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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工作人员承诺书

2016-08-15 09:11:16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窗口工作人员承诺书(共6篇)窗口承诺书杜绝窗口单位“四风”问题承诺书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抵制窗口单位存在的“四风”问题,我承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不会出现以下行为:一、在形式主义方面,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 1 想问题、做决策、抓工作不认真领会上级精神,不了解基层实际,不研究情况,不解决问题。 2 抓工作落实...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窗口工作人员承诺书》,供大家学习参考。

篇一:窗口工作人员承诺书
窗口承诺书

杜绝窗口单位“四风”问题承诺书

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抵制窗口单位存在的“四风”问题,我承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不会出现以下行为:

一、在形式主义方面,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 1.想问题、做决策、抓工作不认真领会上级精神,不了解基层实际,不研究情况,不解决问题。 2.抓工作落实搞“上下一般粗”,不考虑基层和群众实际,基层难落实、难见效。 3.履行职责或为群众办事时“打埋伏”,遮掩“不落实”,甚至搞移花接木,让群众受不到应该得到的便利和实惠。 4.抓工作始终慢半拍,不催不办、不推不办、办起事来拖拖拉拉等等。

二、在官僚主义方面,存在服务态度恶劣、吃拿卡要的行为 1.不愿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对群众吆五喝六、横眉竖目,官气十足,独断专行。

2.不相信群众、不依靠群众,把群众看成“刁民”,把党的惠民政策当做“恩赐”,把同群众的关系搞成“蛙水关系”、“油水关系”、甚至“水火关系”。

3.工作上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得过且过。 4.把公共利益部门化,把部门利益个人化,大搞权力寻租。

5.工作中与民争利,“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吃拿卡要”、“收查扣罚”,甚至不给钱不办事,收了钱乱办事等等。 三、在享乐主义方面,存在工作纪律松懈、效率低下的行为

1.心思不在工作上,“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庸懒散拖,浑浑噩噩混日子。 2.无视相关纪律、制度规定,无故迟到、早退,外出不请假、缺岗不告知,AB角不落实,让群众和办事人苦等。 3.上班时间不办公务不理群众,打游戏、看电影、炒股票、逛淘宝、玩手机、网上聊、现场闲,从事各种与工作无关事项,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4.追求物质享受,沉湎灯红酒绿,对金钱顶礼膜拜,谁有钱就为谁服务,谁给钱就给谁服务,成为大款老板的“办事员”等等。

四、在奢靡之风方面,存在违规公务消费、滥用职权的行为 1.公务接待严重超标,送土特产、送纪念品、赠购物卡等。 2.借工作关系“增进”友谊,经常相互宴请、互通有无。

3.修建豪华办公楼,办公用房面积超标。 4.违规占用住房、办公用房。 5.违规占用住房、办公用房。

6.挪用专项资金,公款购买私人用品。

7.借开会、调研、考察、培训甚至接受教育之名搞变相旅游。 8.违规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9.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大搞隐性福利等等。

承诺人:(签名)

日期:

所在单位:xxx区xxx局

篇二:窗口工作人员承诺书
窗口单位廉洁自律承诺书

窗口单位管理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为了给客户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树立良好的个人和企业形象,我承诺在今后工作中,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尽职尽责,避免经济违规行为,确保在我分管范围内,不出现以下情况:

1.对客户进行吃、拿、卡、要,接受客户请、送等情况;

2.对举报人员或客户进行打击报复等现象;

3.给公司形象、财产造成损失,而个人在经济、荣誉上受益、在心理上得到满足;

4.其他经济违规情况。

如出现以上任意一种情况,我愿接受公司1000元以上的经济处罚、直至免职的处理。

单位负责人:

承 诺 人:

【窗口工作人员承诺书】

年 月 日

篇三:窗口工作人员承诺书
2016民政局工作人员承诺书

民政局工作人员承诺书

为着力解决履职不力、作风不实、质效不优、行为不廉等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作风务实、优质高效、风清气正的民政事业发展环境,我们郑重承诺:

1、依法履行民政职能,着力服务改善民生。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宗旨,以强化保障为核心,逐步提高城乡低保、五保供养等社会救助水平,着力改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以落实政策为重点,切实保障和维护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以完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为抓手,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提升民生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2、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办理民政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确认登记,依法管理民间组织、婚姻、收养、殡葬等社会行政事务,不违规收费和搭车收费,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和失职、渎职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3、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以创建“服务型民政、务实型民政、创新型民政、高效型民政、法治型民政、勤廉型民政”为抓手,以简洁、勤政、务实、高效为标准,规范行为,改进作风。健全和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对服务群众生冷硬顶推,庸懒散软,不守规章制度,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人和事,努力构建“职责明确、工作规范、反应敏捷、运转协调、执行有力”的工作运行机制。

4、扩大行政权力透明度,着力推行政务公开。积极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及时公开城乡低保、优待抚恤、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等工作的政策、法律依据、执法服务程序、收费项目标准和办理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执行中央、省、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全面落实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强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确保服务对象权力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待遇公平;切实加强民政资金的监管,做到不以权谋私、损公肥私,不“吃、拿、卡、要”,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6、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努力改进工作。对举报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认真整改落实,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713-8553111、8353275

黄冈市民政局

2016年6月24日

武汉市民政局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

为着力解决履职不力、作风不实、质效不优、行为不廉等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作风务实、优质高效、风清气正的民政事业发展环境,促进全市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向社会各界作出如下郑重承诺,请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1、严格依法行政,加强高效勤政认真执行各项民政法律、法规、政策。依法下放、精简民政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程序便民高效,行政执法程序合法正当;全面落实民政工作有关基层民-主自治、优抚安置、社会组织管理、殡葬改革、婚姻登记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办理民政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确认登记,依法管理民间组织、婚姻、收养、殡葬等行政事务,杜绝违规收费和搭车收费;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和失职、渎职行为,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秉公执法。

2、服务改善民生,强化优质服务。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保障和改善民生重大决策部署,优化服务群众流程,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完善相关机制和措施,保证民政资金按规定发放、使用和管理,民政项目按照规划组织实施和有效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民政惠民政策不落实、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到位、不规范的问题;努力构建“职责明确、工作规范、反应敏捷、运转协调、执行有力”的工作运行机制。加大民政政策法规宣传和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3、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一条禁令和市民政局党组三十条“不准”;按照 “三抓一争一促”要求,制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具体措施,在民政服务窗口广泛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明确民政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事项,并向全社会公开,严肃查处对服务群众生冷硬顶推,庸懒散软,不守规章制度,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人和事。

4、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监督##。

认真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重点整治本系统党员干部在执法、监管和公共服务中违规收费和收受红包、购物卡等突出问题;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和具有民政特色的加强履职尽责责任考核体系,并有效实施。##

5、畅通投诉渠道,解决群众诉求。广泛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努力改进工作。及时解答群众政策咨询,认真解决群众举报投诉问题,对举报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认真整改落实,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27--85736167

版权所有:武汉市民政局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高雄路105号 鄂icp备050178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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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市民政局2016年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履职尽责,接受社会监督,着力解决履职不力、作风不正、服务不优、行为不廉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更好地推动全市民政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为实现“三大目标”作出贡献。枝江市民政局(移民局)郑重承诺:

一、做好十件实事。一是集中收治100名困难家庭中的重度精神病患者,并免费提供一年的门诊用药。二是对全市所有录取高等院校的低保家庭子女,每人给予2000元的资助,帮助他们顺利入学。三是在全市确定10个贫困村,对其中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中肇事肇祸的重度精神病、痴呆傻、肢体重度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和居住危房的对象,城乡低保、分散供养农村五保和困难优抚对象中缺少基本生活用品的特殊困难对象和当地政府确定的其他符合“救急难”条件的特殊困难群众实施救助。四是筹集30万元资金,选送100名患病的重点优抚对象免费到宜昌市优抚医院疗养治病,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两周。五是多方筹集资金,帮扶20户住房困难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新建或改善住房条件,每户帮扶资金原则上不少于5000元。六是在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为抗战老兵解决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七是对失学、辍学、精神疾病、社区矫正、吸毒人员子女、服刑人员子女和无人监护的困境未成年人实施救助。八是募集款物,资助特别困难群众就医。九是筹资30万元,开办“慈善阳光班”3个,资助150名困难学子完成学业。十是在全市兴办慈善超市2-3家,募集款物15万元,惠及困难群众5000人次。

二、严格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保障和改善民生重大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各项民政法律、法规、政策,落实民政部门行政权力清单。依法管理社会组织、婚姻、收养、殡葬等社会事务,严肃查处婚姻登记、殡葬服务(含公墓经营服务)违规收费、搭车收费等执法不公不严的问题。加强民政执法,定期不定期开展低保核查、老年权益保障、殡葬改革、信访举报投诉等民政执法检查。全面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民政政策规定、救助标准、办事程序,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

三、打造阳光低保。全面建立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全面推行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对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近-亲属享受低保政策全面实行备案制,所有低保对象在村(居)固定公示栏进行及时常年公示,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坚决查处“关系保”、“人情保”、“骗保”和“群体保”,及时纠正“错保”、“漏保”,强化责任追究。

四、强化民政惠民。调整公布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标准,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使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得到有效解决。在全市每个镇(街道)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机制,使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严格按政策落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严格按政策安置退役士兵,及时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着力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把安全责任放在首位,落实城乡福利机构、民办养老机构服务工作规范。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专项方案,扎实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殡葬管理服务、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社会救助资金滞留、挤占、挪用、资金发放程序不规范、优亲厚友等问题。加快推进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成8个城乡养老服务中心、1个农村幸福院、2所农村福利院、4个城乡社区服务站、100户移民危房改造、25个移民后扶项目、市社会福利院后续建设和火化车间维修改造等任务。

五、转变政风行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宜昌市委二十四条意见、枝江市委七条意见、八条规定及宜昌市民政局党组“十个严禁”要求,治庸提能、治懒正气、治散聚力、治浮定神、治拖增效,切实转变民政系统政风行风,狠刹“四风”突出问题。扎实开展“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集中教育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争当为民务实清廉典范活动,争做“五好”、“四有”、“两为”民政干部。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开展“三万”、“走访慰问送温暖”和“结对帮扶”、“情暖特殊困难群众行”等活动,着力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围绕“三抓一争一促”要求,进一步健全和认真落实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责任追究等效能建设制度,严肃查处对服务群众生冷硬顶推,庸懒散软,不守规章制度,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人和事,并实施追责问责,对民政窗口单位工作职责、办事流程、服务标准“三公开”,努力构建方便、快捷、高效、为民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实。严格遵守《廉政准则》,自觉践行市纪委“十个严禁、十个必须”。从严教育监督管理干部,开展纪律制度执行情况的经常性明查暗访。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加强民政项目、资金的监管,做到不以权谋私、损公肥私,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七、切实整改问题。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健全信访机制,实施“阳光信访”工程,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和解决群众举报投诉问题,切实做到真公开、真承诺、真兑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政风督查员和民政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真心实意纳谏,努力改进工作。对收集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认真整改落实,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717-4212847

0717-4212768(传真)

十堰市民政局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十堰日报数字报

为着力解决全市民政系统履职不力、作风不正、行为不廉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着力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为加快推进创新务实现代民政建设提供有力保障,我们郑重承诺:

一、打造阳光低保。建立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推行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对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近-亲属享受低保政策全面实行备案制,所有低保对象在村(居)固定公示栏进行常年公示,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坚决查处 “关系保”、“人情保”和“骗保”,及时纠正“错保”、“漏保”。

二、完善救灾机制。坚持“未灾先防、闻灾先动、受灾先救”的工作方针,认真落实 《十堰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确保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查灾核灾,指导救灾,安置受灾群众,保障基本生活。严肃查处涉及救灾资金发放中的优亲厚友等不正之风。

三、加强流浪救助。建立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人员救助快速反应机制,救助管理机构发现或接到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线索,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实施救助。对流浪未成年人实行保护性救助,基本实现市区无流浪未成年人的目标。

四、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按照物价局核定的价格收费,公示收费项目和价格,杜绝行政执法中的不合理、不合法收费行为。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统一只收9元工本费,婚姻服务坚持自愿原则,严禁搭车收费,及时查处乱收费。全市公办殡仪馆对符合条件的 “四类”困难群众免除基本殡葬费用,延伸服务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足量供应100元以下骨灰盒。

五、办好惠民实事。办好市政府承诺的2016年十件实事涉及民政部门落实的事项,加快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按部省标准建成8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5个社区服务站、30个城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新改建16所农村福利院。

六、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民政队伍综合素质和整体形象。对民政窗口单位工作职责、办事流程、服务标准“三公开”,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满意服务。畅通监督投诉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迅速整改。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投诉举报电话:0719——81171568117119

2016年6月18日

民政局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民政系统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提高依法履职、优质服务、高效尽责、廉洁从政能力,促进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向社会做出如下郑重承诺:【窗口工作人员承诺书】

一、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按照法定职责和简政放权要求,依法办理民政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确认登记,依法管理社会组织、婚姻、收养、殡葬等社会事务,不违规收费和搭车收费,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和失职、渎职行为;全面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民政政策规定、收费标准、办事程序,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

二、认真履行民政职能,着力服务改善民生。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宗旨,深入开展低保规范化管理、民政专项资金管理、福利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殡葬行业服务管理、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和福利彩票销售管理等六个专项治理活动,着力提升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民生保障和为民服务能力。

三、提升机关效能水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以简洁、勤政、务实、高效为标准,规范行为,改进作风,健全和落实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对群众生冷硬顶推,庸懒散软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人和事,努力构建“职责明确、工作规范、反应敏捷、运转灵活、执行有力”的工作运行机制。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执行中央、省、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全面落实局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强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确保服务对象权力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待遇公平;切实加强民政资金和政策落实的监管,做到不以权谋私、损公肥私,不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广泛深入地征求社会各界、政风督查员和民政对象的意见建议,真心实意纳谏,努力改进工作。对收集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认真整改落实,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投诉举报电话:0719——6227899

举报邮箱:#url#

篇四:窗口工作人员承诺书
2016行政服务窗口承诺书

行政服务窗口承诺书

为全面提升县行政服务中心整体服务水平,为企业、群众和投资者提供更加规范、高效、廉洁的服务,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服务县域经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县行政服务中心及全体进驻中心窗口单位,就行政审批服务向社会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实行阳光办理制

凡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审批服务事项的法律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办理程序、办理结果,一律通过办事须知、led屏、公示牌全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实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制

申请人到中心窗口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时,第一个接受咨询或受理办件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所受理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的,只要符合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必须受理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对于手续不完备或资料不齐全的,必须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所受理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的,由首问责任人负责将服务对象指引到具体办事人员处办理。

三、实行限时办结

中心窗口在受理审批服务事项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按审批流程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四、实行联合审批制

凡审批事项涉及两个以上审批单位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由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实行联合审批。通过联合踏勘、联合审图、联审会议等制度,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五、实行全程代理制

对重大投资项目实施代理服务制度,提供全程代理代办服务,安排专人负责。

六、坚持依法行政热情服务

坚持“审批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理念,依法办事,热情服务,做到“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为企业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七、畅通投诉渠道

开通投诉电话和投诉邮箱,投诉电话:6936939;投诉邮箱:#url#。设专人负责,受理企业和群众投诉,坚持做到投诉事情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八、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违反一站式办理、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超时默认、联合审批等制度以及审批不规范、服务不热情、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上蔡县行政服务中心

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打造优质政务服务环境,让企业和群众满意,让投资者满意,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郑重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推简政放权,实现行政审批“瘦身”;不断整合优化审批流程,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绿色通道”服务,实现审批服务“提速”“提效”。建立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进一步规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大幅减少政府对公共资源的直接配置,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积极探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优质政务服务环境。

二、强化服务理念,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的宗旨,推行“一站式”服务和“一个窗口”办理;定期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发展”活动,践行服务承诺制,以创建“微笑”服务为抓手,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审批业务实现100%按时办结,提前办结率达99%以上,为企业和办事群众提供热情、优质、高效服务。

三、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务。公开审批事项办理状态。使政府的服务变得看得见,摸得着。推行审批要素“八公开”。全部审批事项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文本示范、办事指南等途径或形式向社会公开。(即公开项目名称、法律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不断完善中心大厅33个进驻部门审批信息查询功能,为企业、办事群众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不断增强行政审批权力公开透明度,扩大权力受监督的范围,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切实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坚持党务、政务“两手抓”、“两促进”。 抓党建,凝心聚力,促进加强思想组织建设;抓政务,改革创新,促进提升行政审批效能。狠抓作风建设,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落实领导工作接待日制度,主动听取企业、办事群众意见及建议,及时解决审批工作和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聘请行风监督员,定期听取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及建议,转变作风,改进工作。

五、做到依法行政,强化违纪追责。着力规范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行政审批和招投标过程廉政风险点防控,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实现信息化技术最大限度覆盖审批和招投标全过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用“无情”的电脑管住“有情”的人脑。贯彻实施《海南省行政审批业务标准规范》,推行规范化审批和标准化审批,限制审批自由裁量权。实行电子监督监控,强化违纪追责,有效防止发生“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打牢廉政基础,树立良好形象。

以上承诺,敬请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行风监督员予以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898-65203333。

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6年4月 日

信息报送:信息管-理-员【窗口工作人员承诺书】

镇原县民政局行政审批机关和行政服务窗口公开承诺书

我代表县民政局,就“纠风提效”专项整治、推进政务公开、简化审批手续、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工作效能等事项,郑重作出以下承诺:【窗口工作人员承诺书】

1.制作民政事项办理告知书和流程图,固定在醒目位置,方便群众办事程。

2.重新梳理行政审批事项,除国家明确规定的审批事项外,一律实行审核备案制,简化审批手续。如婚姻登记,采取服务窗口审核确认,直接登记的办法,当场办结。救灾款物管理使用,采取县局据实下达,乡镇直接审核发放。

3.制定城乡低保信访和投诉举报核查制度,全面推行限时办结制,举报投诉30日内办结,比法定60日缩短30个工作日。

4.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前来办事人员一次性告知办事程序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积极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做到热情接待,用语文明,耐心解答。

5.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强化责任追究,对举报反映的工作人员违纪问题,做到及时调查、严肃处理。

以上承诺,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未能兑现承诺,我将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监督电话:0934-7121819

承诺人:赵宏毅(县民政局局长)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林业行政审批窗口服务承诺书

承诺窗口

林业窗口

窗口负责人

陈明祥

承 诺 内 容

一、服务窗口展示和服务环境方面:

1、工作场所整洁明亮、干净卫生;物品资料摆放有序。

2、优质、高效服务;礼貌、热情接待。

3、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发生。

二、工作人员仪表和服务态度方面:

1、工作人员仪表端庄、着装得体;举止文明、办事公正。

2、在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对服务对象主动热情,耐心周到,有问必答,语言文明。,

4、虚心听取服务对象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批评,不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

5、首问必答,首问必释,首问必果,不搪塞、推诿、敷衍了事。

三、服务事项和收费标准公开方面:

1、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窗口受理。

2、许可事项、办事程序、办事指南、申报材料、收费标准、承诺时限在服务中心窗口和网站上公示。

3、免费提供相关申请表格。

4、除林权证外,所有行政审批项目不收取工本费。

5、其它收费项目及标准,严格按照财政和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

四、办事流程和承诺办结时限方面:

1、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规范网上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

2、对“即办件”实行即刻办理;对“承诺件”按公示的时限限时办结,逐步健全一周办结制。

3、根据服务对象需要,实行预约服务,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

五、作风纪律和规范服务行为方面:

1、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吃、拿、卡、要。

2、继续坚持“四减五制三集中”承诺。

3、完善“一站式”服务,优质高效服务。

县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承诺书

我代表**行政服务中心就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郑重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坚持首问首办责任制

服务对象到中心和窗口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时,第一个接受咨询或受理办件的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所受理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只要符合规定,要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及时办结;对于手续不完备或资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所受理事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负责把服务对象指引到具体办事人员处,具体办事人员即成为首办责任人并负责将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完毕。

二、推行政务公开制

中心将利用公开栏、网站和印发服务指南等形式,向服务对象公开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相关政策等,做到“七公开”。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

服务对象到中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对一般审批项目,材料齐全且属中心窗口就可办理的,由窗口按规定程序限时办结;对列入招商项目服务机制范围、手续齐全的,由行政服务中心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办理、限时办结;对重大审批事项或手续不全需变通办证的,由中心2日内向县招商项目服务联席会议领导组报告,提请召集联审会议,协调会办;联办事项需要组织集中到现场踏勘的,中心将在5日内组织集中踏勘,有关部门出具勘察意见。联审联办会议和现场踏勘结束、材料完备后,中心将协调各有关审批部门按时办结并将证照返回中心,中心在收到证照的同时,通知服务对象来领取。

四、实行全程帮办制

对需要到省、市才能办理的重大投资项目或县指定中心帮办的项目,中心将按照县里要求和服务对象请求,随时派员陪同服务对象到省、市进行办理。

五、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违反首问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全程帮办制的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县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中心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并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

承诺人:

市广电局行政服务承诺书

为了加强我市投资服务环境建设,进一步转变服务观念,优化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结合广电局实际,向全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压缩审批时限,提高服务效率

我局对4个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的审批项目的审批时限从40个工作日压缩至16个工作日,压缩比例达60%。分别是:

(1)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电视节目许可,由10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2)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由10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3)建立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审批,由10个工作日压缩为7个工作日;(4)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年检,由10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

二、优化服务措施,规范行政执法

1、积极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成立行政服务处,行政服务处处长进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将广电全部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的审批项目授权行政服务处处长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完成。

2、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我局已对4个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审批项目的办理流程、承诺时限、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将在市政府网站、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开,供办事人查阅,并接受社会监督。

3、规范执法行为。利用日常监管、抽查、年检等具体工作过程,面向社会各阶层开展法律宣传,主动走近执法对象,开展调研、管理和服务。加强执法工作的考评,把工作要求列入年度、月度考评。建立执法档案,健全台帐薄册,做到执法资料心中有数,日常管理有据可查,规范广播电视社会管理工作。

4、完善有线电视服务承诺制。申办者办理好安装迁移手续后,保证7天内完成;接到申办者报修电话,一般故障保证不超过8小时,重大故障不超过24小时;与申办者约定好的上门服务时间,保证准时到达不延误;实行一周7天工作制;爱护申办者财物,损坏照价赔偿,保证不损害申办者权益。对低保家庭的月收视维护费,凭《低保证》减半收取,特困家庭凭《特困职工证》按12元/月/终端交纳。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和投诉

我局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朱邦治任组长、局领导班子为成员的落实行政服务承诺书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具体办事机构设在局办公室。

投诉处理:对办事人以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投诉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署实名并留有联系方式或本人上门投诉的均即时受理,并在2天时间内予以答复,未署实名的在镇江门户网站上公开答复。

监督或投诉电话:0511-5236045

投诉接待部门:广电局办公室(地址:中山西路94号4楼)

以上承诺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服务承诺

为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暨执行力建设活动深入开展,以“优质服务、方便群众、提高效率”为目标,强化服务效能意识,努力提升户籍窗口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特作如下服务承诺:

一、规范行为,优化工作。按照廉洁、务实、高效的基本要求,以“简化程序、优质服务、方便群众、提高效率”为目标,从健全完善制度入手,强化内部制约机制,规范户籍民-警言行举止。在接待群众时,执行首问责任制,在服务群众上实行服务承诺制。

二、便民利民,优质服务。积极开展便民利民优质服务和“户政送温暖”活动,定期不定期到社区进行户政法律宣传、接受群众咨询,现场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对老弱病残人员实行上门服务。继续开展岗村结对及扶贫帮困活动。

三、树立品牌,高效服务。重点加强户政人员接待群众的工作能力,在主动接待、提高办事效率、服务承诺等方面全面提升水平,努力打造“执政为民、服务百姓,立警为公、服务社会”的特色服务品牌。

气象局行政服务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特作如下社会服务承诺。

一、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气象窗口建设

我局将根据“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逐步归并、集中其它处室承担的行政审批及相关服务职能,由市行政服务中心气象窗口全权负责办理;对窗口充分授权,将3 个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工作全部在中心气象窗口完成;杜绝两头受理,我局相关处室不再受理相关业务,因工作人员失职,造成申办者两头跑的,将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完善服务措施,提高办事效率

1、减少审批环节,扩大一审一核的范围。将媒体气象预报刊播和施放气球审批2个行政许可作为一审一核项目和即办项目。

2、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收费按低限收费,对于新区外商投资项目和市大项目按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收费;对施放气球审批一律按下限收取。

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做到执法主体、执法文书、执法行为、执法语言“四规范”。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制度。集中力量打击破坏测场环境,扰乱气象信息发布与刊播、不服监管、在施放气球、防雷工程等工作中危害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等重大违法行为,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4、认真落实政务公开。本局已对所有行政许可项目的办理流程、承诺时限、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并将在市政府网站、镇江气象网站、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进行公开,供办事人查阅,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监督和投诉

对办事人以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投诉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署实名并留有联系方式或本人上门投诉的均即时受理,并在5天时间内予以答复,未署实名的在镇江门户网站上公开答复。

市局纪检组:0511╠4428467

市局业务法规处:0511╠4435540

投诉接待部门:业务法规处,地址:市梦溪路40号4楼

以上承诺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市行政服务中心烟草窗口服务承诺 【窗口工作人员承诺书】

为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暨执行力建设活动深入开展,努力实现转变作风、提速提效的目标,市行政服务中心烟草窗口特作如下服务承诺:

一、服务效率再提高。严格执行联审联批、“一审一核”、等制度,简化准入流程,把握准入门槛。实现提质提效提速,努力实现缩短服务周期的目标,使烟草窗口成为国家特许烟草专卖准入的“直通车”。

二、服务态度再优化。积极开展“红旗窗口”、“服务之星”评比活动,努力实现各种评比名列前茅。做到“咨询解答一口清、发放资料一手清”,将问题在第一时间解决,减少办事群众往返的次数,尽一切可能使群众满意,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准。

三、服务方式再创新。结合创优争先活动,积极探索许可系统项目改造工作,真正实现高效、便民、减负的效能。

四、提升服务理念。全面树立烟草“春蚕服务”理念,主动解决零售户的实际困难,努力打造烟草系统“春蚕服务”的特色服务品牌。

篇五:窗口工作人员承诺书
2016局政务中心窗口承诺书

局政务中心窗口承诺书

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总的承诺是:依法行政,廉洁办事,以人为本,服务大局。具体有以下服务承诺。

1、确保市本级直接办理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及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对向我局反映我市这方面工作未到位的投诉,10个工作日内答复处理意见。

2、对在市本级办理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做到随到随办参保业务,凡参保资料齐全的,当天办结;凡要求提供其它政策业务咨询的,在30分钟内予以答复。

3、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一站式”服务。督促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及时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和再就业培训;为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小额贷款担保和社会保险补贴。

4、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定、军转干部安置等项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5、公开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的管理制度和办事程序,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1

对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公开、公平、公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初、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办结手续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6、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受理案情简单的,当场处理;符合立案处理的,7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告之举报者,单位的日常巡视监察一般每年不超过1次。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接到申诉书后5日内答复是否受理,不予受理的当面陈述理由,受理案件在60日内作出处理。

7、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直属窗口单位,凡直接为用人单位和群众服务的各类事项,包括本单位机构设置、管理权限、主要职责、工作制度、办事程序和行政性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都要采用各种形式向社会和服务对象如实公开。所有的行政审批项目都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统一办理。对来我局办事人员,首次接待都必须一次性告知有关审批事项内容和应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来访即时答复,需置办查询的36小时内回复,来文7日内函复,信访30日内办结。

8、局纪检监察(电话:3041370),受理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职责或行政不作为事项的投诉举报,并对投诉事项及时调查核实,我局在60日内依法依纪作出处理,公开处理结果或反馈投诉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电话:12333 2

政务中心创先争优承诺书

为牢固树立党员良好形象,创建“文明和-谐政务大厅”,热情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在市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我郑重承诺:

一、带头加强学习。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理论联系实际,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带头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党内团结。

三、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理念,在计生窗口工作中创造新业绩,对待不是来办理《生育证》到大厅咨询的群众不分份内份外耐心接待、有问必答,诚恳解释、针对不同情况积极联系街道和计生委有关科室让来访群众得到满意答复。

四、树立文明意识,积极加入到“创造和-谐环境,共建文明城市”的活动中来,提高办件速度,做到审批无误差,为争创文明和-谐政务大厅贡献自己的力量。

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严于律已,清正廉洁,争做遵纪守法的表率。

述职报告

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决策部署,政务中心党组织在党员中开展了党员创先争优和创建“文明和-谐政务

大厅”的活动。在活动中本人进行了郑重承诺,现对照总结如下:

一、能带头加强学习。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理论联系

实际,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能带头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党内团结。

三、能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理念,在计生窗口工作

中创造新业绩,2016年共办理《生育证》审批44件,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9例,接待各类计划生育的咨询近千人次。对待不是来办理《生育证》到大厅咨询的群众不分份内份外耐心接待、有问必答,诚恳解释、针对不同情况积极联系街道和计生委有关科室让来访群众得到满意答复。

四、能树立文明意识,积极加入到“创造和-谐环境,共建文明城市”的活动中来,提高办件速度,做到审批无误差,为争创文明和-谐政务大厅贡献自己的力量。

五、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严于律已,清正廉洁,争做遵纪守法的表率。

通过自查认为较好地践诺了承诺,但是还有一些不够

的地方要继续加强,如要提高创新能力,责任心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在今后的创先争优活动中,要认真学习创先争优的时代性、必要性,明确创先争优是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必备品质,要从以下各方面进一步加强以后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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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宗旨观念,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把创先

争优活动与创建“文明和-谐政务大厅”结合起来。 努力提高自己的宗旨意识,增强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克服得过且过和安于现状的思想。 (二)要践行自己的诺言,按照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时刻不忘自己是一名中国共-产-党的身份,才能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强化业务法规的学习,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使自己能够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不断更新知识结构,使不是来窗口办理审批咨询其它事项的群众能在窗口得到与计生委科室同样

的回答,让群众少跑路,不重复跑路而得到的结果完全一致。 三是要做到:带头学习理论,学习意识上争优;带头争创佳绩,效率意识上争优;带头服务群众,服务意识上创优;带头遵纪守法,纪律意识上争优;争做优秀共-产-党员。

计生委:谢丽

2016-03-02

市卫生局驻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承诺

东港市卫生局驻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向社会郑重承诺:

卫生局窗口负责受理东港市餐饮服务业、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申请及年审更换卫生许可证。窗口将努力做到:

一、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凡是到窗口办理业务,手续齐全,即时即办,发放卫生许可证,营造公正和-谐的市场准入环境。

二、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等各项制度,做到“五清”,杜绝“四难”现象。

三、坚持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宗旨,态度和蔼,服务热情,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提供优质快捷高效服务,

四、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严守岗位职责和作息时间,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窗口工作人员违反本承诺,将严格责任追究,向社会公开道歉。

以上承诺,欢迎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7141868

通讯员:东港孙晓丽/丹东市东港市纪委

地税局驻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承诺 为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全面做好纠风工作,打造宽松的经济发展软环境,东港市地税局驻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实行即时办结服务。对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的,要在手续齐全、资料完整的情况下,当场予以发放登记证件,并适时开通网上办理税务登记。对纳税人办理变更法人登记、注销登记的,要按照“金税三期”操作流程实施检查,按时限要求及时办理。

二、实行窗口服务首问责任制,规范服务。做到“政策咨询一口清,服务告知一纸清,业务办理一事清”,用语文明,服务规范,端庄大方,使服务更具人性化、温情化;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三、严守岗位责任,遵守纪律,坚持按照上下班时间,坚持请销假制度,工作时间不做与业务无关的事。

监督电话:7143313

通讯员:东港孙晓丽/丹东市东港市纪委

翁牛特旗国税局政务服务承诺书

一、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翁旗国税局共有行政职权事项6大类108项。所有事项现已制作权力清单并在翁旗政务信息中心网站进行了公开;7月30日前,我局将再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公开。

我局承诺认真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每一项权力义务,对取消的权力一律不再列入行政权限范围,同时不因部门利益,违反规定任意增设新的权力,保证清单之外无权力。

二、简化服务流程,提速办税效率

目前翁旗国税局所有涉税服务项目108项已全部实现窗口受理,其中单位纳税人设立登记、临时经营设立登记、税务登记证内容的变更登记、普通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等87项已实现即时办理,目前还有21项业务未实现即时办理,主要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减免税等业务,原因是根据税收征管流程,窗口受理后,需要内部流转。我们已经就办理时限进行了压缩,流程进行了优化,21项非即时办理业务的工作时限由317天缩减为70天。

三、加快窗口建设,优化纳税服务

1、选派业务和素质“双优”人员进驻国税局服务窗口,对进驻窗口的工作人员,充分授权,明确岗位职责,切实提高窗口服务效率。

2、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办税服务厅值班领导由局领导班子成员轮流担任,现场解决纳税人面临的困难,倾听纳税人的建议和需求,切实维护纳税人权益。

3、大力推行“一窗通办”的全职能窗口建设,实行“一站式”“限时制”等服务承诺;落实一次告知、首问负责制、大力推行蒙汉“双语”纳税服务。优化征管流程,简化办税程序,减轻纳税人的负担,提高工作效率,尽可能为纳税人提供方便。

4、工作人员规范着装、挂牌上岗、工作中做到服务热情、行为规范、礼貌待人、耐心细致、高效快捷。

【窗口工作人员承诺书】

5、严肃工作纪律,杜绝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等违纪现象。

6、推行多元化申报方式,大力推行网上申报、设置自助办税终端,解决好纳税人办税排队、等待时间长等问题。让纳税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归。翁旗国税局监督举报电话: 0476-6328711。

篇六:窗口工作人员承诺书
2016林业局窗口服务承诺书

林业局窗口服务承诺书

我代表昭阳区林业局,就做好“四项制度”工作,着力打造“今日昭通”效率,郑重做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

遵循依法、诚信、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效率和公众满意程度为目标,把各项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置于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之下。各项行政审批项目(包括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严格按照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规定公开资格要求、必备手续、办理程序、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服务标准。其它的服务项目也根据内容、办事程序和办事时限,提出服务程序和时限承诺。规范行政行为,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能。

二、减少办事环节,推行优质服务。

按照涉林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办事环节和时限办结事项有明确规定的,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按照便民、利民、优质高效的原则确定办事环节和承诺办理时限。能够当场办结的,当场及时办理,能够减少环节、缩短时限的,尽量减少环节、缩短时限,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的,一次性告知,不让群众多跑。接待办事和来访,做到举止文明、服务到位。最大限度做到想群众之想,急群众之急。

三、规范收费行为,公布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涉林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各级政府的规章和收费标准或异地造林的要求进行收费及办理异地造林委托书。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及超标准、超范围收费,规范完备收费手续,所有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一律实行公开,方便群众查询监督。

四、坚持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在制定明确的服务标准的基础上,将各类行政审批(包括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及备案事项,采取登报发布、互联网上公布、印发办事指南等多种形式,公开政策规定、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理结果,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廉政建设,保证廉洁从政。

决不允许工作人员吃、拿、卡、要,冷、硬、横、推、拖。窗口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公示姓名、职务、工作岗位、业务范围和投诉方式,以方便服务对象了解工作人员身份,进行监督。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确保各项工作运转正常。

六、健全管理制度,保障措施落实

办事人对昭阳区林业局服务不满意的可向林业局纪检组投诉,纪检组接到投诉后进行受理,认真组织调查处理,对林业局相关责任人违反服务承诺制的行为进行问责并根据造成后果情况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进行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在规定时限15个工作日内答复投诉人。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并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承诺不能兑现,我将负主要领导责任,甘愿接受组织的问责处理。

承诺人:马卫民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六日 惠东县林业局公开服务承诺书

发表时间:2016-05-20浏览人数:396新闻来源:惠东县林业局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强林业行风建设,提高服务能力与水平,促进全县林业又好又快发展,惠东县林业局作出如下公开服务承诺:

一、及时公开政务,建设阳光林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便民的要求,对林业政策法规、技术服务、管理办事制度、收费标准、办事程序及办事结果等内容,通过网站公开、印发办事服务指南、在局一楼大厅显示屏滚动播出等方式向社会和公众公开。

二、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涉林行政审批事项,严格依法管理和稽查木材的采伐利用、森林资源的培育和保护,严格林业收费标准。坚持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依法依规按照“收支两条线”收费,坚决杜绝“吃、拿、卡、要”行为。

三、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严格执行我县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各项规定,全面推进“勤廉、务实、高效”的作风建设。坚持文明服务,实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和一次性告知制。积极推行微笑服务,提升公众满意程度,真诚为林农、企业及社会各界提供技术、政策、信息等服务。

四、健全完善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积极推行网上审批,严格按照“公开、透明、简便、高效”的原则规范工作流程。

惠东县林业局监督投诉电话:8511325

惠东县林业局

2016年5月20日

翁牛特旗旗林业局政务服务承诺书

林业局就政务服务工作郑重承诺如下:

一、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旗林业局共有行政职权47项,这些职权事项已经在旗林业局网站陆续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我局郑重承诺,保证清单之外不设权,一经发现或群众举报,将严肃处理有关人员。同时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把关于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林业发展总体规划,林业建设的重大决策、重要改革方案,重点工程完成情况,生态管护工作情况等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旗林业局网站公开,使林业行政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林业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我局现执行旗本级行政审批事项3项:一是林木采伐许可,二是森林植物检疫行政许可,三是林权证初始、变更、注销登记。以上审批事项均在旗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同时对上三级陆续下放的审批事项,保证全部承接到位、执行到位。

(一)旗级林木采伐许可原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经优化审批流程,在原审批时限基础上提速50%后,可在受理后8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森林植物检疫行政许可原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经优化审批流程,在原审批时限基础上提速50%后,可在受理后8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林权证初始、变更、注销登记原办理时限为公示无异议后7个工作日内办结,经优化审批流程,在原审批时限基础上提速50%以上,可在公示无异议后当天办结。

同时积极下放审批事项,办理木材运输许可证,已经下放至各基层林工站代办。

三、严格执行“先照后证”改革

严格执行旗政府《关于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事项的会议纪要》文件精神,暂停实施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审批、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办理变为备案告知,并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加大对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保障林木市场经营秩序。若因我单位未加强监管造成市场危害的,我单位承担相应监管责任。

四、努力提升服务质量

我们承诺,在窗口服务方面,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选派业务和素质过硬的人员进驻中心服务窗口,切实做到一窗通办、一岗多能,保证充分授权,保证分管领导到窗口签批,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坚决杜绝当事人、窗口工作人员两头跑,杜绝“三难、三乱”现象,积极创建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

五、立行立改狠抓落实

在全旗机关党员干部大下乡活动中,征求到群众提出涉及本单位的意见建议共7项,已解决4项,对未解决的3项做出如下承诺:

(一)关于退耕还林问题:目前退耕还林二期工程即将启动,我们将积极争取建设任务,将符合退耕还林条件的耕地纳入退耕还林范围,为广大群众谋取福利。

(二)关于苏都线穿沙公路两侧占用牧户的草牧场没有得到补偿,珠日干格日嘎查要求解决2016年到现在的禁牧生态补贴款尾欠问题:苏都线穿沙公路两侧占用草牧场补偿款,2016年之前已经支付20.8万元,剩余的20.8万元在2016年予以解决。图哈线穿沙公路禁牧补贴款目前已到位114.8万元,剩余的111.7万元在2016年后逐步解决。

(三)关于生态建设项目少,要求加大防沙治沙力度问题:目前,正在积极争取防沙治沙项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已同意加大对我旗的防沙治沙投入,2016-2016年,我旗将完成沙地综合治理面积60万亩。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

投诉举报电话:0476-6337306

绥江县林业局服务承诺书

我代表绥江县林业局,就做好“四项制度”工作,郑重做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切实履行职责。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法》以及《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林业行政管理职能,切实做好林业各项工作。

二、实行政务公开。

遵循依法、诚信、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服务效率和公众满意程度为目标,把各项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置于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之下。各项行政审批项目(包括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严格按照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规定公开办理木竹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和种苗生产、经营的资格要求、必备手续、办理程序、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服务标准。

三、规范服务行为。

全面履行“八项工作承诺”,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及超标准、超范围收费,规范完备收费手续,所有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一律实行公开,方便群众查询监督。

四、重视来信来访。

认真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并按照局领导职责分工,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妥善处理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保持勤政廉政。

决不允许有工作人员吃、拿、卡、要等现象发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确保各项工作运转正常。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严格执行“公务员八条禁令”,全面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努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六、严格责任追究。

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对执行“四项制度”不力,群众有意见的,一定及时改正;对违反“四项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规定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以上承诺,保证做到,并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承诺不能兑现,我将负主要领导责任,甘愿接受组织的问责处理。举报投诉电话:0870—7622393

承诺人: 郭平

新乡市林业局服务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转变服务观念, 着力提高工作效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市林业局特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加强窗口建设,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局设立行政事项服务科,将所有行政审批职能归并、集中到行政事项服务科,行政事项服务科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办公。授权林业局窗口为首席代表,并依据工作流程办理所有行政许可项目的收件、审核、审批、出件,需要后方科室配合办理的事项,后方科室必须按窗口转办要求按时限办结,杜绝两头受理,确保窗口能办成事,快办事。

二、严格审批时限,提高行政事项办理效率

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项办理工作效率,结合部门实际,我局在2016年办理12项行政许可项目的基础上,2016年对其中的10项行政许可项目办理工作下方到了各县(市)、区,以便为广大民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1、使用(含临时占用)、征用林地审核。窗口受理初审即办,行政事项服务科组织审核、现场调查7日,上报省林业厅,省林业厅批复后窗口2日内送达批复结果。

2、临时使用林地进行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批准审核。窗口受理初审即办,行政事项服务科组织审核、现场调查7日,上报省林业厅,省林业厅批复后窗口2日内送达批复结果。

三、优化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

1、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本局已对所有行政许可项目、服务项目的办理流程、承诺时限、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开,供办事人查阅,并接受社会监督。

2、完善首问负责制。对来我局机关及中心窗口办事、咨询的单位和个人按首问负责的要求,谁接待谁负责。属本部门职能范围的事项,本部门按规定予以办理,对群众需要办理事项,能当场办结的要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告知办结时间;对申办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当场验明和明确告知申办者,并进行详细指导和说明。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也要为当事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指引服务,并尽可能告知办事受理单位。

四、加强行政监督,自觉接受投诉

为更好地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明确由局纪检组组长、监察室主任负责对全局行政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接受投诉。

投诉处理:对办事人以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投诉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署实名并留有联系方式或本人上门投诉的均即时受理,并在3天时间内予以答复。未署实名的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新乡林业网上公开答复。

监督、投诉电话:0373-2852352

投诉接待部门:市林业局监察室(地址:新乡市华兰大道西路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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