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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协议

2016-11-23 10:11:1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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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合作协议
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协议 第一篇

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协议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XXXXXXX 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描述项目背景、合作目的、双方意愿)

例如:甲方拟对的项目土地进行城市更新,项目已取得立项/批复;

本着互惠、互利、互相支持的原则,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开发的深圳市___区___城市更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___________(四至),占地面积约______平方米(以最终实际测量的面积为准),现状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现状容积率____。项目具体位臵详见附图(加盖土地权属人公章)。

二、 合作标的(标的为项目地块)

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______平方米,规划容积率______,计容积率面积不低于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平方米,商业______平方米,办公______平方米,商务公寓______平方米,配套设施______平方米,地块具体控制指标见附件××(以

下简称“项目地块”)

三、 合作条件/合作方式/双方权利义务

1. 本项目已经甲方村民代表大会/股东会表决同意进行旧村/旧居改造。(意

愿表决)

2. 甲方就项目地块已按照深圳市城市更新法规要求与项目所属村股份公司

签订开发协议,并取得村股份公司【】%股民(比例要求见股份公司章程)

的批准及村股份公司董事会的批准。(经村批准)

3. 本项目获得市政府城市更新项目的批准,并享受城中村/非农/征地返还/

旧屋村改造的地价优惠政策。(政府地价)

4. 本项目不会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暂行规定》配

建保障性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政策性住房)

5.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或乙方指定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公司”)作为申报

主体负责规划制定计划申报。该项目规划制定计划申报通过后,乙方公司

负责本项目的专项规划编制与申报并与被拆迁户签署拆迁合同。甲方应积

极协助办理本项目的全部报批手续。(城市更新报批)

6.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派出人员组成 “旧改拆迁小组”,对本项目范围

内的物业现状进行拍照、统计,双方对结果签字确认,同时甲方配合乙方

公司尽快完成项目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及构筑物的查丈,查丈后制定本项目

的具体搬迁补偿标准,甲方确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表决同意该标准,

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公布实施。以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公司承担。(查

丈)

7. 本项目采用物业补偿(住宅按1:1补偿住宅面积、商业按1:1补偿商业

面积、工业厂房按照4:1的比例补偿商业面积)、货币补偿(参照市政府

最新拆迁补偿指导标准)、物业补偿与货币补偿相结合三种方式进行补偿。

(拆赔标准)(上述拆赔标准供参考)

8. 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由甲方公布拆除重建通告,通告发布后不得有新建、

加建及抢建等行为,否则视为违建不予补偿。甲方负责控制违建,并采取

必要的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材料的进出控制,巡防人员的增设,

取得街道查违大队的工作支持等)。(违建控制)

9. 甲方负责被拆迁方与乙方公司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可选:甲乙双方共同

负责本项目涉及的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工作)甲方集体物业应带头签约。乙

方公司负责指定拆迁公司进行房屋清拆。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拆迁及补偿,避免出现危害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若发生责任由甲乙双

方负责协调解决。甲方负责解决该项目用地交由双方合作开发后其自身集

体经济发展和群众就业等问题,不得再就集体经济发展和出路、当地群众

就业和安臵问题等以有其它任何未在协议中约定的要求而干扰双方开发

协议所约定的合作项目的工作。(签订拆赔协议)

10.甲方确保乙方公司,作为项目公司展开政府审批更新改造实施主体资格前

的各项前期工作。甲方负责本协议第二款约定之项目地块以乙方公司名义

取得政府部门批准有效的开发主体资格认定。(实施主体)

11.乙方公司负责办理本项目的各项报批报建手续、施工建设、运营管理、销

售及物业管理等各项工作,并承担本项目拆迁安臵补偿及其他开发建设相

关费用,保证安臵和补偿资金能够及时到位。(开发经营)

12.除按本协议第三款第4条补偿标准约定的补偿物业外,本项目所有房屋产

权及其他权益均归乙方公司所有。(利益分配)

13.本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公司向甲方支付项目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在乙方公司完成本协议第三款第4条所述补偿物业建设并通过竣工

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全额无息退还该笔项目保证金。(保证金)

14. 甲方同意由乙方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承接乙方在

本协议中约定的所有权利义务,在乙方出具书面文件确认下属的全资子公

司或者控股子公司承接本协议中乙方的所有权利义务时,书面文件指定的

公司即时可根据本协议享有权利并承担对应义务,甲方已知悉该合理安排

并予以确认,不存在任何异议。(主体的更换)

四、 违约责任/退出机制

1. 如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提供合作条件,或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

项下的承诺及义务,则视为该方当事人违约,对守约方造成的损失须承担

赔偿责任。

2. 如甲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保证及承诺,则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______元违约金,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乙方造成的损失,则乙方有

权另行向甲方追偿。除非乙方书面同意解除本协议,否则本协议继续履行。

3.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保证及承诺,则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元违约

金,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则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

追偿。

五、 声明及保证/保密/排他

1. 甲乙双方应保证以下事项真实可信:

(1) 甲方为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有权独立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2) 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2. 协议双方承诺在本协议及其后续协议的协商、签订、履行过程中对其知悉

对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责任,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

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协议内容或与本协议相关信息以及从对方取得

的其他资料,但依照法律规定需披露的除外。

3. 本协议签署前,甲方未予任何第三方就本项目签订可形成任何合作协议、

合同或承诺。

4. 本协议签署后,甲方保证不再与任何第三方达成任何涉及合作开发本项目

的协议,否则甲方视为违约,须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元违约金。除非乙方书面同意解除本协议,否则本协议继续履行。

六、 协议生效及其他

1. 若本项目未能满足本协议约定的合作前提条件,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

协议,甲方需无息返还乙方支付给甲方的保证金及相关费用;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后另行补签补充协议书以明确,补充协议

不得对抗本协议所定内容,补充协议书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尽量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

如经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本项目所在管辖地人民法院受理解决。

4.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至【】年【】月

【】日)。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协议中的天数,未特别约定为工作日的,均为自然日。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合作协议书(范本)
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协议 第二篇

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合作协议书

协议编号:

甲方: 股份合作公司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其它证件号码: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其它证件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改变拟更新改造区域[1]----片区老工业厂房/旧住宅区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差/产业收益低/环境落后/存在安全隐患/土地用途和利用效率与规划功能不符等状况,甲乙双方经多次协商,本着“改造增值,优于现状收益,互惠互利共赢”的原则,就------片区的城市更新项目的合作事宜订立合同,内容如下,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项目更新范围及现状

本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获得相关部门批准纳入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后,项目区域现状见附件一。(本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的申报材料:地块现状一览表、更新单元范围图、现状权属图、建筑物信息图。)

本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的专项规划情况见附件二(城市更新单元规划通过审批,可附本城市更新项目的专项规划)

甲方在项目区域内的房地产占地(包括构筑附属物) 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厂房面积况见附件三。

第二条 项目改造期限:

2.1 本协议签订后,应在12个月内)制定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方案,并通过甲方的股东代表大会表决同意;

2.2 本协议签订后,应在个月内(建议24个月内)完成以上(建议90%以上)的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工作;分期建设的,应在

【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协议】

内(建议24个月内)完成首期 %以上(建议90%以上)的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工作。

2.3 本协议签订后,应在36个月内)完成更新改造区域中的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建筑物拆除工作;分期建设的,首期应在 个月内(建议36个月内)完成更新改造区域中的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建筑物拆除工作,其它期应在 个月内(建议60个月内)完成更新改造区域中的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建筑物拆除工作。

2.4 本协议签订后,从取得本项目(或各期)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年内完成本项目(或各期)的全部改造建设工作,建设期限内如遇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因素,准许顺延。

第三条 合作方式

3.1 本项目现已纳入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已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审批,还需要完成的工作包括:制定更新单元的实施方案,签订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协议,拆除建筑物,申请确认项目实施主体,办理房地产证注销,申请建设用地审批,办理土地出让手续,项目建设,房地产预售和规划验收等。

3.2 甲方同意以项目区域内自有的房地产,占地面积约为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与乙方合作进行更新改造。

3.3 甲方负责为合作项目提供非农建设指标约

3.4 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以甲方自有的房地产占地面积计算,具体金额由双方约定,其中工业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不得低于每万平方米(土地面积)500万元,商住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不得低于每万平方米(土地面积)1000万元,共

3.5 乙方负责本项目的全部出资,包括拆迁补偿款项、物业拆除及场地平整、本项目报批立项、申请用地规划许可证、按相关规定缴交地价款、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申办开工许可证、工程建设开发及地盘管理、楼宇销售等工作及办理上述工作中所需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保证投资到合作项目的所需资金充足和及时到位。

第四条 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原则

本项目搬迁补偿安置原则为:以政府同类同期补偿安置标准为基线,以周边相同的旧改项目搬迁补偿安置标准为参数,以被搬迁房屋的市场价格为依据,制定搬迁补偿安置方案。在尊重本项目补偿安置标准的基础上,搬迁补偿方式尊重被改造业主的选择权。甲、乙双方协商共同拟定本项目城市更新改造搬迁补偿安置方案。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5.1 甲方同意以项目区域内自有的房地产与乙方合作进行更新改造。

5.2 本协议应经甲方董事会、股东代表大会决议通过,表决过程参照《龙岗区基层集体经济组织实施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工作指引》的相关内容。甲方应将项目可行性报告、资金来源说明、董事会和股东代表大会决议等相关材料报街道和区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备案。本协议经甲方董事会、股东代表大会决议通过并经街道办备案批准后签订。

5.3 甲方应做好本项目各阶段的宣传、动员、解释工作。

5.4 从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书之日起,甲方应停止在甲方项目区域内的建设、装修等相关行为。因甲方抢建、装修等行为造成的补偿款增加部分,乙方不予补偿,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对于拟更新改造区域内的其他抢建、装修行为,甲方及时向乙方反映。

5.5 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本项目审批工作,包括及时盖章、及时提供所需要的一切文件、资料等。

5.6 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个月内,应将搬迁区域内属甲所有的房地产的产权资料、建筑面积,外卖地(包括租赁土地使用权)以及合作建房的相关协议、房屋租赁合同等资料复印一套给乙方。属其他权利人所有的房地产的权属核实工作,甲方可予以配合,并收取协助费、工作费,协助费及工作费的标准由甲、乙双方另行决定。

5.7 甲方配合乙方完成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协商工作及签订房屋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工作,甲方有权收取协助费、工作费,协助费及工作费标准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5.8 乙方完全、适当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甲方应于乙方将属甲方所有的的安置房交付后 天内,将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返还于乙方。

5.9甲方应做好安置房的选房工作,根据被搬迁业主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顺序来确定选择回迁安置物业的顺序号。

5.10甲方配合本项目的建筑物拆除工作。

5.11 根据本项目工作需要完成其他相关配合工作。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6.1 乙方应按照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内容中的改造目标、建设意向等城市更新诉求,实施本城市更新改造项目。

6.2 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就本合作项目与第三方签订任何合作开发协议,亦无权转让本项目,不得设置任何第三方权益

6.3 作为本项目改造实施主体自行负责本项目的财务管理及资金安排、项目策划、宣传、销售、银行按揭及产权过户等相关工作。

6.4 负责本项目的全部出资、规划设计、开发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施工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及资料归档等工作。

6.5 根据本项目进展足额投入所需资金,确保项目顺利进行,保证本项目按期完成改造建设任务,及时支付本项目搬迁补偿过程中产生的专项工作经费:包括测绘费、评估费、法律顾问费等;及时向被搬迁人交付回迁安置的安置房及支付补偿款项。

6.6 乙方作为本项目改造实施主体,负责在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完毕及拆除工作完成后,报请区城市更新办及相关部门确认改造实施主体。

6.7乙方协助甲方完成本项目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协商工作及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工作。乙方向甲方支付协助费、工作经费及奖励,协助费按每平方米用地面积 元标准收取,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如有协助费、奖励等约定)

6.8乙方应优先建设用于安置用途的房屋,取得竣工验收证书后交付给被改造业主,并保证安置房的建设档次符合本协议的约定。

6.9根据相关主管部门制定拆除重建类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政策性用房的办法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设及产业用房建设的有关要求,建设保障性住房。

6.10对甲方在完成工作过程中产生的疑问及上报的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6.11对于城中村以外的区域上的工作,乙方对于甲方的配合工作给予协助费标注由双方另行协商。

6.12 根据本项目工作需要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乙方未按照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内容中的改造目标、建设意向等城市更新诉求,实施本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的,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以及有权不返还履约保证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2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就本合作项目与第三方签订合作开发协议、转让本项目、设置任何第三方权益的,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以及不返还履约保证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乙方与第三方签订合作开发协议无效,转让本项目、设置第三方权益的行为无效,甲方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

7.3 乙方未按项目进度及工作需要按时支付各项费用,导致本项目工作进展迟缓或造成中途停止相关工作,属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4 乙方未能及时支付甲方协助费及工作经费,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暂停协助工作,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5 乙方未在本协议签订后个月内(建议12个月内)制定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方案并通过甲方的股东代表大会表决同意,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以及有权不返还履约保证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6 乙方未在本协议签订后个月内(建议24个月内)完成(建议90%以上)的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工作;分期建设的,未在 个月内(建议24个月内)完成首期 %以上(建议90%以上)的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工作,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以及不返还履约保证金,给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7 乙方未在本协议签订后个月内(建议36个月内)完成更新改造区域中的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建筑物拆除工作;分期建设的,首期未在 个月内(建议36个月内)完成更新改造区域中的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建筑物拆除工作,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不返还履约保证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8 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从取得本项目(或各期)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年内(如遇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因素,准许顺延)未完成本项目的全部改造建设工作,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以及不返还履约保证金,给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其他

8.1任何一方对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8.2 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公司的有关文件、数据、信息等,非因工作需要,任何一方不能向第三方泄漏,否则,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8.3 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4 本合同书经双方签署盖章并经股份合作公司签字盖章、乙方按时支付足额履约保证金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5 本合同书一式八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报甲方主管部门一份,其余份数根据工作需要报政府相关部门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股份合作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所在街道集体资产主管单位意见:

甲方所在街道集体资产主管单位(盖章):

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合作协议书
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协议 第三篇

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合作协议书

协议编号:

甲方: 股份合作公司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其它证件号码: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其它证件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改变拟更新改造区域[1]----片区老工业厂房/旧住宅区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差/产业收益低/环境落后/存在安全隐患/土地用途和利用效率与规划功能不符等状况,甲乙双方经多次协商,本着“改造增值,优于现状收益,互惠互利共赢”的原则,就------片区的城市更新项目的合作事宜订立合同,内容如下,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项目更新范围及现状

本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获得相关部门批准纳入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后,项目区域现状见附件一。(本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的申报材料:地块现状一览表、更新单元范围图、现状权属图、建筑物信息图。)

本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的专项规划情况见附件二(城市更新单元规划通过审批,可附本城市更新项目的专项规划)

甲方在项目区域内的房地产占地(包括构筑附属物)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 平方米,厂房面积 平方米),详细情况见附件三。

第二条 项目改造期限:

2.1 本协议签订后,应在 个月内(建议12个月内)制定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方案,并通过甲方的股东代表大会表决同意;

2.2 本协议签订后,应在 个月内(建议24个月内)完成 %以上(建议90%以上)的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工作;分期建设的,应在 个月内(建议24个月内)完成首期 %以上(建议90%以上)的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工作。

2.3 本协议签订后,应在 个月内(建议36个月内)完成更新改造区域中的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建筑物拆除工作;分期建设的,首期应在 个月内(建议36个月内)完成更新改造区域中的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建筑物拆除工作,其它期应在 个月内(建议60个月内)完成更新改造区域中的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建筑物拆除工作。

2.4 本协议签订后,从取得本项目(或各期)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年内完成本项目(或各期)的全部改造建设工作,建设期限内如遇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因素,准许顺延。

第三条 合作方式

3.1 本项目现已纳入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已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审批,还需要完成的工作包括:制定更新单元的实施方案,签订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协议,拆除建筑物,申请确认项目实施主体,办理房地产证注销,申请建设用地审批,办理土地出让手续,项目建设,房地产预售和规划验收等。

3.2 甲方同意以项目区域内自有的房地产,占地面积约为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与乙方合作进行更新改造。

3.3 甲方负责为合作项目提供非农建设指标约 平方米。

3.4 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以甲方自有的房地产占地面积计算,具体金额由双方约定,其中工业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不得低于每万平方米(土地面积)500万元,商住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不得低于每万平方米(土地面积)1000万元,共 元,本协议签订后十天内支付。

3.5 乙方负责本项目的全部出资,包括拆迁补偿款项、物业拆除及场地平整、本项目报批立项、申请用地规划许可证、按相关规定缴交地价款、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申办开工许可证、工程建设开发及地盘管理、楼宇销售等工作及办理上述工作中所需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保证投资到合作项目的所需资金充足和及时到位。

第四条 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原则

本项目搬迁补偿安置原则为:以政府同类同期补偿安置标准为基线,以周边相同的旧改项目搬迁补偿安置标准为参数,以被搬迁房屋的市场价格为依据,制定搬迁补偿安置方案。在尊重本项目补偿安置标准的基础上,搬迁补偿方式尊重被改造业主的选择权。甲、乙双方协商共同拟定本项目城市更新改造搬迁补偿安置方案。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5.1 甲方同意以项目区域内自有的房地产与乙方合作进行更新改造。

5.2 本协议应经甲方董事会、股东代表大会决议通过,表决过程参照《龙岗区基层集体经济组织实施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工作指引》的相关内容。甲方应将项目可行性报告、资金来源说明、董事会和股东代表大会决议等相关材料报街道和区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备案。本协议经甲方董事会、股东代表大会决议通过并经街道办备案批准后签订。

5.3 甲方应做好本项目各阶段的宣传、动员、解释工作。

5.4 从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书之日起,甲方应停止在甲方项目区域内的建设、装修等相关行为。因甲方抢建、装修等行为造成的补偿款增加部分,乙方不予补偿,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对于拟更新改造区域内的其他抢建、装修行为,甲方及时向乙方反映。

5.5 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本项目审批工作,包括及时盖章、及时提供所需要的一切文件、资料等。

5.6 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6个月内,应将搬迁区域内属甲所有的房地产的产权资料、建筑面积,外卖地(包括租赁土地使用权)以及合作建房的相关协议、房屋租赁合同等资料复印一套给乙方。属其他权利人所有的房地产的权属核实工作,甲方可予以配合,并收取协助费、工作费,协助费及工作费的标准由甲、乙双方另行决定。

旧城改造项目合作协议书
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协议 第四篇

旧城改造项目合作协议书

甲方:深圳市

乙方:深圳市 合作公司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共创双赢的原则,就甲方现有位于深圳市宝

土地的旧城改造项目〈即城市更新)

与乙方合作事宜,由甲方提供地块土地使用权,乙方了解甲方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权的性质与现状,乙方以提供全部建设资金的方式予以合作。为保障甲、乙双方的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双方共 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合作项目 ,

本协议书所指的合作项目位于

作项目土地具体位置和范围详见本协议附件1的附图红线。

合作项目为旧城改造〔即城市更新〕,合作项目用地现为甲方工业区, 改造范围用地面积约为 02,用地坐标分别为:1、 X:,

; -、 ,合 X:; 2、 X:, X:^; 3、 X:,

4、

甲方已取得附件2地块的非农建设用地指标〔

作项目使用,作为合作条件之一。合作项目用地范围内有

地属于上述非农建设用地范围,其余 \非农 平方米土 建设用地批复文件见本协议附件2。甲方同意将该非农用地指标提供给合 平方米土地甲方同意利用 上述非农建设用地指标进行调整,达到非农建设用地指标全面覆盖合作项目用地范围,调整非农建设用地手续由乙方办理,如调用指标需要上缴政府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根据合作项目用地所在片区的法定图则,合作项目土地用途为工业用途,非农建设用地指标的功能为工商用地,最终以政府批准的用途为准; 上述改造项目合作用地面积合计约平方米,最终按政府部门批准的为准。

第二条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合作项目用地及附件2的全部非农建设用地指标,负责合作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相关拆迁所涉及的补偿工作并承担相关所有费用;合作项目用地如有涉及除甲方产权以外的物业(以下称"第三方物业"、则该部份第三方物业的拆迁补偿也一概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关 所有费用。

2、乙方提供全部开发资金,负责办理全部开发报建等相关手续,同

时乙方负责开发全程的施工管理。如工程质量或施工安全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3、开发建成后的物业双方根据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分配比例进行分 配。

4、甲乙双方按从本项目最终分配所得的物业比例自行承担相应的办理产权证件费用及税款等相关费用。

第三条容积率约定

根据合作项目用地所在片区的法定图则,合作项目土地控规的容积率 约 ,甲、乙双方同意:合作项目按保底容积率 计算合作 项目总建筑面积。即使批准的容积率不足

算甲方分配所得的建筑面积。

第四条分配比例约定 ,乙方也必须按 计

1、合作项目建成后,甲乙双方根据政府最终批准的容积率分段按下列比例进行分配建筑面积:

〔0如政府批准的容积率小于(含等于) ,按甲方占 7。、乙方占 7。的比例分配总建筑面积。

(!)如政府批准的容积率大于 ,容积率小于(含等于) 这

部分的建筑面积按甲方占

大于

分配。 。力、乙方占 这部分的建筑面积按甲方占 7。的比例分配;容积率 7。、乙方占 7。的比例

【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协议】

2、合作项目建成后的物业按上述比例进行分配,分配物业时,物业 的位置、楼层和朝向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整栋整片、便于管理的原则 :王|双方协商确定。

3、如果政府要求合作项目建设部分配套用房的,则对于各种相关的配套用房双方仍按以上约定的各自分得物业的面积比例进行分摊。

4、甲、乙双方均认可,合作项目的交楼标准为毛坯房,电梯、消防设施、高低压供电等配套设备设施及公共部位的装修、外墙装修和小区园林绿化设计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拆迁及补偿

1、如合作项目用地范围内涉及的所有地上建筑物(包括第三方物业) 的搬迁、拆迁和补偿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但如果因为甲方资金困难,可由乙方垫资,乙方垫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佰万元,甲方应在其分配所得的售房款中如数优先偿还给乙方。

2、甲方负责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3~4年内将合作项目用地范围内的企业全部清空,达到拆除的条件。但在甲方接到乙方通知拆除厂房之前, 甲方的厂房可以继续出租。甲方应将合作项目的旧厂房全部拆途并平整后

交给乙方开发。第六条双方

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甲方承诺并保证拥有上述合作项目用地完整的合法使用权,并且保证该项目用地未办理任何抵押、担保、未被法院查封、未被用于抵偿债务等,且该项目用地在本协议签订之前甲方并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任何形式的转让协议或签订该项目用地旧城改造的任何协议。甲方保证合作项目用地使用权绝不被第三方追索,否则视为甲方违约和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在此基础上,甲方将以上项目用地的全部法定所有权一次性完全投入与乙方合作开发。

2、在办理合作项目涉及的一切报批、报建手续时,甲方应及时提供必要的协助。办理上述手续如需以甲方名义进行时,甲方应毫不延迟地予以办理不得另行收取费用,办理上述手续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甲方除参与本合作项目旧改的总建筑面积分配外,不能干涉乙方其它经营。

二、 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办理合作项目涉及的一切报批、报建手续并支付相关的 费用。【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协议】

2、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工程质量。乙方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及承担开发费用,合作项目开发时所发生的一切建设工程及乙方应得房产的销售、经营等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所分得物业的收益全部归乙方所有。

3、乙方应根据合作项目总建筑面积及合同约定的比例分配物业给甲方,此外其它工作和日常经营和小区物业管理全部由乙方自行处理。

4、合作开发项目的招标、施工、维修等事项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实施。

5、合作项目的公共配套设施(停车场、会所等)由乙方投资,甲方享有同等的使用权,乙方应合理收费,其收益归乙方所有。

6、甲、乙双方所分得的物业,在办理房地产证时,甲、乙双方应共同配合办理。

7、本协议签订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的权利义务转让 给第三方。

第七条保证金

1、乙方于 年 月 卩1已支付人民币 万元给甲方,甲

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该笔款项人民币 万元自动转为本协议的

保证金。

2、预计合作项目开发周期为三十个月,自合作项目取得建设工程施 工许可证之日算起,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分期进行开发合作项目。如果乙方 不能在约定的三十个月的开发周期内完成首期项目开发,甲方同意给予乙 方六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届满后,乙方仍不能完成的,乙方应按每个月 人民币壹佰万元的标准赔偿甲方的租金损失。甲方不得妨碍乙方的工程建 设,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工程延误的,开发周期应按延误时间顺延。在合 作项目第一期的主体工程完成

退回保证金人民币

第八条违约责任 7。工程量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 万元给乙方。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的各项条款,否则视为违约。

2、如乙方于签订本协议书后,无故提出终止本协议,视为乙方违约, 甲方可没收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

3、本协议签订后,乙方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所以甲方不得终止本协议也不得再与任何第三方就上述合作项目用地签订任何形式的转让或签订该项目旧城改造的任何合作协议,否则视为甲方违约。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小写V 元), 同时甲方还应赔偿因甲方违约给乙方带来的直接和间接损失。此外,乙方还有权追究甲方的其他责任。

4、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妨碍乙方的工程建设,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工程延误应赔偿其损失。

第九条其它事项

1、第一期工程完成,应按各自比例分配。如双方达成协议进行统一销售的,可将销售款打入各自帐户。

2、由于甲方所提供的合作项目用地目前是工业用途,甲方应配合乙 方共同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旧城改造的相关手续,最终双方按政府批准的 用途进行合作开发。双方暂定合作项目用地审批手续的办理期限为自本协 议签订之日起二至四年,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乙方应尽快办理,如因政 策因素或非乙方原因造成延误的,办理期限相应顺延,但顺延不能超过一 年。如因政策因素或非乙方原因造成在本协议签订之后满五年乙方仍然不 能办理合作项目旧城改造的审批手续,则甲乙双方均同意继续合作将本项 目开发为统建楼〔按建筑总面积

占 0/(0。 分配,即甲方占 7。、乙

3、应甲方的要求,考虑到甲方村民〔股东)分红的需要,在合作项目用地的厂房开始拆除并且平整之后到合作项目建至达到取得商品房销

售〔预售)许可证的期间,乙方同意按照每年人民币壹仟万元的标准免息借款给甲方作为拆除厂房期间甲方村民〔股东)分红的款项,甲方应在合作项目获得收益后优先偿还向乙方所借的全部款项。

4、合作项目的广告权归乙方所有,合作项目建成后乙方可在合作项 目外墙的位置安装^

行确定。 ',的广告牌,具体安装位置和规格由乙方自

5、如在开发过程中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开发周期应根据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时间相应顺延。

6、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应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7、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可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深圳市宝安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9、本协议一式六份,深圳市宝安公证处存档一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其余用于办理相关手续,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深圳市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

理人签字:

乙方:深圳市

法定代表人签

字: 授权代理人

签字: 有限公司

签约时间: 年

附件1:合作项目土地具体位置和范围红线图

附件2:非农建设用地批复文件: 号文件 月曰

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合作协议书
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协议 第五篇

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合作协议书

协议编号:

方: 股份合作公司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法定代表

人:

□身份证/□护照/□其它证件号

码:

方: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法定代表

人:

□身份证/□护照/□其它证件号

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改变拟更新改造区域[1]----片区老工业厂房/旧住宅区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差/产业收益低/环境落后/存在安全隐患/土地用途和利用效率与规划功能不符等状况,甲乙双方经多次协商,本着“改造增值,优于现状收益,互惠互利共赢”的原则,就------片区的城市更新项目的合作事宜订立合同,内容如下,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项目更新范围及现状

本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获得相关部门批准纳入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后,项目区域现状见附件一。(本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的申报材料:地块现状一览表、更新单元范围图、现状权属图、建筑物信息图。)

本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的专项规划情况见附件二(城市更新单元规划通过审批,可附本城市更新项目的专项规划)

甲方在项目区域内的房地产占地(包括构筑附属物) 平方米,建筑面

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 平方米,厂房面积 平方米),详细情况见附件三。

第二条 项目改造期限:

2.1 本协议签订后,应在 个月内(建议12个月内)制定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方案,并通过甲方的股东代表大会表决同意;

2.2 本协议签订后,应在 个月内(建议24个月内)完成 %以上(建议90%以上)的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工作;分期建设的,应在 个月内(建议24个月内)完成首期 %以上(建议90%以上)的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工作。

2.3 本协议签订后,应在 个月内(建议36个月内)完成更新改造区域中的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建筑物拆除工作;分期建设的,首期应在 个月内(建议36个月内)完成更新改造区域中的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建筑物拆除工作,其它期应在 个月内(建议60个月内)完成更新改造区域中的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建筑物拆除工作。

2.4 本协议签订后,从取得本项目(或各期)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年内完成本项目(或各期)的全部改造建设工作,建设期限内如遇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因素,准许顺延。

第三条 合作方式

3.1 本项目现已纳入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已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审批,还需要完成的工作包括:制定更新单元的实施方案,签订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协议,拆除建筑物,申请确认项目实施主体,办理房地产证注销,申请建设用地审批,办理土地出让手续,项目建设,房地产预售和规划验收等。

3.2 甲方同意以项目区域内自有的房地产,占地面积约为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与乙方合作进行更新改造。

3.3 甲方负责为合作项目提供非农建设指标约 平方米。

3.4 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以甲方自有的房地产占地面积计算,具体金额由双方约定,其中工业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不得低于每万平方米(土地面积)500万元,商住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不得低于每万平方米(土地面积)1000万元,共 元,本协议签订后十天内支付。

3.5 乙方负责本项目的全部出资,包括拆迁补偿款项、物业拆除及场地平整、本项目报批立项、申请用地规划许可证、按相关规定缴交地价款、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申办开工许可证、工程建设开发及地盘管理、楼宇销售等工作及办理上述工作中所需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保证投资到合作项目的所需资金充足和及时到位。

第四条 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原则

本项目搬迁补偿安置原则为:以政府同类同期补偿安置标准为基线,以周边相同的旧改项目搬迁补偿安置标准为参数,以被搬迁房屋的市场价格为依据,制定搬迁补偿安置方案。在尊重本项目补偿安置标准的基础上,搬迁补偿方式尊重被改造业主的选择权。甲、乙双方协商共同拟定本项目城市更新改造搬迁补偿安置方案。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5.1 甲方同意以项目区域内自有的房地产与乙方合作进行更新改造。

5.2 本协议应经甲方董事会、股东代表大会决议通过,表决过程参照《龙岗区基层集体经济组织实施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工作指引》的相关内容。甲方应将项目可行性报告、资金来源说明、董事会和股东代表大会决议等相关材料报街道和区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备案。本协议经甲方董事会、股东代表大会决议通过并经街道办备案批准后签订。

5.3 甲方应做好本项目各阶段的宣传、动员、解释工作。

5.4 从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书之日起,甲方应停止在甲方项目区域内的建设、装修等相关行为。因甲方抢建、装修等行为造成的补偿款增加部分,乙方不予补偿,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对于拟更新改造区域内的其他抢建、装修行为,甲方及时向乙方反映。

5.5 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本项目审批工作,包括及时盖章、及时提供所需要的一切文件、资料等。

5.6 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6个月内,应将搬迁区域内属甲所有的房地产的产权资料、建筑面积,外卖地(包括租赁土地使用权)以及合作建房的相关协议、房屋租赁合同等资料复印一套给乙方。属其他权利人所有的房地产的权属核实工作,甲方可予以配合,并收取协助费、工作费,协助费及工作费的标准由甲、乙双方另行决定。

5.7 甲方配合乙方完成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协商工作及签订房屋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工作,甲方有权收取协助费、工作费,协助费及工作费标准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5.8 乙方完全、适当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甲方应于乙方将属甲方所有的的安置房交付后 天内,将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返还于乙方。

5.9甲方应做好安置房的选房工作,根据被搬迁业主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顺序来确定选择回迁安置物业的顺序号。

5.10甲方配合本项目的建筑物拆除工作。

5.11 根据本项目工作需要完成其他相关配合工作。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6.1 乙方应按照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内容中的改造目标、建设意向等城市更新诉求,实施本城市更新改造项目。

【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协议】

6.2 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就本合作项目与第三方签订任何合作开发协议,亦无权转让本项目,不得设置任何第三方权益

6.3 作为本项目改造实施主体自行负责本项目的财务管理及资金安排、项目策划、宣传、销售、银行按揭及产权过户等相关工作。

6.4 负责本项目的全部出资、规划设计、开发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施工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及资料归档等工作。

6.5 根据本项目进展足额投入所需资金,确保项目顺利进行,保证本项目按期完成改造建设任务,及时支付本项目搬迁补偿过程中产生的专项工作经费:包括测绘费、评估费、法律顾问费等;及时向被搬迁人交付回迁安置的安置房及支付补偿款项。

6.6 乙方作为本项目改造实施主体,负责在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完毕及拆除工作完成后,报请区城市更新办及相关部门确认改造实施主体。

6.7乙方协助甲方完成本项目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协商工作及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工作。乙方向甲方支付协助费、工作经费及奖励,协助费按每平方米用地面积 元标准收取,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如有协助费、奖励等约定)

6.8乙方应优先建设用于安置用途的房屋,取得竣工验收证书后交付给被改造业主,并保证安置房的建设档次符合本协议的约定。

6.9根据相关主管部门制定拆除重建类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政策性用房的办法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设及产业用房建设的有关要求,建设保障性住房。

6.10对甲方在完成工作过程中产生的疑问及上报的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6.11对于城中村以外的区域上的工作,乙方对于甲方的配合工作给予协助费标注由双方另行协商。

6.12 根据本项目工作需要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乙方未按照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内容中的改造目标、建设意向等城市更新诉求,实施本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的,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以及有权不返还履约保证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2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就本合作项目与第三方签订合作开发协议、转让本项目、设置任何第三方权益的,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以及不返还履约保证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乙方与第三方签订合作开发协议无效,转让本项目、设置第三方权益的行为无效,甲方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

7.3 乙方未按项目进度及工作需要按时支付各项费用,导致本项目工作进展迟缓或造成中途停止相关工作,属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4 乙方未能及时支付甲方协助费及工作经费,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暂停协助工作,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5 乙方未在本协议签订后 个月内(建议12个月内)制定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方案并通过甲方的股东代表大会表决同意,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以及有权不返还履约保证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6 乙方未在本协议签订后 个月内(建议24个月内)完成 %以上(建议90%以上)的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工作;分期建设的,未在 个月内(建议24个月内)完成首期 %以上(建议90%以上)的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工作,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以及不返还履约保证金,给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7 乙方未在本协议签订后 个月内(建议36个月内)完成更新改造区域中的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建筑物拆除工作;分期建设的,首期未在 个月内(建议36个月内)完成更新改造区域中的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建筑物拆除工作,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不返还履约保证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8 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从取得本项目(或各期)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年内(如遇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因素,准许顺延)未完成本项目的全部改造建设工作,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以及不返还履约保证金,给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其他

8.1任何一方对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8.2 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公司的有关文件、数据、信息等,非因工作需要,任何一方不能向第三方泄漏,否则,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8.3 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4 本合同书经双方签署盖章并经股份合作公司签字盖章、乙方按时支付足额履约保证金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5 本合同书一式八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报甲方主管部门一份,其余份数根据工作需要报政府相关部门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股份合作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所在街道集体资产主管单位意见:

甲方所在街道集体资产主管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2016旧改项目合作协议
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协议 第六篇

旧改项目合作协议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崂山区政府关于改造朱家洼社区的指示精神,为加快旧村改造步伐,改善朱家洼社区居民的生活居住环境,甲方邀请乙方共同开发“朱家洼旧村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

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项目的开发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作项目

1、名称

甲、乙双方合作开发项目名称暂定为“朱家洼旧村改造”项目

2、位置

合作项目位于青岛市崂山区,北临青岛大学、科技大学的新校址,东临松岭路,西临云岭路,南临崂山二中,距离海岸线1300米,拥有良好的居住环境。

3、用地现状

项目用地位于朱家洼社区旧村村址,以及周边控规范围内的开发用地。该项目用地约为28万平方米(以政府主管部门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现需拆迁的旧民房合法建筑面积及宅基地占地面积约为10.5万平方米,集体企业厂房面积约为1.56万平方米以及小学校等合法建筑面积,需拆迁安置现状详见协议附件一(拆迁表及住宅证审查表)

4、开发面积

项目预计开发建筑面积约为43万平方米(以政府主管部门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第二章 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共同投资成立项目公司,专用于开发建设本合作项目。项目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由甲乙双方商定(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公司章程由甲乙双方另行制定。

2、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2700万元,甲方出资810万元(由乙方先行垫付),占项目公司30%股份,乙方出资1890万元,占项目公司70%股份。

3、乙方承担项目开发建设资金及《青岛市崂山区朱家洼社区改造住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实施方案》和《青岛市崂山区朱家洼社区改造非住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实施方案》中(详见协议附件二)规定的应给付被拆迁人的搬家补助费、临时过渡费、按时拆迁奖励费、交通补助费、企业搬迁费及停产经营性补偿费(在人民币900万元内)等相关费用。

4、甲方除注册资本金外,不承担投资义务,不承担项目风险。

第三章 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义务

1、保障项目用地的合法性,并承诺该项目用地不存在任何诉讼、仲裁或其他事由,以免影响项目开发建设;

2、负责与政府指派的拆迁工作组一起进行项目的拆迁安置摸底工作,并提供摸底资料(详见附件三:拆迁补偿汇总表),及回迁安置方案;

3、负责协调被拆迁人按时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保证在接到乙方的拆迁通知之日起九十日之内完成全部腾房工作。

4、协助项目公司办理项目用地出让手续;

5、负责统计被拆迁人需求的户型、面积,及被拆迁人的回迁房屋的分配、安置等工作。

6、出具注册项目公司所需的文件。

二、乙方义务

1、保证项目出资到位,根据合作项目的施工进度,各项资金按时到位,保证项目顺利开发建设。

2、负责拆迁后的项目用地三通一平及后续的全部开发,建设及销售工作。

3、负责办理项目开工前的全部手续。

4、负责办理项目公司所需文件。

5、出具注册项目公司所需文件。

6、保证在《拆迁补偿协议》约定的时限内,交付安置用房,若不能按期交付安置用房,保证及时发放给被拆迁人超期过渡费。

三、甲方权利

1、有权参与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评审、项目工程建设、工程监督及公共设施的验收。(具体参与方式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有权审查项目公司对外签署的商务合同。

四、乙方权利

1、对该项目的开发建设有经营决策权

2、有权以项目公司的名义进行房产销售、签订与合作项目建设开发有关的合同、以及办理有关开发建设的全部事宜。

第五章 项目建设

1、回迁周期

乙方保证在被拆迁人开始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三十个月内提供回迁用房。如因腾房工作未在本协议签订时间内完成,则回迁周期相应顺延。由此发生的超期过渡费由甲方承担。

2、项目品质

项目用途为商住,交通顺畅,公用设施配套齐全,(配备集中供热、煤制气、有线电视、通讯、水电严格按国家设计规范要求设计、施工,高层楼房双电源,配备进口品牌电梯)。

回迁区域容积率不高于2.5(包含2.5),回迁用房保证严格按政府批准的规划方案设计、施工,建筑品质符合国家规定。建筑层高不低于2.8米,窗户为塑钢中空玻璃平开窗,商业网点不做内装修。

3、由于项目建设品质引起的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六章 利润及风险承担

甲方以项目公司提供的开发范围内的17万平方米的房屋及1万平方米的地下建筑,按本协议第四章第四款约定的方式对被拆迁人进行安置之后,剩余的面积为甲方的合作分成。

在甲方取得上述合作分成后,应将其拥有的项目公司中的全部股份无偿转让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以此作为偿还乙方为其垫付的注册资金。

第七章 定金

乙方于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定金人民币5000万元,该定金在合同履行时,优先冲抵乙方应支付的各种拆迁补偿费。

如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则甲方不予返还定金,如因甲方主观原因擅自与第三方合作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则甲方双倍返还乙方定金。

第八章 协议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2、由于一方不能履行协议,另一方发出履约通知,在通知的合理期限内违约方仍未履行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3、如因政府原因,该项目不能启动,则本协议解除,双方互相给付的款项应予以返还,项目推进中所发生的费用各自自行承担。

第九章 乙方特别承诺

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允许甲方优先参与局部项目的施工建设及材料供应。

第十章 生效

本协议在其所有附件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合法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协议第九章独立生效。

第十一章 其他

1、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之附件、补充文件、修改文件、备忘文件等文件由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后,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部分,对双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协议签订日期: 2016年5月18日

旧改项目合作协议 [篇2]

甲方:××市××街道办事处

乙方:××××置业有限公司

为加快站前村旧城改造步伐,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我市旧城改造等相关政策,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在见证方的见证下,经友好协商,就站前片区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概况

(一)该村涉及征收居民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 旧址可腾出土地约 亩(具体数额以实际测绘面积为准)。

(二)居民安置用房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其中:需要建设多层居民安置楼面积约为 平方米,需安置附房面积约为 平方米, 预留公益设施用房 平方米。具体户型、面积及建设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三)居民安置楼房、公益用房自被征收居民征收完毕之日起 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建设之日起 月内通过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第二条 合作方式

(一)甲方出土地,乙方出资金。甲方负责征收动员、签订补偿协议、搬家腾房、拆除房屋等工作; 乙方负责征收补偿费用的筹集以及居民安置楼建设的全部费用等工作。

(二)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房屋补偿费用约计 万元。具体数额以实际发生为准,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征收需支付的费用,约计 万元,是指完成本项目征收所支付的货币补偿款,包括:房屋及附着设施补偿、装饰装修及移机费、临时过渡补助费、经营性补助费、搬家补助费、住宅用于经营补助费、征收奖励等费用。具体以批准的住宅征收安置补偿方案为准。

2、其他费用包括:征收评估费、征收服务费、征收办公经费、房屋拆除费等约 万元。具体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征收期限待本协议签订后报市有关部门审查备案,市房产局批准《方案》后方可实施旧城征收改造。具体时间另行协商确定。

(四)征收安置补偿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该补偿款先由乙方将该款项交到市财政局账户,然后由市财政局拨到市土地储备中心作为“招拍挂”时开发出让用地的预交款,再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将该款拨付到办事处指定的专用账户,专款专用,支付该项目的征收货币补偿费用。具体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甲方完成房屋征收并拆除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后,到市有关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的注销手续,协助乙方到市有关部门办理与本项目有关的房地产开发建设出让用地(以下简称“开发用地”)的“招拍挂”的挂牌手续,乙方有优先权参与竞拍。

(六)甲方以本项目改造所获得的土地出让收益(扣除计提 2

基金部分)作为偿还乙方前期垫付征收安置费用的主要来源。

1、乙方成功竞得该项目开发用地后,用该部分预交的出让金抵顶,不足部分由乙方补缴齐土地出让金后,剩余的土地出让收益金,甲方应在市财政返还后 日内返还给乙方为本项目垫付的征收补偿费用。

2、若乙方未能竞得该项目开发用地,甲方应当自该项目开发用地土地出让金全额缴纳之日起 日内,偿还乙方为本项目垫付的征收安置费用及银行同期利息。

3、若甲方因本项目改造所获得的土地出让收益不足以偿还乙方为本项目垫付的征收安置费用,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补偿事宜。

(七)居民安置楼房、公益设施用房的建设费用及前期测绘、勘察、设计、监理、等费用和办理施工手续所支付的各种费用、供水、供电、燃气、供热、消防等工程费用等约计全部由乙方负责筹款支付。

第三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享受上级政府对旧城改造的奖励扶持资金。

(二)负责本项目按旧城改造程序上报市有关部门并列入旧城改造计划,协调有关部门办理居民安置楼的相关审批手续。

(三)负责制定本项目征收安置方案,报请市有关部门批准。

(四)负责协调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搬家腾房及验收、房屋拆除等工作。

(五)按照征收安置补偿方案规定,妥善处理好被征收人的临时过渡;负责居民安置楼的回迁安置等工作。

3

(六)负责协助乙方争取本项目应按规定享受的优惠政策。

(七)负责做好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协调工作,尽最大努力保证乙方有稳定的建设施工环境。

(八)负责成立居民安置楼建设监督领导小组,监督居民楼的建设质量,确保安置楼建设质量安全可靠,按时竣工交付使用。

第四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一)按规定享受各级政府对旧城改造的优惠政策。

(二)负责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垫付征收安置费用。

(三)确保本项目的规划设计符合胶州市的总体规划要求。

(四)负责本项目安置工程的测绘、勘察、设计和建设。

(五)负责安置楼的总平面规划和户型设计,严格按照公示的户型设计和施工,不得随意改变设计,防止回迁时出现与居民发生纠纷。

(六)确保安置工程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七)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万元。

(八)确保本项目按照协议约定的进度进行开发建设和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第五条 违约责任【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协议】

(一)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协议双方要严格自觉遵守协议约定各项条款的权利与义务,若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并构成根本性违约时,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除协议对方书面明确给予谅解并同意继续履行外,协议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

(二)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将安置工程按时交付使用,每延期1个月(不足1个月,按1个月计算),应双倍支付当月的临时过渡补助等相关费用;延期12个月仍不能交付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三)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征收安置费用,逾期超过3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未按协议约定支付履约保证金,逾期超过3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五)甲方未能按约定完成居民征收补偿工作,逾期超过3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六)甲方未能按约定协调有关部门将本项目范围内的开发土地进行“招拍挂”,逾期超过3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不可抗力

因洪水、海啸、地震、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发生不可抗力一方的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其他约定

(一)双方应当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进行合作,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属于对方的商业秘密,应当为对方保密。

5

(二)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涉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或协议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三)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四)本协议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执份,分别报有关部门备案,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旧改项目合作协议 [篇3]

甲方:深圳市

乙方:深圳市 合作公司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共创双赢的原则,就甲方现有位于深圳市

土地的旧城改造项目〈即城市更新)

与乙方合作事宜,由甲方提供地块土地使用权,乙方了解甲方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权的性质与现状,乙方以提供全部建设资金的方式予以合作。为保障甲、乙双方的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双方共 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合作项目 ,

本协议书所指的合作项目位于

作项目土地具体位置和范围详见本协议附件1的附图红线。

合作项目为旧城改造〔即城市更新〕,合作项目用地现为甲方工业区, 改造范围用地面积约为 02,用地坐标分别为:1、 x:,

; -、 ,合 x:; 2、 x:, x:^; 3、 x:,

4、

甲方已取得附件2地块的非农建设用地指标〔

作项目使用,作为合作条件之一。合作项目用地范围内有

地属于上述非农建设用地范围,其余 \非农 平方米土 建设用地批复文件见本协议附件2。甲方同意将该非农用地指标提供给合 平方米土地甲方同意利用 上述非农建设用地指标进行调整,达到非农建设用地指标全面覆盖合作项目用地范围,调整非农建设用地手续由乙方办理,如调用指标需要上缴政府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根据合作项目用地所在片区的法定图则,合作项目土地用途为工业用途,非农建设用地指标的功能为工商用地,最终以政府批准的用途为准; 上述改造项目合作用地面积合计约平方米,最终按政府部门批准的为准。

第二条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合作项目用地及附件2的全部非农建设用地指标,负责合作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相关拆迁所涉及的补偿工作并承担相关所有费用;合作项目用地如有涉及除甲方产权以外的物业(以下称"第三方物业"、则该部份第三方物业的拆迁补偿也一概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关 所有费用。

2、乙方提供全部开发资金,负责办理全部开发报建等相关手续,同

时乙方负责开发全程的施工管理。如工程质量或施工安全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3、开发建成后的物业双方根据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分配比例进行分 配。

4、甲乙双方按从本项目最终分配所得的物业比例自行承担相应的办理产权证件费用及税款等相关费用。

第三条容积率约定

根据合作项目用地所在片区的法定图则,合作项目土地控规的容积率 约 ,甲、乙双方同意:合作项目按保底容积率 计算合作 项目总建筑面积。即使批准的容积率不足

算甲方分配所得的建筑面积。

第四条分配比例约定 ,乙方也必须按 计

1、合作项目建成后,甲乙双方根据政府最终批准的容积率分段按下列比例进行分配建筑面积:

〔0如政府批准的容积率小于(含等于) ,按甲方占 7。、乙方占 7。的比例分配总建筑面积。

(!)如政府批准的容积率大于 ,容积率小于(含等于) 这

部分的建筑面积按甲方占

大于

分配。 。力、乙方占 这部分的建筑面积按甲方占 7。的比例分配;容积率 7。、乙方占 7。的比例

2、合作项目建成后的物业按上述比例进行分配,分配物业时,物业 的位置、楼层和朝向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整栋整片、便于管理的原则 :王|双方协商确定。

3、如果政府要求合作项目建设部分配套用房的,则对于各种相关的配套用房双方仍按以上约定的各自分得物业的面积比例进行分摊。

4、甲、乙双方均认可,合作项目的交楼标准为毛坯房,电梯、消防设施、高低压供电等配套设备设施及公共部位的装修、外墙装修和小区园林绿化设计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拆迁及补偿

1、如合作项目用地范围内涉及的所有地上建筑物(包括第三方物业) 的搬迁、拆迁和补偿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但如果因为甲方资金困难,可由乙方垫资,乙方垫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叁佰万元,甲方应在其分配所得的售房款中如数优先偿还给乙方。

2、甲方负责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3~4年内将合作项目用地范围内的企业全部清空,达到拆除的条件。但在甲方接到乙方通知拆除厂房之前, 甲方的厂房可以继续出租。甲方应将合作项目的旧厂房全部拆途并平整后

交给乙方开发。第六条双方

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甲方承诺并保证拥有上述合作项目用地完整的合法使用权,并且保证该项目用地未办理任何抵押、担保、未被法院查封、未被用于抵偿债务等,且该项目用地在本协议签订之前甲方并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任何形式的转让协议或签订该项目用地旧城改造的任何协议。甲方保证合作项目用地使用权绝不被第三方追索,否则视为甲方违约和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在此基础上,甲方将以上项目用地的全部法定所有权一次性完全投入与乙方合作开发。

2、在办理合作项目涉及的一切报批、报建手续时,甲方应及时提供必要的协助。办理上述手续如需以甲方名义进行时,甲方应毫不延迟地予以办理不得另行收取费用,办理上述手续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甲方除参与本合作项目旧改的总建筑面积分配外,不能干涉乙方其它经营。

二、 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办理合作项目涉及的一切报批、报建手续并支付相关的 费用。

2、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工程质量。乙方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及承担开发费用,合作项目开发时所发生的一切建设工程及乙方应得房产的销售、经营等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所分得物业的收益全部归乙方所有。

3、乙方应根据合作项目总建筑面积及合同约定的比例分配物业给甲方,此外其它工作和日常经营和小区物业管理全部由乙方自行处理。

4、合作开发项目的招标、施工、维修等事项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实施。

5、合作项目的公共配套设施(停车场、会所等)由乙方投资,甲方享有同等的使用权,乙方应合理收费,其收益归乙方所有。

6、甲、乙双方所分得的物业,在办理房地产证时,甲、乙双方应共同配合办理。

7、本协议签订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的权利义务转让 给第三方。

第七条保证金

1、乙方于 年 月 卩1已支付人民币 万元给甲方,甲

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该笔款项人民币 万元自动转为本协议的

保证金。

2、预计合作项目开发周期为三十个月,自合作项目取得建设工程施 工许可证之日算起,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分期进行开发合作项目。如果乙方 不能在约定的三十个月的开发周期内完成首期项目开发,甲方同意给予乙 方六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届满后,乙方仍不能完成的,乙方应按每个月 人民币壹佰万元的标准赔偿甲方的租金损失。甲方不得妨碍乙方的工程建 设,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工程延误的,开发周期应按延误时间顺延。在合 作项目第一期的主体工程完成

退回保证金人民币

第八条违约责任 7。工程量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 万元给乙方。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的各项条款,否则视为违约。

2、如乙方于签订本协议书后,无故提出终止本协议,视为乙方违约, 甲方可没收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

3、本协议签订后,乙方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所以甲方不得终止本协议也不得再与任何第三方就上述合作项目用地签订任何形式的转让或签订该项目旧城改造的任何合作协议,否则视为甲方违约。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小写v 元), 同时甲方还应赔偿因甲方违约给乙方带来的直接和间接损失。此外,乙方还有权追究甲方的其他责任。

4、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妨碍乙方的工程建设,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工程延误应赔偿其损失。

第九条其它事项

1、第一期工程完成,应按各自比例分配。如双方达成协议进行统一销售的,可将销售款打入各自帐户。

2、由于甲方所提供的合作项目用地目前是工业用途,甲方应配合乙 方共同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旧城改造的相关手续,最终双方按政府批准的 用途进行合作开发。双方暂定合作项目用地审批手续的办理期限为自本协 议签订之日起二至四年,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乙方应尽快办理,如因政 策因素或非乙方原因造成延误的,办理期限相应顺延,但顺延不能超过一 年。如因政策因素或非乙方原因造成在本协议签订之后满五年乙方仍然不 能办理合作项目旧城改造的审批手续,则甲乙双方均同意继续合作将本项 目开发为统建楼〔按建筑总面积

占 0/(0。 分配,即甲方占 7。、乙

3、应甲方的要求,考虑到甲方村民〔股东)分红的需要,在合作项目用地的厂房开始拆除并且平整之后到合作项目建至达到取得商品房销

售〔预售)许可证的期间,乙方同意按照每年人民币壹仟万元的标准免息借款给甲方作为拆除厂房期间甲方村民〔股东)分红的款项,甲方应在合作项目获得收益后优先偿还向乙方所借的全部款项。

4、合作项目的广告权归乙方所有,合作项目建成后乙方可在合作项 目外墙的位置安装^

行确定。 ',的广告牌,具体安装位置和规格由乙方自

5、如在开发过程中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开发周期应根据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时间相应顺延。

6、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应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7、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可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深圳市宝安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9、本协议一式六份,深圳市宝安公证处存档一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其余用于办理相关手续,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深圳市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

理人签字:

乙方:深圳市

法定代表人签

字: 授权代理人

签字: 有限公司

签约时间: 年

旧改项目合作协议 [篇4]

甲方: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xx置业分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广州市增城新塘镇长岗村旧村改造建设项目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概况:

长岗村旧村改造建设项目(以下称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新塘镇长岗村,具体区位是:东起新新公路(即省道118)西至与凤凰城相邻,南起广园东快速路,北至与岗丰村相邻。占地面积约850亩(其中长岗村要求自留180亩集体发展用地,可合作改造建设约680亩)。现状为旧村住宅,果园、园林地、水塘、荒地等。甲方已与村民签订合作补偿合同、约定补偿标准(见附件1),已付4000万青苗补偿款。并已报请政府批准。

二、合作方式

双方同意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即甲方将部分股权转让给乙方的方式进行合作。

转让的比例为60%,即乙方收购甲方60%股份,甲方保留40%股份,转让后甲、乙双方的股比为4:6.

转让的价格:按最终政府批准和实际摘牌的建筑面积的楼面价,每平方米1100元。 以甲、乙双方公司联合体的形式摘牌拿地,并将摘到的土地按照4:6分成两个土地证。

三.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项目拿到土地证之前的前期全部申报审批工作,包括全部的运作费用;

2.负责对村民的拆迁补偿、青苗补偿、安置等全部与村民合作合同中约定的全部责任;

3.负责自身股份份额部分的开发经营建设及经营风险;

4. 与乙方联手摘牌拿地;

5. 协助乙方与当地相关部门建立关系;

(二)乙方的义务与责任:

1. 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费;

2. 拥有项目60%土地开发权益;

3. 负责拥有权益土地的投资开发经营,并自负经营风险;

4. 配合甲方土地摘牌等前期手续;

5. 合作协议签订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壹仟万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

四.违约责任

1. 甲方在约定时限内无法完成项目前期申报工作,顺利摘牌、拿到土地,乙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必须向乙方返还之前支付的1000万元保证金;

2.乙方在甲方完成前期申报工作,项目获得批准后,放弃合作,不履行合作协议义务,甲方有权单方

面终止合作协议,并不予返还之前乙方所支付的1000万元保证金。

五.其它事项:

1. 股权转让,双方应依法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约定转让具体事项;

2. 项目开发建设应整体规划,双方同意具体研究方案;

3. 本协议未尽之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协议在实施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5.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XX置业分公司 乙方:

2016服务项目合作协议
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协议 第七篇

服务项目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导向牌”项目是经北京市政管理委员会批准(字〔2016〕第006号)由乙方负责建设的城市公共信息服务项目,甲乙双方就此项目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

乙方同意甲方在乙方首期建设的____块(其中____块为赠送)_______导向牌全市及____张区域图上标注甲方企业图文建筑三维标注,具体合作内容如下:

1.由乙方负责在其所属的____块城市向导导向牌全市图部分为甲方制作企业图文建筑三维标注。

2.乙方负责在其所属的____块向导牌的区域地图部分为甲方作图文建筑三维标注,具体位置如下:西直门地铁出口、北京展览馆门前西侧、北京天文馆门前、官园桥西北角、官园桥东南角、桦皮厂胡同北口、积水潭地铁东南出口山釜门前等。

二、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自身建筑的产权证复印件、建筑照片或建筑图片、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作为参加_______导向牌的点位标注的重要审核资料保存。(见附件1)

2.甲方支付在_______导向牌上的部分区域地图标注所需费用。

3.乙方负责执行_______导向牌的建设,负责为甲方设计制作甲方自身企业建筑图形,并将甲方认定后的企业图形设计方案以电子文档的形式赠送给甲方,以便甲方留作它用。

4.乙方负责在___________块导向牌中甲方选择的____块区域图中以立体三维图形标注的形式标注甲方企业的建筑图形(具体位置见附件2)。

5.乙方负责_______导向牌每年的建设、经营、维护和安全工作。

6.甲方享有乙方承诺的甲方建筑图形在乙方_______导向牌中的全市图及____块区域地图中标注时间为____年。在____年中如果甲方信息发生变更,乙方免费为其更换。

7.甲方有权监督审核乙方的____块_______导向牌建设中地图标注企业图形情况。

8.甲乙双方的合作价格不得向第三方公布。

三、制作标准

甲乙双方合作所涉及的地图的具体规格、样式、摆放位置的具体标准参照乙方提供的《著名企业建筑在_______地图牌标注建筑图形的竞标函》的相关数据。

四、费用支付

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_______导向牌建筑标识图形标注费:全市图建筑三维标注费用为____元整/年;____张(实际收取____张区域图建筑三维标注费用;另外____张区域图建筑三维标注的设计、制作为赠送。)区域图建筑三维标注费用为____元整/年;合同合计金额为____元整/年。

五、惩罚条款

1.乙方在承诺该向导导向牌在____年____月底前完成并在本合同约定的位置安装完毕。

2.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地标性建筑图形点位标注制作费用。未按期支付费用所造成的乙方设计滞后等一切因素引起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3.乙方应在承诺期限内完成制作。未按期完成乙方应酌情退还甲方所支付的费用。

4.以上三条款项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六、其它

1.甲方《著名企业建筑在_______地图牌标注建筑图形的竞标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附件3)具有同样的法定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服务项目合作协议 [篇2]

工程项目居间合作协议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 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 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 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 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 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信息真实可靠。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 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

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劳务报酬。如 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报酬总金额的每天千分之五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金额、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按 2、居间成功后,进场先付 次,分 次付完。

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合同终止 。剩余款项以 元。

支付一 1、 本合同签字生效后, 在甲方支付完乙方居间酬金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六、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让。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如有违 约将承担法律责任。

附加:工程合同签字人的承诺书一份,公司法人委托书一份。

七、争议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任何纠纷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妥,可通过当地人民法院解 决。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身份证

服务项目合作协议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以共同开拓节能领域市场、为有关单位提供节能服务、双方获得一定的收入为目的,经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签署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方节能业务范围

(一) 节能热水系统工程,主要用于生活饮用、洗浴热水、采暖、工业生产流程热水;

(二)中央空调节能改造工程(智能控制、热回收、高效节能水泵、冰水蓄冷等);

(三)节能设备、设施的各种改造与更新。

二、合作方式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以甲方名义或授权的区域总代理形式进行合作,其代理区域为湖南地区(长、株、潭区域可以采取非独家代理方式),每年实现5个以上的单位项目合作。

在市场开发中,乙方利用自身的人脉、地缘等资源优势,作为甲方授权代理人,将甲方节能业务推荐给用户;在市场开发和推广过程中,甲乙双方根据具体项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推广费用及接待费用,以及负责向客户支出必要的公关费。

甲方负责节能项目推广必要的技术支持,负责与乙方推荐的客户签署项目合同及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三、效益分享与支付

1、甲方与乙方关于合作区域内的项目利润分配方式分两种基本形式: 一种是当项目单位对于甲方提供的相关的节能业务以各种智能卡(如ic卡)收费形式收取各种费用时,甲方提给乙方一个基本的比例分成,其额度为甲方与目标单位签订合同的实际收入费用总额的15%。其付款期限的基本年度为甲方与

项目单位签订的年限,即甲方每年按照实际收入费用的15%支付给乙方,每月定期支付。本比例提成为以后各种具体洽谈合同成交价的基准数,甲乙双方以后根据具体情况在此基础上协商增减。每个合作项目都可以签订一个效益分成的具体协议,也可以以此协议作为效益分成标准。

一种是当项目单位针对甲方提供的各种节能业务直接以物价局等相关部门的定价规定收费时,甲方在与乙方协商确定了基本金额标准,其热水节能系统基本收费标准为 元/人,其他节能系统根据实际情况再行协商相应标准,超过甲乙双方协商标准的部分属于乙方的收益与奖励。

2、前期业务推广、招待等费用和客户佣金均由乙方承担。

3、付款时间和方式: 根据收取节能收益方式的不同,甲方付给乙方的方式也相应调整。项目单位以智能卡收费方式回收节能收益款的,甲方在收到节能收益款后10天内按约定比例支付给乙方(现金支付);项目单位是以物价局等相关单位的定价标准收费的,甲方在收到项目单位的节能收益款后24小时内按约定数额完全支付给乙方。

4、费用承担 :甲、乙双方按各自所得效益款项承担税款。乙方在自己拓展业务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自身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技术支持相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节能业务合作的基本操作流程

1.乙方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发展客户。

2.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交客户的基本资料(包括:客户资信状况、项目情况等)。

3.项目一经甲方审查确认,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工作安排计划,甲方负责对项目客户的可行性进行复查及技术测试,并提供项目技术可行性报告,包括项目建议书(项目工程报价),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项目操作模式指定项目开发方案。

4.乙方按照甲方的建议件与用户进行商务洽谈;必要时,可由双方协商对商务条件作进一步的调整。

5.由甲方与客户签订节能项目合同。

五、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都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并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总额的_____%作为违约金。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调不成,依法向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起诉。

3、若双方有恶意逃避或故意拖延支付,每延迟一天按所欠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滞纳金,直到付清为止,并承担因此所引起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违约金、罚金、差旅费等)。

六、其它约定

1、保密条款

① 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接触、知晓对方专利技术、商业秘密和所提供给对方的有关资料只能在双方的业务范围内使用,对此均互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有关项目的保密内容。

② 双方为项目所提供的节能效益分析报告、节能改造技术初步方案等资料,未经对方许可,不得自行或由其它任何公司(或个人)采用。

2、合作有效期限:

甲乙双方项目的合作期限以甲方与用户签订的合同年限期满为止,不受本协议的约束。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变更。

4、本协议的有效期10年,期满后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约。

5、本协议如有附件则作为本协议有效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盖章): 代表(签字盖章):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2016绿化苗木合作协议
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协议 第八篇

绿化苗木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将_________绿化委托乙方承包养护(简称养护),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一般条款

1.甲方将_________绿化共_________委托乙方养护。

2.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同期满,双方可续约,但须提前一个月办妥有关手续。

3.委托方法为乙方整体承包方式。

二、绿化养护工作要求

绿化养护工作分为基本工作项目(简称基本工作)和定期工作项目(简称定期工作)两部分。基本工作是指一般地正常维护,即浇水、清理垃圾、防风防汛、补植和防人为损坏及零星病虫害防治、除杂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杂草、松土和全面病虫害防治。

绿化养护工作要求及检查验收标准详见附件一。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

a.凡经园林专业技术人员鉴定确认与季节或立地条件不相适应的植物,在乙方接收养护前须作必要更换的,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b.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

c.在检查时如发现有不合格之处,应以“质量整改通知书”的形式书面通知乙方。

d.及时为乙方办理结算,按时支付当季应付费用。

2.乙方责任

a.认真按合同标准养护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b.对甲方验收不合格之处,甲方应及时进行适当的整改。

c.负责对合同范围内绿地的主要观赏植物进行挂牌宣传,说明其品种原产地,生长特性及养护方法。

d.统一着装,佩戴工卡上岗。做到工完场清,文明作业。

e.每逢重大节日,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合理布置花坛、园林小品等,费用另计。

f.为保证管理到位,乙方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做好日常养护记录,建立绿化养护技术档案。有紧急情况随叫随到。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1.费用计算方法:

a.绿化养护费按平均______元/平方米·年计算,绿化面积共_____平方米,绿化养护承包总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元/年,季平均_____元。

b.更新、改造、非乙方责任补植按实际面积乘以单价结算。

c.逢重大节日,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合理布置花坛、园林小品等的费用由甲方按实际支付。

2.付款方式

a.绿化养护费按季度(每3个月)平均支付。合同签订时甲方应支付首期费用,以后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一季度的养护费用。

b.养护区域的绿化更新、改造、非乙方责任补植花卉树木,以及布置节日花坛、设置园林小品等应甲方要求新增项目,在确定造价后甲方应先预付60%用于购买必要的花卉植物和工程材料,其余40%在完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

1.中途退约:甲乙双方无须提出任何理由,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即可解除合同。

2.若不提前通知对方,退约方应支付另一方2个月的养护费作为经济赔偿。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根据乙方事先通知的作业计划,安排专门人员协调解决水电等配套工作。

2.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如强台风、冰雹等)造成重大损失由甲乙双方商议解决补救办法,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由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作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两份),双方各执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绿化苗木合作协议 [篇2]

合资人甲:xx-xxx-x (下称甲方)

合资人乙:xx xx xx (下称乙方)

合资人丙:xx xx xx (下称丙方)

合资人丁:xx-xxx-x (下称丁方)

合资人戊:xx xx xx (下称戊方)

经各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各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今后承接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各方根据股份比例承担相应权利和义务,以及利润与亏损,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范围

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例如整地、栽植、建筑及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等);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和园林规划设计等。

二、项目合作方式

各方以货币、实物和园林技术服务等投入进行股权投资,各方就承担项目形成项目股份制合作。对承揽项目外的任何活动各方互不干预,并依照股权比例对承揽项目负有限责任。

三、项目股权比例

甲方为控股方:投入货币资金xx万元,实物xx万元,技术服务(xx),共投入xx万元,占股比例为xx%;

乙方为参股方:投入货币资金xx万元,实物xx万元,技术服务 1

(xx),共投入xx万元,占股比例为xx%;

丙方为参股方:投入货币资金xx万元,实物xx万元,技术服务(xx),共投入xx万元,占股比例为xx%;

丁方为参股方:投入货币资金xx万元,实物xx万元,技术服务(xx),共投入xx万元,占股比例为xx%;

戊方为参股方:投入货币资金xx万元,实物xx万元,技术服务(xx),共投入xx万元,占股比例为xx%;

各方按上述股权比例进行相应投入,并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享有相应的投资收益以及承担相应亏损,如需增资扩股依照双方现有股权比例进行。各承揽项目自负盈亏,具有独立的经营核算权。

四、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拥有全面的经营管理及决策权,包括各项规章制度的制订、财务管理以及其他日常经营性活动等。【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协议】

2、有义务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规避各种风险并协调处理好与主管部门各种往来关系。

3、积极拓展思路,争取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4、遇重大事项积极与其他各方协调沟通,定期向各方汇报工作进度以及财务状况。

乙、丙、丁、戊方权利与义务:

1、有义务给甲方委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项目的技术支持服务等。

2、有义务进行苗木培育,对承揽项目提供苗木供给、栽植、养

护管理等。

3、参与项目施工,制定项目进度计划。

4、参与项目的经营方针与发展思路。

5、有权随时查阅会计账簿,了解财务状况。

五、其他事项约定

1、一方想进行股权转让时,其它各方按照股权比例享受优先购买权。

3、年终产生的经营利润各方共同决定分配。

4、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五份,各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生效。签字后3日内,各方投入资金到位。

甲方(签章) : 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 时间: 年 月 日 丙方(签章) : 时间: 年 月 日 丁方(签章) : 时间: 年 月 日 戊方(签章) : 时间: 年 月 日

绿化苗木合作协议 [篇3]

甲方:有限公司乙方:有限公司

法人:法人(自然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为响应北京政府倡导垃圾分类,低碳生态,节能减排与绿色北京建设的号召,为员工创造一个生态,环保,绿色,洁净的办公环境,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产品为乙方办公室净化空气绿化环境等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系列产品_阳台小菜园 绿植 花卉 金鱼鱼缸_放置在公司办公区。

2、合作方式:甲方为乙方提供共__套产品,乙方无需交纳保证金,但必须维护好物品的安全免被损坏。

3、乙方验收甲方提供产品质量数量等完好并填好相关收货确认单。

4、乙方在甲乙双方约定之时日内定期向甲方交纳可回收物资用来换取环保积分抵扣产品,

5、乙方承诺在______(月或天)向甲方提供______个环保积分。

6、在约定期限内根据垃圾置换记录单完成积分数量,甲方将提供产品所有权交给乙方所有。

7、甲方定期会派员工代表对乙方进行农业种植售后服务与维护,并上门按市场价格为依据进行回收并填写垃圾置换记录单。

8、根据乙方财务需要甲方加盖财务专用章收据做为乙方的支付凭证。

9、如乙方因搬迁与变更地址等其它因素需要提前通知甲方续签或中止合同并按上述之规定收回甲方产品。

10、合同期限为一年,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法人营业执照之复印件,是自然人的,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甲方:有限公司乙方:

签约人:(盖章):签约人:(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绿化苗木合作协议 [篇4]

委 托 方(甲方):昆明普朗特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承 接 方(乙方):云南省滇派园林研究院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本着自愿、平等、友好的原则,双方同意就《河口县城市市容市貌综合整治规划》项目内容,建立技术合作关系。

一、合作项目名称及内容

合作项目名称:河口县部分区域景观绿化、灯光亮化及城市雕塑规划

合作项目内容:①河口县政府市民广场景观概念规划(面积约28000平方米);②河口主口岸两侧绿地改造概念规划(面积约10200平方米);③中国建设银行河口分行大楼、中国农业银行分行大楼、街心花园、滨河道路灯光亮化工程意向规划;④部分区域城市雕塑意向设计

二、合作主要条款

1、甲方作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全面负责本项目的管理,并享有本项目的合同经济收益和技术成果;

2、乙方作为甲方的专业技术力量,根据甲方要求,全面负责本项目的相关技术工作,并享有本项目的技术成果和技术服务协作费;

三、双方的责权和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承担项目的管理、联络、协调和费用收取工作;

2、乙方全面负责该项目的技术工作,进行相关的规划设计、制图打印、文本编制、汇报修改等技术性工作,并具有独立开展工作权力;

3、甲方承担本项目的所有运作费用,并根据项目实施的深度、工作量和具体实际,支付乙方相应技术服务人工协作费,具体支付情况和费用标准为:

①若河口方未能支付任何费用时,针对该项目概念规划阶段分项内容的支付标准为:县政府市民广场概念规划技术费用20000.00元(贰万元整);口岸绿地改造概念规划技术费用15000.00元(壹万伍千元整);灯光亮化意向规划技术费用5000.00元(伍千元整);城市雕塑(10个以内)意向设计技术费用10000.00元(壹万元整),以上四项工作内容规划技术费用合计50000.00元(伍万元整);(以上内容不含详细规划设计阶段及以后的设计费用,且因河口方不同人员评审,形成相互矛盾评审修改意见而造成方案多次反复修改时,甲方应按本款第⑤条约定再行追加补偿费用)

②若河口方未能支付任何费用,但甲方获得河口方工程建设实施权时,如甲方继续委托乙方进行下一阶段设计工作时,需另行签订委托协议书;针对该项目的详细规划设计直至施工图设计的支付标准为:绿化规划设计类不少于5元/平方米;灯光亮化设计类不少于12元/平方米(三维面);城市雕塑和市容市貌整治规划设计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再定;

③若河口方未能支付任何费用,但甲方获得河口方工程建设实施权时,如甲方不继续委托乙方进行下一阶段设计工作时,需另行补偿乙方前期概念规划费用10万元;

④若河口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国家计委、建设部制定,2002年3月1日施行)支付设计费用时,且甲方继续委托乙方进行下一阶段设计工作时,甲方应按设计费用的70%支付乙方技术服务协作费;若不按《规定》支付设计费用时,双方再行协商技术服务协作费用支付额度;

⑤在方案规划阶段,甲方需在方案评审后及时向河口方索要书面修改意见,且与河口方交涉清晰修改意见中可能存在的相互矛盾之处,乙方保障两次的正常修改和汇报,如超过两次以上(不含两次)的修改,甲方需要根据修改量另行支付修改补偿费用,支付标准按修改图纸每张每次200元、新增图纸每张800元计算。

4、乙方保障选派高水平专业人士进行规划设计,并按国家相关规划设计类规范进行设计制图和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并仅承担规划设计的设计创造、制图编排、文本编制、电子文件等纯技术人工成本的费用;其中,因乙方在规划设计过程中需要的草图、文字草稿等自用性打印费用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自理。

6、本协议的费用支付均由甲方采用现金支付按两次支付给乙方,乙方出具收款收据;支付数额为本协议签订后一个工作日支付3万元,第二次评审工作(如出现)结束后一个工作日支付2万元;三次及以后修改补偿费用按修改次数分别一次性支付,支付时间为每次修改评审后一个工作日一次性支付。

四、主要工作成果及时间

1.政府广场景观概念性规划

现状分析图1张、规划平面图1张、功能分区图1张、竖向控制及排水图1张、植物规划图1张、给水规划图1张、灯光规划图1张、主要景点效果图不少于5张、剖面分析图3张、鸟瞰图1张、全景夜景效果图1张、局部夜景效果图2张、景观设施意向图1张、铺装材料意向图1张、植物意向图1张、规划文本(含投资估算)一份;提交时间为3月13日前。

2.口岸广场景观概念性规划

现状分析图1张、规划平面图1张、竖向控制及排水图1张、植物规划图1张、管线综合规划图1张、主要景点效果图不少于3张、剖面分析图3张、鸟瞰图2张(分段)、全景夜景效果图2张(分段)、景观设施意向图1张、铺装材料意向图1张、植物意向图1张、规划文本(含投资估算)一份;提交时间为3月13日前。

3. 灯光亮化工程意向规划

中国建设银行河口分行大楼;采用实景照片处理夜景效果图1张及相关设计说明书

中国农业银行分行大楼:采用实景照片处理夜景效果图1张及相关设计说明书

滨河道路灯光亮化工程:采用实景照片处理夜景效果图6张及相关设计说明书

街心花园亮化工程:采用实景照片处理夜景效果图2张、位置陈设示意图1张及相关设计说明书

提交时间为3月20日前。

4、城市雕塑意向设计

高速公路段入城景观雕塑1个(组):手绘方案效果图2张及相关设计说明书;

滨河道路和街心花园景观雕塑9个(组):手绘方案效果图9张、位置陈设示意图1张及相关设计说明书;

提交时间为3月20日前。

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主体针对合作项目内容约定的四个部分概念性(意向性)规划;

2、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经协商可进行书面补充,并为本协议书不可分割之部分,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尽可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可提交相关仲裁部门进行裁决;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项目合作内容工作结束后失效,但可作为以后双方继续合作的基本范本;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昆明普朗特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省滇派园林研究院

(签章)(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2016分销合作协议
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协议 第九篇

分销合作协议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务实的原则,就甲方开发的威海北海旅游度假区“*********”项目仅供内部优惠50套代理销售的有关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合同条款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委托分销的项目为“*********”7#、10#、13#、15#楼(以下简称该项目),该项目位于威海市北海旅游度假区。

二、委托期限

自 2016 年 月 日至 2016 年 月 日。

三、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全套合法的售楼文件(包括五证彩色复印件及电子版户型图、配套说明、房屋效果图等),并保证按计划进行开发建设。

2.甲方负责本项目《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管理及购房客户的款项收取工作。

3.甲方有权定期检查、监督乙方工作。

4.甲方按时支付乙方应得的相关费用。

5.甲方依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办事程序,协助购房客户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及房屋产权手续,负责协调解释购房客户对该项目的疑问。

6.甲方负责乙方组织购房客户的现场接待,并协助乙方完成相关的销售手续。

7.甲方负责本次委托项目房源的总体销售控制。

8.甲方有责任按外销管理流程及时更新销控后台中的销控信息。

9.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乙方的销售工作,并及时与乙方核对销售业绩,为乙方提供业绩确认清单。

四、乙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提供的外销管理规定及购房客户相关款项收取程

序,负责销售人员的配置、培训与管理,确保项目销售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

2.乙方须积极开展销售推广工作,对销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书面向甲方反映,由甲方协商后给予答复。

3.乙方须在购房客户成交的在第一时间内向甲方提交业绩确认清单。

4.乙方负责收集成交购房客户的具体情况,包括楼号、姓名、身份证复印件、住址、电话号码、付款情况,并协助甲方催收房款以及需向贷款银行提交的各种资料收集齐全。

5.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除本合同约定之外的其他业务,不得超出甲方规定的书面宣传范围进行宣传和虚假承诺,若造成纠纷由乙方负责承担。

6.乙方所组织的购房团在赴*************看房途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意外伤害及突发危急生命的疾病,甲方没有任何连带责任。

7.乙方负责本项目销售的具体人员配置为:

五、销售价格及代理费用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的房产销售价格按甲方最新公布的价格表执行。

2.乙方销售***************7#、10#、13#、15#楼任何物业,甲方按合同成交金额的 6 %给乙方支付代理佣金。

3.甲方除向乙方支付以上代理费用之外,其他一切销售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六、结算支付方式和标准

1.一次性付款或分期购房客户达到合同总房款的30%以上至80%时,甲方按合同第五条之规定计算乙方销售佣金,并按佣金的30%支付给乙方。

2.按揭购房客户交清首付房款签定买卖合同并办理好银行按揭贷款手续(以银行放款为准),甲方按合同第五条之规定计算乙方销售佣金,并按佣金的100%支付给乙方。

七、其它约定

1.佣金结算必须与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结算。

2.甲方支付乙方佣金时,乙方必须出具合法的商业发票或由甲方代扣相关税费后结算。

3.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销售价格,但必须提前2日通知乙方。

4.双方其他约定:

八、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违反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必须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2.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乙方销售代理资格并终止合同: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日内,乙方未能组织购房客户到隆御·维多利亚现场看房;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日内,如乙方销售业绩未能达到 3 套。

3. 本合同在执行的过程中,如果对合同所列条款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威海市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

1.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销售管理规定均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后双方可续签合同,在未正式书面终止本合同之前本合同约定均为有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委托代表:

电 话: 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 电 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分销合作协议 [篇2]

甲方:广东史蒂芬陶瓷有限公司

乙方:胡昌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本着诚信合作,互好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授权和支持:

1、甲方授权乙方为 瓷砖品牌的特约经销商。

2、乙方展厅的装修,门头广告一律由甲方交予公司统一设计,保持店面的统一形象,宣传瓷砖品牌。

3、甲方产品的价格调整应于调价日前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正式通知后应作相应调整,以维护甲方产品的价格规范性,甲方保证乙方的合理利润,调控好若经营产品的市场价格体系。

4、甲方及时把厂家的销售政策贯彻给乙方,免费提供产品的宣传资料,样品(除花片,腰线外)及相关产品文件。

5、甲方配备专业的分销管理人员给予乙方必要的指导和配合其工程的开发服务工作。

6、年返利按年度基准任务量完成率达以上计 ,完成任务量按 计,包括广告,按年返还,特价产品提货(含促销产品及工程特价)计入业绩但不享受返点。未达到基准任务量的 70 %不享受返利。补贴装修款的货物不计入业绩。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交纳履约保证金 万元,若提货量达到 证金。

2、乙方必须以专卖店的形式来展示甲方产品,以充分体现甲方产品的特点和实力,展示良好的品牌形象,乙方承诺不得在此专卖区域内随意摆放其他同类产品,若一经发现违规现象,甲方有权取消补贴及返利。

3、乙方展厅所需的花片,腰线玉晶石按分销价的向甲方买断。

4、乙方年度基准任务量为换算成每月均任务量为万元。若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甲方有权取消返利乃至取消经销权。乙方无条件退回全部由甲方提供的免费样品后,甲方退还履约保证金。若提前完成年度基准任务量,则将提前享受返利。

5、禁止异地串货,一经发现从其它渠道进货,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权,补贴和返利,乙方无条件退回全部样品并接受甲方所作出的相应处罚。

6、乙方应具备先进的营销理念,除配备专业的营业员外还应配备有专业的工程业务队伍。做好本区域工程的开发和报备工作。乙方应把所跟踪的项目的进展相关情况信息及时与甲方的分销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以便甲方做好各项配合服务工作。

7、严格服从甲方统一的市场管理和执行甲方统一的价格政策。

8、乙方一律带款提货。

9、工地订货,要提前10天预订,以确保供货。

10、在不影响甲方二次销售和在有效期45天内的前提下乙方可以退货。

11、乙方必须做好品牌形象宣传,相关的商业秘密的保护和本区域的客户服务工作。

三、其他约定事项:

合同有效期 2016 年12 月 3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0 日。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负责人(签字):

月 日 乙方: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负责人(签字): 地址: 年 日 月

分销合作协议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的原则下就甲方乙方双方进行网络分销合作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在资源共享和双赢的基础上进行合作。甲方按双方约定的供货价格提供分销商品,享用乙方会员网店资源进行网络分销,并承诺按乙方提供地址按时发货;乙方负责介绍分销商品并促成交易成功。

二、合作期限

从协议签定之日起,有效期为1年,期满如果双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则自动续约;续约有效期仍为1年,按本协议书的规定执行。

三、商品质量

1. 甲方供应的分销商品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

2. 分销商品须与甲方事先所提供的样品或双方在正式合作前约定质量、品种及规格相符。

3. 在保修期内,甲方的售后服务细则及标准,需通过产品说明书或售后服务保修卡等形式向用户有效传达。如遇特殊情形,保修政策可双方另行协商。

4. 因分销商品的售后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可由乙方先行垫付,经甲方确认后,可在甲方货款中直接抵扣或由甲方直接给付乙方。

四、交货

1. 交货地点:甲方按乙方提供地址发货。

2. 运输方式;采用快递方式,运输费乙方承担。

1

五、对账和结算

1. 对帐周期:每月1次,对帐日期为每月_______号。

2. 结算方式:每月______号双方确认对帐单;每月_______日乙方支付甲方上月实际

销售的货款。

六、双方的权责

1.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 甲方承诺在接到乙方发货请求时,在一个工作日内按乙方提供地址发货。

2)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需要提供推动分销商品的销售资料以及信息,协助乙方获得必要的产品说明。

3) 甲方有权监督产品的销售,并要求乙方予以改进,乙方须配合解决问题。

4) 甲方不得随意更改分销商品供货价格,如有改动须提前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5) 乙方不得有损甲方的形象及声誉。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形象或声誉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6) 乙方不得随意修改甲方产品。因此而造成甲方版权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 乙方须通过不断完善、提高自身服务质量,提升其会员数量。

2) 乙方必须尊重甲方的知识产权、商标权;

3) 乙方所使用甲方提供的资料和物品不得用于与双方所商定合作事项无关的事务上;

4) 乙方确保不单方面使用甲方任何产品、资料、做与网络分销无关的事宜;

5) 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可以无故干扰乙方的分销工作。

七、保密协定

1) 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资料以外,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展示甲方递交的有关资料和有损于甲方利益的情报。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泄漏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甲方的经营秘密及有损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员工不向第三方泄漏

甲方秘密。

2) 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八、协议的终止

1. 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如果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并在对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仍未及时改正的,非违约方有权取消违约方的合作资格,并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

2. 任何一方如想单方面终止本协议,需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材料,说明解除协议的原因,获得对方批准后,本协议终止。

十、其它

1. 本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可另立补充协议。

2.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辖。凡由于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的,则可诉诸仲裁。仲裁应当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3. 本协议一式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署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销合作协议 [篇4]

甲方:

联 络 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乙方:

联 络 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第一条 协议项目和目的

1-1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甲方申请成为释锐 网上(招生)报名系统 分销合作伙伴,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上海释锐(以下简称释锐)分销合作伙伴申请资格,签署本合作协议。

1-2 本协议的目的是在甲乙双方之间建立产品或服务的分销体系,保证甲方销售或提供的乙方产品或服务的品质正宗、渠道合法。本协议不意味乙方授予甲方作为自己代理人的权限。本协议的任何条文不得解释成甲方获得了乙方的代理权,以及可以以乙方名义面对任何层面的客户。甲方可以依据本协议使用乙方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相关信息解释乙方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和品质,但不得对外宣称自己是乙方的代理商。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面对第三人、对外签署合同,以及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经济行为。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予甲方"释锐 网上(招生)报名系统 合作伙伴"资格,由甲方向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分销乙方的 网上(招生)报名系统 软件应用托管业务。

分销合作流程:甲方推广业务和发展新客户-》甲方与其客户签署服务协议-》甲方将其新客户列表以及相关电子材料发送到乙方指定邮箱甲方支付乙方相关费用-》乙方制作和开通相关服务-》将相关信息发送给甲方指定邮箱-》甲方将服务转交给用户。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空口承诺、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2-1-2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全部合同权利义务由甲方独立承担,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规范中规定的对该级分销合作伙伴提供的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约。

2-1-3依照乙方规定提交预付款3000元,甲方承认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甲方上述预付款未使用完而终止本协议,不得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

2-1-4产品的市场统一价格为 1000元/年/客户,享受乙方指定的合作伙伴价格为元/年/客户。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不得低于乙方公开报价。

2-1-5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2-1-6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2-1-7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释锐认定网上(招生)报名系统合作伙伴"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代理”、某级别“代理”、“地区代理”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释锐""上海释锐"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上海释锐""释锐"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代理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代理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第八条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8-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8-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8-3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电信原因等。

第九条 附则

9-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双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变更后的法律,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9-3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9-4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9-5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9-6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于 年月 日由上述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分销合作协议 [篇5] 甲方:海口岛林川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众房网)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凤翔东路桐林阁5b-g室 乙方: 地址:

为全方位、多角度向广大购房者传递海南房产信息,整合客户资源,实现销售共赢。甲、乙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项目

甲方在海南所分销合作的项目(以下称“分销项目”)。

1、众房网分销项目。合同期内甲方新签订的分销项目均自动计入甲乙双方合作项目范畴。

2、乙方合作分销项目的,甲方为客户提供看房地接服务后,乙方不再以自身名义到分销项目做看房确认。

第二条合作期限

1、起始日期:自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2、终止日期:年月日止,期满前众房网合作项目销售完毕或合约到期的,本协议提前终止。

3、合作期限届满双方视具体情况再行协商后续合作事宜,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三条合作方式

1、乙方自愿加入“众房网分销联盟”,并尊重、遵守相关规定与工作程序;

2、乙方利用自身资源为甲方合作项目提供分销服务,包括:协助甲方宣传推广项目,拓展和推荐客户,协助客户到现场看房和促进成交。乙方推荐的客户成交后,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向乙方支付分销服务佣金。

3、甲方需为乙方的分销服务提供必要的支持,包括:提供项目基本信息和宣传推广信息,视情况协助接送客户看房,做好客户看房确认和成交确认。

4、乙方为甲方的非独家合作单位。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作项目合法销售的所有政府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作项目的相关销售资料和宣传推广信息,如出现双方信息不对称情况,以现场销售部为准。

3、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销售执行计划书、广告宣传资料审查后,才准予乙方进行宣传。甲方负责协助跟进开发商与客户签订合同收取定金、购房款等手续。

4、甲方应向乙方人员进行该项目情况的专业培训,培训方式可通过书面、电话或直接至现场等方式进行;甲方指派渠道部相关人员负责与乙方进行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和联系,提高沟通效率。

5、甲方配合乙方完成购房者的全程接待工作,可视情况协助乙方接送意向客户往返各销售现场。

6、甲方应及时、透明地协助乙方做好客户归属、业绩确认等工作,按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佣金。

7、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项目信息不得侵犯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合法权益,否则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利用自身资源协助甲方推广销售甲方的分销项目,乙方组织的客户推介活动如需甲方支持或承担费用的,应将推广活动方案和预算提交甲方书面同意,经甲方同意后甲方方给予支持和承担相应费用。

2、在不影响乙方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网点或场地为甲方进行项目展示以及为接待客户咨询提供便利。

3、乙方保证为甲方所进行的一切推广活动不得超出甲方提供书面资料上的范围,应如实介绍,不得对外做出与甲方提供资料不符的承诺,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及品牌形象。

4、乙方指定专门的对接人,负责与甲方的联络事宜,保证客户信息预约登记、客户来访和成交确认的沟通顺畅。如乙方更换对接人,应及时通知甲方。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直接向客户收取任何购房相关款项,不得直接与客户签约或签署任何承诺,否则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6、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在协议履行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客户确认流程与方法

1、客户确认流程:

众房网客户管理系统预约##——>

预约成功后详细填写顾客的基本情况(客户姓名和电话、贵公司名称、带看项目)##——>

众房网置业顾问对接联系顾客 ##——>

顾客跟进情况会写在客户回访里面##——>

成交后联盟顾客里面会显示成交 ##——>

达到结佣条件我司工作人员会及时通知结佣。

第七条分销服务佣金及结算方式

1、佣金结算方式

(1)结佣条件:一次性付款及分期付款房源,于客户全额房款支付清及所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次月;按揭房源,于客户按揭款到账次月,甲方为乙方办理佣金结算手续。

(2)佣金结算时间:乙方提交《佣金结算单》及与拟结算的佣金金额一致的合法有效的发票后,甲方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佣金。

(3)非甲方原因发生退房,已支付佣金给乙方的佣金在未结算的佣金中扣减。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因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中规定的任何责任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分销服务进行监督,对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整改,如乙方未能及时进行整改或整改结果未达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和由此行为造成的损失。

3、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而影响有关条款履行的可以不视为违约。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签署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相同内容的协议,最新签订的协议生效后前一份协议自动作废。

3、对本协议执行中所产生的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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