施工队和部门进行表彰。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制度化,不断规范本标段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对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具有代表性的“零伤亡”部门进行表彰。

四、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指导活动开展。

项目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杨海峰

副组长: 侯高峰 黄 冲

成 员: 陈满意 朱永辉 李成平 蒋松磊 王长军

各部门应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推动活动的开展。

五、工作要求和保证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各部门负责人,确保“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取得实效。

建设“平安工地”是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消除事故隐患、构筑事故防控体系直接有效的抓手,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的落脚点。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管理,抓好落实,开展好各阶段工作。对活动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推动建设活动扎实有序进行。本项目的各部门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安排,明确活动目标成果,抓好示范施工队工地,严格达标验收,切实保证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足额到位。各施工队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主动地开展创建活动。各部门、预制厂、料场等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务求实效。

(二)切实做好“三个结合”,确保建设活动与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同步实施,整体推进。

各施工队及部门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各部门安全行为纳入制度化、标准化管理轨道;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把“平安工地”建设工作与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结合起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实现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三)加强宣传动员和信息沟通,促进建设活动顺利开展。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建设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平安工地”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动员和信息沟通。通过召开推进会、横幅、举办培训、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大力推动“平安工地”建设各阶段活动在建设项目和各施工部门扎实有效开展,发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并监督,形成有利的舆论氛围。对确定为本标段示范施工队的参建队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奖励政策;对在建设活动中走过场,工作措施不得力,工程现场管理混乱的部门,要坚决依法处罚,发生责任事故的要严肃查处。以“平安工地”建设为契机,创建更多更好的“平安工程”,为实现创建“平安行业”的目标作出积极贡献。在工程结束前,上报本部门“平安工地”的总结报告。

第2篇:平安工地建设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当前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结合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工程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建设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规章制度,认真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省交通运输建设平安顺利推进。

二、工作目标

以“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为载体,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两项达标、四项严禁、五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施工安全风险有效控制,减少事故总量、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推进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三、活动内容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严格按照《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XX]116)要求对各参建单位有关人员实行责任登记;各参建单位应按实际分工明确岗位职责;施工单位应建立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各项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特种作业设备验收登记制度、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二)严格依法执行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操作性强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本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监理工程师应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专职安全员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留有检查记录;施工单位应按批复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三)严格执行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施工单位应建立农民工动态管理台帐,对进场农民工和新上岗的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各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四)加强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参建单位应制定施工安全隐患排查计划,排查内容应按工程实际开展情况制定,建立施工安全隐患治理台帐;对排查出的隐患应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业主及监理单位应对隐患治理情况及时复查。

(五)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达标

施工总体布置应符合施工安全需要,临时便道设置、施工便桥的安全验算、临时用电线路的布设、拌和系统和预制场的布置等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炸药仓库须经公安部门验收;严格执行“四项严禁”规定(严禁在泥石流区、滑坡体、洪水位下等危险区域设置施工驻地;严禁违规人工挖孔桩作业,钻孔确有困难的不良地质区,设计单位要进行专项安全设计并按设计变更规定,经批准后实施;严禁长大隧道无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措施施工、严禁立体交叉作业);各类高空作业、跨线桥施工作业区域、水上作业的临边防护、防坠落设施、上下通道、救生消防避雷设施等应按规程和有关规定设置,隧道的掘进、支护、衬砌应符合规范要求。

(六)严格执行施工安全专项费用保障制度

建设单位应明确1%以上的安全生产经费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足额支付;监理单位应严格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经费应完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

四、组织领导机构

省厅成立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和指导全省交通基础设施“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开展。赵平同志任组长,罗可、蒋鹏飞、王跃明、郑京杰同志任副组长,谢志军、李建斌、谢立新、夏涛、周志中、孙威期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质监站,郑京杰、孙威期分别兼任办公室正、副主任。

厅直各行业管理局、市州交通局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推动本辖区内“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开展。请将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及联系方式4月30日前报厅“平安工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4724628;电子邮箱:XXX;联系人黄斌。

五、活动时间及范围

活动从20XX年开始,20XX年结束,为期2年。第一年为活动创建年,第二年为达标示范年。活动由建设单位牵头,以施工合同段为单位开展,设计、监理和监测等单位参加。凡列入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均应参加活动。

六、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4.1—20XX.4.30)

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要成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认真部署,采取多种形式,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到人人都能熟知“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内容和要求,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二)示范实施阶段(20XX.5.1—20XX.7.31)

1、各建设单位要对照工作目标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内容要求,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管,保证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贯彻、执行到位。

2、确定一批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一般应选择具有一定规模,施工难度和技术风险较高的工程和施工合同段。

省公路局负责指导全省干线公路“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开展。各市州交通局在广泛推动建设活动开展的同时,应确定不少于1个示范工程和3个示范工地进行重点指导。省公路局组织干线公路“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活动。

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负责组织我省高速公路“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确定不少于3个示范工程和10个示范工地,各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应确定本项目示范标段。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统一组织高速公路“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活动。

省地方海事局负责组织开展我省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

3、各行业管理局确定的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名单应在20XX年6月底前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抽查、观摩交流阶段(20XX.8.1—20XX.10.31)

省公路管理局、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地方海事局分别负责组织各自管辖范围内“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的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情况于20XX年8月15日前报厅“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厅“平安工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上报情况对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进行抽查,并将确定的省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名单报交通运输部。同时将组织全省或区域性的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活动。

(四)达标推广阶段(20XX.11.1—20XX.12.31)

根据我省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示范实施情况制定“平安工地”标准,并在全省各个项目中推广。

20XX年10月底前各行业管理局应将各自管辖范围内“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达标推广阶段工作总结报厅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11月至12月厅领导小组将对全省“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各阶段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活动结束后,将召开“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总结表彰大会,对达标工程和达标工地进行表彰,并向交通运输部推荐先进典型。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项目业主及参建单位要把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作为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的一项政治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创建“平安工地”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把创建活动作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部署、落实、检查和推进。

(二)强化措施,积极落实

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本地区、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围绕创建目标和措施,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逐步推进创建工作,确保落到实处。同时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年”提出的“三个突出”和“三个加强”紧密结合起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结合起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实现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三)抓好宣传,营造氛围

各建设单位应采取多种形式,结合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做好创建“平安工地”活动的动员和宣传,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四)加强考核,确保质量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内容进行督促、检查、考核,确保创建工作质量。要把定期检查与临时抽查、明查与暗访有机结合起来,坚持边检查边指导,落实整改措施,扎扎实实提高创建水平。

第3篇:平安工地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通知》(交质监发[20XX]132号)、《四川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交函[20XX]311号)、四川省交通厅公路水运质量监督站《关于强化落实省在建项目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通知》(川交质监函[20XX]179号)等精神,切实加强交通建设安全生产监管,落实交通建设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交通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省、市下达的三年集中建设攻坚活动的工作目标,我局决定从今年起开始在全县交通建设项目开展为期三年的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不移推进安全发展,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法治安的方略,坚持科技兴安的道路,坚持管理强安的举措,坚持抓基础、抓示范、抓关键的原则,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主线,理顺并落实多元投资模式下我县交通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体系,通过宣传、评估、整治、提升等手段,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促进我县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安全保障有效化,构建和谐交通、安全交通。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宣传、落实监管、治理隐患、压降事故。

三、活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全面夯实安全工作基层,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坚持有效,施工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突破阻碍工地现场安全监管的瓶颈,解决安全工作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分阶段评比“平安工地”项目,实施流动管理,最终达到项目安全管理层次化,安全投入标准化,施工现场规范化。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较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的目标,创建一大批“零伤亡”工程,推进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完善管理,落实责任,巩固成果。

(二)具体目标

1、各重点工程施工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2、特种作业工种人员持证率100%。

3、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努力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力争零死亡。

四、活动时间和参加范围

活动从20XX年开始,20XX年结束,为期三年。

全县在建交通建设项目,均应参加活动。活动由建设单位牵头,以施工合同段为单位开展。监理和监测等单位参加。

五、组织机构

新津县交通局成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指导活动开展。由晏文万同志任组长,范长兴、岳树东任副组长,曾在昌、毛德刚、杨大年、杨妙、万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规划建设科,办公室主任由曾在昌同志担任。

六、活动形式及内容

(一)活动形式

此次创建活动将采取宣传与教育相结合、系统活动与各单位活动相结合、阶段性与整体性活动相结合、检查与考核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二)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针对安全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结合各项目隐患排查开展,并重点从安全监管职责划分、安全宣传、风险评估、隐患排查、隐患结果分类、治理情况通报、制度落实、安全考核等几大方面入手,以活动促安全,着力提高各项目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责任感,提升整体的安全素质。

1、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发展理念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发展必须安全,安全就是发展,安全就是成绩,安全就是投资环境的理念。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交通建设的总体布局,努力打造安全交通。

2、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责任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围绕“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体系这一中心,落实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全监管机构和企业的安全责任链,明确各级政府、安监系统、交通系统各个单位对县管重点项目和BOT项目安全监管职责,形成权责明确的工作责任体系,做到责任主体明确、工作标准明确、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全面落实建设项目参建各方安全责任,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通过落实建设项目参建各方安全责任,建立完善各项安全制度,把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重点抓好劳动用工登记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规范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制定、审查和执行,加强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达标管理,监督安全专项费用落实和使用。

4、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

建立完善档案制、第一时间报告制、通报制、安全风险评估等制度,严格按照排查登记、公示公告、防范治理、验收销号四个步骤逐项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组织开展交通行业危险源普查活动,确定重大危险源并建立管理台账。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制订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落实相关制度与规定。

建立完善隐患排查企业主体责任制度、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制度、重大隐患专家会查制度、隐患整改督查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和群众举报监督制度。形成企业、部门、社会全方位排查治理、监督整改隐患的浓厚氛围,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突出交通工程建设施工安全。重点加强墩高在10m以上且单孔跨径40m以上的桥梁、高边坡坡、跨越高速公路的交叉工程等工程施工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开展弃渣场、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防范和隐患整理。

5、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推进交通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清理完善各项工程应急预案,规范预案管理,加强应急物资器材的储备。

加强应急管理培训和演练。按类别分层次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开展工程施工应急演练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突发事件联合调度机制,提高联合交警、消防、医院等部门应对突发事件的块数反应和协调处理能力。

七、活动部署

(一)第一阶段创建示范年(20XX年3月—20XX年12月)

建章立制、宣传学习

1、各项目应建立或完善项目内“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劳动用工登记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等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参建个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2、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内部网等媒介的大众化、快速化、形象化、具体化等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并将其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以此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3、认真学习隐患排查各阶段工作内容、责任主体,落实各项目各施工合同段主要有哪些安全隐患,各自隐患分级情况,项目参建各方对应责任人及处理方案。

(二)第二阶段(20XX年1月—20XX年12月)齐抓共管、全面达标

1、各交通建设项目按照已建立的“平安工地”活动方案和各项安全制度组织实施 。

2、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已经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责任人及处理措施,并分阶段上报活动工作小组,对已整治完成的工作点予以验收销号处理,并建立隐患排查处理台帐。

3、所有交通基础实施建设项目及从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省交通运输厅下发的达标标准开展活动。建设单位负责对本项目逐标开展“平安工地”达标验收。

新津县交通局创建“平安工地”活动领导小组将在达标建设项目中评选优秀达标单位,对不达标项目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4、(20XX年—20XX)年活动期间,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及联系沟通,确保联系渠道畅通。

八、活动要求

创建活动是最近三年全系统安全工作的主轴和工作重点,将贯穿于系统各单位全面安全工作的始终,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前抓,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实现全面动员和部署。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项目要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项目全年的活动方案,明确活动主题、目标、重点内容、要求和责任,确保此次活动的形式和内容上有创新、有特殊,在成果上有突破、见成效。

(三)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在开展活动过程中,各单位要坚持点面结合、统筹兼顾,已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无缝安全管理网络的目标,确保“安全年”系列活动在本单位全面开展。

(四)建立“施工现场”与“建设市场”联动的长效机制,不断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引向深入。

对在建设活动中走过场、工作措施不得力、工程现场管理混乱的单位,要坚决依法处罚,发生责任事故的要严肃查处。要不断探索和完善“施工现场”与“建设市场”联动的长效机制,以“平安工地”建设为契机,创建更多更好的“平安工地”,为实现建设“平安新津”、创建“平安行业”的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第4篇:平安工地建设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认真落实20XX年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精神,加快实施市委“一二三四五六”的奋斗目标、工作思路和市委九届七次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提高我市公路工程建设水平,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公路工程安全生产“双基”(基层和基础)工作,努力提高行业安全监管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促进我市公路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决定从今年开始在行业内全面开展为期两年的“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关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抓基础、抓示范、抓关键的原则,大力推进我市公路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全面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坚持有效,施工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责任事故、遏制意外事故、减少事故总量的目标,努力创建一大批“零伤亡”工程,推进我市公路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二、活动时间和参加范围

活动从20XX年开始,20XX年结束,为期两年。

凡列入国家和我市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基础设施项目,均应参加活动。活动由建设单位牵头,以施工合同段为单位开展,设计、监理和监测等单位参加。

三、实施内容和步骤

(一)内容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范,重点围绕以下6个方面开展。

1.安全制度建立和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制定、审查和执行情况;

3.劳动用工登记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达标情况;

6.安全专项费用落实和使用情况。

(二)实施步骤

二〇XX年为创建示范年

1、二〇XX年四月至六月 创建示范阶段

各建设单位应按照活动要求,结合工程建设实际,制定、印发本项目“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各自的“平安工地”达标标准。并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部署到所有的工程项目和施工合同段。

各建设单位在广泛推动建设活动开展的同时,应结合实际情况选树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一般应选择具有一定规模,施工难度和技术风险较高的工程和施工合同段,每个高速项目不少于两个施工合同段,各区县局(处)和直属处的普通公路和乡村路项目各不少于两个施工合同段(普通公路由公路处协调实施,乡村公路由乡路办协调实施)。

各建设单位应在20XX年5月底前将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名单和“平安工地”达标标准报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我局将对申报的项目和施工合同段进行检查、考核。

2、二〇XX年七月至十二月 实施提高阶段

结合检查情况和各建设单位推荐情况,确定一批市级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进行重点指导,及时总结经验,组织观摩交流。同时我局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在各单位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基础上,研究制定我市公路建设行业“平安工地”达标标准。

二〇XX年为达标推广年

1、所有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及从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我市公路建设行业“平安工地”达标标准开展施工活动。建设单位负责对本项目逐标段开展“平安工地”达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立即停工整改。我局根据达标标准组织监督抽查,确保我市公路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3、活动结束后,各相关单位应及时做好“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总结,巩固活动成果,对达标工程和达标工地进行表彰,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制度化,不断规范我市公路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同时我局将对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具有代表性的“零伤亡”工程和相关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四、组织机构

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成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指导活动开展。

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成 员:

各建设单位应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推动活动的开展。

五、工作要求和保证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取得实效。

建设“平安工地”是夯实安全监管工作基础、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消除事故隐患、构筑事故防控体系直接有效的抓手,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的落脚点。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开展好各阶段工作。对活动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强监督指导,及时加以解决,推动建设活动扎实有序进行。各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活动目标成果,抓好示范工地,严格达标验收,切实保证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足额到位。各施工企业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主动地开展创建活动。设计、监理、监测等单位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务求实效。

(二)切实做好“三个结合”,确保建设活动与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同步实施,整体推进。

各地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将参建单位安全行为纳入制度化、标准化管理轨道;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年”提出的“三个突出”和“三个加强”紧密结合起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结合起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实现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三)加强宣传动员和信息沟通,促进建设活动顺利开展。

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公路工程建设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动员和信息沟通。通过召开推进会、举办培训、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大力推动“平安工地”建设各阶段活动在建设项目和各施工合同段扎实有效开展,充分发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并监督,形成有利的全员参与的局面。

(四)建立“施工现场”与“建设市场”联动的长效机制,不断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引向深入。

对确定为市级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的参建单位,我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奖励政策;对在建设活动中走过场,工作措施不得力,工程现场管理混乱的单位,要坚决依法处罚,发生责任事故的要严肃查处。各建设单位应不断探索和完善“施工现场”与“建设市场”联动的长效机制,以“平安工地”建设为契机,创建更多更好的“平安工程”,为实现创建“平安行业”的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2、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期间,有关企业参加建设活动情况将纳入诚信考核体系,奖优罚劣,并与招投标和资质管理挂钩,形成现场安全监管与建设市场监管的有效联动机制。

篇四:建设单位平安工地创建方案
2016住建局安全生产活动方案4篇

第1篇:住建局安全生产活动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施工企业、在建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督站、镇(街)村建站、燃气企业、瓶装液化气分销站点要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安全生产放在事关治国理政、事关科学发展、事关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考虑,要全力组织开展好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相关单位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工作职责分工。区住建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质安股、市场股、城建股、监督站、村建站人员为成员的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查办公室挂靠在局质安股,由质安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燃气检查办公室挂靠在局城建股,由城建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如下: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检查范围:全区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区内燃气企业、分销站点及使用燃气餐饮场所。

(二)检查内容:

1、加强对全区在建项目的安全检查,深化建筑施工模板工程、外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预拌砼和现浇砼结构工程等三个专项整治,落实防护措施。

2、严肃查处施工现场深基坑、高边坡临边防护不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持证上岗、作业人员未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施工临时用电不规范等行为。

3、严格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重点抓好建设单位履行工程项目管理职责和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总监到岗履职情况;

4、对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立即依法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等各方责任。

5、落实企业标准化创建主体责任,加强工程技术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教育,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及标准化示范图集施工,强化施工现场渣土车、土方车等各类工程车辆管理,提升标准化施工水平。

6、严厉打击在建工程规避监管、不执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等非法违规行为。

7、各镇(街)村建站、各燃气企业、分销站点是否按照关于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的有关要求,开展安全大检查,落实调查摸底、用户巡检责任,确保用气安全。对餐饮场所存在的安全问题,要督促指导经营业主抓紧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是否按要求停止供气,并撤出相关设备设施。

8、各镇(街)、管道燃气公司是否持续开展管道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台账,逐条逐项予以整改落实。管道燃气公司是否严格按标准增设燃气管道路面标志,标志应字样醒目、经久耐用、不易损坏,切实保障管网安全运行。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隐患,管道燃气公司是否安排专人进行监控并加强日常巡查。

9、各燃气公司、分销站点是否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反恐安全措施,切实提高对可能发生的恐怖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10、各燃气公司、分销站点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及安全、经营管理标准落实情况;是否加强液化气运输、配送、使用等环节安全管理,是否使用超期未检、不合格或者报废钢瓶,出站钢瓶是否有本企业标志、警示标签和塑封。

11、各镇(街)村建站、各燃气企业、分销站点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是否有督促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有无制定计划,有无上报反馈,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三、方法步骤

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16年7月底开始,到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动员阶段(8月8日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细化整治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整治措施,层层动员落实,确保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深入推进。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9日至10月20日)。各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本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治,集中力量、全力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治理纠正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做到检查率、整治率达100%,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下旬)。及时分析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的经验做法,巩固重点整治成果,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构建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区政府统一组织,各镇街、各牵头和配合部门负责实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扎实开展。

(二)强化整改治理。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实行“零容忍”,对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要立即督促整改,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对重大隐患要严格实行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制度,对重点问题、重点区域和隐患严重、情况复杂的,要加强联合执法,重点打击。对整治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治不及时、安全问题突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和行政问责。

(三)强化督查检查。区安办牵头,监察局及有关主管部门配合,研究制定专门督查方案,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和明察暗访,切实做到督查不留死角。10月中旬市、区政府将组织综合督查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

(四)强化氛围营造。将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宣传报道力度,强化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走过场的将给予公开曝光。将设立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发动群众举报和监督,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百日行动”的浓厚氛围。

(五)强化信息报送。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总结、梳理整治工作的经验和成效,各单位要在8月8日前报送实施方案和1名联系人;每周四下午下班前报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每周至少报送一篇工作动态信息。

第2篇:创建平安工地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建设“平安”的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等活动,以完善建筑工地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为建设重点,落实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与企业的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用工制度完善、民工权益保障、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食品卫生保障等工作相结合;把“平安工地”创建活动融入到全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的总体部署中,切实保证我市所有建筑工地的和谐稳定,为建设“平安”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平安工地”创建活动,提高工程质量、强化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进一步加强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保障民工的合法权益。具体做到“五个不发生”:即不发生刑事案件、不发生重大治安案件、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不发生员工违法犯罪、不发生涉及项目建设工地问题引发集体越级上访。力争在第一轮的时间内建立健全平安创建工作标准和考评体系,全面推进平安创建工作,使全市90%以上项目建设工地达到平安标准和要求,创建覆盖面达100%。

三、时间安排

2016年平安创建工作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6月1日至7月30日)

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进行宣传动员,形成强势舆论氛围,引导全市各单位和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积极参与,迅速掀起创建高潮。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实施方案,并按照实施方案认真执行。

第二阶段:创建攻坚阶段(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10月30日)

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创建内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开展大规模的创建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交流会和协调会,及时研究解决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全市申报省市优质工程、文明工地的项目按照平安工地创建考评细则(见附件),全部参与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并达到细则要求。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11月1日至12月30日)

对参与平安工地创建工作的建筑工地进行考核,考核汇总记录,形成档案;在各责任单位自查自纠、完善提高、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组织检查验收,开展回头看,对创建不到位的,限时整改;建立健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管理的制度,实现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奖优罚劣,进行通报。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创建平安工地责任单位及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把“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作为本地、本部门2016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为了确保“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照市里成立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各施工现场,由建设单位牵头,制定“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提出创建要求、明确创建目标、制定创建措施,落实相关人员,明确创建活动责任人,并严格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在全市形成强势舆论氛围。要深入宣传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动员和引导广大建筑工作者积极支持和参与创建活动。同时,要充分发挥舆论的激励和监督作用,对创建活动中取得的成绩和先进典型及时宣传报道;对组织不力、消极落后的单位予以曝光批评。对不服从管理、不按要求完成创建、阻碍创建工作开展的单位、部门和个人,要追究责任,并给予处罚,以确保整治活动顺利开展。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为了确保“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平安工地”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开展分组包片督察活动和分县(区、管委会)包干责任制,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现场督查、现场办公、现场协调等活动,协商市人大、市政协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专门的视察督查活动。各责任单位要组成专门的督查组,对本系统、本单位相关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严格细致的内部督查工作,充分了解、掌握整治任务的进展情况、完成质量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如实进行工作考评,及时通报情况,提出改进意见,确保各项整治任务全面落实。

(四)创先争优,树立典型。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市所有在建工地针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几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检查,对达到“平安工地”创建要求的工地发放“平安工地”证书,对存在问题的建筑工地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建筑工地按照创建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并申请验收,验收合格的发放“平安工地”证书;对经过整改仍达不到创建要求的建筑工地责令停工整顿直至整改符合创建要求。

五、企业创建标准

(一)组织机构健全。企业和建筑工地设有“平安工地”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且机构、人员、经费落实到位,有足够数量的专职人员从事治安保卫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二)管理制度健全。企业及建筑工地有健全的治安保卫工作制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及其它各项管理制度,且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三)安全防范措施齐全。施工现场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安全生产状况、文明施工情况良好,现场重大危险源管控到位,设施齐全,施工环境和谐,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落实整改,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四)安全教育落实到位。建立民工管理档案,每一名新工人在进场前均经过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及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各施工工地对操作人员进行每天一次的上岗前班组集中交底。

(五)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建筑工地无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行为,不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未雇佣童工,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六)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有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隐患得到整改,整改率达100%,没有发生火灾、爆炸等灾害事故或发生事故没有造成死亡、重伤、重大经济损失。

(七)落实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工地食堂等的卫生管理和监督工作,各建筑工地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的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民工的食品卫生和健康,坚决杜绝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六、奖惩措施

1.对在多次检查中均符合创建要求的建筑工地加强服务,简化监督、减少日常检查和抽查;优先推荐参加文明工地、优质工程的评选;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建筑工地实施高频率的日常检查和抽查,并不得参加文明工地、优质工程的评选,将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列入不良行为公示。

2.每年年底根据平时检查情况提出一批在“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建筑工地,报市住建局申请市级示范“平安工地”。凡是被评上市级示范“平安工地”的企业,列入企业的信用档案,并做为评定优秀企业、优秀项目经理和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的条件之一。

3.在“平安工地”创建活动过程中,对存在以下情况或严重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1)现场管理混乱、规章制度执行不严、创建活动措施不得力,无“平安工地”创建计划;

(2)发生因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集体越级上访事件的;

(3)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

(4)发生拖欠民工工资,引起集体上访事件的;

(5)发生一次3人以上食物中毒事件的;

(6)发生一次5人以上群殴事件,或多次发生3人以上、5人以下群殴事件的;

(7)三次被监督检查部门责令整改的,或被责令整改但拒不整改的;

(8)发生其他较大社会影响恶劣事件的;

(9)多次未及时上报“平安工地”创建工作相关情况的。

“平安工地”创建工作是工地管理中的一种新的活动载体,也是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的丰富和完善,其对我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的开展有着重要意义。我们一定要按照市综治委创建“平安工地”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大创建力度,丰富创建内容,落实创建措施,提高创建水平,为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实现“平安”的目标作出我们积极的贡献。

第3篇: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方案

一、排查范围

(一)区人民政府各镇街所在地1990年之前(不含1990年)建成的居民住宅。

(二)区人民政府各镇街所在地1990年之后(含1990年)建成的,已出现明显倾斜、裂损(如砌体结构承重墙体的竖向裂缝、承重大梁下墙体的“八”字形裂缝,框架结构柱开裂,梁出现斜向裂缝等)的居民住宅。

(三)各镇街、园区所有保障性住房、棚屋区改造安置住房。

(四)建设项目征迁安置房。

(五)其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居民住宅。

二、排查内容

(一)老楼危楼安全状况。重点检查整体危险房屋是否已经拆除;有危险点或局部危险房屋是否已经采取有效措施解除危险;装饰装修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注:按照建设部《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16版)的规定,1、整体危险房屋是指经鉴定危险性为D级,即: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2、局部危险房屋是指经鉴定危险性为C级,即: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3、有危险点的房屋是指经鉴定危险性为B级,即:结构承载力基本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二)已入住保障性住房、棚屋区改造安置住房的房屋质量安全情况,重点检查以原公房、购改租等方式筹集的保障性住房,以及2016年之前入住的保障性住房。检查内容为:是否已经出现明显倾斜、裂损(如砌体结构承重墙体的竖向裂缝、承重大梁下墙体的“八”字形裂缝,框架结构柱开裂,梁出现斜向裂缝等)。

(三)老楼危楼管理维护状况、老楼危楼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管理档案是否完整、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是否完善和落实、日常管理是否及时到位等情况。

(四)区住建局对在建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全面监督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建厅有关文件情况,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强化层级指导和监督执法检查情况,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查处情况。

2.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勘察、建筑、结构设计质量,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实体工程以及涉及结构安全的原材料质量。

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模板工程等重大危险源防控、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施工用电、现场消防安全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4.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预拌砼与预制构件企业等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五)对以往已查出但未整改的老楼危楼进行跟踪监管,整改到位。

三、排查职责分工和要求

(一)各镇(街)、工业园区要根据本《通知》要求,按照属地管理、业主负责、部门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办法、落实实施主体,认真开展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确保部署到位,组织到位,检查到位,问题解决到位。

1.各镇(街)、工业园区负责组织失修失养严重的居民危险住宅排查;区住建局质安股负责相关指导、汇总工作。

2.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组织在建保障性住房、棚屋区改造住房的质量安全检查和装饰装修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区住建局质安股负责相关指导、汇总工作。

3.各镇(街)、工业园区负责组织已入住保障性住房、棚屋区改造安置住房的安全排查;区住建局质安股负责相关指导、汇总工作。各镇(街)、工业园区要开通热线电话,受理各自辖区内老楼危楼排查工作投诉事宜。

(二)各镇(街)、工业园区要组织社区居委会对本辖区老楼危楼,督促住宅产权人或使用人进行全面自查,并汇总上报。在自查自报的基础上,组织危房鉴定机构和专业人员,按照建设部《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16版)规定,对老楼危楼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或安全检测,研究落实处理方案,采取及时维修、改造加固等措施,逐一进行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要坚决采取停用、拆除等措施,从根本上杜绝重大房屋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各镇(街)、工业园区要在排查的基础上,在2016年底前建立老楼危楼安全管理档案信息系统,做好排查处理有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做到“一楼一档”。老楼危楼安全档案内容包括:业主姓名、地址、建设年代、建筑结构、楼层、建筑面积、排查时间、存在问题、危房鉴定等级、处理情况等。

(四)区住建局将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在建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工作。部署在建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全面自查,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组织巡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将从严处理。我局将对违法违规行为将进行立案查处,严肃追究责任。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统筹安排,科学把握建设进度,保证工程建设的合理周期和造价,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五)区住建局将认真总结本辖区检查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工作,提高危旧房安全管理水平。并将检查情况、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

四、排查资料上报

本次排查应在2016年7月23日前结束。请各镇(街)、工业园区于2016年7月25日前将本辖区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情况书面报告及附表报送区住建局质安股。

(一)上报负责人及联系人。请于7月18日前,将本单位排查工作负责人及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报区住建局质安股。

(二)上报排查报告及附表资料。请于7月25日前,将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排查报告及附表上报区住建局质安股。

排查报告包括以下内容:1.排查项目总数;2.存在问题项目总数及名称,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如停用、加固、拆除等);3.老楼危楼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第4篇: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按照全市、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住建系统实际,现就全区住建系统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建筑施工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为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2016年6月1日至30日。

三、组织机构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质安股。

四、活动形式

(一)开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活动。

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

活动内容:通过邀请市专家宣讲团、视频讲座等方式组织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大力营造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

活动时间:6月16日(上午9:00-11:00),在正荣时代广场举行宣传咨询日活动。

活动内容:邀请区政府有关领导亲临现场检查、指导咨询活动,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现场答疑,现场发放宣传品,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深化“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加大舆论宣传力度。

(三)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周活动

活动时间:6月2日-8日。

活动内容:各施工单位要结合本行业安全生产特点,组织动员企业内部职工观看由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制作推出的主题宣传片《生命的红线》、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的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展板警示教育,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四)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

活动时间:6月9日-15日。

活动内容:组织安全文化专家、有关人员开展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工地等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施工企业要建立组织,细致谋划,结合本行业实际,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精心部署,组织安排活动内容和形式,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营造氛围。将加强与媒体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正面引导。各新闻单位将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开设专版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宣传先进典型,传播安全理念,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力求实效。各施工企业要善于总结经验,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原则,结合自身特点,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增强活动实效。

各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5月30日和6月25日前报送区住建局质安股。

篇五:建设单位平安工地创建方案
2015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第1篇: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为了切实完成平安创建整体推进阶段的工作,确保我镇平安创建活动年内达到“平安乡镇”的标准,根据省、市、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平安创建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届X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在提高平安创建水平和质量上下功夫,以建立健全平安创建长效工作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基础工作为重点,全面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工作目标:实现全镇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秩序良好,防控能力增强,发展环境优化,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平安创建工作得到加强。实现“六大奋斗目标”

1、社会政治稳定。矛盾纠纷的查处率达95%以上,防邪工作实现“三零”目标,不稳定信息预警率达90%,不发生在全市、全省、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群众的群体,重大群众性事件。

2、社会秩序良好。全镇80%以上的基层单位不发生刑事案件,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组织犯罪,毒品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八类命案的破案达到90%以上,治安案件得到及时的查处,发案率同比下降,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及时整治,不发生在全县、全市、全省、全国有影响的重大恶性案件。

3、防控能力增强。防范体系进一步完善,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各种措施“两抢一盗”等侵犯性案件明显下降,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4、发展环境优化。平安创建宣传广泛深入,群众知晓率达90%以上,见义勇为保护和奖励机制健全,见义勇为者能得到及时表彰,各类经济犯罪得到及时有力打击,“黄、赌、毒”等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5、人民群众满意。通过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提高,经统计部门公众安全感测评,对社会满意和基本满意的达90%以上。

6、基层平安创建活动进一步开展。平安村、平安校园比例达60%在上。

二、主要任务

1、提高平安创建认识,增强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X中全会精神,以开创平安村为抓手,切实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各项措施,大力提高和谐台城建设。

进一步加大基层平安活动,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平安乡镇、平安村、平安校园、平安家庭、平安工地等各种形势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打造平安创建的基础。

认真贯彻上级有关精神,着力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纠纷,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深入开展农村“严打” 整治斗争,切实解决影响农村治安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农村治安管理的各项措施。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农村公共防范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通过有效开展农村平安创建,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各村、各单位支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平安创建真正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各包村镇干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指导,广泛开展平安创建。进一步形成专群结合,各方联动、齐抓共建的工作局面,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综治办要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指导,要认真总结平安建设活动中的好经验,通过各方面的努力,确保今年全镇达到平安创建标准。

2、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在平安创建中,要认真总结各地开展矛盾纠纷查处工作的成功经验,整合基层维护社会稳定的力量,着眼于从苗头上发现问题,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充分发挥政治优势,落实县委、县政府抓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的责任,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教育和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自学履行法定义务,努力实现社会矛盾纠纷就地解化解。加强村矛盾纠纷联动排查调处工作,拓宽基层社情民意收集反馈和诉求表达渠道,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矛盾纠纷联动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整合调处资源,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职能,形成相互衔接配合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增强定纷止争意识和能力,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

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分析机制和工作责任机制,严格落实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例会、情况报告、社会查实等制度。加强督促检查、提高调处的效率和效果,要突出排查调处工作重点,高度重视和解决土地征收征用、场镇拆迁、环境保护、涉法涉诉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预防和妥善处理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众利体性事件,加大对民事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3、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净化社会环境。在平安创建中,要以“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进一步完善“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始终保持对有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侵犯犯罪的高压态势,增强人民群众群众安全感。继续开展“扫黄打非”和禁毒、禁赌等斗争,坚决打击禁毒犯罪和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和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渗透、颠覆与分裂破坏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

加强社会形势分析评估和预警预测。深入排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增强严打斗争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排查出和治安乱点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进行治理整顿,限期改变面貌。

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最大限度的遏制、预防和减少犯罪,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取得最好的法律效果。

4、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安全有序。

在平安创建中,要按照“党领导、行政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围绕治安管理的重点场所、重点对象,调整社会管理思路,研究管理规律,创新管理机制,各村、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履行职责,确保管理到位,管理有效。

要突出抓好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与服务,各村、各单位要把管理与服务有机统一起来,继续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加强人口信息登记工作,完善出租房屋管理协作机制,坚决打击流窜犯罪。

深入推进“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切实加强犯罪多发人群的教育和管理,重点做好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外出务工人员留守在家的未成年子女、服刑在教人员有未成年子女等的摸排建档、教育、服务以及救助工作。

5、完善整体联动防控体系。

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行政区域边际等为重点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体防控体系,增强防范实效,在治安复杂场所广泛推广防盗报警为主的技防措施。

大力推进治安防范专业化,社会化进程,进一步健全以公安机关为主力,治安巡逻为辅助的管理模式。在农村中进一步健全完善片区警务制度,广泛开展群众自防自治活动,巩固治安防范网络,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创建中来。

6、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夯实平安创建基础。要始终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平安创建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性、根本性的任务来抓,要认真落实中央和地方会议精神,保证平安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三、保障措施

1、继续健全领导责任制。

坚持平安创建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各村、各单位每季度至少要召开一次专题会,研究平安创建工作,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继续健全齐抓共建机制

进一步发挥各村、各单位参与平安创建的职能作用,在齐抓共管上加大工作力度,各单位要主动参与辖区内平安创建活动,继续运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推动平安创建各项措施的落实。

3、继续健全考核奖惩机制

健全平安创建考核办法,制定奖惩措施,严格兑现奖惩,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要给予表扬,对工作被动的村要通报批评。

4、继续健全舆论宣传机制

在创建中,要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宣传工作制度。大力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农村、进学校、进单位,重点宣传宪法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

第2篇: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为切实抓好我局“平安市”创建各项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争创省级“平安市”的意见》崇委发[20XX]25号文件精神,按照市综治办平安创建工作的统一部署,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争创省级“平安市”的意见》精神,坚持“打预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充分利用全体干部职工力量,齐抓共管,全面抓好我局社会治安、单位稳定、防火防盗、群体性事件等各项具体工作。各科室负责人要主动担负起内保工作,形成上、下一条心,努力创建平安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

二、创建目标

1、总体目标:力争经过扎实的工作,20XX年我局完成“平安市”创建目标的各项任务,把我局建成秩序良好、平安和谐、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单位,并努力争取被评为“社会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2、具体目标: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使干部职工对这次平安 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达到100%,形成人人都是安全稳定的生力军,主动参与到平安创建和共同维护社会治安活动中,全局要做到以下四点:(1)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设防、保稳;(2)建立健全各类工作台帐;(3)进一步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健全内部防控体系,快速反应能力提高;(4)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及时解决干部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

三、创建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平安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按照市综治委平安创建活动要求,我局成立了由市安监办主任、市安监局局长孙志彬任组长,市安办副主作、安监局副局长李智、谢奎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的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为平安创建提供组织保障。设立了平安创建工作办公室,由张杰同志担任平安创建工作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平安创建日常协调工作。

(二)健全规章制度,切实抓好平安创建工作

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和“三自”(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方针,结合我局实际,建立健全完善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值班登记制度、机关保密管理制度、贵重物品管理制度、要害岗位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同进,要积极采取各种安全防范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追究谁”的原则,层层落实平安工作的各项责任制度,对所属重点岗位、要害部门进行认真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要积极做好防范和控制工作,建立预防机制,对易发的各类群体性事件实行有效遏制,对发生的问题要及时、有力和正确处理,圆满完成全年的平安创建任务。

(三)加大平安创建宣传力度,营造平安创建氛围

按照市委20XX年创平安要求,我们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创建平安崇州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工作措施和先进事迹,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使平安创建活动深入人心、深入群众。我们还将利用6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契机,积极做好有关平安创建活动的知识宣传,通过散发传单、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营造平安创建活动氛围,大力提高全市人民的平安创建意识和法制意识,促进社会治安和社会政治稳定,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目标,构建“稳定、繁荣、和谐”的新崇州。

第3篇: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按照全国、全省和乐山市政法工作会议部署,为全面推动20XX年“平安峨眉”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峨社综【20XX】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为创建“平安新平”特制订本方案。

一 、组织保障

为确保新平乡平安建设工作顺利推进,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乡长张显明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荣华、副乡长杨智强、副乡长凌志为副组长,司法所、安全办、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司法所,由司法所所长雷国元任办公室主任,杨玉江、田雪琴、张智丽、袁媛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工作。各村根据要求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平安建设工作。

二 、主要措施

(一)全面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1.推动治安防范网络化。制定整体规划、突出重点建设,加强分级分类指导,健全街面、村、单位和行业场所、区域边际、虚拟社会、“三电”设施线路及铁路、公路、治安防控六张防控网。基本形成以“六张网”为骨架、以网络化、信息化为支撑、打防控一体化运作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群众见警率,增强防控实效。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每所中小学校、幼儿园至少配备 1 名专职保安,严防发生侵害师生的恶性案(事)件。

2.推动治安防范社会化。发展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组织和群众义务巡逻队伍。充分发挥专兼职治安巡逻队、综治维稳信息员、综治协管员、平安志愿者的作用,健全完善社会面巡防网络。各村各单位落实属地责任,推进各类群防群治力量规范化建设,对群防群治队伍实行实名制管理,确保重点人员管控、重点部位看护、安全信息报送、治安秩序维护等任务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分层级、分类别加强对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以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责任制为核心,构建单位负责、政府监管、行业协同、重点突出、内外联动的重点目标和单位内部防控网络。加强单位内部保卫机构、保卫力量和安全防范制度建设,确保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措施在办公、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各个环节得到有效落实。督促指导民营企业和新经济组织;健全内部治安保卫制度,维护内部安全稳定。

3.推动治安防范信息化。积极推动建设布局合理、技术标准统一、视频资源共享的数字化、集成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全天候视频监控系统,主要包括街面“天网”监控系统、城区道路监控网络、视频监控网络综合管理应用平台。同时,要推广建设简易实用的防盗报警设施,建设技术防控网络,实现政府、社会、重点企事业单位、重点部位的各类监控图像资源及其它技术信息的整合、共享。

(二)健全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1.坚持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定期排查、滚动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日常排查、重点排查与全面排查相结合,每月进行统计分析,及时掌握社会治安重点区域和突出治安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治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重点地区实行分级挂牌整治。

2.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毒品问题综合整治,抓住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因地制宜、有的放矢地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严重暴力、拐卖儿童妇女、金融(电信)诈骗、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严重破坏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活动,保持刑事发案平稳。继续深入开展缉枪治爆、扫黄打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专项行动。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遏制暴力恐怖事件、重大刑事案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提升基层、行业和重要时段、敏感节点平安建设水平

1.深化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平安乡、平安村等基层创建活动,强化社区(村)在平安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

2.深化行业平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平安家庭、平安学校、平安企业、平安医院、平安“三电”、平安铁道线(车站)等创建活动,健全创建标准,提升平安建设水平。

3.确保重要时段和敏感节点的平安。持续深入开展平安“两创”活动,加强元旦、春节“两节”、全国、全省“两会”等重要时段和敏感节点的安全稳定工作,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事件、暴力恐怖袭击事件。

(四)强化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

推动加强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和社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加强党组织领导体系、综合管理服务体系、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居民自治体系、社会力量参与体系、管理保障体系等 “六个体系”建设。

(五)加强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稳妥有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开展标准地址清理编排,强化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基础信息采集,推进以解决基本民生问题为重点的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健全以流入地为主、流出地与流入地协调配合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积极推行居住证制度,推动流动人口有序融入城镇或享受同城化待遇。

(六)加强特殊人群帮扶教育工作

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戒)毒人员、具有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人群、社会闲散人员及“法轮功”邪教痴迷者等特殊人群的教育、帮扶、矫治、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关怀帮扶体系。加快推进专门学校、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精神病院(安康医院)、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定点医院、戒毒场所及康复安置场所等建设。

三 、工作要求

各村根据本方案进一步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帮助具体工作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相关各村及部门要主动加强协调配合,确保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准备迎接市综治办负责组织开展的抽查复核和季度及全年目标考评。

第4篇:交通局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为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海西进程,按照州委、州政府从现在起至20XX年底在全州开展平安建设活动的安排部署,加强交通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交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特制定开展平安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整体要求,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以建立健全长 效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主线,广泛创建平安地区和平安单位,进一步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为全面建设小康 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创建“平安海西”工作要围绕“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要求,努力实现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状况总体良好、经济运行稳健、安全生产状况持续好 转、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总体目标。

篇六:建设单位平安工地创建方案
2016建筑施工整治工作方案6篇

第1篇:建筑施工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以及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建设领域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现制定2016年县建筑施工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扎实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切实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县建筑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全县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本次行动顺利开展,现决定成立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三、工作重点和内容

针对建筑施工领域的特点,以及目前最突出的非法违规违章行为,将下列行为作为治理重点:

(一)建设工程项目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质量与安全监督等基本建设程序,擅自进行建设活动的行为。

(二)建设单位:肢解工程违法分包,规避招标将工程发包给无相应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资质单位的行为,不及时支付和扣减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行为。

(三)施工企业:

1.无相应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接工程,出让资质或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外进企业未办理进开备案手续就擅自承接工程的行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到岗履职不到位的,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行为;

2.企业“三类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从事施工作业的行为;

3.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未认真执行主要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

4.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脚手架、高处作业、施工用电、深基坑、高大支模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实施及验收各环节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的行为;

5.建筑起重机械:未办理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而投入使用,日常使用、维修保养违反技术规范的行为;

(四)监理企业:无相应资质或超资质范围承揽监理业务,出让资质或资质挂靠。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职,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制定监理实施细则,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未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五)其他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时间安排

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从2016年5月至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排查摸底阶段(5月下旬-6月上旬)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以往“打非治违”活动的经验成果,结合现有情况和问题,针对违法违规较为严重的问题,抓紧制定建筑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详细方案,并设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便系统全面地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单位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特别是近两年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及时纠正自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情况,消除安全隐患。

(二)自查自纠、联合整治阶段(6月上旬-10月底)

各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方案的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我局将适时开展专项检查,特别是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大危险源。对检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到位,并采取“回头看”的方式,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对于对整改不重视,措施不严厉的单位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总结验收、巩固提高阶段(11月-12月)

在“打非治违”行动工作结束后,各企业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深入分析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对策措施,形成并完善“打非治违”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提高,促进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认识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打非治违”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相关责任制度。同时要充分认识到建筑施工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顽固、反复、难治理的特点,细化专项行动方案,做好打长期攻坚战的准备。

(二)依法依规,严格标准

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对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严惩,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工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负责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工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总结经验,形成机制

各单位要以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契机,认真查处建设领域非法违法建设突出问题,研究部署监管治本之策,推进“打非治违”相关政策措施的制定与实施,不断完善“打非治违”工作长效机制。

(四)信息报送,及时准确

各单位要在2016年11月20号前将本年度“打非治违”总结报至我局安监站。

第2篇:五水共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和保护我县水生态环境,根据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作出的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五水共治”重大决策,按照市政府“推进五水共治,共建生态家园”会议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省委“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奋斗目标,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治水理念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意识,坚持依法治水、科学治水、全民治水,强化水工程、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建设管理和开发保护,通过开展“五水共治”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城我县环境品质和群众满意度,着力构建和谐宜居的现代化美丽县城。

二、总体目标

按照“三年任务两年完成”工作要求,确保“五水共治”行动圆满完成。

排涝水:到2016年,基本消除易淹易涝片区和影响城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严重灾害现象,县城新区建设确保不发生新的内涝。建立起完善的城市排涝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

治污水:到2016年,实现城区(含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建设城区(含镇)污水管网34公里,城区和集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分别达到90%和86%。城区(含镇)共安排项目11个,总投资1.325亿元;其中城区污水治理项目10个,总投资1.09亿元;镇污水治理项目1个,总投资0.235亿元;

保供水:到2016年,进一步改造提升城镇供水设施和供水工艺,以解决供水水质、供水能力等问题,确保我县全区域范围内供水水质达标。大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最大限度地向城镇周围有条件的区域延伸城镇自来水管网覆盖面。

抓节水:到2016年,以“减少漏损、再生利用、雨水示范、改装器具”四大工程为抓手,加强节水器具、一户一表的改造,积极开发屋顶雨水收集系统,逐步推进再生水利用试点,着力实现供水管网漏损率小于12%,污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2%,节水型器具普及率达到75%,人均生活用水量小于180升,完成省级节水型城县的创建。

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到2016年,全面完成乡镇垃圾中转站新(扩、改)建任务,加大中转站的垃圾中转能力;升级改造已有垃圾填埋场,对垃圾容纳能力进行扩容;逐步推广和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积极探索和建立垃圾可再生利用机制,实现垃圾资源化利用。配合指导建立起“户集、村收、乡镇中转、县处理”体系,实现全县范围内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的规范化管理。

三、2016年度工作

结合省、市下达的工作目标和我局2016年的工作思路,将着力完成以下工作目标任务:

(一)管控结合治污水。深入贯彻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切实提高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水平。完成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实施县区截污纳管工程,完成江东路卫生院至二桥污水干管埋设及提升泵站建设工程,江东中路(法院至三桥)污水干管铺设工程,芹江、西渠、桃坑溪两岸截污纳管工程,旧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旧住宅小区污水管网配套工程等,进一步提高县城污水的收集率和处理率。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

(二)建管并重排涝水。一是突出城区排涝重点和积水节点,加快实施城区排涝整治工程,改造消除两处积水点;开工建设桃坑溪(汽车南站至西子城入口)排水箱涵工程,消除这个易涝点;完成江东中路、钟山路东段、城东脱贫小区—城东信用社段(建学路)等工程配套排水管网建设3公里,完成城区零星雨污合流管分流改造1.0公里,完成城区集水井淤泥清理以及城区芹北路、江滨路、解放路等主要道路排水管网淤积清理10公里,增加500立方米/小时应急强排设备。二是配合水利局启动芹江水系改造。

(三)科学调度保供水。一是建设城华连接线区块两侧及城市支路的供水管网10公里,改造旧给水管网13.1公里。二是配合水利局建立完善饮用水工程长效运行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运行管护人员和经费。

(四)严格管理抓节水。完成屋顶集雨收集系统40处;选择若干条件较为成熟的住宅小区,完成650套节水器具推广改造;改造一户一表202户。做好节水型社会、社区创建工作。

(五)抓城镇生活污染整治。新建岙滩新区垃圾中转站,改造芹北垃圾中转站;完成十里铺生活垃圾填埋场扩建和渗滤液改造项目;创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示范小区1个。积极引入市场化、社会化的生活垃圾处理运营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局“五水共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活动的协调指挥。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项目涉及的相关科室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建办,牵头负责实施方案的制订、落实、反馈和具体问题的协调。

(二)抓好分工落实。

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我局制订了《“五水共治”项目表》(具体参见附件),明确各个项目的责任单位、年度和季度工作目标。各责任单位、科室要高度重视,按照分工和时限要求,及时建立工作班子,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分解,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三)强化督查考核。

根据“五水共治”活动目标,将“五水共治”项目推进和完成情况纳入局2016年度建设工作目标考核,城建办要及时制订考订“五水共治”办法和细则,定期开展“五水共治”活动督查,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四)积极开展宣传。

局办公室和各责任单位要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切实加大对局系统“五水共治”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深入挖掘典型和经验,引导、带动面上推进,营造人人关心治水、人人参与治水的良好氛围。

第3篇:平安工地创建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目标,以创建“平安工地”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使维护平安的意识深化到每个建筑施工工地,在施工现场大力落实平安创建措施,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平安工地”创建活动,认真履行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职能,建立健全平安创建工作标准和考核体系,落实“平安工地”建设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有效防范和遏制建设领域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县建筑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本次活动顺利开展,决定成立“平安工地”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4月10日至4月30日)

各单位要制定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成立“平安工地”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动员会,部署安排创建活动专项工作,采取举办讲座、黑板报、发宣传单等形式,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到人人都能熟知创建工作的内容和要求,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创建实施阶段(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2月28日)

各单位要对照创建目标要求,在施工现场全面展开排查,建立健全日常管理长效机制,投入人力、物力、财力,集中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杜绝出现新的问题。

(三)总结分析阶段(2016年3月1日至3月31日)

各单位要对“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研究提出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并作“平安工地”创建活动总结报告。

我局将在各单位实施创建的基础上,有重点的组织检查验收,对创建中好的做法、好的经验进行总结评比,对符合达标要求的“平安工地”给予表彰。

五、主要内容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和内部其他管理措施,防止食物中毒和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严把工程质量关,加强工程质量监管,防止发生工程质量问题。

(三)保证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发生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加强对农民工间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严防发生民转刑案件。

(四)加强对工地建设引发的质量投诉、安全事故等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不发生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信访门越级投诉上访事件。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平安工地”创建活动是我县平安创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进一步落实的有效载体,是建筑行业健康发展的需要。各单位要把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作为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的一项政治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创建“平安工地”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把创建活动作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部署、落实、检查和推进。

(二)强化措施,积极落实

各单位要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围绕创建目标和措施,建立健全日常管理长效机制,排查整改不安全隐患,逐步推进创建工作,确保落到实处。

(三)加强检查,注重实效

各单位要加强对所属项目部“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检查。加强对现场的督促检查,企业对项目部的检查不得少于四次,要求企业和各项目部在“平安工地”创建工作中各项检查和日常活动都必须有书面记录。

我局将严格对照“平安工地”创建主要内容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创建工作实效。把定期检查与临时抽查、明查与暗访有机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指导,落实整改措施,扎扎实实提高创建水平。

第4篇:城建局解放思想工作方案

根据县委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为贯彻落实“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要求,加快推进我县国家东部公园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局深入开展以“提振干部精气神,共筑东部公园梦”为主题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标

紧密围绕我县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示范区和国家东部公园建设,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通过深入开展“提振干部精气神,共筑东部公园梦”为主题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进一步增强“大干项目、干大项目”意识,激发工作热情,加快工作节奏,努力实现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新发展,全力助推进国家东部公园建设。

二、主要任务

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立足点是“我”,切入点是“查”,落脚点是“干”。局属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把自己摆进去,围绕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局党委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查问题、找差距、明不足,抓紧跑起来、干起来、快起来。重点围绕树立“五种精神”、实现“五新目标”开展广泛深入的讨论。

(一)树立勇立潮头的标杆精神,开启国家东部公园建设新征程。通过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切实强化机遇意识,紧紧抓住发展机遇,顺势而为,乘势而上,努力开辟发展新征程;强化责任意识,加快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和推进国家东部公园建设与每个党员干部息息相关,要主动把自己摆进去,做坚定支持者、参与者,不做议论者、旁观者;强化进取意识,要始终坚持勇立潮头、敢为人先精神,拉高标杆,在政治上高标准、思想上高境界、业务上高水平、工作上高成效,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服务成效,坚定全局干部职工推进国家东部公园建设的信心和决心。

(二)树立创新超越的改革精神,迎接国家东部公园建设新挑战。通过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要用改革的思路、创新的办法来推进,把握好赋予我县先行先试的改革机会,敢闯敢试。对没有历史先例的要敢于想,对没有明文禁止的要敢于试,对没有现成经验的要敢于闯,敢于投入搞建设、敢于放权活机制、敢于让利促开放、敢于创新谋发展。全局每位党员干部都要从大局出发,主动融入到当前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和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中,做改革的坚定支持者。

(三)树立敢于亮剑的担当精神,实现国家东部公园建设新突破。通过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党员干部要树立敢于担当精神,遇到矛盾不怕事,碰到问题不回避,敢于直面矛盾,跳进矛盾漩涡中去解决问题。面对工作中的具体矛盾,勇于担当负责,努力找到化解矛盾的具体办法。敢于到困难大、矛盾多的地方去解决问题,到群众意见大、怨气多的地方去化解矛盾,到工作推不开、情况复杂的地方去打开局面。要狠抓年度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推进重点工程和重点工作进程,着力破解旧城改造征迁和项目建设资金融资等难题。

(四)树立大干快干的务实精神,展示国家东部公园建设新形象。通过解放思想大讨论,强化勤于抓落实、善于抓落实理念,把抓落实的落脚点放到办实事、求实效上,把抓落实的重点放到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打好基础上。对县委、县政府和局党委做出的决策部署,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抓好落实,用百折不挠的意志争创一流业绩,形成靠实干开创新局面,靠实干凝聚广大群众的良好氛围。局属各党支部要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使敢于担当成为干部的自觉追求,蔚然成风。要通过强化正确用人导向,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让那些有锐气、勇作为、敢担当的干部得到重用,让那些日常工作不负责任、关键时刻畏首畏尾的人受到警醒。

(五)树立众志成城的合作精神,凝聚国家东部公园建设新合力。通过解放思想大讨论,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组织意识,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中的一员,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要凝聚共识,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组织动员群众的过程,从“五水共治”、“垃圾不落地”、生态家园建设等群众迫切需要解决而又能够全面参与的事情做起,最大限度地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国家东部公园建设。强化团结意识,增强大局观念,善于求同存异。坚持全局上下一盘棋,紧密配合,精诚团结,创造干群同心、心齐气顺的良好氛围。

三、活动对象和活动安排

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参加对象为全局党员干部。整个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贯穿全局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

(一)学习交流阶段(3月18日-4月30日)。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教育实践活动规定书目,县委书记鲍秀英在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要对照日报《奔跑起来吧,我的!》系列讨论和“苏北”精神,掀起一场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思想风暴。局党委将集中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局领导班子成员作讨论交流,局属各党支部也要召开学习会,组织局中层干部讨论交流,局领导班子和党员及中层以上干部都要认真撰写学习笔记。同时,丰富学习形式,积极参加全县各项学习活动,在全局组织开展演讲比赛、座谈交流等活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二)查摆问题阶段(5月1日-6月30日)。在学习交流的基础上,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对照反对“四风”和树立“五种精神”要求,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深刻剖析问题存在的根源。重点审视每位党员干部的思想观念、能力水平、工作作风与改革创新要求是否相适应,与国家东部公园建设目标任务是否相适应,与各自的岗位职责是否相适应,与群众的期盼要求是否相适应。要注意把查摆问题与广泛征求意见结合起来,进一步找准找实问题。在此基础上,形成剖析材料,结合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整改提高阶段(7月1日-9月30日)。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分析清楚自身存在的优势和劣势,结合“‘三比一争’创新业”活动,进一步明确发展的方向和目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到位。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将整改目标和措施纳入各自的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局属各党支部要列出问题清单,公布整改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负责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开展,局属各党支部书记负责各党支部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各党支部要把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作为当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任务来抓,制定工作计划,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

(二)营造良好氛围。局班子领导和局属党支部负责人要带头参与,带头发言,敢于直面问题,剖析自我,为每名党员干部充分表达意愿和想法营造宽松的言论环境,带动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要积极创新讨论形式,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扩大参与讨论的范围,营造思想解放的浓厚氛围。

(三)务求工作实效。要紧密联系本单位及党员干部的实际情况,坚持把解放思想与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相结合,正确处理好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与各项工作的关系,把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变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使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与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局属各党支部要将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每个阶段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及时送局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第5篇:重大项目推进实施方案

为扎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改善民生、提升服务水平,落实“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重大项目推进机制,结合交通运输系统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部署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服务国家东部公园建设为主要抓手,以建设交通重大工程为主要路径和目标,把推进项目建设作为最大的民生,确保2016年各项目稳步推进,力争全年投资再创新高。

二、基本原则

(一)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在全面推进交通重点工程的基础上,抓关键促实际,抓重点带全局,全力抓好交通项目建设。

(二)广泛发动,社会参与。在交通运输系统及社会上营造“千方百计促投资,全力以赴建项目”的良好氛围,激发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交通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创新项目建设机制,拓宽项目融资渠道。

(三)统筹兼顾,持之以恒。“重大项目推进”专项行动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于长远;既要突出重点项目建设,又要兼顾一般项目建设;既要加快推进已开工项目的建设进度,又要抓紧做好规划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

三、活动内容

(一)突出发展重点,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建设。要按照年初既定的目标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领导,扎实推进杭新景高速、九景衢铁路、连接线工程、苏古线工程、公路彩化、绿化工程等十个交通重大项目建设,着力解决好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保质保量完成全年的建设指标。

(二)加快项目前期工作,为项目开工建设创造条件。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加强前期工作督导和重大问题协调,为前期项目能够如期开工提供条件。要按照“十二五”确定的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项目,明确项目的前期任务和完成时限。加强检查督办各个项目的前期工作进度、协调和衔接各个环节,完备项目前期相关手续,为项目实施创造充分条件。

(三)推进联系领导与重大项目联系点督办制度。强化督办调度,每季度召开一次重点工程协调会,通报重点工程项目的进度和质量,分析查找和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目顺利推进和保质保量完成。

四、活动步骤及时间安排

从2016年3月开始到2016年12月结束,具体分为动员部署、推动实施和全面总结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3月底前)

全面做好动员工作,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和组织动员,印发项目推进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目标和要求。

(二)推动实施(4月-11月)

围绕各阶段目标任务,超常规完成项目前期工作,推动新项目开工建设,加快在建项目建设,全面完成年度交通运输投资建设任务。

(三)全面总结(12月)

对交通运输建设项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考核和成果展示,对涌现出的先进进行表彰。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组织协调。为加强对“重大项目推进”专项行动的领导,县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对行动的总体安排、组织协调等工作。局班子成员在各自分工的基础上实行重大项目包干制,带头深入工程一线,定期进行调研督办,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工作进行跟踪管理,落实“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重大项目推进机制。要不定期的召开现场会,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确保安全和谐建设。要把安全和质量管理作为项目建设的首要内容,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优先,实现工程合格率100%,杜绝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一般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大力推进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继续深化交通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规范招投标管理,着力解决征地拆迁等引发的矛盾。

(三)完善督查跟踪机制。要把项目前期运作,投资完成目标和责任分解细化到具体班子,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和在建项目建设情况实行“周报制”。

(四)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总结活动典型和建设成果。通过组织媒体进行跟踪报道等形式,及时对“重大项目推进专项行动”中涌现出的典型和建设成果进行总结、展示和宣传报道。

第6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以及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要求,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密组织,严格监管监察,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和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治理范围

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设工程、消防、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三、工作重点与分工

(一)需治理的共性问题。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非法倒卖、出租、出借等形式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1、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各重点行业领域需治理的问题。

1、道路交通领域:驾驶人酒后驾车,营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非客车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高速公路违规停车的。

2、非煤矿山领域: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露天矿山未实行自上而下开采,采剥工作面形成一面坡、伞檐、阴山坎、空洞和危岩等不稳定岩体的;地下矿山未实现机械通风,采空区不按规定处理的;违规排放尾矿、废渣的等。

3、危险化学品领域: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等。

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或超许可范围经营的;烟花爆竹储存危及公共安全的;超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非法违法运输烟花爆竹的等。

4、消防领域: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违章搭建占用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影响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的;在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违规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建筑物的消防设施配备不符合要求,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擅自扩大和改变防火分区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电气线路未按规定敷设的;按规定要求的建设工程使用前未经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的;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或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等。

5、建设工程领域: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承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等责任主体,对政府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不履行相关职责,不认真整改的等。

6、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建设的。

7、机械制造行业:冲压、剪切机械,金属切削机床,铸造、锻造设备等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电气设备、电焊机、手动电动工具、移动电气设备等未设置漏电保护的;起重机械、运输机械等特种设备未设置限位连锁等安全装置的;无证上岗、违章作业的等。

(三)工作分工

综合分工:

1、道路交通领域由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县交通、农业、安监等部门配合。

2、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机械制造等行业(领域)由县安监局牵头组织,县国土、经信、公安、质监等部门配合。

3、建设工程领域由县住建局牵头组织,县发改、交通运输、水利、电力、安监等部门配合。

4、消防领域由县消防大队牵头组织,县工商、文广、住建、安监等部门配合。

5、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由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县国资、经信、安监局、交通运输等部门配合。

具体分工:

1、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水上交通、道路客运、交通建设等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非法营运、非法渡口和停靠点,未持有船舶检验证书、登记证书的渡船,开展道路客运、客渡船、危险货物运输、在建道路建设工程等安全专项整治。

2、县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消防、民爆物品、危化品运输等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组织开展道路客运和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剧毒化学品储存场所、“三合一”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以及民爆物品非法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等安全专项整治。

3、县住建局负责建筑施工、城镇燃气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建设工程项目无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等行为,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整治。

4、县安监局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非煤地下矿山不按规定机械通风、不按规定探放水、水害防治措施不落实,露天采石场不按规定实施中深孔爆破、尾矿库隐患治理;危险化学品企业厂中设厂生产、储存,新(改、扩)建项目未经正规设计或擅自变更设计和设备设施选型;烟花爆竹无证经营等行为。

5、县水利局负责水利建设施工和河道采砂“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打击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违章施工和非法采砂等行为,开展危险性较大水利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

6、县质监局负责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排查治理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安全隐患,开展老旧电梯和“土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7、县国土局负责矿产资源采、探“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非法违法勘探、开采等行为。

8、县经信局负责归口企业和除矿山、危化企业外的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审查等“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9、县农业局负责农业机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农业机械非法违法上路行驶等行为。

10、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开展校车安全、校舍安全专项整治。

11、县工商局负责对无证、无照及超范围非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取缔。

12、县文广局负责文化娱乐场所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负责营业性演出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营业性演出安全专项整治。

13、县监察局负责对专项行动实施行政效能监察,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从事或参与非法行为、充当非法行为“保护伞”等违法违纪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14、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对专项行动进行督促检查。

15、县广电总台、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其余各行业(领域)要结合实际,确定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

各乡镇、园区按属地管理原则,制定辖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确定排查治理重点,全面排查上报非法违法行为,配合关闭、取缔工作,落实或督促隐患单位落实隐患治理措施。

四、方法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16年4月中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4月中旬-5月底)。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的实施方案,于5月10日前报送县安委办。要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并按照属地监管和行业管理的原则上报安监和行业管理部门。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

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业)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有关部门要注重源头治理,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

县安委会将通过采取交叉督查、跟踪督查等方式,对基层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有关部门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9月20日前报送县安委办,县安委办视情况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交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专项行动结束后,县安委办将组织督查组对重点行业、领域治理工作进行回头看,确保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要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统一组织领导本辖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由县政府汪权龙常务副县长牵头,县安委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对企业作出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建设、吊销有关证照等行政处罚决定后,要按要求及时通报,并通告相关部门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执法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加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要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公开曝光。

(三)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治理

要切实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和措施。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力,特别是对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阶段之后仍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地方,要严格按有关规定上限追究责任。要严格事故查处,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非法违规行为造成事故的企业,以及谎报瞒报事故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四)统筹兼顾,构建长效机制

要将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与季节性事故防范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深入开展。要强化法规制度落实,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切实加强新建项目的审核审批。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各乡镇、园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强化监督,严格奖惩考核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有关部门要开通和利用“打非治违”举报电话,鼓励、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对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县安委会将给予一定奖励。对“打非治违”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普遍存在的,将进行警示、通报和约谈,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将纳入今年安全生产专项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认真、成效不明显、特别是集中行动期间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乡镇、园区和行业部门,将依规定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按相关责任追究办法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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