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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2016-02-08 13:51:11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篇一《8 网络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

欢迎来到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栏目,本文为大家带来《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希望能帮助到你。

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篇一
《8.网络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网络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为加强计算机网络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网络安全、可靠、稳定地运行,促进我司网络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 各用户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规:

1. 不得利用国际联网泄露国家秘密;

2. 涉密文件、资料、数据严禁上网流传、处理、储存;

3. 与涉密文件、资料、数据和涉密科研课题相关的微机严禁联网运行。

第二条 任何用户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8.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三条 任何用户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 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2.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 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第四条 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国际联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五条 网络责任人和各部门网络用户应当履行下列安全保护职责:

1. 负责本网络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2. 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本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3. 负责对本网络用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4. 对委托发布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登记,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内容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审核;

5. 建立计算机信息网络电子公告系统的用户登记和信息管理制度;

6. 发现有违法乱纪行为的,应当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公司领导和

相关职能部门报告;

7.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删除本网络中含有违法内容的地址、目录或者关闭服务器。

第六条 网络中心和各接入单位必须实行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1. 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网络建设与管理成效与年终考核挂钩制度;

2. 信息发布文责自负、审核、登记制度;

3. 有害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4. 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5. 帐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6. 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7. BBS注册实名登记制度;

8. 禁止涉密微机入网制度。

第七条 对于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站点,一经发现,即从网上隔离,并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 网络责任人和各部门要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的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上网信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采取处理措施。

第九条 网络责任人和各部门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和公司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篇二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建立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各级领导、技术员、调度和员工履职到位,根据公司各部门规章及安全生产标准,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我公司生产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员工。

三、术语和定义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和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应负责任和应当改进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出明确规定的制度。

四、职责

1、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签发本公司各级责任制,对本公司各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2、部门领导和管理层人员要明确对公司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并用实际行动表明对安全生产的承诺。

3、安全员负责在年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和绩效测量。

五、 内容与要求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1.1 生产科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由专门的人员进行管理;

1.2 公司领导层、各部门、技术员、安全员、岗位从业人员均需制定适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覆盖所有岗位;

1.3 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需要达到如下要求:

①实用并满足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适时进行修订; ②要与公司各种管理制度协调一致;

③要根据部门、班组、岗位实际情况,责任制内容要描述明确、具体、可操作性,能考核。

1.4总经理和部门主管必须参加下列活动:

①制定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确保目标实现所需资源;

②在日常会议中与员工讨论安全生产问题;

③至少每个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巡查;至少每月回顾纠正一次行动; ④参加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⑤至少每年评审一次安全标准化系统;

⑥参与风险评价;参与标准化系统评价

⑦参与安全生产检查;认可安全生产表现;

⑧参与安全生产培训;

⑨参与安全生产事故、事件调查;

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以正式文件的形式下发。

2、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

公司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详细说明和交流,确保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充分理解,特别是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评审

定期评审与更新,保持适宜性:

(1)与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符合性;

(2)与公司管理体制的协调性;

(3)所有责任制的可操作性。

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

对公司主要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安全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作业人员,均应接受相关的安全生产职责与权限的培训。

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

考核组由公司总经理和部门领导人组成,考核的内容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考核期为一年。

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篇三
《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汇编》

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

责任制度汇编

银道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三年三月 编制

编制说明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炸药库安全管理,明确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公司在民用爆破器材的运输、储存过程中的绝对安全,公司特编制了安全管理文件汇编,安全管理文件(制度),一经总经理批准,必须强制严格执行,执行中有不妥的地方,一年一度进行修改。

银道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三年三月

安全管理文件汇编

编制:办公室 审核:施海军 批准:崔志成

二零一三年三月

目 录

公司关于成立安全管理机构的通知 5 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6-7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5、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6、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编审和交底制度;7、安全保卫制度; 8、爆破作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9、民爆物品购买、运输、装卸管理制度; 10、民爆物品储存管理制度; 11、民爆物品保管、出入库管理制度; 12、民爆物品流向登记管理制度; 13、民爆器材检验和销毁管理制度; 14、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15、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6、安全生产档案制度; 岗位操作安全规程

1、爆破员安全操作规程; 2、安全员安全操作规程; 3、保管员安全操作规程; 4、民爆物品装卸员操作规程; 5、风钻(开挖、凿孔)工安全操作规程; 8-11 12-13

14-17 17-18 18-19 19-20 20-25 25-27 27 27-28 28-30 30-31 31 32-33 33-35

35-36 36-37 37 37-38 39-40

6、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 40-42 7、测量工安全操作规程; 43-44 8、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44-46 9、钻机安全操作规程; 46-47 10、挖掘机安全操作规程。 47-48

关于成立安全管理机构的

通 知

公司各科室,车间: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于2010年1月15日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以利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崔志成担任。 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副经理康贵新担任。 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施海军、田锋、周士清、王培忠、杨宝、白肖军、李全

研究决定由田锋同志为安委会主任负责安委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以上决定从公布之日起生效。

2010年1月15日

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篇四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一条 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安全文明生产的组织、决策和领导。

第二条 项目部各部门正职、各单位(工区)正职是本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部门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对其施工项目的安全文明生产全面负责。

第三条 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三级监督检查(即:项目部、各施工单位、各施工队班组),一级职能部门归口管理体制。

第四条 凡参加项目部承建工程的各单位均须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适应安全工作需要的专(兼)职安全人员,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与管理。

第五条 安全质量环保部职责

项目部的安全质量环保部既是安委会的办事机构,又是项目部安全生产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处理日常的安全管理业务工作,行使安全管理和监察职能。

1、负责制定实施施工安全有关的管理性文件。

2、严格现场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和“安全月”等活动,负责月、 季、半年、年度安全考核总结工作。

3、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察、检查和安全预防措施实施的监督。

4、执行劳动保护有关条例。

5、负责工程安全施工的资料收集和申报工作,编制安全简报。

6、参加内部质量体系审核。

7、组织安全岗位培训。

8、接受和组织实施同监理、业主和地方部门及集团公司的对口业务工作。

9、配合有关部门处理交通、消防以及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10、组织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1、负责火工材料的运作、监督、使用管理,火工材料库管安全,火工材料出库后全程监控,爆破后火工材料余量的及时退库、防止遗失,组织协调现场安全警戒工作。

第六条 工程技术部安全职责

1、在进行组织施工设计时应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方案。

2、负责进行特殊、危险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制订、审查与审批工作。

3、参加安全大检查。

4、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七条 工程管理部安全职责

1、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保障措施的组织实施,协调、联系、处理好进度与安全的关系。为安全生产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条件。

2、搞好现场日常安全监察、检查和安全预防措施实施

3、负责防汛部署、检查、指挥等工作。

4、参加安全大检查。

5、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八条 计划合同部安全职责

1、组织审定施工队伍安全资质,严把施工人员安全素质关。

2、编制月计划时应同时制定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3、参与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九条 机电物资部安全职责

1、参与安全大检查及半年、年度的安全考核工作。

2、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及时核发安全技术措施、劳动防护和安全奖励费用,并负责督促检查使用情况。

3、负责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和定期组织机电设备安全检查。

4、组织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

5、组织机电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十条 各施工工区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规和规定。

2、每年初和项目部签订安全责任书,对所承担的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负有全面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责任,并接受项目部和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

3、为安全生产创造必要的条件,搞好劳动保护工作,充分考虑施工环境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4、建立健全适应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工作体系和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配置4—6名具有资质的专(兼)职安全人员。

5、组织对本单位发生的一般性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6、不断总结安全管理经验,积极推广应用现代安全管理新技术、新方法,使安全管理工作逐步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实用化。

7、每月23日以前向项目部报送安全月报。

8、参加安全大检查。

第二章 责任追究

项目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一条 项目部建立事故“说清楚”制度。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的,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在事故五天内向项目部提交“说清楚”报告,项目部在事故发生一周内向上级主管单位“说清楚”。

第十二条 对施工生产中有明显违规行为者,各级领导和安全人员有权当即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严重的予以罚款。对严重违反国家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对业主、监理、集团公司和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不予落实,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的单位,安质环部有权对其进行罚款

第十三条 对较大安全隐患,在下发隐患通知单后,不能按期按要求整改,或拒不整改的造成事故的单位和未按规定使用安全投入经费,致使安全生产设施和防护用品、用具不全发生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第十四条 对隐瞒事故、拖延不报、虚假事故损失或破坏、伪造事故现场,

阻扰安全检查人员行使正当职权的,经查实,对责任单位按应罚金额的200%罚款(补报各类事故,人身伤害事故无故由轻转重等,均按隐瞒事故处理)。

第十五条 各类事故不能按规定期限结案的,每超一个月,对责任单位按应罚金额的20%加罚。

第十六条 一次事故既有人身伤亡,又造成设备损坏的,采取并罚。

第十七条 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强行冒险施工作业的,除令其停产整改外,并对责任单位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对责任单位的安全责任人根据情节,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

第十八条 在年度安全考核中,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除对单位一次性经济处罚外,对其单位的安全责任人,也要处以经济罚款,处罚标准按责任书签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的处罚

1、各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小于1万元的,按直接经济损失的20—25%赔款;直接经济损失大于1万元(含1万元),小于10万元的,起底1万元按直接经济损失的20—25%赔款,1万元以上部分,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5—20%赔款;直接经济损失大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起底10万元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5—20%赔款,10万元以上部分,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0—15%赔款。

2、对事故直接责任者,除承担相应的经济赔款外,应根据事故性质、情节处以100—2000元的罚款。

3、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从事与施工生产无关的活动而发生的各类事故,一切损失由事故直接责任者承担。

第二十条 对同一事故的处罚,涉及到两个以上的责任单位和两个以上的直接责任人的,按责任比例(主要责任负60—90%;次要责任负10—40%;同等责任各负50%)处以赔款(单位赔款为直接经济损失的全部,个人赔款按按第十九条第1项执行)和罚款。

第二十一条 对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落实不力,在一年内发生重复性事故的,按第十八条相应款项,对责任单位和单位主管领导加倍处罚。凡属习

惯性违章行为造成的各类事故,均按应罚金额的150—200%加重处罚。

第二十二条 对违反规定,不经严格资质审查,私招乱雇外来特殊作业工种人员者,除限期补办有关手续或清退外,对招用单位处以1000—5000元罚款;对因私招乱雇人员而发生事故的单位,按十八条规定加倍处罚。

第二十三条 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经安全监察人员现场发现,指出后仍然不改的,第一次罚款50—150元,发现两次以上(含两次)的加倍处罚,并勒令其单位让其停工参加安全培训学习。

第二十四条 发生各类事故,除对有关责任人和相关安全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外,可并处以勒令退场。

第二十五条 对安全监察人员进行刁难,阻扰、打击报复,妨碍安全监察的,可并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可并勒令其退场,直至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各施工单位发生各类事故,被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规定所处罚的金额,皆由造成事故的责任单位赔偿外,还将按照项目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二十七条 对下列情况可减轻或免于处罚:

1、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自然灾害或意外而造成的事故。

2、非本单位责任的有关事故。

3、确已采取了积极措施,但情况特殊确属于目前的技术条件和设备不能解决,致使尘、毒、噪音等有害物质仍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篇五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我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顺利达标,达到“四个为零”(工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为零,重大设备事故为零),促进生产持续发展,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厂各级干部和员工以及来厂从事各种工作的外来单位或人员,都要遵守本制度,各部门、各车间、各班组应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制定适应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并认真贯彻执行。

三、各级干部、技术人员以及每个员工都应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和公司内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或不执行。

四、建立以生产厂长(部长)全面负责安全工作领导体制,实行全员安全自主管理。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第一责任,各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对所负责的专业及分管的工作负有安全管理责任。

厂长安全责任制

1、厂长是本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厂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负责我厂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和设备安全,主持制定我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组织检查落实,负责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

2、每周召开会议,研究和安排安全生产工作。会上必须对上一周的安全生产工作做一小结,对下周的安全工作做出针对性的安排,并检查落实。

3、组织落实全厂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思想宣传教育。

4、负责组织本厂的安全检查,落实到人,责任到位。制止并处理“三违现象”注;对查出的隐患按“三定、四不推”注的原则进行处理,对重复查出的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5、负责组织本厂设备检修时的安全方案的制定、实施,确保检修安全。

6、负责提出安全生产所需投入资金计划,经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保护安全生产设施完整。

7、负责落实公司有关会议精神,安全管理要求,负责和生安科等安全部门的联系与配合,反映安全工作情况,提出安全管理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8、负责废气、废水、废渣达标安全排放。

9、发生事故积极组织现场抢救,采取相应措施,减少事故损失,组织事故分析,并按有关规定上报。

注:“三违”是: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注:“三定”是: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负责人。

“四不推”是:查出的事故隐患,个人不推倒班组、班组不推到车间、车间不推到厂部、厂部不推到上级主管部门。

生产副厂长安全责任制

分管生产工作的副厂长在厂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其主要责任:

1、在编制生产计划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保证计划及措施;在生产组织、考核、总结、奖惩的全过程中都必须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内容;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2、负责制定劳动条件差、危险性较大的生产或检修项目安全措施的制定,并检查落实情况。

3、对生产造成威胁的重大隐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鉴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落实消防管理制度,对消防器具进行检查,试验和配备。组织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和演练。

5、对涉及工艺技术上的隐患,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6、负责制定天然气等危险品产品储存的安全保卫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

7、负责废水、废气、废渣的达标安全排放。

8、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检查出来的整改项目;不定时的进行现场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9、制定防暑降温保护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

10、制定厂区内地表建设的安全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

11、协助机修主管做好停产检修时的安全方案和措施。

12、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参加事故分析,查明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机修主管在厂长的领导下负责全厂机电设备、管道、线路的安全工作,其主要责任:

1、贯彻落实矿有关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厂的机电管理细则、设备操作规程和设备维修规程;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2、督促检查日常的设备点检、巡检、润滑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检查各种设备运行记录,设备点检记录,做到真实、完整。

4、检查机电设备的安全设施及保护装置,保证其完整、可靠,发现损坏及时组织修复。

5、组织对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增强其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6、大型设备检修和技术改造时,并组织实施。

7、参加厂里组织的设备安全检查,尤其是窑炉供气系统为主要检查对象,对公司整个天然气供气系统和使用系统进行日常巡视和检查。组织本厂每周一次的设备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8、经常深入现场,指导解决机电设备安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抓好主要设备的管理。

9、发生人身设备事故时,配合厂长组织指挥抢救工作,对重大设备事故组织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按规定上报。

10、负责对零配件、加工件、型号、质量的验收,对有可能造成设备事故的,有权拒绝使用。

车间主任是本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责任:

1、对新进工人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测评合格方准上岗。

2、认真贯彻落实本厂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及上级领导指示,将本单位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到每个人头,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

3、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总结部署安全工作,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做到及时整改,人员对查出的重复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4、组织、指导、检查班组标准化开展情况,使班组做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交标准班。

5、组织本单位的安全学习活动,做到“内容、人员、时间”三落实。

6、发生事故时,要紧急抢救,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矿领导,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工作。查明事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和重复事故发生。

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篇六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工作是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的保证,也直接关系我公司的发展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以及社会的稳定,为了能更好地使我公司的安全防范于未然或在出现不安全隐患时能妥善及时地处置,我公司对此十分高度重视,根据上级各有关部门的要求和文件精神,并结合公司实际,制订了本规定。

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部门主管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经营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管理和文明生产。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到恪尽职守,各负其责。

一、总经理职责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要做到: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

2、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卫生状况,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重大决定。

3、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措施。

4、经常进入车间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措施,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及完善的管理方法,审定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5、建立健全的安全组织机构,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6、组织公司安全教育及制度考核工作。

7、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坚持安全生产计划、安全检查、工

作总结、及评比工作,决定安全方面的重要奖惩。

二、生产部主管职责

生产主管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要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负责,并抓好以下工作:

1、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职业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定、修订各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生产区域内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工作,定期组织消防知识的学习和消防演习。负责消防器材的配备、维护及管理工作。

4、组织新调入职工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工作,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对职工安全生产进行考核。

5、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

6、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7、定期组织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的学习,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工作。

8、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做好劳逸结合。

9、管理厂区环境卫生、门卫值班、安全保卫工作。

三、生产技术人员职责

1、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2、负责编制或修订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在进行生产技术改革时,做好周密的论证及实施计划,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的可靠性,并检查执行情况。

3、制订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并检查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保证设备及人员安全。

4、对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组织技术竞赛活

动,定期安全考核。

5、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请示领导处理。

6、定期组织全公司安全负责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并制定事故防范措施。

7、定期组织全公司安全大检查,检查事故隐患,落实好整改工作。

8、负责设备、水电安全管理工作。

四、财务室职责

1、凡安全措施所需费用要单独列项,专款专用,及时支付费用。

2、安全措施不落实的生产技术措施项目,未经同意,不得拨款。

3、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的合理采购及发放。

五、供应部门职责

1、做好人员外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2、对采购的器材、防护器具必须有验收记录,确保所购产品的质量。

3、严格执行防火管理制度,做好仓库防火、防盗、危险物品管理的工作。

4、对送货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定期考核,做好送货途中的安全工作。

5、对运输工具定期检查、卸货人员严格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电工职责

1、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按专业的要求进行作业。严禁非电工人员进入配电间,保持配电间整洁卫生。

2、定期抄表,查验电器、仪表、变压器的运转情况。

3、按期检查电工间安全工具储备情况,保证安全完好。

4、电工经常巡回各车间的机器设备及装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公司用电安全。

5、紧急情况下,应先切断电源,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并向公司报告。

6、严格要求作业,工作细致,保证线路畅通、各种开关灵活,操作

时做好防护工作。

七、车间主任职责

1、车间主任是车间的安全负责人,对车间安全工作负有全面责任。

2、组织制订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认真执行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做好安全生产措施。

4、组织开展各种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及个人。

5、组织落实车间安全生产教育。对新员工(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对车间职工的安全生产知识考核。

6、组织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置、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材等处于完好状态,车间无力整改时要及时向生产主管或总经理报告。

7、参加车间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8、建立和健全各类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车间台帐。

八、机(组)长职责

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及其它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做好交接班工作,确保接手员工能够迅速优质的完成工作。

5、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班组级)安全教育。

6、检查本岗位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和安全设施储备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并报告上级。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落实防范措施。

7、严格执行劳动纪律,禁止违章作业,检查本机台职工的作业情况。

8、负责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用具。

9、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做好工作记录,本岗位不能解决时要及时上报车间主管,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协助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九、职工职责

1、积极参加车间组织的安全生产活动,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标准和操作流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定期检查设备、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问题。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的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维修记录。

5、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防护器材及消防器材。

6、禁止违章作业。未经许可,不得操作其他工种的生产设备;有权拒绝其他工种人员操作自己的设备;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生产安排。

7、保持车间主要通道畅通,禁止堆放产品、纸墩以及拖纸车;原材料及产品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米。

8、负责各自清洁区的干净卫生。坚持每日小扫、每周大扫制度。做到机器设备整洁、门窗洁净、产品与工具柜摆放整齐、地面无废纸、抹布、油污、墨迹及烟头等脏物。

十、门卫值班室职责

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篇七
《计算机安全管理责任人制度》

计算机安全管理责任人制度

1.各办公室、教室及功能室计算机实行使用责任人负责制,各责任人全权负责设备的管理、维护和正常使用。如果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故障,按照《太平庄小学电教设备报修制度》及时报修。

2.要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非法操作。

3.未经许可,不准外来人员操作计算机,登录学校局域网。

4.不准随意将学校主控室服务器上的资料复制给他人使用。

5.对于来历不明的软盘不能上机使用,确属教学需要,必须先杀毒后使用。

6.不准在计算机上安装带有病毒的软件。

7.不准在计算机上安装各种游戏软件及播放娱乐性光碟。

8.不准在学校计算机上浏览不健康的网页。

9.严禁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10.不准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11.不准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据资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12.不准利用互联网进行盗窃、诈骗、敲诈。

13.不准随意拆卸主机箱,更换鼠标、键盘、音箱、显示器等。

14.计算机长时间不用时,要关闭计算机,并切断电源。

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1、计算机室是学校进行计算机教学、辅助教学和教学管理的精密、先进的教学设施。

2、凡使用设备的人员,必须经过微机操作规则的培训并经教导处考查合格,方有资格上机使用。

3、学生上机需在学校统一安排的时间,排队进入微机室,对号入座,不许随意乱动设备,严格遵守课堂纪律。

4、上机者必须爱护室内设备和财产,不得违规操作或故意破坏。

5、上机者必须注意用电安全,不可乱动插头,插座,不得随便搬动键盘、显示器等设备。

6、上机者要随时察看机器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及时报告指导教师加以解决。

7、禁止非专业维护人员乱动线路,以保证整个系统的安全。

8、严禁将室外软盘、光盘、优盘带入机房使用。

9、严禁吸烟、吐痰和乱扔杂物,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10、学生上网,是为了获取网上资源。学生浏览因特网要在教师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不准浏览因特网上的不健康网页、游戏和聊天。

11、上机者在上机结束后,必须认真填写运行情况报告单,经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开。

12、凡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必须按原价赔偿;故意损

坏室内财产、设备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按原价的2-5倍进行赔偿。

13、计算机室内各种设备一律登记造册,学校备案。如有损坏要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学校。属于过失行为造成损失的,要按学校有关制度追究责任。

14、校外人员非经校领导特别批准,不得进入计算机教室和使用设备。

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深圳市沙头角中学计算机信息发布实行各信息发布部门提出申请,校长室审核批准,网管中心具体实施的办法,各部门在信息发布方面必须恪守如下规定:

1.发布申请部门应当确保发布信息准确、真实,符合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

2.信息发布部门应当对所发布的信息备案记录,以加强管理;

3.信息审核部门应在充分理解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基础上及时处理申请部门的请求,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申请部门;

4.在审核部门同意的基础上应将信息及时转发给网管中心;

5.信息审核部门应当做好信息请求、处理、转发的备案工作;

6.网管中心对所收到的经过审核后的信息在确认审核意见后,应及时在网上发布,并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

7.网管中心对所发布的信息应当做好备案工作。

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为保证我校校园网健康、安全,高效的应用和发展,杜绝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各级网络管理员应当对本部门的网络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访问境内外反动、黄色网站,不阅览、传播各类反动、黄色信息;

2.各级网络管理员应当保证本部门计算机内日志文件及其他重要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并做好备份工作,配合各类安全检查;

3.发现本单位计算机存有各类反动及不健康信息,各级管理员应当及时清除,情节较重的应及时上报网管中心;

4.网管中心应定期检查各接入单位、部门计算机内信息状况,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5.各单位上网人员应当强化思想意识,自觉遵守网络法规,积极配合本单位网络管理员做好本单位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6.网管中心在收到上网单位、部门的报告后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组织调查取证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

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篇八
《公司安全生产区域责任管理制度》

区域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红线意识,遵照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规范自主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区域、项目

三、术语

生产区域:指公司岗位生产、作业区域范围(包括备件制作及检修、检修区域范围)内的所有地点。

项目:指技改、检修等外委工程施工区域范围内的所有地点。

四、职责

1、安全部负监督检查责任,各职能部门负业务指导责任,

2、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作业区域安全管理。

3、设备管理中心负责作业项目的安全管理。

4、各有关部室、作业区负责对本区域内外来人员的管理。

五、工作程序

1 各作业区对所辖区域内的一切生产、经营、施工(含外来人员的作业和活动)等一切活动实施安全管理;项目负责人对进入项目施工范围的一切活动实施安全管理。

2 区域管理范围 5.2.1作业区区域由厂划分。 5.2.2班组区域由作业区划分。 5.2.3外委项目区域由设备管理室划定并明确管理责任。 3 作业区和项目管理方有权要求进入本区域作业和活动的各类人员

遵守本区域安全管理规程、规定并接受本作业区和项目管理方的安全监管。

4 非业主单位承担的项目或单项施工任务,必须与业主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递交施工安全措施,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和违规处罚标准

5 项目(技改工程、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所辖施工、检修区域内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施工、检修期间的安全管理自交接之日起,施工、检修单位必须对本作业区域内的安全负责,施工、检修完毕做到“三清”退场,并办理交工相关手续,经业主单位安全部门认可签字后生效。所有技改、检修工程项目决算书,必须经厂生产管理室安全部门签字后,才能办理结算付款相关手续。

6 作业区和项目管理方有权对进入本区域作业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和罚款。对严重违规或屡次违规又不服从管理者,作业区和项目负责人或安全管理部门有权停止其在本区域的作业和活动。因停止作业和活动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违规方承担。罚款考核采取从工程经费结算中扣除等方式进行。 7 作业区和项目管理方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考核。

8 在作业区和项目管理方管理的区域范围内,外来人员进行作业和活动发生违规违制或造成人身伤害事故,作业区和项目管理方负连带管理责任。违规违制单位承担公司考核全额款。

二〇一四年四月

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篇九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目的 构建公司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管理中重要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要求,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三、术语和定义

3.1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主要指企业的各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所负责的工作和应承担的责任的一种制度以下简称“责任制” 。

3.2 到位标准 在本制度中,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行为和活动的具体要求。

3.3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四、职责

4.1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签发本企业各级责任制,对本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4.2 企业其他负责人负责对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4.3 管理部负责人负责责任制制订的具体实施工作,以及各岗位员工的履职评估。

4.4 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企业及各部门领导责任制的编制工作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4.5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编制、沟通与评估。

4.6 各班长负责本班组员工岗位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五、管理要求

5.1 责任制的制订与发布

5.1.1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需要,作出责任制制订的决定。

5.1.2 管理部负责人接受责任制制订任务后,应在 2 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

完成责任制制订计划。

5.1.3 安全生产小组负责人应组织开展以下具体工作:

5.1.3.1 在 5 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方案。

5.1.3.2 在 20 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车间)领导责任制初稿的制订工作。

5.1.3.3 收集汇总安委会成员讨论决议, 5 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车间)领导责任制的修改工作。

5.1.4 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应根据责任制制订方案,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5.1.4.1 在 20 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制订、内部审查及员工意见征求工作。

5.1.4.2 依据内部审查结果及员工建议, 5 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修改工作,并上报安全环保办公室。

5.1.5 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包括:

5.1.5.1 安全生产职责;

5.1.5.2 到位标准;

5.1.5.3 权限与义务。

5.1.6 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到位标准应包括:

5.1.6.1 贯彻、落实政策法规的行动;

5.1.6.2 组织,参加的安全生产活动;

5.1.6.3 执行安全生产的巡视,检查;

5.1.6.4 参与风险评估研究;

5.1.6.5 参与体系的内审;

5.1.6.6 对评估发现问题的处置;

5.1.6.7 对纠正行为的实施进行回顾;

5.1.6.8 参加应急演练与救援;

5.1.6.9 参与安全事故调查;

5.1.6.10 对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回顾;

5.1.6.11 日常事务包括与相关方沟通安全生产问题。

5.1.7 安全生产小组负责人应组织收集汇总各部门(车间)岗位人员的责任

制后,应在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评审及修改,并传送公司管理部。

5.1.8 管理部负责人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责任制的复审及修改工作,并提交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5.1.9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 20 个工作日内组织企业安委会成员对责任制进行审定、签发。

5.1.10 审定后的责任制,应交由管理部负责人,管理部负责人,应组织在 5 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进行发布。

5.2 责任制的沟通

5.2.1 责任制沟通应遵循逐级沟通的原则。

5.2.2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对分管副职、分管部门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3 企业分管副职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对分管部门(车间)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4 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对本部门分管副职、专责、班(站)长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副职、专责、班长,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5 班长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对本班组人员进行责任制沟通。特别关注新上岗、转岗的员工,确保每个员工理解、接受并履行其责任制。

5.2.6 各岗位人员均应熟悉并理解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有疑问时逐级向上反馈,上级应做好沟通和解释。各级人员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

5.3 责任制的培训

5.3.1 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应纳入部门级安全教育。

5.3.2 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由部门自行组织。

5.3.3 安全环保办负责对各部室责任制培训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5.4 责任制的执行与评估

5.4.1 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按岗位责任制履行岗位职责。

5.4.2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每年应对企业分管副职、分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管理部。

5.4.3 企业分管副职每年应对分管部门(车间)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

行评估,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管理部。

5.4.4 部门(车间)负责人每年应对分管副职、部门专责、班长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汇总本部门各岗位履职情况报送管理部。

5.4.5 班长每年应对班组员工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报送部门负责人。

5.4.6 各级岗位责任制的评估结果,应向当事人进行反馈。

5.5 责任制的修订

5.5.1 管理部负责人每年应结合岗位需求及履职评估情况,对企业各岗位的责任制进行回顾,对发现的问题或不足,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流程进行纠正或更新。

5.5.2 当部门或岗位职责发生变化时,管理部负责人应在 1 个月内,向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提出责任制修订建议,并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流程组织修订和更新。

5.6 责任制的考核

5.6.1 安全环保办公室结合岗位履职评估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考核参照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5.6.2 各级岗位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记录至少保存 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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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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