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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信息化工作打算

2016-07-18 13:15:30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法院信息化工作打算(共6篇)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在法院系统的普及应用,法院信息化工作呈现出发展快、覆盖面广、更新升级迅速、效率高的特点,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不仅能够提高人民法院的现代化办公水平,增进资源共享,节约诉讼成本,方便群众诉讼,而且可以为改革法院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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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法院信息化工作打算
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在法院系统的普及应用,法院信息化工作呈现出发展快、覆盖面广、更新升级迅速、效率高的特点,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不仅能够提高人民法院的现代化办公水平,增进资源共享,节约诉讼成本,方便群众诉讼,而且可以为改革法院管理制度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从而有效地提升司法形象和司法权威。

一、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网络普及应用和法院人员素质之间的不适应。近两年,兖州法院信息化建设网络建设成效显著,网上办公、网上办案随着“三大平台”建设已成了广大干警工作中的必然选择。然而,和法院网络建设的发展速度相比,法院工作人员计算机知识和网络系统应用能力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的问题越来越突出,部分年龄偏大的工作人员对计算机的操作仅停留在打字、打印材料等简单方面,法律法规查询、电子表格制作、电子邮件的收发等现代化功能不会使用,既浪费着网络资源,又降低了工作效率。

2、缺乏懂法律、懂网络和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法院管理是一门学科,必须符合司法的特点。信息化建设是一门科学,必须符合科学规律。随着法官职业化建设进程的加快,

法官学习培训的机会相对增多,但是却忽略了法院专门人才——网管人员的培训,使起着媒介作用的网管人员知识落后且单一。而且基层法院的网管人员普遍缺乏法律知识,普遍缺乏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认识,缺乏法院管理的知识和能力,更不能有效地实现领导的管理意图。基层法院由于网络技术人员较少,而从社会聘用临时人员,这些临时人员因为没有长期工作打算,遇到问题的处理方式基本是能处理就处理,处理不了找电脑公司,一方面易造成泄密问题,另一方面容易造成办公经费的浪费。我院也是在2013年院领导调整后,认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从第一次招考公务员的4个名额中挤出1个招录了一名计算机专业人员。正因为有了专业的技术人员,也使我院信息化建设走上了健康发展的快车道。【法院信息化工作打算】

3、网络安全保密意识较差。有些干警缺乏安全保密意识,内外网共用一台电脑,有些干警随意使用U盘、移动硬盘等移动设备,导致计算机感染病毒,甚至造成有的审判信息泄露,给工作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等等。

网络信息化工作怎样才能更好的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需求,怎样才能为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和廉洁提供全方位、多层次、有力、及时的信息化保障和网络技术服务,提出以下五个方面建议。

一是信息化建设坚持顶层设计,从上往下统一部署。

以目前全省法院信息化数据的容灾备份存储为例。随着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快速推进,信息数据越来越多,数据的容灾备份存储越来越重要。目前,有一些科技公司到法院推销数据存储备份系统,从他们推销的系统来看,无论从技术水平还是存储备份容量上都无法满足当前法院信息化发展的需求。需要上级法院统一设计,建设大型的数据数据资源管理、存储中心,利用法院系统网络,采用云存储、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实现法院系统信息化数据的容灾备份存储,实现信息数据的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法院系统信息化数据的安全。

二是信息化建设需要加大经费投入。加快法院信息化建设既是推进法院现代化建设的需求,也是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的手段。由于信息化建设是法院物资装备建设之一,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除在建设初期要投入资金购买软件、电脑、打印机、数码设备外,对网络设备的维护以及易耗品等的开支,都需要强有力的资金做后盾。只有加大网络信息化建设经费的投入才能更好的发挥网络在审判工作中的服务与保障功能

三是强化信息化知识培训,提高应用水平。随着法官职业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建议在法官学习培训中应增设信息化应用和网管人员的培训。结合人民法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和应用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不同应用层次的管理和技

【法院信息化工作打算】

术人员开展培训,逐步形成一支高素质的管理和技术队伍。重点培养既懂法律、又懂网络和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保证信息技术人才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有发展。

四是实现现行管理与信息化的对接功能。信息化手段的充分运用将拓宽法院干警的学习领域,变革的学习手段,干警的观念将发生深刻的变化。只有现行的法院管理科学合理,在信息化管理中实现有效地对接,才能展示出信息化给法院管理带来的革命性变化,才能使法院的管理工作在层次上得到真正提高。这就需要对现行法院的管理进行研究,改变陈旧的管理模式和管理理念,探索一条符合法院司法特点的管理模式。

五是制定长期有效的信息化建设保障机制。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建议上级法院制定统一运行信息化工作的制度和程序。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对信息系统的管理、案件信息采集使用、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审判工作的有序运行。

篇二:法院信息化工作打算
加强全市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加强全市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决定和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2013年甘肃省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实施意见》的要求,切实提高全市法院信息化建设水平,促进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现结合我市法院信息化建设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市法院三年(2011-2013年)建设规划

总体目标:到2013年,全市法院必须要完成内部局域网建设,实现全市两级法院的业务网络互连互通,为对接全省法院广域网,实现上下级法院审判信息交换共享做好相应的软硬件建设。确保信息安全设施建设到位,各项制度不断规范,保障体系基本完备,高素质技术队伍基本建成,达到案件审理网络化,文件传输无纸化,审判法庭数字化,后勤管理智能化,文件打印网络化,召开会议视频化,档案管理电子化、案件查询便捷化、审务公开网络化、司法统计实时化的基本要求,为提高审判效率,保证审判质量,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为此,全市法院在2011-2013年内要完成以下建设任务:

(一)硬件基础建设

1、机房配臵。中院和基层法院均要设臵独立的机房,合理划分区域,不可与办公区域交叉使用。中院机房要配臵UPS、机房专用空调。机房区域划分为内网区域、外网区域、空调和UPS区域、网络安全监控区域、信息交换区域、操作维护区域等;基层法院机房要配臵UPS、机房专用空调。机房区域划分

为内网区域、外网区域、空调和UPS区域、网络安全和信息交换区域等。

2、终端配臵。专用软件要配臵单独电脑,如司法统计、人事管理、舆情监测和外网执行威慑系统等。审判岗位人员保证每人一台电脑、其他工作人员根据需要进行配臵。软件对最低配臵有要求的,所配电脑应达标。内外网电脑必须分开配臵。

3、网络设备配臵。全市法院局域网建设要严格按照分层次、分模块化的设计规范考虑。中院和基层法院均应配备两台高端三层交换设备,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采用光纤或双绞线与各楼层分支交换机连接。用于三级专网数据交换路由器,通过本身配备的光纤端口,以多模光纤分别上联至两台核心交换机,实现双冗余线路备份,确保接入层终端设备的可靠稳定连接。用于接入外网的交换设备,必须与专网和局域网相关设备实现物理隔离,形成单独网络。

4、服务器配臵。中院配备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流媒体服务器、安全管理服务器、备份服务器、网管工作站;基层法院配备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流媒体服务器、网管工作站。

5、存储系统配臵。根据上级法院的划分标准,中院和凉州区法院为A类,采用基于SAN架构的光纤磁盘阵列存储系统和磁带库备份系统。存储设备的容量配臵为7TB,备份设备容量配臵为14TB。其它基层法院采用服务器内臵硬盘作为存储介质,容量不小于500G。

6、信息安全和机关安全系统配臵。机房要配臵门控系统;局域网要划分VLAN,采用规范IP地址段;部署防火墙;部署全院范围的防毒系统、入侵检测系统、主机和移动存储介质安

全管理系统;配备密钥管理设施、电子认证设施、访问、授权控制系统;建成覆盖全院的监控和报警系统、重点部位门控系统;配备危险品检测设备、警用应急处理设备、与公安机关的联动报警设备。

7、业务应用设备配臵。中院和各基层法院至少建设一套数字法庭系统、一套远程庭审及提讯系统、一套数字审委会系统、一套电子档案系统,所有法庭实现同步录音。

(二)应用软件建设

1、司法审判类软件系统配臵。中院和基层法院必须安装全省统一的案件信息管理软件、信访管理软件、电子档案系统、文书批注系统、电子签章系统、法律法规数据库和裁判文书校对与纠错系统、法院审判数据交换系统、法院信访数据交换系统。

2、监测监控类软件系统配臵。中院和基层法院要部署案件审判流程监控系统、案件监测统计评估系统、法官绩效评估系统、司法统计、委托拍卖和司法鉴定系统;

3、决策支持类软件系统配臵。中院和基层法院要部署领导决策分析系统、案件综合数据分析系统。

4、综合管理类软件系统配臵。中院和基层法院要配备办公自动化系统、公文管理与传输系统、法院人事管理系统、物资管理系统、电子邮件系统、与政府机关的信息交换系统。

5、信息发布和司法公开类软件系统配臵。中院和基层法院要在甘肃法院门户网站建立各自的主页、建立司法公开信息查询系统、执行案件信息公开查询系统、裁判文书查询系统、案件进度查询系统、互联网申诉管理系统、互联网举报系统、互联网立案审查系统、互联网庭审直播点播系统、执行威慑系

统。

二、三年(2011-2013年)建设规划的实施【法院信息化工作打算】

【法院信息化工作打算】

根据三年建设目标,结合两级法院的信息化建设现状,全市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1、建设和完善局域网。两级法院要按照三年规划中的要求和标准进行本院局域网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机房配臵、终端配臵、网络设备配臵、服务器配臵完成50%,已经建成的要进一步完善达标。

2、建设和完善信息安全系统。完成机房门控系统、局域网规范划分、部署全院范围的防毒系统、配备访问、授权控制系统;建成覆盖全院的监控和报警系统、重点部位门控系统;配备基本的危险品检测设备、警用应急处理设备、与公安机关的联动报警设备。

3、建成电子档案系统。中院完成2008年以来所有档案的电子化扫描工作,基层法院完成2009年以来所有档案的电子化扫描工作。

4、建成数字审委会系统。

5、建成和完善审判管理信息系统、审判流程监控系统、文书批注系统、法律法规数据库和裁判文书校对与纠错系统、法院人事管理系统。

6、在省高院开通的互联网门户网站建立本院的主页,并实现裁判文书公开,完善执行威慑系统。

第二阶段

1、完成服务器和存储系统配臵建设、进一步完善局域网

基础建设。

2、完成全部信息安全系统建设任务,部署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主机和移动存储介质安全管理系统;配备密钥管理设施、电子认证设施;配全危险品检测设备、警用应急处理设备、与公安机关的联动报警设备。【法院信息化工作打算】

3、建成数字法庭系统、远程庭审及提讯系统。

4、逐步完成所有档案的电子化扫描工作。

5、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审判、后勤管理各软件系统。即电子签章系统、信访管理软件、案件监测统计评估系统、法官绩效评估系统、司法统计、委托拍卖和司法鉴定系统、案件综合数据分析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物资管理系统、电子邮件系统、与政府机关的信息交换系统、司法公开信息查询系统、执行案件信息公开查询系统、裁判文书查询系统、案件进度查询系统。

第三阶段

1、对前两个阶段中未完成的软硬件系统全部完成,未达标的进行改造达标。

2、整合和完善各类应用系统。建立法院审判数据交换系统、法院信访数据交换系统、公文管理与传输系统。

3、建成互联网申诉管理系统、互联网举报系统、互联网立案审查系统、互联网庭审直播点播系统。

【法院信息化工作打算】

4、开展全市法院上下之间各类业务应用纵向的对接工作,最终实现全业务整合。

5、完善三级专网,为全省法院数据、语音、图像“三网合一”,各类信息资源互通互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6、在省高院的统一规划下做好司法审判基础信息库、行

篇三:法院信息化工作打算
2016法院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要紧紧围绕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目标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院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基层基础等各项工作,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要从薄弱的环节着手,进一步提升队伍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狠抓办案规范和办案质量,全面优质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进一步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刑事审判工作要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坚持惩罚与保护并重。民商事审判工作要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注重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平衡利益。行政审判要大力推行运用协调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在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同时,注重矛盾的实际化解。执行工作要规范执行行为和执行程序,完善执行联动和威慑机制,加大反规避执行力度,及时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立案、信访工作要按照“畅通渠道、化解矛盾”的原则,进一步采取措施,方便群众诉讼,有效化解各种纠纷。

进一步加强审判质效管理。现有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审判质效分析制度、二审案件发回重审或改判及再审案件分析研判制度、常规案件类型化处理制度、典型案件通报制度、审判经验交流制度、庭审观摩评议制度以及裁判文书评查制度,完善客观评价、动态监督和科学管理相统一的审判管理机制,对业已实施的绩效考核、质量评查等举措进行认真总结,适时完善、调整和提高。进一步深化案件“三评查”活动,完善案件庭审评分评查制度,提升法官案件庭审活动的程序化意识;完善裁判文书评查制度,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审管办要加强督办落实。

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落实司法公开。大力推进信息化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司法审判管理、人事管理以及政务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充分利用审判办公综合楼建设契机,加大硬件规划投入力度,积极推进诉讼档案电子化工程,落实科技法庭建设规划,加强官方微博的使用,以视频、音频、微博等方式适时公开庭审过程,达到“审判流程网络化、庭审活动数字化、卷宗管理信息化、司法信息公开化”的目标。进一步拓展司法公开渠道,加强民意沟通。积极邀请和组织社会各界代表到法院参观考察、旁听庭审和参与执行,加大力度推进法制宣传工作,实现法院与社会的良好沟通和互动,从而提升社会认同度和群众满意度,提升司法公信力。要特别重视网络舆论环境下司法与民意的沟通,准确把握网络舆论规律,以网络的方法应对网络舆论,有问题早发现、有质疑早回应、有杂音早消化。

进一步加强涉诉信访工作。积极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改革,促进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解决。认真落实“四个必须”和“五项制度”,坚持院领导亲自接访、法官带案下访、信访案件定期约谈等做法,深入细致的做好矛盾化解工作,认真负责的解决群众信访中反映的问题。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时把握社会矛盾纠纷发展态势,加大诉前调解工作力度,促进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

进一步法院队伍建设。广泛开展各种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提升全院干警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继续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确保针对查摆的问题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继续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大纪律作风巡查力度,扩大巡查范围。继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广大干警做群众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努力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凝聚“正能量”,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同志们,下半年的审判执行、信访维稳等各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形势严峻。面对每一个挑战,让我们发扬党的先进性,秉持“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牢记我院院训内涵,弘扬我院法院精神,团结一心,奋发进取,再创佳绩,努力为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篇四:法院信息化工作打算
2016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以及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学习培训,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一)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县政府常务会前学法和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采取专题法制讲座等多种方式,组织领导干部有计划的学习法律知识。建立健全集中培训制度,对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由政府法制机构联合组织部门每年组织1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每年12月20日前要向县政府法制机构报告本年度领导干部学法情况,由法制机构汇总后报县政府。

(二)建立领导干部任职前的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要重视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对拟任各级各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要把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况作为任职前考察的重要内容,其中对拟任执法部门领导职务的要进行相关法律知识测试,凡有重大违法行政行为或者法律知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任命。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对在职行政执法人员,县政府每年组织一次通用法律知识和新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具体工作由政府法制机构承办。培训考试成绩作为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或考试不及格的,取消其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对新上岗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未经培训或者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二、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一)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落实《河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制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须经过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全面推行部门规范性文件前置合法性审查制度,县政府各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在签发前报送县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不得发布实施。实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制度,规范性文件要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经政府法制机构合法审查的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由政府法制机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向社会发布。各乡镇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县政府法制机构要定期向社会公布通过合法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建立规范性文件评估和定期清理制度。要坚持立“新”与改“旧”并重,规范性文件实施后,制定机关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及时修改或者废止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与上位法相抵触、不一致的规定。实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年;标注“暂行”、“试行”的,有效期不超过2年。有效期届满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需要继续施行的,应当重新经过审查、决定和发布程序。

三、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要通过修订工作规则或者出台专门文件,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

(二)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要将方案交本级政府、本部门法制机构或者组织有关法律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县乡政府要落实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同时,还要建立法制专家咨询机构。

(三)完善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行政机关作出重大决策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涉及本地区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要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要组织听证。要科学合理地遴选听证代表,保证听证参加人的广泛代表性。听证活动要依法按程序公开进行,确保听证参加人对有关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平等、充分的质证和辩论。听证意见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在听取公众意见和听证中,对公众意见的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方式反馈或者公布。

(四)建立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建立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明确风险评估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方式。凡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重大公共设施建设、公用事业价格调整、企业改制、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保护、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涉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要对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进行评估。要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

(五)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决策制定机关要通过抽样检查、跟踪调查、评估等方式,加强对决策实施情况的评价,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要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权力正确行使

(一)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要加大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工作力度,积极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继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职能较多的部门原则上只建立一个综合执法机构,整合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效能。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政府法制机构对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存在的执法争议,要积极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的及时提出解决意见,报县政府决定。县政府要协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执法信息交流,实现资源共享。要完善行政执法的财政保障机制,将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所需必要经费统一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实际,依法细化执法流程,明确行政执法的每一个环节和步骤,完善行政执法告知、说明理由、回避、调查取证、听证、集体决定等制度。二要进一步推进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要严格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按照合法性与合理性相结合、程序正当与行政效率兼顾、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同时,县政府各部门要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联系,落实上级部门已经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及时总结经验,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三要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充分发挥市级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引领作用,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窗口创建、优秀行政执法案件评比、行政执法单项能手评选活动,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创建活动。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要坚持文明执法,尊重执法对象的人格尊严,切实做到举止文明,态度公允,用语规范。四要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理与疏导结合,积极推行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方式。五要加强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实现行政执法流程网上管理和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六要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记录制度,健全行政执法案卷。县政府法制机构每年要组织1-2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并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规范和整改意见,对案卷质量差的,要通报批评。

(三)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行政执法职责,明确执法机构、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切实做到职责清晰、责任到位。行政执法部门每年要对行政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奖励惩处、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违法履行或者不当履行法定职责,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格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要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制度。没有依照《河北省罚没财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取得《罚没许可证》的部门和单位,不得实施行政处罚行为。要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人员上岗执法必须持有省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人员持有国务院垂直管理部门依法核发的行政执法证件的,要向县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参加县政府法制机构组织的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接受县政府法制机构的监督检查。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

(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凡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全面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建立政府信息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监督和保障机制,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进一步拓宽办事公开范围。所有面向社会的政府部门都要进一步拓宽办事公开领域,凡涉及社保、医保、低保、就业再就业、计划生育、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农补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管理和服务事项,都要全面实行办事公开,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流程和结果。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逐步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网上公开运行。同时,推动医院、学校、公交、公用等公共事业领域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提供高效便民服务。

(三)不断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在继续采用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明白卡等形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作用。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好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网络平台。将政务公开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推进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行“并联审批”、“联合审批”和网上审批,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快捷、高效、便利的服务。

六、健全制约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一)自觉接受监督。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除一年一度的政府工作报告外,还要选择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主动向人大或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要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对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采纳。要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正确对待和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鼓励人民群众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检举。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对人民群众检举的问题,接受举报的行政机关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举报人。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发生问题的行政机关要及时核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发生问题的行政机关不处理的,上级行政机关要责令其作出处理,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强化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制度。要通过请示报告、执法检查、审查批准、重大行政行为备案、评议考核等形式,加强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日常监督。要进一步加强审计、监察等专门监督。当前,审计部门要着力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和预算执行审计、重大投资项目审计等工作,加强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等公共资金的审计工作。监察部门要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推进行政问责和政府绩效管理监察,严肃追究违法违纪人员的责任。

(三)坚决落实行政问责制度。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并严格落实。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违法决策和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等行为,导致本辖区、本系统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或者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七、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一)改进行政复议工作。要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切实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解决在行政程序之中。提高行政复议能力,健全行政复议机构,充实加强人员力量,确保复议案件依法由2名以上复议人员办理。要健全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制度,促进行政复议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要探索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和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加大对行政复议制度的宣传力度,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纠纷。各级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都必须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途径。积极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对依法确实不属于复议范围或者应当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事项,要认真解释,告知当事人法定解决渠道,决不允许简单地一推了之。要创新行政复议申请方式,简化申请手续,方便当事人提出申请。要加强对行政复议受理活动的监督,坚决纠正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复议申请的行为。要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的衔接机制,对信访中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纠纷,要及时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要创新行政复议机制,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质证等手段办案,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公正作出裁决,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该撤销的撤销,该变更的变更,该确认违法的确认违法,该责令履行职责的责令履行职责,切实提高行政复议的公信力。

(二)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被起诉后,要按规定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并指派法制机构或参与被诉行政行为调查、决定的工作人员出庭应诉。鼓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对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

(三)完善行政调解机制。建立由县政府负总责、县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具有行政调解职能的部门要依法完善行政调解制度,规范调解程序。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实现各类调解的有效互动,形成调解工作合力。

八、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健全领导机制。各乡镇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要将依法行政摆上重要位置,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等工作统筹部署、一起推动。要建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推进依法行政的协调和领导。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要听取2次县政府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关于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本地区推进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措施。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本意见的要求,对本地、本部门近年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认真分析,找准薄弱环节,抓住突出问题,科学制定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规划,明确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每年还要明确重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认真扎实地推进依法行政。

(三)加强监督检查。县政府要加强各乡镇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情况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要通报批评。要严格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各乡镇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每年要向县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要继续深入开展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强化考核考评。认真贯彻《河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县政府自2016年开始每年对各乡镇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进行依法行政考核,并向社会通报考核结果。要将依法行政考核指标纳入目标考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授予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五)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县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使法制机构规格、编制、内部机构设置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以满足法治政府建设日益繁重工作任务的需要。各乡镇政府要尽快明确专人负责政府法制工作。要加大对政府法制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和交流力度,重视提拔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法制干部。政府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肩负的重要责任和新形势新任务对政府法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

(六)建立依法行政财政保障机制。根据《行政复议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等有关文件要求,县财政要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具体包括:复议应诉办案经费、行政执法投诉及行政调解办案经费、执法证和罚没证工本费、依法行政指导考核经费、制度建设经费、聘请政府法律顾问经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经费、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经费等。

(七)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各种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精心组织普法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公民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同时,要广泛宣传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主要成效和经验,营造推进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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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法院信息化工作打算
2016司法局执法工作计划

(一)推进网格化建设,实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

1、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乡镇依托综治中心,村居依托村部、城市小区依托服务中心普遍建立健全调解阵地;在县工业园区,乡镇工业集中区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争取年底在交警大队、分金亭医院、县医院等成立专业调解工作室,2016年上半年在经济开发区设立司法所,鼓励与支持有威望、有相关专业知识的老党员、老干部、热心调解事业的年轻同志设立个人调解室,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网络。

2、健全网格化排查机制。与县法院、检察院及基层法庭签署庭所共建和检司共建协议,整合多方资源,推进多元调解全覆盖,县矛盾调处服务中心制度完善,运作正常,网格化排查预警覆盖率达100%,重大复杂矛盾纠纷排查率,调处率90%。

3、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集中检查等方式着力提高专职调解员的职业技能;推广“两代表一委员”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做法推进调解社会化建设;聘请大学生村官、农村能人等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特定人群担任调解员。

4、创新举措,推进特色调解全覆盖。在村居公共服务场所张贴“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便民公示牌,把人员照片、联系电话、监督电话公示上墙。实行人民调解员等级和调委会星级评比活动,大力提高基层调解组织的基础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水平。争取出台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

(二)加快规范化建设,实现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全覆盖

1、健全完善工作载体。年底完成600平米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提档升级,2016年重点计划投资100万元完善阳光就业培训基地,公益劳动基地建设,社区矫正安置过渡基地。

2、构建动态管控模式。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完善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加大执法力度,对不服从管理、违反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惩处一起。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及社区服务,严格按照每月不低于8小时的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突出对未成年犯个案矫正,制定个案化矫正方案,实施差别化管理教育。

3、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强风险评估信息化管理系统平台的效能,充分运用社区矫正移动信息管理平台,对全县社区服刑人员适时监督管理和定位管控;全县所有社区服刑人员实行风险评定,实施“宽管、普管、严管”,对新入矫的社区服刑人员前三个月一律实行严管,并实施手机定位监管,社区服刑人员新入矫手机定位率达100%,社区服刑人员手机总定位率达60%。

(三)加强多元化建设,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

1、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一是2016年重点打造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以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律师或人民调解员为主体,提供公证、法律援助等“一条龙式”的系列服务,并与相关法律服务机构具体承办“无缝对接”,逐步带动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二是引导律师事务所合理化布局,进一步完善浙江商会、青阳工业园区等律师工作室建设,推动工作长期化、规范化;三是“点面结合”统一农村律师工作室工作流程、硬件建设等,建成5个以上有代表性的“示范法律顾问工作室”,逐步实现23个乡镇的全覆盖。四是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拓展“12348”服务功能,设立法律服务QQ群在线交流,提升普法网公共法律服务效能,依托省厅司法行政专网,全面建设网络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办理网络法律服务事项,形成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有机整体。

2、保障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建设。健全县、乡、村法律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30分钟法律援助服务圈”,在全县律师事务所和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就近就地为城乡居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凡是城乡居民无论法律咨询,还是申请法律援助,只需30分钟,就可到达所在的法律援助中心或工作站,得到相应的法律援助服务.

3、加强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推进律师和乡镇结对帮扶,建立联系点制度;成立政府法律顾问团、村法律服务志愿者小分队,探索建立法律服务人员积分制度,并出台配套考评细则,规范服务行为。

(四)提升常态化建设,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

1、优化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增强县、乡、村、组四级普法教育组织机构的职能,构建“法制宣传员”、“学法中心户”、“法律明白人”网络,有计划地培养专业普法人员,提高综合素质,有效的利用各级社会资源扩张法制宣传队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体系。

2、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大法治文化广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计划投资460万元)建设力度,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纳入201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并将现有的法治文化广场进行升级改造,计划投资280万元,由专业人士进行整体规划设计,力争将其建成高标准、集法律知识宣传、法治文化推广和法制成果展示于一体的新型普法教育基地。

3、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将现有“普法网”、“普法”微博、“普法”QQ群进一步做好、做精的基础上,开通“普法飞信”,每周发送一至两条普法信息,帮助居民及时、准确地了解法律知识,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大力开展“以案说法城乡行”活动,制作具有代表性的典型诉讼案例图册,同时制作成宣传展板,在城区人流量大的地方,以及各乡镇、村居巡展,提高法制宣传的实际效果。制作法制宣传短片,通过普法网、城乡户外电子屏和“送电影下乡”时机进行播放,组织法制文艺宣传队,举行法制文艺演出,送行送戏下乡。

篇六:法院信息化工作打算
2015市司法局年度工作计划

市司法局年度工作计划

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入推进政法三项重点工作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创和谐、创满意、创品牌”为工作目标,以“务实、创新、高效”为工作要求,以抓规范、破难题、强基础、促提升为着力点,大力实施“1055”计划,即:实施“十大项目”、构建“五大体系”、打造“五化格局”,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为“三生融合·幸福**”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年着重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十大项目”建设

根据**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思路,我们确立了“十大项目”重点工作,并以此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1.人民调解机制创新项目。加强村、居、企业、集贸市场、外来人口聚居地以及接边毗邻地区等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基本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继续深化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市、县两级全面建成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实现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在县级层面的覆盖率达80%以上。全年乡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成功率要达到98%以上,行业性专业调解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

2.城乡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创新项目。深入宣传建立农村法律顾问制度的重大意义,积极与有关部门对接,将农村法律顾问制度工作列入“平安城市”创建、综合治理、新农村建设等重点目标考核体系,**年在去年基础上增加10%,即完成全市90%的村居建立有偿法律顾问制度,签订顾问合同,由市县两级政府购买服务。

3.法律服务进政府载体创新项目。争取市政府发文,在市、县两级政府及其部门、部分乡镇(街道)建立有偿法律顾问制度,制定相应的操作指引和考核办法。**年,要确定市政府及*个县级政府、70%的部门、30%乡镇建立有偿法律顾问制度。

4.公证服务城乡统筹方法创新项目。**年底,实现涉农公证业务年增长率达5%以上;充分发挥农村公证法律服务队伍作用,在重点乡镇设立公证联系点,指导农村公证信息员提供公证咨询、资料初审等服务;公证服务城乡统筹综合改革专题法律宣传村居覆盖率达100%;监督公证机构落实上门服务、电话预约、法律援助等便民惠民服务。

5.法律援助惠民服务方法创新项目。加快法律援助“三个网络平台”建设,借助互联网络提高法律援助审批、指派工作效率、降低依法维权成本。至年底要在市、县两级12家法律援助中心全部建成“三个网络平台”,网络咨询和网络申请量要比上年有增长,网络咨询服务要实现微博化、即时化、互动化,网络申请要实现零等待、零遗憾、零投诉。

6.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管控机制创新项目。探索分类矫正方法,充分发挥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功能作用,强化管控措施。继续深化刑释解教青少年“导航工程”,切实落实“一助一”、“多助一”等结对帮教措施,建立和完善社会帮教机制。社区矫正对象的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9%以内,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率达到95%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7.“六五”普法宣教平台创新项目。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开展“六五”普法骨干培训,组织一次市管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评选20名市级优秀法制副校长。组织“六五”普法讲师志愿团为全市1000家以上的企业举办法治讲座。

8.劳教人民警察职业化建设模式创新项目。加强专业化、正规化建设,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推进队伍专业、知识结构合理化,核心专业人员比例达到75%。着力提升把握运用法律政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信息化实战应用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有效应对场所安全稳定对执法水平的考量。全面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先进文化建设,更好地担负起职责使命。

9.司法行政信息化管理创新项目。建设基础网络平台,建成一个B级标准化机房;升级改造局机关局域网;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建立全面覆盖市局、县(区)局、基层司法所三级的专线网络。建成数据资源中心,建设完成司法行政基础资源库,以及包括相关业务在内的的业务信息资源库。建设应用软件系统,开发建设司法行政相关业务应用管理系统,完善OA系统功能,力争实现公文流转无纸化。

10.司法行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司法业务用房基础设施建设要求,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加强我市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年,市本级司法行政业务用房改建工程完成投资额**万元,完工并投入使用;市劳教所劳教综合业务用房工程计划总投资**万元,年内完成25%的投资量,两年内完工并投入使用;协助瑞安、文成两地完成办公大楼建设,促成苍南县司法行政办公用房动工新建。

(二)拓面提质,全力推进“五大体系”建设

1.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体系,在优化法治环境上取得新突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

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在维稳中的先导性作用,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不断扩大普法教育的实效性和覆盖面,努力提高市民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

一是要全方位开展法制宣传。围绕服务保障“三生融合幸福温州”建设,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六进”活动。深入分析普法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完善各类普法对象学法制度。尤其是要针对不同行业和对象的特点与需求,实行错位普法和差别普法,加强各类重点对象普法工作,尤其要做好涉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领域的专项法制宣传工作。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推进工程,打造主题鲜明的“六五”普法示范单位,全年培育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10名,示范基层站所30家,先进企业15家。

二是要多渠道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加强乡、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发挥好农村法律顾问作用;要依托工业园、企业集中区,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建立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制度,抓好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加强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打造法律知识教育、法治实践、法治文化展示“三合为一”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进一步提高建设数量和质量;要放大法治文化品牌效应,培育一批有特色、有品味的法治文化示范点,将法制元素融入到公园、广场、街区、市场等群众的驻足点,**年要实现全市各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至少拥有一个综合性法治文化阵地;要创新法制宣传载体,充分发挥普法网、手机短信、LED显示屏等法制宣传阵地作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法治名言、警句、动漫,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和影响力。

三是高质量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规范、科学、有序地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要继续推进地方、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要继续加强行业依法治理,针对群众特别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要在现有的基础上,把基层民主法治创建与城乡统筹发展、新农村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村的建设和申报工作,深化创建工作动态考评机制,全面提升创建工作质量。

2.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上取得新突破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继续深入贯彻《人民调解法》,进一步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机制建设,深入推进“三调对接”和各类专业调解组织发展,加强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要夯实基础,完善人民调解网络。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龙头,积极推进直派司法所外观形象标识规范化建设,年底前全市累计完成建设率达80%以上,积极开展省级(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年底前累计完成创建率达司法所总数的50%以上。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巩固村、居调委会等传统人民调解组织,继续做好婚姻、家庭、邻里、宅基地等传统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深化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不断拓宽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重点健全开发区、工业园区、城乡结合区以及新兴行业、新社会组织等专业性、行业性、联合性人民调解组织,推进调解工作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在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矛盾化解的同时,重点解决由城镇化、工业化、市场化等引发的热点问题,推进医疗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纠纷、物业纠纷等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容易引发人民内部矛盾的领域延伸,着力构筑第三方参与的矛盾调解机制。

二是要拓展领域,创新人民调解机制。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努力使各类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要健全完善村、乡镇调解组织之间,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与调解组织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要以健全完善行业性专业调解机制为重点,着力构建多方位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在巩固完善医调、诉调、警调、交调、检调五大衔接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与劳动保障、劳动仲裁、信访、民政等部门的联动联调机制,进一步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合力。

三是强化保障,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探索完善分级培训机制,认真组织实施培训规划,大力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实行全员轮训。大力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引导激励广大人民调解员提高调解能力。大力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等各项经费的落实,完善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激励保障机制,为人民调解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3.构建一体化法律服务体系,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取得新突破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律规范经济行为和社会秩序的作用,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力加强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提升城乡一体化法律综合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法律服务的新需求。

一是要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水平。重点是要深入开展“法律服务五进”活动。要围绕“十二五”时期政府投资规划,积极为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等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做好政府决策风险评估的智囊团。要开展企业法律服务升级行动,围绕防范和化解经济运行风险,以企业“法律体检”为平台,为1200家企业开展深度法律服务。开通公证服务中小型企业绿色通道,公证机构走访中小型企业100家以上。围绕城乡统筹发展,推动律师法律服务进村入户,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综合改革等提供法律服务。推进公证服务城乡统筹综合改革,主动为村房“两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金融业创新发展以及农村社会组织等事项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司法鉴定规范化水平和社会公信力。

二是要加快构建法律顾问体系。要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扎实推进政府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乡村法律顾问等多层面的法律顾问体系建设。切实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推荐优秀律师担任各级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代理政府参与行政诉讼和民事案件的处理,为政府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及重大合同行为提供法律意见,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深化乡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健全乡村法律顾问目标考核制度、定期服务制度、工作交流制度,推动规范运行。着眼农村社会管理创新需求,努力为村级组织提供法律咨询,为基层组织决定重大事项进行法律论证。深入探索“法企”对接的新形式与新途径,向企业推荐合适的法律顾问人才。

三是要深化法律服务惠民措施。继续健全完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建设,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平台网络体系。至年底,要在90%的行业性专业调委会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赋予工作站初审权,实现工作站和援助中心的网络审批,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降低依法维权成本。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认真部署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优年”等主题活动,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影响力和实效性。要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体系,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考核标准和奖惩制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大便民惠民力度,公证服务窗口设立电子屏幕、叫号系统的公证处要达到30%以上,公证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

4.打造新型化教育管控体系,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取得新突破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坚持“首要标准”,着力把握工作规律,构建安全稳定长效机制,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不断提升对劳动教养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水平。

一是加强精细化劳教监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劳教工作方针,大力加强场所规范化管理和安防一体化建设,确保劳教场所的持续安全稳定。加强场所布局和设施建设,启动劳教业务用房和外围墙建设工程,提升场所内部正规化管理水平,积极开展现代化文明监所创建工作。要突出思想教育在教育工作中的核心地位,全面推进劳教人员法制、道德、文化、劳动教育,加大劳教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出入所教育接受率要达100%。不断健全完善教育矫治工作体系,把心理矫治教育工作,进一步向深度和广度推进。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帮教,特别是做好重点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禁毒法》,依法开展强制隔离戒毒和戒毒康复工作,不断创新劳教戒毒工作新模式。

二是加强规范化社区矫正体系建设。进一步理顺社区矫正工作体制,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司法所具体执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社区矫正运行机制,落实相关部门的责任。健全完善社区矫正信息化平台建设,重点完善系统建设,扩大覆盖面,提高定位率,充分发挥区域监管、信息交互、警示告知、档案管理、考核管理等五大功能的作用,建立并推广使用社区矫正对象定位手机声纹识别系统,提高动态管控能力。深入开展心理矫治,强化监管措施落实,认真开展危险性评估,不断提高矫正质量,防止再次违法犯罪,杜绝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加强社区矫正专业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三支队伍建设,在全市11个县建立社区矫正驻法院工作室,在全市有5名以上社区服刑人员的村居建立工作站,按1:1的比例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按20:1比例建立专兼职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

三是加强社会化安置帮教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管理体制,强化安置帮教工作责任机制,落实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强化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做好归正人员的衔接工作,进一步落实“一帮一”、“多帮一”责任帮教制度。加大科学帮教、联合帮教力度,深化刑释解教人员分类分层次管理。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确保每个县不少于5个,构建“衔接规范化、帮教社会化、安置市场化、管理信息化”的安置帮教工作新格局,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5.拓展“一站式”服务体系,在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效能发挥上取得新突破。进一步加强对中心运行规律的研究,按照“内部职能融合”的原则,整合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职能资源,集成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职能要素,在统一的平台上为群众提供各类法律服务;按照“组织体系链接”的要求,加强与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和乡镇司法所、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工作站、社区矫正工作站等基层司法行政组织的业务对接,实现服务分解、案件分流,扩大中心的运行效能和辐射效应;按照“横向联动拓展”的思路,积极引入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集中受理调处有关医疗、交通事故、劳资等矛盾纠纷;协调工青妇、信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在中心设立接待窗口,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要素集成、部门联动”的科学工作体系。牢牢把握中心公益、专业、便民的性质,创新工作机制,规范服务的内容和标准,确保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窗口化”、“一条龙”、“一站式”的法律服务,真正把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打造成为司法行政机关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窗口”。

(三)强化保障,着力构建“五化”工作新格局

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民生大局,整合职能,发挥优势,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着力形成“以项目化为抓手、以品牌化为引领,以信息化为支撑、以规范化为目标、以专业化为保障”的工作格局。

1.以项目化为抓手,推进各项工作强责提速。今年,市局在局机关开展了“互学互比”活动,要求各处室结合工作实际,申报本处室的“争先创优”项目,并将项目实施情况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在此基础上,市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筛选确定了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十大项目”。这些工作的完成落实情况,事关年度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成效和考绩的实效。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具体化的要求,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和进度计划,分解、细化、量化工作内容和要求,明确完成工作的时间节点,严格落实分阶段目标的要求,确保年度重点项目的有效落实。市局将进一步强化考核考绩工作的导向作用,研究制订对县局和市局机关职能处室的考核新办法,各县局也要出台相应的考核办法,实现以考核促工作,以工作促发展。同时,各县局也要根据本地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积极开展项目化建设,通过搭建项目工作平台,将重点工作以项目化来设置,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以项目带动、靠项目创新、用项目落实,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更具系统性、创新性和长效性,成为党委、政府年度工作的一大亮点。

2.以品牌化为引领,推进各项工作进位升级。有特色才有生命力,有品牌才有说服力。实施品牌化就是要通过树典型、带全面,抓示范、促一般,实现面上工作进位升级,整体推进。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通过推进品牌化建设,以“创和谐、创品牌、创满意”为总要求,深入挖掘自身优势,科学整合职能资源,把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纳入品牌的大旗下,推进工作出亮点、树品牌、显特色,发挥品牌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要引领思想,树立品牌意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通过深入抓好品牌项目论证、品牌打造规划、品牌服务实施等环节的思想发动,使每名司法行政干部掌握工作品牌的内涵和特征,使他们形成较强的出精品、树形象、作表率的意识,自觉积极投身到品牌创建活动中去。二是要引领行动,强化品牌运作。各地要正确把握司法行政工作的定位,找准本单位服务中心大局、维护社会和谐、服务弱势民生、加强自身建设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提炼确定好品牌主题。同时,要积极有效地运作品牌,用品牌标准来开展工作,用品牌形象来接受监督,用品牌服务来吸引群众,用品牌效应来拓展司法行政工作的作为空间,实现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整体推进。三是要引领成效,做好品牌宣传。我们要在培育品牌、争创品牌、叫响品牌的过程中,充分运用信息简报、宣传栏、网络平台、新闻媒体等各种载体,进行公示、宣传、推介,使司法行政工作品牌为广大群众了解和熟悉,不断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影响面,塑造司法行政良好社会形象。

3.以信息化为支撑,推进各项工作提能增效。当前,我市司法行政部门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普遍存在软硬件建设相对滞后、基础人才缺乏、经费投入不足等实际问题和困难,制约了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提能增效。今年市局将积极适应信息化发展趋势,把信息化建设作为“十大项目”之一大力推进,来解决这一制约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工作效能。一是要夯实基础,加强网络系统建设。要开展市局机关机房和数据中心建设,建成一个B级标准化机房。要加强网络建设,实现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专网互联互通,同时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建立一个三级联通的稳定、安全、高效的专线网络。二是优化资源,加强数据资源中心建设。建立一个能够全面满足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数据交换的数据中心,进一步整合信息资源、行业资源和行政资源,全面提高司法行政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形成全员应用、资源共享的信息化工作格局。三是要深化应用,加强业务软件系统建设。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实际,建设司法行政信息网络应用平台,不断加强对司法行政基本情况信息管理、业务流程管理和日常司法行政工作管理,让信息化应用真正融入到司法行政工作的每一个领域。

4.以规范化为目标,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可续。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以执法、服务、管理规范化为主线,将规范化建设与制度建设、行业管理和基层基础建设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一是要抓制度促规范。要建立健全长效运行机制,以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来规范从政行为和服务行为,努力实现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要狠抓队伍管理,完善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要加强业务管理,完善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的执法执业服务流程,规范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个人执法执业行为。二是要抓服务促规范。法律服务质量是司法行政规范化建设的最直接体现。要始终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评价工作和服务好坏的标准,把与群众关系最为密切的基层司法所、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和行业性专业人民调委会等窗口单位和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行业作为规范化建设的重点,完善好服务质量评估体系,健全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好各项便民服务措施,促进法律服务质量的有效提升。三要抓基础促规范。当前,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在加强基层司法所办公用房等设施建设基础上,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尤其是要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建设,全面活跃基层司法所工作,提高司法所履职尽责能力和水平。要落实司法行政专项编制,做到专编专用,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

5.以专业化为保障,推进各项工作提质增量。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近年来,我市司法行政机关队伍素质和整体形象明显提高,但当前一些长期困扰着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矛盾和问题也更加突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主动加以研究和解决,以“政治坚定、业务精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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