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酌情处理我单位雇佣车辆超载行为的函

2016-11-28 10:08:01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酌情处理我单位雇佣车辆超载行为的函(共8篇)违法超限运输车辆信息抄告函XXX交通运输局执法所 关于超限超载车辆信息抄告函X交执法函(2016) 号:年月日至年月日,我单位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以下货运车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按照《XXX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信息抄告处理办法的通知》(豫交文XXX号)要求,现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等相关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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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超限运输车辆信息抄告函
酌情处理我单位雇佣车辆超载行为的函 第一篇

XXX交通运输局执法所 关于超限超载车辆信息抄告函

X交执法函(2016) 号

年月日至年月日,我单位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以下货运车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按照《XXX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信息抄告处理办法的通知》(豫交文XXX号)要求,现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等相关信息抄告贵单位(详见下表),望贵单位依法处理。

XXX交通运输局执法所

年 月 日

签收人(单位): 年 月 日

本函一式两份,一份送达抄告部门,一份本单位留存。

超限超载责任书
酌情处理我单位雇佣车辆超载行为的函 第二篇

附件1:

佛山市重点货运源头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责任书

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精神和佛山市政府《印发佛山市加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方案的通知》(佛府办函【2012】181号,下称《通知》)有关规定,加强货运源头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管理,确保超限超载车辆不出场(站、厂),双方签订本责任书。

订立责任书双方:

甲方:

乙方: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住建)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责任及义务

甲乙双方要认真学习和领会国家、省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精神和市政府《通知》关于“货运源头治超”的规定,按《通知》要求,共同做好“货运源头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

第二条 甲方责任及义务

(一)严格履行责任,认真执行市政府关于“货运源头治超”的规定,建立载货车辆称(核)重和信息登记制度。并从 月 日起执行,在执行中做到“两个一”(即:不漏登记一台车,不发出一台超载车)和“三一致”(即:销售票据、过磅或核重单、装载登记表一致),确保从本场(站、厂)发出的载货车辆无超限超载行为。

(二)对乙方督查发现和提出的“货运源头治超”方面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处理和解决。

第三条 乙方责任及义务

(一)向甲方及时传达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关于“货运源头治超”的精神和规定。

(二)对甲方执行市政府“货运源头治超”规定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薄弱环节,督促甲方限期整改。甲方整改仍存在问题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本责任书壹式两份,甲方双方各壹份,双方代表签字生效。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

(盖章) (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恳请酌情处理园博园指挥部部分公务车
酌情处理我单位雇佣车辆超载行为的函 第三篇

关于商请处理园博园指挥部部分公务车

交通违章的函

开发区交警大队:

根据市组委会的要求,为确保园博园工程更好更顺利推进、按期开园,园博园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及相关部门的通力支持下积极工作,但因工作事宜,我指挥部公务车在行驶中出现了违章的情况,具体车牌号为:鄂B73751、鄂B73561、鄂B05101、鄂B8MD56。为此,今特来函请贵单位给予从轻处罚或免于处罚为盼。我们将虚心接受监管,共同努力为全市人民营造一个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专此函达,请酌情处理。

二0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公文处理与问题的解决
酌情处理我单位雇佣车辆超载行为的函 第四篇

公文处理与问题的解决

一、公文概念 公文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的解释是,公文是党的机关实施领导、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格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布臵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和交流情况的工具。公文具有鲜明的政治性,高度的政策性,法定权威性,办理时效性,有其独特性。

二、公文种类

《国务院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共列举了13个种类,《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列举了14个种类,《国务院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两个文件中列举的种类中相同的有9种,决定、通知、通报、请示、批复、报告、意见、函、会议纪要。相近的有一种,《国务院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的通告、公告与《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的公报。不同的是《国务院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的命令(令)、议案;《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的指示、条例、规定。

命令(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命令,带有一定的强制性色彩。一般是以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名义来发布的。我们的党实行的民主集中制,一般不用命令来强制执行,多用条例、规定、指示进行贯彻实施,强制性色彩弱一些。

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这是专用文体,是随着我国民主化管理程度的逐步提高后增加的文体(一般有政府机关部门长的任免)。

指示,用于对下级机关布臵工作,提出开展工作的原则和要求。指示与通知、意见相比较,权威性强一些,一般多用于重大、有针对性问题的处理,如目前对四川地震中的问题处理,胡锦涛、温家宝都用了指示,企业不应该用。

条例,用于党的中央组织制定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规章制度。

规定,用于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酌情处理我单位雇佣车辆超载行为的函】

条例与规定,是党的机关专用公文体。行政机关也有条例、规定,一般用“令”或“通知”的方式发布,企业制定的规章一般用“通知”文体颁发。

公司经常颁发规章制度,多用“规定”、“办法”、“制度”、“细则”,这是法规范畴的公文写作,

2、公司最常用的公文种类

决定、通知、通报、请示、批复、报告、意见、函等8种,用的最多的是“通知、通报、请示、批复、报告”等5种。新的领导班子组建后,开始使用“会议纪要”。

三、公司公文处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讲解公文的处理规则、写作要求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一)文种不分。突出的是“请示、报告”合用,“决定、通知、通报”不分。今天重点讲一下“请示、报告”合用问题。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与调查报告还不完全一样)。 二者有其共同特点,一是,从行文关系上看,均是上行文(从公文关系上分类,分为三种,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二是,从行文目的和用途上看,均属于呈请性文书。报告中有批转性报告内容的,如要求交通队对公交实行路权优先政策,需要建委与公安局沟通,帮助解决,就可用“报告”文种(也可用“意见”文种),因建委不能直接批准,可是公司又不直接受公安局领导;三是,从结构上看,都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落款”。正文均由“开头(缘由)、主体(事项)、结尾(结语)。从文书叙述方式上看,都用叙述为主,叙议结合的表达方式。

【酌情处理我单位雇佣车辆超载行为的函】

二者又有不同点,一是,行文性质、用途、目的不同。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时使用的公文,具有呈报性;请示是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时使用的公文。报告主要用于下情上达,为上级机关了解下情、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依据(工会、党的机

关、共青团、妇女联合会等机关,虽然在一个层次上,他们的行文关系却不是平级关系,也不是不相隶属关系。这些机关特定情况下存在着领导、监督、执行的关系,因工会、共青年团、妇女组织是在党的领导下的群众组织,所以具有领导与指导的关系,也就是说存在着报告、请示的工作制度)。请示,适用于(什么情况下写请示)1、属于主管单位明确规定必须经过请示批准方可办理的事项;2、对党各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令不甚了解,有待于上级机关明确答复方可办理的事项;3、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严重困难或出现新的情况,但又无章可循,难以处理,请示上级给予指示和帮助解决;4、因工作中出现总是比较特殊,难以完全落实上级的统一决定,需要对此做变通或特殊处理,请示上级批准;5、本单位意见分岐,又无法统一,要求上级机关给予裁决;6、本单位职权范围内难以决定或解决不了的问题,有待于上指示或批准。总之,请示,是在超出职权范围情况下使用的上行文,而且,只能向自己的直接上级提出,而不能向平级机关和不相隶属的机关提出。二是,主体部分的内容含量不同,“请示”必须一事一文,“报告”则分为综合与专题,综合的就可多个事项。

“综合性报告”,主体部分一般包括“主要情况、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今后打算”;“专题性报告”,一般采用三段式写法,如是汇报工作,主体包括“工作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取得的成绩与效果、还存在什么问题及解决办法与措施”;如是反映情况,主体包括“对问题的概述、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与办法”;如是答复上级询问,主体包括“扼要叙述上级询问的事项、对问题的处理情况(调查实情、态度、采取的办法与措施、处理结果)、征询上级对处理结果的意见”。而“请示”,必须“一事一文”,所以,“请示”的主体内容单一,篇幅较短。“报告”与“请示”的不同点,还体现在主体的写作方法与语气、结尾用语及行文时间不同。

“报告”的主体内容是要“报告事项”,在写作上是要写出本单位实践情况、问题、经验、下步打算。是要展示本单位的实践性、过程性,是陈述自己的做法,或获得的情况,或针对上级机关所问而答,要分条列项撰写,使用的语气是“报告性的”。“请示”的主体内容是要向上级陈述提出请求的理由,行文中要注意“述由”(为了什么目的,基于什么原因,)及解决问题的设想与依据(政策允许、可行的),而不是“论理”,所陈述的不是自己的实践性、过程性,而是要展示请示的必要性、合理性,使用的语气是“请求性的”。这时需要强调的是,“请示”绝对不能写成议论文,要把本单位的实际困难、实际需要如实陈述,让上级或主管部门能体会、感受到你的实际困难、实际需要就足够了,否则,会引起反感(我们要求对公交车辆不限定超载,写出如限定公交车超载给公司带来的困扰就可以了,如过分强调交通队对公交工作不支持就会适得其反了)。

“报告”的结尾用语一般用“特此报告”、“以上报告,请审阅”;“请示”结尾用语一般用“当否,请批示(不能用请批复)”、“以上意见妥否,请批示”、“以上,请批示”(政策性问题的请示用“请指示”好一些,如公司拟要请示给病休职工办理提前退休,就涉及到政策,向劳动部门请示时用“请指示”)。

“报告”的行文时间或事中、或事后,而“请示”必在事前,绝不可以“先斩后奏”,或“边斩边奏”。 在这里,对日常应用最多的“请示”讲几点要求,一是,“请示”文必须一事一文,绝不能一文多事;二是,切忌矛盾上交,不该请示的滥请示(违纪职工的处理应该请示,但请示是基层单位先提出处理意见,而不是由总公司先表态是否给予处罚),对这类问题,把握不准的可先与总公司相关领导沟通,后决定是否行文。这样行文的后果是让上级对你的领导能力产生怀疑;三是,该请示的不请示,边斩边奏,或先斩后奏。最近就发生了这类的事,总公司很为难;四是,缘由不充分。这样往往得不到及时批复(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把握四点,1、写出客观需要,让上级感到请示事项有尽快解决的必要性;2、写出已具备一定的条件,让上级感到有解决的可能性;3、写出亟待解决的程度,让上级有尽快解决请示问题的紧迫感;4、写出恳切的语气,使上级机关能够同意而尽快批复);五是,请示主体不明确、不具体;六是,结语缺失或使用不当。有的部门、单位往往不用结语,甚至有人觉得应该创新。请大家注意,“请示”的结语不是可有可无的,一般将“请示”的结语视为主体中的一部分,因为客观存在可有肋于进一步强调请示的目的。用的恰当,可以让领导乐于尽快批复。提醒注意的是“请示”结尾切不要用“请予以批准”“尽快批准”语句。表达期望时建议用“以上请示,批准为盼”;七是,多头主送、越级主送、主送领导。结果是因你的程序不规范,造成谁都不管,请示事项的答复受阻。基层单位犯的多一些,总公司机关因为有办公室把关好一些,但有些部门与外联系工作时还挺严重。

再讲一下“决定”、“通知”、“通报”、“ 函”、“意见”的文体写作。

决定,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各单位及人员,变更或撤销各基层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分为周知性的,如表奖与处分。指挥性的,如部署某件重要工作,或要采取什么重大行动。

指挥性的,要写出决定事项的背景、依据、内容、要求。

周知性的(奖惩决定),通常要分段写,处分(奖励)对象的基本自然情况、处分(奖励)依据、处分(奖励)决定、希望、要求与号召。

通知,批转各基层单位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各基层单位办理和需要相关部门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我们有时把决定与通知并用,“关于对某某处分决定的通知”,处分人员用“决定”,不能用“通知”。任免干部用“通知”,而不是用“决定”。再就是,印发企业规章多用“通知”文体。【酌情处理我单位雇佣车辆超载行为的函】

通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公司多用“通知”表奖,需要今后注意。 函,与没有隶属关系的有关单位、部门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公司多与交通队、质检局、环保局、运输管理处等发文,建议使用“函”。在“函”中不要使用“尽快回复”的语句。

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一般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决定的事项(中心议题)、主要活动情况、总的评价。忌,写成流水帐。

意见,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方法。如,拟请示交通队对公交车辆超载一事的解决,我们向交通队发了“函”,没有结果,我们就不能再发函形式直接向公安局请示,只能是以“意见”的形式报请建委,由建委与公安局沟通帮助我们解决此问题。“意见”拟写内容要包括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在这里我再对实施意见与实施方案的不同点说一下。

实施意见,主要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层次来写。用“意见”时一定是重要问题,体现出权威性。基层一般不宜使用。而实施方案,一般是事务性的文书(不是公文种类里的),是为贯彻执行上级机关决定事项而提出的意见与计划等,或对本单位的某一项工作或活动作出周密部署,具体安排的一项计划性文书。他的写作要求内容,应该包含“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原则、时间、方法、步骤、监督、检查”。一般在实施步骤上比意见细。

(二)行文不规范。

⒈主送、抄报、抄送单位不明确、不适当。一般通知、通报的主送单位可多个,请示、函、批复等公文中主送单位就不能多个(刚才讲了),抄报、抄送单位不适当,没有隶属关系,或文件中没有涉及到的单位也抄报、抄送了文件(上报委的文件,往往同时写了抄送XX处(甚至写了抄报,认为是对上级机关的尊重),多此一举,结果是部门没有送达领导及时处理,误事)。抄送文件一般是给平级(应该让其知道文件事项的)或是文件中涉及到的单位与个人(如对职工的奖励与处罚),送达职工处罚文件一定要让当事人签名。

⒉标题不规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十条第六款规定“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处,一般不用标点符号”,由此得出,公文的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主要内容(俗称事由)、公文种类(俗称文种)三要素组成。公文的标题应当由名词性偏正词组,而不是句子。一般的结构为发文机关+“关于”+事由+“的”+文种。介词“关于”联结发文机关与事由;助词“的”联结事由与文种。

经常出现的问题是,(1)三要素不全。实际应用中,如果标题太长,一般可省略,但其它两个要素缺少了就让人看不懂了。(2)事由概括不当,如“关于教师节的决定”, 应该为“关于建立教师节的决定”。“关于请求建设车场围墙的请示”,这里的“请求”就多余。(3)生造文种,如“关于车辆处臵情况的汇报”,“汇报”不是文种,应该改为“报告”。(4)乱用、混用文种。 “关于××同志任免决定的通知”,“决定”与“通知”同用,前面讲过,任免人员一般用“通知”,“决定”就多余了。(5)用词重叠。转文件时多用了“转发”、“关于”词。“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国务院国资委、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若干意见》的通知”,可改为《转发中央宣传部、国务院国资委、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若干意见》;“关于转发《关于贯

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肃查处瞒报事故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通报〉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可以用替代法处理,修改为“转发国资厅发考核[2007]35号关于严肃查处瞒报事故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通知”。

⒊办理程序不规范。一般办文程序是拟搞人(主管部门负责人)——办公室核搞——送主管领导签发——登记编号——打印——样对——印制——盖章——发送——存档。问题主要是前半段,现在是拟搞人——主管领导签字——办公室。主要问题是办公室无法表明核搞意见。

⒋用语不规范。(1)公文用语原则是礼貌、合作,而我们经常会把自己的情绪带进公文。如向交通队提出解决超员问题,就强硬提出不应该怎么对公交车进行处罚,不是依法、依规提出自己的观点,阐述对公交车实行卸客处罚后我们的难处,让人家理解,愿意帮助您解决。(2)不看对象,不注重感情色彩。比如,我们向上提出请示解决什么问题,文中常用“经我公司研究决定,拟提出请示”,这里的“决定”就用的不好,你已经决定了还向上请示什么。(3)表述模糊不清,造成岐义或误解。如“不该收的礼坚决不收”,好像是有的礼应该收,修改为坚决不收礼好一些。“××与乘客发生口角,造成了极大的危害”,“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一般用在违法犯罪上,所以用造成一定的影响好一些。还有我们经常使用“贪污票款”文字,“贪污”不是你企业来给定性的,没有这个权力,应该由司法部门认定。“据反映”,似乎是告诉人家这个事还没有查实,有道听途说就处理的感觉,不严肃,失去权威性。

5、字体、字号使用不规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标题用小标宋体小2号字,文中标题用小标宋体3号字,正文用妨宋体3号字。

四、草拟公文应该注意的事项

第一,必须事前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再拟稿;第二,必须附和国家法规、企业规章,也就是要依法办理,特别是处罚职工的文件,必须按公司规章规定处理,不能随意设定标准。起草新规章要考虑到前规章的连续性与可操作性。要考虑与相关规章的冲突、矛盾;第三,涉及多个部门时必须事前沟通一致后再行文;第四,情况要确实(人名、地名、数字、引文都要准确),观点明确,表述准确,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第五,结构层次序数要准确,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第六,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第七,文中使用数字的写法要正确,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第八,纸张格式要适当。统一使用A4纸;打字格式,用电脑打印时,上、下各37MM,左右为28MM;第九,必须使用兰黑墨水笔拟写。

五、公文管理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机关人员应该了解公文处理相关事项)

1.公文不是私有财产,必须及时送交办公室统一处理,交接工作时必须同时交接。

2.不能横向传文,必须经办公室文书传阅。

3.秘密文件不经批准不得私自复印。

4.借阅档案应当在档案室内,特殊需要经领导批准借出后应当及时归还。

5.上报文件必须存档,如上级只给一份,应当复印存档。

动态车辆超载预检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酌情处理我单位雇佣车辆超载行为的函 第五篇

【酌情处理我单位雇佣车辆超载行为的函】

动态车辆超载预检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张海宁,魏立锋

(西安工业大学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陕西 西安 710032)

为了降低车辆超载检测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提高车辆超载检测的效率,保障高速公路的畅通,本文设计出了一种动态车辆超载预检测系统。本系统硬件平台以工控机(Industrial Personal Computer—IPC)为核心处理单元,以LED大屏幕为显示单元,用高精度多通道数据采集卡PCL-1716完成数据采集。软件设计以C++作为编程语言,以Visual C++6.0作为前台开发工具,在硬件结构基础上,设计了一套高效、稳定的软件系统,实现了对硬件设备控制、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显示、数据通信以及数据存储等功能。实验应用结果表明,该系统运行稳定可靠,能够准确检测出超限车辆,实现了对超载车辆的实时检测。

关键词:预检测系统;工控机;LED大屏幕;数据采集卡PCI-1716

中图号:TN919.5 文献标志码:A

0 引言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国民经济的日益提高,运输行业也随之兴起并且有着不可取代的地位,特别是高速交通运输更是运输行业的命脉。随着高速公路发展的同时超限超载车辆也纷纷涌入,导致高速公路不堪负重,损坏严重。车辆超限超载超重现象不但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而且严重地损坏了公路的基础设施;不仅危及人民的生命安全,而且造成国家财产的严重流失,成为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道路上的“拦路虎”。尽管现有的相关法律都规定严禁车辆在运输时超限、超重,但在利益的驱使下,这种现象屡禁不止、已经成为扰乱我国道路交通运输的难题。因此,依法治理、根治超限超载超重运输成为当前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公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头等大事。

为了及时制止超限车辆继续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目前我国对高速公路的不同路段,分别设置了超限检测站以阻止超限、超载车辆继续对高速公路造成危害。但是现有的超限检测站都是对车辆进行静态称重,即在车辆静止的状态下对车辆进行称重。由于公路交通运输量的日益增长,这种检测方式因为人员劳动强度高、效率低、车辆流速慢、易造成公路阻塞等原因,已经不再适用。所以,寻求一种高效、快速、简便地全自动动态称重检测方式已迫在眉睫[1]。

1系统总体设计

本系统最大的优点就是无人值守便可对行驶车辆在中进行实时检测,并且通过LED大屏显示信息可将超载车辆与非超载车辆进行分离。当车辆通过时该系统

会得到一个启动信号,利用高精度多路数据采集卡完成数据采集同时启动车牌识别仪对行驶车辆进行车牌识别。以工控机为核心处理单元,通过软件滤波对数据进行处理,解析,将超载车辆的车牌号通过LED大屏显示出来指引其进入超限检测站进行精确检测,本系统采用三通道采集[2]。动态车辆超载预检系统总体框图如图1所示。 LED

大屏幕显示工控机车牌

识别仪

I/O 数据采集

图1 动态车辆超载预检系统总体框图

Fig.1 Block diagram of dynamic vehicle overloading pre-detecting system

2硬件平台

超载检测系统主要由I/O模块、采集模块、显示模块、车牌识别模块和核心处理模块组成,其硬件平台组成框图如图2所示。

图2动态车辆超载预检系统硬件框图

Fig.2 Hardware block diagram of dynamic vehicle overloading pre-detecting system

2.1I/O模块

I/O模块是由感应装置和I/O卡组成,感应模块包括地感线圈和地感线圈控制器。地感线圈是基于电磁感应原理设计的,用来感应有车辆经过的信号。当车辆通过该线圈或者停在该线圈上时,车辆铁质将会改变地感线圈内的磁通量,引

起线圈回路电感量的变化,地感线圈控制器通过检测该电感量的变化来判断通行车辆状态。I/O卡选用带光电隔离且具有输入输出功能的数字量PCL-725采集卡,光电隔离可以消除传感器电压漂移和外部环境所带来的干扰。该模块是用来判断是否有汽车通过地感线圈,并将其送入到工控机中以支持其他模块的工作。

2.2采集模块

采集模块是用来采集车辆通过弯板传感器时的压力信号。由于工作环境是在高速公路上,所以需要高精度,采样速率快且带有采样FIFO(先入先出数据缓冲器)缓冲器的多路数据采集卡。在该系统中采用了PCI-1716数据采集卡,该板卡拥有1K的采样FIFO 缓冲器,这样使得采样速率大幅度提高,避免了由于频繁读取采样数据占用大量的CPU时间现象的发生。能够很好的对弯板传感器进行实时数据采集,采样结束后将数据传到工控机中,在程序中直接调用函数读取PCI-1716卡缓冲区的值就可以很方便地得到采样的值。

2.3车牌识别

车牌识别模块用上海高德威智能交通公司生产的GW-PR-9902T汽车牌照识别器来完成,此设备由数字量I/O采集卡继电器输出控制触发,进行车牌抓拍及识别。车牌识别仪通过PCL-725数字量I/O采集卡进行控制,当有车辆通过地感线圈或是停在地感线圈上时同时启动车牌识别仪对车牌进行抓拍识别。

2.4显示模块

显示模块用Vision Show LED大屏幕来完成。当检测到有车辆超载超限时,主程序会将车牌信息发送到LED大屏幕显示,并加以提示信息,示意车辆进入超限检测站进行精确检测。利用厂家提供的二次开发包实现对LED大屏幕的控制。

2.5核心处理单元

由于本系统是设立在公路旁,震动多、灰尘大、雨雪和电磁干扰多,系统全天候持续运行,且系统处于无人值守的情况,所以,要求作为系统主控的计算机必须能够在比较恶劣的环境中稳定工作。所以核心处理单元选择工控机(Industrial Personal Computer—IPC),工控机采用钢制机箱,可以有效抵挡灰尘、雨水等对计算机的损坏。工控机机箱内部具有ISA插槽和PCI插槽,可以方便的使用板卡进行系统开发。【酌情处理我单位雇佣车辆超载行为的函】

3软件设计

软件设计采用C++语言编程,开发环境采用VC++6.0,在Visual C++ 6.0集成开发环境中提供了强有力的Debug工具来支持程序调试,使用上特别方便。

Visual C++ 6.0创建一个工程时,Visual C++ 6.0会自动创建两个应用程序版本:Release版本和Debug版本。MFC提供Windows应用程序框架,开发人员可以充分利用MFC提供的程序框架代码,在此基础上进行补充性的编程,实现应用程序开发,有效的降低了开发人员的工作量,节省了时间。采用VC++6.0基于对话框的MFC工程可以很好的完成可视化人机交互界面,方便用户进行操作。此外,用户可以创建自己的线程来完成不同的通信,也可以定义自己的消息,在消息响应中完成一定的功能,从而使系统运行更加稳定[3]。动态超限预检系统的软件工作流程图如图3所示。

图3 动态车辆超载预检系统软件流程图

Fig.3 Software flow chart of Dynamic vehicle overloading pre-detecting system

(1)设备初始化。初始化包括A/D初始化,725卡初始化,车牌识别仪初始化和LED大屏幕初始化。用DRV_DeviceOpen()函数和GlobalAlloc()完成对PCI-1716初始化工作;用DRV_DeviceOpen()函数对PCL-725初始化;用动态链接库VPRCtrl.DLL提供的void WINAPI VPR_Init()函数对车牌识别仪进行初始化;用动态链接库LEDSender.Dll提供的long LEDAPI LED_Open()函数对LED大屏幕初始化。【酌情处理我单位雇佣车辆超载行为的函】

(2)创建检测线程,定义数据处理消息。用CWinThread* AfxBeginThread()函数创建自己的线程UserThread,在这个线程里面完成检测系统的启动、采集。定义消息#define WM_MY_MESSAGE在该消息响应中完成数据处理。

(3)检测。当有车辆经过时,地感控制器接收到地感线圈的信号会由低变高,与此同时725卡的输入信号也会有低变高[4-5]。用DRV_DioReadPortByte()函数可以读出725的输入信号,当725卡信号为高时利用DRV_FAIIntScanStart()函数启动A/D转化和中断功能同时启动车牌识别仪并用BOOL WINAPI VPR_GetVehicleInfo()函数进行车牌信息获取。

(4)发送检测完毕消息。当车辆已经通过时感控制器接收到地感线圈的信号会由高变低,当PCL-725信号由高变低时说明车辆已经通过,检测结束。此时用SendMessage()发送检测结束消息,信息中包含车辆的重量值和车牌信息。

(5)数据处理。当响应到WM_MY_MESSAGE消息时对数据进行处理并判断,将车辆的所有信息显示在人机交互界面。如果车辆超限则利用LED_SendToScreen()函数将车牌信息发送到LED大屏幕完成车牌显示,最后将数据保存到数据库;如果车辆没有超限则无需显示车牌信息,只需将数据保存到数据库。读取A/D值主要代码实现如下:

ErrCde = DRV_FAITransfer(DriverHandle,(LPT_FAITransfer)&ptFAITransfer) temp = (FLOAT far *)ptFAITransfer.DataBuffer;

float x0,x1,x2;

x0=0.0; x1=0.0; x2=0.0;

for(int t=0;t<n-1;t++)

{

}

其中ptFAITransfer 是一个结构体变量,结构体中包含采集通道数,采集点数,采集电压值范围等。n代表数据采集卡采集点数。x0,x1,x2分别代表12点电压值加权和。通过实验数据表明,数据采集卡采集到的第一个数据有很大的漂移量,所以通过3*t+使用通道数将第一个数据舍弃[6]。

4实验结果 x0 += temp[3*t+3]; x1 += temp[3*t+4]; x2 += temp[3*t+5];

2016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酌情处理我单位雇佣车辆超载行为的函 第六篇

为加强城区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的管理,有效遏止超限超载运输和沿途抛洒现象,确保市容整洁,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怀化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及《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城区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整治方案的通知》(怀政函办〔2016〕120号)等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为期1个月的集中整治,使所有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实现平装密闭式运输,并按限行时间、路段运行,超限超载运输得到有效遏制,“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车辆基本杜绝,道路运输行为不断规范,逐步建立起开放、公平、健康的道路运输市场,不断提高政府对公路、车辆、运输市场的监管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在此基础上,按照“突出源头治理、强化执法力度、完善监控网络”的思路,全面构建长效治理机制。

二、组织领导

成立鹤城区集中治理城区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和超

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区委政法委书记、区政府分管城建、公安和交通运输的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宣传组、路面治超组、采石源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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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组、城东工地渣土管理组、机动应急组、维稳组六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区公路管理局,由区政府办副主任刘洪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部署

整治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8月10日—8月19日)。制定工作方案,开展调查摸底,召开全区动员大会进行宣传发动。

主要工作任务: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宣传动员工作,全程派员参与前期宣传和整治期间工作宣传。一是加大前期宣传。区新闻中心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载体宣传国家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政策、车辆装载有关规定和法律责任;路面治超组要通过悬挂横幅、张贴通告、车载广播等形式宣传市区两级关于治理工作要求;责任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要在集中治理行动前召开相关会议:①由国土部门牵头召开货源企业业主会议。②由责任乡镇、街道牵头,交警部门参与召开辖区全体货运司机会议。③由住建局牵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参与召开城东所有建筑工地业主和货运单位负责人会议。④由责任乡镇、街道牵头召开沿线村组干部会。二是组织召开全区各相关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运输单位等参加的全区集中整治动员大会。三是做好整治期间宣传。在继续做好政策、法规宣传的同时,开

展典型案列的查处宣传,对严重超限超载和暴力抗法等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完善宣传平台,建立司机、企业信息台账,通过短信平台及时通报违法车辆查处情况。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8月20日至9月20日)。

主要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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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路面治超工作。由区公路管理局牵头,以石门超限超载车辆检测站为依托,采取固定检查和流动稽查相结合方式,严厉查处超限超载行为,对超限超载车辆一律处罚到位,并依法卸载,杜绝超限超载车辆进入城区。一是设置固定站点。在城东停车场旁设置石门超限超载车辆固定检测站,配备治超人员59人,主要负责超限超载车辆检测,对超限车辆实施处罚、卸载。在检查现场,交警部门负责安排大货车驾驶员2名,公安负责安排专业开锁人员1名,公路部门负责设置车辆动态称重仪1套,流动治超车1台(购置中)。在集中整治的前15天,增派机动应急组公安干警驻站。二是设置流动稽查点(集中整治的前15天)。稽查“1”号点设在S223线石门阳塘村与中方交界处,配置交警8人、路政8人,主要负责查处辰溪、中方方向入境车辆,杜绝超限超载车辆进入鹤城辖区;稽查“2”号点设在蒋家碎石场出口处,配置交警8人,防止碎石场超限超载车辆进入省道行驶;稽查“3”号点设在金海村路口,配置交警12人,主要负责将超限超载车辆导入检测车道。三是卸货场、扣车停放点。“1”号卸货场设在城东停车场内,“2”号卸货场设金海北路施工路段;扣车停放点设在城

东停车场内,雇佣卸货工6-8人。

2.源头治理工作。由鹤城国土资源分局牵头,建立超限超载货运源头治理工作机制,源头治理组人员进驻石门乡境内的6家采石场和4家混泥土拌和站,监督和引导货运源头企业依法配载、货运企业依法装载,严禁超限、超载车辆驶出货场。对查获有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驶出的采矿企业,第一次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责令停产整顿1个月,第三次吊销其开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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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东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管理工作。由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严格执行《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进行整治的通告》(怀政函办[2016]198号)精神,负责对城东所有工地进行整治:①凡进入城区道路行驶的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必须采取平装密闭等有效防护措施,严禁未实施有效密闭措施的运输车辆驶入城区;②每天5:00—19:00严禁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在城区道路行驶;③从2016年11月1日起,所有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到市交警、公用事业管理部门办理《怀化市城区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通行证》后,方可按规定在城区道路行驶。禁止未设置车辆清洗平台的大型工地运输渣土和建筑垃圾。严查城东城区建设工地设置大型拌合场的行为。开展路面巡查,确保所有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实现平装密闭式运输,并按限行时间、路段通行;从严查处擅自改装的建筑垃圾和建材运输车辆。从严查处从事建筑垃圾和建筑材料运输的报废车辆、无牌无证车辆。

4.应急机动工作。由鹤城公安分局牵头,遇有突发情况随时出动(在集中整治前期的15天全部安排到路面治超固定站驻站)。针对可能出现的下列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①聚众堵塞交通。驾驶员故意聚众堵车,由路面治超组向应急机动组通报,应急机动组迅速赶赴现场协助查处,对拒不配合的车辆,依法强制破门开离扣留到指定地点(城东停车场),保障道路畅通,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②弃车锁车。驾驶员拒绝接受执法人员处理,故意弃车锁车离开执法现场逃避处罚,由路面治超组向机动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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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组迅速出动,强制开锁或破门,由交警部门指定的专业驾驶人员依法将车开离现场并予扣留,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后方可放行。③车辆闯关。车辆为逃避检测的闯关行为,由路面治超组向机动组通报,机动组负责拦截,交警部门依法扣车、扣证,交由公路管理部门依法查处。④暴力抗法。围攻、殴打、伤害执法人员等干扰破坏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秩序,应急机动组及时赶赴现场,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维稳工作。由区委政法委牵头,负责集中整治期间矛盾纠纷的协调和对恶性事件的依法打击的指导、监督。

四、职责分工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区相关部门分别履行以下主要工作职责:

1.政法部门:对本次整治行动可能出现的暴力抗法恶性事件

的打击进行指导和监督。

2.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治超工作全方位的宣传报道,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3.区政府办:负责各部门综合协调和人员调配。

4.财政部门:负责治超工作的经费保障。

5.公安部门:依法查处聚众堵路、集体闯关、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对不按规定装载的采矿企业,停止炸药等物品的审批供应。

6.交警部门:禁止非法和违规车辆登记使用,强制查处非法改、拼装车辆;配合维护治超检测站点的交通秩序;组织交警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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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路面执法,依法查处车辆超载、故意堵塞交通、避站绕行、夜间偷运等违法行为;

7.交通运输部门:交通运管人员深入货物配载源头进行运输装载行为监管和检查,防止车辆超限超载;结合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制度,进行源头处罚;鼓励采用集装箱、封闭厢式货车和多轴重型车运输;依法查处非法改、拼装车辆。

8.公路管理部门:负责开展路面治超执法,依法查处超限超载车辆,杜绝超限超载车辆驶入城区。

9.监察机关:对相关部门在治超工作中的执法行为和行业作风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行业不正之风及违纪违规等行为。

10.国土资源部门:进驻辖区6个重点场所,监督矿厂企业按规定配装货物,对不按规定装载的企业,根据情况对其进行批评

教育、责令整顿和吊销其采矿权。

11.安监部门:负责辖区厂矿企业的安全监管,对有超限超载且拒不整改的企业、从严从重查处其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直至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12.住建部门:负责监督建筑工地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规范运输,依法查处建筑工地渣土运输、建材运输造成环境污染的违法行为。

13.行政执法局、公用事业管理局:行使违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市政道路管理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装卸、运输可能产生扬尘的货物的车辆和施工车辆,未配备专用密闭装置或者采取其他防尘措施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14.区政府法制办: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起草治超工作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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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依法裁决相关行政复议案件,协同宣传部门做好本次整治工作的正面宣传,依法做好负面信息的回应。

15.石门乡、坨院街道:负责做好辖区内治超工作的宣传贯彻,协调处理矛盾纠纷。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城区建筑垃圾和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及超限超载整治工作,既是治理城区环境卫生的需要,又是保障运输安全的需要,更是广大市民的热切期盼。各相关单位必须高度统一思想,切实加强领导,圆满完成整治工作任务。区财政全力保障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经费。

2.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在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加强协调联动,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责任人。源头治理工作要对辖区内货运源头企业全面实施派驻监管,对年运量5000吨以上的货运源头企业实施巡查监管。治超工作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货运车辆、驾驶人和道路运输企业进行追踪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驾驶人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对多次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车辆、企业和驾驶人要及时纳入道路运输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告。

3.加强定期调度。定期召开建筑垃圾和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及超限超载整治工作分析会,不断总结经验,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的问题,确保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4.严肃工作纪律。各相关单位和所有参与人员要服从指挥、服从安排,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督查组要对不服从安排的单位、人员及时予以通报。对玩忽职守、消极怠工,不作为、乱作为,影响整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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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市治理车辆超载超限实施方案
酌情处理我单位雇佣车辆超载行为的函 第七篇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治理车辆超载超限工作机制,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护公路基础设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上统一部署,从2016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加强车辆超载超限治理(以下简称“治超”)工作,现结合我市“双超”治理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1年时间的集中治理,有效遏制严重超载超限违法行为,“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车辆基本杜绝,进一步规范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行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严把车辆生产、准入和审验源头关。

由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牵头,工商、质监等部门配合,全面排查市内货车生产企业,公布合法生产企业名单,严厉查处违规生产企业。对“大吨小标”等不符合国家公告标准的车型,一律禁止在市内销售,并依法申请工业和信息化部更正或撤销其相关产品《公告》。(2016年2月底前完成)

由工商部门牵头,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配合,全面排查市内货车销售企业,凡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非整车出厂货车一律禁止销售,对违规销售行为进行严肃查处。(2016年2月底前完成)

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公告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对非法改装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货车不得进行注册登记和审验,审验发现非法改装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货车要责令进行纠正,交通运输部门不得办理道路运输证和定期审验。(即时执行)

(二)严把车辆改装源头关。

由工商部门牵头,公安、经济和信息化、交通运输等部门配合,对改装机动车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非法改装拼装机动车的企业或场所,坚决依法予以取缔。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工商、公安等部门配合,对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全面排查,企业非法改装货车行为一经查实,吊销其维修生产许可。(2016年2月底前完成)

(三)严把货物装载源头关。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要组织安监、公安、交通运输和农机等部门,加强对容易发生超载超限的矿山、水泥厂、沙石料场等货物集散地的监管,以政府名义向社会公布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联合驻点或巡查监管制度,坚决制止超载超限车辆出场、出站。(2016年1月底前完成)

各区市县交通运输、公安部门从即日起迅速摸清辖区底数,建立基础台账,一对一与当地货运企业和业主签订一律不得超载超限的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凡核发了“运输许可证”的企业、业主和货场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签订,运输型拖拉机由农机部门负责签订,其他由公安部门负责签订。(2016年2月底前完成)

(四)严把高速公路入口关。

由公安部门牵头,当地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门、高速公路营运公司配合,2016年12月14日至16日排查并确定辖区内高速公路入口管控点,拟定并分批公布高速公路货车可通行入口名单(2016年12月18日前公布第一批名单,2016年1月20日公布第二批名单,2016年3月底前公布第三批名单)。高速公路营运公司按照时间进度安排在相关高速公路入口前提前配备称重设施设备,设置限高门架和警示标志标牌,有条件的要设置渠化货车专用通道、劝返专用通道等。高速公路入口前管控点的管控、疏导、劝返及有关维稳工作由辖区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控点的称重设备、办公临时用房等设施由高速公路营运公司负责提供。

由公安部门牵头,各区市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门、高速公路营运公司配合,在高速公路省界入口加强对入川货车的管控。有条件的,要在站前收费广场渠化货车专用通道、设置移动称重设备,在货运车辆进站前实施检测,对检测出的超载超限货运车辆直接劝返;无条件的,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设点联合执法,高速公路营运公司配备移动称重设备、设置治超警示标志,提示进入的违法超载超限车辆就近驶离高速公路。加强市际间治超信息沟通,对违法超载超限车辆实施有效管控。(即时执行)

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部门、高速公路营运公司配合,合理统筹规划、调整完善治超监控网络,形成源头监管点、治超检测站、卸货场、流动检测车互联互动、相互补充的治超监控网络体系。(即时执行)

(五)严把路面管控关。

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在省政府批准的地方公路固定超载超限检测站、高速公路入口管控点,实行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联合治超,落实抄告制度。

高速公路入口管控点由公安部门牵头,交通部门配合实行24小时不间断管控,每个管控点的人员配备不少于8人(公安4人,路政、运管各2人),实行3班倒。加强高速公路路面巡逻,发现超载超限货车引导就近驶离高速公路,并按照车籍地原则对货运车辆违法情况抄告相关部门。各高速公路入口管控点应建立检测登记簿,对经过管控点检测的车辆进行登记,对符合进入高速公路的货车还应出具称重磅单加盖印章,作为目前高速公路进站称重设备不完善时的进站凭据,检测登记薄及称重磅单由高速公路营运公司统一制作。(即时执行)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地方公路超载超限检测站称重、卸载机具设备和卸载场地等,完善配套政策。公安部门要在省上批准的地方公路超载超限检测站设立警务室并常驻警务人员。对经检测确认严重超载超限的车辆,交通部门要依法严格实施卸载,违法状态未消除的,不得放行或准予继续行驶。对发现的非法改装车辆,公安部门要依法顶格处罚,并现场予以切割。要加大对违法超载超限驾驶人员的处罚力度,严格执行违法记分制度。(即时执行)

(六)强化施工、应急救援路段交通安全管理。

由公安部门牵头,高速公路营运公司、交通运输部门配合,加强高速公路维护和事故现场安全管理。可能影响通行安全时,由公安部门实施交通管制,封闭施救路段,实施对面道路半幅双向方式通行,确保不发生二次事故。(即时执行)

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严格施工审批和过程监控,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许可的施工方案施工,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公安部门负责施工路段的交通安全监管。(即时执行)

高速公路营运公司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配足应急救援人员和装备,落实应急保障措施,确保快速、高效处置突发状况;配合公安部门加强清排障服务,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提高事故应急救援效率,尽可能减少对道路通行安全的影响。(即时执行)

(七)加强政策引导,推进长效治理。

认真执行运输企业补贴政策和货运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培育货运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筛选出一批基础条件较好、辐射能力较强、管理较为规范的货运企业予以重点指导,并予以相关政策扶持,引导道路货物运输规模化、集约化、网络化经营。(2016年3月底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是各地要加强对治超工作的领导,区市县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把治超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制定治超责任考核管理办法,严格责任追究。二是进一步落实有关部门的责任,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行业监管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部门间、区域间的沟通、协作,重点强化源头管理和路面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三是2016年2月底前各地要落实和完善治超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

(二)强化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依法治超,提高执法效率。坚持明察暗访,对典型的违纪违法问题要严肃处理。对货运车辆拒检逃逸、聚众闯卡、故意滞留阻塞交通等影响和破坏治超工作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要组织力量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予以打击。

(三)逗硬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市政府将把治超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对治超工作不力、违法超载超限运输未能得到有效遏制的区市县及有关单位将严肃追究责任。各地也要将治超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

(编辑:月影)

2016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酌情处理我单位雇佣车辆超载行为的函 第八篇

受多重因素影响,镇内车辆超限超载愈演愈烈,对公路造成的损害触目惊心。为有效遏制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确保公路设施完好,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交通部等九部委《关于印发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市有关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和区关于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镇政府决定自2016年3月上旬开始,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货运机动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时间暂定半年,逐步建立治超工作长效机制。为确保治超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是路面专项治理与源头长效治理相结合;二是各部门单位与各村组联动相结合;三是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相结合;四是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五是宣传先行和稳步推进相结合。

二、工作目标

一是源头治理有明显成果。全镇范围内车辆非法改、拼装行为得到彻底取缔,道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行为得到根本遏制;二是路面执法有成效。无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无未经许可车货总重量超过55吨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上路过桥行驶,无严重超限超载运输现象。三是运输环境有明显改善。公路设施得到有效保护,公路完好率、通过率大幅提高,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有序规范。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治超集中治理行动的组织领导,加大治理力度,保证治理工作顺利进行,镇政府成立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顾问: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城建办,由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四、整治内容

镇政府各部门、各村(社区)要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周密部署,相互配合,严管重罚,标本兼治,展开无缝隙拉网式整治大行动,实施“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一律依法从严处罚;未经许可,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车辆一律劝返或卸载;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一律依法扣留;非法车辆改装窝点一律取缔;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一律拘留;治超不力、敷衍应付的一律问责”等综合治理措施,依法严厉打击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一)严厉查处非法改装拼装行为

工商部门牵头查处非法拼装、改装汽车及非法买卖拼装、改装汽车行为,依法取缔非法拼装、改装汽车窝点。每半月对维修厂(场)等企业进行一次地毯式检查,对从事非法拼装、改装汽车的企业,一律依法从严处罚。对有经营许可证的,依法予以吊销;对无经营许可证的,一律依法取缔。

(二)严厉查处道路货物运输源头

积极配合交通运营、工商、国土资源、煤炭、矿产品税费征收等部门开展道路货物运输超载超限源头查处,配备人员对货运装载场(站)、煤场、矿产品起运点实行全天候值守,对非法经营的场(站)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对为非法超限超载车辆配载的,责令改正并予以严肃处理,切实做到“装超不出场”。对整治期内非法超限运输3次以上(含3次)的车辆或驾驶人,由原发证机关依法撤销其道路运输营运证或从业资格证。

(三)严厉查处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行为

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配备力量在镇内的各税费征收站全天候值守,对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加高栏板、加厚钢板、加轴以及装载质量等重要技术参数不实的非法改装车辆一律依法予以扣留,并责令非法改装车所有者恢复车辆原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营运车辆,按规定在公安交警部门的监督下予以解体。全挂车的挂车超过两轴和半挂车、全挂车超过六轴(不含六轴)以及全挂车的挂车长度超过主车长度的货运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四)严厉查处路面严重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1、积极配合公路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路面执法,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对超限车辆要做到应检尽检,对经过称重确认的非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依法予以处罚;对装载不可解体货物的超限运输车辆,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2、配合交警部门引导车辆进站检测,维护交通秩序。对累积记分超过规定分值的驾驶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从严处理。严查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行为,严查未经覆盖的货运车辆驶入和污染城区,禁止未经许可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车辆驶入城区。

3、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维护治超检测站(点)治安秩序,对纠集聚众、蓄意占道、恶意堵车、强行闯关、破坏治超检测站(点)设施、以威胁恐吓手段迫使治超人员放行超限超载车辆的暴力抗法者,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4、在S214线进入我镇的两端入口设置劝返点,设立醒目的“禁止未经许可车货总重超过55吨、25吨和15吨以上车辆驶入”告示牌,阻截、劝返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各治超检测站(点)对未经许可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要采取坚决措施,就地卸载、分装,禁止上路过桥行驶;对卸载车辆不收费、不罚款、不扣车。货运车辆运载不可解体物品超过限定标准,确需上路行驶的,必须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对超运输冰箱、彩电、汽车、百货等规则尺寸物品的运输车辆要强行劝返;超限运输蔬菜瓜果等鲜活农产品和油、汽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按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违法信息抄告所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司机或货主不服从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开展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集中整治行动,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重要举措。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性,克服畏难情绪和短视行为,顾全大局,着眼长远,把治超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予以统筹部署,严格按照治超治限工作要求,切实抓紧抓好,务必抓出成效。

(二)广泛宣传,形成声势

通过召开各种会议、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及发放“告货运司机的公开信”等方式广泛宣传发动。设立治超工作的监督和咨询电话2671148、2672903,依法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发布专项整治通告,动员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人自行整改。在镇内主干道和各村(社区)道口悬挂宣传横幅,通过走访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使集中整治工作家喻户晓,政策措施众所周知。加大对治理成果、正面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力度和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引导车主、货主和广大驾驶人员自觉抵制和杜绝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全力支持治超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依法行政,规范管理

治超执法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依归、依程序进行。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认定标准必须统一执行交通部等七部委《印发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发[2016]219号)制定的标准,损路赔(补)偿费收取按省物价局湘价费[2002]44号文件执行。车辆非法改装、拼装的认定必须按照国家颁布的标准执行。对现场所扣车辆要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抢、防破坏等工作,确保整治秩序和暂扣车辆安全。现场执法要实事清楚、适用法律准确、符合程序规定、法律文书规范统一。

(四)强化责任,严厉问责

各村、各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本次集中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态度坚决,一抓到底,抓出实效;要积极调处化解不稳定因素,综治办要制定应急预案,依法果断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稳定;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本次集中整治行动工作经费。政府镇对本次治超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对治超责任落实到位、整治效果好的村组或部门单位和做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不重视治超工作、责任不落实、整治效果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纪律处分。严格实行督察问责和责任倒查制。镇纪委牵头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不定期明察暗访和定期专项督查,对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所涉及的有关环节实行责任倒查,逐一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集中整治期间为违法对象说情、打招呼、“了难”、干扰治超工作的,要予以登记并曝光,并严肃作出相应处理。

(五)收集信息,及时上报

各村及各部门单位要及时收集并定期向镇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各类治超信息。镇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编发各地集中整治动态信息、典型经验并向全镇通报

(编辑:新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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