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书信函 > 建设工程造成相邻房屋质量问题承诺书

建设工程造成相邻房屋质量问题承诺书

2016-02-11 17:31:03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建设工程造成相邻房屋质量问题承诺书篇一《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承诺书》 ...

建设工程造成相邻房屋质量问题承诺书篇一
《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承诺书》

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承诺书

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减少质量常见问题的发生,

努力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根据省、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措施

规定,我们作为 单位 工程项目的责任单位,特做出如下承诺: 对以上承诺,我们将严格遵守,若有违反,愿接受相应的处理。

建设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施工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设计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监理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造成相邻房屋质量问题承诺书篇二
《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

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工程名称:建设规模:结构类型:建设地点:质量责任承诺书

说 明

1、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督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参建各方质量责任,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北省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意见》等规定,制定《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

2、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参与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及其质量责任人员,在办理施工许可前分别签署本承诺书。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和质量责任人在与工程使用方订立合同后,签署本承诺书。建设单位依法直接分包的桩基、钢结构、建筑幕墙、门窗、外墙外保温等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单独签署承诺书,施工总包企业分包的不再单独签署,施工总包单位及其质量责任人员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各填报单位对签署的承诺书真实性负责。

3、若同一标段内的某项建设内容由两个或以上单位共同参与完成的,参与单位均须签署本承诺书。

4、施工过程中需变更的质量责任人员,要按规定程序履行变更手续,并在本承诺书中明确记录。

5、本承诺书一式三份,由建设单位负责保管。工程竣工后,一份建设单位留存,一份由工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留存,一份与工程技术档案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6、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参建各方责任单位及其质量责任人员应严格按照本承诺书内容认真履行职责,并接受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建设单位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本单位及该工程主要责任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依法承担终身质量责任:

(一)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并将工程质量作为择优选择承建企业的重要内容。

(二)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不肢解发包工程,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招标,择优选择队伍,不迫使投标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对工程质量总负责。

(三)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工程建设,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图审、最后施工的原则进行,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送有资格的审图机构审查,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

(四)工程开工前,及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向施工、监理单位提供审查合格满足施工需要并加盖图审专用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五)工程开工前,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按照工程建设规模,设立相应数量并具有一定建设经验的施工现场代表,负责监督施工、监理、

工程检测等承建企业的质量行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代表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六)不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检测和材料生产供应等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七)工程开工前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负责工程检测。监督施工现场见证取样制度的执行和工程实体进行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原材料监督清退出厂。对实体质量不合格的,组织监理、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整改。

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保证其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八)凡涉及荷载增加、结构型式、主要使用功能、建筑节能和消防设施变动的重大工程变更,报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九)工程完工后,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方可交付使用,并在工程验收合格十五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对于住宅工程,先组织分户验收,分户验收合格后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向用户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前不向用户发放入户钥匙。

(十)负责编制、归档工程文件,收集《承诺书》,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档案,并自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十一)工程交付使用后,认真受理业主的质量投诉,发现影响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的质量缺陷时,积极组织承建单位检查维修。

(十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造成相邻房屋质量问题承诺书篇三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2、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对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招标,择优选择队伍,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对依法分项发包而未指定总包管理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负总责。对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依法委托监理。

3、及时办理项目施工图审查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合同备案、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等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含依法分项发包工程)后方开工建设。向施工现场提供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了专用章的施工用图和设计变更等相关设计文件。

4、不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 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降低工程质量。

5、工程竣工后,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方交付使用,并在工程验收合格十五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6、及时整理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工程项目 档案,并自竣工备案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建设工程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提交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份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保存于各自责任主体单位备查。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勘察单位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本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承担相应终身质量责任。

1、严格按照核定的工程勘察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开展勘察业务,不越级和超范围勘察或以其他工程勘察单位的名义承揽勘察业务,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勘察业务,依法签订工程勘察业务合同,不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勘察业务。自觉执行国家规定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坚决杜绝恶性压价竞争。

2、严格执行工程勘察标准和工程勘察现场见证制度,坚决杜绝偷工减料、弄虚作假,不提供虚假的勘察成果资料。

3、在勘察过程中及时整理、核对工程勘察工作的原始记录,确保取样、记录的真实、准确,不离开现场追记或者补记。

4、确保向业主提供的勘察文件真实、准确,相关的签字、盖章手续齐全,符合国家规定的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及时将勘察报告及相关原始资料归档保存。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建设工程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提交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份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保存于各自责任主体单位备查。

法人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3:

设计单位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建设工程造成相邻房屋质量问题承诺书篇四
《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

建设工程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

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填报时间:终身责任制档案

目 录

1.填表说明..............................................1

2.建设单位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2

3.建设单位质量责任人信息登记表..........................5

4.建设单位工程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6

5.勘察单位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7

6.勘察单位质量责任人信息登记表..........................9

7.勘察单位工程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10

8.设计单位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11

9.设计单位质量责任人信息登记表..........................13

10.设计单位工程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14

11.施工图审查机构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15

12.施工图审查机构质量责任人信息登记表...................17

13.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18

14.施工单位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19

15.施工单位质量责任人信息登记表.........................21

16.施工单位工程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22

17.监理单位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23

18.监理单位质量责任人信息登记表.........................25

19.监理单位工程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26

20.检测单位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27

21.检测单位工程质量责任人信息登记表.....................28

22.检测单位工程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29

23.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30

24.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责任人信息登记表...............32

25.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工程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33

填表说明

1、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督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参建各方质量责任,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北省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意见》等规定,制定《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

2、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参与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及其质量责任人员,在办理施工许可前分别签署本承诺书。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和质量责任人在与工程使用方订立合同后,签署本承诺书。建设单位依法直接分包的桩基、钢结构、建筑幕墙、门窗、外墙外保温等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单独签署承诺书,施工总包企业分包的不再单独签署,施工总包单位及其质量责任人员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各填报单位对签署的承诺书真实性负责。

3、若同一标段内的某项建设内容由两个或以上单位共同参与完成的,参与单位均须签署本承诺书。

4、施工过程中需变更的质量责任人员,要按规定程序履行变更手续,并在本承诺书中明确记录。

5、本承诺书一式三份,由建设单位负责保管。工程竣工后,一份建设单位留存,一份由工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留存,一份与工程技术档案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6、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参建各方责任单位及其质量责任人员应严格按照本承诺书内容认真履行职责,并接受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建设单位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本单位及该工程主要责任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依法承担终身质量责任:

(一)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并将工程质量作为择优选择承建企业的重要内容。

(二)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不肢解发包工程,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招标,择优选择队伍,不迫使投标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对工程质量总负责。

(三)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工程建设,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图审、最后施工的原则进行,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送有资格的审图机构审查,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

(四)工程开工前,及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向施工、监理单位提供审查合格满足施工需要并加盖图审专用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五)工程开工前,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按照工程建

设规模,设立相应数量并具有一定建设经验的施工现场代表,负责监督施工、监理、工程检测等承建企业的质量行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代表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六)不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检测和材料生产供应等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七)工程开工前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负责工程检测。监督施工现场见证取样制度的执行和工程实体进行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原材料监督清退出厂。对实体质量不合格的,组织监理、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整改。

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保证其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八)凡涉及荷载增加、结构型式、主要使用功能、建筑节能和消防设施变动的重大工程变更,报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九)工程完工后,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方可交付使用,并在工程验收合格十五日内,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对于住宅工程,先组织分户验收,分户验收合格后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向用户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工程

建设工程造成相邻房屋质量问题承诺书篇五
《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

房屋建设施工协议书2011年10月3日》《房屋建设施工协议书》简介:

甲方(建设单位): —————&mdas

《房屋建设施工协议书》正文开始>> 甲方(建设单位): ————————

乙方(施工单位): ————————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协议。项目名称: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厨、卫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乙方负责施工的所有工程项目,如出现施工质量缺陷或施工质量隐患,乙方必须履行保修义务,特别是出现以下情形(不在乙方承包范围的项目除外)时:

1、楼地面、屋面、墙面渗漏水;

2、烟道、排气孔道、风道和设备管道等管道不通或泄露;

3、楼地面沉陷、空鼓、开裂、起沙;

4、内外墙及顶棚抹灰、油漆等装饰面及结合层开裂、脱落,或墙面起碱脱皮;

5、门窗变形、门窗五金配件及门锁损坏、开启关闭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及渗漏水等;

6、厨房、卫生间地面泛水倒坡积水;阳台、露台、走廊、屋面倒坡积水;

7、厨房、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渗漏水;

8、室内外上下水管道及其他管道渗漏水、堵塞;

9、强弱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电气设备及开关、插座故障,线路漏电、短路;

10、钢筋砼、砖石砌体结构及其他承重结构出现变形裂缝;

11、施工产生的其他质量缺陷。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最低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装修工程为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

5、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6、其他项目保修期约定如下: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2年。

质量保修期自如下规定日期起计算:

1、质量保修期限在工程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乙方将竣工档案、竣工工程全部移交给甲方的次日起算(以双方的交接记录为依据);

2、若工程移交给甲方时还存在质量问题且乙方选择自行进行整改时,则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自全部质量问题整改合格的次日起算(以包括甲方在内的有关方签署的验收合格书面文件为依据);若乙方书面委托甲方整改、维修并同意所需费用按市场行情进行结算、从乙方预留于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支付时,则以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托并代为整改、维修后,经甲方及监理单位共同签署验收合格书面文件次日起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按本保修书第五条规定立即派人保修,并在本保修书第六条保修时限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时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从预留于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4、在保修期限内,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

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如因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人向甲方索赔而使甲方遭受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因乙方未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保修义务而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乙方在履行保修义务后,有权就所发生的费用向责任方追偿。因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相关责任由设计单位承担;因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如属乙方采购的,或由甲方采购而乙方不按规定进行检验用于工程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负;如属甲方采购,乙方曾提出质量异议而甲方未经鉴定合格坚持使用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7、在本保修书规定的各分部分项(除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外)保修期限届满后,如因乙方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或采购、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所造成的质量缺陷,导致影响该工程的使用功能或房屋使用年限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致使甲方遭受房屋消费者退房或换房等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9、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索赔的,甲方同意乙方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配合甲方与业主协商解决。因解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与返还

1、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 5 % 的工程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在办理竣工结算时支付,且质量保修金预留期间不计息。

2、自第二条规定的质量保修期开始计算之日起满二年时,甲方应将预留保修金余额的50%返还乙方;本保修书约定的防水工程保修期满时,甲方应将预留的保修金余额返还乙方。

3、甲方在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的各保修期限满后将预留的保修金返还承包人前,甲乙双方应共同对该工程的质量进行全面回访,在确定无质量缺陷后甲方才将保修金返还。

4、甲方在返还保修金时,有权将应由乙方承担但已由甲方垫付的款项从中直接予以抵扣,如保修金余额不足以抵扣,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偿付甲方,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付款项的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滞纳

推荐阅读:协议书 保修协议书

金。

5、自本条规定的保修金返还之日起14日内,乙方应凭相关证明文件到甲方处办理保修金返还手续,因乙方原因逾期办理的,保修金在逾期返还期间不计利息。

五、保修程序

1、工程竣工前,乙方应将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在工程竣工时仍未收到乙方的通知,则乙方同意指定该工程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为保修负责人。

2、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应随时保持畅通,如保修负责人或联系电话发生变动,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有关变更在甲方收到乙方的通知之日正式生效。当发生质量投诉时,甲方可按乙方提供的联系电话通知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该保修负责人应于接到电话通知时起,24小时内到甲方处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该电话通知以甲方处留存的电话通知记录为准。逾期未来领取,或电话通知时该保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无法接通,为了避免各方损失扩大化,乙方同意由甲方另行委托其他施工单位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及代办费按本条第3款规定从乙方预留于甲方处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

3、乙方必须从甲方处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起24小时内(经发包人书面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与甲方、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约定现场核查时间,并按时到现场核查、完成维修(在本保修书第六条规定的保修时限内完成);如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乙方在接到保修通知后,应立即到达现场抢修。若乙方不遵守上述规定,甲方有权另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可按所发生费用总额的50%向承包人收取代办费。如乙方拒不承担上述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预留于甲方处的保修金中直接抵扣。

4、乙方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后应妥善保管,并在完成保修经住户签名确认后作为已履行保修义务的依据立即交回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未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按照返修内容估算返修费用及代办费,并按本条第3款规定从乙方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如乙方履行了保修义务而住户无正当理由不在《工程保修通知单》上签名确认,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签章确认后,可认定为乙方已履行了保修义务。

5、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质量保修问题方视为处理妥当。如经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另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有关维修费用的承担按照本条第3款规定执行。

6、若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保修义务而发生的维修费用,均由甲方和甲方另行委托的施工单位按市场行情价进行结算,按本条第3款规定从乙方预留于甲方处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

六、保修时限(自乙方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之日起算)

1、楼地面、屋面、墙体渗漏水为5天;

2、楼地面坪沉陷、空鼓、开裂、起砂的为5天;

3、内外墙及顶棚抹灰、面砖、墙纸、油漆等饰面及结合层开裂脱落或墙面起碱、脱皮的为3天;

4、烟道、排气孔道、风道和设备管道不通或泄漏的为2天;

5、厕所、厨房阳台、露台、走廊、屋面等倒坡积水的为5天;

6、门窗变形、开启关闭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渗漏水及门窗五金配件及门锁损坏的为2天;

7、室内外上下水道及其它管道渗、漏水或堵塞的1天以内必须完成,剩余的土建修复工作3天内完成;

8、强弱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电气设备及开关、插座故障,线路漏电、短路的为1天。

以上时限均以住(用)户配合为前提。如住(用)户不予配合,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到场确认,未经甲方确认的,均视为住户已配合。

七、其他

1、甲方指定其“物业管理部”负责协调保修具体事宜。

2、本保修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条款进行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保修协议。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造成相邻房屋质量问题承诺书篇六
《建筑工程责任主体质量承诺书》

建筑工程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

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填报时间:

目 录

1、填报说明……………………………………………………1

2、建设单位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2

3、建设单位质量责任人信息登记表…………………………5

4、建设单位工程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6

5、勘察单位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7

6、勘察单位质量责任人信息登记表…………………………9

7、勘察单位工程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 ……………………10

8、设计单位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11

9、设计单位质量责任人信息登记表 ………………………13

10、设计单位工程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14

11、施工图审查机构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15

12、施工图审查机构质量责任人信息登记表………………17

13、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18

14、施工单位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19

15、施工单位质量责任人信息登记表………………………21

16、施工单位工程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22

17、监理单位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23

18、监理单位质量责任人信息登记表………………………25

19、监理单位工程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26

20、检测单位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27

21、检测单位质量责任人信息登记表………………………28

22、检测单位工程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29

23、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30

24、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责任人信息登记表…………32

25、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工程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33

填表说明

1、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督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参建各方质量责任,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北省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意见》等规定,制定《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

2、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参与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及其质量责任人员,在办理施工许可前分别签署本承诺书。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和质量责任人在与工程使用方订立合同后,签署本承诺书。建设单位依法直接分包的桩基、钢结构、建筑幕墙、门窗、外墙外保温等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单独签署承诺书,施工总包企业分包的不再单独签署,施工总包单位及其质量责任人员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各填报单位对签署的承诺书真实性负责。

3、若同一标段内的某项建设内容由两个或以上单位共同参与完成的,参与单位均须签署本承诺书。

4、施工过程中需变更的质量责任人员,要按规定程序履行变更手续,并在本承诺书中明确记录。

5、本承诺书一式三份,由建设单位负责保管。工程竣工后,一份建设单位留存,一份由工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留存,一份与工程技术档案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6、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参建各方责任单位及其质量责任人员应严格按照本承诺书内容认真履行职责,并接受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建设单位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书

本单位及该工程主要责任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依法承担终身质量责任:

(一)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并将工程质量作为择优选择承建企业的重要内容。

(二)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等单位,不肢解发包工程,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招标,择优选择队伍,不迫使投标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对工程质量总负责。

(三)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工程建设,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图审、最后施工的原则进行,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送有资格的审图机构审查,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建设。

(四)工程开工前,及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向施工、监理单位提供审查合格满足施工需要并加盖图审专用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五)工程开工前,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按照工程建设规模,设立相应数量并具有一定建设经验的施工现场代表,负责监督施工、监理、工程检测等承建企业的质量行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代表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六)不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施工、检测和材料生产供应等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七)工程开工前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负责工程检测。监督施工现场见证取样制度的执行和工程实体进行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原材料监督清退出厂。对实体质量不合格的,组织监理、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整改。

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保证其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八)凡涉及荷载增加、结构型式、主要使用功能、建筑节能和消防设施变动的重大工程变更,报原施工图审查机

建设工程造成相邻房屋质量问题承诺书篇七
《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

工程质量保修书

甲方(建设单位): ————————

乙方(施工单位): ————————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协议。项目名称: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 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厨、卫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内容: 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如出现质量缺陷或隐患,乙方必须履行保修义务,特别是出现以下情形(不在乙方承包范围的项目除外)时:

1、楼地面、屋面、墙面渗漏水;

2、烟道、排气孔道、风道和设备管道等管道不通或泄露;

3、楼地面沉陷、空鼓、开裂、起沙;

4、内外墙及顶棚抹灰、油漆等装饰面及结合层开裂、脱落,或墙面起碱脱皮;

5、门窗变形、门窗五金配件及门锁损坏、开启关闭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及渗漏水等;

6、厨房、卫生间地面泛水倒坡积水;阳台、露台、走廊、屋面倒坡积水;

7、厨房、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渗漏水;

8、室内外上下水管道及其他管道渗漏水、堵塞;

9、强弱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电气设备及开关、插座故障,线路漏电、短路;

10、施工产生的其他质量缺陷。

二、 保修期约定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最低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装修工程为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

5、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6、其他项目保修期约定如下: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2年。

三、 保修期计算:

1、质量保修期限在工程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乙方将竣工档案、竣工工程全部移交给甲方的次日起算(以双方的交接记录为依据);

2、若工程移交给甲方时还存在质量问题且乙方选择自行进行整改时,则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自全部质量问题整改合格的次日起算;若乙方书面委托甲方整改、维修并同意所需费用按市场行情进行结算、从乙方预留于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支付时,则以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托并代为整改、维修后,经甲方及监理单位共同签署验收合格书面文件次日起算。

四、 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按本保修书第五条规定立即派人保修,并在本保修书第六条保修时限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时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从预留于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4、在保修期限内,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5、因乙方未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保修义务而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

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乙方在履行保修义务后,有权就所发生的费用向责任方追偿。因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相关责任由设计单位承担;因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如属乙方采购的,或由甲方采购而乙方不按规定进行检验用于工程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负;如属甲方采购,乙方曾提出质量异议而甲方未经鉴定坚持使用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7、在本保修书规定的各分部分项(除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外)保修期限届满后,如因乙方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或采购、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所造成的质量缺陷,导致影响该工程的使用功能,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致使甲方遭受房屋消费者退房或换房等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9、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索赔的,甲方同意乙方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配合甲方与业主协商解决。因解决该索赔问题而由该工程保修负责人签署的文件、协议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若乙方委托的工程保修负责人未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进行协商处理的,则乙方同意委托甲方全权处理补偿事宜,乙方与业主签订的补偿协议书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其项下约定的补偿金由乙方承担,甲方直接从乙方的保修金扣付。

五、 保修金的支付与返还

1、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 5 % 的工程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在办理竣工结算时支付,且质量保修金预留期间不计息。

2、自第二条规定的质量保修期开始计算之日起满二年时,甲方应将预留保修金余额的50%返还乙方;本保修书约定的防水工程保修期满时,甲方应将预留的保修金余额返还乙方。

3、甲方在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的各保修期限满后将预留的保修金返还承包人前,甲乙双方应共同对该工程的质量进行全面回访,在确定无质量缺陷后甲方才将保修金返还。

4、甲方在返还保修金时,有权将应由乙方承担但已由甲方垫付的款项从中直接予以抵扣,如保修金余额不足以抵扣,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偿付甲方,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付款项的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5、自本条规定的保修金返还之日起14日内,乙方应凭相关证明文件到甲方处办理保修金返还手续,因乙方原因逾期办理的,保修金在逾期返还期间不计利息。

六、保修程序

1、工程竣工前,乙方应将工程保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在工程竣工时仍未收到通知,则乙方同意指定该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为保修负责人。

2、乙方的联系电话随时保持畅通,如发生变动,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必须从甲方处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起12小时内(经发包人书面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与甲方、房屋所有人约定现场核查时间,并按时到现场核查、维修;如发生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4、乙方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后应妥善保管,并在完成保修经住户签名确认后作为已履行保修义务的依据立即交回甲方。如乙方履行了保修义务而住户无正当理由不在《工程保修通知单》上签名确认,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签章确认后,可认定为乙方已履行了保修义务。

5、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质量保修问题方视为处理妥当。如经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另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有关维修费用的承担按照本条第3款规定执行。

6、若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保修义务而发生的维修费用,均由甲方和甲方另行委托的施工单位按市场行情价进行结算。

七、保修时限 (自乙方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之日起算)

1、楼地面、屋面、墙体渗漏水为3天;

2、楼地面坪沉陷、空鼓、开裂、起砂的为4天;

3、内外墙及顶棚抹灰、面砖、油漆等饰面及结合层开裂脱落或墙面起碱、脱皮的为2天;

4、烟道、排气孔道、风道和设备管道不通或泄漏的为3天;

5、厕所、厨房阳台、露台、走廊、屋面等倒坡积水的为4天;

6、门窗变形、开启关闭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漏水及门窗五金配件及门锁损坏的为2天;

7、室内外给排水上下水道及其它管道渗、漏水或堵塞的1天以内必须完成,剩余的土建修复工作2天内完成;

8、强弱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电气设备及开关、插座故障,线路漏电、短路的为1天。

以上时限均以住(用)户配合为前提。如住(用)户不予配合,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到场确认,未经甲方确认的,均视为住户已配合。

八、其他事宜

1、甲方指定其“物业管理”负责协调保修具体事宜。

2、本保修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条款进行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保修协议。

甲 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 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2 年05 月08 日

建设工程造成相邻房屋质量问题承诺书篇八
《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经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我将担任 工程项目负责人,现郑重承诺如下:

1、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

2、工程开工前,严格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3、不发生违法发包、肢解工程现象;

4、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5、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严格按程序及时组织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及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对提交的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7、所有文件、资料中有关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的,保证为本人签字;

8、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愿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经 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我将担任

工程项目负责人,现郑重承诺如下:

1、保证地质勘察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2、对提供的质地、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参加地基验槽、地基与基础分部、主体分部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4、及时出具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5、所有文件、资料中有关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的,保证为本人签字;

6、对因勘察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愿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经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我将担任 工程项目负责人,现郑重承诺如下:

1、保证工程设计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2、依据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3、参加地基验槽、地基与基础分部、主体分部、节能分部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4、及时出具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5、所有文件、资料中有关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的,保证为本人签字;

6、对因设计文件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愿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经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我将担任

工程项目经理,现郑重承诺如下:

1、对工程的施工质量全面负责;

2、严格按照国家住建部制定的《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 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履行职责;

3、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依据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以及施工技术标准、现行规范及合同约定等组织施工;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认真的督促整改到位;

4、保证工程技术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并做到数据准确、签字及时、结论明确;

5、工程完工后,组织进行工程自查,符合要求后及时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6、所有文件、资料中有关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的,保证为本人签字;并对工程技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7、对因施工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愿承

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经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我将担任

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现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标准、现行规范及合同的约定,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

2、认真履行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不将《监理规范》(GB/ T 50319—2013)中第3.2.2条中的工作内容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3、按规定对涉及结构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委派有资格人员进行见证取样;

4、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制定旁站监理方案,并督促有关人员严格按此进行现场旁站监理工作;

5、监理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将及时责令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落实;

6、按规定组织对分部工程验收;工程完工后,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预验,参与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7、及时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8、所有文件、资料中有关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的,保证为本人签字;并对监理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建设工程造成相邻房屋质量问题承诺书相关热词搜索:房屋质量承诺书 房屋拆除承诺书 放弃房屋产权承诺书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建设工程造成相邻房屋质量问题承诺书”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建设工程造成相邻房屋质量问题承诺书"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wendang/shuxinhan/221574.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