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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低保,提标

2016-11-28 11:14:46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安徽,低保,提标(共9篇)低保提标申请低保提标申请尊敬的街道办事处及各位领导:本人王佳,女,身份证号码:512921197308031669,户口住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兴市街18号。我没有稳定工作,没有住房,不幸去年父亲检查出晚期肺癌及脑肿瘤,现已经花光家里所有积蓄,并向亲戚朋友借钱拾余万,所有的担子压在我一人身上,一直都...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安徽,低保,提标》,供大家学习参考。

低保提标申请
安徽,低保,提标 第一篇

低保提标申请

尊敬的街道办事处及各位领导:

本人王佳,女,身份证号码:512921197308031669,户口住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兴市街18号。我没有稳定工作,没有住房,不幸去年父亲检查出晚期肺癌及脑肿瘤,现已经花光家里所有积蓄,并向亲戚朋友借钱拾余万,所有的担子压在我一人身上,一直都靠租房住,经济十分困难,我现在真是万般无赖,母亲又是晚期糖尿病并发症,长期靠吃药打针维持。 特此申请低保金提标为谢。

申请人:

年 月 日

中界乡开展2014年低保提标
安徽,低保,提标 第二篇

中界乡开展2014年低保提标暨低保季节性缺粮核查工作

本报讯 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连日来,中界乡全面开展2014年低保提标和低保季节性缺粮核查工作。

加强培训宣传。召开动员会,组织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村干部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全面准确的掌握相关政策。大力开展低保提标和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的相关政策、申请条件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加强核查评议。采取“领导包村、干部包组、村干部包户”的形式,由包村领导带队对各村的低保对象家庭进行全面仔细的核查,并填写入户调查表,保证表不漏项、不缺项,评审时,评审人员必须在20人以上,且群众代表占80%以上,且评议结果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参会人员同意,方能生效。在评审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评审表决,并将评审结果进行“三榜”公示。

加强监督。实行“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人,对违背政策规定、搞人情保、关系保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执行政策不力、隐瞒真情不报、问题严重的,严格追究责任;实行低保经办人员及乡、村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登记备案制度,实行“一乡一柜”“一村一盒”“一户一档”对乡、村两级干部的近亲属享受低保进行严格核查管理,并逐人签订承诺书,未及时或未主动登记备案的乡、村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问责。确保低保评审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本报记者 陈 顺 晏彪)

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政策建议
安徽,低保,提标 第三篇

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政策建议

安徽省财政厅社保处

党的十七大提出把“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作为2020年构建和谐社会的九大目标和主要任务之

一。作为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最后一条保障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下简称“城乡低保”)的建立和发展,对于体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当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乡低保制度的建设已经进入了关键阶段,新情况和新问题也不断出现,因此,研究城乡低保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城乡低保的政策建议,已经显得非常迫切。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发展历程

我国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参照国外社会救济制度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的国情,对传统社会救济制度进行彻底改造的创新成果。目前,主要包括城市和农村两种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下分别简称为“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以安徽省为例,城乡低保主要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一)城市低保:

第一阶段:探索和起步阶段。1996年,安徽省合肥市在省内率先出台相关文件,探索建立城市低保制度。1997年,国务院出台文件,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

保障制度,城市低保制度迅速在我国推开。

第二阶段:建立和发展阶段。1999年,国务院颁布了城市低保条例,要求全面建立和完善城市低保制度。2001年,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全国各地强化城市低保工作,加大财政投入,使所有符合条件的城市贫困人口都能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安徽省城市低保对象人数,由2001年初的11.23万人增加到2002年末的103.87万人,增加了9倍多。

第三阶段:稳定和完善阶段。2002年,根据国家要求,开展了全国性的低保工作督查,城市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2004年,中央下发严格规范低保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各地迅速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全国城市低保工作逐渐步入稳定和完善阶段。

(二)农村低保:

第一阶段:探索和起步阶段。2004年,安徽省建立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制度(农村低保的前奏),对低于国贫线(人年均收入625元)以下的贫困家庭实行定额救助。全省共筹集资金1.17亿元,90万人农村特困对象享受了每年130元的救助。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制度的建立,标志着安徽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入了探索和起步阶段。

第二阶段:建立和发展阶段。2007年,安徽省出台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在原有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制度基础上,全面建立全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低保标准从625元提高到683元,保障对象从90万人提高到130万人。农村低保制度进入全面建立和发展阶段。

第三阶段:稳定和完善阶段。2008年,安徽省在对农村低保进行全面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对农村低保进行提标扩面,将低保标准从683元提高到860元,保障对象从130万人提高到180万人;2009年,再次实行提标扩面,低保标准从860元提高到不低于1000元,保障对象从180万人提高到210万人左右。安徽省农村低保步入了稳定和完善阶段。

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现状和取得的成效

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和推动下,经过不懈的努力,我国的城乡低保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立足安徽,着眼全国,城乡低保主要取得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成效:

(一)保障范围逐年扩大

城市低保:截止2009年底,全国城市低保对象为2347.7万人,城市低保覆盖率(城市低保对象人数占城市居民总人口的比率)为5.6%。安徽省城市低保工作自1996年实施以来,经过十几年的不断探索和实践,城市低保实际保障人数从2000年的10.4万人、覆盖率为0.9%,增长到2009年的97.7万人、覆盖率为6.4%,已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分类施保,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农村低保:截止2009年底,全国农村低保对象为4759.3万人,农村低保覆盖率(农村低保对象人数占农村居民总人口的比率)为6.6%。安徽省农村低保实际保障对象从2007年的130万人、覆盖率为2.74%,增长到2009年的212.6万人、覆盖率为4.05%,同时取消了人数控制指标,目前正处

于从“低标准、广覆盖”向应保尽保的过渡阶段。

(二)保障标准逐年提高

城市低保:截止2009年底,全国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为228元,月人均补差水平为165元。安徽省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由2000年的不足100元提高到2009年的237元;月人均补差水平由14元增加到154元。

农村低保:截止2009年底,全国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为1210元,年人均补差水平为768元。安徽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实际补差水平,由2007年的绝对贫困线625元、年人均补差不低于380元,到2009年保障标准提高到不低于1000元,年人均补差实际达到729元。

(三)保障投入逐年增加

城市低保:2001年,安徽省实际支出城市低保资金18509.5万元,平均每月支出低保资金1542.46万元左右,经过近十年的努力和不断增加投入,2009年全省支出低保资金180727.857万元,平均每月支出低保资金15060.65万元左右(具体支出情况见附表一)。

附表一:安徽省城市低保资金实际支出情况表(单位:万元)

农村低保:安徽省农村低保资金的投入,2007年为5.64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75亿元、省级资金2.38亿元、地方配套1.51亿元),2008年为10.25亿元,比上年度增长了81.73%(其中:中央资金4.76亿元、省级资金3.5亿元、地方配套1.99亿元),2009年达到15.49亿元,比上年度增长了51.12%。

(四)保障制度逐年规范【安徽,低保,提标】

安徽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目前已经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制度体系、管理体系和保障体系。

1、制度建设方面。城市低保:2002年,安徽省颁布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近几年,又陆续下发了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城市低保对象生活安排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城市低保的制度建设日趋完善。农村低保:2007年,安徽省出台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为农村低保制度在安徽省的全面实施铺垫了制度性基础。2008年,又对相关的政策规定进行了修改,使之更加贴近农村工作的实际,也更便于基层的操作。

2、资金管理方面。城市低保:从2003年开始,安徽省陆续出台制度和办法,加强城市低保资金的使用和发放的管理;同时,对低保对象临时性专项补贴的发放工作也作出了专门规定。农村低保:2007年,安徽省出台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从经费的筹集、使用和发放等各个环节,对农村低保资金进行了全方面的管理。

3、保障体系方面。城市低保:2002年,安徽省将城市

安徽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申批表?
安徽,低保,提标 第四篇

安徽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申请审批表

城市□ 农村□

谯城区 镇(乡、街道) 村 自然村

申请人: 联系电话: 编号: 保障类别: 类

保障金额: 元(户/月) 人均保障金额 元 A类对象 人,增发补助资金 元 B类对象 人,增发补助资金 元 低保金合计 元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安徽省民政厅监制

安徽省 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本家庭因月人均收入低于 市 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在规定范

- 2 -

2、健康状况栏填写:一般、重病、残疾; 3、婚姻状况填写:已婚、未婚。 4、住房性质填写:私有、租赁。

- 3 -

申请城乡低保家庭相关资料粘贴处

【安徽,低保,提标】

- 4 -

安徽省 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入户调查表

- 5 -

安徽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安徽,低保,提标 第五篇

安徽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社字〔2011〕28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以下简称城乡低保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资金筹集、分配和监管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城乡低保资金的保障作用,根据中央和省关于城乡低保资金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乡低保资金是为保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水平,用于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救助对象基本生活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城乡低保资金,按照“政府投入为主、多方共同筹集,保障基本需求、体现管理效益,资金封闭运行、过程公开透明,确保专款专用,广泛接受监督”的原则进行筹集和管理。

第四条 城乡低保资金实行属地管理,市、县(区)人民政府是保障城乡低保资金的责任主体,统筹协调城乡低保资金的筹集、分配和监管理工作。

第二章 资金来源

第五条 城乡低保资金的来源包括:

(一)中央、省、市、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低保资金;

(二)城乡低保资金财政专户利息收入;

(三)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助收入;

(四)其他收入。

第六条 每年初,市、县(区)人民政府应根据核定的城乡低保对象人数、实际补差水平、保障标准调整和一次性补助发放计划等因素,编制年度城乡低保资金预算。预算总额扣除上级财政补助基数(不含一次性补助和预拨经费)的差额部分,应全额列入市、县(区)财政预算。预算执行过程中,因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城乡低保资金缺口时,市、县(区)财政部门应通过追加预算及时予以弥补。

第七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根据城乡最低生活保睹任务安排必需的工作经费,确保城乡低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八条 省财政建立城乡低保补助资金专项转移支付制度根据各地城乡低保人数、实际补差水平,城乡低保管理绩效等素,给予必要的补助。省级补助资金计算公式如下:

省级补助资金=[城乡低保人数*全省人均补助标准*市县实际补差水平/全省平均补差水平]+管理绩效奖励。

全省人均补助标准=可分配资金总额/城乡低保人数*调整系数

第三章 城乡低保标准

第九条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级民政、财政部门会同物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等部门,按照当地维持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须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用电、用水、燃料以及未成年人教育费用等所需费用,采取基本生活费用支出法、恩格尔系数法等因素计算法科学制定,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第十条 建立城乡低保标准调整机制。县级民政、财政等部门应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结合当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因

素,对本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适时提出调整意见,按低保标准确定程序进行调整。

第四章 城乡低保对象管理

第十一条 建立城乡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制度。对城市一类低保对象(包括无劳动能力的“三无”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员及重病人员的家庭)每年审核一次;二类低保对象(包括50周岁以上、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就业或重新就业困难人员,子女未成年的单身家庭及子女就读大中专院校的困难家庭)及三类低保对象(包括因灾因病等特殊情况临时困难家庭,有就业潜力的人员和收入状况随时发生变化的家庭)每半年审核一次。 对农村低保对象实行年度审核,季度微调。

第十二条 完善城乡低保对象家庭收入审核机制。将家庭收入变动情况与促进就业政策等相关制度相衔接,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应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应及时取消低保资格。

第十三条 对粮油、水、电、燃料价格大幅度上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连续3个月上升超过3%)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人群,应通过发放临时补贴解决,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列支,不得据此列为城乡低保对象。

第五章 城乡低保资金的管理和发放

第十四条 县(市、区)财政部门在金融机构开设“城乡低保资金财政专户”,用于归集城乡低保收入、支付经审核审批的城乡低保支出。城乡低保资金实行专项调拨,封闭运行。

第十五条 每年4月底前,市、县(区)财政部门将本级预算

安排的城乡低保资金拨入“城乡低保资金财政专户”,并将拨款凭证复印件报送省财政厅和省民政厅备案。

第十六条 省财政补助资金分两次拨付,上半年根据各地保障人数、实际补差水平等因素预拨部分补助资金;下半年根据各地保障人数、实际补差水平和管理绩效等因素,确定全年补助资金总额,并及时下达扣除预拨资金后的差额部分。省级补助资金通过预算指标下达,由市、县(区)财政部门及时转入本级“城乡低保资金财政专户”。

第十七条 城乡低保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具体发放程序如下:

(一)市、县(区)民政部门每月末向财政部门申请下月城市低保补助资金,每季度末向财政部门申请下季度农村低保补助资金,并附低保对象人数、补差标准、发放金额等资料;

(二)市、县(区)财政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后,将低保资金直接拨入承担低保资金发放工作的金融机构;

(三)市、县(区)民政部门将经审核后的低保人员名单、补助资金数额等资料提交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直接划拨到低保对象个人账户。

第十八条 市、县(区)财政部门要会同民政部门对当年城乡低保资金进行动态管理。城乡低保资金结余部分,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不得因上级财政增加补助而减少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 第十九条 建立低保资金对账制度。市、县(区)级财政、民政和承担低保资金发放工作的金融机构要定期进行对账。每季度终了后,金融机构要向财政、民政部门提交发放清单和资金余额等情况。

第二十条 年度终了30日内,各市、县财政、民政部门将低保资金收、支、结余情况报送省财政厅、省民政厅。

第六章 监督管理与奖惩措施

【安徽,低保,提标】

第二十一条 强化城乡低保资金监管机制。城乡低保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低保对象、补助金额等情况,应根据安徽省城乡低保工作操作规程的要求,通过张榜公布等方式定期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市、县(区)财政、民政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低保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贪污浪费等违纪违法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 建立健全城乡低保资金奖惩机制。省财政厅、省民政厅会同省审计部门或社会中介机构,每年对市、县(区)城乡低保资金筹集、管理、发放等情况进行绩效考评,考评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对配套资金足额筹集到位、资金管理和发放工作规范的市、县(区),从省城乡低保补助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给予奖励。奖励资金全部用于对城乡低保对象的补助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2016工程汇报材料结束语
安徽,低保,提标 第六篇

范文一:民生工程汇报材料

XX年,利辛县民政局三项民生工程建设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落实xx大精神,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按照“解决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工作要求,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民生工程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以人为本,全面实施“五保关爱工程”

利辛县是国家级贫困县,由于乡镇对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待遇,入住人员的医疗经费,房屋、设施维修等方面的经费无力解决,而县财政又非常困难,致使XX年底前,全县26个乡镇仅有17所敬老院,并且破烂不堪,入住率极低。投入的不足,严重制约了敬老院的建设和发展,全县集中供养率仅为2、71%,大大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为切实提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质量和生存质量,消除五保对象居住在危房中或无房居住的现象,使全县五保供养对象集中供养率有较快的提高。XX年始,县委、县政府下决心紧缩其他支出,多方筹集资金500余万元,全力支持敬老院建设,对全县14所敬老院进行了改、扩建,新建了22个“五保之家”;XX年又对新(改、扩)建的敬老院和“五保之家”内部设施配套资金按入住人员人均1000元的标准由县财政拨出专款予以配套落实。资金的投入使困绕乡镇多年的敬老院内部设施问题得到切实解决。去年春节前夕,县政府又投入105万元购买了1、3万件军用棉大衣,由各乡镇包村干部在天寒地冻大雪纷纷之时送到了全县所有五保对象手中,让五保老人深深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为建立五保对象的供养服务与管理的长效机制,XX年,县政府决定县财政再投入资金1200万元,全面实施农村五保对象关爱工程。该工程被列为利辛县XX年“十大工程”之一,并经年初的县人代会讨论通过。为落实好该项工程,县政府在多次调研,几上几下,反复酝酿讨论,十易其稿的基础上,出台了《利辛县XX年“五保关爱工程”实施方案》。该工程总体目标是:XX年全县每个乡镇均达到有一所能容纳50人以上的二级标准农村敬老院,彻底消除五保对象无房居住或居住在危房中的现象,确保全县每位五保对象都有一间以上的安全住房(敬老院两人一间);XX年五保对象现金供养标准达到1300元(人均上半年供养金650元已全部打卡发放到位);五保对象医疗经费从“新农合”报销的缺口部分从农村大病救助中解决,集中供养五保人员的药费按每人每年300元的标准打入乡镇财政;县财政再按每位集中供养五保对象1000元标准对新入住人员给予生活设施和生活用品的配套,并将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保险所需资金从XX年始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以彻底解决无人、无钱办院问题,到年底前全县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再增加9个百分点以上;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实行乡、村两级干部承包,落实责任,承包到人,不允许出现一例非正常死亡案例。通过实施五保对象关爱工程,对全县五保供养对象在“吃、穿、住、医、乐”等各方面给予全面保障。

为了促进“五保对象关爱工程”顺利进行,县政府还出台了《利辛县农村五保关爱工程考评办法》,明确规定了对各乡镇进行考核的时间、项目和要达到的标准,县财政又列支100万元实行“以奖代补”。同时,县政府还将整合项目资源,结合乡村道路工程建设、林网化工程、村级卫生室建设、农村能源、改水、改厕等工程项目的实施,优化资源配置,投入更多的物力、财力,把全县敬老院真正建设成为环境优美、居住舒适,五保供养对象乐意去生活的地方。

3月14日,县政府在县行政中心召开五保对象关爱工程调度会,会上,梁栋县长作了重要讲话,分管县长宋仁贵作了工作报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民政办主任、财政所长及民政局、财政局、建委、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至此,利辛县五保关爱工程全面启动。各乡镇认真贯彻落实《五保关爱工程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研究落实措施,在原选址规划的基础上,认真审查,精心谋划,迅速掀起敬老院建设热潮。4月17日,梁栋县长和宋仁贵副县长又对各乡镇敬老院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了现场调研,县民政局划片包干,不定时督查。为确保敬老院建设质量,利辛县民政局于5月12日制定下发《关于印发<利辛县农村五保敬老院建设质量要点>的通知》(民秘字[XX]27号),对敬老院建设质量提出明确要求,并规定工程质量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目前,全县10所新建乡镇敬老院建设选址、规划设计工作全面完成,27个敬老院均已进入全面施工阶段,其中个别乡镇已竣工。县政府要求各乡镇在加快敬老院建设进度的同时,要确保工程质量并实行建设质量终身追究制。各乡镇建设进度实行周报制,每半月由县政府负责同志带队组织有关部门对敬老院建设进行定期督查,确保工程如期完成,确保1000名五保对象在今年中秋节前入住宽敞明亮的新房,全县集中供养率从去年的5、72%提高到今年的15%。

(二)强化措施,做好农村低保扩面工作

XX年,省分配我县新增农村低保指标18055人,按照1月10日市农村低保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民政厅《关于切实做好农村低保扩面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县政府于1月10后召开有关部门的协调会,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听取了全县农村低保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今年的农村低保工作,1月15日制定出台了《利辛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度》(民秘字[XX]1号),1月16日在县政府四楼召开了全县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动员大会,县政府分管同志在会上作了动员讲话,1月24日制定出台了《利辛县XX年农村工作计划》、《利辛县农村低保考评办法》,2月19日上午召开了由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民政助理员参加的农村低保工作会议,传达了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全面启动今年我县农村低保工作。下午,民政局又召开了各乡镇民政助理员参加的农村低保培训会,把指标分配给乡镇,并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农村低保扩面工作的紧急通知》(民秘字[XX]6号),同时,民政局还就农村低保标准、补助标准等相关政策在县电视台进行滚动宣传。

按照省民政厅要求,今年我县农村低保的实施步骤分为五个阶段,我们按照各阶段不同要求进行分段实施。第一阶段为宣传动员、分解指标阶段;第二阶段为摸底调查阶段;第三阶段为个人申请、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阶段;第四阶段为打卡发放低保资金,以乡镇为单位上报低保对象花名册(制作电脑数据)阶段;第五阶段为总结上报阶段。

为切实做好今年农村低保扩面工作,我们强化了五项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由于我县遭受到历史上罕见的雪灾,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受到了极大影响,因此,做好农村低保扩面工作对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至关重要,我们站在全局和讲政治的高度,大力宣传,切实增强做好农村低保扩面工作紧迫感和使命感,做到不重保、不漏保、不错保,保得准,保到位。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我们把做好今年农村低保扩面工作作为主要民政工作来抓,把“保生活、保生产”放在首位。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制,统筹协调各方面人员力量,严密组织,周密部署,较好地完成今年的低保扩面工作。三是保准新增对象。我们确保把两类困难家庭纳入农村低保扩面范围,一类是多次调查摸底掌握到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860元的贫困家庭;二类是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的受灾家庭。在实施过程中,我们严格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程序,坚持三榜公示、阳光操作、分类施保,确保保准对象,有效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四是明确实施步骤。根据《利辛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利辛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度》和《XX年利辛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计划》的要求,明确不同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严格按照实施步骤做好每阶段的工作。五是做好档案管理。按照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的统一规定,要求各乡镇认真做好本辖区农村低保档案的收集、整理、使用和统计工作,负责该辖区低保工作电子档案的录入、变更、统计以及网络管理工作。

从3月10日开始,县民政局对各乡镇报送的低保材料进行仔细把关,严格审核,通过十几天紧张有序的工作,至3月31日已全部完成对全县6212户18055人农村低保的审核审批、微机录入和打卡发放工作,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近160万元。目前,XX年全县农村低保共65407人上半年农村低保金1336万元已通过“一卡制”全部打卡发放到位。

(三)规范程序,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

积极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是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就医难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打破城乡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贫致病的恶性循环的有力措施,对缓解城乡困难群众患病后的困难,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起着重要作用。

随着去年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根据安徽省《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意见》,县政府于去年5月出台了《利辛县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也同原来的凭药费发票按比例救助改为年度一次性救助,通过一年来的运行,较好地缓解了一些大重病患者医疗难的问题。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也遇到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例如:救助面小、救助资金比例分配不合理、制度不严、措施不力等等,为达到及时有效地救助,切实解决救助对象的实际困难,我县于XX年2月1日分别制定下发了《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文件就救助对象、救助病种、救助标准、救助办法、救助的申请审批程序、救助资金的筹集和管理、组织实施及工作要求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在实际工作中,通过加大大病救助政策宣传力度、积极筹措救助资金、逐步扩大救助范围、增加救助病种、规范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标准、积极探索救助新途径等做法,有效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医疗难”的问题。截至目前,已救助城乡困难群众大重病患者365人,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近100万元。

二、存在问题

由于各种因素制约,我县在推进民生工程建设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较低,仅达5、7%,集中供养率大大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一些乡镇敬老院建设资金落实不到位,保障不力;二是我县农村困难群众多,农村低保标准低,致使少数应该得到救助的困难群众不能得到及时救助,个别地方仍存在着“人情保”、“关系保”,优亲厚友和拆户并户现象;三是由于财政困难,难以拨付更多的配套资金。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强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加快“五保关爱工程”实施进度

农村五保对象供养资金上半年已打卡发放到位,要积极筹措下半年农村五保对象供养资金,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和及时打卡发放,要按照县人代会通过的“农村五保对象关爱工程”实施要求,进一步加大县财政配套力度,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吃、穿、住、医、乐”等方面进行充分保障。在进一步加快敬老院建设进度的同时,要做好人员入住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敬老院院长和工作人员的选配、敬老院内部设施的配套、拟入住人员的登记造册与上报、入住人员土地资金收取的前期宣传动员工作。确保每乡镇均建有一所能容纳50人以上的二级标准化农村敬老院,至今年中秋节前完成五保对象的集中入住,全县实现乡镇敬老院全覆盖,彻底消除农村五保对象存在无房居住或居住在危房中的现象。使我县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15%。

(二)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建设

进一步加大农村低保督查力度,对全县农村低保扩面工作组织检查验收,各乡镇要先自查自纠,民政局再重点抽查,凡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坚决予以取消,做好动态管理,该进即进,应退即退,进退有序。加强对低保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基层低保人员的业务能力。适时会同财政、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监察工作,对农村低保工作中违法违纪、违规操作、截留冒领、私分低保款的现象坚决查处到位,决不姑息。

(三)进一步加大城乡医疗救助

结束语: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规范城乡医疗救助程序,对患有县政府规定的救助病种之外的大病、重病,实施小额临时救助。对患有癌症之类的绝症患者,实施小额二次救助。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提供参合资金,并积极探索事前、事中的主动救助模式,更好地为困难群众服务。

范文二:公路工程汇报材料

尊敬的检查组各位领导,鲜厅长、蔡局长:

首先,我代表绵阳市交通局及系统全体职工欢迎你们来检查指导我们的工作。根据此次全国干线公路检查安排,这里我把绵阳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情况作个简要汇报。刚才大家看了短片,详细工作总结已印发给各位领导,由于时间关系,我重点补充汇报公路养护体改及规范化管理方面的情况。

一、积极推进公路养护体改

“十五”期间,绵阳市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交通厅、省公路局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交通部、交通厅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交通体制改革的文件精神,克服重重困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受到省市领导的肯定。

原绵阳市公路局是承担全市国、省道和高等级公路的养护管理,指导、协调各区市县公路养护管理的正县级事业单位,直接管理养护公路273公里。局机关设置三处一室,成立有绵阳公路工程总公司和绵阳公路工程咨询监理事务所两个经济实体及直属一、二分局,核定事业编制641名,其中局机关95名,直属一分局459名,直属二分局87名。

随着公路事业的发展,公路管理体制中存在的“机构设置过多,管理职责分散;管理与生产不分,事企不分;管理关系不顺,责权不统一;经费不足,生产技术落后;人员膨胀过快,生产效率低下,生产成本过高,‘养人’与‘养路’矛盾突出”等弊端日益凸显。从XX年开始,绵阳作为省上的试点进行改革,截止去年年底,整个改革基本结束,取得了一定实效。

一是管养分离,理顺关系。剥离原市公路局及直属一、二分局、市高等级公路管理处、市公路规划勘察设计院等单位的行政职能,按照“精简、效能”原则,组建绵阳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处,为正县级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受市交通局委托,负责全市公路养护、路政和收费行业管理、协助全市公路建设和规划工作。原公路局直属一、二分局剥离行政职能后,按照“管养分离,养护市场化”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组建绵阳惠通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实现了公路养护生产与行业管理分离的目的。截止今年上半年,全市新的公路管理体制已初步建立,各区市县均成立了公路管理所,组建了股份制或民营化的养护公司,公路养护普遍推行了“承包养护,合同管理”。全市有368名在职职工解除了全民身份,退休职工2578人进入社保领取退休生活费。

二是事企分开,职责明确。原绵阳市公路局直属的绵阳公路工程总公司、绵阳公路咨询监理事务所既是管理者,又是生产者,极不利于行业管理与发展,改革中按照先脱钩后改制的思路,将绵阳公路工程总公司和绵阳公路咨询监理事务所与原市公路局脱钩,独立开展公路工程建设和公路工程咨询监理等经营活动,实现事企分开。

三是减员增效,合理分流。按照职能因事设岗,以岗定编的原则,市公路养护系统由原定事业编制641名改为现定事业编制60名,缩减事业编制90%,改变了过去机构臃肿,人浮于事,队伍庞大的弊端,实现减员增效,合理分流。全面推行全员聘用制,按照选贤任能、优胜劣汰的原则,中层干部实行竞争上岗,一般工作人员实行双向选择,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新的用人机制,增强了职工的竞争和危机意识。同时,根据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了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为主要结构的分配方式,充分调动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新组建的惠通公司,通过职能重新整合,公司下设综合部、养护部、经营开发部、财务部,定员37人,较改革前减少管理人员75人。下属工程公司、养护公司、绿化公司、机械化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分级核算,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经营成本。其具体作法是:

改革分配机制,变“论资定薪”为“以岗定薪”。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改革后,公司彻底打破“铁饭碗”,取消了档案工资,实行以岗定薪,岗位工资标准随公司经济效益浮动的工资分配机制。公司在分配中合理拉开岗位间的差别,收入向关键性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及重要人才短缺岗位倾斜,员工收入直接与工作业绩和贡献挂钩。一线养护职工收入较改革前平均增加100多元,激发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转变经营思路,一业为主,多元发展。惠通公司现管养291公里高等级收费公路。公司根据各路段的实际情况,科学地划分合同段并测算其养护费用标底,在公司内部进行公开招标,公司与养护承包人签订养护管理承包合同。在日常养护中实行“全天候、全断面”养护,各养护站根据实际情况将承包路段按“一级路承包到组,二、三级路承包到人,统一管理与分散作业相结合”的原则划分“责任段”,将各责任段的养护责任落实到小组或职工个人,并将养护质量与职工的收入直接挂钩,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公路养护水平也明显提高。公司所管养公路好路率常年保持在91、7%以上,在近三年的公路养护评比中均名列全市第一。

在此基础上,面对竞争越来越激烈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公司抓住改革的契机,积极争取工程项目,先后承揽并完成了2100余万元的公路建设施工任务。XX年5月,公司又与梓潼县政府签订了省道302线梓潼境内62公里二级公路改建项目投资及授权经营合同,总投资2亿元人民币,采用“bot”方式改建经营该路段,目前该项目正有序推进,可望今年底建成通车。

针对改革前机械设备经营中存在的“吃大锅饭”现象,公司对机械设备的经营管理进行了彻底改革,在内部进行公开招标,实行目标管理。机械化公司采取定人、定机、定职责和合同租赁制管理,多方联系业务,扩大经营范围,使公司机械设备经营状况有了明显改变,机械完好率达95%以上,利用率达95%,改革前事业经费累计超支292万元,改革后经营两年来实现租赁收入122万元。

二、路政实行驻站式管理

改革前的路政支队是仅有60个编制的单位,实有人员达119人,超编近100%,一度成为全省路政行业的“典型”;由于事少人多,路政巡查不得不实行上一天休一天的“轮班制”。而工作方式也采用了“坐班制”,路政成了“家政”来形容他们更为贴切。有事没事坐车到路上打一头就回来,就算完成了当天任务。而真正遇到突发事件,从办公室赶到现场已经晚了。人心涣散,不思进取,作风拖踏,纪律松懈,政令不畅。交通体制改革后,绵阳市交通局路政管理支队焕发出了新活力。新班子于XX年3月在局直单位中率先拉开了改革的序幕,从人事用工、工资分配、管理模式上进行了大刀阔斧的变革。

——搬掉“铁交椅”。定岗定员,超编分流;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岗位双向选择。上岗人员均与支队签定为期两年的用工合同,从而使职工危机感倍增,职工体会到了工作岗位的来之不易。

——打破“大锅饭”。改革工资分配体制,制定了内部工资分配方案,实行岗位业绩为根本的工资制度,分配中的“多”与“少”与业绩挂钩,从而使职工积极性倍增,看到干与不干的差距。

——改革“旧模式”。创新路政管理方式,将路政巡查中队设在所管辖公路沿线的养护站或收费站,变“家”政为“路”政,改“贯通式巡查”为“驻点式巡查”,实行路政巡查8小时工作制和24小时责任制。从而使职工责任感倍增,激发了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特别是驻点管理制度的实施,路政执法人员对路政案件的查处更加及时、迅速,同时使路政管理人员更贴近群众,为管理对象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去年11月9日凌晨4时左右,绵三路325k+0m处一辆满载水泥的红岩大货车因避让行人不慎翻下十余米的公路护坡下,车上二人受伤。接到报案后的路政人员,立即赶赴事发现场施救,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把受损车辆护送到绵阳维修,此举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今年正月初五,绵盐路柳池路口发生交通事故。巡查中的路政人员迅速组织现场施救,将伤者火速送到医院抢救,受到了在场群众和伤者家属的好评。自驻点以来,像这样的事情经常发生,逐步加深了人们对路政的了解,树立了路政执法以人为本的新形象。

三、规范和创新公路养护管理

为确保公路常年处于良好状态,我市加大了公路管理和养护检查力度,规范了各项管理,促进了我市公路养护及管理水平的提高。截至XX年8月,全市建成示范路线634、5公里,全市国省道平均好路率为85、9%、县道平均好路率为76%,比省局下达指标分别提高0、9和1个百分点。

1、注重日常,逗硬检查。根据省厅局要求和绵阳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实际,我们制订了《绵阳市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市局公管处和区市县公管所采取分片负责、适时检查的形式,加大平时检查与考核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每月进行一次评分,一次情况通报。每月评分作为年度考核成绩组成部分,以引起各单位重视,有利于促进日常养护的良好开展。

2、全面实行“养护监理制”。全市高等级公路均实行了“一路一监理”的养护监理责任制,负责各条公路的养护质量监督检查,并按合同规定每月检查验收一次,作为各养护站完成养护任务奖惩依据。

3、创新思路,大力推进示范路线(段)建设。在日常养护管理中,我们要求每个区市县每年确定一条路作为示范路;每个养护站确定2公里以上的路段作为示范段。示范路(段)严格按照部颁标准和市上的养护管理办法进行检查考核。通过发挥示范路线(段)的示范作用,从而带动了全市整体路况水平的提高。

4、规范养护站(班)建设。为加强养护站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管理,市局公管处把养护站(班)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制度管理、图表上墙、责任养护等提出具体要求,并抓好落实。为树立文明养护,所有养护路段均设立了养护责任区公示牌,增强了社会各界和服务对象的监督力度。

5、通过技术比武,提高公路养护职工素质。坚持抓好职工队伍教育,把竞赛与提高职工养护技术水平结合起来,达到既锻炼队伍,又调动职工积极性和改善路况的目的。XX年9月,我市组队参加了全省公路养护技术能手决赛,取得全省沥青路养护团体第一名的优异成绩。

四、抓好大中修、专项工程,桥梁养护和危病桥整治

为使全市的大中修、专项工程、危(病)桥整治工程工作进一步规范,制订了《绵阳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大中修、专项、病危桥整治工程部分)实施细则》,明确了工程报建、计划管理、工程验收等关键环节,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1、成立桥梁养护管理机构。为加强全市桥梁养护与管理,市交通局成立了桥梁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明确了专职桥梁工程师,各区市县均成立了桥梁养护管理机构,落实了专职人员。为完善桥梁档案,市县两级积极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国省县道桥梁的基础数据和图片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完善桥梁技术档案,建立了桥梁管理系统(cbms),并适时更新数据。

2、坚持桥梁经常检查、定期检查、特殊检查三项制度落到实处。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四川省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我们注重了准确掌握桥梁使用状况,为养护管理决策提供依据,保证了车辆安全通行,各养护单位加强了桥梁的预防性养护,发现病害及时处治,避免了病害的加剧,对出现较为严重病害的大中桥梁、商请检测单位进行特殊检测,作出明确的结论和加固建议方案,为后续工作的进行打下良好的基础。

3、积极采取新工艺、新材料,严格施工管理。在危病桥整治和公路大中修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施工技术规范,实行项目负责制、工程监理制,对原材料、施工配合比进行严格把关,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进场,不按施工程序、偷工减料的问题必须严肃查处,从而提高了工程质量。我们还针对钢筋混泥土构件出现裂缝比较普遍的现象,在安县桑绵路雎水关大桥,墩秀路152厂桥和新建桥做了灌注环氧树脂浆封闭裂缝,贴碳纤维布参与共同受力处理裂缝的试点,收到了较好效果。

4、加强工程监督、验收工作。受市局委托,公路管理处负责大中修、专项工程的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公路管理处按照技术规范,认真搞好了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做到竣工一项验收一项,从不循私情,确保了工程质量。

“十五”期间,交通部对我市危病桥整治补助项目共6座,补助经费共825万元。截至目前,完工4座,在建2座,完成补助经费595万元,占补助经费的72、1%。

五、实施安保工程

为全面提高公路基础设施服务水平,保障行车安全,我市按照省厅对安保工程提出的要求,积极实施安保工程。XX年交通部下达补助项目为g108线,里程68公里,补助经费195万元,当年实际完成投资为338万元。XX年交通部下达补助项目有s105线23、7公里和s302线24、6公里,补助经费193万元。截至目前,s105线安保工程已完工,实际完成投资188万元,s302线正在实施中。

六、抓好公路绿化

为了把全市公路建成生态路、环保路,市政府决定从XX年起,利用3年时间完成对我市公路进行全面绿化的目标。为切实完成公路植树绿化任务,市政府先后制定了高等级公路植树绿化管理实施办法和检查验收办法,并与各区市县政府签定了目标责任书。

各区市县抓住春秋两季公路植树绿化大好时机,积极实施公路植树绿化工程,坚持因地制宜、因路制宜、适地适树、一路一树、各具特色的原则,认真抓好树木栽植质量,做到现场放线、规范打窝、适地适树、标准栽植。各级党委、政府,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公路植树绿化的目的与意义。各区市县在做好树木栽植工作的同时,狠抓了对已植树木的后期管护工作,截至XX年底,全市公路绿化里程达3975公里,所有高等级公路和重点旅游公路可绿化里程绿化率达到了100%,同年被省绿委评为全省绿化先进单位。

七、积极实施收费公路“统贷统还”

XX年10月,我市全面实施了收费公路“统收统支、统贷统还、总量控制”,收费公路项目由原来的28个归并为10个(含一个年费项目),收费站点总量控制为22个,在原来的基础减少11个。截止XX年8月底,我市正在实施收费的项目共9个(其中一个项目为年费项目),收费站点21个,总收费里程832公里。

回顾“十五”期间绵阳公路工作所取得的辉煌成就,主要有以下五点体会:

一是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是公路行业快速发展的前提;

二是领导重视是公路行业快速发展的关键;

三是迎难而上,成功实施公路管理体制与养护运行机制改革是促进公路行业快速发展的核心;

四是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是公路行业发展的基础;

五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是公路行业健康发展的保障。

结束语:随着“xxx”的到来,绵阳交通又将面临新的发展机遇。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部、省交通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继续发扬团结、拼博、求实、奉献、廉洁的绵阳交通精神,为推进绵阳科技城建设和绵阳交通发展新跨越作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2016民政局局长述职述廉报告
安徽,低保,提标 第七篇

XX年来,本人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开拓进取,勇于创新,清正廉洁,勤奋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民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主要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以民为本,努力扎实苦干,务求各项民政工作取得新成效

1、社会救助水平稳步提高.低保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严格执行应保尽保,应出尽出的低保动态管理政策,做到了无条件受理、把关准确、审批及时.截至11月底,全区有城市低保3495户、8468人,共发放低保金1257.18万元,实现了城乡低保全覆盖.低保提标工作有序开展.从今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提高低保标准,将保障金额由原来的260元/月提高至300元/月.同时,利用低保提标的有利契机,对全区所有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核查,准确界定其家庭收入情况,重新确定补差金额,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出尽出.及时向困难群众发放物价补贴.按照省、市相关要求,认真完善和实施困难群众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及时向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等困难群众群体发放181万元的物价补贴.推进医疗救助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了城乡医疗救助标准和水平,实现了城乡医疗大病重病全覆盖、一体化救助.截至11月,共实施医疗救助860人次,救助总金额185.5万余元.同时,积极联系市民政局、市劳动局、区劳动局等部门,倾心打造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平台.目前,医疗救助对象数据库的数据已经录入完毕,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开发软件也已结束,正在进行自行检测,将于近期投入运行.敬老爱老工作稳步推进.认真贯彻落实敬老爱老惠民政策.全区1189名70岁以上特困老人低保保障标准上浮15%的优惠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在城市居民医疗统筹报销的基础上,城乡三无孤老的医疗费用得到全额救助,有效地解决了他们的看病难问题.切实做好65岁以上老人免费公交卡办理工作.11月15日—12月15日期间,积极为65周岁以上老人和三级以上残疾人集中办理免费乘车卡.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得到妥善安排.制定出台了区XX年特困家庭帮扶方案,继续实施城乡特困家庭结对帮扶全覆盖.春节,我局共计安排各类慰问金231万元,慰问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和其他困难群众4000余户1万余人.

2、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显著加强.切实做好居(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积极发挥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居(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指导力度,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依法、有序、平稳进行.截至目前,有效组织、顺利完成了全区38个社区居委会、11个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做优做强社区服务载体.一是加强社区办公活动用房建设.将社区办公活动用房建设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对新建社区办公活动用房的每个社区补助30万元,通过自建、购买、争取新建小区预留和辖区单位支持等多种方式解决社区办公活动用房.目前,全区所有社区均建有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均达每百户拥有2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办公活动用房,进一步完善"五室"(办公室、党员活动室、图书阅览室、文化活动室、警务室)、"两栏"(宣传栏、公开栏)、"一校"(市民学校)、"一场所"(市民活动场所),配全配优社区活动场所和设施,增强服务功能.二是加强便民服务网络建设.探索建立社区管理服务新机制,依托区、街、居三级服务网络体系,以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为支撑,在社区普遍建有"温馨e家"社区信息化服务平台,设有"社区e政务"、"乐民e视窗"、"市民e课堂"、"为民e家店"、"便民e服务"等版块,开通社区便民服务热线"880",秉承"生活帮手,凡事不愁"服务理念,为居民提供信息咨询、家政服务、综合修理、为老服务、康复保健、心里疏导等各类便民服务.三是加强新型养老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在全面推广社会化居家养老中心建设、实施政府购买陪护等为老服务项目,加快建设全省一流的夕阳红文化广场和文化中心的同时,积极探索新型养老服务途径,打造"虚拟养老服务中心"新型养老服务平台.建成后的"虚拟养老服务中心"设有24个呼叫座席,老人只要拨打中心呼叫热线或社区便民服务热线,就能方便、快捷的享受到由养老服务中心加盟企业或社区志愿者提供的贴心服务.打造社区特色品牌.推行"一居一品"、"一居一特",结合自身实际,确立了各自的社区品牌,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社区服务,形成了一批有特色、有影响的品牌亮点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老典型,老中见新意.沈阳路社区多方筹措资金,对居家养老场所进行改造,建成面积达640平方米的居家养老综合服务楼,积极开展养老助残、健康洗浴、医疗保健、餐饮娱乐等12大特色服务,成为了"民心楼".二是因地制宜创建新亮点,新中见品位.河堤路社区针对辖区小学生放学后无人管、无人问的实际情况,开设"放心吧",构建了"家—校—居"三位一体的小学生教育管理新机制,为流动人口子女解决了"四点钟"现象问题.车站社区举办社区趣味运动会和社区"邻里节"活动,增强了社区居民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朝阳社区首创的"社区志愿者服务储蓄制",掀起全区志愿者服务工作的热潮.三是持续深入抓创建,再树新品牌.向阳、城西等社区积极开展基层党建创新,分别成立"文明共建联谊会"、实施党建"暖心" 工程.东方丽景、河堤路等社区积极开展"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增强居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防灾减灾能力,淮西社区荣获 "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称号.健康路、兴隆、富丽花园等社区充分利用辖区资源优势,积极打造特色科普、文化健康、绿色环保社区,深受居民欢迎和好评.

3、积极做好优抚安置工作.有效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发放物价补贴.及时足额地发放优抚金229.8万元,所有资金全部实现社会化发放.为重点优抚对象办理居民医保,有效缓解了优抚对象看病难问题.为优抚对象发放物价补贴1.41万元,有效缓解了因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压力.及时为10多名伤残人员办理了评、调残手续.率先实现城乡退役士兵一体化安置.为解决在安置过程中城、乡退役士兵安置差异过大的难题,更大程度地维护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我局创新思维,提请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城乡退役士兵一体化安置的意见》,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实行城乡退役士兵安置一体化,城乡退役士兵安置执行统一标准,我区也由此成为全市唯一实现城乡退役士兵一体化安置的县(区).认真实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我局高度重视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四项举措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一是积极与市劳动就业中心联合,举办专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暨创业知识培训班,调动退役士兵参训、创业积极性;二是主动联系,落实了承训学校;三是举行开学典礼,确保了退役士兵正常参训;四是加强对承训学校的考核力度.通过不懈努力,我们实现了动员部署早、申请报名早、开班学习早的"三早目标".我区共接收冬季退役士兵136人,应参训109人,实际参训109人,参训率100%.切实做好复员退伍军人信访稳定工作.成立了由本人任组长的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复退军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建立了区、街道、三级信访工作网络和信访代理帮办制度,对信访重点人头实施24小时监控,准确掌握信访重点人头动态,做好信访日报和稳控记录,及时编发信息快报上报党委、政府,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打消上访念头,确保了无一起复员退伍军人赴省进京集访现象发生.

民政局局长述职述廉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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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安徽,低保,提标 第八篇

关于我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民政局

(2015年8月28日)

市纪委、市农工办:

按照安纪办函〔2015〕13号通知要求,我局通过调研、查阅资料等方法,对我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城乡低保政策概况

我市城市居民低保工作于1998年开始试点,2001年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通过10余年的不断探索、总结和完善,我市城市居民低保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我市农村低保工作也启于1998年,省上给予一定资金,按照低标准、小范围、快起步的原则,先后有8个县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按县、乡、村4:4:2比例筹集农村低保资金,但由于没有建立稳定的财政支持机制,加之其他一些客观原因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后财政政策的变化,乡、村按比例的资金无法落实,迫使大部分县不得不停止农村低保工作,没有停的几个县也是占用救灾救济款维持现状。为了解决农村贫困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于2015年逐步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我市城乡低保工作发展至今经历了试点探索、典型引路;建立制度、全面推行;规范管理、应保尽保三个阶段和7次提标扩面,城乡低保政策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城乡低保工作开展情况

十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关心指导下,在贯彻落实十个中央1号文件、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和省上出台的一系列关于城乡低保的惠农政策上做了大量工作:

1、城乡低保标准稳步提高。近10年来,我市城乡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标准稳步提高:2015年10月1日,全市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来的120元/月·人统一提高到130元/月·人;2015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145元/月·人;2015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165元/月·人;2015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265元/月·人,从10月1日起又提高到295元/月·人,农村低保最低限定标准从1196元/年·人提高到1600元/年·人;2015年10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由295元/月·人提高到325/月·人,农村低保标准由1600元/年·人提高到1840元/年·人;2015年年10月1日起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345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2020元/年·人。目前全市25033户,49274人城镇低保和112806户, 253440人农村低保群众从中受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总体上实现了应保尽保。

2、健全了组织领导,强化了政策宣传。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基层工作人员,市民政局设立了社会救助科,县区民政局设立了低保股,各乡镇成立了民政站(所),配备了工作人员2-3人,保证了城乡低保工作的正常运转;各县区先后制定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使低保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为组织实施城乡低保提供了制度保障;围绕城乡低保保障范围、申报审批程序、保障标准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采取业务培训、印发资料、召开会议、广播电视、公布咨询电话等有效形式,加强了低保政策的学习宣传。

3、规范了程序,比较合理地确定了对象。各县区结合实际,按照农村低保属地管理原则,以户为单位,统一家庭收入核算口径,核定家庭收入。在对象确定、申报和审批上,大多数县区、乡镇坚持了“一评三审三榜”的运行机制,基本完成了“户报、村评、乡(镇)审、县定”的规定程序。由于我市贫困面大,需保障的困难人口多,财政拮据配套资金少,贫困居民一次性全部纳入不现实。通过摸底调查,认真测算,本着低标准起步,小范围启动,再逐步扩大的原则,根据低、中、高山不同的自然条件和城乡居民收入状况,对温饱线以下的城乡贫困居民进行分类施保、分档补差。对痴、呆、傻、残民政救济对象予以重点保障,对生存环境恶劣或因其他原因致使生活暂时难以维系的一般贫困户也纳入保障范围。在低保实施中县乡都健全了低保档案管理制度,对城乡贫困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分类排队,登记造册,实行一户一档,并按照县有档案室、乡有档案柜、村有低保台账的标准完善设施、规范管理,及时掌握收入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努力探索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标准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模式。

4、加强了监管,力保资金安全。为规范资金运作程序,各县(区)财政局、民政局联合制定了《城乡低保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县乡两级建立了低保专账,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全市城镇低保和部分乡镇农村低保实现了财政一折通发放,对因年老体弱、智障、残疾的对象,乡镇委托村组党员干部及监护人、包帮人监督使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申报时无法准确核实家庭收入。目前低保家庭收入核查主要依靠工作人员通过入户调查的方式开展,并通过张榜公示等手段接受社会监督,但是现阶段居民隐性收入、隐性就业、人户分离现象普遍,家庭收入情况复杂,除了带有共性的银行存款无法核实、务工收入难以核实外,低保对象的饲养收入、农作物收入的估算也难以做到绝对准确,很难准确的测算低保户家庭收入,导致部分不符合低保标准的家庭享受低保。

2、审批程序不够规范。尽管去年以来虽三令五申强调低保由镇办审核,县区民政局审批。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工作力量不足,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一直未能完全落实,部分地方仍依赖于村主任。

3、民政系统人员编制不足。基层民政干部少、工作量大的矛盾十分突出。目前,我市仅有镇办民政干部313人,其中兼职151人,平均每个乡镇1.6个民政工作人员,却承担了对近45万多人的经常救助任务,管理着每年逾8亿多的救助资金,人均服务对象达1400人,人均管理资金达26万元。其工作量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极不相适应,存在严重的结构不合理的现象。随着社会保障和社会建设职能的不断扩大,民政工作的范围逐步拓宽,工作任务更加繁重。他们既要承担民政工作的城乡低保、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老龄工作等,同时,还要承担基层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直接影响到城乡低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4、部门之间数据未实行共享。基层低保人员信息与银行存款、房产、税务、公安、车管所等部门未实行数据共享,低保户存款、房屋、车辆状况无法掌握,管理人员仅能根据低保户提供的劳务、种植收入等简单数据核定其是否具有享受低保的资格,同时由于未与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实行数据共享,民政部门不能及时掌握低保人员死亡信息,出现了极个别的低保户已经死亡继续发放低保金的情况。

二、农村五保政策基本情况

我市是一个贫困地区,各级财政都很吃紧,但在五保供养政策执行方面,各级政府都很重视,五保对象的吃、穿、住、医、葬基本得到保障。近年来,全市先后新建、改建、扩建、在建农村敬老院200所。其中:县级中心敬老院10所,区域性敬老院53所,镇敬老院137所,保留村级农村五保集中安置点127处,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床位达到23000张,集中供养五保对象21992人,入住率95.6%,占50633五保对象的43.4%。全市落实管理人员编制250个,现有正式工作人员259人,临时聘用人员986人。集中供养标准由最初的360元/人·年提高到现在的5200元/人·年。实现了五保集中供养工作的新跨越,得到各级党员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极大地提升了全市民政工作的地位,树立了良好的外部形象。

(一)五保供养政策标准实施情况

1、五保供养政策制定出台情况。1994年,国务院颁布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民政部出台了《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令〔1997〕1号),对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轨道。2000年以来,随着农村税费制度改革,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在政策衔接、资金落实等方面出现了一些困难,在落实“应保尽保”、“按标施保”等方面存在不少问题。针对这种情况,2015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重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对现行的农村五保供养政策作了重大调整,将农村五保供养由农村集体供养转为财政供养,把五保对象的吃、穿、住、医、葬以及未成年人教育纳入公共财政支出范围。2015年11月1日,陕西省人民政府颁布了《陕西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2015年我市五保供养标准为14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200元/人·年);2015年五保供养标准由1400元/人·年提高到164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440元/人·年);2015年提高至1856/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656元/人·年);2015年9月21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做好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工作有关意见》(安政办发〔2015〕115号),将五保供养标准由1856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656元/人·年)提高到2104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904元/人·年);2015年11月30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意见》(安政办发〔2015〕171号),从2015年10月1日起,将五保供养标准由2104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1904元/人·年),提高到32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3000元/人·年);2015年3月6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意见》(安政办发〔2015〕14号),从2015年10月1日起,将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42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4000元/人·年),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40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3800元/人·年);2015 年11月20日,市政府批转了《关于提高全市社会救助标准和实行电价补贴的通知》(安政办发〔2015〕147号),从2015年10月1日起,我市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最低限定标准提高到52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5000元/人·年),分散供养最低限定标准提高到47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4500元/人·年)。

2、五保对象医疗情况。按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扶养人无扶养能力的;无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的“三无”条件,严格审批程序并颁发《五保供养证书》。分类确定包帮责任人和监护人,加强供养金管理,确保供养金及时足额到位。每年投资300余万元将五保对象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疗报销后,民政兜底,全额报销,实报实销,解决了五保对象看病难等问题。

(二)、全市敬老院建设情况

近年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审时度势,用足用活政策,积极推进五保供养工作,敬老院建设工作得到良性发展。一是争取闲置资产,建设敬老院。抢抓撤区并乡、撤并学校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争取闲置资产划拨,改建了一批敬老院,为敬老院建设赢得了先机,为后续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争取了主动。二是创新工作机制,推动敬老院建设。充分发挥福彩公益金的撬动作用,出台了奖励办法,把敬老院建设列入年度考核,强化考核机制,加强了项目管理,建设了一批有带动作用的敬老院。三是化灾为机,加快敬老院建设。汉滨区紧紧抓住2015年“5·12”地震灾害之机,紫阳、岚皋等县紧紧抓住2015年“7·18”洪涝灾害之机,把五保户建房纳入灾后恢复重建之中,先后共投入救灾资金近亿元,用于敬老院建设。在工作中,苦口婆心、耐心争取,为敬老院建设争取了有利的地盘,提高了建设水平,加快了建设步伐。汉阴、石泉、紫阳、宁陕4县借“5·12”地震重灾县之机,积极争取把县级中心敬老院建设列入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修建了4个有影响力的县级中心敬老院,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四是争取民生项目,发展敬老院。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紧紧抓住中、省实施“民生八大工程”建设的有利时机,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多方协调,争取敬老院建设项目。同时,认认真真地做好每一个项目,做出成效,为后续的项目争取奠定了扎实的基础,赢得了先机和主动权。平利县民政局先后多次争取县委、县政府领导亲自出面汇报,先后多次赴省汇报,得到省上领导的高度关注与支持,累计投入1200万元完成了中心敬老院高标准的建设项目,为全省、全市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三)、全市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维护经费落实情况

由于我市经济落后,财政困难,无法将五保供养机构运转维护经费全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中予以解决。

2015年汉滨区本级财政安排251万元作为全区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全年的运转维护经费和服务人员工资。敬老院年需运转维护经费:14所区域性敬老院平均每所需要40万元,需560万元;17所镇敬老院平均每所需要30万元,合计510万元;31所敬老院共需运转资金1120万元,资金缺口为869万元。

石泉县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维护经费尚未全部纳入县级财政保障范围,现仅将聘用人员工资纳入县财政,其他费用尚未纳入县财政。

岚皋县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维护经费未纳入县级财政保障范围。18所敬老院年运转维护经费最低需要66万元,22个供养点最低需运转经费30万元,此项共计需要资金96万元。以上三项共缺资金256万元。

汉阴、旬阳、白河三县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维护经费已纳入县级财政保障范围。由于县级财政困难 ,财政安排资金有限,也难以维持运转。

(四)存在问题

我市五保供养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要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目标,更好地保障五保对象的吃饭、衣被、住房、医疗、安葬等,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服务设施仍然落后。我市大部分敬老院建于二十一世纪初期,有些敬老院属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由于灾后时间紧,受客观条件的限制,投入有限,建设规模小(大部分占地3亩以下),功能设施不全,有些达不到抗震要求标准,亟需改建和扩建。主要是对加强五保设施建设认识不足,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加上市财政困难,全市敬老院建设资金筹措渠道不畅,从而导致我市五保供养服务设施严重滞后。我市15.6%的集中供养率虽然高于全省的4.7%,但远低于全国26.7%的平均水平,可见我市的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依然任重而道远。

2、敬老院管理仍然存在缺陷。目前,我市各敬老院管理人员基本都是临时工,岗位不稳定,没有专业素质,主要负责住院老人日常生活料理。全市敬老院仅有正式工作人员259人,聘用服务人员986名,其中护理员521人,医务人员36人,工勤人员323人。护理员的日常工作包括购买柴米油盐等生活用品,还要负责供水供电、清洁卫生、做饭洗衣、病员护理、日夜值班等多项内容,护理质量可想而知。由于管理人员待遇低、人手少、工作任务繁重等原因,很多人都不愿意到敬老院工作。目前,虽然我们市从去年起将敬老院管理人员每人每月800元工资列入市财政预备安排,但护理员的养老、失业、医疗等三项还没有得到保障。

3、五保对象就医护理费用无处列支。五保对象生病住院后需要专门的护理人员,但护理经费无处列支。

2016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调研
安徽,低保,提标 第九篇

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调研

**市**区地处浙江中部沿海,总面积280.12平方公里,辖8个街道,1个镇,1个农场和1个渔业总公司,41个社区居委会、275个行政村,总人口49.97万人;2016年财政总收入316242万元,地方财政收入168163万元。近几年来,区政府按照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要求,从完善政策、整合资源、规范行为、协调行动着手,积极探索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救助体系。初步形成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临时救助、救灾救济、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等专项救助为辅,以慈善救助和社会互助为补充,与经济社会水平相适应的城乡全覆盖新型救助体系,全方位关注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生活救助

1、不断增加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投入

**区自1997年实施城乡一体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经过10余年的实施完善,低保救助制度基础性地位已经确立。通过不断修订《**市**区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制定《**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范》,形成低保标准自然增长调整机制,先后六次提标,城镇居民低保标准从1997年的150元/月?人提到2016年的340元/月?人,农村居民从1997年的105元/月?人提到2016年的210元/月?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已走上了不断完善的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2016年财政支出低保资金635万元,发放退伍军人安置费260万元。其中,发放最低生活保障510万元,发放物价上涨一次性补贴124万元。

2、不断细分享受低保人群

为使低保制度更加完善,对全区在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872户,人数3143人,进行了分类统计,其中农村户数为1649户,人数2694人,城镇户数为223户,人数449人。全区享受低保金对象基本可分为三大类:农村"五保"与城镇三无对象、残疾人、特困户,所占比例详见图表

3、不断加大低保动态管理力度

这些年我区在一直积极稳步扩**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圈和提高救助标准同时,进一步加大了低保调整力度,切实做到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2016年,全区新增低保户222户,其中城镇18户、农村194户,总计334人,取消低保252户,总计455人,调整补助标准1872户。

(二)医疗救助

城乡困难居民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仍不健全,农民养老负担较重,抗御重大疾病能力弱,一些贫困农民处于"有病不就医、小病成大病、小病疼自已、大病苦全家"的困苦中。针对这一状况,区政府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推出了一系列惠民政策和举措。

【安徽,低保,提标】

1、统筹新农合资源,提升救助效果。

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以来工作运转良好,全区共有95304人次得到补偿,其中住院为15386人次,补偿金额2383.52万元,参合农民受益面达31.9%。2016年度参保率为89.55%。区政府投入60余万元,全面完成了新农合信息化建设,实现刷卡即时即报;为了让参合农民得到较多实惠,我区对新一轮新农合政策进行调整,门诊补偿比例提高到30%,并扩大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深入开展"健康到农家"等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2016年共派出医疗队43次,医务人员260人次,义诊服务近5300人次。

2、统筹救助力量,实现功能互补。

2016年制定出台《**市**区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同时建立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工作小组,全面指导此项工作。2016年共对符合救助条件的101人进行了救助,医疗救助金额74.54万元,人均救助额7380元,个人最高救助金额达30000元,最低金额523元。2016年11月对《**市**区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做了较大的修订,建立即时"零起点"医疗救助制度,并增加了对见义勇为者、其他突出贡献人员救助等。

3、统筹社会发展,全面协调推进。

【安徽,低保,提标】

随着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外来民工对我区的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可外来民工经济收入低,医疗、住房、子女教育得不到有效保障,特别是突如其来的重大疾病,对于他们来说更是无法承受昂贵医疗费,为了使医疗救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2016年制定出台了《**市**区外来民工医疗救助实施方法(试行)》。外来民工医疗救助工作有序开展,06年、07两年,已救助6名外来民工,累计支出救助金23988元,最高救助金额支出9823元,最低金额543元。

4、统筹医疗力量,实现一卡互通。

惠民医院建设是建立新型社会保障体系和救助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新举措,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贫困家庭基本就医难的压力。2016年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户"和城镇"三无"人员及区政府确定的其他应当救助的人员发放了3100多张"惠民医疗卡",实行24小时"一卡通"服务,在惠民医院医疗过程中的医疗费用贴补,优惠限额为每年600元。**惠民医院2016年来共接诊持"惠民医疗卡"的病人5510人次,优惠医疗费用总额为35万余元。

(三)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供养

据统计,全区60岁以上总人数6.97万人,占总人口14.12%,已步入老龄化社会。目前我区已纳入农村五保对象有186人,城镇"三无"人员44人,弃婴19人,全区五保对象集中供养人数为173人(其中户院挂钩14人),集中供养率达到93.01%。"三无"人员全部实现集中供养(其中户院挂钩1人),集中供养率达100%,供养标准为本区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以上。五保对象和"三无"人员都已纳入新农合医疗保障、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和惠民医院医疗费补助,基本上解决了他们的看病难问题。2016年根据上级有关集中供养对象门诊医疗补助政策和标准,确定每个集中供养人员在原有救助内容之外再可享受人均450元的门诊费补助。

(四)住房救助

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区政府高度重视解决城市低收家庭住房困难问题。2016年全区共办理廉租住房资格证76户共120人,其中享受租赁补贴58户,发放租赁补贴13万元。新建成廉租房24套(48户),实行实物配租2户。百姓家园经济适用房开始销售,受理购房申请1700多户,发放《准购证》1510份,销售住宅1210套。继续实施农村低保家庭危旧房改造,投入资金50多万元,完成了100户农村低保家庭危旧房改造,其中新建30户,修缮49户,租用21户。

(五)教育救助

近年来,区政府始终把教育救助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件大事,积极制定出台教育救助政策,整合社会资源,为贫困生的就学铺设了充满阳光的绿色通道。2016年开展义务教育免杂费,97066名义务教育学生被免除学杂费,金额1059万元,极大减轻了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爱心营养餐工程"和"贫困生扩面工程"落实到位,投入资金270万元,发放营养餐券4746张,义务教育券13946张,资助面达到13.99%。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为98.02%。"三残"适龄儿童少年、低保线以下贫困家庭子女均享受全免费的十五年基础教育,其他贫困家庭子女亦享受全免费的义务教育;投入2万元对20名特困生给予生活补助。

(六)慈善救助

慈善事业是社会大众的事业,按照党政推动、社会参与、民间实施的原则,本着"关爱贫困家庭,共建和谐**"的宗旨,成立了**区"慈善爱心超市"。到2016年底,慈善爱心超市已发放物资价值约27多万元,接收社会捐赠总价值约9.9多万元,接收其他物资捐赠折价约1千多元,爱心超市物资采购约35万元,在街道一级成立了两家"慈善爱心超市"。慈善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慈善总会共拨出各项慈善救助金120.8元,在助学帮医、扶老助残、扶贫济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七)其它救助

在2016年除了以上的救助外,各项救助不断的补充着救助体系,扩大救助渠道,探索实践社会化救助新路子,在救助内容和形式上有所创新。据不完全统计,全区全年临时救助148人次,发放救助金26万元;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全区开展"一户一策一干部、结对帮扶"活动,参加干部总人数为2100多人,进行一对一的帮扶,帮扶对象分别是特困户、特困党员和残疾人,累计支出帮扶金100多万元;全国物价指数上涨,为了使低保家庭和困难群众生活不受影响,我区分三次发放物价补贴,累计共支出67.74万元,发放液化气补贴5万余元。

此外,我区还建立了自然灾害救助、困难群众再就业、法律援助等制度,试点建设避灾工程,逐年加大救助力度和范围。

二、存在问题

新型的社会救助体系现还处于初始阶段,在取得成果的同时,各项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一)低保制度中存在问题

1、家庭收入核定难。2016年省出台《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定办法(试行)》对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核定做了详细的规定,然而困难家庭的经济收入具有不稳定性、临时性、零星性、报酬少等特点,只能是从自我介绍和邻居的调查中得以证实,在核查家庭收入时无法对他们的银行存款等金融性资产进行核查。

2、低保人员再就业率低。低保群体总体素质偏低,思想观念落后,部分丧失劳动力,岁数偏高。低保人员再就业难,制约着他们自我发展能力,低收入群体中存在严重的"等、靠、要"依赖思想。

(二)医疗救助中存在的问题

1、救助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是目前我区农村困难家庭急需的救助项目,目前建立了特困群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但农村特殊困难家庭成员患大病,如血液病、尿毒症、癌症等产生的高额经济负担仍难以完全解决,致使社会上一些困难重病患者得不到及时有效医疗。

2、医疗救助时效性不强。救助按季办理的方式,比起刚开始时一年救助一次已有很大的进步,但救助时效性较差。困难群众看病后至少要3至4个月才能拿到医疗救助补偿款。

3、不少困难群众在慢性病、常见病方面的医疗开销较大,患这些病的为了减少开支,很少住院,往往发生的医疗费用无法通过合作医疗报销,也无法享受医疗救助给予的补助。

(3)农村"五保"供养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是特困户群体里有一部份孤寡老人尚未被纳入"五保"或三无对象,"应保未保"现象仍然存在。其次,敬老院思想观念落后,认为把几个五保老人养起来,有饭吃就行了,缺少长远发展目光,服务跟不上,群众对"敬老院"养老缺乏信心。

(四)"慈善"事业中存的问题

慈善爱心超市的建立,历经一年多的运行,对于我区慈善事业做出了一项重要举措,可在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社会捐赠意识较弱;捐赠非所需物品突出;自身无"造血"能力,成为捐赠东西、领取东西的仓库。

(五)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从总体形势是好的,发展是健康的,取得了社会的好评,但毕竟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起步不久,困难和问题仍然不少。制度上已初步形成:"小组为中心、横向至部门、纵向到群众",但由于信息化建设滞后,各部门的救助信息不能及时、有效、科学的共享,造成救助出现"不准确、不统一、不合理"等现象。

三、今后发展

我区社会救助体系建立的时间不长,下一步应该继续抓好各项救助制度之间的完善和衔接,让社会救助的各项制度能够发挥整体的效益;要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逐步提高救助水平;要加强规范和管理,让社会救助工作真正做到公开、透明、公正,使社会救助真正惠及到困难群众身上。

(一)继续按照分类、分层策略完善补贴型社会救助办法。以现有城乡低保制度为基础,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援助等专项救助制度,使之能够覆盖所有困难人群;规范分类施保的方法和程序,使特殊困难群体能够享受更好的保障;建立分类、分层救助机制,使不同人群、不同家庭、以及不同支出需求的救助对象能够享受不同类别的综合性社会救助。

(二)不断推进城乡社会救助制度协调发展。以农村低保制度的全面建立为契机,继续推进城乡社会救助制度框架在全区的建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专项社会救助制度,逐步缩小城镇农村社会救助差距;加大部门间协调力度,不断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巩固并完善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积极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为妥善解决城乡贫困居民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在日常生活中由于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生活救助的制度。临时救助工作程序要严格规范,(

(四)筹建"统一"救助网络。按照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医疗、教育、住房、就业"五个基本需求为目标,以"保基本、全覆盖,多层次、相协调,可持续、高效率、共富裕"为要求,构筑统一救助平台、统一救助网络、统一救助内容、统一救助标准、统一救助帐户的"五统一"新型困难群体救助体系。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各类专项救助作补充、社会化服务相配套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初步建立,社会救助资源得到了有效整合。

(五)维护保障社会救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解决民生是政府的根本职责,社会救助是政府解决困难群体民生问题的重要任务,社会救助能力的强弱,也是对政府执政能力的一种检验。从合理设置救助机构、不断提高人员素质、足额保障救助经费以及稳步推进信息化等方面入手,通过开发教材、加强培训、交流考察等方法,使社会救助能力有一个大的提高,为社会救助事业的平稳、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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