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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依法处置信访违法行为

2016-07-16 13:46:21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依法处置信访违法行为(共6篇)为进一步加强对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处置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处置为进一步加强对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处置工作,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公共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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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处置工作
2016,依法处置信访违法行为 第一篇

进一步加强对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处置

为进一步加强对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处置工作,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公共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工作原则

1、坚持依法处置。强化法制,讲究政策,保护合法,制止非法。处置工作要做到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

2、坚持化解矛盾。依法处置、解决问题和教育疏导要同步进行,把教育疏导、解决问题贯穿始终。依法处置不影响问题解决,问题解决的同时应依法处置。

3、坚持协调配合。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执法思想,及时沟通信息,通报相关情况,加强协调配合。

4、坚持评查确认。对信访案件及时进行有理和无理评查,主动做好三级终结确认工作。

5、坚持从严惩处。对组织聚众闹事、实施极端闹访行为,无理访中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惩处。

二、法律依据和法律适用的主要情形

1、组织、串联他人进京非正常访,非法聚集上访,聚

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在重点地区、敏感部位聚集闹事,聚众扰乱正常工作秩序和信访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290条规定的,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追究首要分子、积极参加者的刑事责任。

2、以上访为名,采取制造社会影响、极端闹访行为、持续缠访闹访、进京非正常访、滞留接待分流场所等威胁要挟手段,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施加压力,敲诈勒索财物,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274条规定的,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

3、煽动、诱使他人在公共场所采取跳楼、攀爬建筑物等极端方式上访,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291条规定的,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追究首要分子的刑事责任。

4、以上访为名,在省信访接待场所、交通要道非法聚集,拦截车辆,阻断交通,破坏交通秩序,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291条规定的,以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追究首要分子的刑事责任。

5、以上访为名,使用虚假手续骗取拆迁补偿款、占地补偿款等,数额较大,符合《刑法》第266条规定的,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6、在信访接待场所起哄闹事,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随意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秩序严重混乱,

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293条规定的,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7、在信访过程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公务车辆通行,强行冲闯公安警械带、警械区,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277条规定的,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8、利用计算机网络,制作、复制、传播有关信访事项的虚假消息,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246条和《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以诽谤罪,追究刑事责任。

9、信访活动中其他涉嫌犯罪的行为,符合《刑法》有关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应刑事责任。

10、信访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3]15号)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予以治安处罚。

三、工作运行

1、各责任单位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处置工作,对上访人的违法行为,掌握的违法犯罪倾向、苗头或线索,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做好证据收集固定和移交。责任单位根据掌握的情况,认为上访人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依法处置建议。

2、公安机关对相关责任单位的处置建议要高度重视,主动工作,综合研究分析各方面证据情况,及时作出决定,并将结果向提出建议的责任单位进行反馈。

3、公安机关对发生的违法上访行为要果断处置,认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立案。暂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固定好相关证据,并及时向居住地公安机关移交。

4、公安机关要把有极端闹访经历的上访人员作为工作重点,注意做好其违法上访行为及其他违法行为的收集、掌控和证据积累。对其他单位移交的违法证据,要认真受理;对相关的线索或苗头,要及时组织初查。要定期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上访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立案侦查。

5、公安机关经立案侦查认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要依法进行诉讼;检查机关要依法审查逮捕、移送起诉;审判机关要依法公正高效审理。

6、居住地和行为地的公安机关要在违法上访证据、其他违法行为、相关情报信息和立案侦查等方面,加强协调配合。

7、基层公安机关受案、立案管辖有争议的,有市公安局指定。

四、证据收集固定

1、证据收集固定要做到及时、全面、客观、真实、合法。【2016,依法处置信访违法行为】【2016,依法处置信访违法行为】

2、证据主要包括录音、录像、照片,违法行为人的恐吓言语、供述,证人证言,书证物证,鉴定结论,举报材料,相关单位证明材料,警告、训诫、扣留等处置材料,信访工作记录、相关上访材料,无理访终结确认文书,其他违法证据。

3、公安机关作为责任主体,负责收集固定违法证据。各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工作。

4、公安机关对在出警或值守中处置的违法上访行为,要及时收集固定证据。

5、公安机关要注意收集、掌握上访人的违法上访行为,及其他违法行为的相关证据,对其他单位报告或移交的违法证据及线索、苗头,要及时受理,认真进行核查、收集和固定。

6、包括责任单位平时要注意收集掌握上访人的违法证据和相关线索苗头,及时向居住地公安机关报告。多发生的违法上访行为,要及时赶到现场,做好证据收集固定和移交工作。

7、接访单位对接访中发生的违法行为,要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及时报警和进行证据移交。

8、相关单位对上访人在党政机关、公共场所、建筑工地、交通要道等地发生的违法行为,要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及时报警和进行证据移交。

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
2016,依法处置信访违法行为 第二篇

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

信访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2005年国务院修订的《信访条例》颁布实施以来,人民群众依法信访的观念日益增强,通过依法开展信访,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但也有少数信访人违反规定进行信访,无理缠访闹访,有的甚至在信访活动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影响了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为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依法制止和惩处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和《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或者其他公共场所非法聚集,静坐、散发信访材料、呼喊口号、打横幅、出示状纸、穿着状衣,扰乱公共秩序,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聚众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扰乱国家机关正常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符合《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的,对首要分子及其他积极参加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以递交信访材料为名,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或其他交通工具,或者在信访活动中采取静坐等方法堵塞、阻断交通,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聚众堵塞、阻断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的,对首要分子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信访时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危险物质或者管制器具,在信访接待场所、国家机关或者其他公共场所实施自伤、自残、自杀等极端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采取爆炸、放火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自伤、自残或者自杀,危害公共安全,符合《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在信访活动中故意伤害、公然侮辱或者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信访过程中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在信访活动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或者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扰乱信访秩序或者公共秩序,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煽动、策划与信访活动相关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不听劝阻,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符合《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对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符合《刑法》第二百九十条或者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其他积极参加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符合《治

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在信访接待场所或者其他公共场所抬摆花圈、停放尸体或者因抬摆花圈、停放尸体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不听劝阻,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多名信访人到信访接待场所走访,拒不按照《信访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推选代表,扰乱信访秩序,致使信访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八、以信访为名骗取公私财物的,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信访活动中故意损毁公共设施、公私财物,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在信访活动中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九、在信访活动中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对信访人在信访活动中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置。

各地公安机关在处置上述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时,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认真区别、依法处置,力争把问题化解在初始阶段和萌芽状态,避免激化矛盾、造成对立,造成国家、集体或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损失。要慎用警力,慎用强制措施,慎用武器警械。要强化证据意识,依照法定程序及时收集固定各种证据。要准确定性和适用法律,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对违法行为人的处理,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和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应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在移交前应当充分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并配合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应将案件处理结果及时通知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

【2016,依法处置信访违法行为】

2016关于打击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方案
2016,依法处置信访违法行为 第三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信访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妥善处理长期积案、重信重访、涉法涉诉案件等各类信访问题,依法打击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依法、逐级、有序的信访秩序,确保××和谐稳定,经××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关注民生为根本,以解决问题为核心,以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为最终目的,大力推进依法信访,强化“六个到位”(排查到位、解决到位、疏导到位、扶持到位、稳控到位、追责到位),及时妥善地处理影响××信访稳定的各类问题,严厉打在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社会和谐,为本区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在××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严厉打击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工作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等为成员。下设情报信息组、疏导稳控组、案件办理组等三个小组。

三、工作目标

要全面掌握情况,做好疏导教育工作,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事要解决,人要息访”为目标,集中领导、集中力量、突出重点、严格依法,处理到位,全力维护政治稳定、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营造和谐有序的信访环境与社会环境。

三)工作安排与工作职责

(一)情报信息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2016,依法处置信访违法行为】

1、及时收集掌握各类上访信息,摸准上访人员的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及时收集在依法处理信访问题过程中违法犯罪行为信息,并及时报告。

3、加强与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联系,主动做好各项工作的上传下达。

(二)疏导稳控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

1、收到在依法处理信访问题过程中违法犯罪行为信息时,及时组织力量到达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2、做好违法犯罪人员的政策、法律宣传教育工作,劝阻、教育违法人员。

3、做好其他上访人员的劝返工作。

4、登记在场的证人。

5、及时向办案组提供与违法犯罪有关的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

(三)案件办理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

1、在收到依法处理信访问题过程中违法犯罪行为信息或报警信息时,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2、及时收集违法犯罪证据,确保违法犯罪人员得到依法打击处理。

3、所有案件的办理要严格程序和结案标准,保证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法律手续完备。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目标。各部门、各组成人员必须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一盘棋上来,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将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明工作纪律。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杜绝在工作上互相扯皮、推诿。

(三)讲究工作方法。疏导稳控组的工作人员,要文明、耐心做群众的政策、法律宣传教育工作,劝阻、制止违法行为人。要严防异常情况出现,避免事态扩大。办案组的工作人员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严禁执法粗暴等执法行为。

五、责任追究

凡因工作不负责任、不服从调度、态度粗暴等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维稳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乡镇依法治理工作方案
2016,依法处置信访违法行为 第四篇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市、县委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治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执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实现追赶跨越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2016,依法处置信访违法行为】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依法治理工作,镇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得到弘扬,全民法律素质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成效明显,社会管理不断创新,法治、法治政府、法治社全一体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形成尚法守制、公平正义、诚信文明、安定有序的镇域新格局和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镇党委按照各级党委对依法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对全镇依法治理工作统一领导,各村(居)、各部门支部对本村(居)、本单位的依法治理工作具体负责,确保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将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治理全过程。

坚持以人为本。要着眼于提高党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政府依法决策、部门依法管理、群众依法行事,做到执政为民、执法为民、司法为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

坚持依法办事。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正确实施,促使全体党员干部和群众自觉做到将法规作为根本准则,依法行使职权、履行法定义务,在全社会形成人人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

【2016,依法处置信访违法行为】

坚持法德结合。在坚定不移地实施依法治理基本方略的同时,进一步发挥以德治镇的重要作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推进社会风气、公共秩序、生活环境持续改善,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社会文明程度。

坚持服务大局。把依法治镇融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以法治方式履行职能,推动改革发展,是依法治理工作作为服务大局、推动发展的最强动力。

(四)实施进程

推进依法治理从2016年开始,到2020年完成,共有7年时间,其中前4年抓工作推进、集中攻坚,后3年抓巩固完善、深化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以“三治”为重点,树立规则意识,建设平安

1、治理街面秩序

①整治、雷山、高升三个场镇车辆停放,客运车辆一律进站停放,杜绝车辆沿街随意停放陋习,规范街道交通环境;(责任单位:派出所、涉及居委会)②整治、雷山、高升三个场镇乱摆摊现象,农产品商贩一律进入农贸市场经营,街道商店门市一律规范经营,杜绝沿街为市现象;(责任单位:工商所、涉及居委会)③严厉打击街面犯罪等违法犯罪行为,提升街道治安环境;(责任单位:派出所、涉及居委会)④进一步规范街道居民垃圾投放行为,引导居民定时、定点丢弃垃圾,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及时清运垃圾,提升街道形象;(责任单位:涉及居委会)⑤整治场镇“三违”建设行为,规范建房户建材堆码和建渣处置行为,规范街道建设秩序。

2、治理校园周边秩序

①严厉打击校园周边黑车拉客行为,确保学生安全;(责任单位:镇安全办、交警中队、派出所)②集中整治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对过期食品、伪劣商品等依法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学生食品安全;(责任单位”食安办、安全办)③集中整治学校周边网吧允许未成年人上网、黑网吧等现象,规范学校周边环境,保障学生身心健康;(责任单位:镇文广站、派出所、工商所)⑤各校配备法制副校长,法制副校长参与制订学校法制教育规划、计划,协助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程。协助学校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每年至少到联系学校开12次展法治知识培训,全面提升学校教职工和学生法律意识和知识;(责任部门:镇司法所、中学、小学、高升小学、雷山小学)⑥在每所学校建立一座法律工作站,为教职工及学生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法律援助等服务,保障学校师生合法权益;(责任部门:镇司法所、中学、小学、高升小学、雷山小学)⑦编印法治教育教材,发放给每一名师生,强化法律宣传教育;(责任部门:镇司法所、中学、小学、高升小学、雷山小学)⑧开展“一周一卡,带法回家”活动,每周编印《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婚姻法》等实用法律知识卡片,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社会整体法律意识提升。⑨开展校园周边治安专项整治,预防和打击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滋扰校园的违法犯罪行为。

3、治理信访秩序

①进一步规范信访行为,分类分性质处理各类信访问题,该解决到位的比照政策法规解决到位,在政策法规框架内不能解决的解释到位,对非访、缠访、闹访等行为打击到位,在全镇形成合规有序的信访秩序;(责任单位:镇群工办、派出所)②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和行为,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履行法定义务,依法处理违法上访;(责任单位:镇群工办、司法所)③执行信访三级终结制度,对经镇、县、市三级处理的信访不予受理;(责任单位:镇群工办)④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并引导群众依法按程序进行处理。(责任单位:镇群工办)⑤设立信访领域法律援助站,为出于合法、合理诉求的群众主动提供法律咨询、援助,畅通诉求渠道,减少因渠道不畅导致的违规上访。

(二)以“三化”为抓手,树立诚信意识,建设和谐

1、化解矛盾纠纷

①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将调解工作、综治工作、信访工作有机结合,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责任单位:镇司法所、群工办)②建立健全医疗、建筑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加强对调解组织的指导、引导,充分发挥调解组织作用;(责任单位:镇司法所)③进一步加强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发挥基层调解委员会职能,实现矛盾纠纷源头治理。(责任单位:镇司法所,各村居)④依托人民法庭,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调解仲裁机制,依法及时矛盾纠纷;(责任单位:镇司法所、人民法庭)⑤建立舆情汇集、分析、引导机制和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依法化解机制,健全重大群体性、突发性社会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矛盾纠纷监测和应急机制,提高对矛盾纠纷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早期、化解在基层。

2、化解积案积怨

①开展“积案清零”行动,对过去因历史原因、客观原因等造成的积案进行集中清理,逐一进行解决或形成处理意见,防止积案造成新的社会问题;(责任单位:镇群工办、司法所)②对群众反映强烈、反映时间较长的意见和诉求进行专题研究解决,对能解决的尽快解决,对在现行政策、法规框架内难以解决的,及时做到宣传、说明,争取群众支持、理解。

3、化解信访难题

①实施领导包片、干部报案,对老难信访进行逐一清理、排查、分析,并逐一明确联系领导、联系人员,明确责任、明确时限,努力化解信访难题;(责任单位:镇群工办)②把涉法涉诉的老难信访纳入法治轨道,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并对有需求的信访人员提供法律援助,促进老难信访化解;(责任单位:镇司法所)③建立老难信访“三证”工作法,通过纪检干部取证,提取信访事件证据,村(居)干部和当事人认证,确认证据真实性,群众代表、老党员、老干部等听证,提出处理意见的方式,多方合力化解老难信访。

(三)以“三监督”为保障,树立遵纪守法意识,建设廉洁

1、群众监督。通过“三务公开”等途径,让群众知晓、参与、关注依法治理工作,积极邀请、引导、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切实畅通群众监督、反映、诉求渠道,真正将政府权力运行置于群众监督之下,确保依法治理工作不偏不空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2、纪委追踪。充分发挥镇纪委的监督职能,对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促使干部职工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开展工作、服务群众,特别是对有执法权、惠民政策落实等职能的行业、部门、环节,由镇纪委进行跟踪监督,通过定期约谈、诫勉谈话、案件查处等多种方式增强监督力度,将行政权力运行关进制度的笼子,打造勤政、廉政的干部队伍。

3、人大评议。注重发挥镇人大在依法治理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发挥人大法律监督职能,对党委政府决策、行政、执法等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确保党委政府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推动发展,特别是对与群众反映较多、意见较大的部门、领域和人员,由镇人大开展评议或质询,督促各部门和全体干部依法行政。

(四)以“四规范”为导向,树立权利义务意识,建设法治

1、规范党委决策

①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决策规则和程序,明确决策范围、权限,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确保决策科学性、廉洁性;(责任单位:镇党政办、镇纪委)②建立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合法性审查机制等制度体系,将决策行为置于法治框架内;(责任单位:镇党政办、镇纪委、司法所)③建立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决策失误、乱决策造成不良后果的,明确监督和责任追究主体、程序和方式,从严追究责任;(责任单位:镇纪委)④进一步深化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将决策行为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下,发动群众主动参与、监督涉及全镇发展的决策行为,确保科学决策。(责任单位:镇党政办)

2、规范依法行政

①对镇级各部门、各村(居)干部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法规培训,增强全体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镇司法所,相关部门)②进一步清理行政权力,完善行政权力目录并进行公开公示,规范行政行为;(责任单位:镇党政办)③加强执法程序建设,细化执法流程,按照法律法规逐一绘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对社会进行公示,将行政权力行使纳入制度的框架内,放在群众的监督下运行;(责任单位:镇党政办)④健全行政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行政行为进行从严问责,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责任单位:镇纪委)⑤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制度,确保行政行为规范。(责任单位:镇党政办)

3、规范干部作风

①进一步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干部作风管理,切实改进干部作风;(责任单位:镇纪委)②扎实开展会前学法等制度,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法律学习培训,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依法办事,示范带动全镇上下行为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责任单位:镇党政办)③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能力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促进干部形成法治观念,自觉在工作、生活中遵纪守法;(责任单位:镇组织办公室)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通过纪律监督促进全体干部规范行政、风清气正。(责任单位:镇纪委)

4、规范社会秩序

①围绕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将人、地、物、事、组织等基本要素和社会化服务全部纳入网格管理范畴,形成网格管理、信息支撑、全程服务的工作体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责任单位:镇综治办)②深入贯彻村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科学编制《村规民约》《村民公约》为重点,坚持“一事一议”、“三不三议三自主”、“三双向一质询”等制度,全面推进村民(居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责任单位:镇民政办)③加强安全建管,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辖区无重大安全事故,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镇安全办)④健全重大群体性、突发性社会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提升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责任单位:镇安全办)⑤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促进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落实,确保市场秩序公平、诚信、开放、规范;(责任单位:镇工商所)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刑释人员和吸毒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服务、帮教、转化、管控措施;(责任单位:镇司法所、派出所)⑦坚决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和分裂破坏活动。(责任单位:镇派出所)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指导、督促依法行政工作,确保依法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健全推进机制。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和村(居)分工负责、协调互动、合力推进,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依法治理推进机制。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制定考核办法,将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各部门、各村(居)目标考核内容。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情况通报、检查督办等工作机制。定期评价、及时总结依法治理情况和经验,宣传先进典型,推广有效经验。

(三)加强队伍建设。加快建设一支懂法律、高素质、善宣传、能带动的依法治理工作队伍,为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人员保证;加强国土、建管、规划、司法、公安、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量建设,强化法律培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加快村干部及农村“法律明白人”队伍培训教育,打造一支基层普法队伍,带动全体群众知法、敬法、守法、护法。

2015落实市政府从严土地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的报告
2016,依法处置信访违法行为 第五篇

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从严土地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的报告

市政府办公厅:

8月11日,市政府召开了贯彻落实国家土地政策从严土地管理工作会议。会后,我区立即进行了安排部署,积极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对市政府会议精神进行了贯彻落实,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及时召开全区贯彻落实国家土地政策从严土地管理工作会议

在印发《从严土地管理文件选编》,组织干部进行深入学习、吃透政策的基础上,区政府于8月18日召开了全区贯彻落实国家土地政策从严土地管理工作会议。区发改委、监察局、建设局、城市综合执法局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各街办主任、分管土地工作的副主任、城建办主任,以及国土分局的全体干部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国务院、国土资源部一系列文件精神和温家宝总理重要指示精神,分析了我区土地工作面临的形势,通报了当前我区存在的主要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提出了近期从严土地管理的具体措施。xx区长、xx副区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

二、坚决贯彻国土资源部两个《紧急通知》精神,深入清查、严肃处理土地违法案件

按照国土资源部对当前执法监察和案件查处工作的安排部署,区政府及时下发了《关于严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的意见》,严格土地管理,积极部署违法用地清查工作。重点对“以租代征”违法用地、闲置土地和别墅用地进行了清理,对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非法批准占用土地以及严重侵害农民利益等土地违法问题进行了重点检查。

经过清查,确定了陕西省对外贸易学校非法占用北大康村基本农田298亩等6宗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集中处理。8月下旬,我区拟集中力量对6个典型案件进行查处。不仅要查处事,而且要查处人。对其他未结案件,计划用三个月时间查处完毕。向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移送一批土地违法案件,震慑土地违法行为。安排街办11月底以前自行组织拆除2宗以上的违法占地。同时,开展一次陈案、积案以及未结案件的执行大会战,力争取得实质性的突破。

三、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积极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我区将积极推进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用节约和集约用地的新举措、新方法,来破解土地供应硬约束的难题,实现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双赢的协调局面。

一是继续深入推进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对已清查出的2宗和在土地证年检中发现的1宗闲置土地依法处置,一宗不漏。对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依法从高征收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工、竣工,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二是抬高准入门槛,提高投资强度。主要是浐河经济开发区、灞桥科技产业园等两个省级开发区,利用好区内的闲置土地,用好国家赋予的优惠政策,不仅看投入,还要看产出,抬高准入门槛,提高投资强度。积极鼓励工业企业采用土地置换方式迁往开发园区。

三是加强对建设用地的批后监管,控制增量,盘活存量,节约用地。区招商局将对全区可利用的存量建设用地进行调查,拟国庆节后拿出调查结果。各街办将对辖区能利用的破产、半破产企业用地进行调查,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杜绝新的闲置土地的出现。

四、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不断创新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机制,完善三级监察信息网络,将公路沿线、开发区(园区)规划用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作为巡查的重点区域。积极构建土地、监察、公安、司法、规划、环保、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相互配合、上下联动的长效执法监察机制,逐步解决土地违法案件查处中存在的信息沟通不畅、协作配合不规范、强制执行和追究刑事责任结案率低等问题。

继续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保护责任。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力度,开展以整治砖窑为主的耕地保护工作,逐步关停旧砖窑。加快以田、水、路、林、村为主的综合整治,使经整治的土地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示范工程”。

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新增建设用地报批。进一步加强对征地工作的管理,确保征地补偿费及时、足额支付。积极探索留地安置等途径,使被征地农民获得长期稳定的收入,享受到工业化、城市化的成果。

五、进一步做好土地信访工作,防止集访事件的发生

我区将开展一次土地信访排查,对有可能出现的群体上访和越级上访行为进行妥当处理。落实重大疑难信访案件承包责任制,特别是事关地区发展的重大建设项目,在做好征地补偿安置的前提下,通过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真正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特此报告。

2016行风建设承诺书
2016,依法处置信访违法行为 第六篇

行风建设承诺书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树立学校良好的行业形象,确保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上级要求,本校向社会各界承诺如下:

1、校长对本单位党风和行风建设负主要责任,学校要做到有领导组织,有相关制度,有相关活动方案,并确保得到实施。

2、学校与教师及下属学校签订相关责任状,明确责任,明确奖惩,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明确保障措施。

3、在师生间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要求领导和教师严于律已,不触犯相关规定,树立良好行业形象、党员形象、领导形象。

4、制止三乱包保到人,对在职教师校外办班、补课、收费严格制止,绝不手软。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活动一视同仁。在职教师在校外各种补习班任职一视同仁。学校不在教学时间之外进行整班补课。学校领导不纵容、不包庇配偶、子女违纪。

5、对要求学生订购规定之外的资料、教辅用书,或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资料的一经查实与上述违规行为一视同仁。

6、学校禁止教师及中层领导以各种名义罚款、摊派钱物,学校不私自设立收费项目,服务性收费向学生家长公开标准和相关内容,且做到收支两条线,账目清晰、无利润。

7、学校不为教师办班提供任何人力物力支持。不聘外教,不以赢利为目的高额收费,不从事小学教育以外的教育活动。

8、学校通过专题家长会、领导接待日、校园开放周等活动与社会、家长零距离接触,校长电话向社会公开,随时接受检举和质疑。

9、学校设立意见箱,校长联系卡,行风监督员,努力化解与学校相关的矛盾,杜绝上访事件发生,杜绝被新闻媒体曝光事件发生。

10、相关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教育局举报电话:57983614

校长电话:(办)57978026(手机)13845145955

行风监督员副校长姜波电话:(办)57978026(手机)13936226203

《校长联系卡》可由学生向班主任教师索取。

当阳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政风行风建设承诺书

为认真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局的政风行风建设。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热情服务,让社会和相对人满意我们的服务。特作如下承诺:

一、实行首问负责制。接待来访、来电人员态度和蔼、服务热情,保证工作效率和质量,自始至终为咨询者负责。即使不属自己业务范围内的工作,也要耐心说明和真诚告知办事的途径和方法,直至来询者满意。

二、文明执法,行为规范。卫生监督员坚持做到“七要七不准”。即:要勤政廉政,不准以权(法)谋私;要依法行政,不准越权执法;要秉公执法,不准徇情枉法;要坚持原则,不准徇私舞弊;要廉洁自律,不准吃拿卡要;要热情服务,不准冷、硬、拖、顶;要公开执法,不准乱收费。执行卫生监督执法任务时,卫生监督员人数不得少于2人,要在着装整齐、出示证件并在被监督单位人员陪同的前提下,方可行使卫生监督职责。要如实、准确书写监督文书,并由监督员和被监督单位负责人双方签字。对当场发现的一般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三、卫生监督实行“四公开”。即:公开卫生监督员名单、公开监督程序、公开发证程序、公开违纪处罚规定。

四、许可受理实行限时制。对办理卫生许可的单位和个人,我局接到申请书后在1周内派卫生监督员进行现场审查,如发现问题,提出书面改进意见,并按时复查,严禁不经审查就发放卫生许可证;审查合格后,应在1周内发给卫生许可证或转送上级发证机关。

五、实施行政处罚,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卫生监督执法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合法,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做到集体讨论,按规定程序审批,坚决杜绝执法不规范行为。对违法情节较重需予以行政处罚的,必须严格执行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处罚种类等内容,并告知当事人的权利。

六、快速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食物中毒、职业中毒和放射事故)。在发生重大中毒事故时,在接报后以最快的速度组织卫生监督人员赶赴现场,展开调查和现场处理,协同有关部门迅速查清事故原因,制定控制方案,提出处理意见,力争将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同时,要求及时上报。

七、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失误而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后果,形成错案的,要严肃查处,追究执法人员的责任。对卫生监督员有以权谋私、越权执法、野蛮执法、收受贿赂、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投诉的,做到“有诉必受、有受必查、有查必果”,经调查属实后,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设立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如当事人认为我局有违背承诺的人和事,可通过书信或电话等途径向我局投诉。我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在接到投诉之日起10日内完成查处工作,将结果反馈当事人并负责保密。

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2016年8月)

为进一步推进人社部门政风行风建设,优化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环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现向社会郑重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干部职工普法教育,着力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发挥12333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电话作用,畅通投诉渠道,承诺依法为农民工追讨欠薪,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对监察执法、工伤认定、公务人员招考录用调动等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因业务人员不依法办事造成不良影响的,坚决依法处理。

二、坚持优质服务,实行限时办结承诺制。利用局网站公开业务办事指南,惠民项目全部移交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对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大学生转正定级、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承诺当即受理当即办结;对劳动合同制职工录用申请、政府系统股级及以下公务员因公出国政审承诺5个工作日办结;对职业资格初级证书核发承诺7个工作日办结;对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筹设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干部提前退休、事业单位干部退职承诺30个工作日审批办结,为提供群众优质服务,打造人民满意的行风政风。

三、坚持肃纪整风,坚决处理违纪行为。全面整治干部职工庸懒散奢不良作风,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开展明查暗访工作,对影响群众办事被投诉的,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处分条例规定处理。

四、坚持廉洁从政,建立拒腐防变机制。加强《廉政准则》教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依法依规办事;制定我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完善办公用品采购、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制度;重点监督退休审批、人事调动、社保及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等高风险的防控;签订拒送、拒收红包责任书,承诺勤政为民,干净干事,廉洁自律。

对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届人士进行监督,我局将真诚地接受群众的监督和建议。监督投诉电话:0668-6662384。

监督投诉邮箱:#url#.

2016年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一、履行扶贫职责。贯彻扶贫开发方针政策,践行为民办实事。

二、推行政务公开。及时公开计划项目,认真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强化资金监管。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落实。

四、遵守廉政纪律。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加强干部廉洁自律教育。

监督电话:0898-62932284

电子邮箱:#url#

琼海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6年4月28日

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我局承担着质量、计量、标准化综合管理与行政执法,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职能。现就我局2016年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如下:

一、坚决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持之以恒地纠正和防范“四风”及“庸懒散奢贪”问题。接受社会各界对质监部门作风进行全面监督。

二、在门户网站公布质监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质监工作职权项目;业务工作办事流程、时限、基本要求;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动态,为群众提供网上查询、业务咨询、政务信息公开等便捷服务。

三、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坚决反对不作为和乱作为,杜绝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情况存在。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教育,强化制度建设,严惩腐-败行为,形成质监系统工作人员“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确保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保证质监队伍的清正廉洁。公开违法违纪举报投诉渠道和方式。

五、通过12365平台、服务窗口评价、企业回访等各种灵活多样的形式,畅通社会群众反映对我系统工作意见和建议的渠道。建立社会群众反映问题的处理反馈制度,明确反馈的时限、形式和所要达到的具体要求。

六、公开质监部门行政执法依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行政救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渠道、执法监督投诉方式。通过事前防范和事后监督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防止同案不同罚、以罚代刑等枉法情况的发生。

2016年临高县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为加强全县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强化民-主监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加快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建设,特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扎实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建设。按照2016年县委县政府工作目标,逐项落实年度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为民办十件实事”。

二、继续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县委县政府二十三条规定,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问题,持续整治“庸懒散奢贪”,着力治理“吃拿卡要拖”和“不干事、不担事”问题。

三、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简化审批和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热情、主动、高效做好服务工作,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

四、大力整治行业不正之风。认真受理群众信访投诉,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管理,畅通网上信访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五、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职能公开、依据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中共临高县委 临高县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0日

[转载]2016年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为诚恳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房管系统行风评议工作达到“六个明显效果”,即服务理念明显增强,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好转,监管机制明显加强,服务质量明显改善,服务水平明显进步,推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现承诺如下:

1、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优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和服务质量,严禁办事拖拉、态度生硬、庸懒散软等现象的发生。

2、推进政务公开。利用网络、宣传栏、制度上墙等形式,全面实行股室职责公开、办事政策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服务承诺公开、办事时限公开,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3、认真履行职责。继续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任务目标,对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对象逐步做到“应保尽保”。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建立房地产市场常态化巡查监管机制,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严肃查处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物业服务行业监管,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提高产权产籍管理水平,加快房地产信息化建设,维护市场各类主体的利益。

4、加大信访投诉处理力度。对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产登记等方面的信访,做到有访必接,接访必回。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及时处理到位;需要政府多个部门共同处理的,不推诿,不消极,积极沟通协调配合,促进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解决。

5、加强廉洁自律。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规定,扎实开展“慵懒散奢贪”活动。严禁“吃、拿、卡、要”等现象发生,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行为。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和群众加强监督,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行 评 监 督 电 话 :0898—62920252 行评举报邮箱:#url#

来源:琼海便民网琼海论坛2016年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晋华派出所政风行风建议公开承诺书

一、坚持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行法律规定,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办案,做到不以权谋私,不失职渎职,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二、实行优质、规范服务。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服务群众,做到热情周到,行为规范,礼貌待人;认真解决辖区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

三、实行首问责任制。对前来办事的群众,首问责任人应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对非本职规范的业务,及时主动引领或介绍当事人到有关部门、有关岗位受理。

四、严明纪律,保持队伍良好形象。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公安部“五条禁令”,杜绝酒后驾车、带枪饮酒、聚众赌博等现象;做到着装规范,警容严整。

五、严格执行收费规定。公开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严格依法定程序办事,按法定标准收费,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为了践行承诺,欢迎社会各界拨打监督举报电话:2416566、2416551(所长热线),我们诚恳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晋华派出所

二○一四年七月

行风建设承诺书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规范干部教师从政从教行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个人工作实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本人作出以下承诺:

1、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杜绝收费不开收据、收费不入账的行为;

2、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不扩大收费范围、不提高收费标准、不重复收费和跨学期(学年)收费;

3、不违反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关规定,不克扣学生生活费等;

4、不强制向学生推销(或要求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材料及其它学习用品从中牟利;

5、不乱立名目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提高班”;

6、不将教育教学设施出租给校外办学机构,用于举办辅导培训班的行为;

7、不在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利用职务之便违反招生规定,向家长索要择校好处费、赞助费等行为;

8、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滥发福利、公车私用、外出旅游等奢侈浪费;

9、不在工作期间饮酒或课余时间参与赌博等;

10、不利用岗位之便在学生排位、选干、评优、课业辅导中收受礼金、礼品和接受家长宴请;

11、不从事有偿补课活动、搞有偿家教或在社会教育培训机构中兼课;

12、不动员、组织学生接受有偿补习,不引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或泄露学生信息为有偿招生、有偿培训充当中介从中牟利;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13、不在工作期间擅离职守、随意脱岗、迟到早退、无故不上班,不在上班时间干私活、办私事、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炒股、看电影、电视剧等。

14、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5、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严于律己,不违反职业道德,生活作风检点、正派,廉洁奉公。

承诺人:

2016-6-24

行风建设承诺书

昌盛中学2016年行风建设工作承诺书 我校将贯彻执行教育局《2016年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精神,认真落实《市教育局关于专项治理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订教辅资料等问题的通知》要求,使我校全体教师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全面规范师德行为,努力做一个“为人民服务和人民满意的教师”,努力把学校办成社会满意的学校。为此昌盛中学全体领导和教师,特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社会群众和学生家长等作如下承诺:

一、学校要严格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收费制度,认真落实国务院颁布的“两免一补”惠民政策,实行校务公开制,虚心接受民-主监督,不以任何理由乱收费,拒绝不正当的“搭车收费”,不强迫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廉洁奉公,建立健全校风教风建设长效机制和学校管理机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持原则,及时妥善处理教育教学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事情。

三、创设学校与家长及社会沟通的平台,热情接待家长、群众来访,通过沟通,增强相互信赖,尊重家长,不把学校或教师的责任推给家长。

四、教师要热爱教育事业,对学生充满爱心,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个性;遵循教育法律法规,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以任何理由剥夺学生的学习权利。

五、教师要为人师表,时时刻刻为学生树立良好形象。要使用规范的职业用语;多给学生一些鼓励,少对学生一点批评;不讽刺、挖苦和歧视学生,呵护学生的自尊心和美好的心灵。

六、教师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教育教学常规,加强自身的业务学习,以新的教育理念,努力探究教育教学的新途径,努力推进学校新课程改革,在不加重学生负担的前提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七、教师要顾全大局,教师与领导之间团结协助,互相关心,相互谅解,不搬弄是非,积极推进学校和-谐发展,维护学校的声誉。

八、教师要廉洁从教、以法执教;不搞有偿家教,不乱办班、乱补课,不接受学生家长送礼和宴请。

九、教师要遵纪守法,严格自律;不参与社会上黄、赌、毒违法行为,不做违反法规法纪的事。同时,要注重仪表端正,言行举止文明;不穿戴与教师身份不符的服装或首饰。

承诺人:

2016.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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