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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系统创建精神文明单位承诺书

2016-07-08 14:57:28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地税系统创建精神文明单位承诺书(共6篇)机关单位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承诺书机关单位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承诺书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是一件符合县情民意、惠及千家万户的大好事,积极参与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是每一个干部职工、普通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为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提高自身文明素质,加速推进文明创建工作,本人郑重作出如下承诺:一、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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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承诺书
地税系统创建精神文明单位承诺书 第一篇

机关单位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承诺书

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是一件符合县情民意、惠及千家万户的大好事,积极参与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是每一个干部职工、普通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为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提高自身文明素质,加速推进文明创建工作,本人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遵纪守法,恪守公德。坚持原则,遵守纪律,讲党性,重品行,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二、诚实为人,诚信做事。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用意识和道德观念,从具体事情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

三、树立新风,转变作风。坚决纠正有诺不践、有禁不止、推诿扯皮、虚报浮夸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克服“懒、散、庸、虚、满”不良作风,真心诚意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好事。

四、仪表严整,用语文明。衣着整洁,大方得体;仪容严整,姿态良好;谈吐文明,语气亲和;礼貌待人,不使用轻蔑、粗俗、讥讽、歧视、训斥等语言。

五、文明创建,积极参与。注重自身修养,讲文明,讲

卫生,守秩序,守公德;自觉服从单位安排的各项创建工作,积极主动参与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

六、严格自律,抵制“两违”。廉洁自律,明辨是非,严格要求自己与家属,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影响,不违规搭建。

七、团结协作,创先争优。团结同事,和谐共处,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维护集体利益,创一流业绩,争做先进个人,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八、我还承诺做到以下“十二不”:

1、不违法乱纪;2、不打牌赌博;3、不闯红灯;4、不随地吐痰;5、不乱扔垃圾杂物;6、不进高档娱乐消费场所;

7、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8、不乱涂乱贴破坏公物;9、上班时间不私自外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10、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酗酒;11、不在公共场所讲脏话、痞话;12、不乱停乱放。

伊犁州地税局创建自治区文明单位目标责任书
地税系统创建精神文明单位承诺书 第二篇

伊犁州地税局创建自治区文明单位目标责任书

2013年04月26日

根据自治区文明委《关于做好2013年自治区最佳文明单位、自治区文明单位、文明村评选工作的通知》(新文明办[2013]2号)和《2013年自治区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及自治州文明委、州直机关工委文明办的统一部署,从今年起在全疆范围内开展自治区文明单位零基启动和重新申报工作。

文明单位、文明行业荣誉称号是目前各种荣誉称号中综合性的最高荣誉。因此,州局机关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把文明创建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件大事和主要任务来抓,要充分认识文明创建零基启动对我们地税部门所形成的压力和挑战的严重性和紧迫感,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责任感,要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地抓好文明创建工作。实行零基启动、重新命名,对我们地税系统是一个巨大的压力和挑战,同时也是巨大的动力和机遇。我们抓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的目标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全国“两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扬地税系统文明创建工作历来走在前列的光荣传统,紧紧围绕地税中心工作,以践行“人民税务为人民”治税宗旨为主题,以落实“八个坚持”为基本要求,以抓根本、夯基础、转作风、调管理为工作重点,以开展“五个一(一堂、一队、一牌、一桌、一传播)”为突破口,全面落实自治区文明创建测评体系,推动文明创建各项工作上台阶,努力保持和巩固现有的自治区级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成果,力争在

本年度建成自治区文明单位。

为了加强领导,我们要紧紧围绕"戒虚务实"工作主题,认真落实州局党组《关于创建自治区文明单位零基启动工作实施意见》【伊州地税党字[2013]4号】文件精神,确保文明创建零基启动各项工作在我局及系统顺利开展。我们要真抓实干,主动作为,做到不懈怠、不推诿、不拖区局文明行业创建后腿。各处室要落实文明创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要把文明创建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来考评,确保文明创建各项任务和目标落到实处,实现文明创建与税收工作两促进、双丰收。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职责任务

为了认真落实创建工作任务,明确创建活动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为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和自治区文明单位打下良好的基础保障。根据文明办的总体要求,制定计划,明确职责,细化工作安排,拿出每项目标落实的具体措施。州局机关党委及各处室、各牵头部门责任人、各抽调人员要高度重视,明确工作重点,按照时间进度,分解创建任务。从现在开始,要实行"倒计时"推进,对创建活动的各项任务要制定时间进度表,并认真抓好落实。

1、将创建自治区文明单位列入本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作为必须完成的工作任务。按照自治区文明单位测评体系标准"党的建设、道德建设、文化建设、民族团结、社会治安、环境建设、业务工作、创建活动"等8个方面的内容,49个测评标准,严要求、高标准,认真准备,全面落实。【地税系统创建精神文明单位承诺书】

2、积极主动落实创建规划,保质保量做好各项基础工作。由于测评体系和测评标准需准备的内容多、查找资料多、时间紧、涉及面广,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因此,州局机关将对测评体系标准将做详细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处室,保证创建工作不拖后腿,任务工作落实到人、职责到人。

3、各处室负责人作为创建工作的责任人,带头做好各项创建工作的落实检查。依据《自治区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和《关于自治区文明单位零基启动创建工作进行责任分解的通知》

【伊州地税函[2013]132号】以及《关于对"五个一"创建活动进行责任分解的通知》要求,进行安排、推进、抓好落实和检查考核。

4、开展各项文明创建活动,不断丰富活动载体,以创建为抓手,推动部门年度各项工作全面完成。持续推进以"五个一"(一堂、一队、一牌、一桌、一传播)建设为载体的一系列基础性创建活动。广大干部群众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自觉行动,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形成全体动员、全体参与的浓厚氛围,推动全系统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目标要求

1、作风建设好。必须始终把地税作风、机关效能和服务型机关建设好。坚决改进作风,严格遵守自治区关于改进作风的37条《实施细则》和自治州的“十二条规定”及“实施办法”。结合地税部门职业道德教育和当前道德领域专项整治的重点,开展“人民税务为人民”

治税宗旨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在解放思想中转变作风,在真抓实干中转变作风,在优化环境中转变作风,在服务基层中转变作风,在清正廉洁中转变作风。

2、依法行政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标准,强化执法责任,公开执法流程,文明公正执法,保证不发生违规执法或其他过错问题。继续完善和落实“一窗式”、“首问制”、“限时制”、“承诺制”和“延时工作制”等制度。要努力正作风、强效能,降成本,加快由管理型机关向服务型机关转变。让纳税人缴公平税、放心税、便利税、满意税,把“说话和气、办税认真、依法征管、人民满意”体现和物化到税收工作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当前,要特别注意化解因房产税等新政策的出台,而引发的纳税骤然升温所带来的服务危机,改善征纳关系,不断提高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和对税务机关服务的满意度,进一步树立起地税的良好形象。

【地税系统创建精神文明单位承诺书】

3、征管机制好。征管机制建设是制度文明创建的中心环节,是地税事业的务本之策。我们要始终把法制、公平、文明、效率的各项要求,融入到征收、管理、稽查服务的各个流程和环节之中,调流程、强管理,大力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和环节,大力推进信息化管税体系,大力加强征管质量评价体系落实,大力加强税源控管、纳税评估、税收分析和协税护税。不断加强制度文明创建,不断提高征管能力和履职能力,保证税收中心工作和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地税系统创建精神文明单位承诺书】

4、工作业绩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及时完成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工作效率高,求真务实不浮夸,践行办事承诺好,改善管理艺术,亲民爱民不官僚,部门工作人员的每月岗位考核均在良好以上。

5、文明礼貌好。从群众是否需要、群众是否满意入手,提高工作效能,注重修身养性,不断提高文明素质,改进服务水平,真正体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决杜绝“懒散庸推拖”现象发生。

6、环境卫生好。抓好卫生制度落实和环境保洁美化工作,做到办公资料、物品摆放整齐,办公场所保持干净,办公环境整洁优美,公共卫生不留死角。

三、考核与奖惩办法

1、考核办法:采取日常检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2、奖惩办法:在每月、每季的绩效考核中抓落实,其处室未被扣分的,给处室工作人员予以通报表扬,作为年评优条件;考核检查其处室被扣分的,将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对存在的问题,要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完善考核标准所要求内容;对不按要求认真及时抓好落实的,按照绩效考核规定直接扣减5分-10分,同时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地税系统创建精神文明单位承诺书】

伊犁州地税局精神文明【地税系统创建精神文明单位承诺书】

创建领导小组(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责任书单位(部门):

部门负责人(签名):

责任书签订日期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2015地方税务局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总结
地税系统创建精神文明单位承诺书 第三篇

为税徽添彩

--地方税务局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总结

漾濞县地方税务局组建于1994年7月26日。11年来,我局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工作思路,始终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确保地税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工作来抓,不但创下了连续11年圆满完成和超额完成税收任务的佳绩,而且还造就了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服务规范的地税干部队伍,县局机关两次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树立起了地税部门的新形象。

健全机制齐心抓县地方税务局抓精神文明建设注重健全机制。局里不但制定了“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而且每年都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年度计划、任务量化分解,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到部门、到人。县局还成立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抓,明确工作机构,在实际工作中真正形成了主要领导全盘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所有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结合地税部门行业特点,把精神文明建设推向社会,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意见簿,建立特邀监察员和兼职监察员制度,将地税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形成了精神文明内抓外促,上下联动,左右互动,齐抓共管的运行机制。

因地制宜搞建设针对机构分设时,全局职工住宿条件差、生活环境差、办公条件简陋的实际,局党组及行政领导班子及时研究制定了“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原则,努力从硬件建设上解决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在省、州局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多年的艰苦努力,全县地税系统的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妥善解决了职工的住房问题,县局先后投资260万元建盖职工住宅3幢35套,住房面积由分设时的408m2增长到现在的3438m2;二是筹资20多万元向国税局购买了一所(平坡)、四所(太平)办公用房;三是投资100多万元新建了二所(龙潭)、三所(脉地)办公综合用房;四是投资354.8万元在县城东片区新建了1813m2的县局和一分局办公大楼,建起后勤服务中心,全局的办公面积由当初的1000m2增长到现在的4000m2;五是县局机关和基层征收单位配备了必要的税收征管业务用车;六是从机关到基层以计算机为主的现代化办公设备从无到有并基本普及;七是对各个办公区和生活区进行了必要的绿化、美化,全局的固定资产总值由分设成立时的84万元发展的现在的600多万元。基层基本建设的改善既为地税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硬件支持,为广大职工安居乐业创造了有利条件,也树立了地税部门良好的形象。

队伍建设作保障面对分设后干部职工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的现状,局党组班子坚持“治税必先治队,治队务必从严”的原则,把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一是坚持周一、周四上午为局机关的政治理论和税收业务学习日不变;二是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三是积极鼓励职工通过自学或函授提高学历教育,通过不停的“充电”增长知识面和提高各方面的素质。目前,全系统大专以上学历34人,占职工总数63人的55%;四是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在系统内努力推行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形成了赶、学、比、帮、超的良好氛围。同时,经常性开展多种健康向上、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陶冶职工的情操,进一步激发了广大职工的工作激情。

广大职工通过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先后认真开展“三讲”、“三学”、“团结干事”、“三观教育”、“云岭先锋”工程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思想修养不断提高;通过多年地税工作实践的磨练和深入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税收业务水平显著提高;以地方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提高广大职工的信息化办公水平。实践证明,漾濞地税干部队伍是一支作风过硬,能打硬仗,善打硬仗,组织信任,群众满意的队伍。廉政

建设不放松在多年的地方税收工作中,全县地税系统始终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树立地税形象的大事一抓到底。县局党组每年和各基层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年终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制”;严格执行“税务人员十五不准”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认真开展了“算清四笔帐”等警示教育活动;股所以上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加强内部财务审计。有效的党风廉政措施确保了全局分设至今没有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广大职工做到了为税清廉。文明服务树形象

作为“窗口”服务行业,漾濞县地方税务局努力把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体现在搞好优化服务上。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既坚持依法征管,又坚持纳税人合法权益无小事,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努力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结合。并通过加大税法宣传、推行服务承诺、坚持文明办税八公开、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过错追究制等向广大纳税人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务,真正做到想纳税人之所想,急纳税人之所急。在2015年全县民主评议经济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工作中,地税局荣获第四名,群众满意率为91.9%,受到县委、县人民政府的表彰奖励。全局干部职工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向挂钩村民和社会困难群众累计捐款、捐物7.2万元,把地税部门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社会形象展现在群众面前。两个文明双丰收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漾濞地税局持之以恒地搞好精神文明建设,有力地促进了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工作。全局实现了分设以来连年完成州局和县委、县人民政府下达的税费收入任务,地方税收由1994年的354万元增长到2015年的1873万元,翻了5番多,11年累计完成地方税收12274万元,累计完成规费收入1808万元,税费总收入14802万元,为漾濞的经济社会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精神文明建设硕果累累。县局在分设成立后的第二年1995年就荣获县级“文明单位”;1997年荣获州级“文明单位”,1999年在全州地税系统第一家荣获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1999年和2015年两届蝉联省级“文明单位”;下设的五个基层征收单位全是县级“文明单位”;有县级“青年文明号”2个;一分局2015年荣获省级“青年文明号”;县局团支部先后荣获“先进团支部”和“红旗团支部”;县局机关党支部连续11年荣获县级机关“先进党支部”;县局工会2002至2015年连续获全州“先进职工之家”;全系统先后还涌现出了大批先进个人,受到有关部门的表彰。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为漾濞地税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让地方税收工作不断深入人心,让自己头顶的税徽光芒更加灿烂。</P

2015县地方税务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汇报材料
地税系统创建精神文明单位承诺书 第四篇

县地方税务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汇报材料

**县地税局现有干部职工123人,其中在职人员100人,离退休人员23人,大专以上学历95人,党员81人,平均年龄46岁。县局内设11个职能科室,下辖11个基层征收服务单位。近年来,**县局始终牢记"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基本理念,以依法治税为先导,组织收入为中心,思想教育为重点,服务发展为目的,深入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双丰收。我局先后被省政府评为"残疾人保证金征收先进单位",被省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状",被共青团省委评为"五好团支部",被河南省档案局评为"档案管理先进单位",被省局评为全国第21个税法宣传月二等奖,被市局评为"目标管理优秀单位",被**市总工会评为"模范职工之家",被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评为"预防职务犯罪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全系统共有1个"省级文明单位",6个"市级文明单位",5个"市级青年文明号"。现将我局近年来的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收入在圆满完成的基础上实现连年递增态势

近年来,我局积极克服地方经济发展相对缓慢、工业基础薄弱、税基大、税源结构单一等不利因素,切实增强税收征管,努力挖潜增收,优化服务手段,提升队伍素质,促使地方税收组织收入连年攀升。2015年,我局累计组织入库各项收入24366.91万元,较2015年同比增长11.64%,增收2540.24万元。今年上半年,我局共组织税收收入16152.71万元,其中,地方级收入13280.28万元,占计划23381万元的56.79%,同比增长36.75%,增收3568.81万元,税收收入顺利实现"双过半",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二、税收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近年来,我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讲座、自学等形式,对全系统税收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服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全面推进服务型税收行政执法建设;立足市局"一兵一所"考试契机,连续三年实施"月课堂"培训考试计划,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养;依托市局"三重三促"活动,初步建立了税收专业人才库,选定了我县棉纺行业的印花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作为行业税种管理品牌;加强重点税源管理,着力做好纳税评估工作,自3月份以来,我局已累计评估企业及个体户12户,查补入库税款330万元;积极推进"金税三期"工作,我局圆满完成金税三期第一批系统初始化代码核查工作;大力推行网络发票,目前全县已推广使用网络发票19户。今年5月份,我局兑出首个万元大奖,进一步调动了消费者的索票积极性;深入开展打击假发票专项整治活动。4月份,我局联合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查获一起贩卖假发票犯罪嫌疑人,缴获假发票40本,涉及发票金额40万元;认真做好"营改增"试点改革工作。5月份,我局按规定向县国税局移交了38户纳税人的详细电子信息,涉及年度税额1932万元,占年度地方级税收总量的8%。

三、纳税服务质量持续优化

近年来,我局坚持教育和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立纳税人是社会发展和国家建设功臣的理念,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并为此全力打造优质的纳税服务体系。以标准化服务大厅建设为依托,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顺应税源专业化管理趋势的要求,推行工作流程"无阻碍",将申报纳税、发票管理和综合服务三类窗口合并成为"全职能窗口",最大限度的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全面落实优惠政策,今年上半年,共为企业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2036万元,为转制文化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49.33万元,安排残疾人支付工资加计扣除3.5万元;注重社会效益,广泛开展税收宣传。以全国税收宣传月为契机,认真开展"地税开放日"活动,组织义务税法宣传队分阶段走进企业、走进社区、走进集贸市场宣传税法,取得了实实在在的宣传效果。

四、队伍建设蓬勃发展

近年来,我局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活动,积极营造风正、气顺、劲足、和谐的团队氛围,努力开创税收工作新局面。抓班子。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通过上党课、听辅导、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强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增强班子科学行政和驾驭全局的能力。抓队伍。认真开展"十八大"精神学习活动,坚定信念,进一步明确目标,履职尽责。注重抓好干部管理机制建设,做到岗位有规范、工作有标准、考核有依据。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劣者下的干部管理机制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和考试、考核、奖惩制度。注重抓好学习型团队建设,坚持开展"业务讲学"活动,使学习长期化、制度化,在全局上下形成了浓厚的学习氛围;鼓励干部积极参与岗位练兵活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打造学习型团队建设,全面提高地税干部的业务素质和技能。我局孙晓哲同志荣获全市"新闻媒体走基层最美税官"荣誉称号。

五、文明创建抓实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创建责任

我局终始把省级文明单位创建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创建组织,明确职责分工,充实人力物力,保证各项创建工作得到充分落实。成立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要负责,各股、室、分局、税务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文明创建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情况汇总等日常工作。局领导班子每月召开创建工作会,听取进展情况汇报,议定人员、经费、措施等重要问题,坚持好事好办,特事特办,为创建工作有效开展提供组织保障。组织机构,形成了全局上下齐抓共管,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的有效工作机制。

(二)完善创建机制,规范工作运行

为推进创建工作有序深入开展,我局先后以推进政务公开、(

(三)丰富活动载体,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程

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提升税干的精神境界。进一步完善职工文体活动室、图书阅览室,为全体税干身心健康提供了充足的精神食粮。通过举办书画摄影展览、知识竞赛等活动,激发税干热爱地税、献身地税的热情,增强队伍活力,有力地推动了文明创建的进程。

通过此次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我局干部职工工作质量、服务水平、精神风貌有了新的提高。机关面貌整洁洁净,干部职工精神饱满,工作学习紧张有序,科室之间、同事之间比工作、比学习、比干劲、比贡献**然成风。今后,我们将更加努力,不断将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引向深入,把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好整体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2016年地税系统工作方案(共6篇)
地税系统创建精神文明单位承诺书 第五篇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在推进管理转型升级中创先争优”和市局“打基础、促规范、提效率、求创新”征管工作的要求,围绕在推进管理转型升级中创先争优,充分履行地税部门职能,推进管理转型升级。求新、求变、求发展,不断强化依法治税,不断优化纳税服务,不断提升创新能力,激发税干的创新活力,提升创新各种水平。

二、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加强对创新工作项目的领导,确保创新项目工作的顺利实施和创新项目的工作质量,成立创新工作项目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地税系统的创新各种工作规划、重大项目的筹划和决策;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的调研、项目的确定;精心组织项目开发、项目经费保障和使用管理;制定创新项目的工作目标、分解任务、计划;制定工作措施,组织评审和申报上级验收;负责协调、指导、推进全县地税系统的创新工作顺利开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业务和技术保障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地税系统的创新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业务和技术保障组负责全县地税系统的创新工作课题的技术支持,解决创新工作过程中遇到的业务和技术难题。

三、计划、步骤

第一阶段:选点、立项,各单位在创新工作时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税干的主管能动性,要鼓励税干积极参与创新,敢于创新,勇于创新。

在选点创新时,要勤思考,善于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业务上的不足,倡导立足实际抓创新,厉行节约搞创新。

第二阶段:论证申报阶段(2016年5月20日——6月31日)。各分局、机关各股室,根据创新工作的要求,至少确定一个创新项目,上报立项可行性调研报告,实施计划、课题组人员名单、预算等资料,创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上报的学习创新项目进行梳理整合,确定创新课题,上报市局审批。

第三阶段:实施和考评阶段(2016年7月1日——12月31日)。根据市局的安排组织各课题组实施项目创新工作,并狠抓项目的实施和督导,对完工的项目组织初审,申报市局验收。

第四阶段:申报推广阶段(2016年1月1日起)。2016年1月20日前完成完工的项目申报市局验收的各项工作,对已通过市局以上单位认定的创新项目,重点抓好推广应用工作,在推广过程中不断巩固和提升创新工作成果,全面推动我县地税事业科学发展。

四、工作要求

创新项目工作是现代化分局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省局提出的“推进税收管理转型升级”和市局“打基础、促规范、提效率、求创新”征管工作要求重要途径,各分局、机关各股(室)要高度重视创新项目,要认真落实项目负责制。要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创新工作有序推进。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加强对创新工作的组织领导,分局要成立组织,明确职责、科学分工,组织和落实好创新工作的各项任务;各创新项目的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各创新项目工作落到实处。

(二)以人为本,讲求实效。各单位、各课题在创新工作时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税干的主管能动性,要鼓励税干积极创新,敢于创新,勇于创新,创好新。

在选择创新项目时,要紧紧围绕税源专业化管理,信息管税,提升税收征管基础手段,社会化管理,优化服务等展开思考,善于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业务上的不足,立足实际,挖掘现有资源,有的放矢搞创新,在编制创新经费和使用时要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即要考虑内部效益,也要考虑社会效益,还要考虑创新成本。

(三)精益求精,加强工作联系和配合。创新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的参与,不论是主办和协作单位都要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创新工作。创新项目办公室、业务和技术保障组,要与各科课题组保持经常性的联系,主动了解和帮助解决创新服务活动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机关各股(室)要各司其责,业务部门加强业务上指导和辅导,人事部门合理安排创新工作人员的工作、学习,给参与创新工作人员留有足够的时间搞创新,计会部门要对创新工作组的创新工作预算编制要进行辅导和评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预算资金的使用情况的监管和审计。

(四)加强管理。县局按计划、步骤和相关创新工作要求,加强创新工作的序时督查,加强对项目创新工作的管理,对创新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督办整改到位,及时通报有关结果,确保创新工作有效推进。

五、奖惩措施

1、创新工作实现责任追究制,各分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协作单位和相关人员为第二责任人,凡是对本单位、本部门创新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要对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2、对于在创新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创新成果的认定等级和推广价值,给予相应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联系地税实际,把“中国梦”的宣传教育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推动地税事业发展、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地税队伍职业道德水平、推进“三和”地税建设结合起来,与全县地税系统“四风”行动结合起来,全面加强地税系统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教育广大干部职工以“中国梦”为强大动力,为实现“实力、繁荣、文化、和谐”贡献力量。

二、主要目标

通过在系统内深入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地税干部职工深刻认识“中国梦”的重大意义、本质要求和实践路径,把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和县局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理想信念,创新发展举措,提高发展能力,努力实现思想认识大提高,工作作风大转变、地税形象大展现、地税事业大发展。

三、活动时间和内容

全县地税系统“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从2016年5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一)组织开展“中国梦·地税梦”主题宣讲和舆论宣传。举办“中国梦”主题报告会,由局领导或聘请专家学者宣讲。通过系统局域网、外网、地税信息宣传平台大力宣传,营造“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汇聚追梦圆梦的正能量。

(二)举办“中国梦·地税梦”主题座谈会。围绕地税事业的转型升级、地税人的全面发展,围绕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难题,召开座谈会,深入讨论“中国梦”的内涵,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为地税发展建言献策。

(三)开展“中国梦·地税梦”主题征文活动。结合“中国梦”精神实质,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广泛发动干部职工以征文的形式讲述亲历亲见的“中国梦”,记录和表达爱国之心、强国之愿、报国之志,强化对自身责任和使命的认识,树立以实干兴邦、实干兴税精神。

(四)组织开展“圆梦提素质”活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组织开展以“圆梦提素质”为目标的全员干部教育培训活动,促进各级干部素质全面提升,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五)组织开展“圆梦转作风”活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在系统内深入开展“四风”行动和群众路线教育主题活动,切实转变系统干部作风,提升工作效能。

(六)组织开展“圆梦树形象”活动。以申报市第八届、省第十届文明单位为契机,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升系统精神文明形象;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加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树立系统清廉为税形象;以星级办税服务厅创建为目标,全面提升纳税服务质量,树立系统优质高效服务形象。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明确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紧紧围绕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将活动内容逐项层层分解(县局具体活动安排另行通知),明确到每个部门,责任到人,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实施。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为“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系统干部职工人人知晓,人人参与。活动中要通过局域网、地税信息、地方文明网等多渠道、多层次积极宣传、报送本单位的做法和经验,特别要广泛宣传为实现“中国梦.地税梦”而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联系实际,务求实效。紧密联系系统工作实际,抓好各项工作的结合,注重创新,体现特色,把“中国梦”内化为全系统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内化为实现兴税兴阜目标的强大动力,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书香伴税行”活动,不断丰富全系统干部职工文化生活,陶冶干部职工思想情操,净化干部职工心灵,提高税干水平的综合素质和修养,使广大干部职工以学为荣、以学为乐、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获。在全系统上下形成“勤奋学习、学以致用”的良好学习风气,营造“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浓厚学习氛围,有效推进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党组织的全面建设。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地税局“书香伴税行”活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活动的统一组织协调、安排部署工作。

三、活动内容

实行“六个一”:即职工每天读书学习一小时、每月读一本书、每季写一篇心得,县局每半年搞一次读书兴趣交流,每年开展一次优秀读书心得评选或组织一次读书演讲比赛。每人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学习计划,研读理论书,精读业务书、读好兴趣书。

四、基本原则

(一)坚持经典学习与通俗可读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指导相结合,开阔视野与人生修养相结合、机关与基层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以省、市局推荐与参考书目为主、自选书目为辅的原则。

(三)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读、写、讲、评相结合的原则。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加强对读书活动的组织、引导和督促,不断丰富读书形式、拓宽读书载体、营造读书氛围、扩大读书影响,努力推动全县地税系统读书活动深入持久开展,确保取得实效,为推进税收管理转型升级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各单位领导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读书,带头思考,带头撰写读书心得,带头学以致用,大力宣传倡导读书学习活动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将全员读书活动融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中。要认真组织、科学安排好工作与学习,两不误、两促进。

(三)要求每个单位、每个人都有读书计划、读书笔记、读书心得,每个单位定期上报本单位的读书动态信息。县局定期通报各单位读书情况,作为年终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评先创优的重要依据。要把全员读书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使读书学习逐渐成为广大地税干部职工终身的一项有意义的活动,促使全系统广大税干职工投入到读书活动大潮中,培养“读好书、读懂书、读熟书”的良好习惯,并把读书成果体现到思想上、工作上、素养上来,真正成为书香型职工,真正把全系统建设成为学习型机关。

第4篇

为有效促进我局文明创建工作,加强规范化建设,提高文明创建工作水平,保证今年申报第十届省文明单位顺利通过,根据县文明委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我局“五个一”文明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文明单位“五个一”创建活动主要内容和任务,以构建社会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一队、一堂、一牌、一桌、一传播”为着力点,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的引领示范作用,通过开展“五个一”创建活动,推动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活动意义

开展“五个一”文明创建活动,是不断深化文明单位创建的思想道德内涵、提升创建质量和创建水平的有力举措。通过“五个一”活动的有效开展,提升我局文明创建工作档次,为创建国家级文明单位目标顺利实现奠定扎实基础。

三、活动内容

1、“一队”: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围绕“三关爱”(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主题,根据我局特点,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参与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广泛宣传普及“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扎实推进“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等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今年,我局将组织开展一系列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2、“一堂”:道德讲堂。根据县文明委《关于在全县开展“县公民道德讲堂”活动的通知》文件内容和要求,以“六个一”为基本流程、以“六个我”为主要模式、以“六个有”为建设标准,开展道德讲堂建设。通过建立道德讲堂,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具体内容如下:

“六个一”流程——“唱一首歌曲”:开讲前,组织学唱一首道德讲堂主题歌曲;“看一部短片”:围绕主题,组织干部观看一部道德建设先进人物事迹短片;“诵一段经典”:组织干部诵读一段中华传统经典语录;“学一点礼仪”:讲授一点生活礼仪、职业礼仪及中华民族传统礼仪知识;“讲一个故事”:讲述一个发生在干部身边的体现民族传统美德、民族团结、优秀革命道德与时代精神的典型事例;“作一番点评”:由干部评议身边好人故事,讲述心中感受,品悟道德力量,升华自身境界。

“六个我”模式——“我听”:听取“六个我”模式——“我听”:听取先进事迹宣讲;“我看”:观看短片、情景剧表演等;“我先进事迹宣讲;“我看”:观看短片、情景剧表演等;“六个我”模式——“我听”:听取先进事迹宣讲;“我看”:观看短片、情景剧表演等;“我讲”:干部自我宣讲道德故事;“我议”:讨论现象,评议行为;“我选”:由干部推荐选树先进人物;“我行”:引导干部在认识、接受先进人物的优秀品质后,群起效仿,转化行为。

“六个有”标准——有制度:有一套规范有序、运作便捷的管理机制;有阵地:有专门的“道德讲堂”场所、统一的背景等环境氛围;有队伍:有一支“自身素质强、道德素质高、文化修养好”的专兼职结合的社会化宣讲队伍;有活动:有具体的活动计划和活动记录,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活动;有经费:有必要的工作经费作保障;有成效:活动效果好,群众愿意听,有感悟、有收获。

3、“一牌”:设置一批公益广告宣传牌。在我局内外设置1—2块崇德修身、向善向上的道德宣传牌或文明提示语,营造浓厚的道德文化氛围。要充分利用我局的宣传栏、电子屏、走廊、墙壁等设施,设置宣传道德模范、学雷锋志愿服务、文明礼仪、中华优秀文化传统和社会公益等文明提示牌,引导干部职工从身边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崇尚道德,践行文明。

4、“一桌”:实施“文明餐桌”行动。向全局干部职工发出“文明餐桌行动倡议书”,号召干部尊重劳动、珍惜粮食、勤俭节约;在局职工食堂张贴“文明就餐”、“节用惜福”、“不剩饭菜”等友情提示语,明文提示禁止喧哗、禁止在餐厅和室内公共场所吸烟、喝酒,营造节俭、文明氛围,展现地税文明形象。

5、“一传播”:利用网络传播文明风尚。发动全局干部职工,利用论坛、博客、微博、QQ群、网络百科、网络问答等网络传播渠道,积极开展网络评论、撰写博文、转载优秀内容等活动,传播宣传思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展示我局文明创建成果及先进典型事迹,加强与网民的交流沟通,传播文明风尚,劝阻网络不文明行为,营造文明和谐的网络氛围。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五个一”活动是文明单位创建的基础工程,是推动我局文明创建工作的有效载体,也是检验创建水平的重要依据,更是今年省第十届文明单位创建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局干部职工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五个一”活动内容和要求,精心组织策划,保证落实到位。

2、结合实际,增强实效。把“五个一”活动与其它文明创建工作结合起来,注重突出地税特色,彰显行业亮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力求在内容上有拓展、在载体上有创新、在效果上有提升。

3、总结经验,收集资料。负责文明创建工作的人员要注重“五个一”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注意平时资料的积累,包括会议记录、活动图片、取得的成效和经验等。要加强与县文明办的联系,遇到问题多请示、多汇报,及时报送有关报表、材料和信息,形成良好的互动格局。

第5篇

一、完善考核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强化组织领导。县局党组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原则,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敢抓善管,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

2、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负责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制定任务分解表,将各项工作任务进行逐级分解。改进考核方式,扩大考核范围,固化考核组织,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实效性。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档案,把考核结果运用到领导干部管理、绩效奖励、职务调整、评先评优、岗位调整等方面,发挥导向作用。

3、形成工作合力。职能部门按照规定和要求,认真落实本部门承担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协助党组抓好责任分解、考核和追究,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严明政治纪律,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4、严格遵守党章。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党章、用党章、守党章。广大党员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认真查找和纠正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经常检查和弥补自身不足。

5、确保政令畅通。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省局以及市、县局的决策部署,做到令行禁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6、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切实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坚决制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加强对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省局以及市局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围绕落实组织收入原则、依法行政、税收政策执行、社保费征收、信息化建设、纳税服务、选人用人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并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地税系统创建精神文明单位承诺书】

三、加大执行力度,切实改进地税系统工作作风

7、严格执行规定。系统上下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省局以及市、县局有关规定,切实改进机关和干部工作作风。要制定具体的落实办法,坚持经常抓、长期抓,严防“一阵风”,搞形式主义。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处处起模范作用,带头转作风、树新风。

8、密切联系群众。深化“二级局长带头大走访”活动,坚持和完善基层联系点制度,推进机关干部深入一线、服务基层,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改进纳税服务,减轻纳税人负担,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改进调查研究,改进会风文风,改进检查评比工作,努力减轻基层负担。

9、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奢侈浪费。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从严控制办公楼建设规模和标准,严禁违规建设楼堂馆所。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规定,对顶风违纪的,要严厉查处,从严问责。

四、严肃查办案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10、坚持有案必查。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滥用职权、贪污贿赂、与中介机构勾结以税谋私、损害纳税人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在信息化建设、基建工程、政府采购中违规操作、在资产管理处置过程中损公肥私的案件;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上级交办、领导批办和相关部门移交的案件。

11、健全查处机制。加强信访举报管理,做好信访举报线索排查、分析,及时开展调查核实,严格落实一案双报告制度。注重从内部审计、税务稽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案件线索,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加强纪检监察与稽查等业务部门的配合,开展“一案双查”工作。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提高案件查办的影响力。

12、严肃办案纪律。认真落实办案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重大案情报告制度。坚持典型案件剖析与通报制度,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五、加强考核监督,深化系统廉政风险防控

13、加强廉政教育。抓好日常教育、专题教育和警示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廉政法规教育,重点抓好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廉洁从税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创新教育形式,丰富教育内容,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落实“三谈一述”制度,继续开展廉政谈话、述职述廉等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基层建设,不断提升廉政文化建设水平。

14、强化监督制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坚决防止搞特权、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行为。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等规定,认真落实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以及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加强对下级机关民主生活会的指导。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按要求开展抽查核实工作。按照要求逐步推进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管理。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规定,加强重要环节和重点领域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继续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积极开展信访监督。加强反腐倡廉网络舆情收集研判,重视发挥群众监督的积极作用。

15、健全防控机制。认真落实省局党组《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地税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和市局工作要求,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监测评估,完善防控措施,着力健全廉政风险预警和处置机制。对照《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堵塞制度漏洞。要按照“制度+科技”的要求,在推进税收征管改革、税源专业化管理、涉税行政审批改革等工作中,积极运用科技手段,提高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水平。

六、狠抓基层管理,深入推进纠风整治活动

16、推进政风建设。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行政效能,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畅通纳税人诉求表达和民主监督渠道,及时受理、有效处理投诉和举报的问题。加强和改进明查暗访工作,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坚决防止形式主义。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和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继续开展基层执法人员向纳税人述职述廉活动。进一步拓宽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监督的渠道。

17、规范执法行为。认真落实《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防范执法风险、廉政风险,减少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发生。认真落实省局《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处罚程序,严格处罚标准,防止执法随意性。认真落实《省地方税务系统人员轮岗交流暂行办法》,切实加大一线执法人员轮岗交流力度。围绕税收征管、发票管理等执法事项,加强基层执法监察和执法督察。

18、深化纠风治乱。继续纠正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刁难群众、吃拿卡要报等问题。按照统一部署,在全系统开展利用中介机构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的专项治理,切实解决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向纳税人强行指定中介机构、串通谋利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问题。继续开展在信息技术运维和服务中增加纳税人不合理负担问题的专项治理。开展基层单位落实财经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专项检查,严禁基层分局私设“小金库”或以各种理由向当地政府报销费用。

七、强化自身建设,打造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19、强化作风建设。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不辱使命;牢固树立执纪者更要严格守纪、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监督,维护自身形象。

20、强化组织建设。县局党组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配好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进一步加强基层分局专兼职纪检监察员队伍建设。

21、强化业务建设。县局要为纪检监察干部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创造条件。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和实践锻炼。纪检监察部门要针对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改进工作方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第6篇

一、推进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活动持续开展

(一)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紧密结合地税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实施方案,开展有针对性、有特色的专题教育活动。组织税干集中时间精力,通过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阅读和研讨相结合、座谈和交流相结合等形式,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十八大精神实质。加强督促检查,总结推广经验,促进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坚持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导地税工作实践。联系地税工作特点,把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与统筹做好“两篇文章”相结合、与建设“三和地税”相结合,与深化征管改革、优化纳税服务、推进信息管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努力为地税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三)全力加强系统作风建设。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落实中央改进作风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省市局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措施,以密切联系群众和厉行节约为重点,改文风、会风、作风,正行风、党风。落实“十项制度”,推进效能建设向机关、基层延伸,不断提升系统整体工作效能,增强执行力,确保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二、推进税费收入持续增长

(四)大力组织税费收入。细化征管措施,加强工作调度,力保地方税收入任务在2016年的基础上持续增长。坚持依法征收的组织收入原则,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寅吃卯粮”。规范减免缓税审批程序,建立减免缓税核算体系。规范征管行为,严格依法执行欠税公告、滞纳金加收、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制度。

(五)加强和改进税收经济分析。积极跟进煤炭、建安房地产等支柱性产业发展,准确把握全县税源变化情况。加强税费预测考核,按月通报结果。

(六)加强个体税收管理。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加强和规范个体工商户的税收管理,公平税负。突出抓好自行申报、典型调查、定额公示等关键环节,开展个体大户纳税评估,落实分类管理措施,加强个体税收核定和未达营业税起征点纳税人管理,逐步落实管评分离制度,加大清理漏征漏管户的力度,探索专业市场个体税收社会化管理,提高个体税收征管效率,节约征管资源,降低征收成本,堵塞税收管理漏洞。

(七)细化所得税管理。深化企业所得税分行业、分规模、分事项管理。加强汇算清缴申报数据审核。规范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管理,扩大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应用范围,逐步建立健全个人收入档案、代扣代缴明细账管理制度。加强对高收入群体个人所得税征管。

(八)深入开展税收环境治理,推进综合治税。重点做好矸石、窑厂、砂石厂、小产权房开发、房屋租赁业等行业税收清理和专业市场的税收环境整理,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完善工作协作机制,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和重点工程、等一次性税源欠税清理,深化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社会化管理机制,健全和完善综合治税长效机制,全面推进综合治税工作。

三、推进结构性减税政策持续落实

(九)认真实施营改增试点工作。继续做好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各项后续工作,加强试点纳税人地方税费管理。积极做好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的准备工作。

(十)全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抓住国家实施中原经济区建设、沿海地区产业转移、皖北振兴力度加大和大别山连片扶贫开发等多重政策机遇,加大对重点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民营经济、县域经济的税收支持力度。

(十一)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税收政策措施,跟进服务33项民生工程。有效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创业就业。全面落实支持教育、医疗、文化、水利等各项事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措施。

(十二)加强税收政策调研和跟踪问效。调研税制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做好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应对工作。改进和加强税收政策落实情况的监测分析和考核。加强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效果评估。

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持续完善

(十三)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认真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意见和裁量基准。扎实做好涉税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备查、备案等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完善执法风险防控措施。推进税收柔性执法。深化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十四)强化行政监督。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执法考核,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改进税收综合督查,强化督查结果运用。认真落实助理审理员制度,规范税务重大案件审理。进一步改进税收法制员工作。认真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十五)加大税务稽查力度。认真开展税收专项检查,适时组织区域税收整治,深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涉税违法案件检举管理,严厉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坚决打击涉税违法行为。

(十六)深化政务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形式和工作流程,推进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公开规范运行。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税公开工作。

(十七)加强税收宣传。精心策划全国第22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打造宣传精品项目。密切与地方主流媒体沟通合作,发挥地税网站、纳税服务热线的宣传阵地作用,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加强涉税舆情监测分析和应对工作。

五、推进税收征管改革持续深化

(十八)探索专业化管理工作。以构建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为目标,积极谋划推进征管改革。进行税收征管流程设计,优化征管资源配置,构建分类分级的税源专业化管理体系。突出专业化管理核心业务建设,重点开展纳税评估、风险监控等工作。

(十九)加强风险监控和管理。完善税收征管状况在线监测考核,逐步实现“三位一体”在线考核体系。完善纳税评估机制,深化初步评估软件应用,探索建立适合实际的评估模型和指标体系和征管工作考评工作机制。

(二十)夯实征管基础工作。准确把握和加强信息化条件下征管基础工作。开展对征管数据的清理、异常预警和处置工作,强化登记管理、申报管理、发票管理和征管资料管理。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和综合治税。

(二十一)继续推进现代化分局建设。加大现代化分局建设监测考评力度。

六、推进纳税服务方式持续优化

(二十二)加强办税服务厅管理。认真落实办税服务厅考核管理办法、应急管理办法,推进标准化办税服务厅建设。

(二十三)加快办税服务厅改造。按照“重点突出、兼顾一般,分步实施”的既定方案,在现阶段已完成对征管分局办税服务厅等五个办税服务厅规范化改造的基础上,逐步把全县办税服务厅进行升级改造。

(二十四)推进“一对一”服务纳税人活动。落实领导联系点制度,县局领导每人至少联系2户“一对一”服务企业。县局突出抓好重点企业的“一对一”服务落实工作。

(二十五)提高纳税服务效能。建立“纳税人之家”、“纳税人学校”等互动平台,加强与纳税人面对面沟通交流。巩固纳税服务之星、纳税服务星级分局、星级办税服务厅评选活动成果,组织开展星级办税服务厅“回头看”活动,提高纳税服务效能。

七、推进信息管税进程持续加快

(二十六)加强数据分析和利用工作。抽调部分优秀“两员”每月定期推出《税源与征管状况及信息化应用分析报告》。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效纠正错误,提升水平。

(二十七)规范电子数据管理和清理垃圾数据。研究制定数据清理计划,对征管数据进行分析、检查、分类,严格按照流程对垃圾数据进行清理,补录缺项数据,修正错误数据,更新无效数据,确保征管数据准确、完整、有效,异常数据及时纠正率达98%以上。

(二十八)积极推进网上申报和网上办税。巩固扩大网上申报“全覆盖”成果。推进个体工商户电子批量扣税和pOS机刷卡缴税费。积极支撑全省集中、统一的网上办税服务平台应用。

(二十九)加强运维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定应用系统运维管理制度,明确分级运维职责,强化日常核心系统健康检查。规范核心网络、信息安全和数据管理,加强网络运行管理,确保系统安全、平稳运行。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机制,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处置。

(三十)加强信息化培训和人才建设。认真研究并探索实践“大集中”条件下的信息化工作方式,加强基层“两员”队伍建设,开展信息化人才培训。继续开展信息化应用能力等级考评工作,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职工信息化应用水平,着力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

八、推进干部队伍素质持续提升

(三十一)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党务公开,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开展好结对帮扶工作。

(三十二)加强系统干部人事管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加强对干部德的考察考核。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各项制度规定,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定期干部交流、岗位轮换制度,盘活人力资源的配置,优化干部队伍的结构。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十三)健全干部成长的激励机制。开展后备干部选配,加强后备干部培养和管理。完善考学、奖学、促学机制。

(三十四)推进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制定系统干部教育培训中长期规划,积极配合省局实施“双百双千”工程。适应税收专业化管理的需要,科学组织活动,合理安排内容,探索建立与专业化管理相适应的教育培训体系。依托省干部在线教育平台,定期通报参学比例和学习进度,全面推进在线学习。

九、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加强

(三十五)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一岗两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各环节工作。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开展上级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组长与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谈心、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开展谈心和廉政提醒工作。落实纪检监察信访监督等制度。

(三十六)强化风险防控动态管理。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教育,推进廉政教育日常化、制度化,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根据税收工作形势变化,动态调整风险点及等级,完善防控措施,及时预警、督促整改。加强监测考核和督查督办,构建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三十七)加强执法一线政风行风建设。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执法监察,规范一线执法行为。继续开展向纳税人述职述廉工作。积极参加政风行风评议,深化纠风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权益的不正之风。

(三十八)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认真落实《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加强信访举报线索的排查和分析,完善信访举报管理。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和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督办工作。开展“一案双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认真落实重大案情报告、典型案件通报制度,加强对违纪违法案件的剖析,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十、推进系统基础管理持续规范

(三十九)加强地税文化建设。创建“学习型”、“书香型”地税机关,建设以征纳和谐、系统和顺、家庭和美为主要内容的“三和地税”,切实增强系统的凝聚力。深化系统精神文明创建,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加强硬件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坚持开展理想、道德、文化、纪律、廉政等方面的教育,着力在倡导文明礼仪、优化纳税环境、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引导干部职工参与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侧重社会参与度,重点体现地税志愿者服务队“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团队宗旨,初步形成具有地税特色的文明创建工作形式。

(四十)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完善机关经费支出报销制度。加大系统财务管理指导力度。加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积极稳妥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四十一)加强后勤装备管理。贯彻落实省局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规程,完善装备后勤管理制度。深化应用资产管理软件,加强科技管物,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程序。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严格公务接待。全面推进节能工作,扎实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科学编制采购需求,规范政府采购程序,严把验收关口,切实提高政府采购绩效。

2016地税局公开承诺书
地税系统创建精神文明单位承诺书 第六篇

地税局公开承诺书

按照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市经济工作会议和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市地税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就20**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承诺如下:

一、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确保完成税费征收任务

严格贯彻执行“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做好组织税收收入工作,杜绝寅吃卯粮、转引税款和虚收空转等违反收入纪律问题的发生,保证收入质量。继续强化税费征管,加大稽查力度,抓好重点税源监控,切实堵塞税收漏洞。继续与劳动部门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加强社保费管理,加大对社保费重点费源的监控力度,实施缴费单位分类管理,切实清理欠缴费款,及时督导收入进度,努力完成全市58.3亿元的税收任务。

二、优化纳税服务,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针对税收政策调整情况,把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作为服务地方经济的重要举措,以多种形式加强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工作,确保纳税人及时了解最新政策。在办税环节上,力求简化审批程序,确保纳税人第一时间享受到政策实惠,积极发挥税收调控经济的职能作用。密切关注经济运行走势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对组织收入工作的影响,积极开展政策调研,向各级党委、政府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为市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加强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外网网站三大服务平台建设,拓展多元化申报途径,大力推行ca认证申报方式,加快信息化征收进程,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和实际操作水平,为纳税人创造公平、公正、高效、人性化的纳税环境。

三、强化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

大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认真做好案件查处、税收专项检查和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工作,狠抓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偷税行为,营造良好税收秩序。不断健全税收执法岗责体系,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坚持依法征收、依法减免、依法检查和依法处理,切实提高地税干部队伍整体执法水平,为全市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做出贡献。

地税局科员“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权力观,

我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活动,不断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2、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工作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依法依纪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不以权压人、不越权办事、不玩忽职守,自觉接受监督。

3、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党委书记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分工负责、带好队伍,认真完成上级部署或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铸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稽查队伍。

4、进一步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调动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的责任心、事业心,充分发挥 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严格廉洁自律,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含购物卡)、贵重物品,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讲排场、比阔气和铺张浪费,不参与赌博等娱乐活动,不隐瞒个人重大事项,不超标配车,不违反规定公车私用。

6、严格廉洁从政,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非法利益,不允许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借自己之名谋利,不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生日、婚丧嫁娶及乔迁等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

7、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生活作风,不贪图享受,不腐化堕落,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和色情活动,慎交朋友。

以上承诺尽请各级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党员承诺人:xx

2016年 10月 28 日

地税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地税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竹溪县地方税务局将秉承“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以优化经济发展为重点,狠抓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切实解决纳税人反映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树立良好形象,争创人民满意的文明行业,为构建和-谐地税、促进全县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现向社会作出以下承诺:

一、依法治税,服务发展

严格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履行工作职责,规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为纳税人创造平等、竞争、和-谐的经营环境。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切实简化办理程序,为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在税收优惠政策的办理上做到特事特办、急事快办、限时经办。

二、优化服务,维护权益

办税服务厅集中办理涉税事宜,简化办税程序,精简报送资料,最大限度减轻纳税人的纳税负担。实行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各项制度,为纳税人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加速推行网上申报纳税,拓展12366服务空间。切实关注民生和关心弱势群体,落实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涉税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维护纳税人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

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认真落实《廉政准则》“五十二条不准”和税务人员“十五不准”。凡是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报”,“收人情税、关系税”,索贿受贿,压价向纳税人购物,贪占便宜,或以各种手段贪污、挪用税款的,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四、政务公开,阳光办税

公开税收政策法规、公开税收征管程序、公开税务人员岗位职责及工作纪律、公开税务违法违章处罚标准、公开税务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公开税务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程序、公开受理纳税人投诉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公开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让纳税人缴明白税、放心税。

五、虚心纳谏,接受监督

诚恳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监督,虚心接受批评,认真抓好整改。发现有反映地税部门及工作人员存在以税谋私、办事不公、效率不高、态度生硬、方法简单、相互推诿等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坚决予以纠正。

我们将真诚地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监督和投诉,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竹溪县地方税务局行评监督投诉电话:0719—2726833、2729636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承诺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向您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我们作出以下承诺并向社会公开,请您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

一、税法宣传承诺

通过江苏地税网站(#url#)、新闻媒体、电子触摸屏、短信等多种渠道,您可以及时、准确、完整地获取有关税收政策、法规信息;在办税服务场所免费向您提供税法宣传资料。

二、咨询服务承诺

1、对您通过12366热线、网上“在线咨询”和到税务机关咨询的一般问题,我们当场答复;通过网站“你问我答”咨询的一般问题,我们在受理后一个工作日内答复。

2、疑难问题,我们在受理后五个工作日内答复。

3、需要请示上级税务机关的问题,我们在受理后会及时告知您,并在收到上级答复后一个工作日内告知您。

三、办税服务承诺

1、对您在办税服务厅或通过“江苏地税网上办税服务厅”办理的所有涉税事宜,我们依照《办税指南》公布的时限办理。您可以在各办税服务厅及江苏地税网站查阅《办税指南》。

2、我们为您免费提供正常办税所需的纳税申报表和税收缴款书。

3、我们为您提供“一站式”服务,办税服务厅按“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受理、办理您所有涉税事项。

4、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您可以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12366网上在线咨询预约办税时间,我们将在约定的时间为您办理。

5、我们为您提供导税服务,您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导税员会引导您到相关服务区域办理,辅导您填写涉税资料,使用自助办税设施,解答您的办税咨询。

6、我们为您开辟“绿色通道”,如果您是老、孕、残或下岗人员、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纳税群体,我们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7、我们为您提供援助服务,如您有特殊困难(如残障人士)不能正常办税,我们会根据您的需要为您办税提供援助。

四、办税公开承诺

我们在办税服务厅及江苏地税网站公开以下内容,接受您的监督:

1、税收政策公开:我们制定税收政策,在签发后20日内主动公开;

2、收费标准公开:公开收费项目的依据和标准;

3、违章处罚公开:公开处罚依据及处罚标准;

4、许可事项公开:公开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条件和办理时限;

5、办税程序公开:公开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步骤及方法;

6、办税时限公开:公开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时限;

7、服务承诺公开:公开承诺服务项目及时限;

8、社会监督公开:公开受理纳税人投诉的电话,并设置投诉举报意见箱。

五、服务态度承诺

1、办税服务厅全面推行共-产-党员挂牌上岗;

2、在办税服务场所实行首问责任制,第一个接受问询的工作人员,为您指引办理相关涉税事宜。

3、我们的工作人员会严格执行税务人员文明用语规范,妥善处理您的涉税事项。

六、信息保密承诺

除税收违法信息及法律、法规规定应予公布的信息外,对于您的涉税信息,我们会依法严格保密;对违反规定泄漏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的地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我们会追究责任。

七、实施税务检查的承诺

1、除特殊情况外,我们在准备实施税务检查时,会提前通知您。

2、我们在检查时会按规定先出示税务检查证,否则您有权拒绝检查。

3、我们会告知您检查的范围,并向您提供《纳税人权利和义务》手册。

4、检查结束后,我们会向您出具书面检查结果并告知您权利救济方式。

5、除举报、上级交办、转办和专案稽查案件等特殊情形外,我们对您每年检查不超过一次。

八、实施行政处罚的承诺

1、我们对您实施行政处罚将依法听取您的陈述申辩意见。

2、如果您依《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提出听证要求,我们会在收到您的听证要求后15个工作日内举行听证,并在听证举行7个工作日前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送达给您。

九、行政救济承诺

1、如果您对地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有异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如果您对地方税务机关征税行为之外的行为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对于您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我们在收到您的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您是否受理。对决定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我们将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如因案情复杂,需要依法延长审理期限的,我们将告知您延长的具体期限。

4、因我们行使行政职权致使您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您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我们在收到您的行政赔偿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您是否受理。

十、实施监督承诺

税务人员未能遵守上述承诺的,您有权向税务机关进行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调查,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您。

投诉电话:12366-2江苏地税纳税服务热线

网上投诉: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网站(#url#)“局长信箱”、“廉政行风投诉”和“纳税服务投诉”栏目

办税服务厅投诉:各办税服务厅内意见箱

廉政监督电话:025-83781907

局长接待日:每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省辖市、县(市、区)地税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在办税服务厅接待您,解决您反映的问题。

聊城市地方税务局公开承诺书

聊城市地方税务局是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的直属机构,实行由省地税局和市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负责全市的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权力监督,促进干部作风转变,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方便纳税人,聊城市地税局郑重向社会公开承诺,以便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承诺内容

(一)办税公开。办税服务厅应通过公告栏、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设施公开税收政策、办税程序、税务行政收费项目、税务违法处罚标准、咨询和投诉举报电话等应公开事项。

(二)限时服务。1、税务登记。纳税人手续齐全、符合规定者,时间不超过30分钟,并在5日内核发税务登记证件;2、发票领购核准。申报资料齐全无误的,30分钟内办结;3、企业技改国产设备投资所得税抵免、财产损失扣除、亏损弥补、总机构提取管理费、企业技术开发费扣除、减、免税审批,需上报省局审批的,批准后7日内批复;在市局权限内,资料齐全、审核无误的,7日内批复。

(三)全程服务。办税服务厅受理纳税人申请的涉税审批事项,应当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办理。

(四)延时服务。对下班时正在办理的涉税事项,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办理完成。

(五)预约服务。根据纳税人的合理需求,办税服务厅可与纳税人约定适当时间办理涉税事项。

(六)首问负责制。对于前来办税的纳税人的询问(包括电话咨询),由第一个受理着给予接待、办理,对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的事,由其负责为纳税人做出正确的指引。

二、违诺处罚

1、对违诺的直接责任人,一经查实,根据其造成的社会影响,给予批评教育;写出书面检查公开道歉,并罚款100元;或者离岗学习,学习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2、对利用职权违法违纪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承诺负责人:

聊城市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川英

地税人员违法违纪监督举报电话:8274619联系人:司树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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