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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学籍能不能改了

2016-11-30 13:31:54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5学籍能不能改了(共9篇)2015年全国学籍系统省内转学简明图解2015年省内转学简明图解全国学籍系统升级后,全国学籍系统省内转学流程简化,现在只需要学生姓名和学号就可以提出省内转学申请,不需要模糊搜索学校。一、通过姓名和身份证号全省查询学生的学号。如果学生家长已经提供了学生正确的全国学籍号,可以略过此步。二、转入学校在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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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学籍系统省内转学简明图解
2015学籍能不能改了 第一篇

2015年省内转学简明图解

全国学籍系统升级后,全国学籍系统省内转学流程简化,现在只需要学生姓名和学号就可以提出省内转学申请,不需要模糊搜索学校。

一、通过姓名和身份证号全省查询学生的学号。

如果学生家长已经提供了学生正确的全国学籍号,可以略过此步。

二、转入学校在全国学籍系统提出转入申请。

转入学校可以用“学籍管理员”帐号申请转入,在“学籍管理”——“学籍异动申请”中提出转入申请。

点击右边的“申请”按钮。

通过学生姓名和学号提出转入申请,异动类别选“转学”。

点击“保存”按钮。

如果有转学证明材料,可以选择“是”上传转学凭证,注意转学凭证最好通过Isee、photoshop等软件处理成100—500k左右大小的图片,也可以用QQ截图功能截成小图片,以节约网络资源,加快审核速度,节约学籍服务器资源。如果不需要异动证明材料,可以直接选择“否”。

浏览凭证,后点击“确定”。

不需要上传凭证了就选“否”。

三、学校审核异动。

用学籍主管领导帐号审核。

四、区县审核。(略)

五、转出学校和转出区县审核。(略)

两点提示:

1、四方审核后,可以在“在校生查询”中用学生姓名查询一下学生,如果能查询到说明转学已经成功,且转学无问题。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转入的学生是问题学籍,首先要处理了问题学籍后才能做异动或信息变更。【2015学籍能不能改了】

2、如果学籍管理员和学籍主管领导为同一人,目前操作上可以直接用学籍主管领导帐号进行操作异动申请、异动审核。

2015年学籍管理注意事项 (新)
2015学籍能不能改了 第二篇

2015年学籍管理注意事项

1、《关于加强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中提出:安全是信息管理系统的生命线,学籍系统管理着庞大的学生信息,安全尤为重要。要求各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学籍管理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要保证责任的唯一性,学籍系统信息不要未经允许给别人使用,不要插U盘。如需要从学籍系统中导出数据,须写申请经校长审批签字同意,并准备一个使用记录表,谁使用、谁签字、谁负责。

2、一年级新生必须使用新的信息采集表,在蜀山区学籍群里,信息采集表必须要监护人填写并签字确认,另把户口簿的户主页和学生那一页复印与信息采集表一起存档。

3、七年级要做好信息维护工作,打印学生的信息确认表,监护人签字确认并存档。

4、确无身份证号的学生,需查验其父母户口簿,作为核实依据,并且由其父母出具书面承诺(承诺学生确无户口,无身份证号,一切后果由家长自负),承诺书与父母户口簿复印件一起存档。

5、跨省转学与省内转学的流程一样,目前“L”与“G”开头的全国学籍号都可以进行转学,转学时一定要认真核对学生的身份证号。初中的转学,一定要告之不享受中考指标到校,并写在转学申请表上,作为底稿留存,防止后面出现推诿现象。转学生原则上需要原来学校出示学籍证明。(省内转学生确有特殊原因提供不了纸质学籍证明材料,我们可以通过相关学籍网址进行查询,省外转学生提供全国学籍号,看不出哪年入学,因此,需要对方出示一个学生哪年哪月入学的证明材料)

6、还有部分学校的问题学籍没有处理,请抓紧时间联系家长,核实有关情况,及时上传佐证材料,9月底前完成所有问题学籍处理。

7、休学、复学要给家长一份书面通知,告知家长具体的休学和复学时间,并要及时办理。

8、学籍系统中多了少数民族查询功能,请学校认真核对学生的民族信息是否完善、准确。所有的转学生和七年级新生,农民工信息一定要认真核对。

9、请各校把没有学生的班级和年级清理掉,不得有虚拟年级和班级。

10、各校要加强宣传,让家长了解转学流程和学籍管理政策。

11、请各校于9月20日前完成新生录入工作,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建籍后,于9月20日前,将打印的学籍网上的学生花名册(每页学校都要盖章,一式两份交到基教科,基教科盖章后带回一份学校留存)和光盘两份,一份学校留存,一份教育局留存。每个学校具体的上报安排,童老师会挂在学籍网上。转学和其他变动9月30日前完成,10月初省里就要完成各项数据的统计。市、区主管部门将于10月初以后到校进行核查工作,主要是核查人籍是否一致,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监护人等信息是否完整,原始数据采集表等存档材料是否规范有序、是否有空挂年级、班级,是否有虚拟班级。 ★在学籍群里放了本次省里学籍培训的材料、《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学期中小学生学籍信息录入维护工作的通知》以及《中小学学籍管理有关材料汇编》2015(打印稿),请大家认真学习,有不明白的要及时咨询。特别是《中小学学籍管理有关材料汇编》2015(打印稿)中第41-48、111-114页要重点学习。

全国学籍系统分班完整图解及常见问题解读(2015第二稿)
2015学籍能不能改了 第三篇

全国学籍系统分班完整图解及常见问题解读(2015版)

为了保护全国学籍系统中的学生信息,学生相关信息作了遮挡或技术处理,敬请谅解。

小学一年级新生注册因模版中已经有班号,导入系统后会自动对应相应的班级,不存在重新分班的问题。但初中和高中全国学籍系统的学生,是通过小升初平台、中招数据和义教全国学籍系统数据对接的数据,系统不会也无法给这些学生分班。因此需要全国学籍系统的手工分班和批量分班功能进行分班。 1、学校用户登录全国学籍系统,检查初中2015级或高中2015级学生数据,检查学生是否完整,是否差学生,可以用分配名册或录取名册比对姓名和出生日期(同名学生看日期或身份证号)。

2、设置班额。区县在“学籍管理”——“招生入学”——“班额配置”里设置班额。

3、设计招生计划。

区县在“学籍管理”——“招生入学”——“招生计划数设置”里设置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可以适当设置大一些,避免因全国学籍系统招生计划设置过小,后期转入的学生超过招生计划后会出现问题。

操作手册上有区县用户招生计划数设置说明,系统里也提供了此项功能。虽然目前不设计划也可以使用,但设置计划更好一些,系统提供此功能肯定有其存在的意义。

【2015学籍能不能改了】

4、班级设置。

要在全国学籍系统里设置班级, 在“学校管理”——“班级信息管理”里设置班级,并输入班主任的姓名。“保存后继续”可以连续设置班级,最后一个班级点“确定”即可。

5、学生分班。分班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手工分班,另外一种是根据学校的

分班数据进行批量分班。

(1)手工分班

在“学籍管理”——“招生入学”——“学生分班”里对学生进行直接分班操作。注意下面窗口的左边“年级阶段”中选“初中2015级“,右边的“班级信息”里选定准备分班的班名,如初中2015级1班。

手工选中应分到2015级1班的学生后,点中间的“分班”按钮即可。

选“是”

分班成功的学生可以在“校生查询学生”的相应班级中查询到,也可以在“在校生查询”中查到。

下图为“在校生查询”,注意是“初中2015级1班”。

如果学生分班错误,可以选中学生后,选择“退班”。 首先选中需要“退班”的学生,再点中间的按钮“退班”,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做“整班退班”

(2)批量分班

在“学籍管理”——“招生入学”——“学生分班”中,点“Excel导入分班”。

点“下载未分班学生模版”下载未分班学生模版。

在下载的分班模版中,根据学生实际全班情况,填写班号。班号格式为2015201、2015202、2015203、2015204、2015205、2015206„„,详见“班级信息管理”。

因导出的“未分班学生”为CSV文件,添加班号后无法导入系统,因此需要把匹配班号的“未分班学生”文件另存为标准的excel文件,另存为时更改“保存类型” 为“Microsoft Excel 97-Excel 2003&5.0/95工作薄”。

再浏览上传这个有班号的模版文件即可。

查看批量分班情况,可以在右边的“班级信息”中查看学生,也可以在“在校生查询”中查看。

批量分班成功。

批量分班成功的学生如果分班错误,一样可以做“退班”操作。

附:常见问题解读

1、为什么要把“未分班模版”的班号匹配后,要另存为时更改“保存类型” 为“Microsoft Excel 97-Excel 2003&5.0/95工作薄”。? 原因是如果直接系统导出后匹配学号的模版为CSV文件,导入分班模版会有提示如下:

2015年学籍工作注意事项
2015学籍能不能改了 第四篇

2015年学籍工作注意事项

会议布臵内容政策依据:《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暂行)》、威海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以及涉外学生入学的相关文件规定。

转学办理地址:政务服务中心17号教育局窗口(强调教育局机关不办理,因为政策宣传在窗口、学籍管理专用章在窗口)

咨询服务电话:基教办 窗口5980093

学籍管理人员:杨博 电话:5916259 手机18763193399

窗口工作人员:王艳萍 电话:5980093

一、转学相关问题

(一)分类办理转入生【2015学籍能不能改了】

1、区内户口、外来购房生。

入学方式:各学校在相应年级没有封学籍的情况下,家长直接到学校联系入学。如果学籍已封,学校不再接收学生,或该年级学生已达到最大班额,学校无法容纳即将封学籍,各学校要在第一时间与学籍管理员联系(便于学籍员落实拟调整安排学校,并转告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报名),同时要告之家长本学校不能接收的原因,请家长持资料到教育局窗口登记,由教育局统一调剂相对就近入学。

接收时查验以下资料:原始户口本、房证(购房合同+交款单据)、转学证。

【2015学籍能不能改了】

强调事项:①有能力接收的情况下,学校必须接收,不允许出现测试成绩后拖延接收、拒绝接收;②没有能力接收的情况下,学校第一时间与教育局沟通,且必须做好家长的解释工作,让家长理解并及时到教育局窗口报名调剂安排至其他学校就读;③调剂安排的接收学校,不允许拒绝接收持教育局盖有学籍章的调剂入学通知单的学生入学。

2、外来务工生。

入学方式:外来务工生家长到教育局窗口报名,由教育局统一分生,统一开具入学通知书,加盖学籍章。

教育局和学校均查验以下资料:公安部门发放的学生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原始户口本;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本人在经区的居住证(威海三市的提供产权证或房管局出具的正式购房合同及交款单据或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经区用工单位合法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强调事项:①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教育局已开具入学通知书的外来务工生;②如果学校查验材料时发现问题,必须及时与窗口工作人员联系,进行纠正;③如果学校查验材料时发现工作人员不负责、审查资料不严、随意安排学生的情况,可与基教办主任、分管领导反映,一旦查实,教育局

将严肃处理。

3、借读生。

借读生自己联系学校,根据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和学籍管理办法,转入地政府和教育局没有义务接收或安排这部分学生就读,因此这部分学生由学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接收。

强调事项:学校如果有能力接收借读生,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正住户籍生、购房生和外来务工生。

(二)区内转学

政策规定:《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暂行)》

第三章“转学与借读”第十条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

我区政策:区内中小学校学生入学后,仅有一种情况且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才可以办理转学:新买房并落户,且落户地学校有转出学生空出学位,方能办理转学,其他在校生均不准转学。

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和基教科联系。

制定政策原因:①我区中小学校在一年级新生入学时,均根据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了满额分生。比如:初中一年级新生分生时,凤林学校有皇冠中学、新都中学学区内的学生,新都中学也有皇冠中学学区内的学生;小学一年级新生分生时,实验小学有皇冠小学、新都小学、

长峰小学学区内的学生,蒿泊小学也有长峰小学、实验小学学区内的学生,长峰小学也有皇冠小学学区内的学生,海埠小学也有凤林学校学区内的学生;崮山中学中小学部均有区内学生。②考虑我区外来务工生较多,分生时无房的务工生许多是相对就近入学或调剂入学的实际情况,如果家长在孩子入学后买房落户,且住房所在学区有空出学位,尽可能让孩子实现就近入学。

强调事项:

①监护人新买房并落户,二者必须同时具备,才有资格申请转学:新买房指孩子入学后购房,因为入学前购房,分生时均实现了就近入学,不存在转学需求;仅买房不落户口不行、仅落户亲属或非亲属家而未购房不行(这主要为了杜绝择校现象)。

②必须有空出学位。有了资格后,还必须要落户地所在学区学校有空出学位,才能办理接收,如果没有空出学位也不能转学。

③转入转出学校必须严格把握政策,不允许突破政策,出具同意转学回执或同意接收意见。如果出现违反规定的转学行为,教育局将把第一顺序出具同意转学意见的学校列入违规学校。

(三)无故离校3个月以上学生的处理

在学校多次联系无果情况下,可以申请注销其学籍。申【2015学籍能不能改了】

请时,递交:申请表(学生详细情况、加盖学校公章、校长签字)、电话记录表(复印件)。

强调:①要有电话记录,至少联系5次,且有时间间隔;②电话记录必须有班主任、学籍管理员等至少两人以上签字。以上工作完成后学籍员方可在学籍异动里申请取消学籍,而不是删除学籍。

(四)转学及电子学籍异动相关要求

①转学无论转入还是转出,到窗口办理时,学校必须告之家长除了转学回执外,还必须持有所有转学所需的原始材料,接受教育局窗口工作人员的查验;不持原始资料的,不予办理;原始材料不符合转学规定,不予办理。学校未尽到告之责任的,记入违规行为。②电子学籍异动必须标明转学原因:区内户口学生、外来务工区内购房或租房、随父母回原籍等(原因标明不清楚不予以审批)

(五)六三学制转学问题

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暂行)》中“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的规定,六三学制学生转入我市不能留级。

(六)毕业年级学生转学问题。

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暂行)》中“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的规定,除在我区购房或落户生在暑期可以办理转学外,其他毕业年级申请到我区就读的学

教育科问题学籍处理紧急通知2015.1.16
2015学籍能不能改了 第五篇

各教育办、国(民)办学校:

1、全国电子学籍系统学生学籍号L已换成G。(1) G+身份证号, 该学生身份证与姓名经过了公安部人口库的身份认证,完全正确无误。(2). L开头的学籍号主要有两类学生: 1)无大陆居民身份证号的学生(包括港澳台、外籍学生)和大陆无身份证号学生重复的问题学籍学生。2)公安部校验不通过的学生。

2、说明:1) 学籍号开头标识不影响学生业务办理,重复的问题学籍学生和公安部校验不通过的学生需要在问题学籍处理功能中进行业务办理。如果是跨省身份证号重复,需进行修改和删除处理,如果都佐证教育部会组织专人核查 。2)现在还有部分学生的学籍号没生成正式的学籍号,正式学籍号大概会持续到下周一会完全更新完毕,目前在持续更新中;已发的问题学籍(包括身份证号重复,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重复,身份证号错的),按照问题学籍处理流程进行操作,

3、各校学籍老师请下周一至周五持续在学籍注册---问题学籍处理中查询一下各校的问题学籍,有问题的抓紧处理。

2015年1月16日

2015教育制度改革
2015学籍能不能改了 第六篇

第1篇:释放教育改革的制度“红利”

(一)

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和根本是实现人的现代化,是从知识体系、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到行为方式的全面发展与升级,随之而来的教育治理方式的转变是根本性的,甚至是颠覆性的。

有学者将国家治理的现代化视同“第五个现代化”,与以往工业、农业、国防、科技的“四个现代化”偏重器物层面的现代化相比,治理现代化更偏重于制度层面的现代化,且更具有变革意味。这对教育治理现代化同样适用,因为教育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

当“老人摔倒了该不该扶”成为大学思政课上一个颇具现实意义的典型案例时,当老师们面对独生子女一代陷入说不得、罚不得的教育困境迷茫和困惑时,“教书育人”也便被新时代赋予了新的内涵。从这个角度看来,以问题为导向,着力破解教育治理现代化中,对“教育应该培养什么人”和“教育依靠谁来培养人”这两大关键问题的回答,都蕴含着鲜明的现代化意味。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是人的现代化,对以人为教育和服务对象的教育治理现代化,更是如此。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人们受教育程度及经过教育所获得的知识才能已经成为促进现代化的决定性因素,没有人的现代化,教育治理现代化便失却了运转的基础和动力。

2015年4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突出强调要使学生具有中华文化底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国际视野,力求使立德树人的方向性、民族性和时代性更加鲜明。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无论在任何时代背景下,只要国家在进步、社会在前进,立德树人便是一个没有终点的系统工程。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在建国100周年时基本实现国家现代化、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现代化要先于国家现代化30年实现。再用6年时间,让世界最大教育体系整体进入现代化,任务紧迫而艰巨。

没有教育治理体系和教育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教育现代化的目标便是镜中花、水中月。在这种时代需求下,用行政管理的缺位、越位、错位制约学校办学与社会参与的积极性,以权责交叉、责权不明制约基层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以简单粗暴的“唯分数论”、“唯升学率论”制约教师、学生的创造性,显然都是不合时宜的,甚至是历史的倒退。

马克思曾说,“教育会生产劳动能力”,“教育能生产出一种可卖的商品”,即劳动力本身。而作为这种“商品”的生产者,从“教育管理”到“教育治理”,一字之差,却包含着教育领域从思想观念、管理方式到组织结构、制度机制等各个方面的深刻变革。国家治理的现代化要求教育必须培养出与治理体系现代化相适应的人才,充实现代化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人力资本,这也成为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

改革的动力、创新的活力和发展的内驱动力,连接着中央和地方,连接着教育行政部门和办学主体,也连接着家庭和社会,而这些都是衡量教育治理现代化是不是真的现代化的多维度标准。

2015年2月底,一场为期一周的雾霾笼罩在北京上空,北大附中为此停课,北京市海淀区教委严令禁止之下,北大附中仍坚持停课,此事件引发了教育界和社会关于“学校是否有权停课”的广泛讨论。

能否停课不能由学校说了算,职称待遇问题不能帮助教师有效解决,教师住房等待遇没有保障……面对这些困惑,期待学校获得更广泛办学自主权的呼声从未间断过。

教育治理能力如何?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是否体现了现代化特征?关键看权力与权利二者关系的处理以及二者的现实状态和未来走向。在围绕权力与权利的博弈展开这一对关系的实践中,以权力的实施压制权利的行使,绝不是现代化的教育治理。

教育作为连接整个社会的末梢神经,在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发挥全局性作用。教育领域的每一个问题,每一步走向,都涉及公共利益,必须行之有据、处之有理。此前广州媒体曾报道,白云区教育局宣布因承办合约到期,收回几所民办学校承办权,重新进行招投标。舆论质疑集中在对两所已经建立了18年,广受欢迎且被评为“区一级学校”、“特色示范学校”的学校,停止招生的依据在哪里?又有多大的必要性?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将教育行政权力配置的各种失衡归纳为五个方面,越权管理教育、扩权管理教育、交叉管理教育、集权管理教育、代替地方和学校管理教育。

善政必简,政贵有恒。我国教育治理现代化进程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便是教育行政权力配置的科学性与效率性问题。权力下放不充分,则抑制发展活力;财权、人权与事权不匹配,则制约教育改革。这也是为什么改革开放30多年来,自上而下的改革,越往下行,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自主性越弱。

要真正释放基层改革的活力和创造力,就要敢于自我革命,积极简政放权,把该放的放掉,把该管的管好,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构建“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的新型关系,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充分释放和提高教育改革的执行效率。今年以来,教育部的一系列举措可以视为对这一变革的积极回应。

7月,教育部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10月22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出通知,建立完善处理群众投诉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问题工作机制;10月28日,废止《教育部关于加强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的意见》等一批行政审批文件,不再作为教育行政管理的依据。

(三)

在政府转变职能的背景下,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形势的变化,以教育综合改革的路径,破解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是实现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关键。

2015年上半年,陕西、吉林、湖北等多地民办幼儿园违规给幼儿服用“病毒灵”事件相继被曝光后,公众的震惊与疑问久久挥之不去:为何以危及幼儿健康为代价的事件如此频发?为何民办幼儿园总能成为监管的死角?

办学主体管理的不规范、主管部门监管的不到位、信息严重不对称不啻为导致“病毒灵”事件频发的“三宗罪”。在实现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思路下,我们有理由期待在教育内部形成一个制度化的治理架构,通过教育综合改革突破体制掣肘带给教育改革的困境。

伴随着北京师范大学、厦门大学等15所高校章程核准书的正式公布,先期完成章程制定和核准工作的47所高校的“家规”中,政校分离、教授治学等去行政化内容都占据显要位置,其中,“自主”一词共提到了553次之多。

高校章程的集体亮相起源于教育规划纲要针对政府对学校管得过多、过细、过宽等问题提出的明确要求,其核心就是“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逐步取消学校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不绕路、不迂回地推进以“管办评”分离为显性标志的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需要完整和科学的制度安排、协调有效的教育组织体系和有效形成及充分发挥教育治理能力。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处理好几个关系:政府、教育和学校的关系,教育改革与体制机制的关系,教育改革与社会领域改革的关系。

2015年8月,教育部发布《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就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工作提出92条要求;11月,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出台《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明确提出健全幼儿园监管体系……从教育改革的局部出发,汇聚成综合改革的一盘棋,应该可以视为行政层面对教育治理能力和体系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探索与尝试。

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袁贵仁在2015年教育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用“坚定方向、保持定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深化改革、狠抓落实,积极稳妥、务求实效”32个字来诠释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心和信心。

从简政放权到权益保障,从民主参与到基层活力,从公平正义到资源共享,从区域教育现代化到全面教育现代化,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前进之路承载了太多渴望与期待,而这些无疑都需要通过剥茧抽丝的变革来实现,每一步走起来都不轻松。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的一个子进程,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改革,是一个教育治理价值导向调整优先于教育治理技术革新的过程,从解放思想出发,为体制机制禁锢松绑,便会让更多的期待与渴望一步步成为现实。

第2篇:要用制度促进教育改革

现在对教育的议论和意见很多,这是坏事还是好事?我认为是好事。当教育还是精英教育的时候,我们可能不会有那么多意见。正是因为教育发展了,大家有学上了,才突显了教育公平以及一系列的问题。问题多不可怕,而是要发现解决问题的办法。现在议论最多的还是教育公平问题,教育到了大众化的阶段,确实是人人关心的。从国家来讲,教育的问题关系到国家的未来,关系到民族的未来,关系到我们培养出来的人才是不是符合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要求,能不能培养出一批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关系到我们国家的软实力,关系到能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复兴梦;从每个学生来讲,关系到他的潜能能否得到发挥,他的人生成就和人生幸福指数到底有多高。

教育改革要解“中国结”

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永远是教育改革的主题。改什么?我认为,首先是要改革教育的观念。大家一直很关注“钱学森之问”,我们是大众教育,但还要培养一批精英,国家如果没有精英,怎么发展?这里面就有一些矛盾,要想解决就得考虑中国的国情。

教育评价改革的方案已经出来了,大家议论纷纷,我认为改革是受传统观念和中国国情影响的。比如说考试,传统观念说学而优则仕,没有说学而优则工、学而优则农。我们的文化里面攀比思维很严重。在聊天的时候,他的孩子考上了清华、北大很有面子,我的孩子考了地方大学觉得没有脸面。我们制定教育规划纲要的时候,讨论了许多方案,国外的方案都研究了,但是拿到中国就行不通。

又比如学生做义工,报纸上曾经报道一位居委会主任就感到为难,说:明明这个学生没有做,却要把单子拿来让我盖章,不盖显得没人情,盖了是在弄虚作假。确实,当前我国的诚信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所以我们的改革要考虑到国情和观念的问题,诚信和传统文化问题。

人才首先要成“人”

观念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要有制度保障,用制度促进改革。这次高考(课程)改革涉及综合素质评价,有媒体问我怎么评。我认为不是评分,而是要从高一开始,学生做了什么事,参加了什么活动,都要客观地记录下来。结果不是排队看谁的综合素质高,而是看高等学校的选择,这所学校注重动手能力强的,那所学校要求的是学术研究强的……这样的评价,可以引导我们观念的转变。

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我们要把“立人”作为教育的主要目标,人才首先是人,然后是才,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同时我们要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精神,对教育来讲就是依法执教。要完善法律,比如学校法,其实学校是有限的责任,不能承担所有的责任,但是现在学校承担了所有的责任,比如孩子的安全问题,孩子跑步走路磕掉了门牙,学校要赔钱,这本来不应该由学校承担的。学校的压力太大了,所以要设立学校法。我们还要设立投入法,原本我以为东部地区人均教育经费非常高,而西部地区很低,没有想到河南作为人口上亿的大省,生均经费却是最低的。我请政协委员写了提案,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经费由中央政府来统筹,有一个最低的标准,每个省都是一万元。能不能做到这点,需要法律保障。所以,观念的转变和制度的建设两者要结合起来,两者是相辅相成的。

教师要成为体面的职业

在我60多年的工作中,除了当过小学教师和中学

教师以外,这50年来我主要是在师范大学搞师范教育。教师队伍的建设是最重要的,任何政策、好的方法和措施都要落实到教师和学生身上。

教师的自我学习非常重要。我一生中做的工作并不多,但是有一项是自己比较满意的,我为中小学教师争取到了教师专业研究生的学位,现在中小学教师还可以拿教育博士学位。教师要受到社会的尊重,本身就要能够值得让社会尊重,教师要不断地提高自己的水平,才能够真正地受到社会的尊重。同时,也要提高教师的工资待遇,使教师成为体面的职业。

教育事业还应该让懂教育的人来办,要造就一批教育家。2015年,温家宝同志召开了基础教育座谈会,大家都谈到教师的重要性,要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吸引优秀青年当教师。我国实行的免费师范生教育,吸引了优秀青年来读师范,并且要不断地吸引他们一辈子干下去。师范生一般服务几年以后就会对教育产生感情。我越来越体会到当老师是一件多么有意义的事。

基础教育是打基础的教育,它要打好一个人的素质基础。具体包括打好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基础;打好进一步学习的基础,不仅是打好升学的基础,还要为今后工作中不断学习、终身学习打好基础;打好走向社会的基础,要有社会责任感,能正确对待社会,正确对待他人。

我们的教育不能文理分科,高中可以多设一些选修课。课程改革要贴近学生的实际,贴近社会的实际,要减轻学生负担。教学改革不仅是课程改革,还应包括整个体系改革。过去,教育理论界只讲教学,不讲课程,只有教学论,没有课程论。近几年来,又只讲课程论,不讲教学论。现在课程标准颁布了,就要强调教学模式、教学方式和教学方法的改变。学生不仅要学会知识,还要学会动手、学会动脑、学会做事、学会生存、学会和别人相处。除了学习,还要给学生留下了解社会的时间,留下思考的时间,留下动手的时间。

第3篇:教育考试制度改革

教育部日前发布《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

按照意见,计入高考(课程)的3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学生可以文理兼修、文理兼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5个方面。

按照实施意见,《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14个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对高考改革试点上海市和浙江省来说,计入高考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学生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同时,记者从北京市教育考试院了解到,今年的高考作文将增加选择性。微写作三选一、大作文二选一。

第4篇: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明确要求。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考试招生制度不断改进完善,初步形成了相对完整的考试招生体系,为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对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国民素质、促进社会纵向流动、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一制度总体上符合国情,权威性、公平性社会认可,但也存在一些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是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一考定终身使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存在差距,中小学择校现象较为突出,加分造假、违规招生现象时有发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现就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认真总结经验,突出问题导向,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提供有力保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着力完善规则,确保公平公正。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加强宏观调控,完善法律法规,健全体制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体现科学高效,提高选拔水平。增加学生选择权,促进科学选才,完善政府监管机制,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实施。

加强统筹谋划,积极稳妥推进。整体设计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衔接沟通,统筹实施考试、招生和管理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先行,稳步推进。

(三)总体目标。

2015年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2017年全面推进,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

1、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综合考虑生源数量及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完善国家招生计划编制办法,督促高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在东部地区高校安排专门招生名额面向中西部地区招生。部属高校要公开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合理确定分省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属地招生比例。2017年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从2015年的6个百分点缩小至4个百分点以内。

2、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继续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部属高校、省属重点高校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名额招收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优秀农村学生。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人数明显增加,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

3、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办法,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

(二)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

1、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主要检验学生学习程度,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考试范围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学业水平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要求组织实施,确保考试安全有序、成绩真实可信。各地要合理安排课程进度和考试时间(

2、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注重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内容。严格程序,强化监督,确保公开透明,保证内容真实准确。2015年出台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各省(区、市)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基本要求,学校组织实施。

3、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

4、深化高考考试内容改革。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改进评分方式,加强评卷管理,完善成绩报告。加强国家教育考试机构、国家题库和外语能力测评体系建设。2015年起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

(三)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1、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确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项目,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探索完善边疆民族特困地区加分政策。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严格认定程序,做好公开公示,强化监督管理。2015年底出台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

2、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自主招生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申请学生要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达到相应要求,接受报考高校的考核。试点高校要合理确定考核内容,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规范并公开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规模。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

3、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高校要将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包括标准、条件和程序等内容,在招生章程中详细列明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高校可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建立招生问责制,2015年起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

4、改进录取方式。推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进投档录取模式,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2015年起在有条件的省份开展录取批次改革试点。

5、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机会,中等职业学校可实行注册入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宽进严出。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加考试提供服务。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制度,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实现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的相互衔接,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2015年研究出台学分互认和转换的意见。

(四)改革监督管理机制。

1、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

2、加强制度保障。健全zhèng fǔ 部门协作机制,强化教育考试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教育考试安全体系。健全诚信制度,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健全教育考试招生的法律法规,提高考试招生法制化水平。

3、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加强考试招生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1、改革考试科目设置。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2、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研究提出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

3、开展改革试点。按照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选择有条件的省(市)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及时调整充实、总结完善试点经验,切实通过综合改革,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增加学生的选择性,分散学生的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2015年上海市、浙江省分别出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从2015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试点要为其他省(区、市)高考改革提供依据。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细化实施方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切实加强领导。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文件。各省(区、市)要结合实际制订本地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二)有序推进实施。要充分考虑教育的周期性,提前公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给考生和社会以明确、稳定的预期。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调整完善措施。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对改革方案和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第5篇:教育部正式公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配套政策

今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12月16日,教育部正式公布两项重要配套政策:《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重要指标正式加入高考人才选拔机制。

配套政策之一,《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规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例如,在思想品德方面,重点是学生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如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的情况。

另一项配套政策《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则赋予学生考试的选择权,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可以文理兼修、文理兼选。

2015学生管理制度
2015学籍能不能改了 第七篇

第1篇:大学生纪律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学生的基础文明道德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共同创造一个优美、安静、舒适、文明的学习环境,促进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一代大学生,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学生个人应当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注重个人品德修养,文明学习,文明生活,做文明的大学生。

第二条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

1、自觉遵守学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课堂认真听讲,课后认真完成作业;上午上课时间不得开展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2、自觉维护教学秩序,禁止在图书馆和教学大楼内举办舞会(节假日除外);禁止穿拖鞋、裤衩、背心进入教学区;严禁在教学楼附近进行体育活动;严禁在教学大楼内滑旱冰、骑自行车和高声喧哗等;

3、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严禁考试作弊。

第三条学生必须遵守校园管理制度,爱护校园公共设施,维护校园正常秩序,讲究文明礼貌、公共卫生。

1、爱护公共财物,爱护树木花草;

2、男女交往,文明大方,举止得体;

3、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在集体活动中,不鼓倒掌,不起哄;

4、自觉维护环境卫生,自觉将废弃物品投入果皮箱内,严禁随地吐痰;

5、通知、广告、海报、标语等经批准后可在指定地点张贴;

6、禁止雨雪天穿越足球场,禁止翻越栏杆;

7、禁止在公共场所乱写、乱画、乱刻;

8、禁止在操场等地露宿,严禁在教室和实验室睡觉;

9、严禁打麻将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10,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

第四条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场所,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共同创造整洁、优美、安静、安全的宿舍环境。

1、严格遵守一日生活制度,按时起床,按时熄灯就寝,严禁夜不归宿;

2、午休和晚上熄灯以后,严禁从事任何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3、禁止私自拆装宿舍设备;

4、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留宿校外人员;

5、禁止在异性宿舍长时间逗留,严禁留宿异性;

6、禁止学生在宿舍内抽烟;

7、严禁在宿舍点蜡、违章使用电器和各种明火炉,严禁生火做饭;

8、按时打扫卫生,保持宿舍干静整洁,争创文明宿舍;

9、严禁学生在外租房住宿。

第五条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假一天之内由班政治辅导员审批,请假一天以上由系领导审批。

第六条对违犯本规定的人员,在批评教育的基础上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

第七条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2篇:学生会宣传部的管理制度

一、部门职能部门职能部门职能部门职能

1、始终不移的以服务团学联以及我学部所有师生为宗旨,认真开展好本部门的每一项工作;

2、充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不懈地进行宣传工作,把学校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时地传递给广大师生,对学生会的各项工作进行宣传;

3、协助学生会其他部门开展各项活动,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4、负责学生会宣传条幅、会场布置、宣传海报、展板等的制作工作。

二、工作理念工作理念工作理念工作理念高质量,高标准,高要求

三、例会要求例会要求例会要求例会要求

1、每周例会务必准时到达,有事者应向部长或者副部长请假示意;

2、开例会时,带纸和笔,记下重要的工作;

3、例会期间,可以适当活跃一下气氛,但是把握好尺度;

4、请假次数不得超过5次;如果屡次未请假而不参加例会者,我们会采取相关措施给予警示或者开除。

四、工作要求工作要求工作要求工作要求

1、能购积极主动的参与部门工作。包括海报制作,会场布置以及临时的任务。在工作中能够自我思考,力求创新;

2、能够有始有终,踏踏实实的完成上级交待的每一项任务。从而培养自己的责任心;

3、具备一定的自学能力。能够在海报制作和会场布置的工作中,学习绘画技法,颜色搭配,比例缩放和PS等相关内容。

五、其他方面其他方面其他方面其他方面

1、待人礼貌。遇见老师和其他部门负责人应主动打招呼,公共场合不得与各部门负责人顶撞;

2、要主动维护部门形象,特别是在大型活动与其他部门联合做事的时候;

3、严禁以个人名义把部门相关资源外借其他个人或单位,如有需要须向部长或副部长请示,应允方可;

4、严禁以部门或者团学联名义做一些违反校纪校规的事情;

5、每周下达的任务或通知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拖沓违反以上规定者,给予警示或开除处分。如果有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者,会由学部或学院给予相关处分;

第3篇: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生活秩序,培养学生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树立起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团结同学,勤俭节约,爱护公物,遵守公共秩序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在宿舍内的日常行为,应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制定的有关宿舍管理规章制度,提倡团结友爱和集体主义,反对自私自利和个人主义,尊重宿舍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管理,配合工作,创造整治、优美、安静、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二章学生宿舍管理机构

第三条学生宿舍由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指导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由校领导、学生处、后勤办、团委、各二级学院(系)、公寓管理部门及自管会组成,接受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统一领导,指导自管会开展工作。

第四条学生宿舍实行楼长和管理员负责制(

第五条每层设层长一名,由楼长聘任,负责本楼层的卫生、治安、学风、文化建设等事宜,受楼长的直接领导。

第六条各室设寝室长一名,负责本室安全防范,卫生值日等自律自控活动,由室内住宿人员推荐产生,室内人员必须接受寝室长的领导

第七条每栋宿舍楼设保洁员若干名,负责督促学生卫生清洁及公共部位的保洁工作和垃圾的清运。

第八条学生宿舍楼内的所有人员应该积极参加创建文明楼、层、室的活动。

第三章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节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第九条学生宿舍卫生要求

第一款共同保持公用部位的卫生整洁

1、不向窗外和公用部位吐痰、倒水及乱扔瓜皮果壳、纸屑、烟头、酒瓶等杂物

2、不得在墙上涂写、刻画和胡乱张贴

第二款学生寝室的内务与卫生要求整齐、清洁和安全,并实行垃圾袋装化。每月的第一周要进行一次大扫除,(上级检查除外)每天的值日生工作由寝室长全面安排与监督;

第三款宿舍卫生打扫工作除个人床面自己整理外,其余实行区域包干制,包干区域的划分见附表:值日生表。包干区域人员的确定,由寝室长负责组织寝室各成员协商解决;

第四款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整体要求(评分细则详见附件一:评分标准):

1、门、窗地面整洁

(1)、门上不得有脚印、球印和积灰

(2)玻璃窗明亮干净,窗框上没有积灰

(3)地面拖扫干净,包括床底地面,不得有烟蒂、痰迹

(4)房门口、楼道地面不得有垃圾、积水

2、物品摆放整齐

(1)桌子按规定摆放,凳子放在桌子下面

(2)桌面、书架和行李床上的物品要摆放整齐

(3)洗漱用具放在统一位置

(4)床下鞋子的摆放、室内衣物的挂放要整齐

(5)被褥叠放整齐

(6)床上不乱扔杂物

(7)蚊帐统一挂放

3、无蛛网积灰

(1)天花板、四周墙壁无蛛网积灰

(2)日光灯、风扇上无蛛网积灰

(3)各类家具上无蛛网积灰

(4)床板下无蛛网积灰

4、阳台、卫生间

(1)阳台整洁,无杂物

(2)卫生间整洁,无异味,垃圾入袋

5、不违章用电和电器

(1)不私拉电线,电线不绕床

(2)床上无台灯

(3)不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4)不使用蜡烛

6、维持家具和其它设施完好,创建文明环境

(1)不在门、家具和墙上涂写刻画

(2)不张贴有损身心健康的文章和图片

第五款学生寝室卫生每周检查一次,成绩每周公布一次。

第六款成绩突出者或违反以上规定者,依据《奖惩条例》奖优惩劣。

第十条奖惩条例

第一款宿舍卫生检查周汇总成绩评定连续五次为优的寝室获“卫生先进”流动红旗一面。

第二款卫生先进寝室和免检寝室在“文明寝室”评比中给予加分。

第三款以学年为阶段,凡宿舍卫生检查周汇总成绩评定为不合格达三次者,取消其评定各类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资格。

第四款对于卫生成绩一月不合格的宿舍,第一次发出整改通知,第二次张榜警告,张榜警告时把寝室长、班干部、党员的名单一并公布,第三次取消住宿资格。

第二节学生宿舍水电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住宿学生应节约用水,安全用电。

第十二条每个宿舍用水用电按每间宿舍的水表、电表实用数抄算,每月每人免费用水3立方米,每间房免费用电30度,超支部分的水电费由室长按时交到管理室。

第十三条严禁私自拆动水电表,违者处以100—200元罚款,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十四条严禁灯具私拉到床上,若二次劝告不听,除没收灯具外,另外给予校纪处分,造成灾害事故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学生宿舍使用电器除收放机、充电器、电脑、电视机外,其它电热器具如电炉、电饭锅、电吹风、电热毯、电热棒(杯)等不得使用,违者依本规定有关条例处理。

第三节钥匙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学生宿舍安全,宿舍每人发放门锁钥匙一把(或壁柜钥匙一把),各楼宿舍管理室掌握一把,为严格管理,特制定以下办法:

第十六条新生进校时,交付押金,登记注册,方可领取钥匙,同时每把铂匙收押金10元,并建立使用登记册,学生离校交还钥匙后退还押金。

第十七条学生不准私自换门锁和私自配钥匙,由于管理不善,钥匙丢失要速报宿舍管理室,钥匙由管理室另配,并由遗失者付工本费,如不报而导致宿舍失窃,由遗失钥匙者承担全部损失。

第十八条学生毕业时要交还全部钥匙,如交的钥匙和所用锁不配套者每把钥匙赔偿工本费五元。

第十九条无特殊情况,宿舍管理室不外借备用钥匙,必须借用管理室钥匙时,要凭本人证件登记,还钥匙时,归还证件。

第二十条钥匙只借给本居室的人,非本宿舍同学一律不借。

第四节学生宿舍治安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学生宿舍楼设立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

第二十二条为了学生的身体健康和保持充沛的精力投入学习,学生宿舍楼6:30开门,24:00关门,学生24:00以后进入宿舍楼应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说明原因,二次以上或拒不出示证件而强行进入者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三条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严禁留宿外来人员,违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住宿资格等处罚。

第二十四条住宿学生应妥善管理好自己的学习生活用品、贵重物品、现金及银行卡,不准将房门钥匙私借他人,不准私调门锁。

第二十五条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学生宿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有害物品。

第二十六条保持走廊及楼梯通畅,不准停放自行车和堆放杂乱物品。

第二十七条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乱扔玻璃瓶等杂物。

第二十八条不准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磁炉、电热壶、电热杯、酒精炉、煤油炉、取暖器、卡式炉,禁止使用蜡烛,焚烧废纸,乱丢烟蒂。

第二十九条宿舍楼内禁止买卖经商,严禁酗酒、斗殴、搓麻将。

第三十条严禁复制、传播、观看色情、淫秽出版物。

第三十一条宿舍内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的安全卫生检查。

第三十二条禁止高声播放收录机、吹奏乐器和高声喧哗、起哄,扰乱周围环境。

第三十三条不得随便动用设在宿舍楼里的消防设施,损坏应照价赔偿。

第三十四条携带大件贵重物品离楼,携带者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经值班人员查验后方可带出。

第三十五条校外人员来访,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由被访者带入会客。

第三十六条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和赔偿。

第五节假期学生留校住宿规定

第三十七条寒暑假期间原则上不留学生住宿,确需留校住宿的外地同学,须经各二级学院、学生处批准,开出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宿舍楼的管理室登记,办理出入证,并交纳管理费。家住本市(含市郊)的同学寒暑假不安排住宿。

第三十八条留校住宿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证出入指定宿舍。

第三十九条为安全起见,留校学生采取相对集中原则住宿,不住宿的宿舍由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封门,此后,不得随便出入,遇有特殊情况,由本人书面申请,经学生宿舍管理部门核实签字后由本宿舍楼的管理人员陪同入内。

第四十条学生假期留校住宿,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十一条住宿登记日期和其它事项详见本宿舍楼通知。

第六节校“文明寝室”评比条例

第四十二条“文明寝室”评比制度

1、校“文明寝室”的评比每学年进行一次,时间为11月份,毕业班学生不参加评选;

2、评比小组:各楼楼长和物业管理学生会宿舍负责人;

3、评比小组评选出“文明寝室”,学年末把名单递交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第四十三条“文明寝室”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积极向上;

2、寝室成员一学年每门课程均需及格(包括补考及格);

3、寝室成员年度内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警告者;

4、寝室成员无严重违反学生宿舍各项管理制度;

5、寝室无火灾和重大伤亡事故;

第四十四条评比项目

1、评比标准

(1)地面、墙面3分:地面清洁,无烟头、纸屑、痰迹墙面无蛛网积灰,无乱涂写刻画,无乱张贴;

(2)床铺,被褥4分:被褥叠放整齐,朝向一致,床单、枕巾干净平整,无乱放杂物;

(3)物品摆放4分:桌凳按标准摆放,洗漱用具、书籍、箱子等物品摆放整齐;

(4)门窗玻璃、灯具3分:

(5)阳台、卫生间4分:阳台整洁,无乱堆放杂物,卫生间无异昧积垢;

(6)文化氛围,整体形象2分:

2、加分因素(上限10分)

(1)一月全优寝室加1分,“卫生先进”寝室加2分;

(2)寝室成员有积极参予学生宿舍管理活动,积极配合楼长、层长工作的寝室加0、5分一1分;

(3)工作出色的楼长、层长所在的寝室加1分。

3、扣分因素

(1)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检查周汇总成绩,有一次不合格扣O。5分,有二次扣1分,有三次扣1、5分,以此类推;

(2)寝室成员有不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晚归者,有一个扣O。5分;

(3)平时有使用违章电器、私拉电线者扣1——2分。

第四十五条奖励方式

1、给予“文明寝室”物质奖励,并贴上“文明寝室”标志;

2、“文明寝室”成员在评奖学金时加分。

第七节学生办理离校手续

第四十六条各宿舍凡有损坏的公共财产,要及时报告修理,须交维修费的要一次交清,否则不予修理或修理后从押金中扣除。

第四十七条毕业班的学生要在学校规定离校日的前三天内全部办理完手续并离校。

第四十八条学生毕业或中途因故离校,有关部门应事先通知公寓服务中心,由管理员验收宿舍及家具,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离校手续。

第四十九条学生离校前要清点好各自的物品,待有关人员按宿舍设备清单检查验收,清查无误,完好无损后,方可发还押金。如有丢失损坏,按物品管理办法,照价赔偿。收还钥匙后,退还押金。如家具用品的登记号与卡片不符,按丢失处理。

第五十条办完离校手续后,在三天内离校,如仍滞留在原宿舍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一条室内人员有先后走的,查验后的宿舍物品即由后走者保管。

第五十二条宿舍内的公共财产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第五十三条在校期间,如有应缴款项而未缴清的,离校时必需全部交清,如拒不缴款或以任何理由拖延者,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第五十四条家具及物品验收合格者,由管理人员在离校通知书上盖章后,方可发给学生报到证或毕业证等。

第五十五条提前办理离校手续,按照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的通知进行。

第五十六条学生公寓服务中心最后办理离校手续,学生离校前经宿舍管理人员验收盖章后,在三天内持离校通知书到有关部门领取派遣证。

第五十七条本规定由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4篇:学生日常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生组织纪律,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制定如下制度。

一、奖惩制度

第一条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或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体育锻炼、文体活动等某一方面突出的学生,分别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文明之星”或其他单项称号。

第二条奖励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方式有: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嘉奖、发给奖状、证书、奖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文明之星”事迹材料载入学生档案。

第三条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处分有:①警告②严重警告③记过④记大过⑤留校察看⑥勒令退学⑦开除学籍。

第四条对第三条中除开除学籍处分外,受其他处分一年内有显著进步或立功者,个人申请可撤消处分,经教育不改者报市教委批准开除学籍。

二、考勤制度

第五条学生要按学校规定时间作息,上课、自习、劳动、政治学习、班团活动、集会、两操都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必须请假,否则以旷课论处。

第六条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凡需请假一节课者,必须征得任课老师同意,班主任批准;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必须经班主任批准;请假一天以上者由班主任同意,学校批准;请假原则上不超过三天(一次性)。请假必须由家长或医院出示请假条或证明,假期完毕,按时返校,且应及时销假。

第七条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或离校,否则以迟到早退论处,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半小时以内)折算旷课一节。

第八条全期累计旷课两天(14节),给予警告处分;全期累计旷课三天,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全期累计旷课五天,给予记过处分;全期累计旷课七天,给予记大过处分;全期累计旷课九天,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给予勒令退学处分;十五天以上给予处分勒令转学。

三、课堂制度

第九条课堂是教师授课、学生学习的主要场地,全体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课堂纪律,自觉维护课堂秩序。

第十条集中精力,认真听课、作笔记,不得讲小话,做小动作或上甲课做乙事,不得看其他外书籍。

第十一条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或缺课,否则按第七条处理,因故迟到或早退,必须征得任课老师同意,方可走出教室,进教室必须报告。

第十二条尊敬老师,讲礼貌,上下课教师进出教室,学生必须全体起立,课堂提问或作答,必须先举手,经老师同意后方能起立提问或作答。

第十三条学生进入学校、教室,必须注意仪表整洁,不得穿拖鞋、背心、裤,不得抹口红,涂指甲油和纹身,不得穿奇装异服,不得佩戴各种“吉祥物”,不得穿高跟鞋,体育课不能穿皮鞋。

四、课余制度

第十四条课余休息不得在教室内或走廊上大喊大叫,无特殊情况不能随便进入老师办公室,因故进入必须征得老师同意,报告后方可进入。

第十五条来校或回家

路上,必须严格遵守交通秩序,注意安全,骑自行车必须礼让三先,不得在路上逗留,不得进入“两室三厅”。

第十六条同学之间应团结友爱,不得打架、吵闹,且纠集社会青年寻衅闹事、影响教育秩序者,一律从严处置或移交派出所处理。

第十七条男女同学之间倡导正常同学友谊,但不准谈情说爱。

五、卫生制度

第十八条学生必须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在日常生活中养成爱整洁、讲卫生、不吸烟、不喝酒的好习惯。

第十九条讲究公共卫生、不乱丢纸屑、不随地吐痰。

第二十条注重个人卫生,要求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衣服;不吃不洁净的食物;严禁购买小商小贩的东西;男同学头发不能过耳,不蓄胡须,女同学不烫发。

第二十一条积极参加周末大扫除,坚持教室、走廊、楼梯间每天一小扫。

六、爱护公物制度

第二十二条不得涂抹或损坏校内的一切刊物,不得乱写乱画乱张贴。

第二十三条教室内课桌、椅、门、窗、玻璃、黑板,必须指定管理的责任人,损坏照价赔偿,进行教育并酌情处罚。

第二十四条不得在教室内乱接电源,冬天严禁生火,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爱护公物,人人有责,坚决杜绝偷盗事故,防止火灾等人为事故发生。

七、考试制度

第二十六条未经家长同意必须参加学校举行的各类考试。

第二十七条考试不得交头接耳、夹带、传递纸条等舞弊。

第二十八条开考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前30分不得交卷,交卷后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前走廊上逗留,不得大声喧哗,上下楼梯脚步要快,以免影响他人考试。

第5篇:学生管理制度

一、学生守则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2、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

3、热爱科学,努力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有益的活动。

4、珍爱生命,注意安全,锻炼身体,讲究卫生。

5、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生活习惯文明健康。

6、积极参加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7、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

8、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互相帮助,关心他人。

9、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知错就改,有责任心。

10、热爱大自然,爱护生活环境。

二、学生考勤制度

为营造学校良好学风,按照学生学籍管理要求,特制定学生考勤制度如下:

1、学生每学期必须按时报到,自开学起开始考勤。

2、学生上课(包括自习课)、班会、规定参加的会议等全部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按规定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凡事先没有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或超过假期事先未办理续假手续者,均以旷课论处。

3、学生在节、假日期间,必须按规定的时间离校和返校。因故需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若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者,应出具相关证明),否则,均以旷课论处。

4、迟到、早退以上课铃声为准,在上课铃声完后进入教室者为迟到,下课铃响以前离开教室者为早退。迟到、早退三次,作旷课一学时计算。

5、学生上课考勤,由任课教师负责点名。班主任认真登记迟到、早退、旷课学生名单。班主任每月向学生科报送一次考勤表,学生科将采取不同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学生处出勤情况。

三、学生请假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强化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请各班级严格学生请假制度,做到手续齐全,遵章执行。

1、学生因正当理由请假不到学校上课,要求其监护人(家长或教练)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写好请假条,履行请假手续。学生因正当理由请假离开学校,须向班主任报告并写好请假条,班主任应及时与监护人取得联系,予以证实或证明。请假单由班主任保管、备案。

2、凡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同意批准;请假一天以上须由班主任向学校教务(学生)处申报。

3、对于无正当理由随意不到校或对于不按规定手续请假的学生按旷课论处。

4、学生请假出校

①必须填写离校请假条。

②班主任必须与监护人(家长或教练)电话联系,取得同意。

③离校请假条上必须由该班的班主任同意请假签字并由监护人(家长或教练)补签意见。

④遇到特殊情况,如学生生病,需要有老师、教练陪同,并及时通报家长。

5、凡上课期间无特殊原因不允许请假。

6、各班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请准假老师问清情况,对理由不确定、不充分的不予准假,严格把关。

7、对没有按时返校的学生由班主任及时弄清原因,并与家长、教练及领导联系处理。

四、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和加强无锡市体育运动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维持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由学校发给新生录取通知书,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要求的有关证件(材料),按学校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申请延期报到,延期一般不超过两周,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报到后,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在网上注册。新生即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由学校建立学籍档案,记录学生在学校期间思想品德、课程(含实践教学,下同)等方面的表现和成绩。学校统一编排学生学号,并核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证》。取得学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国家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奖励政策。

第三条每学期开学,学生应按规定日期返校、缴费、注册,因故不能如期返校注册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并逾期两周不到校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二章成绩考核

第四条学生成绩考核包括思想品德评定、课程成绩考核两个方面。思想品德评定、课程成绩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毕业鉴定在毕业前进行。成绩考核结果应如实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五条思想品德评定以《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守则》和行为规范为主要依据,全面评定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规范和组织纪律。思想品德评定由学校教务处负责,于每学期末进行。采取学生个人总结,班级民主评议,班主任写出综合评语的形式,并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评定等级。

第六条课程成绩考核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按教学计划的规定,采取考试、考查或其他考核方式进行。

第七条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考查成绩采用五级制,即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59分及以下)。考核成绩不及格者,允许补考两次,首次在下一学期开学后两周内,第二次在毕业前,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安排时间进行。补考的要求和期末考试要求相同,两次补考仍不及格的应重修。

第八条课程学期成绩按以下规定确定:

1、考试课程学期成绩以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期中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30%,综合确定。平时成绩包括作业、课堂提问、小测验等。

2、考查课学期成绩由两部分组成,综合性测验成绩(一学期进行2次)占60%,平时成绩占40%。

3、学生实践能力的考核,以组织学生参加国家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的考核为主,取得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第九条实践教学成绩考核。内容包括实践能力、应用性知识及实习表现等。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实践技能考核成绩、实习日记实习报告和实际表现,做出综合评定意见,并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评定等级。在企业实习的,由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共同对学生进行评定。

第十条学生必须按时参加学校规定的课程成绩考核。学生因病或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凭有关证明向班主任提出缓考的书面申请,报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批准,无请假手续的按旷考处理。

第十一条旷考、考试作弊的学生,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按照考试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并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第十二条毕业鉴定对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等进行综合评定。毕业鉴定由学生管理部门负责,采取学生个人总结,班级民主评议的形式,班主任写出毕业鉴定评语,并按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合格)评定等级。

第三章升级与留级

第十三条学生每学年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经考核合格或补考后合格的门数大于该学年所学课程总门数三分之二者,准予升级。学生升级后,不及格课程由学校安排在毕业前补考。

第十四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留级:

1、一学年所学课程成绩经补考后,不及格的门数达学期考核总数三分之一者。

2、连续两学期经补考后仍不及格的课程累计门数不足两学期总门数的三分之一者,家长或本人要求留级者。

第四章转学

第十五条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因特殊原因,不便或无法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中等职业学校可接收普通高中转入的学生,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1、学生确有某一专业特长,转学更有利于发挥其潜能和专长者。

2、学生患某种疾病,经学校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适合在学校学习,但能在其他学校学习者。

3、学生家庭居住地迁移。

4、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十六条学生申请转学,按下列程序办理:

1、学生在同一市内学校转学,由学生提交家长签字同意的书面申请,班主任签署意见,学生管理部门审核,学校研究批准,并填写《无锡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经转入学校同意后,由转入学校报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2、学生转学,应在每学期开学前申请、办理。

第十七条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转学:

1、入学不满一学期。

2、毕业年级。

3、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学校之间不予相互转学。

4、应退学或责令退学的学生。

第五章休学与复学

第十八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或令其休学:

1、因病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不能在学校正常学习,必须停课治疗,治疗(修养)时间超过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者。

2、一学期病假事假累计超过本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者。

3、因特殊原因,本人提出休学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同意者。

4、学生因创业、就业、工学交替,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同意者。

第十九条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但不享受奖学金、助学金等。

第二十条学生休学期满,应于新学期开学前向学校提交复学申请书及相关证明(病休学生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康复证明),经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审核,主管副校长批准后办理复学手续,休学期间如有违法行为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复学资格。

第六章退学

第二十一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退学或责令退学:

1、因病休学期满,经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复学手续者。

2、经指定医院确诊患有精神病、癫痫病等严重疾病者。

3、意外伤残不能坚持学习者。

4、一学期累计旷课超过两周(60学时)者。

5、考试作弊屡教不改或多次旷考,情节严重者。

6、在同一学年内课程成绩经补考后,仍有三分之一以上门数不及格,或学年所得学分低于规定学分三分之一者。

7、自愿要求退学且家长签字同意者。

8、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又无正当理由者。

9、其他原因,学校认定必须责令退学者。

第二十二条学生退学按下列规定办理;

1、退学或责令退学须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2、患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包括意外伤残)者,须由学生家长负责领回。

3、学校发给学生退学证明,并根据学习年限及成绩发给写实性学习证明。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校者,不发给学习证明。

第二十三条退学学生,取消学籍,不能申请复学,户口迁回原户口所在地。

第七章奖励与处分

第二十四条学校对学生上课、自习、实验、实习、劳动和各项集体活动等,均应进行考勤。

第二十五条学校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或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有关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第二十六条对违犯学校管理规定的学生,视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的时限为:警告、严重警告不少于三个月;记过不少于半年;留校察看为一年。处分的有关材料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二十七条处分学生,应实事求是,重在教育,并按照慎重和适当的原则进行。处理结果要同本人见面(开除学籍要通知家长),允许本人申诉、申辩和保留意见。对本人的申诉,学校要认真复查。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违反宪法,组织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者。

2、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者。

3、侵害他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破坏公共财产,偷窃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造成严重损失和情节严重者。

4、打架斗殴、酗酒、吸毒、赌博、品行恶劣、道德败坏造成严重后果或情节严重者。

5、违反校纪校规,严重影响学校秩序及公共秩序情节极为严重者。

6、受留校察看处分,在察看期间仍无明显进步者。

第二十九条处分学生,须经学校学生管理部门研究决定,并按下列权限审批: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须报主管副校长备案;留校查看由主管副校长批准并向校长办公会报告;开除学籍须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期满,能认真改正错误并有显著进步的学生,经本人申请,班委会和班主任做出鉴定并提出意见,经学生管理部门研究,报主管副校长批准可撤销处分。撤销留校察看处分须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处分撤销后,有关处分材料和决定从本人档案中取出,由学校统一保存。受开除学籍处分的,不能撤销处分。

第三十一条学生在毕业时尚未撤销处分的,待处分期满有显著进步后,由学生本人提出撤销处分申请,经所在单位鉴定同意,报学校按规定权限审批撤销其处分。

第八章毕业与结业

第三十二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或修满规定学分,毕业鉴定合格,学校准予毕业,并颁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十三条毕业时仍有不及格课程或未达到规定学分总数,准予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结业学生在两年内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或达到毕业总学分后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自换发毕业证书之日算起。

第三十四条毕业证书为一次性证件,务必妥善保管。如有遗失,不再补发,但经学校核实后出具证明,可发给毕业证明书。

2015改名申请
2015学籍能不能改了 第八篇

第1篇:改名申请书

XXX派出所:

本人女儿现用名梅春玲,女,汉族,2000年5月6日出生于XX市妇幼保健院妇产科(附《出生证》XX妇幼[2000]产2892号影印件)。现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贵所提出更改我女儿姓名为梅X洋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第1条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所以我现为女儿提出书面申请。改名理由:由于当时起名草率,用字简单,没有注意到与姑母的名字梅纯婷读音接近(“纯”与“春”相同、“玲”与“婷”音接近),以至于在后来的生活中带来了不便,特别是在亲戚聚会时,大家纷纷指责我对长辈不尊敬,所以为了避免乱辈份而产生的误解,今特此提出书面申请。我清楚地知道,这一个人行为会给贵所带来额外的工作,甚至影响到其他公民更为急迫的需求,但望贵所应该充分理解一个公民的意愿为感!

此申请。

申请人:XXX

父亲:XX

母亲:XX

第2篇:子女改名申请报告

男方:黄*,1983年2月27日出生,汉族,住**县**镇黄于村1**号,身份证号:332528198302270***

女方:童**,1983年7月12日出生,汉族,浙江省**市昌化镇朱白村1组岭脚1**号,身份证号:330124198307***52X

男、女双方于2015年6月22日在**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浙松结字010600948号《结婚证》,婚后,于2015年3月27日生育一女,取名黄婧敏,现年7岁。因双方性格不合等种种原因,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现双方已自愿协议离婚6年,婚生女黄**从出生至今一直由女方独立抚养。现女方需将此女户籍迁往现居地,并将其姓名改为童**,须男方配合,恳请男方遵守离婚协议第六条,无条件协助完成此事!

希望黄湖镇政府各级领导体谅我一女子含辛茹苦独立抚养女儿至今,且女儿已习惯目前在黄湖的生活,入学在即,落实户口迫在眉睫,为了女儿的健康成长,恳请各级领导尽快处理此事!不胜感激!

申请人:童似儿

2015年5月10日

第3篇:关于改名的申请

XX市公安局XX派出所:

本人XXX,XX岁,XX省XX市XX县XX镇XX村人,20XX年XX月XX日在贵辖区XX大道XX号XX小区购买了一套XXXm2的商品房(

望早日批复!

申请人:XXX

年X月XX日

第4篇:改名申请书

枣阳市南城派出所:

我儿子现用名XX,男,汉族,2000年3月4日出生。现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贵所提出更改我儿子姓名为XXX的申请(附上户口本为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第1条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所以我现为儿子提出书面申请。改名理由:张盼这个名子是小时候给孩子起的乳名(土话叫小名)由于当时办理户口的时候我和爱人都在外面打工,家人不知道我们给孩子起的学名叫张益达!就把名子报了上去!回家后才知道,我们想到改名字麻烦,所以就没提起改名的事.只到今年因名子孩子们争嘴差点打架,才想把名子改过来!今特此提出书面申请。我清楚地知道,这一个人行为会给贵所带来额外的工作,甚至影响到其他公民更为急迫的需求,但望贵所应该充分理解一个公民的意愿为感!特此申请!

申请人:

父亲:XXX

母亲:XXX

二00九年11月30日

第5篇:小孩更名申请书

尊敬的XX派出所户籍办同志:

由于XXX(儿子名)出生后,其名字与熟人儿子相同,在生活中造成诸多不便,特申请改名,将名字改为“XXX”。恳请予以批准。

特此申请

申请人:父亲:XXX

申请人:母亲:XXX

2015-08-27

第6篇:身份证改名申请

高新路派出所:

我叫XXX,也叫,女,汉族,1981年2月出生,原籍为陕西省,现所在单位是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发展策划局,户籍落于高新路派出所的集体户口。随着西安市第二代身份证换证工作的展开,我密切配合户籍所在派出所的工作,特来换取第二代身份证。同时希望在更换第二代身份证时,能够更改为。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

、在上小学时,由于同学及老师们的口误,在叫我的名字时叫转了音,又因老师在填写初中升学档案时的笔误写成,从此学籍档案上等都一直沿用至今,以至在16岁办理身份证时也未能更正。虽然多年来也做过很多努力,但都未能如愿。第二、因为“”这个名字只用在各证件上,而以往认识的人口头上又都不这么叫,这样一来给我的生活等诸多方面都带来不便,令我很是苦恼,所以希望能够在第二代身份证换证时使用朱若纶作为新身份证的名字。第三、孔子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诸先贤都道出了姓名对

人的重要性。人名作为一个特定的符号,对人有着很强的心理暗示作用。姓名虽不一定能直接决定人的一生命运,但它却凝聚着深刻的寓意,寄托着我的理想和志向,帮助我树立起人生的追求目标,激励我奋发向上,努力进取,塑造良好的个性,在心理上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从而影响我的一生。况且我实在不满意现用身份证上的名字。所以,诚恳在国家第二代身份证换证之时,能够更名为。同时,我在此声明:1、本人从无违法乱纪行为;2、从未受过任何刑事处分;3、无任何犯罪嫌疑;4、也非正在刑事、民事诉讼期间的当事人;5、非法定代表人;6、也未参加任何股票、证券等经济事务综上所述,诚望能够批准我在第二代身份证换证时的更名申请。特此申请,诚望批准!

致礼

申请人:二00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第7篇:小孩改名申请书范文

赣州市宁都县公安局:

本人现用名:xxx,汉族,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申请人现在所有的身份证明文件、学历证书、银行帐号和社会保险登记等均使用这一名字,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我清楚知道,我这一申请会给贵单位带来额外的工作,甚至影响到其他公民更为急迫的需求,对此我深表歉。改名原因如下:一。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二。因本人在赣州市蓝天世纪幼儿园工作,办暂住证已用我所要改为的名字(xxx)而与我现身份证名字不符。,故,有一些不便。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xxx更改为xxx,本人承诺改名所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望同意为切!

申请人:

年月日

2015身份证改名申请书
2015学籍能不能改了 第九篇

第1篇:身份证改名申请书范文

赣州市宁都县公安局:

本人现用名:xxx,汉族,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申请人现在所有的身份证明文件、学历证书、银行帐号和社会保险登记等均使用这一名字,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我清楚知道,我这一申请会给贵单位带来额外的工作,甚至影响到其他公民更为急迫的需求,对此我深表歉。改名原因如下:一.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二.因本人在赣州市蓝天世纪幼儿园工作,办暂住证已用我所要改为的名字(xxx)而与我现身份证名字不符。,故,有一些不便。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xxx更改为xxx,本人承诺改名所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望同意为切!

申请人:年月日

证明

李燕萍同志在本单位(赣州市蓝天世纪幼儿园)工作所办理的居民暂住证所用姓名为李美琏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证明人:年月日

第2篇:身份证改名申请

高新路派出所:

我叫,也叫,女,汉族,1981年2月出生,原籍为陕西省,现所在单位是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发展策划局,户籍落于高新路派出所的集体户口。随着西安市第二代身份证换证工作的展开,我密切配合户籍所在派出所的工作,特来换取第二代身份证。同时希望在更换第二代身份证时,能够更改为。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在上小学时,由于同学及老师们的口误,在叫我的名字时叫转了音,又因老师在填写初中升学档案时的笔误写成,从此学籍档案上等都一直沿用至今,以至在16岁办理身份证时也未能更正。虽然多年来也做过很多努力,但都未能如愿。第二、因为“”这个名字只用在各证件上,而以往认识的人口头上又都不这么叫,这样一来给我的生活等诸多方面都带来不便,令我很是苦恼,所以希望能够在第二代身份证换证时使用朱若纶作为新身份证的名字。第三、孔子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诸先贤都道出了姓名对

人的重要性。人名作为一个特定的符号,对人有着很强的心理暗示作用。姓名虽不一定能直接决定人的一生命运,但它却凝聚着深刻的寓意,寄托着我的理想和志向,帮助我树立起人生的追求目标,激励我奋发向上,努力进取,塑造良好的个性,在心理上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从而影响我的一生。况且我实在不满意现用身份证上的名字。所以,诚恳在国家第二代身份证换证之时,能够更名为。同时,我在此声明:1、本人从无违法乱纪行为;2、从未受过任何刑事处分;3、无任何犯罪嫌疑;4、也非正在刑事、民事诉讼期间的当事人;5、非法定代表人;6、也未参加任何股票、证券等经济事务综上所述,诚望能够批准我在第二代身份证换证时的更名申请。特此申请,诚望批准!

致礼

申请人:二00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第3篇:身份证改名申请

xxx公安局xx派出所:本人女儿居民户口簿上的名字是xxx,女,汉族,2000年x月x日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现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贵所提出更改我女儿姓名为xxx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第1条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所以我现为女儿提出书面申请。改名理由:由于当时起名草率,办理户口登记用名一直没有使用,从上幼儿园到现在马上要上小学六年级了,一直使用的是张紫微这个名字,为保证我女儿学籍的延续性,方便以后的升学和就业,现特提出书面改名申请。我知道,这样会给贵所带来额外的工作,但还是肯请贵所予以批准我为女儿的改名申请为谢!特此申请申请人:xxx

二0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第4篇:身份证改名申请书

屯堡派出所:本人现用名钱红桃,女,汉族,1984年02月05日出生,出生于湖北省恩施市屯堡乡新街村三龙溪组4号身份证号:42280000000000。钱红桃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时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请人现在所有的身份证明文件、学历证书、银行帐号和社会保险登记等均使用这一名字,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在认真学习和研究了姓名权的有关法律规定后,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现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钱红桃更改为:钱思雅,请予以更改望同意为!

申请人:

年月日

第5篇:身份证改名申请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您好!本人现用名高红颖,女,满族,1993年06月09日出生,身份证号码:130827199306090023,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我清楚地知道,这申请会给贵所带来额外的工作,甚至影响到其他公民更为急迫的需求,对此我表示歉意。改名陈述理由如下:因本人父母(父亲:高瑞民,母亲:白俊平)离婚,本人要求本人姓氏随母姓,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高红颖更改为白雪,现二代身份证已经丢失,特借此补办身份证的机会改名,申请改名为白雪,望重新开始新的人生。本人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但愿贵所应该充分理解一个公民的改名意愿!谨请领导批准为盼,本人深表感谢!

申请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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