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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申裁中的申诉人

2016-02-17 10:25:21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劳动申裁中的申诉人篇一《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

劳动申裁中的申诉人篇一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劳动仲裁的含义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劳动仲裁申请书的程序

1.仲裁申请人应当提交书面的仲裁申请,并依照被申请人的数量提交副本;

2.仲裁委员会在受到申请后5日内 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或5日内不作出任何答复的,申请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4.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5.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进行质证和辩论

6.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范本)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申诉人: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被诉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请求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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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和理由:(包括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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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单位):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1.副本__________ 份

2.物证__________ 份

3.书证 _________ 份

劳动仲裁申请书注意事项

1.申请仲裁的案件必须是劳动争议案件(劳务争议不受理),而且要符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2.必须在法定申请时效期间(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诉人数提交副本;

3.如果申请的劳动争议属集体劳动争议,当事人应推举代表参加仲裁,申请仲裁时应提交全体争议当事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4.在立案时要有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在指定的时限内交付仲裁委。

***********************************************

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诉人王XX,男,汉族,1980年2月24日出生,住...........。联系电话.......。

被申诉人浙江XX有限公司,住所地温岭市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联系电话XXXXXXX

申请事项

一、 裁决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 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如下: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00元/月X10个月=16000元;

2、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725.4元/月X7个月=12077.8元(06年台州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725.4元);

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725.4元/月X7个月=12077.8元;

4、 停工留薪期工资:(36天+105天)X53.3元/天=7515.3元;

5、 住院护理费40元/天X36天=1440元;

6、 营养费1000元.

以上各项共计50110.9元。

三、 被申诉人承担本案仲裁费。

事实与理由

2006年10月28日,申诉人与被申诉人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合同中确定申诉人受聘从事不锈钢铆合岗位工作。合同期限止于2008年10月28日。申诉人在工作中报酬方式以计件为主,同岗位月平均工资为1600元。2007年10月5日,申诉人在车间整形取锅时,被冲床压伤右手,造成其右中指近侧指间关节以远不完全离断伤、食指中节指骨开放性骨折伴肌腱、血管、神经损伤、皮肤软组织缺损,环指中节指骨开放骨折伴伸肌腱损伤、皮肤软组织缺损。申诉人受伤后前后住院36天,被申诉人承担了全部医疗费及伤残鉴定费。申诉人受伤事实经温岭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依法认定为工伤。申诉人所受伤残,经台州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台劳鉴[2008]2-5144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评定为八级伤残。申诉人出院后经医生建议休息三个半月,现申诉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据我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诉至贵院,望依法支持诉请。

证据及其来源

一、 申诉人身份证明;

二、 被申诉人工商登记材料;

三、 申诉人门诊病历、医院休息证明;

四、 住院病历

五、 工伤认定决定书;

六、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七、 劳动合同;

八、 证人证言。

此致

温岭市劳动局劳动仲裁委

申诉人:王XX

2008年4月21日

楼上说的很对 我补充几点

1.第一个月拿这个岗位正常工资的80%

第二个月到第七个月(6个月)因为没有签定劳动合同 你可以要求200%的工资也就是 12个月的工资

2. 每个礼拜 你只能工作40小时 如果超过按150%计算工资 休息日加班 应该按照200% 国定节假日300%

3. 保险,你可以请社会劳动保障中心里进行投诉,他们会比你积极上百倍的,因为罚款就3万以上....

4. 你可以要求他们再赔偿你 1个月的工资```无端踹你

请求事项

公司无辜解雇,并有严重的违反法律法规,请求仲裁赔偿

事实和理由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七个月,被辞退,而且是当天辞当天走人,没有签订合同 没有保险,每周单休 ,节假日都没给休.好端端就开除人.

劳动申裁中的申诉人篇二
《劳动仲裁申诉书(范本)》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王宝林 男 一九七五年八月十五日出生 汉族 天津市广开五金制品厂 住河北省青县李镇孙各庄二组15号 身份证号码 13021219750825#### 手机 1312506793##

被申请人:天津市广开五金制品厂 法定代表人 刘家虹 住所地天津市南开区河北南路250号 私营企业 工商登记证号码 12### 电话 3786####

申诉请求:

一、请求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住院医疗费7312.32元;

二、请求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住院伙食补助费714元;

三、请求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住院护理费4752.62元;

四、请求裁令被诉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6000元。 (以上可以不打印,按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表格填写) 事实和理由:

二零零八年四月,申请人经天津市南开区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介绍,到被申请人单位工作,双方约定工资为每月1500元,试用期一个月。四月十八日正式上班,分配冲压件车间从事冲压工作。

二零零八年九月十日上十时许,申请人在操作冲压机工作中,发现脚踏开关失灵,即请电工吕明亮修理,吕当场试验脚踏开关失灵,遂拆卸开关,拆卸中冲压机突然下落,将正在现场的申请人左手压伤,当即被送往医院急症部就诊。患者主诉左手受伤,活动受限一小时,

急送放射科拍片,回报示“左尺挠骨2/3骨折,伴尺挠分离”,即收入院,完善各项检查,即行“切开复位克氏针外固定术”(详见证据一王宝林住院病历)。住院期间由其妹王宝梅护理。被申请人仅支付医疗费5000元。

二零零八年十月三十日经医院同意申请人出院休养,医院开具休假证明一个月(详见证据二),出院实际结算医疗费12312.32元(详见证据三),出院病历载明需要二次手术。

申请人出院后多次与被申请人交涉支付工资等费用未果。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六日申诉人向天津市南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日天津市南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工伤认定书》(详见证据四),认定申诉人受到的伤害为工伤,被申请人为事故单位,至今被申请人拒绝支付相关工伤费用。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招用申请人,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未进行岗前安全教育,未按照规定支付工伤费用,住院期间未支付申请人本人工资,未全部支付住院医疗费,未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未派员到医院护理,双方就上述事项多次交涉未果。申请人特向天津市南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依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请求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伤医疗费(12312.32元-5000元预付金)7312.32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0元×70%×51天)714元;住院护

理费(天津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418元÷21.75平均月工作日×21天+2418元)4752.62元; 申请人9至12月份工资(1500元×4个月)6000元。以上各项费用合计18778.94元。此致。

天津市南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 月 日

证据一:王宝林住院病历(住院号83389)复印件壹份共拾捌页。 证据二:王宝林天津市南开医院休假证明书正本壹份共壹页。

证据三:王宝林天津市南开医院住院挂号费、医疗费收据肆份共肆页。 证据四:天津市南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书》津南劳伤认

(2008)第356号壹份共贰页。

备注:以上案情为虚构,案情不同,不可套用,仅供参考。

劳动申裁中的申诉人篇三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登记表》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登记表

1.文书的基本知识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登记表是劳动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时必须填写的法律文书。

劳动争议是指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发生的,有关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方面的争 执。劳动争议的标的是劳动关系中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争议的双方当事人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纠纷作出判断和处理的一种保护自我权利的方式。其所作出的仲裁决定具有独立的法律约束力,如果当事人一方不自觉履行仲裁协议中规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可见,它的效力较之企业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要强得多。

2.文书的主要内容及制作要求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申诉人基本情况;②被诉人;③申诉内容;④承办人处理意见等。

制作要求参见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登记表中的“说明”。

3.格式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登记表

说明:①本登记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8条的规定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12条的规定制定的。

②本登记表是为了准确记录申诉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的时间,便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对申诉书进行审查而供申诉人填写使用的。

③凡是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进行申诉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均须填写申诉登记表,经初步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争议案件,如果申诉人是口头提出的或者书面提出书写不符合要求的,承办人应向申诉人提供统一格式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并给予指导,同时填写《立案审批表》上报审批。承办人初步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诉案件,如果当事人执意要求申诉,承办人仍应允许申诉并填写《立案审批表》报批。

④通过对劳动争议申诉登记表和申诉书的初步审查,对于那些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且案情比较简单,争议不大,双方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的劳动争议案件,承办人可以提供调解服务,并将处理结果在“备注”栏中予以记载,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统计工作提供依据。

⑤申诉人是职工的,“姓名”一栏应填写本人的姓名,“单位”一栏应填写本人的工作单位,“住址或地址”一栏应填写本人的住址。申诉人是单位的,“姓名”一栏应填写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单位”一栏应填写单位名称。“住址或地址”一栏应填写本单位的地址。

⑥“申诉内容”一栏应填写案由概况。

⑦“承办人处理意见”应将对申诉书的初步审查结果简明扼要地予以记载。例如:“该争议符合受理条件应填写《立案审批表》上报。”或“该争议不符合受理案件,建议当事人不再申诉。”

⑧“备注”一栏可将该案必须记载而其他栏目又不适合填写的内容填入。例如: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当事人坚持申诉,可在此栏中注明“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已填写《立案审批表》上报。”

劳动申裁中的申诉人篇四
《劳动仲裁申诉书范文》

劳动仲裁申诉书范文

劳动仲裁申诉书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解决劳动争议的书面凭证,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并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因此,写好仲裁申诉书是能否得到劳动仲裁部门受理的重要条件。 劳动仲裁申诉书范本

申诉人:刘峰男生于1979年2月16日,原系金华市兴村机械配件厂职工,住金华市小沟镇乔庄。被诉人:金华市兴村机械配件厂(以下简称兴村配件厂),法定代表人杜继进,职务厂长,住×××院内。

申诉请求 1、请求被诉人支付申诉人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2、由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医疗费1270.50元,护理费400元,误工费500元,伙食补助费300元,交通费100元。

3、案件受理费、处理费,伤残鉴定费由被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于2002年3月11日到兴村配件厂从事冲床工作,2002年6月8日上午10时许,申诉人刘峰在从事冲床工作中被冲床冲伤左手三个半指头,后被同事送往金华中医院治疗,出院后,刘峰向金华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劳动局调查取证,同年9月14日金华劳动局对刘峰作出诸劳社工定字(2002)38号工伤认定书,认定刘峰因工受伤,兴村配件厂为事故单位。兴村配件厂对此不服,遂诉至金华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后,维持了劳动局对刘峰作出的工伤认定书,后兴村配件厂不服金华人民法院作出的(2003)诸行初字第37号行政判决,又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经中院审理后,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这说明刘峰是因工受伤,一切费用应该有事故单位兴村配件厂赔偿。

为缴护刘峰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特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依法处理。

此致 ××市劳动争议促裁委员会

附:本申诉书副本××份申诉人:××× ××年××月××日

劳动申裁中的申诉人篇五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须知》

深圳市盐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须知2006-07-03

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时,首先要清楚有关争议内容是否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因为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只有以下劳动争议才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员工和员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符合哪些条件仲裁委员会才能立案受理?

员工在与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了劳动争议后,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申请劳动仲裁时,要提供证据证明以下事项,劳动仲裁委员会才能受理:

1、证明自己与本案被诉人有劳动关系,自己的劳动权益被用人单位侵犯;

2、证明所诉用人单位的名称、营业地点、地址等;

3、证明被诉用人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地点是在盐田区,或者工资关系所在地是在盐田区,即该

劳动争议归我会管辖;

4、证明自己的申诉请求没有超过申诉时效(即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被侵犯之

日起60天内),对超过仲裁时效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5、提供仲裁申诉书和相应的证据材料。申诉材料要齐备,仲裁请求涉及工资、经济补偿金等事项的,要明确金额。

三、申诉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应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哪些材料?

(一)仲裁申诉书

要求一式两份。被诉单位在二个以上的,按被诉人数量提供相应的副本。申诉人一定要在申诉书中写明自己的联系电话、明确申诉人的仲裁文书确切送达地址。

(二)身份证及用人单位工商登记材料

提交申诉人身份证复印件(含暂住证复印件),并提供被诉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注册登记信息材料(到相关工商局打印,盐田工商分局地址:海山路南段,盐田外国语实验小学旁)。

(三)证据材料

1、提供与被诉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证明申诉请求的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作证、工卡、工资单、押金条、辞退通知书等与申诉请求相关的材料或证据;

2、申诉人将以上证据材料复印(一式二份,必须使用A4纸)、编号、装订,以便进行证据交换;

3、填写并提供《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清单及证据说明》(一式三份),以便立案时证据签收及进行证据交换。

(四)授权委托材料

委托他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的,须提交委托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附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一定要明确授权事项,单写明全权委托的,无效。

(五)集体劳动争议(30人以上)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推选3至5名员工代表,填写并提交《员工推举代表书》(一式两份,员工本人签名押手印);

2、填写并提交《拖欠工资清单》(一式两份,员工本人签字认可,员工代表签名)。

四、申诉人如何举证?

员工权益受到用人单位侵害后,要及时收集有关证据。例如自己的工作证,劳动合同书、工资条、工卡、押金收据、奖励或惩罚资料、有关通知、辞退通知书等。根据有关规定,由于劳动者在举证中的弱势地位,有关证据在被诉人处以致申诉人无法取得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供相应的情况说明,请求仲裁委员会在开庭审理前向用人单位调查或调取有关证据或要求用人单位举证。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要在开庭前向仲裁庭提出申请。

五、当事人在劳动仲裁活动中,将面临哪些仲裁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及劳动部《劳动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等,就劳动仲裁案件可能遇到的仲裁风险告知如下:

(一)仲裁请求不当的风险

申诉请求不完全,会导致未请求部分视为弃权而得不到仲裁审理的风险。仲裁请求的增加、变更或提出反诉,应在举证期限内提出,逾期则不予审理,也会导致视为弃权的风险。未经仲裁审理的请求事项或反诉,在起诉法院阶段将被不予审理。

(二)不按规定缴纳仲裁费用的风险

申诉人申请仲裁、增加申诉请求或被诉人反诉,不依规定按时预缴仲裁费用,将会导致按自动撤诉处理或驳回申诉的风险。

(三)举证不能的风险

当事人的申诉或答辩无证据或证据不足的,以及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应证据的,将承担举证不能甚至败诉的法律后果。败诉方将负有承担相应仲裁受理、处理费用的风险。

(四)不按时出庭的风险

不按时参加仲裁审理活动的,申诉人承担其申诉被视为自动撤诉的后果;被诉人承担案件缺席审理或举证不能的后果。申诉人迟到15分钟以上的,按撤诉处理;被诉人迟到15分钟以上的,按缺席审理,不得参加仲裁庭审活动。

(五)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拒绝接受仲裁法律文书的风险

一方下落不明或申诉人无法联系时,会导致审理时间过长,不能尽快结案的风险。对拒不接受仲裁法律文书送达的,仲裁委员会将公告送达,当事人将面临放弃仲裁权利的风险。

(六)仲裁、诉讼审理期限较长的风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目前我国对劳动争议实行一裁两审的程序,仲裁审理期限最长可达3个月,法院一审审期最长可达6个月,中级法院二审审期最长可达3个月,这可能给双方当事人增加相应的人力、物力成本支出,因此,我会建议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审理中积极寻求调解,妥善解决争议,减少诉累。

(七)逾期起诉或逾期申请执行的风险

当事人对法律赋予起诉权的仲裁裁决书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逾期视为放弃起诉权。对发生法律效力且具有给付等履行内容的仲裁裁决书、仲裁调解书,当事人应依照规定期限(双方或一方是公民的为1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逾期视为放弃申请执行权利。

(八)不遵守仲裁纪律的风险

当事人干扰调解或仲裁活动,阻碍仲裁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违反仲裁庭纪律,供虚假情况,拒绝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对仲裁工作人员、仲裁参加人、证人、协助执行人进行打击报复等行为,将导致仲裁委员会根据其行为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劳动争议仲裁的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一)一般仲裁程序。一般来讲,劳动争议仲裁要经过以下程序:

1、审查立案阶段。对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我会将审查其申请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并在7日内作出以下决定:

(1)决定立案。

(2)决定不予受理。对不予受理的,我会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诉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通知受理和应诉阶段。对决定立案的,我会将在7日内发给申诉人《受理案件通知书》、《缴费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在劳动仲裁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等。

3、缴纳仲裁费阶段。申诉人应自《受理案件通知书》后5日内向我会预缴仲裁受理费和处理费。

4、答辩举证阶段。申诉人缴费后,我会按规定送达被诉人《应诉通知书》和《申诉书》(副本)、《举证通知书》等。用人单位在收到以上材料后,应在15日内向我会提交《答辩书》,并同时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被诉人在规定期内提交书面答辩书的,我会将在收到《答辩书》之日起4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诉人。

5、交换证据阶段。双方当事人应按仲裁庭的通知,在开庭前交换证据。双方应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证据复印件和证据说明清单。

6、开庭仲裁阶段。我会在开庭4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书面送达当事人。开庭程序为:调查阶段、质证阶段、辩论阶段、调解阶段、裁决阶段。

(二)集体劳动争议案件特别审理程序

1、推举代表阶段。集体劳动争议,员工必须推选3至5名员工,由员工代表代为参加劳动仲裁,填写和领取相应的法律文书,参加调解和仲裁审理活动。

2、审查立案阶段。仲裁委员会自收到集体劳动争议申诉书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通知受理和应诉阶段。我会做出受理决定的同时,组成特别仲裁庭,用通知书或布告的方式通知当事人。

仲裁开庭审理程序与上述一般仲裁程序相同。

七、劳动争议的仲裁处理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束。案件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集体劳动争议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15日内结束,案件复杂的,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延期最长不超过15日。

八、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劳动仲裁活动应注意什么?

按照有关规定,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可以被委托为代理人。另外,经本会许可的其他公民也可以被委托为代理人。除此之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得被委托为代理人。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的,要持有《律师执业证》、所在律师事务所公函和《授权委托书》。委托近亲属作为代理人的,应提交由相关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社会团体或所在单位推荐人员代理参加仲裁活动的,应提交社会团体或所在单位的证明。经本会许可的公民代理参加仲裁活动的,一律不得收取当事人的费用,并签订《不收取费用的委托代理协议书》,存我会备案,否则双方所签订的收费代理协议无效(申诉人可拒绝支付该费用),由司法、税务行政机关依法追究该非法代理人的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员工因拖欠工资、工伤、患病等导致生活困难的,可以向盐田区法律援助中心(电话:25350148)申请法律援助,该援助中心对符合援助条件的员工,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包括填写申诉书、代理参加劳动仲裁、诉讼等。

九、如何书写好劳动仲裁申诉书?

当事人申请仲裁时,最好自行按以下格式打印申诉书,在书写申诉书时,要做到:1、申诉请求要明确具体数额;2、要详细写清事实和理由,还要写明所依据的劳动法律法规;3、对自己无法取得的证据,要写清申请取证的证据内容。填写申诉书(我会立案室有相应的范本可供参考)的,要做到字迹清楚,条理清晰。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参考式样)

申诉人:王××,男,27岁,身份证号:44××××××××××××××,住深圳市××区××路××小区××号,电话:25××××。被诉人:深圳市××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盐田区××工业区第×栋×楼,电话:25×××××。

法定代表人:李××,该公司董事长。

申诉请求:

1、被诉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2765元;

2、被诉人支付拖欠的200×年×月工资2765元;

3、……………………………。

事实和依据:

我于199×年×月×日入职被诉人,与被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至200×年×月×日。被诉人每月支付我工资×××元,但直至200×年×月×日,被诉人尚未支付给我×月份的工资。200×年×月×日,被诉人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将我辞退。而我从未违反公司的劳动纪律(具体事实和理由……),我不服,现申请劳动仲裁,请贵会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第×条、第×条的规定,依法裁决被诉人给予以上赔偿和补偿,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此致

深圳市盐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王××(签名)

××××年×月×日

劳动申裁中的申诉人篇六
《劳动仲裁申诉书》

劳动仲裁申诉书

申 诉 人: 联系电话: 被 申 诉人: 法定代表人: 公 司 地址:

电 话: 邮 编: 被 申 诉人: 法定代表人: 公 司 地址: 区 街 号 电 话: 邮 编: 请求事项

1、解除申诉人同被诉人烟大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

2、裁令被诉人烟大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向申诉人支付2006年11月至今拖欠的工资96000元;

3、裁令被诉人烟大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向申诉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1000元;

4、裁令被诉人烟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申诉人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50600元;

5、裁令被诉人烟大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向申诉人支付2006年1月至解除合同日拖欠的劳动保险金21000元;

6、裁令被诉人烟大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向申诉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4000元;

7、裁令被诉人烟大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向申诉人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6404元;

8、裁令被诉人烟大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向申诉人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3005元;

9、两被诉人对上述所列各项诉请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自1979年1月16日年起即在被申诉人烟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2002年烟大建设集团内部调整,申诉人所在部门名称变更为烟大建设集团第六建筑安装劳务有限公司(后变更为烟大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烟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要求申诉人及所在部门所有工作人员同烟大建设集团第六建筑安装劳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自2006年1月开始,被诉人烟大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即停止为申诉人缴纳社会保险,自2006年11月开始,被诉人烟大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又开始拖欠申诉人工资,2008年,申诉人在工作期间受伤,被认定为九级伤残,被诉

人烟大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也未向申诉人支付各项工伤福利待遇。不得已,申诉人不得不向被诉人烟大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被诉人烟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烟大建设集团第十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向申诉人支付请求事项中所列各项仲裁请求。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特诉诸贵委,望裁如所请

劳动申裁中的申诉人篇七
《劳动仲裁申诉书4》

劳动仲裁申诉书

申诉人: 潘云秀 女 汉族 生于 1971年9月10日 住址:贵州省毕节市生机镇民丰村胡家地组35号 身份证号码:52240197109106620

被申诉人:王志芬 女 汉族 生于1971年2月1日出生 住址: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前园村南山路13号 身份证号码:330322710201402 诉讼请求:一、裁定解除被诉讼人和申诉人的劳动关系;

二、裁定被申诉人一次性支付申诉人工伤保险待遇人民币

45046元整;

三、裁定被申诉人支付给申诉人垫付的劳动能力鉴定费 300元整;

四、裁定被申诉人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潘云秀是2009年10月份进入温州市瓯海娄桥

瑞伟眼镜配件加工场工作的,工种是冲床工,工资每月2600元,双方没有签定书面劳动合同,是事实劳动关系。2011年9月26日下午14:30时许,在温州市瓯海娄桥瑞伟眼镜配件加工场冲床车间上班过程中,不慎左手被机器压伤,当时老板将申诉人送往温州市手足外科医院治疗。医院诊断为:左手拇指甲根部不完全离断伤,左中指瓣修复术后,经过7天的住院治疗和后期疗养后,外伤基本痊

愈。但是给今后的工作、生活带来了极大地不便。为此,申诉人与被申诉人就伤残补偿问题达不到一致意见。因此,申诉人2011年12月2日向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了工伤认定。2012年3月9日,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了《温瓯人社工认[2011]1154》《工伤认定书》,“认定潘云秀属因工受伤”的决定。同时,2012年3月12日申诉人向温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了劳动能力鉴定,温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了《温劳鉴[2012]368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经鉴定潘云秀因工致残等级为拾级”。与此同时,申诉人于2012年5月25日向温州市瓯海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劳动仲裁。立案后,而温州市瓯海娄桥瑞伟眼镜加工场的法人代表,王志芬。于2012年6月5日办理了工商注销登记。2012年7月25日温州市瓯海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了本案,当时,仲裁员释明了变更主体,由于申请人对此变更拒怀疑态度。放弃了变更申请主体。因此,申诉人为了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特地向温州市瓯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要求原温州市瓯海区娄桥瑞伟眼镜配件加工场的经营者,也就是本案的被申诉人王志芬予以赔偿。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三

条,第九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

条,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第三十七条及浙政发<2003>5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为此,特地向瓯海劳动争议冲裁委员会请求劳动仲裁。依照法律法规,作出公正、公平的裁决。

此致

温州市瓯海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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