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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医疗救助干事承诺书

2016-11-21 09:38:32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民政局医疗救助干事承诺书(共9篇)民政局优抚安置科公开服务承诺书民政局优抚安置科公开服务承诺书1、严格依法行政。 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双拥优抚安置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工作职责。2、切实履行职能。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促进“双拥”共建。确保城镇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

民政局优抚安置科公开服务承诺书
民政局医疗救助干事承诺书 第一篇

民政局优抚安置科公开服务承诺书

1、严格依法行政。 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双拥优抚安置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2、切实履行职能。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促进“双拥”共建。确保城镇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接收安置任务的完成。

3、竭诚做好服务。 在各项业务办理中,能办理的事务及时办理,对不属于本科业务范围、一时不具备条件或政策不允许的,也将给予耐心细致的政策解释和服务引导。

4、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对举报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认真整改落实。

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服务承诺书

一、严格依法行政。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主动公开行政执法的依据、权限、范围、程序和办理时限,做到以人为本,依法行政。

二、认真履行职责。 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增强工作事业心和责任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制度,办理和指导各种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

三、竭诚做好服务。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认真履行“云南省行

政机关八项工作承诺”,工作中坚持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服务周到,热忱为人民群众和全州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服务。

四、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新闻媒体或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职能、服务承诺等内容。

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公开服务承诺书

1、制定和实施社会救助政策。根据上级政策精神和全县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和及时调整社会救助政策。

2、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按照社会救助政策规定,落实责任,组织实施,确保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到实处。

3、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督促检查。加强对乡镇工作的检查指导,重点对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农村五保供养等救助对象的审定、标准执行、规范管理等环节进行督促检查。

4、强化社会救助资金监管。与财政、审计等部门配合,强化对救助资金的有效监管,确保救助资金专款专用。坚持社会化发放,确保各类救助对象及时足额领到救助金。

5、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以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理念,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做好社会救助信访工作,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公开服务承诺书

一、一次性告知。在“鹰潭政务网”提供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办理程序和政策法规依据。

二、限时办结。一是对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的,在收到全部有效文件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筹备的决定;对完成筹备工作的社会团体,筹备工作符合要求、章程内容完备的,在收到全部有效文件15个工作日内准予登记,发给登记证书。二是对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在收到全部有效文件3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登记证书。三是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变更、注销的,在收到全部有效文件15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变更、注销或者不予变更、注销的决定。

三、文明服务。坚持文明用语,微笑服务,主动热情,耐心周到。

四、廉洁从政。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明纪律,清正廉洁,不吃、拿、卡、要。

干事承诺书
民政局医疗救助干事承诺书 第二篇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干事承诺书 诚实守信,立身之本;人人诚信,道德日新;社会诚信,和谐文明。我将恪守诚信的道德规范,做出如下承诺: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觉悟,加强自身素质,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提高自身修养,注意自身形象,举止文明大方,时时处处展现我院学生干部的良好精神面貌。

3、学习、生活劳逸适度,坚持健康的学习,养成良好的习惯。

4、积极工作,努力创新,做事踏实认真,不推诿,不懈怠。

5、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准时参加各种会议,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6、顾全大局,服从安排,加强团结,积极配合,不搞派别。

7、及时准确反应来自同学中的各种问题和情况,不瞒报,不虚夸,不传播小道消息。

8、严格自律,做新时期大学生的楷模。

【民政局医疗救助干事承诺书】

9、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做事公正,不谋私利,积极为同学服务,接受师生监督。

10、以至诚之心待人处事;以至诚之德律言律行;内诚于心,外言于人。

11、本着对学院学生会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做好本职工作,恪尽职守,不无故退离。

12、合理分配和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在干好工作的同时,保证学习成绩不落后。

13、不将个人的其他情绪带到工作和学习中去。

14、本人将愿意承担因自己的失信于人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__________________

部 门: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年 月 日

民政廉政承诺书
民政局医疗救助干事承诺书 第三篇

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民政局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在反腐倡廉建设中把握和体现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狠抓反腐倡廉教育,严格制度执行,强化监督检查,扎实推进具有民政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为顺利完成各项民政工作任务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特承诺如下:

一、加强教育引导,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1、深入学习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

2、按照“大宣教”工作格局要求,组织开展和参加廉政建设进机关活动、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

3、积极开展“4·20”廉政文化节活动,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科级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御各种腐败现象,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4、坚持局领导干部带头上廉政党课制度。坚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与加强制度建设、廉政建设与勤政建设、自身建设与环境建设相结合,大力弘扬清正廉洁、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民政局医疗救助干事承诺书】

二、加强惩防体系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建立科学规范、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是确保民政工作顺利实施的有效保障。要按照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相分离的原则,积极推进民政系统廉政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制度、行政执行制度和行政监督制度等基本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完善部门权力内控制度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1、领导班子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追究,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失职渎职行为。年底有党政班子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报告,班子成员廉政述职报告。

2、坚持和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属重大政策、人事管理、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都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认真执行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和工程建设的规定,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3、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和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执行和落实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进一步加大公开权力运行制度建设。

4、强化检查考核。对党政班子成员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

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执行“十个严禁”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局领导廉政建设考核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干部廉政建设考核由局纪检组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惩和提拨使用的重要依据。

5、积极推进党务公开。规范社会组织服务收费行为,完善政策措施,加强依法监管,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律,提高社会组织在承接政府职能方面的能力。加强资金管理使用,积极适应政府财政体制机制转变的新形势,强化资金预算约束,倡导勤俭节约风尚。

6、加强监督检查。

(1)积极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严格执行经济责任审计。

(2)加强对基层专项民政资金的审计检查。

7、完善和强化纪检机构全程介入机制,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对党风廉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各类案件。

三、加强作风建设,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1、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和民政需要,深入开展“转变方式建两型,转变作风惠民生”作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以“治假”、治浮、治庸、治懒、治散、治奢“为重点,深入开展“三联三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作风转变,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2、抓好勤政廉政建设,以勤政促廉政,以廉政推勤政,

不断强化民政干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弘扬民政系统爱民、为民、亲民、利民的优良传统,切实帮助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等解决实际问题。

3、加强局机关和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和效能建设。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严格执行效能建设的各项规定,大力精简文件和会议,改进会风文风,提高文件和会议质量,及时受理和查处涉及本单位的行政效能投诉,努力实现机关职能、作风和工作方式的“三个转变”。

4、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制度,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规范信访处理程序,畅通信访渠道。以关注民生、改进作风、规范服务为主线,受理和查纠各类损害民政形象和群众利益的行为,全面履行“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的职能。

承诺党组织(盖章) 党支部(总支)书记【民政局医疗救助干事承诺书】

2011年 月 日

对民政局的承诺书--范本--直接登记使用
民政局医疗救助干事承诺书 第四篇

承 诺 书

北京三联社会工作发展中心系由周军、秦勤共同发起设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开展:

1、搭建社会工作服务人才平台,派遣社工;

2、课题研究、合作交流;

3、策划、协调、提供各种专业的社会工作服务;

4、开展技能培训工作;

5、心理健康咨询、指导,心理康复训练、康复活动,公益讲座;

6、承担政府部门委托事项。

现做出以下承诺:

一、“北京三联社会工作发展中心” 严格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要求去做,接受北京市民政局管理,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为首都社会事业发展贡献应有力量。

二、“北京三联社会工作发展中心”依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积极主动向北京市民政局汇报工作,按照《北京市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若干规定》的要求,开展重大活动或遇有重大事项,保证及时上报,得到批准后进行实施。

三、“北京三联社会工作发展中心”严格遵守北京市民政局的各项管理规定,并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保证【民政局医疗救助干事承诺书】

按时参加年检,有变更事项及时申报,接受北京市民政局的监督和指导。

举办者签字:

北京三联社会工作发展中心 2015年11月5日

干部干事承诺书
民政局医疗救助干事承诺书 第五篇

干部干事承诺书

我除了身为一个大学生,还是天使志愿者协会的会助和班里的学习委员。先不说别人如何看待你,你自己得要学会看待你自己。

明确自己应该干什么。我们可以很官方的认为自己的责任就是做好干部的分配下来的任务,老师要求的任务。也可以很感性的定义为,从自己出发,为全社会需要帮助的人服务,为我们班里的姐妹们服务。其实,为别人服务应该可以说是干部干事的宗旨所在。它不仅仅是我们获得优良学分的渠道,它是我们传播爱心的途径,它是我们提升能力的阶梯。社会只会接受明晓自己责任的义务的人。既然站在这个岗位上,就应当学会什么是尽责。

分析我现在所做的。现在的我,虽然极力让自己做最正确的,但我们往往不是胜人。有时候,仍然做出很多自己也觉得不妥的事,既然认识到错误就要学会改正,做更优秀的干部干事,为身边的人做好榜样。于是,我已在奋斗的路上前行,做自己最满意的人。

计划未来要做的。对于未来,很多人是有很多美好的梦想和期望。可我们不仅仅是向梦一般,我们更应该活得现实一点,为自己制定自己能办到的计划。我的目标就是除了完成自己的学业以外,也为他人服务。这也不是仅仅是针对自己组织的成员而言,而是面向全社会。当然,想要别人的尊重,就必须提升自己的个人素质,为所有人树立一个榜样,努力让自己成为标榜。

** 2012年12月1日

2016民政个人廉政承诺书
民政局医疗救助干事承诺书 第六篇

民政个人廉政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领导班子勤政廉政的有关规定,实现廉洁从政,确保勤政为民、廉洁奉公和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湘潭县民政局全体班子成员郑重承诺:

一、廉洁从政、克己奉公。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贯彻执行上级各项勤政廉政规定,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勤政为民,秉公尽职。始终把群众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力争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年递增率达5%以上,农村低保达每人每年1200元,全县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差分别达到170元、70元,分散供养五保户标准达每人每年2000元。将完成800户危房改造及2所敬老院改扩建。将全面实施“五位一体”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快社会福利中心建设,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稳妥完成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

三、尊重事实,言行一致。在工作中坚持做到实事求是,紧紧围绕局2016年发展规划和各项工作任务,恪尽职守,以身作则,带领队伍一起以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开展各项工作。

以上承诺敬请上级党组织和全县广大干部、党员、群众及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2016年5月12日

罗源县民政局局长承诺书

为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不断增强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我县民政事业新发展。下面我代表县民政局作如下承诺:

一、认真履行部门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按章办事,及时兑现各类民政对象补助;公开民政政策和各类民政对象标准、条件和办理程序;进一步规范网上审批制度;认真做好各类民政对象审核审批工作,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简化办事流程,通过多种形式公开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努力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1、落实省政府确定的190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城乡低保对象补助金,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把有限的资金用到最困难家庭中去;按时发放低保金和农村五保供养经费,做到程序规范、阳光透明;进一步落实重度残疾人的生活补助;落实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政策,提高报销比例。

2、认真贯彻实施《福建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罗源县村(居)主干管理暂行办法》,强化村居主干履职履责监管,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工作,完善社区“一站式”服务窗口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市社区建设水平。

3、认真实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救助工作机制,围绕创建文明城市,做好街面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和劝导工作,促其返乡。

4、完善救灾减灾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提升救灾保障和应急处置能力。

5、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及时兑现发放各类抚恤补助,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年增长率不低于3%。认真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对于符合工作安排条件的,做到100%落实到位。完成散葬烈士墓的迁移,积极主动投入双拥创模工作,及时下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

6、努力推动老年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涉老设施,督促崇宝山老年公寓建设年内动工。完成碧里、飞竹敬老院建设。年内实现每千名老人拥有各类养老床位20张以上。

7、巩固婚姻登记国家3a级达标成果,继续保持婚姻登记合格率100%,树立同行业第一窗口形象;落实城乡困难群众基本丧葬费免除政策,扎实开展生态墓地建设整治工作,规划指导乡村骨灰楼塔建设。推行文明祭祀、科学生态葬法,倡导绿色、文明的丧葬新风。

8、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和管理,落实行业协会与行政主管部门在“职能、机构、人员、财务”四分开制度,严格限制公务人员兼任社会组织负责人。加强地名区划管理工作,做好滨海新城新建道路以及住宅区的命名工作。

三、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

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学习年”活动,加强民政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强化民政干部职工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本领和职业水平;加强机关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四牌”、请销假、值班等各项制度,做到上班有签到、去向有标示、办事有指南、外出有请假;严格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执行办事承诺制度,做到向上级和群众承诺的事,都能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加强政务公开和涉及人、财、物等重点岗位的监督,健全民政物资使用管理制度,强化增强民政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贯彻落实党内十项监督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倡导党员干部遵守党纪政纪,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努力打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不出事的民政干部队伍。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执行力。

承诺人:林书腾

2016民政局年工作计划
民政局医疗救助干事承诺书 第七篇

2016年,全市民政工作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重点,以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为目标,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发展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努力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

一、社会救助工作

(一)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80元提高到54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3000元提高到3420元,自2016年7月1日实施。

(二)建立农村低保家庭冬季取暖补助制度。一个取暖季为农村低保家庭补助400元,进一步缩小城乡困难群众保障水平差距。

(三)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探索建立青岛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出台《**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制订科学准确、公正公平、阳光透明的低保审核程序和办法,加强规范化管理和基层能力建设,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四)贯彻落实《**市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特殊救助”实施办法》。健全医疗救助、大病医疗“特殊救助”、慈善救助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探讨新市民的社会救助政策,进一步完善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启动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确保城乡困难居民在定点医药机构医疗费用得到“一站式”即时结算。

(五)强化救灾减灾工作。修订《**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水平,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社区的综合减灾能力。

(六)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程序,为救助人员提供亲情化服务;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加大救助工作力度,保障救助人员合法权益。

【民政局医疗救助干事承诺书】

二、养老和社会福利工作

(一)加强养老设施建设。配合市人大做好《市养老服务业发展促进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出台配套实施细则,落实各项补贴政策。落实养老机构建设标准、等级管理办法、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等政策,新增床位5200张。

(二)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统筹推进城乡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政府购买服务,从市内四区向三区五市扩展,为半自理和不能自理老年人提供送时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购买社会组织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家政维修等服务或给予服务补贴。

(三)规范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管理。加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互助点的规范化运营管理,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对养老机构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做好孤残儿童养育工作。落实孤儿养育、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等政策,维护孤儿合法权益。扩大孤残儿童保障范围,出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办法》。

(四)加强慈善捐赠和福彩公益金规范化管理。加快《**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立法进程;完善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社区管理服务工作

(一)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在全市开展争创全国、全省和谐社区示范区(市)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城市社区的整体水平。

(二)加强社区服务与管理体制创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创新城市社区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指导推广“52”社区服务管理模式。在全市社区布点“12349”便民服务站,加快社区信息化建设步伐。

(三)抓好城乡基层民主制度建设。贯彻落实《山东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扎实推进村(居)务公开与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做好“第二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评选工作。

四、双拥和优抚安置复稳工作

(一)做好双拥共建工作。做好军事斗争准备的保障工作及部队重大作战演习和活动任务的协调保障工作;做好新一轮创建双拥模范城迎检准备工作;积极协调军地双方互办实事;协调驻青部队积极参与城市建设和环境治理等工作。

(二)加强优抚保障工作。完善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修订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维修改造烈士纪念设施;建立重点优抚对象轮流休养制度。

(三)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认真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自主就业扶持力度,全市城镇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率达86%以上。认真落实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四)做好军休服务管理和无军籍职工安置工作。完善星级军休服务管理等级评定机制,加强军休机构活动场所规划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服务标准。督导各区市落实第五批无军籍职工安置计划。

(五)做好复稳工作。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和措施,落实局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强化信访值班、信息收集和应急处置,做好敏感时期的复稳信访工作。全面落实好参战参试人员的有关待遇。

五、社会组织发展

(一)优化内设机构,强化工作职能。做好行政审批工作,继续稳妥推进部分领域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和异地商会登记工作。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质量。

(二)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示范项目资金。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和发展的意见》。利用福彩公益金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培育引导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能力。制定《**市社会组织创新园建设标准》和《青岛市社会组织创新园管理办法》,积极推动建设不同层次的“社会组织创新园(孵化基地)”。细化评估标准,在市直社会组织中开展分类评估工作,促进社会组织健康规范发展。

(三)强化执法监察队伍建设。健全社会组织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规范执法流程,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开展年度集中执法检查活动,对5%的市直社会组织进行专项检查。

(四)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和社工人才建设。出台《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做好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人进行培训。开展“青岛和谐使者计划”评选活动。探索推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做好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工作。开展领导干部社工专业知识培训。

六、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一)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力争婚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45%的婚姻登记机关达到民政部3A级等级评定标准;完成1990年后全部婚姻登记历史数据的补录工作,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全部开展网上预约登记服务。

(二)推进殡葬服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指导市殡葬管理所深入开展“强素质、提水平、树形象、争一流”创建活动;开展面向普通市民公墓建设调研;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对经营性公墓管理费进行核算定价;继续贯彻落实全民基本殡葬费免除政策;持续推进文明节地葬式,稳妥实施骨灰免费撒海活动。

(三)完善区划地名常态化建设。完成行政区划调整的后续工作;做好新区划的勘界工作;做好城区道路命名工作;制作新的青岛市行政区划图、城区行政区划图及地名图;完成2016年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

(四)推进收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工作流程,完善工作制度,方便服务对象。

七、民政法制建设

【民政局医疗救助干事承诺书】

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依法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审批项目的设定和实施。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组织实施民政系统“六五”普法规划。

八、民政基础设施建设

(一)推进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福彩养老院南九水路老年公寓重建工作,继续落实原五市三区敬老院建设和“千万平米”养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实施社会福利院、优抚医院、儿童福利院整体改造工程。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2016年全面推进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和优抚医院改扩建工作。

(三)抓好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开工建设社区服务设施125处15.3万平方米,其中,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45处10.5万平方米;城市社区综合服务用房80处4.8万平方米。竣工65处8.2万平方米,其中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25处5.8万平方米;城市社区综合服务用房40处2.4万平方米。

(四)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开发建设民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包括民政网站群、12349便民服务呼叫中心、社区便民服务平台在内的民政对外服务体系,建成外网快速通道;建设包括民政全业务平台、社区政务平台、救灾应急卫星指挥平台在内的内部办公体系,建成内网快速通道;建设包括数据中心、交换共享平台在内的支撑体系,建成保障内外网安全运行的保障通道。

(五)完成救灾捐赠物资储备仓库建设。加强军休服务管理设施建设;指导各殡仪馆升级改造殡葬设施设备。

九、加强自身建设

(一)转变思想观念。巩固“解放思想、勇争一流”大讨论学习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更新观念,在更高的起点上,以更宽的视野、更高的标准思考和筹划民政工作;全面开展寻标、对标、夺标、达标、创标活动,对照国内先进城市找差距,提升各项民政工作水平。

(二)加大政策创制力度。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在养老、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等方面的发展意见,加快制定配套文件及实施细则。加强制度化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理顺民政系统资金和财务管理体制,完善人员管理、车辆管理、文件流转和规范办公秩序、优化工作流程等方面的制度。加强绩效化管理,修改完善对区市、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考核办法,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三)改进工作作风。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做到不扰民、不增加基层负担。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摸清底数,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要坚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认真解决党委政府重视、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树立民政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

(四)坚持勤政廉政。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为重点,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重点加强民生保障资金、慈善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监督检查。

(五)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着手研究制定干部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坚持“德才兼备、任人为贤”的用人原则,切实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增强选人用人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民政业务培训创新,增强培训的针对性,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局属事业单位人事规范化管理;进一步修改完善考核办法,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不断增强民政队伍干事创业的活力。

(编辑:新新)

2016民政局科长述职报告
民政局医疗救助干事承诺书 第八篇

民政局科长述职报告

过去的一年,我们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三个服务”的要求,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凝心聚力,扎实工作,经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社区建设、城乡低保、救灾救济、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社会事务、残疾人事业、老龄工作等民生关注的各项工作都取得显著的成绩,全面和超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目标任务,切实履行了党和政府赋予民政工作的神圣使命。

下面,我受局长室的委托,就年度工作情况向考核组的领导和全局同志作一汇报。

一、全力以赴,阶段性重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非典防治工作作用突出

围绕“一手抓防非、一手抓稳定”,切实做到了非典防治和推进民政工作两不误。我们在严密做好本系统预防控制的同时,加强了对社区防非救助工作的指导,筑起牢固防线,社区在防非过程中探索出来的“两份告知书、四方约束力”工作法,得到了省、市领导的高度赞扬,以出色的成绩经受住非典的严峻考验,得到了全社会和居民群众更广泛的认同。在预防“非典”期间,我们还按照抗灾救灾程序,加大了对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力度,广泛开展了社会捐赠捐助,把在“非典”期间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予以救助,较好地履行了民政职能。

(二)抗洪救灾工作扎实有效

今年入夏以来,我区遭受大面积洪涝灾害,受淹面积大,房屋受损倒塌多,抗洪救灾又成为今年我区民政工作的一项突击性内容。灾情发生后,我局及时启动防汛救灾应急方案,快速反应,沉着应对。建立了24小时汛期救灾值班制度,灾情核查日报制度,认真做好灾情核查和上报工作。灾情发生当天,局长室即组织几个调查组分赴各乡镇、街道、社区、村组,深入受灾群众家中调查了解灾情。灾情稳定后,又全面展开灾后救助工作,一方面积极向上级民政部门上报我区受灾情况,申请专项救灾经费,另一方面积极筹措资金,组织开展抗洪救灾社会募捐活动,累计投入各类救灾资金36万元,用于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生活和灾后建房工作。全区完成首批救灾建房52户,确保了受灾群众在入冬前安全入住,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三)创建省级社区建设示范区活动深入开展

今年,通过创建省级社区建设示范区活动,全区社区建设工作得到了整体推进和提升。在创建工作中,我们以抓社区硬件设施改造为突破口,提升社区形象,列入今年改造计划的17个社区,在我局积极指导和协调下,各街道、社区通过财政支持、社会赞助、社区自筹、内部调剂等途径筹集资金350万元,用于社区硬件设施的改造,目前已全部完成。全区已累计有31个社区居委会办公活动用房超过160m2,达到省级社区建设示范社区标准,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下达的70%的任务。与硬件设施相配套,社区软件台帐资料也按统一标准进行整理完善,获得省社区建设示范区检查验收组的充分肯定。社区服务进一步拓展,今年元月,成立了区社区服务中心,开通了社区服务求助热线,接受求助2800人次,通过求助热线这一信息平台,实现了社区服务项目区、街、社区三级纵向和社会单位横向联网,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社区志愿者服务蓬勃开展,登记注册人数已达1000多人,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壮大。区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被授予“省十大先进志愿者服务集体”称号,最近又被评为全国社区志愿者先进单位。社区社会化服务平台作用逐步显现,社会服务、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工作在社区得到有效开展。我区的社区残疾人工作受到了省、市有关部门的肯定,并顺利通过了省“社区残疾人工作示范区”的验收。通过努力,我区被评为省级社区建设示范区,东关、汶河街道和八大家社区被评为省级示范街道和社区。荷花池社区居委会主任伏正予同志荣获了“全国优秀社区工作者”称号,我本人也荣获“省社区建设先进个人”称号。

(四)草危房改造工程全面完成

农村草危房改造是今年省、市政府交办的为农村农民所办的八件实事之一,也是一项全社会关注的民生工程,任务紧迫,责任重大。局领导一班人对这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班子,制定工作计划,逐层分解,落实到户,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严把“三关”,一是把好核查建档关。对全区草危房贫困户调查摸底,反复核查,对列入改造计划的45户实行一户一档,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把好资金落实关。对市、区二级政府拨出的每户4000元专款,我们积极争取筹集到位并及时下拨。组织全区机关部门和45户草危房贫困户结对帮扶,加强了建房过程中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三是把好督查验收关。对改造过程中建房质量、建房进度进行跟踪督查,局领导班子和分管科室负责人经常深入到户,现场研究解决建房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和矛盾,对建成房屋按照省政府文件精神进行逐户逐项检查验收。我区的草危房改造工程于10月份在全市率先全面完成,赢得了群众的赞誉。

(五)招商引资任务圆满完成

招商引资工作是今年面临的一个新课题,也是全区工作的重点,全局上下在加速广陵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基础上形成共识,既为全区经济发展作贡献,又积极探索民政福利经济发展的新途径。在招商引资上,举全局之力,贯穿于全年工作的始终。制定全年招商引资计划,逐层分解,落实到人;加强与乡镇和街道的合作,充分利用其资源包装老年公寓和公益性公墓项目,积极引进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了领导班子挂钩承包。经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今年招商引资工作实现了合同利用外资50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21万美元,引进民资1378.75万元,均超额完成区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指标任务,并为明年招商引资工作积累了经验,积蓄了后劲。

二、尽责思为,整体民政工作得到有力推进

我们按照年初的部署,狠抓政府重点工作和我局向社会公布的16项重点项目的落实,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民政工作整体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

(一)以城乡低保为核心,社会救助能力有效加强

城市低保扎实开展。认真落实“按实际收入计算家庭收入”的政策,全面核查全区城镇困难群众生活状况,把符合条件的贫困居民特别是下岗、失业职工及时纳入了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有力地配合了市、区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工作;落实了与低保相配套的大病救助、子女入学、廉租(住)房、有线电视减免等配套政策,进一步发挥社会综合救助作用;加强了基层低保队伍建设,引入微机化管理,低保工作的重心逐步由应保尽保的基础工作转向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的动态管理轨道。全区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共1875户3940人,人均补差77元/月,最低生活保障兜底网的作用日益加强,确保了社会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起到了社会稳定剂的作用。

农村低保力度加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是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大事,也是今年市政府提出的农村八件实事之一,按照这一要求,我们及时提出了调整农村低保资金筹集分担比例,并确保资金按时到位,目前全区已纳入农村低保共246人,人均保障标准1200元/年。我们还组织对全区农村贫困家庭进行了摸底排查,为明年农村低保的扩面和应保尽保打下基础。

(二)以“安心工程”实施为契机,优抚安置改革稳步推进

在全区全面实施了以“三项关爱制度”、“四化保障要求”、“五项安慰措施”为核心的重点优抚对象“安心工程”,加大改革力度,努力为广大优抚对象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各项优抚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在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上有了新突破,建立了重点优抚对象健康档案,实行了“三优、四免、八减半”等优惠政策,通过四个一点(医院减免、单位挂包、乡镇补助、村组补贴)相结合,在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投资设置了“优抚门诊”,为全区符合条件的106名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办理了医院医疗保险手续,人均投保200元,共计投入21200元,使重点优抚对象治病有了初步保障。

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步伐进一步加快。积极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全面推行了安置就业、培训扶持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办法,今年全区接受退伍士兵169人,需安置退役士兵118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双向选择、分档安置”的原则,目前已安置45人、自谋职业70人。退役士兵家属优待金、待安置期间生活费以及自谋职业经济补偿金已筹集发放到位,较好地完成今年安置任务。

(三)以依法行政为目标,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全面提升

民间组织管理有序发展。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工作方针,在民间组织管理发展上,举管理之旗,扬服务之帆,依法行政,热情服务,强化监督,积极培育和鼓励发展社区公益性、服务性中介组织,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在社会经济中的重要作用,今年新办社团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2个,民间组织管理发展迅速。

殡葬管理继续加强。以优化城市招商引资环境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平坟还田力度,依法治理乱埋乱葬,积极协助产业园协调湾头、汤汪的村组、村民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迁坟,深入基层,调解矛盾,确保了产业园招商引资的需要,我局积极扶持兴办的汤汪乡公益性公墓在平坟还田工作和产业园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婚姻登记不断创优。全面贯彻落实10月1日实行的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发挥集中登记早、管理规范的优势,以深化行风建设为抓手,严格把关,高效服务,今年全区婚姻登记率和登记合格率均达100%,未发生一例违法登记和违纪违规现象,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已连续多年保持“文明单位”称号。

(四)以实施“星光计划”项目为切入点,老龄工作扎实推进

老龄工作是民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区老龄办从切实履行部门职能入手,加大综合协调力度,充分发挥区老工委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健全街道、乡镇老龄工作组织网络,建立专兼职和志愿服务相结合的老龄工作队伍,把老龄工作摆上位置,初步形成上下畅通的工作机制。按照老龄工作的重心在基层、在社区的要求,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星光计划”,打造社区为老服务平台。今年是“星光计划”三年规划实施的第二年,项目进展情况良好,第一批以社区老年活动室改造为重点的15个项目已全部建成投入使用,第二批以乡镇敬老院改造为重点的7个项目经多方筹措资金,也已全部到位。星光计划项目的实施,有力地缓和了我区老年服务设施滞后于日益增长的老年生活需求的矛盾。以“星光计划”为依托,把“六个老有”推进到社区,贴实老年群体生活,已成为我区老龄工作的鲜明特色。

(五)以队伍建设为抓手,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

我们以“机关作风建设满意单位”为新的起点,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改进存在问题,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在开拓创新、工作方法和制度建设上力求新的突破,进一步锤炼作风,努力造就一支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的民政工作队伍。

一是开拓创新上求突破。勇于争先,大胆实践。以做好“三个服务”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学习型机关建设,营造学习氛围,倡导争先意识,学习工作良性互动,增强了本领,适应了形势,应对了挑战。

二是工作方法上求突破。抓住重点,突破关键。集中精力抓好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密切关注、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贴得最近的民政工作,如社区建设、城市低保、灾害救助、抚恤优待、民间组织管理等,注重调查研究,善于发现问题,勤于钻研思考,勇于解决困难,今年我们先后召开了行风监督员评议会议,邀请举办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基层干部、低保、优抚对象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对民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帮助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能。

三是制度建设上求突破。强化管理,注重实效。根据工作中新的要求,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今年又着力推行了首问负责制度,挂牌上岗制度,民政科长例会制度,督查督办制度,考评考核制度,形成较为完善和规范的管理制度,把各项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做到了管理有力、考评有据,保证了全年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以身作则,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人是要有点精神的,干工作更是如此。面对不断发展的新形势,我和局领导一班人充分认识到,只有不断加强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才能在实践中锤炼出一种昂扬奋发、开拓创新的精神风貌,才能培养和塑造出一支廉洁奉公、不断进取的民政干部队伍,才能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圆满完成党和政府交给我们的重任,不辜负人民群众的期望。

抓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首先要从抓班子自身建设做起,在班子建设上,我们倡导和树立了四种意识:

一是树立表率意识。从我做起,从班子每个成员做起,在思想上、作风上、工作上勇当全局的排头兵,局领导一班人在各项工作中都能够做到谋划在先、实践在前,知民情、解民意、谋民利。如在今年夏季洪灾期间,局领导班子成员能身先士卒,不怕吃苦,带头在齐腰深的水中访贫问苦,调查研究,核实灾情,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得到了群众的称赞。又如今年创建社区建设示范城区抓硬件改造工作中,为了抓质量、抓进度、促效果,局长室同志与区领导一道,冒着炎夏的酷暑,骑自行车走遍了全区40多个社区搞调查研究,不但促进了社区建设工作,而且极好的树立了党和政府在社区、群众中的形象,密切了干群关系。

二是树立廉洁意识。我们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的重要抓手,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贯彻执行党员干部从政准则,重点放在“五个不准”、“五个严禁”、“四个严格控制”、“四个坚决制止”等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落实和执行上,坚持教育为先,从思想上增强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增强抵制腐败思想侵蚀的抗体;强化制度建设,加强接待、行政收费、民政经费审计管理,如接待上实行了“对等对口、从俭从简、预报预批”制度,婚姻登记、社团、收养等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针对民政经费门类多、政策性强的特点,加强对乡镇、街道民政经费审计检查。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大额资金使用、干部人事任免等方面,集体研究,民主决策,有效地预防了腐败的滋生。严格责任查究,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全局年度工作目标,实行一岗双责,班子成员既对本人及分管范围内的民政工作实绩负责,又对廉政勤政情况负责,年终目标考核,既述职又述廉,局中层一级干部考核参照此执行,正常开展党内民主生活,对工作和作风上暴露出的一些不好的苗头,及时敲打,防微杜渐,做到干干净净做人、清清白白做事。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服务性、群体性都很强的工作,工作难度大,群众期望值高,找关系托人办事的也多,局长室针对这项工作的特殊性,专门召开会议,约法三章,明确纪律,要求安置工作做到“三公”,因此,今年的安置没有出现一起违规违纪现象,也未出现一起因违规安置引起的上访事件。自律带动了他律,今年全局无一起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三是树立有为意识。领导一班人分工明确,绩效挂钩,做到各就其位、各司其职,在各自分管的工作中能够做到善于谋事、勤于实践,靠前指挥到一线,解决问题在基层。如在今年为农村贫困群众解决草危房改造工作中,局领导多次冒着酷暑,调查研究,核实情况,深入到农民家中,了解草危房改造的进度和建房质量,确保党和政府为民办的实事办好、好事办实。班子成员的身体力行,在全局兴起一股调查研究的好风气,今年社区建设、救灾救济、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等方面都在积极探索的基础上取得富有建设性的成果。特别是关于社区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市委、市政府解决的建议和办法,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肯定。

四是树立大局意识。相互补台,好戏连台。局长室一班人做到分工不分家,全局一盘棋,相互补台,共谋发展,重大问题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突击性工作团结协作,拧成一股绳,打好歼灭战,体现了良好精神风貌。在做好本系统业务工作的同时,能够顾全大局,按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支持做好全区工作,如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接待上级来我区开展的各项调研和视察工作;抽调人员帮助人大、政协、政府做好选举、整理档案、抗击非典、抗洪救灾、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等工作,并得到相关部门的好评。班子自身建设的加强,聚变成推进民政工作发展的强大合力,全局上下都能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工作中,成为全面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的根本所在。

岁末回首,一年来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我和局领导一班人能够始终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始终保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精诚团结,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通过全局各部门科室的共同努力,在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民政科同志的大力支持下,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今年,我局被省民政厅授予“全省民政工作先进单位”;老龄工作被省老龄委授予“全省老龄工作先进单位”;残疾人工作被评为市残联系统“目标管理先进单位”,获得全国第六届残运会扬州赛区“爱心民心单位”;抗洪救灾、档案管理等工作受到了区政府的表彰。此外,还有一批同志因工作出色,受到省、市、区有关单位的表彰。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离不开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离不开全局同志的辛勤努力。

我们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民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人民群众对我们的要求,我们工作还有许多地方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这就需要我们一是要注重学习,认真学习领会好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与时俱进。二是要注重适应,不断适应新形势,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实现新发展。三是要注重为民,把“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作为民政工作的第一要事,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四是要注重作用,进一步发挥民政工作的稳定作用,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新的贡献。

展望2016年,民政工作任重而道远,十六届三中全会给民政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新的动力,也给新的一年民政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寒灯催腊尽,晓角唤春归。这其中,饱含着党和政府以及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期望。新的一年,我们惟有扬鞭自奋,才能不辜负自己肩负的使命。最后,用一句话与同志们共勉:让我们与时俱进,努力做得更好。

2016民政局党委班子述职述廉
民政局医疗救助干事承诺书 第九篇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民政局党委班子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创一办”和“协力争先”的要求,紧紧围绕促进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目标任务,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团结带领广大民政干部职工,奋力拼搏,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确保民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2016年度考核工作中开展领导干部“辛苦指数”测评的通知》要求,我代表市民政局党委班子进行述职述廉,请与会同志们进行评议。

一、民政工作完成情况

(一)民生实事进展顺利

一是全市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认定、城乡医疗救助三项列入全省十大民生工程全面落实。城乡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和按标施保。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面建立,2016年至2016年的“十二五”期间,全市城乡低保对象保障标准按年均不低于12%的幅度增长,2016年4月提标后,云岩区、南明区、区、乌当区、白云区、区及金阳新区城低保标准从300元月/人提高到340元月/人,县、息烽县、修文县和清镇市从240元月/人提高到270元人/月。云岩、南明实行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从300元月/人提高到340元人/月,区农低保标准从150元月/人提高到170元月/人,区、乌当区、白云区和金阳新区从125元月/人提高到140元月/人,县、息烽县、修文县和清镇市从110元月/人提高到125元月/人。提标后城低保人均月补助239元,增加了37元,农低保人均月补助64元,增加了15元;目前,全市城乡低保对象63033户、134714人,其中,新增城乡低保对象3744人,退出城乡低5651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26825.6124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35175户、74382人,支出城市低保金23002.0885万元;农村低保对象27858户、60332人,支出农村低保金3823.5239万元,人均补差月64元。社会救助工作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以完善市社会救助管理系统城市低保子系统为契机,分别在云岩区和南明区开展低保基础数据集中录入和培训工作,培训基层低保工作人员1000余人次,基本完成了云岩和南明两区38216户、42110人的城市低保对象低保业务基本情况数据库建设,实现了市、区(市、县)、街道(乡、镇)和社区四级联网信息化建设,基本实现低保申请、审核、审批自动化网络化管理。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常态化,去年对615户居民家庭收入情况进行比对,信息平均检出率为20.5%,市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在全省起到示范作用,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首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示范单位”。市救助局正式批准成立,人员编制从15人增加到30人,标志着低保救助工作机构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医疗救助水平明显提高。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针对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扩大救助覆盖面,提高救助标准,简化救助程序,加大调研力度,起草了《市城乡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在部分区、县进行试点检验,待成熟完善报市委、市政府审核批准全面实施。截止第三季度,全市已实施医疗救助133535人次,救助金额1537.3万元。其中,城市医疗救助62607人次,共支出救助金447.4万元,农村医疗救助70928人次,共支出救助金1089.9万元。

二是社会福利院老人康复楼建设、精神病院新院及门诊楼建设、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免费提供基本殡葬服务试点等纳入全市为民“十件实事”工作进展顺利。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养老服务体系,我局还投入1800万在金阳新区中心地段购买建筑面积达7200平方米的福利设施。我局代市政府起草了《关于区、区及“一市三县”开展免除城乡亡故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的试点方案》,推动了免费提供基本殡葬服务试点工作的开展,此项惠民殡葬政策效果明显,得到广大老百姓的认可,目前,市6个试点区(市、县)为3895户城乡亡故居民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260.8845万元,景云山在试点工作中为3千多名困难群众开展免费服务,投入经费200多万元。

(二)社会救助成效明显

一是抗灾救灾减灾工作扎实深入。2016年,市相继遭受凝冻和特旱灾害,全市受灾人数共181.4万人(次),救助受灾困难群众人数14.855万人(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58亿元。组织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积极投身于抗灾救灾工作中,投入救灾资金2016.05万元,救灾物资折款709.39万元,用于解决受灾困难群众的饮水和口粮困难问题。开展冬令春荒缺粮人口摸底调查,下拔冬令款1382万元、春荒款235万元,救济困难群众108051人,确保灾民冬春期间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病得到及时医治。进一步强化全民防灾、减灾、自救、互救意识,积极做好防汛抗旱等应对自然灾害的各项准备工作,储备应对突发自然灾害三级响应救灾物资,与气象、部队等有关部门建立协调联快速联动机制,确保救灾物质12小时内运抵灾区。大力开展减灾示范创建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省综合减灾规划(2016--2016)》和全省救灾工作会议精神,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工作的通知》,加强组织领导,指导带动社区防灾减灾工作有序开展,创建五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加大市救灾仓库建设力度,积极筹备成立市防灾减灾中心。

二是发展慈善救助事业完善社会互助扶持机制。在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全市范围内积极组织开展慈善捐款工作,市慈善总会累计募集善款善物3749.08余万元,其中,善款3699.08万元,各类慈善捐赠物资折款50余万元,营造关爱弱势困难群体和关注慈善事业浓厚氛围;安置残疾人就业692人,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养老及其他保险382.5万元。同时,启动慈善情暖万家活动,市委常务副市长、市慈善总会会长李忠亲自挂帅,组织对全市220家困难家庭和4家养老机构发放慰问金56万余元。开展三县一市“留守儿童”基本情况调研,对19346名留守儿童制定了关爱救助方案,在毛云乡中心学校成立留守儿童援助中心。为加大慈善救助力度,大力倡导社会互助,募集善款50万元对全市25家“慈善爱心超市”每家2万元的一次性慈善援助,并统一挂牌为“市慈善总会慈善爱心超市”。

三是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扎实深入。为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确保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酒博会、贸洽会期间市能够及时、有效地疏散受助人员,制定了《关于做好市“协办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酒博会”、“贸洽会”期间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成立了全省各救助站长为成员的市民运会、酒博会、贸洽会救助管理工作跨省协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帮扶返乡农民工救助服务工作,为顺利举办“三会”提供了保障;全年救助各类人员36257人次。为确保流浪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救助保护、教育矫治、妥善安置,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反复流浪,代市政府起草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切实维护了流浪未成年人合法权利。

(三)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上新台阶

一是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不断健全完善重点优抚对象定期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补标准844—550元/月,高于全省标准;全市各类优待抚恤按时足额发放;完成特困企业老复员军人生活医疗补助审查工作,下拨全市特困企业老复员军人生活医疗补助金52万元;军休干部房改基础性工作已基本完成,现正向上级部门申报落实军休干部房改经费;认真落实1701人退役士兵安置接待工作支出,培训经费约570万元,开展各种教育和技能培训1465人,筹集劳动就业指标600人,较好地解决了退役士兵就业难问题;在新兵运输、老兵转运、过往部队饮食饮水供应方面,共接待新老兵4.5万人,顺利完成了军供转运接待工作任务。开展全市革命烈士陵墓摸底调查工作,积极争取筹建市革命烈士陵墓管理机构。

二是深入创建全省、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市及6个区(县、市)荣获全省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表彰,市连续第六次通过全国“双拥模范城”评比考核。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及时、足额发放,“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全面推行。地方积极支持不对国防建设,认真开展国防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拥军活动。全面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稳步推进军休房改。发动驻筑部队捐款60余万元参与“十里河滩”绿化建设;组织协调驻筑部队1500多名官兵参加市奥体中心志愿者和“民动会”安保活动。

(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效加强

一是第八届村(居)会换届选举工作全面完成。在全市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参加换届选举的村委会1156个、居委会471个,除1个居委会因村改居和2个村委会因村征地拆迁需延期选举外,其余村(居)已全面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本次换届选举与第七届相比,“海选”和“直选”率分别提高了12.3%和22.9%。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省广泛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以巩固和扩大“难点村”治理成果为重点,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为目标,创建“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56个村。

二是社区建设实现新的突破。在抓好第八届村(居)换届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的意见》,加大对各区(市、县)城市社区建设和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力度。全市农村社区试点村扩大到146个,白云区被命名为“全国和全省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扩大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围绕理顺社区服务中心与居委会的关系,强化居委会自治功能,规范社区服务中心设置,代市委、市政府草拟了《关于开展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扩大试点相关工作的意见》,并正式下发执行,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做法得到民政部和省厅的肯定,得到中央、省级等媒体的广泛宣传报道,其社会作用和成效也得到了广大老百姓的认可。

(五)民政服务社会功能不断增强

一是强力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创新。全市社会组织1545家,其中,社会团体71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835家,涉及群众近百万人。2016年,按照规定市级批准成立132家社会组织,15家社会组织进入培育阶段,注销(清理)社会组织7家。继续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召开全市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暨业务主管单位工作座谈会,市级社会组织填写《社会组织名册》报送率达95%;推动建立党组织的“双报双推”制度,通过年检年报基本实现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全覆盖。在社会组织登记服务窗口和社会组织中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确保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顺利推进。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强社会组织行政许可工作,推进社会组织登记便民措施和规范化管理,起草了《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登记和管理的意见》,经市长办公会、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颁布实施;总结《市民间组织登记工作一站式服务流程》试行以来工作经验,确保民间组织登记工作一站式服务有效向细节延伸;严肃开展社会组织年鉴和专项检查等执法监察工作,社会组织年鉴合格率达93%;加强社会团体收费管理和收支管理,制定并实施《市社会团体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意见》,积极做好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有意图分层次的培育发展符合当前工作需要的社会组织。召开全市社会组织管理暨“和谐促进会”登记工作推进会,目前,市及区、县(市)均已成立了和谐促进会,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切实发挥区划地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大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力度,指导督促各区、县(市)进行街、路、巷牌的、更换、设置与维修2400块;完成《地名故事》第三集的编辑出版和第四集的编纂工作;与各区县市签订了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协议,完成了市部分行政区划结构性调整调查、论证、上报工作,乌当区地名设标评为“全国示范区”。

三是大力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为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工作,加强婚姻登记队伍建设,针对部分婚姻登记设置不规范、服务意识不强、婚姻登记服务搭车收费现象进行了检查纠正,邀请国家一级作家李宽定先生开展了“婚姻里的传统”讲座;全年全市结婚登记43196对;离婚登记13381对;补发婚姻登记证件10185份;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60639份,其中,涉外及港澳台结婚登记455对,离婚登记54对;办理港澳台收养登记3例,登记合格率达100%。结合“三创一办”工作,开展违法丧事活动整治工作,成立市城区违法丧事活动整治领导小组,印制发放《关于加强违法丧事专项整治活动的通告》,引导群众文明办丧事,提高群众殡葬法规意识;率先在全省推行文明殡葬、惠民殡葬——“骨灰生态节地葬”活动,宝福山陵园开发节地葬园地“义园”、修文净园推出树葬、凤凰山公墓推出鲜花葬、清镇市红枫艺术陵园推出了草坪葬,进一步提高了市民文明素质,得到了媒体广泛报道和社会好评。加大春节、清明期间祭祀活动安全检查工作力度,倡导低碳绿色环保祭祀方式,在景云山举办清明公祭大典,用献花和祭酒方式替代传统焚烧香蜡纸烛,参与逝者亲友近1000余人。据统计,各经营性公墓祭祀人数达24万人(次),选择鲜花祭祀的群众达90%,实现了“文明祭祀,平安清明”。全市全年火化遗体21932具,火化率为100%。

(六)社会福利事业稳步推进

一是公办福利机构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由民政局起草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实施,切实保障了孤儿在安置、抚养、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等方面的权益,现我市儿童福利院420名孤儿集中供养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500元,超过省1000元的标准,763名散居孤儿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市儿童福利院加挂市特殊教育学校牌子。目前,市社会福利院和第二社会福利院供养老人405人,市精神病院收养精神病人101人,市老年公寓管理中心代养社会老人100多人,为高龄“空巢”老人解决生活困难提供很大的帮助。

二是不断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老有所养”行动计划(2016-2016年)的意见》中明确的任务,起草《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机构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对社会力量投入养老事业的优惠扶持力度,全市新增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5家,床位数达2943张;通过新建、改扩建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新增床位数1239张,超额完成市级和各区、市、县新增1072张养老床位数的目标任务。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的通知》,改扩建清镇市乡,县镇、乡村,区镇五所农村敬老院。深入推进“居家养老”工程,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村)老龄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市)在城市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面达到90%以上,全年“居家养老”工作共投入资金654万元,全市423个社区,430个村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完成了省老龄办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为876名特殊困难、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发放护理补贴199万元,发出高龄津贴571.08万元。春节、国庆、重阳节走访慰问困难老人3200余名,慰问款567.64万元,米8545公斤,油1865公斤,棉被650床。

三是福利彩票市场良性健康发展。按照提升投注机资源利用率、合理布局彩票销售网络总体要求,进一步优化彩票投注站点布局,对19家站点进行拆并整改,开展对销售量排名靠前的站点和诚信经营站点表彰,积极开展彩票销售员培训工作,组织500多人(次)参加了学习培训,激发全市彩票销售站点的工作积极性,销售量大幅提升;继续办好“福彩杯”社区棋类赛活动,强化福利彩票宣传工作。截止11月30日共销售福利彩票3.704亿元。加大对福彩公益金使用监管力度,对1987年到2016年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进行普查,统计、收集了项目名称、资助金额等内容。同时,重点对近两年来公益金资助项目的建设、服务情况进行调研,切实提高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效率。表彰彩票销售站的诚信道德模范。2016年,在协调财政部门共同对福彩公益金项目使用调研基础上,安排了5896.15万元福彩公益金使用计划,现已按照规范程序拨付2251.5629万元。

四是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加强。目前,全市共有福利企业27家,年销售收入65382万元,认真落实国家对福利企业的扶持保护政策,促进福利企业健康发展,完成对2016年度社会福利企业年检工作。

(七)大力深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一是加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力度。在总结巩固第一批试点单位经验基础上,加大对民政部第二批社工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单位儿童福利院的指导力度,探索福利机构社工岗位设置及人员比例,全力推行儿童福利机构社会工作运行机制,结合援助孤残儿童项目合作探索社会工作专业技术方式在实际工作中的引用。结合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加大对社区基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引导力度,积极鼓励南明区河滨办事处金地社区、花果园办事处沙坡社区,乌当区新天办事处育新社区申报省级试点。

二是大力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抓紧培养大批社会工作人才”的目标任务,在加大学习宣传力度的同时,积极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教育培训工作,举办一期市社会工作领导干部培训班,举办二期全市社会工作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培训班,培训人数130余人;认真开展社会工作人才资源统计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社会工作人才资源统计通知》的要求,我局牵头开展全市社会工作人才资源摸底统计,对全市16个社会工作领域的社会工作各类人才进行分类统计,目前,全市共有社会工作者3万余名,其中,专业技术职称社会工作者58名,有53名在民政系统;本次调查摸底统计为市委制定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措施提供了数据支持。

二、民政自身建设情况

一是下基层帮群众促发展活动深入扎实。以开展“四帮四促”、“创先争优”、“转变作风大帮促,服务基层先锋行”、“千名干部下基层,扎扎实实帮群众”等活动为契机,制定了《关于开展“转变作风大帮促、服务基层先锋行”活动》、《“千名干部下基层,扎扎实实帮群众”工作实施方案》等,深入到基层、到农村、到农户中深入调研、访贫问苦,扎扎实实开展各项帮扶工作,并及时向市委和市政府上报帮扶信息。按照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目标标准,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开展“我是共产党员,我为市争光”、“争做好党员,向党的生日献礼”等活动,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不断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全年我局先后组织10批共派出干部250余人次到帮扶点,走访32个村民组3314户村民,帮助受旱灾群众解决抽水机5台,落实救灾资金30万;为村落实资金3万元解决顶兆小学、南凉小学300余名学生中餐就餐困难;筹集3万元帮助高寨乡政府解决办公经费困难;援助镇村3台电脑,用于改善村委会办公设施,资助2万元用于完善村级老年协会和老年活动中心建设;从救灾资金中安排2万元,解决杠寨村灾民许开伦建房困难;为加快农村社区建设步伐,资助15万元开展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慰问困难群众127户,粮油、棉被及慰问金总价值7900元。

二是以制度建设强作风促效能。紧扣“三创一办”,强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大力开展“争创百佳效能处室(单位)、百优服务标兵”,严格执行机关工作“四要十不准”规定,改进民政工作作风、改善工作效率、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建设服务型机关,在民政系统党员干部中进一步树立为民理念和为民意识,落实为民举措,提高为民本领,切实以科学发展观内化更新观念,转化工作思路,凝聚工作动力,落实为民政策措施。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民政工作规章制度,制定了《市民政局机关首问责任制》、《市民政局机关限时办结制》、《市民政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办法》、《市民政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规定》、《市民政局信访办理规定》、《市民政局新闻发布制度》、《市民政局群众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规章制度,确保民政行政工作规范有序,收集编印《民政部门常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选编》,为进一步提高民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对全市民政系统80余人开展了“依法行政工作专题培训”;全年局机关接待群众来访125人次,受理群众来信26件,办理《市长信箱》件、百姓-书记市长交流台60件、市委群工中心90件,回复率为100%,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9件,答复满意率达98%。

三是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加强。结合市纵深推动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目标,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民政工作“十二五”规划的发展任务,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加大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力度,强化民政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综合素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民政业务工作能力培养,为全面推动民政工作的新发展提供组织和人才队伍保障。举办了党务知识、依法行政、提高执行力、生态文明建设、纪检工作、作风教育、干部任用四项监督制度、严肃换届纪律、文书资料、人事档案、规范劳动用工、人事劳资、财务管理等培育,加大对民政系统142名专业技术人员和296名技工人员技能培训力度,全年我局共投入教育培训经费79万元,参培人员达400多人次;派出2名领导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县级干部培训班,3名同志参加科级干部培训班,3名科级干部参加市人社局举办的执行力培训班,派出12名干部外出培训学习。加强民政干部能力素质建设,认真搞好民政工作的调查研究,形成大量调研报告。配合省民政厅完成《社会工作人才在社会管理服务创新发展中的功能研究》课题;我局承担的《社会工作在提高党执政能力,夯实党执政基础中的作用研究》通过民政部成果验收;《市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研究》获民政部法制理论研究课题二等奖;《关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及村(居)委会法律地位的思考》获全国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三等奖;《做好社会工作,加强社会管理》的论文在全国和省级刊物发表,并为人民网转载。同时,结合民政工作的发展,加大对局机关和局属单位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力度,公开竞争选拔局机关科级干部4名,考察聘用3名工勤人到局属单位副科级领导岗位,交流局属单位科级干部4名;公开招考引进干部13名。

四是规范化建设水平全面提升。结合行政机构改革的深化和发展,2016年及时全面完成局机关职责清理,严格按新“三定”方案设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明确内设机构和人员岗位职责,确保人员到位到岗,确保局机关各项工作健康运行,全面规范完成局机关行政机构改革工作。加大对局系统事业单位机构规范化建设力度,针对四个民政福利中心发展,争取市编办的支持调整其职责,提出了加强军字号机构的建议;同时,按全市的统一要求和规定,下半年启动了事业单位改革前的机构清理工作,对全局系统24个事业机构职能职责、人员编制、人员配备、领导职数等开展全面的清理,完成了全局系统事业单位新的机构设置方案报市编办。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全员聘用管理规定;按照市的统一规定和要求,全面推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建立局属单位及主要领导新的管理和考核机制;开展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津补贴清理工作,全力推进全局系统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2016年市救助站、景云山、云岩区民政局申报为民政部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局人事档案规范管理工作通过省委组织部一级达标检查。

五是机关党委、工青妇、精神文明建设、老干部服务管理、计生与人口综治、信息化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得到了全面落实。

三、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一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和市纪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制定下发了《市民政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市民政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等,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等,抓好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广泛开展党纪党规廉政法规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活动,特别是在广泛深入开展严肃换届纪律学习宣传中,全面完成了参与率、知晓率、测试率、承诺率共4个100%,在市委组织部的检查中得到了好评,有力地促进我局组织和干部任用工作满意度的提高,较好地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二是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将党风廉政目标分解到班子成员和责任部门,落实到人,形成了完整的责任体系,确保民政工作健康运行。深入开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制定并全面落实《市民政局开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严格加强项目建设和财经纪律管理;励行节约,从严控制支出;对全局系统“小金库”专项治理进行复查,局属各单位签署治理“小金库”承诺书;认真做好“三访”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三是扎实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民政党务政务工作公开透明力度,健全完善局党委会、局行政办公会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程序和内容,发扬民主,扩大民政干部和社会群众的监督覆盖面,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加大对党委班子和各级领导干部办事决策公开性和民主化建设,确保民政重大工作、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干部任用等工作严格按规章制度实施。切实加强民政专项资金和招投标工作、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了各项民政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开展对公务用车的专项治理,按期完成清理任务。

回顾2016年的工作成绩,是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是广大民政干部团结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局党委对广大民政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当然,我们已清醒的地认识到在工作中还有很多不足,还有很多需要艰苦努力的方面,但我们相信,只要大家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围绕全面推进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开拓创新,务实奋进,创先争优,以辛苦指数换来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一定会开创民政工作的崭新局面,民政系统的干部职工一定能为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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