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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村委会合作协议

2016-12-16 11:00:48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公司与村委会合作协议(共9篇)村民委员会合作协议关于与武汉市洪山区青菱村村民委员会等签订《青菱村“城中村”综合改造建设项目合作协议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风险提示:1、协议书的生效条件:协议三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支付定金后生效。2、协议书的履行期...

村民委员会合作协议
公司与村委会合作协议 第一篇

关于与武汉市洪山区青菱村村民委员会等签订

《青菱村“城中村”综合改造建设项目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协议书的生效条件:协议三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支付定金后生效。

2、协议书的履行期限:协议生效之日起900天内。

3、本协议书仅为协议各方合作意愿的表示,协议书实施过程尚需履行政府相关机构相关决策、审批等前置程序,协议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协议的履行期限根据具体项目实施进度确定。

本协议书的履行存在不确定性,包括但不限于三方履约能力、市场、政策和法律等方面。

4、协议书的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一、概述

2010年2月1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惠誉”)之全资子公司湖北华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武汉市青菱湖集团有限公司和武汉市洪山区青菱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武汉市白沙洲宏大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共同签订了一份《青菱村“城中村”综合改造建设项目合作协议书》,三方合作建设青菱村“城中村”综合改造建设项目,该项目所需投资金额拟定为人民币6.63亿元。

本协议已经乙方执行董事杨威同意,并经乙方唯一股东福星惠誉同意。

二、协议主体介绍

甲方:武汉市青菱湖集团有限公司系武汉市洪山区青菱村“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后的经济实体,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青菱乡青菱村特1号,法定代表人陶维斌,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万元,经营范围计算机及周边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照明设备、家用电器、日用百货、纺织品、建筑装饰材料、汽车零部件、化工产品(不含有毒有害易燃危险品)、文化用品、工艺品、机械设备、金属材料生产及销售;武汉市洪山区青菱村村民委员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青菱村为武汉市“城中村”,该村已列入武汉市“城中村”综合改造规划。乙方将在甲方支持下参与青菱村“城中村”改造。甲方与本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乙方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之全资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武汉银湖科技产业开发园 18 号,法定代表人杨威,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管理,财务咨询,物业开发、经营与管理(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必须取得有效审批文件或许可证后在有效期内方可经营)。

丙方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青菱乡长征村五组,法定代表人潘金生,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贰佰万元,经营范围物业管理;专业市场投资开发及招商;金属材料、五金建材、钢木家俱、装饰装璜材料生产及销售;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丙方在本协议中主要负责本项目的拆迁安置还建补偿工作,与本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标的的主要情况

青菱村“城中村”综合改造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四至范围为:西临青菱湖,东至湖北医学院及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北至青菱渔场及白沙洲大市场,南至园艺村。青菱村“城中村”综合改造建设项目开发用地约 20.45

公顷,还建用地约15.46公顷,产业用地29.79公顷,规划控制用地49.22公顷,保留用地 16.94 公顷(具体以实测为准)。开发用地预计规划容积率为 2.5;开发用地预计规划总建筑面积

为51万平方米(以政府规划部门最终审批为准)。

本项目将在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挂牌,乙方力争在甲方支持下摘牌,并作为开发主体办理相关手续。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项目拆迁安置补偿价款总额为6.63亿元,其中:对甲方集体土地和集体公房等全部集体资产的补偿价款为 6,280 万元,其他补偿 60,020 万元。如经政府规划部门调整审批的综合改造建设项目开发用地规划建筑总面积不足或超过 51 万㎡,则不足或超出部份建筑面积按照协议约定对拆迁安置补偿价款总额进行调整(若因容积率调整超过 2.5,则超出部份建筑面积不另计算成本,不调增拆迁安置补偿价款总额)。

2、乙方将集体补偿金额 6,280 万元直接支付给甲方;经甲方同意,乙方将其他补偿工作委托给丙方实施,委托金额 60,020 万元,由丙方在甲、乙双方的监控下专项用于青菱村“城中村”综合改造建设项目。

3、本协议生效之日(2010 年 2 月 10 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

6,000万元履约定金,本协议进入实施阶段后,上述履约定金自动抵减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集体补偿总额,其余款项待青菱村“城中村”综合改造建设项目所涉开发用地挂牌出让摘牌成交后分阶段支付。若乙方未能成功摘牌获得项目开发权,甲方保证按期返还全部履约定金。

4、若乙方获得本项目开发用地竞得人资格,甲方及丙方应按约定进度向乙方移交全部开发用地。

5、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及其关联企业不得与任何其他第三方签订有关本项目合作、合资、联合等合作开发的法律文件;本协议生效前,甲方及其关联企业曾与其他任何第三方(包括丙方在内)签订的有关本项目合作、合资、联合等合作开发的法律文件,甲方承诺无条件终止,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6、丙方承诺,按协议约定进度完成拆迁安置补偿及还建工作。

7、主要违约责任:

(1)协议任何一方若单方提出解除本协议,应按本协议所涉价款总额6.63

亿元的30%支付违约金。

(2)若青菱村村委会违反上述“四、协议的主要内容中第5条”,则按本协议所涉价款总额

6.63亿元的30%支付违约金。

(3)若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本项目无法实施,乙方应按本协议所涉价款总额6.63亿元的30%支付违约金,前期已支付的履约定金2亿元亦不退还。

(4)若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进度完成拆迁安置补偿及还建义务,应向乙方支付相应违约金。

10、三方还对其他补偿费用总额60,020万元进行了银行专户监管的约定。

五、目的及影响

乙方签订此协议的目的在于通过参与青菱村“城中村”改造的前期工作确保在青菱村“城中村”综合改造建设项目所涉开发用地挂牌时顺利摘牌,以进一步增加公司的土地储备面积,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及综合竞争实力。

该项目取得后,将为公司新增土地储备约20.45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约51

万平方米。

乙方将根据本协议书约定,按项目进度支付城中村改造前期所需款项,此协议的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青菱村“城中村”综合改造建设项目合作协议书》;

2、乙方关于本协议的执行董事意见及其唯一股东福星惠誉同意该协议的决定。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2月12日

村企合作协议书
公司与村委会合作协议 第二篇

村企合作协议书

甲方:信湖新能源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晓晖 手机:13510464963 乙方: 电话: 传真:

为了起动“扶贫招聘安置工程”,联合动员各村书记、主任宣传、说服、组织集人,与村委会签订合同,以村委出面组织征集务工人员,给予部份报酬作为扶贫基金;这种“村企联合”方式一方面可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使他们找到一份工作,同时也使他们增加一份稳定的收入,脱贫至富。信湖新能源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同意建立合作关系,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原则

1.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

2.本协议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乙方公司每次需输送至少10人至甲方公司工作,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视为正常解约,无需另行通知乙方。

二、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提供的录用待遇及福利等招聘信息必须真实可靠,按时兑现,甲方应根据相关规定,及时与乙方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实习合同》,并缴纳相关保险。乙方务工人员在甲方就业期间的人身安全均由甲方负责,若有发生人生伤害事故,甲方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务工人员和家人协商解决,乙方全力配合,但不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2.乙方务工人员到达甲方后,甲方应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企业规章管理制度教育,全程负责乙方务工人员的管理的技能培训。就业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的异常情况甲方应及时告之乙方和务工家人,以便乙方和务工人员家人了解和及时处理。

3.甲方应优先满足乙方务工人员就业等方面的需求。及时向乙方提供人力资源需求方面的信息,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用安排乙方的务工人员。

5.乙方在为甲方输送务工人员就业时,可选派一名输送村委代表,负责协助甲

方管理、稳定人员,甲方应按规定以嘉宾方式接待村委代表。

6.甲方支付乙方酬劳约定:A.符合甲方要求的员工,介绍男工入职介绍费为¥250元/人、女职工入职介绍费为¥250元/人。B.介绍费分为三部份支付,员工入职满30天后,甲方支付乙方介绍费¥50元/人,员工工作满3个月时,甲方再支付乙方介绍费¥100元/人,员工工作满6个月时,甲方再支付乙方介绍费¥100元/人。

C.收款时,需由本合同中的乙方来甲方公司收取,并开具收据盖单位公章;其他人代为收款,需由乙方开具委托书。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根据甲方对人力资源的需求,乙方应为甲方优先推荐批量新务工人职,年龄为18至35岁之间,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有二代身份证件,根据条件也可适当放宽,应甲方要求,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人力资源方面的支持。

2.经甲方同意,乙方可挂设“甲方人力资源扶植基地”,并根据甲方的需求积极为甲方组织输送务工人员。

3.甲方有对乙方的“订单式人才培养”等培养方案提出改进意见的权利。乙方以产学结合、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等现代人才培养模式,按照企业人才规格要求设置、开发课程、组织教学,保证甲方人才培养质量。

4.乙方村委代表在组织务工人员就业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及其他合理要求,严守企业的商业秘密。

5.乙方在代理培养与招聘输送时夸大事实,欺骗求职者入职本公司,一经员工证实,视为违约,乙方公司承担每人次(RMB)500元罚金。

6.乙方公司变相为我司输送暑假工、临时工作为长期工,一经发现,退回已发的介绍费,并乙方需承担违约责任,罚金(RMB)20000元整。

四、甲、乙双方均需按此协议认真履行,若有一方因违反协议而给对方造成后果,均由违约方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未尽事宜,以《劳动法》和《合同法》为依据,双方协商解决。

六、此协议共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公司与村委会合作协议】

甲方 :信湖新能源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1:深圳市龙岗区同乐吓吭一区七号 地址:

地址2:深圳市龙岗区新生村仙田路信湖工业园

电话:0755-84294768 传真:0755-84294287 电话: 传真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与村委会合作开发协议
公司与村委会合作协议 第三篇

合作开发协议书

甲方:**村民委员会

乙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为促进经济发展,实现利益共赢,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拟合作开发位于***的土地(以下简称该地块),现就该地块的合作开发方式、资金投入及利益分配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背景

甲方拥有位于***面积约为***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目前该地块已完成土地征收批准手续,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纳入土地储备范围。乙方作为拥有较强资金实力和具有丰富项目开发经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拟在将来政府出让该地块时取得该块土地的使用权。

第二条 合作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公司与村委会合作协议】

甲乙双方通过共同努力,促成乙方在政府招拍挂时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具体为:

1、乙方为甲方选定的唯一的合作开发方,甲方就该地块不再与其他任何第三方进行类似合作开发;

2、甲方负责协调村民集体内部成员及一切有关因素,配合协助政府有关部门,促成乙方在招拍挂中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阻止其他任何第三方取得该土地。

3、甲方负责妥善解决土地范围内的有关拆迁、征收补偿等矛盾;

4、甲方为乙方取得土地问题上提供全方位的配合与协助,乙方

取得土地后,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各种问题以保障项目尽早顺利开工;

5、乙方负责筹措项目开发的全部资金;

6、乙方在取得土地之前向甲方支付预付补偿款,在取得土地后向甲方提供相应的住宅及商铺作为回报;

7、乙方负责协调政府职能部门,申报资料,跑办相关手续;

8、前期相关手续的跑办费用由自行乙方承担

第三条 合作利益分配

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采取提前付款、事前配合、独立开发、后期补偿的原则进行。

1、乙方自本协议生效后***日内,向甲方支付***万元人民币的项目补偿款。以上款项的支付方式为***。(一次付清或分期支付)

2、乙方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并取得该项目的合法开发权利后,在项目封顶之前,保证向甲方补偿住宅**套、商铺**套。其中,补偿的住宅总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补偿的商铺总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

3、补偿甲方的住宅和商铺,在不违反规划的前提下,乙方就位置、设计标准、户型结构应征询甲方意见同意。

第四条 合作风险承担

乙方在该地块的招拍挂中无法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或该地块因受政策法规、社会因素限制在本协议签订后2年内仍无法实施招拍挂,则视为合作失败。在此情况下,甲乙双方按如下方式承担责任:

1、如在招拍挂中,乙方未能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则甲方

应在招拍挂结束后5日内返还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全部补偿款。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补偿款金额50%的违约金。出现以上情况,甲方迟延支付以上款项及违约金的,每迟延一日,按日万分之五承担利息损失;

2、如因非乙方原因,出现2年内无法实施招拍挂的,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满2年之日起5日内退还乙方全部补偿款,同时按年息12%向乙方加付补偿款利息。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均视为违约行为,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本协议签署后,乙方逾期付款超过2个月,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另寻求合作方;

3、甲方如与其他任何第三方签署或事实形成类似合作,甲方须向乙方承担总补偿款两倍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全部预计可得收益;

4、乙方取得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后,如甲方不能及时协调解决各项矛盾致使延期开工的,每延迟一日,乙方有权扣除甲方后期利益中应分配的住宅(商铺)面积10平方米;如乙方在项目封顶之前不向甲方分配后期利益的,甲方有权阻止乙方继续施工,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作为处罚。

第六条 甲方签署本协议时,须确保协议的基本内容已经过村支两委及村民代表大会通过。

第七条 附则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村委会与公司)
公司与村委会合作协议 第四篇

土地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公司与村委会合作协议】

乙方:(承租方)安龙县瑞丰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为响应政府号召,服从贵州省委、省政府及黔西南州委、州政府将安龙县作为铁皮石斛种植基地之一的战略安排,为提高土地效益,保护土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土地管理和承包地经营行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现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土地位于贵州省安龙县 镇 村 ,总面积约 平方米,四至界限以实际标注为准(详见租赁土地平面示意图)。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 年,从2013年9月1日起至2032年8月31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三条 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的原则,每五年为一个缴费周期,第一个周期从2013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租金为每亩300元,签订本合同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先行支付第一周期总额的20%,等甲方将该地块上所有农作物清理完毕交付乙方后,一次性将第一周期的剩余租金全额付清;第二周期从2018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租金每亩400元,支付日为2013年8月31日;第三周期从2023年9月1日至2028年8月31日是,租金为每亩500元,支付日为2028年8月31日;第四周期从2028年9月1日至2032年8月31日,租金为每亩500元,支付日为2028年8月31日;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土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制止乙方实施损害土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3、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4、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5、有义务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保证租赁土地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否则因此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由甲方自行负责,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由甲方负

责赔偿。协助乙方处理合同履行时遇到的相关问题。【公司与村委会合作协议】

6、若遇到国家征用该土地,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但青苗费归乙方所有。

7、制止任何人对租赁地块的违法破坏行为和阻挠乙方正常生产运营行为。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土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有权以市场为导向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乙方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土地进行了基本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建筑、大棚、电网、种植物、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种植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和收益权。

3、租赁期内不得对土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土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5、租赁期内,国家及各级政府的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乙方作为受益主体。

6、租赁期限满,在同等租金及政策内,有权优先续租该地块。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贵州省及黔西南州政策调整的因素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土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六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安龙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用于向安龙县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处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村民委员会(盖章)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2013年 月 日

乙方:安龙县瑞丰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2013年 月 日

附件:租赁土地平面示意图

租赁土地平面示意图

物业村委会合作合同书
公司与村委会合作协议 第五篇

物业村委会合作管理合同

甲方: 村委会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太仓宏璟瑞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太仓市科教新城健雄路20号 电话:0512-5340999-8002 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和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以下合作事宜:

一、合作内容及方式

1、乙方自愿加盟甲方 村委会。

2、乙方加盟 村委会的物业服务项目。(服务价格见后附明细)

二、合作地点

村委会开设的物业小区包括: 小区。

三、合同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2、任何一方可于合作期届满前九十日,向另一方提出续签协议的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可签订新的合作协议。

四、付款金额及交付方式:

固定价款:

甲方向乙方每个月支付员工工资及医保等费用¥ 元整(大写人民币: ),合同签订之日起算,甲方向乙方支付每月的管理费用。(管理费用是小区总费用的20%)如甲方新增"小区",乙方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采用上述方式,方可加入。合同有效期内,若乙方失去对小区的管理权,双方可解除合同。未履行期间的费用,乙方予以返还。

不固定价款部分:

每月乙方在甲方服务小区内产生的所有经营收入(包括在小区的广告费、场地租赁费等)按 20 %支付甲方作为服务费。甲乙双方财务人员月底进行对帐,核算准确无误后,按季度支付给甲方,但员工工资及物业管理费用的20 %需按月支付给乙方,确保乙方运营正常。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小区的整体经营管理工作, 对业主或客户服务引发的任何问题,乙方应当承担相关责任。

2、乙方应遵守"村委会管理章程"。该章程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3、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甲方服务小区(项目)应当制定小区各项管理制度。

4、若乙方在小区内进行宣传活动,应当经过甲方同意,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为更好、更准确的宣传和介绍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理念,乙方负责招聘相关专业技能人员,甲方不得强行安排乙方员工及工作。

6、乙方向甲方承诺,其提供的物业服务价格必须低于其对外市场价格。

7、乙方调整员工工资,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有乙方负责补偿。

8、乙方应在签订协议之日两周内人员全部到位。

9、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内,不得做出有损双方形象的行为,不得进行非法经营欺骗业主或客户的行为。

10、因乙方员工在服务过程中造成业主或甲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六、协议的变更

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变更本协议,必须征得对方书面同意。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进行变更。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如违约方仍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除就其所有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2、因不可抗力及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及政府行为造成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方式

对于因本协议的解释及执行而产生之争议,双方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可将争议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

物业村委会合作合同书模版提要:甲方负责监管物业服务中心的整体经营管理工作, 对提供的所有服务项目引发的任何问题,甲乙双方都应当承担相关责任。

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村委会 乙方(盖章):太仓宏景瑞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16村委会合作协议
公司与村委会合作协议 第六篇

村委会合作协议

关于与武汉市洪山区青菱村村民委员会等签订

《青菱村“城中村”综合改造建设项目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协议书的生效条件:协议三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支付定金后生效。

2、协议书的履行期限:协议生效之日起900天内。

3、本协议书仅为协议各方合作意愿的表示,协议书实施过程尚需履行政府相关机构相关决策、审批等前置程序,协议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协议的履行期限根据具体项目实施进度确定。

本协议书的履行存在不确定性,包括但不限于三方履约能力、市场、政策和法律等方面。

4、协议书的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一、概述

2016年2月1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惠誉”)之全资子公司湖北华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武汉市青菱湖集团有限公司和武汉市洪山区青菱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武汉市白沙洲宏大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共同签订了一份《青菱村“城中村”综合改造建设项目合作协议书》,三方合作建设青菱村“城中村”综合改造建设项目,该项目所需投资金额拟定为人民币6.63亿元。 本协议已经乙方执行董事杨威同意,并经乙方唯一股东福星惠誉同意。

二、协议主体介绍

甲方:武汉市青菱湖集团有限公司系武汉市洪山区青菱村“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后的经济实体,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青菱乡青菱村特1号,法定代表人陶维斌,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万元,经营范围计算机及周边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照明设备、家用电器、日用百货、纺织品、建筑装饰材料、汽车零部件、化工产品(不含有毒有害易燃危险品)、文化用品、工艺品、机械设备、金属材料生产及销售;武汉市洪山区青菱村村民委员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青菱村为武汉市“城中村”,该村已列入武汉市“城中村”综合改造规划。乙方将在甲方支持下参与青菱村“城中村”改造。甲方与本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乙方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之全资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武汉银湖科技产业开发园 18 号,法定代表人杨威,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管理,财务咨询,物业开发、经营与管理(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必须取得有效审批文件或许可证后在有效期内方可经营)。

丙方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青菱乡长征村五组,法定代表人潘金生,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贰佰万元,经营范围物业管理;专业市场投资开发及招商;金属材料、五金建材、钢木家俱、装饰装璜材料生产及销售;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丙方在本协议中主要负责本项目的拆迁安置还建补偿工作,与本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标的的主要情况

青菱村“城中村”综合改造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四至范围为:西临青菱湖,东至湖北医学院及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北至青菱渔场及白沙洲大市场,南至园艺村。青菱村“城中村”综合改造建设项目开发用地约 20.45

公顷,还建用地约15.46公顷,产业用地29.79公顷,规划控制用地49.22公顷,保留用地 16.94 公顷(具体以实测为准)。开发用地预计规划容积率为 2.5;开发用地预计规划总建筑面积

为51万平方米(以政府规划部门最终审批为准)。

本项目将在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挂牌,乙方力争在甲方支持下摘牌,并作为开发主体办理相关手续。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项目拆迁安置补偿价款总额为6.63亿元,其中:对甲方集体土地和集体公房等全部集体资产的补偿价款为 6,280 万元,其他补偿 60,020 万元。如经政府规划部门调整审批的综合改造建设项目开发用地规划建筑总面积不足或超过 51 万㎡,则不足或超出部份建筑面积按照协议约定对拆迁安置补偿价款总额进行调整(若因容积率调整超过 2.5,则超出部份建筑面积不另计算成本,不调增拆迁安置补偿价款总额)。

2、乙方将集体补偿金额 6,280 万元直接支付给甲方;经甲方同意,乙方将其他补偿工作委托给丙方实施,委托金额 60,020 万元,由丙方在甲、乙双方的监控下专项用于青菱村“城中村”综合改造建设项目。

3、本协议生效之日(2016 年 2 月 10 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

6,000万元履约定金,本协议进入实施阶段后,上述履约定金自动抵减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集体补偿总额,其余款项待青菱村“城中村”综合改造建设项目所涉开发用地挂牌出让摘牌成交后分阶段支付。若乙方未能成功摘牌获得项目开发权,甲方保证按期返还全部履约定金。

4、若乙方获得本项目开发用地竞得人资格,甲方及丙方应按约定进度向乙方移交全部开发用地。

5、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及其关联企业不得与任何其他第三方签订有关本项目合作、合资、联合等合作开发的法律文件;本协议生效前,甲方及其关联企业曾与其他任何第三方(包括丙方在内)签订的有关本项目合作、合资、联合等合作开发的法律文件,甲方承诺无条件终止,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6、丙方承诺,按协议约定进度完成拆迁安置补偿及还建工作。

7、主要违约责任:

(1)协议任何一方若单方提出解除本协议,应按本协议所涉价款总额6.63

亿元的30%支付违约金。

(2)若青菱村村委会违反上述“四、协议的主要内容中第5条”,则按本协议所涉价款总额

6.63亿元的30%支付违约金。

(3)若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本项目无法实施,乙方应按本协议所涉价款总额6.63亿元的30%支付违约金,前期已支付的履约定金2亿元亦不退还。

(4)若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进度完成拆迁安置补偿及还建义务,应向乙方支付相应违约金。

10、三方还对其他补偿费用总额60,020万元进行了银行专户监管的约定。

五、目的及影响

乙方签订此协议的目的在于通过参与青菱村“城中村”改造的前期工作确保在青菱村“城中村”综合改造建设项目所涉开发用地挂牌时顺利摘牌,以进一步增加公司的土地储备面积,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及综合竞争实力。

该项目取得后,将为公司新增土地储备约20.45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约51

万平方米。【公司与村委会合作协议】

乙方将根据本协议书约定,按项目进度支付城中村改造前期所需款项,此协议的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1、《青菱村“城中村”综合改造建设项目合作协议书》;

2、乙方关于本协议的执行董事意见及其唯一股东福星惠誉同意该协议的决定。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12日

村委会合作协议 [篇2]

甲方:**村民委员会

乙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为促进经济发展,实现利益共赢,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拟合作开发位于***的土地(以下简称该地块),现就该地块的合作开发方式、资金投入及利益分配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背景

甲方拥有位于***面积约为***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目前该地块已完成土地征收批准手续,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纳入土地储备范围。乙方作为拥有较强资金实力和具有丰富项目开发经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拟在将来政府出让该地块时取得该块土地的使用权。

第二条 合作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

甲乙双方通过共同努力,促成乙方在政府招拍挂时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具体为:

1、乙方为甲方选定的唯一的合作开发方,甲方就该地块不再与其他任何第三方进行类似合作开发;

2、甲方负责协调村民集体内部成员及一切有关因素,配合协助政府有关部门,促成乙方在招拍挂中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阻止其他任何第三方取得该土地。

3、甲方负责妥善解决土地范围内的有关拆迁、征收补偿等矛盾;

4、甲方为乙方取得土地问题上提供全方位的配合与协助,乙方

取得地后土甲方,责协调解决负各问题种保障项目以尽早顺开工利;

5、乙负责筹方措项开发的目部全资金;

6、方在乙得土取之前向甲方地支预付付偿款,在补取得土后向地甲方提供应相住宅及的商作为铺报回;

7、方乙责协调负府政能职部,申门报料,跑资相关手续;办

8、期相前关续的手跑办费由自用乙方行承担

第三条合 作益分利配

甲乙方的利益分双采配取提前款付、事配合前、独开发、立期补后的原则进行偿。

1、乙自本方议生协效后***日内向甲,方支付***元人万币的项民目补款偿。上以款的项支方付式*为**(一次付清或。期分付)支

2、方取乙得地块的该土地用使权并得该项取目的合法发权利后开,项在目顶封之,前证保向甲补方偿宅住*套*商、**套铺其中。补偿,的住总宅建筑面积少于不****平米方补偿的,商铺建筑面总不少积****于平方米。

3、补甲偿的方宅住和商,在不违铺反划规的前提,乙下就位置、设方标计、户准型构结征询应甲意方见意同。

第四 合条作险承风担

乙方在该块地招的挂拍中无取得法地该的土块使用地,权或地块因该政策受规法社、因会素限在制协本议签后订年内2无仍实施法拍挂,则招为视合失作。在败此况下,情甲双方按乙下方如式担责承任:

1、如招在拍挂中,乙未能方取该地得块土地的使用权则,方甲

应在拍挂招结束5后内日还乙返向方甲支付的方全补偿款。同时,甲部应方乙方支向付总补款偿金5额0%违约金。的出现上情以况甲方,延支迟以付款项及上违金约,的迟延每一,日按万日分之五承利息担失;损

2、如因非乙原方因,现2出年无内实施法招挂的拍,甲应在方本协议签订后2年之日满起日内退5还方乙部全偿补款,时同年息1按%2向乙加付补方款偿利。息

第五 违约责任条

1、任何方一不如行履本协项下议义的,均务为违视行约为应向守,方承约违担责约;任

2、协本议签后署乙,方期付款逾超2个月过甲方有,权解本协除议另,求寻作方;合

3、甲方与如其任何他三方第署或签实形成类事似合,甲方须作乙方承向总补偿款两倍的担违金约并赔偿乙全部方计预可收益;得

4、乙方取得地该块地土使权后,用甲方如不及能时调解决各项协盾矛使延致开工的,期延每一日迟,方乙有权除扣方后期利益甲中应分配住宅的(铺商面)积0平1方;如米乙在方目项封之前顶不甲向分方后配期益利的甲方有,阻权止方乙续继工,施同乙方应向甲时支方**元的付违约金作为处罚。

第六条甲 签方本协议署时须,确协议的保基本容内经过已村支委两及村代民大会表通过。

第七条附 则

1、协本履行议过中,双程可根据具体情方况对本议协行进修改或补充由此,形的补成充议与协本议具有协等同律法效力。

2、本议经协双代方签表字并盖公加章生后。效

3、协本议式一份四,方双各两执。份

甲方:

乙方:

2016工厂承包合作协议
公司与村委会合作协议 第七篇

工厂承包合作协议

甲方:亿众名品贸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在乙方的合作客户享有专有权,乙方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借用第三方名义联系甲方客户(包括电话、email,传真,寄送任何资料),乙方应当承担甲方客户的商业保密任务。否则。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全部承担。

2、甲方有权指定下单产品的材料购买处。指定后,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处购买。否则,甲方单方面有权终止本协议。

3、甲方有权对下单产品的生产,随时进行跟踪和检查,乙方必须全力配合,且不能隐瞒。否则,一旦产品出现问题或者没达到甲方的要求和标准,甲方有权拒收且终止合同。

4、甲方自行开发在乙方下单生产的产品享有专利权,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撇开甲方,直接或间接借用第三方名义销售甲方开发的产品。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必须征求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销售。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客户的要求,向乙方下发内容清晰,要求明确的订单合同,甲方负责人员应该和乙方负责人员详细沟通,直至乙方对合同确认无误,并将合同盖章回传给甲方。

2、对反馈回来的产品质量问题或者产品改良要求,甲方必须和乙方充分沟通,并对乙方采取的措施,有建议和监督的义务。

(3)、对于产品的生产和出货,甲方有品质监督的义务。对于产品后期出现质量第 1 页 共 1 页 (以下简称“乙方”)

工厂承包合作协议 [篇2]

甲方:(生产厂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产品寻找海外客商,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寻找海外客商为甲方推销其产品:

第二条: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

(1) 甲方应保证所生产产品的合法性及保证产品质量。

(2) 甲方与海外客商交易的具体价格、交货方式、支付方式等由甲方与海外客商双方协商约定。

(3) 乙方不对甲方与海外客商的交易提供任何信用担保,以及甲方在以后的合同履约时和海外客户发生的一切纠纷,乙方概不承担连带和赔偿责任。甲方应严格按国家的“fob c&f或 cif条款”执行与海外客商所签定的合同。

第三条:佣金的计算、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1) 甲方同意按每笔合同成交总额的______支付佣金给乙方。

(2) 给付方式及时间:在甲方执行完合同后7天内一次性付给乙方。

第四条:违约责任:

(1) 甲方若不按本合同第三条的(2)执行,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滞纳金,滞纳金系数为:总佣金的5‰/天。

(2) 甲方同意凡乙方所介绍的海外客商,其将来与甲方发生的每笔业务,甲方都将按本合同的第三条支付佣金给乙方,否则,甲方愿接受合同成交额的30%罚款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对违约行为若双方协商不成,可凭此合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用。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为有效.

2016村企共建合作协议
公司与村委会合作协议 第八篇

村企共建合作协议

甲方:信湖新能源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晓晖 手机:13510464963 乙方: 电话: 传真:

为了起动“扶贫招聘安置工程”,联合动员各村书记、主任宣传、说服、组织集人,与村委会签订合同,以村委出面组织征集务工人员,给予部份报酬作为扶贫基金;这种“村企联合”方式一方面可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使他们找到一份工作,同时也使他们增加一份稳定的收入,脱贫至富。信湖新能源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同意建立合作关系,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原则

1.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

2.本协议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乙方公司每次需输送至少10人至甲方公司工作,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视为正常解约,无需另行通知乙方。

二、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提供的录用待遇及福利等招聘信息必须真实可靠,按时兑现,甲方应根据相关规定,及时与乙方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实习合同》,并缴纳相关保险。乙方务工人员在甲方就业期间的人身安全均由甲方负责,若有发生人生伤害事故,甲方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务工人员和家人协商解决,乙方全力配合,但不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2.乙方务工人员到达甲方后,甲方应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企业规章管理制度教育,全程负责乙方务工人员的管理的技能培训。就业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的异常情况甲方应及时告之乙方和务工家人,以便乙方和务工人员家人了解和及时处理。

3.甲方应优先满足乙方务工人员就业等方面的需求。及时向乙方提供人力资源需求方面的信息,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用安排乙方的务工人员。

5.乙方在为甲方输送务工人员就业时,可选派一名输送村委代表,负责协助甲

方管理、稳定人员,甲方应按规定以嘉宾方式接待村委代表。

6.甲方支付乙方酬劳约定:a.符合甲方要求的员工,介绍男工入职介绍费为¥250元/人、女职工入职介绍费为¥250元/人。b.介绍费分为三部份支付,员工入职满30天后,甲方支付乙方介绍费¥50元/人,员工工作满3个月时,甲方再支付乙方介绍费¥100元/人,员工工作满6个月时,甲方再支付乙方介绍费¥100元/人。

c.收款时,需由本合同中的乙方来甲方公司收取,并开具收据盖单位公章;其他人代为收款,需由乙方开具委托书。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根据甲方对人力资源的需求,乙方应为甲方优先推荐批量新务工人职,年龄为18至35岁之间,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有二代身份证件,根据条件也可适当放宽,应甲方要求,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人力资源方面的支持。

2.经甲方同意,乙方可挂设“甲方人力资源扶植基地”,并根据甲方的需求积极为甲方组织输送务工人员。

3.甲方有对乙方的“订单式人才培养”等培养方案提出改进意见的权利。乙方以产学结合、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等现代人才培养模式,按照企业人才规格要求设置、开发课程、组织教学,保证甲方人才培养质量。

4.乙方村委代表在组织务工人员就业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及其他合理要求,严守企业的商业秘密。

5.乙方在代理培养与招聘输送时夸大事实,欺骗求职者入职本公司,一经员工证实,视为违约,乙方公司承担每人次(rmb)500元罚金。

6.乙方公司变相为我司输送暑假工、临时工作为长期工,一经发现,退回已发的介绍费,并乙方需承担违约责任,罚金(rmb)20000元整。

四、甲、乙双方均需按此协议认真履行,若有一方因违反协议而给对方造成后果,均由违约方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未尽事宜,以《劳动法》和《合同法》为依据,双方协商解决。

六、此协议共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信湖新能源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1:深圳市龙岗区同乐吓吭一区七号 地址:

地址2:深圳市龙岗区新生村仙田路信湖工业园

电话:0755-84294768 传真:0755-84294287 电话: 传真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村企共建合作协议 [篇2]

甲方:信湖新能源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乙方: 联系人:李晓晖 手机:13510464963 传真:

电话:

为了起动“扶贫招聘安置工程” ,联合动员各村书记、主任宣传、说服、组织集 人,与村委会签订合同,以村委出面组织征集务工人员,给予部份报酬作为扶贫基 金;这种“村企联合”方式一方面可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使他们找到一 份工作,同时也使他们增加一份稳定的收入,脱贫至富。信湖新能源电子(深圳)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同意建立合作关系,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原则 1.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建 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 2.本协议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乙方公司每次需输送至少 10 人至甲方公司工作,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视 为正常解约,无需另行通知乙方。 二、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提供的录用待遇及福利等招聘信息必须真实可靠,按时兑现,甲方应根 . 据相关规定,及时与乙方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实习合同》 ,并缴纳相关保 险。乙方务工人员在甲方就业期间的人身安全均由甲方负责,若有发生人生伤害事 故,甲方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务工人员和家人协商解决,乙方全力配合,但不承 担经济法律责任。 2.乙方务工人员到达甲方后,甲方应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企业规章管理制度 教育,全程负责乙方务工人员的管理的技能培训。就业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 的异常情况甲方应及时告之乙方和务工家人,以便乙方和务工人员家人了解和及时 处理。 3.甲方应优先满足乙方务工人员就业等方面的需求。及时向乙方提供人力资源 需求方面的信息,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用安排乙方的务工人员。 5.乙方在为甲方输送务工人员就业时,可选派一名输送村委代表,负责协助甲方管理、稳定人员,甲方应按规定以嘉宾方式接待村委代表。 6.甲方支付乙方酬劳约定:a.符合甲方要求的员工,介绍男工入职介绍费为 ¥250 元/人、女职工入职介绍费为¥250 元/人。b.介绍费分为三部份支付,员工入 职满 30 天后,甲方支付乙方介绍费¥50 元/人,员工工作满 3 个月时,甲方再支付 乙方介绍费¥100 元/人,员工工作满 6 个月时,甲方再支付乙方介绍费¥100 元/人。 c.收款时,需由本合同中的乙方来甲方公司收取,并开具收据盖单位公章;其他人代 为收款,需由乙方开具委托书。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根据甲方对人力资源的需求,乙方应为甲方优先推荐批量新务工人职,年龄 为 18 至 35 岁之间,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有二代身份证件,根据条件也可适当 放宽,应甲方要求,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人力资源方面的支持。 2.经甲方同意,乙方可挂设“甲方人力资源扶植基地” ,并根据甲方的需求积极 为甲方组织输送务工人员。 3.甲方有对乙方的“订单式人才培养”等培养方案提出改进意见的权利。乙方 以产学结合、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等现代人才培养模式,按照企业人才规格要求设 置、开发课程、组织教学,保证甲方人才培养质量。 4.乙方村委代表在组织务工人员就业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 度及其他合理要求,严守企业的商业秘密。 5.乙方在代理培养与招聘输送时夸大事实,欺骗求职者入职本公司,一经员工 证实,视为违约,乙方公司承担每人次(rmb)500 元罚金。 6.乙方公司变相为我司输送暑假工、临时工作为长期工,一经发现,退回已发 的介绍费,并乙方需承担违约责任,罚金(rmb)20000 元整。 乙双方均需按此协议认真履行, 四、甲、乙双方均需按此协议认真履行,若有一方因违反协议而给对方造成后 果,均由违约方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均由违约方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未尽事宜,以《劳动法》和《合同法》为依据,双方协商解决。 未尽事宜 劳动法》 合同法》为依据,双方协商解决。 六、此协议共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此协议共两份, 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信湖新能源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 1:深圳市龙岗区同乐吓吭一区七号 地址 2:深圳市龙岗区新生村仙田路信湖工业园 电话:0755-84294768 签字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地址:

传真:0755-84294287

电话: 签字代表: 年 月

传真

村企共建合作协议 [篇3]

甲方:××村委会

负责人:

职务:

乙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鉴于:

(一)甲乙拥有城镇生产建设用地一块,该地块的性质为××,位于××市××县××镇,共计××亩,地块编号为××。该地块于××年××月获得了××县政府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为望规地字第××号,且该规划部门已经为该地块编制用地红线图。

(二)乙方系在××市注册成立的专业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有充分资本投入本协议约定的事项。

(三)甲方就本协议约定事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村镇法规的有关规定,村委会进行过集体讨论,获得一致通过。

现经甲乙双方平等且充分友好协商,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规和国务院的一系列政策,为推动本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改善本村镇群众的居住条件,发展地方经济,本着诚信原则,签定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同意以甲方自有的共计××亩土地与乙方共同合作开发建设。

第二条甲乙双方合作的范围包括:

(一)宗地范围内不动产及其附着物的拆迁与补偿;

(二)宗地范围内土地的平整;

(三)宗地范围内修建道路及其他公用设施包括水、电、气、有线及无线通讯设施、地下给排水管网、广播电视线路接入、邮电等服务设施的建设;

(四)双方依据政府最终批准的规划自用及商品房房屋建设;

(五)双方依据政府最终批准的规划确定的绿化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

(六)双方依本协议及其后的补充协议约定的其他项目。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

(一)甲方出地:即甲方将共计××亩土地全部投入合作开发;

(二)乙方出资:即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合作范围承担全部地价及建设资金;

(三)共同报建:即依本协议要求,甲乙双方共同向镇政府、县国土、规划、建设及其他部门办理合作建设所需的一切手续、批文及政府行政许可事项,共同作为合作开发的主体。

(四)分享收益及分担亏损:甲乙双方利润分享及亏损承担的比例为×:×,即甲方占有该宗地范围内全部收益的××,乙方占××,分享的方式包括现实及实物,其中实物包括房地产。

甲乙双方依本协议分得的收益均为各自出资所获得的概括性补偿,除此之外,任何一方或其成员均不得向另一方提出其他权利要求。

第四条 合作的具体步骤:

(一)本协议签定后30日内,甲乙需将本协议约定的事项由本村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获得通过后本协议正式生效;

(二)本协议生效后10日内,双方将本协议提交镇政府、县国土、规划及县新农村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相关部门批准手续;

(三)获得前述各项批准后10日内,双方共同成立拆迁及建设办公室,甲方出二人,乙方出三人,并设立共同管理中的账号;

(四)拆迁及建设办公室成立后,一刚即向共管账号拨付拆迁及建设所需的各项资金,首期拨付的资金不得少于××万元人民币。

(五)依据政府的各项批准事项,从事后续的拆迁及建设工作。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依本协议约定分享××的拆迁、建设收益。

(二)甲方的义务:

1.将本协议交由本村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2.将本协议约定的事项上报镇政府、县规划、国土、建设部门通过并获得合作建设所需的各项批准文件;

3.负责办理宗地范围内的各项拆迁工作并做好被拆迁群众的各项安置工作;在拆迁过程中做好思想教育、群众性事件的处置工作;

4.和被拆迁人达成拆迁协议并依协议派发拆迁补偿;

5.处理因拆迁引发的争议;

6.协助乙方搞好宗地范围内规划及建设工作;

7.负责把乙方分得的收益落实给乙方,包括把房产过户到乙方、把获得的收益款等划拨给乙方;

8.本协议签定后不得以任何方式提高收益的分成比例;

9.本协议签定后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10.本协议签定后不得再与他人洽谈或签定协议,将本协议约定共同开发的土地交由他人开发或与他人合作开发;

11.在规划、拆迁及建设过程中,及时提供所需的资料,不得无故拖延;

12.甲方及甲方的成员,包括村民中的全部或部分,不得无故拖延或以任何理由阻挠拆迁及开发过程。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按本协议约定的比例分享收益。

(二)乙方的义务

1.按本协议约定的事项,提供拆迁、规划、建设全过程的全部资金,并保证出资及时到位;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或合同权利转让给他人;

3.配合甲方完成合作拆迁及合作建设的各项文件报批工作;

4.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镇的要求对宗地范围内的建设进行科学合理规划;

5.保证在合作拆迁及建设过程中甲方应分得的收益全部到位,包括资金的划拨和房产的过户;

6.及时开工建设并保证验收合格经政府部门批准的各项房屋及公共设施;

7.负责宗地范围内的物业管理;

8.本协议签定后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9.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在拆迁及建设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的相关法规。

第七条 国家征收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遇到因公共建设需要、政府征收储备用地或其他方面的用途,本协议约定的宗地及宗地建筑物、附着物被国家有关部门征收或另行出让,征地部门所支付的本宗地及宗地之上的建筑物、附着物补偿,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比例分得,即甲方30%,乙方70%。如其中一方收取,应将另一方应分得部分如数划转。

如果国家征收土地过程中,另外划拨其他土地予以置换,对置换土地双方仍以本协议约定的比例分享权利及收益。

如甲、乙方对国家征收有异议或对征收标准有异议,应共同向有关部门提出,因异议后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聘请律师、缴纳诉讼费等)均由乙方支付。

第七条 特别规定

(一)本协议生效的前提条件是:甲方村民代表大会批准本协议。如果村民代表大会未能通过本协议,则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甲方也不予乙方任何补偿;

(二)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控制的公司、乙方指定的其他公司参与本项目的共同开发,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参与开发的其他公司与乙方共享乙方权利,不得向甲方主张其他权利;

(三)本协议生效后,如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拆迁、建设中的各期资金,严重影响拆迁、建设进度的,甲方有权另寻其他合作伙伴。

第八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积极、诚实、全面地履行合同,一方违约应支付守约一方200万元人民币,并应赔偿应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如出现以下情形,则属于根本违约:

(一)本协议签定后,甲方私自又与第三方协议,将乙方的权利让与第三方;

(二)本协议签定后,且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合作开发及拆迁后,甲方拒不交出宗地,致使合作开发与拆迁无法进行;

(三)甲方村民全部或部分阻止乙方的拆迁及开发,致使合作开发与拆迁无法进行或严重延期;

(四)甲方拒不支付乙方应分得的各项收益、政府补偿或截留乙方应分得的各项收益、政府补偿;

(五)乙方拒不支付各期建设资金或建设资金严重不足,致拆迁及建设无法进行;

(六)乙方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

(七)乙方拒不支付甲方应分得的各项收益、政府补偿或截留甲方应分得的各项收益、政府补偿;

(八)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项目私自转给他人谋利。

如出现前述根本违约情形,守约方除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损失外,也可要求解除合同,并由违约方赔偿因解除合同给自己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本协议属框架协议,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后,对本框架协议未尽事项可另行协商并签定补充协议,本协议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条本协议未有约定且补充协议未另行补充事宜,依中国法律有关规定及国家政策的规定执行;法律及政策均无规定的,依行业通常惯例执行。

第十一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镇政府及县国土部门备案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村企共建合作协议 [篇4]

甲方:博罗县龙阳镇九头社区下头塘居民小组

乙方:博罗县宏景事业有限公司

为了大力发展集团经济 、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构建和-谐

社会,经甲乙双方有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在事先征得甲方

村民小组大会表决通过前提下,甲乙双方拟以村企和合作模式,就 居民小组的村民留用地开发项目签订如下协议:

一 、合作项目位置及合作条件和方式

1、甲方同意按县城总体规划,将位于下头塘居民小组屋后背山村民留用地约 平方米面积的土地(下称“合作用地“)与乙方合作,具体合作用地位置坐标四至以村民留用地国土红线图为准(甲乙双方签章确认)。

2 按照双方的约定,乙方在取得下头塘居民小组约 平方米合作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日起,在三年内建设好以下物业移交给甲方使用:

(1)、无偿建设71间一 二层门店和有偿建设第三层门店(规格13m*4.5m,按设计图纸为准施工);如果甲方提供的临街土地无法满足71间店铺的设计需求,甲方另无偿提供临街土地供建设门店之需,具体面积由甲乙双方商定。(2)、乙方无偿建设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住宅楼房交甲方使用;(3)、乙方垫资兴建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酒店交甲方使用。住宅楼房面积 酒店建筑面积和门店第三层面积以图纸设计面积为准。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乙方按垫资楼房实际建筑面积的开发成本结算工程款(其中包括规划 、报建 、设计 、土建、 消防、 水电和配套设施费用等一切支出成本),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3、 酒店、 门店 、住宅楼的建筑面积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15天内一次性付人民币 给乙方,其余工程款在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一年内付清,不算利息。

4 、乙方同意无偿建设给甲方的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住宅楼房及由乙方先垫资兴建约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酒店,具体位置经双方协商而定,以建筑平面布置图为准。酒店建筑面积由乙方开发的

商务楼 层至 层 ,从第 层往下计算,并确保首层不少于 平方米建筑面积供甲方酒店作大堂使用。

5 、开发建筑的所以建筑物, 间门店 至 层和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酒店及无偿供应的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住宅楼房的产权归甲方所有,其余开发建设的所有建筑物归乙方所有。

6、门店的第 层以上(含第 层),乙方有权在上面进行开发使

用,甲方不得干涉,产权归乙方所有。

二、 甲乙双方所承担的责任

1 、甲方所承担的责任

(1) 该项目在签订合同之日起,甲乙双方一边开工一边办证,由乙方协助办-理-证-件,将合作用地 平方米办出商住用途的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负责将本合同附件二红线图内的青苗等各项法定征地补偿项给村民,甲方完成上述合同义务后将合作用地交给乙方进行开发,保证乙方顺利进场开工建设。

(2)甲方应全力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开发项目的前期立项、 环保 、消防、 防雷、 防空 、以及规划报建等按相关规定应办理的各种手续;属村民留用的门店 住宅和小组集体酒店等产权归甲方所有的建筑面积的一切规划 报建 产权办证费用由甲方负责。

(3)在合作开发建设的过程中,甲方负责处理好开发用地范围内村民的所有建筑物的拆迁及青面补偿,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

(4)在乙方对合作用地开发建设期间,甲方必须确保本村村民不会对合作项目采取任何形式的干扰或阻止等影响项目开发建设的活动;若期间出现村民实施干扰等影响项目建设行为由甲方负责协助处理,工程顺延;若因甲方村民原因导致合作项目搁置时间长达3个月,则乙方和有权单方选择解除本协议,并向甲方主张投资损失。

2、 乙方所承担的责任

(1)必须按县城整体规划范围内实施项目的建设,并认真按照双方协议中的约定和要求完成相关项目的建设。将合作用地过户至乙方名下建议环节所涉及到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2)、甲方取得该合作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之日去60天内乙方必须进场开工建设,并严格按照施工进度和计划投入资金,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第一期建设主要是村民门店和酒店的建设,其余住宅建设与开发商主楼同步进行。

(3)、门店第 层至 层的装修规格:铁皮卷闸门 铝合金门窗;住宅楼装修规格:大门采用双重防盗门 安装铝合金门窗。酒店以主体楼建筑为标准,装修由甲方负责;水 、电及相应的水电表由乙方负责安装到各户门前,室内由甲方负责。

(4)、若合作用地开发建设期间,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乙方原因导致该合作项目中途搁置时间超过3个月的,则甲方可有权选择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向乙方主张违约协议。

(5)、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无偿建设给甲方楼房面积后,甲方无条件同意协助乙方将所余土地办至乙方指定名下,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 、违约责任

1、 合同任何一方若因单方面的原因未能履行或延迟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则守约方应及时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协议,否则另一方有权暂停项目合作开发。违约方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协议义务导致守约方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一切损失。

2 、任何一方因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时,此行为不构成违约,但当事方必须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将损失降至最低,并在发生不可抗力30日内向另一方书面呈递事故报告,同时出具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证明。

四 、其他事项

1 、在履行本协议时,若发生争议,双方可有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 、本协议未尽事宜,通过签订双方友好协商进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签订

2016个人农业合作协议范本
公司与村委会合作协议 第九篇

个人农业合作协议范本

合伙人:

合伙人:

以上三人合伙成立农业专业种植合作社,依据《民法通则》之规定,经对合伙事宜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出资。

出资人民币 元, 占总投资额的 %; 于___ 年__ 月__ 日以前交齐; 以 出资,折价人民币 元,占总投资额的 %,于___ 年__ 月__ 日以前交齐; 出资人民币 元, 占总投资额的 %,于___ 年__ 月__ 日以前交齐;共计实物及货币等出资折合人民币 元。 以上出资,自出资之日起,即为合作社共有财产,由各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

如果合伙人没有如期如数按约定的出资方式缴付自己的出资,应当依法向其他履行出资义务的合伙人承担出资违约责任,对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应依法赔偿。

合伙人不得擅自将合伙财产份额出质。 第二条 盈余分配。

合作社以年(季度)为单位进行结算,其经营利润扣除 (如工资、保险金、各种税费等) 等资金外,剩余部分提取 %作为合作社资金积累。最后余下部分作为盈余由各合伙人按投资比例(或其它方式)进行分配。

第三条 合伙责任、债务承担。

1、各合伙人只对其出资事项承担责任,如后续投资时,合伙成员对投资有异议,则该合伙成员可不参加后续投资的出资,不对后续投承担责任,也不参予后续投资的盈利分配。但不参加后续投资的合伙人,在合伙需要时,仍须对后续投资承担管理经营的责任。

2、各合伙人对外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对内部则由负有责任的合伙人自行承担。其他合伙人承担了合伙债务后,可对负有责任的合伙有进行追偿。

第四条 合伙事务的管理。

合伙事务由合伙人共同管理,合伙人均对合伙事有负有管理之权利,合伙事务由合伙人共同协商决定,意见不统一时,实行多数服从少数的原则确定。

合伙事务由合伙人推选合伙负责人进行管理,合伙负责人管理合伙日常事务,对外代表全体合伙人,对内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合伙经营的结果,无论是由合伙负责人还是合伙人委托的其他人造成的,除责任人具有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外,均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条 入伙及退伙。

日后为适应合作社经营发需要,新合伙人入伙,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认缴相应出资数额后才可视为加入合伙。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合伙成员退伙,应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在承担完毕其应承担的合伙债务,计算合伙财产,由其他合伙人优先购买其合伙财产份额,并保证不得泄露合伙商业密秘,不得加入与合伙有竟争关系的其他组织。如有违法,应对合伙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合伙终止。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经对合伙财产进行结算并分配后也可以合伙终止。

第七条 合伙责任。

1、擅自将自己在合作社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事务,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擅自处理必须全体合伙人同意才能执行的合伙事务,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如果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中,将应当归合伙企的利益据为己有,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财产的,应将该利益或财产退还合伙,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一份。具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

年月日

个人农业合作协议范本 [篇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过乙方实际考察和双方的充分磋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现就乙方在修文县洒坪乡的中药材和经果林种植基地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项目名称及地址

1、项目名称:中药材和经果林种植基地建设。

2、项目地址:xx-xxx。

二、项目开发内容基地规划用地为3000亩,其中种植中药材2000亩,种植经果林1000亩,2016年规划种植中药材1000亩,种植经果林500亩。

三、经营期限:经营期限:为25年。

四、土地租赁的方式和期限

1、甲方协调**村村委会采用流转的方式将土地租赁给乙方。

2、租期为25年,自2016年1月25日始至2037年1月26日止;

六、(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负责监督协调土地流转和租金的分配工作;做好乙方的建设生产过程中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2、做好项目的宣传工作,并协助乙方申报争取国家有关项目方面的优惠政策及上级资金的支持。

3、甲方应依法保障乙方员工人身、财产安全,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服务,落实好国家、省、市以及县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4、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的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在乙方扩大经营时,继续协调做好土地流转工作;

6、甲方在乙方土地租赁合同签订后,乙方盖生活住房时提供前期生活用水及照明用电设施,甲方积极协调电力、水利、国土等部门为乙方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享有合同开发范围内指定的土地使用权,并按时支付土地的租赁费;

2、项目建设用工和项目区的用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流转出土地的农户;

3、做好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引导农户可自愿发展同一项目的种植,乙方并免费进行技术指导。

4、乙方须依法建设,依法经营,企业建设和生产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乙方负责。

5、乙方享有独立的效益分配权。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甲、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县政府办各执一份,复印件分别报送有关部门。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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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活动大赛公司合作协议(共9篇)大赛合作协议国际城市旅游小姐大赛国际品牌小姐大赛合作协议甲方: 乙方: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活动大赛公司合作协议(2016-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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