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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

2016-08-05 11:47:57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共6篇)租房合同印花税税率篇一:2016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2016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 第1篇: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一、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应由合同双方谁付?对于很多朋友对于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该谁交付、及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解答如下:在税收法规上,订立合同的双方都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即使是合同约定...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供大家学习参考。

租房合同印花税税率
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 第一篇

篇一:2016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

2016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

##第1篇: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

一、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应由合同双方谁付?

对于很多朋友对于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该谁交付、及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解答如下:

在税收法规上,订立合同的双方都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即使是合同约定税负由物业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法规文号:国务院令1988第11号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

定缴纳印花税。

第八条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二、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缴纳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需要租赁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租赁合同原件、房产证原件一起到所在地地税局去缴纳。

三、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如何计算?

1、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的税率是0、1%;印花税在签合同时按合同金额缴纳。

2、印花税是这样规定的: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未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

对财产租赁的印花税有特殊规定:最低一元应纳税额起点,即税额超过一角但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计。

四、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分几次扣除?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0、1%,一次性交纳。

##第2篇: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

按照税法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应该按租赁合同记载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印花税。

1、购买印花税票自行贴花、并划线注销。

2、租赁合同如果只规定了月(或年、或日)租金标准而无租赁期限的,可在签订合同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3、如果税金在五百块以上,或者要反复贴花的,去填纳税申报表。

4、两个立合同的人都要计算缴纳并粘帖印花税。

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贴印花税?

1)贴花法: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印花税票贴在应税凭证上,并在每枚税票与凭证交接在骑缝处盖戳注销或画销。纳税人需要通过贴花形式完税的,可到各区(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购买印花税票。(纳税人需要通过贴花形式完税的,可到各区(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购买印花税票。)

(2)采用缴款书代替贴花法:一份应税凭证应纳税额超过五百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用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完税,并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盖完税戳记代替贴花。对已办理网上报税的纳税人,印花税可在省网报税系统的纳税申报-其他-非核定税种申报(适用于偶然发生且税务机关未核定税种进行的纳税申报)中进行申报。(3)按期汇总缴纳法。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式。汇总缴纳的期限为一个月。采用按期汇总缴纳方式的纳税人应事先告知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方式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改变。

(4)代扣代缴法。

依据印花税方面的规定,缴纳印花税采用缴款书代替贴花法:一份应税凭证应纳税额超过五百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用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完税,并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盖完税戳记代替贴花。采用该种方法的,可在省网报税系统的纳税申报-其他-非核定税种申报选择印花税进行申报。

房屋租赁要交纳下列税:

(1)要向国家交房产税,出租方要按租金年收入的12%交纳房产税。

(2)印花税,租赁双方在办理租赁登记时应按租赁合同所载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

(3)营业税,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百分之五交纳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纳营业税。

(4)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企业,应交纳企业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个人,应交纳个人所得税。 所缴纳税费比率:【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

1、营业税,按租金的3%收取。

2、城建税,按营业税的7%收取。

3、教育附加,按营业税的3%收取。

4、地方教育附加,按营业税的1%收取。

5、房产税,按租金的4%收取。

6、个人所得税,按计算公式[租金-(1+2+3+4+5)]-n×10%收取。月租金在4000元以下时,n为800元;月租金4000元以上时,n为租金的20%。

7、土地使用税,按每平方米2-8元收取。

8、印花税,按租赁合同金额的1%收取。

##第3篇:设备租赁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征的税。印花税由纳税人按规定应税的比例和定额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即完成纳税义务。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融资租赁设备: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

随着环保意识的加强,市场对环保设备的需求也是越来越大,近期,南京某资产管理公司与客户签订了一份大额的环保设备租赁合同,约定由该公司购买废气处理设备并将其租赁给承租方使用,四年后该设备归承租方所有。这份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会计小徐面对这项新业务有点拿捏不准,于是来到了税务机关咨询。

税务工作人员听了他的介绍后耐心的解释,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30号]第四条的规定,银行及其金融机构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以融物方式达到融资目的的业务,实际上是分期偿还的固定资金借款。因此,对融资租赁合同,可据合同所载的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但是由于融资租赁公司不是银监会批准设立、领取金融许可证的金融机构,不符合借款合同印花税的主体资格,因此,虽然可以认定为借款合同,但不涉及借款合同印花税的缴纳问题。

与此同时,税务人员还提醒小徐,融资租赁合同结束之后,承租企业往往会购买租赁的设备,再次签订一个购销合同,对于这部分内容,双方应当按照购销合同缴纳印花税,适用税率为万分之三。篇二:房屋租赁发票税率

房屋租赁发票税率

一、房屋租赁发票税率是多少?

房屋租赁发票税率一般要分几种情况来划分:【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

第一、个人出租非住房(商铺、写字间等)

应缴纳以下税款: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税目税率表)。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按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和第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5.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第二、个人出租住房

【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

应缴纳以下税款,根据财税〔2008〕24号文件(对房产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分别做以下优惠):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

2.营业税: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5.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6.免征印花税。第三、企业纳税人出租,房产承租方用于经营

应缴纳以下税款: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

4.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

5.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第四、企业纳税人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

用于居住的住房,应缴纳以下税款: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根据财税〔2008〕24号文件的规定)。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

5.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二、房屋租赁发票税率是全国统一的吗?

从法律角度讲全国的房屋租赁发票税率是一样的

1、营业税5%

2、房产税12%

3、城建税:营业税的7%(这个根据法律的确各地不一样,但山东市7%)

4、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3%(这个根据法律的确各地不一样,但山东市3%)

5、水利基金:万分之八 (各地不一样)

三、何为房屋租赁发票?很多朋友都对房屋租赁发票税率了解不多,那么你知道房屋租赁发票

是怎么回事吗?房屋租赁发票是专门针对房屋出租收入而设计开具的发票。房屋租赁发票是去房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提出开具申请、办理开具手续,由地税局代为开具。

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双方租赁合同、业主房产证、业主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各一份。

地方不同、情况不同,各相关税种之和的总体税率不同。比如个人住房租赁,各地的总税率在5%~7%不等。

一般租赁合同约定房屋租赁价格是否含税,如果含税,则由出租方去缴纳税金;如果不含税,则由承租方去缴纳税金。

地税局征收的税金,最终上缴到地方政府金库。篇三:2014年最新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2014年最新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一)纳税人 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精选免费课程

(二)税目和税率(税额标准)根据应纳税凭证性质的不同,印花税分别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具体税目、税额标准详见《印花税税目、税率(税额标准)表》:此外,根据国务院的专门规定,股份制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票,因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应当按照书据书立的时候证券市场当日实际成交价格计算的金额,由出让方按照1‰的税率缴纳印花税。【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

(三)计税方法印花税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和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1.应纳数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适用税率

2.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的件数×适用税额标准

(四)免税 1.下列凭证可以免征印花税:

(1)已经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抄本,但是视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抚养孤老伤残人员的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5)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6)企业因改制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7)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

(8)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精选免费课程

2.下列项目可以暂免征收印花税:

(1)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

(2)书、报、刊发行单位之间,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个人之间书立的凭证;

(3)投资者买卖证券投资基金单位;

(4)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者批准进行政企脱钩、对企业(集团)进行改组和改变管理体制、变更企业隶属关系,国有企业改制、盘活国有企业资产,发生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行为;

(5)个人销售、购买住房。

3.自2010年9月27日起3年以内,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可以免征。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根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以按照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公

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可以免征印花税;公租房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协议设计的印花税可以免征。

借款合同印花税税率
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 第二篇

咨询相关税务部门。可以参照:税 目 税率(税额)

一、购销合同 0.3‰

二、加工承揽合同 0.5‰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0.5‰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0.3‰

五、财产租赁合同 1‰

六、货物运输合同 0.5‰

七、仓储、保管合同 1‰

八、借款合同 0.05‰

九、财产保险合同 1‰

十、技术合同 0.3‰

十一、产权转移书据 0.5‰

十二、营业帐簿

1.记载资金的帐簿0.5‰

2.其他帐簿 每件5元

十三、权利、许可证照 每件5元

十四、股票交易3‰

2016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
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 第三篇

##第1篇: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

一、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应由合同双方谁付?

对于很多朋友对于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该谁交付、及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解答如下:

在税收法规上,订立合同的双方都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即使是合同约定税负由物业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法规文号:国务院令1988第11号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

定缴纳印花税。

第八条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二、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缴纳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需要租赁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租赁合同原件、房产证原件一起到所在地地税局去缴纳。

三、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如何计算?

1、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的税率是0、1%;印花税在“签合同时”按合同金额缴纳。

2、印花税是这样规定的: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未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

对财产租赁的印花税有特殊规定:最低一元应纳税额起点,即税额超过一角但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计。

四、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分几次扣除?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0、1%,一次性交纳。

##第2篇: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

按照税法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应该按租赁合同记载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印花税。

1、购买印花税票自行贴花、并划线注销。

2、租赁合同如果只规定了月(或年、或日)租金标准而无租赁期限的,可在签订合同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3、如果税金在五百块以上,或者要反复贴花的,去填纳税申报表。

4、两个立合同的人都要计算缴纳并粘帖印花税。

房屋租赁合同如何贴印花税?

1)贴花法: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印花税票贴在应税凭证上,并在每枚税票与凭证交接在骑缝处盖戳注销或画销。纳税人需要通过贴花形式完税的,可到各区(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购买印花税票。(纳税人需要通过贴花形式完税的,可到各区(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购买印花税票。)

(2)采用缴款书代替贴花法:一份应税凭证应纳税额超过五百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用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完税,并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盖完税戳记代替贴花。对已办理网上报税的纳税人,印花税可在省网报税系统的“纳税申报-其他-非核定税种申报(适用于偶然发生且税务机关未核定税种进行的纳税申报)”中进行申报。

(3)按期汇总缴纳法。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式。汇总缴纳的期限为一个月。采用按期汇总缴纳方式的纳税人应事先告知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方式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改变。

(4)代扣代缴法。

依据印花税方面的规定,缴纳印花税采用缴款书代替贴花法:一份应税凭证应纳税额超过五百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用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完税,并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盖完税戳记代替贴花。采用该种方法的,可在省网报税系统的“纳税申报-其他-非核定税种申报”选择印花税进行申报。

房屋租赁要交纳下列税:

(1)要向国家交房产税,出租方要按租金年收入的12%交纳房产税。

(2)印花税,租赁双方在办理租赁登记时应按租赁合同所载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

(3)营业税,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百分之五交纳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免纳营业税。

(4)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企业,应交纳企业所得税;如出租方为个人,应交纳个人所得税。

所缴纳税费比率:

1、营业税,按租金的3%收取。

2、城建税,按营业税的7%收取。

3、教育附加,按营业税的3%收取。

4、地方教育附加,按营业税的1%收取。

5、房产税,按租金的4%收取。

6、个人所得税,按计算公式[租金-(1+2+3+4+5)]-N×10%收取。月租金在4000元以下时,N为800元;月租金4000元以上时,N为租金的20%。

7、土地使用税,按每平方米2-8元收取。

8、印花税,按租赁合同金额的1%收取。

##第3篇:设备租赁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征的税。印花税由纳税人按规定应税的比例和定额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即完成纳税义务。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融资租赁设备: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

随着环保意识的加强,市场对环保设备的需求也是越来越大,近期,南京某资产管理公司与客户签订了一份大额的环保设备租赁合同,约定由该公司购买废气处理设备并将其租赁给承租方使用,四年后该设备归承租方所有。“这份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会计小徐面对这项新业务有点拿捏不准,于是来到了税务机关咨询。

税务工作人员听了他的介绍后耐心的解释,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30号]第四条的规定,银行及其金融机构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以融物方式达到融资目的的业务,实际上是分期偿还的固定资金借款。因此,对融资租赁合同,可据合同所载的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但是由于融资租赁公司不是银监会批准设立、领取金融许可证的金融机构,不符合借款合同印花税的主体资格,因此,虽然可以认定为借款合同,但不涉及借款合同印花税的缴纳问题。

与此同时,税务人员还提醒小徐,融资租赁合同结束之后,承租企业往往会购买租赁的设备,再次签订一个购销合同,对于这部分内容,双方应当按照购销合同缴纳印花税,适用税率为万分之三。

2016党员干部为民服务心得体会10篇
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 第四篇

党员干部为民服务心得体会1

我区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活动以来,本人作为农牧局一把手提高了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自觉端正自己的工作作风,时刻严格要求自己,要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更加严谨的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努力提高深入农村、服务农民的质量和水平,要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为建设繁荣、文明、和谐的山海关做贡献。

通过开展此项活动,结合自己的本职工作进行了自查,找出工作中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少,宏观指导多,应及时掌握群众的难点、热点问题,了解农民的疾苦。二是工作开展的深度不够,应多为农民办实事、好事,增强服务和求真务实理念,提高服务质量。三是在工作作风中,存在与群众沟通少,需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

下面结合本人工作实际,谈谈党的领导干部如何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一、为民、务实、清廉,首要是为民。为民,就是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忠实地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当好人民公仆,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牢固树立党的群众观点。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失去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党的一切工作就无从谈起。我们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必须靠党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奋斗,才能取得胜利。这就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始终坚持群众观点,代表群众利益,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根本工作路线和方法,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那种对群众的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的安危麻木不仁的态度和作风,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是格格不入的,必须坚决加以纠正。要深怀爱民之情。群众在我们心里的分量有多重,我们在群众心里的分量就有多重。只有时刻把群众的冷暖安危挂在心上,才能得到群众的衷心拥护。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谷文昌等党的好干部,之所以得到人民群众的爱戴,就在于他们对党无限忠诚,对人民无限热爱,为人民鞠躬尽瘁。党员领导干部要像他们那样,心里始终装着群众,凡事总是想着群众,多与群众交朋友,努力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做到爱民、为民、富民,不断加强同群众的联系。要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看上去琐碎,却是事关一家一户生计的大事。群众利益无小事。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必须关心解决这些“琐碎”的事情。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到困难大、生活艰苦、群众意见多、工作基础差的地方去,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凡是涉及群众利益的事情,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使群众不断从经济社会发展中得到更多的实惠。要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和矛盾纠纷。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内部的利益矛盾增多。我们要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和提供服务等手段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领导干部特别要善于协调和处理群众的利益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办理有着落,事事落实有回音。对一些符合政策规定,能解决的问题要认真加以解决。对一些因主客观条件不具备、一时确实难以解决的,要讲清楚道理,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稳定群众情绪,认真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为民、务实、清廉,根本在务实。务实,就是坚持勤奋工作、埋头苦干,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坚持不懈地带领群众艰苦创业,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真正的政绩是为党和人民踏实工作的实绩,是经得起群众、实践和历史检验的实绩。党组织对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科学衡量其政绩;要进一步改进干部的考核标准和方法,既要看主观努力,又要看客观条件;要把干部实际为群众做了什么,在群众中的口碑如何作为评价他们工作的主要方面。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贪图虚名,搞假政绩的干部,要坚决予以查处。要力戒浮躁之气。浮躁之气,败坏了党风,也影响了干部的健康成长。它反映了一些干部思想和工作作风上存在的问题,是思想不正、党性不纯的表现,实质是个人主义在作怪。克服浮躁之气,最根本的是要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着力解决好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问题。做工作要立足于当地的长远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盲目铺摊子、上项目,不提一些不切实际的高指标,不喊哗众取宠的空口号,把心思用在工作上,把感情贴在民心上,把成绩归功于集体,养成兢兢业业,踏实苦干的作风。

三、为民、务实、清廉,清廉是关键。清廉,就是要坚持严于律己、廉洁奉公,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永葆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切实做到拒腐蚀、永不沾。要特别注意保持良好的生活作风。生活作风绝不是小事。领导干部有什么样的生活情趣、生活格调和生活品位,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事实证明,一些领导干部走上腐败犯罪的道路,大都是从生活作风不检点开始的。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坚持正确的生活态度,追求高尚的生活情趣,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从生活上防微杜渐。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奉献精神和利益原则的关系。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正确对待和处理个人利益,淡泊名利、无私奉献,这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对领导干部的根本要求,也是共产党人应有的政治品格。在制度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领导干部的利益是正当的,但决不能把获取个人利益看成是自己人生的唯一追求,更不能把个人利益凌驾于党和人民利益之上。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党的事业和个人价值的关系。我们并不一味地反对追求个人价值,关键在于追求和实现什么样的个人价值。在当代中国,党员领导干部只有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做出成绩和贡献,只有为党的事业不懈努力,只有为人民的幸福奋斗不息,个人价值才是崇高的,也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实现。

落实为民、务实、清廉,不能仅仅是停留在口头上,一定要把它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就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树立有为才有位的观念,把虚事做实,把实事做好,踏踏实实、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出色地完成每一项工作任务,努力实现群众的绿色期待:官大官小,公仆就好;钱多钱少,干净就好;说多说少,务实就好。如果都这样,你为官,无事不成;你为人,无时不乐!以我们的实际行动塑造起国家公务员的高大形象吧!让老百姓知道我们党的干部个个都是好公仆!

党员干部为民服务心得体会2

《为人民服务》这篇伟大著作,是毛主席在延安追悼张思德同志时的讲演。毛主席称他是“为人民利益而死的,他的死比泰山还要重。”从此,《为人民服务》响彻大江南北,教育着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在历史的长河中,70年弹指一挥间,但“为人民服务”这五个光辉大字,却愈发显示出永恒的魅力!重温毛主席《为人民服务》一文,备受教育,深受启发。这篇著作文字不多,通过张思德同志这一滴水,折射出中国共产党像太阳一般的光辉,充分昭示了无产阶级革命政党及其人民军队为谁革命、为谁服务的重大问题,读来格外激动、倍感亲切。

一、为人民服务是一种思想境界。“为人民服务”五个大字,天高云淡,是共产党人崇高的精神境界和价值追求。张思德无论是在战斗一线,还是在后勤服务,之所以始终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关键是他有崇高的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境界。作为县纪委书记,必须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执行党的路线,牢记党的宗旨,在大是大非面前坚持正确立场和态度,自觉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绝对不能脱离群众,忽视群众利益,做出危害群众利益的事;必须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端正思想作风,提升思想境界,淡泊名利,工作中不计较个人得失,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党的事业终身奋斗。

二、为人民服务是一种人生态度。干一行爱一行。张思德总说:“革命工作只有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我们应该把本职工作当前线。”这种为民服务的精神品质值得我们学习。一是热爱本职工作。从事纪检监察事业,我感到很光荣、很自豪,我深深地热爱这项工作,也深深地体会到这份沉甸甸的责任。我将以满腔热情爱岗敬业,始终保持高昂的工作激情,求真务实,做理想的信念者、岗位的热爱者、工作的实干者,不辱光荣使命。二是履行工作职责。时刻牢记工作职责,坚决做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明确为谁执法,为谁服务,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公认度和满意度。三是完成工作任务。一方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大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全力服务、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使群众得到更多的改革红利。另一方面,立足本职,积极作为,认真抓好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耕好“自留地”,管好“责任田”,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升反腐倡廉整体工作水平。

三、为人民服务是一种职责担当。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真心诚意为群众造福。一是勇挑“重担”。作为县纪委书记,面对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的光荣使命和历史重任,不仅要学习好、领会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而且要全面组织、协调、落实乐安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深入开展“廉洁公务建设年”活动,大力实施“六大保廉项目”,积极探索,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致力谋求新作为、实现新突破、作出新贡献。二是敢唱“黑脸”。惩治腐败,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本职所在,作为纪委书记更是无旁贷。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查办大案要案,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遗余力地“唱黑脸”,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高悬惩治利剑,主动出击,排除阻力,以铁的纪律、铁的手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三是争当“扁鹊”。要及时捕捉发现腐败病症的蛛丝马迹,找准病体和病因,力求除患于萌发之前,“补牢”于“亡羊”之前,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要围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努力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监督体系,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同时,发挥办案治本功效,做到“查处一案、治理一线、教育一片”,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

四、为人民服务是一种行为准则。在为人民服务中,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以清正廉洁为准则,在干净干事中为人民服好务。一是公道正派。在工作中,坚持讲党性、讲真理、讲原则、讲政策,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让群众从心底信服,在单位内树清风、扬正气。二是遵守纪律。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和群众纪律,时刻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的言行,做带头遵守纪律、自觉维护纪律、严格执行纪律的表率。三是廉洁从政。一方面,自觉地把组织和群众监督当成“镜子”,经常照一照自己身上的“灰尘”,找准和纠正缺点错误,永葆清正廉洁。另一方面,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执行中央、省、市廉洁自律有关要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荣辱观,不破“底线”、不越“红线”。

党员干部为民服务心得体会3

六十九年前,一名普通战士张思德,在陕北的大山中烧炭,为救战役友,自己却壮烈牺牲。毛泽东发表了一篇演讲。演讲词的全文不过八百多字,朴实自然通俗的语言论述了一个伟大的思想,这个思想在建国前成了中国共产党人工作的基本准则,在建国后成为中国共产党立党的最高宗旨。

自从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人就真心实意地在实践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而在当前,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背景下,我们共产党人,面对人民群众的新愿望,新期待,新要求,我认为迫切需要做到以下“五实”:

第一,真实,践行宗旨要保持自我真实。马克思说过:人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许多时候我们做不了自己的主人。我们的言行会受到方方面面的制约,这方方面面,有来自外部的诱惑和压力,更多的是自己的欲望和贪念。人之初是性本善还是性本恶,我们无从决断,也无需决断,我们有利己之心很正常,这是人类得以进化的理由,但我们不能有损人之心,因为尊重别人的利己之心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征,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做真实的自己。

做真实的自己,让自己的思想成为自己生存过的证明,我思故我在。我的头脑是造化所赐,让我能够对周边的人事物有自己的看法,真实的表达自己,是对自己的尊重,也是对生命的敬畏。不必为了蝇头小利,隐藏自己的真实想法;不必只考虑别人的感受,置自己的幸福于不顾。

做真实的自己,才能不盲从,不魅惑,才能在为人民服务的过程中保持“全心”进而“全意”。

第二,求实,践行宗旨要做到敬业乐业。张思德精神的可贵之处就在于,从不考虑自己工作岗位的高低贵贱,从不计较自己工资收入的多少,从不因为工作问题向组织讨价还价,而总是把自己的工作与崇高的革命事业联系起来,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联系起来。他听从领导,服从分配,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以自己的行动践行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作为一名党员,我们从事的每个岗位都是党的事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们只要认真做了,对国家的发展有利,就是在为党和国家的事业增砖添瓦,就是在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第三,踏实,践行宗旨要坚持从小事做起。古人说:“天下大事,比作于细”。大和小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是相对和辩证的;再大的事情也都是由一个个的侧面和细节组成的。不肯认真从工作中的每一细节做起,不愿意抓好每一件小事,最终也做不好大事。正所谓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我们应该像张思德同志所说,虽然我上不了前线,但是我把所站的脚下作为前线。张思德、雷锋、焦裕禄他们,都是从小事做起,踏踏实实践行宗旨的好榜样。

第四,务实,践行宗旨就是要讲究实际。为人民服务的范围很广,内容不一,无处不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是要在“全心全意”的思想基础上,拿出“服务”的具体行动。毛泽东同志强调,在革命根据地,不仅土地问题、劳动问题要关心、要解决,柴米油盐问题、房子问题、穿衣问题、婚姻问题、饮水问题、修桥补路问题,都要真心实意地帮助解决,“一点也不能疏忽,一点也不能看轻。”解群众之所难,急群众之所急。我们要树立“小事就是大事”的观念,把每一件小事都当作提升能力水平和为人民服务的绝好机会;要树立“精品”意识,按照要干就干好,要干就干成,要干就干出精品的要求,认真对待每一件小事。

第五,做实,践行宗旨要实实在在。做人要实在,才能结善缘,交好友;干事同样要实实在在,不偷懒、不耍滑、不作秀,这样才能得到群众和组织的认可。少数干部做事会“秀”。“秀”给下来检查的领导看,“秀”给年终考核的组织看,“秀”给前来评议的群众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想要出政绩,从来就没有捷径可走,如果有也是坚持科学发展,按照客观规律办事,坚持以人为本。要下功夫研究如何实现本地的科学发展,研究如何下基层、接地气,多倾听群众呼声,研究如何扎扎实实做好手头工作。

干部做事要实实在在,扎扎实实,杜绝一切唯上,避免“面子工程”、政绩工程,树立执政为民理念,从百姓的利益出发,心系群众冷暖,这样的官员自然得到群众的拥护。

我想,坚持了全心全意,密切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群众的愿望实现了,我们的生活质量才会提高,幸福指数才会上升,中国梦才会实现,我们党的目标也才会实现。

党员干部为民服务心得体会4

为民服务是党员干部一直以来提倡的话题,是我们党永远坚持的工作目标。是我们的党激励广大党员同志们更好的履行职责的一项举措。为民服务是党员干部敢创一流的工作决心、是永不懈怠的精神、是共产党人勇往直前动力、是全党优良传统的具体表现。通过学习,使我深刻的体会到为民服务的重要性并从中学到了许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感受:

一、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坚持用发展的要求审视自己,努力克服安于现状、因循守旧、不思进取、无所作为的思想观念,以改革的精神提高和完善自己,始终保持强烈的进取心,始终走在时代的前列。

二、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全体广大党员同志要激励自己不满足现状,更上层楼,做一流的工作,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永远意气风发、英气勃发、百折不挠、自强不息,有克难制胜、奋发有为的意识,锲而不舍、创优争先的劲头。

三、要有开拓创新的胆略我们必须具备开拓创新的胆略,充分认识开拓无边界,创新无止境。全体广大党员要不断增强创新意识,挖掘创新潜能,发挥创新才干,改善服务手段,改进工作方式,用新思路、新举措开辟新道路,取得经济社会大发展的新成果。

四、要有艰苦奋斗的作风忧劳兴国,逸豫亡身。我们要牢记毛泽东同志“两个务必”的告诫,树立长期艰苦奋斗的思想,坚持艰苦朴素、勤俭办事,自觉抵制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始终与人民同甘共苦。

五、要牢记树立为民服务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宗旨,是党的活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区别了其他政党的最根本的标志,也是每位共产党员应尽的义务和根本的人生价值观。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既是坚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的客观需要,也是党性原则的突出体现。每位共产党员都必须通过勤奋学习和实践锻炼,牢固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不能一味的跟着别人的步伐走,要有自己的路子,寻找自己的路子,作为个人应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在改变工作方式,与人民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提高工作业绩,不能只在形式上为民服务,工作业绩却与日剧下。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一是我们党处在执政地位上,虽然有了为人民服务的更好条件,但如果以加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也很容易滋生骄傲自满,脱离群众,贪图享受,不思进取,官僚主义,命令主义等种种背离党的为人民服务宗旨,甚至侵犯群众利益的思想和现象。二是我党正处在改革开放的环境中,伴随着国外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先进科学管理和技术的引进以及对外交流的日益扩大,资产阶级的一些腐朽颓废的思想趁隙而入,一些封建主义的残渣也借机死灰复燃。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都有所发展,并占有一定市场,有些人甚至公开宣扬“不要专门利人,只要专门利己”、“不爱讲为人民,只爱讲为人民币”、“人的本性是自私的”等等错误观点。这样复杂的社会环境对我们都是严峻的考验,我们要明确是非,要经得起来自各方面得各种各样得诱惑,也就是从根本上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剥削阶级和其他非无产阶级思想保持高度的警惕,防止出现任何背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行为和现象,具体要做到以下几方面: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坚定不移地、全面正确地贯彻党地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工作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的科学表现,维护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是维护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是为人民服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维护和贯彻,并不能停留在口头上或形式主义的工作中,而是要取得实效,要使本地区、本单位的经济发展起来,人民生活富裕起来,否则,为人民服务就是一名空话。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处理好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各种利益问题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核心问题。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在利益问题上,我们只能获得制度和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在个人利益和党和人民利益发生冲突时,要无条件地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保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做到吃苦在前,克己奉公、无私奉献,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坚持反对假公济私,损公肥私,以权谋私等各种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行为和现象,与腐败分子作坚决的斗争,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无论手中的权利大小,都是人民赋予的,而不是个人的资本,它只能用于为人民服务,而不是个人谋私的工具,要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立足于本职工作,以求实的态度,从实际需要和现实出发,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扎扎实实地为人民办实事,谋利益。

党员干部为民服务心得体会5

作为衡量与评价一个好干部是不是名符实在的“20字标准”,其五个方面的内容是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缺一不可的。之前从“信念坚定”的角度论述了自己的理解,现就党员干部如何做到“为民服务”来浅谈自己的意见。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勇于担当、清正廉洁”。为此,作为新时代的我们必须依照这“20字标准”,解决好“怎样成为一个好干部”“用甚么样的标准来衡量已成为一个好干部”“成为好干部后怎样为人民服务”这三个方面的题目,以此来培养和提拔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充分熟悉好干部“20字标准”的时代内涵,认真依照好干部成长的规律与特点来锻炼自己,自觉遵守干部提拔任用与考核评价的制度规定,把自己锤炼成人民满意、党满意的好干部。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是不是真心服务人民,是不是心系群众,是衡量党员干部是不是合格的试金石。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气力在人民。一切为了群众、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托群众,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动身点和落脚点。在从事基层工作,没有深进群众就没有发言权,在基层,可以闻声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基层干部弄好接访,定期走访,把人民群众的意见定期反馈,是聆听***的最好途径。只有真实的走进群众的身旁才熟习人民的所想所需,才知道人民的具体困难和具体需要解决的题目。这样既拉近了与人民群众之间的间隔,又化解了基层的矛盾纠纷,有益于邻里和睦,有益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此,能否牢记宗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是衡量党员干部是不是合格的试金石,也是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进行取舍的关键。

脱离群众是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从客观上说,“流水不腐,户枢不蠹”,现实中存在一些严重的题目,如有的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脱离群众,言行不一、弄虚作假,个人主义严重;有的党员干部对群众疾苦不关心,对群众利益麻痹不仁,置群众生命安全于不顾;有的党员干部贪图安逸,奢侈浪费,乃至沉溺于灯红酒绿、吃喝玩乐,生活腐化、享乐主义严重;少数领导干部利益熏心、见利忘义,用党和人民富裕的权利为自己和亲友谋取私利,一些领域现象易发多发等,都印证了权利腐蚀的危险性。在此次***召开期间,就有很多的人大代表对十八大以来不段出现的贪污腐化现象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最近几年来中共中心对地方上的党员干部要求不断加强,但是在这样严苛的背景下仍然会出现很多的腐朽份子,他们从思想上、行动上、态度上就已脱离了作为一位合格党员干部的标准。所以,好干部必须牢固建立人民是真正英雄的历史观、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的价值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观,以[>群众路线之党员干部如何做到"为民服务"心得体会此来抵抗权利的腐蚀。

党员干部要牢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基层群众的和谐幸福生活,离不开基础设施的建设,比如老年活动场所、休闲中心等。基层设施建设好了,才能为中国一二线城市老龄化出现打下基础,所以要加大对基层设施建设的投进。完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也是为民办了一件实实在在的好事,让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这样就可以减轻了很多家庭难以在城市中立足的负担。要用手中的权利,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题目,要在想题目、作决策、干工作时,坚持以群众满意为向导,坚持把人民拥戴不拥戴、同意不同意、兴奋与不兴奋、答应不答应作为工作的动身点和落脚点。察实情、出实招、干实事的终究目地就是要到达求实效的效果。不管是察实情、出实招、干实事做的多么的好,假如不能获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也是枉然。始终与人民心心相印、同甘共苦、团结奋斗,贯彻党的群众线路,解决好“为了谁、依托谁、我是谁”的题目,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带领人民创造幸福美好的生活。

党员干部为民服务心得体会6

9月29日下午2时,住建部召开了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视频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视频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部署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

作为系统内基层单位的一名财务工作者根据会议的内容进行了思索:怎样才能为单位理好财?怎样才能为民服好务?本人认为作为一名财务工作者应具有以下方面的素质。

一是要有充沛的精力。充沛的精力是干好工作的必要条件,也是热爱本职工作的外在表现。财务科是本单位对外展示实力、信誉和单位文化影响的透视镜,对内是服务基层的窗口和各项经济业务联系的纽带。财务工作者应有饱满热情工作态度服务人,以积极向上的工作作风带动人和健康阳光的体魄感染人。这样才能将本单位的形象第一时间有个完美展现。

二是要有丰富的知识。财务工作者懂业务、知法规,是为理好财,为民服务的基础。熟悉业务知识才能在实际工作中不出错误,熟知财务法律法规才能为业务操作有了可靠的依据和准绳,使我们财务人有了主心骨。

我们懂业务、知法规,也只是一个合格的而不是优秀的财务工作者。随着科学的不断发展和时代与时俱进对财务人的要求也在不停的提升,知识面也需要不断地扩展,急速更新财务知识,与国家财务法律法规同步,才能有更准确的判断能力。

我们要有算的准的能力、要有能写的文采、要有讲的好的口才、还要有干的轻松的方法,才能成为优秀的财务工作者。

三是要有坚定的信念。人有了信念才会有方向。财务人要坚定的政治信仰,树立正确的“五观”。就有了正确的工作学习和做人的航标,深刻的理解并坚定执行各项法律法规所规所制并以此为工作理念,指导工作实践,树立工作原则和立场。

四是要有敬业的精神。财务工作要静心、精心、细心。也是很细碎的,有人干久了会觉得是一种简单的重复,枯燥而乏味。其实,能将简单事情每一次都重复做好而又不出差错,那就是行家里手了;重复的事情用心去做,那就是赢家;常胜的赢家就成了行业的专家。

我想:这样不出错误又能用心做并且能够常胜的过程就是在敬业了。

五是要有大局的意识。财务工作者要有大局意识,不能以本单位的眼前的、短期的利益所限制,要顺应系统的、全面的整体规划与发展。顾全大局是本系统工作更稳更健康的发展的必要条件。

一个财务人员在充沛精力和坚定信念的支持下,具有顾大局的意识并拥有丰富的财务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耐得住寂寞、静的下心的精神会成为“为国理好财,为民服好务”众多成员之一的。

党员干部为民服务心得体会7

中心组织全体职工观看了“四服务四推进四争创”为主要内容的“为民服务零距离”活动动员大会的电视直播会议。“为民服务零距离”活动是我市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是铜川提速发展所需,是铜川人民群众所盼。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迅速行动起来,积极投身到活动中去,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

今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开展“为民服务零距离”活动,是贯彻落实省委“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新举措,是实现富民强市的现实需要,是密切联系群众、提高群众水平的必然要求,是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是客观需要。开展以“四服务四推进四争创”为主要内容的“为民服务零距离”活动要把时效性放在首要位置,满腔热忱地深入到基层、群众、企业和项目建设中,扎扎实实地出实招、办实事、解难题,每一件事情、每一项工作都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成绩,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不搞花架子,不搞没有意义的繁杂程序,不搞面子工程,使这项活动真正成为民心工程。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创新思路和方法,找准关键和薄弱点,集中力量解决最为突出的问题,通过这一项项工程的新进展,推动铜川提速发展,使此项工作成为铜川工作的品牌,成为全省创先争优活动的一个亮点。

通过开展以上活动,结合我自身的生活和工作,我觉着必须从调整工作心态和增强业务能力两方面不断加强学习。我时刻已参保群众是利益为先,以自己从事的社会保险事业为光荣,以自己的利益为牺牲的信念,认真对待每个业务,不厌其烦的解答每个前来咨询人的疑问、尽所能协调并解决存在的问题,使参保人的利益得到充分的保障,把为民服务的宗旨落到实处,要有舍小家为大家的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同时对业务的不断熟练更是我自身要不断提高的必要,也是服务人民的基本技能,,只有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才能以优质的服务、优质的质量、优质的效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党员干部为民服务心得体会8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宗旨,是党的活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区别了其他政党的最根本的标志,也是每位共产党员应尽的义务和根本的人生价值观。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既是坚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的客观需要,也是党性原则的突出体现。每位共产党员都必须通过勤奋学习和实践锻炼,牢固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一是我们党处在执政地位上,虽然有了为人民服务的更好条件,但如果以加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也很容易滋生骄傲自满,脱离群众,贪图享受,不思进取,官僚主义,命令主义等种种背离党的为人民服务宗旨,甚至侵犯群众利益的思想和现象。二是我党正处在改革开放的环境中,伴随着国外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先进科学管理和技术的引进以及对外交流的日益扩大,资产阶级的一些腐朽颓废的思想趁隙而入,一些封建主义的残渣也借机死灰复燃。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都有所发展,并占有一定市场,有些人甚至公开宣扬“不要专门利人,只要专门利己”、“不爱讲为人民,只爱讲为人民币”、“人的本性是自私的”等等错误观点。这样复杂的社会环境对我们都是严峻的考验,我们要明确是非,要经得起来自各方面得各种各样得诱惑,也就是从根本上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剥削阶级和其他非无产阶级思想保持高度的警惕,防止出现任何背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行为和现象。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坚定不移地、全面正确地贯彻党地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工作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的科学表现,维护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是维护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是为人民服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维护和贯彻,并不能停留在口头上或形式主义的工作中,而是要取得实效,要使本地区、本单位的经济发展起来,人民生活富裕起来,否则,为人民服务就是一名空话。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处理好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各种利益问题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核心问题。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在利益问题上,我们只能获得制度和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在个人利益和党和人民利益发生冲突时,要无条件地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保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做到吃苦在前,克己奉公、无私奉献,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坚持反对假公济私,损公肥私,以权谋私等各种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行为和现象,与腐败分子作坚决的斗争,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无论手中的权利大小,都是人民赋予的,而不是个人的资本,它只能用于为人民服务,而不是个人谋私的工具,要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立足于本职工作,以求实的态度,从实际需要和现实出发,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扎扎实实地为人民办实事,谋利益。

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在今后人生道路上时刻记住并付诸实践的信念。

党员干部为民服务心得体会9

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教育活动中,根据教育局的安排,我认真学习了《焦点访谈》栏目播出的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先进事迹,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

节目中,金邦红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金邦红54岁,湖北武汉市汉阳区水务局排水队的一名普通的疏捞工。金邦红同志三十五年坚守工作岗位,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他恪守信念、一心为民,对工作兢兢业业,勇于创新,永葆工作的热情,始终如一地坚守着共产党员的高尚情操,始终如一地践行了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感人的事迹,集中展示了一名共产党员的优秀品质,树立了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和时代风貌,是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是“创先争优”的突出典型,是我们学习的楷模。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学习金邦红同志的先进事迹,就是要准确把握先进事迹的精神实质,强化自身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服务社会、创新工作。

为深化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学习先进,求真务实,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1)提升师德修养,树立生本意识。作为一名教师,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武装自己,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摈弃功利主义、拜金主义思想。树立以生为本的意识,转变教育观念,不断提升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2)强化责任心,切实履行职责。责任心是干好工作的前提。作为一名教师,要时刻铭记自己的职责,要用高尚的品德影响人。(3)推进依法执教,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搞有偿家教。(4)重视学生身心全面发展,关爱每一位学生,立志成为一名“敬业爱生、博学善思、廉洁从教”的高素质教师。(5)围绕“三亮、三比、三评”等活动,促使学生形成比学赶帮超的学习氛围。(6)积极开展有效的教学活动,努力打造高效课堂,提高教育教学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减轻学生负担,全面提高教学质量。(7)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升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从家长、学生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为教育发展服务,为学生发展服务。(8)坚持民主管理,接受社会、学校、家长、学生的监督,真诚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

今后,我将以“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为宗旨,围绕教育教学工作,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努力提高服务意识,为学生和社会发展提供更多阳光、优质和高效的服务。

党员干部为民服务心得体会10

“用户是亲人”是在上世纪90年代由北京东四邮电局第一次提出的,早在上世纪50年代,东四邮电局率先破除“营业员不准代用户写字”等多项老规矩,走出柜台为用户排忧解难。在半个世纪的岁月里,东四邮电局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邮政服务与百姓需求紧密结合,不断丰富完善邮政服务内涵,打造了独具特色的服务品牌。他们树立了“用户是亲人“的服务理念,创新“值班长首问负责到底”的“一站式”服务方法,实行“亲情化、个性化、规范化、精细化”的服务模式,创立“好、快、诚、细”的亲情服务标准,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用户是亲人”的亲情服务理念,体现了邮政人时时刻刻、主动自觉地站在用户角度,细致入微、千方百计地满足用户需求的职业风范。全体邮政员工要大力弘扬牢记宗旨、服务人民的行业精神,敢为人先、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以人为本、亲情服务的职业精神,恪尽职守、默默奉献的岗位精神,团结协作、持之以恒的团队精神,立足本职岗位,努力创先争优,促使邮政系统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效能明显提高,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通过学习“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使我认识到做为一名邮政投递最普通的一员的责任感。从加入邮政投递工作以来,邮政“诚信服务,情系万家”的服务理念,一直深深的印在我的脑海里。在日常的投递工作中以热情周到、细致入微的服务,急用户所急,想用户所想,真正站在用户的角度上想,把用户视做亲人一般,为用户送去邮政的片片绿意,用最朴实的话语,最直接有效的服务,最真诚的微笑,把好邮政投递的最后一班,让邮政业务深入人心,真正做到视用户为亲人。

2016房地产买方承诺书范文
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 第五篇

房地产买方承诺书范文

房地产买卖合同

编号: 卖 方: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代表人/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买 方: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代表人/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文件及通知以特快专递或挂号信的形式邮寄至买卖双方确认之地址即视为送达,收件人拒收或未签收导致退

回的,仍视为送达)

合同双方兹同意转让条款如下: 一、买卖双方出售及购入位于深圳市 区 花园/大厦 栋/阁/座 层 单位(以下简称该物业)。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以房地产证或相关法律文件上记载为准),房地产证号码为 。 二、该物业之转让成交价为港币/人民币 元(小写:hkd/¥ ),定金为港币/人民币 元(小写:hkd/¥ )。 三、买方按下述方式付款: 1、定金支付:

买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向卖方支付定金港币/人民币 元(小写:hkd/¥ )。买方在签署本合同之日

起 日(含当日)内再向卖方支付定金港币/人民币 元(小写:hkd/¥ )。本条所约定的的定金交

由买卖双方所指定的第三方监管,买方将定金支付给监管方或存入监管帐号,即视为卖方收讫定金,卖方应向买方出具定金收据,

卖方拒绝向买方出具定金收据的,不影响定金已交付的认定.

2、港币/人民币 元(小写:hkd/¥ )为第二部分楼款。

(1)付款方式如下(买方只可选择一种): ( )一次性付款: 上述第二部分楼款港币/人民币 元(小写:hkd/¥ ),买方须在签署本合同之日起 日(含当日)内全部付清,买卖双方须于该期限届满日(若卖方需办理赎楼手续的,则在卖方赎出房地产证原件并注销抵押登记之日)起 日(含当日)内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办理过户递件手续,且递件回执由买卖双方指定的第三方或担保公司代为托管。在递件回执载明的答复日期之日起 个工作日(含当日)内,买卖双方须到国土局等相关部门领取房地产证并按约定交纳税费。

( )银行按揭付款:

a、买方需办理银行按揭,则第二部分楼款中之部分款项可由买方负责向银行贷款支付给卖方,银行按揭所发生的费用概由 买方自理,否则视为买方违约。

b、买方应于签署本合同之日起 日(含当日)内付清首期房款港币/人民币 元(不含已付定金)(上

述第二部分楼款总额减去银行承诺贷款金额。前述房款为大概数目,在银行出具贷款承诺书后三个工作日内,买方须按银行承诺

贷款的金额,多退或少补应付的首期房款,卖方应无条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买方应于首期房款交付之日起 三 日(含当日)内办理完毕全部银行按揭申请手续,卖方须无条件配合买方提交并签署申请贷款所需的资料,双方均不得拖延,否则视为违约。 c、买卖双方须于银行出具贷款承诺书之日(若卖方需办理赎楼手续的,则在卖方赎出房地产证原件并注销抵押登记之日)起 三 日(含当日)内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办理过户递件手续,且递件回执由买卖双方指定的第三方或担保公司代为托管。在递件回执载明的答复日期之日起 三 个工作日(含当日)内,买卖双方须到国土局等相关部门领取房地产证并按约定交纳税费。领取房地产证当日(如评估报告需要送审的,则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时间为领取房地产证且送审报告通过后两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均需配合办理送审手续,如因送审报告未获批准导致买方申请按揭银行无法贷出预先承诺款项,则买方应在两

个工作日补足银行未能贷到的款项)买方须与第三方、担保公司及银行人员到相关部门办理按揭贷款的抵押登记手续。

d、办理银行按揭所产生的按揭服务费、律师费、保险费、抵押公证费、评估费、抵押登记费、贷款合同印花税等,买方应

于签署申请按揭文件前交纳,并应依时领取房地产证及办理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否则视为买方违约。

(2)买卖双方同意,上述一次性付款买房的第二部分楼款(不含定金、交房保证金)或银行按揭付款买房的首期款(不含定金、

交房保证金)指定银行监管,买方须在上述付款期限内将需监管的资金存入监管帐户,买卖双方须在该期限内与监管机构签署资金

监管协议,该款项按监管方之监管协议规定的程序操作。如因卖方不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则买方有权待卖方办理完监管手续后 三 个工作日内付款。 四、卖方的房地产产权现状为:( ),买卖双方均清楚该物业的产权状况,各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1、该物业没有设定抵押,卖方对该物业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卖方保证于签署本合同后 日内(含当日)将房地产证原件交予替双方托管交房保证金的第三方处。

2、该物业处于抵押状态,卖方同意于签署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含当日)自行筹资还清按揭银行贷款、办妥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房地产证原件交予替双方托管交房保证金的第三方处。 3、该物业处于抵押状态,买方同意卖方委托担保公司担保融资赎楼,卖方须于签署本合同之日起 日内(含当日)出具公证委

托书给替双方托管交房保证金的第三方及(或)该第三方指定担保公司,同时买方须协助卖方办理赎楼手续配合签署一切相关文件,卖方不得通知欠款银行停止赎楼,否则视为根本违约。卖方撤销该公证委托又不在撤销之日起 七 日(含当日)内自行筹资还清银行贷款、注销抵押登记的,视为根本违约;卖方虽有担保公司担保赎楼仍不能获得赎楼贷款的 ,须在签署本合同之日起 四十 日(含当日)内自行赎楼、注销抵押登记,并将房地产证原件交予替双方托管交房保证金的第三方处。

五、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在购房定金或一次性付款买房的第二部分楼款或银行按揭付款买房的首期房款中预留港币/人民币 元作为该物业之交房保证金。此款在完成产权转移登记及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时进行结算。此交房保证金由买卖双方指定的第三方托管。托管方在买卖双方办妥房地产交接手续、扣除卖方结欠杂费及擅自转移、损毁装修、家私之市值后多退少补。 六、放款时间、方式:

1、房地产过户转让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即买方领取买方名下的新房地产后,由监管银行或监管方按监管协议的约定支付给卖方。

2、如买方办理银行按揭,则银行贷款承诺之金额由银行按照约定时间支付予卖方。

七、按有关规定,买卖双方需付费用:⑴营业税;⑵城建维护税;⑶教育附加费;⑷个人(企业)所得税;⑸土地增值税;⑹契税;⑺产权登记费及贴花;⑻印花税;⑼交易手续费;⑽土地使用费;⑾买卖合同公证费(交易双方一方是境外人士需);抵押合同

公证费(买方是境外人士按揭付款需);⑿委托公证费;⒀赎楼担保费和手续费;⒁赎楼贷款短期利息;⒂过户、按揭服务费;⒃查证费; ⒄因提前还贷卖方按揭银行征收的罚息及相关费用;(18)其他 ;其中买方支付上述 项,卖方支付上述 项。 本合同签订后,因政府原因,发生税费或税率等的调整,如有新增,则新增部分由买卖双方各自按政府规定承担;如有减少,则减少部分由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方相应减付。买卖双方不得以此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八、交易物业租赁现状为下述第 项(只能选择其中一项):

1、交易物业现不附有租赁合同。

2、交易物业附有租赁合同,租赁期至 年 月 日止。月租金 元,押金 元。卖方保证承租人已放弃对该物业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买卖双方同意按下述第 种方式处舲租赁合同(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a、继续履行。该物业产权转移后,原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买方仍然有效。买方自物业交付其使用之日起享有卖方在原租

赁合同项下之权利义务。卖方须于物业交付买方使用之当日或之前协助买方与承租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并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当日将其已收取的原租赁合同项下之租赁押金交付买方。如之前的租约在租赁所已备案则卖方还需配合办理撤销备案的相关

手续。 b、解除合同。卖方须于物业交付买方使用前解除原租赁合同,将物业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时间交付买方使用。买方对因原租赁合同而产生之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卖方在签署本合同后,擅自与承租方另行签署租赁合同延长租期损害买方利益的,或者原租赁合同无法解除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转让成交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赔偿。 九、买卖双方约定交楼日期为卖方收齐全部房款(不含交房保证金、赎楼余款)当天或另约定为 。

交付前卖方须付清一切有关该物业之杂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电话、有线或数字电视、上网、管理费等费用),买方

收楼后代卖方缴纳的,有权向卖方追索。 十、卖方须将该物业按下列第 项(只能选其中一项)之标准交付买方使用:

1、以空舲状态交付。卖方须于交付使用前将物业内家私电器搬出,但不得破坏或更换该物业既有的门窗、壁橱、橱柜、洁具、水电、煤气、灯饰、通讯等装修及固定设施,否则须赔偿买方之损失。 2、附带家私电器交付,家私电器详见买卖双方签字确认的清单。买方给付之楼款已涵盖家私电器,买方无须再另行付款。经双方验收书面确认收楼后,该物业设施、装修产生问题与卖方无关,买方可对该物业进行装修及设施安装。

十一、卖方在交房时将该物业内的电话、煤气、有线或数字电视、宽频网络等:( )无偿过户给买方;( )买方办理过户后将相应的开户费、押金等退还给卖方,相关转名费用由买方支付。未开通之设施由买方自行开通。 十二、该物业是以现状售予买方,而买方曾被邀检查或已检查或已授权代表代为检查该物业,故买方不得借此拒绝交易。

十三、卖方须保证对该物业享有完整所有权,能完全支配及处理。有关该物业在本次转让之前已产生的产权纠纷、债务、税项及租赁清还抵押等事宜,卖方应在签署《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前清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买方无需负责,否则卖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十四、如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义务,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以转让成交价为基数按日万分之 四 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

同,如买方逾期履行义务超过 七 日,卖方可解除合同并选择要求买方支付转让成交价百份之 二十 的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或没收买方已支付的定金。

十五、如卖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义务,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以转让成交价为基数按日万分之 四 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如卖方逾期履行义务超过 七 日,买方可解除合同并选择要求卖方支付转让成交价百份之 二十 的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或双倍返还买方已支付的定金。 十六、买卖双方此后签订《深圳市二手房预约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深圳市二手房买卖合同》(以下统称“两示范合同”)是基于行

政机关的要求为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而为,双方签订两示范合同的性质属于履行本合同的约定的过户登记义务之一部份。买卖双方签订两示范合同时,对于本合同已有约定的事项,两示范合同约定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均以本合同为准;对于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两示范合同的约定视为本合同相应的补充。买卖双方均知悉房地产成交总价为本三方合同约定的价格,过户时签署的两示范合同约定的价格仅提供给登记机关登记使用。如买卖双方任何一方要求以本合同约定的价格作为过户时的登记价格,则由提出该要求的一方来承担相关税费。 十七、合同双方在谈判中的声称、理解、口头承诺以及协议内容,如有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十八、本合同一式叁份,买卖双方各执壹份,买卖双方指定的第三方保存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九、如本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协商无法解决时,可向本合同交易房产的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备注(前述各条约定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为准):

卖 方 买 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收据》:

兹收到上述规定之定金港币/人民币(大写) 。(小写)hkd/¥ 。 收款人签字 。 收款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产买卖代理费支付承诺书(买方)

广州z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贵公司代理购买位于广州市 的房产。贵公司在此过程中为本人提供了详尽的房地产咨询,包括房地产市场行情,房屋卖买过户及抵押贷款的程序、手续、发生费用等等,并代表本人与卖方进行反复蹉商。鉴于贵公司提供的上述服务,如贵公司成功促成卖方与本人达成交易(以签订《房地产卖买合同为准》),本人同意支付房地产咨询及买卖代理费共人民币 元整。本人将于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支付该款项。本人知悉贵公司向卖方收取房地产咨询及买卖代理费,对此并无异议。

本人同意就本承诺书而产生的任何纠纷均提交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备注:

承诺人签署:

电 话:

经 纪 方:广州z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经 纪 人:

电 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2015厂房租赁合同范本
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 第六篇

第1篇:厂房出租合同范本

出租方(甲方):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赁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厂房类型为钢结构。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建设日期自年月至年月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至租赁期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2、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一个星期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门电话。如需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门电话。如需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3%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

第2篇:厂房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_________平方米。

1.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___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2租赁期限届满前__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3.1租赁物的免租期为___个月,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3.2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租赁费用

4.1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___倍,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

4.2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__%;第6年起的租金,将以届时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__月___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4.3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元。

4.4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承担。

第五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5.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__月___日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5.2乙方应于每月___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

5.3乙方应于每月__日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_________。

5.4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租赁物的转让

6.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7.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防火安全

8.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______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8.2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8.3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8.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保险责任(也可以没有此条)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承担。

第十条物业管理

10.1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0.2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____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装修条款

11.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二条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__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13.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_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_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3.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c.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_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四条免责条款

14.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____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14.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六条广告

16.1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16.2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___市有关规定,因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信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本合同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10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九条适用法律

19.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19.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二十条其它条款

20.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0.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二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月__日

第3篇:厂房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臵、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_____厂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

1.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生产厂房及办公使用,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1.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_____年,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2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续租,需提前三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赁费用

3.1租金

租金为年租金。每间厂房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元。

第四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4.1租赁费用半年交付一次,乙方应于每年5月1日和11月1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年租金,采用先付后租的方式。

第五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5.1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5.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5.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合法经营、防火安全

6.1承租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承租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赔偿。

6.2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本企业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6.3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臵灭火器,严禁将车间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第七条装修条款

7.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7.2如乙方的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八条免责条款

8.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因甲方特殊原因而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需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甲方可因此而免责。

8.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九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一条(附加条款)

11.1乙方所用水电费按市场规定的供给价加损耗费计费。

11.2乙方从业人员人身安全事宜由乙方全部负责办理。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年租金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

(印章):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印章):

第4篇:工业厂房租赁合同范本

厂房位置:___

出租人:___

承租人:___

租赁期限: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

甲方(出租方):___

地址:___

法定代表:___

电话:___传真:___

乙方(承租方):___

地址:___

法定代表;___

电话:___传真:___

鉴于:___

1.甲方为坐落在**处的工业厂房的合法所有权人,有权全部或部分出租该工业厂房;

2.甲方同意向乙方出租而乙方同意承租本合同所约定的该工业厂房;

3.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开、平等互利、自愿等原则,就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厂房租赁合同(下称“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术语,除非另有所指,具有以下含义:

1)一方:指甲方或乙方。

2)双方:指甲方和乙方的统称。

3)本合同:指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统称。

4)租赁物业:指范围内全部建筑物及附属配套设施,包括专用区域和地面停车场,具体位置和范围见附件2所示的(红)色部分。

5)租赁建筑物面积:指附件2所示的(蓝)色部分。详见本合同约定。

6)专用区域:指甲方按本合同第条规定提供给乙方每日二十四小时专用的区域,其位置如附件2所示(红)色部分。

7)公共区域:指该用地内租赁物业以外的停车场、绿地、市政通道等区域。

8)停车场:指本合同第条规定的该用地内由甲方建设并提供使用的停车场(

9)物业公司:指甲方依法组建或委托或聘请的负责租赁物业及其所在区域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公司。

10)交付标准:指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业的全部标准和要求。

11)交付日:指甲方向乙方交付经乙方确认满足交付标准的租赁物业的日期。

12)移交书:指甲方将租赁物业交付给乙方时,按本合同规定双方共同签署的移交确认文件。

13)后期装修:指交场日后乙方对租赁物业的装修。

14)计租日:指开始计算租金的日期。

15)租金:指乙方根据本合同承租租赁物业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租金已包括专用区域和的使用费。

16)租赁保证金:指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约定由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确定的金额的履约担保。

17)月:指日历月。

18)日:除非本合同明确为工作日外,指日历日。

第二条租赁物业状况

1.租赁物业位置,建筑结构为,建筑面积为,计租面积为同建筑面积。

2.厂房内属于甲方的设施、设备、装修、装置及物品,经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后开具清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有效附件(附件3),租赁期间,该附件所列物品(以下称附属设施)与厂房一并出租给乙方使用。

3.在签署本合同前,乙方已委派专业人员对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进行现场查验,对于涉及的专业技术等问题已进行详尽了解,双方均确认租赁物业以现状为准进行出租。

第三条租赁物业用途

1.乙方承租的厂房用途为:___,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厂房的用途。

2.甲方同意/不同意乙方将租赁物业作为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注册或营业地点使用。

3.在租赁期间,乙方按照上述用途使用厂房,甲方不予干预。乙方在使用厂房期间,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包含各合同附件)及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租赁期限

1.物业租赁期限共计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除双方另有约定,租赁开始日即为计租日。

2.如乙方在租期届满后续租,需在本租期结束前___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如在本合同期满前乙方未提出续租申请或双方不能就新的租赁合同达成一致,则本合同到期时将自行终止。

3.本合同租期届满,甲方继续出租该厂房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无优先承租权。

4.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乙方应做好腾还租赁物业的准备,并保证将在租赁期满时将租赁物业移交甲方。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

1.租金标准为:___元/平方米计租面积/日。

2.上述租金标准,还包含所租赁厂房占用的相应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租赁费用、土地使用费,以及本合同附件3附属设施使用费用。

3.上述租金不包括乙方在租赁物业期间发生的水电通讯等各种能源通讯费用及物业费。

4.支付方式:租金按每支付一次,乙方以方式支付租金,具体支付时间为:___。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当期租金后,在五(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当月租金的正式发票。

5.前款规定的租金支付日和提供发票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日期相应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的次日。

第六条定金及保证金

1.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向甲方交付保证金计人民币元,本租赁合同自乙方实际交纳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2.租赁期间,如因乙方因违反本租赁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直接扣划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及/或甲方由此遭受实际损失,甲方扣划后将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须于收到上述通知后7日内,向甲方补足被扣划的保证金,除非此时租赁合同已终止。乙方对甲方扣划行为有异议的,可通过磋商或诉讼、仲裁等方式主张权利,但不影响先行补足保证金的义务。

3.租赁期满,乙方结清房租及其他费用,甲方应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七条租赁物业交接

1.甲方应于租期开始日前将租赁物业交付乙方使用,关于租赁物业交接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乙方须提前与甲方联系办理租赁物业交接手续。

2.双方在交接时对租赁物业(含附属设施)的状况共同进行清点检验,并签署租赁物业移交书、交付厂房钥匙,交付标准以双方在本合同中确定的租赁物业状况为准。租赁物业(含附属设施)的保管责任自交接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3.甲方迟延交付租赁物业的,租赁期限相应顺延,甲方迟延交付物业超过___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第八条厂房的装修、改造及免租期

1.乙方如需对所租厂房进行改造、装修、安装设施设备的,改造及装修工程由乙方自行实施。乙方应在施工前将改造或装修设计方案及图纸提交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且办理政府有关审批手续后方得按审定后的图纸施工。改造、装修工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有关消防验收等手续由乙方自行申报,甲方提供协助。乙方的装修应采取文明施工,并遵守国内相应的法律、法规,服从甲方正常管理。

2.乙方进行后期装修工程时不得影响和妨碍第三人的正常生产与经营活动。如因乙方过错导致第三人遭受损失而向甲方索赔,甲方应立即将详情以书面的方式告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妥善处理并承担因此所产生的责任。

3.在对租赁物业进行装修工程前,双方应自费为租赁物业就其在装修期间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向保险公司购买中国法律所要求的保险。

4.如政府任何主管部门对租赁物业后期装修提出整改要求,乙方须依法修改其装修,并承担整改装修费用。但是,如该等装修是因甲方的工程质量的过错造成的,甲方应承担该等整改装修费用和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

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擅自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乙方经甲方通知后应尽快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与责任。

6.在后期装修期内,乙方可安排员工、顾客对所安装的装修设施、设备及仪器等进行测试、练习及试业,以准备作正式营业,但不得妨碍任何第三人的正常生产生活和经营活动或对任何第三人造成损害,否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7.甲方同意将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的期限作为乙方的装修免租期,无论在该期限内乙方是否完成装修,该期限届满后均开始计算租金。

8.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对厂房实施的改造、装修及安装的设备设施等,应在向甲方交还房屋之前进行拆除或无偿归甲方所有。如因拆除前述设施设备给甲方财产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九条租赁物业的维修维护

1.租赁期间,甲方负责租赁物业主体结构、租赁物业附属公共设施以及《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维修维护分工表》(附件4)确定由甲方负责维修部位的维修工作。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将一并确定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的维修分工。

2.乙方负责其在租赁物业中自行安装的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并对《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维修维护分工表》上所列甲方提供的附属设施(不含公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

3.在租赁物业使用过程中,出现应由甲方承担维修责任的事项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乙方采取以上合理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和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未在合理时间内通知或未采取暂时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乙方承担因此而扩大的损失。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立即或尽快且不迟于两日内开始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聘请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代为维修,该等维修费用和因延误维修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由甲方承担。因甲方、其雇员、代理人的职务行为所导致的损坏或故障,维修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其雇员、代理人的职务行为所导致的损坏或故障,维修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厂房及附属设施进行正常的大修、检修等活动或因突发事件对厂房进行抢修的,乙方应给予配合。甲方因处理与该租赁业务事宜或设备检查、维护等,且在有必要进入租赁物业时:

1)营业时间内,甲方或物业公司人员须在乙方人员陪同下进入租赁物业非营业区域,乙方应给予协助及配合;

2)非营业时间内,在无法联络到乙方人员并且情况紧急的情况下,甲方或物业公司人员可自行在事先不通知的情况下进入租赁物业或专用区域,但在过程中应小心安全谨慎行事和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乙方的损失及保护乙方的财产,并应于事后两天内将情况向乙方予以书面说明。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或任何第三方所造成的损失。

5.一般情况下,乙方因调整、维修、检查任何相关设施、设备或其他原因进入甲方承担维修责任的设备/机房时,乙方应于事先通知并获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方可进入。甲方应给予协助及配合。若遇到紧急事态或无法联络到甲方人员的情况下,可在事先不通知的情况下进入甲方承担维修责任的设备/机房,但在过程中乙方应小心安全谨慎行事和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甲方的损失及保护甲方的财产,并应于事后两天内将情况向甲方予以书面说明。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所造成的损失。

6.虽然出租物业包含公用水、气、电、热等市政公用设施,但除非甲方在使用及管理过程中存有过错,否则将不对因该等供应部门的正常及不当检修、故障等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害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第十条物业管理及能源通讯费用

1.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行负担因其使用厂房而发生的水、电、燃气、采暖、电话、网络等各项能源通讯费用及物业管理费用,并按照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按时如数交纳。

2.乙方正式进住厂租赁物业前,之前所欠的能源通讯等费用应由甲方结清,双方应共同到有关能源通讯等部门办理缴费人的变更手续(如果允许的话),将缴费人变更为乙方。本合同终止后,在乙方结清其租赁期间的能源通讯费用的情况下,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缴费人的变更手续,将缴费人变更为甲方或新的承租方。乙方应承担变更能源通讯费用缴费人的手续费用。

3.即便在租赁期间乙方停止使用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仍应按相关规定交纳物业及能源费用。租赁期间乙方单方停止使用厂房及设施将不作为减免租金、物业费用及其他费用的理由。

第十一条承租人限制

1.乙方在使用租赁物业期间,乙方应当合理使用厂房及附属设施,作好厂房的日常维护工作,凡因乙方使用不当给甲方厂房及附属设施造成不应有的损坏的,乙方应当负责修复或赔偿。

2.乙方在使用物业过程中,还应注意对环境的影响,因环境污染给任何第三人造成侵害,概由乙方承担责任,且甲方可以以此作为与乙方终止合同的理由。在租赁终止时,对于租赁物业及周边区域如造成环境侵害,乙方须负责或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应确保其使用厂房所进行的生产项目符合有关环保要求,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降低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汽、尘、噪声、腐蚀、辐射等污染。

3.乙方在租赁期间禁止将租赁物业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或通过合租、承包经营、授权经营、50%以上的股权转让等任何实际将租赁物业交由第三方使用的行为。

4.租赁期间内,厂房及附属设施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防火、防汛等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并接受有关的检查与监督,如因乙方拒绝监督或整改,造成灾害损失,则由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双方将另行签署《安全责任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5。

5.乙方应处理好与相邻单位之间的关系,在公共道路通行、临时用地、临时照明、临时用排水、临里噪音等方面应相互提供便利,减少相互干扰,相互合作。

6.在租赁期间,乙方须负责甲方及乙方所有的财产及物品的保管工作,租赁厂房及附属设施及其他财产,遭受盗窃、第三方侵害、毁损等将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在承担上述责任后可向责任人主张。

7.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转让或出售租赁物业(或作价入股、抵押或以任何形式提供担保的),但甲方不得将租赁物业的全部或部分所有权转让或出售给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受让人(乙方书面同意的除外)。甲方转让或出售租赁物业前,必须向乙方提供受让方完全继承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条款的承诺书,否则乙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合同,甲方须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所受到的所有经济损失。乙方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甲方出售物业时,无须通知乙方,但转让行为完成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保证物业购买人仍按本合同约定条件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承担合同项下的权利及义务。

8.租赁期内甲方同意乙方可免费使用租赁物业外墙上可合法发布广告的广告牌位(详细位置及设计须由甲方最终审定)。涉及市容、工商等许可或备案手续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该等广告牌/指示牌的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因乙方过错引致甲方或任何第三人(负责安装、修护或拆卸人员除外)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9.在租赁期间,甲方对租赁物业、配套设施及公共设施进行改造,在不影响乙方使用且不降低标准的情况下,乙方不持异议。但在租期内租金标准不变。

第十二条违约及赔偿责任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将以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支付对方作为违约责任。

2.在租赁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变更房屋用途,或从事非法活动,或在厂房内隐匿武器、弹药、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非法或危险物品,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收回厂房并收取剩余未履行租期的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3.乙方延期支付租金或物业及其他能源费用,按欠付租金的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4.在租赁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对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装修改造或超范围装修改造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5.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因生产经营及其他行为导致噪声、排污、辐射等环境污染给任何第三人造成侵害,或遭受行政机关处罚的,除非能在甲方允许的期限内得以全部整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6.乙方在租赁期间将租赁物业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或通过合租、承包经营、授权经营、50%以上的股权转让等任何实际将租赁物业交由第三方使用的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7.乙方在保证金通知扣减后7日内仍未予以补足的,延期按补足金额的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8.租期届满或无论因任何原因提前终止,乙方均应在租期届满前或租赁合同终止后日内将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移交甲方,逾期移交期间按租金标准的倍支付违约金。

9.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任何一方无需向另一方赔偿或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1)政府决定征收租赁物业所在土地而需拆除租赁物业的;但如该征收获得政府补偿,乙方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应由乙方享有的补偿。

2)租期届满,乙方未行使续租权或乙方行使续租权但未能就续租条件与甲方达成一致的。

3)因发生火灾、爆炸及其他事故导致租赁物业无法继续租赁且在3个月内无法修复的。

4)双方达成书面合同,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的。

10.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经对方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能履行至符合合同约定的,对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且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因违约行为遭受的实际损失。

11.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双方不能预见并且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得免除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及时将情况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当尽快协商决定解除合同、部分解除合同或延期履行合同。

12.任何一方违约,而另一方不行使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本合同的权利,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纠正该等违约行为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用、律师费用、装修费用和维修费用),并承担赔偿责任。

13.本合同终止不影响合同约定的违约及赔偿责任的承担。

第十三条保险

1.在租期内,乙方应对租赁物业内的乙方购置的设施、物品等购买相关保险并购买公众责任险、财产一切险,并向甲方提供保险单复印件。保险范围内涉及到需要向甲方赔偿的,甲方须为其受益人之一。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系指一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妨碍该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大部分义务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爆炸、火灾、洪水、破坏以及风暴或任何意外事件。

2.因不可抗力引致其中一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相关的证据,双方应尽可能利用合理方法在可能的范围内减轻各自的损失。如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任何一方无需对因此而停止或延迟履行义务致使另一方招致的任何损害、费用增加或损失承担责任。上述停止或延迟履行义务不应被视为违约。声称遭遇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采取适当方法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并应努力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

3.在租期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灾、水灾、风暴、爆炸以及破坏引致乙方无法营业或不能使用专用区域,自发生该事情当日起,乙方无须缴付任何租金,直至租赁物业可以继续正常、安全营业和使用为止。但如果乙方仍在租赁物业中进行部分营业,乙方应按实际营业面积缴纳租金。

第十五条赔偿限制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对于由任何原因导致的间接的、偶然的、特殊的或后果性的损失、损害、无法使用、收益的损失、利润的损失、商誉损失、无法磋商或机会损失,预期收益的损失,数据的任何损失或破坏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无论该等损失和损害是否由于违约、疏忽或任何其他侵权行为或与此相关的任何法律权利造成,也不论该方是否意识到、或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应合理的意识到可能造成此等损失。

第十六条租赁登记及税费承担

1.与本合同有关的登记费、印花税、房屋出租管理费、房产税等税费将按有关zhèng fǔ 部门的规定各自负担。如果法律没有规定且双方无约定的,基于平等互利原则,由双方平均分担。任何一方要求公证合同,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该要求方承担。

2.双方同意因该租赁物业享有税收优惠而产生的税收返还归甲方所有。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及法律适用

1.凡与本协议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可提交该物业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包括律师费等费用)除上述法院判决另有规定外,皆由败诉方承担。

2.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各方发生的争议不影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履行。

3.本合同的执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八条通知送达

1.一方当事人可采用直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合法方式通知对方当事人。

2.因当事人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的,通知被退回之日视为送达日。

3.一方发送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它通讯在以下列方式以下述较早发生者为准提供后,视为已由另一方有效收悉:凡使用专人递送方式提供者,实际收取或拒收之时;凡使用证明邮件或挂号信方式提供者,发送邮件之日后七(7)天;凡使用传真方式提供者,文件传输之时,但必须另以证明邮件或挂号信方式提供传真件的确认文本。

第十九条保密

1.任何一方在依据本协议履行相应的义务时,可能会获得对方及其关联实体的机密或专有信息(“保密信息”)。三方均确认保密信息的专有性、敏感性以及保持信心的秘密性的重要性。上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1)本协议本身及其条款和内容;(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除非根据法律或司法程序要求披露外,在没有对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向任何其他方以任何形式透露上述信息。

2.各方均承诺,在签署及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任何一方的员工、服务人员、代理人和承包商对文件和交易信息的接触仅限于为了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必要职能而必须得知该等信息的人员,并且该等信息的披露仅限于履行本协议约定事项之目的。任何一方均承诺促使其所有员工、服务人员、代理人和承包商遵守上述保密条款,防止秘密信息的披露。任何一方将许可对方审查保密程序。

3.如果一方受法院指令、传票或其他法律、管理机构或类似司法程序的要求而披露任何信息,则该接受通知或指令方均应在收到上述通知或指令后立即通知对方,以便对方申请相应的保护。

4.本条约定在本合同无论何种原因终止后应仍然有效。

第二十条其他

1.任何一方将独立承担违约责任,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约定及法定义务,将不作为另一方迟延或拒绝履行义务的理由。

2.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规定无效或不能履行,本协议其余的内容不应受此影响,而且本协议其余各项条款与规定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应继续有效并予以执行。

3.本合同的附件作为与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协商同意后,以书面形式修订或补充;本合同没有约定且双方又没有达成补充协议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由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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