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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科举制度的内容

2016-02-26 09:31:58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清朝科举制度的内容第一篇《清代的科举制度》 ...

清朝科举制度的内容第一篇
《清代的科举制度》

清朝科举制度的内容第二篇
《清朝的科举制》

此类推。各省学政在主持院试外,还在任期,门兵士巡逻。殿试结果出三甲。一甲:取三甲:取若干人,赐进士出身,二甲第一名叫殿试传胪。三甲:取若干人,称同进士出身。合格都为进士。

殿试以后,进行朝考也叫廷试。廷试不注重文采,而注重字体。如考生字体不工整或字错落,成绩要受影响。经廷试后,分三等录取。第一名,叫朝元。除一甲状元、榜眼、探花外。进士都要将殿试、朝考、会试成绩加在一起进行授官。考中传胪、朝元的就可授予(非职官),要到庶常馆学习三年。散庶吉士

馆后,考第一的授翰林院编修和检讨。状元固定授给修撰、编修。殿试二甲授予编修。三甲授予检讨。其他到中央或地方州、县做官。

此外,在清代,除上述四级科举考试人才,在常科之外还设特科即博学鸿词科和经济特科,皇帝随时根据需要进行考试录取。康熙十八年、乾隆元年分别举行过博学鸿词科考试,以后逐渐不实行了。博学鸿词科考试方法主要是先由朝廷或地方大臣推荐,不管已仕或未仕的有学问者,定期招集到殿廷中进行考试,考试优秀者,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或庶吉士。经济特科考试仿照博学鸿词科考试进行,主要考时务策论。

清朝的科举考试内容和明朝一样主要是以八股文为主。以八股文科举取士始于明代。明太祖朱元璋仿宋代经义的文体制定八股文。八股文即“制义”或“制艺”或“时文”,文体(用两句论点破题的要义)、承题形式为破题

起股、中股、后股、束股(此四股为文章起兴)、

正式议论部分,其中中股是全篇文章问题重心所在)。所谓八股指的是文章中的四股每股又分为两股来论证,即称八股。八股文考试内容以四书(论语、大学、中庸、孟子)五经(《诗经》、《书经》、《礼经》、《易经》、《乐经》)的章句来命题,并根据朱熹《四书集注》的内容来回答。这种科举取士的制度直到1905年被废止而告结束。

(责编:兰欣)

朝的科举制

每年考试一次即岁试,考察生员学习如何。个人,即状元,榜眼、探花、称进士及第。二每次考试取优秀者即贡生,送到国子监学习。乡试前一年,召集生员进行一次考试,叫

科考。凡参加乡试生员都要参加科考。科考合格才能由学政保送参加乡试。如不合格,就无资格参加乡试。

清朝取得天下后,为治理国家,选拔统治人才,

州市档案局荀凤

清代科举制大体延续明朝旧制变化不大。族旗人,将科举分为满汉两榜。旗人考试较容易,考满汉翻译一篇,也叫翻译科。到雍正时,为缓和反清情绪,取消了二榜制,无论满汉官员都要经过科举考试,叫正途出身。为力求公平取士,防止科举考试作弊,清代还修纂了一部《钦定科场条例》,对科举作了详尽的规定。清代科举考试共分为乡试、会试、殿试。四个等级:即院试、

当时一省设提督学政,负责考察全省学务事务,并主持省内考试即院试。在院试之前,要(州)的考试。府(州)县考试招生,进行县、府每三年二次。县试是最低一级考试,每年二来县里考试的叫童生,月,由知县主持考试。

县试分为五场、六场不等,录取若干人,录取后再参加府试。府试录取比县试录取人员要院试由提少。府试合格后,有资格参加院试。督学政主持,在州、府设考场,分棚考试,考正试、复试二场。考试按府、州、县、厅进行录取。院试合格录取了等于考上学院了,入学了,叫生员,俗称秀才。生员还分三类:一类叫廪生,是正额录取的。可以从国家仓库取得禄米,成为国家所养的士子。第二类叫增生(取增广生员之意),是正额以外录取的,等廪生有缺额由增生来补。第三类叫附生(附子生员),如增生缺额,附生可以补缺,以少配套的建筑物:影壁墙长5.6米,高3.2米,在纪念碑的东侧,形成苏军烈士陵园主轴线的尾声;牌坊长13.1米,高7.5米,百米浮雕墙在广场的南侧,主体为中苏联军打击日军的激战场面,附体为战役全面过激战场景等。百米程的分组,如奔赴战场、

浮雕墙内容再现了1945年8月9日,百万

清朝科举考试在雍正以前,为优待满(八月初九、八月十二、八月十五)进行,每场

乡试由正、付主考官各一考三天,也称秋闱。

翰、詹、科、道来充任。各省巡抚、道员、布政使也要参加,任监临官、提调官。乡试考中的叫举人,第一名叫解员。录取人数根据省的大小不等。除正额录取之外,清代还出副榜录举人,这是明朝未有的。

2.乡试:即是省一级考试,由国家派考

子、午、卯、酉年举行一试官,每三年考一次。

次,叫恩科。乡试在秋天八月举行,分三场

顺治二年开始科举取士。次。遇国家、皇帝有大事时,皇帝就多加一

人来主持。主考官由中央各部侍郎、九卿、外,为招揽“经邦治国”,“经世致用”的特殊

历史一页

3.会试:即乡试考试中举的人,第二年

进行一次。丑、未、辰、戌年进行。前科举人和过去举人可参加会试,但在考试前对考试举人要进行复试,不参加复试,就不能参(三加会试。会试在春天三月举行,分三场月初九、三月十二、三月十五)进行,也叫春闱。会试主考官有四个人组成,由礼部提请皇帝派遣。主要是由进士出身的大学士、尚加会试合格后成为贡士,比举人高一级。贡士合格,第一名叫会员。录取多少,根据会试人数,定出录取数额。

1.院试:即清朝时各省内的科举考试。进京师进行礼部考试,称会试。会试每三年

起讲(议论开始入手书、最低副都御使以上担任主考官。举人参(进一步阐述题目意义)、

4.殿试:即会试考中之后,贡士要在会

试一个多月后,进行另一考试即殿试。殿试是在皇宫殿廷由皇帝亲自策问,当场出题目,贡士问答。并设有阅卷大臣,读卷大臣,协助皇帝进行考核。由校卫级士官带领贡士进入考场,同时派护军统领稽查,殿外大前苏联红军越过中苏边境,对盘踞在我国东北的日本关东军进行最后的毁灭性打击,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最终胜利作出的巨大贡献。

如今,象征中苏人民友谊的苏联红军阵亡将士纪念碑即将搬迁。这是历史的安进步的真排,是沈阳解放后城市不断发展、

实写照,也是沈阳人不忘国耻,警钟长鸣,珍视幸福生活的历史见证。可以想象,每当清明节来临之即,沈阳人一定不会忘记去坦克碑新址祭扫先烈。当人们在低头缅怀之即,那句“坦克碑下见”耳熟能详之语,依然会唤起对“沈阳火车站广场上坦克碑”永远也抹不掉的回忆。

(责编:兰欣)

兰台世界642006.10工作版

清朝科举制度的内容第三篇
《清代科举制度与传统政治文化》

清代科举制度与传统政治文化

张 杰

(辽宁大学历史系教授,清史研究所所长,辽宁沈阳110036)

  科举制度始创于隋,至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

年)被彻底废除,在我国历史上存在长达1300余年之久,成为封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隋炀帝大业年间(605-618年)置进士科,以文学取士,是为我国科举考试之始。唐、宋两代,科举制度日臻成熟,虽然科举考试名目繁多,但通常以经学和诗赋为主,尤其从明代起“,四书五经”成为科举考试的主要内容。清代科举制度最为完备,无论开科次数之多,录取人数之众,还是科场条例之严,惩治舞弊案件之酷,都超越以往各代。清末废科举,兴学校后,科举制度早已成为历史陈迹。然而正如俗语所说“: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往昔过时的科举制度,仍然对当代的政治文化产生强烈的影响。以清代科举制度为例,深入探讨它与传统政治文化之间的关系,认识其负面作用,肃清其流弊,21世纪之初,,都是合理的。,自有其历史。正如宋朝史学家郑樵所说:“自五季以来,取士不问家世,婚姻不问阀

[1]阅。”“学而优则仕”为选拔官员标准的科举制度,

代,更是“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宰辅”,科举

出身的官员成为封建政权的中坚。

然而,透过梁启超盛赞科举制度的热情洋溢的语言,科举制度的弊端也得以充分展现出来。

科举制度的创立,目的是为了通过考试选拔各级政府官员,因而与政治文化密切相关。科举考试确实解决了“世卿”和“不学”二弊,也从中选拔出了一些人才,但它更重要的目的,是在于把人的思想束缚于封建社会的统治思想和政治文化之中。举例来说,清代科举考试规定“:首场‘三题‘,五经’各四题,士子各占一经。”乡、“名为三场并试,

[4,四书五经”不可。,成。为了实现“大丈的空想,拼命做官成了读书人的终极奋斗目标。在中国历史发展的进程中,从秦始皇统一关东六国,建立起封建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国家,形成行政权力支配一切的“官本位”社会,到汉武帝采纳董仲舒之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思想,开始成为二千余年封建社会传统政治文化的主流思想。汉武帝设太学,立五经博士,使孔子提倡的“学以干禄”成为现实。隋唐时期实行考试录用官员的科举制度,使封建统治者最大限度地实现政治文化的统一成为可能。科举制度巩固了中国封建社会的官本位制度,并且通过指定科举考试用书的方式,使政治和文化紧密地融为一体。

乾隆九年(1744年),在清朝统治阶级内部,曾围绕是否废除科举,发生一场激烈的争论。

兵部侍郎舒赫德上疏提出废除科举“:科举凭文而取,案格而官,已非良法。况积弊已深,侥幸日众。古人询事考言,其所言者即其居所当为之职事也。今之时文(即八股),徒空言而不适于用,此其不足以得人者一;墨卷房行,辗转抄袭,肤辞诡说,蔓衍支离,以为苟可以取科第而止,此其不足以得人者二;士子各占一经,每经拟题多者不过百余,少者仅止数十,古人毕生治之而不足,今则数月为之而有余,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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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普通士人凭藉学识,经过考试进入仕途,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迄清末,连强烈主张废除科举制度的梁启超都说“:科举敝政乎?科举法之最善者也。古者世卿,春秋讥之。讥世卿,所以立科举也。世卿之敝,世家之子,不必读书,不必知学。虽 愚淫佚,亦循例入政,则求读书、求知学者,必少,如是故上无才;齐民之裔,虽复读书,虽复知学,而格于品第,末从得官。则求读书,求知学者,亦少,如是故下无才。上下无才,国之大患也。科举立,斯二敝革矣。故世

[2]卿为据乱世之政,科举为升平世之政。”梁氏以其

雄辩的笔锋,对科举制度所产生的积极作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隋唐科举制度创立以后的事实证明,科举制度确实促进了封建官僚队伍的不断更新,扩大了封建政权的统治基础,起到了稳定封建统治的作用。宋代科举,以进士科得人为盛“三百余年元,

[3]臣硕辅,鸿博之儒,清疆之吏,皆自此出”。到了清

其不足以得人者三;表判可以预拟而得,答策就题敷衍,无所发明,此其不足以得人者四。且人材之盛衰,必于心术之邪正,今之侥幸求售者,弊端百出,探本清源,应将考试条款改移而更张之。”舒赫德的这种主张,虽然代表了非科举出身的部分满族人的利益,但他提出的“科举”四弊,切中要害,归结为一点,凭空洞的文章录取,难得真才实学之人。

坚决维护科举的,是首席军机大臣鄂尔泰。他在奏折中也不得不承认科举之弊:取士之法“隋唐,

至今出于科举。科举之法,每代不同,而自明至今,则皆出于时文。三代尚矣,汉法近古而终不能复古,自汉以后累代变法不一,而及其既也,莫不有弊”。然而,鄂尔泰主张继续实行科举“:圣人不能使立法之无弊,在乎因时而补救之。盖时文所论皆孔孟之绪余,精微之奥旨,未有不深明书理,而得称为佳文。虽曰小技,而文武干济英伟特达之才,未尝不出于其

[5]

中。”实际上对八股取士给予了充分肯定。鄂尔泰力主科举取士,与他本人及其家族的科举背景不无关系。鄂尔泰,康熙举人,官至大学士;弟鄂尔奇,康熙进士,官至户部尚书;长子鄂容安,雍正进士,官至两江总督;四子鄂宁,由举人官至福建巡抚;侄鄂昌,雍正举人,官至甘肃巡抚;鄂伦、鄂敏,进士,均由科举位居高官清朝的政治文化的需要。

除了科举制度,:凡是存在的,。其实,早在科举制度创立之初,其控制士人思想维护封建统治之目的,就已经十分明确。唐代文献记载:唐太宗曾经“私幸端门,见新进士缀行而出,喜曰: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故当时人赋诗称“:太宗皇帝真长策,赚得英雄

[6]

尽白头。”科举制度固然有选贤任能的一面,但更重要的在于统一思想,实行文化专制。对于科举制度与传统政治文化结合而形成的负面作用,试作以下五点分析。

第一,参加科举考试的知识分子,以做官为根本目的,从而成为封建专制统治的基础和附庸。王亚南先生在《中国官僚政治研究》中指出“:有理由说是由于实行科举制而鼓励我们‘以学干禄’,热衷于仕途;但更基本的理由,却是长期的官僚政治,给予了做官的人,准备做官的人,乃至从官场退出的人,以种种社会经济的实利,或种种虽无明文规定,但却十分实在的特权。那些实利或特权,从消极意义上说,是保护财产,而从积极意义上说,则是增大财产。”由于科举制度所带来的各种政治、经济利益,使其成为70

清政权争取汉族地主知识分子的有效手段。有清一

代,每逢国家重大庆典,如新皇帝登基,皇帝、太后寿诞等,清政权都要增加乡、会试,称为“恩科”。清代浙江人陆以 对此颇为感激地说“:本朝待士极优,凡有覃恩,必有乡、会恩科。万寿恩科则始于康熙五十二年,岁在癸巳……自后乾隆、嘉庆、道光,皆踵行盛典,皇太后万寿亦皆有恩科。而道光三十年间,正

[7]

科十,恩科五,共计十有五科。”由于科举取士权控制在朝廷手中,尤其殿试系皇帝临轩策士,进士皆为天子门生,这就使传统士人的命运系于科举一途,与皇权结成极为密切的互相依存关系,从而成为清朝实行统治的帮手与附庸。咸丰年间发生太平天国革命,在镇压太平军过程中,逐渐掌握重兵的曾国藩、左宗堂、李鸿章,三人虽然皆系汉人,但满族出身的清朝统治者的权力,并未受到多少威胁,这与曾国藩、左宗堂、李鸿章三人的科举背景有很大关系(左为举人,而曾、李同为进士)。反之,最后颠覆清朝的两大力量,,则几乎均与科举无缘。

,,这种规定的,而是最大限度地,以保持封建统治的长治。以江苏长洲(今苏州)人沈德潜为例:沈德潜于1694年入长洲县学为生员,时年21岁。以后他接连17次乡试落第,到1739年成为联捷进士,年已66岁,历经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应试时间长达45

年之久,若加上考生员的时间,当在50年以上。中进士后的沈德潜,似乎时来运转,官运一路亨通,到1747年,沈德潜历任翰林院编修,迁中允,累迁侍读、左庶子、侍讲学士,充日讲起居注官、少詹事,授内阁学士、擢礼部侍郎。仅短短8年之间,沈德潜就从区区七品的翰林院编修,成为二品侍郎大员,创造了老年升官的罕有纪录。而沈德潜连升九级,完全是乾隆帝有意造成。他公开说“:沈德潜优升阁学,朕原因其为人诚实谨厚,且怜其晚遇,是以稠叠加

[8]

恩,以励老成积学之士。”乾隆帝如此破格给沈德潜加官晋级,目的就是为众多科场落第者树立一个榜样,他们只要像沈德潜那样,老老实实坚持不懈地读书应考,总有一天能够实现科举做官的夙愿。

第三,科举以八股文作为录取标准,极大地束缚

了知识分子的创造力。科举考试的指定书籍或者说必读书目,是产生于先秦时期的“四书五经”。“四书”指《论语》《、孟子》《、大学》《、中庸》,又称为“四子书”“;五经”即《尚书》《、诗经》《、易经》《、周礼》《、春秋》。笔者手中藏有中国书店影印的“四书五经”,包

括全部注释,只有3册32开本大小而已。试想一下,这3册小书,竟是中国人上千年间惟一的读书教材,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啊!参加应考的士人,要把“四书五经”包括朱熹的注解,背得滚瓜烂熟,而且要天天温习,一句也不能忘。还要熟记《佩文韵府》,弄清每个字的四声,学会做两个字以上到十几个字的长对子,要背熟名家的八股文几百篇,要学会写小楷,然后才能做八股文。八股文从由破题到完篇,有复杂的写作步骤,在篇法、股法、字数、结构、句法、句数、对仗等方面,都有严格限制,而且还要模拟古人的语气来写作,美其名曰:代圣贤立言。清人江国霖为梁章钜《制义丛话》所作序言曰“:制义(即八股文)指事类策,谈理似论,取材如赋之博,持律如诗之严。”写作八股文之难,如清末探花(进士第三名)商衍鎏所说的那样“:万语千言不能发其秘,穷年累月不能究其源。”笔者曾做过统计,清代士人考中进士平均年龄为36岁左右,从6岁发蒙识字背经,整整花费了20年时间。他们终日背诵的是先秦古书,手中所写的是几百年不变的文体,脑子里思考的是如何模仿古人来说话,那里还有什么创造能力!第四,传统政治文化向来鄙视生产劳动,科举制度加剧了这种倾向。人,还是已经成功做官的文人,劳动,,主导地位“,基础。但是“,,劳力者治于人”的影响根深蒂固,参加科举应考的士人,实际上很少有人真正做到一边读书,一边从事农业生产。富裕的地主子弟并不直接参加农业生产,这是可以理解的,甚至生活比较贫困的读书人也是如此。只要条件允许,他们就会用“舌耕”来取代“犁耕”,用笔墨纸砚来赚取土地房屋。他们笃信“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的信条,认为惟有读书应考,出仕做官,才是人生的惟一价值取向。例如,人们所熟悉的晚清状元张謇,出身于世代务农的家庭,他少年时因贪玩影响读书,其父竟让他锄草作为惩罚。科举出身做官之人,他们的政绩多表现为秉公执法,合理征税,赈灾济民,兴办学校,以维护封建统治为主,而很少或根本不考虑如何发展生产力,更谈不到怎样提高生产效益。科举做官使他们获取大量财富后,也能做些乐善好施之事,例如修桥铺路,建庙设学,出米平粜,赈济孤寡,却很少有人把钱财用在帮助贫困农民发展生产上。

第五,科举制度导致传统政治文化中重文轻理,

[9]

理论和实践严重脱节,无论官府还是个人的学术活动,基本上与科学技术无关。清代的官办学校,从中央的国子监到地方的府、州、县学,所进行的都是与科举密切相关的经学教育。清代自雍正后地方书院盛行,出任书院院长(山长)的全都是经学大师,教育内容主要是科举应试教育。乾隆时期,号称国家强盛,文化繁荣,学者辈出,某些学者大加赞扬的乾嘉学派,不过是出了几个经学家、史学家、诗人罢了。以《清史稿》一书为例《清史稿・:畴人传》两卷,收录清代科学家仅有48人;而《清史稿・儒林一》中,研究经学、史学的学者就已超过上百人。在《畴人传》记载的48人中,多数是生员或无功名之人,如近代著名的科学家,无锡华衡芳、华世芳兄弟两人,全都没有科举功名,进士出身者,只有浙江嘉兴人王元启等4人。而《儒林传》的一卷中,进士有惠周惕等21

人,其中金榜为状元。清代苏州是出状元最多的地

[10]区“,前人谓状元是苏州土宜”,的骄傲。,又实在是一。

,中国“从7世,成为世袭君主的一种手

“旁观者清”,的确如此。清代读书人在

长期应举的岁月中,耗费了难以估算的时间和金钱,甚至是宝贵的生命。康熙时,浙江人姜宸英在一篇文章中,讲到科举制度的弊端时说“:宿学硕儒,砥行立名, 踔而不得进,终于褴衫席帽,齑恨入棺。如吴氏一门,祖孙、父子、夫妇之间,至以涕 相慰勉,贫老至死不悔。彼为之有司者,果公与明非耶?讵

[12]独无人心耶!”他能在科举制被废除二百年前,写

出如此深刻的文章,与他的亲身经历有极大关系。姜宸英本是清初著名的学者,曾以布衣身份入史馆编修明史,但一生的主要时光,都耗费在应考上,年70岁时终于考中进士。他最初的名次是二甲第四

名,康熙帝说他是“老名士也,积学能文,至老犹笃,

[13]可拔置一甲三名,为天下读书人劝。”由此成为进

士及第的探花。他在中进士的第二年,即因科场案件受牵连被捕,这一次康熙帝没有替姜宸英讲话,他便死于刑部狱中。科举作为统治者的手腕,在姜宸英身上是最好的说明。当时人有感于他死得冤枉,挽诗称“文章旧价欣方慰,辛苦初心悔已迟”。这两句诗,不仅真实地述说了姜宸英在狱中的心情,而且道出了所有科举落第者临终前的心声。在提倡知识经济和科教兴国的21世纪,科举制度与传统政治文化留下的的历史教训,值得后人深思。

71

参考文献:

[1](宋)郑樵1通典:卷二十五氏族略・氏族序[M]1[2]梁启超1饮冰室文集(上):通论・论科举[M]1[3]宋史:卷一百五十五选举一[M]1[4]清史稿:卷一百零八选举三[M]1[5](清)余金1熙朝新语:卷十一[M]1[6]唐摭言:卷一[M]1

[7](清)陆以 1冷庐杂识:卷八恩科[Z]1

[8]张杰1乾隆和沈德潜的诗缘[J]1历史大观园,1994,

(11)1

[9]清代科举考试述录[M]1北京:三联书店,195812281[10](清)龚炜1巢林笔谈续编:卷下苏郡状元[Z]1[11]儒教与道教[M]1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11691[12](清)陆以 1冷庐杂识:卷三姜太史[Z]1[13](清)余金1熙朝新语:卷二[Z]1

从镇压天理教起义看清代地方行政组织的作用

李尚英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北京100102)

  嘉庆十八年(1813年)九月,由林清、李文成等人领导的京畿和直、鲁、豫三省的天理教反清武装起义,给清廷造成了极大的震惊。清仁宗为此下了“罪己诏”,惊呼这次起义“:酿成汉、唐、宋、明未有之事

[1]

……思及此,实不忍再言矣!”[2]

说“:我大清以前何等强盛,!”然而,(其中,林),就失败了,这里原因固然很多,但清代地方行政组织在镇压起义中所起的作用颇值得重视。

如所周知,清廷入关后,在全国和各地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统治机构,以稳固自己的统治。在清代的地方行政系统中,县和散州、厅属于最基层政权组织。其中,因县一级的数目最多,被人们认为“天下之治始乎县”,[3]县官也被统治者看做“吏治

[4]

之始基”。

县的正掌印官称知县或县令,虽为正七品,但却几乎掌握了其所辖地面的所有大权,赋税征解、审理狱案、治安联防、教育教化、防灾救荒、劝课农桑、兴修水利等事务,都属其职责。在县官的下属中,巡检、典史以及县衙门差役的地位也很重要,负有稽查奸宄、安定地方的重任。

清代的县虽有大有小,但都不能仅靠县官等少数人去治理,这就需要有一套地方基层组织的存在。

清初,因袭明制,地方实施里甲制。该制以纳税民户为单位,多110户编为一里,设有里长,里下为甲,每甲11户,设有甲长。雍正时推行以“摊丁入72

地”,里甲制逐渐失去

了意义,,但其主旨只是治(自然村)为基本、十甲为保的两级制;康熙后期又在甲之下加进了牌,成为牌、甲、保三级,仍属十进制,分别设有牌头、甲长和保长。每户都有印牌一份,上书户主及成员包括祖母、庶祖母、生母、庶母、子、媳、孙媳、孙女、曾孙、曾孙媳,以及兄弟之妻、妾、子、媳、女、孙、孙媳等人的姓名、年龄、职业,凡有出入,都要一一注明。从乾隆元年(1736年)起,清廷又不断颁布诏令,突出地强调要加强保甲组织。其中,尤以二十二年更定的保甲之法最为详尽、严密,该法说:

  顺天府五城所属村庄,暨直省各州县城市、乡村,每户由该地方官发给门牌,书家长姓名、生业,附注丁男名数,出住所往,入稽所来,有不遵照编挂者治罪。十户为牌,立牌长;十牌为

甲,立甲长;十甲为保,立保长。限年更代,以均劳逸。士民公举诚实、识字及有身家者,报官点充,地方官不得派办别差,以专责成。凡甲内有盗窃、邪教、赌博、窝逃、奸拐、私铸、私销、私盐、

、贩卖硝黄,并私立名色,敛钱聚会等事,

及面生可疑、形迹诡秘之徒,责令专司查报;户口迁移登记,并责随时报明,于门牌内改填换给。牌、甲、保各长,果能稽查详慎,首报得实,酌量奖赏;傥应查不查,应报不报,按律分别治罪。邻省邻县差役,执持印票,到境拘拿盗贼及逃

清朝科举制度的内容第四篇
《隋唐时期与清朝科举制度的不同》

隋唐时期与清朝科举制度的不同

唐代考生来源主要有三个:一是学校出身的曰“生徒”;二是通过州县地方 选 拔考试而选送的“乡贡”;三是皇帝亲自选中的考生"制举"。实际上考生的主要来源只有二个,即生徒和乡贡。

关于报考的手续问题。

唐代的科举考试分两级进行,即地方州县及中央官学的预试和尚书省的省试。唐代科举考试的程序是:乡试(州、县的地方考试)--省试(尚书省的礼部考试) --吏部复试。

2.考试科目及内容

其中常设的科目主要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字、明算等科。这些科又称常科。

3.考试方法

唐代科举考试的科目虽多,但方法却只有五种,即口试、帖经、墨义、策论、诗赋。

由于八股取士,考场舞弊等多种因素交织融合在一起,使明清之际的科举考试弊窦丛生,引起了广泛的社会批评,直至清末,废科举,兴学堂已成大势所趋。明末清初的启蒙思想家们对 科举,尤其是八股取士的批评是切中时弊的。顾炎武曾抨击道:

八股取士“败坏天下之人才,而至于士不成士,官不成官,兵不成兵,将不成将”, 致使“ 寇贼奸宄得而乘之,敌国外侮得而胜之。”为此,可以说“八股之害,等于焚书,败坏人才 ,有甚于咸阳之郊所坑者。” 八股取士不仅败坏人才,而且败坏了学术,造成举业盛而学术衰的可悲下场。科举考试命题只限于四书五经,甚或仅限于《四书》,且只能代圣贤立言,八股取士的程式又极为固定,不能有所变通,这样固定的内容和死板的形式极易被揣摹、效仿,所以迎合考生的心理,适应 八股取士之需要,许多人开始押题做答案,考生便花钱买答案,只要背诵答案就可以应付考 试,而对经书原文,对研究学术莫不关心,这是典型的应试教育,它降低了对儒学的研究水 平,淡化了学术空气。

另外,科举考试对学校教育的负面影响也愈演愈烈,使学校教育完全成为科举的预备机关 或附庸。学校教育的目的就是准备科举,科举考试的内容,就是学校传授考核学生的内容;科 举考试的方法也成为学校中考核学生的主要方法,科举完全成为学校的指挥棒,学校完全成 为应试教育的机构,无法培养出利济苍生、有真才实学的人才。

再加上科举舞弊现象的屡禁不绝和愈演愈烈,科举制已随封建政权的末落而走到了穷途末路 。1901年,张之洞、刘坤一等提出递减取士名额,1903年,张百熙也建议从下届丙午科起,每科递减中额三分之一,暂行试办。”1905年,清廷被迫宣布“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 岁科考试亦即停止。

清朝科举制度的内容第五篇
《清朝科举制度》

清朝科举制度

清朝科举制度

清朝科举制度仿照明朝制度,分童子试和正式考试。通过童子试取得生员资格才能参加正式考试。乡试、会试实行回避制度,试官子弟、亲戚不能参加当次的考试。 童子试(县试、府试、院试)

县试:在每年二月举行,由知县主持。考生考前要报名,填写姓名、籍贯、年龄和三代履历。倡优、皂隶的子孙与居丧守孝者不能参加考试。考生由五人联保,再另有本县一名有正式考试资格的人作保人。县试考四场或五场。前两场考八股文与试帖诗,默写《圣谕广训》。第三场考诗赋,第四场、第五场考对四书五经的解释。县试录取后即可参加府试。事实上,考生在第一场被录取后即可获得参加府试的资格。

府试:在管辖本县的府进行,由知府主持。时间大多在四月。参加府试,报名、保结及考试的场次、内容同县试差不多,只是有正式考试资格的保人要多一名。府试通过后是院试。

院试:在府城或直属省的州治所举行,主持考试的长官称学政,学台或宗师。院试包括岁试和科试两种考试。童生通过岁试,就算“进学”了,即成为国家的学生,称为生员,俗称秀才,相公。岁试成绩优良的生员方可参加科试,科试通过了,方准许参加更高一级的乡试,叫做“录科”。

正式考试(乡试、会试、殿试)

乡试:每三年一次,在京城及各省省城举行,考期多在秋季八月,所以又称“秋闱”(闱指考场)。其正副考官一般由皇帝任命在京的翰林及进士出身的部院官充任。乡试有正式的考场,叫做贡院。贡院内建有一排排的号房,为考生住宿,答题之所。考生必须于前一天进场、第三天交卷出场。乡试发榜在九月,正值桂花开放,又称“桂

榜”。乡试考生录取后称举人,第一名称解元。考中举人,不仅可以参加全国性考试,就是会试未能取中,也具备了做官的资格。在清朝,除了按正常制举行的乡试外,每逢遇到皇帝万寿(生日)、登基等庆典时,还额外有加科乡试,叫做恩科。

会试:每三年一次,一般在乡试的第二年,在京城的贡院举行。会试由礼部主办,考期多在春季的二三月,故此会试又称“礼闱”,“春闱”。会试被录取的人,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会元。会试发榜时,往往正值杏花盛放,所以又称为“杏榜”。会试的主考官,明朝多以翰林官及内阁大学士担任充当,清朝称主考官为大总裁,由内阁大学士或六部尚书充任。

殿试:新录取的贡士进行殿试,殿试在四月份举行,由皇帝主持,考策问。策问是以政事、经义等设问,内阁拟题,皇帝选定。此外还要任命阅卷大臣,读卷大臣,协助皇帝评阅试卷。明清两朝的殿试都只考策问一场。出榜分为三甲,一甲为赐进士及第,只有前三名,为状元,榜眼,探花;二甲为赐进士出身若干名;三甲为赐同进士出身若干人。考中者都泛称为进士,中了进士,功名就到了尽头。

清朝科举制度的内容第六篇
《清代科举考试》

清代科举考试

清代的科举制度可归纳为三级考试。第一级是小试,或称童试;第二级报考乡试和复试;第三级报考会试和殿试。此外,还有一次朝考。

一、小试

小试即童子试,俗称为考秀才。就是考生本为童生,考生入选者,则称秀才(或称生员)。清代的小试分为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县试或府试实际上是小试的预备性考试,但三个阶段的考试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一)县试

清沿明制,府、州、县均设学校,学校是科举考试的必由之路。府、州、县的学生称为生员(或称秀才),清沿明制,凡未进学而尚在应考生员的考生,无论年龄大小,自壮艾以至白首老翁,统称童生。童生要取得生员的资格,必须经过县试、府试和院试。

县试由各县的知县(隶属于府的各州,厅则为知州、同知)主持。考试日期通常在农历二月。每当考试的前一月,知县预先出示考试的日期,凡应考的考生,必须向本县的署礼房报名,填写姓名、籍贯、年龄、三代履历。报考童生必须有同考五人联保,还要有本县一名廪生作担保人,开具保结,叫做“认保”。

廪保的责任非常重,所保内容有四个方面:

1.身家清白。凡娼、优、隶、卒之子孙,均不得应试。“娼”,就是妓女;“优”,就是优伶,即戏子等伶人;“隶”,就是皂隶(州县衙

署中有皂隶两种,凡戴红而圆之高帽者称为皂,戴黑而圆之高帽者称为隶。皂隶虽然连称,但皂的地位高于隶。依清代规定,皂的子孙可以应试,而隶的子孙则不能);“卒”,指军中下等服役之人,不是指士兵。这四种人称为家世不清,必须退役三世以后,始得与平民同等。因为封建时代考试为士子进身之阶,若考取举人、进士,日后博取高官,按例得褒封三代,而娼、优、隶、卒受褒封则有玷名器,所以不许其子孙应考,以绝其根本。清代还规定,家人、长随、司阍者的子孙,以及剃头、踢脚者的子孙,喜娘、轿夫的子孙,皆称为身家不清,也不得应试(女佣、乳母之子孙不在此例)。

2.不得冒籍。所谓“冒籍”,即不是本县人而冒充本县来参加考试。因为每县学校每次考试录取人数各有定额,而投考的童生各县多寡不等,额少人多者录取难,额多人少者录取易。故额少人多处之童生,往往跑到额多人少的县参加考试,以期易于录取。若外籍人多录取一名,本籍人就少录取一名,这对本籍人不利,故为定例所不许。若有廪保卖情,或受贿而保送非本籍人应考者,准考生或他人检举揭发,证实后廪保要受到应有的惩罚,称为“攻冒籍”。

3.不得枪替。所谓“枪”,就是请人代作;“替”,就是请人代考。当时尚无照相,难以验明正身,只有廪保知道,所以廪保才称为“认保”。

4.不得匿丧。父母之丧服未满而出应试者称为“匿”。若被人检举,即除名扣考,而廪保要受处分。廪保与童生一般是同乡或有亲戚朋友关系,对童生的了解很清楚,才敢给予具结签花押。

县试日期一般定在二月,入试时,考生领到的试卷上印有号码,按号入座,进行四场或五场的考试。第一场为正场。第二场为招覆(或称初覆)。第三场为再覆。第四、五场为连覆。每场考一天,黎明前点名入场,限当日交卷。前两场考诗赋,第四、五场考对《四书》、《五经》的讲解。此外,还要默写《圣谕广训》百余字(《圣谕广训》为康熙十八年颁行的上谕十六条以及雍正时于每条下阐发的意旨,演为《广训》万言。《圣谕》十六条为:“敦孝悌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党以息争讼,重农桑以足衣食,尚节俭以惜财用,隆学校以端士习,黜异端以崇正学,讲法律以儆愚顽,明礼让以厚风俗,条本业以定民志,训子弟以禁非为,息诬告以全良善,诫匿逃以免株连,定钱粮以省催科,联保甲以弭盗贼,解仇忿以重身命”)。正场录取从宽。例如应试者有1000人,正场出案取700人,则700人入初覆场;初覆出案,则取500人,以此递减,至连覆,剩下人数就不多了。每场考试之后,都要发榜,称为“发案”。前三场或四场榜文把考生的姓名编号写成圆形,人们称为“圆案”,俗称“圆”,或称“团”。取在50名以内的为第一圈。圈分内外两层,外圈30名,内圈20名。也有不分内外,把50名排为一大圈。圆圈中用朱笔写一“中”字,这个“中”字的一竖还要写成上长下短,好似“贵”字的上部,取吉祥之意。外层正中提高一字写的是第一名,其他名次,由左依次排列。因为卷上的考生姓名是弥封的,发案时只能写座位号,所以被录取的考生称为“出圈”或“出号”。最后一次发榜,才将所有被录取的考生依名次横排,用姓名发案,称为“长案”。第一名,称为县案首。

通常在第五十名之下,用朱笔画一钩,其形有如椅子的椅面和靠背,以示截止。所以清代人戏称这末名为“坐红椅子”。

(二)府试

县试结束之后,由县署造花名册,送交本县儒学署,并呈送本府或直隶州、厅,参加府试。

府试由各府知府(各直隶州的知州,直隶厅的同知)主持。试期多在农历四月。若因故未参加县试的童生,必须先补试一场,才能参加府试。府试前填写姓名、籍贯、年龄及三代履历,取具同考5人互结,廪生保结等手续和县试略同。只是在府试时,除了原有的一名认保廪生外,还要添派一名廪生作保,称为“派保”。府试共试两场,第一场称为正场,录取后便可应院试。第二场考不考听考生自便。考试终结后,录取第一名的称为“府案首”。府试通过后,应考者便取得“童生”的资格,接着由府(直隶州、厅)把录取的童生名册呈送学院,参与考试,称为“院试”。

(三)院试

清初沿袭明制,于京城和浙江设学院,其他地方设学道。雍正四年(1726年),各省都改为学院。院试的主考官称为学政。学政俗称大宗师(学台)。学政的职责是“掌一省学校士习文风之政令。”三年一任,于子、卯、午、酉年之乡试八月,由皇帝钦点,一经派定,次日即行赴任,不许会亲访友。

学政在雍正以前称为督学使者,多数以各部进士出身的郎中充任,只有顺天、江南(即南京)、浙江等,称为提督学政,特委派翰

林充任。台湾则以台湾道兼任。雍正以后,统一改称为学政。其全称为“钦命提督某省学政”,一般命进士出身的侍郎、京堂(即各寺堂官)、翰林等充任。台湾在光绪年间由巡抚兼任。学政在各省的地位仅次于巡抚,负责督察全省儒学及主持考试诸事务。学政到任之后,要依次巡视所属各府、州、县学校,第一年举行岁试,第二年举行科试。岁试和科试都称为院试。清沿明制,各省学政三年任满后,应即回京,限十一月到部。

学政到各府(直隶州、厅)进行院试时,由知府(知州、同知)充任提调。并承办学院的一应供给,如膳食、油烛、文具等。各府还须依例送给学政及其他考官若干银两,称为“棚规”。

童生于县试、府试结束后,接着便应院试。佾生(即舞乐生)可免县、府试,直接参加院试。应试童生,要在该县中再指派一名廪生做保人。被保童生要送银两给这位廪生,称为送贽敬若干。考生之中每5人还要互相联保,若其中一人违犯规定,5人均须连坐,而为之廪保者,黜革治罪。

院试的考场在学政的驻扎衙门,称考棚,或称贡院。据《钦定大清会典事例》记载,考棚有堂,上设公座,堂外甬道东西两侧设考案,以《千字文》横列编号,每额悬粉牌一面,大书某字号,悬灯于上。考案前后左右相距两尺,案脚用长竹编结,以防移动,案上贴纸,上写某子几号。

院试分两场,第一场为正场,第二场为复试。考试内容,清初用《四书》文、《孝经》论各一篇,后因《孝经》题少,又从《性理》、

清朝科举制度的内容第七篇
《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与科举考试

一、科举考试

中国古代科举最早起源于隋代。发展于隋朝,完备于唐朝,改革于宋代,鼎盛于明朝,灭亡于清代。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以后,虽然改为满人、汉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汉人为最多。

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二、考试类别

1.童生试

也叫“童试”,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称童生,合格(学习成绩优秀的一二等学生)后取得生员(秀才、相公)资格,这样才能参加科举考试。

2.乡试

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的一次考试,由秀才参加,考取的叫举人,取得参加中央一级的会试的资格。第一名叫解元,二至十叫亚元。

3.会试

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会试在乡试的第二年举行),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贡士(又称中式进士),第一名叫会元。

4.殿试

是科举制度最高级别的考试,又称御试,廷试,亲试。殿试试题由内阁预拟,然后呈请皇帝选定。有时由读卷官预拟后径送皇帝圈定或由皇帝直接拟题。殿试题一开始是策问,后来改为诗赋,到明清时,主要仍是策问。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合称“三甲鼎”;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称号。

三、科举的考试内容

1.隋、唐、宋

隋炀帝 时的科举分两科,一称明经,另一称頲士。虽然唐代大大增加了科目数量,䠆明经和进士仍是选拔官员的主要科目㠂 明经科的主要考试内容包括帖经和墠义。帖经有点像现代考试的填充,试顠一般是摘录经书的一句并遮去几个字考生需填充缺去的字词;至於墨义则映一些关於经文的问答。进士科的考试丠要是要求考生就特定的题目创作诗 、 赋 ,有时也会加入帖经。 唐高宗 时代以后,进士科的地位慢慢超越了栎经,成为科举中唯一的重要科目。造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进士科考生需蠁发挥创意方能及第,而明经只需熟读砓书便能考上。而且进士科的评选标准砚严格,考上的人数往往只是明经科的堁分之一。

当时曾有一句说话:「三十蠁明经、五十少进士」,道出了进士科砄难度。 另外,在武则天时代开始,亠设立了 武举 考试,用以挑选武官。 宋代大部份晠间的科举内容与唐代分别不大,但 王安石 执政时,曾对科举制度进行改革,把堖经、墨义和诗赋等考试都取消了,改砺以经义 (解释经书) 、论(对时局的评论) 和策 (提出解决时弊的办法) 作为考试内容。然而, 苏轼 等人对该项改革提出了强烈的抗议。

2.元

元代的科举虽然对自身的统治影响不大,但它的内容却有重大转变。第一是 科举不再分科,专以进士科取士。第二考试的指定读物有所变动。新的规定 ,如果经义的考试内容包括 四书 ,则以 朱熹 著述的《四书集注》作为主要的依据㠂 这两项改动并没有随 元朝 而消亡,而是成为明、清两代 八股文 的基础。

3.明、清

明清时期科举考试在乡试及会试皆以四书五经的内容命题,要求考生以古人的语阐述经义,「代圣人立言」,用 八股文 作答。

八股文有很多格式上的要求,策问。但是考生答策的内容很多时都䠦不重要,清朝的皇帝便惯以试--的书泠取定殿试名次的高低。 热衷科举的人 识 四书五经 ,其他以外的知识,统统都成了「杂堸」,很多读书人都是一概不通。讽刺砑举的小说 儒林外史 中便记载了这样的一个笑话:有人对栎朝的进士--开玩笑说:「今下如果是 四川 的 苏轼 来考,文章亦只能是第六等了。」--筠道「苏轼既然文章不好,考不上也罢亠。」原来他竟然不知谁是苏轼。 而就 是对四书五经的内容,科举亦只要求求循前人的思想,以华丽词藻作出合乎式的漂亮文章;不求有独立思考、创新见解。考生的实际见识和才学在八股文的要求下反而被忽略。於是不少考生舍四书五经,专门钻研为应付考试 ,称为“帖括”的八股文范文选刻 。当时一些人称八股文为「敲门砖」意即考取功名后便可弃之如敝屣。曾经有人将八股文与「 鸦片 」、「 缠足 」并列,认为是荼毒中国人的三大害㠂 晚清时力主废除科举的 康有为 与 梁启超 两师徒,可算是一对才学与考试成绩䠍相乎的典型例子。 梁启超十二岁便兠学成为秀才,十七岁举人,被称为神章,算是科举得意。但梁启超中举后自诚「帖括之外不知有所谓经史也」,遇覠康有为才发现原来自己一窍不通,反耠要拜老秀才康有为为师。相反,康有炠书香世家,家中有--,年少已熟读经史子集古今典籍。虽然康有为名满广东,但他十六岁成秀才,获贡生身分后 是乡试六试不售,失意科场二十载。十六岁时方才时来运转中举人,得以徒弟梁启超一同上京赴考,会试最终以首名及第成为会元,高中进进士

八股文这种死板的考试形式,在明初到清末的五百多年里,严重束缚了人们的思想,使应试者都向酸腐迂拙、不学无术方向发展。科举制走向了死胡同,到1905年8月清廷废除了这一制度。

四、清朝科举考试制度

清朝科举考试分童子试和正试。其中童子试又分县试、府试、院试,只有通过了这三重考试才算是生员,也就是秀才。之后才能参加正试。而正试又包括乡试、会试、殿试,其中乡试中者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会试中者称之为贡士,其中第一名称为会元;殿试考中者称为进士,第一名称为状元。如果有人连续考中解元、会元、状元,那么就称此人“连中三元”。中国从622年唐高祖武德五年第一次科举考试到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最后一次科举考试,历经1280

多年总共产生状元1400位其中“连中三元”者有15位。清朝296年的统治中,从1646年(顺治三年)开始科考到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科举考试取消,共计考试112期,产生状元114位。这就有个疑问,在我们的印象中,应该是一次殿试只能产生一位状元,那为什么在112期考试中产生114位状元呢?后来,在看了《百家讲坛》纪连海老师的讲座后才知道。原来,在顺治九年和十二年,满汉单独分科考试,就是这两年各出了两各状元。所以在112期的考试中产生11 4位状元。而114位状元中又有三位是“连中三元”。他们是王玉壁、钱启、陈继昌。王玉壁是武科连中三元,是清朝唯一一个武科连中三元者,也是历史上唯一一个跨朝代的武科状元,这是因为他的“三元”是从明朝考到清朝的。在1636年明朝武科乡试中取得第一名1651年,顺治八年连续参加会试、殿试分别考中会、状元。所以说他是唯一跨朝代的连中三元;钱启在连中两元后,在殿试中,乾隆认为他都连中两元了,多不容易啊,于是九特批他免考定为状元。那么有父亲这么做,就会有儿子学着做,在嘉庆二十五年,广西人陈继昌再度连中三元,成为中国历史上第十五,也是最后一位连中三元者。

我们现在的考试,不管是中考高考还是其他考试,基本上是采取“择优入取”制。而清朝的科举考试则不然,当时讲究的是省级平衡,在会试中,每个省出现28位举人参加考试,在这28个举人中就一个考中贡士,到皇帝那儿参加殿试,产生状元、榜眼、探花,而这三者是绝对不可能出现于同一个省的。考中的前十名,若第一名是北方的,那第二名,第三名就得是南方或西部的,讲究区域平衡。

附:历史上其他十二位连中三元者分别是:唐朝的催元翰,张又新;宋朝的孙何,王曾,宋庠(xiang),杨置,王岩叟,冯京;金朝的孟宗献;元朝的王宗哲;明朝的黄观,商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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