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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时律师日记

2016-11-23 10:47:15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习时律师日记(共9篇)律师实习日志(200篇)律师实习日志(200篇)2011年05月03日星期二一大早我就坐公车来到了安徽濠梁律师事务所,希望给事务所的其他同事、领导留下好印象。刚进律所大厅,就看到几个人在办公室见奔走忙碌,我不禁感叹律所工作的繁忙。在一个工作人员的接待下,我们被安排到一间办公室坐下,并且拿了一些关于安...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习时律师日记》,供大家学习参考。

律师实习日志(200篇)
习时律师日记 第一篇

律师实习日志(200篇)

2011年05月03日星期二

一大早我就坐公车来到了安徽濠梁律师事务所,希望给事务所的其他同事、领导留下好印象。刚进律所大厅,就看到几个人在办公室见奔走忙碌,我不禁感叹律所工作的繁忙。在一个工作人员的接待下,我们被安排到一间办公室坐下,并且拿了一些关于安徽濠梁律师事务所的宣传材料我们看,我们大致了解了这家律所的情况,发现在安徽是一家优秀、很有实力的律师事务所。下午,律所的行政主管见了我们,给我们讲了一下律所的规章制度,提了一些要求以及注意事项。紧接着,他就给我们安排到各个办公室。安排指导我的老师是刘律师,他热情的接待了我,并和我聊起了我的专业学习情况。刘律师由于工作较为繁忙,他特别指定了一个有丰富实习生经验的律师助理来帮助我尽快适应工作环境。 2011年05月04日星期三

指导我的律师助理是个很热情风趣的师兄,他和我谈起当年他到律所实习的经历,鼓励我要自信应对实习中面临的各种问题,遇到疑难一定要积极请教,才能更快进步。也许是同龄人的关系,和他聊天非常轻松愉快,我也从他的介绍

中对律所的工作内容、流程有了基本了解。接下来他拿了几个卷宗给我看了一下,我简单了解几个案件的流程和一些基本情况。

2011年05月05日星期四

在还没有来事务所见习之前,我总觉得律师的工作性质很单一,工作也很轻松。总觉得他们不用整天呆在办公室里,可以到处走走,钱就来了。

通过这次的见习,我体会到了其实律师工作也不是像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他们不仅仅需要专业知识,同时也要许多辅助技能的协助,例如与人的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等。让我对律师这个行业有了新认识的,知道律师不全像我们想的那样轻松,这让我明白作为一个法律人的不易和艰辛。每一位律师都是非常辛苦的利用毕生所学来服务大众的。 2011年05月06日星期五

今天是见习工作第一周的最后一天。总的来说在这一周的时间,这周的事情不多,其实不是不多,只是我能够帮的上忙的事不多。

总觉得这样自己没有派的上实际性的用处实在不好。虽然他们是说不用帮忙,也许是不熟的缘故吧。但我还是觉得自己应该更主动些,哪怕是打水、扫地、整理办公室都可以增强和交流。

无所事事的时间有些难熬,希望尽快融入这个团体,让

每一天充实起来。

2011年05月09号星期一

经过一个星期的是实习,我对律师的办案过程有了初步了解。这几天通过翻阅大量刑事与民事案件,当然不可能再只看不动手了,实践出真知嘛。在我看了一个聚众斗殴案的相关证据材料后,刘律师在询问了我案件的相关问题,以及案件的定性后,准备教我写一份李某的诉讼代理词。刚开始不知道怎么动笔,后来联想到辩护意见书一般都是从案件事实、证据真伪证明力和法律程序这些方面着手。按照这些思路分析整个案情,了解案情,为辩护意见书做准备工作。 2011年05月10号星期二

今天,我开始撰写人生中的第一份辩护意见书,在刘律师的修改下,一份论证十分充分的辩护词诞生了。接下来我开始有了实质性的工作——大量的案卷的整理和装订。虽然看起来并没有多大的法律技术含量的归档工作,但我还是决定怀着十二分认真把工作做好。法律文书初学者通过阅读整理过往的案卷,把那些当做范本进行模仿,能够较快掌握写作技巧,克服生搬硬套的毛病。另外,大量枯燥的整理装订过程中,还很好的培养了我的耐性和细心。在我写了几个案件的相关诉讼文书后,我初步掌握了各类诉讼文书的写作,我非常的高兴。

2011年05月11号星期三

下午两点半有一个“物权法与房地产”的讲座,我们几个实习生蹭着刘律师的车到了会场,还真是有感于那个大场面呢!心想该不会市里的律所都派员出席了吧?讲师还挺风趣,但是和在学校听讲座不同的是,时时能在讲座中听到身边的律师对讲师的观点低声讨论,发表不同意见。所谓尽信书则不如无书,他们随时对外界的信息保持怀疑态度,但也能理性地从别人的观点中接受启发,和我们的海绵吸收法差很多呢,看来这也是社会磨练的结果吧!

其实会上关于不动产的法律问题的探讨还是给我很深的印象的,特别是区分所有权的问题,开始的时候听得有些无措,但在向刘律师询问解答后,突然让我有想深入研究的冲动呢!

2011年05月12号星期四

今天是周四,经过一个多星期的研究,关于律师事务所的相关业务已经有一定的了解,刘律师开始让我们开始接触实务操作。今天刘律师让他的助理带我去宁乡了解一宗关于离婚协议的起草案件。经过了解得知,当事人王小姐与张先生由于性格不合而协议离婚,我们的任务就是根据王小姐的要求为其起草一份离婚协议。王小姐的要求基本如下:1.女儿抚养权归她2.婚姻期间张先生为其购买的商业保险费用继续由张先生支付3.每个月给付1500元人民币的抚养费用

4.婚后所购婚房更名归王小姐个人所有5.婚姻存续期间的

夫妻双方存款各分一半等。了解完相关的情况之后,我根据《婚姻法》草拟了一份离婚协议作为作业提交于刘律师批阅。 2011年05月13号星期五

在这两周的时间里,对基本性的工作我都比较上手,也可能是和所里的同事更加熟悉的缘故,大家都会叫我帮忙,虽然有点忙碌,不过还是很充实,也增长了不少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我也很喜欢这样忙碌的生活。

2011年05月16号星期一

经过两周的的实习和自我总结,我在走进律所门口的时候,想比于上一个星期的好奇和忐忑,多了一份了然和自信。

刘律师正要参加他代理的案子的庭审,我听说了也请求一同去旁听。在学校学习诉讼法的时候虽然都已经学习过整个庭审的过程,但是书本上的东西总是抽象、难理解、难想象的。而跟随律师在旁听庭审过程中,让我更清楚了解律师在庭审中、整个案件的流程中处于一个什么的角色、地位,处理什么样的事务,解决什么样的问题。此外,也让学到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中。真实的了解到相关案件庭审的各个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的全过程,领略到律师在法庭上的辩论技巧与风采,怎样组织证据与运用法律知识辩论,是我受益颇丰。有这样一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贵,清晰的认识自己法律知识和能力的欠缺,从而为

律师实习日志
习时律师日记 第二篇

2012年3月19日 星期一

今天是我放弃原来的公司法务专员工作到**律师事务所报到实习的第一天,就这样正式开始我的律师职业生涯。

高云律师写作的《思维的笔记》有这样的一段感悟:“人生的舞台已经铺开在每一个人脚下,我和你一样,都在尽力演绎着自己的角色。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成功,因为在世俗的评判标准中,成功一词带有太多的功利色彩,成功需要太多的妥协和牺牲个性,但只要你不断努力,你绝对可以做得很优秀,绝对可以在人生的舞台上上演最动人和精彩的一幕。”我的指导律师杨英中律师对我说:“小左,态度是律师成功的根本,其次才是技巧,如果你决心做律师,就该摆正自己的态度,严格要求自己,律师是靠专业吃饭的,不是任何人头脑一热想做律师就可以做,如果要做,就要做好。你要有思想准备,实习律师乃至执业初期是很艰难的,但做好了,最后前途是光明的。”

既然选择了,就不想轻易放弃,沿着这个方向去努力好好干。爱迪生说过,一个朝着自己目标永远前进的人,全世界都会给他让路。

2012年3月23日 星期五

为了办律师实习证,回家去派出所调取无犯罪记录证明,也就是大家常说的“良民证”,由于我的户口是从学校迁回来的,没有办理新的身份证,所以身份信息上没有照片,派出所新来的妹子不给我开证明,因为大学暑假期间在司法所实习的缘故,和派出所王所长也混熟了,所以我直接找所长,所长说:“你带户口本和身份证来了就能

办理,我叫小陈给你办理。干律师了啊,将来前途无量啊,好好干,发达了可得请我客。”

在外界看来,律师有着耀眼的光环,一说到律师,律师的形象就该是很有钱的样子,好像律师每天就该西装革履,或开着豪车,出入高级写字楼,在法庭上唇枪舌剑,其实这样的律师是现代媒体、电视剧编造的美丽谎言,中国大陆这样的律师或许只占到全部律师的2%-5%,不少律师还在为生计而奔波。但为生计奔波的律师就不是成功的律师了么?什么叫成功? 现在社会给人灌输的成功观念太单一,年轻人追求的无外乎是赚钱、成名,给自己贴上成功标签,千篇一律、千人一面,然而不是所有得到结果的都成功,也不是没结果的就失败。成功其实是一种感觉,可以说是一种积极的感觉,它是达到自己预期结果的一种满足的感觉!

2012年4月2日 星期一

今天有位当事人委托我师父代理诉讼,师父示意我在旁边学习一下如何接待当事人以及办理委托手续流程。先是到行政办公室拿来授权委托书、代理协议、受案审批表填写,然后把当事人带来的证据材料看一遍,是否还需要补充其他证据材料,然后把证据材料复印一份,把证据原件退给当事人。师父说:“尽量别保存委托人的证据材料原件,以往出现律师把委托人的证据材料中的借据原件弄丢,结果官司败诉,律师因此承担赔偿责任,为避免此类事件发生,最好由委托人自己保存好原件,开庭前通知他带上就好了。律师业务谈判和收费是

很关键的一个环节,如何让当事人选择委托你并且同意支付给你较为满意的律师费,其中有很多技巧可学,一个优秀的律师需要具备专业素质和业务素质,这两个素质是律师的两只翅膀,需两翼齐飞,缺一不可。”

我点点头,以后每一件事情都认真去做,学好法律知识的同时,更重要的是不断积累实践中的各类技巧,借鉴师父和其他前辈的经验,不断充实自己。

2012年4月10

今天,师父接收了一个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案情比较简单,师父让我跟着做,我填写好授权委托书、代理协议让委托人签字,师父让我把立案需要的材料准备好,并根据相关证据材料起草一份民事起诉状。我认真的把材料看了两遍,本案是一个自然人与法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且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保证人,以自己的财产连带担保,因此本案的被告有两个,诉讼请求就是判令两被告承担连带偿还借款及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理清了写作思路,根据起诉状的格式把诉状写好并检查是否有错别字,语句是否简练通顺后,发给师父查看。师父看过之后,说没什么问题,让我到所里开一个指派函,填好证据清单,起诉状一式四份,下午让当事人在起诉状和证据清单上签字。然后把资料整理好明天去立案。

向法院立案需要提交的材料:1、起诉状,应按被告人人数提交副本;2、原被告身份证明,原被告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原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委托律师为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律师执业证复印件;4、证据材料,立案时可以只提交证据材料复印件。

2012年4月12日

今天师父带我去接待了两位当事人,了解一下具体案情。听当事人说,当时徐家桥建宁购物广场项目的开发商把广告打得很响,当事人被忽悠得高价买了两个商铺,并且和开发商签了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买房付了首付和房产证等其他费用,当事人申请按揭贷款却没有批准,且市场至今没有做起来,投资回报率很低,当事人不想要同时也付不出房款了。开发商已申请仲裁了,要求当事人支付购房款及违约金。

看过材料,开发商广告确实有些夸大其词,广告上的承诺的一些公共设施并没有,存在虚假广告欺骗购房者,但购房者就此要求解除合同的期限是签约后一年内,已经超过了解除合同的期限,丧失了解除权。开发商说可以办理按揭贷款,但最终银行审查不通过,开发商是否应承担责任,很显然,能否办理按揭最终是根据购房者的申请资料由银行审查确定的,开发商只有协助义务,并不承担主要责任。这个案子相当的棘手,师父本不想接这个案子,但当事人是师父要好的朋友的亲戚,师父答应尽量通过人脉关系,和开发商进行调解,协商处理。要不然这个案子真的不好打,只能走一步算一步,尽量为当事

人去争取了。

2012年4月15日【习时律师日记】

今天和一位律师朋友聊起她青年律师时没有案源,每天给老律师拎包打杂,得到的变相工资是老律师不愿意做的离婚案件。我笑问:你到底破坏了多少个家庭啊?她笑:“在我春心萌动的25岁到28岁,破坏了至少200个家庭,乃至留下婚姻恐惧症,独身至今。”

我说,做了这么多离婚诉讼案件,有没有心理阴影?

她说,我做了这么多案子,给了我很深的感触。也许缘分到了尽头,维系没有感情的婚姻失去了意义,那么还不如方每个人自由。婚姻家庭关系是很微妙的,需要两个人共同经营、共同呵护,这种呵护必须是双方的,任何单独一方都做不到。夫妻之间没有胜负,要么双赢,要么两败俱伤。

我问她,法院认定的事项有哪些,如果法院判决离婚都会怎样处理财产纠纷和抚养权纠纷?

她告诉我法院的认定依然是婚前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以及和好可能,法院为维持社会稳定,离婚案件女法官审理居多,以耐心调解。一审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极少,不过六个月后的第二次判决,不劳燕分飞的没几个。律师主要把握下对房子、票子、孩子的分割,还有两个问题需要特别注意,那就是探望权的诉求以及过错赔偿,如果这两点不提诉求,法院是不会主动判的。

今天真的学到了不少东西,不仅是法律专业额,婚姻情感上也获

律师实习日志(45篇)
习时律师日记 第三篇

2011年4月10日

今天终于拿到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结束了很长一段无证的时间。以前没有实习证的时候,只能处理一些非诉讼案件,比如审查或起草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对于诉讼案件,整个一窍不通。虽然在律所呆了很久了,但是我知道从今天起我真正从事律师这个行业了。律师行业是一个充满魅力和挑战的行业,它戴着光芒、梦想和受人尊重的光环,随时面对的是严峻的现实,需要的是广博的知识和全面的能力。无论是出于对正义公平的追求,还是为了尊严和成功的人生,你都有理由为成为这个行业中的一员感到骄傲。心里默默地告诉自己,加油!

2011年4月16日

我始终相信,你经历了什么,就会对什么进行思考;经历得越多,思考得越深入,获益自然就越匪浅。思想会随着行走的踪迹而变得深远,这就是所谓“思随行远”。近一年的实习经历告诉我,律师事务所作为律师经常办公的地方,拥有丰富翔实的案例资源和得天独厚的法律氛围。通过阅读案件卷宗,能了解律师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过程以及法官判案的法律依据,还可以检验所学知识是否掌握牢固和理解准确。从今天开始,我不仅要看指导律师办过的全部案子,更要看各级法院制作的裁判文书以及相关的点评意见,从而提升自己的各方面能力。

2011年4月20日

今天接触到了一个新案子,是关于保证人追偿权纠纷的,当事人为他人承担了保证责任为被保证人承担了债务,被保证人确不愿意返还当事人所支付的款项。保证人追偿权又称“保证人求偿权”,是指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得请求主债务人偿还的权利。依据我国担保法第第31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所享有的追偿权,在本质上是一种代位请求权,也就是保证人在清偿债务后,代替原债权人的地位,在其与债务人之间形成一种债权债务关系。虽然这个案子的标的仅有两万多元,但是给了我们一个提醒,哪怕对方是十分可靠的亲人或者朋友,在被请求成为保证人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谨

慎,对所要承担保证责任要仔细明确,这样才能避免自己身陷诉讼。

2011年4月22日

花了两天的时间,完成了前天接到的那个追偿权纠纷的起诉书。虽然这份起诉书感觉还是很稚嫩,但是写完后,还是会有一种自豪感与满足感,也许经验是需要一点一滴的去积累的。很小心谨慎地查询了相关的法条,自认为这个案子胜诉的可能性比较大,不过和同事们聊天的时候发现,其实无论有多大把握的案子都有可能因为自己的一个不小心,因为自己的疏忽大意而出现意外。所以,谨慎应该会是所有律师的座右铭吧!一定要谨慎!这也是对我初入律师职业的忠告!

2011年4月24日

为了更好地让我们实习生熟悉关于货款纠纷的业务处理,主任今天让我负责查阅民事代理案件的卷宗。一整个上午我都在整理民事代理案件卷宗,结果发现最多的是债权债务的纠纷,其次是一些侵权索赔纠纷,但是60%以上的案件均属货款纠纷。由此可见,在社会上关于货款纠纷的事情发生最多,主任告诉我们,处理这些债权债务纠纷首先第一个要考虑的就是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有没有中止中断情况发生,其次再去深入了解案件的证据保存和相关情况。由此我才发现,诉讼时效在实务操作中的重要性。

2011年4月28日

过去总觉得律师只要在庭上动动嘴皮子就可以了,如今看了庭审才知道,律师在庭审中的自如应对靠的是之前辛苦准备大量辩护材料,到各处搜集取证,反复揣摩推敲辩护意见,并与委托人反复沟通才能做到。我发现律师真的非常忙碌,电话基本没怎么间断,一直在跟不同的人打交道,周旋在几个利益方之间,为委托人争取有利的材料。若是没有电话的,坐一会就离开办公室到外边取证或是忙交涉去了。律师行业果然是个高压力、高劳力、高风险,虽然委托费不算少,但大部分都归律所所有,总的来说是一个很辛苦的职业。

2011年5月6日

今天因为我马虎的性格,所以我又犯错了。下午的时候为一个民间借贷纠纷的案子办理了委托手续,但是由于今天是星期五了,主任周末刚好要去这个案子的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出差,所以这个案子的起诉材料早在几天前已经准备好了。可是马虎的我,居然只与当事人办理了委托手续等材料,起诉状什么的都没有让当事人签字。因为时间紧急,只好又厚着脸皮给当事人打电话,麻烦他过来签字。好在当事人十分的宽容,很及时地来所里签字了。很感谢他没有因为我的失误耽误他时间而责备我。感谢那些在我实习路上教育我,对我所犯错误给予宽容的人们,谢谢你们!

2011年5月9日

前几天提交的离婚案件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得到了批准,得知该离婚案件转交到长乐市法院了。事情的缘由是原告提请诉讼的时候将作为被告的我方当事人的住所地写成是仙游县的。但是由于当事人并结婚后并未在仙游县长期居住,且其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都应为长乐市。所以我们认定该案应为长乐市人民法院管辖。对于法院管辖权的认识又更进一步了。现在发现,法律程序也是非常重要的,直接关系到当事人到那里应诉,使用何种法律的问题。虽然这个案子不存在那么深远的影响。但是毕竟这个案子并不属于仙游县法院管辖。也算是一个小进步吧。

2011年5月12日

这几天都在给市检察院的公诉科打电话,想问问一个案子的进展情况,是否到案,是否退补,是否起诉,什么时候起诉。可惜,我一连几天基本上每隔1个小时左右都会给市检的办公室打电话,但是一直都是响到最后一声以后自动占线。刑事诉讼对于时间的要求比较严格,所以很害怕会因为自己的失误而损害了当事人的权益,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法获得保障。我想这是每个律师都会遇到的问题,也是每个律师的职业操守中最基本的要素。同时,因为这样,会觉得自己是在从事着一件意义重大的职业,因为我们的每一个行动都与当事人的权益息息相关。每个律师都是兢兢业业地执着着自己的职业,或许这不仅仅是职业,更

是一种事业,是一种使命吧。

2011年5月14日

今天需要处理的是一个离婚案件的相关材料。发现现如今好多80后的夫妻都很容易离婚,而离婚的理由千奇百怪。就说今天处理的这个离婚案件吧,儿子才一岁多,夫妻两人就要闹离婚,而且似乎男方有对女方及小孩有遗弃的嫌疑。遂在女方当事人的唠唠叨叨当中我们对于这个离婚案件的事实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但是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这种事情一向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也不能完全偏听当事人的陈述。

2011年6月13日

今天起了一大早,终于没有迟到,和周围的几个同学在下课的时候都认识了一下,果然都是学习法律的,大家很有共同语言呐。今天上午上的是劳动法相关的,张照东老师很幽默,课堂气氛很活跃,在他幽默的授课中,对于劳动法有了更深刻的一些认识。在以后的执业中,劳动法会和我们的职业息息相关的吧?下午的是律师公益活动,上课的是个女老师。上了她的课,我突然觉得律师这个职业不仅可以给我们带来生活上的利益,更重要的是我们还可以利用我们熟悉的法律知识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而求助无门的人。投身公益事业,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这些想法怕是每个有志青年都会有的理想吧。好好努力吧,为了自己,也为了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2011年6月14日

今天上午的是合同业务基本技能。一开始以为发的那些书都是课本,结果发现原来这些书是发给我们,让我们自己去阅读的。认真地做着笔记。合同业务对一个执业律师来说是最基本的,却也最难完全掌握的业务技能。要成为一个合格的执业律师,掌握这项技能是必须的。

下午上的是民事诉讼业务基本技能。这个课,我听得很认真,因为在实习以来接触的很多都是民事诉讼方面的案子。这块业务很有可能成为执业以后相对来

说较为依赖的一个职业技能。也是律师执业技能中较为基础的,得打好基础呀!

2011年6月15日

通过几天的培训,发现自己对于律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与认识。也通过培训认识了很多新朋友。大家加入了一个QQ群。希望以后如果有什么法律上的困扰,对于案子有什么不理解的地方,有一个可以加以讨论的地方,互相学习的机会。

今天上午上的是公司法律业务执业基本技能的执业方法以及法律咨询与法律顾问业务技能。这块内容,由于实习期较短,接触得不多,也不是特别的了解,但是还是非常有兴趣的。希望在以后的实习及执业时间里可以有幸遇到这方面的实务。

2011年6月16日

今天的课程内容是关于婚姻家庭纠纷方面的法律实务。上课的是福建警察学院的胡宝珍老师,她从各个方面分析了婚姻家庭纠纷的处理方式,再加上一些实际案例的点拨,让我受益匪浅。

下午的是知识产权新型业务解读,这个课程由于从来没有接触过,所以接受与理解起来有些吃力,但是不能否认徐军老师的课还是很精彩的,看来回去以后要好好地学习下这方面的知识,弥补自己对于这方面知识的空白。

2011年6月17日

今天是岗前培训的最后一天了。上了七天的课,觉得还是很有收获的,收获的不仅是知识,还有律师这一职业的相关信息。更重要的是认识了很多朋友。

下午是结业仪式,还给我们分配了任务,让我们以后要去网络上上完余下的课程。提早下课了。因为培训认识的一群朋友们决定一起去吃个饭,唱歌增进彼此之间的感情。于是岗前培训在很愉快的气氛中结束了。而明天开始要好好调整好状态,马上要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了哦!

实习律师日志40篇
习时律师日记 第四篇

实习工作日志表

姓名: GGG 律师事务所:广东WRT律师事务所

实习工作日志表

姓名: GGG 律师事务所:广东WRT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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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GGG 律师事务所:广东WRT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

实习工作日志表

姓名: GGG 律师事务所:广东WRT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

实习工作日志表

姓名: GGG 律师事务所:广东WRT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日记
习时律师日记 第五篇

2009年4月24日 星期五 雨

白天在所里没什么事情做,又这样度过了一天。晚上接到一个朋友的电话,他也在另外一个所里实习。他们所在一个大厦高档写字楼上办公。所里的律师都做非诉案件,由于他们所档次似乎很高,平时几乎没有人上门咨询,也就没有上门的案子。他就很疑惑的对他的师傅说,我们说好像档次高了点,没有人敢上来咨询。他师傅说,你的意思是说我们说没有上门的案子了。他的回答是肯定的。结果他师傅鄙视了他一顿说,我们不需要上门的案子,上门的案子都是一些小案子,我们都不做的,你不要担心现在没有案子做,等过了实习期,到时候你的案子都做不过来。我朋友很纳闷,心里嘀咕,说的倒是很轻松,你们有固定的案子,名气也大,不成问题,可是我们这些个实习律师怎么过日子啊。我们专做非诉案子,平时接触不到其他的案子,即使将来实习出来,那不也成了一只脚走路的“瘸子”。我不知道专做非诉案子的所和什么案子都做的说哪个好,反正我感觉,在什么案子都做的所里至少在前几年没有确定专业发展方向前能接触更多的东西,让自己更综合一些,对将来确定专业路线有更多的比较。

2009年4月28日 星期二 阴

今天下午,所里组织了一次实习律师和新执业律师的集中讲座,请了所里有丰富执业经验的梁律师给我们讲课。梁律师在讲课中,说了一句让我很受益的话,就是做律师,应该用心为当事人服务,因为他是花钱请你办事的,从某种意义上讲,他是你的临时雇主,所以,要让他感觉到你是在全心全意地为他服务。服务态度很重要。如果你尽了心给当事人办事,说不定以后他有什么事情,还会来找你的,现在律师执业很激烈,要想做好做大,应该有牢因树立服务意识,恪守职业道德,做律师要想做好,应该有一定的“回头客”才行。

2009年4月29日 星期三 晴

一到所就有个客户咨询,沈姐见我来了,就让我一起到她的办公室从给客户咨询中学习经验。又是一个劳动纠纷案子,涉及工伤赔偿的。案情非常简单,事实也非常明了。工伤认定书,伤残等级鉴定也下来了——九级(比较轻的)。在前面的两个环节都已经处理完的情况下,对他还要找律师处理表示有些疑问。咨询者说道他拿着这些材料去找老板协商赔偿。他们老板好像法律意识非常好,要求他找个律师过来和他协商洽谈。要么私了(也就是协商解决),要么公了(劳动仲裁可能发展到诉讼程序)。介绍完案情,看完材料,最后谈到一个实质性问题——律师费。这个案子涉及的赔偿大概有75000元,粗算了一下,大概要收取4000左右的律师费。当事人为难了,问能不能这样,你们也先不收我的律师费,你也知道像我们出来打工的也没钱,要不这样,我们可以这样收费,等案子办完拿到钱,你收一定比

例的钱?我们明白你的意思指让我们做风险代理。但是,我们很不幸的告诉他,不好意思,现在出台了一个文件,关于工伤赔偿这块律师是不能风险代理的。我们让他考虑一下,当事人拿了一张名片很无奈的走了。国家出台的这个文件本意是好的,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因为风险代理实质上当事人支付的律师费远远高于一般代理律师费的一倍或者几倍。但是在实践中不得不考虑的一个现实问题就是当事人前期没钱支付律师费或者不愿意从自己腰包掏律师费,他们认为聘请律师目的是帮他们去拿钱而不是拿钱给律师,要拿钱给律师也要等自己拿到了钱再给,这样对他们比较有安全感。

22009年4月30日 星期四 晴

今天中午,有一位女士来咨询离婚法律问题。首先我要她说一下她和老公的情况。那位女士姓杨。杨女士今年31岁,与老公结婚四年,现在没有生育小孩。她现在想和老公离婚的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她觉得对现在的老公没在感觉了,而她在外面有了一个喜欢的男人。当然,她没有明说她在外面有喜欢的男人了,我从她的话语中可以感觉得到。她今天来咨询的目的,是因为前天她和老公因为一个男的发暧昧的信息给她,被她老公知道了,结果被老公发现了,两夫妻大吵了一架,她老公情绪可能太激动,还动手打了她,把她的耳朵打伤了,脚上也打青了一块。她来咨询的时候,把昨天住院的病历和X光片也带来了,问我这是不是家庭暴力。我跟她解释了什么叫做家庭暴力,而她的这种情况算不上家庭暴力。她还问了一些如果离婚,家庭财产要怎么分割。我都一一给她做了回答。后来,我给了她建议,根据她现在情况,通过诉讼离婚是不可能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回去多做老公的工作,争取协议离婚,这样又划算又省时。后来,我把我的电话告诉了她,以后她有什么事可以随时找我。当然,最后我收了她200块钱咨询费。这是我第一次咨询收费,但是,收的钱是要交给所里的。咨询完后,我在感叹,现在的女性越来越讲究婚姻质量了,这是一种社会进步的表现吧。

2009年5月4日 星期一 阴

今天陪所里的张律师去劳动局立了一个案,领教了“衙门”里吃“皇粮”的小吏的作风,同时也体会到了,法律规定和实际执行之间差距就怎么就这么大呢?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们一个劳动纠纷的案子要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在A区,单位住所地也在A区,但是单位的工商登记是在市区。沈姐交待我去A区劳动局立案,我在网上搜索了一下A区的地址就踏着我的二轮小电车上路了。我是拔山涉水,翻山越领,左打听,右观望,好不容易找到了那个叫劳动仲裁受理办公室。进去一看,两男一女在闲着,其中一老哥背靠着椅子,仰着头问我们:“干吗的。”语气很威严。张律师说:“我是来立案的”。“材料呢!”那语气好像我是来借钱似的。张律师从包里面拿出材料递过去,这位“领导”看了看(那眼神,那神情

绝对是在找漏洞)没发现我们材料不足的地方。我原以为他要把材料收了,结果“领导”就是“领导”什么事都躲不过他那双“四眼金睛”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被申诉人的资料里面看到,被申诉人人的工商登记是在市工商局。从他那得意的诡笑中我知道,这次我是白来了。“领导”把材料一放对我说:“这个案子我们这边不管的。”言简意赅。“那归谁管呢?”我们用一种请教的语气说道。“归市劳动局管。” “为什么归市劳动局管呢?”这个时候的我们把自己当成一个对法律不怎么了解的人,一直在向“领导”学习。 “被申诉人的企业工商登记是在市区,就得去市区申请。”好,心里有数,拿了材料走人。" 市劳动局的经过就不详细说了,大致情形是看了看材料,在看了看合同。提出两个问题,被我驳回一个。他说合同订立的地方是在A区,被申诉人也在A区,应该由A区管的。我说,我去过A区了,A区的说归市区管。他想说什么,我接着说,A区的负责人说了这个企业的工商登记在市区让我来市区办理,他们这边会受理的。该“领导”无语继续找岔,没找到不受理的理由,接着就看申请书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终于被他发现了问题所在,他很得意对我说,怎么没有当事人的联系方式。我说这有什么关系了,他们的联系方式都在其他材料里面。他一本正经的说道这不符合我们的标准的,回去补充好了再来。这不是存心为难我吗,心里很火但是也很无奈,就对他说,原来是我们没弄好啊,您的意思是说,如果我们回去补充好了,您就把我的材料收下了对吧。“领导”没说话,默认了。下午补充好后“领导”看都没看就收下了。收下材料就没表示了,我说你们收了我的材料怎么也要给我一个书面的东西吧!“领导”很不耐烦的说,你们来找我们办事,还要我给你们证明啊!我忍了,再问那什么时候通知我们啊!“领导”把头一扬说上面什么时候有空就什么时候通知你们。火很大,无语回所。回到所里面第一件事就查发条,查关于劳动仲裁管辖。查遍《调解仲裁法》,上面只有两个管辖地一个就是劳动合同履行地,另一个是被申请人住所地。我很疑惑就和早我几个月来实习的一个实习律师说了这回事,她说法律规定是没用的,他们自己内部有一套规定的,什么案子管不管都是定好的。他们才赖的接案子呢!还有呢,仲裁委员会法律上规定是由劳动部门的人员,工会人员,企业代表组成,我问过一个劳动局的人了,哪有这样的事啊,都是劳动局一些快退休没地方安置的人,还有就是仲裁庭的组成人员从来没出现过三人的都是一个由劳动局指定的一个工作人员。无语加无奈。书面上的法和实际的法在中国差距还大着呢!

【习时律师日记】

2009年5月6日 星期二 阴

来所里实习已经有一个星期了,这期间我学到了不少的东西,尤其有以下几点的心得体会,为日后成为一个有用的法律人打下结实的基础 。

第一,我们讲述某个重要问题时应该尽量广泛地查阅资料,弄清楚理论界在这一问题上有那些主要观点,自己又倾向于那种观点,以便在讲述时有所侧重,也易于和他人的思路和想法接轨,丰富自己的思维。做到有重点的学习,有重点的掌握所学到的知识,有重点的学习理论界的重要观点。

第二,我们在与他人交往时提出与他人进行讨论交谈的话题时,应该虚心听取各种意见,尤其是与自己对应和相反的观点,应该多多注意,想想该如何应对,这样对于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和作为一名律师为辩护人进行辩护时很有帮助的。也对于日后分析他人的思想也有很大的帮助。

第三,在日常生活中多做一些逻辑练习,锻炼培养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和灵活应变能力。对于一名好的司法工作者来说这些是必不可少的。而且也要常写一些驳论式的文章,以便锻炼自己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这也是综合培养,提高自身能力的关键之所在在。 第四,多多留心周围的事务,尽量避免看过就忘,多动脑筋多思考问题。实际上,一件小事蕴含着许多深刻的道理,而且也可以通过一件小事,看出一个人的为人和道德品质。世间万物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值得我们去学习,去思考,去探索,去求知。

因此我们应该把握好社会这本人生的大书学习到更多的做人的道理。虽然实习的时间还不是很长,但是我充分可以感觉到自己的知识储备还是不够还有许多的欠缺之处,应该在实习中不断的完善自己,尽量做到虚心学习,把自己的所学,所知用在社会的实践和工作中来。

2009年5月6日 星期三 阴

实习律师阶段,总是要经常跑这跑那,查档,送文件,风尘仆仆的,风来雨去的,风雪交加的(过了)。。。总之,虽然跑腿没什么趣味,但是起码可以四处见见新地方,认认路,拍拍照什么的,和那些旅游团没啥区别嘛!长沙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

今天下午去省工商局查档,要查的是内档:企业帐号,股东构成和对外投资情况,这些必须是律师才可以查的,但是主任最不爱干的就是这等闲杂事,所以我在这里教大家我们所的老办法,就是拿了其他律师的律师证,工商局的人如果有核实发现不像,问起你就说,哎呀,昨天开庭时候和同事拿错了,不好意思。再对她笑一个,就过关了!还有些时候他们根本就不翻看证件的,这种情况是最爽了!不过上次在崇明查档的时候那女同志就拿了来看个老半天,连说不像,不像,不像你,我虽然按照老办法蒙混过关,但心里就想,这女的一定是看到我这么帅,想哪来这么年轻的律师啊,对我起好奇心了,要不这么眼勾勾地。。。

刚才说到今天去省工商局查档,结果忘记是周五下午,白跑了一趟,刚才说到白跑一趟,但今天总的来说还是相当不错的,省工商局我以前没来过,我今天心情好的原因就是来到了这条街道,感觉真的很不错,干净而宽敞,简洁又环保。但是今天心情更加好的原因呢,其

实是在回来的路上看到了一个超级漂亮的美女,现在有人提倡美女经济学,还真别说,当你心情郁闷的时候,欣赏一下沿途的美女,确实可以让你神清气爽,保证让你为之精神一振,呵呵。其实,跑腿也没什么的,做为一名实习律师,除了要熟悉业务,至少可以利用实习期间把你想了解的整个城市都逛一遍吧,因为成为大律师以后就没机会干这些了。

2009年5月8日 星期五 晴

今天上午,一家公司的李经理来咨询,想请一位律师。案情是这样的:他哥哥的某公司借给某国有企业100万元,到期后债务人不能归还。于是,债务人提出,自己想向银行贷款200万,请债权人担保,并承诺贷款到位后,即归还那100万。债权人同意,贷款成功。贷款到期后,债务人不能还款,银行即将某公司与该国有企业起诉至法院。法院做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冻结了该公司的银行帐户。由于曾律师还有别的重要事情,所以就让我跟李经理去当事人的公司了解情况,然后再回来向他汇报。到了那家公司,见到了法定代表人李总。李总一看就是个豪爽的生意人,他开门见山地告诉我,做担保是真的,他不赖,但是银行起诉他,他并不知情,没有接到法院的通知,也没有见到过法院的人,甚至连给我们拿去的法院的裁定书都是通过其他朋友拿到的,自己完全不知道怎么回事,银行就通知说帐户被冻结了,他感到莫名其妙,所以想请律师介入,代理自己做被告的这个案件,并代理他作为债权人诉该国有企业的那个案件。我了解了事情的起因,提出想看一下那份担保协议,他居然说:“我没有。当时该国有企业把我叫过去签字盖章,我就给人家签了字盖了章。也没有给我协议,我也没有看也没有要。反正,我做担保了,我承认。”我又要了他借款给该国有企业的那份借据,一看,是2004年4月份到期。我问他,“如果要不到这笔借款,你打算什么时候起诉?”他说,“要不是这次帐户被冻结,我没想过。”他又说,“反正事情也出了,我们又不懂法律,现在既然要委托你们,你们就全权代理吧,法律程序什么的,我又不懂,全听你们的。”我无语。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他要是一直不要,今年4月份以后就丧失胜诉权了!因为我不是执业律师,更不是这个案件的代理律师,甚至是否由我所的律师代理还不确定,当然我不能随便给当事人说什么,只能将有关资料以及了解到的情况回去向曾律师汇报。然而,我还是有些感触,现在中国人的法律意识的确有很大的提高,知道遇到困难和麻烦就去找律师,这的确是一种进步。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在现实生活,尤其是在经济生活中,人们还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就拿这件案子来说,担保协议不看就签字盖章,借款给他人100万仅凭一张借据,对诉讼时效没有一点点概念。事到临头才想起找律师,如果稍微有一点法律常识,完全可以避免今后的很多麻烦,即使聘请了律师,由于自身的原因也可能会丧失诉讼的先机或者原本具有的某些优势。看来,中国民众的法律意识还有待于提高

2016律师事务所实习日记
习时律师日记 第六篇

律师事务所实习日记

xx月xx日

今天是去律所实习的第一天,总结下今天的收获和不足。收获在于今天和带我的律师有所交流,明天得到一个去法院出庭旁观的机会。另外目前个人感觉给律所里的实习律师和执业律师初步留下了一个还算良好的印象。不足之处在于,今天刚去没有想象中的忙碌和充实,枯坐了一天只看了自己带去的书,没有看到案例和卷宗。之前没有过实习的经验什么也不懂,帮忙都不知道怎么帮。 其实目前我还在读研究生,只是这个学期没有课,剩下的仅仅只有一个毕业论文,所以希望出来感受一下律所的气氛另外希望能够多学习点东西,虽然看了不少帖子都说实习其实有些浪费时间,但是我相信正是通过实习让我懂得了时间的宝贵和律师道路的艰辛。准备司法考试的时候我曾经在自己的qq状态上留言:想过成功想过失败,就是没有想过放弃!律师之路虽然可能会伴随着艰辛与困苦,但是在面对艰难困苦的时候我都要想想这句话。

xx月xx日

今天是实习的第二天,上午跟着带我的律师去法院出庭。第一次听庭审,开始有些迷糊,后来慢慢开始找到感觉,能够认真分析其中的法律关系。案件其实不难,对方律师在庭上咄咄逼人,而且在法官问被告时在一边递小话,这也让法官生气不已。带而我方律师则镇定从容颇有大律师的范儿。看来,话不在多而在精,尊重他人也能为自己赢得尊重和好感!

带我的律师对我还不错,对于案件也乐意跟我讲讲而且让我看看案卷。欲做事先做人,我要在所里更加的从容和自信。更加的用心把握每一个机会。晚上看了律师梦飞翔前辈的帖子,心里或多或少的得到了些安慰和希望。相信用心做,律师这条路能够让我走的更平稳更长久。

xx月xx日

第三天,仍然是阅卷。有点流水帐的记法,是为了纪念自己这段青葱岁月。

今天帮着律师跑了趟市图查报纸,整个报刊的阅览室里清一色全是老爷子或者中年大叔在看报纸,太搞笑了。今天在查报刊的过程中,领悟了一个人与人相处的道理: 尊重他人就是尊重自己,尊重他人也许就能在不经意间获得一个朋友,在困难时就多一双手帮助你。

市图的大姐们工作其实也挺无聊的,尤其是书库的管-理-员,成天只有一个人面对着数不胜数的报纸和杂志,房间不通凤,进去一会就开始冒汗。那种环境换成是我,真心无法坚持下去。

发觉在律所想安静的看会卷子是一件挺难的事情,总有各种嘈杂打断思路。看来还是没有摆脱校园的气息,明天要多与所里的同事交流,走出内心的舒适区,锻炼自己的沟通能力。继续加油!

xx月xx日

今天在所里又看了一天案卷和书籍。正如外面灰暗的天空,我的心情也有些低落。一起来的实习生已经开始帮着律师起草答辩状和合同了,而我仍然在看案卷。有点小失落吧~

不知不觉在所里实习也待了2个星期了。跟着律师出了两次庭、会见了一次当事人,阅读了一个最高院再审的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除此之外阅读了差不多10多本案卷。

短暂的回顾,感觉收获肯定是有的,但是和自己想象中的肯定是有差距的。

律师事务所实习日记 [篇2]

2-24 星期三

今天是农历年初十一。昨天方律师叫我今天早上八点三十分到律师事务所,今天我不到八点十五分就到了律师事务所。到了八点三十分,我终于盼到律师事务所开门了。我进去后礼貌而又客气地问其中一名员工——后来我称呼此人为林哥——方律师是否到了,我是来跟他实习的。他说方律师仍未回,叫我先到坐在一旁等他。我盼呀盼,好不容易才等到方律师,那时已有十时许了。期间,这里的人都不时地聊天,说说新年期间的趣闻,完全还处于放假的状态。方律师吩咐我把两个案件(买卖纠纷案及物权纠纷案)看完就出去了。之后,他一整天也没有回来。今天一整天不时听到这里的员工在二楼打麻将的声音。开工的第一天像放假而不是工作。而我,正处于努力适用当中。

2-25 星期四

昨天一口气把方律师交代要看的两个案件看完了,尽管棠下的那个物权纠纷案令我感到头晕——实在是讲述案情的资料太厚了,一看到就觉得痛苦。今天,我又试着以无比的耐心去看物权纠纷案。在细看了几遍后,我终于把物权纠纷案看懂。原来它与老师在课堂上要我们做练习的案情法律适用基本一致,但就是对案情详略叙述不一,所以我才会对物权纠纷案这个厚厚一叠资料的案件感到头晕。不是案情的复习性而是厚厚的资料给我打垮,这实在是令人可笑的理由。我定要把这个不成理由的缺点克服。假如我连这小小的事情都不能干好,又何谈将来的长远发展呢?

2-26 星期五

今天,方律师同样没有进办公室。其实我感到很困惑——在律师事务所里,我基本没有看见律师们在办公室里办公。而我又常听闻方律师要出差。如此频繁地出差,地域涉及的范围如此广。让我感觉地域差异似乎完全不存在。无论是出市还是出省,这好像一般上班族上下班那样自然,似乎已成为他们呼吸的一部分。也许这就是律师与平常人的其中一个区别。当代的律师涉及的业务范围不仅仅是诉讼业务,更多的是非诉讼业务。非诉讼业务的开展就要求我们具备更泛更为丰富的知识面。

2-27 至2-28 周末 律所公休

3-1 星期一

今天,一切如常地平静地开展。自律师事务所开工的第一天后,方律师已连续好几天没有踏进办公室。他当然也没有再吩咐我要干什么。为了熟悉案情,我再三地看案件以准备后天的开庭。看完后,无聊的我不禁开始漫游太空,心想:这不会又是一次浪费时间的虚度吧!毕竟在这之前的法院实习已给足了我足够的教训。想想要是那样的话,那真的那可怕,而我又是会为此感到深深的不甘以及时失落。虽说我们的青春还挥霍得起,但我们又有多少个这样的青春可以供我们挥霍呢?我也希望自己能过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实习日子。

3-2 星期二

之前,我一直以为明天开审的那宗案件对我来说只是一宗旁听的案件。我看资料只是让我尽量熟悉案件能够快速把握弄懂整个开庭过程的重点。但事实上不是这样!今天早上,方律师居然同我讲明天这宗案件由我去做诉讼代理人,他就不到场了。顿时,空气对我而言已经是凝结了。扪心自问,我能行吗?要是输了,那该怎么办?我能出承担这个责任吗?方律师也大概教我明天该怎样做。但试问,这能假设得了吗?我现在能怎么办呢?努力再看看资料,不仅要把资料看熟还要看透。在强大的压力下,我也只能拼死一搏了!【习时律师日记】

3-3 星期三

今天早上九时于仓后法庭开庭。方律师下午三时在惠州还有一宗案件要开庭,所以上午的案件他交托给我开了。说真的,之前的我还是相信自己能够应付的,毕竟我已熟悉了整个案件,而且方律师又在昨天教了我大概如何应付对方。但预设的情景跟现实的情况实在太不一样了。我整体上全过程都处于挨打的份上,法官问我的问题我也哑口无言,不断地跟方律师发短信求救,但奈何远水救不了近火。整个过程只有一个感觉——糟透了!心里的那份苦实在是无法言喻。我今天的行为总结来说就是失败。我在法庭模拟课情景在现实并没有上映。心里的承受能力不是太差了,抗辩性不强——应该说完全没有才对。

3-4 星期四

方律师今天打电话来问我昨天出庭的律师的联系方式是什么。我一下子懵了,我完全不知道。他又问我说难道我昨天在审判记录上签字时没有注意到吗。事实上,我真的没有看。心理压根就没有要看对方律师的联络方式、哪里人,感觉自己仍未投入到一个律师的角色中,完全没有这方面的思维意识。方律师并没有指责我,但这比狠狠地骂我让我更难受。我昨天我不是抄对方的答辩理由吗,为什么当时就没有想过哪怕是多眼地看一下对方律师的来历呢。其实,作为一名律师应当不仅在处理法律事务时要有法律思维更要在日常生活里以法律思维思考问题。

3-5 星期五

【习时律师日记】

今天方律师吩咐我写买卖合同纠纷案的代理词。之前方律师说到时再送份代理词,将代理词润饰下就行。我还以为这份代理词是方律师自己写。直到今天我才知道这份代理词是要我写的。当他问我会写代理词的时候,我居然说不会写没有教过。后来我回家翻阅书时才发现原来我上课时学过,但我居然完全忘记了,真不知道自己当时的脑袋怎么了。我觉得录音的有效性这方面很难写。我翻阅《证据学》从而知道要从证据的三性(合法性、关联性及真实性)着手。但是我就是不知道该如何写。因此,我只好先写自己比较有把握的部分,而录音的三性容后再思考该如何去写。

3-6 至3-7 周末 律所公休

3-8 星期一

今天早上,方律师突然叫我把代理词拿给他看。我的直觉反应就是有点类似反问地回答方律师这个不是明天才要交给他。他说先看看有什么修改的地方明天定稿。我只好把先的那部分交给他看,乖乖地交待着我不懂怎样写录音的有效性。方律师看后,他说我把合同的有效性写得太过理论以至于容易给审判员以空洞套话的感觉。他同时从证据的三性这方面列了提纲给我,让我朝着这个方向去写。于是整个早上我就忙于修改及重写代理词。套句俗话“时光飞逝,明月如梭”,我直到感到肚子饿了才发现已经十二点有多了。而此时,方律师也准备离开办公室。我趁方律师离开后赶快订餐吃饭。这实在是饿得要命!晚上我把代理词发给方律师看看,然后他跟我说录音的有效性要从肯定方面上着笔不要反推。于是我按照他的要求把它修改好再发给方律师批阅。代理词的终极版就这样诞生了!

3-9 星期二

今天要到棠下法庭开庭。这次是我跟着方律师,不用再像上次那样胆战心惊。到今天我想起仓后法庭的那次开庭,我到现在还是心悸尤存。在去的途中,我看见了我所念的高中学校的校门,心中感慨不已。复杂的情绪不断涌上心头。正式开庭后,方律师给我的感觉很镇定——虽然这是每个基本律师都应该具备的素质。开庭对他来说只是小菜一碟。那份沉着、镇定、理性、谨慎让我敬佩不已!当事实摆在大家面前,有时候打官司打的是策略。在回去的路上,方律师跟我聊了些现在司法行业里的一些情况,让我获益良多。

3-10 星期三

今天早上我去了趟仓后法庭把代理词交给法官。下午,方律师让阿蓝和我放假。这可能是因为三月八日下午律师里所有的女性都放假而方律师没有让我们放假而补放的。真的是没有听过有私人性质的工作单位会放三八妇女节的假!毕竟它不是法定假期,而且现实中很多法定假期根本没有让人们享受到这项权利。

3-11 星期四

又再一次来到仓后法庭。这次也是买卖纠纷案,但这次不同的是方律师没有叫我事先熟悉案件,不过我暗地里已先看了这个案子。一开始,方律师就已经记错时间 ,但这也不影响接下来的发展。方律师跟对方代表谈了将近一个多小时和解。我不知道对方怎么了,居然没有请律师——他们本身的目的是和解,但今天同时也是要开庭的呀。非法律人是不是就缺乏了某些法律素养呢?我感觉他们很单纯,也许他们在商场上有些成就,但在这次开庭过程中就唯独缺少了谋略而只有浓厚的诚意顶替。距离上次模拟法庭实习后,我今天再次看见这样如此“乖巧”人完全供认不讳寄托于一个变动性很大的和解上而置一个不推进利于自己的判决不顾。这实在让我太困惑了!

3-12 星期五

今天中午休息时间我扔垃圾时,突然有一个人来寻求法律服务。正处于休息时间,律师事务所里没有一个律师在。我就告诉他现在是午休时间请他在上班时间再来寻求帮助。在律所里经常看不到律师在办公室里,只有邓律师每天在律所里。而更令我讶异的是,邓律师她每天都很闲。她这样的情况可以吗?也许她在暗地里做了很多事情只是我不知道而已。如果单从表面来看她的工作量来看,这不失为一个舒适而有质量的工作。

3-13 至3-14 周末 律所公休

3-15 星期一

今天有一位客户来咨询方律师。也许对学习法律的人来说是一个非常浅白易懂真理,但非法律人有时(

3-16 星期二

今天下午,方律师带我到古镇拜访客户。当然,这也不是纯粹拜访客户而是要完成一个小小的程序。我觉得有时候一些看起来很无聊不必要的事情在律师手上完成就不是一件单纯无意义的事情。也许只是我们的脑袋还没有想到这件事情的重要性。小小的事情却让事情到达极致。小小的事情因而不再渺小了!同样,其随后到荷塘拜访客户的一些行为让我倍感无聊。但随后细想,我觉得其实方律师通过这些看起来没有意义的事情来告诉客户一个信息——我很重视你,全心全意为你服务。这样一个小小的动作其实存在着他深层的意义。我还需要在此多加努力。

3-17 星期三

学校的思维方式和律师的思维方式有很大的不同。很多问题在学校里碰都不会碰到,想也不会想到,即使想到了你也以为会很简单。律师办案的话,关键不在他的理论-功底,当然理论很重要,关键的在于他的人脉。案源是很多年轻律师首先应该解决的问题,而发达的人脉就是问题的答案。当然人际交流有很多的技巧,并不一定要别人介绍才能认识,很多朋友都是可以争取的。方律师就是一个交际高手!而我还是没有摆脱那种青涩幼稚的状态。好好加油吧,相信我一定能行的!

3-18 星期四

接下来的星期六就是公务员考试。而我也报名了公务员考试。趁着今天律师事务所没有什么事情赶快复习公务员考试。我感觉自己不断在重复临急抱佛脚的行为。其实这样的行为很令人懊恼、讨厌。但我却周而复始地不断呈现这样的行为。我真的要下定决心改掉这种不良的习惯。尤其是准备当一名律师,事前的准备是很重要的,一切皆马虎不得!

3-19 星期五

今天,那位审买卖纠纷案的仓后法庭的法官找方律师谈说从录音的谈话听出双方对货款的具体数额有相当大的争议并不是原告认为的已经确认了。其实被告方的河南腔调实在是没有人能听得懂。大家都处于一种矇或者我都不知该怎样形容的状态。而这种状态很容易导致事实的偏离从而不能真正地梳理案情、正确适用法律。地域的差异性具有巨大的影响力。尽管这位法官跟方律师很要好,可能他在暗地里会支持或偏袒方律师,但不可否认的是他在总体上还是依据事实而适用法律审案的。但这种暗地里的支持偏袒在某些情况对律师来说很重要。 其实,开庭只不过是走一个程序,案子的胜负早在开庭前就已经决定了。

3-20 至3-21 周末 律所公休

3-22 星期一

今天有一位律师到办公室需要阿蓝带他到仓后法庭。这位律师开庭完毕后,他跟我交流了一些情况。他个人认为现今的应届法学毕业生最佳的就业选择就是一毕业过了司法考试后就考公检法的公务员。虽然律师的自由度相对大,但公检法却有稳定的案件来源不需要个人费尽心思开托案件来源。其实,这也是我现今心中的最佳蓝图的选择。要想通往公检法公务员之路,首先要通过司法考试。现在再也不像从前那样不需通过司法考试就可以考公检法公务员。其实,这也是令人欣喜的事情。至少我们可以看出我们国家对司法的重视以及我们国家司法业的发展。

3-23 星期二

【习时律师日记】

公务员考试的结束意味着司法考试的开始。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大学生,我觉得我无论将来是否需要都应该去尝试考司法考试。因为这至少可以对我们大学四年学习进行一个检测,而且通过一系列的复习能够让我们温故而知新,更加充实我们的专业知识。更何部取得司法证是我未来必须完成的一件事情!司法证的取得与否直接影响我人生的规划历程。趁着今天没有事情要忙我干劲十足地开始了我司法考试复习的生活。

3-24 星期三

今天下午,有几个人来咨询方律师离婚问题。他们咨询了一个下午,他们也没有决定是否要方律师服务。平日我们看香港电视讲到律师的时间是用秒来计算。但事实显然不同于电视剧。当然,老师上课时也曾经说过这是中国人所谓的重情而导致的。回归此次离婚案上,我觉得法条我也懂。但是,真正面临如何取证,判断证据力度的大小,如何游走法律的灰色地带……这都是我所不懂的,也是需要实践累积的。尽管我不是很赞同游走于法律的灰色地带,但我不可否认现实中存在这样的事实。只有体验多,我们的思想才能够成熟,真正判断法律这个行业是否适合自我。

3-25 星期四

今天一整天我都在与阿蓝一起整理卷宗。我跟阿蓝好不容易把卷宗分类整理好。但悲剧随之发生——方律师说我们分类排序的方式不合理,考虑得不够周详。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跟阿蓝不得不又重新将卷宗分类排序。那可是相当大的一项工程呀!可把我跟阿蓝累死了!不过,从这次看出我在思考问题时缺乏一颗细腻的心,是一位粗枝大叶人。从现在开始,我要改掉这种不好的习惯。我要在把握大方向的前提下注重各个细节。

3-26 星期五

今天我在方律师的书柜里拿《富律师与穷律师》来阅读。这本书是一位法官通过与大量的律师交流而总结的关于富律师与穷律师区别的一些观点。这是方律师少数收藏在书柜里的其中一本书。这是否意味着这本书对我们这种想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士有某些启发的作用。阅读之后,我不禁自问:我能否熬过那段艰苦而可能没有收获的时期吗?在踏入律师征途的初始,律师的生活只能用“工作量大、实效不多”来形容。如果想当一名出色的律师,那么就必须我充分的准备来度过迈向成功之路前的律师生涯初始试炼。

3-27 至3-28 周末 律所公休

3-29 星期一

今天早上,有一宗案件在江海区开庭——我看方律师的日历里圈写着。我以为他会带我去开庭。结果,却不然。心里有点淡淡的失落。虽然实则观看开庭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地方,但是每一次开庭过后,方律师都会跟我谈谈这个案件出现的一些情况及现在法律界的一些现实情况。每一次旁听,我都会有点不多但是总有不同的感受利益。这与以前在学校里的法庭模拟课甚至是真实地到法院旁听的情况不同,似乎存在着一种名叫真实有联系的感觉,不再像以前那样冷冰冰的,一点儿交流真切的感觉也没有。今天很难得才有机会开庭,方律师都没有带我去旁听。我看方律师开庭的日程表暂时只有四月九日的潮莲那件案件了。叹息呀!

3-30 星期二

昨天接到陈翰老师的电话,我跟他回顾了我的实习过程,谈了我的实习感受。说真的,自己谈话的要点觉得经过老师的口说出来感觉就是不一样,那可我所说的要简洁有力多了。这种简单而有力的击中要点的语言能力是我们要好好学习的。不知这是天赋还是经验的累积而成就的呢?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的是我们现在必然不断加倍地努力——我们这一辈人似乎总是能够为自己的懒惰找到最佳的借口,我们的勤奋努力度远远不够。作为一名应届毕业生,我终于懂了大学生活是应该如何过、如何享受这个过程。但讽刺的是,我即将不是一名在校的大学生了。

3-31 星期三

今天早上,方律师叫我上网查有关海上救助的资料。我刚上网看了看海上救助的含义和内容及把海商法第九章海难救助的法条复制下来,方律师就回来了。他把相关法条看了看,于是跟我讲有件这样的案件要找律师,他从未接触过此类案件,所以找找资料看看。林哥笑说,此案标的如此之大,如果方律师接到就好了。后来,方律师自己找了关于强制拍卖船舶的相关规定。坦率说一句,我的海商法真的是白学了。我感觉对它是如此地陌生,压根连一丝记忆也没有。这是我的悲哀,也是我的愚蠢!籍此机会,我要把海商法补回来。

4-1 星期四

今天,方律师又回来办公室了。最近他回来办公室的机率似乎大了点。不过,他也只是回来打电话或者干些什么之类的又回去了。当然,他最通常回来都是因为要见客。他在今天早上离开办公室之际吩咐阿蓝把有关股权转让的文件全部打印出来后交给我看看。我咋看之下感到十分讶异——这个谢代平的案件不是在三月二十九时日就开庭审判了吗,为何现在……后来我再看看方律师的日程表,发现于四月十二日上写着谢代平案。现在终于明白方律师在三月二十九日那天没有带我去听庭了。现在方律师又叫我把这件案件的资料看看,他应该是要于四月十二日那天带我去听庭了。因为他有把要带我去听庭的案子让我熟悉的习惯。

4-2 星期五

今天下午,方律师突然带客回办公室。在我做好倒水给客人后,我就回到自己的位子上实行名为看书实则暗暗注意方律师跟客人谈话的内容。方律师跟他聊着聊着,看了看他给的资料后说“这专官司必输,你被别人设计了”。现今中国大陆的鉴定技术对一年内的笔迹鉴定能力有限,通常都检查不了,更何况此案是在当事人双方签字后的两天把这们客户告上法庭。更奇怪的是,平常我们签合同的时候都是一式两份的,而此案的合同签订只有一份,还是被对方持有。再加上,这们客户不知是缺少心眼还是怎样的,在签名地方上面有如此之大块的空白地方居然完全没有用笔把它涂画下以防对方在事后加些其他不利于自己的条款。种种的情况都显示着对这位客户很不利。方律师说现在只能尽量减少损失而已,咱们也就只能玩程序拖时间。

4-3 至4-4 周末律所公休

4-5 星期一清明节律所公休

04-06

星期二

无聊的开始了一天的运作。本以为会是伴随着无聊的结束。结果,方律师在下午四时许回到办公室。他整理了些文档资料后就拿出四份民事裁判书吩咐我写三份上诉状、一份申请执行书。他说,买卖合同就随便找个理由塞进去写,这主要是为了玩程序拖时间而已。而票据追索权纠纷案就从无票据基础关系这方面写。我当时听到票据基础关系时就愣住,心想:这个是什么东西?怎么心理一点儿概念也没有?票据的无因性我就知道,但票据基础关系我真的不懂。这也甭管了,直接上网查。网上就说票据的基础关系是票据原因关系、票据资金关系以及票据预约关系。看了看,就只觉得票据原因关系有点联系,其他两个好像没有什么关系。后来又查了查法条,《票据法》第10 条规定了票据与其基础关系。我就打算按这个来写。尽管如此,我还是觉得很难着手写。

04-07

星期三

今天,我致力于完成方律师昨天下午交代我写的三份上诉状及申请执行书。坦率地说一句,我真的不知该从何入手。心里纷乱不已,有股莫名的烦燥困扰着。但无论怎样困难,我还是必须得把它完成。总不能因为困难就一直搁之不理,尽管这也是我最爱干的事情。我真的对那个上诉人感到深深的无奈——他既然打官司了,那又为什么全都认了呢。唉!这也把我害惨了——总觉得自己写的上诉状实在不好写。自己当学生的这种死脑筋就是不会灵活变通,老是觉得原告这样主张而被告又如此合作全认了,这不就歇菜了吗?为什么还要死要上诉呢——尽管我已知上诉人纯属只是在拖时间?写吧,努力地写吧!

4-8

星期四

今天早上我一直在等着方律师回办公室。因为他之前曾说今天早上要回来,叫我最好在他今天回来时给他看看我的执行书和上诉状有什么需要修改的地方。不过,他今天早上并没有回办公室。我还一直以为他会回呢!最后是他叫我把执行书和上诉状发到他邮箱里去。其实我昨天早上就已经写好,只不过我对470 那份上诉状写得不是很满意,总体上我对上诉状的感觉好像是自己在捏造故事似的只不过是多了些法律方面的东西。心理一直忐忑不安,担心会被方律师骂——虽然这到目前为此仍未发生过。结果,我根本不需要对它们做任何实质性的修改。今天下午,方律师叫我可以把执行书和上诉状打印出来,只是把470 和471 的字体改为楷体gb2312 就行。心里的那份不安终于安定下来。总算是踏实了!

4-9

星期五

今天有一位客户带他的妹妹来咨询方律师关于合伙合同的问题。正如方律师所说的,正是大家都是好朋友才会一起合伙做生意的。如果相互间都不是好朋友,才不会一起合伙做生意。但合伙问题涉嫌的不仅是生意问题,还是朋友关系的和-谐。涉及到金钱,我总觉得朋友关系很脆弱——不知道是否因为我深受电视剧的毒害呢。先小人后君子成为了合伙的必要。签订合伙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有利于避免合伙纠纷的发生。即使将来真的发生纠纷也可以拥有有力的证据。因此,签订合伙合同时要慎重注重合同的内容——想像我们处于最糟的情况下该如何保护自我的权益。

2016 -4 -10 至2016 -4 -11 周末律所公休

4-12

星期一

今天,我和阿蓝在空闲时看了《法苑》介绍的电影《十二怒汉》。坦率地说,我看不明白——无论是那些陪审团的推理还是整部电影的意义。虽说该电影探讨的是人性与法律的关系,但我真的是弄不懂——即使我已经不断重复地回想或重看。也许我在将来的某一天会豁然开朗,弄懂《十二怒汉》想要表达的深层含义。毕竟,对于问题的深层意义的思考是需要一定的人生阅历为基础的。

4-13 星期二

今天,我如常到律师事务所实习。九时许,林哥突然进办公室问我方律师是否有交待过司法局的事。我困惑不已,方律师根本一丁儿都没有谈及。后来林哥叫我接方律师的电话。原来方律师忘了叫我替他到司法局的法律援助那里代班。就这样,我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来到法律援助那里。我签到时看了看签到这个月分配的签到表,发现江门其实有挺多的律师事务所的,只是我没有发现而已。整整一个早上,只有一通来电来咨询。他咨询问如何到警-察局拿证据,坦率说一句我根本就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叫那个实习律师来听。这应该没有关系吧?不过,我就这样因此浪费了一次宝贵的经验。

4-14 星期三

今天就是纽邦买卖纠纷案上诉期限的最后一天。方律师跟这件案的委托人谈起这件事。他们均对被告的行为感到奇怪。因为通常大家都会耍程序或者什么的,但对方完全没有这种动作。被告方并没有暗地里转移财产,也没有上诉。更奇怪的是他们也不属于那种即使强制执行也没有财产执行的那类,而他们这种完全漠不关心的行径实在令人感到困惑不已。这也是我第一次亲自感受到居然有这种人的存在。真不知道该用哪种形容词来形容他们。我对他们真的很无语!如果在律师生涯中常遇到这类人,那么律师这行业实在是太好混了!但事实上,这类人是世间罕有的果实,另类的程度不一般啊!

4-15 星期四

今天阿娟跑进来问我买哪些司法考试资料比较好。林哥、阿娟与我在这方面的交流时非常融洽。并不是我平常跟大家有矛盾,只是我感觉自己始终跟男性有沟通有问题。其实,我跟女性总不能保持一个长远的联系。总之,我的沟通交际就是存在着一个致命的缺点。这究竟是我的性格、习惯还是别的原因而导致我现在所面临这种困窘呢?我很困惑,也很想改变这样的状况。这是很迫切而重要的问题!人不可能永远生活在自己建造的象牙塔里!我深信只有改变才能迎来我生命里的机遇!

4-16 星期五

今天,方律师的大哥——也是一名律师——到方律师的办公室跟客户会面。席间这位方律师多次谈到不愿透露他们律师事务所上次接的同类型的案子实际所花费的具体数额。这让我感觉这里面有太多的猫腻!而且这位方律师在期间打了一通银行经理的电话查询案件被告的经济情况。银行不是应该保护客户的信息不被别人知道的吗?为何这位经理如此轻易地违反他的职业操守呢?甚而,这位方律师说这件案子我是约几们法官出来看谁更愿意接这个案子帮助他。这又让我更困惑——案件不是有它的管辖限制的吗,能如此轻易选择法官审判案件?越接触到一些事情,感觉这个行业的潜规则影响巨大,仿佛世上根本没有纯净的正义。人们不断在灰色地带里活动。

4-17 至4-18 周末律所公休

4-19 星期一

快五了,而我也将要结束实习。阿蓝整个人都显得懒洋洋的,对事情完全没有干劲,一心等待五一假期的到来。这间律师事务所在放假和社保这两方面是彻底地贯彻国家的规定。这可以说是相当不错!据我所了解,其实还存在着大量的工作单位是不买社保,一年只有几天的假期。而且我还在网上看见即使是律师事务所也是有的不按照国家规定购买社会保险的。其实,这些都是法律规定必须履行的义务,但是人们在现实中可能还是未能做到全部实现。

4-20 星期二

今天是我实习的最后一天。方律师居然跟我说很抱歉——由于他最近案子接得比较少而没能让我学习到更多的东西。不管这是出于礼貌还是事实,我都觉得他不需要这样跟我说。因为毕竟是我向他学习,求他给我一个学习的机会,应该是我主动地诚恳地向方律师感谢他在这段日子给我的指导与照顾。无论如何,实习总算结束了。也许在我的脑海里会自我觉得自己接触的事情其实很少,但在与同学交流实习情况时他们总觉得我的实习生活其实已经相当丰富多彩了。扪心自问,其实我也算很幸运——起码我能遇到一位愿意教我的律师。

律师事务所实习日记 [篇3] 实习日记一 7月6日

一大早我就坐公车来到了律师事务所,希望给事务所的其他同事、领导留下好印象。推门进到走廊,却已经看到几个人在办公室见奔走忙碌,我不禁感叹律所工作的繁忙。在一个工作人员的接待下,我找到了负责为我介绍工作的尚律师。他是这家律所的合伙人之一,同时也是律所的负责人。

他热情的接待了我,并和我聊起了我的专业学习情况。尚律师由于工作较为繁忙,他特别指定了一个有丰富知道实习生经验的律师助理来帮助我尽快适应工作环境。

这位律师助理姓刘,是个很热情风趣的姐姐,她和我谈起她当年到律所实习的经历,鼓励我要自信应对实习中面临的各种问题,遇到疑难一定要积极请教,才能更快进步。也许是同龄人的关系,和她聊天非常轻松愉快,我也从她的介绍中对律所的工作内容、流程有了基本了解。

实习日二 7月7日

我十分幸运地发现律所里不只有我一个大三生在实习。今天来了一位广西大学法学院的大三生,他也和我一样希望到律所接受锻炼和挑战。刘师姐带我们到专门存放结案卷宗的办公室,让我们通过阅读并整理卷宗来尽快找到法律文书的感觉。

我出于对民法的兴趣选择了民事代理案件的卷宗。结果发现最多的是债务纠纷,其次是一些侵权索赔纠纷,其中有不少当事人竟然是未成年人。刘师姐告诉我,这类案子总是很棘手,一般虽能以双方和解告终,但过程总是反反复复。有些时候,往往“犯事”的未成年人往往来自疏于管教的家庭,游离于学校之外,甚至与家庭基本没有断绝关系,导致受害人家庭索赔艰难。我觉得,如今青少年违法犯罪率连年上升,一个孩子的错误,赔上两个甚至几个家庭的痛苦,不能不说是家庭教育责任和社会帮扶责任的缺失造成。

实习日记三 7月8日

今天继续翻阅卷宗。当然不可能再只看不动手了,实践出真知嘛。刘师姐说准备教我写法律文书。于是我开始有了实质性的工作大量的案卷的整理和装订。虽然看起来并没有多大的法律技术含量的归档工作,但我还是决定怀着十二分认真把工作做好。尚律师曾经说过,法律文书初学者通过阅读整理过往的案卷,把那些当做范本进行模仿,能够较快掌握写作技巧,克服生搬硬套的毛病。另外,大量枯燥的整理装订过程中,还很好的培养了我的耐性和细心。

实习日记四 7月9日

今天是周五,明天是周末了,所以早上尚律师抽空把我们实习生叫到跟前,和蔼地询问我们实习一周来的感受和遇到的难题。他还让我们讨论了一个律所最近接受的一个离婚诉讼代理案件,考验我们的逻辑思维和法律知识储备。我非常紧张,说来一些自己的观点。在听取了尚律师的代理意见后,我感到了我的应试思维与他的灵活经验和阅历之间的巨大差距,暗下决心今后要注重实际案例的分析。

实习日记五 7月12日

经过两天的休息和自我总结,星期一,我在走进律所门口的时候,想比于上一个星期的好奇和忐忑,多了一份了然和自信。

所里的李律师正要带上刘师姐去参加他代理的案子的庭审,我听说了也请求一同去旁听。在学校学习诉讼法的时候虽然都已经学习过整个庭审的过程,但是书本上的东西总是抽象、难理解、难想象的。而跟随律师去听庭审让我更清楚了解律师在庭审中、整个案件的流程中处于一个什么的角色、地位,处理什么样的事务,解决什么样的问题。这次经历让我认识到律师在诉讼过程中起的一个什么样的作用。作为学习法律的人来说,了解自己的专业,了解自己的职业,是十分重要的。而这次的实习让我从新认识一类人律师。在社会中、生活中、学校中、家庭中对律师这个职业有着不理性、不全面的了解,甚至而已说是偏见的理解。这样错误的了解不仅仅是我自己,同时社会、生活中的许许多多的人也同样存在这样的偏见。如果这次不去中晟律师事务所实习的话,估计这个错误的认识很可能一直伴随着我。

实习日记六 7月13日

昨天的经历让我意识到虽然来到律所实习了一周,我对律师始终不是很了解。过去总觉得律师只要在庭上动动嘴皮子就可以了,如今看来庭审才知道,律师在庭审中的自如应对靠的是之前辛苦准备大量辩护材料,到各处搜集取证,反复揣摩推敲辩护意见,并与委托人反复沟通才能做到。我把我的所思所想告诉刘师姐,她带我到几个主要律师的办公室参观。我发现他们真的非常忙碌,电话基本没怎么间断,一直在跟不同的人打交道,周旋在几个利益方之间,为委托人争取有利的材料。若是没有电话的,坐一会就离开办公室到外边取证或是忙交涉去了。律师行业果然是个高压力、高劳力、高风险,虽然委托费不算少,但大部分都归律所所有,总的来说是一个很辛苦的职业。

实习日记七 7月17日

这几天来,主要是跟随尚律师去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劳动仲裁委等部门调查取证。在市里几个区来回奔波,我觉得有点疲劳。有些时候有些想偷懒,但想到这些对尚律师来说是家常便饭,作为年轻人的我却因体力而怯场,实在惭愧,于是我决定坚持下去。跑一些公共机构取证总要走一堆程序,办不少手续,有些时候还得被摆脸色,相比于找个人取证,麻烦甚多。我总算明白为什么很多纠纷宁可调节几回,也不愿走诉讼这条路的原因耗时、耗力、耗材,结果还不定让双方满意。

实习日记八 7月20

随着我渐渐熟悉了律所的基本工作,我开始跟随刘师姐以及其他助理律师处理一些纠纷相对简单的案件。

实习日记九 7月21日

今天尚律师比较有空,跟我们实习生谈了很多。他用了一个很经典的“受贿案”,作为案例给我们说明律师的职责和作用。作为被告人的代理人,一定要尽量的在法律范围内,为自己的代理方谋利。首先,对于刑事案件,我们一定要根据法条,以三段论的方法来明确罪名的定义。“受贿罪”的主体是什么,被告的主体是否适格。该罪的客体是否满足条件、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客观上是否有其他条件的介入。然后,我们要看看检方的立场,检方的证据,针对性的找出证据漏洞,提出辩驳。从而确定检方提出的该罪是否成立?如果罪名成立,是重罪还是轻罪?被告是否有法定减轻情节?是否有从轻情节?检方在调查取证的程序中是否合法?最后,还要从当事人的表现中尽力的发掘其立功表现、自首情节、认罪态度等等,多角度的在法律准许的范围内最大程度的保障当事人权益。

实习日记十 7月23日

上周律所接了一个案子,这周案子快审结了,尚律师让我和另一位实习的同学一起讨论并发表意见。一位老大爷和自己的养女签订了此协议,由养女负责自己生老病死的各种事情,而在其死后由养女继承自己的遗产,而老大爷的亲身女却以遗赠抚养协议不能和本身具有赡养权的人签订为由提起诉讼。

按照我国继承法的理论学说,遗赠抚养协议关系成立的相关主体应是本身没有抚养权和赡养权的双方,要是双方本身具有抚养赡养关系就不必签订此协议。因为子女本身就对父母赋有赡养的义务,这种义务是法律所规定的,且这种义务的履行并没有相对应的“对价”予以对等。而在此案中,双方签署“遗赠抚养协议”既是属于私法的范畴,且法律上并没有禁止此种协议,到底是认可这种协议还是按照理论学说不予认可即成为本案的焦点。我们倾向于认可此种协议,考虑的原因是:老大爷与本身享有赡养自己的养女签订此协议,一是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二是此种协议对于保障老大爷的晚年生活有益无弊,三是此协议的内容与形式都没违反法律的规定。假设老大爷的晚年生活没有一个人愿意赡养,而老大爷又想享受细致周到的关怀,以此种协议去约束子女无疑是众多选择中最佳的。子女在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时老太太可单方面解除协议,此种对于子女的约定约束是比法律的强制规定要好的多。当然我并不很是赞同将此种协议在社会推广,因为我们的生活中还有些老人自己本身并没有所谓的“财产”,或是自己的财产与子女的并没有明确的分割,二是让老人以财产的继承要求子女赡养自己于情理上老人做不来。本案代理律师在向法官举证说明时就是以上述的理由阐述,并详细说明了此种协议的在法治的精神下并没有被法律所禁止,私法自治的原则应是此案的最好见证。最后法官的判决是我们所期望看到的,更是我们所应看到的。私法的原则体现并不是仅仅停留在书面上更应以看得见的方式展现于现实社会。

实习日记十一 7月24日

今天所里接到了一起关于家庭暴-力的案件,涉及到两个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和夫妻财产分割的问题。案件内容如下:

8月3日,当事人亲属到律所咨询上述由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案件,主要涉及到两个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和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当事人长期经受家庭暴-力,于最近一次惊动110,遂产生离婚决心。但是由于当事人已经38岁,学历低,一直没有工作经验,且因长期经受家庭暴-力导致劳动能力受损,所以要求两个孩子抚养权都归其丈夫。当事人在当地法院立案,法院也发出了传票,但是当事人丈夫躲避在外,传票无法送达。当事人姐姐前来咨询,并且希望自己的8000元债务(尚未到期)划归到其丈夫身上。

我和另一位同学经过讨论,并随同刘师姐和当事人谈话,得出的的初步意见是:当事人要搜集邻居的证人证言,证明当事人所受的外伤是由于长期经受家庭暴-力造成的;主动向法官提出希望孩子的抚养权归丈夫所有,当事人积极给付孩子每月的抚养费;主动向法官提出关于其姐姐债务的分割问题,希望法庭能给明确答复,到债务到期之时再另起诉讼,要求男方返还。

实习日记十二 7月27日

今天,刘师姐跟随尚律所出外办公,我一时无所事事。磨了一会洋工,我决定到别的助理律师那里旁听他们接待委托人。虽然不能发表什么实质性意见,但学学他们与委托人交流的技巧还是很有收获。

2016律师实习日记
习时律师日记 第七篇

律师实习日记

11 月16 日 星期五

作为一名专业的法律工作者,他的法律意识比常人都要强的很多。有时候可能为了很少的诉讼标的额而去提起诉讼,当然,现代社会要提倡法制社会,希望每个公民增强法律意识,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是无可厚非的。但是,过分的强调以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人与人之间的纠纷,就会引发一定的社会问题,如:造成司法资源浪费,双方当事人诉累等等。

我们主任李律师由于交通事故赔偿引起了纠纷,双方其实责任很明确,交-警部门认定应有肇事司机负全部赔偿责任。虽然争议的数额只有300元,李律师决定到法院去起诉肇事司机。所以,我和实习律师小潘就出发了。首先,要解决的是肇事司机的身份问题,我们来到了派出所查询司机的身份。这不,问题就来了由于对方司机办理驾驶证的时候,可能出现了点问题,在户籍登记查询上出现了四个与司机同名并且在同以村的人。开始,我们从年龄上进行的排除,排除掉两位后,还剩下两个人。正当我们不知道如何是好的时候,李律师亲自出马也来到了派出所。最后,李律师觉得可能得去车辆管理所去查询。

个人觉得李律师的举动值得律师理解,但从自身利益上来考虑是否有点欠佳,可能一系列下来费用还不至这300元。当然这只是我个人拙见罢了。

11 月 19日 星期一

随着近几年法治宣传的不断深入,农民的法律意识也不断提高。这对我们建设法治社会有这实质性的意义。同时,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也感到欣慰。

今天,所里来了两位来自窑坑的农民。说是来法律处咨询的,我和潘律师很乐意得接见了两位当事人。根据他们的简单介绍,是当今比较敏感的“土地问题”,应该说他们的法律意识并不弱。案情大概是这样的:他们村有六十亩耕地,被一家砖厂“租用”。显然,砖厂是没有经过合法、正当的程序进行审批的。但是他们已经意识砖厂的行为违法,却不知道通过什么方式来阻止砖厂这一非法征用土地行为。有一位农民说信访到上级机关来解决,希望律师帮忙收集质料。潘律师如实告诉他,信访是个途径,但效果不大。潘律师还是建议通过上述方式来解决,可两位农民提到砖厂主是黑-社-会分子(这是当今非常常见的)他们害怕报复。这也是司法实践中一个大难题。潘律师给出第二个建议希望他们出面解决。不过,媒体是否能报道也要经过审批(中国舆-论自由,可不像西方国家)。

最后,还是李律师给出了一个明智的选择,以村委会名义上述,吩咐两农民回到村里联系好所有涉案农民。以集体述讼方式进行,同时,是村委会出面也避免报复。

通过两位农民的咨询,在为他们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而欣慰的同时,也意识到了当今中国司法体制的不完善。另外,政府部门的不正之风也令人深思。

11月 20日 星期二

在我这段实习过程中,仍然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这与“司法为民”的宗旨是相悖的。我觉得的很多办案人员还没有真正体味到“司法为民”宗旨的价值内涵,没有真正认识到程序价值对于实现“司法为民”宗旨的意义。

我们知道,实体公正关注的是结果的公正,程序公正注意的是过程的严肃性,实体上的公正是相对的,只有程序上的公正才具有绝对意义。程序虽然只是一种手段,但如果没有这一手段就无法达到所要追求的目标,因为有时候在社会公众的心目中,最终的结果恰恰不是关注的焦点,更关注的是过程的正当性;如果在结果出来以前,人们就已经感到了不公现象的存在,那法律的实现过程就要打折扣。

通过实习,众多律师和我们这些实习生深深认识到,在处理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方面,一是应该尽可能地追求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和-谐统一,即在保证程序公正的同时,尽量查 1

清事实的真-相,给社会一个满意的交代;二是强化程序优先的理念,当实体上的公正不能实现时,应当追求程序上的公正,也就是程序优先。

因为公正只有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种,当实体公正不能实现时,如果连仅有的程序公正都不能保证时,法律就失去了起码的价值。

11月 21日 星期三

今天上午来咨询的是一个涉及农民维权的问题。农民维权问题,是我们社会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农民占我国人口的绝大多数,由于农村仍比城市落后很多,农民仍处于弱势群体的地位。因此,无论是诉讼前还是诉讼中,法律赋予农民的诉讼权利和地位,事实上受到很大限制。

农民维权面临许多问题,但首先是法律意识的问题。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很多人认为“一年官司十年仇”,因而怕上法院,怕打官司,有不少农民甚至认为那是不光彩的事情。其次是经济基础的问题,农民收入水平低是不争的事实,而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等都需要当事人来支付。这些都让农民在考虑通过诉讼来解决纠纷时,产生很多顾虑。再者,因对法律常识的欠缺,不少农民在日常生活中对自己的法律行为没有意识,不知道什么情况下证据是充分的。加上传统文化根深蒂固的影响,农民惧怕权力,认为与享有权势的对方当事人对簿公堂,胜诉是偶然的,败诉是必然的。

由此可见,农民诉讼面临着很多压力和阻力。要彻底解决存在的问题,还要全社会各方面的努力,如法律援助,普法宣传,观念的更新等,单凭一方面的努力肯定是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的。

11月22 日 星期四

近几年来,学校乱收费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这不,今天就来了一对夫妇咨询学校乱收费问题。事情是这样的,孩子的家长是来我们这边打工的民工,夫妇两人都在我们这边工作。留着10岁的女儿在家不方便,也顺便来上学。想到这边的教育质量比较高,没想到报名就让夫妻两伤透脑筋,学杂费,书本费且不说,光借读费、建校费、赞助费就上万元,让他们这些打工者实在吃不消,于是就来我们这咨询一下。我这样解答到:

1、中小学教育属义务教育,国家的基本政策是“一个都不能少”,充分保证适龄儿童就学。

2.、学校的做法是严重错误的,其行为已经违反了国家出台的《中小学义务教育收费标准》你可以到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去反映,近来教委对此事很重视,严禁中小学乱收费。

3、、福建各大媒体对此事曾作过相关报道,每天都会通报好多学校的违规行为,你也可以去它们那反映,请求媒体监督协助解决。

听完我的解答,他走了,晚上给我打来电话,说学校已经停止各项违规收费,教委还对学校进行了通报批评。

这就我今天在律所主要的工作内容了,想想还是比较有意义的。

12月 10日 星期一

民间借款合同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存在这诸多缺陷。一旦发生纠纷,债权人往往难以追回债款的风险。

一位中年男士今天来所里咨询,说是1999年与其好友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20万元,利息0.2%,借款期限一年。该好友在99年到2000年期间,有陆续的还款,但在一年期满为止并未还完。直到2016年该好友因发生车祸导致死亡,2016年至今债务人儿子有陆续还款。但还剩余余额7万元,该男士再主张还款时,屡遭拒绝。债务人丈夫及其儿子表示没有 2

义务继续还款,现该男士向我们咨询该怎么办?

首先,从诉讼时效角度开说,最后一次还款时间在2016年5月已超过了诉讼时效,债权人丧失了胜诉权。第二,“父债子还”在现行法律中没有明文的规定,因此她儿子没有继续还款的义务。第三,律师提出一个建议就是如果双方可以再重新订立一份合同,则剩下债务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听潘律师说这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而给出的建议,但实际上能不能重新订立合同还是个问题。

一个看似简单的借款合同案件,涉及诉讼时效,继承等方面的相关知识,还真似受益匪浅。

12月 11日 星期二

对于律师这个行业,虽然发现她不一定如心中想象的那样金碧辉煌,她也有艰辛与汗水,但如果我将来做了律师,就决定做个快快乐乐的律师!下面就是对将来做律师的感言。

前国家足球队主教连米卢先生曾提出过“快乐足球”的理念。虽然国足在世界杯赛上铩羽而归后。包括球员在内的很多人都对这一理念表示质疑,但笔者对这些反应却不以为然。事实上,无论足球还是其它行业,一旦失去了“快乐”的因子,恐怕也就失去了前进的原动力。

做一个乐观向上的律师,这个目标本不遥远。但目前律师圈儿内确实常常飘荡着一些浮躁甚至颓废的气息。归纳起来,无非是收入不平衡、执业环境不理等等。也许这些都是事实,但这就是生活,是需要我们以快乐的心境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律师应当拥有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时刻保持自己独立思考和独立判断问题的能力。卢梭有一句名言:“生而快乐的人却处处被套上枷锁。”那么,当我们面对某些“枷锁”时仍然能够笑看云卷云舒,这实际上是一种乐观而彻悟的人生态度。我希望,当有人问起:律师啊,你过得快乐吗?我们能够挺直胸膛,意气风发地告诉他们,我们是一支乐观向上的队伍。当然,如果这个问题注定问得多余时,那倒更是一件好事。

12月12 日 星期三

今天突然对律师这个职业有点自己的想法:做律师还是要谦卑一些,但不是说就要掩盖了大气。律师对不同的当事人不应分等级对待,都应当给予相同的尊重。要成为一个让人尊重的人,认可的人,就要先去尊重别人。律师应当告别自我中心,真诚地去对待他人,与人做适度的感情交流,把握好人际间的交往距离,注意空间分寸,谨慎言行举止。古语云:君子不失足于人,不失色于人,不失口于人,言语之美,穆穆皇皇。就是说在与人交往时要注意体现出君子的风度,坦然自若,不卑不亢,谈话时也要有君子的风范。律师,平和的心态很重要。律师这碗饭不是人人都能吃得开的,律师职业对律师的内涵,律师的素质,各方面的要求都很高,说白了,律师先是一门做人的学问,其次才是做事的学问。一名成功的律师,要有雄辩家的敏捷口才,哲学家的思辨能力,心理学家的洞察眼光,政治家的处事技巧以及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要做成功的律师,就得从现在开始,想做个 成功的律师就得从自己的身边的小事做起,努力用自己的汗水去争取 。

12月13 日 星期 四

对于各个法院、各个审判员的证据采信标准是不一样的。但司法实践中,所普遍认可的证据采信标准还是不能够否定的,这就要求律师在举证的过程中,尽量符合司法实践所认可或已被实践过的证据采信标准。

余大妈因被邻居打伤而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诉讼请求中包括: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抚 3

慰金、交通费、医疗费等。余大妈并没有请律师,而是委托了一个法律工作者。在一审中,医疗费8000余元地得到了支持。而其他诉讼请求被县人民法院驳回,余大妈心里很不服。所以,来到我们律师事务所咨询,打算向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首先,余大妈受伤后,经公安机关鉴定为轻微伤,故被告人够不成犯罪,只是要受治安处罚、拘留。另外,余大妈事后还进行了伤残等级鉴定,不构成伤残等级,故所请求的精神抚慰金也得不到支持,因为没有法律依据。第二,很重要的是误工费,余大妈提供的是一张她所在单位盖章的工资一览表,存折。因为其真实性值得怀疑,故法院没有采纳,也许是她没有委托律师的缘故吧!潘律师说在司法实践中最后提供纳税凭证以及社保凭证,才能证明其实际工资。存折本来也是非常重要有利的证据,可能由于各个法院证据采信的标准不 一样,所以也得不到支持。

因此,在证据收集过程中,不但要符合证据本身固有的性质,而且还要联系司法实践,尽量作到符合这样的标准。

事务所作为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要定期为该公司所签订的合同进行法律上的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这几日,跟着蔡律师他们进行的审查活动,收获颇多。使我知道了审查同合同时应该注意的基本问题。

首先在使用合同统一文本时要注意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例如本是加工承揽合同,却使用购销合同文本,为合同以后的履行和适用法律条款增添了争议。

其次要注意列明每项产品的单价。如果在购销合同中标的是多类商品,就要注意在合同中不能只明确各类商品的总价款,一定要确定具体每种产品的单价,否则一旦合同部分履行后发生争议,就难以确定尚未履行的部分产品的价款。

第三要注意用词严谨。不要在合同中使用模零两可的词句或多义词。

第四要注意合同条款必须具有对等性。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的协议,合同法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一方享受权利,必须承担义务,合同条款的对等性是公平原则的重要内容。尤其是格式合同,如果己方权利多、义务少、责任轻的,发生争议时另一方就可能以该合同违背公平原则对合同的有效性提出抗辩。

第五就是要注意审查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当前,经营单位的性质、种类、背景比较复杂,有关部门的管理不到位现象比较普遍。在此情况下,为防范欺诈行为,减少交易风险,非常有必要考虑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履行合同能力、信用情况等。主体资格方面应当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不能仅凭其名片、介绍信、工作证、公章、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件。因为有的企业因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很有可能已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12月14 日 星期五

我对律师的收费制度一向都不清楚。除了诉讼费是交给法院的以外,我发现律师代理费由谁承担的问题根本没有明确的标准。有时有胜诉方支付,有时由败诉方承担。对此,我认为律师代理费应该由败诉方来承担。

首先,当事人之所以聘请律师是由于败诉方的侵权或者是违约的行为所造成的结果,当事人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则就是由于败诉的侵权或违约所造成的直接损失,这是败诉方强行加给胜诉方的成本。

其次,由败诉方支付的律师费则增加了败诉的危险,可以避免。败诉方滥于起诉,减轻胜诉方的压力,使司法资源更有效率的得到利用。

最后,有败诉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可以增加当事人违约,侵权的成本,从而更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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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的观点就是由败诉方承担律师代理费用,以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与正义。

12月17日 星期 一

经过这一阶段在实习活动中的所见所闻,同时对一些事件观察和了解,我对律师职业加深了认识,并且发现律师在调查取证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律师在调查取证权利太小,不利于律师开展工作。

1、赋予律师调查取证权不充分。律师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律师承办法律事务,经有关单位或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调查情况。”这些规定实际意味着证人,有关单位或个人有权拒绝律师的调查取证,使律师的调查取证处于极为艰难的境地,等同于一般的代理人,限制了律师发挥应有的作用。

2、律师部分调查取证权依附于与其相对的控方不合理。刑诉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收集,调取证据”“经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许可,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实际上这是将律师应有的调查取证权变为‘申请权’,使辩护律师处于不对等地位,不利于收集控方证据。

3、对律师提供证据的要求过于苛刻。律师法和其他法律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要吊销律师职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规定对律师执业中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给予惩处是应该的,必需的。但是,必须科学严谨,范围必须严格限定,莫要造成律师无故被追究的情况发生,莫使调查取证权成为律师执业中的桎梏。

12月18日 星期二

今天下午我又和李律师一起去开庭,我因为跟着整个案子所以在那旁听,对方律师是一个年轻女孩子和一个中年男子,我本以为中年男子是主攻,不想居然这个女孩才是主角!我正心里暗自佩服不久,就对她接下来的表现无语了,先是对法官的一些问题无法回答,在那忙得一头汗,显然是对案子准备不充分,证据都还没搞清,再是我方不承认录音资料是我公司职工,法官问她意见,她一急居然说我们赖皮.接着是我方质疑运费问题,法官要她们拿货单对证,她居然说,因为运费很低所以要我们出!法官先是无语一阵,然后马上发飙! (最后她才说,那么多的货单,我们哪找得出来是哪张.全场再昏...

12月19日 星期三

今天在省高院看《历年卷宗》的时候看到这样一个案卷,内容是有关《盗用电脑密码套取现金如何定性》这样一个问题的:

具体的案情如下:1997年4月,被告人王某在担任陕西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某证券营业部委托交易柜柜员期间,发现可利用营业部证券交易系统软件存在的漏洞套出现金。同年9月,王某将这一秘密告诉崔某和任某,3人共同预谋套取营业部现金,商定由崔某、任某偷看该证券营业部委托交易柜其他柜员的上机密码,由王某用该密码上机,在崔某的股票账户上操作,套出资金、买入上海交易所的上市股票,再由崔某在另一证券营业部另开账户取出现金。后被告人王某于1997年9月12日、10月28日、11月18日分三次利用偷看来的其同事的电脑操作密码上机,将营业部的69.9万元资金划入崔某的股票账户,买成沪股四药股份、青岛海尔和四川长虹(当时上海股票交易所未实行全面指定交易制度),由崔某在另一证券营业所售出,共提取现金67.9万元,其中被告人王某分得20万余元、崔某分得37万余元、任某分得6万元,其余赃款共同挥霍。

看完这个案情之后,对本案中3被告人的行为如何定罪存在不同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王某等人共谋,利用其担任证券营业部工作人员的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数额巨大,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构成职务侵占罪。 5

而另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王某在犯罪过程中并没有利用职务之便,只是利用其在单位工作中知悉的电脑操作系统存在的漏洞及容易接近犯罪对象的方便条件,即利用熟悉作案环境易于接近犯罪目标的工作之便,秘密窃取了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构成盗窃罪。

而在我看来我还是比较同意第二种看法:

具体理由如下:首先,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虽然同属侵犯财物所有权的犯罪,主观方面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二罪在犯罪构成上的根本区别是客观行为不同。构成职务侵占罪,客观上首先要求行为人必须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不是利用职务之便,而是利用工作之便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不能构成本罪。其次,前者必须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即利用职务之便实施了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单位财物的行为,盗窃只是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方式之一。而盗窃罪的行为表现是采取秘密窃取方法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行为人始终没有利用职务之便。本案被告人王某的岗位职责是接受客户委托进行沪、深两地股票交易,并同时进行有关证券方面的咨询业务。虽然他的行为侵害了本单位的资金所有权,但他在犯罪过程中,始终没有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即没有利用其担任证券委托交易柜柜员的职责之便,在接受客户委托从事股票交易过程中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王某只是利用了在工作中发现的证券营业部电脑交易系统存在的漏洞、熟悉营业部的工作操作流程和易于接近犯罪对象的方便条件,侵害了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本案中3被告人的行为是利用王某熟知证券营业部交易系统存在的技术漏洞,盗用其他柜员的上机操作密码,冒用其他柜员之名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操作,进而套出单位资金,且犯罪数额巨大,所以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应当认定为盗窃罪。

12月20日 星期四

被告人姚某因抢劫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被告不服,在上诉期限内提出了上诉。二审法院经过认真审查和审理,发现被告除了犯抢劫罪外还犯有强奸罪,于是裁定撤消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原审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重新判处姚某有期徒刑12年。为此,姚的父母大喊“冤枉”,并以“上诉不加刑”为由到处上访,也多次到所里要求找律师帮助姚某申诉。很显然,姚的父母对“上诉不加刑”的理解是片面的。

“上诉不加刑”的原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但人民法院在审理上诉案件时,对于原判事实认定不清,有遗漏重大罪行的,第二审法院可以以事实不清,裁定撤消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的案件做出的判决仍属一审判决,如被告人不服,还可以上诉。因此,姚的父母若对重新审理做出的判决不服,可在征得姚某的同意后,提起上诉。

姚的父母还说,亲戚朋友们都说“上诉是和司法机关对着干,哪有好果子吃?”我向他们解释说这也是一种错误的想法。上诉是法律赋予被告人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的诉讼权利,是为了纠正和避免法院可能发生的错误判决,并不是什么“与法院对着干”,应解除不敢上诉的顾虑。

12月21日 星期五

最近律师事务所有许多来咨询法律问题的群众,针对目前比较现实的情况,我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专门组织了典型案例的答问,我作为实习生,特地记录了下来,对我也有很大帮助。

李某与王某2001年登记结婚。2002年底,李某在得到单位的批准后,从单位领取了5万元的买断工龄补偿金。今年1月份,李某以夫妻感情不和向法院起诉要求与王某离婚。王 6

某则提出李某领取的5万元买断工龄补偿金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李某认为这5万元应作为她的个人财产。请问:买断工龄补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买断工龄”这个名词是企业改制中出现的产物,是在国有企业员工“终身制”,且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尚未完善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项制度。买断工龄补偿金是企业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后支付的经济补偿。我国婚姻法及司法解释未就买断工龄补偿金明确列入夫妻共同财产中,对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买断工龄补偿金是针对劳动者本人今后再就业、养老、就医等方面的救济和补偿,不是劳动者一般意义上的工资、奖金所得,且其与劳动者个人身份有着密切的关系,是劳动者放弃长期稳定的劳动收入为代价换来的。虽然它的取得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它是一种期待利益的提前兑现,其性质与因身体受到伤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生活补助费一样,应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而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实质上都是指当前现存即得的财产,不包括期待的利益。所以李某从单位领取的5万元“买断工龄补偿金”应属于李某的个人财产。

12月24日 星期一

庭前调解,是人民法院在立案后未开庭之前,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用平等协商的办法,解决民事权益争议,化解双方当事人矛盾的一种诉讼活动。它依据案件事实清楚、分清是非,当事人自愿原则进行。本案的顺利调解,是院领导决策正确、合理,适用程序法的具体体现,是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结果。加强调解是人民法院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一项举措。

有舆-论认为,我国将成为一个经济大国,也将成为一个诉讼大国。积案过多、压力过大必然成为各级法院面对的一大难题。在这方面,诉讼调解制度所发挥的巨大作用,弥补了判决所无法实现的功能优势。

在调解工作中,人民陪审员配合法官做了大量工作。他们以特有的‘平民化’调解方法调解纠纷,容易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社会效果比较好。所以,人民陪审员在调解工作的作用已经越来越明显。今后,应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工作,多次邀请人民陪审员召开座谈会,介绍调解对于化解民间矛盾,提高审判效果的意义,增强广大人民陪审员的调解意识。还应从调解业务方面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教育和培训,通过邀请人民陪审员观摩和参与调解的方式,让他们熟悉调解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方法,逐渐适应从陪审员到调解员的角色过渡,提高参与协调解决纠纷的能力。

然而,在一些地区的司法实践中,正是基于调解具有高度的灵活性和多变性,使得诉讼调解附上了强制和功利的色彩。如以“隐性强制”的做法促成案件结案,具体表现在“以劝压调、以判压调、以拖压调”,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调解的成功率。首先,要推行审判工作“信息化”,变“找上来”为“走出去”。法庭成立初期,对本案件搜集各种信息,同时与各个当事人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为日后的快速调解打下基础。其次,他们推行调解标准“亮化法”,变“暗箱操作”为“亮化调解”。法庭参照各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在此基础上做调解工作,难度大大降低,成功率明显提高。第三,他们推行调解角度“换位法”。法官变“背对背”的说和,为“面对面”的调解,法官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原、被告换位思考,消除成见,化“敌”为友。把程式化的民事庭审变成极具人性化的庭前调解,有效避免矛盾激化,使双方当事人建立起互谅互让、和-谐友好的调解氛围。第四,他们推行调解形式“多样化”。法庭变“立了、审了、判了、僵化了”为“收了、调了、事了”。注重实效性,不留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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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这一段时间里通过翻看案卷,实际参与和平时与前辈们的交谈讨论发现现实中随着保险业发展的同时却普遍存在着投保容易索赔难的社会问题,由此而引发越来越多的保险纠纷开始引起人们的关注。

保险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因保险责任归属,赔偿金额的多少发生争议应采取适当方式,公平合理地处理.按照惯例,对保险业务中发生的争议一般可采取三种方式来解决:

第一,协商和解:在争议发生后,双方实事求是有诚意的进行磋商,彼此作出让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和解协议,可由双方当事人直接进行交涉,也可由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者从中调停,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第二,仲裁:是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之后达成书面协议,愿意把他们之间的争议交给双方都同意的第三者进行裁决,仲裁员一裁判者的身份而不是以调解员的身份对双方争议作出裁决.目前我国对经济合同的争议实行二级仲裁,如果当事人不服可在接到二级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审判判决.仲裁组织作为民间机构是一第三者或者中间人的身份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作出公断,因而没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利,对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权属于人民法院,如果仲裁裁决后保险人拒不履行裁决可以想保险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三,诉讼:是人民法院依法定诉讼程序对于保险纠纷予以审查,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作出裁决或裁定,诉讼解决保险纠纷是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其所作出的法律裁决具有国家强制力,当事人必须予以执行。

12月26日 星期三

好不容易等到一个普通程序的案件,可高兴了。是一件诈骗案,一共三个被告,开庭之前,我看起诉书上写着有两个主犯另案处理觉得很奇怪。我先把卷宗拿到了法庭,原来书记员和陪审员已经到了。我本打算坐在后面的旁听席上的,不过几天庭审的犯人家属有好几个,坐在那里觉得别扭。我只好坐在法官左手边本来是给辩护人准备的位置上了。过了一会法官才最后进来。法官让我把被告提进来,做这件事情我可是第一次,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于是我拿着一张起诉书就去了旁边的暂看室。暂看室的房间分为两个部分,里面的是一个个的小笼子门上有明锁。灯光昏暗,犯人——严格的讲应该叫做“犯罪嫌疑人”——被反铐住,面壁站立。一道墙把里外隔开,墙上有巨大的玻璃窗供室外的法警观察里面的一举一动。我走进暂看室拿着起诉书最法警说让他给我提这三个人。他却对我说,你就站在这里叫这三个人的名字就可以了。于是我站在原地大声叫三个人的名字,三个被告应声答道,然后就有三个法警走进去把他们提出来。第一次体验正式的普通程序,果然有所不同。

12月27日 星期四

我觉得很多时候,对待那些态度不是很好的阿姨,其实要是你也报以不开心的没礼貌的话,结果会更加的严重!只有以礼貌回报,才能得到好的结果!打字室的阿姨就是这样,看她的脸好像没有笑过一样,而且我多次在那复印机里搞砸了,多次都不会印而导致浪费了好多纸呢!她有点不开心,讲的话也不是很客气,我当时很不是滋味,要是在外面我早就生气了,而且一定会顶上几句的!但是现在是在实习时期,我是在别人的地盘里,所以我得忍!我忍了,而且还时时对她说不好意思,对不起,谢谢呢!结果她也被我的礼貌搞得不好意思了,便开始对我好多了,我不会的也会主动来教我了呢!呵呵,原来真的有很多事情是可以通过更好的更加有技巧的方法来化解一件事呢!

前阵子旁听一个关于律师引诱证人作伪证的案件,也引发了我对律师代理刑事案件风险的思考。法治国家的实现,对人权最重要的保护和救济,需要完善有效的刑事辩护。然而,我国刑事辩护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却令人深忧。一方面,我国刑事案件总体辩护率较低。刑事案件辩护率下降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执业风险的增大肯定是其中重要原因之一。那么,刑事律师如何避免办案风险呢?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关键:

(一)把握好调查取证环节;第一,应确立依法取证的观念,不但自己要严格防止和杜绝任何故意制造假证伪证的行为和做法,而且必须要拒绝出于任何目的制造虚假证据的企图,恪守法律和职业道德。第二,努力提高刑事辩护技能和业务素质,丰富刑事诉讼经验。第三,掌握正确的取证方法和技巧,加强防范意识。在大多数情况下,律师收集到伪证是出于过失的心态或根本不知其为伪证而使用。为了避免提取虚假证据而承担“伪造证据”的责任,采取合法、正确的取证方法也是不可或缺的手段和方法。

(二)处理好与被告人家属的关系;第一,刑事律师与当事人家属之间存在着委托关系,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实际上也是为当事人家属提供了帮助。但律师与当事人家属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立场并不相同。第二,律师最主要的还是依法辩护,只要远离虚假证据,不违反法律,不背离客观事实,慎重做好自己的工作,时刻保持警惕,注重自我保护,遭受非法侵害的风险完全可以得到避免。同时,我们也相信,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风险一定会降低和得到有效避免。

今天的任务跟昨天的差不多,只不过多了一项任务:整理卷宗!那些卷宗是在一个案子结案后,由专门人员将该案自犯人拘留开始所经历的程序的各种文件文档都集中起来装订成册,以备以后查阅!里面包括了所有的证据口供 公安局调查卷 起诉书 开庭情况 公告 执行书 判决书 裁定书 等等,多的达十几册,堆起来比一个小孩子还要高呢!还好我的任务只是将其中几份表格填补完而已!有好多时候都想认真读读里面的内容,但是看到那么多本子堆在那里,不写完实在是不爽!于是一个劲地写啊写,结果终于写完时也到了下班的时间啦!哪还有时间看呢?

我问李律师,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一般有多少是无罪的,他说几乎从来没有过!要是判无罪的话,就说明检-察-院办错案啦,办错了的话他们是很难堪也很不好很麻烦的事!所以法院一般都不会这样做的!毕竟公检法一家亲,法何必让检难堪?我狂晕……那要真的没有罪呢?那就以证据不足撤回起诉咯~~哦~~她又说,一般情况下一年四百多件案子中要是有那么一件的话真的很了不起呢!

今天上午刑庭开了两个庭,都是关于抢劫的!第一个案件有三个被告,他们三个是以故意挑衅的方式拦住一些路人,然后就进行敲诈勒索,结果就抢到了,他们也给捉到啦。。。 我发现老师说的控方与辩方的严重不平等果然是真的!首先,那些法官所处的位置就不再是一种中间人的地位了!公诉方也就是检-察-院里的人摆明就是法院的兄弟啦,法官对他们的态度有多好啊!而对待那些被告却是连恐带吓!不过有好多时候通过那些人的犯罪事实还真觉得他们好可恶哦!那时候真的不想同情他们!唉,但是还是可以从这次的庭中发现很多中国制度的腐-败及可怕!

首先是人格上的不平等,记得看那些书上写的是美国那里的人只要是没有判决都一律以无罪论处!然而在我们中国这是不可能的事!

然后是我发现凡是犯罪的人几乎都是受受教育程度很低的甚至是文盲!然后就是几乎都没有就到业!所以说教育跟就业对于一个社会是多么的重要啊!

再次是我发现庭上被告所谓的权利真正可以实现的并没有多少!因为庭长在宣读那些权

利的时候实在是太形式化了,我根本就没来得及听清楚便过了……那些人也是因为慑于法律的威力而唯唯喏喏地回答说听清楚了呢!

还有,法官说的所谓的公正我无法从那庭上找出来!因为当那些人说对公诉人的控告有意见时法官是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解决的!相反对于那些人重复说出那些事实的时候,审判长与审判员是以大声吓唬来制止那些人继续说下去的!而且对于那些人反应的口供跟实情不一样,很多是刑讯逼供的!但审判长却没有相应地去问一个那检-察-院的人!

今天下午跟另一个实习生一起回来,在车上我们讨论了很多关于中国法律制度的不好之处,及我们学法律的人对法律的灰心!果然是跟同是一个专业的人聊得比较合,我们大发评论,结果引得车上附近的人老是向我们投一脸狐疑的表情呢!不过说得也是喔,尤其是在刑法上,被告的人格严重得不到尊重!说什么公诉人跟法官还有被告之间是成正三角的关系!法官应是正中间的而且也是公正的!公诉人与被告人之间是平等的!但是实际上却是一个倒三角的关系!法官与公诉人站在上面,而被告人严重地压在了下面! 这些东西,法学家门,执法者,立法者也早已意识到了,但是这种现象一时半刻是难以改变的啊!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实习以来经常能接触到房屋租赁纠纷的案子,李律师今天也拿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让我从中挑毛病,下来自己总结了一下,房屋租赁合同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一、转租、转借问题。为确保出租人利益,合同应写明承租人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第三人使用,若确有转租转借需要,也应经出租人同意。实践中很多合同因没有此项条款约束。出租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如某案中吴某出租一层两间门面房,租金是三年共十万,结果被承租人转租出去一间,租金三年即十万五千元。

二、租金、水电费以及具体交纳方式。实践中若以年为承租期限单位,一般租金应在下一年度的前三个月提前付清,水电费应由承租放办理一张银行卡,承租人定时存入费用,卡内数额保持最低限额,承租期限届满时多退少补。

三、押金。若出租房屋内有办公用品、家具等,出租人应交纳一定数额的押金。

四、违约责任。合同内对转租转借、不按时交纳房租水电费、不遵守合同约定的承租期限等的违约责任应有明确规定。如交纳违约金多少元、逾期交纳房租的,除应按时交纳外,还应交纳违约金多少元,早成房屋损坏的,应负责赔偿,还可有“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对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的规定。

总而言之,要对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的承担有明确规定,以免在出现纠纷时无章可寻,损害双方利益。

上午所里来了一位50多岁的农村大叔,说想咨询一些法律问题,这个时间所里的大部分律师都出去跑案子了,我就帮忙解答一下。接到这个任务既欣喜又紧张,欣喜平时的专业知识终于可以有用武之地,紧张不知靠自己浅薄的理论知识能否为他满意解答问题.

安排大叔在接待室坐下,原来子他想咨询的是一个关于财产继承方面的问题:大叔拥有一幢房子,他因为无儿子想把着幢房子留给自己的女儿,但担心自己弟弟的儿子也就是他的侄子夺走房屋的所有权,问需不需要通过鉴定而将房屋的继承权给自己的女儿。还好,问题不是很难.我告诉大叔这样的问题是不需要什么鉴定的,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他的妻子和女儿将是那幢房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当妻子和女儿等第一顺序继承人都不在的情况下才会涉及到他弟弟,而对于他弟弟的儿子根本就没有关系.大叔还是不放心,想通过一个法律鉴定来保留继承权,这时旁边的一位同事告诉我农村重男轻女思想严重,在没有儿子的情况下有由侄

子继承财产的风俗。我告诉大叔法院办案是要有法律依据的,不可能按风俗断案,况且这个纠纷即使要起诉也是根本就不成立的.

送走大叔以后,大家仍在讨论着大叔刚才看来十分低级甚至有点可笑的法律问题,而我也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中,现实中人们的法律意识还是相当淡薄的,尤其是在农村等偏远地区长久以来的风俗习惯禁锢着人们的思想,由于缺乏法律常识,风俗在他们看来是持久不变,至高无上的,所以在法律与风俗发生冲突时以谁为准成了他们最大的困惑和难题.在替他们感到悲哀的同时,我也深感到作为一名法律人的责任与任务,帮助他们加强法律意识,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想这就是我们所应当做的!

今天下午3点左右,正当我拿起一份报纸看的津津有味时,一位满脸沮丧的中年农民手持一份刚从法院领来的判决书走进了所里,他充满希望的说到,我要在这请律师将案子翻过来。

我放下手中的报纸招呼起坐下讲述事情的缘由,原来这位农民是一起民事案件的当事人,他在一审中作为原告委托了一位法律工作者作为其诉讼代理人,该法律工作者在代理案件过程中进行双方代理。他先作了原告代理人,又暗中作了被告代理人,给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出庭时找同事代替,从而导致了原告在一审中被判败诉。在实习中,今常会看到一些在律师业不够发达补充进来的法律工作者们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如向当事人吹嘘自己招揽业务,作虚假承诺,私自会见法官,违反法律规定许收集证据等。

从法律工作者身上我们应该吸取教训,作为维护正义的律师其职业道德的培养不容忽视视。在我国,律师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社会工作者,应该树立崇高的职业道德。首先,应该牢记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业宗旨,摈弃以营利为目的的金钱观。其次,应尊重和维护-法律的权威,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自觉接收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最后,律师应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今天,应同学的邀请我来到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时间到了,只有一个法官来到审判席上。法官宣布,今天并不进行正式开庭审理,只是对这个二审上诉案件进行法庭询问。

我对案件的具体情况并不了解,听了双方律师的代理词后对案件慢慢有了个初步的认识。这个案件的第一审是在海口市龙华区法院进行的。上诉人是某小区的17户住户。被上诉人是该小区的房产开发公司。案件情况大概是这样:房产开发公司在售房广告宣传册上将该小区的环境设施描绘的极其优良:“小区周边超市、学校、休闲广场、酒店等一应俱全,小区位于南大桥与××大道交界处,交通便利,四通八达凡所应有,无所不有!”而在小区户主入住该住宅小区两年多后,小区出口处与××大道之间的属于另一家开发公司的空地被开发利用了,正兴建新的项目。小区的住户因此无法享受广告册中所提到的便利的交通,而只能从临时开出的一条小道进出,于是户主联合将开发公司告上法庭。

在旁听的过程中,我认为双方的争议焦点就是房产商在广告宣传册上的广告词是否构成合同条款,也就是房产商是否负有违约责任,甚至是否构成用虚假广告欺骗购房者的行为。

法庭询问结束后,法官当庭进行调解,建议双方将此案进行协商解决。我对于上诉方律师没有提取户主和房产商之间道路交通协议这一证据感到非常可惜。我想,第一审时户主一方的律师也没有考虑到这一细节吧,以至于在一审二审似乎都处于被动的境地。

诚然,律师应当为从法律角度争取委托人权益最大化的实现而作最为周全的考虑,这才可以为案件胜诉添加更有份量的砝码,而更重要的是,每一名律师都有责任为了维护社会的正义、法律的尊严竭尽所能,我想,这才是做一名合格的法律人应当奋力追求的完美吧

律师实习日记 [篇2] 20**年3月28日 星期一

上午张律师跟会计组沟通资产调查情况,会计组工作人员也表示本次补充调查的难度比第一次调查还要大,很多实质性的资料和高层机密对方都不愿提供,这也是尽职调查中最难的部分。如果搞不清楚目标公司的真是财产状况,将来的并购可能会造成项目公司重大的财产损失。我认为目标公司不远提供最真实最核心的资料的原因有两点:一是为了在并购中获得好的价格;而是考虑到自身是老国企,资产权属不清、权责不明、资产流失等会涉及到违规甚至违法犯罪。下午我们一直在对调查情况做整理,拾遗补缺,看看还有那些地反没有搞清楚,那些地方是不可能搞清楚。

20**年3月29日 星期二

本次尽职调查又要接近尾声了,上午项目公司的负责人员和目标公司的高管就补充调查情况展开会晤,就目标公司不远提供资料无法确定的部分要求目标公司作出书面说明和承诺,下午我和师姐就需要承诺的部分把承诺书书写打印好找相关部门签字盖章,直到最后还有一份书面说明对方没盖章,原因是该工作人员请假,给我们的答复是可以在我们返程后邮寄给我们。晚上,目标公司请我们吃饭,正宗的河南菜吃的我们非常满足,我对于这种有工作机会又有吃喝的状态很满意,我非常感激所里给我提供这样的机会。

20**年3月30日 星期三

早晨起来收拾东西,午饭后我们就做大巴到达郑州乘飞机返回长沙,结束本次愉快的行程。本次尽职调查我总结:目标公司提供的书面文件不能反映资产真是状况,与工作人员的沟通技巧非常重要。

20**年4月1日 星期五

今天蒋老师让我处理一份《房屋订购协议》,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房屋定购协议》,后房屋一直没有开工。我方当事人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对方当事人主张其并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规定,合同应该无效。我方当事人无权要求违约责任。我方主张:根据交易习惯,“订购”不同于“定购”其只反应了一种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标的不是房屋所有权的转让,而是以协议中约定的条款来订立买卖合同。因此《房屋定购协议》并不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解释》。合同有效,对方应承担责任。由此可见交易习惯在诉讼中的重要意义。

20**年4月6日 星期三

事实胜于雄辩,律师实务不同于学术研究,律师在诉讼中的难点并不是解决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以法律为标准将生活事实整理为法律事实。因此律师在开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适用外,就是认真的搜集证据,掌握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证据基础。并且应该注意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尽最大努力使我方主张的事实得到证据的支持。在分析证据的时候应该对全案证据作出综合判断,仔细分析每一个证据的证明事项,以及各证据之间的关系。主要工作在于检查证据之间是否相矛盾;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力的强弱;所提供的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有无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证事实之间的证据与诉讼请求的关系、从整体上把握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不可割裂开各各证据之间的联系,孤立的审查证据。

20**年4月8日 星期五

所里的潘老师也是一位老律师,曾经给我上过《合同法》的课程,他现在在处理一个交通侵权案件,原告方的诉讼请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担其交通费,而在其主张的交通费中主要的证据是两张价值400元的从赤壁到长沙的汽车票。而其起诉书中确表明在事故发生后原告的丈夫就赶到了医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中规定,对于必要的交通费用,原告的主张可以支持。由于原告的丈夫已经在原告身旁,这400元的车票不属于必要的费用。显然,原告的起诉书中所承认的事实与其诉讼请求以及提供的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直接影响了诉讼请求的成立。

20**年4月11日 星期一

今天在所里没事干,自己就一个人乱想。法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作为律师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因此应从多个角度去分析问题。诉讼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手段,在现代法治国家中,法院并不是展示律师法律技能的唯一舞台。行政手段也是解决争议的一种高效方式。在遇到纠纷时,可以在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之间灵活灵活的选择。而不仅仅拘泥与诉讼或是仲裁这些成本高昂,耗费时间较长,且存在着诉讼风险的手段。比如在土地权属纠纷中,即可以选择-民事诉讼中的确认之诉,又可以提起行政裁决或者行政确认。而且还可以在不同手段之间可以灵活切换,避免对自己不利的结果发生,减少解决问题的成本。比如,当遇到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如果政府的公证性受到外来因素不正当干涉,可以从行政手段跳跃到诉讼手段,将争议问题的管辖权由政府转移到法院。同时为了防止不利于己的终局性行政结果,也可以在行政确认和行政裁决之间灵活切换适用,利用不具有行政强制力,确能够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行政措施去解决问题。

20**年4月14日 星期四

今天跟随着肖律师去天心区法院立案。首先在立案大厅里立案窗口-交我们提交的材料(包括证据),里面的工作人员就审查,审查完后就给了我们一张缴款通知单,叫我们填完后去银行交钱,完事后,就给了我们正式发票和案号,有了这些,肖律师就让我们回去,说过一个星期再去法院六楼问下分案情况,看看具体落实到那个法官手上,接着就和法官的书记员联系,送达诉状和开庭时间,这一系列的工作都是以备后续沟通。一通下来接近中午,回所里吃饭,整理相关案卷。

20**年4月18日 星期一

今天肖律师带我们去了岳麓区法院的执行庭。见到执行法官,在肖律师的介绍下,我们算是认识了这带有传说性的人物,不过倒真的没什么感觉,也是一普通人,和我们律师还有个通性,懂法律的普通人。在回来的路上,肖律师跟我们说,案子到了执行这一块,是非常棘手的,除了电话催收可能完成执行外,让法官出面效果来得会更直接。一般按照国人的秉性,对于法官都是敬畏的,让法官和当事人联系,会大大加快我们的执行力度,执行会相对轻松些,当然,也并不是每个都能取得委有好效果,对于一些拖赖者还好,对于确实困难者就行不通了,不过这一条途径,我们不能忘记。对于一个律师必须学会思考,能想到各种解决问题的路径才是真正从一个实习生走向成熟律师的标志,这是我记得最清楚最牢的一句心语。

20**年4月20日 星期三

今天在所里没事做,就与潘老师聊天,他告诉我在日常生活中多做一些逻辑练习,锻炼培养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和灵活应变能力。对于一名好的司法工作者来说这些是必不可少的。而且也要常写一些驳论式的文章,以便锻炼自己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这也是综合培养,提高自身能力的关键之所在在。

20**年4月26 星期二

今天肖律师接了一个案子,长沙的王女士与在广州工作的美国人jan结婚,婚后开始感情还好,不久就出现问题,两年后,jan回了美国,未办理离婚手续就又在美国结婚了,也不再到中国,但jan仍在中国的公司每月领取8000元的工资。王女士此时的生活也很艰难,要求离婚并分割财产,要求每月从jan 的工资中分4000元。肖律师告诉她律师是没有问题的,但要求每月从jan的工资中分的4000元恐怕会得不到法官的支持。肖律师说这个案子比较特殊,有涉外因素,并要我多参与该案的办理。

20**年4月28日 星期四

今天,蒋老师的顾问单位要求我们起草一份竞业禁止协议,因为其某位高级管理人员将于近期辞职。我和师姐以前都没写过这样的东西,进过讨论和资料查询我们总结了以下几点:一、竞业禁止协议中的补偿款可否直接约定?禁业禁止补偿费的标准的设定方式采用自愿协商的原则:有约定的按约定,无约定的可按法规规章规定。二、补偿款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如何给付补偿费用?对于应支付多少的补偿费用,根据每个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情况不同而不同,法律上也没有明确的数额标准。在实践中,一般可以按照上一年度年收入的1/2或者2/3。补偿费的支付方式可以一次付清,也可以分次付清,可以在在职时给付,也可以离职时给付。三、约定的竞业禁止补偿款明显过低,是否有约束力?如果用人单位支付的数额太低,可能会因协议显失公正而被撤销,这样对用人单位也是极为不利的。四、约定的补偿费单位没有给,离职员工是否还应该遵守竞业禁止协议?如果单位没有按照约定或相关规定给予补偿费,离职员工即使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也不受协议条款的约束。

20**年5月3日 星期二

在房产交易市场越来越活跃的今天,人们购买二手房普遍需要借助房产中介的信息来找到适合自己的买家或适合自己居住的房源,因此,买卖双方也就避免不了与房产中介打交道,卖家与房产中介之间、买家与房产中介之间的委托关系自然形成,并借此实现房产过户的最终目的。而实践当中,因房产中介提供居间服务引发的各类居间合同纠纷也屡屡发生,今天就有一为女士找到律所咨询房产中介的责任问题。房屋中介在为买卖双方提供居间服务时,前期往往与买方、卖方三方共同签订《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及《佣金确认书》,以此确定与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而这种协议的签订,往往是对买方、卖方规定的义务较多,权利较少,而房产中介对自己的权利约定过多,义务过少或没有,甚至作出一些不受法律保护的霸王条款。尽管居间合同中没有约定或很少约定中介的义务,但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房产中介仍然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年5月6日 星期五

今天上午到所里没事就整理近一段时间所里办理案件的卷宗,下午在所里的律师很少,大都在外面跑案子,我和内勤人员聊了一会后也早点下班了,总之今天还蛮无聊的。

20**年5月8日 星期一

今天蒋老师让研究了以下离婚涉及的房产分割问题,我总结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婚后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如何分割?一般情况下是夫妻共同财产,对半分割。但要注意例外情况,比如是一方父母完全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一方子女的名下,则视为对自己子女的单方赠与,属于自己子女一方,不是夫妻共同财产。2、婚后购买房屋,产权中有登记子女的名字,如何分割?产权中登记有子女名字的,视为夫妻二人对子女的赠与,离婚时只能分割属于夫妻二人名下的产权份额。如果子女已经成年的,在离婚诉讼中无法一并处理,需另案起诉或者自行协商。3、婚前购买的期房,婚后才取得产证,且登记在一方名下,如何分割?虽然产权系婚后取得,但签订购房合同、支付房款的关键行为发生在婚前,且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例外情况是,如果婚后有共同还贷行为,此处还贷并不需要另一方以自己的收入偿还贷款,只要有一方用婚后收入还贷的,都视为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对于还贷所支出的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没有产权的另一方都可以要回一半。4、婚前共同购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时如何分割?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原则上作为共同共有的财产进行分割,即平均分割,但也会适当考虑出资情况等对房屋所做的贡献。5、婚前所有的使用权房,婚后买下产权,如何分割?产权取得时间在婚后,因此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实际分割时会考虑房屋产权的来源、贡献情况,原使用权人会适当多分,比例在50-70%。6、婚前一方出资购房,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时如何分割?如果有证据证明出资的一方购房是出于对房产共有的目的,此种情况下房屋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否则一般视为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行为,结婚的条件已经成就,赠与已经完成,房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20**年5月11日 星期三

今天坐张律师的车一起去法院开庭,他问我会不会开车,他累了,想让我开会,我很不好意思的告诉他我没有驾照也不会开车。他说做律师助理最起码的要求就是要会开车,有时间去学个驾驶。我告诉他过段时间就学,我一直想学驾驶,但心里想的是我一直没钱学,整个驾驶学下来加拿到证至少要花4000多块钱,想想在律所每月拿点微薄的收入只够吃饭,还哪里来的节约做别的。实习律师的生活是真的苦,想想都心酸。

20**年5月17日 星期二

今天又在跟其他实习律师讨论我们的生存问题,新律师往往没有经验、没有案源从而也没有经济来源,这是最基本的经济基础问题。对于刚毕业且家庭经济压力大的学生或者转行者来说是个难题,这个难题与第一个问题是不同的,因为确实有这样一类人,他们想走入该行业,他们不是为了律师的高收入而是为了自己的理想,但是连基本的生存都难以维持的话,再崇高的理想也只能暂时搁置。我周围很多同学和朋友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不能做律师,我能理解他们。当然新律师了解这些难处后可以走曲线理想的战略,比如说先找公司做法务或其他法律相关工作,但是不能放下法律也不能放弃对律师的信念,积累一定的经济基础和法务经验后再投身专业律师的行列,这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20**年5月19日 星期四

今天周师姐的一个朋友到所里要求协助他办理车险理赔,师姐比较忙让我帮他查下需要哪些资料,经过上网搜索和打保险公司电话询问之后帮他解决。办理车险理赔应当提供下列材料:1、 行驶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体检合格回执报告(准驾车型在b以上时需要提供)。2、 保险单、保险发票。3、 索赔申请书、定损单、汽车修理清单、汽车修理发票。4、如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还需提供对方的行驶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对方车辆的定损单、修理清单、修理发票。 5、 如发生人伤事故,还需提病例卡、医药费发票等等。

20**年5月22日 星期一

今天到所里时其他都是都不在,可能都是在外面忙案子,无聊之下就找本书看看。下午蒋老师到所里,让我送个材料给他的顾问单位去,拿到材料后发现时律师函,送到顾问的时候也四点多了,索性直接回家了,今天又比较闲,感觉收获不大,我希望我能早点结束这样的日子,所里快点来多一点案子,我也能忙乎起来。

20**年5月27日 星期五

今天我接到家里的电话,母亲告诉我堂妹要离婚,但男方要求返还婚前给付的彩礼,堂妹不同意返还,遂男方不同意离婚,堂妹坚持要离婚说要告上法庭。我便打了个电话给堂妹询问情况,并告诉他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堂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和酒席并与男方共同生活半年,这彩礼铁定是不会返还的。

律师实习日记 [篇3]

在律所实习已经快一个月了,早就打算借天涯的版面来记录自己的实习生活,但由于各种原因今天才最终得以落实了,从今天开始有时间就记录下自己每天的感受,和各位分享,希望大家多提意见,以便我能不断地进步。

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后,我开始联系律所了,到处托人帮着联系,在网上也联系了几家知名的律所,但都没什么回音,在一个星期一家不知名的律所通知我过去了,但觉得在那里要租房,带我的律师又不一定肯定会教我,于是不断地在权衡着利弊,比且打电话给我的老师,很快就帮我联系了一家律所。

在律所面试的时候,由于我很优秀在本科期间得过各种奖项加上又是推荐过来的,对方还是很愿意接受,但还是问我是农村的还是城市的,家里有其他兄弟姊妹没有,律师是一个很辛苦的职业,不能吃苦就最好别从事这个职业,,我回答农村的,家里就我一个,但我能够吃苦,并且表明我一直以来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之后问及待遇,由于我初来乍到,不敢谈及,只说了什么都忘了。

(1)

就在当天就开始上班了,中午主任都还说下午带我一起去顾问单位的,结果等我和律所的其他同事一起吃过饭的时候,他说重庆那边有事,让我一个人去,当时我紧张啊,就让我一个人去处理!!也太相信我了吧!!给了我顾问单位的老总的号码让我联系他,做他们的车过去。在下午两点半左右坐上了那个老总的帕萨特出发了,到地震灾区的一个县工地去,由于地震的原因,正在修公路,车走一段停一段,双行道改单行道,有时还要让修路的施工车辆,就这样经过六个半小时才达到那个县城,人都快疯掉了!

到县城九点多了,在路上我们还担心由于受地震的影响还害怕这麽晚了没吃饭的地方,说到里边看有没有烧烤吃,结果逛了一会终于找到道一家餐馆,问还营不营业,得到了对方的肯定答复,终于晚饭有着落了,庆幸啊!点了一桌菜,喝了几瓶啤酒后离去,不过自己由于在车上和他们没怎麽说话,主要是自己平时言语不多,就只有借在酒桌上多喝酒了,空腹了喝了三瓶左右,有点晕。

饭后住在顾问单位联系好的宾馆,条件还不错,我一人一间,他们其他人都是两人一间,我一个人就放松了,洗澡睡觉等待第二天的工作。

由于手机没电了,不知道时间,早早的就起床了,洗漱完打开电视看了会,才七点,起来早了。没办法,刚和别人出来让别人叫起床,不太好,就只有辛苦一下自己了。在等到八点后大家才一起出宾馆,在楼下简单的吃了个早饭,之后继续开车准备到工地,当时心想不会还要几个小时吧,不过另一方面想再开几个小时就不用急着开始工作了毕竟对工作还是有点心虚。

经过两小时多的车程,到达了工地。我们的顾问单位是发包方,将水电站通过招标发包给承包方,现在承包方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及时完成项目,达到了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在负责工程指挥部办公室稍事休息后,老总安排办公室一个员工配合我的工作,找我们需要的资料。当时那个员工和我的年纪差不多,并且是我本科同学的发小,看来世界真的是太小了。

由于是第一次办案,不知道需要哪些东西,除了师傅讲的招投标书和合同书外,其他的东西,我见有一点用就让她帮我复印,招投标书有一本书那么后,当时我们都无语了,还是让她复印了,空手而来结果带了一大堆资料回去。在办公室找了些资料后又去监理及工程部找了不少资料来复印,觉得最有用的还是监理提供的材料。明确了承包方每个月甚至每天完成工作的情况。

中午在工地吃饭,由工程部专门的人负责做的,生活还不错,炖猪蹄,炒土豆丝及其他的两个菜。

饭后继续复印,并借那个员工的万能充赶快充电,出来一天了没和同学及师傅联系了。充了会电赶快和同学联系怕他担心,也和师傅交代了下事情的进展。两点顾问单位的老总让我代表律所去开座谈会,当时承包方、发包方及第三对方监理单位都来了,首先由发包方讲了事情的原由,承包方工作进度缓慢,不能按期完成工程,打算解除合同,监理也建议解除合同,承包方非常老实的承认了自己的过失。座谈时我才发现该工程涉及到的标的居然到达了8000万!!!让我来做,确实太信任我了!本来我也询问师傅后也写了老道的发言稿,可能是那老总觉得我太年轻了,怕说得不好没让我发言,有点小小的遗憾。

会后和那些人一起去吃了个饭,席上的都是一群老总,最差的都是项目部经理。两瓶五粮春出来,那些人都是久经杀场的,一来就开始敬酒了。我吸取了昨晚的教训,喝得慢了点,但中间还是有点想吐了,之后换啤酒和他们互相敬酒。幸好我天生好酒量啊。吃完饭后,他们给我安排了宾馆,我就先上去看房间了,而他们在下面打麻将,上去我就没下来了,打牌不是他们的对手,况且囊中羞涩啊。

出门的第三天早上我在宾馆等和我来的那个老总,准备一起回去了,一直等到九点半他们才开车过来,接着又开始了长途的旅程,在出发没多久就开始堵车了,一直堵了进近两个小时,幸好之后由于是中午修路的人员吃午饭去了,一直还算畅通,到下午三点半终于回来了,这就是我第一次的出差经历,一出去就三天,看来律师确实不好当。

一到所里就被安排和顾问单位的老总出去三天后,星期四我回到了所里,给主任汇报了顾问单位这件事情的大概情况,以及对方要求我们作为法律顾问需要做的工作:根据拿回来的材料写一份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函。主任说这事你处理就是了。

因为不知道怎么写,我回来后的那天晚上就在网上找了一些范例。到所里后又让我们团队的一个律师发给我他写的这两个文书。把从顾问单位复印回来的材料看了两遍后,又参照到范例,开始写起来。在写的过程中发现带了那麽多资料,其实很多都用不着,但本着多复印一千,不放过一个的精神,怕万一缺了资料又要花几个小时跑到灾区来不容易啊。有了范本很快就写好了,先给团队的律师把我看看那些需要修改的,然后再给主任看。

主任看后说发律意见书写得可以,但律师函通知对方解约写得太多了,法律意见书给顾问单位看的详细当然好,但律师函写的太多了容易给对方留下把柄,于是精简法律意见书,从三页瘦身到了一页。里面还有一个插曲,我先把写好的法律意见书发给顾问单位的老总看后,他觉得写得很好,后面精简后他说还是以前的好。我心里倒是比较的高兴,但主任有令,明白了律师函越精简越好了,说服对方来接收精简的。

由于律师函太精简了,只写了他们的补充合同,顾问单位的老总说光凭补充合同就和别人解除8000万的合同,不太好,要把主合同加上。当时因为补充合同规定得更严格所以就只写了补充合同,既然他们要求加就加上了,当事人就是上帝嘛。

他们的工作人员来拿后,终于完成了到所里的第一件任务。

(2)

今天和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一起去检-察-院取保候审,一去没多想就去找办案人员了,结果说要取保还要取得受害人的谅解书,然后我们又去和检察长说这事,检察长就让我们先去找了,后来一个同事告诉我,主任和谁打的招呼,我说是检察长,同事说给谁打的招呼就去找谁,那样就好办事了,这时恍然大悟啊!还是缺少经验!

接近晚上的时候受害人才赶过来,开始受害人讲了一大堆废话,最后重点还是落在了钱上,他们刚开始要5w,后来我方同意给3w,由于答应那人也缺少经验结果给得太多了!同意给钱后对方高兴得不得了,说了那么多,装的好仁慈一样,结果还是为了钱!

今天比较有成就感。早上等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拿到受害人的谅解书后到检-察-院交给他们,并且给了候审申请和担保人的情况说明。受害人由于收了钱跟着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到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说自己原谅了犯罪嫌疑人,希望检-察-院、法院能够从轻处理,给犯罪嫌疑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钱的力量就是大啊!看着他们讲话的嘴脸太恶心了、、、

由于有了受害人的谅解书,检-察-院说取保没什么问题,他们在哪里慢慢反映情况,于是我就回所了。

下午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打电话来说没有把东西给公安局了!这才反应过来,原来现在案子还在公安局,检-察-院只是在考虑批捕不了,应该给公安局写取保候审申请,提交担保人情况说明和受害人的谅解书!到派出所后,很快办好手续,和民-警一起去看守所把人取了出来,提出来时比较的有成就感,终于给委托人,给自己的同学一个交代了。看到犯罪嫌疑人的家属的感受,我自己都深有体会,农村的父母供出一个大学生毕业生非常的不容易,现在刚要说松一口气时,却发生了刑事案子。

这段时间一直在想,犯罪的代价太大了,不仅要人生受到限制,财产也会受到很大的损失,最终得不偿失,所以一定不能犯罪。

(3)

第二个星期在所里完成的主要任务也是一家顾问单位的事,这个顾问单位是一个政府部门。他们的行政行为被别人申请行政复议了。当时一看觉得他们还是比较有理的,只是由于以前的行政行为不规范,98年的事了,程序不太对。对同一个东西给两个不同的权利人都颁发了证书。正是有了两个证书,这个行政行为肯定就有问题了。所以处理起来比较麻烦。也是带回他们给的资料,第二天我就帮他们写好了行政答辩状,写好后给团队的律师看觉得还可以,然后交给顾问单位的负责人,他们也说很好,我本以为这事就搞定了。后来他们把材料交到县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制办的说这个是要引起高度重视,要让我们主任亲自去,还说要请我们作为县政府的代理人。于是第二天,我和主任又去了,先和他们一起开会商量,结果那人还是比较抠,没请我们代理,但他们是我们顾问单位的上级部门,还是就帮他们免费服务了,然后修改答辩状,一直忙到快一点了,当时饿的不行了。写好后给他们吃完饭后,打道会所,就等复议结果出来了。

实习的第三个星期,刚开始没什么事做闲得挺慌的,于是三番五次的去问我们团队的律师有事要帮着做不,给了我一个合同纠纷的案子,让我帮他写起诉壮,在网上找了篇模板后,很快写好。当时觉得其实做律师很简单只要有案子那个律师都会做!不过遇到麻烦的案子就对能力有很大的要求了。星期二那位团队律师又交给我一个股权纠纷的案子,标的上千万。是一个国有企业改制,公司的高层隐瞒公司资产,才用了十五万并给职工买保险就买到了一个上千万的企业。职工本来持有大部分股份的,知道后就不愿意了,想要回属于自己的股份,到处信访但一直没有结果,现在来找我们代理,本案的职工股份没有登记,而转让给公司高管又有当地发改委的批文,所以处理起来比较麻烦,幸好后来此案没交给我做。听他们讨论,本案由于是集体诉讼,容易引起群体事件,省高院有批文,这种案件不能用集体诉讼进行立案,只能单独立案。这样要收诉讼费就比较麻烦了,第二个方面是要胜诉也存在很大的问题,工程量很大,付出的财力、物力、人力都会很大。

在周五的时候,一个同学打电话给我说他同学出了点事情,摊上了一个刑事案子,当事人的家属打算来找我,咨询一下。当时觉得有案子就把人约到见了面,想到有案子,就打算介绍给带我的律师了,自己也表现表现了,后来把他们带到所里,听他们讲明情况后,我们把这个案子接了下来,这个星期我就主要在处理这个案子,现在人已经取保候审出来了,他也去单位上班了,只要判个缓刑就不会对他的人生有很大的影响。

这个月中利用周末还看了几本和律师相关的书,第一本是《从实习律师到大牌律师》,感觉写得不是很好,收获不太多,不过对律师这个行业有了更多的了解。上个星期经团队律师的推荐看了慕容雪村的《原谅我红尘颠倒》一下是内容简介:一位来自穷困乡村、穷困家庭的小男孩,经过自己的勤奋努力,终于完成了父亲的遗愿考上了大学法律专业,毕业之后又在一个经济十分发达的开放城市当上了颇有名气的律师,并且经常在当地的电视节目频频上镜,是著名法律栏目的主讲嘉宾,要么讲授法律知识,要么解答观众提出的的种种法律疑难,成为该城市的公众人物……然而,就是这样一位事业蒸蒸日上、金钱名利俱全的律师,最后却走上了厌世悲观以致杀人灭尸的犯罪之路……

看了简介后我都不愿意看这本书了,因为觉得写得有点悲观,对于律师这个行业写得太黑暗了。给我推荐此书的律师说情节是根据小说的需要而写的,里面律师怎样处理关系,处理案件可以看一下。于是拜读了一下,感觉确实比较黑暗,对我选择做律师行业都有一定的负面影响!幸好结局中小说的主人公的结局并不是很悲惨,出国逃跑了。

这个周末看了《穷律师,富律师》,感觉虽然写得也不好,但相比《从实习律师到大牌律师》,还是要好一点,学到了一些技巧,对于其中自己觉得比较有用的技巧还做了笔记。

今晚还看了《律师的思维与技巧》这本书的一部分。

2016法庭,法院实习日记
习时律师日记 第八篇

法庭,法院实习日记

法院实习日记(一)

早晨八点半,校车载着我们一堆即将失业的准毕业生驶向出了校园,今天是我们实习的第一天。驶过三桥,便进入了高新区的繁华世界,三头两转,终于到了碉堡似的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了,下车的那一刻,我们都有一种缅怀革命先烈董存瑞的悲壮之情……

入了大门,穿过广场,来到大厅,几经周折始得入了那狭窄的小门,进入碉堡内部。与政治部的大姐开了个小会之后,我有幸分到了民三庭。

指导老师唐副庭长,没想到简单的介绍几下之后,庭长就立即给我发了个艰巨的任务:“这份判决书明天得宣判,我修改完了,你把它输进电脑吧。”我翻了一下就晕了,二十多页!!!但是为了好好表现,我也就安安静静的坐在电脑面前,一个一个字的打进去了。一直到中午下班,还没完成一半,庭长说:我先走了,我只有一片钥匙,你要吃饭的话得保证这办公室得有个人。我在想,这庭长也太抠了吧,第一次见面也不给个吃饭的时间给我指导指导。还幸亏雄哥他们来了个人替我守办公室,不然我连午饭都吃不了咯……

中午吃饭之后,由于想好好表现,所以中午就在办公室加班了,虽然这十多天一直这么困,但实在是第一天不能松懈啊,哪知道忙了一中午还是没搞完,庭长回来的时候问了我一句:搞完了没?我真要吐血了,费力没讨好啊,任务太重,手太生,想好好表现都没能力。庭长笑了笑:接着搞,明天三点之前搞完了就行了。谁知道临六点下班的时候,还有三页法条没改完,不是雄哥,硕哥,沙姐过来催我,估计我还不知要忙到什么时候去了。

在市中心陪硕哥转了半条街买衣服,我也试了几件,发现像我这种型男能穿得衣服还真不少,只是囊中羞涩啊,一个学期只买了一件t恤,哈哈哈……但我觉得倒挺骄傲的,最少我不觉得买衣服是件必需的事情,再说,我得为我的xz之旅考虑呢。回来之后已经是九点了,三人在堕落坑的小摊上吃了盒炒饭,再每人喝了瓶啤酒,酒意便渐渐涌上头了,实在想睡个大懒觉,但明早又得早起上班,在寝室漱洗毕,什么也不想干的就想睡了……

今天收获最多的莫过于关于法律文书的知识吧,我始料未及的是法律文书的要求这么严格,严格到一个符号,一种字体,字体大小,字间间距,称呼,汉字数字,阿拉伯数字,空格等等一系列细枝末节的注意事项。我第一次真实的感受到做法官严肃形象与严格要求,每删改一个地方我都生怕会对当事人造成什么难以磨合的影响,每改变一句表达我都有一种掌握别人命运的沉重之感,虽然庭长始终对我说改错改对都不会追究我的责任,但我始终感觉在如履薄冰。所以一整天都没忙完这个判决。但总的来说来是收获蛮大的,最少学到了不少实用性的东西。这个暑假不虚度……

法院实习日记(二)

早上六点起床,勿忙洗漱完毕就背个包出门了,今天是实习的第二天,也是第一天正式上班,所以不能迟到。路上买了个馒头边啃边跑,到校门口时恰好赶上107路公车发动,幸运啊……

赶到碉堡中院的时候,才七点四十,总算没迟到啦,在电梯的镜子里竟然都发现自已的眼睛肿的像大哭过一场。一进门,发现庭长早已经安坐于办公椅了,庭长掏掏口袋拿出一片钥匙:诺,帮你配了一片钥匙,以后你就可以自由出入了。

上午的工作是接着昨天来的,还是昨天那份判决书,我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修改完打印出来之后,拿到庭长,庭长又检查了一遍,还是有不少错误,又拿给我去补正,补正之后又让他检查,如此往复,我修改了四遍,他检查了五遍,最后还是不敢肯定判决书没有错误了。

已经将近中午了,由于下午就要就本案进行最后一次调解,庭长本打算如果调解不成就直接当庭宣判,最后出于判决书还可能存在错误,庭长不得不只准备调解书了,于是我的工作又转向了制作调解书,还一份赔偿义务方的协议书。

由于下午英明的庭长要求我当书记员出庭作调解笔录,所以,我的午休时间又暴毙了,我查啊查,找啊找,发现调解笔录不是像个录音机一样每句话都录下来,而是简单的几句重点了,我有信心了,但还是没准备休息。

约好三点开庭,结果被上诉人(被侵权人)三点半才来,调解进行了两个小时,双方就赔偿数额的问题进行了友好协商,各有苦衷,各作让步,十三万的赔偿额减少到了十二万,最后圆满达成协议。离分别之时还互换名片,这样的解决方式,我认为是最圆满不过了。

不过,让我困惑的地方也不在少数,首先是当事人包括法官都说的是湘潭话,我不仔细听的话基本上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另一个是,庭长在本案中确实起了一主持的作用,但是这种主持应该只限于引导他们谈话的重点和中心不会转移,而不应该是积极主动的去劝说应该赔多少,或少赔多少,但是庭长两方面的都做了。

调解中间,在双方僵持不下时,庭长单独将赔偿义务一方叫出庭外私自协商,侵权人回庭后的态度便稍有改变了,我不知道这在调解程序中是不是合法,但我应该能判断庭长对侵权人说了什么。鉴于我的实习身份,我也不好挑明。

然后就是庭长在双方达成协议后,就催促双方直接签定了调解书的送达回证,这在程序上是明显不合法的,虽然庭长这样做节省了人力物力,且有效的避免了双方反悔,但同时也剥夺了双方反悔权,是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

这一次的调解很容易让我联想到了“公正”与“效率”的对立统一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的问题。司法实践中,都普遍的认为公正第一,效率第二,即认为要让当事人获得正义,即使诉讼拖得太久也没关系,公正相比于效率要重要。但是不记得谁说过:迟到的正义为非正义,如果因为拖延诉讼,当事人的权益就得不到及时保障。或者双方因为无止尽的诉讼而陷入缠讼的地步,最后一方赔得更多,另一方则因拖延而花费更大的成本,这也是不合理的。

我认为,公正和效率也是统一的,考虑公正问题时不仅应当只考虑当事人的公正,还应该考虑司法公正和社会公正,这里的公正其实在很大程度上反映的是“利益”层面。如果一味以当事人为重心而进行缠诉,不仅会浪费司法资源,同时对社会其他成员也是不公正的,因为司法资源的浪费也体现了对纳税人财政的浪费。所以公正和效率的问题不能分开谈的。

再就是,本次调解是十分成功的,当事人之间化干戈为玉帛,还成了朋友。而且都对赔偿的数额比较满意,至于具体的判决数额,基于国家秘密,我也不能表说,判决书也因调解成功而沦为一堆废纸 。

但是对于庭长的多处违反程序问题我认为也是无可厚非的。这里是不是也涉及一个法官自由裁量和良性违法的问题呢,因为如果法官只是坐在堂上板个脸只说这个不能讲那也不能讲,那法官还不如用个录音机把自已的话录下来,等到有必要了就按下播放键:这个不需再议……再说,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还是违法的呢,作为一个法官,良性违法也是情有可原的,只要双方当事人满意,只要争议能得到完美解决,手段的事情就不必考虑那么多了。

所以,对于这次调解我很满意,我也见识到了调解的魅力了,这是我今天的感受……

法院实习日记(三)

清晨一觉睡到九点半,嘿嘿……也得感谢siyb的同胞们让我请了这半天假,不然今早又得肿着个眼睛去碉堡法院啦,昨晚深夜两点被《岁月神偷》感动的稀里哗啦的,虽又有点熬夜之嫌,但毕竟心理有些安慰,至少睡到了九点嘛。

洗漱毕就去经管楼见了指导老师,一下子过去了半小时了,出来的时候已经是烈日当空了,那个汗啊,跑了回了一趟宿舍,又跑了一趟法学校交任务,又跑回寝室准备大扫卫生的时候,s又打电话过来催吃饭了,在乐园的小窝里吃得汗流浃背,一上午的时间就全是与汗水相伴啦……

中午搞完卫生,已经是一点多了,于是,我又顶着个大太阳坐着摇摆的107回到了碉堡法院,上了一会儿网庭长大人就来了。

“庭长,下午有事嘛?”

“怎么会没事,这里有三个判决书,你根椐这三篇判决书改成三篇审理报告书。”

一小时过去,任务圆满完成。

“庭长,还有事嘛?”

“没有了……”

“庭长,我不想老改法律文书,我想看看案卷。”

“那行啊,这有刚收到的三个案件,你看一下吧,根据这三个案子自已每个拟个审查报告出来……”

一个小时过去,两个小时过去,案子都没看完。雄哥,硕哥又准时出现在了我的办公室门口……

庭长发话了:四天后开庭,别急,带回去做……

暮色已沉沉了,似要下雨了,在市里买了套衣服,买回之后发现不想穿,真的要老啦,买衣服的心情都没有了……

今天收获最多的就是审理报告的格式吧,基本框架和术语都滥熟了,修改之后也是perfect了。下学期的法律文书课应该不会听得很晦涩了。

现在越来越觉得有必要端正自已的态度了,法律和经济都是很实用的学科,平时上课的时候还是少发呆的好,浪费了时间又浪费了金钱,现在想做的事情很多,但又总觉得时间不够去分配,而且每天都完不成任务,包括庭长布置的作业,所以总觉得有做不完的事,还是自已没分配好时间,没做好计划的原故吧,加油加油……

法院实习日记(四)

由于昨晚逛街回来的太晚,所以只写了篇昨天的日志就已经困得不行了。【习时律师日记】

今早在摇摆的107上匆匆的看了一份判决书,就到了碉堡中院了,以为自已要迟到了,没想到又是七点四十分,也以为今天没任务了(因为昨天的三份审理报告一份也没拟出来),没想到庭长说:十二号有66、67号案子开庭,你至少要在12号之前把两份调解协议的方案做出来。

干坐了一上午,看了一叠厚厚的案卷袋,还是没一点眉目,不是上诉请求会得不到支持,就是2b一审法院判的太离谱而自相矛盾,好不容易抓到一个一审法院的漏洞,又发现如果和当事人说明调解根据的话,就会有更大的纠纷。

中午睡的半小时是四天以来睡的第一个午觉,下午精神足足的又去见了一次当事人,不过,这次我是旁观者。看着书记员记录,听着不太懂的湘潭话,我也半朦半懂的明白了些谈话的内容。评审结束后庭长对我说:要做一名合格的法官,首先要做一个优秀的书记员。原来法官也是这么一级一级的爬上去的……

下午接着写调解协议,写了两小时初步算完成了一份了,但是赔偿数额是没有根据的。临下班时庭长还在催,我也就不好意思的请求再往后推啦。

出法院之后,一同学感慨一句:明天是星期六咯。我恍然大悟,原来可以休息啦,哈哈,这些天真的是忙晕了。虽然可能在别人看来我也没做多少事,而且我也觉得自已没做多少事,但是就是做不完,可能是个人能力问题吧。

我真的不得不惊叹对法官的严格要求。一份文书改了又改,看了又看,稍有觉得不合适的地方就要不惜纸墨的再打印一遍。而且基层法官和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的法律素质是相差悬殊的两个级别,基层法院的判决真的是漏洞百出。推开法律适用和认定事实不说,光就判决书的形式就是千疮百孔,格式不对,符号错误,有时自已认定的责任分配比例,却不按其判决,更甚的是,有判决书前面几点举证用阿拉伯数字,后面突然蹦出了罗马数字。有的还把原告的名字写错了,有的还竟然把审判长的名字和审判员的名字对调。作为中国最有受案最多,救济最多的基层法院怎么可以这么不严谨?

法院实习日记(五)

今天去报到,可以说是见习的第一天。因为是周五,院里也没什么事。所以,我报到后就回住处了,晚上整理了一下今后实习要注意的事项:

1、 要准时去,准时回。

2、 防止两周热的情绪病。

3、 要尊重工作人员。

4、 要积极主动。

5、 重视看案卷——一部不说话的实体法和程序法。宁可在装订时慢一点,也要争取认认真真地看一回案卷。

6、 不要表现得很书生气,要表现得很老练,像出了社会的人。

7、 每天坚持写实习日记 ,见习完后提交专业实习报告。

法院实习日记(六)

匆忙洗完衣服,想洗个缓解疲劳的热水澡,于是借着烧水的空闲把今天的日志写了。

我总觉得第七天不是个好日子,因为上帝在第七天创造了人。由于人的存在,这世界所有的美好都会带有那么多的瑕眦和不完美。比如正义。

一条公路的弯道边堆了一堆沙子,农夫高高兴兴的骑着摩托载着自已妻子和岳母回家,绕过沙子的时候与迎面驶来的一辆三轮车相撞,农夫截肢,农妇十级伤残,岳母不幸死亡。这仅仅是一切不幸的开始……

伤者因医疗费,伤残赔偿等总损失达到30万,虽说对于一死两残的受害方30万元可能弥补不了什么,但是这三十万对于同样出生农民的三轮车司机来说同样是个巨大数字,一审法院虽然认定原告负65%的责任,三轮司机负20%的责任,堆放沙子的老农负15%的责任,但都是在交强险之外的余额的比例分担,所以,被告的赔偿的数额仍然将近十三万。堆沙子的老农也要负担4万块钱的赔偿。

一审法院判决后,被告提起上诉。今天上午审的就是这个案子,二审审了将近三个小时,最后法院依法进行调解,但当事人坚决一致的不同意调解。休庭之后,庭长私下又单独一个一个的进行了调解,左边放个棉花糖,右边放个烟雾弹,左右各糊弄一翻,最后伤者一方好不容易答应少赔付4.7万时,三轮司机和老农又不答应,坚持认为自已没过错,还倔着说就算告到最高法也要告。

调解不成了,我辛苦了三天的三个调解方案也泡汤了,但我心有感触的不是这个,我之前一直挺反感庭长这样糊弄人,有时还为了效率而违反程序。但是我现在越来越觉得,调解具有的魅力,在于它所具有的效率以及他解决纠纷的相对彻底性。我不管庭长做出什么带有欺骗性质的劝解,只要能让当事人心安理得的接受,只要能彻底解决纠纷,就无可厚非了。

而对于三方当事人,都是生活在最底层的农民,到了二审他们都已经没钱请律师了,穿着个拖鞋,披着满是汗渍黄斑的衬衣。从他们脸上的皱纹你就能感受到他们所经历的沧桑以及无奈。所以,你也能体会到他们为什么都只能站在自已的立场考虑自已的利益。中国的农民都是简朴的,这种简朴往丑了讲就是自私,可是你能怪他们吗?你能怪一辆无证无照,逃避修检,只为谋求最低生活标准的司机没交强制保险费吗?

这种自私就往往表现出一种接近极端的自我防卫,也往往是这种自我的固执会造成更多不必要的损用,一个律师都请不起了,还想申诉?还想不惜代价告到最高法院?

其实这场案子无论怎么判下来都安慰不了任何人,而只有通过调解才能有所缓解,也就是一个人情的问题。

我觉得法治其实在很多涉及人情因素的纠纷上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我承认法治,但我也支持人治。

真的无法表达自已的心情,法律解决不了所有的问题,一个人可能有责任,但并不是一个人要承担责任就说明他错了,当我们不能从当事人的角度去得到正义时,我们只能回头看看是不是社会错了,是不是法律错了……

接下来两天又得做一个案子的调解方案,然后庭长又出乎意料的让我去主持调解,不管怎样,我都得感谢庭长让我做了这么多事,学了这么多实用的东西,加油吧,只要自已努力了,就不要在乎自已能不能调解成功……

法院实习日记(七)

今天一整天就专门研究后天我要主持调解的案子,总算有点眉目了,今晚就能做出来了吧。

上班不久后就陪着庭长又做了一份申诉笔录,这次庭长查都不查一下,就直接让我打印了出来。看来庭长对我现在是比较放心的。

中午在书记员的办公室睡了一觉,倒还舒服,就是没庭长办公室的沙发大 ,作了个荒诞不经的梦,估计是永州那个案子太深刻了。所以下午状态并不比上午精神,但总算把案子里来历不明的数字与不太明确的表述弄懂了。今晚再加一下班,估计方案的事情就解决了,就那去怎么调解了。

回来的时候下起了雨,下车后,和哥们开了句玩笑,没想到他会生那么大气,一路上闷不坑声的自走前头,我是没想去计较什么了。看了这么多天案子,也旁听了这么多次庭审,我真的觉得有时候在生活中我们计较的东西太多了,当你看不到受害者斑驳苍老的皱纹里横流的老泪,听不到伤者在病床上看到自已残缺的大腿而撕心裂肺,听不到伤者的亲属因忍受的痛苦而发出声声沉沉的叹息时,你就不会明白生活赐予了我们多少喜乐。

我们的生活都太安稳了,所以才会对发生在身边的事情这么耿耿于怀。在小的时候我们都会想,要是哪一天爸爸妈妈突然离开我们了怎么办?然后越想越执著,越想越伤心,最后把头蒙在被子里偷偷的哭。而这一切也终于没发生,我们也大了,也就觉得想这些东西很无聊,最后这样想的念头也没有了。

可是现在我要问:如果你爸爸妈妈,或者你身边的人,或者你爱的亲人,或者最爱的恋人在某一天突然离你而去,你考虑过那一天吗?

那一天,你可能拉着爱人的手一起在路边散步,彼此依偎的望着晚霞而希望能永远这样浪漫的沿着这条街走下去的时候,一辆失控的小车朝你们冲了过来。

那一天,你的子女可能在明敞的教室里上课,那声声充满童趣的朗诵总会勾起你儿时甜美的记忆,而一场突来的地震瞬间把你的甜美震碎。

那一天,你们幸福的一家正在安谧的睡眠中,你可能刚刚哄着你可爱淘气的宝贝睡着,你可能刚刚设好闹钟等待明天的朝阳。而正当你准备敞在舒适的大床上享受着一天劳累之后的安眠时,一场大火把你一切的美梦烧成灰烬。

一次车祸,一次地震,一场大火,一个个不经意的瞬间……

突然之间什么都没了,突然之间生活变得毫无意义,突然之间觉得原本生存就是一次无聊的旅行……

要珍惜身边的人,不管他过得怎么样,不管他是否值得你赞扬,不管她曾多么的伤害过你。

我们经历那么多苦恼,我们体会到那么多绝望,可是我们真的痛苦,真的绝望吗?在没体会到真正的失去之前就不要无限的把自已的感受扩大化……

我们都很幸福,但要学会珍惜……

法院实习日记(八)

今天是正式见习的第一天。

车开半小时后,我们到达了目的地。首先,政治处李主任给我的印象比较深。李主任讲的话都很精辟,实在,让我很有好感。我想,平易近人,作风实在对今后的工作很重要。

我被分到执行一庭。和一个法官见了面后,就是参观一下办公环境,熟悉一下。整个下午也没做什么事,因为大多数工作人员也都出差去了。

法院实习日记(九)

今天最大的收获是和叶辉副庭长的一次谈话。叶庭长举了几个现实中的例子,告诉我和我的搭档们,专业素质的重要性。而专业素质最直接的体现就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叶庭长甚至还稍显极端地说,在校拿什么奖学金是假的,考什么证都是假的,只有一张司法考试通过证对法学专业的毕业生 才是实实在在的。仔细想想也是,能通过全国几乎是最难的考试,说明学到东西了。另一方面,也证明司考证的含金量之高。

此外,叶庭长跟我们说了一下,执行一庭和二庭的分工合作,比如,一庭主要负责一审案件的执行,而二庭则负责二审和一些特殊案件的执行。

法院实习日记(十)

今天我认认真真地看了一本刑事案件的卷宗。确实如张老师所说,我感受到案卷就是一本不说话的实体法和程序法。那是去年发生的一单命案,犯罪嫌疑人谋财害命,后来在新发的一个斗殴致死的案件中被抓。犯罪嫌疑人从被公安局逮捕,到审问,到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到被法院审判定罪,最后到被执行枪决。所有程序走下来,期间需要办的手续,提供的证据在案卷中都非常明白。从案件中,我特别感受到审案程序和证据的重要性。

法院实习日记(十一)

今天下午,去听一个刑事审判案件的公开审判。程序上基本是我们上学期搞模拟法庭时走的那种程序。

大开眼界的是,我原以为,只有电视上才有那种雄辩滔滔的律师,没想到,第一回听庭审,就让我见识了一位律师的厉害。他是原告的律师。印象特别深刻的是,他能针对辩护律师的无理辩驳,一一举证反驳。而且,偶尔会来一段深情的问话。我当时和同学们都不断暗地叫好!

法院实习日记(十二)

今天的主要工作是在冯华祥法官的指导下作了一个问话笔录。开始当事人和法官说俚语,我几乎听不懂,于是,不得不从新开始,让他们用普通话交流。开始我就觉得做笔录并不是件简单的事,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能把法官,尤其是当事人说的话用最精简的语言表达出来,又不改变其意思,真不简单。强调当事人,是因为你根本不知道他将怎么答,必须等他说完你才能概括,而就在你概括和写的时候,他又可能说下一句了。应付的办法只能是高度专注,迅速反应,当然,前提是有过硬的语言功底。

法院实习日记(十三)

上午旁听了一个调解会议,感受和昨天差不多,就是发现很多案件执行难,今天这个案件的被执行人涉及到政府。被执行人是一破产的政府企业,债务纠纷是8年前发生的,判决是6年前判的,可还在执行。

法院实习日记(十四)

今天的工作比较有挑战性。上午上班后,书记员华姐拿了两个案件的未整理卷宗交给我和搭档整理。那么大一叠材料,必须按照规定的目录,一一叠好。工作的关键在于,我们能否识别每份材料的性质,也就是说它该放哪。比如,立案申请表等等。第一卷,我们独立做,做了一个多小时。后来,拿给华姐检查,结果真的有些放错了。经过她的指点,我们下午又整理了一卷,这次做对了。当然,我们没忘了好好看看案卷,又一次提高自己。难怪,孙老师在课堂上说,其实做书记员挺锻炼人的。

法院实习日记(十五)

今天有个特别的感想,是关于社会的:犯人为了三万二千元就杀人了,而且心态显得很轻松,更可怕的是手段恶劣,杀人还要毁尸。这说明,贫穷是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而案件的另一个犯罪嫌疑人的父亲正在贵州坐牢,可见,家庭环境对一个人的成长也非常重要。

法院实习日记(十六)

虽然感觉有点清闲,但还是学到些东西的。至少,我没浪费时间,因为没事做的时候我就看看书。本想多主动跟法官聊聊的,但发现两个问题:一,我对法律并不太感兴趣,没有问的激-情。二、打算和法官谈谈人生经验的,但他们都已人到中年了,曾尝试过几次,却没说两句后就一切归于平静。呵呵,也许是我还没找到更好的沟通方式。这也是我未来两周的努力方向——多主动和法官沟通。

法院实习日记(十七)

不过,也发现一些不好的现象:庭审过程中,尽管法警一再警告听众把手机关掉,liuxue86.com却时不时有手机在响,结果使庭审显得不够严肃。我想,高院可以将此列入法庭纪律之一,作出具体的司法解释或新规定。

法院实习日记(十八)

下午,帮法官打印一份报告材料,是一份关于移交案件报领导批示的文件。从中了解到,当被执行人在外地时,执行一庭是如何向领导汇报,然后移交执行二庭办理移交手续,最后移交到外地法院的。

法院实习日记(十九)

今天,又做了件新鲜事:做合议庭笔录。

首先,我得说说过程:f法官(承办法官)教我把案头写好后,他说一句,我按他意思写一句。写了几段后,他该说的也说完了。

这时,办公室进来一位z法官,是本案件的合议庭成员。f法官对z法官说,这是合议庭笔录,你看看,然后说说你的意见。z法官说,就写同意承办人意见就行了。f法官劝说z法官说多几句。z法官笑嘻嘻地说,没事,你就写同意承办人意见就行了,然后就在笔录后面签了个大名。

至于合议庭另一位c法官的意见,则是f法官说的,基本上就是同意的意思,展开来说而已。

然后,我想说说我的想法。天啊,为保障案件更公平地执行的合议庭制度在现实操作中就是走过场而已。我又回想起老孙在课堂上给我们看的一个照片:高院的一次庭审中,一名年老的审判员,坐在审判长的旁边,对着庭下广大听众打瞌睡!我想,可以作个调查,合议庭制度在审判和执行过程中,在现实中,几乎都是走过场。那,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应该如何从新修正或设计合议庭制度?这是很值得思考的问题。好吧,学年论文我就写这个,我得仔细弄明白这个问题。

法院实习日记(二十)

今天有事,我向法官请了假,留在学校,没去法院。

法院实习日记(二十一)

上午,又作了一个当事人问话笔录。有了第一次的经历和经验,这一次做起来顺利多了。首先,经历使我不再有点害怕做不好的心理 ,其次,经验让我明白如何达到记笔录的要求。做玩笔录,和法官聊了一会。下午法官也没什么事,我们继续讨论一些问题:比如: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为什么没有精神损害赔偿一项,该不该有?违反证据为什么不能用等等。

法庭,法院实习日记 [篇2]

实习日记指用来记录实习内容的载体,作为一种文体,属于记叙文性质的应用文。实习日记的内容,来源于我们对实习生活的观察,凡是自己在实习一天中做过的,或看到的,或听到的,或想到的,都可以是实习日记的内容。实习日记可以帮助实习生理清思路、调整心态;实习日记是教师和实习生之间沟通的桥梁;同时,实习日记可以培养学生批判性思维的能力。下面小编分享一篇关于法院的实习日记范文,希望能帮到大家!

20xx年7月7日

经过了考试周的紧张生活,面对即将到来的专业实习,同学们显得非常兴奋与期待。今天在文法301教室举行了我们专业实习的动员会,党支部书记兼副主任张家盛,也就是我们本次实习的队长,以及张毅导员参加了本次动员会。会上,张家盛老师和张毅导员相继对动员大会做出了安排和指导,阐明了此次实习动员大会的主题,就同学们出去实习的相关注意事项和如何实习以及鼓励同学们争取提高自身实践能力作出了重要指导;就实习日记,实习报告的撰写做了详尽的讲解。老师们根据法学系同学的实习困惑和需求,重点强调四点内容:一是转变观念,充分认识本次集中实习的重要意义切实端正实习态度;二是严格遵守实习纪律,实行实习组长负责制,必须按规定参加实习,服从组织领导与安排,遵守学校及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无小事,要时时刻刻注意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三是与实习单位及时沟通,实现全过程监控;四是做好平时的实习记录。会后,同学们热情高涨,厉兵秣马,均表示要为7月份开始的实习做好充分的准备,认真对待此次系里安排的集中实习,争取最好的实习效果。

20xx年7月8日

明天就要离开北京前往我们的实习基地——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了。一直以来对法院工作有着太多的向往和期待,这次学校提供给了我们一个难得的机会,让我们切身实际的去体会生活中的法律,也让我们有机会感受将来可能属于我们的生活。这是一次好机会,可以让我们不断提升理论素养,努力实践,自觉进行角色转化,培养责任心,磨砺方法-论,从而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并应用于实践。大家显得异常兴奋,也许是因为考试同样结束了,轻松和激动的感觉涌上心头。宿舍的姐妹们纷纷出去购物做准备,这也是我们第一次集体出游去那么远的地方。不知道接下来的实习生活会是怎样,也许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挫折,但是因为年轻,因为有着对于法律生活的向往,我们愿意接受挑战。“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我们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20xx年7月9日

今天是正式开始实习的第一天,也是我们离开北京的日子。同学们纷纷起早检查有无遗漏的行李,9点钟准时出发。11点半在北京西站集合。火车晚点,却并未影响大家的兴致。我感觉到青春真好,没有经常在车站看到的疲惫和倦意,没有迷茫的眼神,有的只是那种阳光和活力,甜甜的笑容,足以影响周围的每一个人。文法的三个专业中,我们是第一个出发的,也算是为文法学院07级暑期专业实习拉开一个完美的序幕吧!火车在六点左右到达聊城车站,一个很安逸的小城市,少了北京的喧哗和嘈杂,多了一份宁静和无忧无虑。法院派车来接我们,把我们接到宾馆。那是一个比我们想象中好一百倍的宾馆,给了我们三人套间。我想,应该没有哪个专业会比我们的条件更棒了吧!虽然没有多好,但是至少不会让我们在外面受苦,非常感谢学校学院给我们的实习提供这么大的支持,我们一定不负众望,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积极学习,认真思考,为我们的法律生涯画上完美的一笔。

20xx年7月10日

今天我们在聊城中院新审判大楼前隆重举行北京科技大学实践教学基地揭牌仪式。聊城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北京科技大学客座教授吴声,以及北科大文法学院党委书记张颖、文法学院法律系主任侯登华、党支部书记兼副主任张家盛出席仪式,聊城中院干警和北京科技大学部分师生参加。这次揭牌仪式标志着聊城中院成为北京科技大学在山东省首家合作成立教学实践基地的单位。在揭牌仪式中吴声副院长致辞,向参加仪式的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并指出聊城中院与北科大学合作建立北科大实践教学基地是两家单位共同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它的成立有利于充分发挥北科大的教学实践优势和聊城中院的实践优势,促进北科大教学科研水平和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也为聊城中院的审判实践提供了良好的智力依托,为双方之间的相互合作提供了一个稳定的平台,也为双方之间的合作探索出了一条重要渠道。

揭牌仪式结束后,我们观看了聊城中院的信息化介绍短片,随后参观了科技化法庭,亲身感受到聊城中院各项工作特别是信息化建设的先进性。通过实地参观进一步拉近了法学理论知识与法院审判实践的距离。

20xx年7月11日

今天的行程安排是参观“三碗不过岗”的景阳冈及阳谷县人民法院、景阳冈人民法庭。景阳冈人民法庭位于阳谷县张秋镇,辖区面积24平方公里,辖区人口16万。法庭现有干警15人,本科学历10人,专科学历5人。法庭配备警车3辆、微机16台、监控设备和安检门各1套,激光打印机、电子签章机、传真机各1台,是阳谷县人民法院建设的第一个科技化法庭。景阳冈人民法庭的前身是范海人民法庭,更名后的景阳冈人民法庭始建于2000年。审判办公楼建筑面积1280平方米,内设大、中、小三个审判庭,达到了“规模化、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现代化”的标准,被省高院评为“五化”法庭。先后被省高院、市中院、县委、县政府授予“全省优秀人民法庭”、“模范法庭”、“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县级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个小小的人民法庭可以获得如此之多的荣誉称号令我们十分震撼,其实对我国的法制建设做出贡献不在于所处岗位的高低大小,而是在于用怎样的态度去对待。如果端正法律人的做事态度,相信仅仅是最普通的人民法庭,也可以成就一番事业,还当地居民百姓一个公道。

20xx年7月12日

怀着对于“天下第一泉”的向往,我们来到了泉城济南。趵突泉公园始建于1956年,其名胜古迹,文化内涵极为丰富,是具有南北方园林艺术特点的最有代表性的山水园林。今日之趵突泉正越来越为世人所瞩目,便有了“游济南不游趵突,不成游也”之盛誉。趵突泉位居济南七十二名泉之首,被誉为“天下第一泉”,也是最早见于古代文献的济南名泉。趵突泉是泉城济南的象征与标志,与千佛山、大明湖并称为济南三大名胜。趵突泉是公园内的主景,泉分三股涌出平地,泉水澄澈清洌。泉的四周有大块砌石,环以扶栏,可凭栏俯视池内三泉喷涌的奇景。在趵突泉附近,散布着金线泉、漱玉泉、洗钵泉、柳絮泉、皇华泉、杜康泉、白龙泉等三十多个名泉,构成了趵突泉泉群。历代文化名人诸如曾巩、苏轼、元好问、赵孟睢⒄叛啤⑼跏厝省⑼跏快酢⑵阉闪洹⒑紊芑⒐舻龋怎劳蝗捌渲鼙叩拿す偶s兴庥剑辊劳蝗奈幕自谈由詈瘢晌d谥?a href='/zuowen/lvyou/' target='_blank'>旅游胜地?/p>

20xx年7月13日

这是我们第一次真正的坐到审判庭旁听席的位置上来听取民事案件的审理,今天开庭审理的是一个比较简单的担保合同纠纷案。原告一方是一个合作信用社,被告则是两家公司(信发集团、浩申公司),及聊城市国资委,还有6个自然人(未到庭)。在审判正式开始前,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及代理人代理权限,之后宣布开庭。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审理流程,确认是否回避,随即开展法庭调查。在原告递交起诉状,被告递交答辩状之后,法官总结了案件争议焦点:1、原告诉讼是否存在错误;2、信发集团是否应承担担保责任?3、聊城市国资委是否将浩申公司资产转移至自己名下?是否承担连带责任?4、本案是否应当中止审理?在提出这四个争议问题之后,原告进行举证,被告质证。最后,由当事人做最后陈述,法官宣布休庭。

下午我们与立案庭李庭长进行了一场关于审判工作全貌的座谈会,分别介绍了审判权在法院的运行情况、对审判权的监督并从实践角度提出了一些学习的建议。我们把看到的和自己学到的知识理论联系起来,进行总结和对比,看看自己在什么地方有误区,看看自己的理解和实际的意义差多少差在什么地方。

20xx年7月14日

今天认识了一位与众不同的庭长——临清县人民法院、老赵庄人民法庭的庭长柏勇,他带我们参观了一个数字化基层法庭。这个面向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庭里实现了“六个同步”:庭审实况同步展现;庭审笔录在当事人液晶显示屏上同步展现;庭审过程同步刻录;庭审实况网上同步直播;法庭信息资源的同步共享;庭审光盘和审判材料的同步送达。临清市人民法院历来重视少年审判工作,根据上级法院通知要求,正式成立了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并扩大了案件的受理范围。凡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刑事(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案件,均由少年审判庭审理。该院在开展少年刑事审判工作中,特别注重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和挽救,努力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主要从以下六方面开展工作:一、注重庭前调查,为庭审教育做准备,为是否适用非监禁刑提供参考。二、使用圆桌审判,缓和庭审气氛。三、庭审教育到位,使未成年被告人明法、晓理、动情。四、法官寄语,真诚唤醒良知,期盼浪子回头。五、延伸帮教,使未成年犯鼓起勇气,走向新生。六、宣讲-法律,提出建议,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一片绿荫。

20xx年7月15日

今天参观的法院是高唐县人民法院,下辖四处人民法院,法庭建设全部达到省法院“五化法庭”标准。近年来,该法院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高效地履行审判职责。注重民事案件的调解工作,突出案件的社会效果。实行案件流程管理,重视质量办铁案。切实关注民生,追求司法和-谐,落实司法为民,不断加强法院的服务功能,采取巡回审理、假日法庭等便民措施,尽可能减少人民群众接近司法的负担、困难。在注重司法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营造廉洁公正的司法氛围。

这样一个标准化建设的法院让我们看到了中国法制建设的成功,并不断走向成熟。法律和社会现实之间的错综复杂的关系,往往在基层法院中有更为直接、生动鲜明的反映和体现,在这里,原生状态的生活和法律相遇,基层法院无时无刻不在接受生活的检验。在解决形形色色的矛盾纠纷时同时也担负着法治社会的建设及普法教育的重任,同时也是法律制定及法学研究的直接材料来源地。我们不能忽视基层法院的建设,应该让基层法院成为普法进程中最重要的一步。

20xx年7月16日

今天是我们实习的最后一天,细想想这几天收获了很多东西,而那些东西是我们在课本上学不到的。感谢学校的帮助,我才有了这次去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实习的机会,让我在实践中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指导了我学习的方向,鼓舞了我学习的动力。在这一周的实习期间,在张家盛老师以及其他各位老师的帮助指导下,我从中学到了很多工作中处理问题的方法,也了解到了法院民事审判庭的一般工作程序。期间我旁听了一次庭审,而且有幸与立案庭的李庭长进行座谈会,这正好是与我所学专业比较接近的问题,我从中既增长了很多法学知识,也发现了我所学的法学知识的不足,指导了我今后学习中的努力方向。我觉得我在听审中收获挺大的,在听的过程中发现了很多平时遗漏和遗忘了的知识,听完通过咨询老师而对那些知识有了更加深刻对印象。通过这次实习,使我对法院对工作不再那么陌生,让我对法院有了更加清晰对认识。这一周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

20xx年7月17日

为期一周的专业实习已经结束,经过了参观学习,我有了些关于法律专业实习基地的思考 。“实践性强”是法律专业的一大特点,科学选择并充分利用实习基地会使法律专业的学生增加实践知识,促使其知识向能力的转化,因此,法律专业的实践问题亟待我们探讨和研究。我们应该科学选择实习基地。法律涉及到社会各个领域,能供法律专业学生实习的场所也很多,主要地点应该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律师事务所、法律事务所、狱政管理机构)。尽管各部门业务有共同之处,但差异亦很大。因实习时间较短,不可能把所有的实习地点、机构都实习一遍,这就存在优化选择问题。但是,对法律学生而言,首要应选择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拥有审判权,是一切诉讼活动的终结。它要对各种性质的诉讼案件进行审理,又要对各种诉讼主体的活动审查评价,涉及的法律、法规最丰富。因此选择人民法院作为实习地点,有利于学生接触实践,便于学生把学到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20xx年7月18日

架起官民和-谐的桥梁——高唐县人民法院参观学习引发的感想

重视行政案件的协调工作,通过和解方式解决行政纠纷,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高唐县人民法院架起了一座“官民”和-谐的桥梁。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70余件,已审结45件,其中通过协调方式结案32件,占结案总数的70%多;执结各类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近300件,其中经过法官释明后,当事人自动履行的193件,占结案总数的67%。

法院“一把手”参与协调,该院促成县政府推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让更多的“一把手”出庭应诉,亲自与原告沟通,听取原告的意见,化解矛盾。据统计,去年以来,已有16个行政首长主动坐到了被告席上,其出庭应诉的案件和解结案率达到了80%以上。

高唐法院以和解方式化解行政纠纷、努力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做法,化解了“官民”之间的冲突,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好评。该院荣获“集体一等功”等省级以上荣誉50余项,行政审判庭也先后被省委政法委、省高院授予“全省政法系统创人民满意活动先进单位”、“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先进庭”荣誉称号,立集体三等功两次。

20xx年7月19日

打造标准数字化法庭——参观临清市人民法院引发的感想

临清市人民法院现有在岗干警125人,其中法官57人,内设机构22个,其中包括3处人民法庭。近年来,临清法院在上级法院的具体指导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司法能力,认真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步。

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和运用,建立了完善的审判质量效率监督评估体系;实行微机分案、带卷报结、逐卷评查、全程监督;建成了全省设施最全、标准最高的基层数字法庭——老赵庄法庭;2001年以来,连续7年结案率超过100%,上诉案件发还改判占全院结案的0.3%以下。勇于创新,大力推进法警工作规范化建设。成立了全省第一家司法警-察局,将执行工作警务化、外勤工作警务化和法警规范管理落到了实处。近年来,该院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集体三等功3次;先后获得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执行工作先进集体、严打工作先进集体、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集体、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思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等8个省级集体奖励。

20xx年7月20日

来自基层法院的感想——参观基层人民法庭引发的感想

中国最广大的人口仍然居住在农村,中国的问题仍然主要是农村的问题。所以中国的法律所服务的对象绝大多数在农村,绝大多数是非城市化人群。然而,由于经济和文化等因素,现代法律在很大程度上主要适用于城市社会、工商社会和陌生人的社会,而往往忽视农村这样一个乡土熟人社会、权力边缘化的社会。在解决形形色色的矛盾纠纷时同时也担负着法治社会的建设及普法教育的重任。但是正所谓“天高皇帝远”,基层法院处于国家的最低层,深入乡镇,这就形成了国家权利的边缘地带。在这个边缘地带,两股力量博弈,强大的国家权力很可能变弱,屈服于抵制国家权力的乡土力量。

无论从法官的人数来看还是从处理案件的数量上看,基层法院都是中国司法的最主要部分。法律和社会现实之间的错综复杂的关系,往往在基层法院中有更为直接、生动鲜明的反映和体现,在这里,原生状态的生活和法律相遇,基层法院无时无刻不在接受生活的检验。我们应该加强国家权力在基层法院的实现,实践出真知,让中国的法律系统更适应中国。

20xx年7月21日

信息化促审判——参观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感想

在这次实习过程中,我们观看了聊城中院将信息化广泛应用于司法审判管理、司法政务管理、司法人事管理等方面的网络演示,其中留下印象最深的就是聊城中院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审判管理。聊城中院提出了实现审判“八化”模式:庭审控制智能化;请示答复规范化;卷宗归档电子化;案件研究科学化;拍卖竞价运程化等。法院努力建设五个“平台”:司法能力网络建设平台;思想政治教育建设平台;干警业绩考评建设平台;党风廉政建设平台;法院文化网络建设平台。同时,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网络公信力,以“公开,监督,便民,服务”促公信。

此次学习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聊城法院法官的人格魅力深深感动了我们,回校后一定要以聊城法官为榜样,刻苦学习,努力钻研,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法律人。同时,我们对聊城中院的周密安排表示深深的感谢。

20xx年7月22日

回到家,为了将实习进行到底,我参观了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沿革史最早可追溯到1911年,1983年11月,随着烟台地改市而改为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设刑事审判第一庭和第二庭、民事、经济、行政审判庭、申诉庭、政治处、研究室和办公室,共有109人。办公自动化程度日臻完善,保证了人手一台电脑,并实现了内部局域网及与省高院、其他地市中院的广域网建设,法律文书和日常公文处理实现了微机化,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近年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所辖基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每年审执结的案件在7万件左右,涉案标的总金额近百亿元。特别是对一些大要案的审理,如对11.24海难责任人、原烟大轮渡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高峰等三人重大责任事故案的审理;对原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隋元柏等三人披露虚假财务信息案的审理;对原山东和兴集团董事长姜维早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审理等,较好地打击了犯罪活动,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0xx年7月23日

参观了学校安排和自己联系的法院之后,我有了很多感悟。朋友们都说这一专业想学好很困难.其实,我认为,这是对法学的误解。那种死记硬背法条的学习,充其量称之为“学习法律”而不是“学习法学”。这是最笨的一种“法”的学习方法。法条,作为制定法,不可避免的受立法者的思想的影响。在现阶段,我国的法律还处在一定的不稳定阶段,法律的修改乃至废止都是常有的事。先不论是否有能力把纷繁复杂的法律条文全部背下,就算今天背下了,明天他又改了。这显然是最不经济、最不科学的学习方法。这种学习方法不可能带领学习者进入法学殿堂。 与之相反的,是学习法学的理论观点、逻辑思想、理念和精神。这里的所谓“学习”指的是思考、理解、探索,而不是传统的老师对学生的填鸭试的灌输。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实际行均要求很强的学科.在掌握扎实的理论知识的同时,要能够带到生活中。熟练背记应该掌握的书面知识,并能联合抽象性与其他分类知识适当嫁接。有了牢固的理论体系,就要实现第二次飞跃,把理论带到实践中。

20xx年7月24日

与聊城中院立案庭李庭长座谈会记要之一

关于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权:1、中级法院与基层法院审理案件数量很多,大约占到全部案件的95%;2、中级法院除本身审理职能外,还有案件指导职能,地位及其重要。其次,审判权的运行分为纵横两向,纵向上,所有法院都分为刑事、民事、行政以及执行机构。其中刑事包括3个审判庭,民事包括4个审判庭。具体而言,刑一庭:故意伤害、杀人罪;刑二庭:抢劫罪;刑三庭:又称少年审判庭,后来发展到关于青少年案件的方方面面;民一庭:传统二审民事案件——婚姻、家庭、继承、消费领域以及以房地产为标的的案件;民二庭:又称商事审判庭——合同、公司纠纷、破产案件以及商事一审案件;民三庭:知识产权案件、涉外商事纠纷且只负责一审;民四庭:二审不服基层法院审判的案件。而行政审判庭审判的案件,一类是一般行政案件(即民告官),另一类则是非诉案件的执行(即当事人一方拒不履行,另一方提起强制执行)。另外还包括审判监督厅和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横向上,审判职能分配与实体运行分为立案、审判、执行。

20xx年7月25日

与聊城中院立案庭李庭长座谈会记要之二

李庭长其次提出了审判权的监督。审判监督主体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内部监督分为两种,一种是上级监督(即“准三审”);另一种是法院自身的监督,这种来自中院自身的监督又分为程序监督(1、信息化手段;2、以立案庭为中心对审判期限的限制;3、所有法庭皆为科技法庭,同步录音录像)和实体监督(1、改判发回重审分析制度;2、案件评查制度;3、信访责任追究制度)。其中的“准三审”制度,是指在二审后新法律规定只要提起再审,就必须启动审查程序,这实际上是加强了监督。外部监督对法院的监督体现在多主体、多形式,其中包括党委、人大、检-察-院、信访和舆-论。但是这些监督也存在一定问题,例如,党委曾提出“三个至上”,党的利益至上、人民群众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这种提法实际上已经分出先后顺序,把宪法和法律至于党的利益之后,并不利于法律的公正监督。最后,李庭长提出了一些法学与司法的冲突,列出了三点受西方影响较大的方面让我们思考。

20xx年7月26日

座谈会引发的感想之一——我国上访制度

目前的上访确实背离了了正常的法制轨道,有一些上访者采取了一些极端的措施,如围攻政府机关、自残、自-焚等多种形式,它们是因为正常的表达渠道不畅、或是在民众看来无法通过正常的渠道来解决切身的问题,才出现的一种畸变。既然是一种畸变,势必就会对于社会秩序造成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如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生活、生产,干扰机关单位的正常办公秩序。故北京市首先出台,各个地区纷纷模仿的《政府工作意见》,要求上访者“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但是有一个问题,出台了这样的一个政府的工作意见就可以解决问题吗?

上访秩序要维护,公民权利要保护,但是处理这种民-意不可以使用堵的方式,尤其是事关相当一部分民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当这种问题大到了人们要放下手中的工作,放弃了正常的生活节奏,来不断的以上访的形式反映。当这种民情被压制起来,时间一长,后果将是可怕的,周历王弥谤的故事相信大家是非常熟悉的。所以有两种办法可以解决目前民情表达的畸变形式,要么是给他们解决实际的问题,要么是给他们民情宣泄的途径。

20xx年7月27日

座谈会引发的感想之二——网络及舆-论监督的力量

从“华南虎事件”当事人被判刑,到“史上最牛房管局长”因“天价香烟”被立案调查,从深圳海事局官员猥亵女童被“双规”,到云南省晋宁县“躲猫猫事件”的水落石出……一年多来,网络监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进入公众视野。网络的舆-论监督一浪高过一浪,这些个人或民间组织自办的网站,通过自身的深入调查了解事情的本来面貌,并利用网络媒体进行发布,引起社会和政府的广泛关注,达到了舆-论监督的目的。

从中可以看出,网络舆-论监督相对传统媒体的舆-论监督有一定的优越性:1.网络时代宽容的舆-论环境2.参与监督的网民具有广泛性3.网民具有一定的代表性4.传播速度空前提高

而,网络舆-论监督的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它首先是一种隐蔽的发言方式。网上发布评论、消息的人完全可以隐匿真实姓名和身份。由于这种匿名的发言方式,使之成为一些人散布谣言和不满情绪的宣泄地。另外,网络舆-论监督还存在着夸大事实的现象,网络监督中采用的人肉搜索往往会将个人最隐私的资料公开化,肆意传播他人隐私,不仅涉及道德底线,更是对法律规定保护公民隐私权的冲击。

20xx年7月28日

座谈会引发的感想之三——电脑量刑的利与弊

2016年,山东淄博市一法院研制了“电脑量刑”软件系统,软件量刑能引发公众无尽的想象:当每一个公民的电脑里都装了一套自动量刑的软件后,大多数刑事案件的透明度将大大提高——每个人都可以坐在书桌前,敲几下键盘得出判决结果,有人认为,司法腐-败由此可一定程度上受到遏制。

审判机关对于量刑规范化的这一大胆尝试,引发了一场超越法律界的争议。一种观点认为,法律是经验,不是逻辑,面对千差万别的案件,只有法官的智慧能够应对,电脑无法代表正义;还有观点强调,电脑只是一台机器,不能取代法官的量刑主体地位。对于习惯办“人情案”的律师,由于在量刑上可“操作”的空间被压缩了,其惯于使用的“辩护”方式会遇到更多的困难,这也许会促使其辩护工作从“人情运做”向“业务运做”的方式转化。总之,量刑的规范化,不仅将为律师辩护提供新角度、新技巧,也会为律师辩护工作走向规范化带来积极的影响,律师也要为量刑实体规范和量刑程序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20xx年7月29日

座谈会引发的感想之四——法官与法袍

法袍,是法官身份与地位的象征,是只有法官、并且只有当法官亲临法庭、决疑断讼时才能加身的披挂。司法现在经常在政府与人民之间充当中立的裁判,所以它承担着更大的使命,而且这个使命不容易承担。司法操纵着生杀予夺的大权,这样巨大的压力承受在一个常人的肩膀上,人们往往觉得心里不塌实,所以需要把这个常人加以包装,包装得和人不一样。穿上这套衣服以后,其他的人也会对他有强烈的期望。我想这是把法官营造得非常奇特非常不一样的作用。

第二个方面的含义是穿着法袍的人有一种独立感,他是独立的职业,独立的人。司法的角色象征着独立性,法官的最重要的品质是独立。为什么司法要独立?其实每一个法官要独立,是因为法官处理案件,行使权力只在法庭之中。比如在司法过程中,我们为了查清案件的事实。离不开当面锣对面鼓地观察。证人在作证之前要宣誓,宣誓之后法官会向他反复强调,你已经向上帝宣誓了,现在你说的话如果有假的话,你不只是对我撒谎,你是对上帝撒谎。这对人心理上有警醒感,这是非常重要的。

20xx年7月30日

座谈会引发的感想之五——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

法律监督是我国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近年来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对于是否应该保留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特别是审判监督权,法学理论界出现了截然不同的声音:有的主张取消或者限制检察监督;有的主张强化检察监督。前者代表了法院的想法,后者则反映了检察机关的心声。

法律监督是人民检-察-院的基本职能,其主要内容是:

(一)、对侦查机关侦查的刑事犯罪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不起诉:对侦查机关的立案活功和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对侦查机关侦查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本院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一审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

(三)、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的执行情况和市看守所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但由于现行法律的某些规定不够合理甚至还缺乏相应的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在司法实践中的监督作用远未得到充分发挥。

20xx年7月31日

座谈会引发的感想之六——对无罪推定原则的认识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就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未经法院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的原则,即无罪推定原则。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新增加了这一原则,但它与资本主义国家的无罪推定原则是有区别的,它不是刑事诉讼法核心原则,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不享有沉默权等。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必须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查证属实的证据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等等。这些都要求我们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中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不能先入为主,凭主观随意性办事。而实践中,一些办案人员片面强调无罪推定原则,歪曲其应有之义,无视犯罪嫌疑人的有罪证据,而把精力集中于收集其无罪证据上,甚至不认真审查这些无罪证据的真伪,造成案件的质量不高。综上所述,权衡利弊,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当中应牢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核心原则,而不能将无罪推定原则置于这一核心原则之上

20xx年8月1日

座谈会引发的感想之七——我国信访实践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信访案件日趋增多是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和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过程中众多社会矛盾的必然体现,是社会阶层变动中利益冲突加剧、社会矛盾长期积累的产物,是我国现行的解决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正式制度不健全的结果。

关于如何完善和规范信访制度,主要有以下几点:1、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信访责任,加大解决信访问题的力度。2、整合各种社会矛盾调处机构,规范信访部门职能权力,形成“大信访”格局。3、畅通信访渠道,实行阳光信访。4、维护信访秩序,推进依法治访。

信访问题是我国经济、政治、社会问题的综合体现,只有将信访制度改革与整个社会体制改革结合起来,积极、谨慎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公民参与政治制度,解决贫穷、贫富差距过大、腐-败和社会不公正。各级党委和政府正确履行职责,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救助体系,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才是治本之策。

20xx年8月2日

座谈会引发的感想之八——怎样提高法官素质

没有高素质的法官,就不可能有高水平的审判。因此,要实现公正与效率这一人民法院工作的世纪主题,就必须大力加强审判业务建设。基层法院法官的学历水平普遍不高,基层法院应遵循“加强指导,全员培训,重点培养”的思路,来规划本院的审判业务建设。一、切实加强业务指导,审判方式改革要求将审判权还给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二、改进和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对基层法院来说,教育培训是提高-干警业务素质的最经常、最有效、也是最简捷、最经济的方法,因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一是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各类培训。二是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邀请专家学者来院授课,讲授业务知识及现代科技、经济等相关知识,开拓干警的视野,针对性地提供指导和帮助。作为基层法院的领导,必须增强紧迫感,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凡具备引进条件的,要尽快引进相应人才;不具备引进条件的,当务之急是从现有法官中挑选若干英语基础好、法律专业水平高的同志,送出去强化学习英语和世贸组织规则等方面的知识,为迎接涉外审判任务积极做好司法准备。

20xx年8月3日

座谈会引发的感想之九——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

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是两种不同的价值取向,在一时期之内可能因法律传统、制度设计及现实需要,而有所偏重,但其实是互为表里、互相依存的。应该说,所谓程序正义并不是只为了保障某一具体案件得到公正的处理而设立的制度,而是法治的内在需求,透过制度化执法来保障公民的权利。

大陆法系的职权主义诉讼是在中世纪纠问式诉讼的基础上改造而来的,而纠问式诉讼是当时的宗教裁判法庭的发明。出于维护宗教教义的考虑,在宗教裁判法庭上,罪行的“真实性”要比任何所谓“人权”更为重要,诉讼程序的各个要素都必须服务于确定犯罪行为的真实性。法官为此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和措施去调查证据,查明事实真-相。注重裁判结果的公正从而相对忽视了对程序过程公正的关照和追求,是大陆法系国家刑事诉讼传统由来已久的精神取向。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建设的不断完善,如何将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以程序正义维护实体正义,从而确保司法正义的最终实现,走有中国特色的法制建设之路,还需要我们不断进行深入细致的思考和研究。

20xx年8月4日

通过参观聊城中的一些基层法院,我觉得基层法院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一、努力做好审判工作,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机关的信任。司法为民是“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司法审判中的具体体现和必然要求,也是做好司法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根本保证。人民法院要审理好每一件案件,首要问题就是查明案件事实。只有坚持求真务实的严谨态度和科学精神,才能严把证据关、程序关,使认定的案件事实最大限度地接近客观事实,实现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的有机统一,避免错判、误判,实现司法公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还必须正确适用法律。要做到正确适用法律,就必须认真钻研法律条文背后所隐含的深刻内涵,正确理解立法精神,而不是简单地照搬照套法律条文。二、做好司法调解工作,促进矛盾的真正化解。当前大量矛盾纠纷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领域,如果简单地一判了之,一些矛盾纠纷可能会再次被激化,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就不会从根本上消除,其背后的社会关系也很难真正达到和-谐状态。实践证明,司法调解是政法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最有现实意义、最有社会效果的一项重要工作。

20xx年8月5日

这个假期在烟台法院做了两天实习,我基本熟悉了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大致的全过程,这对我回顾上个学期学习民事诉讼法有极大的帮助。理论与实践结合才能把知识学透。上午工作不忙的时候就去听庭审,虽然事先没有看卷宗,但还是能听懂大概。我觉得,在庭审的过程中,法官的思路是最清晰的,法官的思路引导着整个审理过程;法官总结的争议焦点很关键,关系到能否准确地指出案件的要害;而一个好的律师,首先要思路清晰,能够自圆其说,还要较好地捕捉法官提出的问题的深层含义,不要答非所问,诡辩在中国这样一个极力追求事实真-相的国家里不太管用,反而招致法官表面上的厌烦。

几桩案子下来,我感触颇多。首先,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很多人连律师都不用请,直接在亲朋好友的陪同下以期借助人多势众据“理”力争压倒一切。这使得审批多次被打断甚至重新审理,反应出我国的法制宣传教育还存在很大问题。其次,法官压力庞大。无论在办公室还是在审判庭这种正式场合法官们无疑不面临当事人的责难。这实在是一种无奈也是一种悲哀,而上级的指示和干扰无疑又加剧了这种悲哀。

20xx年8月6日

在参观法院的过程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一些基层法院审判力量不足,其主要原因包括:一、法院编制常年不变,并且呈逐年减少趋势。二、法院具有审判资格人员年龄偏大,不适应繁重的审判任务,年轻力量明显不足,审判力量面临老化断层,如不采取得力措施,将出现严重审判力量不足的局面。为缓解基层法院审判力量不足,审判人员年龄偏大,面临人员断层的矛盾,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在制定法官离退休政策时,应充分考虑法官职业化建设周期长,专业化程度高的特点,将法官与公务员区分开来,对具备审判资格人员的离退休年龄,制定特殊政策,适当延长其工作年限,不与其他机关公务员离岗标准搞“一刀切”,以缓解法官队伍审判力量不足,面临断层后继无人的问题。2、树立改革意识,走法官精英的道路。法院在管理工作中,应树立改革意识和新的司法理念,针对审判工作重,审判力量不足的局面,通过建立和完善审判制度和其他改革措施,使具备较高素质和能力的法官,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法官。

20xx年8月7日

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实际性均要求很强的学科.在掌握扎实的理论知识的同时,要能够带到生活中。将理论联系实际总结出一套属于自己但又不违背法学原则的道理.对于理论知识的掌握就不用说了吧。熟练背记应该掌握的书面知识,并能联合抽象性与其他分类知识适当嫁接。有了牢固的理论体系,就要实现第二次飞跃,把理论带到实践中。

一个星期的实习经历已经过去了,现在想起来当时的情景还是历历在目,既有老师的循循善诱,也有自己的懵懵懂懂、不知所措。所幸的是:这一个星期没有白白的流失,我学到很多,也收获很多,虽然有的时候感觉很累,但是很幸福,正所谓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不管结果如何,我经过了就无悔!好多话要说,好多东西想写,可是千言万语不过是那句话,实习真的是对我的一次锻炼,也让我更坚定了学好法律的决心。最后谢谢老师给我们一次实习的机会,让我们在实习中渐渐的成长!

法庭,法院实习日记 [篇3]

此次实践 共历时一个月,在基层人民法院旁听法官办案,了解基层人民法院的工作状态,认识人民群众在解决纠纷时的思维,注重了解程序性原则在我国基层法院的具体运行,认识犯罪分子,探索犯罪心理 ,初涉我国法官的工作及待遇情况,具体了解办案经过,公正是否得到体现,理论和实践 是否一致等问题进行了初步的了解认识。

首先,在基层法院,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起关键性的作用。基层法院有过去老体制下的法官,例如刑庭庭长是1979年从人民教师中任命的,也有新体制下法科毕业 的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法官,老法官有办案经验,新法官有前卫的思想,两者可以相互借鉴学习.原以为老法官的思想很 “腐朽”,然而其专业水平却很高,办案很有经验,同时新的法学理念在办案的过程中能得到充分的体现,如重程序,倾向当事人主义等,这些老法官一路办案,也是一路学习过来的,可以说老法官不“老”。

其次,基层人民法院大部分针对的是农民群体,广大人民群众集体知识水平偏低, 新生一代还没有完全成长起来,这就给审判工作带来了麻烦,法院工作人员解释给他们通俗易懂的法律知识,老百姓听不懂有些还胡闹,引起的矛盾纠纷都是邻里乡村的小矛盾,如:地邻关系而引起矛盾,因误会而有纠纷,有些人是讨公道,有些人是争口气,打官司的理由就是争面子,免受人欺,例如,有些当事人说:村上只有我一户人姓刘,而对方在村上有很多弟兄,有一个老太太说:我的两个儿子在外地,他们就欺负我这个老太太。农村的人应该邻里和睦,有纠纷用话说,去人民法院解决,法院可以给你公正的答案。然而还有些人借一时之气而酿错,追究其刑事责任。农村人打官司感觉是很不光彩的事,如果双方打官司的话,可以说双方的矛盾程度达到了极限。邻里、村里之间相互谅解,互相帮助有困难的人,同时加强农村人的知识文化水平建设,这样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就可以减少许多,农民各司其职,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广大农民群众都抱怨,政府部门的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多少人多新盖的审判大楼不满,一方面是过去传统的对政府机关印象不好的影响,另一方面他们的思想不能和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得到交流而造成的误解。每个工作人员热情的接待来访者,仔细的解读案件,解决来访者的疑难问题,然而,多少来访者一进国家机关大门,存在心理 “阴影”,要记住这些国家机关是专门为人民办事,没有什么“胆怯”的,工作上有时办案人员给老百姓说好话他们听不进去,工作人员对他们严一些也是应该的,在给付赔偿金的案件中,法院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给出合情合理的判决结果,偶尔也会出现一些误差,这是在所难免,但绝对在程序方面是公正的,有时双方当事人都感到不公平,态度极恶,这些让人不得不再论证什么是公正。

在基层法院,人民群众没有多少钱,要说贿赂还没有多少资本,也没有人给他介绍贿赂给谁。然而有权有钱的人,怎样依权依钱作威作福在所不知。毕竟,有权有钱者少,国家的法律日益严明,这些人将被严厉打击,再加上人民的素质日益提高,工作人员严以律己,老百姓和国家机关的这种隔膜也将会烟消云散。

再次,关于案件的执行问题,判决书下发,判决的各项权利义务就要得到实施,这是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保障,然而,由于种种事由得不到执行。我接待了一个当事人,拿着2000年的一个民事裁定书, 还有各种证明和票据,已经揉的不成样子,为的是讨回自己村委会欠他的2000多元。他说:“孩子要上学了,没有钱, 每年都来法院,工作人员说给我办,其实都没有办。我现在要把我的执行费用要回来,村委会没有钱,也就没办法了。”法律规定,执行不下去,将中止执行,执行费也不能退,现在是谁也没办法解决此事,他气愤的要打新闻热线报道此事,手里的裁定书是一纸空文,不但钱没有要到,反而为此出去了不少。

最后,通过一个多月的实习 ,锻炼了自己的各项能力,但也发现了许多欠缺的知识。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要吸

取经验教训,努力学习,积极参加社会实践 , 树立正确的人格,使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达到一个新的高度。现在自己的专业领域有所建树,充分利用智慧解决人民矛盾,促进我国法制社会建设进一步形成,为祖国做出贡献。

法庭,法院实习日记 [篇4]

2016年3月14日,我们怀着无比愉悦的心情来到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我们一行共是15人,政工科的翟科长和郭老师分别给我们简单介绍了新城区人民法院的概况和实习期间的纪律要求,然后给我们分配了具体的实习科室。我被分配到了太华路法庭,这里主要是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合同纠纷、主要工作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传票的送达。在前辈的指导下,初步了解了工作流程,以及到其她科室进行相关工作的了解,为日后正式着手工作奠定了基础。经过前面的了解,大致明白我所在的民庭的工作任务。我的基本任务是通知当事人取传票,或者当事人自行到法院来取,或者送到当事人的住址,或者通过留置送达和邮寄的方式送达传票。 传票的填写是十分讲究的,也必须十分认真,这关于当事人是否明白调解和开庭的时间,确保当事人能到庭。传票中案号必须填写认真,案由一项可按实际情况,合同纠纷、继承、借款等等。送达人的署名也不可模糊,以及得在注意事项上填写上办公室电话方便当事人联系以及询问。最后送达时间一定的真实填写,这与审期及送达期间密切相关,多一天、少一天都可能影响整个审判程序的运作。盖上法院公章的传票方为有效传票,公章的位置的精确不可马虎。 今天学习写传票及盖公章,一张传票的诞生很是不容易。

今天正式接触工作,给当事人打电话通知其到法院取传票,跟当事人预约时间进行传票的送达,当事人在本地区,那么这是最为顺利的一种处理,面对面交接。 但是,碰上当事人身处外地,那么便复杂一些。询问当事人是否让其成年家属代为领取或者让其授权的代理人代为领取,若这两种方式均不可行时,必须得到当事人身处地的详细地址,并第一时间,通过快递邮寄的方式让当事人得到传票,签收邮件的日期的送达日期。 另外,也会联系亲自上门送传票,由于当事人在本辖区,却因种种原因未前往法院取传票,法院人员将亲自送传票上门,由其本人或成年同住亲属或在有证人的情况下签收或返还传票。假如各种方法都无法送达,将采用公告60天的方式,视为送达。

今天我第一次跟当事人接触,直接给当事人送传票。这过程也大有学问,给原告送传票,的准备如下文件:送达回证、民事确认笔录、风险提示书、受理举证通知书。而给被告送传票,就得准备如下文件:送达回证、民事确认笔录、风险提示书、应诉举证通知书,必须还得准备起诉书。在与当事人交接时,的说明调解、开庭时间,还有明确办案人的名字,让当事人跟办案人联系。 特别要注意这么一种情况,就是出现当事人拒绝接受传票。如果跟当事人面对面说清楚了情况,其仍然拒绝牵手的话,可以采取留置送达的方式,当然是按程序处理。 通过与当事人的直接接触,对一个案子以及送达程序多层面的了解。

今天由前辈带着跟一个案子的原告一同前往被告住所地进行判决送达,由于一直找不到被告,只能在其住所的门上贴上判决书和发文,视为送达。这仅仅是第一步。第二步,得到中级法院,缴费进行为期60天的公告,最后直到公告期满,视为公告送达完成。那么审判阶段完成了,之后的程序由执行局处理。而公告期满,我们致电原告取到判决书。 第一次外出送达,明白了公告送达之前的一系列程序,包括如何跟原告沟通,如何到中级法院缴费等以及公告期满了还得马上通知原告取判决书。

今天进行装订卷宗及卷宗、卷内目录等一系列工作。 本人为装订不是什么难事,不复杂。等自己操作的时候,就知道这真是一个技术活。装订,首先是打孔。用的工具是最原始的锥子,往材料的装订线处钻出洞来,这一过程也大有学问,首先不能太在外沿处扎孔,另外还不能过于使劲,弄了一本卷宗,出了一身汗,等忙了两三份之后,也就熟悉了。 卷面上得写上案号,以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有利于查找的方便,节约时间,不至于白忙活。 卷内目录,按页码以及内容一一对应,仔细检查,这关乎审判员进行开庭前准备工作。 今天一天下来,既动了体力也动了脑力,记忆力也有所长进吧。

今天进行了卷宗的整理,这十分讲究顺序的。而且由于是整个案子从立案到送达、又到开庭到执行完毕,无上诉或判决完成的见证。 卷宗第一部分是目录。第二部分是立案信息表,关于案子的信息。第三部分是票据,仅此一张的收费凭证。第四部分是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资料,代理人的委托书等等。第五部分是证据。第六部分是判决书。第七部分是由送达回证、封卷页组成。 正本卷宗基本上是按如上的顺序进行整理,最后必须贴上封条,一本卷宗经过一系列整理,便可正式入柜存档,待以后查阅。

今天学习邮寄送达。由于,找不到被告或被告无法到达法院取传票。因此,我们通常会与原告到法院邮寄处邮寄传票及相关文件至被告,以这种方式通知被告到庭。 邮寄的文件包括传票、风险提示书、应诉举证通知书,缺一不可。至于邮寄地址,则通常由原告提供,当然在我们联系到被告的情况下,可以确认被告地址。明确的邮寄地址,是被告能接收到传票的前提。 另外,若被告不能亲自取邮件,可由其成年亲属代为签收,对于这点,邮寄人务必在邮件上写“可由本人成年亲属签收”字眼。

今天任务不多,我便拿来卷宗,研究起起诉书来。 如何书写起诉书,我是这样总结的: 第一步,必须写清楚的是原告的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年月日、居住地址、联系方式。若委托代理人,也把代理人的身份信息写清楚,姓名、联系方式、律师事务所地址。 第二步,原告作为具状人,必须仔细写明被告的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年月日、居住地址、联系方式。应该写上的是明确可以使用的被告信息。这关乎能否顺利联系被告,保证审判程序的有序开始。 第三步:写明请求事实以及请求标的额。 注意请求事实中,应引用原告、被告、案外人等字眼,若是出现有关助证的车辆应写出车牌号。请求标的额的明确,直接影响诉讼费的收取。

今天了解了如何安排调解和开庭时间,在排庭表里有上午和下午的区分、第几法庭、法官、原告、被告、案由等多项需要填写的项目。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调解和开庭时间的确定。 如何确定调解和开庭时间? 以送达日为始,后十天为第一次调解时间,再后十天为第二次调解时间。若不需要安排调解,直接开庭的,以送达日后30天为开庭时间,举证期的要求是30天,不可以少于,但可以多于。调解时间和开庭时间,涉及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一定要谨慎。 同一个案子里,所有当事人按程序取得传票以后,我们便可以整理卷宗,转交到审判员,审判员开始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安排调解和开庭时间,是审判程序尤为重要的一个环节,不可以轻视。

今天受庭长要求,去法庭现场帮忙录像,顺便旁听庭审,这是一件关于房屋买卖的案子。进行的是调解,在这个过程中,我充分认识到了审判员的作用,审判员是原被告之间的调和剂。审判员极其耐心,并旁征博引,为当事人的调和矛盾。身同感受,从当事人的角度思考问题,引导当事人积极面对矛盾,充分调动双方的参与热情,用心为双方解决问题。尽量得到解决问题的折中方法,尽心尽力进行调节。 并非所有当事人都配合调解,某个当事人言辞十分尖锐、情绪非常激烈。幸好审判员经验丰富,引导有道,调解笔录得到双方的肯定,尽管处理的只是部分问题,但是已经取得了很大的突破。为日后的调解或开庭省却许多问题。

今天是第一次正式去旁听庭审,是一个盗窃的案子,两个犯罪嫌疑人,均为累犯。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参与了起诉书上所列的5起犯罪事实,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只参与了其中3起。采用简易程序进行庭审,一名审判员独任审判长。由于盗窃标的额较大,加上是累犯,采纳了检-察-院起诉书上的量刑意见判刑2—3年。 本来我认为盗窃罪判个1年比较合理,因为标的额尽管算得上是较大额。可是当我看到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始终脸带笑容、态度极其傲慢,认为审判员对于累犯采取 从重判刑的决定予以支持。 监禁只是起到了暂时的禁锢作用,那么罪犯被释放之后,是否会再作案,这是很难预料的。

今天继续旁听庭审,仍然是一个盗窃的案子,一名妇人临时起意,连续于某购物广场的若干店铺进行盗窃,被当场抓获。开庭前,改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拘留3个月了。从犯罪嫌疑人的言语、态度可以感受到她深深地悔过之心。审判员考虑到她家里有老有幼需要照顾,对其进行补交罚金、缓刑处理的判决。 两天的听审下来,基本把简易程序了解了一遍。第一,核对被告人的身份信息。第二,让其自行供述犯罪事实。第三,进行质证,出示证据,被告人进行辩护。由于我所听审的两个案子中的犯罪嫌疑人均没有聘请律师,没有律师辩护环节,仅仅是被告人自己辩护。第四,审判员听取被告人悔过陈述,考虑被告人悔过态度和检-察-院对于量刑的建议,进行判决。

今天学习写公告。我十分紧张,因为是庭长比较忙,给了我一叠参考资料,让我自己参考公告模板来写。我所要写的是法院对于某自然人和某法人采用公告判决,所需要的公告。“XXX、XXX:原告XX诉你XXXXX一案,经过裁定判决。限15日内视为公告送达”。原告到法院拿到这份公告,就可以到中级法院缴费进行公告,待公告期满,再回到我所在的基层法院取回判决书,整个审判程序结束,等待执行局执行。原告将依法取得赔偿款或相应的补偿。 公告中需有被告身份信息,相关法官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办公地址,还得写明案号,最后盖上法院公章,方可视为有效公告。 公告将会刊登在法院报上,待期满。

由于执行庭工作繁重,我被调入了执行庭,顾名思义,执行庭就是以国家强制力实现生效裁判的机构。在法制相对不发达的中国,很多情况下,执行法官都是要深入民众执行,直接进行执行,执行冲突是在所难免,所以说执行是一项相对危险的工作。带我的是王虹法官,她为人随和,开朗,她丈夫是政法大学的教授,而且她们就住在我们校园内,所以感觉更加亲 让我感到意外的是她把民一庭已经判决生效的案件给我看,让我分析判决的是否合理。该案件是校园伤害事件,涉及到的两个孩子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案件的焦点是学校的

责任分担问题,涉及到的赔偿金额是2万元,而学校在判决书中只判了5千多,我就跟她说被告是农民,和学校相比她承担责任的能力相对弱一些,给学校判5千多有点少。后来她就跟我讲学校按规定来说要承担30%的责任,所以是给学校的判决轻了点。但是判决 轻归轻,但是我们的任务是执行已经生效的判决,既然已经到了执行阶段,我们就不能质疑她们的判决时否有问题,这是一个基本的原则问题。 后来我就查了《侵权责任法》,我才注意到一个细节,在校园伤害事件中,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归责原则完全不同,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采用过错推定原则,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采用过错责任原则。 到下午的时候,王老师带我去银行解冻银行账户,回来后老师就去办其她的事了,我就只能翻翻卷宗,看看-中-国法庭,法律讲堂。

今天由于上级要来该法院检查工作,所有跟案件有关的工作都停了,我也就没活干了。然后就跟法院里的工作人员聊天,我们就谈理论中的法律与现实中的差距。她举了一个很简单的例子,涉及到重大、疑难案件,审限可以延长6个月,这是法律规定。在现实操作中你如果没有在法定期限的一半时间里结案,领导就会批评你办案效率不高,更别谈延长审限,首先院长不会给你好脸色,而且延长审限还要院长去申报。 到了下午,由于执行庭没有什么事,我就去了民庭,恰好赶上了一起离婚案件。女方不同意离婚,男方非要离婚,法官听了听就先调解,感觉不行了,就直接转简易程序,但是她就在办公室开始审判了,感觉一点都不正式。

我今天去的比较早,刚进去老师就跟我说今天我们去一个镇,办点事,我连忙答应。目的地距这挺远,走了大概1个多小时才到。走之前两名法警都带了手铐,一路上我在想她们会怎么用这戒具。到了被执行人的住所后发现已经是大门紧闭,老师就说留张传票吧,传她到明天。本来我想着我们该无功而返了,老师说去另一家吧。这个被执行人因为民 间借贷纠纷让人告上法庭。到执行的这一步时由于没有钱才让法院出面。她被带到法院后,没有人给她倒一杯水,从早上10点到下午2点滴水没占,午饭更不用提了。感觉人权一点都没有保障,更何况她们是调解成功的,又不是罪犯。等下班了我跟老师一起回去,路上跟她谈起这事,她说对于这种人,不是我们不想保障人权,我们说的现实一点就是给别人要账的,你面对的不只是被执行人,还有申请执行人,如果不这样的话,她们会认为法院软弱无能,那我们不就形同虚设了吗,所以,这也是我们要钱采取的一种方式。 下午老师让我帮她写裁定书,都是裁定中止执行的。根据相关发条,中止执行的情形只有四种,在现实中,很多判决无法执行,只能裁定中止执行,在写相应的法律依据时则运用逗底条款,体现出了应对执行难的措施。

我们今天的主要任务是去福星镇执行一个欠款的案子。走的时候又看到了另一种戒具,电警棍,当时老师给我对着墙试了一下,那电流的声音很刺耳,她说救你这小身材一下就打趴下了,当时只当娱乐,然后就开始执行。 被执行人是一位国家电网的工作人员,当时找到她以后并没有在她所工作的单位进行询问,而是先通她的领导,然后在把她带到派出法庭进行询问。这点做法让我对我们领导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有时候我就在想执行难是一个全国性的问题,但是有效的执行手段是解决问题的关键。你在执行过程中你细微的关心被执行人的行动就可能影响到你整体执行的效率。 询问完了被执行人以后,刚好赶上县里的检查,

然后就是为了领导派出法庭得订餐款待领导。当时我们一起还有一个实习的。我们俩就形影不离,因为实践水平都差不多。等到领导都走了以后,老师也没有把我们当外人,她就说了,以后在基层工作,要跟乡长镇长什么的关系差不多,酒场上不能保守,不然很多事人家都没法给你办。 还有一个老师对实习进行了这样的总结,我们的整个办案过程不需要理论,但是出来的结果都是理论的体现。她还说实习并不是让你单纯的看看整个法院系统是怎么运行的,更重要的是帮你积累在社会中生存的经验,不懂社会了你的价值观念就不能适应它的发展了。

今天很荣幸,有一个案子的审判需要我们执行庭的法警去配合提审犯罪嫌疑人,我也能从提审开始一直到审判结束纵观全程。那个嫌疑人是因为运输毒品被公安抓捕。然后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开庭后,犯罪嫌疑人是真的被训好了,对法官提出的问题对答如流。连具体的那一天几点都记得清清楚楚,在公诉人问被告人时,被告人明显手忙脚乱,反而供出了自己吸毒,准备贩卖毒品各种对自己不利的情形。 第二个案子是故意杀人案。母亲因为遭受到家庭的各种不堪忍受的待遇,最后踉成杀掉自己儿子的案子。辩护人主要从初犯,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较好,酿成悲剧的家庭因素各方面分析,给被告人进行减轻刑罚的辩解。 下午就是招待领导,现在才慢慢体会到男生喝酒的重要性。同时老师告诫我酒桌上有很多礼仪,需要平时多观察。

今天执行的是一个因为帮工关系产生纠纷的案件,被但法律毕竟是法律,既然已经判决生效了,我们就只能按照判决严格执行,但是遇到无法执行的,也就只能上报,等待其她方式来更好地解决。

今天我们执行庭没有什么事做,我就跑去民一庭听庭长审理离婚的案子。案子很简单,女方是原告,男方是被告。从开庭到当庭宣判,被告方给人的感觉就是无赖,没有一点责任心。当天她们的孩子都在场,原告方没有什么诉讼请求,除了离婚。她在整个庭审的过程中表现得异常平静,也许是彻底对她失望了,以至于对她绝望了。我这次主要站在孩子的角度思考,婚姻是双方的自由,既然结婚了,为何就不能平平淡淡的过呢。离婚也是自由,到什么时间不好,非要等到孩子快要中考的时间。离婚了,夫妻关系解除了,但伤痛往往都给孩子承受了。这影响也许会根生与她的思想,让她对家庭,对婚姻都有可能存在偏见。

今天早上来就接到了下乡的任务,那个镇距这2小时的车程。被执行人的具体住址我们不知道,就只能联系申请执行人找被执行人。这个被执行人以及她的家属串通起来说被执行人去了外地,但是申请人了解被执行人的情况,跟执行庭说最近几天一直在家,我们也就按情况制定了计划,庭长先是打电话,被执行人说她在外地,她不知道我们已经在她家门外并且看到了她接电话的全过程,等我们进去以后,她才明白了。今天走之前庭长找院长签了一张据传票,鉴于她各种欺骗行为给执行带来了很大困难,就把她从家里铐了回来。 被执行人是89年出生的,相对那些饱经事故的大老板来说,她还是嫩头青,所有的执行费有40万,在让她说说执行计划时,她说今天给你们10万,明天找20万,剩余的在一周之内还清。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有 点不可信,但是她在找别人借款的时候遇到了困难。今天的10万元只借到了5万,亲戚朋友都借的差不多了。最后她的父亲又跟其她申请执行人商议,确定了前两天还10万,剩余的2个月内还清。并且商议把她父亲的铺面作为担保,雀斑债务的履行。 当时把她从家里拷到法

院,她已经体验到了妨碍执行所受之苦,后来法警也跟她说过,找不到钱就要对她实行拘留。她也是怕拘留才提出了上述方案,但她也没有考虑到她的了执行性。

今天又去旁听了一个刑庭的庭审,被告人也是由于经受不了丈夫长期的家庭暴-力而采取了一种极端的方法来报复丈夫,但不幸的是结果适得其反,报复丈夫的目的没有达到,反而将自身断送。 根据庭审,案情是这样的。被告人喜欢跳舞,但是丈夫十分反对,她丈夫是卖粥的,而且每次跳舞回来都要遭受丈夫的毒打,由于她不希望再这样。便想着把丈夫让政府官员抓去坐牢,自己就自由了。恰好她之前听人说起过有个卖凉皮的摊主因为凉皮有问题,导致买主食物中毒,然后让政府的人抓去坐牢了。所以她也想着黑丈夫卖的粥里面放些药,政府官员也会让她丈夫去坐牢。因此她先在丈夫卖的粥里放了一些牙疼的药和泻药,但是没有出现她想的结果。因此她又去别处买了10包毒鼠剂,并且把这10包毒鼠剂全放在丈夫调好的粥里。当丈夫拿到街上卖的时候发现颜色不对,买主也跟她丈夫说明了些这情况,她丈夫尝了一口说没事,调料放多了。就这样导致3人死亡,10多人重伤,还有10多人轻伤。一审判决对她执行死刑,被告人不服便提起了上诉,这次是中级人民法院对她的二审。跟上次庭审相比,这次审判明显比上次正规。首先法官对于整个 局面的控制游刃有余,检查员的陈述思路明确。上次的庭审审判员的手机铃声不断,审判长居然在公诉人询问犯罪嫌疑人时出去了一会。 根据这起案子以及上次庭审中的一个案子相结合,我们也不难看出家庭暴-力对社会的影响有多大。时时刻刻威胁着很多家庭。

今天的主要任务就是呆在办公室,整理卷宗,协助老师完善立案信息。在整理卷宗的时候发现少的内容还需要自己动手写,像终止的案件最后需要终止裁定书。当有时候老师很忙的时候,她会很简单的说我需要这个案件的结案报告,所有材料都在这,你就赶快弄出来吧!这时候我就只能先找到模板,然后删改一些信息就行了。刚开始是怎么也不敢下手,等到自己亲手做出来一分侄女才发现,其实它也不过如此,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

今天上午所所有警员都去开会了。下午去银行查询被执行人的账目。这次和我一组的是另外一个。我们俩去了邮政银行和信用社。跟前几次感觉不同的是这次查询十分轻松,我们的警员感觉跟相关的负责人很熟,去了以后直接就开始帮你查询。

,今天还是去下乡,目的地菜子坪。这是一起由于交通事故引发的案子。案子已经进入执行阶段,但是到了被执行人的居住地以后都会给人一种感觉,执行很困难。被执行人身体残疾,家里除了两间房子以外没有什么可供执行的财产。当我们去了跟被执行人说我们是法院执行庭的以后,她们便对我们很是尊敬。端茶倒水,很是热情。但当我们提到案子时,她们的脸上便露出很无奈的表情,几乎每个被执行人都会说不是我不给你们执行款,而是确实没有。况且这个判决根本就没有体现出公平, 她们对判决根本就不服。因为法官根本就不知道缘由就下了判决。每次被执行人说到这我们都会给她们耐心的解释一个问题。对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可以选择上诉、上访等途径来解决,而对我们说明这些情况我们也没有办法,因为我们的工作就是执行已经生效的判决,如果我们也开始质疑这份判决的话我们整个法院的工作就没有办法开展了。解释完以后被执行人也会说上诉是可以,但是我们是农民,跟申请执行人没法比,人家财大气粗,我们怎么能告

得过人家呢。也许被执行人说的是事实,但是如果你自己知道有权利而不去行使,那结果就不言而喻了。

今天是最累的一天了,因为我从上午来了以后一直到了第二天的晚上才休息了。本来今天下午我们从银行查完账就可以回家了,但是王老师说我们再去看看那个卖奶茶的吧,去了几次都不在,事情总不能一直这样拖着吧。在路上老师们就互相开玩笑。有个年纪比我大14岁的杨哥她说,李庭长,你猜猜今天她在不在呢?老师笑着说道,一般不在,如果在就更好了,我请你们喝奶茶。到了那个奶茶店一看,果然在。这可真是不容易,我们进去以后一看,生意还不错,有很多客人。那老板一看王老师,就知道是因为什么事找她了。老师便把她叫道一个空的包厢里,跟她问她保证的钱怎么还,执行期限早就到了,但是被执行人始终以各种借口躲着我们。她说我给她打电话,然后让她来了我们一起商量。老师说那她什么时间才能回来呢?她说我打电话再说吧,她这几天一直在家。老师说她今晚必须过来而且你等你的生意完了必须跟我们去法院,你可以跟她打电话说我们把你已经带到法院了,她不来你是不能走的。她也就同意了。等她的客人都走了我们就带她到了法院。但时间早已下班一个多小时, 李庭长说今晚加班吧,各位就都辛苦了。 一个小时以后,被执行人来了,身上就带了两千元。她所欠的是两万元。李庭长说三番五次叫你来你都是各种借口躲避,现在叫你来了,你居然才拿了这么点,跟你明说了,你什么时间把所有的钱凑齐了,是么时间你和你的保证人才能离开法院。现在赶快打电话联系吧!她也看到我们已经做好加班的准备了,她也就开始打电话借钱。 我的工作就是看着她们,当时我也没有在意,她们打电话就从办公室里出去,到外面打,庭长一看就把她们叫进来,不让她们出去,而且对我特别嘱咐看好她们,这些人有时候会想办法跑的。我感觉有点不至于,但是她说之前就有这种情况发生,所以不能有第二次了。 现在都到了凌晨了,被执行人还在打电话,李庭长她们觉得很无聊就开始打扑克消磨时间,我就是一边看看电脑,顺便看着她们。到了第二天,李庭长问联系好了吗,现在凑了多少了,她说还差两千。李庭长说已经凑到的赶快取回来,剩余的两千继续想办法。她说她的朋友很远,得好长时间才能到,更何况我作为借钱的,不能让人家把钱给我拿过来吧。我得自己去取啊。李庭长说我们一起去,然后就去另一个县。路上几经颠簸已经快到中午了,面对被执行人到处找朋友借钱碰壁的情形,李庭长很是生气。说再找不到钱直接把你转到公安,拘留十五天再说,她也苦苦求情,最终我们又回到法院。 面对被执行人没钱的困境我们只好把目标转向保证人,她也是很无奈,自己出了一万五,还差五千元。这五千元我们又是几经周折才执行完毕。看到保证人之前的态度我们庭长就问你为什么不早出钱呢,她说我只 是想告诫被执行人,钱都不容易挣,不让她吃点苦,她是不知道馒头是用面做的。也许我们所谓的朋友只有经历过一些挫折以后才能知道谁是真正的朋友,实习无非还是先做人。

今天去的很早,一般都是我去了之后把楼道卫生,办公室的卫生搞完后就上班了,今天照常。李庭长看到我后就说这两天你确实辛苦了,本来你是不该加班的,但是你来到我执行庭了,我就把你当做执行庭的人来看,该怎么做我就怎么做了。确实,我就感觉应该这样,最起码我感觉我是在这受欢迎的。 今天的任务是给之前的一个案子在送达回证上面签字,顺便看一下她们家里的情况。到了

以后我一看卷宗,这不就是之前的那个校园伤害案件吗,那个被执行人就是一个小男孩。根据我们在银行调取的家里人的账户信息看,她是非婚生子女,她的母亲跟父亲根本就没有结婚,她的父亲其实还是单身,她母亲生了两个男孩后就离开家了。对于这起校园伤害案件,根据被执行人的奶奶说就是小孩子一起玩耍时不小心在另一个孩子的脸上划了一刀,根本不严重,但是申请执行人弄虚作假,就是为了多赔点钱。当然这只是被执行人的一面之词,我们只能听听,把她所说的记一个执行笔录,并且在送达回证上面给被执行人签个字就行。并且这个地方是今年入夏以来一直经受冰雹打击的地区,家里只有两位老人和两个小孙子,就执行能力这方面我们也得提取一些证据,主要是通过拍照。完成任务后就回去,把照片打印出来,然后我就继续整理卷宗。

今天去执行那个因为经营猪场而欠款100万的案子,不过在中途遇到了障碍。我们在执行案件时需要县政府的协助,但是副县长 各种借口,不履行她的协助义务,然后李庭长很是无奈,只好报请院长批准,给副县长做罚款决定书。等院长签字生效后,我们拿着罚款决定书去的时候,那副县长的态度就明显变了。

今天在帮李庭长整理卷宗的时候她就谈到了我们学法律的将来的就业问题。她说在基层法院工作即使你有很扎实的理论基础,你也不一定胜任这种工作,办案能力是决定性的东西。办案能力体现在当事人来了以后你用最和气的方式解决问题就行,不管你用什么方法,能让双方当事人都满意最好。 要从事法律工作,性格不能很弱,不管是在法院、检-察-院、还是公安机关、律师,最起码你也要能把当事人控制住,不然你的工作很难进行。 要考公务员思维必须活跃,不然在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这块很吃亏,它基本上就是类似脑筋急转弯的题。

今天中午我跟李庭长一起回家,因为我们顺路,她非叫我到她家吃饭,当然这是我们那的习俗,但收获更多的是感动。在欢送会上,李庭长跟所有执行庭的工作人员都讲了一些鼓励的话,其中很多人都强调先做人,再做事,这也是我最大的收获。

今天写了卷皮 错的地方很慷慨地有人帮我用小刀刮掉(同样是只刮卷皮所以更专业 的调调) 接着 写了卷宗里头的材料 由于电脑的高度普及利用 所以我们的任务不是特别的重 下午 突然发现了我的同门师兄 哈哈 很开心,在审判员的办公室帮忙核对证据 看到满满一皮包的发票、病例、司法证明、各种清单 感受到农民的艰辛和无奈 社会真的在帮助这些弱势群体么 司法援助真的有在发挥作用么

今天

省政法委书记莅临检查 穿裙子制服的姐姐很漂亮 打领带的“叔叔们”也很帅 (我发现自己有制服控)

我还特别拿着“天秤”照了一张相 虽然这个称这样看起来特别的格外的尤其的小 但还是很难忘这个工农联盟稻穗和齿轮上的国柱与天平

今天屁颠屁颠地跟着师兄去跑公路局了 因为当事人掉到公路局挖的一个大坑里 所以做一下笔录 这是我跑的第一个笔录 很兴奋 后来发现 没穿法院工作制服怎么就那么像没事找事干型的闲杂人等呢,然后整理了执行、审判、调节确认、强制执行的案件卷宗 被不知道为什么被叫作表弟的凯子一直强调——请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你把我一周的工作量都干完了我可怎么办啊

今天终于等到了我期待的开庭审理了 因为原则——能调的就调掉 so 很无奈的又没有开庭审理 因为事先没看调解书 so 听得我云里雾里的 难过 只好对着一直“乒呤乓啷”敲键盘的双木锦投去无奈的目光 到结束了 他才抬头将目光恋恋不舍地越过他那可爱的电脑向我询问情况的意思 。。。只好给了他一个大大的微笑 没发现是苦笑么

好吧 庭长要说了 这孩子很认真!哈哈哈

下午 听到法官和师兄要去做离婚案件被告的询问笔录 超级欣喜的我再次“把自己的生死抛之度外”哈哈 坐着法院的车就来到了@#$%^_被告的家中

记得大学辩论的时候 队友说过的一句话 不怕对手很强悍观点很犀利就怕对手是个笨蛋不懂得从对自己有利的切入点进入

好吧 所以 很不幸的是 这位被告的素质也是我们所不敢恭维的 可怜只有9岁的还在上一年级的孩子

一切快乐的揣测的不安的惊悚的期待的过程是在到达村路之前的车上

小钟(是法庭唯一的司机 虽然是年纪最长的 暂且这样叫 虽然我是叫他伯伯)、娟姐(审判员)、师兄(书记员,签名是一条波浪的)和我(打酱油的)4人一同前往被告人家中 路上我翻了翻起诉状 看到结婚照的一刻 那动漫式的白发让我很是不爽 由此我们谈到了日和(额 扯远了)

我们都对被告怕怕地 师兄对我说“等下有危险要跑快点哈” 我说“放心好了 我肯定跑得比你快 哈哈”他说“没事 4个人中只要有一个人跑最慢就可以了”然后邪-恶地恐吓穿着高跟鞋的娟姐 。

回来的时候 办公室的同志们都显出十分无比超级关心的样子 也不知道是装的还是什么的 哈哈 **还以为你回不来了 表示很无奈 什么乱七八糟的眼泪鼻涕要流下来了。

在询问的时候 我无法从法院的立场出发 脑子里还停留在原告所述的事实到底是真是假 就像后来锦说我的那样“你还在评论诉状???”师兄说“有谁知道真-相呢?我们要做的就是解决这件事而不是思考它的形成原因和过程,看的是未来而不是过去。”

真真假假 假假真真

只要双方利益得到了最和-谐最合理的处分 那就开始新的生活吧

这些话 已然也成为历史了

今天帮某人打了下周的开庭公告 帮某人贴了邮件发票 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到楼上查询邮件送达情况!那网速。。。惊人的。。。

这些都不是重点 重点的重点是 旁听了一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调解

重点的重点的重点是被一个很可爱很可爱很可爱的孩子叫作“叔叔”,虽然他是被爷爷“教错的” 但我还是很不甘心

没想到老妈淡定地说 这孩子的爹应该是80后的 叫你叔叔那是必须的,很受内伤。

2015法院立案庭实习报告
习时律师日记 第九篇

法院立案庭实习报告(一)

时光如梭,稍纵即逝,一转眼,为期两个月的实习就结束了。总体上来说这次实习我是丰收的,结果是圆满的,意义是不可言喻的。来到白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实习,在近一个月的法律实践活动中,让我深深感到作为一名法官是多么令人骄傲。在这里我不仅找到学术理论体现和验证,更体验到法律的神圣感和庄严感,也体验到法官的责任感和压力感。

当填写了集中实习,分到了白云区人民法院,接受了这份新鲜而有挑战性的法律实践活动时,让我感到临近毕业的我们应该拥有新的生存方式和工作方式,毕竟现己经开始尝试着用“社会”的思想去触摸这个社会。尽管有些思想和观点还比较稚嫩和单纯,但毕竟已经迈出了第一步。也是我进入社会的第一步。

在没来实习之前,我个人对法院,政府,国家的看法是片面的,认为他们假公济私,唯钱是图。等我也体验“法”中的一员时才发现这也不全是事实。也体会到法律工作并不如我以前想象的那样,工作中遇到的种种情况让我深刻意识到法官也是普通人,他们也要做大量的琐碎的工作,而不仅仅只是在法庭上挥挥小锤就可以维护法律正义的。里面的辛酸和汗水也是常人所无法想象的:既要面对有些当事人的无理取闹,又要尽量使公平与正义在法律面前得以实现,这一切都给法律工作带来了很大的责任压力,有时候甚至要顶着压力办案,给他们造成业务上的困难。

在立案庭实习中我了解了立案的“含义”。不是像书中说的那样简明,而是具体详细的,分为审查、同意立案、给与被告相应的法律文书、排期排庭、打印流程信息表,送达法律文书、登记移送业务庭(这是在实习之中我个人对此的理解,也许各个法院流程不一样)。而我实习只在送达、登记移送业务庭两个阶段,至今还未完全能处理各种案件,所以说学一个东西不容易,学好一个东西更不容易。虽然庭审是办案最重要的一环,但是我认为立案、送达也是必不可少的一环。因为有很多案件是在送达之中撤诉的,这时我们该具体怎么做我们也是未知的,书本上无法学到的。刚开始办公室里没有专职书记员,而立案、送达、审判工作中大量的事务性工作都是由书记员完成的,我们这些实习生正好分担书记员的工作。在实习中,我对书记员一职有了更多更新的认识,在过去的两个月中,我通过实践及观摩,学习了怎样做个合格的书记员。书记员种类多,各个庭的任务也不同,而我所在的立案庭书记员最为简单,只填写法律文书。书记员的标准我认为是以下几点:1,深厚的法理知识和程序法知识——比如白民初字不理解其含义就是合格的书记员2,办事细致的法律素养——法律文书的填写都可能影响程序的效力和公正 3,听力、眼力、打字速度、写字速度…都应具备——书记员开庭时记录必备的一般素养 4,清晰的能自我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很好与当事人沟通,减少与当事人的不必要争吵(吵过几次的深刻体会) 5,其他比较细,无法详细列举的。

实习期间,我做到了能主动配合实习部门开展有关法律业务的工作,认真收集和整理有关资料,作好实习日记。在十个星期的实习过程中,我对法院的业务有了初步的了解,对促进今后专业课程的学习起了一个很大的作用。同时在院领导和同一庭不同办公室的法官的教导下,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学到了丰富的经验和实践性的知识,我想这是我一生中难得的宝贵财富。这次实习还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如何做人,怎么做好一个大家认可的人,如何与人相处,这些都是现代社会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能力。

在实习中我也看到一些还未解决的现实问题,也许是被别人称为司法缺陷的,也许是只有在基层法院才看到的,我总结有以下几点:

1、取证、传达难,像离婚案中倘若被告不愿离婚,那么原告方取证就比较困难,说性格不合,这证据哪里去找。还有一些欠款案原告提供不了被告的详细地址,找不到被告,法院更无能为力,传达、到庭都完成不了。

2、法院的判决执行效果太差,很多紧要的案件执行一拖再拖,甚至比办案的时间还长。

3、国家为了让百姓都打得起官司,政策就规定诉讼费比较低。这样导致了一方面百姓打得起官司却请不起律师,律师费居高不下,而一般百姓真正懂法的又很少。另一方面,法院常常是成本都回不来,一个案件就要各种诉讼材料,像很多材料如判决书用好的打印纸一次要用十几份,最后还要整理成卷宗。所以有些案件法院是贴钱在办案。

4、庭审的场内外安全措施压根就没有,听说常有法官就在庭审后被当事人打,就我亲眼所见的就有当事人不服判决而在法院哭闹不肯离去,甚至庭审过程中有听审人员大声喧哗并不服法官管束的。虽然法院有法警,但是据说出动一次特别麻烦,所以索性开庭时从不叫上法警。

5、还有许多不甚枚举的问题,只有待司法的完善和实践。

在短暂而充实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专业知识的匮乏。真是“书用时方恨少”,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同时,我感觉到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有一段距离。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大学的法学应当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地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尽量避免毕业后出现眼高手低的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我深刻地体会到: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仅有基本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它更需要的是实务操作、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作一名法官不仅需要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更需要有崇高的法律素养。作为刚跨入法律门新人,我们有激情、有干劲,但是我们在拥有这些年轻财富的同时,缺乏经验与理性是我们的致命弱点,我们有时对于案件的庭审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扰,有时过于感性和头脑发热,甚至会因为当事人情绪的波动而产生恻隐之心,这些都是我们在法律职业化的过程中需要克服与避免的我们还需要一个冷静的头脑和一颗正直的心,我们的心中必须时时都有一杆天平,公平与正义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我们永远的精神目标和价值追求!

实习结束了,但是我们的人生确在继续,尤其是那些和我以前一样迷茫的同学们,朝自己的目标进发,用自己的技能,丰富自己的人生,让别人去说吧。我相信这次法院实习的这段工作经历将永远成为我记忆中一抹靓丽的色彩,因为它教我懂得了如何独立地生活,如何凭借自己的智慧和真诚赢得他人的尊敬和信赖,如何尽己所能关心需要帮助的人。在此我要感谢教我理论知识的各位贵州师大的老师们;同时我还要感谢给了我这次实习机会的白云区人民法院;也还要感谢我们立案庭的所有老师们,因为他们给予了我很大的信任、教导和肯定;感谢我所遇到的所有鼓励与帮助过我的人……

“人生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继而求索”,总结今日的历程,为明日的征途而奔发。

法院立案庭实习报告(二)

一转眼,整整两个月的法院实习即将结束了,还记得刚来实习时什么都不懂,我被分在立案庭,起初对立案庭并无太多了解。只是在潜意识里认为立案庭的工作十分简单,因为在立案阶段对相关材料都是程序性的审查,不具体涉及实体的问题,后来慢慢发现立案对于法院工作来说,是很重要的第一步。

立案庭的老师们都很和蔼,对于一些不懂的问题也耐心地教我,最后我被分到了管辖合议庭,到那时审判长董老师就和我讲:“来这里并不是要你多学习书本上的知识,而是要你从这里的锻炼中学会为人处事的方式,学到在课本上所没有的知识,多练习实务。”最后他让一个书记员带我处理案件裁定后的一些后续文字处理工作,这样,在中院的实习就正式拉开帷幕。

带我的书记员很细心,也很有耐心,她一步步教我如何处理文件,哪些不同的文件名称各代表什么意思,因为刚上手,有些东西做了一遍可能记得还不是很透,她还是耐心地再教我一遍。总的来说,在这两个月的实习时间里,我主要完成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首先到立案大厅拿本合议庭有关管辖的案件。接受案件乃是案件审理的第一步,我们合议庭的案件后再分属各个审判员审理。当然案件的审限是从立案当日开始计算的。接受案件,还需要在各个案件的接收表上签字,清点案件的数量,确认无误后再将接收表送回立案大厅,以作存档之用。

二、登记案件编写,撰写阅卷笔录。案件分到各个审判员之后,我就需要帮每个人所接收的案件登记到接收本上,其中包括以下几项:案号、案由、当事人、原审法院、收案日期。登记完之后,后面就需要做案件的阅卷笔录,也可以称为审理报告,包括以下几方面:案号、原审案号、案由、原审法院、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上诉人上诉理由、原审法院裁定、工作方向。阅卷笔录是构成副卷的重要材料。

三、到文印处将法律文书签发件盖章,并拿案件裁定书,在裁定书上盖“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章;文印处是设在主楼的21楼,一般盖法院的章和拿裁定书都要来这里,不管盖章还是拿裁定书都要在登记簿上登记签名。拿到裁定书后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裁定书后盖上“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的章。

四、填写委托送达函、退卷函;因为是中院,案件审完后是委托下层法院送达,并将基层法院送交的卷宗退回,这就需要填写委托送达函和退卷函,各有两份,一份入卷,一份随卷宗退回。

五、做送达回证;中院委托下层法院送达当事人,就要制作送达回证,当下层法院代为送达后,就需要寄回送达回证,需要收到裁定书的当事人签字。

六、退卷、结案审批。各个卷宗整理完之后,我们需要把退回下层法院的文件统一寄回,这就得把案件送到专门退卷的地方,需要工作人员核对签收。拿到退卷核对无误的签字后,就得去结案审批,最后由工作人员盖上“确认无误”的章之后才算一个案件的结束。

八、归档、做案卷目录(分正卷、副卷)。以上工作都完成之后,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归档与目录制作,这两项工作是连在一起的,首先将案件归档,再制作案卷的目录,目录包括正卷和副卷两卷,但也有特殊的,如立他字号就只有副卷没有正卷。制作目录首先要将整理好的案件材料编号,正卷、副卷各从“3”开始编号。

九、见当事人或者律师并撰写谈话笔录。在书记员老师不在的时候,我就回去和审判员去见当事人或者代理律师,听他们的谈话并撰写谈话笔录,确认无误后需要由谈话人签字。

上述1到8点其实就是一个案件从接受到审结的过程。

立案庭工作较少的时候,在征得审判庭的老师同意之后,我可以去旁听其他庭的庭审过程。在此过程之中,我了解到了很多关于庭审之前的准备工作,书记员核实当事人的身份,审判长宣布庭审开始,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如若申请回避,且被申请者符合回避要求,则作出延期审理的决定;如若不符合回避要求,则当庭驳回。而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双方当事人先后向法庭提交证据,以利于查清案件事实。针对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而后进入法庭辩论阶段等等。

最后,我非常感谢在法院里工作的每一位法官,他们都是我的老师。感谢他们的耐心指导,使我大大提高了对立案程序和法庭审判过程的熟悉程度,这对我的实习经历来说是十分重要的。有他们的帮助,我少走了很多弯路。我认为到了实际工作中以后,学历并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个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交际能力。我深刻的体会了这一点。尤其是现在我们的大学教育与社会需求脱轨,相互之间有一定差距,所以,实习就显得非常重要,这是一个弥补自己经验的时刻,是一个迅速融入社会的过程,在其中,有各位经验丰富的老师的指导,我们走了捷径。总而言之,我们必须将大学里所学的知识与更多的社会实践结合在一起,不断提升自己的实践能力和认识水平,纠正错误认识;深刻体悟社会现实,以激励自己更加努力地去学习知识;同时使我们明确了自己身上的责任和使命,国家和社会为我们大学生做了那么多,而我们现在能做什么呢?我们又做了什么呢?这是值得我们每一个大学生反思的。所以,我们必须努力奋斗,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投身于当今社会建设,以实现人生的社会价值和个人的自我价值。点燃自己,为社会贡献一份微薄之力。

法院立案庭实习报告(三)

实习目的:为了深入司法实践工作,了解庭审的全过程,体验司法工作的日常事务,将自己在学校中所学的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去,加深对理论的认识,培养自己的法律思维,为以后好的适应社会,适应所从事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实习时间:20XX年2月28日---20XX年3月28日

实习地点: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实习单位和部门: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

实习内容:接待上访人员,做笔录,参与解决调解案件,法律文书的送达工作,整理调配资料等。

一、实习过程与体会

20**年2月28日到3月28日我在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为期四周的实习,虽说是短短四周的实习但是却让我感受颇多。

我被分在了立案二庭,立案二庭作为法院的一个内设机构,因为是中级人民法院,少有一审案件能在此开庭受理。所以多是下级基层法院一审之后的上诉案件和当事人申诉或者上级法院交办的再审案件。立案庭人员的工作就是过全部这些案件,然后决定是否受理再审,再分派到相应的民事或刑事庭处理。 而我的主要任务就是协助工作人员和法官的工作和一些琐碎的工作,比如:接待上访人员,做笔录,参与解决调解案件,整理调配资料等。

整理调配资料是从事法律工作最基本的内容,它看似简单其实不然。它不仅要遵循一定的顺序,同时还要掌握整理的技巧 。在整理过程中需要把案件的情况写清楚,这也是一个不能马虎的环节,稍有差错就得重新返工,所以每次填写我都十分认真,填写完成后都会让实习的前辈帮我检查并指出错误。刚开始我也很慌乱,翻过来翻过去,自己都有些乱了,但这是熟能生巧的活,干得多了也就熟练了。在前辈们的指导下我基本上能够较快的整理出所需资料,为工作人员减轻了一部分的负担,当然这也极好的训练了我的耐心与毅力。看着一份份整理后的资料的完成我有了小小的成就感。

立案二庭的申述案件比较多所以经常能有了解各种案件的机会,通过工作人员对于当事人申述的案件的解释,我对民事案件和刑事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一定的了解,知道了审理民事案件的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是不完全相同的,民事案件最理想的状态应是让双方当事人双赢同时又符合法律的规定,这一点就对法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的扎实功底,更重要的是懂得替当事人着想,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更不能摆官老爷的架子。

为当事人做笔录是一项比较艰巨的工作,也是对我的一个考验。庭长为了锻炼我,让我从最简单的做起,如欠款欠债,劳务纠纷等,刚上手时很是紧张,害怕跟不上询问的进度,可是庭长对我很照顾,看我没记完就会等等我,在大家的帮助下我完成了我的第一次笔录,虽然困难点但是还是很欣慰的。为了提高自己的能力,庭后我找到庭长为我指导,我知道了自己的最大的缺点是理论功底欠缺还有就是缺乏锻炼。有了这次经验我也敢于挑重担了,开始记录一些各种类型的案件,对于其中的法言法语我不是很了解,所以只能课下做功课,了解相关的法条,加强自己的理论基础。这是核心和根本,也是让当事人心服口服的依据,必须谨慎措辞,有理有据,有法可依。

亲自参与了法律文书的送达工作,体会到了送达工作有其一定的缺陷和难度。

立案二庭的信访大厅那真是一幅活生生的人生百态图,有哭诉的,有撒泼的,有站在法院大门口骂街的,有神经质的叨叨不休的,有全完不懂法律却坚称自己没犯法的,有抓住别人一点点小错非要狮子大开口要价一百多万的,有把法院看成衙门把法官看成青天大老爷的,也有认为自己是老子法官都是孙子一旦不如他意就扬言要进京上访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短短几天我看到了也学到了很多以前在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法律之外却又和法律息息相关的东西。并且完全推翻了我之前的印象,那些法官们脾气真是太好了,完全不是我之前想的冷酷的样子。也许不苟言笑的模样只是因为环境造成的吧。通过这次实习,我明白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尚未真正步入社会的学生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做事要先做人。作为一个实习生,我们不仅只是把领导交给我们的事做好,更要有眼力,有积极的态度,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有所收获。没人谁会去督促你该怎么样做,只能靠自己在细小的工作上积累经验。无论是跟领导、同事、律师还是当事人接触,都要端正自己的态度,摆清自己的位置。在这个过程中我还学会了许多法言法语,结实了许多法官律师老师,他们对于我的实习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悉心的指导,在指导我理论学习的同时,也教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

在法院不仅能学到专业知识和做人的道理更让我知道了人们的法律意识在不断提高。都说走法律行业业是条不归路,但我想中国法律界的春天也即将到来,因为人们的法律意识正在不断增强,中国的法制建设进程也在不断前进,相信用不了多久中国的法律界就会有更高水平的发展。

二、问题与不足

当然在实习中我也看到了自身存在很多问题,不仅需要在理论上更加扎实地探索而且还要在实践中不断熟练积累经验。由于理论与实际脱节,更多的是需要我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我想随着年龄的增长和阅历的增加我会慢慢成熟起来。同样,我也发现了法院存在的问题。

1. 送达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定方式,把诉讼文书交给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和有关单位或个人的一种诉讼行为。送达的种类有直接送达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送达诉讼文书是诉讼活动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是诉讼的必经程序。诉讼文书的及时送达对保障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保障案件的正确解决,有重要的作用。忽视送达或不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都会给审判工作造成被动,甚至还可能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和严重后果。然而,尽管送达诉讼文书的法定形式较多,但在审判工作中,“送达难”却是长期困扰法院正常工作的老大难问题。民事诉讼文书送达难的成因:从现实方面的原因看,造成“送达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1、由于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口的流动性很大,有的当事人借机规避法律,外出打工经商,长期不归,杳无音信。2、有的当事人虽然没有外出,但法律意识差,有的当事人借机规避法律,外出打工经商,长期不归,杳无音信。2、有的当事人虽然没有外出,但法律意识差,藐视法律,避而不见。3、有的是由于当事人的地址提供不详,或者当事人的地址发生了变化,没有及时通知法院。4、在留置送达中,有的基层单位或组织不配合。5、在委托送达中,有的受委托法院存在地方保护意识,怕得罪当事人,更怕当事人报复。6、在转交送达中,某些机关和单位对转交工作不够严肃认真,拖延时日。7、公告送达不规范,有的是法官的责任心不强,有的是当事人认为公告费太高,不愿登报公告。8、法院人力物力的紧张,导致送达迟延。9、交通事故引发的案件,受送达人大都是非本省市的,地处偏远,客观上造成送达难等。10、从立法上看,法律规定的不完善、不具体也是造成送达难的重要原因。

2.久调不决问题严重。

为了构建和谐社会,如今法院大力倡导调解优先,于是出现了久调不决的现象,更有的法院还给法官下达调解率,作为目标责任制考核业绩。所以法官对案件,不愿意判决,愿意当事人撤诉或调解结案,对当事人不愿调解的案件,久拖不决。

3.执行问题仍然很难。在实习期间目睹了许多案子有了判决却仍得不到应有的赔偿。我也咨询了许多法官,与他们交流中我发现这是一个一直存在的问题---执行难。究其原因,并非一方面,有法律自身存在的问题,有法官的职业素质当然也有当事人自己法律素养的欠缺。判决书是法官基于事实和法律做出的判断,想要真正让当事人获得实惠就要依靠执行工作,可是执行工作却仍是令人堪忧?

三、对于以上问题我想提出自己的一些意见:

1.1、明确送达的主体。2、确立新型送达方式的效力。(

2.法院应当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方针,不能久调不决,取消法院把调解率作为评优指标的一个方面。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平等的基础上自愿进行协商,充分表达其真实意思,法院主要是起主持和召集当事人进行协商的作用。这样才能保证当事人权利的同时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

3.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应该建立高素质的执行队伍。如今对于执行人员提出来更高水平的要求,不仅要能吃苦耐劳,更要有智有勇。执行员的选任应当通过法定的任命程序,同时对执行人员要及时地、不断地进行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只有建立一支素质过硬的队伍,执行难才有希望得以解决。

四、成绩与收获

在法院的实习使我懂得了许多,作为一个将要从事法律行业的人,首先要具备最基本的素质---认真。不论是整理卷宗还是写判决书,都是马虎不得的,否则不仅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对于司法资源也是一种浪费。在这期间,在庭长和书记员的指导下我能够独立的进行一些工作,如:整理卷宗,记录庭审笔录,拟写判决书等。小活也是能锻炼人的,在整理的过程中也逐渐培养了我的耐心与毅力。同时我也深刻体会到只有具备了扎实的法律功底才能将案件分析清楚,从而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复而非单纯的靠经验。在实习期间,我觉得我的专业知识得到了提升,能力得到了增强,也得到了大家的认可,让我非常有自豪感,也让我体会到了一个庭就是一个家庭,大家互相帮助共同将案件做好。实习生活对我有很大的影响,改变了我很多想法和思维,我想我会受益一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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