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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内三会一课

2016-08-24 10:34:54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团内三会一课(共6篇)团委三会一课制度团委“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是指团支部要定期召开团支部团员大会,根据团支部工作需要,经常召开团支部委员会,指导团小组开好团小组会;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每年定期实施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定期组织团员上好团课。一、团支部委员会会议的议题及要求团支部委员会是指团支部委员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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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三会一课制度
团内三会一课 第一篇

团委“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指团支部要定期召开团支部团员大会,根据团支部工作需要,经常召开团支部委员会,指导团小组开好团小组会;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每年定期实施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定期组织团员上好团课。

一、团支部委员会会议的议题及要求

团支部委员会是指团支部委员参加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团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吸收团小组长和有关团员干部参加。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以下方面研究、贯彻上级团委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研究团的建设和团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团员方面的问题。团支部委员会研究讨论有关问题,既要防止在重大问题上个人意志代替集体决定的现象,也要防止事无巨细,把应由个人分工处理的事都提交集体讨论的现象。团支部委员会议事要注意遵守规定的程序,事前让委员知晓会议议题,有所准备,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要注意检查督促。

二、支部团员大会的任务及要求;

支部团员大会是团支部全体团员参加的会议,在团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支部团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由团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团员大会的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团员,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团员参加。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团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支部团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昕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收新团员,讨论决定对团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团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开好支部团员大会,支部委员会要事先确定支部团员大会的议题。会前把内容和要求通知团员。会上要充分发扬民主,给团员以发表意见的机会,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如对讨论的问题有分歧,要注意尊重少数人的意见。一次会议不能统一的,如无特殊情况,可以下次再议,不要匆忙作出决定,必要时要及时报告上级团组织。一经作出决议,就要坚决执行。

三、团小组会的内容及要求;

团小组会是团员参加团内组织生活的一种最经常、最普遍的方式。团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二次,如遇特殊情况,也可以增加次数,或推迟召开。团小组会的内容一般要围绕团的中心工作,根据当前形势任务要求和团员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讲求实效。开会前,团小组长应与支部书记和有关委员沟通情况,共同商定会议内容和开法,以及应注意的问题,把会议相关事宜事先通知到每个团员,包括团干部,使他们作好准备。会上,团小组长要认真掌握中心议题,善于启发引导,紧密联系团员的思想实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针对提出来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团小组会的活动情况要及时向团支部汇报。

四、团课的内容及要求;

团课是团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一般每二、三个月一次)对团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团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团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内容一般包括:邓小平理论、党与团的基本政策、团的基本知识和历史等。授课人可由本单位的团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请上级团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授课。团组织应在上团课前作好授课的有关准备工作,授课过程中组织好听课和讨论,课后注意收集团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团课质量。团课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的重要形式,对于提高团员的思想觉悟和基本素质,完成团的各项任务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每个团员都应当自觉地接受团课教育,不断增强团性修养和锻炼。

团组织“三会一课”制度
团内三会一课 第二篇

团组织“三会一课”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团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是团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团的基层组织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是严格团员管理,加强团员教育,提高团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具体措施。

第二条 团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是指:团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团员大会,根据工作需要,经常召开支部委员会,并指导团小组召开团小组会;定期组织团员上好团课。

第二章 支部团员大会

第三条 支部团员大会是团支部全体成员参加审议本单位各支部重大问题的会议,是各级团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

第四条 支部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各团支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开会的具体日期。

第五条 支部大会的主要内容:

1.组织团员学习党和团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党和团的条例和规则,本单位的企业文化和本单位党委、团委的规章制度等;

2.审议支部工作和活动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3.传达和讨论并贯彻执行本单位党委和团委的决议,检查落实上级组织部署的各项任务;

4.吸收各单位和部门先进青年入团,表彰先进团员,处分犯错误的团员;

5.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团员代表大会的代表;

6.支部委员会提出的其它问题。

第六条 支部大会的基本要求:

1.超过本支部团员的半数人员参会,支部大会及决议方才有效;

【团内三会一课】

2.会前准备。一是确定议题;二是提前将会议时间、内容和要求等问题通知本支部全体团员,使团员明确会议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

3.会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鼓励广大团员青年就议题积极踊跃发言。坚持少数服从多数。支部大会通过决议时,必须有应到会团员半数以上投赞成票时,决议有效;

4.团支部进行表决时,可向个别未到会的同志征求意见供支部大会参考,但不算有效票;

5.支部大会一般不吸收非团员同志参加,但讨论吸收团员的支部大会,可以吸收申请入团的积极分子列席。

第三章 支部委员会

第七条 团的支部委员会是团支部的领导班子,它按照团员大会的决议,同级党的组织和本单位团委的决定精神,在支部团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团支部的日常工作,是联系广大团员青年的纽带。

第八条 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团组织批准。

第九条 原则上,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

第十条 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

1.带头学习本单位党委和团委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方针条例;讨论研究和贯彻执行本单位党委和团委的指示和决定;

2.研究团结和带领本单位广大团员青年完成各项生产运营任务的规划和措施;

3.讨论研究团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以及对团员的奖惩问题;定期对团员进行思想分析,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讨论团员的教育和做好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

4.需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和事项。 第十一条 支委会的基本要求:

1.会前做好准备,明确所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

2.开会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听取不同意见,支部委员

【团内三会一课】

要增强全局观念,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

3.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会全部人数的半数才有效;委员人数不超过半数时,可以召开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决定。

第四章 团小组会

第十二条 团小组会是团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团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 原则上,团小组会应每月一次。支部认为必要,团小组会的次数可以增加。

第十四条 团小组长是团支部指定或团小组推选的团员小组负责人,也是团小组会的召集人。团支部委员应编入一个团小组,参加团的生活并自觉接受团小组长的领导。

第十五条 团小组会的内容,应围绕本单位团委的中心工作和团支部的近期任务确定会议的主题。具体内容是:

1.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本单位团委和各支部的决议,团结带领本单位广大团员青年完成各项生产运营任务;

2.向上级党组织和团组织汇报团员的思想和工作状况,检查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完成团小组分配的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分析青年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青年

思想政治工作。

3.按时收缴团费;

4.做好团员发展对象的培养工作和团结教育广大青年的工作。

第十六条 团小组会的基本要求。团小组会要求讲究实效,会前要确定内容,做好准备;会中要抓住中心组织讨论;形式上要严肃认真,又要生动活泼、丰富多样;会议结束要统一思想,归纳小结。

第十七条 支部团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都要做好会议记录,以备考察。应把会议时间、地点、出席和缺席人员名单、主持人、大会中心议题、发言要点、讨论中心、不同意见,最后做出的决议等准确地记录清楚。

第五章 团 课

第十八条 团课是本单位各级团组织对团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的有效方法,上团课是加强团员教育的一个重要形式。

第十九条 原则上,团课每年举行一次,由本单位的各级团组织结合本单位实际运营状况作出安排,组织讲授。

第二十条 团课的内容:

1.党的基础知识和党史教育;

2.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团内三会一课】

2016团组织三会一课制度
团内三会一课 第三篇

团组织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指团支部要定期召开团支部团员大会,根据团支部工作需要,经常召开团支部委员会,指导团小组开好团小组会;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每年定期实施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定期组织团员上好团课。

一、团支部委员会会议的议题及要求

团支部委员会是指团支部委员参加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团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吸收团小组长和有关团员干部参加。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以下方面研究、贯彻上级团委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研究团的建设和团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团员方面的问题。团支部委员会研究讨论有关问题,既要防止在重大问题上个人意志代替集体决定的现象,也要防止事无巨细,把应由个人分工处理的事都提交集体讨论的现象。团支部委员会议事要注意遵守规定的程序,事前让委员知晓会议议题,有所准备,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要注意检查督促。

二、支部团员大会的任务及要求;

支部团员大会是团支部全体团员参加的会议,在团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支部团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由团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团员大会的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团员,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团员参加。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团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支部团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昕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收新团员,讨论决定对团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团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开好支部团员大会,支部委员会要事先确定支部团员大会的议题。会前把内容和要求通知团员。会上要充分发扬民-主,给团员以发表意见的机会,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如对讨论的问题有分歧,要注意尊重少数人的意见。一次会议不能统一的,如无特殊情况,可以下次再议,不要匆忙作出决定,必要时要及时报告上级团组织。一经作出决议,就要坚决执行。

三、团小组会的内容及要求;

团小组会是团员参加团内组织生活的一种最经常、最普遍的方式。团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二次,如遇特殊情况,也可以增加次数,或推迟召开。团小组会的内容一般要围绕团的中心工作,根据当前形势任务要求和团员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讲求实效。开会前,团小组长应与支部书记和有关委员沟通情况,共同商定会议内容和开法,以及应注意的问题,把会议相关事宜事先通知到每个团员,包括团干部,使他们作好准备。会上,团小组长要认真掌握中心议题,善于启发引导,紧密联系团员的思想实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针对提出来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团小组会的活动情况要及时向团支部汇报。

四、团课的内容及要求;

团课是团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一般每二、三个月一次)对团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团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团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内容一般包括:邓-小-平理论、党与团的基本政策、团的基本知识和历史等。授课人可由本单位的团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请上级团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授课。团组织应在上团课前作好授课的有关准备工作,授课过程中组织好听课和讨论,课后注意收集团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团课质量。团课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的重要形式,对于提高团员的思想觉悟和基本素质,完成团的各项任务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每个团员都应当自觉地接受团课教育,不断增强团性修养和锻炼。

团组织三会一课制度 [篇2]

团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团员自我教育的具体形式,是加强团的思想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是团支部组织生活的基本内容。

一、支部团员大会

1.支部团员大会是团支部的领导机关,是团支部组织生活的重要形式,是发扬团的民-主,保障团员权利,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重要措施。

2.支部团员大会一般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3.支部团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是:根据党支部和行政的要求,讨论团员在生产、劳动、工作或学习中如何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学习和讨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上级团委的决议;讨论青年的要求和意见;选举支部委员会、选举出席上级团员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接收新团员,讨论对团员的奖励和处分等。、

4.作出支部大会决议时必须有4/5以上的团员到会,到会有表决权的团员过半数赞同,支部大会的决议才有效。

二、团支部会员会

1.支部委员会是团支部的核心,是团员大会闭会期间主持团的工作的领导机构。

2.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3.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学习和讨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内外大事,统一团支部委员的思想认识;研究上级党团组织布置的

工作及贯彻意见,检查执行团员大会决议执行的情况;分析团支部建设与青年状况;讨论团支部活动事项、日常工作、组织发展规划及有关工作;搞好支委会自身建设;总结团支部工作等。

三、团小组会

1.团小组会是执行上级决议,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的组织基础。定期召开团小组会是团支部组织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

2.团小组会一般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3.团小组会的主要内容:讨论落实上级布置的任务,检查团员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履行团员义务情况,组织进行实事理论及团的基础知识学习,开展评先评优工作等。

四、团课

1.团课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的主要形式,是提高团员思想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的有效途径。

2.一般情况下,每季度应上一次团课。

3.团课的内容可结合当前形势任务、团员的思想实际和支部建设状况确定。

4.团课的形式应多种多样,要讲究质量,注重教育效果。课前要认真准备,讲课力求形象、生动,有针对性,课后要组织讨论。

团组织三会一课制度 [篇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团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是团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团的基层组织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是严格团员管理,加强团员教育,提高团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具体措施。

第二条 团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是指:团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团员大会,根据工作需要,经常召开支部委员会,并指导团小组召开团小组会;定期组织团员上好团课。

第二章 支部团员大会

第三条 支部团员大会是团支部全体成员参加审议本单位各支部重大问题的会议,是各级团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

第四条 支部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各团支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开会的具体日期。

第五条 支部大会的主要内容:

1.组织团员学习党和团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党和团的条例和规则,本单位的企业文化和本单位党委、团委的规章制度等;

2.审议支部工作和活动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3.传达和讨论并贯彻执行本单位党委和团委的决议,检查落实上级组织部署的各项任务;

4.吸收各单位和部门先进青年入团,表彰先进团员,处分犯错误的团员;

5.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团员代表大会的代表;

6.支部委员会提出的其它问题。

第六条 支部大会的基本要求:

1.超过本支部团员的半数人员参会,支部大会及决议方才有效;

2.会前准备。一是确定议题;二是提前将会议时间、内容和要求等问题通知本支部全体团员,使团员明确会议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

3.会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鼓励广大团员青年就议题积极踊跃发言。坚持少数服从多数。支部大会通过决议时,必须有应到会团员半数以上投赞成票时,决议有效;

4.团支部进行表决时,可向个别未到会的同志征求意见供支部大会参考,但不算有效票;

5.支部大会一般不吸收非团员同志参加,但讨论吸收团员的支部大会,可以吸收申请入团的积极分子列席。

第三章 支部委员会

第七条 团的支部委员会是团支部的领导班子,它按照团员大会的决议,同级党的组织和本单位团委的决定精神,在支部团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团支部的日常工作,是联系广大团员青年的纽带。

第八条 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团组织批准。

第九条 原则上,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

第十条 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

1.带头学习本单位党委和团委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方针条例;讨论研究和贯彻执行本单位党委和团委的指示和决定;

2.研究团结和带领本单位广大团员青年完成各项生产运营任务的规划和措施;

3.讨论研究团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以及对团员的奖惩问题;定期对团员进行思想分析,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讨论团员的教育和做好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

4.需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和事项。 第十一条 支委会的基本要求:

1.会前做好准备,明确所要讨论和解决的问题;

2.开会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听取不同意见,支部委员

要增强全局观念,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

3.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会全部人数的半数才有效;委员人数不超过半数时,可以召开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决定。

第四章 团小组会

第十二条 团小组会是团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团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 原则上,团小组会应每月一次。支部认为必要,团小组会的次数可以增加。

第十四条 团小组长是团支部指定或团小组推选的团员小组负责人,也是团小组会的召集人。团支部委员应编入一个团小组,参加团的生活并自觉接受团小组长的领导。

第十五条 团小组会的内容,应围绕本单位团委的中心工作和团支部的近期任务确定会议的主题。具体内容是:

1.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本单位团委和各支部的决议,团结带领本单位广大团员青年完成各项生产运营任务;

2.向上级党组织和团组织汇报团员的思想和工作状况,检查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完成团小组分配的工作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分析青年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青年

思想政治工作。

3.按时收缴团费;

4.做好团员发展对象的培养工作和团结教育广大青年的工作。

第十六条 团小组会的基本要求。团小组会要求讲究实效,会前要确定内容,做好准备;会中要抓住中心组织讨论;形式上要严肃认真,又要生动活泼、丰富多样;会议结束要统一思想,归纳小结。

第十七条 支部团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都要做好会议记录,以备考察。应把会议时间、地点、出席和缺席人员名单、主持人、大会中心议题、发言要点、讨论中心、不同意见,最后做出的决议等准确地记录清楚。【团内三会一课】

第五章 团 课

第十八条 团课是本单位各级团组织对团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的有效方法,上团课是加强团员教育的一个重要形式。

第十九条 原则上,团课每年举行一次,由本单位的各级团组织结合本单位实际运营状况作出安排,组织讲授。

第二十条 团课的内容:

1.党的基础知识和党史教育;

2.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团的基础知识和团的历史教育;

4.本单位公司文化及规章制度教育;

5.时事政治教育;

6.青年的思想道德修养教育。

第二十一条 团课教育的注意事项:

1.要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本单位的各级团组织每年要制定团课计划,并组织贯彻落实。本单位团委将结合每年的工作检查,把团课教育的执行情况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2.选好团课的内容和团课教员。团课可由本单位团委、各支部党团干部主讲、也可请先进人物主讲。团课要求内容集中、针对性强,有说服力、吸引力和感染力,讲课时要理论联系实际;

3.不断改进教育方法,做到团课教育形式多样化。要把对新团员的培训与团课教育结合起来,吸收要求入团的积极分子一起听团课,帮助他们提高对团的认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解释权在本单位团委。

团组织三会一课制度 [篇4]

第一条 支部团员大队

团支部是团的最基层组织,凡属团内重大问题,必须提交团支部团员大队讨论决定,没两月召开一次,并作详细记录。

第二条 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是支部团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处理支部日常工作,由支部主持,至少每月召开一次,并作详细记录;支部委员会不超过半数时不能开会,三人支部缺席1人不能开会。

第三条 团小组会

团小组是团支部的组成部分,在支委会的领导下,认真落实团支部的决议和任务,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第四条 团课

团课是对团员进行思想政治、形式任务、职业道德教育的主要形式,每八年一次,由支部书记负责。

团组织三会一课制度 [篇5]

团内“三会一课”制度(团员大会、团支委会、团小组会、团课)是健全团的组织生活,严格团员管理,加强团员教育,提高团的战斗力的有效形式。

一、团员大会

团员大会是支部全体团员共同讨论、决定重要问题的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有:

1、学习和讨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内外大事,围绕三个文明建设和经济发展提出有益的建议和批评;

2、根椐上级党政领导的要求,讨论团员在工作、生产、学习等活动中如何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支部委员会向全体团员报告工作,接受团员的批评监督,讨论青年的要求和意见;

4、传达贯彻执行上级团组织决议,讨论团员在思想上、工作上、学习上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选举支部委员会,选举出席上一级团员代表大会的代表;

6、讨论接收新团员,讨论对团员的奖励和处分等。

二、团支委会

团支部委员会是团员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团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有:

1、学习和讨论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内外大事;

2、分析研究支部团员、青年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

3、讨论制定团支部活动事项,为团员大会有关议题提出初步意见;

4、讨论支部团课、民-主生活会、团小组会等一系列必要的准备工作;

5、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

三、团小组会

1、组织团员学习党、团组织文件和决议,团员进行思想工作小结;

2、组织召开团小组生活会,团员之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和督促团员按时参加团的各种活动,按时缴纳团费;

3、培养团的积极分子,对接收新的团员和团员奖惩提出初步意见。

四、团课

团课是对团员进行全面、系统的思想理论教育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的主要形式。团课每季度一次。团课讲授一般由团干承担,也可请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行政领导讲授。主要内容有:

1、引导和帮助团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2、有计划地讲解《团章》的基本内容和团史,对团员进行团员的权利、义务和团的组织纪律教育;

3、组织团员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光荣传统和历史,启发和提高团员的共-产主义思想觉悟;

4、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每一名团员都能成为党的政策的坚定拥护者和自觉实践者;

5、团课的内容还可以根椐实际需要进行充实和调整,可以采取组织专题讨论、演讲等多种形式。

五、团员参加“三会一课”的情况应进行考勤记载。

六、各团组织应将“三会一课”的情况在《共青团管理手册》上认真记录。

七、上级团组织对团支部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的情况及其它记录要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并作为评先的依据之一。

2016团委三会一课
团内三会一课 第四篇

2016团委三会一课

“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是团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要使其真正落实,团支部必须结合支部的工作实际,针对各项制度的不同内容,进一步作出一些相应的具体规定、细则和要求,并使其与支部的工作计划、管理等工作紧密联系,并逐步使团支部的工作易于操作。围绕此制度,建立相应的团的组织生活制度,并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且二者不可偏废。团支部应把握好二者的关系,做到组织生活制度一经建立,就成为团内的一项纪律,每个团员都必须自觉遵守。团支部要定期检查并通报每个团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把它作为考核团员的重要内容。同时,团支部在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中,又要根据情况的变化,掌握好活动内容与形式的灵活性,组织方式的灵活性,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时间灵活性。对制度的执行定期检查,全面总结,及时修订,使之不断完善。

一、三会两制一课的基本内容

三会:支部委员会、团员大会、团小组会(民-主生活会)

两制: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

一课:团课制度

二、三会两制一课的具体要求: (1)团员大会

团员大会是团的基层组织最高权力机构。主要任务是:

1、学习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团的建设、团的工作的政策、条例、规则等;

2、讨论团员在学习、生活、工作和各项社会实践活动中如何发挥模范作用;

3、贯彻执行党和上级团委的决议,决定团支部重要工作和活动计划,制定工作制度;

4、研究团员、青年的要求和意见,向有关方面反映团员、青年利益的问题;

5、开展组织生活,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

6、讨论接受新团员,讨论对团员的奖励和处分;

7、听取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8、选举支部委员会,选举出席上一级团代表大会的代表。

(2)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是团支部在团员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它按照团员大会的决议、同级党的组织和团的上级组织的决定精神,负责团支部的日常工作,是团支部的核心,它由支部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团委批准。

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带头学好团组织的各项方针、政策、条例、规则等;

2、经常向基层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反映团员青年的情况,汇报请示工作,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3、主持支部各项日常工作;

4、组织实施支部各项活动;

5、召集开好团员大会和团小组长会,协调好团支部各方面关系;6、主动关心支部每一个团员的成长和生活情况。

(3)团小组会

团小组不是团的一级基层组织,它应在团的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和部署下开展工作,任务一般包括:

1、组织团员过好团的组织生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2、执行上级团委指示和团支部决议,完成团支部交给的各项任务;

3、组织团员开展各种合适的活动;

4、按时收缴团费;

5、做好团员发展对象的培养工作和团结教育青年的工作;

6、协助支部讨论酝酿支部选举、鉴定团员、奖励或处分团员、接受新团员等,并提出初步意见;

7、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团小组长是团支部指定或团小组推选的团员小组负责人,也是团小组会的召集人。团支部委员应编入一个团小组,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并自觉接受团小组长的领导,在团小组的组织生活中接受教育。

(4)团员年度注册制度

(一)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没有年度团籍注册标志的团员证不能证明团员资格。

(二)团员证每年注册一次,注册时间为:在团员民-主评议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注册,须向院团委申请,经院团委同意后方可调整注册时间或延长注册时间。

(三)团员年度团籍注册过程中对团员组织处理的政策界限:

1、组织处理包括暂缓注册。限期改正和不予注册,团内除名。组织处理不是团纪处分,暂缓注册不计入本人档案,但不予注册,团内除名需将处理决定装入本人档案。

2、暂缓注册,限期改正。暂缓注册时间为三个月。

(1)经评议确定的“经帮助能够合格”的 团员应予以暂缓注册。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予以暂缓注册。

①经常不按时主动交纳团费者。

②受团内通报批评,撤销团内职务以下团纪处分或行政处分时间到评议注册时间不足六个月者;受留察看处分的团员察看期间暂缓注册。

③对民-主评议工作不积极,个人总结不认真,有抄袭行为者。

④年度内累计二次以上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或累计四次以上不参加集体活动者和连续半年以上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经帮助教育不改者。【团内三会一课】

⑤不支持团支部或班委会工作,经常出难题者。

⑥一贯不严格要求自己,违反校规校纪,给集体荣誉带来不良影响,经帮助不改者。

⑦不讲分共道德,不遵守公共秩序,受校级严重处分者。

⑧工作态度不积极,不认真,工作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团干部。

⑨其它由院团委认定应予以暂缓注册的行为。

3、不予注册,团内除名

①经评议定为“不合格”的团员。

②受暂缓注册处理,暂缓期满后仍无改观者。

③因各种原因被依法判刑,被劳动教养及其他错误性质严重的,受到开除团籍处分的团员。

④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团费,自行脱团的团员。

⑤其它由校团委认定应不予注册的。

4.年度团籍注册后,团支部要根据注册情况修订《团员花名册》,并及时将注册情况向院团委作出书面报告。院团委要根据各支部团籍注册报告修订《团员花名册》。

(5)团员教育评议制度

团员教育一般以团的组织生活民-主生活会的形式开展。它主要是通过团员之间的思想交流,总结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及存在的缺点、错误,达到在批评与自我批评中,取长补短,密切思想感情联系,共同提高的目的。

开好团的民-主生活会,最重要的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在团员之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既要提倡团员畅所欲言,发表个人意见,又要强调讲究方法。做自我批评的团员,要象照镜子一样,真实地反映出自己的缺点,不夸大、不缩小。批评别人要根据事实,不能道听途说,捕风捉影,更不能无中生有,真正做到摆事实,讲道理,与人为善,治病救人,使民-主生活会真正实现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相互促进,增进团结的目的。

要 求:

1.每年年末都要对每个团员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和评议。

2.考评要以支部为单位进行。在团员自我总结的基础上经团小组小议,由支部大会讨论通过,考评材料经本人同意并签署意见,交院团委签署意见后存档。

3.在考评中要注重团员民-主权利,坚持实事求是,一分为二的原则,即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问题,要充分尊重团员的民-主权力,通过考评增强团结,使团员受到教育,调动团员积极性,提高团员的政治素质。

4.每个团员都要自觉接受和积极配合团组织对自己的考评,认真对待自己的成绩和问题,听取组织和同志的批评意见。

5.应坚持的原则:正面教育,理论联系实际,分类施教,疏导说服。

6.应把握的环节:认真做好自我评议、联系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测评、搞好评议鉴定、慎重处置不合格团员、表彰先进,树立榜样.

(6)团课制度

团课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的有效方法,团课的基本内容以团的基本知识教育为主,还可以进行党的基础知识、政治理论等内容的教育,是组织对团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的主要形式,是提高团员思想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的有效途径之一。团课一般由团干部讲授,还可以邀请革命前辈、党组织负责人和行政领导讲课。

团课的主要内容有:引导和帮助团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帮助团员了解和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系统地、有计划地讲解团章的基本内容和团的传统,对团员进行团员的权利、义务和团的组织纪律教育;组织团员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光荣历史和传统,启发和提高团员的共-产主义思想觉悟;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要求每一个团员做党的政策的坚定的拥护者和自觉的实践者。团课内容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充实和调整。

团课内容的安排应讲求针对性、系统性和计划性。讲授团课必须制订计划,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备课。在内容安排上力求深入浅出,循序渐进,重点突出,中心明确,针对团员思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有针对性地讲课。力求避免空对空的教条主义做法。

要 求:

1.要保证“三会一课”时间,遇到特殊情况时可串不可占,每个团员都要积极参加“三会一课”活动,不经请假不得擅自缺席。

2.各支部的“三会一课”活动情况,每季度要向团委汇报一次,总结经验、提出问题、树立典型、表扬先进,研究改进措施。

3.讲授团课要注意:

目的明确,每次都要有确定的主题;

时间保证,一般每半年上一次团课;

形式多样,准备充分。

2016团委三会一课 [篇2]

会议名称:建立党员的“三会一课”制度

时 间:xx-xx

地点:局五楼会议室

主持人:xx局长

记录人:xx

参加人员:全体党员

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第一,要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原则,理顺全体党员、党代会、全委会、常委会、书记会与书记的关系,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建立党代表常任制,改进和完善党内选举制,扩大人民群众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参与权、决定权和监督权,真正理顺权力授受关系。 第二,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发挥人大、政府、政协职能作用的关系;按照政治功能分化的原则来合理划分党与政府、人大、政协、司法机关以及人民团体的职责权限,科学界定执政党与国家公共权力的不同职能。 第三,要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通过完备的制度和法律体系来治理国家,确保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一方面,党必须善于通过国家权力机关把自己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和国家政策,以实现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另一方面,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并督促、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在法治的轨道上开展各项工作。 第四,要改革和完善党的工作机制。要完善利益整合机制,正确反映和兼顾群众的不同方面利益,尤其要关注并重视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同时要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

要完善决策机制,建立多层次多学科的决策智囊网络,形成决策的支持系统、咨询系统、评价系统、监督系统和反馈系统,形成严格的决策制度程序,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以提高决策的正确度。要建立科学的管理监督机制,通过建章立制保证党的工作取向,并实现从一元纵向型的监督到多元立体型的监督转变。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坚决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我国改革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出现了一些情况较为复杂的社会矛盾。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各种社会矛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之一。这就需要认真研究当前我国社会矛盾的特点和规律,科学把握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基本原则,积极探索建立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的新机制,以更好地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随着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出现了社会矛盾多发多样的状况。这是我国社会深刻变革中难以完全避免的现象。胡主席同志指出:“关键是我们要正视矛盾,找到化解矛盾的正确途径和有效方法,形成妥善处理矛盾的体制机制,而不能让矛盾积累和发展起来,以致影响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正确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各类社会矛盾的特点和规律,切实建立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的体制机制,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当前,我国改革发展已进入关键时期,社会利益关系更加复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这是一个“黄金发展期”,也是一个“矛盾凸显期”。经济转轨、社会转型,不可避免地会带来大量情况较为复杂的社会矛盾。其主要表现为:“四个多样化”趋势给经济社会生活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越来越多的人从“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这一方面给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带来深刻变化,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人们的精神风貌、思想观念、道德风尚朝着更加民-主、文明、健康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也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特别是在法律法规、体制机制和管理监督等尚不健全、不完善、不到位的情况下,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利己主义抬头,导致一些人的价值观念发生扭曲。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反映到经济社会生活中,就会产生各种社会矛盾。 利益关系调整引发的深层次矛盾。从一定意义上说,改革也是一种利益调整。

改革越是深入,各种深层次矛盾就越是凸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不同的社会成员、不同的经济组织因竞争能力的差异、劳动贡献和要素投入的不等,形成一定的收入差距是必然的,也是正常的,这在总体上有利于促进竞争、提高效率。但是,在利益关系调整中出现分配不公及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收入差距拉大的现象,容易引起社会矛盾。 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这包括:因农村土地征用、移民搬迁安置、各种工程建设用地等补偿标准不一,发生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问题;等等。

同时,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处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工作中也存在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

(1)要把利益矛盾视为人民内部矛盾的主导方面,视为决定其他人民内部矛盾存在、发展、激化的主导性矛盾。解决这一矛盾的关键,不是以一种利益去取代、剥夺另一种利益,而是对各种矛盾着的利益进行协调。同时由于利益矛盾具有刚性,还必须以制度化的方式和机制———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律制度去加以解决。

(2)干群之间的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的一个突出表现。解决这个矛盾首先要通过在党员干部中牢固树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其次也要考虑使干部与群众这一矛盾双方的权利义务平等,干部和群众在同一个法律体系的框架内行动。

(3)工农矛盾、城乡矛盾,作为人民内部矛盾的一个重要方面,目前表现得同样非常突出。如果不在工农群众、城乡居民之间建立起权利义务的法律关系,工农、城乡之间的利益一致和工农、城乡矛盾的解决就是一句空话。

(4)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矛盾,公与私之间的矛盾,也是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表现,对这一矛盾的正确解决,同样离不开权利义务平等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的确立和实施。只有国家的政策规章合乎大多数人的意志,它们就不再是与广大人民利益相矛盾的东西,而是人民群众自己意志的集中体现。

(5)不同所有制的产权之间的矛盾也是人民内部矛盾,也要体现权利义务对等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应该像郑重对待公有产权一样郑重对待私有产权。只有给予同等的法律监督和同等的法律保护,才能在公产和私产之间建立起正常的竞争与合作的关系。

(6)收入差别的扩大,是新时期社会矛盾的主要表现方式之一。对这种利益差别的调节也必须建立在法律制度的基础上。要通过各种税收制度、收入再分配制度等,有效地调节不同阶层的利益差别,从而在一部分人率先富裕的基础上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

新时期社会矛盾主要是人民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是前进中的矛盾,应从新时期社会矛盾的根本性质出发,在工作中把握好四个处理原则。

第一,坚持“做减法”的原则。正确处理社会矛盾,一定要突出一个“减”字,通过减少引发矛盾、激化矛盾的诱因,控制矛盾的发展,这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基点。要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 和“不过夜”、“不出门”的要求,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突出重点,对矛盾集中、问题较多的地方、部门、单位、环节,要反复“扫描”,认真分析和排查,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及时调处,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从而有效减少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不稳定因素。

第二,坚持增强改革的坚定性、发展的积极性和维护稳定的自觉性有机结合的原则。要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必须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增强解决问题的物质基础。现在的很多问题都是经济利益问题,只有靠改革发展才能解决。因此,不能讲稳定就在改革发展上缩手缩脚,那样做的结果是得不偿失。一定要从第一要务这个大局来认识和处理社会矛盾,把工作着眼点放在增强改革的坚定性、保护发展的积极性上,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更加努力地抓好发展,为快速、有效地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提供坚实的保障。

第三,坚持依法律、按政策办事的原则。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要坚持按政策和法律办事。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不折不扣地落实;法律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但又需要的,要抓紧研究完善;不能解决的,要讲清道理,做好深入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对群众反映的涉及司法的问题,一定要引导群众到司-法-部门依法解决,如果继续沿用以前单纯靠行政手段协调工作的老方法,不但不能有效解决问题,反而会影响司法公正,造成问题久拖不决。

第四,坚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产生社会矛盾主要有两个问题,一是思想上不理解,二是实际问题没得到解决。因此,一方面,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群众,细心听取群众的诉求,了解群众在想什么,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宣传政策,理顺群众情绪,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必须与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相结合,对群众反映的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极大的热情和全部的智慧,认真协调解决,把中央和当地党委政府关于社会保障、减轻农民负担、国企改革、征地拆迁等方面的政策落到实处,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的心坎上,尽量让群众满意。

第五,坚持在改革发展中解决矛盾。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多发多样的一个根本原因,是现阶段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还不相适应。这既有体制转轨的影响,又有经济比较落后、生产力水平低,不能满足全体社会成员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因素。发展才是硬道理,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在于加快发展。因此,改革与生产力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牢牢把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财富这块“蛋糕”做大,是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根本途径。

第六,着眼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开展一切工作应坚持的根本原则。坚持在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基础上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原则,是在调处人民内部矛盾的过程中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调处矛盾的方案只有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才会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人民内部矛盾也才能因此得到有效化解。

第七,做到依法和公开、公平、公正。调处人民内部矛盾,实质上是保护和实现公民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工作。矛盾调处好了,不仅解决了当事双方争端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落实了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益,可以为社会的稳定和-谐奠定良好的基础。调处人民内部矛盾必须依法、依政策办事,必须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依法、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种社会矛盾,需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调处机制。

从实际需要看,当前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第一,建立和完善民-意表达机制。这是保障公民的建议权和申诉权,加强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及时了解社情民-意、迅速化解社会矛盾的主要措施。

它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在各项政策和决策出台前,应征求有关专家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减少和防止随意性,让政策和决策制定得更加科学合理,从源头上预防侵害群众利益现象的发生。

二是拓宽民-意表达途径,为人民群众的诉求提供畅通、便利的渠道。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工作部门,应向社会公布信访行政机构和有权处理问题的行政机关的通信地址、联系方式、工作程序和标准等相关事项。

三是建立高效透明、便于监督的人民内部矛盾调处工作机制,主要有协商、合议、听证和办理、复查、复核的三级终审制等,以提高求决的效果,减少重复求决和越级求决。

四是建立多渠道分流的化解机制。人民内部矛盾的化解,不能只通过一个渠道,更不能让矛盾滞留在一个渠道。

应根据问题的不同性质,该走信访的走信访,该走法院的走法院,该走行政复议的走行政复议,该走劳动仲裁的走劳动仲裁,做到多渠道化解矛盾。 第二,建立超前联动的排查调处机制。人民内部矛盾涉及的行业多、领域广,仅靠一两个部门是无法完成排查调处任务的。

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超前联动的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机制。

一是主动出击,准确排查。深入厂矿、乡村和社区街道,面对面地与群众交心谈心,了解群众的疾苦,收集社情民-意,切实掌握影响基层稳定的各种问题、动态、信息和苗头。尤其是对可能影响本地区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更要及早发现、及早掌握。应做到滚动排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

二是及时做好基层调处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应针对其不同特点,认真研究处理的途径和办法,妥善加以解决。尤其应注意发挥好基层组织特别是农村村民委员会和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作用,通过民-主议事、民-主恳谈等形式,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矛盾纠纷,使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成为保障城乡居民安居乐业的重要组织形式。基层组织应善于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运用综合措施把重大矛盾隐患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并在矛盾纠纷的调处过程中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三,建立矛盾发生时的合力化解机制。人民群众反映的许多问题,成因比较复杂,涉及面广。矛盾一旦发生,仅靠个别部门的力量去化解往往难以奏效,需要有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合力化解。首先,建立矛盾发生时的现场合力化解机制。一旦发生人民内部矛盾,尤其是已经上升为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属地领导机关、涉事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信访工作机构、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必须及时赶到现场,相互配合,做好接待、劝返和答复工作。其次,建立依靠群众、借助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矛盾调处机制。依靠群众调处人民内部矛盾,就是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富有正义感且有威望的群众代表、矛盾纠纷当事人的亲属和亲戚朋友等在矛盾调处中的作用;借助社会力量参与调处人民内部矛盾,就是建立和落实有工会、妇联、共青团、综治机关、律师事务所、矛盾调解管辖机关、有关专业技术部门参与的,既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又符合法律规范要求的矛盾调处机制。

第四,建立预防和处置矛盾的利益协调机制。在各种工程项目的实施中,必须充分考虑所涉及群众的利益,考虑所涉及群众的就业和后期扶持;对项目涉及的无生产能力和就业能力者,应促使其进入社会保障体系。总的原则是,在发展中调整利益分配关系,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对已经发生的社会矛盾的调处,应付出合理的调处成本,建立矛盾调处的利益分担机制,即对引发矛盾负有责任的当事人、当事人单位、当地政府各承担一定比例的调处成本。通过当事人合理利益的实现,保证矛盾的有效调处。

第五,建立矛盾调处中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督查督办是确保人民内部矛盾有效解决的一个重要手段。完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应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督办的原则。包括坚持实事求是,注重督办时效,全面督查与重点督办相结合,督办与帮助、协调相结合,党政督办与业务部门督办相结合等。二是把握好需要督办的情形。对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限处理已经发生的人民内部矛盾的,对未按规定反馈人民内部矛盾处理结果的,对未按规定程序调处人民内部矛盾的,对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推诿、敷衍、拖延的,对以各种借口不执行已经形成的调处意见的,都要通过督查督办,使之得到妥善处置。信访机构要充分运用《信访条例》赋予的行政处分建议权,对不负责、不作为的有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处罚的建议。三是采取有效的督办方式。包括电话督办、书面督办、会议督办、调研督办、联合督办等。在具体工作中,应根据不同的督查事项选择不同的督查方式,对重点督办事项可以同时采取多种督办方式。

第六,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这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引发矛盾的责任追究,二是对矛盾调处不作为的责任追究。坚持对引发矛盾的责任追究,一方面是从法律的角度落实对行政行为和民事行为的责任问题;另一方面可以从源头上减少人民内部矛盾的产生。同时,只有坚持对矛盾调处不作为的责任追究,才能更好地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促进人民内部矛盾的合理解决。

一是构筑人民调解工作防线。民间纠纷是新时期社会矛盾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化解民间纠纷的法律制度,要把化解改革发展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首要任务,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把人民调解工作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将调解范围从单一的民间纠纷向公民与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纠纷拓展,做到哪里有民间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工作。要根据新形势的需要,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正派、一心为民的高素质调解队伍,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的工作水平和社会公信力,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二是构筑群众工作防线。依靠和组织人民群众,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是党的优良传统和群众工作路线在新形势下的继承与发扬。要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出台重要政策措施、实施重大决策、推进重点改革、建设重大项目,一定要善于做好群众工作,注重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要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帮助广大群众认清改革中出现一些困难的必然性和暂时性,引导群众自觉与党和政府同心同德、共渡难关。要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创造浓厚的民-主政治氛围,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使群众更好的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

三是构筑矛盾排查调处防线。要认真学习“枫桥经验”,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重点放在基层,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抓源头,努力做到;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切实使预警在先,苗头问题早消化;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控制在先,敏感时期早防范;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要加大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督查督办力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逐一建立档案,实行件件、事事督办落实工作机制,要把督办的内容、要求、目标、时限、效果逐一落实到人头;对重大和疑难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对上级机关和领导同志的信访批示件,要指定专人负责,跟踪落实。

四是构筑司法解决防线。要坚持依法办事,逐步把社会矛盾的预防化解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深入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学法、守法、用法,在法律范围内解决矛盾纠纷,按照法定程序表达自己的诉求,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广大干部也要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

五是构筑新闻舆-论防线。党委、政府出台重大政策、实施重大决策前,要主动与新闻单位沟通,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努力营造促进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相关部门对一些“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要主动发布消息,正确引导舆-论。新闻舆-论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和政治意识,自觉遵守新闻纪律,始终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工作方针,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正气,鼓舞士气。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新闻单位、新闻媒体的管理,严格新闻纪律,当好新闻舆-论防线的“守护者”。

六是构筑群体性事件处置防线。群体性事件是社会矛盾的激烈表现形式。处置群体性事件,要按照“一个矛盾纠纷、一个调处班子、一个责任人、一个处置方案、一个处置期限”的要求,建立高效规范的处置机制,把处置工作具体化。要坚持预防在先,工作靠前,处置抓快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置。要根据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制定相应的处置预案,从组织指挥、群众工作、处置程序、处置举措等方面细化完善处置突发性事件的工作预案。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领导要亲临一线,面对面地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妥善地缓解化解矛盾,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各负其责,做到临危不乱,依法有序。需要注意的是,处置群体性事件,要慎用警力,即使出现某些过激行为,也不能简单使用强制手段压服群众,要更多的运用法律、政策手段,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解决矛盾纠纷。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党的十六大着眼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前进方向,从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向全党提出的带有全局性和根本性的课题。从根本上讲,党的执政能力是党通过执政完成所担负的历史使命的能力,包括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和处理执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动社会发展的能力。正确处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既是党的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党实现执政兴国目标的重要保障。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体制转轨的历史新阶段,随着改革发展的全面推进,社会结构急剧变动,利益格局不断调整,各种积压起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渐显现,社会矛盾正处于一个相对活跃期和高发期,已成为新时期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主要因素。从实际情况看,社会矛盾的发展越来越复杂,矛盾主体日益多元化,涉及到各行各业、方方面面,并且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等各个领域的矛盾相互交错;矛盾表现形式趋于激烈,大规模、有组织、持续性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政治化倾向初露端倪,大量社会矛盾特别是民族、宗教、人权等问题,已成为敌对势力对我国进行渗透、颠覆和制造社会动-乱的突破口。能否正确处理好这些矛盾,为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创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关系到党的执政目标的实现,是对党的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对此,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及时调整矛盾处理方式,认真改进工作方法。所谓调整矛盾处理方式,就是不能继续沿用计划经济时期单靠行政命令和强制手段处理矛盾的老办法。新时期社会矛盾的成因既有经济利益的调整,也有民-主法治的诉求,还有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的冲突,要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必须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文化等手段,分类处理,结合解决。

2016中组部 三会一课制度
团内三会一课 第五篇

中组部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我中心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三会一课”活动的总体要求: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工作的基本制度,中心党支部必须把"三会一课"活动纳入工作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党支部要结合我国改革开放的实际,结合我州招投标、政府采购事业发展的实际,贴近当前中心工作,根据本支部的特点,有针对、有重点的组织好"三会一课"活动。通过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不断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水平;不断推动我中心的党员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努力为我中心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三会一课”活动的主要内容: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 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委员参加。

其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结合本支部实际研究本支部党建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工作情况;分析本支部党员状况 ,制定党员教育管理措施;讨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和考察问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其他需要支部讨论的重要问题。

(二) 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围绕支部近期的工作,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支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 支部党员大会:

【团内三会一课】

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其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有关文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听取、讨论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党员的表彰或处分等问题;讨论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讨论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要问题

(四) 党课:

党课由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组织好党课教育,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

支部党课教育内容根据每一时期党的中心工作要求和党员的思想教育实际需要确定。其主要内容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教育;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国内外形势教育;党规、党纪教育、党风廉政教育;与时俱进,增强党员先进性的教育;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法规的教育;招投标、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等。

三、“三会一课”活动的时间安排:

1、每年年初党支部都要根据州政府办机关党委和行政下发的工作要点,根据党总支的安排和要求,制定本支部的“三会一课”活动计划,经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党总支、州政府办机关党委备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2、“三会一课”活动必须定期进行。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或支委扩大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上一次党课。根据工作需要,“三会一课”活动也可随时进行。若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宜推迟进行。

3、“三会一课”活动一般安排在周五下午进行。因开评标、出差以及大型活动等,周五无法安排时,党支部可另调时间。

4、“三会一课”活动的召集人或主持人应加强“三会一课”的组织工作,将“三会一课”的时间、地点、中心内容等事项在事前通知每个参加者。

四、“三会一课”活动的具体要求:

1、"三会一课"在内容上,要结合党和国家的形势、围绕当前中心工作,体现招投标、政府采购改革和发展的要求,要有鲜明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践性。

2、"三会一课"必须精心组织,精心安排,注重实效。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积极有效的方法,不断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要克服和防止为开会而开会的“走形式、走过场”的做法。

3、党支部要严格“三会一课”考勤制度,健全“三会一课”记录簿,会后及时小结,使"三会一课"活动规范化、制度化。

4、"三会一课"活动必须单独召开,不能用业务会议或其他工作会议代替。

5、党员要自觉参加“三会一课”活动,不能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对半年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党支部及时提醒并给予批评教育。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经批评教育仍无转变,属预备党员的延长预备期直至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正式党员的不能参加优秀党员评比。

6、党支部书记要加强对 “三会一课”活动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解决。

7、党支部对因病长期休养的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活动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对参加“三会一课”活动确有困难的可指定专人向其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保持经常联系

中组部 三会一课制度 [篇2]

团内“三会一课”制度(团员大会、团支委会、团小组会、团课)是健全团的组织生活,严格团员管理,加强团员教育,提高团的战斗力的有效形式。

一、团员大会

团员大会是支部全体团员共同讨论、决定重要问题的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有:

1、学习和讨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内外大事,围绕三个文明建设和经济发展提出有益的建议和批评;

2、根椐上级党政领导的要求,讨论团员在工作、生产、学习等活动中如何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支部委员会向全体团员报告工作,接受团员的批评监督,讨论青年的要求和意见;

4、传达贯彻执行上级团组织决议,讨论团员在思想上、工作上、学习上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选举支部委员会,选举出席上一级团员代表大会的代表;

6、讨论接收新团员,讨论对团员的奖励和处分等。

二、团支委会

团支部委员会是团员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团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有:

1、学习和讨论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内外大事;

2、分析研究支部团员、青年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

3、讨论制定团支部活动事项,为团员大会有关议题提出初步意见;

4、讨论支部团课、民-主生活会、团小组会等一系列必要的准备工作;

5、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

三、团小组会

1、组织团员学习党、团组织文件和决议,团员进行思想工作小结;

2、组织召开团小组生活会,团员之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和督促团员按时参加团的各种活动,按时缴纳团费;

3、培养团的积极分子,对接收新的团员和团员奖惩提出初步意见。

四、团课

团课是对团员进行全面、系统的思想理论教育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的主要形式。团课每季度一次。团课讲授一般由团干承担,也可请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行政领导讲授。主要内容有:

1、引导和帮助团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2、有计划地讲解《团章》的基本内容和团史,对团员进行团员的权利、义务和团的组织纪律教育;

3、组织团员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光荣传统和历史,启发和提高团员的共-产主义思想觉悟;

4、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每一名团员都能成为党的政策的坚定拥护者和自觉实践者;

5、团课的内容还可以根椐实际需要进行充实和调整,可以采取组织专题讨论、演讲等多种形式。

五、团员参加“三会一课”的情况应进行考勤记载。

六、各团组织应将“三会一课”的情况在《共青团管理手册》上认真记录。

七、上级团组织对团支部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的情况及其它记录要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并作为评先的依据之一。

2016三会一课学习材料
团内三会一课 第六篇

2016三会一课学习材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教育局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弘扬“大爱”理念,通过“三会一课”,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把党的先进性建设的要求转化为自觉行动、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为促进教育局的健康和-谐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内容 (一)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时事政治,各项方针政策和科学文化知识。 (二)传达贯彻教育局的决议、决定,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办法。 (三)讨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制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措施;讨论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 (四)研究分析本单位教学、科研及管理方面的情况,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分析本单位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五)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对党员奖励或处分的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定兴三中党支部工作计划

一、加强党支部建设,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一年来我校党支部坚持把“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议,研究支部工作以及学校重大问题,坚持每月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在党员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求党员成为校园中良好风气的带头人,按照十七大报告中的要求,一定要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一定要戒骄戒躁、艰苦奋斗,一定要刻苦学习、埋头苦干,一定要加强团结、顾全大局。另外我们还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党课学习,比如;我们组织党员干部以及党积极分子深入学习了温-家-宝总理在北京35中看课之后与教师座谈的讲话精神;学习了有关规范办学文件精神,组织教师撰写师德自查,签订了行风建设责任状,做到警钟长鸣,引以为戒。学习了党的十七大报告精神,明确了党在新时期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及改革开放,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支部委员平时带头学习,号召全体党员大兴学习之风,争创学习型组织,在学习中做到了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学习,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了正确的工作观,对待工作认真负责,以大局为重,以群众为本,

以团结为要,振奋精神,讲究奉献,提高了党员的思想境界,明确了努力方向保持了忘我的工作热情,全身心的投入到教育教学之中,以苦为乐以学校的发展为自身成功的基石。 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凝聚力”力工程,创建和-谐校园 通过召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动员大会,树立身边典型,向身边典型学习,向仁爱之师学习,使我校党员干部心灵受到了震撼,思想上受到了促动。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我们从课堂教学、文化建设、师德建设、管理制度等方面查找不足,边学边改,比如:我校年级主任职责过去不明确,年级主任的作用没有发挥出来,学校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中,重新明确了年级主任职责;我校操场从建校就没有彻底的维修,每年到了刮风季节尘土飞扬,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学校不等不靠,自力更生彻底修整了操场,为师生带来了好处;为了加强有效课堂教学的研究,我校在教学上强调了板书设计,课堂容量、面向全体、课堂气氛等内容,为 此还组织全校教师到其它中学学习取经,学校工会开展了板书人人过关活动,促进了教师的板书设计和书写水平,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能够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敢于为教职工说真话,为教师办实事,做好事,急教师之所急,对需要帮助的教师,对有困难的教师,总是义不容辞帮助他们。在“党员走进千家万户”活动中,我们结合学校的实际,对困难的学生和教师及时地送去了温暖,学校为困难

学生提供了免费春游、秋游,学校五四助学金为他们解决很多困难,学校对困难教工年底发放了救济款,与困难户结对的党员也伸出了援助之手。解决了学生、教师的后顾之忧,使教师在学校工作有了一定的安全感和归宿感。开学初,我校参加了大合唱比赛,我校教职员工发扬了集体主义精神,通过共同努力,在比赛中我们的成绩超过了兄弟学校,为我校争的了荣誉,同时我们也把这种敢为任先的精神,这种集体主义荣誉感,转移到了教育教学工作中,为我校本学期的工作起了好步、开了好头。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我校教育内涵。 校党支部始终把党员的团结以及党员干部团结群众作为重点来抓,我们始终要求党员注意自身形象,注意舆-论导向,反映问题要通过正当渠道,在群众中不说消极话,不说没有根据的话,不做无利于团结的事,不做有损国家与集体利益的事。在党员中实施“1+7”管理机制,即校长带动7名干部,一名干部带动7名教师,一名教师带动7名学生,层层分工,责任到人,以语言为磁石,以关爱为基石,以正确的舆-论为导向,以鼓励与赏识为动力,互帮互学,共同进步。如:其“十一”前夕支委成员专门走访慰问了老同志。同时为了进一步创建和-谐校园活动,我们在全校党员及教师中开展了“静下心来教书,潜下心来育人,努力做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活动,提高了我校党员干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尤其语文组,十二名教师中半数以上是党员它们能用仁爱之心来关心呵护每一个学生,时刻把学生放在心中,他们不仅爱少数学生,而且

关爱全体学生,尤其是那些家庭困难、单亲家庭的孩子。很多老师能够义务为学生补课。

三、加强基础建设,不断地壮大党员队 一年来我校党支部,在组织发展上,抱着对上级党组织负责的态度,敢于坚持原则,以公心办事,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标准,有计划的发展党员,在发展党员的同时,我们注意 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与党员学习,落实培养人联系人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情况,另外以党建带团建,培养、帮助、团结年轻教师积极要求进步,提高岗位意识,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危机感,坚决抵制有偿家教,体罚和变相体罚现象,为学校的发展弘扬正气。要求团组织在团员中开展党的知识启蒙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团员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为了加强党性观念,一年来全校党员都能够自觉地缴纳党费。 四、以党支部为牵动,落实大德育观,开展“养良好习惯,树美好形象”活动

为了强化德育力度,落实大德育观,做到人人在教育与被教育中,我校以党支部为牵动,带领工会、共青团、政教处积极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开学伊始,召开“养良好习惯,树美还形象”活动联席会议,研究确立了三个年级在行为习惯培养方面侧重点,明确了工作思路。工会在教师中开展“三育人”活动,共青团以节日纪念日为契机开展各种主题活动,政教处强化了学生的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组织召开了“感

恩的心”主题班会,通过各种活动宣传了党的方针政策,坚持抓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让学生能够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令要禁,端正了学习态度,给学生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卫生工作是学校的窗口,政教责任到人,责任到位。大家行动,学校的卫生工作做到井然有序,一进校门就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安全工作牵涉到千家万户,牵动着每一位家长的心,对学生宣传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饮食安全等是学生的安全意识到提高,加强了校园文化建设,改善了办学的软环境,为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总之,在上级党委的正确的领导下我校党支部本着建设一支思想过硬,作风扎实、业务精良、 敢于创新、团结向上的党员队伍不断的完善了共-产-党员先进行教育的长效机制确保了每一名党员都是合格共-产-党员,并在我校教育教学中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我校党支部被评为先进党支部。尽管如此,我校党支部工作也存在很多不足之处,我们坚信在上级党委的关怀与帮助下,我们将会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团支部的“三会一课”制度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 团员自我教育的具体形式,是加强团的思想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是团 支部组织生活的基本内容。为进一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党 建带团建原则,以主题实践活动为主要载体,充分发挥团员的主体作 用,切实增强广大团员的政治意识、组织意识、模范意识,进一步加

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团的工作水平,凝聚团员力量,激发团员 的积极性、创造性,制定以下团员“三会一课”学习计划。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1、搞好宣传发动。做好教育活动的宣传讲解,使广大团员充分认识 教育活动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利用好宣传阵地,营造积极向 上的活动氛围。 2、搞好学习培训。 (1)学习内容: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 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团十六大会议精神,团章,团史团情等,要结 合本岗位技能知识进行学习。 (2)学习形式: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学理论与学先进典型相结 合,学原文与座谈讨论相结合,利用“三会一课”落实学习活动。 (3)学习要求:做到“五有” :即有学习计划、有学习资料、有学习 记录、有学习考勤、有学习心得。

第二阶段:实践教育。 结合 2016 年上半年工作,引导团员积极热情投入到岗位工作中,开 展青年“星级岗位”评比活动,发挥团员模范带头作用,并积极推荐 优秀团员加入党组织。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1、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前期工作及下步工作设想,对教育活动取得 的成效及工作构想进行意见征集,通过对意见的梳理,进一步掌握团 员青年需求,着力解决好团员青年反映强烈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 措施,明确重点,落实责任。2、建立长效机制。认真总结经验,巩 固扩大教育成果,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 ,逐步建立和完善 增强团员意识、发挥团员先锋模范作用

的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使团 员意识教育成为经常化、制度化的教育活动,促进团的工作发展。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总支部的重要组织生活制度。“三会”:就是定期召开总支部委员会、各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一课”:就是按时上好党课。具体内容是:

1、总支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支部委员报告工作情况,布置工作;讨论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吸收新党员,处分犯有错误的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

2、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实施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的措施;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研究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对党支部的重要工作任务作出安排。

3、党员大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文件;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向党员布置工作;了解党员思想情况和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组织党员联系思想、工作和学习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酝酿讨论发展新党员。

4、上党课。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主要是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针对一个时期党内的思想倾向,开展有关增强党性观念的教育;进行国内外形势和时事政策的教育。

“三会一课”制度,是经过长期实践总结出来的行之有效的制度,它对于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加强组织建设,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充 分发扬党内民-主,提高党员素质和党组织的战斗力,更好地完成党的各项任务,具有重要作用。机关党员组织要根据不同的形势和任务赋予它不同的内容,做到制度化、经常化,形式上也要注意生动活泼,注重实效,避免流于形式。

2016三会一课学习材料 [篇2]

一、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1、原则上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根据情况也可随时召开,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支部书记主持。

其内容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并制定贯彻落实计划、措施;听取、讨论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选取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评选优秀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听取人才交流中心近段时期主要工作情况的通报;讨论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违纪党员的处分及支部其他重要问题。

2、支部党员大会的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流动党员以世纪到会数计算)通过方能有效。每个党员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3、需要在支部党员大会上作出的决定,每个党员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充分开展讨论和修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

二、支部委员会议制度

1、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议或支部扩大会议,根据情况也可随时召开。

其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研究如何发挥党支部的保证监督作用;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制定加强教育管理的措施;讨论确定交流中心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和考察;其他需要支部讨论的重要问题。

2、研究讨论的问题,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的决议,要自觉足收并按分工负责的原则贯彻落实、支部书记要带头执行决议。

3、支部委员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会议内容、讨论意见及形成的决议或决定等由纪检委员会记录并整理归档。

三、党小组会议制度

1、原则上两周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根据情况也可随时召开。

其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邓-小-平理论;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围绕人才交流中心的中心工作和支部近期的工作,结合实际提出

贯彻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支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2、党小组长应加强会议的组织工作,将会议时间、地点、中心内容事前告知每个党员,并积极引导党员、围绕中心议题,充分发表意见,并将会议情况归纳总结。

3、会议要指定专人将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会议内容如实记录、记录由小组长保存。

四、党课制度

1、根据形式和任务、结合单位实际和党员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其主要内容是: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党在近期的重大方针、政策;国内外形势教育等。

2、党课由支部书记承担讲课任务,也可直接参加局党总书记组织的各种党课教育。

3、每个党员要积极认真参加党课学习,对学习内容认真消化吸收,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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