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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承诺书

2016-11-19 09:13:30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职称评审承诺书(共9篇)职称评审诚信承诺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目录姓 名: 张 华 清 联系电话: 15328747316 申报职务: 兽 医 师 申报专业: 兽 医 工作单位: 仁寿县钟祥中心畜牧兽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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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诚信承诺书
职称评审承诺书 第一篇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目录

姓 名: 张 华 清 联系电话: 15328747316 申报职务: 兽 医 师 申报专业: 兽 医 工作单位: 仁寿县钟祥中心畜牧兽医站 破格情况:

职称评审诚信承诺书

本人着重承诺:根据国家、省、市职称评审条件和要求,我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过程中,所提交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等各种申报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本人自愿承担一切责任,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

年 月 日

关于张华清同志免考计算机的证明

张华清同志,1992年12月参加工作,该同志一直在基层畜牧兽医站工作,根据职称评审条件和评审规定,免考计算机。

特此证明

仁寿县钟祥中心畜牧兽医站 2014年7月16日【职称评审承诺书】

关于张华清同志免考英语的证明

张华清同志,1992年12月参加工作,该同志一直在基层畜牧兽医站工作,根据职称评审条件和评审规定,免考英语。

特此证明

仁寿县钟祥中心畜牧兽医站

2014年7月16日

关于张华清同志拟评兽医师的公示

由本人申请,经站委研究,拟推荐张华清参评兽医师,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公示如下:

张华清,男,出生于1964年9月, 2012年8月毕业于中央广播学校畜牧兽医专业毕业, 1992年12月在仁寿县钟祥镇畜牧站参加工作。2003年至今担任钟祥镇畜牧站站长,2007年1月取得助理兽医师资格。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优秀。根据钟祥镇岗位实际情况,经民主评议,同意推荐张华清参评兽医师职务。

公示期自即日始7个工作日,即 2014年7 月10日至 18日 ,凡对该同志拟评兽医师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仁寿县钟祥镇中心畜牧兽医站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36511203

仁寿县钟祥中心畜牧兽医站

2014年7月9日

职称申报承诺书
职称评审承诺书 第二篇

【职称评审承诺书】

附件9

【职称评审承诺书】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本人系资阳市雁江区第五小学工作人员,现申报小学语文高级教师资格。本人郑重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材料)均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伪造、剽窃等弄虚作假行为,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

1.凡申报职称的人员均应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种证件及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否则不予申报评审。

2.诚信承诺书必须由申报人本人签名,不得代签。

3.请将诚信承诺书装订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封面与第1页之间,随申报材料一同上报。

附件9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本人系资阳市雁江区第五小学工作人员,现申报小学数学高级教师资格。本人郑重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材料)均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伪造、剽窃等弄虚作假行为,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

1.凡申报职称的人员均应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种证件及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否则不予申报评审。

2.诚信承诺书必须由申报人本人签名,不得代签。

3.请将诚信承诺书装订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封面与第1页之间,随申报材料一同上报。

附件9

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本人系资阳市雁江区第五小学工作人员,现申报小学美术高级教师资格。本人郑重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包括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材料)均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伪造、剽窃等弄虚作假行为,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说明:

1.凡申报职称的人员均应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种证件及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否则不予申报评审。

2.诚信承诺书必须由申报人本人签名,不得代签。

3.请将诚信承诺书装订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封面与第1页之间,随申报材料一同上报。

2013年职称申报教师承诺书
职称评审承诺书 第三篇

2013年职称申报

参评教师诚信承诺书

本人, 学校教师,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正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按相关规定接受相应处罚”。

承诺人:

年 月 日

2013年职称申报

参评教师所在学校诚信承诺书

学校承诺:“本次申报的内容、程序均严格按照市人社局、市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均已认真审核无误,对因未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申报材料信息失实所引发的上访和其他后果,责任自行承担,并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承诺单位:(公章)

单位法人:(签字)

年 月 日

申报职称评审承诺书
职称评审承诺书 第四篇

承 诺 书

本人承诺申报评聘中级职称的材料真实有效,包括学历、资历、职称证书、年度考核情况、继续教育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各类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奖项、发明专利等)证书、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论文著作及按规定提供的其他材料都已经本人认真核对,准确无误。

本人知晓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及学术不端等现象,按照规定,取消当年参加评聘和晋升资格,从下一年起两年内不得申报,已取得职称资格的予以撤销,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

承诺人: (签字)

年 月 日

承诺书-评职称用
职称评审承诺书 第五篇

附件一:

唐山市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承诺书

2016教师职称评审 承诺书
职称评审承诺书 第六篇

教师职称评审 承诺书

为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激发内部活力,根据县教育局教字〔2016〕104号《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实施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建立符合我校实际的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运行机制,形成有效的竞争、择优、约束、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干事创业活力,推动学校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评审推荐原则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要贯彻以人为本和科学人才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多元化评价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和能力,不拘一格选用人才。本次推荐评审,先依据标准量化记分,再由推荐委员会依据记分结果投票表决,形成最终评审结果。

三、评审推荐数量

1.对高级、一级岗位仍有空缺的学校,在空缺数额内依据2016年综合督导评估成绩并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竞争推荐人数。

2.对高级、一级岗位没有空缺但已取得资格尚未聘用人员较多的学校,按照2016年度已聘人员减员人数“减三晋一”的原则依据2016年综合督导评估成绩并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竞争推荐人数。

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未被聘用的和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符合岗位条件的教师均可以参加竞争推荐。通过竞争推荐,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由学校直接聘用,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须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参加评审,通过评审后,由学校聘用到相应教师岗位。

我校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增设1个一级岗位。

四、评审推荐条件

参加评审推荐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如下基本条件,否则不得参加职称推荐评审工作。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2.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行为规范,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注重身教,为人师表,以身作则。

3.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身心条件。

4.掌握和运用普通文化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自觉运用教育新观念和新理念,指导教育教学工作。

5.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的教师资格。

6.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继续教育等要求。

7.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未被聘用的和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符合岗位条件的教师均可以参加竞争推荐。

(二)业绩能力水平

一级教师

1.教书育人业绩突出

(1)积极履行育人职责,能结合所教学科特点,将德育教育融入课堂教学,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2)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3年以上,能够与学生和学生家长进行有效交流,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关注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在班级管理工作中引导形成良好班风学风。

2.教学成绩优良

(1)能够准确把握和使用教材,熟悉所教学科课程体系,掌握课程标准。

(2)备课认真,课程教学目标清晰,课程设计完整、重点明确。

(3)能够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较为熟练的使用教学语言和运用恰当的教学方法组织课堂教学,与学生产生良好互动和交流,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目标和任务,所教学科学生的学业水平普遍达到教育质量要求。

(4)积极协助组织开展学生课外实践活动。

(5)在高水平教师指导下,参与教学实践、选修课程开设和开发。一般应具有讲授县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的经历。

3.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具有拓展专业知识和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的发展潜力,能够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并在高水平教师指导下对教育教学进行自我反思和评价。

4.取得相应计算机合格证书(到2016年12月30日,年龄达50岁者除外)。

(三)任职资历等其他条件

1.一级教师: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2年以上,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学士学位或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学历,或具备高等教育专科毕业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4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工作,在二级教师岗位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且最近连续3年在教育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

2.二、三级教师:按照相应条件自然晋级。

六、评审推荐程序

1.成立领导小组。10月21日下午成立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成员的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推荐评审工作实施方案,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推荐评审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帮助教师进行政策性咨询。

2.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10月23日下午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

(1)传达县教育职称推荐评审工作会议精神及学习有关文件;

(2)公布叩官中心小学《关于2016年度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3)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2016年度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和《量化记分标准》;

(4)个人报名。符合条件参加推荐评审人员提交书面申请,诚信承诺书;

(5)资格审查并公示,由领导小组负责审查报名教师资格,对报名符合晋升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

(6)成立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小组(见附件);

(7)师德评议;组织全体教师采用量化打分的方式对评审人员师德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按100、90、80、70四个分值打分;

(8)推荐成立专业技术职称推荐委员会。委员会由13人组成,其中班子成员2人,中心小学前勤4人,后勤1人,王庄、北回头、南回头小学各2人。委员会成员民-主选举产生。推荐委员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并写出诚信承诺书。

(9)报名人员提供有效证件原件。

3.核定基本成绩。

10月24日推荐评审工作小组对参加评审人员核定基本成绩。根据学校量化计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的学历、资历、年度考核、荣誉称号、教科研成果、管理工作、继续教育绩效考核等成绩进行核定。绩效考核成绩以2016年到2016年的年度考核成绩和2016年、2016年各两个学期的绩效考核成绩分档计分。根据本校实际确定民-主评议成绩、基本成绩、绩效考核成绩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考核分数相同的,按教龄、荣誉称号、学历依次排列。排序后进行公示。

4.专业技术职称推荐委员会投票决出推荐人员名单,当场进行公示,如最后一名得票相同,对相同者二轮投票决出。

5.填表上报。

拟推荐评审人员如对公示有异议,须在公示后12小时内提出复议,推荐评审委员会要及时研究处理,并给予明确答复;如公示无异议,填表上报县教育局。

七、评审推荐量化记分标准

(一)师德分(20%)

1.由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织班子成员,对本次职称评审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民-主评议,总分值为100分。

2.由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单位的全体专业技术人员,针对职称评审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方面,采取单人单桌打分的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民-主评议,总分值为100分。

分别除掉10%的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计算出平均分,按照班子成员40%和专业技术人员60%的比例算出得分,将得分以20%权重记入总分。

(二)基本条件分(35%)(100÷该项前三名分数的平均分×该项实得分×35%)

1.学历分:

硕士10分,本科8分,专科6分,中专4分,高中及以下3分。凡取得与所从事专业相一致的后学历同样记分,本项只记一次最高分。

2.获得任职资格年限分:

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获得任职资格每满一年记1分,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记分,不满六个月的不计分。

3.专业工作年限分:

即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年限,截止到2016年6月30日,每一年记1分,超过30年的,超出年限每满一年计2分。如中间因离职进修、病休、病假等各种原因脱离教育教学工作(按规定休产假的除外)的时间扣除,满六个月按一年扣,不满六个月的不扣。脱离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如遇寒暑假等节假日,均计算为脱离教育教学工作时间。

4.年度考核分:

自2016年度以来的历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属优秀的每次记10分,称职的每次记9分,基本称职的每次记6分,不称职的不记分(考核结果以人事部门备案为准)。

5.论文成果分:(最高计5分)

(1)自2016年7月至2016年6月,被评为县以上优质课或在县以上举行有一定影响的公开课、观摩课,县级记1分,市级记2分,省级记3分,国家级记5分,受多级奖励的,只记一次最高分,不重复记分。

(2)自2016年7月至2016年6月,凡讲课比赛中获奖励的或辅导学生参加竞赛获辅导教师奖的,县级记0.5分,市级记1分,省级记2分,国家级记3分,受多级奖励的,只记一次最高分,不重复记分。

(3)自2016年7月至2016年6月,撰写的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学术论文、优质教案(制作的教具、课件)在“核心期刊”上刊登发表,以刊物的级别为准;获奖的以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业务主管部门及下设的学会评选的为准(含获奖博客)。县级的一篇(件)记0.5分,市级的一篇(件)记1分,省级的一篇记(件)记1.5分,国家级的一篇(件)记2分(第一作者按此记分,第二作者按2/3记分,第三作者按1/3记分)。每年只记一篇(件)最高级别的论文(教案、教具、课件)分,同一篇(件)论文(教案、教具、课件)在不同的年度重复发表(获奖)的只记一次最高分。本项记分最高为5分。本项记分,应出示相应证件,不能出示证件的不得记分。

(4)自2016年7月至2016年6月,立项教研课题参加人员,国家级记2分,省级记1分,市级及以下记0.5分,以结题证书为准,只记一次最高分。

6.业务荣誉称号分:(最高计25分)

(1)凡获得过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及以上称号的,县级记4分,市级记8分,省级记12分,国家级记15分,教学新秀减半记分。获双重称号的,只记一次最高分。

(2)受乡镇党委、政府表彰的记2分;受县委、县政府表彰的记5分;受市委、市政府、市人事局表彰的记10分;受省委、省政府、省人事厅、省教育厅表彰的记15分;受国家教育部、人事部表彰的记25分。除此,受其它教育部门表彰的降一级记分。本项记分只记一次最高表彰得分。

以上两项只记一项最高分,不重复记分。

7.管理工作分:(最高计10分)

(1)现主持学校工作的校长记10分。

(2)现任学校副职(含工会主席)记7分。

(3)现任学校中层领导干部职务(以教育局备案为准。包括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安全办主任、乡镇幼教辅导员)记5分,中层副职、少先队总辅导员、女工主任,记4分。自2016年7月至2016年6月,担任过中层领导职务的,每干满一年记1分,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记分,不满6个月不记分。最高不超过4分。

(4)现任村完全小学校长记5分。自2016年7月至2016年6月曾任村小校长的,每干满1年记1分,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记分,不满6个月不记分;任村完小教导主任、少先队辅导员的减半记分。

(5)自2016年7月至2016年6月从事班主任、中心教研组长、教研室聘任教研活动片组长,每干满一年记0.6分,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记分,不满6个月的不记分。班主任兼任本项内其他工作的,最高不超过4分。

管理工作只记一次最高分。

8.继续教育分:最高计3分

自2016年以来,每年均达到10学分的记3分,达不到的不记分。

9.特殊贡献分:争取社会投入(以到位为准)1万元的记0.5分,最高不超过5分。招商引资的,每1万元记0.1分,最高不超过5分。

10.特殊环境分:自2016年7月至2016年6月,在村小工作,每年加0.5分。

(三)工作实绩分(45%)(100÷该项前三名分数的平均分×该项实得分×45%)

自2016年到2016年,这3年年度考核,每年考核优秀记10分,良好的记8分,一般的记6分,较差的记0分(考核结果以人事部门备案为准)。2016年度和2016年度以学校绩效考核结果分学期优秀记5分,良好记4分,一般记3分,较差记0分。

八、组织领导

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维护学校的团结与稳定。这次专业技术岗位推荐评审工作是继续深化教育管理体制和用人体制改革,加快内涵发展,提高办学水平的重要举措。为搞好本次专业技术岗位推荐评审工作,学校成立推荐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做到严密组织,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公开公正。

要强化监督管理,推荐评审期间,学校将加强监督和指导。对违反规定程序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直接责任人及其相关责任人员,要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厅和省人事厅《关于处理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予以严肃处理;参加人员一律写出诚信承诺书;要实行回避制度,凡本人或配偶及直系亲属参加推荐评审的,不得参加推荐评审工作,以保证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顺利进行。

老河口市教育局2016年教师职称评审通知

根据市职改办《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襄人社职〔2016〕42号)精神,现就我市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具备申报条件的从事教育教学及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2016年在职在岗人员。

二、 申报条件

申报、评审条件按省、市职改部门有关要求和《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执行。

三、指标分配

市人社局分配给我局高级指标44个,一级指标100个。根据各单位岗位设置和聘任情况,在对现有岗位统计、摸底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测算、单位之间权衡、缩小比例差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指标全部分配到校,实行各单位等额推荐上报。

四、申报程序和打分排序

为了职称推荐评审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央“简政放权”有关精神,谁主管谁负责,充分发挥法人代表履行法律责任、主体责任的作用。

(一)制定评分细则

各学校(单位)要根据省、市职称评审要求,以《老河口市教育系统中(高)级教师职称晋升对象考核量化表》中的评分项目为基础,结合单位实际,坚持倾斜一线教师,注重工作量,突出教学实绩,适当降低表彰、称号、科研成果类分值的原则,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发挥党组织、教代会的作用,自主制定本单位《2016年教师职称评分细则》。

(二)个人申报

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申报。申报教师应按要求客观、全面、准确地填写相关材料,并提供相应的原始材料,保证填写内容的客观真实。

(三)单位推荐

1、各单位要成立由单位领导(不超过3人)和骨干教师代表组成的不少于7人的职称推荐小组,对申报教师任现职以来的师德表现、专业水平、教育教学业绩和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鉴定,同时接受同类申报人员的互评互查。

2、学校职称推荐小组依据教师提供的材料对照本单位制定的《2016年教师职务评分细则》对参评教师逐一打分。

3、职称推荐小组将核对后的打分排序结果和《一览表》在校内公示一周以上,打分排序结果要让每位参评教师知晓。

4、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按打分排序顺序确定人选,经校委会研究后推荐上报教育局。推荐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

(四)证件认定

学校、教师对有关证件有疑问,可以到相关发证责任科室进行审核认定。教师工作科负责对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教研室负责对优质课、教科研成果、论文论著、发表等证件真实性进行审查;监察科对申报人遵规守纪情况进行审查;人事科对表彰、年度考核、学历、教龄进行审查等。

(五)部门审核

市人社局对学校推荐教师申报材料和公示情况进行审核,主要包括:组织推荐程序是否规范,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公示内容是否齐全等内容。对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评审资格,单位不再递补。

五、工作日程安排

根据上级要求,职称评审工作在8月15日完成评审、公示。考虑到我市各学校教师都在放假,为使职称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今年职评集中一周内完成。8月23日各学校上报符合参评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件,教育局审核;8月27日各校完成评审、打分排序和公示;8月29日前单位完成材料报送工作,逾期不再受理;8月31日教育局、人社局完成申报人员档案审核工作。

六、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局鄂价费[2001]302号文件规定执行,高级300元,中级150元。各学校(单位)要严格执行收费文件,不得自立项目和超标准收费。

七、有关要求

1##、坚持公示制度

申报人员打分排序和《一览表》必须在单位公示栏公示一周,并出具公示证明(附件2)和公示照片。其它申报材料在专班审查、申报人员互查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可选择适当范围予以公示。凡未按要求公示的,视为违规申报,推荐结果将不予认可。

2##、坚持诚信承诺制度

每位申报人必须签署《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3),并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申报职称人员有伪造学历、资历、相关考试成绩、论文科研获奖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申报资格;依靠虚假材料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予以撤销,三年内取消申报资格。

3##、严肃教师职评纪律。局监察科负责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学校违规操作和教师弄虚作假情况进行查处。

2016教师职称评定承诺书
职称评审承诺书 第七篇

教师职称评定承诺书

一、申报条件

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学历、资历条件

(一)中学高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二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八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二年以上(初中段教师),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

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二)中学一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报评审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并从事教学工作三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中学一级教师。

2.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助教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

4.大学专料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七年以上(初中段教师),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

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

(三)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1.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六年以上,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3.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九年以上,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小学(幼儿园)一级教五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三、破格申报条件

破格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教学效果好,教育质量高,得到县(市)级以上同行的公认,并获得一次一等奖或两次二等奖;

2.承担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部门领导的学术团体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三次以上,并获得好评;

3.承担班主任工作、团队工作及其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市(厅)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4.结合教学实际,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公开发表不少于三篇有价值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或在素质教育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省级交流或推广,或因教学成绩特别突出,受到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凡破格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同时,必须参加由评委会组织的专家答辩,成绩合格者,方可提交评委会评审。各级评委会原则上不受理越级破格申报。

四、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度考核或任职期满考核必须在称职以上,其中,破格申报人员,在近两年年度考核必须有一次为优秀。

五、获取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对外语、计算机的要求和具体标准另行通知。

第五条 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水平

1、中学高级教师:

教学经验丰富,具有本学科系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一定浓度的相关学科知识,胜任本学科各年级的循环教学,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发展前沿动态。

2、中学一级(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

教学基本功扎实,具有本学科牢固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胜任本学科的教学工作,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动态。

二、业绩条件

积极投身教育改革,较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注重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创造和实践能力。晋升中、小学教师职务,必须承担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备课、讲课,批改讲解作业,从事学生学习成绩的命题、分析工作、完成额定的教学工作量,承担班主任工作或少先队辅导员工作,指导、组织学生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能结合教学实践写出一定水平的教(科)研文章,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取得一定的工作实绩。

三、继续教育

根据《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考核管理办法》(鄂教师[1998]024号规定,中、小学教师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相就的学分(具体学分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四、工作能力与实践经验

(一)中学高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教学效果好,教育质量高,得到乡镇(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2.承担乡镇(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部门的学术团体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达三次以上,并获得好评;

3.承担班主任工作、团队工作及其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4.结合教学实际,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至少发表一篇有较高价值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或在素质教育方面取得较为显著的成绩,在市(城)级交流或推广。

(二)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

1.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效果好,能形成自己的教育特色,所教班级学生合格率、先进生转化率较高,受到校级以上表彰;

2.承担乡镇(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部门领导的学术团体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一次以上,且教学效果好;

3.担任班主任工作连续三年以上,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被学校授予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校级优秀班主任;

4.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和研究,交流或发表有一定水平的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一篇(在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或参与编写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学方面的正式出版物。

职称评定承诺书

市教育局、人社局:

经我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初审,同意 名

同志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经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初审,同意 名同志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任

职资格;经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初审,同意等 名同志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对以上申报人员任职资格的材料,包括学历、简历、年度考核情况,继续教育证书、职称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各类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奖项、发明专利等)证书、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论文著作(译著)及按规定提供的其它材料等,都已经与申报人相关原始材料认真核对,真实有效,准确无误。如本单位没有按规定程序推荐申报、有弄虚作假现象或单位有关人员为申报人弄虚作假提供帮助,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相关责任及后果。

单位审核人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单位行政公章 年 月 日

注:1、本承诺书一式二份,县区教育局、各大企事业教育主管部门、

市直各校和市教育局各留存一份。

2、签名必须是审核人、法人代表本人,不得代签或加盖私章。

黔东南州教师评职称承诺书

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包括:毕业证书、资格证书、聘任书、获奖证书、考试合格证书及论文、业绩材料等)均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失实的申报材料,本人愿就此承担相应责任,接受有关部门给予的严肃处理,三年内不得申报任职资格。

承诺人(签名):

所属单位:

年 月 日

2016评审承诺书
职称评审承诺书 第八篇

评审承诺书

xx-xx公司:

贵公司对我企业于xx-xx年xx月xx日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xx级现场评审,所评审出的不符合项(详见:评审不符合项扣分原因汇总表),我企业为了确保在规定限期内整改完毕,并确保在整改期限内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我企业作如下承诺:

一、及时研究制定不符合项整改计划,在xx-xx年xx月xx日之前按照评审扣分点及原因汇总表的评审要求完成相应整改项;

二、重点安全隐患部位严格按照定人、定岗、定责、定时“四定”的工作要求,制定周密、详细的安全防范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期间的安全事故不发生;

三、整改期间以及生产活动中,保证安全隐患得到有力控制,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本质安全,应急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整改隐患要保证施工现场监管到位,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强化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防范能力,切实履行“安全检查、隐患排除、责任落实”的安全生产职责;

五、本企业在整改期限内接受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以及贵公司检查。

六、如果在规定限期内未整改完毕,本企业接受《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评审单位一份,现场接受评审单位一份。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承诺书

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的权利:

(一)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和接受业务培训的权利;

(二)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职称评审承诺书】

(三)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

(四)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的义务:

(一)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二)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不包括本款第四条内容);

(三)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四)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咨询或质疑;

(五)客观、公正地参与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六)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不良行为予以通报批评或记录:

(一)被选定为某项目并且已接受邀请的评审项目专家,未按规定时间参与评审,影响政府采购工作的;

(二)在评审工作中,有明显倾向或歧视现象的;

(三)违反-政-府采购规定,向外界透露有关评审情况及其他信息的;

(四)不能按规定回答或拒绝回答采购当事人询问的;

(五)在不知情情况下,评审意见违反-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

四、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财政部门将取消其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

(一)故意并且严重损害采购人、供应商等正当权益的;

(二)违反国家有关廉洁自律规定,私下接触或收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的财物或者好处的;

(三)违反-政-府采购规定向外界透露有关评审情况及其他信息,给采购结果带来实质影响的;

(四)评审专家之间私下达成一致意见,违背公正、公开原则,影响和干预评审结果的;

(五)以政府采购名义从事有损政府采购形象的其他活动的;

(六)弄虚作假骗取评审专家资格的;

(七)评审意见严重违反-政-府采购有关政策规定的。

五、由于评审专家个人的违规行为给有关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评审专家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人声明:已完全理解以上条款,承诺所填写、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并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自愿参与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如违反,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承诺人:

二00 年 月 日

评审专家承诺书

本人作为评委,在参加 组织的 采购项目项目的评审工作中,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认真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严格履行评委职责,本着公正、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在政府采购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同时本人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私自透露评审情况;负 责参与对供应商的答疑或项目的复评、复审等工作。

评审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重庆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诚信承诺书

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实、弄虚作假或违反政策规定的情况,愿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工程评审服务承诺书

秀屿区财政局:

我公司如能在项目对外委托评审机构选聘中获选,将在服务期间遵守以下服务承诺: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评审方面的法律法规,按照区政府文件规定,保证履行自已的职责,恪守职业道德,尽职尽责地提供专业化高水准的评审服务;

2、在具体业务活动中,保证服从委托方的工作计划安排,保证于年 月 日前按规定要求提交评审结果;

3、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收取服务酬金:

(1)审价机构按《秀屿区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对外委托评审服务收费标准表》收取服务酬金;

(2)上述酬金应在委托人出具审核结论后支付。

4、不得将评审工作委托其他机构完成;

以上服务承诺,我公司同意签署,若发生违反此内容之情形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问题和失误时,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机构:

委托代表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评审专家承诺书

本人在参加组织的项目的评审工作中, 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本工程《招标文件》等有关规定;

(二)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地履行评审委员的职责,对评审过程中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三)严格遵守招标评标工作纪律,不与投标人或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私下接触,不收受投标人、招标人、其它利害关系人的财物和好处;

(四)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参与招标活动中所获知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五)所有通讯工具主动交给监督人员统一保管。若要对外联系,需在监督人员的陪同下进行;

(六)评审委员会与招标人、投标人或者与评审工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主动回避;

(七)评审过程充分发扬民-主,对有争议的事项或内容,由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并表决,决定后要服从,不对外泄露;活动有关的其他情况。评审结束后不复印或带走与评审内容有关的资料。

(八)不论在评审时还是评审后,都不向外界透露任何评审内容,包括:评标人员、评审资料、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评审结果、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过程。

(九)配合招标人及监督部门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和项目的复评、复审等工作。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接受组织的处分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

年月日

2016个人申报职称承诺书
职称评审承诺书 第九篇

个人申报职称承诺书

本单位保证严格按照有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程序进行审核、推荐申报,保证本部门、单位每个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本单位没有按规定程序推荐申报,有弄虚作假现象或单位有关人员为申报人弄虚作假提供帮助,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相关责任及后果。

审核人:

(单位公章) 2016年8月31日

职称申报承诺书

本人系 (单位)工作人员,现申报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所有申报评审资料(包括:学历、资历、获奖证明、工作业绩、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等等材料)均为真实。如提供虚假、失实的申报资料,本人自愿接受单位及人社部门的相关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承诺书

本人严格依照宁德市人事局、宁德市经贸局《关于报送 2016年工程技术(经济)专业技术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文件要求,参加2016年度宁德市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企业,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特此郑重承诺如下:

1、本人确实属于我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评审条件规定的学历、专业、任职年限等各项任职申报条件;

2、本人所提交的证书原件均真实有效,没有造假和欺骗行为;

3、本人所提交的专业论文、技术总结等各项申报材料均为本人独立撰写,没有弄虚作假行为;

4、如在职改部门材料审核中发现本人有与上述承诺不相符合行为,本人愿就此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有关部门给予的严肃处理。

承诺人(签名):

所属企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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